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相关问题篇1

研究背景

从近些年的中俄贸易状况来看,两国的贸易额随着时间和领域交流的加深而飞速增长,为两国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效益,解决了双方遇到的问题。因此,为了进一步扩大中俄双方的交易领域,加强双方的经济合作,增强两国的友好关系,必须采取合理有效的方法来解决中俄贸易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中俄贸易现状

中俄双方的交易额从1999年开始,到2010年这段时间,双方的交易额总体来说都会有比较高的增长。而且,中俄贸易的增长每年都在增加,而仅在2009年的增长率为负增长,并且双方向对方出口的产品的贸易额也随着时间的增长在不断地增加。虽然双方贸易额一直在增加,但是双方在贸易的过程中,中国对俄罗斯的出口额一直低于俄罗斯对中国的贸易出口额。

中俄贸易存在的问题

贸易规模小。从目前的中俄贸易交易领域来看,俄国向中国主要出口中国比较稀缺的能源产品,包括煤炭、原油和成品油等,而国内向俄罗斯出口主要是服装、农产品等价值比较低的产品。中俄贸易的领域比较小,并且规模也是比较小,中俄双方没有在科技、金融等其他的附加值高的领域进行很好的合作交流,这样的贸易创造出的价值不高。并且中俄贸易的发展仅仅是一些规模较小的贸易。

贸易结构失衡。中俄双方这些年的贸易主要是相互交换一些比较低端的产品,没有经过深加工的原产品。例如这些年中国向俄罗斯签订了巨额的原有订单,而俄罗斯则是依靠中国进口一些服装、农产品等一些附加值比较低的产品。这种贸易结构的失衡阻碍了中俄贸易向着其他领域的进一步延伸和发展,限制中俄贸易主要集中在附加值低的交易领域。

贸易发展不平衡。从中俄贸易的历史来看,俄罗斯从刚开始向中国主要出口机械、军工产品为主的出口产品,到现在俄罗斯向中国主要出口能源产品,而中国这些年一直向俄罗斯出口一些服装等低附加值的产品。这种贸易失衡对中俄贸易来说是一种比较大的问题的存在。阻碍了中俄贸易向着更高的层次发展。

中俄贸易摩擦问题。在中俄双方交易过程中,双方的贸易人员发生多次摩擦。由于历史原因,虽然中俄这些年中俄两国的关系比较亲密,但是中俄双方的人员之间还是存在着种种的隔阂和意见,双方都不能够相信。双方政府应该通过在各领域不断加深双方的贸易伙伴关系来缓解此类问题。

中俄贸易发展服务体系不健全。中俄双方经过多年的发展,发展潜力巨大,并且给双方带来了巨大的好处。但是在中俄贸易发展的过程中,没有专门的适合中俄贸易发展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也没有相应的中俄贸易发展的服务体系,导致很多的贸易发展双方都没有方向和保障。

双方执行质检标准不统一。在中俄贸易的双方进出口质检方面,中俄双方没有达成共识。俄罗斯方面依然坚持使用自身的质检标准,而中国方面就坚持使用国内的质检标准。由于双方各自使用不同的质检标准,双方在贸易过程中发生很多不愉快,并且不一样的标准导致了中俄双方贸易很难能够进一步的发展。

中俄贸易解决方案

下面是本文针对中俄贸易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且结合上面的对问题的分析,提出下面的解决方案,希望对中俄贸易的发展提供一些积极的建议。

扩大中俄贸易发展规模。目前中俄贸易的发展规模比较小,相互合作的领域的也比较少,主要集中在附加值比较低的原始产品领域。俄国向中国主要出口中国比较稀缺的能源产品,包括煤炭、原油和成品油等,而国内向俄罗斯出口主要是服装、农产品等价值比较低的产品。

优化贸易结构。中俄贸易过程中应该加深双方在互联网、金融和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交流,进一步加深双方的关系稳定,提高双边贸易额,推进双方的贸易发展。因此,在以后的中俄贸易过程中应该加强其他高深技术领域合作和交流,优化双方贸易结构。

加大互补贸易领域合作。俄罗斯方面,能源储存量高,重工业发达,而这些方面中国方面是比较稀缺的。中国方面是电子产业发达,互联网等新兴的高新技术产业位局世界前列,而这是俄罗斯方面非常需要的。双方应该加强双方在这些互补领域的合作。

中俄双方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近些年的中俄贸易的发展过程中总的来说是形势比较好,双方的贸易发展比较愉快。但是有些时候俄罗斯方面在双边贸易的过程中没有履行好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了双方贸易发生摩擦。

进出口贸易相关问题篇2

关键词:中美贸易差额;外商直接投资;贸易逆差转移;贸易替代

中美两国的贸易差额问题一直伴随着中美贸易发展的整个过程,且矛盾日益突出和尖锐,已经成为中美两国之间贸易争议的焦点。关于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产生的原因,众多学者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在众多影响因素中,外资因素的作用不断突显,越来越受到关注。外资和外贸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如何协调利用外资与我国贸易平衡发展是当前理论界研究的重要课题。因此,本文以外资引致的贸易差额为视角,针对外商对华直接投资与中美贸易顺差的关系展开分析,从FDI的角度探讨中美贸易顺差不断扩大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相应的外贸战略调整,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外资引致效应的不利影响。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进出口贸易发展迅速,进出口总额从2001年的5096.5亿美元猛增至2008年的25616亿美元,增长了5.03倍,而与此同时,贸易顺差从2001年的225.5亿美元剧增至2008年的2954.6亿美元,增长了13.1倍。其中美国是我国贸易顺差主要来源地,以2008年为例,中美贸易顺差为1708.6亿美元,占我国贸易顺差总额的57.8%。我国外贸顺差规模过大蕴涵了国内经济运行风险,也面临着贸易摩擦等越来越多的矛盾,因此,如何提高对外贸易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实现进出口贸易平衡发展,尤其是中美贸易平衡发展就成为当前理论界研究的重点。

在注意到中美贸易顺差问题的同时,也注意到近年来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进出口贸易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2008年,外商在华投资企业完成的进出口额达到14105.8亿美元,占当年全国进出口总额比重为55.1%。而且,1998年以来,外商在华投资企业对外贸易出口中,出口市场最大的是美国。2007年外商在华投资企业对美国商品出口达1590.04亿美元,占全国出口美国总额的68.3%,占当年外资企业对外总出口的22.85%;同年,外商在华投资企业从美国进口商品总额为396.74亿美元,占全国从美国进口总额的57.2%,占当年外资企业从外总进口的7.07%。两者相比,外商在华投资企业对美商品出口和从美商品进口是非常不对称的。依据中方统计,中国对美贸易顺差中70%以上都是由外商在华投资企业完成的。因此,外资因素是中美贸易顺差形成的主导因素,而对于外资因素与中美贸易顺差的关系以及形成贸易顺差的原因则是研究中不能回避的话题。

二、外商对华直接投资与中美贸易顺差的关系

据中国海关统计显示,1993年外商在华投资企业对美商品出口仅为67.4亿美元,而到2007年这个数字已飙升到1590亿美元,同期外商在华投资企业从美国进口却显得相对滞后。两者相抵,外商在华投资企业造成的中美贸易顺差有了持续增长,由1993年的33.2亿美元增加到2007年的1193.3亿美元,占中美贸易顺差的比重也由52.9%上升至73.1%。而在此期间,外商在华实际投资额也从1993年的275.15亿美元增长至2007年的747.68亿美元。由此可见,外商在华直接投资与中美贸易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

选取1993年至2008年的中美贸易以及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统计数据(数据来源于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和中国商务部外资司),经过对各变量序列进行ADF单位根检验,判定各变量序列的一阶差分是单整的,随后应用协整方法以及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分析了外商在华直接投资与中美贸易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经过协整检验结果显示,FDI与中美进出口总额、FDI与对美出口额、FDI与对美进口额、FDI与中美贸易差额之间都存在着长期的协整关系。也就是说“外商在华FDI”这个变量在长期内确实对中美贸易总额、中国对美国的出口、中国自美国的进口以及中美贸易顺差等因变量有显著影响,且呈同方向变化关系。尤其是FDI对中国向美国的出口以及中美贸易顺差的促进作用很强,即外商在华直接投资导致中国向美国出口的增加,对美国贸易差额的扩大有引致效应。

具体到我国的主要投资来源国(或地区)如美国、欧盟、日本以及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他们各自的在华实际投资也与中国对美贸易顺差存在着同方向变动关系。依据相关性测算,1993-2006年中国对美贸易顺差与美国在华实际投资之间相关度为0.97[1],而中国对美贸易顺差与台湾香港在大陆实际投资以及日本、欧盟的直接投资都存在较高的相关度(均大于0.89)。这与JiawenYang等(2004)指出的“中国大陆的外贸伙伴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日本和韩国已将纺织品与服装等劳动密集型生产设备转移到中国大陆,通过在中国加工对美出口,这些产品占了美国从华进口的很大份额”的结论是一致的。

三、外商在华直接投资对中美贸易差额的影响

(一)外商在华直接投资造成的贸易逆差转移效应

研究发现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持续增长会产生贸易转移效应,造成美国大部分进口商品的生产从投资国或地区转移至中国,从而导致美国从华进口商品持续增加,美中贸易逆差不断加大。华盛顿国际经济研究所一项调查显示,中国对美贸易顺差中75%是这种“转移效应”产生的结果[2]。

进出口贸易相关问题篇3

两岸贸易发展湾所采取的政策措施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无论这种政策的动机是什么,也无论政策的采取是主动还是被动。正是在此意义上,两岸贸易的政策轨迹可归结为一种“回应而非互动,回应而非协商”的状态。①基于此,本文尝试采取一种政策响应视角,对两岸贸易发展的政策轨迹予以解读,以为机制建立之认识基础。

(一)两岸贸易的阶段划分与形态转换

从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至2010年为止两岸贸易的发展可划分为五个阶段,而两岸贸易形态的转换就蕴含于贸易发展的各个阶段。第一,贸易萌芽阶段(1979—1987)。该阶段,两岸贸易额总计55.1亿美元,大陆对台贸易从0.4亿美元的贸易顺差转变为9.4亿美元的贸易逆差。贸易形态的转换过程是:从大陆单方面开放和台湾禁止发展到主要通过香港秘密进行,再到台湾当局被动因应时局,逐渐允许民间经由转口形式与大陆地区进行贸易,最终颁布相关政策法规,使台商取得了向大陆间接出口的合法地位,并于1987年开放台湾民众赴大陆探亲的政策,从侧面促进了两岸贸易。第二,初步发展阶段(1988—1992)。台湾正式开放大陆地区物品间接输入,公告准许输入的大陆地区物品项目,两岸贸易步入有限度的开放轨道,间接贸易额持续增长,但台湾当局对自大陆进口仍存在诸多限制。台湾出口方面,对大陆间接输出商品,除部分高科技产品应依有关出口的规定办理外,其余不加限制。两岸贸易口径进一步扩大,朝向正常的双边贸易迈出了重要一步。第三,加速发展阶段(1993—2001)。两岸贸易开始由转口贸易向转运贸易转变,相对于转口贸易,不仅节约了运输成本,也节省了运输时间。两岸贸易快速发展,产业内贸易开始逐步增加,逐渐形成了大陆对台湾主要出口原材料以及半成品、台湾向大陆主要出口电子产品和化工产品的贸易格局。同时两岸经贸也进入以投资为主导,投资带动贸易的新阶段。海峡两岸分工发生了巨大变化,出现了“日本进口、台湾设计、祖国大陆加工、欧美销售”的贸易分工新模式。第四,深化发展阶段(2002—2008)。两岸先后加入WTO,经济政策不断调整,市场进一步开放,两岸贸易持续高速增长。在岛内企业的强烈要求下,台湾“经济部”对进口大陆产品的开放程度也日益放宽,截至2005年,工业品开放项目达到7250项,开放比率升至83.3%。[1]76-83其中农副产品也成为一个贸易热点,大陆方面对台湾产的部分农产品实施零关税进口措施,更激发了两岸农产品的贸易热,促进了台湾水果等农产品在大陆市场的销售。第五,逐渐步入正常化阶段(2008年至今)。2008年12月15日,两岸海运直航、空运直航、直接通邮正式启动,标志着两岸交流更加紧密、关系更趋缓和,并为两岸地区的经贸合作逐渐步入正常化奠定了基础。2010年ECFA的签订,更促使两岸贸易步入正常化、制度化轨道。

(二)两岸贸易形态转换的政策轨迹:非协商式回应

基于政策面向客观看待两岸贸易的规模扩充与形态转换,大陆的政策引导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主导作用,尤其是贸易形态提升性转换的“突破”,往往体现出大陆政策强力引导的效应。当然,从合作的角度看,将两岸贸易的发展看作两岸“政策回应”的结果可能更显公允,无论台湾当局出于何种动机、处于主动还是被动地位而作出了一些符合两岸贸易发展趋势的政策规定。①1979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告台湾同胞书》打破了两岸隔绝30年的僵局,两岸贸易从此开启新的篇章。1984年台湾首次放宽自港澳转口输入大陆产品的限制,允许民间经由转口形式与大陆地区进行贸易。1985年,台湾宣布《对港澳地区转口贸易三项基本原则》,使台商取得了向大陆间接出口的合法地位。1987年,台湾当局首次开放27项大陆农工原料进口,免受“警备总司令部”输入检查。同年11月,台湾当局迫于民众要求,开放台湾民众赴大陆探亲,成为两岸贸易发展的第二次转折。两岸门户的逐渐开放,使两岸贸易从单边贸易逐步迈入双边贸易的格局。为了因应两岸贸易发展的需求,台湾于1988和1989年又先后颁布了《大陆产品间接处理原则》和《大陆地区物品管理办法》,正式开放大陆地区物品间接输入,并可标明在大陆地区生产制造。大陆也于1988年颁布《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首次对台商到大陆投资作出系统规定,并给予投资优惠和便利。两岸贸易活动开始由无序转向有序,贸易额渐渐增加,贸易商品也开始趋于多元化。1992年大陆掀起发展市场经济的热潮后,两岸贸易开始由转口贸易向转运贸易转变。2000年12月,大陆相关部门颁布《对台湾地区贸易管理办法》,就对台贸易的管理方式、指导原则、纠纷解决等进行规范,大陆对台经贸政策得以不断完善,并趋于法制化。两岸先后加入WTO,台湾当局于2001年11月7日宣布以“积极开放、有效管理”取代“戒急用忍”的措施,两岸市场得以进一步开放。[2]6-112008年6月“两会”恢复商谈,于同年12月15日基本实现了两岸直接“三通”,使得两岸贸易从间接贸易进入直接贸易阶段,贸易规模扩大、贸易额迅速增加、贸易产品结构优化。2010年6月签署并于2010年9月12日开始实施的《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则直接开创了两岸贸易的制度化时代。尽管两岸贸易与其他双边贸易相比仍存在诸多需要完善的方面,甚至存在一些为外人匪夷所思的政策规定,但是,在两岸特殊政治关系下,在封闭作为经济合作起点,“敌视”贯穿经济合作过程的情势下,两岸公权力部门所采取的或主动、或被动、或明确或暗示的政策举措,应可看作是一种适应两岸经济关系变化态势的政策回应。这种政策回应不仅推动了两岸贸易形态的转换,也为两岸贸易机制的建立并最终走向协商建立了基础。

二、基于两岸贸易合作走向的政策诉求:以国际市场开拓为主

通过对两岸贸易过程的总结和政策轨迹的梳理,可以对两岸贸易的走向进行一个粗线条的预测,并在此基础上探寻其所蕴含的政策诉求。

(一)两岸贸易合作的走向

从一般意义上说,在制度性一体化条件下,借助于经济一体化所产生的贸易创造效应、市场扩大效应,一体化成员间的双边贸易均会得到量的扩充和质的提升,两岸贸易也不例外。因此,两岸贸易规模逐步扩大、贸易结构趋于合理、服务贸易大幅成长等应是两岸贸易发展中水到渠成式的走向。在此基础上,本文更为关注两岸贸易关系在国际市场的体现及其变化趋势。众所周知,随着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两岸与国际市场的关联性愈益加强。这一问题既包括两岸共同参与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方式问题,也包括两岸在国际市场的竞合关系问题。本文借助两岸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现象对第二个问题进行论述。两岸农产品出口在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上均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从出口市场来看,大陆与台湾各自农产品出口市场排名前10位中有6个是相同的,如日本、香港、美国、韩国、马来西亚和越南。各自出口排名较前的产品,相似度也较高,例如鳗鱼在大陆出口农产品中排名第二位,在台湾排名第十位左右,从1992年到2006年,台湾活鳗鱼在日本市场的占有率从88.85%下降到43.78%,大陆活鳗鱼在日本市场的占有率从11.01%上升至56.21%。[3]35-40大陆南方与台湾在农产品国际市场上竞争更为激烈。统计表明,1997年至2003年,福建和台湾的14种主要出口农产品中有近50%的农产品是相同的。就两岸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关系而言。在现象层面,两岸都对在国际市场无序竞争导致的产业竞争力下降有充分的认知;在政策层面,两岸贸易管理部门、贸易组织和企业均采取了相应措施,化解两岸在国际市场的恶性竞争,并对在国际市场加强贸易分工合作抱持高度期待;在制度层面,两岸在ECFA签署与实施后,都将一体化的制度触角延伸到了国际经济空间,试图进行两岸共同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制度安排。虽然由于两岸的特殊关系和国际经济合作特有的复杂性,这一制度安排的最终成型尚需时日,但这一走向不会改变。不过,这一走向的现实化,需要两岸以合理的贸易分工参与国际经贸体系,也需要两岸探寻一条共同参与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合理方式。

(二)两岸贸易合作的政策诉求

贸易合作的合规律发展,不仅体现为一种对市场规律的适应,在两岸特殊关系下,还体现为一种对规律的把握和运用。这种运用从另一个角度看,就是贸易合作的政策诉求。两岸贸易的政策诉求体现在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要求解决目前贸易合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两岸贸易合作的经济带动和结构转型效应;第二个层面是深化两岸贸易合作机制。目前,两岸所签署的货物贸易协议涵盖的产品领域、服务贸易协议包括的服务业开放项目均不能适应两岸贸易发展趋势,应在增加货物贸易产品种类、扩大服务业开放范围的基础上,逐步降低合作门坎,发展两岸服务贸易,并为货物贸易提供支持;第三个层面要求推动两岸各自内部的经济结构转型,为分工提供结构基础,为合作提供结构与政策环境;第四个层面要求提升开拓国际市场的共同认知并形成合力,以科学的两岸贸易分工融入国际贸易分工体系,为两岸在国际经济空间开展经济合作的制度合作创造条件。为此,两岸应立足两岸贸易实际,在内部政策调整的基础上,加强更广泛议题的协商,在ECFA框架下构筑更为合理的贸易与投资互动关系。同时,双方可通过合作条件的创造,改变两岸经济合作单一的“协议拉动型”模式[4],改变ECFA时代产业主体过于依赖“两会”协商的局面。

三、ECFA条件下两岸贸易合作的促进机制

ECFA是两岸经济合作的宏观机制,因此,EC-FA条件下两岸贸易促进机制的构建和完善,其着力点主要在于完善政策实施机制。

(一)完善两岸贸易纠纷解决机制

两岸贸易从间接走向直接,从非正常化走向正常化历时不久,基础尚不牢固,ECFA的签署与实施虽然为两岸贸易的常态化发展构建了框架机制,但是,两岸贸易不平衡、开放不对等所衍生的各种贸易争端和纠纷解决机制尚未真正建立,或者说,两岸贸易发展中所产生的问题仅仅靠相互协商是不能完全解决的,有的贸易纠纷需要诉讼裁决,以法律手段予以规范。因此,两岸需要进一步提升纠纷与争端解决机制的层次,以建立与多元化市场机制、多元化市场主体相符的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因此,法律机制的构建应提上协商日程。但是,由于两岸政治关系的特殊性,在两岸尚未就台湾政治定位进行协商的条件下,存在大陆对台湾司法判决的认可问题。加上双方的法律制度不一,裁决程序也有差异,因此,法律机制的建立在制度和技术上都有障碍。目前两岸可在建立贸易纠纷仲裁机制的基础上,对双方确需法律解决的纠纷,可以采取由两岸适宜司法机构裁定的办法。其法律裁定文书,由“两会”(或由两会授权其执行机构“经合会”)认定后相互送达对方,“两会”认定后送达对方相关部门即予采信。如此,既可摆脱两岸司法裁决认定的制度困境,也可克服双方裁决程序不一带来的技术问题。因此,法律机制的建立应是对仲裁机制的有益补充。此外,建立双方城市或次区域贸易纠纷解决的法律机制也是法律机制建立的一个面向。

(二)两岸贸易合作的金融支持机制

两岸贸易的发展需要完善的两岸金融合作机制来支撑。2009年4月和11月签署的《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和《两岸金融合作监管备忘录》(MOU),是两岸金融制度化合作的标志,也是两岸金融合作机制建立的指导原则。[5]64-70在此原则和框架下,ECFA关于服务业开放的相关协议对两岸金融服务业相互开放作出了降低准入门坎的承诺。但是,相关机制并不完善。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双方审核程序的繁杂不利于金融机构的进入,二是台湾银行业分支机构只存在于大陆东南部的沿海城市,与两岸贸易向大陆中西部的地域扩展形势不符。因此,简化程序,建立金融服务的区域转移机制迫在眉睫。与此同时,两岸直接的货币清算机制还未完全建立起来,可采取由双方指定清算行进行清算,走向人民币和新台币现钞清算,向两岸商业银行全面开办人民币和新台币各项业务过渡,直至建立“直接清算”模式的方向发展[6]52-55,最终形成通畅安全的结算管道和科学合理的计价结算机制。

(三)建立两岸贸易发展的评估机制

贸易合作是两岸经济合作的主要内容,对两岸贸易的学术评估早已见之于产业界、学术界,但是,两岸尚未有公权力部门指定或授权的机构进行专门的贸易评估。换言之,两岸贸易评估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贸易评估机制的缺位是两岸贸易决策与贸易现实进展存在时滞的重要原因,也是导致两岸贸易成本高的因素之一。当前,可由“两会”代表两岸贸易主管部门授权“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行业领袖、适宜身份的经济技术官员,成立两岸贸易评估组织,定期举行相应的评估报告会,两岸贸易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既可供两岸产业经济界作投资参考,也可提交两岸贸易主管部门作为两岸经贸决策的依据。两岸合作评估两岸经贸,其用意不仅在于建立多渠道的评估机制,也在于充分利用两岸不同领域的视角、立场、利益出发,达致对两岸贸易的公允评价,以便于两岸更为科学地发现两岸贸易存在的问题,并为解决问题制定科学的政策措施。

进出口贸易相关问题篇4

【论文摘要】中美两国自建交以来,双边贸易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取得了积极进展,经贸联系日益紧密。随着贸易额的增长,双边贸易失衡问题也日益突出。中美贸易失衡问题自形成以来影响了两国贸易关系的正常发展,引起了两国政府和学者的高度重视。本文试从中美贸易失衡的现状分析入手,从政治、经济等不同的角度分析中美贸易失衡产生和扩大的原因,阐述双边贸易失衡给两国带来的影响及引发的各种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应对贸易失衡问题的对策。[关键词]中美贸易失衡顺差逆差一、中美贸易失衡的历史及现状1.中美商务部的数字统计1979年7月,中美两国签订《中美贸易关系协定》,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中美两国分别作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中最活跃的经济体,双边贸易从此进入迅速发展时期。根据中国商务部的统计,1979年中美贸易额为24.5亿美元,2005年达到2116.3亿美元,27年里双边贸易额增加了2091.8亿美元,增长了85.4倍。根据美国方面的统计,1979年双边贸易额为23.7亿美元,2005年达到2853亿美元,27年增加了2829.3亿美元,双边贸易增长了119.4倍。尽管两国的统计数据不尽相同,但双方的贸易统计都表明,在过去的27年中,两国贸易快速发展,这也是中美经贸关系发展的主流。中美两国在对方的对外贸易中都占据了重要的地位。根据中国商务部的统计数据,2005年美国仅次于欧盟,成为中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是中国最大的出口市场和第六大进口市场。根据美方的统计,2005年中国仅次于加拿大、墨西哥,成为美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中国成为美国第四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在美国贸易伙伴中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最近,美国政府公布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2006年美国与中国的贸易逆差攀升到历史新高。中国政府表示要努力改善双方的贸易不平衡状况,不过贸易专家对中国如何减少与美国的贸易顺差存在不同的看法。根据中国窗体顶端窗体底端商务部的数据,中国与美国的贸易顺差在2006年达到1443亿美元,比上一年增加了26.2%,但是大大低于华盛顿的数字。另外,中国认为,美国对华高科技产品出口施加限制也加剧了这种不平衡。2.各方对此问题的看法《经济学家》认为,美国贸易逆差扩大主要是民众过度消费,加上储蓄过低所造成,因此单靠人民币升值不可能解决问题,如果对中国采取严苛的贸易规定,最终将重创的是美国经济而非中国。FungK.C.和LauLawrence认为,中美双边贸易差额估计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主要是由于中美两国对经由香港转口贸易、转口标价上升和服务贸易的不同处理所引致。Davis和Weinstein指出,中美贸易逆差是一个长期的政策问题,中美贸易失衡可归因于总的宏观经济失衡或三角贸易。其中,美国经常账户逆差是与投资过度超过储蓄这一宏观经济失衡密切相关的。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政策审议司司长、著名经济学家克莱门斯·布恩坎普近期表示,美国不应把其巨额贸易逆差归咎于中国,而且贸易保护主义并不能解决贸易逆差问题。二、中美贸易失衡原因分析1.统计标准的不同造成了中美两国统计数据的不对称第一,统计标准的不同是造成两国统计数据不一致的制度性原因。在统计原则和统计方法上,除美国使用船边交货价外,世界各国海关和统计机构通常对商品出口按离岸价统计。离岸价和船边交货价的差别在于商品装船或飞机的费用,这不是一项重大的费用,通常认为是以船边交货价计算的出口货物的1%左右。包括美国在内,世界各国海关和官方统计机构通常以到岸价(成本、保险加运费)计算和记录商品的进口。离岸价和到岸价的差别在于从出口国(原产国)把商品运送到进口国(目的国)的保险费和运输费。到岸价的费用可估计为比离岸价计算的成本平均高出10%。第二,统计范围上,美方统计采用总贸易制,以国境作为统计界限,对进入美国境内存入自由贸易区和保祝仓库的货物均列入统计;而中国采取专门贸易制,以关境作为统计界限,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不作为统计。因此造成美方统计范围略大于我方,加剧了贸易失衡的规模。第三,美国确定货物原产地所采用的方法,导致双方统计上的差异。原产地统计是指进口货物的国别要按其原产地,即商品的生产地、制造地或发生实质性改变的加工地进行统计。而对如何判定货物是否发生“实质性的改变”,至今没有统一的实施细则。尽管美国的海关统计中有关原产地统计的规则有所改进,但由于缺乏国际统一的原产地规则,在判定进口货物原产地时仍存在随意性。2.东亚产业结构调整促使美国贸易逆差来源国转移到中国第一,东亚的产业结构调整使中国成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制造地。20世纪60年代以来,亚太地区通过分阶段的、梯度较为明显的产业转移,逐渐形成了产业间分工和产业内分工兼而有之的国际分工体系。美国产业结构升级从60年代开始,其特点是工业主导部门从轻工业转向重工业,从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工业转向高新技术加工工业。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是推动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根本动力。美国的产业结构升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其国内相关制造业产业的相对空缺,客观上形成了美国与东亚地区互补性贸易结构产生的基础。美国在亚太地区对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的显著特点是将美国的资本和高新技术与当地廉价而熟练的劳动力相结合,生产正处于成熟阶段或由成熟娇段向标准化阶段过度的产品。第二,美国贸易逆差来源国向中国转移。上述东亚国家和地区在中国大陆设立的外资企业,其产品在中国加工、组装后按原来的销售渠道,主要经香港等地转口到美国、欧洲等传统市场。这就使中国的对外贸易具有了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加工贸易的出口增长迅速,据商务部统计,2005年加工贸易占我国出口总值的55%;二是外资企业带动的出口增长迅速。正是这两个对外贸易的特点造成了中国、美国以及东亚其他经济体之间的贸易关系也在发生变化。3.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导致特定商品的贸易失衡要素禀赋理论自从提出到现在,虽然遇到了许多挑战,但仍是解释国际贸易的重要理论基础。要素禀赋理论认为各国的产品成本不同是由于各国生产要素禀赋的差异,各个国家分工生产使用本国最丰富的生产要素的产品,经过国际贸易各国均获得最大福利。要素禀赋理论认为各国应该出口那些使用本国密集要素生产的产品,进口那些使用本国非密集要素生产的产品,从中取得经济利益。要素禀赋理论对中美双边贸易仍然具有较强的解释力,也会继续成为预测未来中美双边贸易走势和制定相关贸易政策的重要理论依据。中国的比较优势主要在于丰富的劳动力,美国的比较优势在于它的技术和人力资本。4.中美两国的宏观经济状况是造成中美贸易失衡的内在因素美国存在大量的贸易逆差主要是因为美国的储蓄率偏低。美国的储蓄率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断下降,2001年10月美国的储蓄率达到最低点,只有0.3%。导致美国近年来储蓄率持续走低的主要原因是:新经济泡沫带来非理性繁荣刺激了居民消费和企业投资。美国进入经济衰退之后,美联储不断降息,刺激了住宅和汽车等消费品的需求。但是,这种依靠负债的高消费实际上是透支了未来的经济增长。美国总需求大于总供给大体上自20世纪60年代下半期开始,此后愈演愈烈,贸易逆差是为弥补需求缺口而发生的。相对于美国的储蓄率偏低,中国由于人口结构的变化、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融资渠道不畅通等因素,导致国内储蓄率较高,存在储蓄大于投资的问题。中国国内有效需求不足储蓄大于投资造成了我国贸易项目的大量顺差。因此,中美贸易失衡与中美两国的宏观经济状况有关,国内经济失衡是中美贸易失衡的内在因素。三、对两国的影响及应对建议1.中美贸易失衡对美国的影响不可否认,中美贸易失衡对美国存在着不利的影响。首先,巨额贸易逆差需要巨大的资本流入才能弥补,所以一旦国际资本流动出现变化,美元的强势和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就会受到影响。其次,巨额贸易逆差确实影响了国内制造业的发展,对该行业的就业产生一定影响。但是中美贸易逆差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对美国的经济也产生有利的影响,美国是中美贸易的巨大收益者,而不是受害者。第一,大量廉价的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使得美国消费者可以在保持原有福利的情况下节省大笔的开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内相关产业的不足,抑制了通货膨胀的发生。第二,有利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美国是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最高的国家,要保持其在科学技术领域的优势地位,就需要放弃美国没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强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和污染少、收益高的服务业。美国大量进口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技术密集型产品,有利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2.中美贸易失衡对中国的影响中国对美巨额贸易顺差为中国实现整体外贸顺差奠定了基础对于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宏观调控能力、增强海内外对中国经济和人民币的信心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夯实了我国加快改革开放和抵御外部冲击的物质基础。同时,中国对美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有利于解决中国庞大的就业问题,对中国转化剩余劳动力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是,中美双边贸易发展快、问题多,不仅美方有成本和代价,中方也一样有成本,甚至可能更高一些。首先,大量的贸易顺差形成了过度外汇储备和外汇占款。其次,对出口集团的大量补贴是对美国消费者的间接补贴,是财政的巨大损失。总之,中国对美巨额贸易顺差给中国带来了不容忽视的问题,给中国带来了难以计算的成本。3.建议中美双方应该从全球视野看待中美贸易失衡;重视各方在贸易中实际获得的利益;以平常心应对由贸易失衡产生的摩擦。同时,我们还应该采取正确的贸易策略,在磋商中解决贸易失衡引起的纠纷;扩大国内需求,带动进口增加;调整我国产业结构和出口商品结构,实施外贸多元化;推动企业跨过经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美国投资;完善统计制度和规则,与美国协商建立贸易统计协商制度;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妥善处理贸易失衡问题;慎重应对人民币汇率升值压力和汇率机制。参考文献:赵春明:国际贸易学.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03郭益耀郑伟民:经济全球化与中美经贸关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克鲁格曼奥伯斯法尔德:国际经济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胡涵钧:当代中美贸易.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易纲海闻:国际贸易.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肖虹:中美经贸关系史论.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1FungK.C,LauLawrence.TheChina-UnitedStatesbalance:Howbigisitreally.PacificEconomicReview,1998,3(1):33-47阮次山:冷和——中美世纪之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4李树杰:美国贸易逆差的成因及对中国的启示.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江小娟:中国出口增长与结构变化:外商投资企业的贡献.天津:南开经济研究》,2002年2月,第15-19页

进出口贸易相关问题篇5

[论文摘要]中印同作为亚洲经济发展最快的经济体,其两国的双边贸易在未来的发展中将越来越重要。虽然目前中印贸易额迅速增长,但在各自的贸易总额中分量尚轻。文章分析了中印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并提出了简单的建议。

自20世界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两国关系的改善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印贸易也发展迅速。进入21世纪,特别是中国成为WTO成员国后,双边贸易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中印双边贸易额以年均超过30%的速度增长。2004、2006、2007年分别达到136、250、387亿美元。但中印双边贸易总额占各自对外贸易总额都很小。以2005年为例,中国对印度贸易额仅占对外贸易总额的0.8%,印度对华贸易额也仅占印度对外贸易总额的5%。其原因是还有诸多因素制约着中印贸易的发展。

一、经济因素

(一)中印贸易商品结构具有明显的重叠由于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规模经济以及产品差异性的存在;中国和印度均存在着资源优势和劳动力优势,以及中印经济技术水平差距不大;中国和印度国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相似,对产品的需求结构或需求档次相似。中印在参与国际分工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进出口结构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中印2005年出口产品构成:中国农业原材料、食品、燃料、矿物和制成品分别为0.5%、3.2%、2.3%、1.9%、91.9%,印度1.5%、8.9%、11.4%、6.9%、70.3%;进口构成:中国3.6%、3.3%、9.7%、8.1%、75.1%,印度2.0%、3.3%、36.3%、5.0%、52.4%。中印2005年进口来源出口去向构成:两国出口到发达国家的货物分别为55.2%、45.1%,出口到发展中国家分别为44.8%、54.98%;从发达国家进口分别为38.5%、34.4%,从发展中国家进口分别为61.5%、65.6%。从以上数据得知,除制成品的进出口额及个别外,各项基本一致,这表明中印两国进出口和经济结构雷同,发展水平相似。明显这成为双方贸易发展的一大障碍。

(二)印度高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印度的贸易保护水平之高在全球开放经济体中位居前列,除了近30%的制成品平均关税之外,印度还对进口维持着一系列的额外收费,各种非关税措施纷繁复杂,贸易争端的立法不规范,解决程序也缺乏透明性。近年来印度关税已陆续下调,但仍居较高水平,最高关税由400%降至50%,平均关税由87%降到27%。高关税阻止了外国商品的进入,中国商品同样也难以进入,阻碍中印贸易的进一步发展。此外,印度非关税壁垒相当普遍,行政干预多。印度进口商一般还须交纳附加税、增值税、预期收入税、调节税及基础设施建设费、进口许可费等各种进口费。

(三)投资领域重叠中印两国经济起步都较晚,且两国经济增速很快,在很多领域,具有相同的需求。特别是对基础建设领域的大量资金投入,这种共同的资金缺口使两国不得不寻求其他国家的投资。这种在需要投资领域的重叠,某种程度上造成了中印两国之间的竞争。而这种相似的投入,使中印的产业结构以及国内需求产品趋同,从而增强了竞争性,阻碍了中印贸易的发展。

(四)两国间贸易摩擦频繁中印两国双边贸易随着在各方贸易额中所占的比重都不大,但两国的贸易摩擦不断。但由于印度的高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中印两国间贸易摩擦频仍。从1994年印度对我国发起第一例反倾销调查以来,截至2006年7月,印度对我国反倾销调查98起,特保措施l起,保障措施2起,总计涉案金额716亿美元,印度正成为对我国发起反倾销最多的发展中国家。频繁的贸易摩擦给中印两国贸易开展造成了障碍,也阻碍了两国自由贸易区谈判的进程。

二、非经济因素

(一)政治和安全因素障碍中印贸易关系发展是个经济问题,但政治和安全上的因素也对其产生着间接的影响,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印方看来,密切的中巴关系为中印政治关系的改善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也为中印贸易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长期以来,印度对于中巴的密切关系依然怀有戒备心理,把中国与巴基斯坦的正常的国家关系看作是对印度国家利益的威胁这使中印在政治上的互信度降低,影响两国政治经济合作的发展。其次,中国威胁论”的影响,使印度对中国的崛起产生畏惧心理,对中国的的商品产生抵制情绪,使得中国在印度的市场缩小,中印贸易发展受挫。再次,中印边界和西藏问题。中印作为亚洲的邻国,边界长达2000公里。由于西方殖民主义者在我国西南边疆进行侵略时遗留下了许多边境问题,直至目前双方仍未找到最终妥善解决边界问题方案。在西藏问题上,印度政府多次重申西藏是中国的一个自治区,不允许西藏的反动势力在印度领土上进行反华活动的官方立场。这不仅给中印政治上的互信蒙上了阴影,同时也阻碍了边境贸易的发展和贸易的便利运输业。

(二)交通运输费用高对于贸易的发展,交通运输可谓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因为他直接关系到双方贸易的运费问题。中印两国虽为紧邻,且有数千公里边界相连,但至今却没有作为基本交通设施的公路和铁路相通,使双方之间交通运输极为不便。双方大部分贸易商品只能通过南中国海,绕道马六甲海峡,经过遥远的海洋运输,从而大大增加运输成本。这不仅严重阻碍中印商品贸易扩大。而中国目前提出的第三亚欧大陆桥的修建,成为解决中印交通运输费用的一条极其可行的办法,但印度尚存疑虑,反映不是很强烈。这为中印贸易的长期发展造成障碍。

(三)印度的大国意识和经济发展战略印度的大国意识和大国目标决定了印度对中国的经贸战略中始终以赶超为目的、以竞争为主题。印度是一个具有强烈大国意识的国家,但印度又缺乏一个大国所应具有的自信和风范。印度施行了内向型经济战略思维,奉行内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和外贸战略。一方面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学习和借鉴中国引进外资、促进出口的经验,另一方面,印度又过度保护本国企业和市场,印度的开放度不够。在享受别国经济开放带来的好处时,利用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等政策来保护自己,这种体制制约着印度进一步向外拓展经济发展空间,也阻碍了中印贸易的发展。

三、结语

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发展的今天,任何一个国家都要在合作共赢中求得发展,中印贸易的快速发展就是一个例证。如何更快、更好的促进中印贸易的发展,成为两国经济合作和发展的强劲动力。从上面对中印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分析可以看出,要促进中印贸易的快速发展,首先,在经济因素方面,中国政府和企业要主动去了解印度的投资和合作环境。尽量避免中印贸易中的重叠性,促进互补性产品的开发,减少贸易摩擦;在非经济方面,解决中印边界问题,通过高层互访来增强政治上的互信,修建第三亚欧大陆桥及构想其他通道,为中印贸易的快速发展准备条件。

文富德,论中印经贸合作的发展前景[J],南亚研究季刊,2008(1)

倪香芹,王晓莹,试论中印贸易合作发展的特征及其影响因素[J],南亚研究季刊,2006(4)

杨文武,倪香芹,中印经贸合作现状、问题及其对策[J],社会科学,2007(9)

进出口贸易相关问题篇6

对于加工贸易负面作用的认识,有些是客观存在,有些则是由于看待问题角度的失误,存在夸大甚至强加于加工贸易之嫌。无论如何,看待像加工贸易这样重大的事物,关键要从大局出发,比较其利弊得失。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是为了“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否定加工贸易发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而是为了解决问题,引导加工贸易更好地发展。因此,对于存在的问题,需要认真地分析。

一、关于加工贸易“飞料”走私问题

我国的加工贸易政策规定,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保税”监管政策,即用于加工贸易出口的料件进口时,免征关税与增值税,出口时不退增值税。以加工贸易名义进口的料件,若用于生产内销产品,要补交关税与增值税。对于采用部分国内中间投入品的加工贸易出口,出口退税实行“免、抵、退”政策。应该说,这是在当前我国增值税率和关税水平较高的情况下,发挥我国比较优势充分利用国际市场的一个明智之举。正是实行了这些政策,才使我国加工贸易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少数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利用加工贸易进行走私犯罪活动。不法分子采用虚报品名、规格、数量,进口以多报少,出口以少报多,高报单耗,以次充好,甚至采用“假单证、假印章、假签名”等“三假”手段,从事走私勾当,将保税进口的货物在国内倒卖。1997年开展严打走私运动以来,连续几年破获了大量以加工贸易之名进行的走私犯罪活动。据海关统计,1997年查获30万元以上的加工贸易走私大要案401起,合计案值33.3亿元,分别占全国海关查获大要案总数的36%和总案值的54%。1999年查获加工贸易走私大要案47起,合计案值28.7亿元,分别占全国查获走私案总数的39.5%和总案值的53%(邵祥林、王玉梁、任晓薇:《未来国际贸易的主流》),第82页,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年)。2000年全国海关共查获加工贸易渠道走私案件752起,案值25.4亿元,虽然案件数只占全部走私案件数的7%,但案值比例高达42%。2001年上半年,海关调查部门立案的走私案件,涉及加工贸易的案值,仍达到总案值的42.7%;海关缉私警察立案的走私案件,加工贸易的案件呈明显上升势头,共立案148起,增长48%,案值12.5亿元,增长76%,擅自倒卖保税料件、成品、甚至减免税设备是走私的主要形式。

从海关查获的走私案件看,利用加工贸易走私案占较高的比例。但是,能否据此认为加工贸易就是走私最重要的渠道呢?答案是不确定的。据国际经验,查获的走私案值,一般约为实际走私案的10%,甚至更低。在查获的走私案件中,不同方式的走私,被查获的难度不同,因此,不能简单地从已查获的走私案件中的比例,来推算不同方式在全部走私案件中的比重。加工贸易走私,由于必然在海关留下有关单据,因此,与那些“闯关”走私案相比,以加工贸易之名走私的案件,事后仍然可能查获,所以,当大规模开展打击“走私”活动时,对以往的案件,加工贸易走私更易被查获。因此,我们尚不能从近几年海关查获走私案中加工贸易走私所占的比重来推论其在全部走私渠道中的比重。也许所查获的以加工贸易方式走私金额占较高比重,只是说明这种走私更易被查获。

走私活动的猖獗,不是因为实行加工贸易政策,而是由于过高的关税和增值税造成的巨大利益的刺激,以及监管手段的落后和官员的腐败。只要上述诱发走私的原因存在,不管是否实行加工贸易政策,走私都是不可避免的。

开展打击走私活动以来,海关加强了对加工贸易进口的监管,同时,通过保证金台账“实转”等方式,试图防范加工贸易走私,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也应该看到,现行的监管手段降低了通关效率,对正常的加工贸易活动,特别是交货期很短的高端产品的加工贸易活动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这说明,沿袭这种传统的方法加强监管,成本与收益是不对称的,必须探索新的监管思路与监管方法,在提高监管效率的同时,更加方便加工贸易进出。

二、关于加工贸易出口与贸易磨擦问题

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使我国与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关系出现了新的变化。有观点认为,加工贸易出口快速发展,引发出两个问题,一是与有关国家之间的贸易不平衡问题,二是所谓的贸易磨擦问题。

中国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得益于东亚新兴经济体对我国转移出口导向型的制造业。日本和亚洲“四小龙”都大幅度向中国转移了生产制造能力,这些企业原本就是以美国市场为主要出口市场的,移到中国后,由于充分利用了我国生产要素低廉的优势,很多企业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因此,对美出口进一步增加。中国加工贸易的发展,在东亚新兴经济体、中国和美国之间形成了独特的“三角贸易”关系:中国从日本和“四小龙”进口料件,在华组装后出口到美国市场。因此,在很短的时间内使中美之间贸易不平衡问题突显出来。按照美方统计,2000年中国已经取代日本成为美国贸易逆差最大来源国。深入分析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有几个问题需要指出。第一,中国对美贸易出口的大幅度增长,实际上是取代了以往东亚其他经济体在美国的市场份额,并没有直接威胁美国本土的企业。例如,1986~1988年间,美国鞋类进口的60%来自中国台湾和韩国,中国大陆只占2%。到1999年,这两类产品进口国的位次完全颠倒过来,美国从中国台湾和韩国进口的鞋类仅占2%,而从中国大陆进口的鞋类所占份额上升至60%。玩具和体育用品的情形也相类似。1985年,美国从中国香港、台湾和韩国对该类产品的进口占60%以上,中国大陆仅占6%,到90年代末,所占份额数刚好相反,中国大陆占60%,香港、韩国和中国台湾减少至6%。(N."Lardy,IntegratingChinaintoglobalEconomy",Chpt.5,TheBrookPress,2002)。第二,由于香港的转口贸易,中美两国对双边贸易的统计都出现了误差。在美国的统计中,经香港对大陆的出口,被统计为对香港出口,而非对中国大陆出口;而中国经香港对美出口的产品,按原产地原则,仍然被统计为自中国的进口。中国的统计恰好相反。因此,美国统计的双边贸易逆差夸大了实际情况,而中国的统计则低估了贸易不平衡状况。有关研究表明,中美贸易逆差应介乎两国统计之间。第三,中美贸易不平衡,并非中国保护市场造成的,实际上,近10年来,中国市场是美国出口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1990~2000年间,美国对中国的出口几乎增长了四倍,1990~2000年,美国企业对中国出口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其他出口市场,到2000年,中国成为美国在全球的第出口市场。

但是,不管原因何在,中美贸易不平衡使我国在对美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一些美国政客出于政治动机,夸大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以期在对华交往中取得主动地位。中美贸易不平衡的主要影响,并不是像一些论者所宣称的,影响了一般贸易的对美出口,实际上,美国借中美贸易不平衡对中国出口产品直接采取的限制措施并不多,除少数纺织品受配额限制外,绝大多数产品并没有直接受到限制措施,主要原因就在于,加工贸易出口快速增长导致的贸易不平衡,只是转移了其他东亚经济体对美贸易的顺差,并没有直接威胁美国本土企业。而且,很多中国加工贸易企业对美的出口,本来就是美国在华投资的企业,或者美国企业在华的“代工”企业的产品。这种贸易不平衡的主要影响,主要体现在美国在双边贸易谈判中,以贸易不平衡为武器,要求中国加大开放市场、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加速了我国市场开放,对国内企业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压力。但是,从长远来看,市场开放对我国经济效率的提高、竞争力的增强是利大于弊的。

第二方面的问题则是贸易磨擦问题,或贸易伙伴针对中国产品采取的不正当保护措施。最为突出的是中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遇到的反倾销问题。目前,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诉讼已经超过500起,中国已经成为全世界被反倾销最多的国家。不少国家将反倾销作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对中国出口产品滥用反倾销措施,使我国出口形势空前严峻。不少学者与官员认为,之所以出现这么多对华反倾销,是因为加工贸易出口增长太快造成的。但是,国家经贸委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最近完成的一项反倾销研究课题的调查表明,我国被反倾销的产品绝大部分是由一般贸易出口引起的,针对我国加工贸易出口的反倾销案例不到全部对华反倾销案例的5~10%。加工贸易出口之所以不易被反倾销,基本原因在于,加工贸易出口大多仍利用了外方原有的出口渠道,出口量、价格均由外方控制,不会出现一般贸易出现的乱打价格战的情形。这一研究成果显示,以往对加工贸易的评价,夸大了其导致贸易磨擦的负面作用,实际情形并非如此。

三、关于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的关系问题

有观点认为,加工贸易的发展挤压了一般贸易发展。在进口方面,对加工贸易设备与中间投入品进口实行保税政策,使我国进口纳税产品比重很低;在出口方面,加工贸易挤占了一般贸易出口市场份额。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一)关于加工贸易与进口关税收入的关系,以下几点需要明确

第一,对加工贸易进口免征关税,是合理的。加工贸易进口最终会包含在出口产品之中,如果对加工贸易进口征收关税,就会扭曲进口投入品的价格,使我国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下降。

第二,关税对总税收贡献的下降主要是由降低关税水平引起的。我国算术平均关税水平从1985年的44.3%(N."Lardy,IntegratingChinaintoglobalEconomy",Chpt.5,TheBrookPress,2002)下降到2001年的15.3%,降幅为66%,但同期关税占全部税收的比重只从10%下降到5.5%。

第三,关税比重降低的原因还在于其他方面的减免税。我国有四大类产品不纳关税,一类是加工贸易进口,二类是外资企业设备进口,三类是技术改造等进口减免税,四类是外国政府与国际组织的馈赠。1998年我国进口应税品比重只有19%,加工贸易进口占总进口比重为48.9%,外资企业投资项下进口占10.3%,二者合计为59.2%,通常馈赠进口不到1%,因此,技术改造等免税进口占到20%。也就是说,在应该缴纳关税的一般贸易进口中,政策性免税进口额达到一半以上。关税收入比重的降低,这类政策性减免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二)加工贸易挤占一般贸易出口市场的观点,是难以成立的

第一,加工贸易出口市场是一个开放的竞争性市场,即使中国不发展加工贸易,这部分市场也不会自动地留给一般贸易出口。从事加工贸易的外国投资者可以在其他国家,如东盟国家加工出口。因此,中国发展加工贸易并没挤占一般贸易市场,只是挤占了其他发展中国家在第三国的市场。从过去10多年来中国和东亚其他经济体的不少劳动密集型产品在美国市场份额的增减,可以看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