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500字读后感篇1
英伦风在柔和的小提琴声中缓缓流淌,各式折扇、小礼服在舞会上随处可见,衣香鬓影,绰绰约约,酒杯中醇厚浓郁的味道弥漫着草场。
伊丽莎白,洋溢着勇敢、美丽、坚强的女孩子,姣好的身姿更凸显其明艳不凡。但她不似妹妹的轻率,对于爱情,伊丽莎白有种近乎执着的独立,她虽热情但绝不多情,在她的内心世界里,爱情并不是由物质需要组成,这和当时社会上许多女孩的想法是完全不同的。
尽管这草场上的舞会算不上入流,甚至是在上流人士所鄙夷的乡下。达西,男主人翁,还是像18世纪众多贵族绅士一样,卓尔不凡,英俊多金,更重要的一点,单身。就在这场舞会上,他遇到了伊丽莎白。有过这样的际遇么?那一双明眸绽放出的光彩,恍若一下照开达西心头的乌云,但……美好的一瞬总是很快幻灭,他的傲慢让伊丽莎白无法忍受,同时对于这个男人的身份,伊丽莎白也产生了反感,一颗名为“偏见”的种子悄然发芽……一切似乎还未开始便已经被迫终结。
伊丽莎白的骄傲矜持是达西无法用往常对待女人的办法,用金钱、漂亮衣服所能征服的。只会让伊丽莎白对他更加讨厌。“伊丽莎白需要一个能给她提供优越生活的男人,但并不意味着她会接受那个男人的不可一世”。
达西无法不承认,他是真的爱上伊丽莎白了。他的眼里也已窄得只容下一个影子。
误会接踵而至,一次次的误解,让读者也跟着揪心扼腕。直至最终伊丽莎白明白过来,那仅仅是误会。后来的后来,伊丽莎白才从零碎的相处间知道,达西的隐忍以及不懂得如何表达自己的情感。
傲慢与偏见500字读后感篇2
在骨子里,我一直很欣赏略带骄傲、傲慢特质的人,那是一份理性与睿智,乐观与豁达,自信与从容并举的气质彰显,也许初初一见给人的感觉是高傲冷漠,还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尽人情”,因为他们爱讲真话,往往有的真话却不是能被很多人坦然接受,所以就被很多人视为另类。
但只要你一旦被他们认定,成为他(她)们的朋友,就会发现和这样的人相处特别轻松,因为他们对任何人都一样真诚,对朋友更是赤诚相待,做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的原则,他不会因为你贫穷或是富裕而骤然改变,他们对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的主见,错了敢于承认,他(她)还一定是一个聪明、能干、有深度的人,在很多领域,自然而然的会成为瞩目的对象,当然这也是值得傲慢的资本。
这种傲慢,不同于柯林斯在伊丽莎白他们面前虚荣做作的显摆,在凯瑟琳夫人面前盲目恭敬的崇拜,是啊,傲慢是自己一个人很自我的事情,虚荣却是因为你在意别人的看法,很不自我的表现。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也许你觉得别人俗,别人还觉得你傻呢,不过又有什么关系呢,相信时间是最好的见证:你是怎样的生活态度,就是怎样的生活状态。它从不对任何人偏私,每个人的一天都是同样长的24个小时。
我相信,即使达西和伊丽莎白不相遇,不相爱,他们也会有幸福美丽的人生。因为他们有平和充实的内心,误会冰释当然是皆大欢喜的结局,但没有很自我的本性,可以不计较世俗的看法,拥有内心平和平等的心态,也不可能拥有那份美丽的爱情和幸福的人生吧。
傲慢与偏见500字读后感篇3
想必大家都听说过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这个寒假,我在学校任务与自身好奇的驱使下加入了读书人的行列。阅读了不算多的五本书籍,在其中,我还是想说说看完《傲慢与偏见》之后的想法。
《傲慢与偏见》写于现实主义小说作家简·奥斯丁笔下,被毛姆列入十大著名小说之一。它属于简·奥斯丁前期的作品,初稿写于1796年10月到1797年8月,最初取名为《初次印象》。1813年1月30日,《傲慢与偏见》经历些许波折后终于问世。简·奥斯丁于1811年至1818年期间,先后刚发表了六部小说,分别为《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诺桑觉寺》以及《劝导》。虽着六部小说均是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及婚姻为题材,而与其余五部小说所不同的是,《傲慢与偏见》的主线为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共计描写了四起姻缘,是简·奥斯丁最富于戏剧素材也最引人入胜的一部作品。
文章中,女主人公伊丽莎白·贝内特的家庭是以一个顾家、温文尔雅却又不愿被麻烦事缠身的乡间老绅士为父亲和一个只想着叫女儿们嫁个有钱人家为母亲以及性格个性均不相同的五姐妹组成的,大女儿简·贝内特是一个乐观、思维缜密、温柔、漂亮、善解人意却又比较内敛的女孩,深得大家的喜爱,二女儿也就是女主人公伊丽莎白·贝内特是一个聪明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且会为他人考虑的女孩,是老绅士贝内特一直最喜爱的孩子,三女儿玛丽深深扎住在学习的海洋里,四女儿凯瑟琳与小女儿莉迪亚经常在一起,所以她们有相同的观点和想法,而小女儿由于从小不受约束,养成了放荡不羁、贪慕虚荣、轻信盲从的不良性格,并且这种性格导致了她失败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