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林业工作调研报告篇1
林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为人类生存提供了必须的基础性资源,处在维护地球生命、改善人类生存空间的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地位,在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保障和支撑作用。林业产业的建设与发展,是促进林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推进阶段、建设生态文明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对林业工作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林业产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直接关系到本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成败,为此,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建设生态家园,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时代赋予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历史使命。
为认真掌握我县当前林业产业发展基本情况,为下一步全县掀起新一轮以林业产业发展为重点的山区综合开发提供决策参考,结合林业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部署,县林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业局学习实践活动专题调研组,确定调研专题、精心谋划调研提纲,于4月20日至24日,分别深入三个国有林场、部分乡镇和挂钩联系村就我县林业产业发展进行专题调研。
一、我县林业产业发展现状
自然气候条件:我县地处滇中湖泊高原区与哀牢山地的接触带,全县最高海拔为北部乡镇哨冲尼白木克山2551米,最低海拔处在县城东南部元江江边259米,县城海拔为1420米。全县土壤以红壤土为主,占838%,其次为紫色土、水稻土等。县内主要河流属红河水系和南盘江水系。全县四季气候温和,多年平均气温188摄氏度,多年平均降雨量9231毫米,北回归线从县境西北部穿过,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无霜期达307310天,适合多种作物生长。
林业资源优势:我县现有林地面积3495万亩,占全县国土面积的767%。其中,国有林面积1335万亩,集体林面积216万亩。截止,全县已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确权面积2451万亩,确权率达100%全县目前种植杨梅5万亩,柑桔225万亩,竹子557万亩,核桃1113万亩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16227万亩,纳入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范围7027万亩全县已建农村户用“三结合”沼气池205万口,占全县农户数的288%,沼气示范村237个全县活立木总蓄积量626万立方米,档林覆盖率达6152%。我县丰富的林地资源和得天独厚的自然气候环境为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提供了必备的基础条件,全县杨梅、柑桔、竹子、核桃等林果种植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群众基础,群众从中获得了较好的收益,已成为种植户主要的经济来源。在近350万亩林地中,除已划为生态公益林保护和条件不适林地,可规划用于发展林产业面积超过90万亩,资源优势十分明显,林地开发潜力巨大。
林业产业规模布局及效益:1997年,我县制定出台《县山区综合开发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快县山区综合开发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了六大林业产业项目建设,使山区林业产业得到了较好培植。全县已初步形成了以龙朋、新城为主的竹产业,以异龙为主的膏桐产业,以异龙、宝秀、坝心为主的杨梅产业,以牛街、龙朋为主的核桃产业,以采伐林场、牛达林场、龙朋林场为主的云南松用材林产业,以采伐林场为主的优质梨产业。规模接近和超过5万亩的有竹子、杨梅、膏桐、柑桔等接近和超过10万亩的有核桃、桉树等超过100万亩的有云南松,全县林业总产值实现21亿元。
二、我县林业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分析
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旧体制、旧观念的束缚和影响,普遍造成对林业工作的定位不科学、不准确,要么简单地把林业建设等同于木材生产,要么片面地强调林业的生态属性,忽视了林业的经济功能,影响和阻碍了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制约了林业生产力的充分发挥,致使我县林业“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问题十分突出,规模小效益低的状况长期得不到根本改变,主要表现在:
产值规模小:我县林地面积占全县国土面积的70%以上,全县林业总产值为21亿元,亩均林地产值仅为60元,按法定统计口径计算,林业总产值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的977%,所占比例与林地面积在国土面积中的比重不相称,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贡献率低下,亩均产值仅为农业产业的5%左右。
支柱产业单一:我县虽然确定杨梅、核桃、竹子等作为林业产业发展的重点,但目前还未形成有效规模,结构还显单一,产业效益作用不明显,尚不能成为支撑林业科学发展的支柱产业。经济林果结构不合理,首先是品种结构不合理。林果中以核桃、杨梅、柑桔等大路品种较多,错季果品、时令果品等面积和产量相对较小。第二,品质结构不合理。在果品生产上表现为“三多三少”,即低档果品多,高档精品果品少一般大路品种多,名特新优品种少季节性果品多,适宜加工、耐贮藏果品少。
产业化程度低:全县无林业龙头企业,现有林业企业规模小、效益低,经营粗放,林产品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低,市场竞争能力弱。我县目前三个国有林场经营困难,林场主要的生产经营业务仍然是采伐和出售原木,属资源消耗型企业,抵御市场风险、持续发展的能力都十分弱小,生产经营仅能够维持目前的温饱水平。缺少生产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联结带动农户能力强、具有一定规模的林业龙头企业。
制约因素分析:
一是林业体制机制不够完善。虽然我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但相关的.配套改革进展较慢,尤其是在档林采伐管理、投融资平台、林业保险、低效林改造以及林木林地规范流转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障碍,影响了林改成效的充分发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现行的档林采伐管理与落实林农处置权的要求和档林经营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采伐申请程序过严,指标分配及使用规定不灵活、不合理、不及时,不利于林业产业发展,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林业生产经营。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后,林农拥有了林权证,林木林地相当于自己的私有财产,但现行的档林采伐管理制度和林地开发经营制度设立的许可条件限制太多,审批程序严格且复杂,沿袭了计划经济时代的显著特征,不利于林农自我管理和自主经营。而市场经济时代形势的发展变化可谓瞬息万变,经营机遇稍纵即逝,再加上一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指标限制,林农不一定可以从自己的林木林地上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林业经营受限太多,机制不活。
二是科技支撑能力不够强。主要表现在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林业生产需求脱节,试验示范基地及林产品新技术显示度不够,示范作用不大。尤其在我县林产业推进过程中,林业适用技术的推广和普及程度低,林业科技的导向、扶持和支撑能力不强,作用发挥不明显。我县在90年代中后期大力发展经济果木林,林业部门主抓核桃生产,当时推广的核桃品种应该说还是适应我县的气候土壤条件,但保存下来的很少仅为4万亩左右,占当时已发展总面积20%。究其原因,管理上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而管理,就是要加大科技支撑、科技服务和科技普及的力度,让老百姓真正掌握运用科学种植及后续管理的适用技术,核桃产业才能够得到长足的发展。但当时林业部门的科技支撑、服务措施没能及时跟上,尤其是林业科技普及覆盖面不广,群众科技意识不强,普遍只种不管、不会管、不想管,导致了全县核桃保存率低。
三是林业投入严重不足。近年来,中央和省、州进一步加大对林业的扶持,但还存在项目资金配套少,投入远远不能适应加快林业发展需求的问题。另一方面,在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上习惯于平均分配,投资效益不明显,回报率不高。加之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税收优惠、林木林地抵押贷款等投融资体制尚未建立,社会和林农投资的积极性严重受阻。如我省确定发展核桃产业,掀起新一轮山区综合开发热潮,但每亩核桃的项目经费仅安排30元。我县是省级确定的核桃基地县之一,但我县县级财力薄弱,无力从县财政资金中专项安排核桃产业发展扶持经费,我县发展核桃就靠省级配套的30元来运作,产业发展经费压力过大,困难不小。据测算,核桃育苗成本每株为4元左右,每亩仅苗木就需投入40元,加之肥料、农膜、打塘等投入,每亩核桃造林成本就需100—150元。我县今年在牛街镇扯直村委会建立的万亩核桃种植示范基地共投入200余万元,每亩投入超过150元,造林质量得到必要的经费保障,各项造林指标完成较好,该基地已被列为州级核桃生产示范样板林基地。
三、加快推进我县林业产业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我县林业产业发展潜力巨大,不仅表现在我县具有丰富的林业资源,可为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提供基础性保障,同时,我县林业产业发展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成功典型范例。最大的发展潜力在山、能够为广大群众致富提供可靠途径的希望也在山,发展林业产业大有可为、大有希望。在推进我县林业产业科学发展工作中,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科学谋划我县林业产业发展宏伟蓝图。根据我县自然气候条件、新一轮山区综合开发国家及省州重点扶持项目、国际国内林产业发展趋势以及我县干部群众认知程度,建议全县重点抓好核桃、油茶、膏桐、竹子、速生丰产用材林及林下资源开发六大林业产业,力争到20xx年发展特色林90万亩,人均拥有3亩特色林,林农从林业产业发展中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大力推进以核桃、油茶、膏桐为主的木本油料基地建设,重点实施好牛街、异龙、龙朋等6个核桃种植基地建设,从起,年均发展核桃6万亩以上,使全县核桃种植总量达35万亩其中美国山核桃15万亩在海拔1200米以下干热河谷地区,抓好膏桐种植,使膏桐面积达8万亩结合石漠化治理和低产林改造,从起,每年发展油茶1万亩,使其面积达10万亩积极推进林竹纸一体化,规模化发展桉树、杉木、竹子等速生丰产林、珍贵用材林和笋材两用林生产,使其规模达到40万亩其中竹子10万亩,着力打造全县重要的林竹纸一体化产业基地。坚持“长中短结合,以中短养长”,大力推广林菌、林药、林禽、林果、林花等林下经济,充分开发林下资源。
二是牢固树立抢抓机遇意识,为推进我县林业产业发展争取广阔空间。要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作出的加快山区综合开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抢抓发展机遇的意识,为我县加快推进林业产业发展争取更多的政策保障。
乡镇林业工作调研报告篇2
近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调研组深入河北省农村,专题调研乡村两级森林防火工作的一些颇具特色的思路、办法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
森林防火与基层领导的“帽子”、“票子”和“面子”挂钩
河北省各级森防指均设政委一职,由当地党委书记担任,省长、市长、县长、乡长、村长每年都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形成由上至下、贯穿有力的责任体系。
在丰xx县汤河乡、王营乡和围场县大头山乡等地,乡、村两级财政共同出资,组建了以村干部、生产组长、村委会骨干为主体的专、兼职护林员队伍,确保每村拥有1名以上专职护林员负责本村辖区内的森林管护和防火巡查,充分发挥了他们地形熟、人头熟、组织能力较强的优势。乡政府与护林员签订责任状,对职责、奖惩、任免等都有具体规定。辖区内一年无森林火警发生,便给予护林员一定的经济奖励。
各乡、各村对吸烟者、放牧人和有智障人群都明确了监管责任。以丰xx县汤河乡为例,今年秋防以来,该乡已签订乡—村防火责任书20份、村—组防火责任书86份、商店防火责任书50份、干部包块责任书xx份、护林员责任书42份、坟主责任书116份、特殊人群监护责任书78份、烟民责任书998份。
此外,丰宁、围场等县还专门制定了森林防火考核奖惩办法,每到年底,县森防指组织考核组,对各乡镇xx县直包保部门打分,对防火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对落后的乡镇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凡发生火情火警的单位,年终考核时扣掉该乡镇和包保部门相应分值。围场县大头山乡党委的王书记说,森林防火工作与基层领导的“帽子”、“票子”和“面子”都切切实实挂上了钩。
小手拉大手,森林防火人人都明白
进入防火期后,河北省防火办与省气象局合作,通过手机短信发布气象火险;乡、镇、场、组和学校等公共场合,随处可见防火政府令;地方电视台设立了森林防火专栏,每天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或滚动字幕,宣传森林防火常识和火案查处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各乡、村向全体村民派发森林防火“明白纸”,防火乡规民约签名入户率达到100%;各县、乡、村广泛开展了“小手拉大手”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中小学生向其父母、亲朋、邻居宣传森林防火常识,获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各基层乡镇还将森林防火教育引入中小学课堂。丰宁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了防火虎威威专题画展和森林防火主题征文、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等活动。围场县政府联合教育部门,将森林防火课程纳入学校教学大纲,坚持每周一堂森林防火课,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
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当前,在农村森林火患无外乎来自野外农事用火和上坟祭祀用火。因此,河北省各地一方面加大了田边、林缘、坟头的可燃物清理力度,明确了清坟边、地边、林边、矿边和隔离带的“五清”工作重点和责任人并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并明确了清除标准。清除坟头杂草范围不得小于10米,清除地边宽度不得少于10米,清理林边宽度不得少于15米。另一方面,各乡、村依托基层森林公安机关,坚决贯彻省森防指提出的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的原则,加大了对野外违规用火的管控力度。
丰xx县汤河乡明确规定,全年禁止燎地边、烧茬子、烧秸秆等农事用火行为;在清明节期间,向各村派发树苗100棵,鼓励群众以植树代替上坟烧纸寄托哀思。
此外,为处理农作物秸秆,丰xx县会同当地企业,引进先进技术,以秸秆为原料生产纸浆和中密度纤维板,不仅利于农民增收,也为全县每年秋季17万吨农作物秸秆找到了出路,消除这一森林火患。
围场县规定,每年第一起火警发生后,所在乡主要党政负责人要在县电视台公开检讨;各乡、村严禁一切明火祭祀,发现上坟烧纸者罚款300元或拘留,无力支付罚金或不宜拘留的老弱病残人员,就安排其担任宣传员,挨家挨户宣传森林防火。
各乡、村在扩充护林员队伍的.同时,也继续加大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力度。
丰xx县筹集资金60余万元,社会公开招录,组建了80人的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统一食宿、集中备勤,并配备了专用消防车辆。各村依托现有青壮年组建起30人以上的义务消防队,落实人员联系方式,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第一时间集结出动。
各村依托村委会建立了防火组织和基层管理队伍,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途径,规范、完善了各类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健全农户联保制度,形成了各家各户共同包保、互相提醒、相互监督、相互约束的机制和氛围。
围场县大头山乡的一名村民说:“山上的树长得好,山洪就没有了,经济收入也多了。防范火灾、保护森林就是在保护我们自己的财产和家园。”
结合农村实际,构筑森林防火基层堡垒
调研组认为,目前河北省基层农村森林防火工作也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一是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出外打工,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出现首次扑救力量不足的情况,从而贻误战机。二是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大量农作物秸秆堆积,成为森林火灾的主要隐患之一,回收利用秸秆的新技术还需要加大引进和普及力度。三是由于全球气候变暖,各地森林防火期明显延长、高火险天数增加,森林防火压力逐年加大。四是受经济发展因素制约,农村基层森林防火投入不足,目前扑火仍以2号工具为主,难以适应扑救较大森林火灾的需要。
针对这些问题,调研组提出,国家要加大对农村基层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和扶持力度,抓好国家、省、市、县、乡、村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和组织的工作衔接和各项政策措施的具体落实,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的作用,将森林防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基层森林防火工作手段要充分考虑农村实际,特别是火源管理要继续突出一个“严”字,严格落实责任,严查野外用火,严惩违法行为,坚决消除火灾隐患,通过严格管理协助基层群众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养成安全的生产生活习惯。同时,鼓励基层政府和社会企业开发可燃物回收利用的新技术、新手段,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和增加农民收入相结合,提高群众清理可燃物的积极性。此外,各地还需加强农村基层森林防扑火队伍建设,加大农村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构筑基层森林防火的坚实堡垒。
乡镇林业工作调研报告篇3
林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产业,肩负着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双重使命。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林业在涵养水源、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快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对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市林业发展现状
全市林业用地面积691万亩,活立木总蓄积62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8,已建成5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和3个县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70万亩,保护区野生动物370余种,野生植物1100余种。“十五”期间,造林绿化取得突破性进展,森林资源管理有了长足进步,林业产业体系框架初步形成,森林预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林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实现了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同步增长。
二、目前在林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林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生态脆弱问题仍然存在。森林资源结构不尽合理,部分地区的水土流失及土壤沙化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控制。在东部山区,柞蚕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现有的190万亩柞蚕场中有70万亩已经严重沙化,柞蚕场的生态改造及发展柞蚕的替代产业任务十分艰巨。此外,绒山羊产业发展较快,但随之而来的过度放牧问题日益突出,造成植被破坏的现象比较严重。在台安西部,林农争地矛盾比较突出,有7个乡镇不同程度的存在土壤沙化问题,总面积近10万亩,占台安耕地面积的10,西部土壤沙化治理问题亟待解决。
(二)林业改革的配套措施尚需及时跟进。随着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开展,明晰了林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充分调动了农民经营林业的积极性。林权制度改革后,现有的管理体制不适应林地、林木合理经营和流转的需要,缺少森林资源评估、林权登记管理、林业科技法律信息咨询等机构,不利于对林业资源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三)林业产业发展相对滞后。资源基础薄弱,林业产业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主导产业的优势不明显,名牌产品少,市场竞争力不强。林业产业现在仍以粗放式分散经营为主,缺少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力水平较低,深加工能力不足,产品附加值低,对农民增收贡献不大。
(四)矿山复垦速度缓慢。矿山开采对林地破坏较大,造成水土流失,粉尘扬沙,严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采矿后的林地恢复十分困难,需要较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部分业主只管采矿、赚钱,不愿复垦、绿化植树。据统计全市尚有矿山开采破损的11.8万亩林地亟须恢复治理。
(五)村屯绿化工程尚待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尚未得到彻底改善,乡镇特别是村屯周围的林网缺少统一的发展规划,城建、农业、水利、林业整体协调不够;绿化品种单一,适于绿化、美化的品种较少,远不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三、建议与对策
建议各级政府把林业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科学谋划,努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维护农民利益,为农民谋福祉,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加快林业资金投入,推进生态建设步伐。农村税费改革后,部分地区集体经济薄弱,对林业发展投入能力不足。由于林业投入大、见效慢、回收期长、比较效益低,农民对林业发展的认识不足,不愿意在林业发展上增加投入。特别是林业有较强的公益性质,需要建立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以社会力量、农民投入为辅的融资机制。“十一五”期间,全市实施林业六大工程,需要资金近10亿元,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林业的投入,确保生态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二)全面推开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深入贯彻市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将这项改革推向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逐步建立起“产权清晰、主体落实、责任明确、保障严格、流转规范、监督到位”的林业产权制度,真正使广大林农耕者有其山、耕山有其责、务林有其利、致富有其道,实现森林增量、农民增收。在推进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山林权属承包到户后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模式,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
(三)继续实施和完善林业重点工程,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把林业重点工程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进。一是绿色走廊建设工程。以千山区为重点在城市周边建设绿色走廊,提高沈大高速公路两翼绿化及环境治理水平。二是百万亩优质林基地建设工程。以国家荒山荒地工程、人工促进封育造林工程和省东部果材林富民工程为载体,在岫岩和海城东部山区建设100万亩优质林基地。三是防风固沙林网建设工程。以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为载体,在台安西部加强防沙林网建设,加速生态恢复。
(四)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充分发挥林业产业在促进农民增收中的直接带动作用。要大力培育林业新兴产业,拓展产业发展领域,重点扶持发展有农村特色、有市场潜力的林业产业。立足于我市资源条件优势,着力抓好“板栗、榛子、山野菜、食用菌、中药材、养鹿、养狐、养林蛙”八大产业基地建设。特别是紧紧抓住举办“第六届森林旅游博览会”的有利时机,开发林业旅游资源,力争把我市建成省内知名的林业旅游名市,夯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基础。此外,要大力推广绒山羊圈养技术,控制野外放牧,保护生态环境。
(五)启动乡村绿化网络体系建设,创造农村优美大环境。改变过去绿化美化工作中“重城区、轻乡村”做法,将乡村绿化美化作为今后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新农村建设村容整治工作之中,努力改善人居环境。要重点实施好“千村绿化百村示范”工程,对全市近千个村普遍绿化的基础上,重点做好300个高标准示范村建设。村屯绿化要纳入到村庄规划中,发展经济树种、美化树种,实现农家庭院绿化特色化、效益化的目标。
(六)建立参与式集体林资源管理体制,促进农村民主管理。改革和完善现行的森林资源管理制度,要采取政府引导、农民参与的方式,让农民参与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使他们在作业设计、树种选择、种苗选择、抚育采伐方式、采伐数量和时间的确定等各个环节拥有充分的发言权,真正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加林业建设、绿化家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乡镇林业工作调研报告篇4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全面掌握当前林业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和发展建设现状,我们组织专班,采取多种形式,对林业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作风“庸懒散软”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探讨解决突出问题的对策措施。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评价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先后组织开展了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发展环境改造年、能力建设年、作风建设年、文明创建、创先争优、“三万”活动等系列活动,林业系统广大干部的工作作风不断好转,服务效率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不断提升,林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县林业局先后多次被省林业厅授予全省先进林业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森林防火优胜单位,被县委、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机关。全县林业建设大发展、生态环境大改善,林业发展成果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表现形式
通过走访调研,大多数调查对象在充分肯定林业干部作风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反映存在很多不尽人意的情况,认为在干部队伍中开展治庸问责工作十分必要。归纳总结林业部门干部队伍的“庸懒散软”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性原则不够强。一是放松自身思想觉悟要求,对不正之风的防御能力不强。二是全局观念和协作意识不强。三是工作回避矛盾问题,不敢担当。
(二)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不够强。一是精神状态不佳、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工作拈轻怕重,敷衍塞责,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二是部门工作有时相互推诿;三是存在擅自脱岗、迟到早退、自由散漫现象。
(三)宗旨观念不够强。群众意识、服务意识不浓,少数同志对服务对象热情不够,耐心不够,服务不够,有衙门气,态度不好。
(四)工作推进不力、工作绩效不优。一是对棘手问题不敢碰,不能坚持原则,怕得罪人。深入基层不够,现场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不够。二是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效率低,工作质量差,有位无为,有责不为。
(五)工作创新不够。一是思路创新不够,疏于学习和思考,习惯于老套路、老办法,凭经验办事;
二是制度创新不够,还不能有效的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三是管理机制创新不够,对工作难点和新生事物不能创造性打开工作局面,无应对方法,依赖领导决策。
(六)林业产业不强、发展速度不快。
一是成规模的林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少,品牌不优,实力不强,对地方经济的副射带动作用有限;
二是以核桃为主体的多经济林发展力度不够,林农增收不够快;
(七)行政执法的依法行政水平不够高。
一是林业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
二是林业执法单位执法合力不够;
三是自由裁量权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极少数执法人员还存在一定随意性。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分析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既有客观因素,又有主观因素: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不够,党性意识不强。对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不够,忠诚党的林业事业理想信念比较淡化,党的优良作风不牢,思想上进取心不强,放松要求,纪律松弛,贪图安逸。
(二)执政为民、便民利民的思想树立不够,责任意识不强。有的党员干部没有把代表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寓林业行政管理于服务之中的自觉性不高,公仆意识淡化,存在衙门作风,行政效能不高。
(三)维护团结统一的思想树立不够,大局意识不强。围绕林业发展大局,按照全局统一步调行动不够。权利部门化,工作不看长远,只图眼前利益、局部利益,损害全县林业发展长远大计。
(四)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度不够,忧患意识不强。创新创优能力不强,怕担风险,在优化林业产业布局与投资发展环境上,不与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与发达地区、与上级组织和群众要求看齐。不善于钻研业务,综合素质不强,业务不精通,遇到的新问题、新困难时调查研究不够,破解办法不多。
(五)制度管理不严,监督检查意识不强。对于林业发展与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有的是不够健全、不够规范;有的是更新不及时、不完善;有的是因为缺乏抓制度落实的氛围和勇气,造成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督检查问责不到位,从而使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没有落到实处。
四、治理措施建议
开展治庸问责工作是实现林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加快建设经济强县的.有效举措。针对林业干部职工在“庸懒散软”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应着力采取五项工作举措开展治理:
(一)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和党性修养。把打造学习型机关、进取型团队、德能型干部作为加强林业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把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着力点来抓。
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经常化,局党组中心学习组每月集中学习1次,局机关干部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日。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进一步提振精神,努力提升精神品位,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奋力推进事业发展;
二是狠抓业务知识学习制度化,提高履职岗位能力。全年组织全体干部开展4次以上集中培训,系统学习林业法律法规、国家退耕还林、公益林补偿、湿地保护等政策,真正让大家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点与面相结合,注重打基础、管长远,更加注重能力与攻关。
(二)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增强群众意识、服务意识。
一是要加强廉政建设,做到清政廉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二要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一抓到底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责任重如泰山”的执行理念和大局观念,大力倡导“不讲任何借口”的工作态度;
三是要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基层调研。要求每名班子成员,每月必须带领相关股(室)和单位的党员干部到基层林业单位、乡(镇)和村组开展1次调研活动,办1至2件实事;
四是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围绕“治庸问责”活动,主要抓好林业法律法规,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补偿、低产林改造、林权制度改革等林业重点工程的有关政策宣传,力争做到林业政策家喻户晓;
五是要增强群众意识,及时做好林业政策兑现,准确地将各项政策兑现到林农手中;及时调处林木、林权、林地纠纷,化解各种矛盾,切实维护广大林农的根本利益。
(三)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强化约束激励机制。
一是对各部门职责建立全方位的责任体系,解决好部门职能交叉重叠、主体不明确、边界不明晰、出了问题无法确定责任到岗到人的问题,提高协同作战能力。以责权统一为基础,全面推行责任公开,细化岗位职责,对每个岗位进行百分制量化管理,使每个岗位的职责更明确、具体,更具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强化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建设;
二是进一步量化细化考核标准,建立工作进度通报制度,加强对干部平时的考核,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考察结合起来,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察的导向作用,真正做到以业绩定干部;
三是健全奖惩激励机制,注重物质奖励、精神激励、职务激励与级别激励相结合,真正对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给予奖励,做到奖惩分明;四是深入开展评优评先活动,增强干部个人和集体荣誉感,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
(四)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着力增加林农收入。依托项目,大力发展以核桃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林,发展壮大林业产业。
一是大力发展以核桃、漆树、乌桕、油桐为主体的木本油料,把核桃发展为我县半高山地区农民脱贫致富的主要支柱产业;
二是大力扶持发展林业产业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向省市争取优惠政策,促进林副企业做大做强,努力扩大人员就业安置,在地方经济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副射带动作用;
三是大力扶持发展以森林旅游、特种养殖、中药材种植和林产品深加工为主体的新型林业产业,着力培育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四是大力开展示范园建设和送科技下乡活动。大力发展板栗、核桃示范园,积极开展林业科技培训与普及活动,深入到全县12个乡镇产业村开展技术培训、印发技术资料,培训农民,提高林农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五)坚持依法治林、依法治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通过规范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解决林业系统少数人执法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执法执纪不公的问题。
一要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森林采伐和林地征占限额管理制度,完善和执行森林资源管护制度,规范木材流通秩序;
二要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重点地区、重点区域集中进行整治,严厉打击乱收滥购、偷砍盗伐、无证贩运等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乱占林地的行为,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三要强化项目管理,规范资金运作。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特别是退耕还林、公益林补偿、低产林改造项目资金发放和使用,杜绝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现象发生,督促项目资金规范运作。开展“廉政阳光”工程创建活动,确保林业项目建设安全、资金使用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