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运输合同模板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具体地址:

乙方具体地址:

丙方具体地址:

根据国家《合同法》及有关运输规定,经过三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货物。严禁国家禁运的易燃、易爆等物品。其中行李包裹每一件的重量不能超过 公斤,超过时,需征得各方同意。

编号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

第二条:包装要求。甲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货物,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第三条:业务范围。联合受理 — —全国各铁路运营站行李包裹的承运发送。

第四条:合作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五条:费用的收取、结算方式

1、铁路区段的收费根据铁路的收费标准执行,行包进款根据旬报由 分公司每旬向 铁路局汇款一次。列入 站行包房收入。 站行包房行李包裹装卸费每月按行包票实际件数计算,每月底结帐, 分公司按时向 站交款。同时,每月底 分公司须将行包件数及行包收入额度报 站行包房。

2、物流公司从 往 的行李包裹每吨税前分配运输包干费用 佰 拾元整,轻浮货物另行定价。

3、所产生的费用由 分公司与各联运方分别清算。物流公司运输包干费,每月按签收清单的实际吨位计算,于次月二日前结帐,结帐五日内划帐完毕。物流公司收到款后,及时开具发票返 分公司。

第六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 分公司的权利义务

1、权利。要求物流公司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送到目的地。

2、义务。

全面负责联运全过程的统一协调工作,负责在 市 路 号设立行李包裹快运处,办理行李包裹的承运、核算、制票、收费、检查品名及包装情况。凡发送给乙方的行李包裹,必须足额办理保险运输,并在18:00之前发送至乙方大院。

遇行包量大或余载不足时,必须向物流公司提前预告运量并分单分批量运输。物流公司余载无法满足需要时,自行设法解决运输问题。

将所需发送的行李包裹列出发送清单票据密封,交给物流公司。物流公司根据发送清单按票逐件核对行李包裹及密封票据,确认无误后在清单上签收,清单第一联留 分公司存查,剩余联交物流公司。

物流公司的权利义务

1、权利。向 分公司收取运输费用。

2、义务。利用邮车余载承运行李包裹。负责将 分公司转运在邮政物流公司仓库的行李包裹的搬运、装卸,建立台帐。连同票据清单,在规定时限内运至 火车站行包房交接。

行包房的权利义务

1、权利。与 分公司结算收费。

2、义务。

站行包房根据发送清单逐件核对行李包裹及密封票据,确认无误后,在清单上签收,清单第二联留邮政物流公司存查,剩余联交 站行包房。

负责在 站内行李包裹的火车、汽车、搬运、装卸,将清单、发送货票、发送的行李包裹重新核对无误后组织铁路发送作业,发送到全国各铁路运营站。发送的作业程序及规定参照铁路行李包裹的发送组织办法执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分公司责任

1、由于在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重量等而招致货物摔损、爆炸、腐蚀等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被污染腐蚀、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

、物流公司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应偿付 分公司违约金 元。

2、运输过程中由于物流公司的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其中货物价值每件在 元及以下的,连同包装重量每千克不超过 元。每件在 元以上的,连同包装重量每千克不超过 元。

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物流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行包房责任

按时提取货物,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用。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付诸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 页,正本一式三份,合同三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乙 方:

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丙 方:

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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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运输合同模板 篇2

承 运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托 运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期 限: 自_ 年 _ 月 _日至 _ 年 _ 月 _ 日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甲方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和运力配置许可的情况下,对乙方在 区域内托运的货物予以优先承运。

二、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委托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应当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具《委托书》;《委托书》必须以书面或者数据电文的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提交。

三、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运力配置状况、运费价目表和营运实况动态,并为乙方应用甲方的网站及电子订舱系统提供方便。甲方承运的船名、航次以及运到期限,以装船日公布的船期表为准。甲方针对乙方的托运要求,根据网络运输综合效益和实际营运调度的需要,可适时采取必要的绕航或中转措施。

四、乙方确保自己是拥有所托运货物所有权的货主,或者以具有水路货物运输代理经营权的资格与甲方发生业务关系;凡乙方该身份或经营资格受到限制及发生变化时,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故意隐瞒事实造成甲方损失或引起其他法律后果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按《委托书》中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乙方持续委托甲方承运的业务,自甲方接受委托之日起,结算时限为______日 ;乙方不能在前列时限内清偿运费的,甲方可以对乙方后续托运的货物行使留置权。

六、甲方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与有关港口、保险公司等单位之间的配合关系;乙方在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业务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与港口等单位约定的操作规程或作业要求。甲乙双方都有义务维护对方的声誉,不得实施任何有损对方信誉的行为。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具体业务往来中,必须遵守有关规程或行业惯例;凡涉及本合同未尽事项,依照国家颁布施行的《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和《港口货物作业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此前订立的所有合同、协议全部终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通过协商处理不能解决时,概由上海海事法院诉讼管辖。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_年 _ 月 _ 日 _ 年 _ 月 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