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纳失业保险的比例篇1
当前,企业社会保障的社保财务科目涉及到基本养老险、补充养老险、基本医疗险、补充医疗险、生育险大额保险、工伤保险及商业保险等,员工个人和单位谁来负担这些保险?纳税服务司称,对于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但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对因年金设置条件导致的已经计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不能归属个人的部分,其已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还。各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实行“统一缴费险种、统一缴费基数、统一缴费办法”,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合一”;同时明确,用人单位如果不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将承担相应责任。国家要要明确财政对社会保障的责任。近几年来,国家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在持续加大,但缺乏对政府承担社会保障责任的明确界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这对于社会保障这样一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制度安排而言,显然是有严重缺陷的。加大宣传社会保险给居民带来的切实利好,并提高社会保险对居民的保,减少居民在社会保险的个人负担比例
二、在我国企业社会保险责任源于法律的规定,具有正当性与合理性
企业有责任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自08年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的社保体系经历了进一步的改革与发展。目前,我国社保基金存在着多级的管理形式,一般中央及省属的企业养老、失业保险是实行省级统筹,对于其他的险种多是实行市级统筹抑或县级统筹。现下企业依据政策展开社保项目,实施社保属地化的分级管理,作为补充保险基金的重要主体,企业社保基金财务运作管理的优异程度直接影响着企业社保基金的管理收付。但是,就目前我国企业社会保险责任的追究机制依然不够完善,完全不足以约束企业完全履行社会保险责任。企业在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关于个人与企业分别承担的部分账务处理,分为两种情况,其中一是企业当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务处理;二是企业当期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务处理。其中哪些费用是由员工个人承担?那些费用由企业承担?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是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交纳?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分别简述如下:
(1)养老保险费实行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制度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退休后能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的一种制度,是对所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按统一政策规定履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
(2)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于参保职工的医疗补偿,由企业和参保职工按照一点的比例进行缴费,双方共同负担;
(3)大额医疗保险是一种互助共济的社会保险形式,是由个人缴纳的;
(4)生育保险费由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需要职工个人进行缴纳,它也是实行社会统筹的,建立生育保险基金;
(5)工伤保险费是利用社会统筹的方法,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进行集中,然后建立工伤保险基金,使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丧失劳动力的职工得到赔偿;
(6)失业保险费是属于社会保险体系之一,具有强制性、互制性和普遍性。基金是由政府建立,是对一些因为失业带来的生活来源暂时中断的劳动者提供物资帮助和促进再就业的制度。当前,我国企业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总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31.3%,已经突破了国际上规定的25%的警戒线。缴纳比例如下:养老保险:企业交工资总额的20%左右,职工个人交8%;失业保险:企业交工资总额的2%,职工个人交1%;医疗保险:企业交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个人交2%;工伤保险:企业按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缴纳,职工个人不交;生育保险:企业按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缴纳,职工个人不交;
三、关于财务对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理
财务处理企业为职工缴纳各种保险的原则:
1.保险费从成本(费用)中的列支
被各企业列入成本(费用)的劳动保险费是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提取职工工资总额的4%以内)、补充医疗保险费(职工工资总额的4%以内)从应付福利费列支,应付福利费不足的也列入劳动保险费成本(费用)。单位从应付福利费中的列支是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为职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为职工缴纳商业保险费;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费(职工工资总额百分之四以内);但不能出现应付福利赤字的情况。
2.保险费从应付工资中的列支
企业为员工提供更好的福利保证可以从工资中扣去部分金额企业支付部分购买商业保险,让员工从物质生活和精神邻域都得到最大的保证安慰。
3.由员工自己承担保险的费用
企业缴纳失业保险的比例篇2
【关键词】会税差异;纳税调整;汇缴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企业涉税业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企业所得税的一次全面、完整、系统的计算、缴纳过程。2009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即将开始,与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比,由于2009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不少税收新政策,为了更好地做好2009年度有关收入费用的调整,保证2009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质量,企业应当特别关注下列纳税调整事项。
一、汇算清缴的要求
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A类)适用汇算清缴办法,A类企业做汇算清缴要从几个方面考虑:
收入:核查企业收入是否全部入账,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账;
成本:核查企业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真实反映企业成本水平;
费用:核查企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相关税法规定,计提费用项目和税前列支项目是否超过税法规定标准;
税收:核查企业各项税款是否争取提取并缴纳;
补亏:用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对以前年度发生亏损的合法弥补;
调整:对以上项目按税法规定分别进行调增和调减后,依法计算本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计算并缴纳本年度实际应当缴纳的所得税税额。特别注意:所得税汇算清缴所说的纳税调整,是调表不调账的,在会计方面不做任何业务处理,只是在申报表上进行调整,影响的也只是企业应纳所得税,不影响企业的税前利润。
二、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有关新政策
(一)收入类
收入类除国债利息不征税;视同销售在会计上一般不确认“会计收入”,而视同销售收入却属于“纳税收入”,因此企业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1.专项财政性资金不征税。财税[2008]151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但财税[2009]87号规定: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1)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财政性补贴即属于征税收入(应税收入或免税收入),当且仅当有国务院、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三个部门中的一个或多个部门明确下发文件确认为免税收入的,则属于免税收入,在计入会计收入的年度可进行纳税调整处理;否则即属于应税收入,应当在取得财政补贴款项的当年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余额纳税。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二)扣除类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于成本、费用扣除类项目的纳税调整,除了应当对比例扣除项目及政策性限制扣除项目的纳税调整关注外,更应当关注税法对成本、费用扣除项目的总体要求。
1.职工福利费会计与税法有差别。国税函[2009]3号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等。(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等。(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但是,《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对职工福利费范围的解释是:“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由此可见,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对职工福利费范围的界定存在差异,且税法界定的范围比会计准则界定的范围要明确和具体。
2.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有上限。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以内;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以内;一般企业按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以内的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3.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限额。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4.广告宣传费部分行业扣除增加。自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投资者未到位资金利息不得扣除。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加速折旧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同时对缩短折旧年限年法作了具体的规定,即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若为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文件同时规定,对于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企业既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也可以采取加速折旧法,而对于加速折旧法,同样既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也可以采取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7.安置残疾人加计扣除有条件。财税[2009]70号第三条规定,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2)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3)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三)资产类
1.资产损失分自行扣除和审批后扣除。国税发〔2009〕88号文件将资产损失按税务管理方式分为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其中可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有六种,而属于非货币性资产损失的有四种,即:(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除上述四种原因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损失外,其他的如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损失,都要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
2.贷款损失准备金分四类。对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对正常贷款以外的四类贷款按照一定的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关注类贷款,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因素的贷款,其计提比例为2%;(2)次级类贷款,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的贷款,其计提比例为25%;(3)可疑类贷款,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的贷款,其计提比例为50%;(4)损失类贷款,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的贷款,其计提比例为100%。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必须做好涉税账务调整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是依据会计利润作纳税调整后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依适用税率求得的,然后减去按月(季)的预缴额,等于应补(退)税额。假如对当年或上年查增(减)的会计利润只作补缴所得税额,不作调整“本年利润”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计提应缴所得税的账务处理,在汇算清缴时,形式上已缴所得税了,实际上可能出现明补暗退现象。不仅如此,一些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因忽视账务调整工作,存在成本费用的多计或少计,或用其他方式人为地虚列利润等现象,增加或减少下年度或以后年度利润,使得已作纳税处理的已税利润在以后年度又出现继续征税的情况,不仅增加企业的负担,还会使企业财务状况和反映的会计信息失真。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S].财税〔2009〕87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S].国税函[2009]118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S].国税函[200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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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S].财税〔2009〕27号.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S].财税[2009]72号.
[7]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S].国税函[2009]312号.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S].国税发[2009]81号.
[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S].财税[2009]70号.
[1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S].财税〔2009〕57号.
企业缴纳失业保险的比例篇3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失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其特点:一是强制性。即: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向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个人征缴社会保险费。缴费义务人必须履行缴费义务,否则构成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哪些单位、哪些人员要缴费,如何缴费都是由国家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没有选择的自由。二是无偿性。即:国家征收社会保险费后,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向缴费义务人支付任何代价。三是固定性。即:国家根据社会保险事业的需要,事先规定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对象、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在征收时,不因缴费义务人的具体情况而随意调整。固定性还体现在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上,实行专款专用。
建立失业保险基金是失业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其他国家一般采取五种方式筹集失业保险所需资金:一是由雇主和雇员双方负担;二是由雇主和国家双方负担;三是由雇员和国家双方负担;四是由国家、雇员和雇主三方负担;五是全部由雇主负担。全部由雇主负担失业保险所需资金的国家,主要采取征收保险税的办法,目前只有个别国家采用。各国主要采取的是征缴费用、建立基金的方式。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实行基金制,在基金来源上采取用人单位缴费和财政补贴的方式。实践证明,基金制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是相适应的,可以为失业保险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但由于只限于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造成收缴数额有限,基金承受能力弱。若大幅度提高征缴比例,势必增加用人单位负担。在目前国家财力尚不充足和一些企业经营状况较为困难的情况下,适当提高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并实行个人缴费较为可行,也有利于增强职工个人的保险意识。
失业保险费是失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因此,城镇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以保证基金的支付能力,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所需资金支出。发展失业保险事业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责,一方面政府要组织好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和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在失业保险费不能满足需要时,也有责任通过财政补贴的形式保证基金支出的需要。征缴的失业保险费按规定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并入基金,这是保证基金不贬值的重要措施。其他资金是指按规定加收的滞纳金及应当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罚款不在此列。
企业缴纳失业保险的比例篇4
为了推进我市的再就业工作,鼓励下岗职工主动地通过各种形式实现再就业,解除下岗职工再就业后在社会保险方面的后顾之忧,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本市再就业工作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1999]38号)的精神,现就下岗职工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以下简称“协保”)是为了帮助年龄较大,有一定再就业能力的下岗职工解除在社会保险方面的后顾之忧,尽快实现再就业的一项措施。通过下岗职工与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将社会保险关系保留在原企业,离开再就业服务中心,实现再就业。
二、下岗职工中,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男职工、1964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女职工,经本人与企业协商一致,可以办理“协保”。
“协保”的期限比照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一方不同意续签的,协议自行终止,双方应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协保”协议签定后,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协议、劳动合同停止执行。
三、在“协保”期间,企业继续为“协保”人员办理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手续;为“协保”人员保管人事档案。“协保”期满后,按规定将社会保险关系和人事档案转入指定机构。
四、“协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在本市上一年最低工资标准至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00%的范围内,由双方商定。缴费比例为25%,缴纳比例由双方商定,但个人须按不低于6%的比例缴费,今后个人缴费比例随北京市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统一进行调整。
五、“协保”人员的失业保险暂按本单位上一年职工工资1%和个人缴纳2元的标准,由双方商定负担比例,今后缴费比例待北京市新的失业保险规定出台后,再按新的标准执行。
六、已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企业,“协保”人员的大病医疗保险按企业缴纳大病统筹费基数的7%,由双方商定缴纳的比例。今后缴费比例随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统一进行调整。
七、“协保”人员在协议期间发生疾病,属于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按大病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大病医疗保险金支付以外的医疗费用,按照双方商定的比例负担。
八、下岗职工、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协保”手续:
㈠下岗职工按照自愿的原则,向企业提出办理“协保”的书面申请,并填写《北京市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㈡企业接到申请后,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与下岗职工签订“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协议书样本附后)。
㈢企业与下岗职工签订“协保”协议后,企业或再就业服务中心应在两周内,携带《北京市申请“协保”人员花名册》和“协保”协议文本、《下岗证》到区县劳动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总公司劳动部门登记,并注销《下岗证》。区县劳动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总公司劳动部门将登记的“协保”人员情况按月汇总、抄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九、“协保”期满后,符合退休条件的,可由原企业按规定为“协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十、下岗职工在再就业服务中心第一年与企业签订“协保”协议的,企业可将其在再就业服务中心第一年的剩余资金一次性发给“协保”人员。
十一、“协保”人员在“协保”期间到新的用人单位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与原企业解除“协保”协议,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和人事档案的转移手续。
十二、“协保”期间,“协保”人员就业发生困难的,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申请办理就业特困人员确认,由街道安排进入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实现再就业。并按本意见第十一条要求办理有关转移手续。
十三、“协保”人员在履行协议期间,原企业因分立、合并或被兼并、收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由接收单位与“协保”人员继续履行协议。需要变更协议内容的,必须经“协保”人员同意后方可变更。
十四、各企业可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经职代会审议。
附件:
1.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书(样本)
2.北京市申请协保人员花名册(略)
3.北京市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情况登记表(略)
附件1: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书(样本)
甲方:××××××××(企业名称)
乙方:×××(下岗职工)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保留社会保险关系期间和终结时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养老、失业、大病医疗保险的缴纳:
企业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为“协保”人员办理缴纳养老、失业、大病医疗三项社会保险手续。
1、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乙方承担,甲方承担.
2、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乙方承担,甲方承担.
3、失业保险费缴纳,乙方承担,甲方承担。
三、医疗费用的承担:
乙方在协议期间患大病所发生的费用,除按本市大病医疗保险规定应由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外,其余费用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四、协议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担乙方的档案保存;
2、当乙方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帮助“协保”人员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
3、乙方应按协议向甲方缴纳社会保险应承担的费用;
4、甲方除本协议确定的给予乙方待遇外,不再向乙方承担其它义务。
五、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由于被判刑、劳改、劳教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六、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发生兼并、合并、分立、被收购的,本协议由接收单位继续履行。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八、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乙方可向企业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乙方不按本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得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九、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签订的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协议即行解除;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停止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企业缴纳失业保险的比例篇5
实际上,这拿不到手的“一大块”内容丰富,分别包括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一金”。其中的“五险”是国家法定要求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上的险种,不管你愿不愿意,正规单位都会主动给你办理。
“五险一金”不像个人所得税,交出去就没了;它也不是储蓄,能稳稳地躺在你的账户里不用操心。“五险一金”可多可少,有利有弊,关键看你是否真的了解它们。
比如,你可能不知道——“五险一金”里基本“没用”的要数失业险。
想领到失业金是件很不容易的事。首先,你必须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后被老板开除或者企业倒闭。然后,你要有坚强的毅力带上一大堆材料回到户口所在地,办上一大堆手续。此外,你还得积极参加街道举办的再就业招聘大会。最后,你才能领到一个月可能只有几百元的失业金。
而工伤险更有著名的“48小时”神规定——在工作岗位发病,并在48小时内死亡的,会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发病后超过48小时才死亡的,就不算工伤。
又比如,也有很好用的险种。
不必自己出钱上医院
医疗保险是“五险”中最实际最有用的,通常由单位缴纳10%左右,个人缴纳2%,这笔钱会进入个人医保账户。
每个上医保的人都会被发给一个医疗存折或者一张社保卡。你缴纳的医疗保险,还有你单位为你缴纳的医疗保险的一部分,会被存进这张卡里,以供你需要看病,又没有达到医疗费报销标准时取用。
而所谓的报销标准,各个地区都不同。北京就规定门诊费用1800元以上部分才可以报销,比如花了2300元,只报销500元的50%~70%(医院不同,报销比例不同)。当然,一些昂贵的进口药是不能报销的。
报销的手续非常简单,把医院的缴费单留好,交给单位即可。
但也不是每次上医院都能获得医疗保险赔付的。如果是人身意外还是得找肇事者赔;而整容、减肥、增高、精神疾病、在国外看病等等,医疗保险都不会管。
至于生孩子这样的大笔支出,医疗保险也不管,但生育险能管。
生育险是由单位全额缴纳的,基本涵盖了一切和生育相关的费用,报销范围包括生育津贴、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等等。如果你在公立医院通过常规途径生孩子(私立医院、特需病房不在此列),从产检到完成生育,只要你缴过一年以上的生育险,那么费用大部分都可以报销。
生育险不只和女性有关。上了生育险的男青年不仅能给没上险的妻子报销一半的生育费用,自己也能享受一定的假期和津贴。
买房、退休时——缴得多,拿得多
养老保险在“五险”中占比例最高。单位会缴纳高达个人工资20%的数额进养老统筹基金——就像单位存钱给你养老,个人则需要缴纳工资的8%进入个人账户——当然,不能只让单位出钱。
事实上,养老保险的确是缴得越多、得的越多。所以,你暂且不要抱怨这一比例是否合理,重要的是确保这笔钱能分毫不差地最终到手。单位为你缴了不少钱,你却没能用上的话,就太不科学了。
按规定,养老保险必须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如果没有缴满15年,退休时国家只会把你个人账户上自己给自己存的8%的养老金退给你,但单位为你缴纳的20%的钱就会被国家养老统筹基金继续、永远持有。
而和上述“五险”不同,“一金”并不是法定的。但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公积金管理条例》,所有国家机关、国企、集体企业、外企、私企和各种非企业单位,都必须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一金”也同样具有强制力。
另一个不同点是,住房公积金不是福利保障,而是工资的一部分——只是国家规定了你这部分工资只能用于“”。
企业和个人会分别缴纳一定额度的公积金存入个人住房专用账户。在一些地区,企业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比例,比如,个人和企业各缴12%。但总的来说,个人缴得越多,企业缴得也越多。
准备买房的人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比普通的商业贷款利率要便宜好几个百分点。公积金贷款有上限,一般是80万元。超过的话就要申请“组合贷款”,将商业贷款结合进政策贷款——还是能省不少利息。此外,公积金还能用来还房贷。
而不打算买房的人则应该把公积金都提取出来。因为公积金是按照活期存款利率来获得银行利息的,最多也不会高于3个月的定期存款利率,利率非常之低。哪怕是把这笔钱转存到银行的定期账户上,也比原来收益高。
除了购房以外的其他“”——比如装修、交房租等都可以作为提取公积金的理由。单位出具证明并盖章同意后,公积金会定期打入你的账户。
“五险一金”能断档吗?
除了医疗保险,“五险一金”大都是可以中断的——在你需要跳个槽,来个“间隔年”时。其中,养老金中间随便中断都无所谓,它是累计年限的,能达到15年就行。当然,缴得越多,最后能得到的养老金也越多。住房公积金类似于存款,更是无所谓断档;而基本“没用”款的失业保险虽然必须要缴,但实际上断不断差别并不大。生育险也可以断,但请保证怀孕之前已经缴满了一年。
养老金需要打出转移单交给新单位以外;住房公积金需要先在新单位开账号,拿账号给老单位,让老单位把原来账号里的钱转入新账号。其余的办理转移都没有特别的手续,直接续上即可。
企业缴纳失业保险的比例篇6
就在今年6月初,人社部了下调企业年金缴费上限的新动态:由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调整为“8%”,将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之和的上限由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调整为“12%”。虽然目前个人部分尚未变动,但此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北京的养老及失业保险费率均已下调。大势之下,工薪族将受哪些影响,我们有待观察。
借此,说一说我们关心的“五险一金”,上班多年,不少人都感叹“五险一金”占据着我们工资相当的一部分,那么这些钱是怎么算的?根据相关调查显示,超过半数的大学生都不了解什么是“五险一金”,不只是刚就业的大学生,工作多年的职场人士也未必全知道“五险一金”具体有什么用。“五险一金”看似简单,其实却暗藏玄机。接下来,将为你揭示真实的“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是什么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保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缴纳基数计算公式:
月缴费额=月缴基数×缴费系数(注:月缴费额为当月缴纳保险金额,月缴基数为缴纳人税前工资,缴费系数根据每年国家规定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相应缴费系数。)
换工作了“五险一金”怎么转
准备换工作了,“五险一金”哪些保险需要办理转移,才能保证我们的保险不被中断。总结起来,所有需要迁移的保险基本上都可以分为三大步:一、开具证明;二、办理手续;三、资金转移。但是,不同保险有不同保险的证明和手续,因此需要您对手续进行更深一步的了解。
总理提出适当下调“五险一金”的缴存比例,这对于广大职工来说,是大利好。但如何调降“五险一金”的缴存比例是一个技术活,而且也要兼顾各地的实际情况。“五险一金”不仅仅是调降惠民,更应该将制度设定得更趋人性化,让更多的人愿意参与到缴纳社保基金的队伍中来,这才是根本。
你所知道或不知道的“五险一金”
1.养老保险-使用方法:单位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
一般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退休时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单位为你交的钱全部交给国家。
你所不知道的真相:美好晚年,仅靠养老保险是不够的。如果在一线城市,养老金尚能维持退休后的生活,但在三四线城市的养老金只能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老人在退休后的消费水平或许也会大幅下降。
2.医疗保险-使用方法:单位缴纳比例10%,个人缴纳比例2%+3元大病统筹
大病统筹只管住院,而那11%里国家每个月会往你的医保帐户上打属于你自己的2%。实际拿到的钱按最低基数×2%,可以直接刷卡去买药或者看门诊,剩下的9%国家就拿去算到医疗统筹基金里了。按规定,如果你从2008年1月开始缴纳医疗保险,那么从2008年2月起你就可以刷卡买药或者看门诊,从2008年7月起你住院的费用就可以报销了。
你所不知道的真相:社会保险只负责保障基本权益。整容、减肥、增高等医疗费用,医保不管。此外,如果不幸出了交通事故,或被歹徒伤害,这些也都不在医保范围内,只有在公安机关证明确实找不到加害人的情况下,才能由医保暂时核销。医保在异地使用上也有诸多限制。在国内非居住地突发疾病,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先就近住院,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住院日期、医院名称等信息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病情稳定后需继续治疗的,应及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失业保险-使用方法: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缴纳比例0.2%
要交满一年才能享受,一般交1年拿2个月,交2年拿4个月,但一辈子最多拿24个月。若合同到期或者公司辞退,你都可以按照一年拿2个月失业金的比例要求公司给你办。
但是如果你是合同没到期自己辞职走,那就算你交满了一年也享受不到失业保险。
你所不知道的真相:领取失业保险,有一大堆的手续要办。比如,应在离职之日起60日内,持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和照片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的手续。其次,你得在户口所在地办。按照目前标准,大多数城市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基本都不超过1000元,而且你最多领2年,这个还得要求你缴费10年以上。
4.工伤保险-使用方法: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
使用得少,如果在工作的时候或者上下班的时候出了什么事,这个险就用得上了。如果你下班的时候被车撞了,那应该赶快报警,让警察来调查记录并拍照采集证据。警察处理完以后会开个事故鉴定书之类的东西,就可以拿这个去单位要求报工伤了。
工伤还有个时效问题,如果出了工伤,须马上报告单位,把警察出具的证据和事故鉴定书以及你出工伤以后去看病或住院的病历交给单位,最好在一个月之内去鉴定中心做工伤鉴定。
你所不知道的真相: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近年来,关于工伤认定的纠纷和诉讼一直不断。要认定工伤,不是那么容易。
5.生育保险-使用方法:单位缴纳比例0.8%,个人不缴费
各个地方政策不同,不过生育保险起码要交一年才能享受。
你所不知道的真相:生育保险要有单位挂靠,没有工作就很难享受到生育保险。因为生育险必须由单位统一缴费。也就是说,在家做全职太太就无法有生育险。另外,生育险要缴纳一年以上才可享用。而且生完孩子后还要继续缴费。
6.住房公积金-使用方法:单位缴纳比例12%,个人缴纳比例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