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哲学篇1
一概述
本世纪曾不断发生过儒学究竟是不是哲学或是不是宗教的怀疑与争论,原因盖在于人们往往以西方思辨哲学或一元宗教作为唯一参照来评释东方儒家思想。世纪初,唯科学主义盛行,“宗教”在中国近乎成了贬词,与“迷信”打上等号。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胡适以进化论、生存竞争学说的信仰代宗教;章太炎、梁启超、王国维重佛法而不忍以佛法与宗教等量齐观;欧阳竟无亦说“佛法非哲学非宗教”。唯有处在广州、香港中西文化接触地带的康南海、陈焕章师徒,面对基督教势力的扩张,欲化儒家为儒教(孔教),但他们有太强的政治功利心,且对宗教的精神价值并无深层理解。
我国知识精英出于救亡图存、求富求强的心结,几几乎全都接受了近代西方的启蒙理性,并使之变成20世纪中国的强势意识形态。这就包括了对宗教的贬斥,以及人类中心主义、科学至上,乃至以平面化的科学、民主的尺度去衡量前现代文明中无比丰富的宗教、神话、艺术、哲学、民俗等等。其解释学框架是单线进化论,如孔德(te)的“神学——形上学——科学”的三段论,特别是已成为我们几代人心灵积习的“进步——落后”的二分法。其“成见”“前识”正是以“排斥性”为特征的(排斥宗教、自然等)寡头的人文主义。
当代新儒家的第一代人物梁漱溟、熊十力等,虽承认宗教,特别是佛法有较高价值,但也受到强势科学主义氛围的影响。故梁氏一面认为佛法能满足宗教的两个条件——神秘与超绝,是真宗教,另一方面又认为宗教是未来人类的人生路向,当今却应力加排斥。梁氏肯定西方科学与宗教有不解之缘,着力讨论中国文化何以没有产生科学与民主的原因。熊氏则力辩儒学不是宗教,严格划清儒学与宗教、儒学与佛学的界限,批评佛教反科学,强调儒学中包含有科学、民主等等。盖因为他们面对的、需要回答的问题是:西学最有价值的是科学、民主,中国文化或儒学中却没有。[1]当代新儒家的第二代人物唐君毅、牟宗三等,亦只是在四十年代末、五十年代初才开始肯定宗教的价值。[2]移居香港后,他们进一步认识到西文文化中最有底蕴和深意的不是别的,恰恰是宗教。同时,在西方宗教意识与宗教价值的启发下,基于与西方文化抗衡与护持中国文化精神的心结,开始以新的视域认识、掘发、诠解儒家、儒学中所蕴含的宗教精神。以1958年元旦唐君毅、牟宗三、徐复观、张君劢四先生《中国文化与世界》宣言[3]为代表,标志新儒家已有成型的一整套关于儒学宗教性的看法。他们认为,中国没有象西方那种制度的宗教教会与宗教战争和政教分离,中国民族的宗教性的超越感情及宗教精神,与它所重视的伦理道德,乃至政治,是合一而不可分的。“天”的观念在古代指有人格的上帝,古人对天的贯注于后来思想家关于人的思想中,成为天人合德、天人合一、天人不二、天人同体的观念。儒家天人交贯的思想一方使天由上彻下以内在于人,一方使人由下升上而上通于天。气节之士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即含有宗教性的超越信仰。儒家义理之学、心性之学是打通人的生活之内外、上下、天人的枢纽。在一定意义上,唐牟称儒学为道德的宗教、人文的宗教或成德之教,充分论证其既超越又内在、既神圣又凡俗的特性。要之,第二代新儒家潜在的背景(或潜台词)是:西学最有价值的是宗教,中国却没有宗教的传统。因此他们从强势的排斥性的启蒙心态中出来,掘发儒学资源中的宗教精神价值,分析了儒学与世界上其它大的宗教的同一与差异,并开始试图与各宗教对话。
当代新儒家的第三代人物杜维明、刘述先等,具有开放宽容心态,对西方宗教有了更全面的理解。他们在唐、牟、徐的基础上,又借助西方宗教存在主义或其他宗教学家等有关“宗教”的新界定、新诠释,面对西方读者或听众,积极阐发儒学的价值与意义,主动与基督教、天主教、回教对话。他们对神性与人性、道德精神与宗教精神、终极关怀与现实关怀、内在超越与纯粹超越的问题作了进一步探讨,尤其阐发宋儒“身心之学”、“自我”观念与自我实践过程中的本体论意蕴和伦理宗教的特质。面对两种西方模式——科学主义模式与绝对外在的上帝模式的夹击,他们作出了创造性回应,努力与西方神学界沟通,为其提供儒家资源中把超越外在的天道与俗世生活、自我反思连在一起的慧解。
从以上描述不难发现,对儒学内蕴的精神价值各层面的抉发和诠释,与诠释者自身对西方精神价值的理解程度(或方面)密切相关。三代现代新儒家对西学的回应由对抗式的,逐渐转变成理解中的对话,汲取中的发挥。对话亦由被动变为主动。关于儒学是否是儒教,或是否具有宗教性的问题,本来就是从西方文化出发的问题意识。第二代现代新儒家借此阐明中国文化、儒家精神的特质——“内在的超越”的问题。第三代当代新儒家增事踵华,更加主动。总之,当代新儒家不同意把一元宗教的“外在超越”移植过来,而是充分重视儒学在凡俗世界中体现神圣的特点,充分发挥儒学中许多未被认识的珍贵资源。
二唐君毅:人文涵摄超人文,本心本性即天心天性
唐先生是最具有悲悯恻怛之心与存在实感的哲学家。他对世界各大宗教都有相当同情的理解,认为当今世界、人类,极需宗教、道德与哲学加以救治,主张宗教间的相互宽容、融通,企盼建立中国的新宗教,由传统宗教精神发展出来,主要由儒家的安身立命之道发展出来。
首先,唐主张超人文与人文的和合。宗教精神是超人文的,宗教家追求现实生命以上的另一生命,肯定超现实世界超人文世界的形上实体,有超越的信仰,由此见宗教的神圣与庄严。同时,一切宗教事业又与人相关,宗教家一般都从事社会人文事业。[4]因此,宗教也是人文的一支。在现当代,超人文的宗教精神对人文为必需。人文世界中的人,可以相信有神。神灵世界的信仰,可以提升人的精神,使我们不致只以物的世界、自然的世界为托命之所,可以平衡我们精神的物化、自然化和背离人文的趋向,自觉了解人文的价值意义。[5]儒家讲极高明而道中庸,使超世间与世间不二,而肯定一切人生人文的价值。儒者不是只有干枯的神的观念,而是通过“仁”的流行,通过人与天、人与人的精神感通以见神,体验神境。儒者的宗教情绪、宗教精神,是通过我们对人伦、人文之爱,通过社会历史文化活动而生发建立的。唐的思想,肯定自觉能通贯到超人文境界之人文精神,肯定儒家之人重于文,由人文世界,以通超人文世界之天心天理的修养之路。[6]其次,唐主张天知与良知的和合,以良知作为判断的标准。宇宙本源是天知或天心或上帝,但我们不能说天知与良知是绝对分离的二物。良知可说只是天知之呈于我,天知只是良知的充极其量。二者为互相保合关系,而不是因果关系、本体属性关系、创造者与被创造者的关系。良知是人的一切判断的自生之原。“依良知为标准,可以说一切高级宗教中的超越信仰,都出自人之求至善、至真、完满、无限、永恒之生命之要求,求拔除一切罪恶与痛苦之要求,赏善罚恶以实现永恒的正义之要求,因而是人所当有的。”[7]“依良知的标准,我们可以说,一切高级宗教中所讲的上帝、阿拉、梵天,在究竟义上,都不能与人的良知为二,而相隔离。”[8]中国古代实信天为一绝对的精神生命实在。孔子的时代,有郊祀之礼,人民相信天,故孔孟的精神在继天的前提下偏重尽心知性立人道,融宗教于道德。宋明时期人们不信天神,故宋明儒重立天道,即道德以为宗教。前者承天道以开人道,后者由人道以立天道,都讲天人交贯。[9]儒家讲性与天道、天心与人心的不二。儒教是以人之本心本性即天心天性的天人合一之教。儒家以良知判断和反求诸己的精神,不会走入宗教战争、宗教对抗、宗教迷狂和盲目崇拜。
第三,唐在儒家思想的信仰中,发现宗教性的安身立命之所,是为儒家教化的基础。这是涵宗教性而又超一般宗教的。[10]宗教并不必以神为本,而以求价值的实现过程中的超越、圆满、悠久为本。儒家不同于一般宗教在于它的平凡。儒家精神与一切人类高级宗教的共同点,即是重视人生存在自己之求得一确定的安身立命之地的。儒家肯定根据心灵的无限性、超越性形成的种种,而且能回头见此信仰中的一切庄严神圣的价值,都根于吾人之本心本性。儒者在信仰一超越的存在或境界之外,转而自信能发出此信仰的当下的本心本性。唐氏强调儒家的自我、主体即具有超越性无限性的本心本性。[11]儒家由人自觉其宗教精神,有高层次的自知自信。儒家的信仰中,包含着对道德主体自身的信仰,其“重在能信者之主体之自觉一方面,而不只重在所信之客体之被自觉的一方面”[12].儒家强调,肫肫之仁种直接蕴藏在吾人的自然生命与身体形骸中,而直接为其主宰。人之仁德充内形外,显乎动静,发乎四肢,而通于人伦庶物、家国天下。尽伦尽制看起来平庸,实际上并不平庸,此中之心性、仁种,既超越于此身形骸之上,又贯彻于身体形骸之中,并达之于社会关系中之他人的精神,对他人的心性、仁种加以吹拂。其它宗教缺乏这种自信,遂不免视此身为、罪恶、苦业的渊薮。儒家则凝摄外向的信仰成自信,自安此身,自立此命,身体力行,由近及远,把仁心一层层推扩出去,由孝亲而敬长,由齐家而治国,而平天下,并及于禽兽草木。仁心的流行,凝聚于具体的人伦关系上,不似基督教、佛教一往平铺的人类观念、众生观念。人在现实的家庭、社会、国家、人类之道德实践的层层推进中,透显了本心本性的超越无限性,并上达一种形上的及宗教性的境界。[13]第四,唐重视发掘“三祭”的宗教意义与宗教价值。中国人对天地、祖宗与圣贤忠烈人物的祭祀涵有宗教性。这不是哲学理论,也不是一般道德心理与行为。祭祀对象为超现实存在,祭祀礼仪与宗教礼仪同具有象徵意义。祭祀时,祭祀者所求的是自已生命精神的伸展,以达于超现实的已逝世的祖宗圣贤,及整个天地,而顺承、尊戴祖宗圣贤及天地之德。此敬此礼,可以使人超越于其本能习惯的生活。唐主张复兴祭天地与对亲师圣贤的敬意,对人格世界、宗教精神、宗教圣哲的崇敬。[14]通过三祭,报始返本,使吾人的精神回到祖宗、圣贤、天地那里去,展示人的心灵超越现实的局限,具有超越性与无限性,亦使人的心灵兼具保存与创造两面。
升,从客观境界的三境到主观境界的三境再到超主客观境界的三境。通过升进与跌落的反复,通过超升过程中感觉经验、理性知识、逻辑思维、道德理想、之正负面作用的扬弃,最终达到“仁者浑然与物同体”的“天人合一”之境。这也就是“天德流行”、“尽性立命”境。在唐氏看来,儒家融摄了西方一神教和佛教,其说最为圆融。达到最终境界的方式是“超越”。“超越”是本体即主体的特质,是主体超越了思维矛盾律的相对相反,超越了主体所表现的活动之用以及一切境物的有限性,达到自我与天道的冥会。当然,在这里,“超越”主要是指的内在超越,指的心灵的无限性。唐氏所做的是一种广度式的判教工作,对东西方宗教与哲学的主要传统,予以包容和定位。[15]总之,唐君毅以儒家的“良知”“仁心”学说作为涵摄各宗教和判教的根据。唐氏肯定儒家由道德向超道德境界的提升,由尽性知命的道德实践向“天人合一”或“天德流行”的无上境界的提升。就终极之境而言,此与基督教的“上帝”、佛教的“涅”之境相类似。就达成的路径而言,儒教不走否定现实人生之路,而是走道德实践的路,以此融通种种超越的信仰,把宗教的价值转入人的生命之中。生命心灵由“经验的我”到“理性的我”到“超越的我”,心灵境界由“客观境”到“主观境”到“超主客观境”,次第升进,不断超越。每一重境界对生命也是一种限制。但生命心灵具有不断自我超越、自我提升的本性。唐氏进一步把儒家的信仰内化,肯定人能完善自己,肯定而且张大了“合神圣以为一兼超越而亦内在于人心之神圣之心体”[16].这实际上是对作为价值之源的,积淀了“天心天性”的“无限的仁心”、“本心本性”的完满性的信仰。
三牟宗三:内在而超越,道德的宗教
牟先生是最具有思辨智慧的哲学家,他对儒学宗教性的问题亦有一番特别的论说。首先,他对儒佛耶三教作了粗略的比较。他认为,儒家的悲悯,相当于佛教的大悲心和耶教的爱,三者同为一种宇宙的悲情。耶教的恐怖意识,佛教的苦业意识,从人生负面的罪与苦进入;儒家的忧患意识(借用徐复观的说法),则从人生正面进入。儒家凸显的是主体性与道德性。“在耶教,恐怖的深渊是原罪,深渊之超拔是救赎,超拔后的皈依为进天堂,靠近上帝。天堂是耶教之罪恶意识所引发的最后归宿。在佛教……由无常而起的痛苦(苦),由而生的烦恼(业),构成一个痛苦的深渊,它的超拔就是苦恼的解脱,即是苦恼灭尽无余之义的灭谛,而超拔苦恼深渊后的皈依就是达到涅寂静的境界。”[17]中国人的忧患意识,引发的是一个正面的道德意识,是一种责任感,是敬、敬德、明德与天命等等观念。中国上古“天道”“天命”等“天”的观念,虽似西方的上帝,为宇宙的最高主宰,但天的降命则由人的道德决定。这就与西方宗教意识中的上帝大异其趣。天命。天道通过忧患意识所生的“敬”而步步下贯,贯注到人的身上,成为人的主体。在“敬”之中,我们的主体并未向上到上帝那里去,我们所作的不是自我否定,而是自我肯定。这个主体不是生物学或心理学上的所谓主体,而是形而上的、体现价值的、真实无妄的主体。孔子的“仁”,孟子的“性善”都由此真实主体而导出。[18]其次,牟通过对“性与天道”的阐释,论述了儒学“超越”而“内在”的特色。他说,天道一方面高高在上,有超越的意义,另一方面又贯注于人身,内在于人而为人之性,因而又是内在的。天道兼具宗教(重超越)与道德(重内在)的意味。在中国古代,由于特殊的文化背景,天道观念在内在意义方面有辉煌的发展。孔子以前就有了性命与天道相贯通的思想传统。孔子以仁、智、圣来遥契性与天道。“天道”既有人格神的意义,更是“生生不息”的“创生不巳之真几”。天命、天道可以说是“创造性本身”。(然而,“创造性的本身”在西方只有宗教上的神或上帝才是。“本身”就是不依附于有限物的意思。)“天道”是从客观上讲的,“性”是从主观上讲的。这个“性”是人的独特处,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是人的本体,是创造性本身,而不是生物本能、生理结构、心理情绪所显者。“成圣”是从应然而非实然的层面讲的,意思是正视自己的精神生命,保持生命不“物化”,以与宇宙生命相融和,相契接。“仁”就是精神生命的感通、润泽,层层扩大,以与宇宙万物为一体为终极。“仁”代表了真实的生命,是真实的本体,又是真正的主体。孔子讲“下学而上达”,意即人只须努力践仁,便可遥契天道。古人训“学”为“觉”,即德性的开启或悟发。孔子之“天”仍保持着它的超越性,为人所敬畏。孔子对天的超越遥契,有严肃、浑沌、神圣的宗教意味。
《中庸》《易传》一系和《孟子》一系,都讲内在的遥契,有亲切、明朗的哲学意味。所谓内在的遥契,即不再要求向上攀援天道,反把天道拉下来,收进自己内心,使天道内在化为自己的德性,把人的地位,通过参天地而为三的过程,与天地并列而为三位一体。故天命、天道观念发展的归属,是主体意义的“诚”“仁”观念的同一化,由重客体性到重主体性,凸显了“创造性自己”的创造原理、生化原理。[19]再次,牟论证了作为宗教的儒教。他说,了解西方文化,不能只通过科学与民主政治来了解,还要通过西方文化的基本动力——基督教来了解;同样,了解中国文化也要通过其动力——儒教来了解。(一)儒教首先尽了“日常生活轨道”的责任。周公制礼作乐,替民众定伦常制度,既是“圣人立教”,又是“化民成俗”。伦常在传统社会是郑重而严肃的,背后有永恒的意义,有道德价值,有天理为根据,不仅仅是社会学、生物学的概念。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是天理合当如此的。(二)儒教之所以为教,与其它宗教一样,还为民众开辟了“精神生活的途径”。它一方面指导人生,成就人格,调节个人内心世界,另一方面在客观层担负着创造历史文化的责任,此与一切宗教无异。(三)儒教的特点,其注意力没有使客观的天道转为上帝,使其形式地站立起来,由之而展开其教义,也没有把主观呼求之情形式化为宗教仪式的祈祷;其重心与中心落在“人‘如何’体现天道”上。因此,道德实践成为中心,视人生为成德过程,终极目的在成圣成贤。因此,就宗教之“事”方面看,儒学将宗教仪事转化为日常生活之礼乐,就宗教之“理”方面看,儒学有高度的宗教性,有极圆成的宗教精神。孔子的“践仁成仁者”,孟子的“尽心知性知天”,都是要恢复、弘大天赋予我们人的创造性本身,即精神生命的真几。一般人说基督教以神为本,儒家以人为本。这是不中肯的。儒家并不以现实有限的人为本,而隔绝了天。人通过觉悟和成德过程,扩充本性,体现天道,成就人文价值世界。儒家并不是盲目乐观,不把人的能力看得太高,不认为人能把握天道的全幅意义、无限神秘,也不肯定人能克服全部罪恶;相反,儒家重视修养功夫,在无穷的成德过程中,一步步克服罪恶,趋向超越的天道。[20]第四,牟就儒教的特点,阐发了“道德的宗教”说。从前节我们可知,唐君毅先生并不抹煞道德与宗教的界限,主张通过道德实践走向超越的“天德流行”之境。通过此节,我们亦可知牟与唐都把天道的超越性与仁心的无限性贯通了起来。牟更进一步,直接把儒教界定为道德教、成德之教、人文教。他认为,道家之“玄理”、佛家之“空理”、儒家之“性理”,“当属于道德宗教者。宋明儒所讲者即‘性理之学’也。此亦道德亦宗教,即道德即宗教,道德宗教通而一之者也。”[21]牟宗三先生指出,宋明儒之中点与重点落在道德的本心与道德创造之性能(道德实践所以可能之先天根据)上。这种“本心即性”的“心性之学”又叫“内圣之学”,意即内而在于个人自己,自觉地作道德实践(即圣贤功夫),以发展完成其德性人格。一方面,它与一般宗教不同,其道德的心愿不能与政治事功完全隔开,只退缩于以个人成德为满足。另一方面,此“内圣之学”亦曰“成德之教”。‘成德’之最高目标是圣、是仁者、是大人,而其真实意义则在于个人有限之生命中取得一无限而圆满之意义。此则即道德即宗教,而为人类建立一‘道德的宗教’也。“[22]牟氏指出,这既与佛教之以舍离为中心的灭度宗教不同,亦与基督教之以神为中心的救赎宗教不同。在儒家,道德不是停留在有限的范围内,不像西方某些学者那样,以道德与宗教为对立的两阶段。牟认为”道德即通无限“。意思是说,尽管道德行为有限,但道德行为所依据之实体以成其为道德行为者则无限。”人而随时随处体现此实体以成其道德行为之‘纯亦不已’,则其个人生命虽有限,其道德行为亦有限,然而有限即无限,此即其宗教境界。体现实体以成德(所谓尽心或尽性),此成德之过程是无穷无尽的。要说不圆满,永远不圆满,无人敢以圣自居。然而要说圆满,则当体即圆满,圣亦随时可至。要说解脱,此即是解脱;要说得救,此即是得救。要说信仰,此即是信仰,此是内信内仰,而非外信外仰以假祈祷以赖救恩者也。圣不圣且无所谓,要者是在自觉地作道德实践,本其本心性体以沏底清沏其生命。此将是一无穷无尽之工作。一切道德宗教性之奥义尽在其中,一切关于内圣之学之义理尽由此展开。“[23]最后,牟进一步提出圆教与圆善学说,指出真正的圆教在儒家。牟先生在《智的直觉与中国哲学》、《现象与物自身》、《圆善论》等巨著中,消化康德,创造性发展儒释道三教。他分疏了两层存有论。他认为,康德所说的超越的区分,应当是一存有上的区分(现象界的存有论与本体界的存有论的区分),而不是一般形而上学所说的本体与现象的区分。牟又指出,康德不肯承认人有”智的直觉“,把”智的直觉“看成上帝的专利,因此他只能就知性的存有论(即”执的存有论“)的性格成就现象界的存有论即内在的形上学,而不能成就超绝的形上学,即本体界的存有论(”无执的存有论“)。中国儒、释、道大都肯定人有智的直觉,以此改造康德哲学,可以完成康德无法完成的超绝的形上学与基本的存有论。此两层存有论是在成圣、成佛、成真人的实践中带出来的。就终极言,是成圣、成佛、成真人:人虽有限而可无限。
牟先生发挥佛教天台宗判教而显之圆教观来会通康德的圆善论,重释中国儒释道的精神方向。他指出,基督教认为人有限而不能无限,上帝无限而不能有限,人神之间睽隔不通,因此可称之为“离教”(隔离之教)。佛家的“般若智心”,道家的“道心”,儒家的道德意义的“知体明觉”,都是“无限心”。儒释道三教都承认人虽有限而可无限,都把握了“慎独”(在佛家是“修止观”,在道家是“致虚守静”)这一枢纽,都认为人可通过自己的实践朗现无限心,故称之为“盈教”(圆盈之教)。[24]牟论述了儒释道三教的圆教与圆善,指出佛家的圆教是由“解心无染”入,道家的圆教是由“无为无执”入,而儒家则直接从道德意识入。儒家的圆教自孔子践仁知天使,经孟子、《中庸》、《易传》直至宋明儒,得到大的发展。相比较而言,佛道两家缺乏创生义,不能直贯于万物。儒家“预设一道德性的无限智心,此无限智心通过其创造性的意志之作用或通过其感通遍润性的仁之作用,而能肇始一切物而使之有存在者也。”[25]牟认为,儒教具有道德创造的意义,纵贯于存在界,十字打开,是大中至正的圆教。道德主体使圆教成为可能,只有在此圆实教中,德福一致的圆善才真正可能。在康德那里,德福一致的实现需要上帝作保证,在儒教这里,按牟氏的说法,是以自由无限心(道德主体)取代了康德的上帝。自由无限心本身就是德福一致之机。上帝对象化为人格神,成为情识所崇拜祈祷的对象。然而,儒教的道德主体(无限智心、自由无限心)却能落实而为人所体现,在道德实践中达到圆圣理境。“圆圣依无限智心之自律天理而行即是德,此为目的王国;无限智心于神感神应中润物、生物,使物之存在随心转,此即是福,此为自然王国(此自然是物自身层之自然,非现象层之自然……)。两王国‘同体相即’即为圆善。圆教使圆善为可能;圆圣体现之使圆善为真实的可能。因此,依儒圣智慧之方向,儒家判教是始乎为士,终乎圣神。……由士而贤
最后,唐先生晚年有融摄世界各大宗教、哲学的《生命存在与心灵境界》的巨构,即心通九境之说。心灵生命次第超升,由贤而圣,由圣而神,士贤圣神一体而转。人之实践之造谐,随根器之不同以及种种特殊境况之限制,而有各种等级之差别,然而圣贤立教则成始而成终矣。至圣神位,则圆教成。圆教成则圆善明。圆圣者体现圆善于天下者也。此为人极之极则矣。”[26]在这里,有士、贤、圣、神四位教。士位教有“尚志”、“特立独行”或《礼记。儒行篇》等。贤位教以“可欲之谓善(此可欲指理义言),……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为代表。圣位教以“大而化之(大无大相)之谓圣”乃至“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为标志。神位教以“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君子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为内容。四位教亦可以说是四重境界。
总之,牟宗三关于儒学即“道德宗教”的反思,打通了性与天道、道德与宗教、超越与内在、圆教与圆善,明确提出了儒学即是宗教的看法,奠定了理论基础,是迄今为止,当代新儒家关于此一问题尚未逾越的里程碑。
四杜维明:作为群体行为的终极的自我转化
杜先生为儒学的源头活水流向世界而不懈陈辞,是目前最活跃的新儒家代表。在主动与世界主要宗教对话的过程中,在新诠儒家传统的过程中,他对儒学的宗教性问题作出了多方面的揭示。
首先,他不同意以一元宗教(超越外在上帝)作为衡量是否“宗教”的普遍标准。他在70年代初就提出不要把西方文明的特殊性作为人类文化的普遍性。以希腊的哲学思辨、基督的宗教体验作为范式,或以“哲学”“宗教”的抽象观念来分析儒家,可能会犯削足适履的谬误。他主张把作为哲学或宗教的儒家的问题转化为儒家的哲学性与宗教性问题。在哲学与宗教的交汇处与共通处理解儒家的学术或体验的特征,它恰恰是体验式哲学或智性的宗教。要之,哲学与宗教在西方是两个传统,但在中国乃至东方只是指向同一传统之两面。[27]80年代,杜批评了马克斯。韦伯(MaxWeber)关于儒家只是对世界的适应的说法,认为此说“严重地贬抑了儒家的心理整合和宗教超越的能力”[28].90年代,他反驳了中国文化的缺失是没有上帝等说法。他认为,五四时以为缺科学民主,现在又认为缺宗教传统,都是从西方文化出发的问题意识。前者从启蒙思潮,后者从一元宗教。杜既不接受从工具理性的角度来宣扬儒家的所谓无神论,也不赞成以基督教或其它一元宗教的“超越外在”来补救儒家传统的“超越内在”的不足。他对时下一些华人学者一厢情愿地把西方特殊形态的宗教移植过来,或为了开拓一种宗教领域,而把自家文化中还相当有说服力和生命力的价值资源,在没有深入研究之前就消解、遗弃的作法,提出了善意的劝告和批评。[29]凡此种种,都是要自立权衡,善待或正视自家资源的特色,避免西方中心论的影响。这都具有方法论的启迪。
其次,在儒家及其心性之学具有宗教性的思考方面,杜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其中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他直承唐、牟、徐的传统,可谓“接着讲”。第二,他深受宗教存在主义者马丁。布伯(MartinBuber)、保罗。田力克(PaulTillich)、戈伯。马赛尔(GabrielMarcel)等人的影响,齐克果(Kirkegaard)也是杜感到亲切的人,这对心性之学内蕴的宗教体验层面的发挥不无启发。第三,他受到美国宗教学家史密斯(W.C.Smith)关于宗教的界定及宗教意义、目的研究的影响。史密斯区分了“宗教”与“宗教性”,前者指静态结构、客观制度,后者指传统、信仰,特别是某一信仰群体中的成员在精神上的自我认同。后者对作为一种精神传统的宋明儒学的内在层面的揭示颇有补益。第四,他在与当代神学家、宗教学家对话的过程中亦得到启发。
再次,杜揭示了“为己之学”的伦理宗教涵义,界定了宋明儒学的宗教性。对于韦伯关于儒学缺乏一个超越的支撑点的说法,杜反驳道:这实际上是把一种基督教的,从而是外来的解释强加在儒学之上。在儒家,虽并不相信有位超越的人格化的上帝,但相信人性最终是善的,而且有包容万物的神性。这种人性是天命所赐,必须通过心的有意识的、致良知的活动才能充分实现。杜把这称为“存有的连续性”。天的实体对人决不是陌生的,能为人的意志、感情和认知功能所领悟。通过心灵的培育和修养,人可以察觉到神发出的最几微的声音,领悟天运作的奥妙。同任何神学证明不同,宋明儒坚持古代“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天人互动观念,这规定了宋明儒的宗教性。[30]人的自我在其自身的真实存在中体现着最高的超越,这不能理解为孤立的个体与上帝之间的关系。“儒家对人的固有意义的‘信仰’,是对活生生的人的自我超越的真实可能性的信仰。一个有生命的人的身、心、魂、灵都充满着深刻的伦理宗教意义。具有宗教情操在儒家意义上,就是进行作为群体行为的终极的自我转化。而‘得救’则意味着我们的人性中所固有的既属天又属人的真实得到充分实现。”[31]作为知识群体或旨趣相近的求道者的终极依据,不是一个作为“全然他者”的超越力量。儒家深信超越作为存在状况之自我,超越现实经验的转化,此转化的界限是使人与天所赋予的本性相符。这种终极自我转化的承诺即包含着某种超越层面。杜把宋明儒的宗教性表述为:“它是由人的主体性的不断深化和人的感受性连续扩展的双重过程构成的。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群体行为的终极的自我转化必然产生一系列的吊诡:如对自我的培育采取了对自我的主宰的形式:自我为了实现其本性就必须改变它的以自我为中心的结构……”[32]又界定为:一种终极的自我转化,这种转化可以视为作为一种群体行为,以及作为对于超越者的一种忠诚的对话式的回应。简言之,就是在学做人的过程中,把天赋人的自我超越的无限潜力全面发挥出来。[33]杜维明指出:“儒教作为宗教性哲学,它所追求的是‘立人极’。它主要的关怀是研究人的独特性从而去理解他的道德性、社会性和宗教性……它的主要任务是在探究怎样成为最真实的人或成为圣人的问题。”“儒家的成圣之道是以一个信念为基础的,就是人经由自己的努力,是可以臻于至善的。这样,作为自我修养形式的自我认识,也就同时被认作是一个内在自我转化的行动。事实上,自我认识、自我转化不仅密切相联,而且也是完全结合成一体的。”[34]最后,我们综合一下杜在儒学宗教性论说中的三项重点与贡献。(一)“自我”——是一个具有深远的宇宙论和本体论含意的伦理宗教观念。伦理宗教领域创造活动的中心是人的主体性。自我是开放的,是各种有机关系网络的动态的中心,是一个具体的人通向整体人类群体的过程。在自我的可完善性中,它不断深化,不断扩展,在修、齐、治、平过程中经历了与一系列不断扩展的社会群体相融和的具体道路。修身的每一阶段都是结构上的限制和程序上的自由之间的辩证关系。自我处境、社会角色的限制亦是自我发展的助缘。在前述过程中不断超越人类学的限制,体现着我们每个人之中的圣性。[35](二)“圣凡关系”——儒学宗教性的特点是在现实、凡俗的世界里体现价值、神圣,把现实的限制转化成个人乃至群体超升的助缘。在轴心时代,中国凸显的是儒家为代表的对人本身的反思,即把一个具体活生生的人,作为一个不可消解的存在进行反思。其所涉及的四大层面是:自我、个人与群体、人与自然、人与天。儒家不从自我中心、社会中心、人类中心来定义人,又肯定天地之间人为贵。儒家把凡俗的世界当作神圣的,实然中有应然,高明寓于凡庸之中。这可以为世界各大宗教的现代化提供精神资粮。[36](三)“体知”——这不是认知领域中的理智逻辑之知,而是修身过程中的德性之知,是一种生命体验,自证自知。人与天、地、人、我的感通是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态的结构,不可能脱离天人合一的宏观背景而成为隔绝的认识论。[37]杜进一步把“体知”疏理为感性的、理性的、智性的、神性的四层次,认为此四层体知交互滋养,是具备灵觉而又可以沟通神明的人的特性。[38]总之,杜关于身心性命、修养之学的伦理宗教性质的阐释,特别是以上三点,为儒学的现代化和世界化提供了创造性的生长点,值得重视和发挥。
五刘述先:两行之理与理一分殊
刘述先无疑是当代新儒家阵营在现时代最有哲学修养的学者之一。他代表儒家,积极推动儒学与天主教、基督教、回教等方面的对话,努力参与世界宗教与伦理方面的交流互动。他有关儒学宗教性问题的中英文论文,最早发表于1970-1971年间[40],基本论旨至今未有大变,然关于孔孟思想的宗教义蕴,近年来的论著显然有更深入的发掘。
首先,刘注重现代神学的成果及面对现代化的儒耶沟通。他取基督教神学家田立克(PaulTillich)的见解,把重新定义为人对终极的关怀。这显然是对“宗教”取一种宽泛的界定方式,因为在田立克看来,人的宗教的祈向是普遍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神,自己的信仰,自己的终极的关怀。当然,问题在于什么样的终极关怀才是真正的终极关怀。刘又借鉴现代神学家蒲尔脱曼(RudolfBultmann)、巴特(KarlBarth)、魏曼(HenryNelsonWieman)、赫桑(CharlesHartshorne)、庞豁夫!猧etrichBonhoeffer)、哈维。柯克斯(HarveyCox)和孔汉思(HansKung)等人的思想,例如消解神化、象征语言的进路、经验神学、过程神学或宗教彻底俗世化的努力等等,进而从当代宗教的角度审视儒家传统的宗教意涵。现代神学扬弃中世纪的宇宙论等形式架构,一面坚持基督信息在现代的相干性,一面接受现代文明的挑战。本来,以传统基督教为模型的宗教观念,根本就不适用来讨论世界宗教(例如无神的佛教)。从宗教现象学的观点看,宗教的定义必须重新加以修正,必须捐弃传统以神观念(特别是一神教)为中心的宗教定义。上帝可以死亡,但宗教意义的问题不会死亡。对于“他世”的祈向并不是宗教的必要条件,对于“超越”的祈向乃是任何真实宗教不可缺少的要素,对现世精神的注重未必一定违反宗教超越的祈向。刘述先从这一视域出发,判定孔子虽然不信传统西方式的上帝,并不表示孔子一定缺乏深刻的宗教情怀,中国传统对于“超越”的祈向有它自己的独特的方式。[40]刘认为:“由孔子反对流俗宗教向鬼神祈福的态度,并不能够推出孔子主张一种寡头的人文主义的思想。事实上不只在他的许多誓言如‘天丧予’之类还保留了传统人格神信仰的遗迹,他对超越的天始终存有极高的敬意。”[41]通过对孔子“天何言哉”等“无言之教”和“三畏”的诠释,刘进一步肯定孔子彻底突破了传统:“天在这里已经完全没有人格神的特征,但却又不可以把天道化约成为自然运行的规律……孔子一生对天敬畏,保持了天的超越的性格。故我们不能不把天看作无时无刻不以默运的方式在宇宙之中不断创生的精神力量,也正是一切存在的价值的终极根源。”[42]刘注意到孔子思想中“圣”与“天”的密切关联及孔子对祭祀的虔诚态度,指出孔子从未怀疑过超越的天的存在,从未把人事隔绝于天。但孔子强调天道之默运,实现天道有赖于人的努力,人事与天道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这与当代西方神学思想所谓上帝(天道)与人之间的伙伴关系相类似。人自觉承担起弘道的责任,在天人之际扮演了一个枢纽性的角色。但这与西方无神论不同,没有与完全决裂。孔子所提倡的儒家思想兼顾天人的一贯之道,一方面把圣王之道往下去应用,另一方面反身向上去探求超越的根源。
刘认为,进入现代,面临科技商业文明的挑战,儒耶两大传统所面临的共同危机是“超越”的失坠与意义的失落。新时代的宗教需要寻找新的方式来传达“超越”的信息。就现代神学思潮企图消解神化,采用象征语言进路,重视经验与过程,并日益俗世化,由他世性格转变为现世性格来说,儒耶二者的距离明显缩短。儒家本来就缺少神化的传统,至圣先师孔子始终只有人格,不具备神格,阴阳五行一类的宇宙观是汉儒后来附益上去的,比较容易解构。中国语言对于道体的表述本就是使用象征语言的手法。中国从来缺少超世与现世的二元分裂,儒家自古就是现世品格。儒家有一个更注重实践与实存的体证的传统。面对现代化挑战,在现代多元文化架构下,宗教传统必须与时推移作出相应的变化,才能打动现代人的心弦,解决现代人的问题,既落实在人间,又保住超越的层面,使人们保持内心的与终极关怀。在这些方面,儒教比基督教反有着一定的优势,有丰富的睿识与资源可以运用。[43]其次,刘发展“超越内在”说,充分重视二者的张力,提出“超越内在两行兼顾”的理论。刘在《“两行之理”与安身立命》的长文中详细疏理了儒、释、道三家关于“超越”与“内在”及其关系的理论。关于儒家,他指出,儒家有超越的一面,“天”是孔子的超越向往,《论语》所展示的是一种既内在而又超越的形态。刘指出,孟子从不否认人在现实上为恶,孟子只认定人为善是有心性的根据,而根本的超越根源则在天。我们能够知天,也正因为我们发挥了心性禀赋的良知和良能。孟子虽倾向在“内在”一方面,但孟子论道德、政事同样有一个不可磨灭的“超越”的背景,由此发展出一套超越的性论。“只不过儒家把握超越的方式与基督教完全不同:基督教一定要把宗教的活动与俗世的活动分开,儒家却认为俗世的活动就充满了神圣性;基督教要仰仗对于基督的信仰、通过他力才能够得到救赎,儒家的圣人则只是以身教来形成一种启发,令人通过自力就可以找到自我的实现。既然民之秉彝有法有则,自然不难理解万物皆备于我,反身而诚,乐莫大焉的境界;而君子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中庸》讲天地参,与孟子的精神也是完全一致的。”[44]刘认为,孟子与孔子一样清楚地了解人的有限性,接受“命”的观念,但强调人必须把握自己的“正命”。如此一方面我们尽心、知性、知天,对于天并不是完全缺乏了解;另一方面,天意仍不可测,士君子虽有所担负,仍不能不心存谦卑,只有尽我们的努力,等候命运的降临。
刘指出,由孟子始,儒家认为仁心的扩充是无封限的,这一点与田立克之肯定人的生命有一不断自我超越的构造若合符节。儒家这一路的思想到王阳明的《大学问》,发挥得淋漓尽致。大人的终极关怀乃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不能局限在形骸之私和家、国等有限的东西上。在阳明那里,人对于无限的祈向实根植于吾人的本心本性,良知的发用与《中庸》所谓“天命之谓性”的本质性的关连是不可以互相割裂的。“儒家没有在现世与他世之间划下一道不可跨越的鸿沟,所体现的是一既内在又超越之旨。由这一条线索追溯下去,乃可以通过既尊重内在又尊重超越的两行之理的体证,而找到安身立命之道。”[45]刘肯定“仁”是既超越又内在的道,同时强调即使是在孟子至阳明的思想中,天与人之间也是有差距的,并非过分着重讲天人的感通。“孟子既说形色天性,又说尽心、知性、知天,可见通过践行、知性一类的途径,就可以上达于天。这是典型的中国式的内在的超越的思想,无须离开日用常行去找的安慰。但有限之通于无限不可以滑转成为了取消有限无限之间的差距。儒家思想中命的观念正是凸出了生命的有限性,具体的生命之中常常有太多的无奈不是人力可以转移的。”[46]人的生命的终极来源是来自天,但既生而为人就有了气质的限定而有了命限,然而人还是可以就自己的秉赋发挥自己的创造性,自觉以天为楷模,即所谓“正命”、“立命”。天道是一“生生不已”之道,这一生道之内在于人即为人道。儒家“生生”之说体现的是个体与天地的融合。刘认为,自中国的传统看,宇宙间的创造乃是一个辩证的历程。创造要落实则必具形,有形就有限制。宋儒分疏“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后者讲的是创造过程落实到具体人的结果,说明人的创造受到形器的、个体生命的、外在条件的制约。但“气质之性”只有返回到创造的根源,才能够体现到“天地之性”的存在。只有体证到性分内的“生生之仁”,才能由有限通于无限。儒家强调,吾人接受与生俱来的种种现实上的限制,但又不委之于命,不把眼光局限在现实利害上,努力发挥自己的创造性,不计成败,知其不可而为之,支撑的力量来自自我对于道的终极托付。如此,超越与内在、无限与有限、天与人、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道与器,都是有差别有张力的,两者的统一不是绝对的同一。刘氏认为,光只顾超越而不顾内在,免有体而无用。“而超越的理想要具体落实,就不能不经历一个‘坎陷’的历程,由无限的向往回归到当下的肯定。而良知的坎陷乃不能不与见闻发生本质性的关连。超越与内在的两行兼顾,使我有双重的认同:我既认同于超越的道,也认同于当下的我。我是有限的,道是无限的。道的创造结穴于我,而我的创造使我复归于道的无穷。是在超越到内在、内在到超越的回环之中,我找到了自己真正的安身立命之所。”[47]再次,刘强调超越理境的具体落实,重新解释“理一分殊”,以示儒家宗教哲学的现代性与开放性。刘认为,超越境界是无限,是“理一”,然其具体实现必通过致曲的过程。后者即是有限,是“内在”,是“分殊”。“理一”与“分殊”不可以直接打上等号,不可以偏爱一方,而是必须兼顾的“两行”。兼顾“理一”与“分殊”两行,才合乎道的流行的妙谛。
刘氏重新诠释“理一分殊”有三方面的意义:(一)避免执着于具体时空条件下的分殊,陷入教条僵化。他指出,超越的理虽有一个指向,但不可听任其僵化固着。例如当代人没有理由放弃他们对于“仁”、“生”、“理”的终极关怀,但必须放弃传统天人感应的思想模式、中世纪的宇宙观、儒家价值在汉代被形式化的“三纲”及专制、父权、男权等。“把有限的分殊无限上纲就会产生僵固的效果……徒具形式,失去精神,甚至堕落成为了违反人性的吃人礼教……如果能够贯彻理一分殊的精神,就会明白一元与多元并不必然矛盾冲突。到了现代,我们有必要放弃传统一元化的架构。今天我们不可能象传统那样讲由天地君亲师一贯而下的道统;终极的关怀变成了个人的的实存的选择。”[48]这有助于批判传统的限制,扬弃传统的负面,打破传统的窠臼。(二)鼓励超越理想的落实,接通传统与现代。刘指出,今日我们所面临的时势已完全不同于孔孟所面临的时势,同时我们也了解,理想与事实之间有巨大的差距。我们要在现时代找到生命发展的多重可能性,采取间接曲折的方式,扩大生命的领域,“容许乃至鼓励人们去追求对于生、仁、理的间接曲折的表现方式,这样才能更进一步使得生生不已的天道实现于人间。”[49]如此,以更新颖、更丰富的现代方式体现传统的理念。超越境界(理一),好比“廓然而大公”、“寂然不动”、“至诚无息”;具体实现的过程(分殊),好比“物来而顺应”、“感而遂通”、“致曲”(形、著、明、动、变、化)。“生生不已的天道要表现它的创造的力量,就必须具现在特殊的材质以内而有它的局限性。未来的创造自必须超越这样的局限性,但当下的创造性却必须通过当下的时空条件来表现。这样,有限(内在)与无限(超越)有着一种互相对立而又统一的辩证关系。我们的责任就是要通过现代的特殊的条件去表现无穷不可测的天道。这样,当我们赋与‘理一分殊’以一全新的解释,就可以找到一条接通传统与现代的道路。”[50](三)肯定儒家传统智慧、中心理念与未来世界的相干性。刘通过对朱熹的深入研究指出,“仁”、“生”、“理”的三位一体是朱子秉承儒家传统所把握的中心理念,这些理念并不因朱子的宇宙观的过时而在现时代完全失去意义。朱子吸纳他的时代的宇宙论以及科学的成就,对于他所把握的儒家的中心理念(理一),给予了适合于他的时代的阐释(分殊),获致了超特的成就。[51]今天,我们完全可以打开一个全新的境界,以适合于现代的情势。刘述先把儒家的本质概括为孔孟的仁心以及宋儒进一步发挥出来的生生不已的精神,倡导选择此作为我们的终极关怀,并以之为规约理想的原则,同时对传统与现代均有所批判。刘认为:“儒家思想的内容不断在变化之中……仁心与生生的规约原则,在每一个时代的表现都有它的局限性,所谓‘理一而分殊’,这并不妨害他们在精神上有互相贯通之处。”[52]每一时代的表现,都是有血有肉的。儒家的本质原来就富有一种开放的精神,当然可以作出新的解释,开创出前人无法想像的新局面。这当然只是适合于这个时代的有局限性的表徵而已,不能视为唯一或最终的表现。后人可以去追求更新的、超越现代的仁心与生生的后现代的表现。
刘氏指出,培养哈贝玛斯(J.Habermas)所说的交往理性,求同存异,向往一个真正全球性的社团,同时要反对相对主义,肯定无形的理一是指导我们行为的超越规约原则。我们所要成就的不是一种实质的统一性,而是卡西勒(E.Cassirer)所谓的“功能的统一性”。“通过现代的诠释,对于超越的理一终极托付并无须造成抹煞分殊的不良的后果。但是对于分殊的肯定也并不会使我们必然堕入相对主义的陷井。这是因为我们并不是为了分殊而分殊,人人都以自己的方式去追求理性的具体落实与表现,虽然这样的表现是有限的,不能不排斥了其它的可能性,然而彼此的精神是可以互相呼应的。宋儒月印万川之喻很可以充分表现出这样的理想境界的情致。”[53]总之,刘述先沿着牟宗三、方东美等人的思路,强调儒家仁心与生生精神可以作为现代人的宗教信念与终极关怀,通过对传统与现代的多维批判,肯定儒家思想的宗教意涵有着极高的价值与现代的意义。他着力论证、开拓并辩护了“超越内在”说[54],并通过“两行之理”、“理一分殊”的新释,注入了新的信息,使之更有现代性和现实性,肯定超越与内在、理想与现实的有张力的统一。
六结语
唐、牟、杜、刘关于儒学宗教性问题的反思,深化、丰富了我们对儒家精神特质的认识,这本身已成为贡献给现代世界的、极有价值的精神资源。在人的安身立命与终极关怀问题日益凸显而科技又无法替代的今天,这些论说就更加有意义。
儒家哲学篇2
儒家哲学的重建,是每一个时代儒学发展的基本课题。当代儒者遭逢西方现代文化(尤其在科学、民主、经济方面)的强力冲击,已经就这个课题努力了许久。其中,由熊十力、马一浮、梁漱溟、张君劢等人所开辟,①再由唐君毅、牟宗三、徐复观等人予以转化、升进,先在港台地区流布开展,然后逐渐受到全球汉语学圈和西方学界的注意,向来被称作“当代新儒家”的一派,可说是一个特别集中而凸显的例子。“当代新儒家”,这称号随顺“(宋明)新儒家”一词而来。当代新儒家以先秦孔孟思想为第一期儒学,以宋明理学为真正继承先秦孔孟思想而来的第二期儒学,然后又以它自身为真正继承孔孟思想、宋明理学而来的第三期儒学。它对荀子思想的看法,借用牟宗三[1]204,215的话来说便是“荀子之学不可不予以疏导而贯之于孔孟”、“荀子之广度必转而系属于孔孟之深度,斯可矣。”也就是说,荀子思想在本原上有所不足,因此不具有独立的价值,必须安置在孔孟思想的框架里才有价值可言。总之,向来所谓的“当代新儒家”学派走的是孟学——宋明理学的一路,可以看作一个旗帜鲜明的“当代新孟学”;从熊、马、梁等人开始至今,它师生相传,逐渐开展;除了出版论著,还创办刊物、举办学术会议;是当代儒学圈最活跃最有创造力的一个学术社群。虽然它对社会的实质影响有限,但它向来是外界对当代儒学所认知的一个标杆与代表。相较之下,当代儒学圈里荀学一路的发展就显得低迷、沉寂了。多年来,在港台地区,表面上关于荀子思想的研究论著不少,但它们多半是基于孟学立场所作的诠释与批评,只能看作广义的孟学研究的一环。此外,虽然也有许多学者从现代学术与科技的眼光来推崇荀子《正名》、《天论》中的思想,但这种推崇跟儒学核心价值关系不大,对荀子思想地位的提升没有根本的作用。前辈学者中,陈大齐[2-3]似乎是比较肯定、看重荀学的人。但他在《荀子学说》中也只是平实地从正面诠论荀子思想,远不如他在《孔子学说》中对孔子思想的赞叹有加和推崇备至。不过,或许因为当代新儒家的发展逐渐出现困境与瓶颈,也或许因为现实人生、现实社会无形的召唤,晚近台湾地区一个跳出当代新儒家理路、重新诠释荀学传统的新动向已经悄悄开始了。2003年12月,《“国立”政治大学哲学学报》推出一期“国际荀子研究专号”。2006年2月,云林科技大学汉学资料整理研究所举办一个“荀子研究的回顾与开创”国际学术会议。①以上两件事可说是这个新动向稍稍明显的代表。除此之外,有关荀学的论著、课程、学位论文、学术活动也都有逐渐增加的迹象。②从我的感受来说,一个“当代新荀学”的运动似乎正在试探、发展中。③大陆的儒学发展在1949年以后中断了30多年。不过等80年代政治束缚放宽后,港台当代新儒家的思想便陆续传入。1986年起,由方克立所主持的“现代新儒学思潮研究”大型计划集合了数十位中青年学者,大规模编印了《现代新儒家学案》、《现代新儒学辑要》、《现代新儒学研究丛书》等书。逐渐地,当代新儒家思想也在大陆流传开来;一些学者甚至欣赏、认同、归宗港台新儒家,自称“大陆新儒家”了。[4]148-149,245然而,或许同样因着现实人生、现实社会(包括社会主义思维背景)的召唤,大陆的儒学复兴也逐渐出现了不同的声音。方克立[4]253-255曾撰文论及“有异于港台新儒家的‘另一派’大陆新儒家会崛起吗?”;宋志明[5]403则说,一个“发端于现代新儒家,但不限于现代新儒家”的“现代新儒学思潮”已经来到;而干春松[6]235更具体指出,“大陆新儒学”关注儒学与制度更甚于道德理想主义,具有明显的实践性倾向。就我接触所及来说,所谓有别于港台新儒家的“大陆新儒家(学)”,在几种不同的可能性(马列主义新儒学、社会主义新儒学等)中,便有属于或接近荀学的一路。例如旅居美国的李泽厚[7]131,140,他批评当代新儒家的“儒学三期说”片面地以心性——道德理论来概括儒学,又用偏见抹杀了荀学和汉代儒学;他主张儒学应分四期:孔、孟、荀为第一期,汉儒为第二期,宋明理学为第三期,现在或未来为第四期。他解释道[7]154-155﹐第四期儒学的主题是“论”﹐它是“人类学历史本体论”的全面展开;以工具本体和心理本体为根本基础,重视个体生存的独特性,阐释自由直观、自由意志和自由享受,重新建构“内圣外王之道”;以充满情感的“天地国亲师”的宗教性道德,范导自由主义理性原则的社会性道德,来承续中国“实用理性”、“乐感文化”、“一个世界”、“度的艺术”的悠久传统。显然,这样的四期说远于孟学,而颇接近荀学的路线。④又如目前担任《中国儒学》主编的王中江[8]72,91,107,他肯定地指出,荀子除了有功于儒家学统外,也是一个理想主义者、醇正的儒家以及儒家道统坚定不二的传承者和复兴者。这样的观点也表现了一定的荀学立场。必须澄清的是,曾在1989年发表《中国大陆复兴儒学的现实意义及其面临的问题》一文的蒋庆,他在晚近也表彰荀学——公羊学,大力提倡“政治儒学”。不过他[9]30-33,550是以孟子一系的心性学作为荀学一系公羊学、政治礼法制度等之根本,因此,严格地说,他的“政治儒学”基本上属于牟宗三“荀子之广度必转而系属于孔孟之深度”的立场,而不是荀学一路。总之,从两岸当代新儒家(学)发展的最新趋势来看,向来低迷、沉寂的荀学一路已经逐渐觉醒,一个属于荀学立场或者说“当代新荀学进路”的“当代新儒家”似乎即将出现了。
二、本文所谓“当代新荀学进路”
如上所述,一个“当代新荀学”或者说一个“当代新荀学进路的当代新儒家哲学”正在两岸儒学圈里尝试、发展中;本文便是基于这样的背景与契机而作。这一节先说明本文所谓“当代新荀学进路”的具体内涵。
(一)重新诠释荀子哲学,彰明荀子哲学的“普遍形式”与正当性
一般根据荀子的意谓认定荀子哲学无非是“天人相分”、“性恶”、“礼义外于人性”,从而论断荀子哲学中“礼义”之价值无有根源,因而所谓“强学礼义”与“化性起伪”都得不到保障。其实上述理解并未触及荀子哲学的全面和整体。今天我们若采取傅伟勋所谓“创造的诠释学”的视野,兼顾荀子的意谓、蕴谓两层,并松解、开放他对某些重要概念(如天、人、心、性等)界定、使用的脉络、范围,便可以重新建构一个具有普遍意义、合乎华人文化心理倾向的荀子哲学。它跟荀子自己表述的理路在理论上等值,但更适合于后代人们的辨识、认取、比较,可以称作“荀子哲学的普遍形式”。简单地说:
1.荀子说:“阴阳大化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天论》),又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王制》)。据此,这世界起源于有阴有阳的自然元气。正是自然元气的化生流行,开展为天地万物,进一步形成了包括道德理性、精神价值在内的人类文明。不妨说,这是个素朴的、未明说的、未正式展开的、隐态的“自然气本论”。
2.荀子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又说:“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天论》),据此,在这个一气流行的世界里,天行有其常则,人事有其常道,两者间有着内在的连续与贯通。此外,天、人各有其职能,天不会对人事做出另外的、神迹式的赏罚。整体地说,天、人之间既有连续又有差异,彼此是有合有分、合中有分的关系,不是向来所以为的“天人相分”。
(二)重新建构荀学哲学史,彰明荀子哲学在历代的发展与开创
由于荀子关于天人关系论、人性论的表层意谓不合乎民族心理倾向,历代荀学的角色认同、学派意识相对地淡薄,整个荀学史的图像也显得模糊与单薄。今天我们必须基于上述“荀子哲学的普遍形式”,以创造诠释学的眼光,重新审视、辨认、发现过去许多在孟学眼光下被误读被质疑被贬抑被遮蔽的荀学论著,给予相应、恰当的诠释和定位,让荀子哲学在历代的开展与创新如实地、充分地呈现出来。例如汉代董仲舒(前179-前104),他的天论、灾异说、天人感应说都让当代一般学者难以认同。事实上他所谓的天基本上仍是“积众精”的“元气”,除了降下灾异外,并不能借着神迹式的作为直接改变人间事物。他更核心更主要的观点是,天、人之间在具体形质、形制方面“副数”,又在抽象事物、精神层面(最重要的是“道”、“理”)“副类”;而“天之所为有所至而止”、“止之外谓之人事”,君王与其回应灾异还不如尽早在事物的开端细微处用心警醒;这就比荀子更明白地表明了天、人之间彼此连续、统合而又各有其不同的职能与界域的合中有分的关系。此外,他认为天的阴、阳二气落在人性上就是贪、仁两面;而这样的人性只算是具备了“善质”,必须“受成性之教于王”才能真正成为善;这就将荀子所未明说的“弱性善论”部分地表达出来了。[10]46-47[11]40-48又如晋代的裴頠(267-300),他在哲学史上一向只是作为魏晋玄学的陪衬。然而重要的是,他站在儒家立场上回应了当时本体论建构的召唤,独自以“总混群本(各类事物之本原的总混为一,或总混为一的万物本原,此应即元气)”为“宗极之道”,以事物之间的“化感错综(变化、感通互动的种种脉络、现象)”为“理迹之原”,强调“理之所体,所谓有也”;这就初步地、素朴地表述了“以自然元气为本体、本原”而“理在气中”、“理在事中”的理路。[10]47-48又如北宋的司马光(1019-1086),一般哲学史论著并不会提到他,但他为《老子》、《古文孝经》以及扬雄的《太玄》、《法言》都作了注解,又撰有《潜虚》(仿《太玄》而作)和《易说》等书。他以“凡物之未分、混而为一者”也就是“阴阳混一”之气为“太极”、“化之本原”,以“中”为阴阳之气运行开展时潜在的规律和价值倾向;主张天、人两端各有其职分,各有其所能与所不能,人不可以“废人事而任天命”。他又以源自“虚”(仍是气)之气为性之体,主张人性必兼善恶、必有等差,从而强调“治性”以及包括圣人在内任何人“学”的必要。[15]22,56,82-85这样的哲学当然是荀学一路,是裴頠之后又一次荀学关于本体论建构的尝试。总之,表面上,荀子哲学往往遭到误解、质疑、贬抑,无法明朗地、顺畅地接续、传承;但实质上它还是以间接、朦胧或迂回的方式一路蜕变转化、发展至今,因而整个荀学哲学史的格局、规模比一般所以为的要庞大、壮阔得多;这是“当代新荀学”应有的认识,也是它既有的深厚基础。
(三)依循荀子路线,接着明清自然气本论讲
所谓“荀学”一词,指的并非只是荀子学说本身,它还可以是(有时候更是)历代对荀子学说的继承、诠释和发展;因此本文所谓“当代新荀学进路”的儒家哲学建构,就不是单单本着原初的、素朴的荀子哲学来进行的意思。作为儒学的一个基本典范,荀子哲学本身提供了一个基本方向与基本路线。在这之外,它的个别的、具体的观点却有可能受限于荀子当时的时代情势、现实脉络而不见得一一适用于今日。因此,今天,“当代新荀学进路”的儒家哲学建构必须一方面自觉地、明朗地、积极地(而不是间接地、隐讳地、低调地)依循荀子哲学的基本方向基本路线,另一方面又看重后代荀学对荀子哲学的诠释、修订、创造、更新。甚至于,有时候,在具体的、细部的问题上,后代荀学(尤其明清自然气本论)的观点远比荀子哲学本身还要重要;就这部分来说,所谓“当代新荀学进路”恰恰就是“接着明清自然气本论讲”的进路;③不妨说,这个意思其实就是荀子“法后王”精神在哲学层面可以有也应该有的引申。底下就以笔者先前对荀子哲学、荀学哲学史(尤其明清自然气本论)的研究为基础,直接地、白描地就当代儒家哲学的重建提出我的构想。本文旨在呈现一个可能的方向、面貌或者说一个最基本的轮廓,因此许多地方无法作详细的论证,有兴趣的读者请另外参考我的相关论著。
三、宇宙图像:以气为本,理在气中
宇宙是怎么形成的?这世界存在的根据为何?哲学家关于这类问题的种种玄想虽然往往遭到轻忽或怀疑,但是做为一种揭示价值、指引方向的意义建构,它们在今天仍然有其必要。跟孟学一路开展出“神圣本体论”型态的“理本论”、“心本论”、“神圣气本论”等不一样,荀学一路开展出的是“自然本体论”型态的“自然气本论”;它以混沌自然元气为天地万物的本原,认为宇宙是由混沌的自然元气开始,逐步生成天地万物、产生人类文明的。自然元气本身有阴、阳两种状态,或者说它就是这两种状态的交融并存。传统观点认为,阴、阳的互动进一步开展为“五行”,然后再进一步形成万物。“阴阳五行万物”,这个高度简化的宇宙生成图式在今天应该看作一个象征的、开放的以及最基本的图式,而不能看作具体的、实质的发展过程。至于五行相生相克的旧说,则应该理解为宇宙的整体有机相关性,而不能作为公式在现实人生中推演、运算。也就是说,万物万象真正的法则、规律还是应该松开来,交由各个具体的学科去做实质的考察、研究。只要谨慎运用,不再一味地附会古代的“五行”诸说,那么,跟近世儒家其他进路(如理本论、心本论)比起来,单单从自然元气来解释宇宙的起源和生成,这样的宇宙观跟当代一般知识一般思维之间是可以有更大的交集和呼应的。当代物理学早已超越了从质子、中子、电子来解释各种不同的原子的阶段,进一步发现了上夸克、下夸克、微中子、电子等四种更基本的基本粒子(它们还依质量的差异进一步呈现为三个家族),以及跟每一种基本粒子相搭配的“反粒子”配偶的存在。当然,如此复杂多样的基本粒子跟彼此同一的元气还是有相当的距离。不过,重要的是,晚近一个颇受注意的假说、设想,叫做“弦论(Stringtheory)”(进一步的发展叫“超弦理论(Superstringtheory)”),又向前推进了一步,认为上述各种基本粒子还不是最基本的,它们其实都只是同一种无限细微的、橡皮圈一般的、振荡着的“弦(String)”的不同存在状态。依照这个设想,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最终都统一在那振荡着、舞动着的“弦”里。[19]第1章把无量数无限细微、振荡着、舞动着并且基本上同一的“弦”(而非之前所以为的若干种相对孤立的、彼此差异的基本粒子)的集合想象成“自然元气”,把弦的种种振荡中的正、反状态想象成阴与阳,这似乎顺理成章。“元气”本来就可以是个开放的概念。无限多基本上同一的“振荡弦”的集合似乎可以是现代人对“元气”的一个暂时的、具体的、合理的解释。总之,虽然“弦论”目前还在摸索的过程中,但荀学一路“以自然元气为本原”的说法至少暂时有个可以跟当代物理学相呼应的义涵。
上述的比拟当然不能充分说明“气”的内涵。科学一般并不进一步思考价值的问题,然而哲学在这方面却不能逃避。如果说科学上的“振荡弦”比较是个“物质”的概念的话;那么,哲学上的“元气”就是一个比“物质”更丰富的概念。当代新荀学所谓的“元气”,虽然跟“振荡弦”一样地没有意识、思维、情感,但它却蕴涵着一个基本的价值倾向。正因为这样,它的一步步开展,以及更复杂更细致更高阶的变迁流行,才会都内在地蕴涵着价值倾向,表现为种种相关的、具体的型态和内容。总之,做为天地万物的本原,“元气∕阴阳”的开展、衍化、流行是整个宇宙生生不息最根本、最终极的动力。而当万物生成以后,做为万物的构成基质,“元气∕阴阳”所具有的活性和所蕴涵的价值倾向便也会在万物万象的基底继续发挥作用,以隐密、缓慢、曲折的方式根本地、终极地影响着万物万象。也就是说,自然元气不只作为宇宙生成的本原,它同时也是宇宙的本体或终极实体。只不过,跟宋明理学主流观点不同的是,它只是个潜在地、发散地蕴涵着价值成份与价值倾向的“自然本体”,而不是像理本论的“理”、心本论的“心”那样的一个满盈、凝聚、集中的价值根源与价值中心;它不是作为“纯粹价值自身”的一个“神圣本体”。由于万物之中那基于元气而来的本有的、内在的价值倾向,万物的互动往来就有了一定的秩序、条理、律则。这样的条理、律则,它并不是超越在气和万事万物之上作为一个主宰者的那种本体义的“理”,而只是种种自然活动中的必然之则,只是种种事物里头所蕴涵着的那种条理义的“理”。也就是说,理不在气之上,不在气之先,理只在气之中。因此,这样的“理”不会像理本论的理以及心本论的心那样一开始就无所不包、巨细靡遗地齐全完备,也并非纯粹洁净、亘古不变,它是随着自然元气的流衍开展而逐步出现、逐步丰富以及随时变迁的。此外,自然元气的运行就是“道”。因此“道”跟“理”一样,都不是在气之外独立存在的东西。不妨说,有怎样的“理”,就意味着有怎样的“道”;“理”指的是气运行的条理,“道”指的是气的合于某个“理”的运行的本身或那运行的轨迹。因此,有了元气才会有“道”与“理”的存在,元气就是那承载、蕴涵或者说展演、呈现着“道”和“理”的终极实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元气”取代了“道”、“理”的概念,直接成为“太极”、“道体”、“道之实体”。
总之,从自然元气到天地万物,就只会是一个一贯的发展过程,人类一切物质的与精神的创制、建构也都包括在其中,没有例外。可以说,这世界是一个“仅只一个层次的世界”,从自然混沌元气开始,一路生生不息地兴发、开展,在逐步丰富与逐步提升中自我完足,不需要也不会有更上面一层异质的“纯粹价值世界”的存在。四、生命图像:禀气、性、心、身一贯,理在欲中在自然元气的流行下,人禀受了一份自然元气而诞生,也基于这禀气而开展生命的一切。同为人类,每个人的禀气大致上或基本上相似,因而同样是“万物之灵”。可是既然是来自元气的自然流行,每个人的禀气就总会有些差异,而这样的差异就决定了每个人不尽相同的、同中有异的本性。当禀气进一步开展,生成了心、身以后,这份禀气所蕴涵的本性也就跟着决定了心、身在现实活动中的各种内在的、基本的价值倾向的表现。也就是说,就价值蕴涵、价值倾向来说,禀气、性、心、身四者是一贯的。它们之间尽管有发展先后的阶段差异,有表现上隐、显的不同,但是它们在价值蕴涵与价值倾向上却是一贯相承的,没有根本的改变和异质的、异层的跳跃。因此我们不必越过身、心,不必就着身、心的活动逆溯或跳跃到超越于禀气、身、心之外或之上的另一个渊密、隐微的层次去寻找、体认人的本性。因为事实上并没有那样的层次存在,因为身、心的表现本身直接就等同于人性的表现。具体地说,身、心的各种现实的、自然的表现,都是本性所决定以及所当有的内涵。因此,道德认知、理性思辨的各种表现固然是性,欲望、情感的各种表现也是性;不仅合宜的、正面的表现是性,就连不当的、负面的表现也是性。应该说,在进入21世纪的今天,我们不必再避讳、害怕将生命的负面、阴暗面纳入人性的范围内,也不可能继续片面地凸显道德良知作为人性的全体。事实上,我们应该以及可以用另一个方式重新描述儒家向来对人性的正面肯定。简单地说,身、心一切自然的欲望与情感的表现,虽然充满着正面与负面的各种可能性,但其中总会有个潜在的、内在的、善的价值倾向,总会有个潜在的、恰到好处的“本末相顺,终始相应”(《荀子•礼论》)的条理;这就是所谓的“理在欲中”、“理在情中”,而这正是基于上一节所谓的“理在气中”而来的。虽然人无法天生地、现成地知道生命中潜在的善的价值倾向和条理,而那善的价值倾向和条理也不会自己主动显现、言说和发动;不过,当情感、欲望处在恰当、合宜的状态或节度、分寸时,身、心就会出现美好的、和谐的效验与效应,而人也能够当下感知到这个美好效验与效应,这就提供了人一步步去认识那善的价值倾向与条理以及一步步去实践它的可能。此外,虽然这个善的价值倾向的强度,在每个人身上不尽相同,甚至有的人极其微弱而障蔽重重,但它总是会存在着,总是让人有机会松脱、打通障蔽而一步步朝向善。从这几点来看,人性终究是朝向善的。或者更干脆地说,人性就是善的。不可否认,上述“善的价值倾向”以及“在具体情境中的善的直觉”的作用,似乎远不如孟学一系所强调的作为“道德创造的精神实体”的良知、本性那般的强而有力,它随时会因为现实的困境而一再遭到压抑和遮蔽。所以对比于孟学一系的性善观,这种性善观只能称作“弱性善论”或“人性向善论”。重要的是,在人类社会中,这种有限的、弱性向善的机制始终缓缓地发挥作用。由于它的存在,人类总会一再地从倒退、堕落中醒转,并且会记取既有的失败与教训,设法有所预防和补强。
前面说过,就整个世界来说,从自然元气到天地万物的渐进发展、同层而一贯便是这世界的一个基本图像。同样的,就整个人来说,从“禀气∕性”到身、心的渐进发展、同层而一贯也是人的生命基本图像。基于这样的生命图像,一个人自我的范围、内容,可以从生命本原处“禀气∕性”的潜在可能性来说,也可以从当下现实而具体的“心∕身”活动的一般表现来说。应该说,那“自然中有其必然”的“心∕身”活动的本身,就是人的自我的全体。或者说,人的一般的、寻常的欲望、情感、理智,三者就一起构成了人的整全的自我。因此,不必越过它们,往上跳跃(或者说往深处进入)到另一个层次,去逆溯、寻找一个先验的、隐密的“真实自我”。应该说,这样的自我观,比较符合当代社会一般人的感受与认知。当“禀气∕性”开展到了人类心、身活动的阶段,进入错综复杂的现实处境中,“理”、“道”的情况就变得更复杂了。由于人的种种心思意念的自由运用,更由于现实中复杂的生存竞争与利害取舍,是非善恶都具体地、大幅地出现了。在这阶段,我们可以像戴震那样,从中性的“条理”、“运行”二义来界定“理”与“道”,然后用进一步的形容、限定来指称那具有价值义的“理”与“道”(如“至理”、“达道”、“仁义之道”等)。在这个用法里,“理”与“道”本身基本上是自然义,而这自然义中又包含了价值义(因为自然中就蕴涵着必然)。不过,我们也可以按照传统的习惯,直接用“理”与“道”来指称那蕴涵在种种自然的“条理”与“运行”当中具有价值义涵的那个部分,也就是所谓的“必然之则”和相关的心思作为。在后面这个用法里,“理”与“道”纯粹是价值义;但要注意的是,这价值义仍然是蕴涵于自然义的“理”与“道”当中的。第一种用法凸显了日常欲望、一般情感等等的被肯定与被重视,第二种用法则比较合乎整个儒家传统的习惯。五、生活世界:元气、自然、人生、社会、历史一贯,理在事中以上面两节的讨论为基础,将视野落在整个具体真实的生活世界里,则前面所述“以气为本,理在气中”和“禀气、性、心、身一贯,理在欲中”的两层,就可以统合起来说成“元气、自然、人生、社会、历史一贯,理在事中”了。也就是说,在自然元气开展流变的场域中,大自然、个体人生、群体社会、古今历史都是基于自然元气而连续相贯的;一切的价值都只是内在地蕴涵于其中,并随着这一气流行的逐步开展和人类文明的逐步开拓而逐渐丰富、提升,而没有另外一个层次的某个神圣领域做为价值的赋予者、启动者或中心枢纽。在这个意义下,我们或许可以如同李泽厚[7]那样,直接将人类历史的整体(包括“人化”了的自然)看作一个本体。或者,也可以大致借用胡赛尔的术语,将那包括自然、人生、社会、历史在内的整个“生活世界”看作一个本体。要再次强调的是,这样子所说的本体只是个蕴涵着价值倾向或潜在着价值内蕴的“自然本体”,而不是一个作为凝聚的、满全的价值根源的所谓“纯粹价值自身”的“神圣本体”。
前面所谓的“理在气中”以及“理在欲中”、“理在情中”,在整全具体的生活世界里就可以说成“理在一切事物的脉络、情状之中”或者“理在事中”了。同样要再次强调的是,这样的“理”,它不是个独立存在的“神圣本体”,而只是条理、律则意义的理;而且,它并非一开始就完备和全尽,也并非亘古不变,它是随着自然元气的流衍以及社会人生的开展才逐步出现、逐步丰富以及随时变迁的。总之,肯定一般人民追求利益的正当性,以人民的“达情遂欲”为政治的目标,这样的荀学思维,在当代的政府与民间都将可以产生推动经济发展的积极力量。必须澄清的一点是,在尊孟抑荀的风习下,它没有自己明确的面貌,于是暂时沦为学界眼中“凡俗的儒家”,但其实它仍然是个独立完整的儒学,这是有待人们重新去认识的地方。
儒家哲学篇3
【关键词】内容互补;内在统一;哲学主体
[abstract]thechinesephilosophystudiesasawhole,thearticlesupportintrinsicsupplementarysaidthatthisviewpointdoesnotregardastheconfucianisttaoism’sdifferencethesupplementarypremise,moreoverregardsastheconfucianisttaoismidentityessentiallyisthesupplementarypremise,isinaunifiedintrinsiclogicalfoundation,constitutedachinesephilosophyintrinsiclogiclinkrespectively.meanwhiletheconfuciansaidthattwothoughtintrinsicsupplementaryaswellasthechinesephilosophybasicspiritwhichmanifestsinthesupplementaryprocessregardasarethechinesephilosophymainbodies.
[keyword]contentsupplementary;intrinsicunification;philosophymainbody
前言
当我们把中国哲学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的时候,面对纷繁复杂的历史文化资料,就有必要提出中国哲学的主体是什么的问题。www.133229.Com对此问题,一般有三种看法:儒家主体说,道家主体说,儒道互补说。其中第三种观点看似公允,认为儒道两家共同为中国哲学的主体。但是一经分析,又分为两种,即外在互补说,此观点承认儒家道家各自是独立的派别,认为它们本质上的区别性是互补的前提。另外一种情况是内在互补说,此观点不把儒家道家的区别性看作是根本的互补的前提,而把儒家道家本质上的同一性看作是互补的前提,认为它们是内在的逻辑上的互补,儒家道家是在一个统一的内在逻辑的基础上,各自构成了中国哲学内在逻辑的一个环节。同时认为儒道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以及在互补过程中所体现的中国哲学的基本精神是中国哲学的主体。本文支持此观点,并试述其理由如下。
一、中国先民的天道观念作为儒道两家思想的共同源泉,给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提供了可能性
天道观念在先秦诸子之前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原始的天道观念、神道天道观念、以及在哲学意义上的天道观念。
在原始的天道观念中,中国先民以一种万物有灵论的观点来面对世界,认为就如同人的背后有灵魂作为主宰一样,在世界的背后也有一个作为万物的最高主宰的天道。
神道天道观念,遮蔽了原始天道中的必然性,强化了人格神的意义,把天道主要理解为有意志的人格神。神道天道观念的基本精神和意义就在于与天道相沟通,但是这种沟通只是特殊人物的特权。这种思想肯定了特权意义存在的合理性,反映了社会等级制的出现和合法化的过程。
哲学意义上的天道观念,是对原始天道观念中规律性意义和必然性意义的回归,是对人格神意义的扬弃,其核心观念认为天道是一个规律系统。这样的一个规律系统内在地含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天道的存在是不同方面、内容、时间构成的一个结构性存在。其二是天道存在是必然性的、规律性的存在,天由人格天回归到了自然天,有意志的主宰者发展成了客观必然性,此客观必然性通过天道存在的结构表现出来,承认世界的统一性以及万物的差别性和等级性。
总之,这三个阶段的发展为先秦诸子的学说准备了两种意义上的文化前提,即,一方面为先秦哲学本体论提供了思想内容,一方面也提供了最基本的思维方式,此两个方面的交互作用构成了中国哲学天人合一的基本精神。儒家道家作为先秦诸子学说的一部分,面对春秋末期“礼坏乐崩”的时代课题,从中国先民的天道思想中汲取营养,同时中国先民的天道观念作为儒道两家思想的共同源泉,给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提供了可能性。
二、儒道两家在思维方式上是内在互补的
中国哲学发展的内在逻辑是心理与文化的辩证法,它反映的是人的生存的基本矛盾,儒家和道家各自回答了人在存在中两个方面的问题。儒家向人们提供了人的存在作为超越性存在之所以可能的文化上的基础和原因,而道家则向人们提供了人的存在作为超越性存在之所以可能的心理上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儒家和道家的关系,从逻辑上讲,表现的是人的存在作为超越存在,在精神境界与心理体验上的超越性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同人的存在作为超越存在,在现实伦理生活中实践的必要性与可能性的两者之间的内在关联。从思维方式上说,表现的是时间性思维方式与空间性思维方式的内在互补。
时间性、空间性是人的存在的两种基本方式和自我反思的基本中介。以万物同为物的空间并存关系为中介,在此关系中寻找万物同为物的统一性说明即形上基础的说明,此即空间性思维方式;从万物在时间上的历史发展为中介在万物自我时间发展过程中,寻求万物同为物的统一性说明,此即时间性思维方式。但是这两种思维方式本质上都是人反思自身时的片面的思维方式,而人的反思应该是两种思维方式的互补。中国哲学的发展正是表现出了时间性思维方式以空间性思维方式为基础,而统摄空间性思维方式,两种思维方式内在的互补和统一的过程。
三、历史发过程中儒道两家在内容上的互补
在先秦诸子学时期,儒道两家在文化上虽然表现出不同的文化形态,儒家侧重表达天道观念的伦理意义,而道家侧重表达天道观念的本原意义,但是儒道两家哲学的创始人在心灵体验上的统一性、儒道两家学者情感上的相通性和同情性以及在最高人格意义上的人格境界的理解的统一性,是此时两家文化融合的表现。对于天道,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而孔子也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儒道两家学者在心理感受上的一致性表现了他们对人性本质的理解的一致性。
在魏晋玄学时期,玄学家们在一种文化意识上,已经自觉到了儒道两家的统一性问题,而且他们对此统一性的了解并不在于外在文化形态,而在于内在的精神实质上的统一性。他们认为两家在哲学本体论问题的精神实质上是统一的,在性与天道的问题上,儒道两家是一致的。因此他们把两家之(下转第164页)(上接第186页)间的关系把握为在性与天道问题上的统一性。同时,他们用道家的形而上学思想,深化了儒家的思想,
为儒家文化进一步阐明了形而上学的基础。
在宋明理学时期,中国古代传统哲学形态达到了极至与完美。实现了思想理论内容上儒道两家的融合。而且是以一个统一的文化形态来体现的。这种融合表现在宋明理学的全部的丰富的内容之中。如本体轮种周敦颐的“无极而太极”等等,因此宋明理学时期,是儒家道家的思想在外在文化形态以及内在精神实质两方面的真正融合。
儒家和道家之间的内在互补所建立起来的,是一个比较完备的心性学说。以任何一方为中心的做法都是片面的,只有儒家和道家思想的内在互补性才真正揭示了人的存在:既是心理体验的存在,也是现实伦理生活的存在。儒家和道家的关系在本质上和逻辑上是内在的统一性关系,而人的生存是儒家和道家统一的基础,它们之间的差异性是在统一性的基础上人的生存矛盾的内在发生。综上可知,儒道两家思想的内在互补,以及在此互补过程中所体现的心理与文化的辩证法是中国哲学的主体。
参考文献
[1]林安梧.儒家与中国传统社会之哲学省察[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8.
儒家哲学篇4
关键词:先秦时期儒家文学人文哲学思想
一、先秦儒家文学作品的总体概述
先秦时期是儒家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孔子是这一学派和思想的创立者和奠基人,被后人尊称为孔圣人。在先秦时期,有关孔子的思想著述当中,主要包含在《论语》《大学》《中庸》和《易传》当中,这是我们可以直观感受到远在两千多年前的孔子思想最为闪耀的依据。在这些经典的文学作品当中,涵盖着孔子对人文哲学思想的一些思考和观点,这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中庸”之道的人文哲学思想,这是孔子和有关孔子的著作当中,可以总结出来的有关他在人文哲学思想中最为突出的代表思想。《论语》这部著作是记录孔子言行最为重要的一部著作,是他弟子和再传弟子在继承孔子思想作出的努力的思想结晶,成为对后人影响非常深远的一部儒家必读书籍。先秦时期儒家的第二位代表人物就是孟子,他被后人尊称为亚圣,在儒家历史上的地位仅次于孔子,他在《孟子》当中详细地阐述了自己的主张和观点。《孟子》这本书是记录他本人言行的一部汇编,是他和自己的弟子一起努力编写成册的,主要记录的是孟子的语言和他在政治上的一些看法以及行动。在这部书当中,主要可以总结出孟子在思想上的性善论观点,这也是这部书和孟子本人的人文哲学思想的具体表现。先秦时期儒家学派还出了另外一位伟大的代表人物,那就是荀子,《荀子》这部著作是荀子思想的结晶,虽然在个别观点上和前面两位代表人物会有一些不同,甚至是对立,但是就整部《荀子》来看,其中的人文哲学思想也具有指导性的意义和价值。
二、先秦儒家文学作品中的人文哲学思想的总体概述
先秦是儒家学派和儒家思想的诞生和逐渐形成的历史时期,三位代表人物在儒家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以及传承上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首先是孔子创立了这一学派,在其代表作品中,提出了他的有关人文哲学思想。孔子强调的是通过中庸之道来达到处世为人,这可以说是孔子人文哲学思想的核心和精华。孟子是继孔子之后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被尊称为亚圣。他在儒家学派的发展和弘扬上,也有不朽的贡献。他主张民贵君轻,极力反对发动武装、进行征伐,可以说在传统儒家思想的基础之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荀子虽然是比较另类的一位圣人,有别于孔子在人文哲学思想上的重视“仁”,也不同于孟子在这方面的强调“仁义内在”,荀子主张一切讲究客观的“礼”。
三、先秦儒家文学作品中的人文哲学思想的具体表现
(一)儒家的处世原则
在先秦时期的儒家代表文学作品当中,蕴藏着非常深刻的人文哲学思想。首先表现在儒家的处世原则上。《论语》中“朝闻道,夕死可矣。”对一个热爱真理的人来说,为了得到真理,即使是牺牲自己性命也是值得的,这种人文哲学思想很好地支持了那些为了真理不断坚持和拼搏的人们。而在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也把追求真理放到了特别重要的位置。在他看来,一个人不追寻真理就是枉费生存,我们作为一个有行知的人,必须要保持着一颗不断追寻真理的心,只有不停地向真理靠近才是有意义的人生,哪怕是早上得到真理,在晚上死去也是可以获得永恒的。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必须信仰真理,维护真理,坚持去追求真理,才能不断地领悟到我们人生的真正价值和意义。其次表现在对知识分子的要求上,从儒家的文学作品中可以看出,儒家所主张的是希望知识分子可以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职责。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说的是作为知识分子必须担负一定的历史责任,这样才可以更好地为社会做出自己应该有的奉献。最后表现在儒家还特别注重讲究个人的气节。如:“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在《孟子》当中也有相关的论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二)对财富上的认识
我们在儒家经典文学作品当中,发现值得我们现在还要学习和继承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哲学思想就是对于财富的认识和态度。儒家表现的是对于财富的不在乎,甚至是摒弃和轻蔑,因此,儒家的先贤们都各个俭朴,言行一致。《论语》言:“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居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孔子作为老师,大加赞赏自己的得意弟子颜回所坚持的简单生活。《论语》还记录了孔子对于富贵的态度,“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这种将金钱财富看作过眼云烟一般的圣人态度,是我们这些后人的巨大财富。《孟子》中详细阐述了孟子关于财富的看法:“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就是孟子的直接表露。他认为,一味追求金钱,会使得一个人失去更为重要的仁德。因此,我们必须很好地理解孟子在《孟子》一书当中阐述的这些有关人文哲学的思想,来指导我们准确对待财富,去享有一个完美而有价值的人生。在谈到社会公平的时候,无论是《论语》《孟子》,还是《荀子》,都有详细的解释。“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殍,此率兽而食人也。”这是《孟子》中记载孟子极为严苛地道出他对社会不公平的呼声。由于在我们的儒家思想内涵当中,先哲们都提倡的是积极地对待社会财富,这为我们后人在面临金钱选择的时候,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支持。在崇尚节俭、强调社会公平的人文哲学思想下,我们应该接受这些优秀的文化传统,把这样正确地对待金钱和财富的观点,运用到我们日常生活工作中去,以此达到人生境界的新高度,从而追寻更加有意义的人生。
(三)儒家对和谐的主张
在优秀的儒家文化当中,经典的儒家文学作品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蓝图。在《论语》中有具体的特征表现,在《孟子》中有详细的行为准则,在《荀子》中提醒人们注意发挥我们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在《中庸》中也有处理一些有碍于和谐的很好方法。儒家作为传统文化中的中流砥柱,一直都是主张和谐,向往美好,这也是儒家留给后人的优秀的人文哲学思想的精髓。“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这是《中庸》中阐述和谐的话语。“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大也”,说的是世间彼此都是共生共存的,我们应该发挥我们每个人的特长和优点,去帮助周围的一切,这样的话,大家一起发展,才是符合天地之间变化进步的规律,也是和衷共济的具体体现。《孟子》中的阐述更为具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美好社会的向往和真实表达,九州之内和乐温馨,这样的社会才是真正的和谐。“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孟子》还补充:为社会进步,促进和谐的人,正是作为君子的条件,圣人们给我们描绘着美好的和谐社会,我们可以在这些先秦儒家的文学作品中寻找到答案,蕴藏在这其中的人文哲学思想,可以成为我们当今社会学习的榜样。语
结语
在浩瀚的儒家文学作品当中,一些经典的文学所承载的人文哲学思想,使得儒家思想更加光彩熠熠。在当今的社会,我们仍然强调先秦时期的儒家思想可以为我们的社会进步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指导和支持,通过分析阐述在先秦儒家文学作品中的人文哲学思想,详细从《论语》和《孟子》等著作当中为大家挖掘出其中的优秀人文哲学思想,以供当下社会学习。语
参考文献
[1]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
[2]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
儒家哲学篇5
现代新儒学的中心课题是通过重建儒家形上学开出新外王。我以为,这仍然是我们今天进行儒学创新的根本之路。近二十年来,我一直在思索一种新的形上学体系,并作过各种尝试。最近,蓦然回首,我突然发现先秦儒学的那套形上学基本框架,不正是我所追求的吗?久违了,先秦儒家形上学!程朱和陆王的形上学分别深受佛学中以华严宗为代表的理本派和以禅宗为代表的心本派的影响,在形式上或许可以说分别是这两个佛教学派的儒学版本,而冯友兰的“真际”、“实际”两个世界与牟宗三的“两层存有论”形上学又深深打上了西方哲学的烙印。反本开新是哲学创新的普遍现象。我们今天要发展儒学,不仅仅要开发宋明理学的思想资源,更重要的是要回到先秦时期儒学的源头。
先秦儒家形上学的完整形态是由《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以及孟子“尽心”、“知性”、“知天”所蕴含的三个层面,即天、性、心。再加上现象界,我们可以说先秦儒家哲学有四个层面。据此,我将儒家哲学改造为四个世界,即道体界、性体界、心体界和现象界,其中前三个世界构成形上学。在中国哲学中,“道”无疑是最核心的概念,是儒释道公认的最高范畴,比“天”更具涵盖性和实质性,所以我以“道”代替传统儒家尤其是先秦儒家的“天”,并试图以此来贯通儒释道三教的形上学。
需要强调的是,我只是采用了先秦哲学的基本框架,至于这个框架的具体内容以及构成范畴,需作新的界定和诠释。
道体是一个无边无际、无穷无尽、无所不包、不生不灭的形上世界和本体世界,是一个绝对的“大全”。到目前为止形形色色对形上本体的理解,诸如儒家的“天”、道家的“道”、佛学的“真如”等等,多为一偏之见,它们所看到的只是道体大全的某个侧面或某种因素。
道体界由三个基本范畴构成,它们是意、理和气。这三个基本范畴分别来自陆王、程朱、张王三派的“心”、“理”和“气”。在这里,我以“意”替代陆王超越的、作为本体的“心”,以与具体的、形下的“心”相区别。意是生命的存有和意义的存有,与生命心相对应。理是知性的存有,与认识心相对应。意本身是至真至纯,无善无恶的。然理甚驳杂,既有真、善、美之理,又有假、丑、恶之理。它既是至善之本,又是万恶之源。意、理为形式,气为质料。意、理寓于气中,与气不相分离。此气为气之本体,可称为真元之气。气含有阴阳两种性质。阴阳的消长,导致运动。元气流行,万物化生。当真元之气落实于万物,便成了有限的一偏之气。这种一偏之气,就是万物之性。
反过来说,所谓性,就是万物秉自气之本体的一偏之气。秉自气之本体的意和理,自然存在于一偏之气之中。如此,我们可以将性体分为意之性和理之性两类。这也意味着,善恶亦存在于理之性中。不过,从表现形态看,我们也可以象宋明理学家那样将性体分为气质之性和义理之性两大类。性既然为一偏之气,故不管气质之性还是义理之性,皆寓于此一偏之气。这两种分类是相互交叉的。就是说,气质之性和义理之性分别都含有意之性和理之性。这等于说善和恶既存在于气质之性之中,又存在于义理之性之中。
万物皆具备气质之性,然只有人类拥有义理之性。万物对气之本体的禀受千差万别。即使同一类中的不同个体,对气之本体的禀受亦千差万别。这就是说,在人类中,每一个个体的先天禀赋是色彩斑斓的,世界上不存在先天禀赋完全相同的两个人。这种差异,不仅表现在性情、才资等方面,也表现在善、恶等方面。基因学的研究,似乎证实了这一点。性具善恶,确切地说是性具善恶之理,而非谓性本身是善的或恶的。这就象基因本身无所谓善恶,但含有趋向善恶的机理一样。转贴于
性是内在的,如果没有心的参与,它就仅仅是一个隐伏之物。所以,性由心显。心有两个基本层面。第一个层面可称为生命之心,它是心对生命的体验和感悟的那一部分,具有情欲、意志等特征,大致相当于英语中heart。心的第二个层面可称为认知之心或认识心,它是心对事物认识的那一部分,具有理智的特征,大致相当于英语中的brain。生命心对生命的体验和感悟,本质上是对意之性的开发,其结果,是意之性的呈现。生命心对意之性的这种体悟,是向内的,但又往往由外物引起。认识心既指向内,又指向外。其对世界的认识,意味着理之性的发挥和运用,其结果是理之性的呈现,同时,性的善恶也被释放出来了。
与认识心相比,生命心更具有实质意义,它是主体性的真正承载者。因此,主体性的强弱,取决于生命心的强弱。不管生命心的觉知,还是认识心的认知,归根结蒂,是对道体界的体认,它们分别指向意之本体和理之本体。正如个体所禀赋的一偏之气(性)是有限的,心体对道体的体认是虽无穷而有限的。生命的意义就在于意之本体的无穷呈现。
现象界也分为两类,一是自然现象,二是文化现象,而后者其实是心体的外化和落实,或者说是心体的产品。从来源看,文化现象是心体内向开发和外向开发的结果。在具体的文化现象创造过程中,内向开发和外向开发是相互渗透的。但大致地说,有关生命心的知识,或者说主体性的知识,诸如信仰、道德、宗教、艺术等等主要源自内向开发,可称为内在文化现象;有关客观世界的知识,例如自然科学,主要源自外向开发,可称为外在文化现象;而介于二者之间的社会制度之类,乃是内向和外向开发的混和物。有意思的是,牟宗三所说的“三统”,即道统、学统和政统,大致可以归于上述三类文化现象。这分明是说,在肯定道统的同时,所谓新外王,即民主和科学是可以从上述性体和心体中开出的。
儒家哲学篇6
儒家人本哲学的发展和确立与我国古代人本思想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的。商朝以前,统治者为了加强对人们思想的控制,强化王权统治,在意识形态领域对鬼神大加尊崇[1]。《礼记•表记》中也有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到了西周时期,人们对鬼神是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并把人们的行为和意愿看做是天、神意志的代表,如“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2],“民之所欲,天必从之”[3]。进入春秋以后,“重人轻神”的思想逐步形成。春秋中期已出现“以人为本”的思想,由当时辅佐齐桓公称霸的宰相管仲提出“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治则国固,本乱则国危[4]”,道出了人民在国家稳固、安危中的根本地位。之后到了春秋末期,儒学创始人孔子在前人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和重视人在宇宙的中心地位和在社会的主体地位,并结合自己的学说,创立了人本主义哲学。儒家人本哲学重视对人性的认识,认为人不仅具有生物属性,还具有社会属性和道德属性。儒家人本哲学的核心概念是“仁”,“仁”者,爱人。要做到“仁”,就要做到以下5点:恭、宽、信、敏、惠。具体来说,就是推己及人,也就是遵循“忠恕之道”。“修齐治平”在儒家人本哲学中体现了“修己安人”的待人之道。
2儒家人本哲学的现代意义和价值
2.1儒家人本哲学的人性观与现代人类医学
人具有运动性语言中枢和知觉性语言中枢的特殊结构,人是以语言拥有世界的动物,人们通过语言的交流,可以引感、开放内心世界;同时,人也是唯一可以被语言符号伤害以及患语言疾病的动物,而且,人还是唯一可以通过语言符号医治的动物[8]。人的疾病与健康,不仅仅涉及到生理、心理或社会某一个单一层面,而是他们的整合,且三者密切联系,相互影响。根据现代卫生组织对健康的定义,只有当三者是一种和谐统一的良好状态时才是现代意义上的健康。而某一方面的疾患都会牵涉和影响到其他方面,如心理或生理疾病所致社会功能损害和缺失,还有社会关系引发的心理和生理问题等。所以,与动物医学不同,人类医学除了自然科学性外,还具有人文性质。医生在给患者看病时,不仅要看到患者的生理层面,而且要看到其社会层面和心理层面。随着现代社会和医学的发展,人们已逐渐认识到这一点,现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提出就是很好的例证。
2.2“仁”的人本哲学与现代医学人文关怀
“仁”是儒家人本哲学的核心概念,孔子在《论语》中使用了109次“仁”。《论语•颜渊》:“樊迟问仁,子日爱人。”孟子也说,仁者爱人。就是要关心和爱护他人,不是弄虚作假,虚情假意,也不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教养,而是从“与人为善”的本心出发,真诚地爱护他人。怎么样才能做到“仁”呢,《论语•阳货》中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这五者就是“恭、宽、信、敏、惠”。谦逊恭敬、宽容大度、诚实守信、行事聪敏、恩惠于人,待人处事做到以上几点就是“仁”了。而具体来说,仁的施行,在于推己及人,也即“忠恕”之道。“仁”的实践包含了为人着想的思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换句话说就是“己之所欲,施之于人。”尽己为人谓之忠[9]。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恕”。这两方面合起来就是“忠恕之道”。孔子认为这就是把“仁”付诸实践的途径[9]。人文关怀是对人的主体地位,对符合人性的需求,以及人的生存状态、生活条件及保障的关注,对人的尊严、人格的肯定[10]。医学人文关怀主张的是以人为中心的医学价值观,医学人文关怀就是对病人不仅要提供必须的医疗技术服务,同时要为病人提供精神的文化的情感的服务[11]。这就要求医护人员对患者要有仁爱之心。作为专业人员,在患者面前更要谦逊恭敬,把患者当做自己的服务对象,以平等观念和服务意识去面对患者。由于信息的不对称,面对患者对专业知识的无知以及作为疾患承受者的一些不当言行,医护人员要给与宽容和理解,并给与必要的解释和指导。医护人员还要诚信待人,不弄虚作假,欺骗患者。在医疗护理中,医护人员要严格按照科学的操作程序,思维敏捷,行为果断,不因自己的失责和大意而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医护人员还应根据安全性、实用性等特点以及患者的实际情况包括体质、家庭经济等因素为患者选择适当安全的治疗方法、药物等。医生救死扶伤,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医生是给人们恩惠的,应该以利于患者和惠于患者为出发点。用孔子的话说,就是要推己及人,遵循“忠恕之道”。其实这与现代心理学中的“换位思考”和“黄金法则”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医护人员和患者首先学会换位思考,然后以自己调换角色后希望对方对待自己的方式去作为。医护人员以如果自己是患者希望医护人员怎么对待自己去对待患者,而患者以如果自己是医护人员希望患者怎么样对待自己去对待医护人员。这样通过为别人着想,不仅很好的体现医护人员对患者的仁爱之心,而且能够构建良好和谐的医患关系。
2.3儒家人本哲学的“修齐治平”与现代医学人文管理
有学者认为,“修齐治平”体现了儒家人本思想中“修己安人”的待人之道。在现代医学中,医生作为服务者,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方面是提高自己的医疗水平和技能,另一方面是要提高自己的医学人文技能,提高自己对患者心理的了解和认识,提高与患者沟通的能力以及与患者建构良好和谐医患关系的技能,还要提高自己的理论和认识水平,对人类疾病和健康以及相关影响因素的认识。这都需要医护人员不断的学习新知识、新理论,跟上科学发展的步伐。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全面素质。这样才能更好地医治和解除患者的病痛。不仅如此,医生的内在素养和专业技能会通过其一言一行表现出来,而患者就据此对医生形成信任或怀疑、镇静或不安、安全或不安全、敬仰或怨恨、对疾病的良好的预后充满信心或失去信心等心理。具有良好内在素养和高水平专业技能的医生其言行往往就能够很好的安抚患者心理,使患者产生信任、安全、镇静、对所患疾病的康复充满信心和希望等积极向上的心理。而且这样的医生也会得到患者的敬仰。这也就是“修己安人”的过程。特别在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中,心理医生的内在素养和人格魅力是安抚来访者不安焦虑情绪以及影响来访者做出改变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儒家人本哲学中“修齐治平”,也就是“修己安人”的思想在现代医学人文管理中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指导作用。
3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