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_写动物的状物作文600字篇1

我喜欢一种特殊的动物,就是鹰。它在天宇下盘旋,象一把利箭射向重重天幕,划破了昏暗的天际。我喜欢它那种坚韧不拔、永不放弃的奋斗精神!那种百折不挠、无所畏惧的伟大的超越精神!

鹰是世界上寿命最长的鸟类,它一生的年龄可达70岁。要活那么长的寿命,它在40岁时必须做出困难却重要的决定。这时,它的爪子不再锋利,已经抓不住猎物;它的喙变得又长又弯,几乎碰到胸脯;它的爪子开始老化,无法有效地捕捉猎物;它的羽毛长得又浓又厚,翅膀变得十分沉重,使得飞翔十分吃力。一只鹰如果一次次让猎物从自己的利爪旁溜走,这说明这支鹰已经老了,是一只失败的鹰。而真正的鹰很少有老年的,当一支鹰感到自己力量不足时,只有两种选择:要么等死,要么经过一个十分痛苦的更新过程——150天漫长的蜕变。它必须飞到一个绝高的山顶,栖息在那里,找一块岩石筑巢。用已经老化的喙啄打岩石,直到喙完全脱落。然后开始五十天漫长的等待。等新的喙长出来,鹰忍着剧痛用新长成的喙把爪上老化的指甲一根根拔掉,然后又开始五十天漫长的等待。等到新的指甲长出来后,又用新的指甲把老化的羽毛一根根拔下。又过了漫长的五十天,整整五个月后,鹰重新开始飞翔,又获得了充满活力的三十年岁月。

因为鹰的顽强精神,从一点一滴做起,始终保持饱满旺盛的干劲,不屈不挠的拼劲,锲而不舍的韧劲,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恒劲,精卫填海的勇气,愚公移山的志向,万难不屈的毅力,脱胎换骨的决心!我喜欢这“天空之王”!

鹰_写动物的状物作文600字篇2

今天,在上语文课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位聪明的小狗——咕噜。

他穿着一件粉红相间的毛衣,上面有许多白色、红色的大小不一的爱心。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小小的耳朵总是贴在头的两旁,小鼻子不断的翕动着,真是可爱!以前我总认为我的伊万斯是最可爱的狗狗。遇见了咕噜后,我发现它也很可爱!

咕噜很文静。我们上课的时候,它就蜷在地板上睡觉,我们一给它戴上帽子,它就把头埋下去,好像很生气。休息的时候,它就来找我们玩。我们跟它他说话时,它就饶有兴趣地看着听着,有时还会叫两声,好像在说:“你们真有趣!”

我和它还发生了一件事趣事呢!有一次,我在写作文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涂改带不见了!我很着急,看看笔袋里,又看看桌子底下……我把整个房间都翻遍了,还没找到。郝新悦安慰我说:“没关系,我们再找找看吧!说不定就找到了呢!”我点了点头。我们又找了起来,可还是没有结果。

这时,咕噜走了过来。它跑到了房间的一个很小的角落,左闻闻右嗅嗅。我没在意,以为它只是过来玩的,便没有理会它。它见我没理它,又走了过来,想引起我的注意。我也注意到了它的反常,便跟着它来到了房间最小的一个角落。它东闻闻,西嗅嗅,再用爪子刨向一个地方,看了看我。我惊奇的发现,那里躺着的正是我的涂改带!我欣喜地抱了一下咕噜:“咕噜,你真是太聪明了!”咕噜好像也很开心,尾巴一直在摇,还不停的叫,好像在说:“不客气,这是我的责任!”

你们看,咕噜是不是聪明又可爱?我很喜欢咕噜,你们呢?

鹰_写动物的状物作文600字篇3

每一次看见鹰都是在白天,它不是独独地蹲在那里,就是高高地在天空盘旋。独独地蹲在那里,它总是歪着脑袋,两眼发光,就像一个陷入沉思的哲人:而在飞翔是,它又总是一开始飞得很低很低,就像一支低低吹奏的乐曲,然后才一圈一圈盘旋着越飞越高,越飞越远,渐渐地就只剩下一个黑点,随后就好象那么融入天空。望着它一点点滑入天空,我便有一种梦中跌入无底深渊的感觉。可是在夜里,在有月光或没有月光的夜里,它又身居何处呢?那无边无际的黑暗与那张开的翅膀连在一起时,它的飞翔是个什么样子?那黑色的夜是它的翅膀呢,还是那翅膀就是那黑色的夜?我第一次那么专注地凝望一只鹰,是在巴颜咯拉山麓的'一个山坡上。夏天的阳光下,我躺在那里望着蓝天和白云。突然,一只鹰盘旋着进入我的视野。或许它一直就在那里盘旋着,只是我没有发现而已。它那么一圈一圈地用整个身子在天空里画出一个又一个黑色的圆…直到看着盘旋着高高地飞入苍穹,几乎看不见。

后来,我拣到一根鹰的羽毛。那羽毛根粗如指,毛长若鬃。在离拣到羽毛不远的地方,有一堆鹰的羽毛和残骸,骨头上留有血迹。这是一只鹰的死亡之地。不知道它怎么会死,但我能想到那死亡的场面一定非常悲壮。它肯定是在被什么东西击伤坠地之后,又遇到别的什么猛禽异兽,而后就是一场血肉飞溅,惊心动魄的搏斗。直到死亡它肯定都做着振翅欲飞的努力。在死亡来临的那一刻,它肯定梦见一队如天巨翅笼罩整个大地,成为天地间唯一的主宰。

其实,没有人见过鹰之死。应9之死始终是天地间的一个谜。一位苦行僧曾这样告诉我,鹰是不会死的,当他老,飞不动,快要死,就会飞到天上。不几天,在它翱翔过的那一片天空里又会有一只鹰在飞翔。你分不清是原来那只鹰呢,还是它的化身?好象冥冥之中有一个鹰的永生地,每一只行将死亡的鹰,只要飞进那片领土,便会脱胎换骨,便会新生,便会重新展翅高飞。

那也许就是生的最高境界吧。

鹰_写动物的状物作文600字篇4

舅妈家养了一只乖巧可爱的小狗,名叫贝贝。

贝贝长得可讨人喜欢了,他全身黑灰色的毛,卷卷的尾巴短短的向上翘着。一双圆圆得眼睛总是滴溜乱转,显得特别机警。他睡觉的姿态很搞笑,躺在自己的小床上,卷缩成一团,像个大圆球。只要听到敲门声,他就会立刻站起来,机灵的向四处张望,汪汪汪地大叫起来。打开门,看到是我和妈妈过来了。他就会高兴得跳起来。缠着我和妈妈的裤脚绕来绕去,好像是在说见到你们真高兴。

它的嘴巴可馋啦,只要我们一吃东西他就会蹲在那里,愣愣的看着我们,口水都要流出来了,真的是太可爱了。只要一到周六,我就会迫不及待的去舅妈家看贝贝,因为它能给我带来无尽的乐趣,要是妈妈同意的话,我也想要养一只和贝贝一样的小狗狗。我真的是太喜欢小动物了。

优爸点评:小作者文章中透露出真切的情感,充满着童真童趣,用轻快的语句给我们带来了一只可爱的小狗“贝贝”,它全身黑灰色的毛,卷卷的尾巴短短的向上翘着,同时还十分机警。在小作者的文笔下,贝贝的外形特征以及性格特点都被描叙得生动细腻。这些都得力于小作者细致的观察力,观察力是写好一篇文章的重要要素之一。小作者很好发挥了这一要素的优势,让整篇文章读起来细致生动。对于小学二年级的小朋友来说,这已经是十分难得。

最后,优爸要给小作者一个建议,文章开头和内容都十分生动精彩,具有一定的可读性,可是读到结尾却略显有些仓促,希望小作者能把结尾完善,总结全文,让文章更加生动的同时更加完整。

鹰_写动物的状物作文600字篇5

寒假前,我家养了几只可爱的小鸡,其中有一只与众不同,特别是一身粉红色的绒毛格外引人注目,我给它起名叫美美。

我最喜爱美美了,时常把自己爱吃的面包、火腿之类的留些为它“开小灶”,没事时就逗它玩一会儿,并且还特意为它画了一幅肖像图呢:平整的葡萄小园为背景,几只可爱的小鸡作陪衬,美美就在最明显的位置上,正抬腿振翅作欲飞状呢!

因为喜爱,对它更加关注。有一次,我发现美美站在墙角边瑟瑟发抖,它一定是很冷,于是我急忙给它洗了个热水澡,好让它浑身暖和暖和。但它还是抖个不停,我赶紧把它全身擦干,放进一个干净的塑料盒中,给它捂上一个小棉被,并且放在暖气片上,我想:这下美美肯定能暖和和地睡一觉了。

下午放学一到家,妈妈神情严肃地告诉我:美美死了。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妈妈,你说什么?美美怎么会死呢?它冷就给它找了个最暖和的地方呀!”说着几步跑到暖气片前,我惊呆了:美美直挺挺地躺在盒子里,它真的死了!我的眼泪“唰”一下子流了出来,嘴里喃喃地喊着美美的名字。

妈妈走过来,抚摸着我的头说:“傻孩子,它哪能受得了那么高的温度呀!”听妈妈这么一说,我后悔极了,不由地大哭起来。“孩子,别哭了,它,它一定是生病了??才会死的。”妈妈边说边端起盒子,准备把它扔掉。我拉住妈妈的手,坚持不让,“我不想让美美离开这个家??”“那??那我们就把它葬在葡萄架下吧。”我点了点头,随妈妈来到院中一起挖坑,恋恋不舍地埋葬了美美。

一晃半年多过去了,渐渐地,几只小鸡也长大了,它们常常在那葡萄架下追逐嬉戏,美美好像也在其中??但是,美美真的离我而去了,我非常想念它。我找出了那幅美美的“肖像”图,贴在书橱旁,想念它的时候我就去好好地端详一番,它那振翅欲飞的样子,又把我带到了从前那快乐的时光,仿佛美美从没在我的生活中消失一般。

今年夏天的葡萄藤蔓异常繁茂,我想,那一定是美美的生命在用绿色延续??

鹰_写动物的状物作文600字篇6

奶奶跟我说:“永远别去抓麻雀,何况,你也抓不着。”

那时我大抵只有五六岁,并不理解。约是好奇心太重,每每在小路上看见几只麻雀,就非得去逗弄一翻。只是还未等我走近,它们便警觉地飞走了,飞到我再也找不到的地方。这时候,我定会把嘴一撇,再嘀咕个一两句。若是碰上我心情不好,没准会指着天破口大骂:“你不过是小小的麻雀,何必这样高看自己,而不愿被我抓回去,无忧无虑地当只‘金丝雀’哩?”

确实,麻雀真是平常得不能再平常了:全身长着棕色和白色的羽毛,眼睛像一粒黑豆,灵巧的小脚成天在地上蹦来蹦去,有时还“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可谓既不好看,也不稀有,我当真不明白它那“坚贞不屈”的性格从何而来。

曾经,我也在爬山的一条“野路”上捡到过一只受伤的小麻雀,回家后也是好生地养着。吃喝拉撒睡什么的我都跟管孩子似的照顾着。但不论我给的那些食物有多新鲜,多美味,那只麻雀竟是瞧也不瞧,整天在笼里乱飞乱叫;日子长了,便就不再挣扎,一双漆黑的眼睛望向天空,最后竟活脱脱地饿死在这铁笼里。它死得很凄惨,双腿无力地瞪着,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几番挣扎,最后终于咽气,那对翅再也不扑腾了。我把它埋在一颗樟树下,那一刻,我终于才明白,这是没有理由的。因为麻雀终是麻雀,到死也改变不了它们种族的信念。像照顾金丝雀那样照顾它,本就是错误的。我们有何尝要去怪它,埋怨是它的过错呢?

麻雀是天空的使者,它们往往视自由如生命,甚至比生命更贵重。纵然明白这样会使生命走向衰亡,它们也绝不会割舍去内心这样一种最高洁的贞操。现如今,我不得不重新来看待这种鸟儿,不由得猛然发觉,自己竟连最平常的麻雀都不如。恐怕这世上也没有几人,能做到像麻雀这般爱惜自由,一生都坚守内心最崇高的道德底线吧!

你记住罢,永远别妄想饲养一只麻雀,纵使你用铁丝笼囚禁住了它的身躯,但麻雀的灵魂,永远属于广阔的天空。

鹰_写动物的状物作文600字篇7

它毛茸茸、胖乎乎的,像个小绒球,穿着棕白相间的“花衣服”,走路慢腾腾的,好像文静的弱女子。我喂它吃东西,它总是不紧不慢像散步似地走过来,用它那个小鼻子嗅一嗅,确定它有香味,再舔一下,感觉它很好吃,才慢悠悠的把这个食物吃掉,由于它尝到了甜头,当我再次拿出好吃的,它早都等不及了,嗖!它扑了上来,开始抢食吃,差点没咬到我的手。它吃饱喝足后,好几次都趴在地上,不愿动弹,后来妈妈告诉我它要睡觉了,我才不再逗弄它。

我急不可待地等了足足20分钟,它才醒来,它精神大振,和我一起欢蹦乱跳,它一翻身,便四脚朝天像乌龟一样乱蹬乱踢。后来我把我姥姥种的菊花全都摘下来拿给它,它看到我手里的菊花,往上一蹿,死死咬住菊花不放,我不得不松了手。它先咬着菊花使劲地甩头,把菊花甩下来,又用爪子摁住花,用牙齿撕扯,直到扯碎为止,等我和它到另一块草坪玩时,回头一望,那里已一片狼藉。到现在已有两个星期没有见着那只可爱的小花狗了,我特别想念它我和小动物的故事-------奶奶家的大花猫奶奶家有只大花猫,它已经八岁了,相当于人到了五十岁的年龄,显然已经算“老爷爷”了。但手脚还是很灵活,上房、上树都不成问题。

这只猫长的非常胖,大概是奶奶总喂它好吃的吧!它的身子大部分是黄褐色,之间布满了灰色和黑色的条纹,一对棕色的耳朵警惕的竖立着,两只眼睛像灯泡一样亮,时圆、时细。大花猫非常懒,我习惯叫它“懒虫”。每天它吃完了就睡,睡完了又吃,到了晚上它也不去捉老鼠。有一天中午,我实在看不惯它那懒洋洋的样子,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拿着柳枝,冲进屋子训了它一顿,它好象听懂了,灰溜溜的出去了,我跟着它到了外面,满以为它已经痛改前非去“辛勤工作”了,谁知,它溜到草垛,晒着暖暖的太阳又呼呼大睡起来。

鹰_写动物的状物作文600字篇8

当我从邻居家将它带来的时候,它已经一个多月大了,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另一个“世界”,它偶尔也来回爬动,十分可爱。

它穿着一身雪白的连衣裙,一身狗毛厚厚的,它性格温和,是只萨摩耶。它当时很小,能轻易地进出狗窝。不像阿富汗猎犬一样高贵华丽;不像茶杯犬那样小巧玲珑;也不像藏獒一样高大威猛,可它独具自己的风采。

我就叫它小萨,每当我叫一声“小萨”,它就小跑着,屁颠屁颠地围着我绕圈子,用头蹭蹭我的腿,尾巴左右摇动,仿佛在和我打招呼呢!玩累了,它就趴在我的脚边,眼睛忽闪忽闪,并发出“汪呜”的叫声,小耳朵轻轻地扇着,像雷达一样,时刻捕捉着周边的动静。

只要有它在,我们家的棉拖鞋就被它霸占了,毕竟天冷,它把头偎在棉鞋里,非常暖和。晚上起床的时候,你总要拎一拎拖鞋,看看这顽皮的小家伙在不在里面,如果忘了,一脚踩进去,可谓是心惊胆战,毛骨悚然。

随着时光的流逝,小家伙越来越大,饭量也就增加了,它似乎天天都吃不饱,哼哼唧唧责备我们供养不周。有一次还闹了大笑话,我家的狗粮只剩一点点了,倒光后准备下楼去买,小萨趁我开门的时候,像离弦的箭一般冲下楼,在一个吃鸡排的孩子面前打转,眼眶里泪水汪汪。我一个劲地叫它,它也不听,直到人家给了一块鸡排,带回了战利品后,它才乖乖受罚。据说狗的嗅觉非常灵敏,是人类的四十五倍,在一百米开外就能闻到香味呢!

可狗有多少个品种呢?后来才知道狗有一千四百余种,其中定类的有五百多种,现存的有四百五十多种,不看不知道,我家的小萨在世界名犬排行榜排名第三十三位,真让我吃惊不已,没想到家里看似普通的一条狗,却能让我懂得很多知识。希望小萨能幸福安康,成为我忠实的伴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