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篇1

为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市委有关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江市镇党委书记杨加松为组长,镇长赵辉、副书记吴世彤为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党委书记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

紧紧围绕网络意识形态这一工作主线,按照全面清理不留死角、重点环节集中整治、狠抓典型严厉查处、督导检查完善机制的思路,扎实做好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工作。建立网上重要情况通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驻场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定期收集、监测网上网下、微博、微信的网络舆情,对异常意识形态网络舆情要及早发现、及时上报,发现涉及网络意识形态重大敏感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市委网信办。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规定严肃问贵,并做好保密工作。

(一)明确党委书记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它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

(二)定期召开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会,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

(三)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舆情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及时上报,防范和化解舆情危机。

(四)持续开展打击谣言和虚假信息、处理低俗庸俗信息等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净化网络空间。

(五)组建一支五人网评队伍,适时回应网民关切的问题,对歪曲言论进行舆论引导。

(六)向市政府门户网站积极报送我镇动态信息,通过文艺组织、村村广播、张贴栏等形成强势的正面宣传,全方面展示江市镇良好形象。

(七)设置举报电话7332023,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与网民互动,提高处置效率。

(八)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干部,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规定严肃问责,对制造谣言和不实信息、散布虚假信息等违法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篇2

为落实和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沪海洋委〔20xx〕8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如下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其岗位接任者自然替补。

学院党委书记是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负责人,各分管工作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承担分管领域的主要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各分管工作班子成员协助抓好统筹指导工作,参与决策,抓好各分管领域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具体分工如下图:

(一)坚持用防并举,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

1.加强网络阵地建设。重点关注班级qq群、微信群、易班、学院建设的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在网上建立思想论坛、心理疏导、师生交流等渠道,与学生开展深入交流,及时掌握舆情。

2.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全面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教育,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等作为重中之重,提高学生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网络世界的抵御能力。针对文化、宗教等重点领域,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增强爱国拥党意识,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3.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做好先进典型、先进人物的宣传,在校园网、学院网、学院相关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开展正向舆论宣传引导。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和校园文化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二)加强管控监督,打造网络意识形态“保障网”

1.健全舆情综合防控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组织保障、舆情搜集、分析研判、应急预警、应对处置和总结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对网络舆情的引导管控能力。建立24小时舆情报送值班制度,设立专门队伍,第一时间掌握舆情动态,研究对策,开展工作,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力争先行一步,尽早采取措施,确保有效控制和减少负面言论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

2.加强队伍建设,开展网上舆论引导。充实网评员队伍,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网络信息管控,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加强学院新媒体中心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提高网络舆论工作引导能力。落实工作责任分工,学院党委定期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研判。

3.进一步规范网络信息管理和报送流程。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研判、及时报告、定期专项督查考核的工作、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机制,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规范学院相关文件、新闻稿发布流程:撰写人起草→所属系室负责人审稿→分管院领导审核→宣传员→学院书记审核→推送到宣传部/学院相关网站及平台。

(三)健全应急方案,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学生层面突发的网络舆情,相关第一接报人第一时间报告副书记,副书记第一时间报告书记和院长;教师层面突发的网络舆情,相关第一接报人第一时间报告副书记和分管院长,副书记和分管院长分别第一时间报告书记和院长。根据突发情况,报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分管校领导,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工作分工,开展后续处置。具体流程如下:

相关第一接报人(辅导员等)→第一时间报告学院分管负责人(汇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事态发展情况)→分管负责人第一时间报告书记和院长→研判情况后,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及分管校领导、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分工,确定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理意见和建议,各责任人员分头开展工作,有第一手信息立即反馈,形成信息闭环同时,进行网络舆情实时监控,避免不明真相的人进行转载、评论,做好正面消息的发布及网络舆情引导,对网络舆情推手开展思想工作,稳定涉事人员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猜测,掌握舆论的主动权,防止问题发酵放大。

对在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与表彰奖励;造成学院重大网络意识形态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学院规定予以问责。

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篇3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全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日常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党政办同志具体负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日常工作。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镇党委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阵地,正确引导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导向,加强强队伍建设,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切实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全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严把网络信息审核关。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网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初审,报主要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发布信息。因信息不实,未经审核而造成负面影响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三)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要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要求,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切实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一)加强督查。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镇党委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及各村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责任追究。凡在网络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宣传、发布信息时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严重后果的;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应对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一)强化考核责任。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形成共同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学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网、懂网、用网中化被动为主动,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不断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情的驾驭处置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三)突出正面引导。加强党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的站在党的立场上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坚定立场,突出正面宣传引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