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德辙是清朝时期的官员,是道光十五年的进士,被授予光化县的知县,在道光年间,官至汉阳府知府,咸丰继位后,授予松江府知府,后官至两江总督,成为清朝后期的封疆大吏之一!
赵德辙
字静山,山西解州人,清朝政治人物。
个人生平
道光十四年(1834年),乡试中举;
道光十五年(1835年),登进士,以知县即用签掣湖北。
道光十六年(1836年),署湖北襄阳府光化县知县;
道光十七年(1837年)任湖北乡试同考官、湖北汉阳府汉川县知县。
道光十九年(1839年),任湖北荆州府监利县知县、湖北乡试同考官。
道光二十年(1840年),署湖北汉阳府汉阳县;次年实授。
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任湖北汉阳府同知。
道光三十年(1850年),兼署汉阳府知府。
咸丰元年(1851年),委署汉阳府知府;担任松江府知府、江宁府知府。咸丰四年,任江苏常镇通海道、江苏苏松太道。
咸丰五年(1855年),署江苏按察使。
咸丰六年(1856年),任江苏按察使、署江苏巡抚,赏戴花翎,实授江苏巡抚。
咸丰七年(1857年),暂署两江总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