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跑优秀作文篇1
在非洲,每天早晨羚羊醒来,它明白自己必须跑得比狮子快,不然就会被狮子吃掉。每天早晨狮子醒来,它也明白自己必须赛过跑得最慢的羚羊,不然就会活活饿死。不论你是狮子还是羚羊,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每天旭日东升,你就得开始奔跑!”
这段名言是沃尔玛前任CEO大卫·格拉斯所说的,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中,只有从旭日东升时奔跑,才能不被社会淘汰。
假如你是一位学生,那就得努力。每天都有新的事物出现,每天都有新的理念,每天都有新的知识。如果你保持着惰性,请改掉,这个社会是吃人的,不努力,你会很快地成为被淘汰的人。因此,从旭日东升时开始奔跑吧。
假如你想成为一个成功的人,就得学会创造机会。而创造机会的前提,就是在旭日东升时开始奔跑。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只有你学习的东西多了,才能在弱肉强食的社会中立足,才能创造别人不易获得的机会。
我是一个不服输的人,也是一个不懒惰的人,每当旭日东升,我就开始奔跑,为什么?因为我不想让世界把我淘汰,不想成为时代的落伍虫。
来吧,。每当旭日东升时开始奔跑吧,不要浪费自己短短几十年的光阴,不要让世界把我们淘汰。
愚者,失去机会。智者,得到机会。成功者,创造机会。
---尾记
奔跑优秀作文篇2
2月1日上午9时30分,新乡市二中的操场上已是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因为这里正在举行小记者活动。
本期的主题是:奔跑吧,兄弟!所有小记者都可以参加。来的人中除了小记者外,还有他们的爸爸或妈妈,有的甚至爸爸和妈妈都来参赛助威。瞧,他们大手拉小手,有说有笑地走进大操场,真温馨呀!
本次小记者活动内容一共有二项,第一个活动是:搭肩横向行走。第二个活动是:撕名牌。
先说第一项搭肩横向行走。每组20人,每个人的手搭在旁边同学的肩上,然后一起向左或向右行走。这个活动主要是让组内的每一个人学会配合,步伐一致,不能只顾自己走,不管别人。刚开始我们走不好,甚至有的组有摔倒的情况发生,但经过多次练习,我们一次比一次走得协调,走得快。
第二个活动撕名牌,这可是我们很多同学都喜欢玩的游戏。老师讲解了方法和要求后,游戏开始。只见同学们像撒了欢儿的猴子,满操场地跑,欢笑声响彻云霄,却将老师说的范围和要点全都抛之脑后,我也是如此。我不停地奔跑,寻找着下手的机会。终于我看见一名男同学正在撕另一个同学的名牌时,我趁其不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下就“秒杀”了他的名牌。只可惜,我们组的“王”被别人撕掉了,我们没有注意到“王”在哪里,没有保护好他,我们组输了。
游戏结束,我们都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二中。通过玩这二个游戏,我体会到了团结合作的重要性,不能只是玩,而将游戏规则置之不理,这是不行的。在游戏中,我还结识了一些新朋友,收获了友谊,我特别开心!
奔跑的作文篇3
青春,就是一盅百味茶,有着酸甜苦辣各种滋味。这种茶人见人爱,真正懂茶的人,往往都是某些“疯狂”的人。为了品茶,品味真正的青春,他们都在疯狂地奔跑。
清风拂过耳畔,阳光和煦灿烂,青春的朝气在空中弥漫。坐在教室里,看阳光渗透的痕迹斑驳着攀爬上书桌,内心莫名的有股力量涌上心头。我暗暗地想道:要努力!然而在这青春的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荆棘。但是我相信,就算荆棘刮破了我的衣服,刺疼我的身体,我还会在青春路上继续奔跑。因为这对我是一种考验,需要不服输的气概。
在奔跑的过程中要有目标,有理想。目标和理想是人生中的灯塔,没有他们,人生就会失去方向。有了目标,就应该随着目标向前。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总会有挫折在“陪伴”着我们,但是想要胜利,想要继续向前奔跑,就要去克服它,战胜它,从困难中挣脱,勇往直前。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在奔跑的过程中也需要坚持不懈,只有坚持不懈地努力过,才能体会到青春真正的价值。虽然青春会有劳累,更有困难和辛酸,这就需要我们同困难斗争、同苦难搏击、同自己拼意志,坚持,坚持!使我们的青春散发出诱人的光彩;在困难面前不害怕、不气馁、不退缩,面对困难勇敢地说:“不怕,不怕”!
挫折是我们成长的动力,坚持是我们前进的步伐。青春也在一次次地向前,奔跑中有了意义、有了价值、有了成功。奔跑是我们的起点,奋斗是我们的力量,青春路需要我们不断地向前奔跑,不断地坚持,去收获属于自己的精彩。青春因奔跑而精彩,有了奔跑,青春才会飞扬;有了奔跑,青春才会更加美丽。把握青春的每一分每一秒,我们向着成功奔跑,做最好的自己,向着我们的目标冲刺!要让我们的青春更美好、更充实、更闪亮,就去向着目标奔跑吧!
“青春不言败”。青春只有跑出来的精彩,没有等出来的辉煌。
青春是奔跑的乐园。我们要尽情地奔跑,不怕跌倒,不怕受伤。从哪里跌倒,就从那里站起来,不停地奔跑,不断地前进!
奔跑作文
这是一年中最热的季节,也是毕业的季节。
确切地说,338万人将告别大学,867万人渴望上大学。体育馆的台阶上飘着歌曲和吉他,台阶下的塑胶跑道上,男人、女人和孩子熙熙攘攘。加入晚跑行列的人数和夏天的氛围成正比增长,以至于有时候我有种在春熙路或者天府广场购物的错觉。
翼状的巨型体育馆总是静静地躺在风雨操场的边缘,两个翼尖悠闲地指向天空,贴近地面的飞机经常呼啸而过,都停在附近的双流机场。从体育馆到操场门口总有一群男生,好像在练拳击跆拳道。目标背后是一个太极爱好者的集散地。孩子们和宠物狗兴奋地在操场上溜达,偶尔会违规闯入操场中央的草坪。有时候会遇到一个光头美女拿着小包优雅地走来走去,或者一个老外夸张地炫耀自己白皙发达的肌肉。
体育场就像一个大舞台,或者是另一个更大舞台上的一个场景,永远不会有重复的表演,永远会有新的风景和新的合奏,其中的主角是跑者。
有的人喜欢三五成群的跑,边跑边聊。队伍庞大,容易分散,壮观但不持久。有的人习惯两个人一起跑,船小容易调头,但始终保持步伐和节奏统一。更多的人愿意一个人跑,时间的节奏是任意的。锻炼是一件自由的私事。
有很多年轻人,也有很多小孩和老人。对于中年人来说,跑步似乎是一项贵族运动,每天很难抽出这样的闲暇时间。
有人狂跑了一会,然后精疲力尽。有些人总是步调一致。跑步姿势也很不一样,比如洗衣单,女士,划船。有的人会穿着厚重的裤子和皮鞋跑步,有的人只会穿一条短裤子。
个人认为,与其说跑步是一种锻炼,不如说是一种习惯,就像每天一小时的午休;或者是一种消遣、调整而不是脑力劳动;甚至一种修炼,儒家修身,禅宗修行,道家客厅都是白色的。
跑步主要看姿势。抬腿、摆臂、呼吸都要标准化,姿势标准化才能静下来。情感第二,无论白天的心情有多糟糕,当你来到t台,摆脱了各种烦恼,你就能达到洁身自好的目的。
“快跑!福勒斯特。快跑!”这个声音一直在每个人的耳边回响。似乎只有奔跑前进,才能抓住猎物,超越他人。没有人问过往哪里跑,为什么要跑,或者有什么意义,这些都已经被一些外在的话决定了,完全没有个人的关心。一切似乎都不在当下,而在某个未知的地方。在实现跑步或跑在前面的某个瞬间,很多人已经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筋疲力尽,却永远不知道跑道只是一个循环,所谓的跑在前面,更多的只是跑道中间的一个人造路标。
阿甘几乎一生都在奔跑,从躲避同伴的欺凌,到足球队的队员,再到穿越美国的土地。虽然鲜花和掌声一次又一次的传来,阿甘却从来没有感到过快乐,直到他停止了盲目的、无休止的奔跑,坐到了公交车站的长椅上。阳光灿烂,白色的羽毛在风中轻轻飞舞。
佛说:活在当下!看似简单,但没有大智慧大勇气是做不到的。各种规则被方圆遗忘,各种计算杂念被抛在脑后。跑步不再是与人竞争的速度,不再是对某些运动教条的遵守,不再是体力和心力的消耗。跑道上没有人,只有奔跑这种动作是自力更生的,所有的声音和身影似乎都逃进了黑暗,化为虚无,舞台没有了,平常的世界也没有了,只有脚步和风声以及史前荒野的宁静。
奔跑作文篇5
望着卷子上刺眼的红叉叉和最后鲜红的82分,我内心里原本的阳光顿时烟消云散,留下的只有遗憾和自卑一直陪着我到放学。外面的天气是电闪雷鸣的,这正好符合我现在的心境,我不希望雨就此停下,也不希望这时的天气会有人为我撑伞,我只希望它能给我从头到脚的淋湿,给我一种慰藉和解脱。
我突然觉得自己好可怜,如同小丑一般,付出了那么多回报的却只有拖着疲惫的身子和遗憾自卑的心境回家去“享受”那原本不属于我的夜晚。我已经有了那奔跑的欲望,在雨中狂热的奔跑,一边跑,一边哭,一边笑,一边自嘲。嘲笑自己的一无是处只会在雨中跑。
任凭雨水打湿我的衣裳,我都会坚持的跑下去,而就在这一闪而过的念头,我知道了自己依然还是那么倔强,回想起自己曾经的不服输,理想。我明白了现在的自己是多么无能,无能的连卷子都没看一眼就这样折磨自己,无能到只知道哭泣而忘记自己的责任。
想到这,我打开了那个我恨的卷子,果然不出我所料,里面的题大部分都是马虎错,如若改正的话就不会这样了,一想到这样就足以过百,在雨中,我停下了正在奔跑的脚步,昂着头,望着这苍茫的天空,嘴角慢慢的弯起了弧度。
跑步的作文篇6
那天,你知道是啥日子吗?啥日子?哈,是我和王升宇、赵宣旭他们跑1000米的日子。我非常兴奋,希望快乐的日子快点到来了!
我们上完第一、二、三节课,终于到了最后一节体育课了,太棒了!快乐的日子来到了。
我们准备三、二、一预赛开始,大家喊加油加油。我目前是第一名、王升宇第二名,赵宣旭是第三。赵宣旭落后了。
到了我们跑第二圈的时候,大家的体力消耗了许多。赵宣旭没力了,他被淘汰了!只有我和王升宇。
我和王升宇谁也不差谁,一定要胜下这一场比赛。王升宇和我排在同个线上。我想到一句话: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一定要冷静,才能打败对手。我养足精力,奋力地向前冲去,但王升宇的体力慢慢地流失了,我和王升宇都快没体力了,还有二圈。“加油!”大家喊着。我心想:我不能忘记同学对我的鼓励。我奋力,再来一次创造这一次的纪录!我一定要飞起来。王升宇也不甘落后,一直向前冲!
我和王升宇准备冲过终点线了,我们还有一圈就要到了终点,我奋力向前冲,我们和其他的队手交手过,一定要胜,胜!我和王升宇还差一百米的距离,我和王升宇。向前冲,王升宇冲了几秒,就没再跑了,而我已跑到了终点!
跑完步,我们开始有点身体不适,有一点头痛,在有一点反胃。我跑得太快,眼花了,脚开始了麻痹,疼痛,我和眼泪都要滴下来了!
1000米带给我了一种马拉松的感受,带给我们无限的压力,增强免疫力,这时,我才感到1000米给我们带来了许多许多……
我喜欢跑一千米!我将来要成为世界国际长跑的国家队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