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媒的利与弊范文
关键词:商业化;不可避免;益处;弊端
中图分类号:G2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3)18-0258-01
一、媒体的商业化发展
“中立的把关人”,“客观的反映者”,新闻媒体,被新闻专业主义冠以具有如此雅号,肩负着“社会公器”的职责。新闻专业主义要求媒体要处于独立的、中立的第三者位置,不依附于任何政府或利益集团,也不为它们而服务。兴起于西方的媒体,在西方新闻媒体的旧格局中也在尽量保持这一行为准则,履行的是“公共服务”的目标。在此环境之下,拉斯韦尔赋予了媒介三功能:监视环境、协调社会、文化遗产继承。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政府对广播电视执行了基本一致的政策取向:强调广播电视的公益性,防止其过度的商业倾向。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政府对广播电视执行了基本一致的政策取向:强调广播电视的公益性,防止其过度的商业倾向。
然而,20世纪是一个政治、经济风起云涌的动荡年代,对媒体的改革影响最重要的三个因素是:私有化浪潮席卷全球;东欧剧变和美国提出兴建“信息高速公路”计划,“信息革命”掀起巨浪;媒体受众大幅增加。随着媒介更多深入到人们生活中,影响受众的范围越来越大,媒体与广告商、赞助商相互合作逐渐增多,在盈利方式上,以广告为主的模式逐渐形成。在叶海亚・伽摩利珀主编的《全球传播》一书中,曾有学者提出这样的观点,广告才是媒体中唯一重要的内容,其他节目的设置都是为了把观众吸引到电视机前,让他们收看广告。商业化让媒体有利可图,做大做强,不仅具有经济效益,还影响着受众的议程甚至想法和取向,从而获得了一定的政治影响力。但是同样,操控媒体的人则很难保证不利用自己的权力谋求私利,或滥用权力;在受到商业化能长生的巨大利益驱使之后,媒体无法再像过去一样出于承担“守望社会”职责的目的,尽量公正客观地报道事实;媒体节目的内容、新闻的选择和报道的方式都走上了有目的的、商业化的趋势。而媒体的职责也在拉斯韦尔三功能上增加了“娱乐功能”和“刊登广告”,而这两项功能甚至比最初的三项更加受到媒体关注。
二、媒介商业化的利弊
从辩证的思维来看,媒介的商业化这一不可避免的趋势是一把双刃剑,与很多问题一样拥有着让人又爱又恨,既难以割舍又很想摆脱的两面性。
首先,它给媒介带来的好处是毋庸置疑的。第一,商业化带来收益,也就是资金。而资金是媒介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媒介做大做强的先决条件。以美联社为例,它在新闻界举足轻重的地位,来自它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获取来自世界各地的新闻,并把它传播到世界各地。它在115个国家拥有240个驻点。于1875年第一个租用新闻电报电缆,1980年使用第一颗卫星,1994年作为第一家使用数码相机的通讯社…这些都是由收益和资金作为保障的。虽然美联社的成功不仅于资金和设备上的先进,但也是其中不可或缺的基本。最近几年做大做强的新华社,能够遍布世界各地同样需要斥资巨额的先决条件。所以,商业化给媒介带来的收益与之做大做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第二、媒介出现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20世纪80年代以后,西欧的私营媒体竞相出现,美国媒体也放宽管制,私有媒体开始于公共媒体出现激烈竞争。频道和节目内容都出现大幅度的丰富化,使得传媒市场出现一派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第三、新技术的开发和利用得到资金支持。信息时代,卫星、网络和计算机等设备是传输信息、出版报刊和制作节目的必要条件。在资金的支持下,媒体采集和传播信息的能力大大增强,甚至改变了传播的模式。媒体的实力得到大力提升。第四,这种竞争带来了意见的多元化,声音的多元化。有了竞争就避免了垄断,而在媒介市场中,则是避免了思想和意见的垄断。媒介为受众塑造着拟态环境,如果没有竞争那么就会出现受众只听“一家之言”的结果,拟态环境也由一家之言而塑造。这样,无疑对信息的透明度、受众的知情权都是一种伤害。但是在充满竞争的媒介环境下,竞争使言论有了更自由的市场。
另一方面,媒体产品确实具有商品性,但它是特殊的商品。对一般商品而言,竞争会导致商品的价廉物美,但媒体却会走向其反面,竞争会使媒体品格低下,走向庸俗、低级,带给人们的仅仅是感官的刺激。它具体的负面效果是:
第一,新闻媒介失去“社会公器”的责任感,为追求商业效益而放弃新闻专业主义要求的客观公正。在商业化的运营下,很多问题都可以用钱来解决。红包新闻、有偿新闻、封口费破坏了应有的规范单纯的媒介环境。因为商业化运作而获得较大权力的媒体还会利用垄断优势利用媒体达到私人目的。比如默多克的新闻集团,甚至可以操控总统竞选。
第二,媒介内容日趋娱乐化、庸俗化。为了迎合中下阶层大众的欣赏口味,以此获得发行量和收视率从而获得广告,报纸和电视等各类媒介都在调整内容结构。报纸上刺激性的社会新闻,比如,娱乐新闻大幅扩版,20世纪出现了新闻娱乐化“三大事件”:“辛普森杀人案”、“戴安娜之死”、“克林顿丑闻”,其关注度和炒作程度超过了大多数硬新闻。电视节目则把许多社会话题娱乐化,节目互相抄袭,比如某一档相亲节目流行起来,其他各频道纷纷效仿,内容别无二致。导致虽然电视频道众多,但是节目类型却甚少;而且大多数节目都出于单纯的娱乐目的,缺乏积极意义。虽然娱乐的确是媒介的功能之一,但是却被过分放大了。
第三,信息芜杂,难取精华;价值观多元化,缺乏核心价值观。在谈及媒介商业化的优点时,笔者曾提到商业化带来的竞争为媒介带来多元化的声音。但是这种益处同时引出它的弊端,那就是信息爆炸,和价值观混乱。信息爆炸使得信息处于这样一种危险状态:大部分信息都将成为垃圾信息,受众必须要依据自己的见识剔除糟泊,取其精华。同时,不同的声音就会传播不同的价值观念,媒体可能为了抓住受众眼球,或引发社会的关注,从而提高收视率和关注度,故意放大和强调一些不符合主流观念的价值观,比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设置受众的“议程”。虽然媒体并非“宣扬”这些价值观,但它们却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受众,或者使受众在心里将整个社会刻画成以错误价值观为主导的图景,这样对整个社会导向和核心价值观的弘扬是没有益处的。
第四,娱乐节目西方化。西方国家的综艺节目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就开始了,当时还是以问答和竞赛等形式进行。发展到今天,已然比我国超前很多。所以我国的娱乐节目有很大程度上是在效仿西方,甚至直接从西方购买版权。比如《中国达人秀》、《中国好声音》、等选秀节目,《墙来了》等游戏节目,都是完全照搬西方综艺节目模式,几乎没有中国创意。这样的照搬可谓是省钱省力,拿来别人已经成熟的而且成功的模式,好过自己经过挫折和努力摸索出新的模式。但是这种模式是缺乏独特性的,几乎是商业化的普适模式。如今,我国已经意识到文化霸权的可怕之处,中国也在克服文化渗透和文化腐蚀,同时也在努力让中国文化走出去。那么首先就应该注意让中国受众习惯于西方化娱乐的问题。这样的节目是可以存在的,但是却不应占据电视娱乐市场的全部江山。我国更需要的是本土化,中国化的媒介。
三、结语
综上所述,媒介的商业化真是令人又爱又恨,而欲罢不能。它是媒介做大做强的根本保证;它是媒介百花齐放的推动者;它是意见多元化的维护者;它是媒介科技化的发动机。然而,它又是媒介“社会公器”的毁灭者;它又是媒介娱乐化、庸俗化的煽动者;它又是信息爆炸的催化剂;它又是娱乐西方化的传教士。既然商业化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那么如何权衡利弊,维持平衡;如何让媒介商业化为我所用,尽其所能;这将是我国媒介需要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李良荣.当代西方新闻媒体[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罗伯特・福特纳著.刘利群译.国际传播:全球都市的历史、冲突及控制[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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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俄罗斯互联网产业发展迅速,其网民数量以年均近20%的速度递增。据欧洲专业机构统计,自2011年9月起,俄网民人数已超过德国,跃居欧洲第一。新兴媒体在提高信息传播效率的同时,也成为网络谣言的“滋生地”和“重灾区”。面对互联网领域出现的新情况的、新问题,俄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网络谣言的管控。其主要做法有以下六个方面:
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理网络谣言
俄罗斯历来重视信息安全领域的政策研究和法律规范的制定,目前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信息安全法律体系。该体系以国家宪法为依据,以《信息、信息技术和信息保护法》为基础,《俄联邦国家安全构想》、《俄联邦信息安全学说》和《2022年前国家安全战略》为政策指导和理论依托,以具体法律规范为立法支撑,以专业机构和地方政府的措施为补充。随着社交网站等新兴媒体的迅速普及,包括散布谣言等在内的网络犯罪案件急剧增加,俄政府已开始着手制订专门的法律加以规范,以完善国家信息安全法律体系。
严格各项监管机制,加大对网络造谣者的惩处力度
目前,俄已建成由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俄联邦安全委员会科学技术理事会下设信息安全分会,统一领导国家信息安全建设与规划。自2008年起,俄政府先后在联邦安全总局、联邦媒体与文化管理局和内务部内成立专门的网络监管机构。其中,联邦安全总局的网络监控中心主要负责对互联网所有不良信息,特别是宣扬民族对立、宗教纠纷、恐怖活动、有组织犯罪等涉及俄国家安全的信息进行监控;媒体与文化管理局网络监控中心主要负责对新闻媒体进行监控;内务部网络监控中心主要负责监控“维特”、“脸谱”等新兴媒体。为了保护俄网民免受不良信息的侵害,俄政府规定,其境内所有网站都有迅速清理非法信息的义务。如果执法部门发现非法信息,将立即通知有关网站予以删除,如该网站拒绝配合,执法部门将发出警告。两次警告无效后,执法机关将通过法律程序关闭该网站。
重视与网民沟通交流,加强政府在网络中的存在和影响
近年来,俄领导人开始重视通过网络与民众沟通交流,以拉近政府与网民间的距离。原总统梅德韦杰夫经常通过微博信息,听取网民意见和建议,其微博在网民中大受欢迎,点击量一直都高居榜首。2011年国家杜马选举结束后,针对反对派利用新兴媒体大肆造谣的情况,梅德韦杰夫在“脸谱”上发表看法,强调民众依法拥有言论和集会的自由,允诺彻底调查选举中存在的舞弊事件。此番言论在网络上引起强烈反响,一天之内点击量就超过百万,跟帖量过2万。俄原总理普京也曾表示,“必须加强国家在网络中的存在和影响”,因为管控互联网在技术上是非常复杂的,要想完全限制网络几乎是不可能的。互联网为所有人提供了一个自由的平台,“如果当权者或别的什么人不喜欢互联网上发生的一切,只有一个方法,就是在网络上提出其他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吸引更多支持者”。
利用网络澄清事实真相,争夺新兴媒体的主导权
2011年俄国家杜马选举后,反对派利用新兴媒体大肆传播谣言,称此次选举“存在大量舞弊事件”,是“肮脏和不可接受的”。面对反对派不断利用新兴媒体造谣生事,俄政府没有坐等谣言“不攻自破”,而是积极利用新兴媒体进行反击,在新兴媒体上与反对派争夺主导权。如面对反对派在新兴媒体上公布的大量“选举舞弊的证据”,统俄党在“脸谱”上成立了“支持诚实选举小组”,通过对反对派所谓“证据”进行专业分析,向网民证明这些“证据”均系伪造,从而在众多俄网民中重新树立了选举诚实与合法的形象。
着力净化网络环境,加强对青少年网民的教育与引导
2010年底,俄国家杜马通过了《保护青少年免受对其健康和发展有害的信息干扰法》。根据该法,俄司法机关开始对互联网站开始分级,并要求俄境内所有网吧从2011年9月1日起强制安装旨在防止未成年人接触有害信息的过滤系统,同时建议有孩子的家庭也安装该系统。此外,政府还号召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对青少年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培养和加强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
以网络互动平台为监管重点,强化对新兴媒体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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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主义与消费主义传播。现代意义上的消费主义起源于19世纪末的美国,以后扩散到世界各地。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消费主义的最大特点是对物质享受和感官享乐的迷恋。作为一种价值观念,消费主义主要体现为物欲至上,物质主义和享乐主义成为生活的主导价值。
作为一种影响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和生活的各个层面的文化形态,消费主义的影响也已经渗透到大众传播媒介,使全球传媒文化正在趋向消费主义化。消费主义是指这样一种生活方式:消费的目的不是为了传统意义上实际生存需要的满足,而是为了被现代文化刺激起来的欲望的满足。20世纪80年代,传媒市场化、自由化、商业化和放宽管制的改革浪潮席卷欧美,这一切意味着欧美媒体管理在总体指导思想上由公众利益向商业利益的倾斜。在新的历史环境下,媒介被理解为单纯的“烤面包机”。公众利益也被理解为报道公众感兴趣的东西。由此,媒介机构被完全等同于经济体制的生产商,受众则被理解为消费者及市场。为了实现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其市场运行及生产行为不能不瞄准公众消费动向,不能不围绕消费旋转。“顾客就是上帝”这一口号就很能说明这一点。正是市场经济着眼于消费的运作机制和西方社会消费主义思潮的影响,使新闻传媒出现了消费主义的倾向。
消费主义传播是指传媒着眼于公众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需求欲望的创造,为强调物的符号意义及其为营造“消费社会”的氛围而进行的传播活动及相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其主要表现出两个方面的特点:第一,市场入主传媒、商业逻辑支配媒体。传媒消费主义是以市场、商业逻辑为驱动力的,而商业逻辑执行的是利润最大化原则,传媒为利润而生产,受众成为消费者。这种消费主义传播的内容正实现着对消费主义文化的大力张扬,直接体现为新闻娱乐化现象的盛行,硬新闻软化,软新闻娱乐化。第二,对受众的重视发展成为受众至上,认为受自由选择的市场模式可以为受众提供最为多样化的视听服务,实现效用和公共福利的最大化,任何来自外部的干扰都将破坏“看不见的手”所能发挥的作用,损害受众的视听权益。积极要求放松管制,认为政府在产权、并购等方面施加的强制性约束并无必要。拥有媒体帝国的梅铎就认为,“现在是自由与选择的时代,而不是控制与稀缺的时代,市场竞争是保证新闻自由最基本的条件,只有打破公共服务媒体的垄断,才能进入一个真正的‘传播媒体自由沟通’的电子信息时代”。
消费主义传播的政治后果。传统的政治生活随着公共话语平台的建构和信息传播业的发达,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关系越来越密切,也越来越容易受到传播的影响和舆论的合力作用。
消费主义传播对于政治生活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消费主义传播对政治习俗与政治心理产生了一定影响,有利也有弊。政治习俗可以定义为一定社会群体对待政治生活的观念、看法以及参与政治生活的心理活动及行为方式。消费主义的大量传播对消费文化、消费主义的形成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消费文化所强调的内容是遵循享乐主义、追逐眼前的、培养自我表现的生活方式,最终发展成自恋和自私的人格类型。这种文化因子对人们价值观的渗透改变了人们看待问题的方式,过去被认为是严肃的、重大的社会和政治问题也开始慢慢被抹上了“恶搞”、“搞笑”的娱乐色彩。人们对传统文化和政治权威失去敬畏,主观上也使得儒家传统的精英文化和精英政治不再是“少数人的游戏”,而成为全社会人民都可以发表观点、可以参与的公众事件。这不能不说是等级政治习俗的改变和政治心理的解放。在传播方式的扩展和自我表现的心理作用下,在政府职能、行政决策与实行、民意表达等诸多方面,消费主义的传播都造成了相当程度的影响。
其次,消费主义传播在生活政治中产生的影响。生活政治是社会学家吉登斯为解决现代化的种种弊端提出的一个概念,生活政治主要回答社会中的个人应该怎样生活的问题,关心在全球化背景下如何创造能够促进自我实现的生活方式,关心个体进行生活决策和作出选择的自主性以及由此对政治生活的影响。在生活政治中,大众传媒的作用并不表现为国家权力由上至下的政治控制的中介,而是成为没有政治权力做后盾的生活政治形成与表达的主要中介。生活政治要想产生广泛的影响离不开大众媒介的传播,媒介的报道在有形无形中也会为公众表达出一定的利益诉求,或形成一定的舆论导向,对公众的政治议题产生影响。此外,广告作为消费主义传播的另一种重要方式,使一些特定消费品在人们的心目中具有消费品以外的意义。如在轰动全国的宝马撞人案中,象征身份与地位的宝马使民众迅速联想到宝马汽车与特殊政治身份的联系,并希望了解司机是否会逃避法律制裁,因此在网上迅速引起了对肇事主角苏绣文身份的猜测大讨论,乃至上海奥迪撞人案发生后律师特意向媒体强调司机并无显贵背景,普通的交通事故转变成了引人注目的政治事件。这证明消费主义传播在一定程度上对生活政治影响的扩大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最后,虚假的“消费的民主化”对社会政治的影响。消费主义宣称在交易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人们花同样的钱就得到同样的消费品,而事实上由于购买力的不同,消费面前的平等实质上是不存在的。消费主义作为一种文化意识形态设置了虚假幸福与民主的欺骗性命题,以欲望的书写将社会真实的平等如能力、责任、社会机遇等转变成了消费形式上的民主,“而将民主的缺席以及平等的不可求的真相掩藏了起来”。全球约有13亿人还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其开支相当于每天一美元或以下),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只有靠破坏环境来维持生活,而同时传媒在不断地鼓吹“贵族”、“白领”的生活方式,塑造人们的消费欲望,甚至提倡一些“超前的”消费以使消费者获得心理上的满足。种种不切实际的消费既带来了对自然资源不必要的浪费与破坏(比如过度开发旅游业、不合理的土地征用、提倡私人购车等),同时也激发了因社会差距、贫富差距而带来的攀比心理和怨恨情绪,造成了社会政治的不安定因素。当然从另一个角度说,人们在盲目追求消费时如对珠宝、汽车、房地产等奢侈消费品占有数量上的不平等,实际上量化了政治、经济生活的不平等,使社会差距、贫富差距从传统上隐而未见的位置而大白于天下。由此引发的对这些问题的讨论也在客观上促进了社会政治向更加公平和透明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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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微博公众舆论传播媒介
2003年是中国网络意见的形成年,孙志刚案、宝马撞人案、刘涌案等事件的发生,赋予了网络意见真正的力量。之后网络的势头越来越猛,比如周老虎事件、躲猫猫事件、杭州飙车案、邓玉娇案等等,人们无不惊叹网络的强大、惊叹一个个隐藏在网络背后的网民力量的强大。学界也兴起了网络研究的热潮,探讨网络时代新闻传播的新规律。然而,当下微博又引发了新一轮的舆论高潮,进一步推动了网络问政的发展。
微博,这个由140个汉字组成的,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以及交流的平台迅速吸纳了2亿用户,其发展之快、影响之大、对社会生活参与之深,不可小觑。与传统的媒体不同,微博作为自媒体的代表,它扮演了多重角色,包括信源、传者、受者。无论是社会精英还是草根阶级,无论是大腕明星还是普通大众,都能够借用微博发表自己的看法。微博创造了一个平等的平台,任何人只要有网络支持,随时随地都可以传播,充当“记者”的身份。微博利用其传播优势,成为社会舆情传播的新途径和集聚地,形成了“新的舆论中心”。历数近两年来的新闻热点事件,微博都充当了先锋的角色。
一、传统大众传播媒介主导下的舆论格局
在探讨舆论格局之前,笔者认为首先需要明确三个概念,即舆论、新闻舆论和公众舆论。
关于舆论的定义,众说纷纭。但笔者认为,从众多的定义中可以看出,关于舆论有几个共识的地方,舆论的客体是现实社会以及社会中的各种现象、问题。舆论的主体的概念比较宽泛,它由各行各业、不同年龄、知识层次的人构成。舆论不同于意见,个人的观点不能称为舆论,并且舆论具有相对一致性、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以及持续的时间一般较长。
新闻舆论,顾名思义,是由新闻媒体所营造的舆论。“新闻舆论这一概念是指新闻媒体所反应的舆论或由新闻媒介的引导而产生的舆论。”①而在“公众舆论”这个概念中可以看出,舆论的主体是公众,是公众的意见或者是大家的意见。此处将“新闻舆论”和“公众舆论”两个概念区分,是从不同主体出发划分的,目的是为了研究新闻媒介对公众舆论的影响。
20世纪20年代,美国著名政论家李普曼在其所著的《公众舆论》一书中,就论及了拟态环境问题。他提出,在人们生活的环境中,一共存在着三层社会现实,一个是客观存在的现实,一个是经过大众传媒描述的社会现实,还有一个就是公众眼中的社会事实。在网络尚未出现之前,人们只能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来获取大量信息,此时,公众眼中的社会现实就是大众传媒所描述的现实,但事实上,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大众传播媒介所呈现的现实环境并不等同于现实的客观环境本身。此时的新闻舆论也就是公众舆论。媒体通过选择性报道,通过赋予不同话题不同的显著程度来进行议程设置,决定公众想什么,公众所议论、探讨的客体大致等同于传统大众传媒上报道的新闻信息,此时的舆论格局是单一的。
二、微博兴起与“微舆论”
在互联网诞生之后,尤其是当下迅猛发展的微博,使得一个热点事件发生之后,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介不再是单一的信息源,在网络上能够听到各方的观点,此时的新闻舆论与大众舆论不相符合,甚至很多情况下,还出现两种舆论相背离的现象。近些年,很多网络事件已经证明,微博利用其优势,已经成为众多热点事件的首度曝光媒体。
微博起源于美国的Twitter网站,在微博上,不同的群体针对同一热点事件,不同的观点交锋相对。在网络上,传统媒体的议程设置功能被削弱,甚至有时候网络能够为传统大众媒介设置议程。微博增强了公众的参与度,使得公众不再仅仅关注传统大众传播媒介提供的信息,他们能够自己充当记者,挖掘更有价值的信息,微博的传播特性使公众舆论的客体范围得到了扩充。因此,随着微博的发展,公众舆论必定会与新闻舆论产生不一致甚至是背离的现象。
三、微博传播的弊端
1、鉴于刻板印象的非理性传播
微博诞生之后,我们在欣喜微博有助于推动舆论监督,有助于公共领域的形成、公民社会的构建之时,我们也能看到随之带来的问题。微博传播中意见质量不高、公众缺乏理性和判断力等都是显而易见的问题。在“药家鑫案”和“李昌奎案”审判之前,搜索微博可以很轻易地看到网友们这样的原创微博:“杀人偿命,药家鑫该死”;“#药家鑫案明日二审#像他这种自私的人留在社会最终还是危害社会”;“#李昌奎死缓争议#这样的人不判死刑,天理何在?”;“#李昌奎死缓争议#像李昌奎这样的人如果免死了!有违司法的公正!”②
在微博上,形成了官与民的对立,医生与患者的对立,强者与弱者的对立。使整个社会充满了对“官二代”、“富二代”的仇恨心理。如“胡斌案”中就充斥了民众对“富二代”的仇视;“李启铭案”中更是对嚣张的“官二代”的怒骂;“邓玉娇案”中,邓玉娇以一个弱女子抵抗强权的形象为她赢得了不少舆论的眼泪。还记得之前的“八毛门”事件,以自身的偏见取代了正常的思考,我们的网民是一群深受刻板印象影响的人,而这无疑是有害的。
2、追求便捷使语言表达能力的弱化
麦克卢汉说媒介是人体的延伸,它使我们感知世界的边界得到了拓展,但同时也限制了我们的感知,规定了我们思考世界和表达自我的方式。正如电视媒体的出现所附带的视频、图像削弱了人们的文字表达能力一样。微博这一特殊的传播模式,将内容限制在140个字以内,也必将弱化人们的阅读和表达能力。微博的影响力重在量的积累上,而不是质的提高上。一些戏剧性的、冲突性的话题往往成为公众围观的对象,而一些深度的、具有内涵的话题则被抛开。微博的表达是一种碎片化的语言表达,微博的思维是一种浅层次的、碎片化的思维方式。微博带来了一场新的话语革命,拓宽了话语空间,成就了表达的宽度,但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微博语境下的表达是一种浅性、即兴、感性的表达,这种表达离我们的眼睛、嘴巴很近,而离大脑较远;离感性很近,离理性较远;离舆论很近,离思想较远。”③
3、被有心之人利用
哈贝马斯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公共领域”的概念,它是一种介于私人领域和国家社会领域之间由公民自由交谈、议论从而影响国家决策的一种公共空间,今天,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就是公共领域的媒介,到了web2.0时代,微博的兴起似乎使得“公共领域”这个概念获得了更强大的生命力。但是,微博作为一门技术手段,它通过粉丝转载的病毒式传播方式,其制造舆论的成本低,对不规范行为难以施加惩罚,覆盖人群广,因此一些商家看到其中的利益,便渗透到其中,利用微博营销等一系列商业化的操作手段破坏了原有的舆论环境。一些商家认为,微博蕴含着巨大的商业价值,通过微博危机公关、舆论、炒作以及网络推广等手段,导致网民的话语权面临恶意的侵占。此外,微博被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利用,传播虚假信息,营造噱头,获得受众关注等这些措施,尤其是一些新闻记者不加甄别的引用微博上的信息,造成新闻失实,破坏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这无疑对于我们的新闻传播事业是有害的。
结语
一方面我们需要认识到微博所带来的一系列弊端,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意识到技术本身是没有利与弊之说的,关键在于使用的人如何驾驭它。当人类精神文明发展的步伐尚未与物质文明的发展步伐并驾齐驱时,国家强制性管制措施是必要的。
2011年12月,北京市推出《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规定微博用户在注册时必须使用真实身份信息,但用户昵称可自愿选择。毋庸置疑,此次微博实名注册对于遏制虚假和有害信息通过微博传播、营造诚信健康的网络环境将产生积极效果。
然而,我们要真正发挥微博的最大功效,推进微博的优点,遏制它的缺点,需要多方面的努力。首先,在管制上,作为政府需要顺势而为,现在政府,官方的微博也在不断地开通,要做到对微博的管制,首先需要真正的了解它的运作机制。面对一些突发的热点事件时,作为政府部门,需要利用微博及时事件进展情况,以遏制微博上的谣言满天飞。其次,作为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介,应该与网络相结合,更好地发挥舆论引导的作用。在一些热点事件中,双方形成合作,利用网络便捷快速的特点,及时消息,同时,利用传统大众传播媒介深度报道、公信权威的优点,引导舆论发展方向。此外,在微博以及网络中,我们需要发挥意见领袖的作用,依靠一定数量的精英阶层,在关键时刻发挥他们的作用,形成一定的影响力。最后,网民需要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在面对冲突事件时,要学会用理性的思维思考,不能一时情绪化为他人所利用。
参考文献
①刘建明:《舆论传播》[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303
②③诸葛宏,《论传播学在探析“媒介审判”类事件特点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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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民生新闻?从《左传》提出“民生在勤,勤则不匮”的理念,到孟子力倡“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思想,一直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无不闪耀着民生思想的光辉。所谓民生新闻就是:媒体站在人文关怀的立场,从最广大普通百姓的需求出发,播报、评说百姓关心的人和事。其内涵为:以平民为视角,以民生为题材,以民本为取向,对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给予关注,其报道代表着老百姓的态度、视野、情怀等。
舆论监督是电视民生新闻报道的责任
电视民生新闻反映了社会转型时期民生问题凸显的社会现实,彰显了平民百姓日常生活的新闻价值,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诠释了新闻宣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新原则。舆论监督是电视民生新闻与主流意识相对接的一种新闻表现方式和重要责任。
电视民生新闻作为电视传媒和民生新闻的联姻体,和其他类型的新闻不同,它要时刻从“民生”的角度出发,非常直观地进行监督,从而担负起激浊扬清的社会使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收费、下岗失业、外来民工、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一系列带有时代特征的民生新问题随之而来。电视媒体相对于其他媒体具有传播速度快、形象生动、解读效果更佳的优势,这就对电视媒体本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电视媒体有责任引导民众关心国家和社会的发展,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和谐相处的人际环境。因此在!题和报道内容上,电视媒体应锁定群众的生存状态、生存空间、生存环境,时刻关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对群众有影响的事件及信息。电视民生新闻通常以民众生活中的种种遭遇作为报道的主要内容,如交通事故、家庭纠纷、管理部门的乱收费、弱势人群的遭遇等,这些内容更多地涉及了民众生活中存在的“不和谐”方面,对这些事件的曝光和披露,呈现了这些普通而真实的人的生存状态和心灵体验,将会引起更多人的关注,进而促使问题的解决,对于营造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民生新闻中舆论监督的特点
价值取向上的民本意识。电视民生新闻在价值取向上的民本意识,就是把人民作为国家的根本,充分反映民众生活、关注民生疾苦,为民排忧解难,表达对普通民众的人文关怀。如果说平民视角是电视民生新闻传播的出发点,那么民本意识则是电视民生新闻传播的根本宗旨。电视民生新闻突出了民众的参与需要,彰显的是平民百姓的价值取向和“草根”情结,真正的主体是广大的民众。比起生活需要和知情需要来说,民众的参与需要是一种更高层次的需求,它体现了民众民主意识的增强。对于那些被批评、被曝光的事件,电视民生新闻鲜有那些程式化的评论,主持人的评论也很少用自己的观点来左右受众的观点,注重让受众自己独立地发表对事件的看法。他们通过开通观众热线进行有关话题的讨论,通过电话连线观众就某一新闻事件进行评论,赋予了公民表达的权利和机会,实现了话语权的转移。
报道立场上的平民视角。报道立场上的平民视角,就是贴近百姓生活,站在百姓的立场上去关注民生问题,用“平视”而不是“俯视”的目光看待百姓,更多地聚焦平民百姓和弱势群体,更多地反映他们的生存状态。因此,平民视角意味着新闻工作者摒弃那种居高临下的心态,意味着新闻传播过程以传者为中心转变为以受众为中心,意味着记者站在与民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上来审视民生新闻题材。电视民生新闻报道的题材大多是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都影响到人们各种需要的实现。与民众密切相关的问题无非是衣、食、住、行,以及对安全、稳定等的需求,当这些方面出现问题的时候,民众的关切度往往是最大的。电视民生新闻抓住了民众最关心的问题,自然也就抓住了民众的心。电视民生新闻,以本土化的市民生活状态作为报道的对象,以平民意识进行舆论监督,更容易引起人们的共鸣。
报道方式上的民众话语。一是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语言形式来报道民生内容,如采用一些符合普通百姓接受心理与接受能力的“软性”表达,特别是在电视民生新闻中,主持人多采取“说新闻”的形式,使观众产生“拉家常”的亲切感和收视愉悦。二是让民众在新闻报道中发出自己的声音,表达自己对民生问题的看法和观点,再加上电话热线、短信平台等交流形式,使媒体成为民众言说公共事务的公共领域,较好地发挥传媒的舆论监督作用。电视民生新闻的报道偏好人情味,力求故事化地“原生态”呈现,把最真实的危害民众生活的问题揭示出来,使人感受到的是观点和见解的犀利和透彻,起到了“以小见大”引导舆论的作用。
民生新闻舆论监督存在的弊端
电视民生新闻!题存在一定的庸俗化倾向。竞争环境的存在,使许多媒体混淆了适合和迎合受众的界限,把收视率作为取舍新闻的标准,这就使得电视民生新闻!题过于迎合观众而显得琐碎,存在一定的庸俗化倾向,在舆论监督层面也流于浅薄功利。这样的报道直接导致媒体的公信力下降,伤害电视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
电视民生新闻报道缺少整体式的社会观照。电视民生新闻以个人化的微观视角代替了整体化的宏观视角,在进行舆论监督报道时,对于社会所进行的描述同样缺少整体式的观照。在采编过程中,一些记者缺少理性的判断能力,凭借拥有的绝对话语权,以媒体自身的价值判断和媒体感情对新闻事实进行取舍,最终导致反映事件不客观,盲目情绪化的局面,随之带来的便是批评的片面化甚至进行不适当媒体审判。
电视民生新闻的舆论监督中存在范围真空。在现实生活中农民的话语权严重缺失,农民常常被置于电视传媒注意力的边缘,他们很少有机会成为电视民生新闻的叙事主体。农民生活急需解决的问题,如打工难、上学难、看病难等在电视民生新闻的舆论监督中出现的频率远远低于市民的问题。此种“不和谐”,是电视民生新闻的弊端。
民众的问题通过电视民生新闻的舆论监督,通过广泛的、平民化的传播引起了社会的重视和问题的解决,这是电视民生新闻报道的优势所在。同时,只有尽力避免目前舆论监督中存在的弊端,电视民生新闻才能够长久保持生命活力。
大众传媒的利与弊范文篇6
【关键词】新媒体;新闻传播;网络媒体;特点
新媒体,是指继报刊、广播和电视三大媒体之后,出现的第四和第五媒体:互联网媒体和手机媒体。新媒体各有特点,既有共同点也存在很大差异。彼此不断地相互渗透、兼容、融合,呈现出一体化的趋势。
一、网络媒体的新闻传播优势
网络媒体和手机媒体作为新兴的、带有革命性的媒体迅速进入人们的生活,我们进入了信息传播的网络化时代。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社会信息化趋势的迅猛进展,社会对新闻信息需求剧增。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相比较,新闻传播方面的优势:
1、多媒体传播。采用文字、声音、图像等信息符号进行新闻传播,打破了与传统媒体之间所有的界限,使新闻信息的表现形式趋于多样化。这种多媒体技术的融合区别于传统媒体的报纸、杂志,改变了报纸、杂志等浪费自然资源的情况,是新闻传播的巨大进步,使得新闻能够在视听等方面让受众得到更多的信息感受,实现了新闻多媒化的信息传播。
2、双向互动性。传统媒体将新闻信息硬“推”给受众,而在新媒体上,受众可以按自己意愿进行选择,“拉”出所需新闻信息,彻底改变了“传、受者”的关系。受众可以通过链接的方式,寻找自己感兴趣的新闻内容,似乎又回到了最初的“人际”传播信息的状态。新传媒可以实现传播者与受众有效快捷的沟通。但在新媒体上,从先进的信息技术上讲,能够做到人人都可以信息,可以浏览信息。
3、信息容量巨大。新媒体提供了受众接受更多新闻信息和自愿新闻信息的机会,实现了社会化新闻信息交流平台的构建。突破了传统媒体新闻信息滞后和不全面的缺点,彻底改变了传统媒体由传播者到受众的单方向新闻传播模式。我们可以实现通过制做相关新闻、再制作新闻专题、在制作新闻资料,一步步地把由新闻引发的社会效果做得完整而且深入。除了新闻信息容量大之外,新媒体还有很多其它特点,比如:可以准确快捷的查询以前的新闻信息、查询相关的新闻新闻和背景材料等等都非常方便。
4、超越时空的开放性。新媒体的出现使得人类第一次能在不同的族群、不同的地域和不同的文化背景的社会群体间,人与人之间进行新闻信息的自由传播和交流。受众可以在新媒体上,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跨越时空地同在线的任何人进行新闻信息交流,聊天通话、视频播放、文字谈话、群体讨论等等,方式不限。新媒体没有时间限制,随时可以加工新闻信息。与报纸、广播、电视相比,只有新媒体才能真正具备可以随时信息。报纸版面有限,放行时间慢,广播电视有时间性限制及容量限制等等,而媒体没有时空的限制,实现新闻信息的24小时。传统媒体的新闻报道是线性的,而互联网的新闻报道是非线性的网状传播的。这也就让新闻传播更加具有时效性并实现社会公众开放式的参与。
5、内容个性化。从新闻传播的内容上看,新媒体更富个性化色彩,并向“个人化”的方向发展。传统意义上说,大众媒体由“一对多”模式正向“多对多”模式和“一对一”的模式发展,新媒体可以实现向特定的一个人特定的新闻信息,许多新闻热点和社会舆论皆从网上开始而起,如“郭美美炫富”、“表哥杨达才”等等,都是由新媒体兴起,最终形成网络舆论的·热点,进而影响到人们对新闻事件的极大兴趣,对社会现象和人生态度的深度思考。
二、新媒体新闻传播的弊端
近年来,新媒体用户正以最快的速度每月都向上大幅飙升,无愧于被誉为21世纪最耀眼的传播媒体。1998年,联合国新闻委员会正式宣布,互联网成为继报刊、广播和电视等大众媒体之后为第四传播媒体。互联网突破了以往大众传播媒体,新闻单向传播的模式,使得新闻信息传播具有双向互动的特性。在全新的多媒体时代,互联网给新闻传播带来了巨大的进步。但是,新媒体也同时带来了一定的弊端:
1、无明显的传播方和接受方。按照麦克卢汉的媒体是人体的延伸的传播学观点,就是新的传播媒介诞生,都会给人体带来新的延伸,从电视到互联网,技术上的进步可以列举出千条百条,但它使得受者和传者都各自独立,它们之间的依附性正在逐渐地消失。随着互联网的出现,传统媒体日益失去年轻的读者,传统报业陷入困局,业内就有关报纸前途命运而发出的各种危机论调纷纷出现。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传媒市场,影响力日渐下降的传统报业,选择了一条与新媒体相互融合的发展新道路。
2、垃圾信息泛滥。人们共知网络上充斥着大量的垃圾信息,比如:垃圾邮件、虚假信息、失实信息、过时信息等等。据统计我国网民每年接收电子邮件约500亿条,其中垃圾邮件竟占300亿条,为60%。垃圾邮件对电信安全、用户的利益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还有散布的各种虚假信息或有害信息,对青少年身心都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从我国现行法律角度上看,垃圾短信骚扰并侵犯了公民的安宁生活,是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的表现
3、侵犯知识产权。在互联网侵权盗版现象十分猖獗,很多网站都未经授权,支付费用就去大量转载报纸和杂志的新闻报道,来增加自己网站的点击率。日见红火的网络博客也成为网络侵权的灾区,社会公民在博客上发表的个人文字、拍摄的照片等都拥有知识产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以赢利为目的的网站,如果未经本人授权,擅自使用他人的照片、文字,属于知识侵权行为。但是,网上资料具有可修改性,如果没有及时保存好有关的证据,就会陷入明明知道自己被侵权却无证可举的尴尬境地。
4、可信度不高,选择新闻信息困难。新媒体上信息量大,鉴别信息困难。由于开放性和信息源的多元化,打破了我国原来只有新闻机构才能新闻信息的局面,使不同渠道,不同立场,真实程度难辨甚至完全虚假的新闻信息泛滥。在新媒体上大众实现了新闻信息权,任何人都可以以新闻信息传播者的身份表达自己的观点、看法、信念等,相当于一个网状的对等传播模式,这就为大量的虚假新闻创造了便利的条件,对虚假信息甄别和不利信息的及时处理变得非常棘手。由于信息者可以是假名,并且信息商和各种论坛非常多,对不良信息的阻截效率低下,对流言和恶语无法有效及时地制止,有的甚至会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
5、接收形式的限制。新媒体的新闻传播虽然优势多,但是,它有一个很大的弱点,就是人们必须借助屏幕才能实现阅读,而且视距有限,老人和小孩会受到限制,这就影响了新闻传播的广泛性和普遍性。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新媒体的特点使其在新闻传播方面,我们认为是利大于弊。“沉默的螺旋”理论将不再适用,网上发表言论可以使用匿名,摆脱了社会地位、权力角色的局限性,可以抨击所谓的权威和精英人物,是更多地体现“以人为本”的传媒。
参考文献
大众传媒的利与弊范文篇7
[关键词]媒体文化;文学二度传播;影视化;通俗化重构
海德格尔认为,现代社会已是一个“技术时代”、“世界图像的时代”。而以现代媒体技术为载体,以媒体表达方式为基本特征的媒体文化,则成为现代社会中一种特有的文化存在方式,它以其图像化、娱乐化、主流性、逐新性等特征,对社会和人们的生活发挥着最为重要的影响。在这种特定的媒体文化语境中,中国当代文学的存在方式也呈现出新的态势,即文学的二度传播成为影响文学发展的重要因素。所谓文学的二度传播就是指已出版或发表的文字文本形态的文学作品与现代传媒再度结合,以一种新的形式――媒体文本进入受众视野,深入大众生活。当今,媒体文化随着大众媒体向社会的全面推广而不断膨胀,正以自己特有的媒体话语系统主导着中国当代文化的发展方向,对于已处于边缘化的文学产生了巨大冲击,其表现就是当今越来越多的文学作品走上了二度传播之路,被现代媒体改造和演绎并成为媒体文化的强大生力军。
文学的二度传播方式,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其一是文学作品的影视化。这种方式成果最多也最为人所熟悉,它是指文学作品被拍成电影或电视剧,以及制作成“电视散文”、“电视诗歌”等的电视文学。其二是电视荧屏中的读书评介。此类方式往往是以某一部作品为中心,在主持人的引导下有作家访谈,有文学评论家评点,并有作品精彩片段赏读。如央视的“读书时间”和“文化视点”、北京电视台的“华夏书苑”、湖南电视台的“爱晚书亭”、凤凰卫视中文“开卷有益”、青岛电视台的“一味书屋”、河北电视台的“读书时间”等节目均属此类。但这种传播方式效果不佳,上述节目的存活生命也如昙花一现。其三是文学经典的通俗化重构,这是近年来方兴未艾的一种文学二度传播方式。它是以文学研究专家通俗化的语言讲解为主,并适当运用一些直观生动的图像、音响等现代传媒手段,从贴近现代人生活和心理的角度,对文学经典的内容进行极具个人化色彩的重现或模拟,从而成为一种对文学经典的通俗化重构。典型代表就是央视的“百家讲坛”。
中国的文化源远流长,中国的文学也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成果,但时至今日,在媒体文化这一语境中文学的发展出现了二度传播热潮,这反映出中国当代文学新的生存姿态。探究这一现象的形成原因,可以更有效地加以引导从而促进其发展。具体说来有四个原因:一是媒体技术的进步,电视电脑已成为普遍的传播工具,这为文学的二度传播提供了充足的渠道。二是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人们对文化的接受方式发生了改变。书本已经不是人们作为消闲的主要手段,人们更热衷于看电视、上网、听广播,媒体文本就成为最广泛的传播方式,三是由于受众文化层次不同,使文字性作品的接受范围是有限度的,而媒体文本的通俗、直观等特点能更广泛地吸引多种层次的受众,实现传播的广泛性。四是当代文化传播中,受众要求内容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这就促使传播者必须更迅速、更有效地创造出各种消费文本,于是一些较好的文学作品就被改编成影视剧或生成其他类型媒体文本,尽可能去吸引大量受众。
由上述原因可以看出,文学的二度传播正是文学在媒体文化语境中,在自我调整中寻求发展的一种策略。与传统的文字文本传播方式相比,文学的二度传播呈现出以下五个特点:一是文本的图像化。以阅读为目的的文学文本,作为一种语言艺术,具有蕴藉性和想象性,需要读者在线性的语流中细细品味与心灵内省。而文学的二度传播中生成的媒体文本是一种图像化文本,强调鲜明的动作性、通俗性和声画效应,追求画面组接中的直观形象感和视觉冲击力。但这种图像化了的文本使“文学的诗性、修辞的审美、句式的巧置、蕴藉的意境等,一道被视听直观的强大信息所淹没,语言文字独有的魅力被技术‘祛魅’或‘解魅’了”。二是叙事的多向化。文学文本作为一种运用语言构成的时间艺术,在叙事元素上较为单一,而媒体文本在语言运用之外,还借助画面组接、音乐烘托、音响渲染、造型强化等现代媒体手段,着力迎合受众的需要,呈现出多向化叙事特征,大大增强了艺术感染力和冲击力。三是意象的定型化。以语言文字形态存在的文学文本,对于意境的营造、意象的描绘等都是极具含蓄和隐喻特点的,不同的读者会在阅读中形成自己的审美体验,正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一旦转化为媒体文本,用画面方式予以表现时,作品中的意象则被定型并简化了。如古典小说《红楼梦》中宝玉、黛玉形象,《西游记》中孙悟空形象,当代小说《长恨歌》中王琦瑶形象等等,在文本阅读中,不同的读者会有不同的想象。而当这些作品拍成影视剧后,受众看到的就是欧阳奋强、陈晓旭、六小龄童和郑秀文等演员演绎出的这一种特定形象,文学意象本身所具有的丰富的想象空间和回味余地全部挤压掉了。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这种特定形象是“附着在电子媒介的机体中,以注脚或模拟的方式再现当前世界破碎而空洞的电子图像”,“作为文学灵魂的诗意被堂皇地粉碎了”。四是话语的时尚化。在当今这个追求消费性、精神按摩式的快餐化媒体文化潮流中,作为媒体文本,必定带有媒体文化影响下的特征,其鲜活的叙事语言与新奇的叙事形式,共同构成了媒体文本尚新求变、力避尘俗的时尚性话语特征。这种时尚化的叙事话语更易于被受众接受和市场传播,如今社会上时时流行起来的一些话语,很多来源于这些媒体文本。如由刘震云小说改编成的电影《手机》中,费墨一口浓重四川话说出的许多台词成为最“时髦”语言,像“做人要厚道”,“20多年来和一个人睡一张床,难免会有审美疲劳”等;又如《大话西游》中的很多广为传颂的台词。五是受众的普泛化。由于文学作品在二度传播中形成的媒体文本追求直观形象性、强烈的视觉效应、内容的通俗性,从而能吸引最为广泛的受众,曾有学者在大学文学院本科生中调查,在中国四大名著中,完整阅读过一部的占总数5%,完整阅读过四部的更少;完整阅读过《呐喊》、《子夜》、《四世同堂》、《家》、《雷雨》等现代文学名著的则少之又少;完整阅读过《战争与和平》、《父与子》、《荒原》、《喧哗与骚动》、《局外人》等外国经典名著的则为零。而观看过由其中一些作品改编成的影视剧的学生数量却为数不少,并且对影视剧表现出浓厚的兴趣。由此可见,连高校中文专业学生对文本阅读都兴趣大减而对媒体文本热情极高,那么一般受众就更如此了。再如“百家讲坛”的热播,其高达0.5%的收视率在某个侧面也反映着受众对于知识的渴望与追求。但事实上,受众对于视听讲座的热衷与痴迷正是对阅读的放弃,他们不再认同文本阅读所带来的情感的旅行与思考的乐趣,而是陷入一种由媒体文本提供的坐享其成的慵懒与对“二手知识”的狂热追求。
大众传媒的利与弊范文篇8
从艾瑞咨询集团的数据我们发现,在竞争激烈的威客网站市场中,猪八戒网异军突起,不仅获得发包方的持续青睐,而且获得威客的广泛好评:其任务总量持续攀升,从2006年的587个升至2009年的超过5万个,一跃超过了发展较早的同类平台。与此同时,在使用威客平台接受任务的人当中,选择猪八戒网的最多,占73.5%。
威客网站是指专门为需要进行创造能力(智慧和创意)交换的个人或企业提供交易系统的C2C电子商务平台。与其他C2C网站不同的是,威客网站交易的对象是知识和创意,是无形的。在交易过程中,为了达成公平、公正,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公开展现售卖方的创意,威客平台上的产品因此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共享性。从市场竞争的角度看,这削弱了其排他性和竞争性,并进而改变了制衡威客网站各主体之间关系的要害。传统交易的双方是一种买卖关系,其要害是金钱,威客网站交易的多方实质上更像是一种朋友关系,要以彼此的信任为根基。事实上,在威客平台的运作中,购买方的舞弊问题、网站的诚信问题以及威客的忠诚度等确实是阻碍威客网站获得长足发展的重要瓶颈,而这些问题的要害均指向信用,即网站及创意交换三方彼此之间的信任和依赖。如何建立网站的信用体系?如何提高威客、企业双方对网站的忠诚度?如何避免发包方的舞弊行为?本文试以猪八戒网站的运作模式为典型个案,探讨威客网站如何运用品牌形象塑造、企业关系营销以及媒体公关等策略打造自身信用形象。
一、口碑传播塑造品牌形象
互联网特有的开放性和匿名性给网络交易平台带来了巨大挑战。用户可以通过伪造身份、重复注册等方式进行欺诈。对此,许多网站常用实名制认证进行规避。在这种体系下,每一个新用户注册时都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等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交易。尽管如此,仍然不能完全避免欺诈行为,除了开除作弊会员的资格外,至多将其信息发至社会信用机构,对其信用水平进行记录和管理。由于我国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尚不完善,实名制也无法从根本上克服用户对网站的欺诈。
猪八戒网站信用构建的策略之一,就是通过口碑传播树立品牌形象,并在进一步发展壮大过程中有意识地建立会员营销联盟及完善威客地图,从而提高网站美誉度,形成从个人到整个平台的隐在却强大的信用系统。
“猪八戒网成立之初的推广靠的是口碑传播。慢慢地,这些给我们传播的不再只是我们熟人,而是沉淀下来的用户。他们会简单地说,去猪八戒网真能赚到钱,去猪八戒网真的能获得很多创意方案。”①朱明跃高兴地说,威客们的一句话,就是树立网站品牌的最好广告。
所谓口碑,是“直接与其他消费者谈论有关生产制造公司或某些产品服务特征或销售商的非正式沟通方式”②。口碑传播是指以非正式方式传递关于某个产品、品牌、组织或服务的相关评价信息的人际传播。口碑传播以非正式渠道为特征,令其信息的接收者更倾向于相信信息的真实性,并借助人际传播的亲和力,提高信息的可信度和网站的美誉度。与显在的广告和推销方式相比,口碑的影响力明显增强。
在商业社会,经济利益成为人们之间彼此联系的纽带,健全的法律体系则是各种交换活动有序进行的基本保障。人们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疏离的,孤独成了现代社会的时代症候。网络的广泛应用适时打破了这种僵局。基于网络技术的口碑传播重新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的密切联络,营造了一种熟悉、亲切的氛围,从而摒除了人们彼此之间的猜疑。市场研究公司JupiterResearch调查数据显示:77%的网民在线采购商品前,会参考网上其他人所写的产品评价;超过90%的大公司相信,用户推荐和网民意见在影响用户是否购买的决定性因素中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说猪八戒网站创业之初的口碑传播尚属偶然,其后所刻意打造的威客地图和精心设计的营销联盟则是有意识地运用了人际传播规律建立信用机制。
威客地图(witmap)是威客模式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重要成果之一,witmap是witkeymap的缩写。威客地图(witmap)的定义是通过互联网将人的地理位置,专业特长或兴趣,联系方式,大脑映射区这四个最重要的属性(不排除其他次要的属性如年龄,职业,性别等)聚合在一起从而形成关于人的搜索引擎③。
在猪八戒网站,“人才地图”威客用户已经超过100万名。而据朱明跃透露,猪八戒网站公司有一个交易的动态地图,世界上哪里的人通过猪八戒网发生了交易,就会实时地展现在Google的世界地图上④。博客网站、威客网站、SNS社交网与GPS定位系统的结合将进一步拓展威客地图,即威客地图=个人空间+搜索引擎+地理位置+移动通讯⑤。在威客地图上,人们能够迅速获取有关威客的适时地理位置及完备的个人信息资料,这无疑为威客建立个人信用提供了强大的支撑。
独树一帜的推广联盟是猪八戒网站充分发挥人际传播影响力的另一种手段。在猪八戒网站,每一个注册会员都会在推广联盟生成一个独有的推广代码。如果该会员用这段代码进行推广后,任何一个人单击这个代码注册了猪八戒网站,系统就会自动统计到该会员的推广数据中。
推广员主要通过五种途径获取提成收入:推广悬赏任务,收益=悬赏金额*10%;推广会员中标,收益=悬赏金额*1.6%;推广金牌服务,收益=购买金额*12%;推广实名认证,收益=1元;推广招标任务,收益=20元⑥。
投票时时彩是猪八戒网的一种特色方式,会员可以对任务的作品进行投票,一旦投票的作品中标,就可以和其他投中该作品的会员一起分享奖励,奖励比例是任务金额的2%⑦。
此外,还有猪八戒空间的打造。这些空间遍及各个层面,包括个人、团体乃至品牌。上述诸种模式殊途同归,无处不在培育一个打上猪八戒网站鲜明烙印的虚拟社区。虚拟社区(virtualcommunity)由HowardRheingold提出,即一群通过计算机公告栏和网络交谈及交流思想、可能相互见面也可能不见面的人,经常在电脑空间里相遇而形成的文化集合。在虚拟社区,人们尽管并未谋面,但出于某些共同的兴趣、爱好和利益诉求而聚集在一起,建立了类似现实社会邻里之间的熟悉和亲切的关系,共同分享信息资源。在猪八戒网站上,这样的社区正在形成:推广联盟和投票时时彩借助省力的赚钱模式将网民凝结在一起,猪八戒空间则模拟了人际交往的基本模式,在此基础上,出色的会员以及推广员则成为社区里的意见领袖,通过二级传播不断扩大自身影响力,这些都在无形之中迅速链接和积累了部分威客和网站自身的信用指数。
二、关系营销规避任务作弊
舞弊问题是威客网站在运作中遇到的另一大难题。在任务悬赏过程中,所有投标者要把自己的创意提供给任务方。如果任务者不够诚信,则有可能重新注册一个名字来中标。要想避免发包方的欺骗行为,归根结底,还是要让其认识到舞弊将会有损自身长远利益。
艾瑞咨询在猪八戒首页的调研数据显示,任务者使用威客平台中,93.8%的人使用猪八戒网,25.8%的人使用任务中国,表示满意的任务者高达92%。猪八戒网与任务者的关系整体上明显优于其他威客网。威客营销是猪八戒网站提倡的一个独特理念,即让用户在知识、互动、趣味、奖励中了解企业的创新产品,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企业的产品和理念。这种理念侧重于与企业的关系营销,拉近了网站和发包企业的心理距离,通过打造企业品牌宣传推广平台获得良好的宣传效益,令企业在获取丰厚的宣传回报的同时顾及自身形象,从而有效规避作弊行为。
关系营销是指企业与顾客、分销商、经销商、供应商等建立、保持并加强关系,通过互利交换及共同履行诺言,使有关各方实现各自目的利益和长期合作。在艾瑞咨询对任务者使用威客平台任务遇到的问题中,“与参与者沟通不足”列第一位,占51.2%。正是发包方与任务接受者之间的信息不畅通带来了发包企业的信用难题。猪八戒网站通过有效的沟通帮助企业树立宣传理念,一方面力推有一定知名度或较迫切广告需求的企业在网上任务,一方面重点策划其营销方案。2006年9月13日,重庆新欧鹏集团在猪八戒网上悬赏30万,诠释该集团“用心造家”的企业之梦。对于新欧鹏集团,此次任务其用意言在诗外,完成任务是表,扩大知名度是里。
三、媒体公关提升网站公信力
威客行业是互联网发展的新兴产物,短短数年时间,目前已有超过100家悬赏型的威客网站,涵盖了设计、开发、文案、推广、劳动等多方面服务,竞争相当激烈。如何在竞争中独树一帜?如何让众多的网民关注并信赖某一个特定的威客网站?其根本仍然关涉网站的信用问题。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威客网站,实质上就是如何树立网站公信力。
在猪八戒网站的底部设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威客”“网络警察认证的放心网站标识”“CCTV报道认证”等众多标识,其中“CCTV报道认证”尤为特别,这是指CCTV中央电视台分别在2008年和2009年就猪八戒威客网的特殊经营模式而提出过报道。这一做法独具用意,正是其利用媒体公关树立自身信用的体现。
猪八戒网站充分发挥其创始团队的媒体从业优势,自网站建立初始,就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各种大众传播媒体的公信力,借助频繁的媒体公关活动策划媒介事件,全面展开媒体报道,并通过适当的媒体产品如新闻报道、相关出版物、电视栏目来扩大自身的影响力。
猪八戒网站始建于2005年,短短数年里,其媒体公关备受瞩目。2006年9月,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该网站威客模式,为网站赢得了知名度。随后,新华社、中新社、人民日报等300多家新闻媒体多次报道猪八戒网。2007年,猪八戒网入选“中国最佳商业模式”100强。2008年,该网站被评为中国商业网站100强。2010年,该网站举办了中国重庆文化艺术节优秀威客作品展,并策划承办了首届全球威客大会。同年,还联合河南电视台推出中国首档创意电视节目《创意时代》。
在一系列的媒体活动中,猪八戒网站的媒体公信力得以树立,而创意交易双方也通过适度的接触形成了内聚力,并与网站的形象共同得到有效传播和扩散。
大众传媒的利与弊范文
关键词:媒体;新闻失实;媒体走向
司马迁曾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浮华的世界中总是弥漫着形形的名与利,蒙蔽着人们的双眼,驱使着人们。电影《幕后谎言》中哥伦比亚大学教授范多伦和“草根”赫伯被名利驱使,在益智游戏节目“21点大满贯”中作弊,欺骗观众。而整件事的幕后操纵者却是该节目的制作人丹.恩赖。最终,这一场电视丑闻案改变了那些被波及者原本的生活轨道,让他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该电影讲述的内容引起了我们极大的震动。难道娱乐节目为了提高收视率和博取观众的笑声,可以不择手段,包括欺骗观众?难道电视真的能够完全操纵观众吗?难道这也将成为现在以及未来的电视媒体的走向吗?
正如唐太宗所言“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纵观过去和现在的新闻媒介的发展历程,我们不难看出其中的得失兴替。虽然当今一些电视娱乐节目异常受欢迎,如相亲节目、选秀节目、明星访谈等。但是这其中却频频传出造假的声音。如河北电视台农民频道的益智真人秀节目《男过女人关》存在着明显的暗箱操作,找托的现象。无独有偶,湖南卫视的快男快女的选秀节目也是频传幕后操作,力保某人上位。可能这些说法虽有夸张不实的成分,但是空穴不来风,无风不起浪,让人质疑在所难免。
现今中国媒体圈内乌烟瘴气,不正之风盛行,媒体从业者被名利所包围,难以突围而出,所传递出的新闻信息更是“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更有甚一些媒体记者,把新闻这种精神产品完全商品化,实行以金钱为中介的新闻买卖。出于种种原因,漠视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原则,尤其是有些新闻记者受名利驱动,一味追求轰动、刺激、煽情的效果,屡屡在报道中无中生有,夸大其词,造成恶劣的影响。为了追求轰动效应,不顾新闻报道的舆论导向,在报道中宣扬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四色报道”频频见诸报端。所谓“四色报道”,即红色的秘密(报道领导人的秘闻趣事)、金色的诱惑(津津乐道大款大腕的奢侈生活方式)、黄色的刺激(大力渲染内容)、黑色的恐怖(对暴力凶杀的详尽描绘)。这些事件现象,极大伤害了媒体自身长期辛苦耕耘而积累的品牌公信力,更是直接伤害了公众的利益。让公众无法辨别新闻信息的真假,只恨不能练就一双火眼金睛,以便洞察世间一切真假虚幻。
面对这些媒体假新闻事件,我们该怎样做才能给媒体套上紧箍咒以遏制新闻失实现象的蔓延扩散,避免《幕后谎言》中那场电视丑闻案的再次法生,以便还公众一片清明。
第一、国家应该紧跟时代的步划,与时俱进,加强和完善对新闻媒介的立法工作。做到各项新闻媒介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确保各项新闻媒介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二、中国的新闻媒介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与“耳目”。因此,新闻媒介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领导,紧抓时代的脉搏,贴近基层实际,反映群众心声,从群众的生活中搜集鲜活的报道素材,捕捉人民真情实感,用清新的文风、质朴的语言、鲜活的事例、现场的温度来表达,让我们的新闻报道吸引人、感动人、感染人,以此来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主旋律。
第三、每一个媒体工作者都是新闻信息的产出者。因此,媒体工作者要坚决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增强媒体公信力。要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错误倾向,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有偿新闻、“有偿不闻”。记者、编辑要努力提高新闻报道的品位和格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做新闻建设者,担起媒体社会责任。新闻媒体要明确社会责任意识,履行社会责任。也就是要引导社会,引导民众向积极的、阳光的方面奔走,要倡导文明、道德、礼仪、修养,大力宣扬好的、正面的人和事,同时也要实事求是地揭露腐败、不道德、不文明、不和谐的阴暗面,真正做到公平、公正、扬正揭弊的良性作用。
第四、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也是新闻工作的准则。记者要做到“不到现场不写稿”,不偏听偏信、断章取义,不凭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采写、编发新闻报道,保证新闻事实的全面客观准确;对涉及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敏感问题,以权威部门的信息为准,严禁为片面追求轰动效应、发行数量、网络点击率而故意扭曲新闻事实、编造虚假新闻,防止为片面追求时效抢发新闻而造成报道失实;对转载报道注明消息来源,核准事实,做到不歪曲原报道事实,不改变其原意。
第五、我国宪法赋予公众具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因此,公众应充分利用这一权利,敢于并且善于监督举报新闻媒体的不法行为。同时也要提高自身对新闻信息的辨别力,不要一味被动的接受新闻媒体所传播的信息。
综上,我们不难看出中国的媒体要做到有责任、有担当,真正维护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以积极的态度去促进社会的正向发展,营造积极、鼓劲、向上的舆论氛围。站在建设性的立场去疏解利益高度分化的矛盾,而不是揣着利益的目的去围观起哄、煽风点火。记者更应该摆正自身的位置,敢于担当社会责任,与党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只有这样做中国媒体才能崛起,才能从名利场中突围而出,才能更好的走向新时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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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媒的利与弊范文篇10
遭遇了“限秀令”的电视娱乐节目何去何从?曾给电视台带来利润与收视率的选秀节目褪色之后,各地荧屏又有哪些新招再度把观众拉回到电视机前呢?更多的电视台在是继续跟风还是重新思考娱乐节目的定位两者之间,经过艰难抉择之后,选择了后者。
然而,娱乐节目的重新定位,并不意味着娱乐节目的行将死亡,而是意味着电视台开始寻求能够更多发挥本土创意,打造更加富有本土精神的娱乐方式的“小众化”之路,这对于引导娱乐节目向正常、多元化的轨道前行,无疑是有利的。
“大众狂欢”:回顾“选秀时代”
有一段时间,打开电视,铺天盖地都是“选秀”节目,这些由各式娱乐节目脱胎出的一种被称为“选秀”的节目形态,逐渐演化成一场声势浩大的全民造星运动。如果说,2004年的“超级女声”作为“选秀时代”开启的“序曲”,尚有些不温不火的话,那么到2005年,“超级女声”则在一夜之间横扫中国,红遍大江南北。在此后的几年,有影响力的选秀节目还有中央电视台的《梦想中国》、上海东方卫视的《加油好男儿》和《我型我秀》、江苏卫视的《绝对唱响》等。从中央级电视媒体到地市级电视媒体,各种电视选秀节目遍地开花、风起云涌,大大小小有200多个电视选秀节目蜂拥而上,选秀节目进入了“大众狂欢时代”。
娱乐是人的天性,也是大众传媒的重要功能。费斯克认为,娱乐是一个具有意识形态性的概念,似乎将普遍接受的、源于印刷报刊与电子媒介的,包括视觉与听觉、叙事与表演等类型的主流产品轻而易举地归结为一种饮食起居制度。然而,它不过是个人满足、文本形态与工业组织的一种复杂的聚合过程。①在政治挂帅的年代,我们的新闻报道重视宣传功能,强调教化、灌输,对娱乐是忽视的,那时的文化报道里面没有娱乐的位置。随着人们生活的多样性以及娱乐业的发展,娱乐已经成为人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特别是在进入21世纪之后,人们对电视娱乐的渴求愈演愈烈。下面一组数据可以清晰地显示出观众对电视娱乐节目的需求增长:2002年电视娱乐节目开始呈现逐年递增趋势,2002年电视娱乐节目占总节目量的4.50%,2003年为5.70%,2004年为6.70%,2005年为7.40%。正是受众对娱乐的需求,为大众狂欢的选秀节目创造了条件。②
不难看出,选秀节目的红火,的确是占了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并且具有其独特的魅力。它们以“造星”为口号,参与性强,收视面广。低门槛,选手草根化、平民化,受众群巨大,节目以直播形式为主,节目流程则主要是淘汰赛,而在赛制上基本大同小异,采用评委、短信等多种评判方式相结合,力图公平、全面,并希求造成较强悬念,通过先进的营销方式走向市场,综合利用多种宣传方式方法,形成较大影响。在电视的发展过程中,选秀节目的出现是电视节目类型化发展的必然结果。毋庸讳言,这其中也包含着巨大的商业目的,蕴藏着广阔的市场空间以及盈利的冲动。
然而,在经过三年“大众狂欢”的激情期后,人们在铺天盖地的选秀节目中又重新恢复了清醒,曾经是荧屏最大热点的电视选秀节目在运作过程中出现的片面追逐商业利润、唯收视率马首是瞻、以低俗为卖点、用娱乐来淘金等商业化的弊端,逐渐开始显现并日益引起业界的关注。随后,广电总局先后制定下发了10多项规定,为选秀节目下了一道道“紧箍咒”,把抵制低俗之风作为广播电视宣传管理的重要内容。同时,广大受众也在激情过后,对选秀节目产生了审美疲劳,期待欣赏到更具审美价值的节目。
重新定位:在“小众化”中开拓空间
失去了选秀节目这一曾经无往而不利的“法宝”,很多媒体逐渐认清了这一残酷的现实:一味地“拷贝”和“模仿”,只会让电视栏目失去更多的收视群体。电视台是否重视娱乐节目的创新、是否对常态娱乐节目进行新的定位,将会直接影响到“后选秀时代”里各大频道排位的洗牌结果。于是,电视媒体开始思索不再试图争取所有的受众,而是锁定特定的目标受众,集中精力办有特色的电视节目。在传播学中普遍认为,传媒日益明确地认识到某些节目就要用来吸引确定而有限的受众,锁定特定的目标受众的传播形式,就是“小众化”。与“大众”的宽泛、无限、不确定相比较,“小众化”更加有目标、更加明确且有针对性。③
于是,或是不知不觉,或是自发自觉,各地电视台的电视娱乐节目制作在“后选秀时代”逐渐开始摸索着走上了“小众化”之路。
综观2007年下半年到2008年我国各地电视台的节目制作,电视娱乐节目的小众化倾向主要表现在节目设置本土化和节目设置的多样化两方面上。
首先,节目设置本土化。节目设置本土化是大众传媒小众传播的一种方式,电视媒体立足本土,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按照本地电视媒体自身发展的情况和规模以本地区的受众为主体,以当地的风土人情为内容,以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来组织、制作电视节目。如何发现和获得本土资源并将其运用到当地娱乐节目的制作上,需要电视节目的制作人有敏锐的创新思维和浓郁的地方文化意识。
这一方面,体现最明显的当数各地电视台栏目剧升级换代为“真人秀”并引发的收视热潮。在选秀类节目陷入低潮后讲述家长里短小故事、制作成本低而又无须广电总局审查的栏目剧日渐受到关注,并在原有“讲故事”的基础上升级为“真人秀”。目前,江苏卫视的《人间》及湖南卫视的《真情》和江西卫视的《传奇故事》等,都是比较有代表性的栏目,以故事化、娱乐化的形式赢得了较高的收视率。升级换代后的此类节目大多采用了剧情式拍摄,以“真人秀”的模式展现,主持人在主持过程中或设置悬念,或营造氛围,情节充满了戏剧性,当事人在讲述过程中或嬉笑怒骂、或欢笑悲歌,展现形式充满了真实性。观众看这些节目犹如看电视剧般津津有味,更为重要的是,这些节目本土化味道浓厚,以选取当地题材为主,有些甚至保留了方言的形式,因此在当地的影响往往最大,成为当地电视台的主打品牌。
其次,节目设置的个性化。突出娱乐电视节目在主题上细化和有针对性是小众化传播的主要表现,个性化的节目设置既实现了着眼于特定的受众群,为其提供符合口味的信息和服务,同时也体现了媒体自身的独特魅力。这一方面,体现最明显的当数各地卫视对选秀节目脱胎换骨的改造、创新和细化。2008年,同样是选秀,但不少电视辟蹊径,在选秀节目上进行了脱胎换骨的尝试。一向以选秀节目著称的湖南卫视,在《舞动奇迹》、《名声大震》将分别推出升级版的基础上,在“后选秀时代”再次创新,搭上了奥运主题的快车,制作了《快乐向前冲》、《勇往直前》等节目,以运动为娱乐的主题,再次打造出了一种全新的“运动娱乐秀”形式。
“后选秀时代”的来临,并不意味着选秀节目的死亡和彻底消失,各电视台在创新的基础上对以往的选秀节目进行改造或细化,使之避免了同质化弊端,其鲜明的个性展现,已经表现出非常明显的“小众化”倾向。
小众之路:期待更广阔的发展
电视节目的小众化传播趋势的产生源于受众文化需求的复杂多样及个性化色彩,同时,也是电视业适应社会和市场需要的必然结果。综观2007年下半年到2008年我国各地电视台的节目制作,电视娱乐节目的小众化倾向的传播特点非常明显:首先小众化传播不再追求受众数量上的庞大,而是着眼于特定的受众群,为其提供符合口味的信息和服务。其次,小众化受众的主动性增强,传、受者之间的互动频繁,传、受者之间的区分模糊。
做好目标受众的定位,创办出有自己特色的精品节目,并在传播过程中注意协调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才是小众传播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也只有这样,电视媒体的娱乐节目制作才能在小众化传播这条道路上走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来。
注释:
①约翰・费斯克[美]等编撰、李彬译注,《关键概念》,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
②邵程:《大众狂欢背后的冷静分析――电视选秀节目商业化倾向弊端的探讨》,《科技促进与发展》,2007(8)。
③杨炯:《以小众化传播定位电视媒体和电视节目》,《文史博览》,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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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媒的利与弊范文篇11
关键词网络媒体监督特点利弊协调
媒体监督,顾名思义就是社会各界通过广播、影视、报纸、杂志等信息表示和传播载体揭示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形成舆论,从而对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有悖于道德和法律的行为进行制约,对国家、政党、社会团体的一些行为进行督促,使相关问题得以解决的一种手段。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国家制度的意识也逐渐觉醒,民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无疑就是通过媒体的报道以及自身对网络信息的发掘,因此,媒体的地位随着民众不断地关注而足步提升。媒体作为新闻信息的输出者,其向大众输出的信息质量也决定着大众对信息的评判及反应态度。媒体除了输出信息以外,还有一项重要的功能就是社会监督功能,通过对社会丑恶现象的揭露,引起民众的关注,从而在正确的舆论导向中,解决问题。
网络时代的到来,也意味着媒体监督的参与者更加广泛,媒体监督方式也由传统的新闻报刊、杂志形式扩大为网络传播这种新兴的介质传播。官方媒体之外的社会媒体也越来越多的参与到社会管理互动当中。在网络使用如此高普及率的现在,信息在网络世界的传播和整合就形成了一道“民意”风景线,大众通过网络进行民意表达,关注社会发展。网络时代下的媒体监督应运而生。但是就网络时代的发展情况来看,媒体监督能够称得上是一把双刃剑,在其起到了对社会现象、法治进程的监督作用的同时,也对社会稳定有序发展,法治活动的正常进行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1新兴网络时代下的媒体监督呈现的新特点:
第一,监督主体多样化。传统的媒体监督主要是依靠有权威的媒体消息,实时报道见诸报端,杂志等媒介,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也比较单一。网络开辟了一个全新的信息传播的渠道,网络因其快捷、开放、对内容者的“保护性“较强,老百姓更偏爱于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的见闻,其主体不再仅限于权威媒体的工作者,学生、工人、教师、公司职员等等,只要会上网便能参与到网络媒体中,对社会各种“怪现状”进行评论、监督。
第二、监督内容不断深入。媒体监督作为一种社会监督力量,主要对社会交互关系中的社会化现象进行报道、评论,从而通过社会舆论导向制约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随着我国法制进程的不断进步,民主法治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媒体的监督已不仅仅是关注社会民生,随着各种法制栏目的创建及收视率的攀升,我们可以看出媒体的报道、监督已经深入到法治领域,不断的揭露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司法案件处理的腐败等,为反腐倡廉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第三、载体多样化。对于传统媒体,一般是一种介质对应一个平台,比如报纸的传播载体是纸,在纸这个平台上只能传播文字和图片;广播则是传播声音的的信号和频段;电视则是严格规范过得活动图像和声音。但是在网络却中和了数字、声音、动画、视频与一身的综合性平台。个人微博、博客、空间及社交性网站等“网络自媒体”的扩张也使得大众实现舆论监督的平台更加多样化。大众对信息的接收不仅局限于主流媒体的报道,逐渐发展成为自己发掘信息,信息,通过网络上传图片或视频等手段将一个小范围消息扩散到整个社会。不断曝光出来的官员不雅照不雅视频,公款消费的暗拍视频等都反映了在网络时代下,利用媒介监督的形式多样化。
2网络时代下媒体监督的利弊:
随着我过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初步建立,在法治进程中不得不提的便是媒体对法治的监督及推动功能,法治社会要求公平正义,其最不能容忍的便是暗箱操作,要防止暗箱操作,除了有一个健全的法治体系外,还需要有一个好的监督机制,我国目前对法治的监督机制除了各机关之间的相互监督以外,不能忽视的便是媒体对公权力部门的监督。通过媒体,民众能及时的了解到政府的执政信息,司法机关的司法进程,促使民众参与到民主法治的建设中来。但是在开放的网络时代背景下,媒体传播的形式多样化,民众参与媒体监督的选择也越来越多,参与监督的主体素质也参差不齐,这就不可避免的有媒体监督干涉执法者、司法者对法律的准确适用。
2.1媒体监督对促进执法、司法方面的积极作用
在西方国家,媒体监督被誉为“第四种权力”,仅排在社、立、司三大体系之后的监督。在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了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民利,而媒体监督是目前唯一能够全面施展这些权利的一个综合性平台,通过报道、评论、批评、发内参等方式,公开报道和新闻评论,不但能够快速传播信息,还可以形成一种无形的社会公共意志,协调社会机能、调节社会关系、干预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媒体监督也能够促进执法、司法方面的积极作用:第一,媒体使人民关注的案件暴露在人民的视野之下,全民监督及舆论导向,执法、司法人员在处理案件,及时,公平,公正,严格的按照程序来处理案件,在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严格恪守,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很大程度上将执法司法过程透明化,防止权力的腐败和滥用而让民众对法律失去信心。第二,媒体的监督与报道使得民众能够及时的了解案件的进展与处理,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种法治宣传的手段,因案适宜,对公民而言也是一种法治教育的手段,从而督促民众自觉守法,正确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2媒体监督对公权力部门执法、司法的消极影响
虽然媒体报道与公权力部门执法、司法都是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但他们两者是不同的两种社会活动。媒体报道注重的是事件本身的及时性、新闻的价值性、传播的广泛性及效应的轰动性。公权力部门的执法、司法活动追求的是事件处理过程的规范性和结果的公正性。媒体的报道主要是从媒体新闻的角度进行,不会考虑法律本身的适用问题,其言语犀利,抓人眼球,往往只是在追求新闻本身“关注度”而缺乏正确的法律定位,加之人本身就是感性占据大部分的动物,面对事件本身往往是同情被害人,如果媒体在此时加上一些主观的倾向性的评论报道,极容易调动公众情绪,当公众的情绪汇聚成一股强有力地公众意识呼声时,无形中就会给执法、司法人员以压力,这就不可避免的干涉了执法活动、司法判决的公正性。往往媒体和民众在评判事件时从道德标准出发忽视了法律评判,从道义上看事件可能是要遭到严重的舆论谴责,而严格的从法律角度来评价就不是严重到必须处以严厉的刑罚。所以说,媒体对案件的过分报道,对案件提前进行定性评判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司法机关后续的公正处理。
媒体监督作为一种公众监督手段,在网络发达的信息爆炸时代,其传播信息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公众对事态发展的反应。媒体作为事件本身的传播者,要客观真实的呈现事件本身,不应该为了制造“噱头”而做出主观臆断的倾向性评价,煽动民意,从而影响法律在处理事件中作为评判是非的标准地位。
法律活动的进行必须是依法进行,司法的权威和尊严是建立在合法与公正的基础之上,应经得起舆论的评判。执法者、司法者在进行案件处理时,要摆正姿态,以一个中立、理性的裁判者姿态出现,不能跟随大众人云亦云。区别于普通民众的司法者要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坚持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不屈服与舆论压力,切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本文指导教师尹华容教授)
参考文献
[1]王沛莹.法制化视野下的媒体监督[J].法制与新闻,2011(7).
大众传媒的利与弊范文篇12
关键词自媒体;网络狂欢;大众娱乐消费
中图分类号G20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708(2014)108-0021-02
1基于自媒体时代背景的信息传播概况
1.1自媒体的概念和本质
最早给自媒体进行定义的是美国的两位学者,他们认为“WeMedia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他们本身的新闻的途”这也就界定了自媒体这种信息传播方式具有公开性和隐私性的双重特征,其公开性指的是信息在网络平台上的分享和传播属于一种透明的过程,其隐私性指的是信息的和传播是由个人决定的和控制的,外人无法进行干涉。大众群体可以自由在平台上传播新闻事实,其中的平台起了很大作用,例如博客、微博、微信的兴起,这些平台所具备的的私人化、自由化、平民化的特征,使大众群体可以随时自主将信息用图、文、声等各种形式在互联网上进行传播,影响力攀升的速度非常之快。自媒体时代的本质特点就是一种信息共享的即时交互平台。
1.2自媒体和平台媒体和他媒体的区别
通过对自媒体的概念分析,可以看出除了在大众提供并分享新闻事实之外,按照参与、主体以及立场的区别,还有为政府或者他人代言的他媒体以及具有中立性质的论坛所酿生的平台媒体。在这三种类型中,系媒体有其显著的自身特点,自媒体的言论自由程度是最大的,而且信息的传递分享没有审查。自媒体的自由性也就意味着其传播力量所具备的的爆发力是最为巨大的。在一定程度下最容易引起一种全民的互动狂欢。自媒体的出现,开启了一个在新的信息技术背景下传媒方式的转变,现阶段还处于自媒体的早起时代,未来的发展会对信息时代的信息传播带来很大的影响。
1.3自媒体的“节点共享”能促成网络狂欢
大众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自身也会成为一种信息内容,成为一个互动的节点,也会被观注,“节点”不仅意味着参与信息互动的个人,同时也意味着个人在传播信息时可以附加套嵌各种主观一体化的信息。每一个用户都是信息和接受的节点,其间的各种互动又会为原来的信息增添更多的内容,不断改变着原始信息的传播路径和状态,同时这些信息又都是共享的,用户在提供信息和信息时都会以自我为中心,这就是一种节点,在网络传播平台如微博、微信的带动下,节点迅速扩充,这样显示了自媒体的生命力是无穷的。比如前段时间的“汪峰上头条”等等娱乐新闻,都是在这种自媒体时代的“节点”互动共享的传播下,很快形成了一种网络狂欢。
1.4自媒体时代“网络狂欢”的信息传播特点
自媒体作为一种互联网的酿生产品,随着使用不断深入,其核心功能也随之展现出来,其最大的核心功能就是信息的获取和。例如通过微博、微信等交流平台,信息可以大范围迅速的获取和传播。同时交流的过程不受时间地点以及信息形式所限制,只要手里有能够信息的数码终端,就可以通过聊天、日志等形式将所见所闻、所思所想进行交流传播,可以使个人观点,可以是时事新闻,也可以是官员政务,当然更多的其实还是娱乐新闻,这其中不乏有娱乐造势的炒作和谣言,但是不论是一种满足倾述的需求还是大众交流的需要,通过自媒体这种形式都能进行信息的获取和。但是,其最显著的特点时这一传播过程是在一种“潜传播”状态。白岩松曾在《新闻1+1》中提出,“互联网、手机信息……它不分良莠真假,以分秒计的速度在公众之间没遮拦地传递着。这种全新的传播媒介,相对于传统媒介的‘明传播’,被有识之士称为‘潜传播’。
自媒体的“潜传播”意味着用户要自行对信息的安全和其他问题进行自我的过滤把关,这也意味着信息内容的真现实性的严肃性就比传统媒体形式有所差距,但是用户对信息的处理和利用效率却大大提升,特别是当“明传播”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不了用户的需求的当今时代,“潜传播”便充分显示了其在信息传播上的优势。
2自媒体时代“网络狂欢”的必然性
现阶段的媒体传播中,由于网络的普及,自媒体的传播有了广阔的技术支撑和传播空间。一些焦点性的时事政治、娱乐新闻等等很容易引起大众的参与讨论,对于一些引起反响比较大的事件,在一定时间内就会形成“网络狂欢”,引起一阵热潮。例如以“辽宁号”舰载机试飞期间的“辽宁style”热潮,例如近期“汪峰上头条”热潮,等等,每一个阶段都会有这么一个能够引起大众观法参与讨论的话题在网络上大范围深层次进行讨论。这不仅仅是自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模式和形态所致,更是大众娱乐消费需求的结果。
2.1自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模式和形态是“网络狂欢”形成的基础
“网络狂欢”这种现象的产生的基础就是自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模式和形态特点。
自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模式是一种“核心-边缘”的扩散模式。信息在传播的过程中是由信息源的中心不断向边缘进行扩散,同时其他节点在传播中心节点的话题时,经过两级传播之后就会形成中心节点,在主观讨论时,其他节点和中心节点的位置也可以互换,这也就是热点话题在传播过程中能够形成“网络狂欢”的因由所在,节点之间的沪指互换和互换连接就形成了“核心-边缘”的传信息播模式。其次,信息的传播可以同步互动,和传统信息传播模式的单向线性不同,自媒体时代信息的传播和反馈是即时同步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使某个话题的“网络狂欢”能够有更长的生命力。再次自媒体时代是一个用户本位时代。传统的权威媒介的效果已经开始逐渐远去,在自媒体时代用户对于信息的传播和接受有了更多的自由行自主性,能够对信息进行删改后再自行传播,反映到网络狂欢上,就是话题虽然有一个中心点,但是每时每刻都会在用户的传播过程张沾染上不同的色彩。同时,自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节点连带”和“圈子化”也在很大程度上使“网络狂欢”现象得以不断涌现。
2.2“网络狂欢”是大众娱乐消费的要求
以“汪峰上头条”为代表的“网络狂欢”是自媒体时代大众自发通过进行娱乐消费的一个现象。
以微博为代表的信息传播交流平台是大众进行娱乐消费的主要场所,用户可以在主页上分享个人感兴趣的信息,也可以描述自己的生活细节,也可以抒感或者表达对人或事的看法,等等。用户可以转载也可以原创,可以进行评论也可以转发评论。这些形式的选择无关紧要,关键的是人们都能够对微博等网络交流平台积极参与。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不断加快,对于娱乐也便有了更强的需求,需要用娱乐来缓解生活压力,但是户外的大型娱乐活动却无法满足人们日常的需求,因此网络娱乐便成了一个突破口,在网络里,人们可以无所顾忌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欲望,压抑的心理可以得到空前的释放。当这种情形不断聚集时,便开始出现“众声喧哗”的现象。“网络狂欢”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大众娱乐消费的一个产物,“王峰上头条”等娱乐事件便是这种产物的一个集中体现。
3自媒体时代下“网络狂欢”的特点
自媒体时代下,“网络狂欢”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其中有利也有弊。
“网络狂欢”为代表的自媒体时代的娱乐方式,首先是通过信息的高效传递提升了信息的利用率,更重要的是在紧张的生活节奏下缓解了人们的生活压力。这是自媒体时代“网络狂欢”最大的一个功效。“网络狂欢”是大众集体参与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在网络的虚拟世界里走到一起,以狂欢的话题话题为中心,进行调侃、自嘲、探讨,精神得到放松,情绪得到释放。同时狂欢的不仅仅是一种参与,也是一种关注,这种关注可以转移人的注意力,有时仅仅是围观信息、评论也是一种娱乐活动,也是一种解压的方式。因此自媒体时代“网络狂欢”的最大优势特点,就是在对信息进行高效利用的基础上对人们的日常生活起到了解压的作用。
当然,网民自发无组织无限制的“网络狂欢”现象也有许多不利的影响。虽然像“汪峰”这样的公众人物,被大众关注追捧的同时,当然也会被人们调侃围观。这也是一种必然的现象,但是娱乐也要有度,调侃也要有底线,在网络里,尤其对于娱乐话题,人们的言论基本上是绝对自由的,因此就会有一些人身攻击的话题出现,这就会对话题的当事人造成不好的影响,严重时会影响到当事人的生活状态。对于这一点,需要我们提升自身素养,公众人物可以为娱乐所用,但是在娱乐的同时也要有一个最基本的尊重态度,娱乐不等同于愚弄,更不等同于攻击。另外,“网络狂欢”所引起的自媒体信息传播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形成“数字鸿沟”,即“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困者之间的鸿沟”,这中信息传播方式不仅造成了一大批话语弱势群体,同时由于信息传播的自由行,也会酿生很多不良信息的“病毒式”传播。更重要的是,这种“网络狂欢”会在网民与非网民之间会形成一道鸿沟,这种鸿沟对社会的发展有一定的不利影响。
4结论
伴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我们的媒体传播方式逐渐进入一种“自媒体”时代,传统的媒体方式受到了很大冲击,一些受大众喜爱的网络社交平台改变了以往媒体信息的传递先过滤再的模式,这就极大的扩充了信息传递的自由行和互动性。一些娱乐以及其他事件经过网民的传播互动很容易就会行成一种大众的娱乐消费,最终形成一种网络狂欢。“自媒体”和大众娱乐消费是密切关联的,其间的内在联系和利弊需要进行一定的研究,更重要的是未来的网络狂欢现象要有一定的底线和维度。
参考文献
[1]董森.信息文化论:数字化生存状态冷思考[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
[2]刘琼.网络:一个公共话语的狂欢世界[J].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