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的分类篇1

关键词:公共艺术;公园艺术;城市公园

中图分类号:J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3)24-0204-01

一、公共艺术概述

(一)公共艺术的起源

18世纪的启蒙运动为公共艺术的出现创造了一定的思想基础,城市市民的自由、平等意识被逐步唤起,启蒙运动倡导的思想解放,使得大众像贵族的权威提出了挑战,公共性的概念开始出现并确立起来……

(二)公共艺术的发展

中国古代就有石牌坊、牌楼、拴马桩、下马石、石狮、灯笼及水井等公共设施,反映了古代人们的生活需要。我国当代公共艺术转型是在80年代中后期,设计师开始注意到公共艺术与空间环境之间存在的互动关系,关注快速的城市建设导致的环境恶化正在对人们生活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进入21世纪,人们的生活水平更是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在具体设计上,不但要求其功能的舒适度,在美学、材质、造型、以及设计创意方面也有了更广泛的认识,如今,公共艺术的发展迈入了一个新的高度。

(三)公共艺术的现状

公共艺术引进中国不过是近20几年的事,城市公园发展的历史却经历了百年时间。在对城市公共艺术发展脉络的梳理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欧美发达国家还是亚洲国家,雕塑在公共艺术中都可以被看作是具有一定意义的历史缩影。可见,雕塑在公共艺术中具有举足轻重、不可动摇的地位。

二、城市公园在公共艺术中的发展

(一)城市公园公共艺术的类别

公共艺术涉及的范围很广,对它分类的角度也有许多不同。从其展示形式上可以分为由平面到立体、由单纯的壁到各种空间的艺术形式;按其艺术手法可以分为具象形、抽象型、直观性、含蓄型等类型;按照设施类进行分类,包括了信息设施(指路标识、导游图),卫生设施(垃圾箱、饮水器、公厕),照明安全设施(路灯、景观灯),服务设施(电话亭、各种器械),休息设施(坐凳、桌椅)景观艺术设施(雕塑、艺术小品)等;从公共艺术的功能上进行分类包括了纪念性公共艺术、主题性公共艺术、装点性公共艺术、标志性公共艺术等;从材料进行分类所涉及的范围就更广了。以最简单的方式从公共艺术的性质来看,城市公园公共艺术的类别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是以功能性为主导的公共艺术作品,另一个是以艺术性为主导的公共艺术作品。

(二)城市公园公共艺术的特征

多元化特征:全球时代的沟通与发展也使各个国家的公共艺术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这取决于世界沟通越来越紧密,艺术的表现方式也越来越丰富。

功能性特征:公共艺术品具有满足人们休息、坐靠、停留、观察、照明、指示等功能需要,物质是精神的基础,公共艺术品之所以存在也是因为它本身具有服务于大众的实用性。

使用功能:公园中具有使用功能的公共艺术品主要是指公共设施类产品。

标识功能:通过相应的标识指示设计,很容易辨别出自己的位置和下一个要前往的地方。

审美功能:公园公共艺术的审美功能是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公共艺术创作属于艺术作品,具有一定的审美功能。

宣传功能:信息化社会给人类带来许多全新的资讯,公园公共艺术可以为人们传递公益性的讯息,在公共空间中起到寓教于乐的作用

艺术性特征:公共艺术作品是以艺术价值为基本要素的艺术创作,公共雕塑和公共装置艺术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艺术性的表现形式。

主题性特征:城市公园中的公共艺术具有明显的主题性特征,是根据公园主题的限定来选择公共艺术的表现手法。

互动性特征:公共艺术一定是开放的、民主的艺术,公共艺术作品一定会尊重参与者的权利,也会公共的对待每一个参与者的意见。

公共设施的分类篇2

摘要为了长春市更好地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提供理论帮助,选用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法、问卷调查法等研究方法,以公园公共体育设施作为研究的切入点,对体育参与者锻炼内容的选择及其组织形式、资金来源情况、居民对群众体育开展现状的满意程度进行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公园体育设施的缺乏管理经验;人均占有面积较低、种类发展不均衡;资金来源渠道较为保守。

关键词公园公共体育设施供需

S着长春市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市群众体育工作在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为了科学地了解和评价长春市各地区群众体育发展的现状,把握现阶段长春市各地区群众体育的特点,本研究以长春市公园公共体育设施为主要研究对象,对长春市公园公共体育设施的现状进行研究调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从而为本地区进一步合理的实施全民健身工程提供可参考的意见,也为长春市群众体育活动的更好开展提供理论帮助。

一、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以长春市比较典型的南湖公园、长春公园、儿童公园作为研究对象,对其居民满意度、设施利用率、管理方法、资金来源进行调查。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2.问卷调查法

3.数理统计法

二、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当前体育设施的供给分析

1.长春市当前的公园分布概况

通过对长春几乎所有的大型城市公园绿地其中包括长春的胜利公园、儿童公园、御花园、长春公园、朝阳公园、净月潭公园、雕塑公园、动植物公园、牡丹园、南湖公园、劳动公园的调查。这些公园分布在长春的朝阳区、绿园区、净月开发区、南关区、和宽城区具有很好的代表性,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踏查和摄影的方法,搜集各个城市公园的公共体育设施服务信息。长春市公园在长春市园林局提出的“一园一特色创建生态和谐的宜居城市”理念下发展起来,依特有的地形地貌,地理位置以及历史沿革形成了各自的特色竞相绽放。

2.长春市社区体育公共设施养护资金供给情况

从根本上来讲和前述关于社区体育公共设施投建主体的研究直接相关,养护资金亦属于投建主体资金支持范畴。因此大概可分为政府投资、企业捐助、体育供给。

3.长春市公共体育设施养护政策的发展状况

2014年是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推进幸福长春建设的关键年。我市将结合国家、省体育工作和全市中心工作,本着巩固成果、稳中求进的原则,把百姓的健身需求作为群体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用改革的思维创新群众体育工作,发展体育民生,提升体育公共服务水平。通过调研发现,当前长春市拥有体育公共设施的公园中,体育管理组织协同区体育主管部门制定了本社区的体育公共设施养护管理规定。这些政策性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对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的维护起到了促进作用,并为其定期维护提供了可靠的政策根据。

(二)当前体育设施的需求分析

1.居民对公共体育设施种类的需求满意状况

当前长春市社区居民对本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种类的满意程度相对较好。可知,在回收到的所有187份有效问卷中,对所属公园体育公共设施投建种类不满意的居民仅有67人,其中20岁以下的有17人;20岁到40岁的有8人;41岁到50岁有9位,50岁以上的有33人。当前体育公共设施种类的满意度在长春市不同年龄段有一定差别,其投建的公园公共体育设施主要是问卷调查中提到的几类:太空漫步器、太极云手、上肢牵引器、压腿杠、跑步器、蹬力器等。通过对以上分析发现:对公园公共体育设施的不满是普遍存在的,其中51岁以上的居民占多大数,这是因为其大多数居民退休在家,对其设施利用频繁,能够较好的反映公园公共体育设施存在的问题;再次其中20岁以下的人群对其不满也存在较大比例,这是因为由于处于青春期,活泼好动,对健身设施种类的要求也较高,最后,21岁到50岁的居民可能迫于生活的压力,参与健身的次数较少,或者对其设施不感兴趣,不满度占少数。

2.对体育设施数量的满意度情况进行研究

可知,不同年龄的居民对社区体育公共设施数量的需求满意度是不同的。50岁以上的居民对体育公共设施数量的满意度较低,原因在于这些居民对体育设施参与程度较高较高,尤其在早晨和傍晚时参加锻炼的老年人较多,所以需求量就相对较大。50岁以下的居民大多处于基本满意状态,满意和基本满

三、结论

长春市公园体育公共设施人均占有面积较低而且发展不均衡;体育设施的管理缺少经验,组织管理者少且管理水平低,缺乏专业人士的指导,忽视了体育设施各个方面的修护;长春市公园体育公共设施的投建渠道较为保守,公共体育设施依赖的投建主体主要是政府、企事业单位、体育公益金以及地产开发商,这些渠道由于其各自的局限性,显然不能最大限度满足社区体育公共实施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一些社会盈利组织、非盈利组织都应是体育管理组织积极开发的投建对象。

参考文献:

公共设施的分类篇3

关键词:居住小区;公共建筑;设计

居住小区作为城市居住区规划的一种基本结构单元,小区公共建筑是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小区公共建筑设计的目的是为居民日常生活提供配套服务,其合理配置和优化设计己成为衡量小区整体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小区公共建筑可以分为四类:教育保育类、商业服务类、邻里交往类和市政公用类。在具体规划中,我们应根据不同类别公建的不同特点,在充分满足居民生活需求的基础上进行合理设计。

1居住小区公共建筑设计的依据

二十一世纪将是我国居住小区建设由较低层次向较高层次跨跃发展的新纪元。然而居住水平的高低不仅取决于住房的功能和面积,人们还非常看重小区的环境建设,如商业服务设施、文化体育设施、老人与儿童活动设施、绿化、景现、物业管理等综合指标和科技含量。如果说以前人们只是选择一种生活空间,而现在人们不仅只限于选择一种生活空间,还在塑造一种生活方式。其中,公共建筑服务设施的发展完善与否,亦成为新世纪居住小区规划设计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迫切需要建筑师予以密切关注。

1)对公建的卫生要求有两个层面上的内容:一是对小区生活垃圾的处理能力,这是小区垃圾站的作用。二是公建本身的卫生,包括其日照、采光、通风是否良好,其产生的噪声、空气污染是否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2)公建的安全指公建的布置是否有利于小区的安全,J.Ja-cobs强调城市住区内要明确划分公共活动区与私有区的领域界限,要对街道进行监视。另外还指在使用公建的过程中是否有交通安全问题。

3)公建的便利性既是居民对它的基本要求,也是它存在的目的一一便利居民的日常生活。为了满足这种要求,它必须具有多样性和良好的可达性。而要实现公建良好的可达性就必须通过合理的布置使其服务半径尽可能小、到达路线尽可能顺畅。4)居民的识别性、归属感是较高层次上的精神需求,是在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后的追求。公建在满足这个层次上的需求同样能有所作为。可以通过公建功能的多样性造成其形式的多样性来达到其可识别性,可以通过其功能集结而成的小区中心来形成有特征的环境,还可以和小区街道、绿化、广场来共同构成有生活气息的场所,从而使居民产生归属感。5)居民的共享和参与是最高层次上的需求。是指居民对小区文化创造共享的需要,表现为试图参于到公建的设计中。

2教育保育公共建筑

这是幼儿受保养,青少年受基础教育的场所。属居住小区级的建筑类型有托儿所、幼儿园和小学。托儿所和幼儿园宜联合设置这样既可以节约住区用地也便于家长的接送。在规划布置中,考虑到安全性和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托幼建筑应满足以下条件:1)幼托宜布置在小区中心和入口位置,其服务半径应控制在三百米以内,便于家长接送。2)幼托前应留有一定规模的场地以供幼儿室外活动之用,使其得到更多的阳光和新鲜空气。3)幼托所处的环境应保持相对安静,不能有噪声干扰。4)当幼托联合设置时也应相互隔开,避免互相影响。

小学在规划布置时,应考虑到其本身也是一个噪声源。若单纯从服务半径考虑,将其置于小区中心,对居民干扰就比较大。因此,许多居住小区将小学布置在小区翼侧,这样在合理的服务半径下,就能保证小学对居民生活最小的干扰。另外小学规划布置还应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学生上学不应穿越城市道路;第二,其服务半径应控制在五百米以内,有方便的道路连接和明显的出入口,第三,学校应有良好的日照和通风条件,第四,远离铁路、城市干道和其他噪声源。

3商业服务公共建筑

商业服务设施是小区公建的主体,这是与居民日常生活关系最密切的公建类型。对其进行合理安排将对百姓生活具有深远意义。在其位置选择上,若将其置于小区几何中心,虽然服务半径小了,却不符合居民出行规律,实践证明这样的商业设施使用率底、效益差。在考察过程中,发现一些新建的比较成功的居住小区均将商业服务设施集中布置在小区的主要出入口。这样既方便了居民,也提高了经济效益。其原因己在上一节关于小区公建的商业性做出论述。

至于商业设施的具体形式无外乎以下几种:1)成街布置。2)成片布置。3)成街成片混合布置。总之,商业设施分散布置的形式己逐渐被淘汰,因为其没有考虑到商业设施的聚集效应。另外,笔者将物业管理、卫生站也归入此类公建。物业管理现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居委会的地位,为了方便联系,比较适合将其置于小区主要出入口。

4邻里交往类公共建筑

这类公共建筑宜和小区中央绿地结合布置,并和商业服务设施共同构成小区公共中心。如果把居住小区看作城市的细胞,那么小区公共中心就是这个细胞的细胞核,为整个细胞提供养分。商业服务设施提供的是物质养分,而邻里交往类设施则提供精神养分。事实上,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这类公建己显得越来越重要。其规模应该扩大,形式应该多样化。小区公共中心现在已形成一种模式:商业服务设施从小区主入口开始向小区内部纵深沿街展开直至小区公共活动中心,而且是连续布置,就如动脉和心脏相连。作为邻里交往类设施,这一类公建供居民交往所用,它们有许多名称:居民活动中心、俱乐部、会所、邻里中心等。其功能、性质差不多,具有人情味是其规划布置的重点。

5市政公用类公共建筑

这类公共建筑是小区得以良性循环的基础设施,如垃圾站、公共厕所、自行车库等。

公共设施的分类篇4

关键词:财政投资农村基础设施事权财权

中图分类号:F32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9-012-02

一、财政投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历史沿革

基础设施是指为人们生产以及生活提供一般条件下的物质性公共设施,关系着国民经济整体利益以及长远利益,是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一般物质条件。如从行业来分,社会类基础设施和经济类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能源设施类基础设施,包括水、电、气、暖等设施;二是交通设施类基础设施,包括各类公共交通等;三是通信设施类基础设施,包括邮电、通信、通讯等;四是环保设施类基础设施,包括植树造林、防沙治沙、城市垃圾处、污水处理等。

农村基础设施则是基础设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基础设施的概念及特点。参照我国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农村基础设施应包括:农村生活类基础设、施农业生产类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类建设、农村社会发展类基础设施四大类。农村基础设施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是农村发展的先行资本,也是各类支农资金的重要投资对象之一。

在不同的时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变迁路径主要体现为:最初的社区宗族组织供给为主政府(集体)包办一切下农民自我合作供给政府主导下农民直接负担(投工投劳)政府(公共财政)主导+“一事一议”框架下的农户参与这样一个过程。

在和农业经济集体化这一时期,农村基础设施供给主要依靠政府强制推动,依靠高度组织化的农村社区和集体为基础大规模协调合作的方式进行,以及以无限供给的劳动力集中替代资本稀缺来施行。这一时期完成了许多大江大河、大中型水库、水利枢纽、引水渠道和主要公共交通、电力等基础类设施的建设。

1978年以后,随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快速推行,集体资产细分到每户。虽然改革开放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断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但国家仍沿袭着向工业化发展的倾斜政策,仍坚持城乡分割的二元化结构,使农村基础设施供给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以弥补政府财政投入不足甚至财政退出的缺口。更进一步地,由于逐步解体和农业集体化制度的随之衰弱,实际上农民直接成为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成本的承担方,是实质上的筹资对象。这一阶段形成了政府主导下以农民直接负担的农村基础设施供给制度,同时引发了很严重的农民负担问题。

农民负担问题的尖锐化矛盾使得政府(特别是中央一级政府)将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筹资制度的改革不断推进,从而使农村税费改革成为了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革的一个突破口,至2006年国家基本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标志着我国统筹城乡发展新时代的全面到来。今后,在“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指导下,更多的公共资源、公共产品将会源源不断地投向农村地区,逐步改变长期城乡二元化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结构,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建立起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也就是说,要逐步建立在公共财政覆盖下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供给制度。

如果说,最初建立财政投资农村基础设施的供给制度其出发点主要是被动地解决农民负担问题,而在新形势下,一方面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收入,尤其是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长,国家财政收入也有了大幅的提高;另一方面伴随城市化、工业化的不断快速推进,农村经济和农村的社会发展出现了众多根本性变化。如何在巩固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同时,提高农村劳动生产力,在更高一层次上统筹城乡的发展,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才是主动完善财政投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供给制度的出发点。

自2006年开始,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不仅始终聚焦于“三农”,而且更是紧紧抓住加大财政支农,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来展开。如:2006年提出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点转向农村;2007年建议大幅度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国家财政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中央以及县级以上地方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幅应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2009年建议扩大内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点投向“三农”,新增国债使用向“三农”倾斜等。

二、财政投资建设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问题

公共设施的分类篇5

关键词:景区公共设施;环境协调性;AHM属性层次模型

一、景区公共设施

(一)概念

社会学定义中,公共设施是满足人们公共需求(如便利、安全、参与)和公共空间选择的设施。其中公共卫生设施是在公共场所服务于社会大众的重要部分,是现代化城市和风景区的重要组成元素。于是在景区的发展中,卫生设施的建设就成为非常重要的一环,尤其在景区的生态可持续发展中更是扮演着关键的角色。现代游客对于景区的要求不仅在于景区地理特质本身,而且延伸至景区的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的是否完善合理。本研究从卫生设施出发,建立整个景区公共设施评价体系。

(二)分类

景区卫生设施大致可分为信息系统、交通系统、卫生系统、休息系统、照明系统、商业服务系统和景区管理系统设施。

(三)景区公共设施研究进展

景区各类设施建设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成为了近些年的研究热点,学者大多致力于探究景区服务性设施与景区的生态协调性。我们发现研究中还未涉及景区总体公共设施评价模型研究,于是我们利用科学的研究方法AHM层次分析法,将抽象的景区公共设施环境协调性分析理论具体化为可实践的分析模型。将在日后我们对景区进行公共设施的建设中应该将其对景区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评判,继而改善其协调性将对景区环境的影响缩至可以接受的最小程度。

(四)景区公共设施建设现状分析

1.现状分析

杭州最新环境研究报告显示:采摘、践踏和乱扔垃圾三类不良旅游行为的发生概率分别为6.5%、10.3%和12.6%。游客日人均产生的垃圾量为782g,且桶外垃圾量占13.6%。可见景区垃圾状况令人堪忧。究其原因,大多与游客素质,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基本设施的精心设置是吸引大量游客的主要原因,垃圾桶等景区卫生设施是游客游览时最“亲密”接触到的部分,分布在整个景区的各处,影响旅游者体验,如果有分布设计不合理之处马上就会使景区卫生环境遭到破坏。因此它的规划设计不仅影响公园的视觉美观性、游客的行为体验性,更是对整个生态环境的一种挑战。

2.杭州西溪湿地公园景区

西溪湿地公园位于杭州市西部,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杭州城区西部,东起紫金港路西至绕城高速,南临天目山路和五常大道北到文新路延伸段,占地面积10.08km2,先后分三期开发西溪湿地属于浙北杭嘉湖平原的一部分,是平原上的一块积水洼地,以连片蜂窝状结构的鱼塘水池为主,河港湖漾与村落农田相间,是国内罕见的次生湿地。“湿地公园”既不同于自然保护区,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公园,它兼有保护、科研、教育、旅游观光等功能。西溪国家湿地公园肯定能在发挥湿地的三大效应即生态效应、社会效应、可持续利用效应上为全国作出示范。

二、基于AHM分析法建立景区公共设施环境协调性评价模式

(一)AHM层次属性模型简介

20世纪70年代运筹学家A.L.Saaty提出了现今广泛运用于各个领域的AHP层次分析法,它是一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决策分析方法。应用AHP方法,调查者通过将复杂问题分解为若干层次和若干因素,在各因素之间进行公式化的运算与比较,就可以得出不同指标的权重,从而较为准确地确定出相关因素的重要程度与影响程度。但AHP法在计算上相当的复杂,并且在处理问题时需对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这给AHP方法解决问题带来许多不便。属性层次模型AHM是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程乾生教授在研究AHP的基础上于1997年提出的一种新的无结构决策方法,该方法不需要进行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检验,避免了大量的计算问题,应用更加简便。该方法已广泛应用于各种领域。也同样适用于我们对于校园景观环境评价体系的建立。

(二)西溪湿地景区公共设施环境协调性评价判断矩阵的构建

用AHM法进行景观评价体系的建立,首先必须建立3个不同细化程度的层次模型,层次模型的建立可以帮助形成完整的评价体系,这3个层次一般包括第1层,即目标层A;中间层为准则层,即根据评价目标所要关注的主要方面列出来的准则层B1、B2、B3、B4;第3层为指标层,即影响目标实现的具体指标,是最为细节化的评价内容,是准则层内容的进一步细化本文矩阵结构如下。

1.目标层:指评价的预定目标或者主要评价目的,“西溪湿地景区公共设施环境协调性评价”作为目标层A。

2.准则层:影响目标实现的准则或者研究与评价的对象,本文对于西溪湿地景区公共设施环境协调主要从如下5个方面考虑的:信息标识引导设施、交通设施(涉及无障碍系统设计)、卫生设施、休息停留设施、商业服务设施。

3.标准层:总共包含14个指标,其中按结构分可以大致分为:C11标识信息准确清晰、C12标识设计符合景区文化、C13标识分布合理;C21道路系统通达性、C22道路系统安全性、C23道路系统丰富度、C24特殊人通设施、C25游览设施满意度;C31卫生设施分布合理、C32卫生设施外形设计符合景区文化、C34卫生制度与环境;C41休息设施分布合理、C42休息设施外形设计符合景区文化、C43、配套设施完善

三、环境协调的景区公共设施的建设愿景

(一)主题明确风格鲜明

设定景区主题,为景区设施设计做好方向定位,规划景区内所需设施的种类、数量、风格,以及这些公共设施与景区内风景、文化之间的内在联系等。在景区规划之初就应该明确景区类型,在统筹安排下进行景区公共设施设计。如美国的总统山景区,就都有一个鲜明的景区主题――美国文化,景区内的各类设施,如信息导览设施、休息设施、卫生设施、交通设施等等,都体现出了景区鲜明的主题性。景区公共设施与景区文化是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文化赋予了设施内涵,公共设施作为一种文化载体,应记录历史、传承文化,而具有整体性主题性的景区公共设施也为景区的品质与感受提升做出了极大贡献。

(二)整体规划各自完善

公共设施是景区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是连接游人与景区的中介,具有人性化的公共设施设计能真正体现出景区的可持续性和以人为本,是人与设施、自然的完美和谐的结合,这是一种景区人文精神的集中体现。注重公共设施在各个区域各个时间空间的公共布置,以景区可持续发展的人性化道路最大需求为主。

参考文献:

[1]王紫雯.城市湿地旅游开发中的景观特质保护――以杭州西溪湿地为例[J].中国园林,2007(7).

公共设施的分类篇6

关键词:公共产品理论;农业基础设施投资领域;投资领域弹性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民间资本在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从无到有,发展至今,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然而,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农业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主体一直以来是政府在承担着主要角色,但政府投资的低效率及其财政资金有限性等因素使得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远远滞后于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农业基础设施所具有的准公共产品性质和私人产品性质,在产权制度改革推动下使民间资本逐渐具备了进入建设领域的环境条件。

一、民间资本投资领域选择的理论基础—公共产品理论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保罗·A.萨缪尔森在1954年发表的论文《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中指出,公共产品具有两个本质特征:一是消费的非排他性,二是消费的非竞争性。随着对公共产品的研究及其特征的认识,詹姆斯·M.布坎南在《俱乐部的经济理论》一文中进一步指出,根据萨缪尔森的定义所导出的公共产品是“纯公共产品”,而完全由市场来决定的物品是“纯私人物品”。现实经济生活当中,大量存在的是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的一种商品,称作准公共产品或混合商品。

纯公共产品一般是指同时具备消费的非排他性和消费的非竞争性这两个最基本特征的公共产品。消费的非排他性是指一旦公共产品提供出来。不可能排除任何人对它的消费,或者说在技术上不易排他,即便具有排他性,但在经济上不可行。消费的非竞争性是指公共产品被提供出来以后,任何消费者对该公共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影响其他消费者的利益,也不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利益。

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公共产品是处于纯粹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的准公共产品。和纯公共产品相比,准公共产品一般具有“拥挤性”特点,可以通过收费来实现部分排他,但与私人产品相比,付费者一般不会得到其所有权,也没有专享的权利,只具有有限排他性。但这并不影响其消费受益,反之,如果设施归单一的某个人使用,则是对资源利用的极大浪费。

准公共产品在消费上具有的有限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点,使其在市场上也能形成有效的需求和供给:一方面,如果政府免费提供准公共产品,人们就有可能过度消费该产品,从而造成消费者成本上升和消费效用降低,为获得非竞争性的消费享受。一些消费者愿意以货币成本代替消费拥挤成本;另一方面,供给者可通过收费弥补成本支出并获得利润。

经济生活中利用排他性来实现非竞争性的准公共产品很多,其可进一步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垄断型的公共产品,如交通运输、能源工业、通信业、自来水等,其特点是有很强的规模经济性;另一类是优效品,是指无论人们的收入水平如何、付费如何都可以、也应当进行消费的公共产品,如义务教育、预防保健、戒毒等。这两类产品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它们具有“拥挤性”。

二、农业基础设施类别的科学划分

农业基础设施是指在从事农业再生产过程中所必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是在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所使用的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等生产力要素的总和。从内容看,农业基础设施可分为物质基础设施和社会基础设施两大类。前者包括产前环节供应农用生产资料的农业基础设施、产中环节生产农业初级产品的农业基础设施、产后环节加速农产品流通的农业基础设施;后者包括农业教育方面的基础设施、农业科研方面的基础设施、农业推广方面的基础设施、农业政策、法规方面的基础设施、农业信息方面的基础设施等。

根据公共产品理论,按农业基础设施的公共程度不同,农业基础设施可以划分为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私人产品三大类。但同时,在我国市场经济发育还不够成熟的情况下,对农业基础设施类别的划分不仅要依据公共产品理论,而且还要结合农业基础设施发挥的功能效应和我国现实的市场环境。

(一)纯公共产品类农业基础设施

纯公共产品类农业基础设施是指在消费过程中具有完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其供给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服务的,不能将其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归属于某些个人或组织享用。或者不能按照“谁付款、谁受益”的原则来限定为付款的个人或组织享用。

大江大河治理、大型水利工程、跨地区的病虫害防治等基础设施既具有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性质,又具有满足个人需要性质,兼有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部分特征,按照公共产品理论划分,应属于准公共产品。但这部分基础设施的“公共”程度高,外溢效应大,不容易排除他人“搭便车”行为,所以市场机制配置效率较低。同时。这类农业设施的建设不仅具有经济效应、还具有社会效应和生态效应,其受益对象并不局限于农业,有时在面临紧急状况时,对该类设施的处置需要强大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例如,1998年长江流域的抗洪救灾。因此,对于此类兼具经济效应、社会效应、生态效应、“公共”程度高的农业基础设施,政府机制优于市场机制,因此应纳入纯公共产品中。

农产品质量管理设施和动植物检疫基础设施虽然有收费机制,但由于牵涉到公共安全,从社会效应出发,这类基础设施也应纳入纯公共产品中。

(二)准公共产品类农业基础设施

准公共产品性质的农业基础设施是指那些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介于纯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的农业基础设施。农产品仓储和批发市场等设施具有明显的可竞争性,且排他成本较低,属于准公共产品类的农业基础设施,适合在政府的扶持、引导和监管下,吸引各种资本进入。

农村电网、通讯设施是具有典型自然垄断性的网络性基础产业,这类产品的消费具有一定的拥挤性和有限非竞争性,同时,消费者只有在并人相应网络情况下才能使用,这使供应商能清晰界定产品或服务的使用者,很容易把不付费者排除在外,因此,这类农业基础设施具有明显的准公共产品特征。

省、市、县级中小型水利与农田基础设施、乡村道路等中小型农业基础设施具有受益的区域性,一般只有社区以内的农户才能获得它提供的服务;农业科研与实验、农业技术推广、农业信息化等服务类农业基础设施,其服务对象很容易界定,不付费者很容易被排除在受益范围之外。这些设施都具有一定的排他性,是具有“俱乐部”性质的准公共产品。

动植物良种繁育与推广基础设施、农业教育与培训、大型农业机械等设施是不管人们收入水平高低,是否付得起费用都应当进行消费的公共物品,属于优效型农业基础设施。转贴于

(三)私人产品性质的农业基础设施

中小型节水设施、中小型农业机械等农业基础设施在消费上则具有完全竞争性和完全排他性,不付费者不存在“搭便车”的可能性。投资者可以拥有充分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因此完全属于私人产品范畴。

三、民间资本的投资领域选择

对于以赢利为目的的民间资本来说,市场的需求、满足其实现赢利的目的是其进行投资的基本前提。因此,无收费机制、无资金流入。并且承担着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等多种功能的纯公共产品,只能由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财政来承担。

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之下,众多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特别是“俱乐部”型的农业基础设施为民间资本的进入提供了可能,但国家应承担起对民间资本投资的监督和管理责任,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避免形成垄断格局,损害消费者利益。至于优效型准公共产品,就需要政府对其经营提供政策优惠、融资贴息和税收优惠等相应措施。

具有私人产品性质的农业基础设施,因其投资者拥有完全产权,并能够享受到投资带来的全部受益,自然成为民间资本充分发挥作用的主要领域。考虑到农业的基础地位和低利润性,政府理应对投资经营者在经营税收等方面提供优惠。

四、民间资本投资领域的弹性特点

民间资本投资领域具有不确定性,这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来理解。

(一)对国家职能认识的变化

从大卫·休谟,到亚当·斯密,再到约韩·穆勒,都从政府职能的角度提出了公共产品应由政府供给的思想。但之后的公共产品理论则认为,国家可以将很多准公共产品供给的任务让渡给私营部门。一个国家在不同时代受不同经济理论的影响,将推行不同的公共制度政策、提供范围各异的公共产品,同时,受制于国家的发展程度、政治、经济制度,同一时期不同国家投资公共产品的范围也相去甚远。由此可见,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范围具有不确定性,并引致了民间资本投资范围的不确定性。显然。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范围越大,对民间资本投资的挤出效应就越强。

(二)科学技术发展使公共产品消费的非排他性降低

戈丁(K.D.Goldin)在《平等机会和选择性机会》一文中指出,若公共产品不能通过市场手段被充分地提供给消费者,那是因为把不付费者排除在外的技术还没有产生或在经济上不可行。如果公共产品本身的生产技术水平得到改进和创新,那么,就可以使对公共产品的生产变为对私有产品的生产。生产技术条件不断改善,使得通过价格排他以减少拥挤成为可能,一些基础设施可以更多地具有私人产品的性质。从理论上讲,技术进步将使更多产品向准公共产品、私人产品靠近,具有准公共产品、私人产品性质的农业基础设施种类将会增多,这使得民间资本投资农业基础设施的范围有扩大的趋势。

(三)理论和实践差异

一个产品是公共产品,还是私人产品。从理论上可以较容易地给出定义,但现实中,两者之间并没有十分严格的边界。例如,在我国,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国家逐步推行乡村道路“村村通”工程,乡村道路这一准公共产品在某些地区已经成为事实上的纯公共产品。然而,乡村道路是典型的“俱乐部”类准公共产品,完全可以通过社区内消费者集资修建,但事实上,多数村民宁愿接受国家免费供给的、因地方各级政府对建设资金层层截留而形成的“半拉子”工程,也不愿意自己掏腰包享受高质量道路消费。一些领域引入民间资本在理论上可行,在实践中却因为农民的偏好而难以实现。

五、民间资本投资农业基础设施的前景

既然民间资本的投资范围具有不确定性,那么,民间资本投资农业基础设施的前景如何呢?民间资本的投资范围和国家投资范围是竞争性的,其投资范围受政府投资的制约。

早期经济学者大卫·休谟、亚当·斯密、约韩·穆勒等提出了公共产品应由政府供给的观点,强调国家在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中的作用。到了福利国家时代,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又进一步得到加强,国家不仅提供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基础设施,甚至还负担了一些私人产品的供给任务,民间资本的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