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物的最根本措施范文篇1

[关键词]林虑山风景资源可持续发展保护

一、林虑山风景区资源现状

林虑山属于太行断块的东侧边缘,由于受地壳构造运动的影响,区内以断裂切割的块状构造为特征,断层发育升降不均,峰峦叠障,沟壑纵横,总的趋势为西北高,向东南逐渐倾斜。风景区地处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山地地区,土壤类型主要包括少砾质薄层灰岩粗骨棕壤和砂砾质薄层砂岩粗骨棕壤两种土属。地形地貌变化丰富,营造了良好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具备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的立地条件。风景区范围内林木共有75科,450种,其中乔木410科,灌木40种。常见林木是温带阔叶落叶林种,少数为针叶常绿树种。全区林业用地60.49万亩,占总面积的77.71%。其中有林地面积18.69万亩,疏林地0.71万亩,灌木林地2.28万亩,未成林地0.94万亩,苗圃0.11万亩,共计林地22.73万亩。另有散生树木1961746棵。树木覆盖率达35.34%。

风景区也是暖温带大陆区域较有代表性的野生动物栖息地。风景区内兽类有:狼、狐狸、獾、黄鼠狼、鼠、松鼠、野兔、狍子、刺猬等,鸟类有:石鸡、灰喜鹊、麻雀、鹌鹑、岩鸽、斑鸠、燕、黄鹫、雕、猫头鹰、啄木鸟、布谷鸟、乌鸦等。昆虫类有:草蛉、赤眼蜂、金小蜂等,其他动物还有蛇、蝙蝠、壁虎等。

红旗渠以浊漳河为源,渠首在山西省平顺县石城镇。

二、林虑山风景资源保护的必要性

风景资源是构成风景名胜区的基本条件,所包含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是无法替代和再生的,因此,保护风景资源是风景名胜区管理的首要任务。林虑山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悠久,自然风光独特,景观资源类型多样,集雄伟的风景地貌和壮美的“人工天河”红旗渠于一体,其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均较丰富,体现了很高的旅游价值,其中包括科学价值(南太行山脉的地貌特点、多样性的生物资源)、教育价值(红旗渠精神、扁担精神)、美学价值(静态之美、色彩之美、动态之美)、历史文化价值等。如果不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用掠夺的方式去过度地利用经过漫长岁月发展而成的风景资源、自然风光连同其悠久的历史文化,将会因为人为的破坏而丧失殆尽,风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也将成为空谈。

三、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问题

林虑山对风景资源的保护一直都很重视,但在实际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林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地方一级的“管委会”,不仅对风景资源的认识有一

定的局限性,而且在具体管理过程中,往往会因过多地考虑经济利益,而忽视其生态效益和

社会效益。例如不加限制地大搞开发建设,致使风景区出现城市化现象,而且由于游人数量

大大超过了风景区的容量,造成风景区大气、水质、土壤等自然资源的污染,使风景资源合理的生态系统遭到破坏。

2.旅游开发不够重视对生态系统的保护

在风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中,很多人认为是“保护和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合理组织游

人活动,妥善处理景区的各种矛盾,统筹安排各项措施,为人们提供自然、优美、清新的旅游胜境”。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对风景资源的保护主要强调对景点的保护,而对整个区域中的生态系统方面的保护重视不够。

3.部分设施建设对核心景区资源与环境造成破坏与威胁

林虑山核心景区的景观资源各具特色,以太行峡谷自然景观和红旗渠人文景观为典型代表。目前部分景点和景区开发已经开发建设,促进了风景区旅游事业的发展;同时部分设施对景区的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如大峡谷内乱搭乱建的庙宇和农村住宅。

4.自然资源保护中忽略了风景美

保护中没有考虑到风景美这一因素,比如对风景美学质量高的资源是否要保护,这里就未涉及到。因此,在进行自然资源保护的过程中,只是一味地强调保护生态,对其中吸引人们观光旅游的美的因素却忽略掉了。

四、保护的具体对策与措施

林虑山风景区资源具有科学、教育、美学及历史文化价值等,因此不同的对象要实行不同的保护措施,根据林虑山风景名胜区资源的特点确定资源保护的对策与具体措施如下:

1.分区保护的对策与措施

(1)分区保护的目的:第一,明确规定每一个区域的保护措施和开发利用强度,统筹协调保护和利用的关系;第二,使各分区用地便于管理和规划的分期实施,增加规划可操作性;第三,根据不同分区的资源敏感性和适应性特征,进行实施建设、人类活动和土地利用控制与管理。

(2)分区保护的内容:按照林虑山风景名胜区的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程度,将整个风景区的保护可划分为风景游览区、史迹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风景恢复区、发展控制区、保护地带等五个分区(见右图:图片来源,自绘),其中保护地带位于风景区范围之外。

(3)分区保护中设施控制与管理:风景区内因生产、生活及旅游要求,需要进行必要的设施建设,根据情况,可分为道路交通、餐饮、住宿、宣讲咨询、购物、卫生保健、管理设施、游览设施、基础设施及其他设施等十种类型,具体措施如下表:

(4)分区中的人类活动控制与管理:

风景区内的居民和游客的日常生活及旅游游赏活动会对风景区内自然及人文资源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要对居民及游客在风景区内的活动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风景区内的人类活动控制内容主要包括旅游活动、经济社会活动、科研活动、管理活动等四个方面,根据风景区的六大保护类别确定人类活动的控制与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2.分类保护的对策与措施

为了更好的保护风景资源,根据资源的不同类型,选择重要或特殊的进行分类保护,以使保护具有更强的针对性。根据林虑山风景名胜区的资源特点可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古树名木保护

古树名木是风景区林木之秀的精华,是价值较高的自然资源,对古树名木的保护非常重要,具体保护措施为:

①按照《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要求加强珍稀植物和古树名木的保护,加强宣传,让群众懂得珍稀树种的意义,使保护珍稀树种成为自觉行动。

②建立完善的古树名木档案,登记位置、树龄、立地条件,并且配有照片,进行定期观测检查,更新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

③所有古树名木都需挂牌保护,设置避雷设施,确定保护范围。游路两侧及游览景点内的古树名木应设防护栏,严禁游人攀爬、划刻、折采、砍伐。

④加强古树名木周边的小环境治理,加强养护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生长条件。对于衰老的古树名木,应在专家指导下进行古树复壮。

(2)水域保护

①加强对红旗渠的保护和管理。提高红旗渠周边的绿化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定期对红旗渠中的乱石、淤沙进行清理。

②加强对山区小流域的综合治理,加强水源涵养林的建设,禁止无序截留、引水,以保持河流水质的清洁和长期稳定的水景景观。

③加强对水域污染源的治理和监管。按入河排污口管理办法对新增旅游服务基地的污水排放进行审批,严格控制和减少各类污水的直接排放。

④加强风景区内的农田、果园及其它林地内对化肥、农药使用的管理,以防污染水域。

⑤风景区内新建山塘、水库、引水渠等水利设施必须经过专家论证,避免对水景景观及下游水系产生不利影响。

(3)生物多样性保护

①严格保护风景区仅存的天然次生林植物群落和特有的珍稀物种。在开展植树造林的同时,保护和使用乡土树种,保持原有的灌木丛,尽快恢复本底山林的植被群落面貌。

②严禁捕杀、贩卖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扩大阔叶林和浆果类植物的种植面积,为鸟类生息繁衍创造条件。可利用添制人工巢箱等方式,对自然环境中的鸟类进行保护。

③加强科学研究与监测,制定合理的动物保护区域与迁徙活动的廊道,并相应合理制定限时、限期的游览线路。

④加强宣传。在有关地段设立警示牌,向游客介绍林虑山各类物种的生活习性和濒危程度,传授观察和欣赏该动物的方法和技巧,引导游客主动保护在该处活动的动物。

3.核心景区的保护

核心景区是指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最集中、最具观赏价值、最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林虑山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具体范围包括红旗渠保护区和太行大峡谷保护区(见右图:图片来源,自绘)。针对核心景区的特点,其保护重点应是红旗渠人文胜迹、大峡谷山体地貌和植被。红旗渠的保护不仅限于对现存红旗渠本身的保护,还应保护其整体的环境风貌与精神氛围;山体地貌保护不仅限于对现存景观较好的山、岩、洞、壑的保护,同时还应对因开山采矿而破坏的山体进行适当的处理、修复和绿化屏挡;对植被的保护不仅限于对生长较好的古树名木和现有的山林的保护,还应进行科学教育,使其向风景林的方向发展,提高景观与生态价值。其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核心景区内严格禁止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各种工程建设,严格限制建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严禁在游人集中的游览区和重要景点周围建设宾馆、度假村、房地产开发等各种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项目和设施。

(2)符合规划要求的规划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批;手续不全的不得阻止实施。

(3)对核心景区内不符合规划、未经批准以及与核心景区资源保护无关的各项建筑物、构筑物,都应当提出搬迁、拆除或改做他用的的处理方案。

五、结语

以上是在对林虑山风景名胜区资源的分析与评价的基础之上,根据林虑山风景名胜区资源的自身特点以及对资源保护的现状问题进行分析,以自己的观点明确分析了林虑山风景名胜区资源的保护的具体措施,希望对林虑山风景名胜区的资源保护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以确保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金路:风景名胜区中的几个关系[J].中国园林。2002,19(2):23--25。

[2][美]J.o.西蒙兹:大地景观一环境规划指南[M].程里饶译.北京:中国建工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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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路施工;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引言

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了人类的生产生活条件,但同时也对自然环境产生了不利影响,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实施绿色交通、建设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基础设施是未来较长时间的重要发展任务。公路项目建设期间,施工活动可能会破坏植被,污染环境,降低生物多样性等,或多或少会给周围生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不利于当地环境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从多角度分析施工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制定出完善的应对措施,从根本上降低生态环境破坏程度,实现自然保护区可持续发展。鉴于此,本文主要探讨如何减小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活动对周围生态环境不利影响的管控措施。

一、工程概况

国道216线马克项目路线全长25km,按照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其中大桥8座、中桥3座,桥梁总长1,600.0m,占路线总长的6.4%,通道44座。U型转弯1处。其中24km位于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保护区实验区。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保护区是1982年4月成立的新疆准噶尔盆地干旱荒漠区野生动物保护区,位于准噶尔盆地东缘,总面积14,668.22km2,主要是以保护和发展普氏野马、蒙古野驴、鹅喉羚、狼、沙狐等有蹄类野生珍贵动物及其栖息生存环境为主的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动物种类繁多,据考察及资料记载共有58科288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3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6种。区域环境的生态条件较差,植被覆盖率低,主要植物有梭梭、白梭梭、沙拐枣、驼绒藜、琵琶柴、红柳、芦苇及蒿类等,植被盖度约10%~20%。

二、环境影响分析

1.临时设施建设的影响性分析本项目设置的料场、弃渣场、取土场、施工便道、拌合场等临时设施会破坏该区域内的植被,并影响周围植被和覆土情况,损失一定的生物量。同时施工人员践踏、施工活动也会使临时场站及周围林地植被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修建临时便道会造成沿线地区地表植被带状破坏,降低原有生态系统的生物量。从沿线植被的分布和工程用地情况分析,工程临时用地共占用林地、裸地约600亩,损失的植被主要为梭梭、白梭梭、驼绒藜、琵琶柴、红柳等。2.施工过程主要影响性分析(1)对动物栖息地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工期三年。公路施工期临时用地包括施工便道、取土场以及工程人员生活占地等,将临时占用动物栖息地并改变其内的植被和理化环境。由于荒漠地区降水和水源稀少,植被恢复十分困难。(2)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进场施工车辆和人员使施工便道成为施工区域内受影响最频繁的地带。虽然施工便道车流量有限,但施工车辆噪音、灯光、震动和相关人类活动会造成动物回避,阻碍动物日常活动,形成一种动态屏障。进而对该区域内营巢的啮齿动物、爬行动物和无脊椎动物的交配、繁殖及觅食、育幼等日常活动造成干扰;运输和工程车辆进场,可能直接造成动物生命损伤;夜间施工车辆照明、场站生活区照明则可能对一些野生动物造成影响。同时可能存在部分施工人员缺乏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哄赶、捕捉、伤害野生动物,或处于好奇追赶和接近动物,对其造成心理和身体上的损害。(3)对重点保护植物的影响根据沿线调查结果,梭梭在沿线戈壁滩内均有分布,本段全线永久占地将破坏一定数量的梭梭等灌木面积,施工过程中应重点加以保护和恢复。(4)水环境影响桥梁基础施工过程产生的钻渣、淤泥,若处理不好,会污染周边环境。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及作业过程中的滴、漏会产生含油污水,对施工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施工过程的砂石料冲洗、混凝土拌合、养护等过程产生的废水;生活区污水一般含有较高浓度的COD、BOD5和SS,由于施工期长达36个月,如果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水体,将会导致水体质量下降。(5)空气影响在公路施工期主要空气污染物是扬尘,施工扬尘污染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路堑开挖、路基平整、土方运输及填筑等施工作业;碎石加工厂、拌合站的降尘设施不到位,洒水不及时,生产过程均会产生粉尘污染;水泥、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在施工便道及施工营地运行过程中将产生大量尘土。(6)固体废物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土弃方、沥青废料、临时设施拆除、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7)施工噪音影响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为工程机械,因不同的施工机械影响的范围相差很大,昼夜施工场地噪声限值标准有所不同,夜间施工噪音的影响范围比白天大;施工车辆行驶过程中鸣笛等噪音影响。

三、环境影响管理措施

始终坚持“最小的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原则,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始终坚持“环保核心理念”,减少场地干扰,尊重自然环境,实施科学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即在施工的过程中采取响应措施,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1.施工准备阶段管理(1)前期策划及方案管理项目进场后,对项目所在区域进行全方位了解,对施工内容全面熟悉,充分考虑施工内容,区域位置,施工周期等因素影响,对环境保护进行专项策划管理,做到提前谋划;选取合理位置作为临时设施建设,尽可能避开林地、保护区用地;制定有针对性绿色施工实施方案,严按照方案进行施工管理,同时针对施工过程对环境因素的影响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2)加强人员教育培训聘请熟悉卡山保护区动植物保护的有关专家,给全体参建人员进行野生动植物保持等专题培训,并邀请森林公安局讲解保护区内野生动物保护办法,组织相关施工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及条例。(3)加强制度落实,合同约束为减小公路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劳务队伍合同签订上,劳务队伍需要全面落实保护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合同之中,明确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并遵守安全文明施工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在提升建设质量的同时,减少生态环境破坏。2.施工过程控制措施(1)植被保护措施以临时用地尽量少占自然保护区为原则,项目所有临时驻地均设置在保护区外,为减少保护区内施工便道临时用地,只在桥梁及涵洞位置征用了便道,施工便道两侧必须设置环保桩,并加贴醒目的红黑相间的反光标签;严禁施工车辆、机械设备驶离施工便道和主线用地范围,其余便道均设置在主线范围内,合理组织施工工序,左右幅交替施工,交替作为施工便道,有效减少了便道用地;对建设中永久占用林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采用密布网进行覆盖,待工程结束后,铺筑在场站、驻地、便道上,以利于植被恢复。(2)动物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人员的教育、管理,严禁捕杀、惊扰野生动物;根据保护区提供的迁徙路线,采用粪便、食物设置诱导标志,引导动物沿着迁徙路线进行通行;在野生动物活动频繁的时间段,禁止施工,确保动物迁徙不受影响。施工期间禁止鸣笛,夜间施工采用近光灯,精良避免惊吓野生动物。(3)水环境保护措施一是桩基施工采用旋挖钻干挖法施工,避免了泥浆的污染,同时钻渣用于填筑路基,减少固体废物的排放;二是设置合理的排水沟、截水沟,将水引至地表水收集池,沉淀后循环使用,达到了节约目标;三是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经处理后用于便道的洒水降尘;对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对洗涤污水设置三级沉淀池集中沉淀处理后排放,沉淀池做防渗处理,沉淀的固体废物实行定期清理。(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在碎石加工场设置粉尘消减和控制装置,拌合站设置除尘器、减少粉尘对大气的污染;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对拌合站、便道等易起尘区域采取洒水抑尘,对易扬尘的施工材料进行覆盖;土石方运输车辆采用篷布覆盖,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散落;在施工区、驻地、场站内严禁焚烧可燃物体,减少对大气的污染。(5)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其中可利用的弃石方运至碎石加工厂加工成碎石后用于水稳施工,不能利用的、多余的废弃土石方送至弃土场处置,按照先挖后弃的原则进行堆放,运送过程中车顶采用帆布覆盖。保护区外设置施工营地,施工营地周围建立小型的垃圾临时堆放点,堆放点采用带盖桶装形式收集垃圾。设专人定期清除,可回收的塑料袋、塑料瓶回收使用,不得对外逸散,不得焚烧,及时清运至垃圾处理站。(6)噪音影响的处理措施。施工期的噪音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设备进场前对设备噪音进行检测,不符合国家要求设备禁止进场,加强对施工机械的日常维修和保养;有野生动物出没位置禁止鸣笛。3.施工结束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在动物通道两侧设置野生动物饮水点,用于收集雨水,供野生动物引用;并在两侧撒布粪便、食物等措施诱导,引导动物沿着通道通行;拆除所用临时设施,并恢复原有地貌,对取土场、弃土场采用放坡处理,坡度不得大于1:3,场地平整完成后,在上面覆盖一层清表土,并选用采摘的草籽冬季下雪前及春季融雪后两次撒播种子。

保护生物的最根本措施范文篇3

一、森林病虫害的成因

1、森林害虫或病害具有主动传播或依靠自然动力传播和强大的繁殖能力,绝大多数个体被消灭,但剩余个体通过繁殖,数代之后又能迅速传播。

2、随着林业生产的发展有林面积不断扩大,特别是人工纯林面积的增长,快速回升。

3、国内外林业生产活动交往为害虫的生存提供了有利条件,被害面积有可能随之扩大。日益频繁,随着苗木、木材、接穗等材料的潜带,新的害虫种类可能不断增多。

4、害虫的遗传特性抗逆能力随着环境条件的变动,适应能力不断增强。即使是一些抗虫(病)的品种也并非一劳永逸,随着遗传特性逐渐变异或减退,还需要不断培育新的抗虫品种。

二、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分析

1、落实好林业措施。林业措施是治理森林病虫害的一项基本措施。要在林业生产的各个环节,考虑到病虫害的治理问题。首先,要从育苗抓起,要选择抗病虫的苗木。造林时,要更适地适树;选用抗性强活免疫性树种,进行合力搭配,营造混交林,以从根本上改善森林生态系统,抑制病虫害的发生。造林后,及时加强抚育管理,以增强树势,提高其抵御病虫害的能力。

2、坚决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害虫的预测是运用科学的方法侦察害虫发生发展的动态,并把侦察的材料结合当时当地气候条件、林木生长发育状况,正确推断害虫发生发展的趋势。预测预报是贯彻预防为主的重要措施测报的组织应当是以省、县、市林业局或乡镇为测报单位,场圃、重点村设测报点,形成群众性的测报网开展测报活动,群测群防。

3、做好森林病虫害调查。认真调查森林病虫害,以便掌握森林病虫害种类组成及种群动态和发生发展趋势、森林病虫的变化情况,探讨其发生发展规律,为科学准确的预测预报、防治措施的制定以及天敌的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4、加强营林防治为基础环节。营林防治就是要从生产全局、生态总体入手,首先在树种选择、适地适树、造林方式、抚育管理等方面通过选育抗虫品种,营造混交林,科学地抚育管理,从根本上提高林木自身的保护性能,为预防病虫发生打下基础。但营林防治与其他防治不能分割,既不能单纯依靠营林防治,又不能脱离营林防治,单一地依靠其他防治。

5、协调化防与生防的矛盾。化防与生防相结合,避免或减少二者之间的矛盾,使其互相协调,互为补充是当前综合治理系统中重要一环。综合治理并不排斥化学防治,它是重要的一项急救措施但不是惟一的防治措施。一般成林逐渐建立了稳定的种群结构,利用生物潜能辅以其他措施,在特殊情况下以化防为急救措施。一般幼林、纯林也应开展多途径的生物防治,如寄生性、捕食性昆虫、微生物、益鸟的招引利用等,在必要的化防中应做到合理用药,选择对天敌无害、对害虫有效的药剂、时间和施药方法。如泡桐根颈打孔注药内吸防治大袋蛾;菊酯类农药毒笔、毒绳触杀松毛虫以及氧化乐果等涂环内吸防治松毛虫、松干蚧等,这些方法既能杀虫又能保护天敌。

6、要尽快完成工程治理范围内所有枯死木、濒死木清理工作,对林地剩余的其他风折木、砍伐后遗留下来的剩余松树枝桠也一并清除,按有关技术方案要求,全面进行药物除害处理,完成因郁闭度大、需要进行卫生伐的全部作业。将所有松木枝桠和松木药物处理后按方案要求集中指定地点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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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道路园林绿化;植物种植;养护措施;原则

一、道路园林绿化植物种植的原则

1、适用原则

在选择园林植物的时候首先要考虑植物的生态适应性问题,要做到因地制宜。一方面要根据立地条件选择合适的树种,另一方面则是根据树种人为创造适宜植物生长的立地条件,保证植物的生态习性能与立地条件基本一致。

2、充分利用本地树种

道路园林绿化工程中最主要的材料就是植物,在选择植物过程中,优先选择合适的本地树种,不仅取材容易,管理简单,还可有效提高植物的成活率,降低园林绿化工程的造价。

3、形式多变的原则

在进行园林绿化的植物种植过程中,应注意植物形式的变化,例如同样是用花装饰,可以选择花丛、花群、花坛等不同的变现形式,如温州吕蒲公园运用木头花钵和地栽草花的表现形式。在实际应用中,可根据园林绿化的主题,选择相应的装饰形式,达到多种形式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效果。

4、植物造景的季节性

植物会随着季相的变化展现出不同的观赏性,因此在选择园林植物时应与植物的生长特性相结合,使得观花、观叶、观果能够相互映衬,在各种季相下都能具备较高的观赏性。

二、道路园林绿化植物养护的措施

1、四季养护

(1)冬季养护。冬季特别是在道路两边一般的地形开阔,空气对流,加上高速行驶的车辆带动风速,引起树木的剧烈摇摆,容易导致树木根系受到损伤,并加快了树木水分的损耗,降低树木御寒防冻、防寒的能力。在冬季可以采用以下的防冻保温措施:缠树干的措施、搭风障的措施、对根颈培土及盖地膜措施等。

(2)春季养护。在春季苗木管理,防寒材料不可突然式过早拆除,要采用逐渐过渡的办法,防止苗木的不适应。保温棚拆除根据天气,一般北京的防风障拆除时间在4月初、清明过后。为了以免使树体遭受风害,提前在保温棚东南侧打孔放风,待树木适应后在全部拆除。春季管理以增加地温,适时浇足春水和增施有机肥为主。通过树木的浇水、施肥,能使树木增加抵抗病害的能力,还利于生根。实际中,行道树施肥可采用棒肥,是在树池四周用钉子打孔,埋入棒肥,可起到追肥的作用。

(3)夏季养护。夏季的养护管理,注意水肥管理,同时道路中心隔离带和绿化带中色块的造型修剪,一般结合一年两次的养护大检查及五一、十一来进行修剪整理。夏季的养护主要以病虫害的防治为主,由于行道树受小气候多样性、人口密集的影响,病虫害的发生时间不齐,不易防止。同时防治过程中还得考虑对人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对植物天敌的保护。近几年来,一直在推广使用生物防治,如:采用新性引诱剂防治叶柄小蛾、苏云金杆菌防止天蛾,灭幼尿防止尺蠖等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4)秋季养护。秋季的养护管理工作主要是合理浇冻水和施肥。合理的冻水即能保证植物的地上部分吸收充足的水分又能保护地下根系抵抗干燥多风的冬季,有利于植物安全越冬和来年萌芽。浇冬水要根据天气变化不可过早浇灌,导致新芽徒长。在十月份减少浇水的次数,增加抗旱性。最后一遍冻水浇到结冰封冻为最佳。同时,秋季合理进行施肥,有利于促进植物的生长和树木的木质化,同样有利于植物的安全越冬和来年的生长,这就要选择好施肥的时间、种类和施肥量。

2、城市道路绿化草坪养护的措施

冷季型草坪,春季要浇好返青水,并加强施肥,并梳理枯草,把腐烂的草用丝扒梳理干净,并打孔后施复合肥。然后浇水,刺激草坪的新根萌发和增加肥力。增强抵抗病害的能力,才能安全越夏。

夏季根据要求10―15天修剪草坪一次,修剪后要及时喷药,或灌根25%的多菌灵可湿性粉剂,可控制病害的发生。在七月份天气湿热时,对草坪的生长不利,也是草坪休眠期,养护最困难的时期,应按及时清除枯草层,因为枯草层往往存在大量的病原物,是新病害的病源来源,同时原来的枯草层减弱了通透性及早清处。另外在高温、闷热、连阴雨期间要每周或放晴就开始喷甲基托布津、多菌灵、白菌清等农药,交替使用可防止褐斑病、腐霉菌枯萎病、和镰刀菌的枯萎病。

秋季雨水变少后天气变凉一般病害减轻,草坪锈病发生严重。例如可以采用1000―1500倍的粉锈宁进行防治有很好的效果,但要与速保利、甲基托布津交替使用。

3、城市道路绿化色带养护的措施

绿篱是萌芽力和成枝力强,耐修剪的树种,密集成带状栽植,具有分隔的功能和优美的造型。如大叶黄杨、金叶女贞、红叶小檗、桧柏蓠、小叶黄杨是常用的绿篱造型树种。

近两年随着彩叶植物的增加,使用彩叶树种组成的色块,如:紫叶矮樱、迎春、连翘、棣棠等,都是大环境绿化常用运用的树种。但在修剪上有着不同的修剪方法。道路中央分隔带修剪,以能挡住人的视线1―1.2m高为宜,要修剪的横平竖直,整齐美观。为使绿篱生长茂盛,由于植物的生长高度不同,采用不同的修剪方式。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国家实力的增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全国城乡单位的园林绿化日新月异。道路园林绿化工作不仅能够美化环境,更能提高人们出行的安全性及健康,为此,作为一个园林工作者,必须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和摸索,寻找适合的措施和方法,为道路绿化作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孙志敏,王友林.浅谈城乡园林绿化植物的配置[J].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0(08)

[2]谭奕为,梁喜献,林少芳.南宁市园林绿化植物多样性及其应用调查[J].广西热带农业.2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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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煤炭采空区而言,应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促进当地环境的恢复。没有可靠的植被保护,当地就要遭受风沙的侵袭,环境恢复问题日益严峻。同时环境的恢复还有以下优点。首先环境的恢复能够有效地减少煤炭采空区的地质灾害。在煤炭资源被采空之后,当地的植被遭到了严重的破坏,风沙侵袭问题日益严重,因为缺乏植被的保护,水土流失问题频发,给当地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环境的恢复有利于复垦造田,不仅仅不浪费现有的宝贵土地,通过植被的保护,还可以实现创收,发挥土地的固有价值。另外植被破坏还有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只有采取有效措施逐渐地恢复煤炭采空区的环境,才能够消除安全隐患,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

2煤矿采空区地质环境恢复的措施分析

2.1注重防治风沙灾害,加强植被建设煤矿采空区的环境恢复应该面对的问题就是注重防风防沙。对于煤矿开采区而言,当地的植被遭到了较为严重的破坏,因此,在煤矿开采完毕之后,应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努力地改善当地的植被,尽快地恢复当地的环境,从而避免因为采矿而破坏植被,带来沙漠化,给当地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为了有效避免煤矿采空区出现土地沙化,应该加强当地的植被建设,采取有效的措施逐渐恢复当地的原有植被,遏制因为没有植被保护而发生的土地沙化,而且防风防沙工作应该与加强当地的植被建设同步进行。

2.2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植树造林在煤炭采空区的环境恢复中,不能按照教条模式,不分青红皂白地栽种某种植物,而是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农田的发展,因地制宜地进行植树造林。例如在一些沙化较为严重、水分严重缺少的地带,应该尽可能地栽种抗旱林木,从而保证该地带的林木成活率。不管实际情况只是一味地植树造林,反而会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在农田周围修建防护林的时候,还应注意到的问题就是,尽可能地栽种较高的林木,为了避免风沙的侵扰才会在农田周围栽种防护林,而防护林的目的就是为农田挡掉风沙,因此应该栽种较高的林木保护农田。因此,在煤炭采空区进行环境恢复的时候,应该尽可能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栽种适合当地地带的植物,从而实现植被收益的最大化。

2.3发展基本农田,促进林牧业发展在煤炭采空区进行环境恢复的过程中,应该采取两种最为基本的措施,分别是发展基本农田和大力促进林牧业的发展。这两种基本措施应该相辅相成,共同促进煤炭采空区的环境恢复。首先对于煤矿采空区的空地而言,应该将其充分地利用起来,那么发展和培育农田就成为了当下的首要工作,只有在空地上培育农田才能够物尽其用,真正实现煤炭采空区的后续价值。然而对于基本农田的发展也应该有一个合适的度,应该适可而止,应该与林牧业的发展有效地结合起来,两者之间共同协作才能促进环境的恢复。在基本的农田范围确定之后,还应该在农田周围建立起必要的防护林。一方面建造防护林能够有效地提升煤炭采空地区的植被覆盖率,促进该地的环境恢复;另一方面防护林还能够起到保护农田的作用,让农田免遭风沙的侵袭。这两个基本措施应相互配合,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促进煤矿采空区的环境恢复。

2.4实行三年保活验收移交制度,提升林木成活率对于煤矿采空区的环境恢复而言,仅仅在地表上植树造林是远远不够的,在树木种植结束以后,还应该有着一系列的后续工作,将林木成活率提高上去,才能真正地做到煤矿采空区的环境恢复。如果仅仅是栽种树苗,之后就不理不睬,任其自生自灭,那么起到的效果往往会差强人意,甚至会起到相反的效果,不仅不能促进环境的恢复,还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因此应该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林木的成活率。找到树苗培育的第三方有利于保证树苗的成活率,从而促进煤矿采空区的环境恢复。三年保活移交制度是非常适于当下情景的,在栽种树苗之后,将树苗的培育工作移交给第三方,等到三年以后,按照树苗的成活率来付款。这样的形式会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和提升煤矿采空区树苗的成活率,从而很好地促进该地区的环境恢复。

3结语

保护生物的最根本措施范文1篇6

(一)环境税收的基本内容

随着可持续发展理论得到国际社会日益广泛的认同,环境保护问题备受各国政府的重视。税收作为政府用以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一种重要工具和手段,在保护环境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由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曾饱受环境问题的困扰,率先尝试将税收用之于环境保护,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鉴于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进程中已经取得的经验和教训,世界银行的有关专家建议发展

由于国情和税收政策的差异,各国环境收制度的具体内容不尽相同,但其基本内通常都由两个部分所构成:一是以保护环为目的,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特定行为课征专门性税种,一般称之为环境保护,它是环境税收制度的主要内容。如荷兰的燃料使用税、废物处理税和地表水污染;德国的矿物油税和汽车税;奥地利的标油消费税;部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课征的二氧化碳税以及噪音税等等。二是其他一般性税种中为保护环境而采取的种税收调节措施?包括为激励纳税人治理污染飞保护环境所采取的各种税收优惠措施和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所采取的某些加其税收负担的措施。在环境税收制度中,后者通常是作为辅内容而存在,配合种专门性环境保护税发挥作用的。

(二)环境税收的社会经济意义环境税收的产生拓宽了税收的调节领,不仅在保护人类生存环境方面发挥了重作用,而且充分体现了税收的“公平”和效原则,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

1.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续发展。

自从“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在本世纪80代被明确提出以来,至今已发展成为比较整的理论体系,并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指导下,联合国于1992召开了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21世纪程》等重要文件,确定了全球性可持续发战略目标及其实现途径。很多国家也相继定出本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由于环境的染和不断恶化已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可持发展的重要因素,因而,保护环境就成为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

然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环境保护问是无法靠市场本身来解决的。因为市场并仁万能的,对于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诸如环境保护等“外部性”问题,它是无能为力的。其原因在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主体完全根据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决定自己的经济行为,他们往往既不从全局考虑宏观经济效益,也不会自觉地考虑生态效率和环境保护问题。因而,那些高消耗飞高污染、内部成本较低而外部成本较高的企业或产品会在高额利润的刺激下盲目发展,从而造成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降低宏观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率。对此,市场本身是无法进行自我矫正的。为了弥补市场的缺陷,政府必须采取各种手段对经济活动进行必要的干预。除通过法律和行政等手段来规范经济活动主体的行为之外,还应采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税收作为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工具和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大有可为的。首先,丁针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课征环境保护税无疑是保护环境的一柄“双刃剑".它一方面会加重那些污染、破坏环境的企业或产品的税收负担,通过经济利益的调节来矫正纳税人的行为,促使其减轻或停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另一方面又可以将课征的税款作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环境保?な乱怠f浯?在其他有关税种的制度设计中对有利于保护环境和治理污染的生产经营行为或产品采取税收优惠措施,可以引导和激励纳税人保护环境、治理污染。可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环境税收是政府用以保护环境飞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力手段。

2.体现“公平”原则,促进平等竞争。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最基本法则。但是,如果不建立环境税收制度,个别企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就需要用全体纳税人缴纳的税款进行治理,而这些企业本身却可以借此用较低的个别成本,达到较高的利润水平。这实质上是由他人出资来补偿个别企业生产中形成的外部成本,显然是不公平的。通过对污染、破坏环境的企业征收环境保护税,并将税款用于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可以使这些企业所产生的外部成本内在化,利润水平合理化,同时会减轻那些合乎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可以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有利于各类企业之间进行平等竞争。由此可见,建立环境税收制度完全合乎市场经济运行、发展的需要。环境税收的产生,既是源于人类保护环境的直接需要,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而且市场经济体制使经济活动主体所拥有的独立经济利益和独立决策权利又是环境税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条件。环境税收首先诞生于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恰好证明了这一点。

环境问题是入类在社会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共同性问题。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环境问题也日渐严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于过度地采伐森林和放牧,使植被资源遭受严重破坏,造成生态环境恶化,不仅直接危及农、林、牧业的发展,而且使自然灾害更为频繁地发生。二是由于我国的企业多以煤炭为主要燃料,加之一些高能耗、重污染型企业迅速发展,使工业污染物的排放量骤增矿严重地污染了大气、土壤和水源。三是由于人口迅速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和消费水平提高,使城市生活垃圾大量增加却未能得到妥善处理,从而造成环境污染。而机动车辆的增加则使空气污染变得更加严重。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些在西方国家工业化进程中曾经出现过的环境问题正在我国重演.

环境的恶化不但直接影响着我国人民的生存质量,而且制约着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面对日趋严峻的环境状况,借鉴国外的经验,加强环境税收制度建设,运用税收手段来保护我国的环境显然是非常必要的。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又为环境税收制度的存在提供了更充分的理由和客观条件。

二、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申的环境保护结施

实际上,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将保护环境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运用税收手段加强环境保护也已经有20余年的历史了。早在70年代,我国的原工商税和工商所得税中就曾规定对工业企业以废渣、废液、废气等“三废”和其他废旧物资为主要原料生产产品所取得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给予定期免税照顾。此后,我国的税收制度虽然历经多次改革、调整,但始终将保护环境作为税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税收制度中有关环境保护的内容不仅得以延续,而且不断丰富和发展。我国现行税制中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

1;消费税。

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鞭炮、焰火、汽油、柴油及摩托车、小汽车等消费品列入征收范围,并对小汽车按排气量大小确定高低不同的税率。

2.增值税。

对原材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石干石等废渣的建材产品和利用废液、废渣生产的黄金、白银在一定时期内给予免税优惠。

3.内资企业所得税。

规定利用废液、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

4、外商投资企业和夕卡国企业所得税。

规定外国企业提供节约能源和防治环境污染方面的专有技术所取得的转让费收入,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条件优惠的,可给予免税。

5.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对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有利于保护环境、减轻或消除污染的水土保持工程、防护林工程、森林保护、高效低残留农药、城市煤气、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投资项目规定了零税率;而对一些污染严重、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小冶金、小炼油以及部分化工项目规定按30%的高税率征税。

应当肯定,上述税收措施采取“奖限结合”的办法,形成了鼓励保护环境、限制污染的鲜明政策导向,与政府的其他有关措施相配合,在减轻或消除污染,加强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目前尚未真正构建起完善的环境税收体系。面对日趋严峻的环境状况,相对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上述税收措施所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首先,与国外相对完善的环境税收制度相比,我国缺少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性税种,即环境保护税。而此类税种在环境税收制度中应处于主体地位,它的缺位既限制了税收对污染、破坏环境行为的调控力度,也难以形成专门用于环境保护的税收收入来源,弱化了税收的环境保护作用。其次,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税收措施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其存在的问题:一是现行税制中为贯彻环境保护政策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的形式比较单一,主要限于减税和免税,受益面比较窄,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而且显得力度不足,影响了实施效果;二是消费税中的环境保护措施显得比较粗糙,仍有进一步改进、细化的必要。

三、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基本设想

针对我国的环境状况和现行税制中有关环境保护税收措施存在的不足,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和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基本思路应当是:在进一步完善现行环境保护税收措施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使其作为环境税收制度的主体税种,构建起一套科学、完整的环境税收制度体系。

(一)改革和完善现行环境保护税收措施的思路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税收措施是在长期的税收实践中形成的,实践证明也是行之有效的。这些税收措施,奠定了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基础。今后的环境税收制度建设,应将改进和完善环境保护税收措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1.完善税收优惠措施。

除继续保留原有的减税免税和零税率等税收优惠形式外,还应针对不同优惠对象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多种税收优惠形式。主要包括:

(1)在增值税制度中增加对企业购置的用于消烟、除尘、污水处理等方面的环境保护设备允许抵扣进项增值税额的优惠规定。

(2)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增加对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为治理污染而调整产品结构、改革工艺、改进生产设备发生的投资给予税收抵兔的规定。

(3)在企业所得税制度中增加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实行加速折旧的规定。

这样,可以增强税收优惠手段的针对性和多样性,便于灵活运用各种不同税收优惠形式激励企业采取措施保护环境、治理污染。提高税收优惠措施的实施效果。

2.改革消费税制度。

为了增强消费税的环境保护效应,应对课征制度做如下改进:

(1)适当提高含铅汽油的税率,以抑制含汽油的消费使用,推动汽车燃油无铅化的程。

(2)在继续实行对不同排气量的小汽车用差别税率的基础上,应对排气量相同的、汽车视其是否安装尾气净化装置而实行区帆才待,并应明确规定对使用户“绿色”燃料的、汽车免征消费税,以促使消费者和制造商做出有利于降低污染的选择。

(二)开征环境保护税的基本设想

作为运用经济手段保护环境的一项措施,我国从1982年开始对工业企业超标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废渣征收排污费。这一举措对于遏制环境污染确实起到丁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其征收范围较窄,征收标准偏低,调控力度较弱,加之征收乏力,拖欠飞拒缴现象严重,征收效果不够理想。有鉴于此,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应采取“费改税”的方式。在总结排污费征收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环境保护税的模式对其进行改革。适度扩大其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并纳入税收制度体系,以便拓宽其调节领域,增强调节力度,增加课征的“刚性”,取得更佳的征收效果。

1.环境保护税的课征对象。

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环境保护税的课征对象应是直接污染环境的行为和在消费过程中会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从税收的公平性考虑,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应具有普遍性,即凡属此类行为和产品均应纳入课征范围。但考虑到我国目前缺乏这一税种的制度设计和征收管理经验,在开征此税的初期,课征范围不宜太宽。应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先从重点污染源和易于征管的课征对象人手,待取得经验、条件成熟后再扩大征收范围。目前,应列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的首先是排放各种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包括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渣及各类污染环境的工业垃圾)的行为。因为,此类行为对我国环境的污染最为严重,仅工业废物排放就构成我国污染源的70%.而且,对此类行为课税,我国既有征收排污费的经验作为基础,也有大量的国外经验可供借鉴。其次应把那些用难以降解和再回收利用的材料制造、在使用中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答种包装物品纳入征收范围。此类物品对环境污染比较严重,且不易消除,而对其课税在操作上又比较简便。

2.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根据国际通行的“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环境保护税应对污染环境者课征。但是,在税收实践中,为了易于控制税源和便利征收管理,对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可做出不同的选择,通过税负的“转嫁”,借助于价格机制,达到课征目的。我国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暂定为从事应税排污行为和生产应税包装物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居民分人暂不征收。

3.环保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

(1)对应税排污行为,应以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为计税依据,采用定额税率,实行从量定额课征。对实际排放量难以确定的,可根据纳税人的设备生产能力及实际产量等相关指标测算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为鼓励纳税人积极治理污染,应制定出各种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排放质量标准小对未超过标准的,允许免税排放。对超过标准的,则应根据其不同类别设置税目,视其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确定高低不同的税率。对同一类污染物,也有必要根据其有害成分的不同含量,确定差别税率。

(2)对应税包装物~可根据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入按比例税率课征,也可以按销售数量采用定额税率课征。

环境保护税的负担水平,直接决定其征收效果,在设计税率时必须认真研究测算。环境保护税的课征目的主要在于借助税收杠杆遏制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并为环境保护事业筹集资金。因此,从宏观上讲,环境保护税的负担应以满足政府为消除纳税人所造成的污染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即补偿其外部成本为最低限量。从微观上讲,环境保护税的税收负担量的确定,就污染物排放行为而言,应高于企业为:清理污染采取技术措施的预期边际成本s就应税包装物的生产而言,应高于其与“绿色包装物”之间的成本差额。我国征收排污费的经验及国矫课征环境保护税的实践都已经证明,如果环境保护税的负担水平这不到这一水准,则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征收效果。因此,笔者建议,环境保护税税率的设计,特别是税负水平的确定,应在税务、环保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精心测算、密切协作的基础上加以确窍。总的原则是税率不能太低,就“三废”的排放行为;而言,应高于现行排污费的收费标准。但在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初期,为易于推行,其税目划分不宜过细,税率结构不宜太复杂。

4.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及相关问题。

(1)环境保护税是一千种专闪性目的税,其税收收入应当作为专用基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制度,全部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开支。

(2)根据目前我国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划分情况,环境保护税应作为地方税,由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并按照属地原则划分税收管辖权。

(3)由于环境保护税的制度设计及征收管理涉及诸多环保科技问题,因而,在该税种的立法乃至征收管理过程中,税务部门应加强与环境保护部门的联系与协作。(4)为避免纳税人和公众的误解,应在环境保护税税法中申明,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不以是否履行纳税义务作为判定其合法?性的标准。对某些严重污染、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目且使缴纳了环境保护税,政府和司法部门仍可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进行处理。

2.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根据国际通行的“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环境保护税应对污染环境者课征。但是,在税收实践中,为了易于控制税源和便利征收管理,对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可做出不同的选择,通过税负的“转嫁”,借助于价格机制,达到课征目的。我国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暂定为从事应税排污行为和生产应税包装物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居民分人暂不征收。

3.环保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

(1)对应税排污行为,应以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为计税依据,采用定额税率,实行从量定额课征。对实际排放量难以确定的,可根据纳税人的设备生产能力及实际产量等相关指标测算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为鼓励纳税人积极治理污染,应制定出各种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排放质量标准小对未超过标准的,允许免税排放。对超过标准的,则应根据其不同类别设置税目,视其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确定高低不同的税率。对同一类污染物,也有必要根据其有害成分的不同含量,确定差别税率。

(2)对应税包装物~可根据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入按比例税率课征,也可以按销售数量采用定额税率课征。

环境保护税的负担水平,直接决定其征收效果,在设计税率时必须认真研究测算。环境保护税的课征目的主要在于借助税收杠杆遏制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并为环境保护事业筹集资金。因此,从宏观上讲,环境保护税的负担应以满足政府为消除纳税人所造成的污染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即补偿其外部成本为最低限量。从微观上讲,环境保护税的税收负担量的确定,就污染物排放行为而言,应高于企业为:清理污染采取技术措施的预期边际成本s就应税包装物的生产而言,应高于其与“绿色包装物”之间的成本差额。我国征收排污费的经验及国矫课征环境保护税的实践都已经证明,如果环境保护税的负担水平这不到这一水准,则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征收效果。因此,笔者建议,环境保护税税率的设计,特别是税负水平的确定,应在税务、环保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精心测算、密切协作的基础上加以确窍。总的原则是税率不能太低,就“三废”的排放行为;而言,应高于现行排污费的收费标准。但在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初期,为易于推行,其税目划分不宜过细,税率结构不宜太复杂。

4.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及相关问题。

(1)环境保护税是一千种专闪性目的税,其税收收入应当作为专用基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制度,全部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开支。

保护生物的最根本措施范文篇7

根据不同的边坡土质条件,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可将边坡植物防护技术分为:1、平铺草皮护坡;2、液压喷播植草护坡;3、土工网植草护坡;4、蜂巢式网格植草护坡;5、客土植生植物护坡;6、喷混植生植物护坡。各类边坡植物防护技术的主要作用及应用条件各不相同。

1、平铺草皮护坡

平铺草皮护坡,是通过人工在边坡面铺设天然草皮的一种传统边坡植物防护措施。具有施工简单、工程造价较低等特点。适用于附近草皮来源较易、边坡高度不高且坡度较缓的各种土质及严重风化的岩层和成岩作用差的软岩层边坡防护工程,是设计应用最多的传统坡面植物防护措施之一,但由于施工后期养护管理困难,平铺草皮易被冲走,且成活率低,工程质量往往难以保证,达不到满意的边坡防护效果。

2、液压喷播植草护坡

液压喷播植草护坡,是国内近年新开发的一项边坡植物防护措施,是交草籽、肥料、粘着剂、纸浆、土壤改良剂上、色素等按一定比例在混合箱内配水搅匀,通过机械加压喷射到边坡坡面而完成植草施工的。其特点是:①施工简单、速度快;②施工质量高,草籽喷播均匀发芽快、整齐一致;③防护效果好,正常情况下,喷播一个月后坡面植物覆盖率可达70%以上,二个月后形成防护、绿化功能;④适用性广;⑤工程造价低。目前,国内液压喷播植草护坡在公路、铁路、城市建设等部门边坡防护与绿化工程中使用较多。

3、土工网植草护坡

土工网植草护坡,是国外近十多年新开发的一项集坡面加固和植物防护于一体的复合型边坡植物防护措施。该技术所用土工网是一种边坡防护新材料,是通过特殊工艺生产的三维立体网,不仅具有加固边坡的功能,在播种初期还起到防止冲刷、保持土壤以利草籽发芽、生长的作用随着植物生长、成熟,坡面逐渐被植物覆盖,这样植物与土工网就共同对边坡起到了长期防护,绿化作用,土工网植草护坡能承受4m/s以上流速的水流冲刷,在一定条件下可替代浆(干)砌片石护坡。

4、蜂巢式网格植草护坡

蜂巢式网格植草护坡,是一项类似于干砌片石护坡的边坡防护技术。是在修整好的边坡坡面上拼铺正六边形混凝土框砖形成蜂巢式网格后,在网格内铺填种植土,再在砖框内栽草或种草的一项边坡防护措施。该技术所用框砖可在预制场批量生产,其受力结构合理,拼铺在边坡上能有效地分散坡面雨水径流,减缓水流速度,防止坡面冲刷,保护草皮生长。这种护坡施工简单,外观齐整,造型美观大方,具有边坡防护、绿化双重效果,工程造价适中,略高于浆砌片石骨架护坡,该技术多用于填方边坡的防护。

5、客土植生植物护坡

客土植生植物护坡,是在边坡坡面上挂网机械喷填(或人工铺设)一定厚度适宜植物生长的土壤或基质(客土)和种子的边坡植物防护措施。该技术的特点是可根据地质和气候条件进行基质和种子配方,从而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多用于普通条件下无法绿化或绿化效果差的边坡。由于客土可以由机械拌和,挂网实施容易,因此施工的机械化程度高,速度快,无论从效率和成本上都比浆砌片石和挂网喷砼防护要优越,而且植被防护效果良好,基本不需要养护即可维持植物的正常生长。该技术在公路边坡防护中已被大量应用,在日本等国家已经被作为边坡绿化的常规方法加以应用。

6、喷混植生植物护坡

喷混植生植物护坡,是在稳定岩质边坡上施工短锚杆、铺挂镀锌铁丝网后,采用专用喷射机,将拌和均匀的种植基材喷射到坡面上,植物依靠“基材”生长发育,形成植物护坡的施工技术,具有防护边坡、恢复植被双重作用,可以取代传统的喷锚防护、片石护坡等圬工措施。该技术使用的种植基材由种植土、混合草灌种子、有机质、肥料、团粒剂、保水剂、稳定剂、PH缓解剂和水等组成,其种植基材的配方是成功的关键,良好的配方能够达到在陡于1∶0.75的岩质边坡上既具备一定的强度保护坡面和抵抗雨水冲刷,又具有足够的空隙率和肥力以保证植物生长。该技术已广泛应用于铁路、公路、水利等各类岩石边坡绿化防护工程。

边坡绿化工程可持续发展的着眼点

在设计上要深入细化,根据不同气候条件、不同环境、不同区域结合具体情况单独设计,注重落实边坡的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边坡植草退化的防治技术

防治边坡草被退化的重要措施就是乔灌草相结合,尽量模拟出当地的植物群落结构,走向本地化。实际上国内已经开始流行以乔灌木为主的绿化方式。天然植被一般都是草木混生的,在较高的贫瘠土质或石质边坡上,采用草灌结合的客土喷播或喷混植生技术施工,可以将草种和灌木树种进行混播,早期以草坪防护为主,后期以灌木防护为主,构建乔灌草立体防护生态体系,达到恢复自然植被的目的。植物种子的选择及配置应走本地化的道路,以地带性植被、乡土植物为基调,适当引进适于本地生长条件的野生植物和外地植物。同时也应考虑浅根植物和深根植物的结合、豆科植物与非豆科植物的结合,还要尽可能配置抗逆性强的植物和水、肥、光、热利用率高的植物,这样才能使植物更能适应当地气候与自然植被融为一体,建设一个具有生物多样性的稳定的、生命力强的立体生态群落。

积极引进开发边坡生态防护新技术

保护生物的最根本措施范文篇8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21世纪人类共同关注的热门话题,也是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为之不懈努力解决的焦点问题。基本建设的快速发展与生态环境的不协调,导致了人类赖以生存环境的生态破坏,同时也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人类的生存和社会发展构成了威胁。因此,项目开发与环境保护兼顾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课题,在工程建设中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美化环境,是我们必须正视和认真对待的问题。公路、铁路、水利等工程建设与自然环境密切相关。其工程规模大、项目多、涉及面广,土石填挖工程形成的大量土石边坡,破坏了既有植被,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较大,以往通常采用单纯的工程防护,如浆(干)砌片石、喷锚防护等,这些工程措施都导致原有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滑坡、边坡失稳等一系列生态环境和工程问题。国家已经十分重视工程建设中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国务院下达了[2000]3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工程建设中的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已提上议程,这对整个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起到了推动作用。2.边坡生态防护现状近十多年来人们开发出了多种既能起到良好边坡防护作用,又能改善工程环境、体现自然环境美的边坡植物防护新技术,与传统的坡面工程防护措施共同形成了边坡工程植物防护体系。根据不同的边坡土质条件,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可将边坡植物防护技术分为:①人工种草护坡;②平铺草皮护坡;③液压喷播植草护坡;④土工网植草护坡;⑤OH液植草护坡;⑥行栽香根草护坡;⑦蜂巢式网格植草护坡;⑧客土植生植物护坡;⑨喷混植生植物护坡。各类边坡植物防护技术的主要作用及应用条件各不相同。

2.1人工种草护坡人工种草护坡,是通过人工在边坡坡面简单播撒草种的一种传统边坡植物防护措施。多用于边坡高度不高、坡度较缓且适宜草类生长的土质路堑和路堤边坡防护工程。具有施工简单、造价低兼等特点。但由于草籽播撒不均匀,草籽易被雨水冲走,种草成活率低等原因,往往达不到满意的边坡防护效果,而造成坡面冲沟,表土流失等边坡病害,导致大量的边坡病害整治、修复工程,使得该技术近年应用较少。

2.2平铺草皮护坡平铺草皮护坡,是通过人工在边坡面铺设天然草皮的一种传统边坡植物防护措施。具有施工简单、工程造价较低等特点。适用于附近草皮来源较易、边坡高度不高且坡度较缓的各种土质及严重风化的岩层和成岩作用差的软岩层边坡防护工程,是设计应用最多的传统坡面植物防护措施之一,但由于施工后期养护管理困难,平铺草皮易被冲走,且成活率低,工程质量往往难以保证,达不到满意的边坡防护效果,而造成坡面冲沟,表土流失、坍滑等边坡病害,导致大量的边坡病害整治、修复工程。近年来,由于草皮来源紧张,使得平铺草皮护坡的作用逐渐受到了限制。

2.3液压喷播植草护坡液压喷播植草护坡,是国外近十多年新开发的一项边坡植物防护措施,是交草籽、肥料、粘着剂、纸浆、土壤改良剂上、色素等按一定比例在混合箱内配水搅匀,通过机械加压喷射到边坡坡面而完成植草施工的。其特点是:①施工简单、速度快;②施工质量高,草籽喷播均匀发芽快、整齐一致;③防护效果好,正常情况下,喷播一个月后坡面植物覆盖率可达70%以上,二个月后形成防护、绿化功能;④适用性广;⑤工程造价低。目前,国内液压喷播植草护坡在公路、铁路、城市建设等部门边坡防护与绿化工程中使用较多。

2.4土工网植草护坡土工网植草护坡,是国外近十多年新开发的一项集坡面加固和植物防护于一体的复合型边坡植物防护措施。该技术所用土工网是一种边坡防护新材料,是通过特殊工艺生产的三维立体网,不仅具有加固边坡的功能,在播种初期还起到防止冲刷、保持土壤以利草籽发芽、生长的作用随着植物生长、成熟,坡面逐渐被植物覆盖,这样植物与土工网就共同对边坡起到了长期防护,绿化作用,土工网植草护坡能承受4m/s以上流速的水流冲刷,在一定条件下可替代浆(干)砌片石护坡。目前,国内土工网植草护坡在公路、堤坝边坡防护工程中使用较多,铁路部门相对较少。

2.5OH液植草护坡该项技术是国外近十多年新开发的一项边坡化学植草防护措施。它是通过专用机械,将新型化工产品HYCEL_OH液用水按一定比例稀释后和草籽一起喷洒于坡面,使之在极短时间内硬化,而将边坡表土固结成弹性固体薄膜,达到植草初期边坡防护目的,3~6个月后其弹性固体薄膜开始逐渐分解,此时草种已发芽、生长成熟,根深叶茂的植物已能独立起到边坡防护、绿化双重效果,具有施工简单、迅速,不需后期养护,边坡防护、绿化效果好等特点。尽管OH液植草护坡具有理想的边坡防护、绿化效果,但由于该技术所用的这种HYCEL_OH液还末能实现国产化,使得其工程造价较高综合造价达40元/m2左右,故目前还无法推广应用。只是在京九铁路等个别工点进行了尝试性试验。

2.6行栽香根草护坡香根草是近十多年才被人们“重新发现”的一种禾本科植物,具有长势挺立,在3~4月内可长成茂密的活篱笆;根系发达、粗壮,一年内一般可深入地下2~3m;根系抗拉强度大,达75MPa,耐旱、耐涝、耐火、耐贫瘠、抗病虫、适应能力极强等特点。行栽香根草护坡就是在土质边坡上行栽香根草进行边坡防护的一种工程措施,该技术充分利用了香根草的优良特征,具有显著增强边坡稳定性和理想的固土护坡功能,大有取代传统片石护坡之趋势。目前国内应用较少,还有待于在公路、铁路、堤坝、城市建设等边坡防护工程中进一步试验推广。

2.7蜂巢式网格植草护坡蜂巢式网格植草护坡,是一项类似于干砌片石护坡的边坡防护技术。是在修整好的边坡坡面上拼铺正六边形混凝土框砖形成蜂巢式网格后,在网格内铺填种植土,再在砖框内栽草或种草的一项边坡防护措施。该技术所用框砖可在预制场批量生产,其受力结构合理,拼铺在边坡上能有效地分散坡面雨水径流,减缓水流速度,防止坡面冲刷,保护草皮生长。这种护坡施工简单,外观齐整,造型美观大方,具有边坡防护、绿化双重效果,工程造价适中,略高于浆砌片石骨架护坡,该技术多用于填方边坡的防护。

2.8客土植生植物护坡客土植生植物护坡,是在边坡坡面上挂网机械喷填(或人工铺设)一定厚度适宜植物生长的土壤或基质(客土)和种子的边坡植物防护措施。该技术的特点是可根据地质和气候条件进行基质和种子配方,从而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多用于普通条件下无法绿化或绿化效果差的边坡。由于客土可以由机械拌和,挂网实施容易,因此施工的机械化程度高,速度快,无论从效率和成本上都比浆砌片石和挂网喷砼防护要优越,而且植被防护效果良好,基本不需要养护即可维持植物的正常生长。该技术在公路边坡防护中已被大量应用,在日本等国家已经被作为边坡绿化的常规方法加以应用。

2.9喷混植生植物护坡喷混植生植物护坡,是在稳定岩质边坡上施工短锚杆、铺挂镀锌铁丝网后,采用专用喷射机,将拌和均匀的种植基材喷射到坡面上,植物依靠“基材”生长发育,形成植物护坡的施工技术,具有防护边坡、恢复植被双重作用,可以取代传统的喷锚防护、片石护坡等圬工措施。该技术使用的种植基材由种植土、混合草灌种子、有机质、肥料、团粒剂、保水剂、稳定剂、PH缓解剂和水等组成,其种植基材的配方是成功的关键,良好的配方能够达到在陡于1∶0.75的岩质边坡上既具备一定的强度保护坡面和抵抗雨水冲刷,又具有足够的空隙率和肥力以保证植物生长。该技术已广泛应用于铁路、公路、水利等各类岩石边坡绿化防护工程。

3.边坡绿化工程中的难点问题随着边坡植物防护技术的推广应用,各类边坡植物防护技术已发展成为公路、铁路绿色通道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存在一些难点问题。

3.1边坡植草的退化在公路、铁路等工程建设中,其边坡绿化防护上投入的资金比例较低,在低投入、低养护或无养护情况下,边坡草坪处于自生自养状态,极易退化、死亡。因为人工种植草种生长较弱、品种单一,随着时间的增长,在养分水分供应较差的边坡上都会呈现不同程度的草坡退化现象,这是一个十分突出和严重的问题,若草被退化得不到解决,不仅造成重复建设、资金浪费,而且起不到边坡绿化防护效果,最终可能会引起水土流失、坡面坍塌等许多不良后果。3.2喷播时的植物种子配比与最终植物状态在较短的时间内把开挖的边坡恢复到自然状态,施工者将面临:①植物种子的配比如何确定;②如何考虑当地自生优势群落的结构特点进行种子配比;③如何确定喷播时的植物配比与最终形成的植物群落之间的动态关系。只有对这些问题作详尽的调查研究分析,才能正确指导施工,否则边坡的植物生长将无法实现人工强制绿化向原始植物群落的顺利演替。3.3干旱对土体很薄的坡面植物构成威胁开挖后的岩石边坡,岩石层厚、整体性好,坡体高陡,对边坡进行植物绿化后,随着时间的增长,秋冬季干旱、夏伏季炎热,土体养分逐渐流失,土壤肥力降低,如何解决边坡呈现的无土、缺水、缺肥的状态及边坡植被面临的干、热威胁,这将直接影响到边坡最终的绿化效果和生态效益。4.边坡绿化工程可持续发展的着眼点可持续发展,是指在人类与自然和谐的前提下,不断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和环境承载能力,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对子孙后代的需求;满足一个区域或一个国家的需求面又不损害其他区域或国家的需求。根据可持续发展内涵的要求,边坡绿化工程中应着眼于与自然环境(生态系统)的协调性和环保生态功能,结合目前国内边坡绿化防护工程现状及问题,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4.1注重边坡生态防护的设计与资金投入在公路、铁路设计与建设中,人们常将设计重点和大量资金放在它的工程功能及安全功能上,而生态功能的设计与投资力度不足,生态防护工程往往采取低价中标的方式,这种低投入、低质量的恶性循环,使边坡生态环境发展不够好,抗灾能力不强等。应建立和加大公路、铁路边坡建设、养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在设计上要深入细化,根据不同气候条件、不同环境、不同区域结合具体情况单独设计,注重落实边坡的生态环境保护方案。4.2边坡植草退化的防治技术防治边坡草被退化的重要措施就是乔灌草相结合,尽量模拟出当地的植物群落结构,走向本地化。实际上国外已经开始流行以乔灌木为主的绿化方式。天然植被一般都是草木混生的,在较高的贫瘠土质或石质边坡上,采用草灌结合的客土喷播或喷混植生技术施工,可以将草种和灌木树种进行混播,早期以草坪防护为主,后期以灌木防护为主,构建乔灌草立体防护生态体系,达到恢复自然植被的目的。植物种子的选择及配置应走本地化的道路,以地带性植被、乡土植物为基调,适当引进适于本地生长条件的野生植物和外地植物。同时也应考虑浅根植物和深根植物的结合、豆科植物与非豆科植物的结合,还要尽可能配置抗逆性强的植物和水、肥、光、热利用率高的植物,这样才能使植物更能适应当地气候与自然植被融为一体,建设一个具有生物多样性的稳定的、生命力强的立体生态群落。

4.3积极引进开发边坡生态防护新技术

边坡绿化工程中的难点问题,是对边坡生态防护可持续发展和环境科学技术的挑战,边坡生态防护技术涉及到工程力学、生物学、土壤学、肥料学、园艺学、环境生态学等学科,必须不断在这些理论领域有所突破,积极引进开发新材料、新工艺及配套施工机械设备,充分吸收新的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和工程施工经验,注重国际和行业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总之,提高边坡生态防护技术的科技含量,是边坡绿化防护工程成败的重要环节。

目前在边坡绿化防护工程中,液压喷播、客土喷播、喷混植生是具有典型生态防护施工技术;在边坡绿化养护工程中,滴灌、渗灌、注水根灌、插管根灌、膜孔灌等是具有节约水资源、提高成活率、促进草灌木植物生长的灌溉技术;在土壤肥力方面,ABT生根粉、菌根菌、农菌及各种微生物肥料的应用,具有促进植物生根、生长和发育,提高植物的生理机能和抗逆性。在这些新技术的应用过程中,还有许多问题和工艺需要探讨、改进,使其成本更低、操作更为简单、效果更好。随着边坡生态防护各项科研技术的不断深入,其各项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将日趋完善和成熟。

保护生物的最根本措施范文篇9

(一)环境税收的基本内容

随着可持续发展理论得到国际社会日益广泛的认同,环境保护问题备受各国政府的重视。税收作为政府用以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一种重要工具和手段,在保护环境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由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曾饱受环境问题的困扰,率先尝试将税收用之于环境保护,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鉴于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进程中已经取得的经验和教训,世界银行的有关专家建议发展中国家“针对环境的破坏征收环境税”。实际上,许多发展中国家已经开始将保护环境作为其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政策目标。一个以纠正市场失效、护环境为政策目标的新的税收类别----境税收正在悄然兴起。

由于国情和税收政策的差异,各国环境收制度的具体内容不尽相同,但其基本内通常都由两个部分所构成:一是以保护环为目的,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特定行为课征专门性税种,一般称之为环境保护,它是环境税收制度的主要内容。如荷兰的燃料使用税、废物处理税和地表水污染;德国的矿物油税和汽车税;奥地利的标油消费税;部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课征的二氧化碳税以及噪音税等等。二是其他一般性税种中为保护环境而采取的种税收调节措施?包括为激励纳税人治理污染飞保护环境所采取的各种税收优惠措施和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所采取的某些加其税收负担的措施。在环境税收制度中,后者通常是作为辅内容而存在,配合种专门性环境保护税发挥作用的。

(二)环境税收的社会经济意义环境税收的产生拓宽了税收的调节领,不仅在保护人类生存环境方面发挥了重作用,而且充分体现了税收的“公平”和效原则,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

1.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续发展。

自从“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在本世纪80代被明确提出以来,至今已发展成为比较整的理论体系,并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指导下,联合国于1992召开了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21世纪程》等重要文件,确定了全球性可持续发战略目标及其实现途径。很多国家也相继定出本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由于环境的染和不断恶化已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可持发展的重要因素,因而,保护环境就成为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

然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环境保护问是无法靠市场本身来解决的。因为市场并仁万能的,对于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诸如环境保护等“外部性”问题,它是无能为力的。其原因在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主体完全根据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决定自己的经济行为,他们往往既不从全局考虑宏观经济效益,也不会自觉地考虑生态效率和环境保护问题。因而,那些高消耗飞高污染、内部成本较低而外部成本较高的企业或产品会在高额利润的刺激下盲目发展,从而造成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降低宏观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率。对此,市场本身是无法进行自我矫正的。为了弥补市场的缺陷,政府必须采取各种手段对经济活动进行必要的干预。除通过法律和行政等手段来规范经济活动主体的行为之外,还应采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税收作为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工具和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大有可为的。首先,丁针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课征环境保护税无疑是保护环境的一柄“双刃剑"。它一方面会加重那些污染、破坏环境的企业或产品的税收负担,通过经济利益的调节来矫正纳税人的行为,促使其减轻或停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另一方面又可以将课征的税款作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环境保护事业。其次,在其他有关税种的制度设计中对有利于保护环境和治理污染的生产经营行为或产品采取税收优惠措施,可以引导和激励纳税人保护环境、治理污染。可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环境税收是政府用以保护环境飞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力手段。

2.体现“公平”原则,促进平等竞争。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最基本法则。但是,如果不建立环境税收制度,个别企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就需要用全体纳税人缴纳的税款进行治理,而这些企业本身却可以借此用较低的个别成本,达到较高的利润水平。这实质上是由他人出资来补偿个别企业生产中形成的外部成本,显然是不公平的。通过对污染、破坏环境的企业征收环境保护税,并将税款用于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可以使这些企业所产生的外部成本内在化,利润水平合理化,同时会减轻那些合乎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可以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有利于各类企业之间进行平等竞争。由此可见,建立环境税收制度完全合乎市场经济运行、发展的需要。环境税收的产生,既是源于人类保护环境的直接需要,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而且市场经济体制使经济活动主体所拥有的独立经济利益和独立决策权利又是环境税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条件。环境税收首先诞生于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恰好证明了这一点。

环境问题是入类在社会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共同性问题。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环境问题也日渐严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于过度地采伐森林和放牧,使植被资源遭受严重破坏,造成生态环境恶化,不仅直接危及农、林、牧业的发展,而且使自然灾害更为频繁地发生。二是由于我国的企业多以煤炭为主要燃料,加之一些高能耗、重污染型企业迅速发展,使工业污染物的排放量骤增矿严重地污染了大气、土壤和水源。三是由于人口迅速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和消费水平提高,使城市生活垃圾大量增加却未能得到妥善处理,从而造成环境污染。而机动车辆的增加则使空气污染变得更加严重。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些在西方国家工业化进程中曾经出现过的环境问题正在我国重演。

环境的恶化不但直接影响着我国人民的生存质量,而且制约着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面对日趋严峻的环境状况,借鉴国外的经验,加强环境税收制度建设,运用税收手段来保护我国的环境显然是非常必要的。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又为环境税收制度的存在提供了更充分的理由和客观条件。

二、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申的环境保护结施

实际上,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将保护环境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运用税收手段加强环境保护也已经有20余年的历史了。早在70年代,我国的原工商税和工商所得税中就曾规定对工业企业以废渣、废液、废气等“三废”和其他废旧物资为主要原料生产产品所取得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给予定期免税照顾。此后,我国的税收制度虽然历经多次改革、调整,但始终将保护环境作为税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税收制度中有关环境保护的内容不仅得以延续,而且不断丰富和发展。我国现行税制中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

1;消费税。

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鞭炮、焰火、汽油、柴油及摩托车、小汽车等消费品列入征收范围,并对小汽车按排气量大小确定高低不同的税率。

2.增值税。

对原材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石干石等废渣的建材产品和利用废液、废渣生产的黄金、白银在一定时期内给予免税优惠。

3.内资企业所得税。

规定利用废液、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

4、外商投资企业和夕卡国企业所得税。

规定外国企业提供节约能源和防治环境污染方面的专有技术所取得的转让费收入,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条件优惠的,可给予免税。

5.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对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有利于保护环境、减轻或消除污染的水土保持工程、防护林工程、森林保护、高效低残留农药、城市煤气、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投资项目规定了零税率;而对一些污染严重、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小冶金、小炼油以及部分化工项目规定按30%的高税率征税。

应当肯定,上述税收措施采取“奖限结合”的办法,形成了鼓励保护环境、限制污染的鲜明政策导向,与政府的其他有关措施相配合,在减轻或消除污染,加强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目前尚未真正构建起完善的环境税收体系。面对日趋严峻的环境状况,相对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上述税收措施所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首先,与国外相对完善的环境税收制度相比,我国缺少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性税种,即环境保护税。而此类税种在环境税收制度中应处于主体地位,它的缺位既限制了税收对污染、破坏环境行为的调控力度,也难以形成专门用于环境保护的税收收入来源,弱化了税收的环境保护作用。其次,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税收措施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其存在的问题:一是现行税制中为贯彻环境保护政策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的形式比较单一,主要限于减税和免税,受益面比较窄,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而且显得力度不足,影响了实施效果;二是消费税中的环境保护措施显得比较粗糙,仍有进一步改进、细化的必要。

三、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基本设想

针对我国的环境状况和现行税制中有关环境保护税收措施存在的不足,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和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基本思路应当是:在进一步完善现行环境保护税收措施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使其作为环境税收制度的主体税种,构建起一套科学、完整的环境税收制度体系。

(一)改革和完善现行环境保护税收措施的思路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税收措施是在长期的税收实践中形成的,实践证明也是行之有效的。这些税收措施,奠定了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基础。今后的环境税收制度建设,应将改进和完善环境保护税收措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1.完善税收优惠措施。

除继续保留原有的减税免税和零税率等税收优惠形式外,还应针对不同优惠对象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多种税收优惠形式。主要包括:

(1)在增值税制度中增加对企业购置的用于消烟、除尘、污水处理等方面的环境保护设备允许抵扣进项增值税额的优惠规定。

(2)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增加对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为治理污染而调整产品结构、改革工艺、改进生产设备发生的投资给予税收抵兔的规定。

(3)在企业所得税制度中增加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实行加速折旧的规定。

这样,可以增强税收优惠手段的针对性和多样性,便于灵活运用各种不同税收优惠形式激励企业采取措施保护环境、治理污染。提高税收优惠措施的实施效果。

2.改革消费税制度。

为了增强消费税的环境保护效应,应对课征制度做如下改进:

(1)适当提高含铅汽油的税率,以抑制含汽油的消费使用,推动汽车燃油无铅化的程。

(2)在继续实行对不同排气量的小汽车用差别税率的基础上,应对排气量相同的、汽车视其是否安装尾气净化装置而实行区帆才待,并应明确规定对使用户“绿色”燃料的、汽车免征消费税,以促使消费者和制造商做出有利于降低污染的选择。

(二)开征环境保护税的基本设想

作为运用经济手段保护环境的一项措施,我国从1982年开始对工业企业超标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废渣征收排污费。这一举措对于遏制环境污染确实起到丁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其征收范围较窄,征收标准偏低,调控力度较弱,加之征收乏力,拖欠飞拒缴现象严重,征收效果不够理想。有鉴于此,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应采取“费改税”的方式。在总结排污费征收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环境保护税的模式对其进行改革。适度扩大其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并纳入税收制度体系,以便拓宽其调节领域,增强调节力度,增加课征的“刚性”,取得更佳的征收效果。

1.环境保护税的课征对象。

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环境保护税的课征对象应是直接污染环境的行为和在消费过程中会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从税收的公平性考虑,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应具有普遍性,即凡属此类行为和产品均应纳入课征范围。但考虑到我国目前缺乏这一税种的制度设计和征收管理经验,在开征此税的初期,课征范围不宜太宽。应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先从重点污染源和易于征管的课征对象人手,待取得经验、条件成熟后再扩大征收范围。目前,应列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的首先是排放各种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包括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渣及各类污染环境的工业垃圾)的行为。因为,此类行为对我国环境的污染最为严重,仅工业废物排放就构成我国污染源的70%。而且,对此类行为课税,我国既有征收排污费的经验作为基础,也有大量的国外经验可供借鉴。其次应把那些用难以降解和再回收利用的材料制造、在使用中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答种包装物品纳入征收范围。此类物品对环境污染比较严重,且不易消除,而对其课税在操作上又比较简便。

2.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根据国际通行的“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环境保护税应对污染环境者课征。但是,在税收实践中,为了易于控制税源和便利征收管理,对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可做出不同的选择,通过税负的“转嫁”,借助于价格机制,达到课征目的。我国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暂定为从事应税排污行为和生产应税包装物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居民分人暂不征收。

3.环保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

(1)对应税排污行为,应以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为计税依据,采用定额税率,实行从量定额课征。对实际排放量难以确定的,可根据纳税人的设备生产能力及实际产量等相关指标测算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为鼓励纳税人积极治理污染,应制定出各种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排放质量标准小对未超过标准的,允许免税排放。对超过标准的,则应根据其不同类别设置税目,视其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确定高低不同的税率。对同一类污染物,也有必要根据其有害成分的不同含量,确定差别税率。

(2)对应税包装物~可根据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入按比例税率课征,也可以按销售数量采用定额税率课征。

环境保护税的负担水平,直接决定其征收效果,在设计税率时必须认真研究测算。环境保护税的课征目的主要在于借助税收杠杆遏制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并为环境保护事业筹集资金。因此,从宏观上讲,环境保护税的负担应以满足政府为消除纳税人所造成的污染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即补偿其外部成本为最低限量。从微观上讲,环境保护税的税收负担量的确定,就污染物排放行为而言,应高于企业为:清理污染采取技术措施的预期边际成本s就应税包装物的生产而言,应高于其与“绿色包装物”之间的成本差额。我国征收排污费的经验及国矫课征环境保护税的实践都已经证明,如果环境保护税的负担水平这不到这一水准,则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征收效果。因此,笔者建议,环境保护税税率的设计,特别是税负水平的确定,应在税务、环保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精心测算、密切协作的基础上加以确窍。总的原则是税率不能太低,就“三废”的排放行为;而言,应高于现行排污费的收费标准。但在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初期,为易于推行,其税目划分不宜过细,税率结构不宜太复杂。

4.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及相关问题。

(1)环境保护税是一千种专闪性目的税,其税收收入应当作为专用基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制度,全部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开支。

(2)根据目前我国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划分情况,环境保护税应作为地方税,由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并按照属地原则划分税收管辖权。

(3)由于环境保护税的制度设计及征收管理涉及诸多环保科技问题,因而,在该税种的立法乃至征收管理过程中,税务部门应加强与环境保护部门的联系与协作。(4)为避免纳税人和公众的误解,应在环境保护税税法中申明,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不以是否履行纳税义务作为判定其合法?性的标准。对某些严重污染、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目且使缴纳了环境保护税,政府和司法部门仍可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进行处理。

2.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根据国际通行的“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环境保护税应对污染环境者课征。但是,在税收实践中,为了易于控制税源和便利征收管理,对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可做出不同的选择,通过税负的“转嫁”,借助于价格机制,达到课征目的。我国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暂定为从事应税排污行为和生产应税包装物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居民分人暂不征收。

3.环保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

(1)对应税排污行为,应以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为计税依据,采用定额税率,实行从量定额课征。对实际排放量难以确定的,可根据纳税人的设备生产能力及实际产量等相关指标测算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为鼓励纳税人积极治理污染,应制定出各种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排放质量标准小对未超过标准的,允许免税排放。对超过标准的,则应根据其不同类别设置税目,视其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确定高低不同的税率。对同一类污染物,也有必要根据其有害成分的不同含量,确定差别税率。

(2)对应税包装物~可根据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入按比例税率课征,也可以按销售数量采用定额税率课征。

环境保护税的负担水平,直接决定其征收效果,在设计税率时必须认真研究测算。环境保护税的课征目的主要在于借助税收杠杆遏制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并为环境保护事业筹集资金。因此,从宏观上讲,环境保护税的负担应以满足政府为消除纳税人所造成的污染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即补偿其外部成本为最低限量。从微观上讲,环境保护税的税收负担量的确定,就污染物排放行为而言,应高于企业为:清理污染采取技术措施的预期边际成本s就应税包装物的生产而言,应高于其与“绿色包装物”之间的成本差额。我国征收排污费的经验及国矫课征环境保护税的实践都已经证明,如果环境保护税的负担水平这不到这一水准,则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征收效果。因此,笔者建议,环境保护税税率的设计,特别是税负水平的确定,应在税务、环保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精心测算、密切协作的基础上加以确窍。总的原则是税率不能太低,就“三废”的排放行为;而言,应高于现行排污费的收费标准。但在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初期,为易于推行,其税目划分不宜过细,税率结构不宜太复杂。

4.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及相关问题。

(1)环境保护税是一千种专闪性目的税,其税收收入应当作为专用基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制度,全部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开支。

保护生物的最根本措施范文篇10

关键词:国际环境措施世贸规则协调

一、环境保护:从GATT到WTO

20世纪中叶,环境问题席卷全球,成为全人类面对的共同问题。人们认识到:不保护环境,人类可能会毁掉自己赖以生存的家园。于是各国在将环境保护作为国内立法重点的同时,也通过缔结国际条约的途径保护环境,并将环境保护渗透于一切可能影响环境质量的领域。在这种历史条件下,绿化GATT(《关税贸易总协定》)或者说协调贸易与环境的关系就被提了出来。1971年,GATT专门设立了“环境措施与国际贸易”小组,反映了GATT开始将环境保护与国际贸易联系起来,并作为一个专门问题来对待。“东京回合”达成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表明,各国的环境保护措施已经对贸易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并形成贸易壁垒,因而,消除包括环境保护在内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就成了GATT法律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乌拉圭回合”的谈判以及WTO的产生,使协调国际贸易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乌拉圭回合”在“环境小组”和理事会工作的基础上,最后通过了《关于贸易与环境的决定》。根据该决定,WTO设立了一个对所有成员国开放的“环境与贸易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工作宗旨就是在不违背多边自由贸易体制的前提下,负责与贸易有关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贸易与环境两个领域的各项政策措施,实现环境保护与贸易持续增长相互促进的目标。可见,在“乌拉圭回合”中达成的多个协定如《服务贸易总协定》、《农业协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定》、《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①都涉及到了环境保护问题。这表明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规则必须考虑的重要内容之一。

环境保护对贸易的影响并不限于环境保护理念渗入世界贸易规则,国际社会早就开始缔结专门的国际公约对各种危害环境的自由贸易进行限制。如针对象牙贸易造成对大象的大量捕杀而使其濒危,硬木贸易导致东南亚地区森林面积的急剧减少,甚至对一些国家的生物资源和林木资源造成毁灭性的影响,危险废物贸易给发展中国家造成的巨大危害问题等。国际社会为此已经缔结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等环境保护公约,这些公约的宗旨就是通过限制贸易达到环保的目的,限制或禁止成员国的贸易对生态的不利影响。

二、环境保护同自由贸易的冲突与解决

环境保护渗入国际贸易规则,现在已成为一种世界潮流。但是,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环境状况和经济实力上存在巨大差异,导致这两大阵营在对待贸易相关国际环境保护措施和世贸规则这两种不同的规则体系的态度上完全不同。发达国家鉴于自身环境优势和经济技术优势,一方面有意规避或者不遵守有关的限制贸易的国际环境保护措施,企图进一步掠夺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向发展中国家倾倒废物;另一方面,又千方百计地用世贸规则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设置“绿色贸易壁垒”,限制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以求保护本国经济。而发展中国家则恰好相反,来自发达国家的生态侵略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怀有警惕的心理,他们特别重视这些发达国家是否能够遵守那些与贸易有关的国际环境保护规则。

由于发展中国家是“绿色贸易壁垒”的最大受害者,这就迫使发展中国家不得不使用世贸自由贸易规则来抑制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由于发展中国家的长期一致努力,现有国际法和国际贸易规则体系中关于环境保护的约定,已经包含着大量考虑发展中国家弱势地位的条款。但是,发达国家在环境与贸易领域的双重优势地位却是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为此,国际环境法把“发达国家承担比发展中国家更大的保护全球环境的责任”作为一项基本原则,以求达到在环境保护方面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实质的平等。在世界贸易组织体系内,WTO规则也十分注意防止环境保护措施成为世界自由贸易的障碍,特别是防止其成为发达国家设置绿色贸易壁垒的口实。然而,在国际交往特别是贸易活动中,发达国家往往凭借自身的优势地位,设置各种各样的贸易壁垒。也正是由于这些活动,常常引起国际讼争。所以,在当前国际贸易活动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讼争,往往表现为环境保护措施与自由贸易规则之间的冲突。这就使探索如何协调环境保护措施与贸易规则之间的关系显得非常重要。关于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简称TBT)取得了积极进展。

为了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规定,成员方制定、采用和实施技术性措施,除应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非歧视原则、透明度原则外,还应遵守以下几项原则:

1、必要性原则。成员方只能采取为实现合法目标所必需的技术性措施。这些合法目标包括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保护环境。

2、采用国际标准原则。成员方如需制定技术法规,而有关国际标准已经存在或即将拟就,则各成员方应使用这些国际标准或其中的相关部分作为其技术法规的基础,除非这些国际标准或其中的相关部分对达到其追求的合法目标无效或不适当。

3、协调与等效接受原则。各成员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充分参与有关国际标准化机构,就各自采用或准备采用的技术法规涵盖的产品制定国际标准的工作,并鼓励各成员方积极考虑将其他成员的技术法规作为等效法规加以接受。

4、特殊和差别待遇原则。成员方不应期望发展中成员方采用不适合其发展、财政和贸易需要的国际标准作为发展中成员方制定技术性措施的依据。即使存在“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发展中成员方仍可按照特定的技术和社会经济条件,采用某些技术性措施,以保护与其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本国技术、生产方法和工艺。鼓励发达成员方对发展中成员方在制定和实施技术性措施方面提供技术援助。

除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之外,《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简称SPS)在避免成员方利用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设置贸易壁垒方面做出了进一步规定。根据SPS,制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除了需要遵守TBT所规定的前述四项原则外,还需要遵守“以科学为依据”原则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原则。

按照“以科学为依据”原则,成员方应确保任何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都以科学为依据,不能实施或停止实施没有充分科学依据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如果在科学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采取某种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只能是临时性的,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做出科学评估。从美国与欧洲共同体之间有关牛肉激素问题的争端的解决来看,《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中的“以科学为依据”原则发挥了积极作用。欧洲共同体以在牛饲料中添加激素会危害人体健康为由,禁止从美国进口牛肉,而美国则认为欧洲共同体这样做没有科学依据,将欧洲共同体诉诸世界贸易组织,结果欧洲共同体败诉。②

按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原则,成员方在制定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时应以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为基础。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是指进口方对进口产品可能带入的病虫害的定居、传播、危害和经济影响,或者对进口食品、饮料、饲料中可能存在的添加剂、污染物、毒素或致病有机体可能产生的潜在不利影响,做出的科学分析报告。③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与进口方确定“适当的卫生与植物卫生保护水平”④有直接关系。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结果认为风险比较高,进口方确定的“适当的卫生与植物卫生保护水平”就比较高,采取的保护措施就相对严格一些;如果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结果认为风险比较低,进口方确定的保护水平就比较低,采取的保护措施就相对宽松一些。但是,SPS规定,无论进口方确定的措施是严还是松,都应考虑将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对贸易的消极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的目标。”⑤

从TBT和SPS的规定可以看出,为了保护环境,成员方可以采取保护环境的措施,但是WTO规则对于采取保护环境的措施规定了限制原则,即:一旦成员方采取的保护措施违背了不歧视原则、透明度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等,就构成贸易歧视或贸易壁垒。在1990年美国禁止进口墨西哥金枪鱼案中,就可以看到这些原则的价值。美国以保护海豚为由禁止进口金枪鱼,世贸组织则认为,美国的做法违反国民待遇原则和自由贸易原则,结果美国败诉。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世界贸易组织并不是认为美国不应该采取措施保护动物,而是美国保护动物的做法违反了WTO的自由贸易原则。换言之,如果美国对本国渔民也采取相同的措施,那么美国的做法就是恰当的了。正因为美国采用了差别待遇的做法,可以看出美国的真实意图不在于保护动物,而是以保护动物之名行保护本国渔民利益之实。

三、国际环境保护措施与世贸规则的适用与协调

由上述可见,WTO一系列规则实际上在努力协调环境保护与自由贸易之间的关系,其具体表现在:它既明确规定为保护人类、动物、植物、自然资源,成员方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又规定这些措施不应成为歧视和变相限制自由贸易的手段。因此,WTO既要扩大货物和服务的贸易,同时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寻求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与贸易有关的国际环境保护措施的初衷在于通过控制乃至禁止对环境有害的产品以及产品生产设备和工艺的贸易来减轻对进口国的环境压力,本质上也是为了协调环境与贸易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看,WTO规则与环境保护国际规则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是这种一致性丝毫也不能掩盖两者的明显差异。这些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环境保护国际公约是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它所规范的贸易通常明显地影响环境与自然资源,而WTO规则主要是以贸易自由为目的的,贸易所涉及的产品本身并不明显有害于环境。

其次,环境保护国际条约是环境保护运动的产物,而WTO规则是自由贸易全球化的产物。

再次,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措施是通过规范、限制贸易来实现对环境的保护,实质是要对贸易可能给环境造成的损害进行直接控制,而WTO虽然涉及环境保护的条款,允许为了保护环境采取限制贸易的措施,但是其本质上是消除各种贸易障碍。

由于存在着上述差异,当环境保护国际公约所采取的环境措施与WTO规则发生矛盾的时候,是遵守多边环境公约有关贸易的环境保护措施,还是遵守WTO规则所坚持的实行贸易自由原则?笔者认为,总体而言,环境保护作为一种新的价值理念,在WTO规则中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换句话说,WTO的规则较少地考虑贸易对环境带来的损害,而多边性的环境保护条约却是专门针对贸易可能对环境带来的损害进行的限制性规定。因而,与贸易有关的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应当优先适用。

但是,由于与贸易有关的环境保护国际公约是由相关国家缔结的,并不属于WTO规则体系,很难将其作为WTO规则的特别法。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根据公约的缔约方的情况来决定“法的适用”问题。对于既是多边环境保护协定又是WTO的成员方来说,即使在多边环境保护协定可能对贸易构成限制,在违背自由贸易原则的原则下,它仍然应当执行多边环境保护公约的贸易限制措施。因为,这些国家缔结或者加入协定的行动就表明它们愿意接受环境保护措施对贸易的限制。然而,对于不是多边环境保护条约的缔约国而只是WTO的成员国来讲,就面临难以克服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办法就只有修改《WTO协定》,使其容纳或者兼容与贸易有关的多边环境条约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⑥,而不是取消与贸易有关的国际环境保护措施。

注释:

①《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在前言中规定:“不应阻止任何国家在其认为适当的程度内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出口产品的质量按其认为合适的水平采取……为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为保护环境……所必需的措施。”《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定》一开头就申明:“不得阻止任何成员国采取或加强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4条“一般例外”中的b.款亦允许成员方采取或加强“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只要这类措施“不对情况相同的成员方造成武断或不合理的歧视,或不对国际服务贸易构成隐蔽的限制”。

保护生物的最根本措施范文篇11

【关键词】中美禽肉之战;SPS措施;SPS协定

1.引言

中美禽肉贸易争端始于2004年禽流感的爆发。2004年,因为禽流感的爆发,中国停止进口美国禽肉和禽肉加工产品。在同年召开的中美商贸联委会上,中美双方经谈判同意同时解除禁令由中国对美国冷冻禽肉及加工产品开放市场,而美国则承诺对中国熟制禽肉产品开放市场。随后我国单方面开放了对美国禽肉的市场。从此,美国对中国出口禽肉产品数量开始不断增长。然而美国不认可中国的禽肉检验体系与美国的“等效”,阻止我国禽肉进入美国市场。目前,中国禽肉对美出口仍为零。

2.中美禽肉之战

根据美国的法律,想要出口禽肉到美国的国家首先要向FSIS申请资格认证,然后FSIS会鉴定申请国的禽肉检疫系统是否与美国的“等效”,判断该国能否向美国出口禽肉。2004年4月20日,中国申请了对美国出口禽肉的资格认证。紧接着,美国农业部对我国禽肉加工和屠宰检疫系统进行了两次初步“等效性”评估。2006年4月24日,美国农业部正式了“将中国列入使用美国原料或美国认可国家原料可以对美出口加工禽肉国家名单”的决议,于2006年5月24日生效。美国允许进口“以在美国或者其他适格国家屠宰的生禽为原料,在中国特定加工场所加工的耐储存、全熟的禽类制品”。同年6月,美国农业部同意考虑制定新的条例,准备将原料范围扩大到中国产的生禽肉。2006年6月,根据先前对中国禽肉屠宰系统的现场审查,FSIS初步认证中国国内的禽肉屠宰系统与美国的具有“等效性”。但是,美国农业部没有进一步地开展相关程序,也没有按照正规程序对中国的禽肉检疫系统进行定期审核。

2007年12月26日,美国国会众议院突然通过了《2008财年综合拨款法案》,其中第733条款列明“不得将政府拨款用于制定和实施有关中国禽肉产品输美的规定”。①733条款于2008年9月到期。随后,美国于2009年3月11日通过《2009年综合拨款法案》。该法案中的727条款规定“根据本法所提供的任何拨款,不得用于制订或执行任何允许美国进口中国禽肉产品的规则。”727条款明确禁止了美国农业部的如下两种行为:第一,制定或执行美国现行规则下允许进口中国禽肉产品的规则;第二,制定或执行扩大进口中国禽肉产品范围的规则。美国政府以限制政府资金使用途径的方式,继续将我国禽肉拒之门外。727条款于2009年9月30日到期,是本起中美禽肉贸易之战的争端焦点。

2009年4月17日,中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就中美禽肉贸易争端向美国提出磋商请求。此后,中美双方进行了磋商,但有关磋商没有解决中方的关注。为此,中方请求WTO设立专家组审理此案。2009年7月31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就中美禽肉争端(WT/DS392/2)成立专家小组。中国在申请中指出,2009年3月11日美国总统签署的《2009财政年度综合拨款法》中的727条款要求“根据本法所提供的任何拨款,不得用于制订或执行任何允许美国进口中国禽肉产品的规则”,违反世贸组织规则。2010年10月25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正式通过专家组报告,裁定美国针对中国禽肉采取的进口限制措施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中国赢得了中美禽肉之战的胜利。

3.案件分析

本案件中,中国认为美国的727条款违反了一系列的《SPS协定》。然而,美国坚持认为727条款是为了保护人类和动物生命安全免受来自中国禽肉产品的威胁,这是受到关贸总协定(以下简称GATT)第二十条款(b)项保护的。专家组发现本案的症结在于727条款是否属于受《SPS协定》约束的SPS措施。因此,专家组决定从这一关键问题开始整个案件的审理。本文主要就此争议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I.中国的论据

关于SPS措施的定义,中国认为《SPS协定》的附件A(1)从目的和法律形式两个方面给出了明确的定义②。

首先,中国认为“根据联合解释说明(JES)对727条款目的的阐述以及美国的第一次实质性书面陈述,727条款属于附件A(1)界定的SPS措施。

中国指出美国在第一次书面报告中写到“727条款的出台是因为担心中国禽肉产品的安全性,担心中国禽肉产品给美国人带来健康方面的不利影响,或者给美国禽肉产业带来疫病等危害。所以,该条款限制中国禽肉产品出口美国。”另外,与727条款相关的联合解释说明的第一句也提到:“出于对来自中国的食品污染问题的担心,该法案保留了733条款的内容,依旧禁止FSIS进行与允许中国禽肉出口美国的相关规则的制定。”同时,国会的一些发言也提及到该条款是为了保护人类和动物的生命健康,以免受到食品污染的危害。因此,该条款的目的完全符合《SPS协定》附件A给出的SPS措施定义,也就是要“保护成员领土内的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免受虫害、病害、带病有机体或致病有机体的传入、定居或传播所产生的风险;保护成员领土内的人类或动物的生命或健康免受食品、饮料或饲料中的添加剂、污染物、毒素或致病有机体所产生的风险;保护成员领土内的人类的生命或健康免受动物、植物或动植物产品携带的病害或虫害的传入、定居或传播所产生的风险。”

其次,中国认为727条款是美国法律体系下的财政预算措施,美国对于这一点没有否认。727条款这一法律规定的性质在附件A(1)所列举的各项法律形式内。

最后,中国指出727条款对中美禽肉贸易这一“国际贸易”关系生了影响。727条款以财政拨款限制措施,明确禁止了美国农业部的如下两种行为:第一,制定或执行美国现行规则下允许进口中国禽肉产品的规则;第二,制定或执行扩大进口中国禽肉产品范围的规则。该条款剥夺了中国获得正规的FSIS认证程序的机会,从而断绝了中国禽肉进口美国的可能性了。在727条款实施期间,中国对美出口的禽肉为零。

II.美国的论据

美国指出,中国作为申诉方理应证明727条款是否是受《SPS协定》约束的SPS措施,并解释原因。美国狡辩说,尽管727条款是为了“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免受来自中国食品污染问题的危害”,但这并不代表727条款属于SPS措施。并且美国坚持认为727条款只是美国对禽肉产品的“等效性”机制的程序性调整。另外,美国坚称727条款只是一项政府财政措施,不在《SPS协定》附件A(1)所涵盖的法律形式内。最后,美国认为即便727条款属于SPS措施,它也只受限于《SPS协定》“等效性”机制的约束。

III.专家组的分析

根据《SPS协定》附件A给出的SPS措施的定义以及《SPS协定》第1条款对《SPS协定》适用范围的界定,专家组认为,要判断727条款是否属于受《SPS协定》约束的SPS措施,必须考虑三个因素:目的、形式和影响。

第一,专家组认为727条款具有食品安全保护的目的。727条款的实施是为了保护人类和动物生命安全免受中国受污染禽肉的威胁。中国不仅给出了727条款的书面内容,还提供了解释727条款实施目的的联合解释说明。另外中国提供的几次国会的演讲内容也证明了727条款这一政治目的。

第二,专家组认为727条款属于附件A(1)所界定的法律形式范围。743条款以拨款法案形式出现并不影响其构成SPS措施。727条款作为一项拨款措施,却是国会控制负责实施SPS事项的行政部门的一种方式。因此,该措施属于拨款法案本身,并没有排除其属于SPS措施。

第三,专家组认为727条款对中美禽肉贸易这一“国际贸易”关系生了影响。727条款以财政拨款限制措施,明确禁止了美国农业部制定或执行美国现行规则下允许进口中国禽肉产品的规则,从而断绝了中国禽肉进口美国的可能性了。

根据以上事实,专家组判定727条款是受《SPS协定》约束的SPS措施。

IV.小结

从表面上看,727条款似乎是以“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为目的的财政拨款限制措施。实际上,727条款属于SPS措施,并且是一种异化的SPS措施,是美国用来阻碍国际贸易的手段。

在中美禽肉之战中,美国以“保护人类和动物的生命健康安全,免受来自中国的食品污染问题的威胁”为由,滥用SPS措施,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阻碍中国禽肉进入美国市场。其所实施的一系列针对中国禽肉的财政限制措施,特别是本案中的727条款,严重违反了《SPS协定》的“科学证据原则”、“风险评估原则”、“适度保护原则”以及“非歧视性原则”。尽管美国试图以“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为727条款镀金,掩盖其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本质。但中方敏锐地识破了美国的诡计,并在争端解决过程中,积极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在“727条款具有技术性贸易壁垒性质”这一关键问题上与美国争锋相对,最终取得了中美禽肉之战的胜利。

4.案件启示

美国是我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在SPS措施方面,美国有相当部分的措施不符合《SPS协定》的要求,对中国相关产品的出口构成障碍。中国诉美禽肉案就是一起技术性贸易壁垒案。在这场中美禽肉之战中,中国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这是中国首次挑战美国国会立法,也是中国第一次作为申诉方在专家组阶段获得胜利。因此对本案件的深入研究是有必要的也是有意义的。

首先,在中美禽肉之战中,中国政府采取了很强烈的姿态。一方面反对美国出台该法律,另一方面诉诸WTO规则,争取其合法权利。从结果来看,中国政府所采取的立场和态度都非常正确。这一案件对于中国乃至发展中国家拿起WTO的武器来捍卫自身利益,都是一个很好的鼓励。发展中国家应该更多拿起WTO这个武器伸张正义,求得公平解决,这也是解决当前贸易摩擦的手段。

其次,中国充分认识SPS措施的本质并深入了解《SPS协定》中的权利与义务,能够在争端解决过程中正确利用《SPS协定》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是本起案件获胜的关键。美国假借“保护人类和动物生命健康安全”的理由,以财政拨款限制的方式,阻碍中国禽肉进入美国市场。其采用了与以往WTO争端中不同的技术壁垒形式,及其隐秘;并且打着担心美国人民受到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威胁的幌子,妄图援引GATTGATT第20条(一般例外)之(b)项为727条款开脱。尽管美国耍尽心机,百般抵赖,但中方敏锐地看破了美国的诡计,正确解读SPS措施的本质和《SPS协定》的权利与义务,积极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全方位地揭露美国滥用SPS措施进行贸易保护的真实面目,最终取得了中美禽肉之战的胜利。

最后,中国充分利用争端解决机制。争端解决机制是包括《SPS协定》在内的WTO多边贸易规则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SPS协定》确立了成员制定和实施SPS措施的规范和纪律,确保SPS真正被用于保护公共卫生健康的目的,防止其被利用或滥用。但是,有些成员利用SPS措施作为贸易壁垒的根本动力始终存在,违背协定的规定制定和实施SPS措施的情况仍然存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为受到SPS贸易壁垒影响的成员提供了解决贸易争端,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途径。中国充分到认识争端解决机制的重要性,并积极利用这一机制,维护了我国合法权益。

注释:

①733条款列明:“根据本法所提供的任何拨款,不得用于制订或执行任何允许美国进口中国禽肉产品的规则。”

②生命或健康免受虫害、病害、带病有机体或致病有机体的传入、定居或传播所产生的风险;(b)保护成员领土内的人类或动物的生命或健康免受食品、饮料或饲料中的添加剂、污染物、毒素或致病有机体所产生的风险;(c)保护成员领土内的人类的生命或健康免受动物、植物或动植物产品携带的病害或虫害的传入、定居或传播所产生的风险;或(d)防止或控制成员领土内因虫害的传入、定居或传播所产生的其他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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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物的最根本措施范文篇12

关键词民国文献分级保护复旦大学

1研究现状

近年来民国文献保护逐渐成为国内学术界的一个研究热点。现有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民国文献保护的背景、原因和意义,保护利用的现状和手段,以及民国文献数字化建设的进展和成就等方面,对民国文献分级保护虽有探讨,但尚缺乏深入的研究。

民国文献保护具有独特性。这主要是因为:第一,民国文献数量庞大、种类繁多。据初步估算,民国时期的文献数量远远超过存世古籍的总量。这就使得文献保护的覆盖面过大,需要首先就文献的等级进行划分。第二,民国文献非常脆弱,亟需抢救式保护。民国时期造纸工艺处于转变阶段,文献纸张酸性强,脆化、老化加剧,普遍出现了严重的损毁现象;此外,当时普遍采用的平钉、骑马钉等装帧方式也导致书钉生锈后附着在书籍上留下严重的锈迹,书脊极易出现脱开、折裂、起翘等问题。因此,民国时期文献成为我国历代文献中保存寿命最短的文献,也使民国文献保护的难度远远超过古籍保护。正是基于这两方面的原因,开展民国文献分级保护体系的研究,对于解决民国文献数量庞大、保护难度高与保护资源有限之间的矛盾是十分重要的。

1.1民国文献的收藏级别

民国文献是否应享有与古籍同等的保护级别?1958年国务院曾组织成立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该小组将辛亥革命之前认定为古籍的时间下限。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民国文献保护状况堪忧,不少学者呼吁将民国文献保护列为与古籍同等的级别。黑龙江省图书馆张铁在《从版本学视角谈民国文献的保护》一文中认为:“民国时期出版的文献含有大量文物、学术和艺术精品,其价值不在古籍善本之下。”他进而提出,在实际工作中应对“民国善本”及民国时期珍贵历史文献进行重点保护与收藏。上海大学图书馆郑春汛针对1958年关于古籍下限时间的认定提出,随着时间的推移,“特殊文献的时间下限也可相应顺延50年,紧承晚清的民国文献也应被纳入被保护的范围”。曲阜师范大学图书馆聂家昱和高波在《民国期刊应像古籍那样加以保护》一文则主张将民国期刊置于更加优先的保护地位,明确提出:“鉴于期刊与图书有着不同的特点,其发展历史与保存情况大相径庭,为有利于研究、保护旧期刊这一宝贵的历史资料和文化遗产,应将民国期刊像古籍那样加以保护。”事实上,1953年,北京图书馆(现国家图书馆)善本部主任、著名版本目录学家赵万里先生就倡议进行“新善本”的建设工作,并于1956年在北京图书馆率先建立了新善本书库和新善本阅览室,其收藏范围主要是从辛亥革命至建国前的书刊资料。之后辽宁省图书馆等单位也建立了新善本收藏体系。由此可见,对民国文献的保护并不存在观念上的障碍,只是对于这一时期文献中善本的界定有所不同而已。

1.2民国文献的分级鉴定与分级保护

民国文献的分级如同古籍一样,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珍善本文献,优化配置有限的保护资源,有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民国文献分级鉴定与分级保护的标准与方法。

2002年,山西省图书馆制定了《山西省图书馆民国文献建设与保护实施方案(草案)》,对应善本古籍提出了“民国善本”的概念,参照确定古籍善本的“三性九条”标准确定了民国善本的具体标准,突破了以解放区或根据地为标准的政治性的地域限制。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王新才在《民国时期文献遗产分级保护标准与原则初探》文章中指出:对民国时期文献遗产进行分级保护和修复时,应从其保存现状出发,按照可操作的原则和方法制定分级保护标准。国家图书馆荣杰在《国家图书馆藏民国文献调研与分析》-文中简要地提出了分级保护的几个要素,但没有展开论述。荣杰提出:可根据老化程度、文献价值、流通程度、复本数量这四个要素确定文献保护级别。辽宁省图书馆张玉文在《民国文献的价值》一文中分析对民国文献进行鉴定、分级的必要性,提出在“摸清家底、熟悉馆藏的基础上”,“依据文献的重要程度,对不同等级的民国文献施以不同的整理、保护措施”,但是对于分级的具体标准,文章没有论述。

综上所述,民国文献的分级保护工作是十分重要的。然而,民国文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导致其等级划分的难度较大,所以目前我国对于民国文献尚未制定具体的定级标准。

虽然在民国文献分级保护方面从事研究的专家学者比较少,但是可以参考借鉴其他领域(如文物、古籍、档案等)的研究成果。在文物保护方面,全国人大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同时《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当中有明确的古籍文献的文物定级标准;在古籍保护方面,国家文化部已经颁布了多项分级标准及规范,如《古籍特藏破损定级标准》、《古籍定级标准》等;在档案保护方面,目前已有多篇详细论述分级保护的专业论文,例如:马的《历史档案分级保护体系构建初探》;张美芳的《分级保护与管理――国家重点档案保管环境最优化的实现方式》等。

为此,笔者结合前人已有的研究成果和一些图书馆已制定的分级标准,在分析复旦大学图书馆收藏民国文献的基础上,尝试构建民国文献分级保护模型,形成一套较为成形的民国文献分级保护体系,助力于甄选出民国文献的珍本、善本和孤本,并优先予以抢救性保护。

2民国文献的分级标准

通过对分级保护相关领域研究的分析,笔者认为构建民国文献的分级保护体系是有可行性的。目前已有的古籍或档案分级保护的模型,都建立在全国普查的基础上,认为只有做好全国的文献普查工作,本机构或单位的分级保护工作才能够展开,否则没有工作的基础。但是对全国的民国文献进行普查需要较长的时间,等待全国普查有了结论再开始保护,不适应民国文献目前面临的危急状况,应尽早采取行动。因此,可以从各馆的馆藏实际出发,先行开展起民国文献分级保护工作。

构建民国文献的分级保护体系,关键是通过分级实现有重点、有针对性的文献保护。民国文献的保护工作应以分级鉴定为基础。分级首先需要构建划分等级的具体标准,使分级保护工作有章可循。而高效管理、科学保护、妥善修复及合理利用民国文献是制订定级标准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民国文献的复杂性使得分级标准的制订成为一件有较大难度的事情,但是没有一个相对统一的标准,势必影响分级鉴定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因此,笔者根据民国文献的实物情况,提出分级标准的探索性思路。

2.1直接入藏标准

目前国家已经出台几个相关的保护性法律法规,其中包括对纸质文献的保护规定。因此,符合国家已有文献保护法律法规的文献可据此直接划分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中有关文物定级的规定,国家文物局于2001年4月9日颁发了《文物藏品定级标准》,2003年5月13日国家文物局印发了《近现代一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试行)》通知,可根据以上文件,对符合国家文物级别的民国文献直接入藏本馆的珍品文献。这样在甄选馆藏时,既可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又可以挑选出本馆的文物级别的文献,对其加以特别保护。

例如,参照新《文物法》划定三级文物的古籍定级标准中的第七条:旧图书中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善本和稀见名人名著初版本,1915年《新青年》(月刊)创刊号――《青年杂志》(第一卷第一号)可以入藏本馆的珍本文献。

2.2稀有度标准

物以稀为贵。稀有度标准是对民国文献进行分级鉴定时应遵循的一条重要标准。在同类型文献中凡是属于稀见的馆藏民国文献,均应列入珍品收藏范围。为了能够较为清晰地掌握民国文献中的稀有文献,复旦大学图书馆将本馆的馆藏数据与《民国时期总书目》、《1833-1949全国中文期刊联合目录(补充本)》以及部分收藏有民国文献的国内外图书馆的馆藏目录进行比对,通过数据的统计分析,确定部分复旦大学图书馆藏珍稀民国文献目录。因稀有度的标准掌握有难度,因此,可根据实际的文献调查情况适时调整。

2.3内容标准

根据民国文献中可能涉及到的内容,将内容标准分为三个方面:

第一,内容独特性标准。该标准是指民国文献中所记载的内容具有独特性,比如具有一定的地方特色、本馆特色等,或者是文献会对社会及利用者产生特殊影响等。内容独特的文献往往具有较高的利用价值。

(1)具有地方特色的馆藏民国文献

复旦大学地处上海市,在收藏上海地方文献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可将具有上海地方特色的民国文献划入特藏文献,如:上海特别市政府秘书处编《上海特别市市政统计概要(中华民国十七年度)》、《上海特别市工资指数之试编:十七年度》、《上海特别市罢工统计报告:十七年度》等。

(2)具有本馆特色的馆藏民国文献

如复旦大学图书馆收藏的与本校有关的重要人物的著作。复旦大学前任校长陈望道先生(1891.01.18-1977.10.29),是第一个将《共产党宣言》翻译为中文的学者,在解放后任复旦大学校长。他的相关著作《共产党宣言》(1926)、

(3)对社会、利用者产生重要影响的文献

以复旦大学图书馆藏为例:陶菊隐著《天亮前的孤岛》,中华书局1947年印行。此书无“序”无“跋”,记载上海“沦陷”时期的社会情况,对于还原历史有很大价值。

第二,内容重要性标准。该标准指文献所反映内容的重要性程度,记载和说明的内容越重要,其价值就越大;反之,价值越小。以下文献因其内容而具有较高价值。《生与死的搏斗》,其副标题是“华北院校反迫害反饥饿运动记实”,1948年由北平燕京大学反迫害反饥饿行动委员会编印,共49页。其中有六篇文章:《生与死的搏斗》、《保卫华北学联》、《向政府要饭吃》、《血债要用血来还》、《沉着应战》、《团结战斗迎接光明》,对学生参与反迫害反饥饿的运动做了简明、客观、综合性的报道。

第三,内容典型性标准。指文献内容在某一领域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或者特殊主题的文献。以下文献因其内容具有典型性而有较高价值:

《采菲录》,姚灵犀著,20世纪30年代天津时代公司出版。该书专门研究中国旧式妇女的裹足问题,因内容的独特性而具有较高价值。书的封面设计古色古香,书中附有大量照片和插图。

综上分析,内容具有独特性、重要性、典型性的民国文献基本可以确定为特藏级别以上文献。

2.4外部形态特征标准

外部形态特征标准是指民国文献外部形态有不同于一般文献的特征,包括文献所使用的纸张,印刷版本、版次,装帧样式、封面设计,文献中的插图、插画、特别题字、题签、印章等等。与古籍相比,民国文献形态最为明显的改变是:由雕版线装变为铅印平装,由文言文变为白话文,由无标点变为有标点。民国文献的“版本要素”可概括为:封面、封底、扉页、版权页、横排、竖排、简体、繁体、开本、版式、平装、精装、版次、印数、插图、插照、出版标记、版权印花等。民国文献的版本有初版本、签名本、毛边本、精印编号本、禁书、伪装书、盗版书、土纸本、油印本、藏书票本等多种类型。文献本身具有历史性,其外形特征也带有时代的烙印,保留下来的文献成为历史的见证,所以民国文献的外部价值与内容价值同等重要。鉴于民国文献所处的特殊历史时期,其用纸、印刷、装帧等处于由传统到现代的过渡阶段,所以民国文献的外部形态特征更加值得关注。在民国文献中亦有装帧或图案精美者,也有些因著名人物的题词、批注、签名而具有较高价值者。

以复旦大学图书馆的馆藏为例,以下文献可以作为特藏文献收藏:

《故乡》以陶元庆先生1924年创作的绘画《大红袍》为封面。画中借用绍兴戏的“女吊”形象,结合戏中常见的红色、蓝色戏服,手握的剑坚韧有力,一颗愤怒、悲苦但却坚强的灵魂油然而生。这幅中画形象、西画手法的创作,堪称是以绘画为主体的封面设计的经典之作,更被赞为“里程碑式的封面画”。

以上的民国文献分级标准或许并不足以将数量庞大、复杂多样的民国文献分级到位,但是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护民国文献的作用。参照《古籍定级标准》的制定,文献不是笼统地简单划分。考虑到实际个案情况差异,标准中提出“不唯时限”、“等次上靠”、“等次下调”三条定级原则,供灵活运用。显然,这些做法是较为科学的。民国文献的分级保护工作中也会存在同样的问题。民国文献数量庞大,收藏较分散,形态特征有差异,导致民国文献的具体保存和收藏情况不是很明确,只能根据手头现有的资料,制定一个基本的分级标准,暂时确定民国文献的分级。当出现新的情况时,再重新评估民国文献的等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民国文献的价值会越来越大,今天的普通民国文献可能就是明天的古籍善本。因此在考虑文献的等级时,宜宽不宜紧,能上靠的尽量上靠,使文献在现有的条件下得到更好的保护。

3民国文献分级保护体系的构建

3.1保护体系模型

构建民国文献分级保护体系模型的目的是针对目前民国文献数量庞大,而保护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不足的问题,通过分级鉴定、先行对重点文献保护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保护工作,进而使保护资源和经费的利用达到最优化。

笔者在对复旦大学图书馆藏民国文献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根据馆藏的原始数据和等级划分标准对民国文献进行分级,进而构建民国文献基本的等级信息,并以珍稀民国文献为中心,根据其具体的现状实施相应的保护措施,以此构建民国文献分级保护模型,为民国文献的保护策略提供一个完整的体系。民国文献分级保护体系模型归纳为图1。

从图1中可以看出,民国文献分级保护体系的模型主要包括四个模块,分别是:馆藏民国文献情况摸底调查模块、民国文献等级划分标准模块、民国文献保护级别模块、民国文献保护措施模块。其中,保护级别的确定是整个分级保护模型的中心,摸底调查模块是分级的前提,等级划分标准模块是分级的基础,而保护措施模块是整个分级保护模型的最终目标。四个模块串联起来,构成了整个民国文献分级保护的模型。

3.2保护体系模型的内涵

(一)馆藏民国文献情况摸底调查模块

该模块是民国文献划分等级和确定保护措施的基础,包括调查内容、调查方法和调查流程三部分。调查内容是最为核心的部分,它决定着调查对象,调查结果以及对其他后续工作的影响。调查方法是手段,根据图书馆自身情况,采取与之相适应的调查方法,是提高调查效率、确保调查精确度的关键。调查流程是步骤,制订相关的调查方案,确定调查的流程并加以实施是使整个调查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整个流程的设计可以结合本馆的工作计划实施。

根据复旦大学图书馆藏民国文献的实际情况,笔者编制成《馆藏民国文献情况调查表》(见表1)。

(二)民国文献等级划分标准模块

该模块是民国文献分级保护体系的基础,后续工作的展开都以此为依据。该模块展示了主要的四项分级标准,依次为:直接入藏标准、稀有度标准、内容标准、形态特征标准(具体内容请参见上文)。

(三)民国文献的保护级别模块

该模块是民国文献分级保护体系模型的中心,既是对以上模块内容的总结,又是以下模块的开端,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本模型依据ABC分类管理理论,将文献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属于珍品收藏等级,对其实施个性化重点保护;二级,属于特级收藏等级,对其实施一般性重点保护;三级,属于普通收藏等级,对其实施普通性保护。

(四)民国文献的保护措施模块

该模块是民国文献分级保护体系模型的重点,即整个模型的产生初衷及最终目的都是希望通过分级的手段达到保护文献的目的。该模块包括五方面的内容:

(1)经费保障。经费保障是任何文献保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然而民国文献保护的经费不足一直是制约工作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经费缺乏,包括一些“国宝”级文献在内的民国文献得不到有效保护,有的文献甚至已经严重损毁乃至消亡。所以每个等级的文献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获得相应的经费支持,合理支配和利用经费。

(2)-级文献保护措施。一级文献具有较高价值,普通的措施不足以实现对这部分文献的保护。所以应根据其实际情况,采取个性化的重点保护措施,包括:建造微环境库房、配备个性化装具、制定个性化治理方案、设计个性化修复方案、建立珍藏品保护制度。

(3)二级文献保护措施。二级文献属于特藏品文献,其价值也是不容忽视的。这一级别的民国文献也需要采取相应的特殊措施加以保护,包括:建造特藏库房、配备特殊装具、制定重点治理方案、设计重点修复方案、建立特藏品保护制度。

(4)三级文献保护措施。除珍藏品、特藏品文献以外,其他所有民国文献均划人普通等级的收藏,在保护措施方面实施一般性保护即可,包括:建造普通库房、配备普通装具、制定一般性治理方案、设计一般性修复方案、建立普通藏品保护制度。

(5)文献整理。按照等级分阶段对馆藏民国文献进行整理开发与利用。可根据每一等级文献的特点进行整理,也可根据文献的主题进行专题整理。一级文献属珍稀民国文献,应先行整理和研究,深入揭示文献的内容,让读者充分了解。可制作电子版,既保证保护的需要,又保证读者利用的需要。二级特藏民国文献,应根据数量分批整理和研究,分批揭示内容。三级普通民国文献,根据数量分批整理和揭示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构建民国文献分级保护体系主要是从保护文献实体,即文献纸本的角度着眼的,对于一些确实无法挽救或无法实现永久保存的文献(例如民国报纸),应尽快利用数字化手段保存。尽管在数字化过程中对文献的损毁破坏在所难免,但面对大量的暂时无法修复又无法正常提供借阅服务的民国文献,应发挥数字化技术在民国文献保护中的优势,以延伸民国文献的使用寿命,为读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深层次的数字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