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行业调查范文

根据本次会议的安排,我就加强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作一发言,供大家讨论。

一、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服务业的发展状况和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蓬勃发展,我省服务业发展领域不断拓展、新兴服务业不断涌现,服务业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渗透影响力不断强化,已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就业富民的重要渠道和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近几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服务业的发展,把加快服务业发展、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作为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战略举措,采取多项政策措施力促服务业发展水平和层次的提高。基于党政领导对发展服务业的高度重视和服务业发展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无论是党政领导制定科学的服务业发展决策,还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部门服务业行业管理和规划水平,均离不开全面、及时、准确的服务业统计数据。

目前,我省的服务业统计工作尚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服务业统计信息产出难以满足党政领导决策和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全省经济普查和普查年度GDP核算工作结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十分关心和重视统计工作特别是服务业统计工作。梁保华省长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中,专门就切实加强统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去年底,省政府召集40多个省级有关部门,召开了服务业统计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服务业统计工作。吴瑞林副省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加强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指出要强化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提高认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专题会议根据吴省长讲话精神和有关要求,议定了建立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联络体系,确定各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职责分工、提出服务业统计工作总体框架、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方法等工作事项和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有关措施,并责成省统计局负责草拟《进一步加强我省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由省政府办公厅修改后下发,指导和促进各地、各部门更好地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

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是各级统计部门的责无旁贷的使命和不容推卸的责任。我们既面临着一些共同认知的不利因素,也有以往所不具备的有利条件。从不利因素看,除服务业统计面广量大、门类众多、产业活动的特殊性等客观因素给统计调查带来的难度外,服务业统计工作基础薄弱,部门统计重视不够,统计机构不够健全、人员力量不足,统计调查制度方法不够完善,调查对象配合程度差等问题,仍是制约服务业统计工作开展的现实因素。从有利条件看,一是当前各级领导对服务业统计工作高度重视,对统计工作的非常关心和支持,推进服务业统计面临难得的机遇;二是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之后,我们基本摸清了我省二、三产业的发展情况,获得了以往不能掌握的较为全面的服务业调查数据资料和基本单位名录,为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提供了好的条件;三是自2002年以来我省建立并实施了省级服务业统计制度,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服务业统计调查经验,为今后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一个比较好的基础;四是包括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在内的各有关部门对推进服务业统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对了解和掌握服务业发展动态和统计信息的内在要求和愿望也很迫切。因此,只要我们抓住机遇、克服困难、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就能够在推进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进程中不断取得突破,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宏观决策和管理提供更加全面的统计服务。

二、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

搞好服务业统计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总体工作目标、切合实际的工作思路、科学可行的制度方法、缜密有序的工作步骤和具体工作要求,并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责任,上下齐心协力,保障服务业统计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落实。

(一)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总体目标

我省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按照"统一制度、改进方法、各负其责、稳步推进"的原则,争取用二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一套科学、可行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形成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职责清晰、分工协作、高效有序的调查体系,实现数据完整可靠的改革目标,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省服务业发展的全貌,更好地发挥服务业统计在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通过加强和推进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达到促进部门统计工作的开展和业务基础建设,强化和确立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在地方统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扩大并畅通统计信息源、弥补核算资料缺口强化核算基础,构建统计工作和统计优质服务更广阔的平台。

(二)推进服务业统计的工作思路

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思路是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既要“面上推”,更要“重点抓”,循序渐进。一方面,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应充分履行自身的职责,立足从整体上做好服务业统计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部门统计的作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由各部门归口管理的行业领域的统计调查工作交由部门实施。另一方面,必须明确工作重点,有的放矢地加以推进和落实。按照与国民经济核算挂钩、抓住核心指标和关键数据,突出抓好交通运输、邮政通信、财政金融、保险证券、工商税务、科教文卫等重点相关部门,力促部门的服务业统计资料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行业发展的水平和趋势。

(三)服务业统计制度和调查方法

改进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其难点和关键之一是要建立一套科学可行的统计调查制度。服务业统计制度的设计和建立,应本着与核算挂钩、体现行业特征、主要价值量指标和实物量指标并举、指标尽量简化、制度力求科学可行、方法灵活多样的基本原则。按照这一原则,服务业统计制度方法的基本构架如下:

在调查范围上,是我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从事服务业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以及其他行业中从事服务业行业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产业活动单位,还包括全部从事服务业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在调查内容上,是反映服务业的规模、结构、速度、效益等方面的实物量和价值量指标。在指标设置方面要尽可能简化,体现需要与可能相结合的原则,但收入法增加值核算所必须的财务指标(如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劳动者报酬、业务收支、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折旧等)以及核算所需的实物量指标和反映行业发展情况的资产、从业人员等主要指标必须具备。

在调查方法上,采用全面统计、抽样调查及科学推算等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调查对象的规模大小、重要程度和资料的可获取性等情况相机选择、灵活掌握。对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单位)、与部门有直接隶属关系的系统内企业(单位)、重点行业的企业(单位),可以采用定期全面报表调查方法直接取得;对面广量大的小型企业(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以及部门系统外企业(单位)或非重点行业企业(单位),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科学推算等多种调查方法推算取得。服务业统计调查报送频率原则上为按季度上报。各部门服务业调查制度方法经统计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四)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工作职责与要求

服务业统计是涉及全社会服务业的综合统计调查。必须围绕统一的工作目标,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合力推进。

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的职责与要求。各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作为本地区统计协调和管理机构,在推进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对统计工作管理、组织、协调的职能,切实承担起本地区服务业统计的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职责。一是根据部门的职能定位,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各部门的服务业统计职责进行科学合理的业务分工,使其有条不紊地开展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二是负责修订并不断完善服务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并督促有关部门围绕综合制度要求,建立和完善本部门的服务业调查制度,并尽力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开展提供统计调查指标、方法、标准、单位名录等方面的技术支持;三是做好自身承担的服务业专业统计和有关专题业测算工作,同时有关专业处室要对归口部门的服务业统计工作加强沟通交流和指导帮助;四是对无法划分管理部门的服务业行业(如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咨询与调查业等)实施调查,服务业行业的个体工商户由政府统计部门以抽样调查方式统一组织实施;五是汇总、评估服务业综合统计资料,负责统计资料的公布,建立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与工作要求。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要求有关部门按照服务业统计综合制度要求,认真制定本部门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切实承担并做好其分工范围的服务业行业的统计调查工作。一是要落实承担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职能机构和与任务相匹配的力量,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负责加强对各地区条线系统的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整体推进和落实服务业统计工作;三是对调查范围的企业和单位做到不重不漏,保证统计数据的全面、准确、及时、可靠,并对所统计调查报送的数据质量负责;四是要对所负责的行业(单位)实施基层服务业统计调查的资料进行综合汇总,主动地向政府统计部门提供服务业统计资料。

三、加强服务业统计的工作要求

服务业统计工作是一项复杂艰巨的任务。面对各级党政领导的要求,面对形势发展的需要,全省上下必须提高认识、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围绕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合力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领导,做好服务业统计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服务业调查对象面广量大、新兴产业多,统计任务重、难度高。各地要高度重视服务业统计工作,将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摆到统计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省政府服务业统计专题会议后,省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加强服务业统计列为2006年全省统计工作的重点,并成立局领导挂帅的服务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安排和部署。各地要认真分析服务业统计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早谋划,统筹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全面实施服务业统计的组织发动和各项准备工作,力促服务业统计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抓住机遇,强化服务业统计工作机构和力量

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量大、头绪多、难度大,无论是政府综合统计还是部门统计,均必须充实和加强相应的工作力量。日前,省局已经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代拟稿)提交省政府办公厅,争取早日正式下发,以促进各地、各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市县统计局要抓住省政府发文加强服务业统计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在机构、编制、经费等方面的支持,早日建立专门的职能工作部门,及时配备与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业务力量,为实施服务业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同时,应结合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改革进程,整合资源、调整充实服务业统计力量。

(三)明确分工,落实服务业统计工作职责和责任

围绕改进和完善服务业统计的工作目标,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加紧制定本地区的服务业统计工作方案,做好本地区服务业统计工作。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必须明确和落实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各自的职责和工作责任,凡属于部门职责分工范围的行业统计调查工作,要交由相应的部门负责承担,必要时应通过政府行政手段加以推动和落实(省局已对省级有关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了初步分工)。在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过程中,各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既要做好自身承担的服务业行业调查工作,尤其是贸易、房地产、劳动工资等与服务业增加值核算密切相关的专业统计工作,以及今后将由政府综合统计为主统一实施的部分服务业行业和个体户抽样调查等统计调查任务,同时,各地要负责做好对有关部门(行业)的业务扎口管理、指导和协调,通过对部门统计的检查监督和考核评比等方式,健全服务业统计工作网络,督促和规范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开展。

(四)积极探索,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法

目前国家尚无统一的服务业统计制度方法,国家统计局也正在探索建立服务业统计制度问题。省局正集中力量着手研究服务业统计综合制度,目前制度的框架已初步形成,将在进一步调研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各地应根据全省服务业统计制度统一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加快探索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步伐,总结积累实践经验,为加速推进完善服务业统计献计献策。为使服务业统计工作有的放矢地推进,省局将积极与国家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和关注国家服务业统计制度改革动态和国民经济核算方法的变化情况,努力促成我省的服务业统计制度与国家有关统计制度方法的融合,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方法。

(五)通力协作,创造合力推进工作的基础和氛围

为搞好服务业统计工作,各地要积极创造工作开展的有利条件和环境,力争取得各个方面的支持,合力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除必须借助政府的行政力量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外,取得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是推进和加强服务业工作的重要基础。政府综合统计部门要主动为部门统计工作的开展提供统计标准、单位名录、业务培训、业务知识宣传、技术指导服务等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并尽力帮助部门将服务业统计制度与其部门(条线)统计制度结合起来合并实施,满足部门行业管理的需要,激发部门的内在工作动力,形成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相得益彰的互动格局。

(六)多方努力,营造搞好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内外部环境

家政服务行业调查范文篇2

一、清查目的

全面调查掌握全县能源使用状况和结构情况,为社会公众提供能源统计信息服务,进一步完善能源统计调查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为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节能降耗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全县节能降耗目标的落实。

二、清查对象和范围

(一)对象:县内从事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和城乡住户。

(二)范围: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资源与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城乡居民生活用能等。

三、清查时间

(一)清查的标准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24时。

(二)清查资料的调查年度为2007年度。

四、清查内容

(一)能源清查表分为能源供应、能源消耗两部分。

(二)清查采用国家和省统计局制定的统计分类标准、代码和目录。

五、清查方法

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采用全面调查方法,个体经营户和城乡住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

六、组织实施

清查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领导,县、乡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成立*县能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组织、协调全县能源清查工作。各成员单位承担本系统、本单位的能源清查工作任务。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级的能源清查工作,承担县能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清查任务。

(三)全县能源清查实施细则、表式、统计标准、代码和目录、数据处理程序等,按照州能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兼顾我县实际,由县统计局统一制发或转发,并组织培训。

(四)相关部门的主要任务:

发改部门参与清查总体方案设计,配合做好能源清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商务部门配合做好电力供应、重点中小型耗能企业的能源调查和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能源消费清查;

安监部门配合做好煤炭供应清查;

财政部门负责清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教育部门负责做好本系统能源清查;

卫生部门负责做好本系统能源清查;

建设部门负责做好建筑业能源清查;

农业部门负责农村能源清查;

交通部门负责做好交通运输业、仓储业能源清查;

通信部门负责做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能源清查;

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能源清查;

质监部门配合做好能源计量;

统计部门负责审定能源清查表、清查总体方案及实施细则设计,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七、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8年1月)。成立各级清查机构,制订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业务培训,布置清查工作任务。

(二)清查登记和数据处理阶段(2008年2月—2008年3月)。普查对象填写上报调查数据;县能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调查数据的审核、录入、汇总及上报工作。

(三)清查数据汇总、开发、总结阶段(2008年4月—2008年7月)。审核、汇总全县清查数据;根据清查数据进行数据开发工作,完成清查资料汇编;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全县能源清查数据,为社会公众提供能源统计信息。

八、清查的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

(一)县能源清查办公室按照全省统一制订的数据处理方案、数据处理程序和标准,负责对调查对象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并负责数据处理和汇总上报。

(二)县能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和处理工作结束后,做好数据净化和备份工作。

(三)县能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确保数据质量。

九、经费保障

能源清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办法,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十、奖惩办法

对在清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清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各级清查机构应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接受社会对清查工作的监督。

*县服务业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掌握全县服务业发展状况,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7〕5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服务业清查和定期统计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98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统计局关于恩施州能源和服务业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07〕53号)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清查目的

全面摸清我县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模、结构、效益及地区、行业分布和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等情况,为党委、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科学依据,为促进全县服务业健康、协调、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二、清查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农、林、牧、渔服务业(大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资源与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二)实施对象:全县所有从事以上服务业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三、清查时间

(一)标准时点:2007年12月31日24时。

(二)清查资料的调查年度为2007年度。

四、清查内容

(一)服务业清查表式分综合年报(清查)表和基层年报(清查)表。

(二)服务业统计调查内容包括单位数、基本情况、业务指标、财务状况及从业人员等。

(三)清查采用国家和省统计局制定的统计分类标准、代码和目录。

五、清查方法

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方法,无法划分管理部门的服务业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利用专业统计报表和重点资料推算;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

六、组织实施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实施、条块结合、集中核算”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成立*县服务业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服务业清查工作。各成员单位承担本系统、本单位的服务业清查工作任务。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级的服务业清查工作。

(三)全县服务业清查实施细则、表式、统计标准、代码和目录等,按照州服务业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由州统计局统一印发或转发。

(四)行业主管部门服务业统计分工:

县委宣传部统计行业范围:新闻出版业中的新闻业。

县发改局会同县统计局协调全县服务业部门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县商务局统计行业范围:商务服务业中的企业管理服务;其他金融活动中的典当业;分行业外商直接投资情况。

县教育局统计行业范围:教育。

县科技局统计行业范围:研究与试验发展、商务服务业中的知识产权服务、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县民宗局统计行业范围:宗教组织。

县民政局统计行业范围:居民服务业中的婚姻服务和殡葬服务,社会福利业、社会组织中的社会团体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县司法局统计行业范围:商务服务业中的法律服务。

县财政局统计行业范围: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和派、群众团体。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行业范围:社会保障业、商务服务业中的职业中介服务、其他教育中的职业技能培训。

县国土资源局统计行业范围:地质勘查业。

县建设局统计行业范围:城市公共交通业、管道运输业、房地产业中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活动,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环境治理业中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公共设施管理业。

县交通局统计行业范围: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

县水利局统计行业范围:水利管理业。

县农业局统计行业范围:农林牧渔服务业。

县文体局统计行业范围:电影业、文化艺术业、娱乐业及体育;出版业和音像业中的音像制作。

县卫生局统计行业范围:卫生,如医院、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活动、门诊部、妇幼保健、疾病防控及防疫等。

县审计局统计行业范围:商务服务业中的咨询与调查。

县人口计生局统计行业范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

县地税局具体负责提供季度服务业税收完成额和服务业营业税完成额。

县环保局统计行业范围: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环境监测、环境治理业。

县广电局统计行业范围:信息传输业中的广播电视传输服务与广播、电视、电影。

县工商局统计行业范围:商务服务业中的市场管理。具体负责提供季度登记注册企业变动情况和服务业个体私营情况。

县林业局统计行业范围:林业服务业和自然保护。

县质监局统计行业范围: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技术检测(指通过专业技术手段对植物、工业产品、商品、专项技术、成果及其他物品所进行的检测、检验、测试、鉴定等活动,含认证活动)。

县药监局统计行业范围: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技术检测(指通过专业技术手段对食品、药品检验服务活动)。

县旅游局统计行业范围:商务服务业中的旅行社及公共设施管理业中的游览景区管理。

县邮政局统计行业范围:邮政业。

县气象局统计行业范围: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气象服务。

县国税局具体负责提供季度服务业税收完成额。

人民银行*县支行统计行业范围:银行业与其他金融活动。

县电信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统计行业范围:各自的电信及其他信息与服务

县统计局统计行业范围: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无主管部门行业等(计算机业和软件业和中介服务业等)包括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①装卸搬运;②运输服务、仓储业、租赁业:①机械设备租赁;②文化及日用品出租、咨询与调查、广告业、其他商务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业:①家庭服务;②托儿所;③洗染服务;④理发与美容保健服务;⑤洗浴服务;⑥摄影扩印服务;⑦其他居民服务、其他服务业、中介服务业。负责全县服务业清查实施方案的制订、修订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指导部门实施相应的统计调查;直接组织部门行业的统计调查;根据各方面的统计调查资料,核算服务业增加值及分行业增加值;向县委、县政府提供服务业增加值数据。

七、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8年1月)。成立各级服务业清查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订清查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业务培训会议,布置清查工作任务。

(二)清查登记和数据处理阶段(2008年2月—2008年3月)。普查对象填写上报调查数据;县服务业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调查数据和部门数据的事后质量抽查、评估以及数据录入上报等工作。

(三)清查数据汇总、总结阶段(2008年4月—2008年5月)。县服务业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评估和上报全县清查数据,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全县服务业清查数据。

八、经费保障

服务业清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办法,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家政服务行业调查范文

一、区域统计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市统计局《关于实施宁波市县域统计工作组织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积极构建区域统计工作组织新模式。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局全面组建以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执法大队)为重点的区域统计工作新模式。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局在全市较早地成立了“区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执法大队),新增编制10名。通过社会招考和明确镇(街道)的统计工作人员,10名工作人员已全部到位。镇(街道)统计站建设也稳步推进,统计人员得到进一步明确,澥浦等集中办公场地得到落实,蛟川街道、招宝山街道等统计人员集中办公,推进了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通过推进区域统计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壮大和充实了统计工作队伍,为加强统计调查和行政执法提供了保障,区域统计工作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统计方法制度不断得到完善。

区域GDP核算工作水平得到稳定。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改进地区GDP核算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季度区级GDP统一核算制度。按照下算一级的原则,做好与市局的衔接与沟通工作,注重历史资料和原始资料的积累,加强与各相关专业及财政、国税地税、金融、供电等有关部门数据平衡工作,及时掌握各种信息,力求核算数据真实、准确地反映我区经济运行总体态势,确保了20*年度和20*年各季度的GDP核算真实、可信。

工业和能源统计监测得到加强。针对当前能源统计基础薄弱、量大面广的现状,全面着手开展全社会能源统计工作。在重点对全区20*、20*年全社会的能源消费量统计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区全社会能源统计调查方案(试行稿),为全社会能耗测算工作的数据收集、整理、汇总、测算提供了制度保障。充实工业和能源统计工作人员,开展季度以及年度万元GDP电耗和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的测算和通报工作,对重点能耗企业实行了能源统计月报制度,对20*年度41家综合能耗在3000吨及以上的工业企业进行跟踪监测。目前,我区已初步建立实施了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下工业以及以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业为主的服务业季度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农业年度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基本涵盖了我区全社会的能源消费。

服务业统计领域得到大力拓展。根据《浙江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及报表制度》的要求,我局对我区原来服务业报表的上报时间及报表表式作了相应的调整,扩充了服务业样本,把党政机关、人民政协和派等机关单位全数纳入统计范围,使样本单位更全面。借制度调整之际,进一步夯实服务业统计基础,规范了服务业调查上网操作流程,顺利实现了省市服务业方法制度在我区推行,既从源头上保证了我区服务业统计数据的质量,又夯实了服务业统计的工作基础,拓展了服务业统计的范围。

投资统计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根据市局要求,3月份我局联合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固定资产新项目统计工作的通知》,部署、落实加强投资统计工作,以提高投资统计入库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证了全年投资项目的准确上报。从4月份开始,联合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新开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调查清理,对全区3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开工项目上门进行核查、确认,从而提高了投资数据的准确性。

三、统计数据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强化名录库的动态管理。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是做好统计工作的基础。做好日常统计单位登记、变更和注销手续。在全面掌握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下,强化单位名录库建设,将单位情况及时反馈到各专业,为各专业的年报工作服务,防止单位遗漏,同时,又对名录库信息进行核对。加强与工商、税务、质监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取得日常基本单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单位名录库的更新维护工作。截止11月底,在库法人单位共6348家,产业活动单位1*5家。其中,新登记法人单位948家,产业活动单位273家;变更法人单位833家,产业活动单位37家;注销法人单位287家,产业活动单位79家。

稳步扩大网上直报面。20*年我局把推行网上直报工作作为提高统计效率和数据质量的重要抓手来抓。组织对全区各镇(街道)、主管部门及所属750余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近800人进行网上直报、电子台帐的设置等业务知识的培训。在20*年基础上,对新增的规上工业企业都实行了网上直报,并对上半年新增加的29家中型工业企业,开展国家联网直报,对于限额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均要求网上直报。在直报过程中,加强业务指导,定期到基层进行业务辅导和填报说明。

数据质量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通过层层落实数据质量责任制,来强化基层的数据质量意识。数据收集时,采取报表面送方式,切实加强对数据的审核评估。在数据录入阶段,实施“回头审”,加强对异常数字的询问、确定、再落实和反馈。最后,对数据的相关性、匹配性进行专业评估和综合评估,高质量地完成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农业农村、劳动工资、科技等定报和年报任务。

四、统计服务功能得到显著增强。

综合统计服务得到各方好评。积极做好日常的对外统计信息的提供、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利用网络、新闻媒体等方式及时统计数据,一年来我局共有近10篇统计信息被新闻单位采用。强化统计月度快报制度,完成*统计月报的改版工作,增加十一个县(市、区)的经济数据的月度对比分析,做好月度《*统计信息》资料的编发。继续加强对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及时《20*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印了《20*年*统计年鉴》。积极配合做好生态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等统计资料的提供工作。

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和专题调查。20*年,我局上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统计分析工作,对月度、季度和半年经济运行走势的分析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咨询服务。一年来,全局共撰写统计分析50多篇,上报统计信息60多条,编辑《*统计》14期。我局还抓住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分析,针对20*年3月份以来出现的区属工业企业效益负增长的问题进行调研,走访10多家企业,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所撰写的《*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原因分析》受到区长马卫光的高度关注。我局的统计分析为区领导指导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决策参考。

五、农业普查及其他各项专题调查圆满完成。

一年来,在20*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综合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区农普机构严格按照《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农业普查质量控制办法及有关规定要求,全力开展了现场登记、审核验收、普查表数据处理和复查等各阶段工作。全区共组织调用指导员、普查员650人,圆满地完成了入户登记、报表审核、光电录入和质量验收等工作任务。本次普查共涉及农村住户41000户,填报普查表56000张。通过农业普查全面掌握了我区“三农”实际情况,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丰富翔实的第一手资料。

此外,还组织实施了廉政民意调查、廉情指数调查、社会工作人员调查等工作,承担完成了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农村法制建设情况和村务公开的满意度快速问卷调查工作等多项调查任务,配合做好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等工作。

六、统计法制建设迈出新步伐。

统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积极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采取执法检查与日常稽查相结合的组织形式,加大统计执法工作力度。检查对象涉及主营业务收入在500—1500万元非国有工业企业、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限上服务业统计单位和卫生、教育、旅游、文化系统统计单位,重点对55家规上工业企业和用能大户和9家限额以上服务业单位的电子台帐设置、产值、增加值、利润、收入及能耗指标进行检查。全年我局共发出统计报表催报单44份,共检查各类企业61家,其中立案14起,结案14起。通过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维护了正常的统计工作秩序,保证了统计数据质量。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涉及的统计行政执法依据及职权进行了梳理规范,重新修订了《*区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统计普法和教育扎实推进。结合“五五”普法要求,利用业务培训会、年报会议等,对参加主管局、镇(街道)、园区的统计工作人员进行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宁波市统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普法教育,据统计受教育达到2500人次。积极选派14位同志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组织全局干部参加“五五”普法培训和考试。目前,全局16位同志取得了《统计执法检查证》。加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宣传力度,动员统计从业人员参加从业资格认定,统计从业资格报名人数达到139人。圆满完成继续教育工作,全年共有1325人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到11月底共换证1251本,新申领120本。

七、统计队伍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