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应嘉是明朝时期的官员,是嘉靖五年的进士,担任知县,后升任吏科给事中,为人刚直,不畏权贵,弹劾多个要员,因弹劾大学士高拱,遭到高拱的衔恨,隆庆年间,大学士徐阶等人弹劾他,令其调任湖广布政司左参议等职,因敢言一再遭到打击,郁郁不得志,后病逝。
胡应嘉
沭阳县人,世居淮安城。
嘉靖五年(1526年)进士。初任宜春县知县,后升任吏科给事中。他不畏权势,敢于斗争,弹劾过侍郎黄养蒙、李登云及布政使李磐、侯一元等,使他们一一被革职。他还揭发大学士高拱庇护乡里,执法不公。高拱与李登云为姻亲,遂衔恨他。吏部考察官员时,他弹劾尚书杨博以泄私愤贬谪言官。
隆庆元年(1567年),大学士徐阶等指责胡应嘉等“党护同官,挟私妄奏”,他遂被调任建宁推官,后任湖广布政司左参议。他请求皇帝处理朝政须亲临面达,听取各方面意见,不能让几个朝臣把持朝政,贻误国家。主张谏官要仗义执言。
胡应嘉在当时号称“敢言”,然弹劾乡官沈坤,致沈罹狱,却多受乡人非议。他以敢言一再遭到打击,郁郁不得志,忧愤归里。
隆庆四年(1570年)去世
主要作品
所著《科甲奏疏》,系奏折汇编,多义正词严,文笔泼辣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