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方案篇1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交通部门职能分工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5)《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6)交通运输部《交通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1.2.2相关的应急预案

(1)交通运输部《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2)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金华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列入国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活动中,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②重伤100人以上的事故;

③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事故;

③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事故;

③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10人以下的事故;

③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款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以下同)。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应急工作中首先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政府领导,各司其责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实行"分级响应、属地管理"工作责任制,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法组织、参与事故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发挥行业指导和协调作用,防止出现事故"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新的安全事故。从业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服从现场指挥,配合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以预防为主,针对各种安全风险制定安全应对措施,做好应对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平时加强培训和演练,采用科学的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测、预防水平。

(4)快速反应,协调应对

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应快速反应,运转高效。交通主管部门要与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社会公众在应急处置中的重要支持作用。

1.5工作机制

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和完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明确相关职责和工作程序,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本应急预案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应急管理职责

2.1县交通局职责

根据县人民政府和金华市交通局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保障制度,制定本地区有关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指挥、协调本地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掌握有关事故动态,向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市质监站报告事故情况;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本地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县交通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程建设副局长(党委委员)、公路段段长任副组长,工程科、运管科、质监所负责人及公路段分管工程建设副段长任组员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领导小组。报警联络电话:*(局运管科),

*(局工程科),*(传真),*(节假日和夜间值班室)。

2.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急管理职责

2.2.1建设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应急预案,制定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见附件一),审查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方案;建立本项目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编制本项目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具备在情况紧急时能及时调用的能力;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联络气象、水利、地质等相关部门,为施工单位提供预测信息;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应急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及时组织、协调、落实各参建单位用于应急抢险救援的物资、设备、人员,配合交通、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按规定及时向有关交通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2.2施工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设单位制定的本项目应急预案,认真分析施工作业环境危害因素,充分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影响,因地制宜制定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本合同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见附件一);结合工程特点建立本合同段应急救援组织和救援小分队,编制应急处理措施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每年不少一次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编制本合同段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对本合同段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对施工过程中重大生产安全技术问题组织专家进行专项研究;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必要时可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帮助;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需紧急救援时,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部门报告;及时编写具体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方案;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2.3监理单位

根据建设单位制定的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本单位在该项目的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应急救援的责任人,明确相应的工作程序、内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配合建设单位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方案,监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重点巡查,必要时应到现场督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责令改正;严格进行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月度计量支付管理;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预防预测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应急管理要突出预防预测。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县交通局定期开展预测信息接收,及时转发给各建设单位,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应通过对工程施工作业环境风险分析,做出相应判断,向施工、监理单位预测信息,督促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反应准备。

3.1预测预警

预测预警是对自然灾害(台汛、风暴潮、冰雹、暴雨、雪等恶劣气象以及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灾害)、施工管理以及其他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信息进行风险分析,推测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程度,预警信息。

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由当地人民政府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和,县交通局在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转发给各建设单位,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在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给各施工、监理单位,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其它预测预警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危险源分析和重大危险性工程施工方案论证情况作出相应预测。

3.2事故预防

根据得到的自然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县交通局及时向本地区的建设单位预警信息。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特点,调整施工计划,提前进行必要的人员培训和预案演练,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监理工程师应给予相应的指导和监督。

在日常施工管理中,施工单位要结合施工条件,认真分析工程特点,必须摸清重大危险源的确切状况,并加以跟踪、监测、监控和预警,变事故处理为事故预防,随时发现隐患,随时排除,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掌握企业安全管理的主动权,实现保障安全的目的。

4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4.1.1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现场有关单位安全负责人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1.2报告程序

发生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于30分钟内向建设单位快报(需紧急救援时,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快报);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于30分钟内按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县交通局、市质监站和其他有关部门快报(见附件2),当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建设单位应同时向厅质监局快报;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6小时内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事故初步原因必须在12小时内进行续报;情况紧急或有新的情况发生,应随时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

县交通局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上报县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和市质监站。2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6小时内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事故初步原因必须在12小时内进行续报;情况紧急或有新的情况发生,应随时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

4.1.3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预估的直接经济损失;

(2)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发证机构,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的姓名及岗位证书情况,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3)项目基本概况;

(4)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与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4.2应急处置

4.2.1处置原则

各部门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原则,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发生一次死亡(失踪)1人、或一次重伤1-3人、或涉险1-3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县交通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相关成员组成现场督导组赶赴现场。发生一次死亡(失踪)2人以上、或一次重伤3人以上、或涉险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县交通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相关成员组成现场督导组赶赴现场。

4.2.2现场处理

(1)县交通局派出现场督导组的主要任务是:赶赴现场实地指导督办,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支持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参与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金华市交通局有关领导报告。

(2)县交通局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政府应急指挥命令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金华市交通局续报有关情况。

(3)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项目或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物证,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和事故调查。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者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

4.3信息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由负责组织处置事故的人民政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布。

5应急终止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启动单位决定应急终止,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众。

5.1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险情排除;

(2)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危险隐患排除等)已结束;

(3)被困人员安全离开突发事故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

5.2应急终止报告

(1)应急状态终止后,县交通局根据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和结束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报告。

(2)应急状态终止后,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及时向负有该项目行业监管职责的相应交通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或险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6应急保障

6.1组织保障

(1)县交通局定期研究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2)建设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项目职责范围内所属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设施设备、物资管理进行有效监理。

(3)施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派专人进行维护。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设备。

(4)监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派专人进行维护;督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设施设备、物资管理等情况。

(5)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多部门配合的,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应在本地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消防、卫生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2宣教保障

各单位应当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预防及有关知识宣传,对应急预案进行宣传、讲解,增加预防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建设和施工单位应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审查其安全培训纪录。

6.3人力保障

(1)建立由县交通局及建设项目等两个层面组成的全县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网络,明确各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确保应急反应迅速。

(2)成立项目抢险队伍,主要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3)成立应急管理队伍,主要由县交通局的管理人员组成。接受并执行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应急命令、指示,组织各有关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6.4财力保障

(1)县交通局每年安排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开展。

(2)建设、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制定年度应急保障计划,设立应急管理台帐。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应急资金管理的定期审核。

(3)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其附加险,以保证事故发生后的赔付。

6.5演练保障

建设、施工单位要根据建设工程实际,制定应急工作演习方案,每年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触电、溺水、防台、防汛、高空坠落、坍塌等演习活动,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方案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消防管理,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突发火灾危害,确保车间在处置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三精黑河药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以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车间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车间可能发生的重、特大火灾的防范和应急预案,对于一般性火灾事件可以参照执行。

1.4工作原则

1.4.1车间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4.2本预案涉及的车间各相关班组,应根据本班组在消防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1.4.2在处置火灾时,保护车间财产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员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员工财产和车间设施的安全,把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3车间和各个班组不仅要落实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重、特大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重、特大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2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2.1消防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

车间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是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领导小组。该组织由车间主管安全生产的车间主任、技术主任、工艺员、班组长等组成。日常工作由车间安全员,并24小时监测值班。

2.1消防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审查、批准和修订。

2.组织实施本《预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预案》演练。

3.检查落实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火灾现场的组织指挥:命令、事故报警、灭火救援、现场警戒、治安保卫、人员物资疏散、道路管制、内外联络等。

5.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6.安排受损设施抢修,恢复生产。

7.本《预案》明确为车间日常消防工作责任人。

8.本《预案》在车间发生火灾危害时启动。对于一般火情,车间安全员在接报后,立即向119报警,同时迅速地组织扑救工作。

9.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地点: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车间火灾预防

车间维修班组开展经常性的车间级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火源,规范生产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2火险预测预报

依据在厂区明显处悬挂防火旗,时刻监测可能发生火灾点。

3.3火警监测

日常消防责任人实行24小时对在车间可能发生火灾的危险源进行巡查,当火警监控中心报警器报警时,应立即派人根据监控屏幕上显示的火灾点去现场查看,以便把火灾消灭于萌芽中。

3.4信息报告和处理

3.4.1发生火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车间火灾应急小组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做以汇报。

3.4.2各班组接到可能导致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人员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扑火指挥

扑救火灾由火灾应急指挥小组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到位,随着火情趋于严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4.1扑火原则

4.1.1消防重点部位出现一般火情的应急措施

4.1.1.1火情所在部位发现人员应立即向安全员报告,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根据火情实际情况同时向119报警。

4.1.1.2车间安全员必须在5分钟内赶赴现场扑救。

4.1.1.3车间有关人员就近利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扑救,及时疏散人员和重要物资。

4.1.2消防重点部位出现重大火灾的应急措施

4.1.2.1发生重大火灾,必须按照“救人重于灭火、防范胜于救灾”的原则,积极组织力量,快速实施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行动。

4.2火灾应急通讯

4.3车间洁净区内和一般区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措施

1.发现火情立即向安全员报警(或大声呼叫报警)。

2.安全员5分钟内到达火灾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开展灭火行动;及时向发现者了解情况,采取控制措施,防止蔓延;查明火源和人员是否受到威胁。

3.对范围不大的小火,立即使用附近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及时向公司工程部和生活服务部报告现场情况。

4.如发现火情蔓延,难以扑救,应拉响警报,拨打119向当地消防部门求援。

5.迅速切断电源;关闭火灾区域的门窗、通风系统,控制火势扩大;注意保护、隔离其他区域。

6.利用电话、喊话稳定人员情绪,维持秩序,由现场安全员将车间员工迅速向周围安全地带转移疏散。

7.组织抢救重要物资、贵重物品等。

8.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开展扑救工作。

9.当确认火已熄灭,立即排烟、抽水,彻底扑灭余火;布置人员值守,严防余火复燃。在没有得到有关部门许可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现场。

10.详细记录火警发生时间、地点、火警发现者、火灾种类、施救情况等。

4.4制剂车间安全逃生路线

(1)车间二楼洁净区内人员迅速分散汇集到东西两侧的安全玻璃门处,拿起旁边的铁锤或铁棒将玻璃敲碎,迅速离开洁净区,东侧沿对面楼梯下到一楼顺走廊逃离事故现场;西侧由对面的疏散通道离开事故现场。

(2)车间二楼一般区人员由二楼西侧的疏散通道离开事故现场。

(3)车间一楼洁净区内的人员迅速分散汇集到东西两侧的安全玻璃门处,拿起旁边的铁锤或铁棒将玻璃敲碎,迅速离开洁净区,东侧由走廊离开事故现场;西侧由安全门离开事故现场。(也可由一楼物流门离开事故现场)

(4)车间一楼一般区的人员由一楼安全门离开事故现场。也可由一楼物流门离开事故现场。

(5)由于电失火引起局部着火,马上切断所有电源,阻止火势蔓延,同时用灭火器灭火;若无法控制火势,则按(1)中所述迅速离开火灾现场。

(6)由其它原因引起着火,马上用灭火器进行灭火;若无法控制火势,则按(1)中所诉迅速离开火灾现场。

5善后处置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5.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由善后处理组负责组织开展,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包括:稳定员工、受伤者及其家属的情绪;协助公司对安全事故或突发紧急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抚恤或赔偿;配合公司协助保险单位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等。

5.2事故调查与处理

应急状态终止后,事故调查组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各有关班组应及时做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是: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的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班组、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事故、事件调查处理的权限及程序按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在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下,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总结并吸取事故教训。

6应急保障

车间要做好应对安全事故和突发紧急事件的人力、财力、物资、通信、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应急保障工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救援人员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6.2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车间消防队伍建设,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车间救援应急小组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3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车间根据防火任务,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建立相应的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

6.4应急人员安全

应急响应人员自身的安全是安全事故和突发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应予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应急功能中应明确保护应急人员安全所做的准备和规定:

1应急队伍或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现场的程序,包括向现场总指挥报告、有关培训确认等;

2根据事故的性质,确定个体防护等级,合理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在收集到事故现场更多的信息后,应重新评估所需的个人防护装备,以确保选配和使用的是正确的个人防护装备;

3应急人员的消毒设施及程序;

4对应急人员有关保证自身安全的培训安排,包括各种情况下的自救和互救措施,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等。

7培训与演练

⑴运用各种工具、手段,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明确防火灭火在企业的重要意义。

⑵除昼夜巡查外,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和法定假日前的安全(消防)大检查。

⑶根据生产和季节特点,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实战水平。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方案篇3

关键词:档案;应急预案;管理

现阶段,档案种类与数量与日俱增,赋予了档案管理工作者巨大的压力,压力主要来源于档案分类保存于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就目前状况而言,国内部分档案管理部门对档案安全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未能充分做好档案应急预案制定工作,从而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可能引发机密信息泄露与档案受损事故。

一、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预防灾情原则

制定合理的档案管理应急预案的目的之一在于降低不良因素对档案安全的威胁,最大程度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与安全性。为此,工作人员在制定应急预案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应急预案各类体条款具有前瞻性、应急性,能够有效地降低事故发生几率。

(二)档案优先原则

档案优先指的是在档案室发生诸如火灾等灾害时,优先转移各类档案,将档案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在过去,国内发生了多起档案室失火事件,由于工作人员未充分遵循档案优先原则,首先转移档案室其它物质资产,从而导致大量档案受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所以,档案管理人员要吸取教训,时时刻刻以档案为重,在档案室发生消防事故时第一时间转移档案[1]。

(三)应急联动原则

档案管理工作强度较高、工作难度较大,档案应急工作需要多部门合作、共同维护档案安全。应急联动原则是工作人员在档案应急预案制订工作中必须要严格遵循的一类原则,应急联动的意义在于充分调动各部门的力量,以制度的形式来落实档案管理中的多部门协作。事实表明,在应用具有应急联动内容的档案应预案后,档案的安全性获得了显著的提升,同时也深化了其他部门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了解,为档案管理工作的进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档案管理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一)做好应急人员配备工作

消防、公安人员是保障档案安全的专业力量,在档案室发生安全事故后,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报警,在后续工作中充分配合公安、消防人员的各项工作。火灾是对档案安全危害最大的一类灾害,因此档案管理人员要积极提高自身的防火意识,从而降低档案室失火的几率。

无论是何种工作,在其中发挥最关键作用的因素是“人才”,档案管理工作也不例外。通过调查走访,发现部分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较低,预防风险的意识与能力较差,难以有效地制定与执行档案应急管理预案。鉴于以上情况,认为档案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强化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可以通过定期举办行业专家讲座以及组织专业技能培训活动等形式来扩充管理人员的理论知识储备、提升其专业能力,使其更加适应新时期档案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工作的要求[2]。

(二)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档案管理人员要时刻绷紧神经,注意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为了最大程度地降低火灾的危害性,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准备数量充足、质量合格的灭火器,工作人员要明晰灭火器的操作流程,以求在最短时间内控制火情。档案室中要配设火警装置,档案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专业人员检测报警装置与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中。

档案室应设有直通安全地带的安全通道,应急预案中应强调安全通道的重要性,严禁在安全通道上堆放杂物、充分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安全通道上要配有质量合格的消防指示灯并在墙上张贴安全标志。得益于科技的高速发展,现阶段人们已经可以借助计算机与互联网技术来开展档案日常管理与安全保障工作。预案中应当指出,档案室要建立电子数据备份系统,将重要数据备份至硬盘之中,采用实时数据备份的工作方式以保障重要数据的安全。

(三)做好资金准备工作

毋庸置疑的是,档案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这就需要档案管理部门做好资金预算工作,确保用于购进消防设施、计算机设备等物资的资金充足。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近年来档案管理资金贪腐现象较为猖獗,因此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做好资金流向监督管理工作,制定一系列制度来约束资金经手人员的行为,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落到实处。

(四)明确档案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要在合理的时机启动档案应急预案,如此方能最大程度地削弱灾害对档案安全的威胁性、保障应急预案的应用效果。通常情况下,在档案室发生险情后,档案管理部门首先要组织人员进行自救,随后应在最短时间内分析灾情等级、预估灾情可能造成的危害。在判断出灾情严重程度后迅速制定相关的灾情报告,详尽地描述灾情出现的时间与预测灾情的影响并在2小时内将报告递交给上级领导部门。

在确定灾情极有可能影响人员与档案安全、容易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后,要迅速启动档案管理应急预案,各有关人员要迅速回归岗位、分析现场灾情进展状况并严格依照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开展救灾工作[3]。

(五)应急预案中的奖罚内容

为了最大程度地发挥榜样的带头作用、遏止档案应急管理工作中不良现象的发生,档案应急预案中应当含有合理严谨的奖罚制度。奖罚制度能够实现及时表彰在档案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处分瞒报档案险情、在档案应急处理工作中态度散漫的人员的目的。严厉处罚阻碍档案应急管理工作开展的人员,应当将犯事情节特别严重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结语

新的发展形势下开展档案应急预案制订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档案管理部门要多制定约束性与激励性制度并予以落实,档案管理人员应积极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培养随机应变能力,从而促进我国档案管理事业的长足进步。

参考文献:

[1]陈兵.“兰台防线・2011”――浙江省档案与电子文件突发事故与灾害应急演练成功举行[J].浙江档案.2011(05).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方案篇4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应对火灾、地震、长时间停水、停电、水源污染等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防范、处置灾害事故中,要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工作方针。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和完善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技术培训和演练,人员疏散、转移、救治方案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制定的应急预案,应明确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指挥体系、工作职责,明确人员疏散、报警、指挥程序以及现场抢险程序等事项,做到分工细致、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制定的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应明确规定灾情信息报告时限、报告方式、报告程序、责任报告人等内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灾情信息,对人员伤亡以及疏散、转移情况等要在接到医疗卫生单位报告后2小时内核实上报。

六、医疗卫生机构的全体工作人员在发生灾害事故时均应主动及时到达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投入救灾与抢险救援工作,有组织地开展医疗救护工作。

七、在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中,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把人员的疏散、转移、应急救治作为突出的重点内容,尽最大可能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八、医疗机构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中,要专门制定医院病区(包括急诊、住院)人员疏散、转移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

(一)灾害事故发生时,病区医务人员应当立即按照本医院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报告,并首先组织患者和现场人员疏散和转移。

(二)对于能够自主行动的患者、在他人协助下能够行动的患者、不能自主行动或者由于病情严重不能移动的患者,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疏散、转移方案,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救护措施。

(三)按照国际通行的伤病员检伤分类方案,对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以及转移出的患者进行检伤分类处置。即按轻、重、危重、死亡分类,分别以“蓝、黄、红、黑”的伤病卡(以5×3CM的不干胶材料做成)作出标志,置于伤病员的左胸部或其它明显部位,便于医疗救护人员辨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九、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制定的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应明确规定伤病员转送至其他医疗机构的原则、程序、途中救治措施、交接手续等。灾害事故发生地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有义务接收转送的伤、病人员,并承担医疗救治责任。

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知识、技能培训,并组织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模拟演练。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方案篇5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通知》(政办发〔〕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政办函〔〕7号),为切实加快十堰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与职责

以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为重点,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政府优化资源配置,建立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兼顾各级政府财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应急救援体系。

应急救援队伍的职责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作机制,组织应急救援联合训练、演练,完善预警联动机制和应急救援现场工作机制,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应急救援任务。

二、运行管理模式

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由四个系统组成: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技术装备人力保障系统、政策预案支持系统、执勤训练系统。

(一)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全市应急救援队伍由市应急救援支队、县市区应急救援大队组成,统一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市政府依托公安消防支队建立市级应急救援中心,负责城区应急救援任务;各县市区政府依托当地公安消防大队建立县级应急救援中心,负责辖区内应急救援任务。市应急救援中心对各县市区应急救援力量有统一指挥、调度的权利和协调、指导各地应急救援工作的责任。

1、机构设置、组织领导和隶属。

(1)机构设置。市应急救援支队依托市公安消防支队组建,县市区应急救援大队依托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组建。在保持原有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将矿山、医疗、安监、民政、交通运输、地震、环保、建设、市政、通信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作战、训练体系,将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单位和应急设备制造企业纳入应急救援体系,将应急志愿者队伍纳入应急志愿者队伍纳入应急社会动员体系。

(2)组织领导。各级应急救援队伍的支(大)队长、政治委员,由公安消防支(大)队主官担任;第一政治委员由本级人民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担任。

(3)隶属关系。应急救援队伍隶属各级政府领导,消防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

2、人员职责。

(1)第一政治委员职责:领导和指挥应急救援中心开展全面工作。对应急救援中心的建设管理开展调研,提供保障,解决应急救援中心人员实力的编定、车辆器材装备的配置、规范化管理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对重大抢险实施决策和指挥。

(2)支(大)队长、政治委员职责:负责应急救援队伍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协助第一政治委员实施决策或代行指挥,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积极开展各类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针对性演练。

(二)技术装备人力保障系统。

1、装备保障。

依靠市、县级公安消防部队现有装备,整合公安、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抢险救援装备,其他应急救援装备由政府安排专项经费分期分批解决。

(1)办公条件。市、县级应急救援中心设在市、县级公安消防机构。

(2)技术装备保障系统。包括信息通讯保障系统、运输保障系统、抢救装备保障系统。其中,信息通讯保障系统应当由计算机骨干网络系统、数据库系统、计算机辅助调度系统、地理信息系统、无线通讯系统、无线移动数据传输系统、有线通讯系统、车辆定位系统、图像监控极大屏幕显示系统、语音记录系统、卫星现场图像实时传送系统、专家库系统、指挥中心安全系统、无人职守的机房集中监控系统共14个子系统构成,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设备等。

2、人员保障。

各地要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融合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林业、安监、气象、地震、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专业技术力量,充分整合现有资源,组建市、县两级应急救援队伍。

各地要在全面加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同时,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队伍建设:

一是防汛抗旱队伍。

二是森林消防队伍。

三是气象灾害应急队伍。

四是地质灾害应急队伍。

五是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

六是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

七是卫生应急队伍建设。

八是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

3、经费保障。

将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保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由各级政府根据应急救援工作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统筹安排。市政府应急救援中心开办经费由市政府、张湾区政府、茅箭区政府和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同承担。各县市区政府应急救援中心开办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承担。所有经费以消防部门为户头,由消防部门管理,财政机构监督。公安现役消防部队、相关职能部门的应急救援人员包干人头经费由所在单位解决。向社会招聘的特种技术人员和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所需经费由各地政府专项出资解决。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演练工作经费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三)政策预案支持系统。

1、政策预案层次。与地方应急救援体系有关的法规和政策分为3个层次:一是由政府颁布的规章,二是以政府令形式颁布的法令、规定和应急救援预案,三是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标准或管理办法。

2、预案的种类。制定并不断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加强地方应急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和首要任务。应急救援预案从功能上可以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预案和救援方案四类。综合预案是总体、全局的预案,以场外指挥和集中指挥为主,侧重于应急救援活动的组织协调。专项预案是针对某种事故而制定的专业应急救援预案。现场预案是以现场设施或活动为具体目标而制定的预案,要具体、细致、严密。救援方案是对一些单项、突发的紧急情况设计的具体行动计划。

3、预案的制定。各类预案由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共同参加,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分析灾害事故可能发生发展的过程和处置的措施对策。结合各类突发灾害事故的特点,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从应急救援的出动原则、处置方法、步骤、行动规则等方面入手,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力量编程,明确灾害事故救援的程序,不断完善有关制度;每个部门必须在专家指导下,专业人员参与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

(四)执勤训练管理系统。

1、运行管理模式。应急救援中心设在公安消防部门,与消防部门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隶属政府直接领导,消防部门对应急队员按现行24小时备勤模式进行训练、管理、执勤战备。

2、训练模式。

(1)理论知识学习。开展有针对性的抢险救援业务和理论知识培训,掌握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确保能熟练使用各类抢险救援器材,着力提高应急救援的实战能力。

(2)心理、技战术训练。要针对各种特殊的灾害事故,从心理训练开始,练技能,练战术,练协同,练保障,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创新练兵方法,增强训练效果。

(3)模拟演练和实战演习。立足现有人员、现有装备,着眼灭大火、救大灾,在抓好常规训练的同时,广泛开展各类突发灾害救援专业训练;通过实战演习,明确任务、方法、程序和注意事项,明确参战的单位和力量,明确组织指挥和各部门的协调关系。对演练中发现的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的方面,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演练取得实效,真正做到“一切从实战出发,一切为实战服务”。

3、响应模式。应急救援中心在政府领导下,由消防部门具体负责建设管理,人员按消防部队执勤出警模式开展应急抢险救助工作。应急响应分一般响应、紧急响应。

(1)一般响应。按照消防机构日常执勤、受警、出动程序,在消防机构的组织指挥下,完成救灾、事故救助、帮扶群众等任务。

(2)紧急响应。在重大灾害事故发生时,按照市委、政府指令或总指挥命令,全警出动,发挥一切装备作用,全力抗灾救灾、应急救助。

4、联动机制。属相关职能部门管辖处理的事故、事件、灾害控制,应急求救援中心应积极配合,迅速组织人力、装备参与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在制订预案进行应急处理中,应主动与应急救援中心取得联系,相互协同配合,平时应将相关预案交应急救援中心熟悉和演练。

(1)安监部门在制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事故处置、矿山救护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中,应将救援力量的分布、分工、技术人员、专家组等详细信息写入预案,在实施救援的过程中为救援人员提供信息、技术资料,安全和物质保障。

(2)公安部门应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好道路交通管制、维护现场秩序,依法封闭现场,调查当事人和责任人,实施证据保存,必要时增派其它警力协助救援。

(3)卫生、防疫部门应协助救援中心做好紧急救护、现场洗消、防疫传染等工作。

(4)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机构应积极做好现场记录、宣传报道、宣扬典型等工作。

(5)建设、房管、质监、自来水等单位应在灾害事故施救时做好火场供水、施救现场危房观测和建筑坍塌抢险中所需技术资料、专家支持。

(6)国土、农业、林业、气象等部门应在重大自然灾害、森林火灾等事故处置中,为救援人员提供施救的地质和气象资料,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协助。

(7)工业信息、商务、供电等部门要为重大救援工作做好救援物质的配送,根据实救需要实施断电或电力保障。

(8)交通、运输、石油公司等单位要对抢险救援的车辆实施现场管护和油料保障,组织现场危险物质的转移、抢险设备的运输,对特殊工具车辆登记造册,根据需要实施临时征召。

(9)质监、安监等单位应在处置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事故中,提出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调取相关设备的技术参数,为救援工作提供专家支持。

5、临时征召和人才储备。应急救援中心办公室,除加强队伍建设管理,制订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演练外,应广泛收集有利于救援工作开展的信息资料,加强业务建设和信息储备。

(一)临时征召。平时应对县内、市内能够用于重大抢险救灾工作的大型物质、机械、设备进行联系,登记在册,一旦需要可随时征召使用。

(二)人才储备。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有关行业管理和处置各类事故方面具有专业技术、法定资质的人才信息,通过联络、外聘、邀请研讨交流等方式,建立专业技术人才库,为处置各类有毒有害危险物品事故提供专家支持。

三、信息报告和预警机制

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应急救援中心的建设管理,业务工作情况应定期向总指挥或政府办公室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和救援机构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可同时越级上报。各级应急救援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建立完善预警信息通报与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话、短信、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预警信息。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方案篇6

强化组织领导,担起应尽职责。成立以局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业务的工作小组。并制定印发了《区商务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区商务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区商贸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区商务局关于落实商贸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细化了抓安全、稳安全、保安全的重要领域、工作措施、目标任务,进一步压实了各企业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化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商贸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强化监管重点,扛起监管责任。商场、超市、购物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商务系统安全监管重点区域。每周联系区安监局、相关镇街开展联合检查,采取“四不一直”、现场签字确认等方式,及时将需要整改事项告之企业,明确整改责任和具体时限,适时开展“回头看”,从而确保督查实效。据统计,2022年,全局牵头组织68次安全生产检查,共检查144家次商贸企业,发现安全隐患88处,已整改85处,正在整改3处(均为设备更新等硬件投入方面)。

强化源头防范,做实专项行动。成立“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商贸领域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领导。按照“属地为主、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原则,以重点商贸企业、成品油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域和行业为整治重点;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制定及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为检查内容。全面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并确保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全天有人值守,有人监督,努力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

强化协调联动,注重监管实效。注重协调消防、安监、市场监管、镇街等发挥职能优势,主动作为,形成合力,构建常态化监管体系。指导商贸企业做好防火、防爆、防电安全防范措施及进一步加强安全生和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向相关企业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限期消除隐患,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强化基层基础,夯实监管根基。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本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和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建立事故现场救援指挥和组织协调机制。督促指导重点商贸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监督商贸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求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增强对各类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针对节假日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加强工作人员的值班力量,保证应急预案及进行安全消防演练,按照制定的应急预案,督促商贸企业、超市等组织本企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演练,确保消防安全机制的长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