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我心中作文篇1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的国家,我们的社会需要法律,我们人人都要遵守法律。

俗话说的好:“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这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的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做为一名小学生,作为一名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法来保护自己的权力,并做到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现在起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因此,我们要做到“法律在我心”!

我们身边无时无刻都有违反法制的事,人们会为受害者的悲惨遭遇感到悲伤,也会为罪犯的凶残行为感到愤怒,有时,人们会无法判断到底是谁的错,就像一样,双方都有责任。但是,不管是什么事,就算人们知道,都不会用别人得到的后果来告诫自己,所以才导致违反法制的事没有减少,反而增多了。

我们的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一些陋习和一些所谓的“习惯”。比如,穿马路不走人行道,把马路当成自家花园;在十字路口看见红灯想就走就走;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天马行空,有的甚至骑到了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较量了起来,让人看了不禁为他们捏了一把汗。人人都讲,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应好好珍惜。但为了方便,又有多少人在马路中横跨铁栏,有多少人横穿马路,试问他们得到的是真正的方便吗?假若是,这用冒着生命危险换来的方便值吗?为了利益,又有多少司机朋友酒后驾车,打着盹驾车,超了再超还想超呢?

法在我心中作文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才会和平,我们才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时刻会伴随着我们。

从1985年的“一五普法”开始至今已27年的历史,我国的普法工作从对全体公民的法律知识的启蒙教育到学法用法的结合再到提出依法治国战略的,实现治国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广大群众也由学法、懂法、守法向用法、护法转变,直到现在,已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可以说,我工作二十多年来是随着我国普法教育深入开展一同走过,见证亲历了我国普法工作20年的变化。对法律的认识走过了从表面感知到内心拥护和运用法律的历程。

中国人历来不愿意打官司,他们认为上法庭打官司是丑事,我也不例外,然而2000年,一场官司却改变了我的认识和看法。我校有两位学生违反校规,发生打架、斗殴事件,一高度近视的学生视网膜脱落,双方家长不问青红皂白,是非曲直,口口声声要学校负全责高额赔偿,当时学校本着息事宁人态度,摆事实,讲道路,希望此事合情合理解决,但家长不依不饶,此事一拖三月,弄得校领导心力交瘁,正常教学管理工作受到一定影响,前两条路行不通,最后,我们用“法”来解决,三方当事人都聘请了律师,通过一系列法律程序,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三月未解决的事,半天解决,且三方都无异议,当时,我在法庭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神圣与公平。“法”在我心中是威严、神圣与公平的象征。用法律来解决问题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法”在我心中。是正义的化身,是正义的保护神,记得2001年学校因边拆迁学校临铺有几间铺面,当时承租给别人经营。政府拆迁就象一块肥肉,总会吸引一些贪婪的人,这些经营户欺我刚到学校不了解一些情况,威胁学校不拿出XXX钱就坚决不搬等,我有了上次依法办事的经验,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合同法》,《住房屋管理条例》等后,心中有了底,他们这样做是“无理取闹”没任何法律依据,我不与他们争吵,只说:一切按法律办事,如果合理合法,你们拿得出法律依据,学校砸锅卖锅赔;反之,学校将向法院起诉依法办事。僵持了一段时间后,这些承租户眼看捞不到什么好处(据说,后来他们自己也查看了相关文件,自知无法律做支撑)纷纷搬走了,事后,有人说:“尹莉,你胆子真够大,这些人惹急了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其实,说不怕是假话,但又这样敢于坚持是因为“法”在我心中,在“法”在为我撑腰:第一、我是在依法办事;第二现在是法制社会,他们做什么,总还是要掂量掂量。

“法”在我心中。是我的良师益友,在管理工作中,最怕评优选模、福利、奖金发放,外派人员学习考察等弄不好,激励效果达不到反而弄得大家矛盾重重,但一切按“规章制度”办事,一切按法律程序后,这一切都迎刃而解,“法”在我心中,它时时提醒我,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现在不管是与家长沟通交流、师德教育方面……我都会是以法律为准则。“法”在我心中使我工作更加愉快。

法在我心中作文篇3

我是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正处在学习科学文化和法律知识的时期,我要从小学习好科学文化和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的合格小公民。

从小爸爸妈妈就教育我过马路要左右看,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不和小朋友在马路上玩耍、打闹,要遵守交通法规。昨天,听爸爸妈妈讲在津歧路上又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多人伤亡,这起交通事故就是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规,酒驾,超载麻痹大意。这起交通事故给多少个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悲剧,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虽然我们不会开车,但是我们要时时刻刻提醒爸爸妈妈要遵守交通法规,不疲劳驾驶,不超载,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我们要做一个合格的小小监督员。

现在我们都住上了漂亮的楼房,有了宽阔的马路,有的路口安装上了红绿灯,早晨上学有时发现有闯红灯和横穿马路的叔叔阿姨,我想说叔叔阿姨不要闯红灯,太危险了,为了大家的安全和家人的幸福我们还是等绿灯了再通过好吗?让我们一起遵守交通法规好吗?我虽然还很小,但我希望全国人民人人都遵守交通法,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不在开车的时候穿梭于大车之间,不恶意去别车,不在急车道超车,只有互相理解,互相尊重,才能做到人人安全,家家幸福!遵守交通法,幸福千万家!

法在我心中作文篇4

有一句名言说得好,“人生的道路虽然很漫长,但关键的只有几步”。如果走对了,就会茁壮成长,不怕狂风,也不怕暴雨,终究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如果一步走错了就会一生碌碌无为,一旦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必将无法挽回,遗恨终身。这几天,我看了很多因触犯了法律而走上了铁窗生涯的真实故事。

在一个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学生——年仅14岁的马某,与其表弟在逛完书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队的陌生男子。二人在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强行搜身。随后,马某的表弟被迫回家讨钱,而马某却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第二天,人们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发现了马某的尸体。只见她躺在皑皑的雪地中,被犯罪嫌疑人用杂草胡乱地覆盖着。

马某的逝去,真让我们为之感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我认为,如果要根本地避免悲剧的重演,无非是八个字:觉悟,行动、学法、懂法。

刚才这个案例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孩子,但是为什么悲剧却“不偏不倚”,恰恰发生在他身上呢?或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二人的悲剧,看似是因为冲动造成,其实追究其根本的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的淡薄,思想意识上的薄弱,不仅取决于他个人,其实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如此的重要了吧!

如果世界上的每个人都守法,那这个世界上的人一定都会过上更加和谐、美满、幸福的生活。

法在我心中优秀作文篇5

哲人康德曾这么说过:“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敬畏,一是我们头顶璀璨的星空;二是我们内心崇高的法则。”

——题记

在我的印象中,犯法都是指:抢劫、杀人、放火……之类的,离我很遥远。这次老师让我们做《法在我心中》的幻灯片,做完之后,我对法律有了更深的理解,包括偷窃、闯红绿灯、踩草坪等。噢!原来,法律就在我的身边!

我是一个寄宿学生,在我的学校里,处处有违法的事情发生。体育课时,我经常看见有同学在周围的草坪上“散步”;学校不让我们去小卖部买零食,而有些同学偏偏要去,不听老师的警告;在寝室里,有些同学还经不住心里的诱惑,经常犯“手痒”,偷别人的东西;还有些同学经常把回家作业麻烦的剩下,带到学校来抄同学的答案或让同学帮自己做……虽然这些事和抢劫、杀人、放火比起来差距很大,甚至可以说是微不足道,但在学校,这就是违法的!

记得有一次,我去金塘看大外婆,半路上,在经过一个拐弯处时,突然有一辆汽车和我家车屁股擦了一下,爸爸将车开到路边,打开双跳灯,下了车,看看汽车有没有划坏,那个肇事司机也下了车,连连道歉:“我是新手上路,拐弯太急了,就擦到了,不好意思!”过了一会儿,警察来了,包围了肇事现场……看!那位司机多不小心,尽管是无意的,但还是触犯了法律。

说起交通,违反法律的事更多。有些人不以为然,喝了酒还开车,这样一不小心就会引发交通事故;闯红灯,更是一件危险的事;还有些人路过一个地方看见有人在打架,便停下车,饶有兴趣的“观战”,后面的人来不及刹车,就……虽然这种现象很多,但也不是不可避免的。只要人人学法律、知法律、守法律,这些现象一定会减少很多!

同学们,“法律”只是两个在普通不过的字眼,实践起来却很难,为了社会美好的明天,为了人类美好的家园,请坚守法律,放弃个人的利益!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做个学法、知法、守法的人吧!相信自己,我们一定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