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车管理制度篇1
1.目的
加强抢救车药品的管理,保证抢救车内物品数量,质量完好,并能应急使用,以提高抢救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2.标准
2.1抢救车药品的存放。
2.1.1急救药品应保持完整的盒子或外包装储存于抢救车上,外贴标签注明药名、规格、数量。包装内备有药品说明书,且盒内药品产地、规格、剂量等应一致,并按药理性质分类置于抢救车上。
2.1.2抢救车药品的有效期必须在3个月以上。针剂按先左后右顺序排放与使用,如有新、旧药品混放现象,应仔细查看每支针剂的有效期,将最近的有效期写于标签上覆盖以前的有效期。
2.1.3严格按照《药品储存制度》存放,防止药品变色、沉淀或析出结晶、变质等,如发现药品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到药库更换处理。
2.1.4抢救车上毒、麻、精神高危药品都应有醒目的标示,并按照《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规定严格管理。
2.1.5抢救车内药品配置全院统一,每辆推车的.同一抽屉一律放置相同的药品并贴上统一标签。车内药品按摆放位置画出平面图,粘贴在抢救车表面右下方,儿科病区抢救车加贴儿科抢救药品剂量换算表,方便护士查看。
2.2抢救车药品的使用。
2.2.1每病区设责任护士1名,对抢救用药完好率负全责。责任护士每月轮换1次,以避免护士因长时间不接触抢救车而遗忘。2.2.2抢救车统一放置在病区重症监护室或配药室,非抢救情况不得任意挪用或外借。
2.2.3非抢救情况不得动用抢救车药品。抢救病人使用了的药品由当班护士立即补齐。
2.2.4抢救车实行封条管理。抢救时可用剪刀剪开1次性锁(避免抢救时要找钥匙),抢救结束后当班护士应及时在本班内补齐药品。责任护士彻底清点核
对并记录后,再加用1次性锁具并贴封条进行封存,封条上注明封存日期。
2.2.5护士长、责任护士每周检查本病区抢救车使用情况。
2.2.6做好抢救车使用培训,做到病区所有护士均能熟悉各种药品的摆放位置、药理性质、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配伍禁忌等,保证病人抢救用药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2.3抢救车药品的清点。
2.3.1每月常规开启检查1次,使用专用的《抢救车清点记录本》记录。
2.3.2抢救车内所有药品必须定位、定量存放,并保持抢救车整洁。
2.3.3清点药品品种和数量,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双人核对,确认无误后在“清点记录本”上签上姓名及时间。
2.3.4每次抢救病人使用及时补足所有药品,经双人核对后无误,用1次性锁具锁定并封存。每次打开抢救车都必须在《抢救车清点记录本》上注明开启理由。
2.4药师每季度到各病区检查抢救用药情况。
2.4.1检查内容包括:
2.4.1.1药品的贮存条件十分合适;
2.4.1.2药品是否过期、变质,标签是否脱落或模糊不清;
2.4.1.3药品数量是否与药物清单上所列的相符。
2.4.2凡查到过期、变质、标签脱落或模糊不清,没有正确贮存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再用的药品,按《药品报损制度》处理,并及时补足。
2.4.3须有1名病区护士陪同检查,检查记录一式两份,药学部与病区各保存一份,并向药学部汇报检查结果。
抢救车管理制度篇2
1.由专职人员负责抢救车管理,实施封条管理制度。
2.每班核对抢救车封条,核对无误由交接班双方签名;抢救车封条有误需对抢救车内所有药品、物品、器械实施认真、详细核对,交接班双方确认无误后,重新贴上封条并由交接班双方人员签名。
3.每班检查药品的规格,批号及有效期,发现异常及时更换,必要时报告护士长或药房主任。
4.常规每周检查抢救车的急救设备的性能。(血压表、听诊器、插销板、手电、开口器,简易呼吸器,负压吸引器)保持性能良好使之处于备用状态;使用后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并检查其性能,并按要求注明责任人姓名及日期。
5.抢救车保持清洁整齐,药品一目了然。放置合理便于使用。
6.药品及设备出现短缺或不合格时应及时维修更换,及时补足。
7.抢救物品登记本与实物必须相应对应,不应有缺项,多项;
8.常规每日用清水擦拭外壳一次,每月彻底清洁一次;每次使用后彻底清洁;抢救传染病人使用抢救车后,须用250mg/L含氯消毒剂清洁抢救车内外,再用清水擦拭,如有特殊病人或疫情发生时浓度升为500mg/L。
9.抢救过程中如有质疑情况发生应保留用药后的.空瓶以便提供抢救的客观依据。
10.护士长定期抽查抢救车内的物品准备情况,发生问题及时解决。
11.抢救药品及用物,因抢救病人消耗后,应及时清点补充,已处于备用状态;
12.原则上不得挪用抢救车上的药品及器材。
注:①抢救车内的药品应按生产日期先后从左到右(或从上到下)摆放,使用时应从左边(或上边)开始拿取;②使用抢救车内药品及物品,应进行详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