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华,号实秋,后改名自清,字佩弦。原籍浙江绍兴,出生于江苏省东海县(今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后随父定居扬州。中国现代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朱自清散文的读后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朱自清散文的读后感篇1

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集,感悟到了朱自清散文中蕴含的人生哲理,也让我对生命的好处有了全新的认识。

生命好比是一块时间的材料,每人得到的都大同小异。因此,生命的好处并不体此刻生命的物象和长度,而更多体此刻生命的气象——创新,为世界留下有价值的东西。这个观点在别人的作品中也有体现,如臧克家所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这不就是对此观点的最好表述吗!

在感悟的同时,我也致力于去体会朱自清的表达手法。既然被公认为是极少数能用白话写出可与古典散文相媲美的散文家,朱自清的文风、手法必须有异于常人之处。他的文风比较朴素,如《背影》,全文辞藻并不华丽,但仍然十分感人,这可能就是名家与常人的区别吧!而成段的疑问句就成了他标志性的写作手法,他正是用这种方法来到达意味深长的意境。就像《匆匆》离得那样: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真是这些疑问激起了读者的无限遐想吧!

渐渐地,我又发现,朱自清的每一篇文章都蕴含着深层的好处,有对生命的思考,也有对当时政府的讽刺,它使用了不少暗喻法,这也许是受古代先哲思想的影响,因此,他的文章看似清淡,却富有哲理,有一层耐人寻味的色彩。

我看了一些关于朱自清的介绍,发现他真是人如其名,事事要求自己做到问心无愧,生活也十分简朴。我想,也许正是这种质朴的人生品格流露到了他的文章中,才使得他的文风如此朴素吧!

朱自清散文的读后感篇2

最近,我读了《朱自清散文集》,我对朱自清也有了更多的了解。作为一位散文大家,朱自清以他独特的美文艺术风格,为中国现代散文增添了许多瑰丽的色彩,建立了中国现代散文全新的审美特征,创造了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散文体制和风格。

朱自清的散文反映着当时的社会现实,他初期创作的散文是写景抒情的,如《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绿》等,让人感受到朱自清先生对大自然的热爱和对美的追求。如对《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的描写,将秦淮河大大小小的船活生生的展现在读者面前,这些文章体现着朱自清先生对于美好生活的热爱和向往,对于美好的`追求。看了这些,你是不是迫不及待想了解这本散文集呢?那么,请翻开《朱自清散文集》的第一页吧!

《朱自清散文集》对于朱自清本人来说只是他自己作品中的一部,可对我们青少年来说可是我们的必读之书籍。

那时,朱自清写的“匆匆”、“我是扬州人”、“扬州的夏日”等故事令我很喜欢;当朱自清消耗时间时,他决定从头开始生活,多年之后,朱自清随同家人搬到了扬州,朱自清很喜欢扬州的夏天,等故事都很精彩,令人拍案叫绝。

不过,最吸引我眼球的当然是朱自清的成长历程了。朱自清毕业于北京大学,学历很高,后来他在中学教书,教了五年中学后,他又到中华大学任教,开始研究中国古典文学,创作以散文为主,树立了“白话美文的模范”。5年后,抗日战争爆发,他又担任了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

朱自清的散文体现了他的生活观。如《背影》表达的是对于父子珍惜亲情,这是生活中很平凡的一种感情,往往因为在平凡而容易被忽视。《背影》其实就是要提醒大家好好珍惜这种感情。再如《春晖的一月》就体现了朱自清对于闲适生活的向往,这就是对于他心目中美好生活的思考。

朱自清散文的读后感篇3

最近我买了一本《朱自清散文》,当我读到《白种人,上帝的骄子》时,颇有感想。

这时发生在电车上的一幕,作者看到两个西洋人,他仔细的看其中的一个孩子,不料却受到那个西洋孩子的袭击——眼神的攻击,那眼神中也透露着轻蔑与鄙夷,让作者不禁感到一丝凉意。

我觉得朱自清说的对,人人都应有赤子之心,因为这个世界不属于某种人,也不属于某国人,更不属于某个人。我们都有享受这个世界的权利,这也是文中世界之世界的含义。而文中的“小西洋人”却片面的嵌入了国家与人种的定型中了,他们自认为比别人优越,所以以轻蔑的态度来对待中国人,来践踏国人的尊严,这不光是中国人的损失,更是世界的损失,这也是对世界的侮辱,再回头想想也就是那时中国人“低三下四”,才会出现“中华不振”的情况。也就是那是中国的“弱小”才“育”出了那样的小西洋人。而我又从“脸上布满了横秋的老气”看出,这样的优越感不仅能使人变成穷凶极恶的禽兽,也能使天真的'儿童变成老态横秋的老人。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作者称那个孩子为小西洋人而并非“孩子”,因为他不属于世界,只属于大洋彼岸一个渺小、孤独的人。

文章的最后,作者说那白种人是一位强者,适者,但我觉得一个以侮辱别人来获得“强者”这个标签的人永远不会成为一个强者。世界天天都在变,而只凭借那一针见血的表现能成为一名永远的适者吗?

读完这个小故事,让我更加看清了这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们每个人都应是其中一份子。而在这时我想,胜者也不一定为“王”,败者也不一定为“寇”吧。

朱自清散文的读后感篇4

清茶是淡香的,咖啡是苦涩的,美酒是辛辣的,它们虽然味道同,但都能给人们带来美好的享受,让人回味无穷。《朱自清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像咖啡,有的是一杯淳淳的美酒。

而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春》。在文中,朱自清先生把春比喻为一个刚刚睡醒的孩子,欣欣然张开了眼,遍地的野花仿佛是天上的星星眨着眼。风,不再像冬天那样寒冷,像母亲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万物。在温暖的春风中,孩子们高兴得放着风筝。在春天,春雨是寻常的,它滋润着世间的万物。在《春》这篇文章中,我认为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希望”。是呀,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希望。我们只有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现在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美好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接着春天,迎接着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直为现在的美好生活而奋斗……

春天,是希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美好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希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

请大家就从现在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起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我热爱春天,歌颂春天,但我更珍惜春天!

朱自清散文的读后感篇5

在记忆深处,总有抹不去的背影,朱自清细腻的文笔看似平淡却让人感同深触,像云絮轻轻划过天际,却留下拭不去的痕迹,如一块小石子击在水面上,漾起一圈又一圈的细细涟漪。

文章讲的是几十年前朱自清的父亲在浦口车站送他乘火车北上念书的情景,虽然字数不多,读起来淡淡的,却让人深受感动。这篇文章写得非常朴实,但时时处处流露着一种真情实感:父子间深厚的感情,父亲对儿子丝丝无形的关爱和儿子对父亲的百般怀念以及无限的感激。

车还未开,父亲不肯走,往车外望望,便执意要帮“我”买几个橘子。“我”本要自己去,但父亲不肯,还是自己去了。即使就是小小的的一个“不肯”,也足以看出父亲对自己儿子的浓浓的关爱。父亲很胖,所以爬上月台有些艰难,“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再向外看时,他已经抱着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每每读到这一段时我都会被那份深深的却不彰显的父爱所打动,眼前仿佛出现了朱自清的父亲艰难爬上月台买橘子,又艰难回来的画面。虽然当时作者已经20岁了,已经学会了自己照料自己,但父亲还是忙前忙后地为他做这做那,也许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还小,始终需要自己帮他,在他眼里,儿子永远是最重要的。

当时父亲本是说让一熟识的茶房陪同“我”去的,但是他始终还是不放心,还是决定自己亲自到车站送儿子。因为行李太多得向脚夫行小费,父亲便忙着与脚夫讨价还价:帮儿子在车里找好位置;甚至在送儿子上车时还细细交代茶房好好照应他,而“我”,却“暗笑他的迂”虽说是这样,但父亲对儿子还是无微不至的。作者对父亲的关爱也充满感,整篇文章的角角落落都弥漫着感激。

现实生活中,父亲的背影就如我的一颗定心丸。每天放学,我总是会在人群中找到那熟悉的身影,我就知道爸爸来了,便会嘻嘻哈哈地走过去,放好书包,一只脚跨过座位,手撑在爸爸的肩上,一用力,坐上座位,回家了;雨天,我靠着爸爸的背,躲在雨衣里,总能觉得很定心,心里暖暖的;妈妈不在家,爸爸就会为我烧饭,虽然经常把厨房弄得脏兮兮的,但看着他在厨房忙碌的背影,我总会感到前所未有的温暖。

在生命的人海里,相信会我们都会一下子认出那个熟悉的背影,那个正是处处关爱自己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