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的读后感1
我在这个寒假看了很多的书,其中我比较喜欢《居里夫人自传》这本书。
这本书是居里夫人的小女儿艾芙。居里写的,她把居里夫人的一生写的生动、形象。
居里夫人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后来,她最爱的大姐因病去世,这让居里夫人的童年充满了悲伤。因家里生活条件贫困,居里夫人十几岁的时候就去外地当了家庭教师。直到二十四岁,才完成了上大学的梦想。上大学的居里夫人非常刻苦,付出了常人难以想像的努力。因此她在科学研究工作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她两次获得诺贝尔奖。还乐于指导别的科学家,给他们了巨大大的帮助。直到去世前还牵挂着她工作的事情。
从这本书,我懂得了,想要获得成功,就必须要付出巨大的努力。
自传的读后感2
这个假期里,我读了《居里夫人自传》这本书,它是法国获得过两届诺贝尔奖的人,这本书是她写自己的生活的。
在她十六岁时就读完了波兰中学,不但在巴黎大学当了女教授,还在1911年获得了诺贝尔化学奖。居里夫人的医生是十分坎坷的,早在幼年时就失去了母亲,这对她来说是多么大的大的打击呀!但她不但没有屈服,还同丈夫一起炼出了镭,就在他们高兴时,丈夫又遭遇了车祸,虽然她受到了很沉重的打击,但她还凭借自己的毅力做了进一步的研究,并第二次获得了诺贝尔奖。
居里夫人就是一位这样的女性,不管经历了怎样的挫折,不管遭受了多大的打击,还是依然做自己想做的事,这是很多人做不到的,这种精神多让人敬佩,又让多少人自愧不如,我们都因该向她学习,学习这种不怕困难的精神。
自传的读后感3
不知在哪看到有人说:读刘良华的书是一种享受。暑假阅读书目里正好有他的书,所以就买来读一读。《教育自传》是回忆自己做孩子、做学生及做家长、做老师的故事。这些故事可以归为三类:一是做孩子的时候祖父母、父母或兄弟姐妹是怎样教育我的话二是做学生时老师是怎样教育我的话三是做家长是怎样教育孩子的。书中没有大理论的说教,只有一种朴实的描述,一种坦诚的诉说,在近乎调侃的。言语中,用叙事的方式来揭示朴素的教育内涵,它让我们走近教育,还原教育事件,体味人物的内心感受,给人一种教育就在身边,教育就在生活中的感觉。
“做学生的故事”与“我的生活故事”一样,都是作者的成长故事。我们回顾做学生的那些时光,我们几乎不曾对自己的身体成长有什么感触,但精神的成长就不一样,一些事件,一些人物,甚至某个细节,老师的某句话,某个不经意的眼神,都会对我们的精神产生影响。在这样的影响中,我们的精神与身体一样慢慢地发育了、长大了。
在这部分内容中,我比较看重作者的基础教育故事,即“小学的故事”、“初中的故事”和“高中的故事”。这些故事充满活力,让人更多的从“人”的角度出发云思考问题。“影响我的‘重要他人’”,是他的几个老师,一个是小学的胡老师,另外两个是中学的王老师和涂老师。胡老师的出现至关重要,他拯救刘良华于水深火热中,他的信任和器重,空前地增强了他的自信,在老师那里,他获得了尊严,用作者的话说就是“农奴翻身”,乃至于“小人得便猖狂”。也许这就是作者认为教师是高危职业的主要原因。如果没有胡老师的出现,也许就没有现在这个站在大学的讲台眉飞色舞、口若悬河、妙语连珠的刘良华吗?另外两个“重要他人”,王老师以女性的魅力和高贵的精神气质征服了学生,在很多时候决定学生的人生道路;而涂老师则在气质上相形见绌,“上齐下齐,粗脖子,圆腰,整个身体像个吹足了气的塑料袋”。但正是这个“塑料袋”老师,却教会儿作者最可贵的一点:宽容。这是人类精神上最重要、最应该援用的气质之一,“宽容”很美妙也很重要,老师送给他的这份礼物是如此厚重。刘良华在工作中不曾与人发生冲突,或泰然处之,或置之不理,他似乎有意在躲避冲突。我想,他不是没有想法,而是他“底色”中的善良和受益于师长的“宽容”使他平心静气,最终赢得了别人的尊重。可见老师的作用不谓之不大,正如作者所言:教师是一种高危职业,它可以成全一个孩子的一生,也可以损害孩子的一生。那么,如履薄冰,时时提醒自己,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不应该做些什么,当是做教师应该特别明确的原则,或是应该时时具备的一种警觉。
我要时时向这位心中装着学生的学者学习,在以后的教学生涯中不忘自己的职责,让我的学生快乐而健康的成长与学习!
自传的读后感4
这是李开复唯一的一本自传,字里行间,是岁月流逝中沉淀下来的宝贵的人生智慧和职场经验。捣蛋的“小皇帝”,11岁的“留学生”,26岁的副教授,33岁的苹果副总裁,谷歌中国的创始人,他有着太多传奇的经历,为了他,两家最大的IT公司对簿公堂。而他的每一次人生选择,都是一次成功的自我超越。透过这本自传,李开复真诚讲述了他鲜为人知的成长史、风雨兼程的成功史和烛照人生的心灵史,也首次全面的披露了他亲历的苹果、微软、谷歌等IT巨头风云变幻的内幕。娓娓道来,字字珠玑。
轻轻地合上最后一页,内心的那份崇拜升到最高点,李开复的人生竟如此富有传奇色彩!年少的顽皮、青春的激情、大学的痴迷;对改变世界的向往,对人生选择的执着,对中国大学生的期待。他的一段段人生经历与一种种人生阅历共同勾勒出一幅精彩的人生画卷。我从他的自传中读出了成功者的共同特性,勤奋的付出、积极的争取、远大的抱负、宽广的胸怀等等。纵观书中描述的李开复的成长经历,有很多令人感叹,令人仰止的内容,比如他的学龄前的超乎寻常的调皮以及在上学时的种种非同常人的表现,都体现出一个天才人物的特质,这样的特别性一直延续至大学,这不是所有孩子能或者会经历的,毕竟这些发乎内心,只能解释为天赋使然。
那么这些更多是作为娱悦和吸引读者的内容,精彩而远离,对主人公是真实的,对普通读者却是虚幻的。书中提到的人应“Lead your life”而不是“Live yourlife”,这道理说起来容易,但做起来难。毕竟,芸芸众生,大都只能是“Live your life”的。当然,把“Lead yourlife”作为人生追求目标也是非常好的,这也为什么人需要有信仰的原因。对大多数人来说没太多可供效仿之处——毕竟天才并不是随处可见的。但李开复的职场经历对读者来说却是一大笔财富,无论他是在苹果,还是SGI,或者在微软、Google,丰富的职场经历,大量生动的职场经历的描述如一幅浓墨重彩的人生画卷在读者面前徐徐展开,精彩纷呈而又跌宕起伏,并且可供读者学习和效仿。
而他面临每次职业转换时的心理历程变化,可以给我们提供有益的参考,并印证了一个道理——机会属于有准备的头脑。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李开复从小就展示了天才的一部分,但他的职场成功却离不开另一个重要的因素——勤奋努力。这能给更多的后学者提供有价值的道理——不管你是天才还是普通人,对成功的追寻加上后天的勤奋努力都是必不可少的。抛开专业书籍,尝试去狩猎更多领域的知识,我需要坚持。我也确实需要在不同领域的书籍中去获得某些方面的长进,至少在思考问题时能够拓展自己的思路,更多方面,更多因素的去考虑。
自传的读后感5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忙中抽闲,读了《富兰克林自传》。一开始,我看到那么厚的书那么密密麻麻的文字我就不想读,不过后来我被富兰克林的生活所吸引,三天就读完了全书。
本书的内容简单明了地说就是富兰克林自己写的一本回忆录,描写了他一生中见过的人,经过的事。写了作者17岁时因为和哥哥生活不合而离家,开始自己创业,过上了自食其力的生活。在今后的生活中富兰克林以博览群书、勤劳勤俭、朴实善良和勤奋上进这四大元素使他从一个穷困潦倒的小贩变成了美国甚至世界上大名鼎鼎的科学家、作家和社会实业家,被誉为“美国人的象征”和“现代文明之父”。
富兰克林是多么顽强不屈啊!他正是靠这种精神使他从天灾面前重新站了起来。使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而我,一遇到芝麻般的`困难就想退缩。
去年的10月23日,我被学校篮球队落选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篮球打得好的人多得是,本不该让我心如刀绞,而我觉得老师选举得有点不公平,这让我心里极度不平衡。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放弃当篮球运动员的想法,幸亏我及时想到了巨星乔丹说的:“即使命运使我跌倒100次,我也要第101次站起来,这便是热爱的力量!”我开始反思自己的不足,重新振奋起来。
富兰克林一生博览群书、勤劳勤俭、朴实善良、勤奋上进,即使成名后也不沾沾自喜,是多么一股坚强的心啊!我却不知迎难而上,真应该尽快改正。
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就一定能够实现我们美好的理想。富兰克林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
自传的读后感6
《从文自传》给我的印象就是它不只是一本自传,也不像其它的一些自传那样高深而又难以理解,它的这本书给我更多的感觉是具有亲和力,像与朋友间那样交谈。所以我并不觉得它是一本自传,反倒觉得那更像一本记载风俗人情、世故变迁的油画。
“我到这街上来来去去,看这些人如何生活,如何快乐又如何忧愁,我也就仿佛得到了一点生活意义。”人生不是乏味的,即使穿梭在人山人海中,我们也依然可以经历一场又一场唯美的邂逅。沈从文用自己的最朴素的笔调,勾勒出自己记忆中的城。
一切就像他自己所自白的那样,他是一个读书人,然而又不似其他读书人那般规矩。他不似许多只会受旁征博引书袋的读书人,不像他们那样只懂得从各种发黄的书籍中摘取前人意见。
大师之所以成为大师,除了良好的教育以外,从文从小就有许多令人不易察觉的过人之处。我觉得从文是个胆大心细、求知欲十分强烈,善于观察、极具洞察力,而且记忆力惊人的人。
另外,我还觉得他是个十分有主见的人。就像文中有一段文字令我眼前一亮:“我看到他们在日光下作事,又看到他们在灯光下商量,那长叔从一会儿跑出门去,一会儿又偷偷跑回来悄悄说一阵,我装作不注意的神情,算计到他出门的次数。这一天他一共出门九次,到最后一次,我跟在他身后,走出到屋廊下,我说:‘四叔,怎么的,你们是不是预备杀仗?’‘咄,你过小东西还不去睡,回头要猫儿吃你。’于是我便被一个丫头拖到上边屋里去,把头伏到母亲腿上,一会儿就睡了。”这是沈从文说起自己幼年的事情。
那时他才只有几岁,却十分善于观察,而且很有毅力,很专注。他观察大人们的言谈举止,精明的他深怕别人怀疑自己,故又装作不注意的神情,偷偷算计他们出门的次数。
儿时的他真是一个讨人喜爱的孩子。
从小书到大书,从自己到整个世界,从平凡到不平凡,这,就是沈从文的人生之书。
自传的读后感7
想必卓别林这个名字对于大家来说都不是很陌生,因为它是一个世界级著名的娱乐大师,一句喜剧大师。他这一生给我们贡献了非常多经典的桥段,以及经典的喜剧画面,在那个没有声音的年代,它能够用画面来呈现出滑稽搞笑的场面,让我们捧腹大笑,确实是值得人敬佩的一个伟大的大师。
在没有看《卓别林自传》以前,我也一直以为卓别林是一个性格非常开朗且活泼的男孩,所以才能在喜剧舞台上给我们呈现出这么多经典搞笑的桥段。但是看了他的自传以后,我才发现原来他这一生这么的凄惨,无论是年少的时候还是在成名以后他的悲剧都是时刻在发生。有人说一个喜剧人的一生是非常悲惨的,因为他把所有的笑料都放在舞台上了,所以他的生活过的非常的凄惨。
看了他的书以后,我也知道他在小时候跟贫穷作斗争,在长大以后无论是成名以后还是在退休以后他的一生都过得非常的凄惨。而且这位喜剧大师还有一个抑郁症,在舞台上它他是一个开朗性格活泼的人,但是在舞台下他却是一个闷闷不乐整天不开心的人。都说一个人如果在舞台上也是喜剧人,在台下也是喜剧也那么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所以我们在看卓别林的时候,他在舞台上有多搞笑,他在生活中就有多沉闷。
或许这也是上天的公平之初一个人如果能够成为大师,那他总有一些方面是有缺陷的,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陷,这或许就是人生吧。不可否认的是他在喜剧方面的成就非常的大,但是他在生活中过的确实非常的糟糕。他把这一生都奉献给了舞台,但是他的生活却没有人能够理解,所以最后抑郁而终也成为了人生的一大遗憾,也成为了我们这些观众的一个遗憾。
自传的读后感8
爸爸喜欢读沈从文的书,旅行在外,还带了本《沈从文文集》在身边。我也抢来读,读到《从文自传》的两篇文章,我笑了。这个沈从文可真有意思。
这两篇文章分别是:《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我上许多课仍然不放下那一本大书》,文章写了沈从文小时候上学和逃学的故事。他把学校的教科书叫做小书,把课外那些乱七八糟的知识叫做大书,很形象。
沈从文是著名的大作家,通过读他的自传,可以了解到他的童年。他能够成为大作家,一点都不奇怪,原来大作家的童年生活是这样丰富多彩。
沈从文从小就很聪慧,上私塾前已学会了五六百字。读书背书对于他来说,并不是很困难。读书生活有点枯燥,外面的世界是不是很精彩,于是他跟随表哥开启了第一次逃学之旅。
逃学途中,沈从文看到了家里和私塾里看不到的现象,听到了家里和私塾里听不到的事情,学到了家里和私塾里学不到的知识,让他大开眼界。城里是个小世界,城外是个大世界,城外有庙,有会馆,有祠堂,空地广阔。那儿聚着小手工业工人,沈从文就走到那儿去,他们做什么,他就看什么:剃头匠的大而黑的肚皮,苗妇人背着小苗人轻声唱歌,杀人处的尸体被野狗拖走咬碎,铁匠铺里的小学徒拉着风箱,打着铁器……他观察着这一切,脑子里常常会冒出疑问,他也在观察中寻找答案。逃学多次,每当被发现逃学,沈从文就会受到私塾或家里的处罚,挨一顿打,或罚跪一炷香的时间。但沈从文从不感到冤屈。他的脑子里回想着逃学途中所看到的种种有趣的事情。
沈从文真是个调皮的孩子。
后来进了新式学堂,沈从文更加放飞自我了。跑到山上认识树木和草药,到河里摸鱼,用枯枝在河滩上烧来当点心,整天泡在水里洗澡……有时碰上苗乡赶集,到卖牛处看他们讨论价钱盟神发誓的样子,又过卖猪处看那些大猪小猪,被人提起时的大呼小叫,又到赌场上看那些乡下人一只手抖抖地下注……沈从文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他广闻博记,造就了他不平凡的一生,他的作品散发出独特的魅力。单纯而又厚实,朴讷而又传神,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
我在想,沈从文如果老老实实坐在教室,做一个乖学生,他能成为大作家吗?恐怕有点难。如果沈从文不好好读书,一心只想着到处疯玩,他能成为大作家吗?恐怕也有点难。所以我并不鼓励现在的学生要逃学出去玩,那么,周末,寒暑假总是可以的,不能老窝在家里吧。认真读书是必须的,认真读书之外,走出教室,走出家门,去旅游,去参加社会实践,也是必不可少的。古人说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来说,很重要。
暑假回湖南老家,碰到爸爸的一个学生,这个叔叔做美的家电怀化总代理。他说了这么一件事:他下面一个经销商的儿子清华大学毕业,年纪不小了,还没结婚,事业也无成,只能在自家门市站柜台收银。让我很震惊。他能考上清华大学,书一定读得很好;清华大学毕业却一事无成,肯定读书之外的知识太贫乏。
如果说我读《从文自传》有些收获,有些感悟,那就是:我认识了课内知识和课外知识的关系,认识了书本知识和社会知识的关系。书,要好好读,但不能读死。
自传的读后感9
最近读了一本关于沈从文的书,是他的自传。初认识沈从文是从他的《边城》开始的,那时就在思考他的文章写得那么美,原因是什么呢?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我知道了原因。
《沈从文自传》是他的散文体自传,记叙了他二十年前的经历,即他离开湘西到北京之前的经历。用他自己的话说,那就是:“拿起我这支笔来,想写点我在地面上二十年所过的听的日子,所见的人物,所听的声音,所嗅的气味,也就是说我真真实实所受的人生教育。”读完整篇我就两个感受,一是沈老的少年生活真是多姿多彩;二是以前的社会太封建、人们也太愚昧了。
他的勇气是我最佩服,原文提到:“虽然在半夜时有人从街巷里过身,钉鞋声音实在好听,大白天对于钉鞋,我依然毫无兴趣。”在漆黑的夜晚,发出“叮叮”的声音,要是别人早就被吓死了,而他竟然觉得那声音好听,可见他真的有勇气。还有别人都避之不及的尸体,他竟敢用木棍去敲,去戳。想到自己,真是自愧不如啊,我到现在连上台讲话的勇气都没有。
他少年的生活是我最羡慕的。在书中,他说:“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却在玩乐中学到了不少。”是的,在玩乐中,因爬树,他认识了三十中树木名称;因爬树摔伤自己去找药,又认识了十来种草药;不仅如此,还学会了钓鱼、采蕨菜、菜笋子、捕猎等等。看到他小时丰富多彩的生活,也勾起了我小时候的回忆:那时我也很好动经常约几个伙伴瞒着父母到山上玩耍,搞得一身脏,回家就被妈妈大骂一顿;有时也去小溪里捕鱼,捉泥鳅。特别是在李子成熟之际,我也会爬到树上去摘李子吃,有时从树上摔下来,浑身是伤,还不敢让家里人知道。那时的自己是多么的无忧无虑,天真、胆大,现在,真的是只能想想而已。我想沈老先生在写他小时候的生活时也有这种感受吧。
虽然从他的少年生活中感受到了不少的乐趣,但他所写到的其他事也是我深感震撼。
在辛亥革命时期,对于杀人的那种方式,我真的很难接受。“把犯人牵到天王庙大殿前院坪里,在神前掷竹篓,一仰一覆的顺笅,开释,双仰的阳笅,开释。双覆的阴笅,杀头。生死取决于一掷。”用这种方式来决定人的生死,真是太愚蠢了。封建思想真是害人不浅。
也就是这样的生活经历给了沈老先生丰富的写作材料。他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活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所以说,艺术总是源于生活的。从这本书中还让我们认识到了湘西人的勇敢、彪悍以及原始的湘西生活。
自传的读后感10
名利,多少人梦寐以求并且为其不惜一切代价。可是居里夫人不是。就连爱因斯坦都曾经说过:“在我认识的所有著名人物中,居里夫人是唯一一个不为盛名而颠倒是非的人。”
在小的时候,她便会用智慧蒙蔽愚蠢的考官,在那个可怕的时间里,俄国人侵略波兰,俄国佬儿让波兰的学生用“谎言”来回复他们,而聪明的玛丽总是被叫来回答,那一刻,她小小的心灵总是被屈辱和恐惧占领,作为一个爱国的学生,谎言带给她的是无边的屈辱和痛苦,可她坚持下去了,因为她明白,祖国的未来等着她去创新、建造。她是一个勇敢的少女。当祖国被外国侵犯时,她选择离开自己心爱的祖国,孤身一人前往巴黎,在陌生的城市中求学,终于有所成就。
可是命运仍不给她喘息的机会,在一九零六年十九日,她失去了和她一同奋斗的丈夫——皮埃尔居里。她没有想放弃什么,而是继续努力,更专注的投入到镭的研究中。她一次一次的获奖,但这却丝毫没有影响她对工作的半分注意力。
她虽然出身贫寒却对金钱视如粪土,她虽然旅居国外却有着强烈的爱国心,她在中年时失去了自己事业和生活的最好伴侣,她经历了那么多的精神痛苦和疾病折磨却从没有减弱对科学的探索,她在永恒的奉献中度过了自己的后半生。
我们虽做不到像居里夫人一样伟大,但是我们要学习她的精神,为自己的信仰不懈努力奋斗!
自传的读后感11
想必大家都听说过居里夫人的自传吧,我们今天就来谈谈居里夫人的人生吧。
居里夫人是一八六七年十一月七日出生于波兰首都华沙。
居里夫人在巴黎的那段时间,由于生活困难,条件艰苦,但是,居里夫人没有被困难吓倒,没有放弃学习和实验,而是,更加努力学习。当时,居里夫人急切需要一个实验室做实验。但是,建立实验室需要很多的资金,居里夫人也就只好减少自己的生活费用。租一间比较小的房子当实验室。来供各种实验,居里夫人特别喜欢探索新事物,集中精力专研科学研究,有着吃苦耐劳,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在科学实验过程中,全部是具有放射元素,非常危险,居里夫人为了追求真理,抱着明知山有虎,偏要虎山行的态度,在困难和危险中攻破一个个难关。
居里夫人在实验过程中,所实验的全时放射性元素,对身体有很大害处,居里夫人遇到困难和危险时候,从不想着放弃的念头,而是,想尽一切办法,战胜困难,刻苦困难,因此,在她那持之以恒和孜孜不倦的精神中,发明的镭元素。镭元素的出现,因此获得诺贝尔奖。
居里夫人获得了很多奖项,这些荣誉来自她的刻苦努力,和不断的积极探索。在遇到困难和危险时,永不低头和退缩,这种精神力量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自传的读后感一
在20XX年一个冬天的夜晚,随着哇哇一声婴儿的哭啼,一个小女孩而诞生了,那个小女孩儿便是我。妈妈说她见我哭声那么大,以为我将来能像她一样加入音乐系的队伍,所以命名凤歌,全名高凤歌。
从小,我的性格就跟男孩儿十分相似,妈妈总爱用风风火火来形容我。好日子不长,我要被送入幼儿园了,我一想到要被幼儿园那个可恶的地方束缚,便跟妈妈又哭又闹,妈妈斗不过我,便答应带我去幼儿园跟老师商量。在妈妈把我带到幼儿园门口的那天,我靠在妈妈身上,等待着她告诉老师我不要到那里去,谁知妈妈却出尔反尔,我一听,哇哇大哭起来,又蹦又跳,可把妈妈的门牙害惨了。
光阴似箭,转眼间,我已经步入了小学的大门。三年级时,我酷爱语文,每天晚上自己都温习、预习,精力旺盛的我每天都和学习玩儿到深夜。第二天,上课时,我眼皮直打架,但还是坚持着。到了语文课,我干脆呼呼大睡起来,语文老师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我都能答上来,弄得老师生气也不是,高兴也不是,无奈的说:高凤歌的学习方法谁也学不会,她是在梦里学的啊!同学们听了都哈哈大笑,老师也忍不住笑了,我不好意思的挠挠头,也笑了。
四年级时,我有了2个习惯,不知道是好还是坏。那就是啃笔杆和抠手指。上课的时候总是会把这两个习惯显现出来,可是老师讲的课我都在听,可以说,我的学习是靠耳朵学的,老师让我回答的问题我都会。可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个习惯,后来老师们都在宣传,竟然传到了妈妈的耳朵里,这下我可惨了,被臭骂了一顿。一开始我反驳妈妈,因为我并没有发觉我有哪些习惯,可后来我意识到了,不过我不可不想输给妈妈,每次吵架我总是说:可是我没耽误学习啊我一说这句话,妈妈就哑口无言了。
现在我已经六年级了,虽然还是小时候的性子贪玩儿,但我还是分得清主次的,学、玩两不误,妈妈硬是拿我没办法。怎么样?听了我的'自传,想和我交朋友么?
自传的读后感二
20XX年的一天,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哭声,在20世纪末的婴儿名单中又多了一个我。我就是那传说中的跨世纪少年,也就人们口中的XX后。我叫任丽,出生在济宁的一家医院里。岁月飞逝,我已在人生的旅途中经历了XX个春夏秋冬了。
自出生以来我就沐浴在爸爸妈妈无私的爱河中。被爸爸妈妈无理由的溺爱着。在我的生活中没有“不”这个字眼。我的字典里也没有“挫折”俩字。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养成了自私任性不懂事的性格。虽然在溺爱中成长,但我的性格却没有那些被溺爱着的孩子的一丝气息。
我从小就是一个好脾气的乖乖女。从不计较别人过错,但因此容易受欺负。记得那时小学3年级的时候,因被嫉妒买了个漂亮的发卡,而平白无故的被班上的“母老虎”挖破了脸。“啊”随着我一声尖叫,脸上立刻出现了两道被她划伤的疤。我立刻哭了起来。过了一会,班主任气冲冲的朝着我们走来了。经过一番询问老师搞清了来龙去脉,责骂了那个同学。然后很温和地擦去我眼角的泪,说:“以后受欺负跟老师说”。我却说:“老师,没事,我比她大,我是她姐姐,应该让着她。你不是说不让妹妹的姐姐不是好孩子吗?我还是好孩子吗?”老师听后,连忙点头。
我虽然是个好脾气的孩子,但不意味着我就是一只任人宰割的小绵羊。对于那种原则的性的问题,我确实十分认真的。
那次期中考试,我不经意间发现了前面的两位同学作弊。我当时很愤怒,但没有鲁莽的举手告老师,我先写了一个小字条给他提醒他。没想到他不知好歹地会给我:“敢告老师,放学让你难堪”。我气坏了,还敢威胁我,怒火一下冒了三丈。于是气势汹汹地“拍桌而起”,当场向老师高发他们。
这就是我,一个好脾气的我,同事又是一个严肃的一丝不苟的我。
时间飞快的流逝,XX个年头一从我手中飞走。在这15年里,世事变化很大,但我的性格没变,依旧是当初的我,独一无二的我。
自传的读后感三
初冬的一个凌晨,一个婴儿的哭声打破了夜的寂静我——降临到了这个美丽的世界里。
我的名字叫XXX。你别看它听起来普通,意义可大了呢。之所以我有正义感,是应为跟正义同音;之所以我跟小姐姐吵架,是应为跟争议同音。
瘦是男孩们畏惧的事情,可我的身体偏偏就是瘦,所以四五年级的时候有很多同学都叫我“小不点”其实我个子又小又矮。妈妈让我多吃饭,可我依然是每顿只吃一点点。我妈妈常说我还没有老家的小狗吃得多呢。我真后悔不听妈妈的话多吃饭,要不然能长这么矮吗?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可是我现在长的有点胖了。
听妈妈说,第一次进幼儿园的大门,我感到既高兴又害怕。当听到妈妈要把我一个人留在这儿时,我哭着闹着不让妈妈走。妈妈只好骗我说她在大厅立等我。结果放学后我没见到妈妈,又大哭大闹起来。
转眼之间,我已经步入了小学的大门。在二小里,让我学到了许多新的内容,开阔了眼界,结识了更多的好朋友。在四年级时,我转学了。在深圳的学校里,我又学到了新的知识,并对数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五年级时,我又转学了,转回二小。
不知为什么,调皮的我爱上了读书,不过那时读得都是一些故事书,似懂非懂。虽然我酷爱文字,却无文采,喜欢读书,却过目便忘。不管在学校学习还是在家里娱乐,我常用笑话来制造欢乐的气氛。
我的理想是走进北大。我相信,在我的努力和老师、父母的教育下,我一定会实现我的理想,会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父母和老师!
初中生自传作文 作 文 范文
如果你第一次见到我,一定会认为我是个文静的小女孩。可我却要告诉你,小时候的我并不安分哦!
记得三四岁的时候,我就是一个十分好动的小孩。不管走到哪儿,都不会对周围环境感到陌生,遇到一些不认识的叔叔、阿姨、爷爷、奶奶们我也从不害羞,因为这样的性格妈妈可没少唠叨,可我却仍是我行我素,不愿改变。
小时候的我睡觉时总不安生,东倒西歪的样子实在让人觉得滑稽可笑。那是一个炎热夏天的晚上,我躺在柔软的床上渐渐的进入了梦乡。做了一个又一个无比神奇的梦,每个梦里都有我欢快的笑声和矫健的步伐,就这样我在一个个梦中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夜晚。可早上醒来时,我却惊奇的发现,自己已从床头“跑”到了床尾,一只腿耷拉在床沿边上,“天啊”!我昨晚那一觉是这怎么睡的呀?
还有一次,天气闷热又有乱轰轰的蚊子,为了防止晚上被蚊子喝血,妈妈便给我搭了个漂亮的蚊帐,可没想到,仅搭了一夜的蚊帐,在第二天早上竟变的如此狼狈不堪。原来昨儿晚上,我沉浸在甜甜的睡梦中,梦里又是奔跑又是笑,还嚎啕大哭呢!不知不觉,竟折腾一晚上,当我一觉醒来,便发现自己架在“半空”,此时,我真想按个监控,拍到自己晚上到底是怎么睡觉的,竟如此不雅,唉!
可现在,我已成长为一个乖巧懂事的女孩,睡觉也不会不安分了。不过我还是希望时光可以倒流,再看一看小时候那滑稽的模样。
我的人生故事还在不断地发生,一些美好的事件也在不断地上演,相信下次提笔写我的自传,一定会有更精彩的内容出现。
初中生自传作文 作文 范文
我于一九九八年出生于邵阳市的一家姓宋的家里。父亲是教师,母亲是乡下人,她从小就渴望读书,因家里今年经济条件差,读小学便辍学了。帮着外婆去田里干活,因而成为了一名女农民。
我的童年是在外婆家度过的。外婆家在乡下,虽然偏僻,但风景很优美。那里有一个大草坪,那里会有许多同龄的孩子聚在一起玩耍。我也是其中一个,我们整天沾花惹草的;有是还一起干干坏事儿。比如说把人家的菜给拔几捆,去人家的果树上去摘果子吃,想摘多少有多少,那叫一个爽啊;还有时在河里撒泡尿,让鱼儿们喘不过气来;在人家凉好的衣服上撒些泥土。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好在那些爷爷奶奶们不和我们这群小屁孩计较,骂过一声兔崽子们就算了。真是荒唐岁月啊。虽然现在我没那么淘气了,但想想还真挺怀念的。多么有趣的童年啊。那时我还结下了许多发小;二狗,大发,玉宝,不知道他们到哪里读书去了,还真挺想他们的。
上小学时,我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我了,我把我的聪明才智放在了学习上,我的特长有许多;唱歌,跳舞,书法,演讲。还不赖吧。小学时的成绩在班上总是名列前茅,人不可能一生都成功,也会经历风雨吧,但我没有被困难打倒,而是选择了坚强。
我就是一个天真活泼。聪明伶俐多才多艺的宋映辉,你愿意和我做朋友吗?
初中生自传作文 作文 范文
说到自传嘛,我还没有好好介绍一下自己呢,借这个机会,就来说说吧。
说到底我算是个开朗活泼的人吧,但是我家人面前我总是文静的(我自认为我很活泼)或许我没有我姐活泼。说到我姐,其实是异父异母,奶奶说,当年我的出生就是个灾难。
那年爸爸才19岁,便怀了我。待我2岁的时候,他们就闹离婚,随着年龄的增长,越发变得厉害。不料,在我六岁儿童节时,他们离婚了。她们不知道,那年的儿童节,所有的一切都是我一个人,我甚至急到找不到换衣服的房间而为此大哭。虽说我也表演了,可是却没有人对我说:“女儿,你真棒”之类的话。
后来,也就是现在,姐姐就这么凭空出现,独享宠爱的我不免有点反感。说到底她也就比我大了几个月,就是健壮了些。但我两从来没有闹过矛盾。她。性子直爽招人喜欢。我呢。则和她相反。
好了好了,不说这件事了。接下来介绍一下我的近况吧
现在的我正在期待着开学呢。因为在家实在是太太太太太太无聊了。为什么这么说,有人肯定要反对了:在家多好啊,没有老师的束缚,家长的唠叨,多轻松啊。我可不这么想,毕竟我还想见见我可爱的小同学呢。说到底也不过是我存在感太低了,根本没有人愿意找我玩。每次的话题都是我来说,不然就是死一般的寂静。我的存在就是个空气罢了。
ok,对于我来说,我未免就是张白纸罢了。没有什么值得说的(我有没有跑题阿喂)。
初中生自传作文 作文 范文
我于1996年的入夏时节生于临海市的一家小医院中,祖辈姓童。听母亲说,在我出生之前,她就跟着父亲来到西塘这个小镇做生意。那时,我们的生活很艰辛。由于没有亲人的依靠,我们一家只有靠着摆摊过日子。就是靠着这样的一种毅力,我们一家经历了十六年的风风雨雨,终于有了如今的小康生活。
我是7岁上的小学,还记得三年级时,我的语文老师刚大学毕业。很高大,架着一副眼镜。我不喜欢他,因为他经常拿我这个外地学生“开刀”。有一次,语文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是写自己喜爱的一个玩具,并让我们把玩具也带来。可以在课堂上相互玩,第二天交作文。小时候,我很节约,家里根本没有什么玩具。所以那节课上我只能看着别人的玩具,却怎么也想不出写什么。于是,我就到处逛逛,看别人的玩具。有一个女同学带了洋娃娃,正在给她穿衣服,周围围满了女生,我也便去凑凑热闹。后来,语文老师走了过来,拿起那还有一个袖套每套进去的洋娃娃给全班同学看,全班哄堂大笑。老师便一个个问我们这几个围看洋娃娃换衣服的同学有没有写好作文。好巧,就我还没写好,我知道,我又完了。果然,老师在全班面前把我批评了一番,弄得我无处藏身。想想真可气,明明说是第二天交作文,我有什么错吗?但那时,我很胆小,只能把委屈埋在心里,谁让我不是本地学生?
四年级毕业时的那一次分班考试,我破天荒地考了全班第一,这使我的命运从此被扭转。谢天谢地,我终于不用再受那个语文老师的气了。由于那一次的成绩,使我在五年级时从一个小组长变成了班长。从此,我肩上又多了一份责任。于是,我开始奋斗。终于,我成功地奋斗成了一个好学生。
初中了,我来到了现在的这个可爱的校园。我喜欢这里的一切,因为在这里,有我敬爱的老师和亲爱的同学们。无论社会对我们学校有什么样的看法,我都爱这个校园。
我曾经的梦想是做一名音乐家,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放弃了。现在,我的梦想就是让我们石楼中学像曾经那样优秀,那样有名望!
初中生自传作文 作文 范文
我是一个其貌不扬的男孩,在同龄人中,不高不矮,不胖不瘦,长着一双小眼睛,略微不同之处是我的皮肤很白,妈妈说,好象是豆腐做的,但我的毅力和勇气却如同钢铁般坚韧,决不含糊。
去年暑假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双溜冰鞋。刚买回家的时候,妈妈不让我乱动,说得请个教练教我,可我不信邪,我打开包装,把头盔、护膝、护掌等一股脑儿往身上戴,等武装好后,妈妈过来想帮我,我推开妈妈的手,扶着沙发和墙壁一步一步往阳台上挪。在阳台上,我抓住防盗窗,左一下右一下地练习迈步,不到半小时,我就可以放手滑动了,于是我冲妈妈大喊:“妈妈,快看我,我会了。”谁知话音刚落,我就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我们不约而同地大笑:怎么没有护屁股的呢?一边笑,一边爬起来接着练,就这样,在摔摔倒倒的两天后,家里出现了一个来去如风的滑冰男孩。
我爱好广泛,除运动以外,还喜欢唱歌、弹琴,在学校的文艺活动中当过指挥、做过领唱。但我最喜欢的是看书,为此,被妈妈叫做“小书虫。”
也许是我做事不够认真和积极,我创造了一个“神话”—连续六年副班长。每学期开学,那个“副”字总跟着我,让我顿失阳刚之气。我常梦想,为什么月蚀时没有蚀到那个“副字”呢?没有这个“副”字我不就扬眉吐气了吗?嘿嘿…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