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芳是明朝时期的官员,是嘉靖二十六年的进士,后担任知县,不久升任为户部主事,官至宁国府同知,万历初年,辞官回家,他才华横溢,且著作众多!

李先芳

正德五年(1510年)出生,字伯承,号北山。在20岁时中举,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进士,一年后被任为新喻知县。新喻县贫穷落后,风俗不正。李先芳安抚之余,以严明法令治理,奸邪者为之折服,境内逐渐呈现繁荣景象。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升为户部主事,后历任刑部曹郎,尚宝司丞、陛少卿、亳州同知、宁国府同知。

万历初年辞官回归故里。他急公好义,热心乡里事业,联络郡人名士祝尧焕、孙忠翰、苏濂、桑绍良等,编修《濮州志》

万历十八年(1590年)志成,先芳为之序,自号“北山野史”。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去世

主要著作

著有《李氏山房诗选》、《江右诗稿》、《十三省歌谣》、《东岱山房稿》30卷和《来禽馆集》、《读书私记》、《李先芳杂纂》40卷及《清平阁集》、《周易折衷录》、《春秋辨疑》、《大明濮阳李氏世系先茔图记》、《阴符经心解》、《医学须知》、《急救方》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