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诜是北宋哈士奇的官员,早年考中进士,担任大名府签书判官,后担任转运使,被派到邕州招抚南蛮,并且平定南蛮等地的叛乱,维持北宋边境安宁,晚年担任成都府知府,反对王安石的青苗法变法,且一直主张议和,后病逝于成都!
陆诜
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出生,字介夫,宋余杭人。
景祐元年(1034年)进士。初任北京签书判官。
庆历七年(1047年),王则领导贝州军民起义,诜奉命率兵前去镇压,以此官升集贤校理、通判秦州。历任陕西刑狱,湖南、湖北、陕西转运使,知桂州。后被派遣到邕州招抚左、右江少数民族西十五峒所部,从中选择工丁,得5万人,同时整饬地方吏治,增强武备,军势大振。使经常骚扰边境的南交人遣使入贡,南部边境得以安宁。
后移知延州,时值李谅祚兵侵庆州,诜留其使作人质,移牒警告,迫使谅祚退出庆州。
治平末年(1067年)知青涧城。种谔取夏绥州,神宗以诜不协力,徙秦、凤、晋三州。他反对王安石的变法新政,晚年知成都府,反对青苗法,奏言四川民食常不足,不能偿官贷,乞罢投举使者。陆诜在对外政事上,一直主张议和,以苟求一时之安宁。辽大兵压境,仍反对“劳师屯戍”,怕激怒敌国。
熙宁三年(1070年)卒于成都,一生清廉不计身属,死后“家无十金”,苏轼曾作诗挽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