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煊文是清末时期的文人,自幼在私塾读书,后父母去世辍学,发奋苦读,考中监生,因生活所迫,为富户看庵,为人通晓法典,能言善辩,为百姓写状鸣冤,深受乡里人的敬重,且支持子女读新学,创办企业,民国时期去世!
宋煊文
1853年出生,字华章,9岁入私塾,18岁父母去世后辍学。劳碌之余,发愤自学,考中监生。
1874年因生活所迫携妻抱子迁至村西12公里一海之隔的险岛棉花山为富户看庵。贫苦知识分子出身的宋煊文通晓法典,能言善辩,公正刚直,常替人写状鸣冤,排难解忧,并热心公益事业,颇受乡里敬重。宋煊文是个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人。清末兴办新学初期,凡入学堂读书者,皆被遗老讥为“洋秀才”“忤逆孔孟”。宋煊文不避社会舆论,毅然将子女送进新式学校读书
1908年,他还大力支持次子宋埙吉集资白银500两,在乳山口创办“乳左公司”,为境内较早的私营企业之一,兴扬实业救国之风。
1908年春,海阳知县吴延祚滥加浮捐,鱼肉百姓。自幼饱受地方官绅欺诈,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的宋煊文激于义愤,挺身而出,从偏僻的海岛出发,赶到海阳县衙与知县吴延祚说理。经过长达两个时辰的舌战,终使吴知县理屈词穷,被迫革除“户房”违法征收的制钱、钱串、户口、布袋、轿杠等杂费,并准许缴纳钱粮时,制钱、铜圆任便。民受其益,拍手称快。
1909年正值荒年,百姓生活艰难。
1910年春鼠疫流行,死人无算。新任知县方奎却不顾百姓死活,借推行所谓“新政”之名,增设种种苛捐杂税,向人民肆意摊派,百般刁难。同时为中饱私囊,威望正高的宋煊文被公推亲到县衙反映民意。方知县当面承诺,暗地我行我素,百姓怨声载道。
1910年正月,煊文激于义愤,鼓动乡民10次联名上书,强烈要求裁免浮捐,以纾民困。方知县对呈文置之不理,反而变本加厉,再次激起众怒鼎沸。后知府、县官狼狈为奸,判宋煊文父子二人短期内一并监毙,后被迫出逃黑龙江
1911年,清廷在辛亥革命的炮声中覆灭,宋煊文父子得以返乡,但仍四处奔波,致力于公益事业。晚年思想激进,积极倡引新学新政
1915年7月因腰患恶疾而卒,终年62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