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协议书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使甲方的车辆能够按时、保质、价格合理的得到维修,同时也确保乙方能够及时的得到结算,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

一、甲方的车辆在需要维修、保养时,将车自行开到乙方维修厂进行保养维修。乙方根据自己的工作周期,适当提前安排甲方的车辆维修与保养,并在接到报修、报检车辆后,马上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送修人说明,在征得同意后,做出维修计划,并书写维修单,维修单注明报修时间、维修明细,维修单一式两份,由送修人签字认可,送修人拿回一联到财务挂账。

二、所换维修件必须经过送修人确认,并将换下件交取车人带回备查,无原件的,视为未换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严禁多报维修项目、换件范围,否则一经查实,扣10倍维修款。

四、乙方严禁超范围维修、小病大修,否则,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五、甲方每月为乙方结算一次维修费。乙方在结算费用时,要带好维修原始单、明细单,与甲方财务对账无误后,乙方为甲方提供发票,甲方为乙方结清当月维修款,乙方将结清的维修单据,交回甲方车辆管理人员保存。如当月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结账,上述程序不变,甲方为乙方开具欠款单,在规定日内结清维修款。

六、乙方在为甲方维修车辆时,要提出最佳维修方案,确保甲方的维修最经济、最合理,并根据甲方的'车辆情况,提出自己的维修建议,避免甲方车辆带病运行。

七、甲乙双方无论哪方出现重大违约情况,都可以立即终止合同,并由违约方赔付对方的经济损失。

八、当合同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本着相互理解态度共同解决争议,如经过协商仍不能解决,由当地人民法院进行仲裁。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和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车辆维修协议书篇2

甲方:__________

车主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维修厂名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车辆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车辆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维修车辆信息

车辆品牌:__________

车辆型号: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

行驶里程:__________

二、维修服务内容

乙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对甲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诊断和维修。

维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维修、变速器维修、制动系统维修、悬挂系统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车身维修等。

乙方应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维修配件和材料,并保证其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三、维修费用及结算方式

维修费用根据实际维修项目和配件材料价格确定,乙方应在维修前向甲方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

甲方在确认费用清单后,应向乙方支付维修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预计维修费用的______%。

车辆维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维修发票和结算清单。甲方在验收合格后,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维修费用。

四、维修期限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车辆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工作。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维修期限,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经甲方同意后,可适当延长维修期限。

五、质量保证

乙方对维修后的车辆提供______个月或行驶______公里的质量保证(以先到者为准)。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车辆出现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乙方应免费进行维修。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维修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进行维修。

(2)有权了解车辆维修进度和维修费用情况。

(3)应按照约定支付维修费用。

(4)应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车辆信息和维修需求。

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车辆信息和维修需求。

(2)应按照约定的维修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进行维修。

(3)应保证维修配件和材料的质量。

(4)应向甲方提供维修发票和结算清单。

七、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维修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完成维修工作或维修质量不符合要求,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维修协议书篇3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维修车辆

1.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

2.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

3.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

4.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vin代码/车架号:______________

6.行公里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维修类别与项目

甲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甲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维修配件材料

1.甲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甲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自行处理。

第四条、维修价格

1.甲同意甲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______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____%进行计价。

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3.维修预算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_____%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车辆交接

甲接收待修车辆时,甲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甲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____公里或者_______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____公里或者_______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____公里或者_______日。

(2)按照甲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______公里或______日”执行。

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七条、竣工验收

1.竣工交付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甲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甲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甲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有权拒付费用。

第八条、结算

1.车辆维修竣工后,甲应当向甲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桂林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桂林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甲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有权拒付费用。

2.付款方式: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对承修的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甲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相应损失。

3.甲逾期交付车辆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支付违约金。

4.甲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甲对车辆有权留置,并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支付违约金。

5.甲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不承担甲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甲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应当给予答复。

甲中途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甲,若给甲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桂林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车辆维修协议书篇4

甲方:

乙方: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实现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共赢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

甲方车辆在乙方实行定点维修包括:车辆大修、中修、小修、各级维护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二、维修要求

1、送修车辆时,甲方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凭车辆维修申报单至乙方修车。

2、乙方应根据车辆维修申报单的维修要求,对其车辆进行认真检查、维修。如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甲方机动车驾驶员有义务协助乙方对其车辆进行维修。

3、对甲方定修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修复的`零部件尽量予以修复,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甲方车辆在途中出现故障或由于工作任务的时间性要求,乙方应积极组织救援、抢修。

5、车辆出厂前,乙方应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日常例行检查,并即时修复发现的问题,确保车辆无安全隐患出厂。乙方在车辆维修中所领用的材料、辅料及维修工时费,必须经甲方驾驶员认可并签名。乙方交车时应将车辆维修项目、工时费、所更换的零部件及价格的明细,在甲方车辆维修申报单上填写清楚,并签名。然后由甲方驾驶员带回。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6、甲方驾驶员接车时,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方可接车。

7、乙方应对其维修质量和更换的零部件质量负责(小修质保期限1个月或_______公里,二级维护质保期限4个月或8000公里,大修质保期限1年或_______公里)。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因维修中的失误或因更换的零部件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三、维修费用

1、乙方应按照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2、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

四、结算方式

1、本协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驾驶员签名的“结算清单”。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车辆维修协议书篇5

送修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辆维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维修程序:

1、甲方填写"送修单"。"送修单"上应注明送修车辆型号、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码和底盘号码,并加盖公章。

2、乙方应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经甲方确认后在"送修单"上注明维修项目、维修材料费及维护人工费。

3、乙方必须在"送修单"上注明完成维修的时间。

4、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未给予同意的书面答复,则视为甲方不同意。

5、"送修单"需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

6、"送修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条、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

2、人工费包括小修定额维修人工费和大修人工费;其中:

小修年定额维修人工费定额为:(小修指各级维护和中、小修理);大修人工费以甲乙双方协商的价格为准。

3、材料费以双方协商的价格为准;

第三条、质量保证

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里程为: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10000公里;

2、二级维护:1000公里;

3、一级维护、小修:200公里。

第四条、结算方式:

1、乙方应在交接所维修的车辆时将"结算单"一同交予甲方,并出具维修出厂"合格证"。

2、结算方式为:

3、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次维修的送修单和结算单。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送修的车辆。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2、乙方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3、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约定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乙方应当按照"送修单"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

5、乙方应当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

6、乙方应当保证维修质量;

7、乙方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迟延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时完成维护义务,则乙方应向甲方每日交付该车辆总维修费用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用中扣减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

3、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维修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维修,乙方应向甲方每日支付该车辆总维修费用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直至质量合格为止;因维修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全部的损失。

第八条、协议的修改及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

2、任何一方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丧失履行协议能力,本协议自行终止;

3、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甲方送修车辆交由任何第三方维修;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配件或以旧件换取甲方送修车辆零件;

(3)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条、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持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车辆维修协议书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甲方车辆的维护和维修事宜,达成共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进口车及国产轿车在乙方维修,所有换件由甲方自行购买,乙方负责维修,保证甲方车辆行驶安全。

二、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部所换件,必须交还甲方,以便察看。

三、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后,发生损坏件(指换件部位)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发动机三保作业,承诺质量保证期为一年或二万公里。

五、车身挖补做漆,承诺质量保证期为一年。

六、甲方车辆修好后,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出具发票及清单作为结帐的依据,结算时凭维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七、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给予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八、结算方式: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九、市内急救免收费,市外急救收取里程费及路桥费。

十、乙方免收管理费并执行检测免费,实行24小时全天侯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十一、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

十二、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年11月13日至_______年5月12日,暂定半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从签章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

甲方代表:

电话:

手机:

乙方代表:

电话:

手机: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年11月13日

车辆维修协议书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为规范支出,节约经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甲方通过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后续签合同确定乙方为________年7月1日~________年7月1日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定点汽车维修厂。乙方可以承接所在区域国税局(以下称用户)的机动车辆维修,也可以承接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所属的其它单位的机动车辆维修。用户车辆在乙方维修时,乙方应与用户签订汽车维修合同,乙方与用户签订合同中所做出的承诺对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所属的其它单位同样有效。

第二条用户在乙方进行车辆维修时,乙方向用户收取的维修工时费和维修材料费不超过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

第三条当零配件供应厂商调整零配件价格时,乙方应将价格调整依据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但不得调整维管理费率(维修材料加价率)。

第四条用户在乙方维修车辆时,乙方应保证所采用的零配件为正厂件。为保证维修车辆的质量,乙方零配件的采购应通过生产厂或成建制的零配件供应商等主渠道进行采购。对用量较大的通用零备件和耗材,甲方如认为有必要可以采取政府采购的形式确定供应商,乙方必须到指定供应商处采购。

当乙方改变零配件进货渠道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五条辅助材料采购和工艺要求:

乙方维修用户车辆时所用的辅助材料和工艺,应保证是正厂辅助材料和正厂工艺。

第六条用户车辆送修时需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车辆定点维修送修单》,未持有《送修单》的车辆,乙方不得维修(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单,但必须得到用户车辆管理部门的确认),否则,甲方不支付维修费用。

第七条费用结算:用户车辆维修后,经用户验收合格并签字,乙方据此定期直接与用户结算。需保险公司支付的维修费用由用户负责与保险公司协调,由保险公司支付。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有权对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以及用户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3、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用户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接受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所属各单位名录,乙方据此认定甲方车辆维修单位成员,并履行本合同。

2、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汽车定点维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对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车辆维修业务,有权拒绝承修。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车辆维修质量保证符合国家机动车维修标准。车辆小修,保养当天完成,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完成。若用户有完工时间要求的,乙方应尽量满足。乙方在完工时间内不能交付车辆,应通知用户并协商交付时间,若无故拖延,乙方应承担延误责任。

4、乙方根据用户的报修要求填写《送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送修单》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用户并提出正常的维修方案,用户回复同意重新补报《送修单》后,乙方按正常的维修方案进行维修。若乙方发现用户车辆存在《报修单》以外的问题,但用户不同意按乙方的维修方案进行必要的维修而出现的车辆事故,乙方不负责任。车辆维修结束后,要将维修车辆换下的配件交用户接收司机检验由用户进行处理,未经用户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处理。

5、乙方应为用户开具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同时附有《送修单》回执联,将工时费,材料费分列清楚。在《送修单》上不能将材料费列全的需单列材料清单,材料清单必须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相符,有详细的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如材料清单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不相符时,乙方应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6、用户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7、乙方应具有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管理系统,及时登记车辆维修情况,定期向车辆所属单位提报维修,维护建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与用户签订的车辆维修合同规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逾期未完成的,乙方应按与用户签订的合同规定,给予用户经济赔偿。

二、因维修质量,服务承诺及其它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用户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对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乙方接受用户车辆维修委托后,未征得甲方同意后不得转厂维修。否则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监督管理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定点资格: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用户维修业务两次以上的;

2、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

3、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车辆维修经营资格的;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变更,转让,租借维修厂定点资格的。

第十二条合同的修正和终止

1、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0.5万元。

2、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以修改或终止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日内将情况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合同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的程度,协调确定是否终止或继续履行合同。

4、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1)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为甲方提供车辆维修服务的;

(2)乙方设施,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无法满足车辆维修需要的;

(3)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中各种行为的。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如乙方与用户发生争议,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说明争议发生的原因,提出拟解决的办法,由甲方协助调解。调解不成,乙方与用户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7月1日至________年7月1日止。

第十五条本次招标活动中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需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内容,双方经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车辆维修协议书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考虑到乙方所拥有的维修实力和服务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点维修_______车辆。

乙方考虑到甲方为固定客户,愿为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为规范双方行业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10%。

2.享有配件优先使用权。

二、车辆送修

1.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需持有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车辆维修通知单,乙方见单后方可按此协议维修车辆。

2.甲方车辆维修通知单上须注明送修项目和经办司机姓名。

三、维修项目

1.维修项目由甲方在车辆维修通知单上注明,车辆维修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报修单位和财政局公章。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3.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司机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甲方认可。

4.乙方维修完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司机。

5.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结算方式

维修费累计达5000元以上或每三个月时,乙方执配件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与甲方结算一次。因甲方原因逾期不结算,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收利息。

五、合同日期:自_______年1月1日起至_______年12月31日为止,合同期为一年。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车辆维修协议书篇9

送修方(以下称甲方):

承修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车辆维修协议。

一、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1、运输车辆保养、维修,车辆零部件更换和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

2、甲方定点维修车辆数量辆,并制定《定点维修车辆表》(包括各车车牌号、车辆型号等)交由乙方存档。

二、送修手续

1、甲方车辆需要维修时,甲方车辆驾驶员须持经部门经理审核,中心总监审批后的《物资维修申请表》,到乙方处维修,如遇特殊情况须由甲方市场管理中心指定专人电话通知修理厂,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维修费用。

2、乙方应对送修故障车辆进行细致检查(针对故障),并在收据上注明维修项目、更换旧件、质保期、维修材料费及人工费用(修理完毕)。

3、乙方必须在“送修单”上注明完成维修的时间,并留存。

4、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调确认。

5、“送修单”需经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名认可。

三、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

2、各项费用明细见价格表(注:价格表价格有标记是有工时费,无标记则无工时费。汽修配件价格因市场实时价格而定,维修配件价格如有变动(减价、涨价),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如不及时告知甲方已经发现,维修所产生费用,甲方不予承但,并同时终止合同。

3、乙方须负责保管车辆维修后的旧件,月底结算时由甲方检查回收处理。

四、结算方式

1、每次维修后,甲方应仔细检查维修车辆,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乙方提出,乙方负责。如果在确认无误后由乙方开据收据,同时乙方需要在收据上写明质保期并由甲方在收据上签字确认。

2、结算方式为每月底结算一次。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按月结算,乙方在每月底进行维修项目的核对,核对无误后由甲方履行公司的报销流程,财务将维修款打至乙方账户或乙方直接到甲方财务部领取。

五、甲方的'权利

1、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对已完成维修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六、甲方的义务

1、送修车辆须为《定点维修车辆表》内的车辆,并按合同规定填写《物资维修申请单》。

2、须按时接收已竣工车辆。

3、须按时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4、不得向乙方提出除修车以外的要求。

5、甲方应妥善保管好所有的维修单据资料。

七、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以外的要求。

八、乙方的义务

1、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不得将送修车辆转厂维修。

3、须按“送修单”上的规定按时完成维修工作。

4、保证维修质量。

5、保证所用配件的质量,不得以次品充好。

6、乙方应保存好所有的维修单据和资料,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本协议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如迟延支付,则以当月修理费按每日10元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按“送修单”规定的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逾期未能完成,则乙方应向甲方交付10元/每天违约金,该费用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中扣减。

3、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认可,可更改本合同。

2、任何一方如因发生不可抗拒事件,而丧失履行合同能力,本合同可自行终止。

3、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

A、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他厂维修。

B、经鉴定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4、如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A.甲方定点维修车辆交由他厂修理的。

B.甲方连续3个月未向乙方按期结算费用的。

十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字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十二、争议及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其它:本协议未尽事宜,可以以补充协议或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送修方:承修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日期:日期:

车辆维修协议书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车辆维修协议:

一、车辆送修及修竣程序

1、甲方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将需要维修的车辆送交乙方维修场地维修;

2、乙方接到甲方送修车辆后,应对车辆进行详细的检查,确定维修作业范围和深度,评估修理工时及所修零配件、材料成本等项目,并确定修竣时间;

3、乙方确定维修项目后以书面的形式报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4、乙方在经双方确定的修竣时限内按维修行业标准及质保要求无条件的完成维修项目,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限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5、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需提请甲方人员检查验收,包括更换的零部件清单、确认新零部件,交验及确认更换的旧零部件,验收车辆使用性能等;

6、乙方在车辆修竣交付甲方验收使用时,应如实填写《维修结算单》及发票交给甲方财务部;

7、定点维修车辆:

二、质保

1、乙方应按国家有关管理法规的规定实施保修期制度,送修车辆合格出厂后,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非所修项目、乙方以外的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因素等除外)。

2、维修质保期:

①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____KM或100日;

②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KM或30日;

③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____KM或10日;

④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KM或60日;

⑤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KM或数日;

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标准以先到达为准;

⑦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三、结算方式

1、甲方办公室接到乙方交送的车辆《维修结算单》及发票后经甲方车辆管理人员和司机验证签名,经甲方领导审批办理付款手续;

2、维修费用结算形式为每月对账,付款方式为每累计贰万元以上就结清乙方维修费用,另,该维修费用所涉及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优先服务;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承修车辆达到优质服务;

3、甲方车辆在海南省内各地出现故障,甲方有权通过电话方式要求提供服务;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不得将送修车辆转厂维修,如确需转厂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5、甲方有权对乙方承修的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时,拒付维修费。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送修车辆的同时,提供送修车辆的有关技术档案;

2、甲方送修车辆应装备齐全,避免零部件短缺,以便乙方能更快捷准确判断维修深度,肇事车辆或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和零件短缺的车辆在交接单中应注明;

3、甲方必须按乙方通知规定的时间及时验收每一辆竣工车辆,并及时接受已竣工车辆;

4、甲方需按时结清乙方维修费。

六、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以外的要求。

七、乙方的义务

1、乙方优先为甲方服务,并建立送修车辆维修档案;

2、乙方提供:免费加气、调整轮胎及免费送交竣工车辆优惠服务;

3、甲方车辆在海南省内各地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求助电话后提供及时、高效服务,并给予三亚市范围免费拖车,以解除甲方的后顾之忧;

4、乙方确保甲方送修车辆的.安全,保证维修质量,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5、乙方有义务保存好所有维修单据和资料,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6、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市政府指定维修厂家的文件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给甲方备案。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丢失或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如因乙方维修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因甲方未按时结清维修费用造成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1、经双方同意可修改本协议;

2、任何一方如因发生不可抗拒事件而丧失履约能力,本协议自行终止;

3、因任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4、双方有如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必须结清一切未完成事项。

十、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后可以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方,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维修协议书篇11

甲方(送修方):

乙方(维修方):

乙方是________专业运输单位,维修客车业务已有几十年经验和历史,是昆明市营运客车定点维修单位,与甲方的业务往来已有多年的合作关系,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后的车辆维修业务工作,保证甲乙双方的业务需要,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了配合甲方的车辆维修技术管理,甲方指定车辆(见附件一)送乙方进行维修,经甲方送修人签字报修,乙方在接到车辆时认真核实修理项目,并和甲方车辆管理者联系后再进行修理。

二、在修理过程中,乙方应认真负责地按国家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进行维修,如遇更换大件或增加修理项目的,需与甲方负责人联系认可后方能进行更换,在车辆车厂验车时,由甲方接车人或车辆管理者签字认可;否则甲方可以不认可。

三、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执行昆明市维修行业维修合同书条款:

1、属乙方维修的车辆保证维修质量及更换零件(不含电器类)的使用寿命。

2、经乙方维修的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质量保证期为:大修车辆质量保证期为一百天,或行驶二万公里以内,小修车辆10天或三千公里以内。二级维护车辆为三十天或五千公里以内。

四、在修理车天时间上,乙方保证甲方车辆优先进行维修,以达到甲方的规定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五、甲方指定乙方为自己单位车辆定点维修厂,乙方应按本公司内部车辆维修的优惠价格进行结算。

六、甲方在乙方维修车辆的技术检验资料,乙方负责进行保管,做到随时备查(保管期为一年)。

七、双方遵守维修业务帐务每季度审核,结算的原则,即在每季度月末前乙方把所产生的维修费用清单送甲方审核,甲方应及时审核(审核时间为7个工作日),并在30日内结清维修费用。若甲方不按约定逾期支付修理费用达6个月的,乙方有权留置甲方修理车辆,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和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应填写所属车辆认可信息表,以便授权乙方维修,当所属车辆性质(归属权)发生变更,维修时必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将继续视作甲方认可车辆,所产生的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维修工时定额参照:

1、云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_______年文件云运管[_______]50号印发《云南省汽车、摩托车维修工时定额》的.通知

2、昆明市维修企业一般收费标准

3、各大汽车厂商颁布的维修工时标准

4、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条款为了进一步搞好车辆维修业务,促进双方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的提高,以达到双方的生产工作目的,保证双方的权利义务得到落实体现,尽到各自的职责,共同得到提高发展,望双方能切实履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地址: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