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对社会经济的主要影响范文篇1

摘要:为了研究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对社会物流需求的影响,假设在研究某一因素对社会物流需求影响时,其它因素不变。在使用曲线回归分析方法分析过程中我们发现,网上零售市场交易规模的边际社会物流需求呈现递减规律,B2B市场的交易规模的边际社会物流需求呈现递增规律,得出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改变和缩短了供应链,提高了社会物流效率。

关键词:电子商务市场社会物流需求边际分析供应链效率

如今,电子商务已经渗透到国民经济、社会服务和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从日常生活中人民的衣食住行到各行各业都渗透着电子商务的影响。

一、电子商务市场与社会物流需求的关系

1.电子商务市场划分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运作模式,极大地降低了经济与社会活动成本,提高了社会运行效率和企业经济效益,日益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推广,在竞争压力和政府引导的双重推动下,我国电子商务市场得到了迅速发展,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在我国,根据电子商务的模式把电子商务市场分为B2B市场与网上零售市场两大部分。B2B市场是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服务及信息的交换的市场。网上零售市场指通过互联网或者其它电子渠道,针对个人或家庭的需求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属于针对终端客户(而非生产性顾客)的电子商务活动市场。

2.电子商务与物流需求的关系

电子商务是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统一。商流、资金流和信息流都可以通过网络实现,而物流是不能通过网络来实现。所以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必然带动社会物流的发展。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物流提供低成本、高效、及时的服务。电子商务市场的快速发展是社会物流得以迅速发展的原因之一。

二、电子商务交易市场发展对社会物流的影响定量分析

1.分析模型的选用和数据的取得

虽然影响社会物流需求的因素很多,但为了分析需要,我们假定在分析一种因素对社会物流需求影响的时候,其它因素固定不变。所以,我们就可以把复杂的问题变成了单个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关系的问题,可以用曲线回归分析来研究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对社会物流需求的影响问题的研究。

结合正望咨询、艾瑞咨询、中国电子商务中心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历年调查数据得到样本数据如下:

另外,为了提高分析效率我们使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对社会物流总额与网上零售市场交易规模、B2B市场交易总额、电子商务市场交易总额等数据分别进行分析。

2.不同电子商务市场对社会物流需求的影响

首先,利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绘制以网上零售市场交易规模为横轴,社会物流总额为纵轴的散点图,根据图中样本点的分布规律,我们初步判断因变量社物物流总额与自变量网上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存在如下关系。运用最小二乘法,并利用SPSS统计分析工具我们得到如下结果:

根据经验,网上零售市场规模扩大必然带动对社会物流需求量增加,Power幂函数模型表明网上零售市场规模与社会物流需求成向比关系,结果满足人们的经验和常识。

从SPSS软件的分析结果上得到判定系数R2=0.974,很接近1,拟合度很好,F检验的显著性水平小于0.05,模型显著性也很好。所以,模型可以在实践中应用。

同理得到,因变量社会物流总额与自变量B2B市场交易规模存在如下关系:

Y=403319.868exp(2.857E-5t)

因变量社会物流总额与自变量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存在如下关系:

Y=325688.5+19.965t

且模型也都通过假设检验,可以在实践中应用。

三、定量分析结果的解读

从网上零售市场交易额与社会物流需求的关系模型及其曲线图形中我们得知,网上零售市场交易规模的边际社会物流需求呈现递减规律。其主要原因网上零售交易市场的发展改变和缩短了供应链,剔除了社会商品流通许多中间环节,在提高了物流效率的同时,减少了不必要的物流的产生。

从B2B市场交易规模与社会物流需求的关系模型Y=403319.868exp(2.857E-5t)及其曲线图形中我们得知,B2B市场交易规模的边际社会物流需求呈现递增规律。其主要原因是B2B交易市场的发展大大降低了企业成本,增加了企业利润,刺激了企业投资欲望,导致社会经济活动频繁,使社会物流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从电子商务市场规模与社会物流需求的关系模型Y=325688.5+19.965t我们得知,电子商务市场整体上与社会物流需求成正比关系,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运作模式,极大地降低了经济与社会活动成本,提高了社会运行效率和企业经济效益,日益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导致社会物流活动规模增加。

参考文献:

[1]黄平,姚坤.电子商务物流需求性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09(17):270-271.

[2]欧阳小迅,戴育琴.社会物流需求的非线性模型分析[J].商业时代,2009,(20):23-26.

电子商务对社会经济的主要影响范文篇2

一、电子商务的经济本质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贸易形式,其产生及发展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和客观背景。在世界经济快速发展和高度融合的当今,经济观念和意识,经济运行的方式,经济体系的结构,经济行为的取向,经济活动的规则,等等,都必然在以往的基础上产生突变式的进步。电子商务正是这种突变式进步的具体表现,并成为社会进步的标志和必然。

(一)生产者的市场动机和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是电子商务出现并发展的主要驱动力

在传统的经济运行过程中,既定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经济运行的关键环节往往是生产制造环节和商业交易环节。我们知道,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决定经济运行方式的最为主要的因素是成本。消费者最终可接受的消费成本,决定了生产成本、投资成本、设计成本、流通成本、交易成本等的可接受性。另外,个性化需求及其满足度与消费成本形成正比例关系,即,个性化需求越多,需求满足度越高,消费成本也就越高,反之亦然。因此,消费者可接受的消费成本也就决定了消费者对一般性需求与个性化需求的选择。由此形成的边际消费成本率,成为决定一般性需求与个性化需求结构的根本所在。在总需求不变的情况下,边际消费成本率的提高,必然导致消费结构向一般性需求倾斜;而当边际消费成本率降低时,也必然导致消费结构向个性化需求倾斜。

在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的状态中,人们对物质产品的依存度相对较高,全社会的劳动活动主要在物质生产领域进行,物化劳动在人们的消费需求中居支配地位。在既定的消费水平前提下,受经济内在规律的制约,社会劳动活动的结构向物质产品生产倾斜,为尽可能地降低流通成本,提高物质产品的边际产出率,而出现了发达的商业中介,形成生产者与消费者相对分离的局面;为尽可能地降低生产成本,在物质产品生产领域内劳动活动向按照消费者一般需求设计的只具有一般需求功能的消费商品倾斜,消费者的个人偏好在商品生产活动中基本上不予考虑。在这里,经济运行方式呈现出物质产品生产居支配地位、生产劳动活动的规模化和商品提供的规格化等特点。

虽然随着生产力水平的逐步提高,社会劳动活动的结构也随之变化,物化劳动的比重在不断降低,非物化劳动的比重在不断提高。但是,在一定的历史时期,这种变化也仅仅是社会劳动活动的结构变化,还不足以彻底改变由生产决定消费的传统形态。即使在目前商品相对过剩的经济环境下,也未能出现完全由消费决定生产的局面,社会劳动活动结构只是产生了一定的量变,还未形成质变。

传统经济运行方式对国民经济发展有着很明显的负面影响。一是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被降低到了最低的水平,难以得到满足,并且这一矛盾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影响到人们个性化消费质量的需求提高,而呈现出日益尖锐的趋势。这对于以消费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主要驱动力的现代经济体制,其负面影响可想而知,特别是在商品相对过剩的情况下,消费质量的提高已成为扩大消费需求的基本方向和前提,是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最有潜力的新增长点,轻视个性化消费的传统经济运行方式将难以确保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二是生产者的市场风险也在逐渐增大,企业家根据市场反馈的间接经济信息进行的分析决策,是难以准确反映消费者的消费倾向和具体需求的,市场预测的任何失误都有可能导致投资的失败、生产企业的破产倒闭。三是物质商品的规格和产量与消费需求的规模及个性不吻合,带来了社会资源的浪费。

电子商务形式的出现,是生产力水平提高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经济运行的方式,为社会劳动活动结构的合理化创造前提条件,为人类社会劳动在更深层面上开拓更为广阔的空间,为人类劳动的本性回归提供更为适应的客观环境。在消费水平既定的情况下,电子商务将增加消费者与生产者直接见面和对话的机率,促进流通成本的不断降低,并不改变消费者的可接受消费成本,而通过相应增加设计成本或生产成本来增加消费商品的个性化功能,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同时,电子商务还能适度降低生产者的市场风险,提高消费商品的可接受程度,减少资源浪费。

(二)人类劳动的本性回归,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在“劳动创造了人”这一哲学论断中,已经把人类劳动的本质很明确的加以界定。劳动,作为人类所特有的本体功能,是人类生存的价值所在,也是人类自由的展现。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下,由于受到客观环境的限制,不是每一个人的个体性劳动都能得到社会认可而成为社会性劳动的。因此,为了生存于社会,一部分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不得不将某些能较容易被社会认可而成为社会性劳动的劳动种类,选择为自己所从事的具体劳动,从而违背了自己的本愿,放弃了自己原本的具有个性的个体化劳动。这时,这部分社会成员的具体劳动,已经不再是人类自由的展现了,而表现为对人类自由的约束。从而产生了社会性劳动与个性化劳动的分离。但是,人类从未放弃对个性化劳动的追求。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性劳动对个性化劳动的容纳度也在不断增强,人类的个性化劳动在劳动总体中的比重在不断提高,非个性化劳动的比重在不断下降。电子商务的出现,进一步增强了社会性劳动对个性化劳动的容纳度,越来越多的个性化劳动会在电子商务活动的催化下被社会所认可,并及时地转换为社会性劳动。同时,越来越多的个性化劳动所表现出的人类智慧,丰富了劳动者的自由展现,同时也为其他人的自由展现创造了条件,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三)世界经济的一体化,是全球经济共同发展的客观要求,世界范围内资源更为有效的配置,促进了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统一化程度的提高

目前,全球性的市场整合方兴未艾,统一大市场正在逐步形成。但是,统一市场内贸易活动的成本与交易者所处区域的地理差异成正比,交易者之间区位的地理差异越大,贸易活动成本(包括交易成本和劳动成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也就越高,从而直接影响到了统一大市场的建立与发展对资源有效配置和提高全球经济整体效率的作用发挥。这已经成为阻碍全球性的统一大市场最终形成的重要障碍之一。电子商务的出现,将在一定程度上使这一状况有所改观。因为电子商务可通过电子方式大幅度降低某些服务种类的商业成本,如金融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设计服务等的直接劳动成本;可通过市场信息的充分化而降低间接交易成本,如中介服务成本;可通过电子手段降低传输运送成本;等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交易者所处区域的地理差异对贸易活动成本的影响,为全球性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和发展提供技术上的支撑。

二、电子商务对经济活动的影响

(一)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电子商务给国民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新的发展空间,特别是在消费作为经济增长主要驱动力的今天,电子商务一方面为满足更加多样化、更加精神化、更加个性化的需求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为市场交易和商品流通创造了更为便利的环境,而为经济发展增加了新的增长点。

(二)对经济行为的影响

一是由于信息的充分化,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将更为理性,市场盲目性将不断减少;二是由于人类消费需求的个性化,使经济行为更具创造性,从而减少了重复性;三是由于社会需求内容的进步,从对物质产品的需求转向对精神产品的需求,使得经济行为更真切的体现出人类的创造性智慧。

(三)对经济运行方式的影响

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重要环节中,生产制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决定着流通、分配和消费,决定着经济运行的走向和节奏,是经济运行的中心环节。流通环节作为生产与消费的中介,联通生产者与消费者,并实现生产价值和反馈消费需求,在经济运行中也居于重要的位置。由于消费者只能被动地在生产者提供的商品范围内进行有限的选择,因而只能处于依附位置。但在电子商务出现后,原有的经济运行方式必将发生变化,设计活动将会逐渐从原来依附于生产制造活动的状态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独立的经济环节,并与消费一同决定着经济运行的走向和节奏,生产制造逐渐的转换至依附的位置。另外,由于产需直接交流的机率大幅度增加,商业流通的作用在经济运行中的地位逐渐下降。因此,经济运行的中心环节呈现出逐渐从生产和流通向设计和消费转移的趋势。

(四)对经济活动主体的影响

在目前的经济运行方式下,无论是经济呈相对短缺状态还是呈相对过剩状态,由于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相对分离,由商业主体中介形成联接,必然使经济活动具有商品的规模化生产和商品的规格化提供的特点。与此相适应,以生产制造为主体的大型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主导着生产和消费。甚至于在一定程度上,生产的规模化形成的规模效益,成为市场竞争中胜负的决定性因素之一。而产品的设计工作,往往是作为生产制造活动的附属活动而存在于生产制造活动之中。其主要驱动力,来自技术创新和同样作为生产者的竞争对手,而很少来自消费者的需求。但是,随着技术革新和技术进步的周期缩短,商品个性化功能的增加,消费者的需求驱动将对产品设计活动的方向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主要目标的商品个性化设计活动将会得到迅速的发展,逐渐从生产制造活动中脱离出来,并成为生产制造活动的起点,决定着生产制造活动的进行。而最富有科技创新精神的中小型企业,将在国民经济活动中占有主导地位。

(五)对经济结构的影响

传统商务体制下形成的国民经济结构,必将在电子商务状态下发生非常大的变化,朝着现代化和科学化的方向转变。在产业结构方面,第三产业将会获得更大的发展,比重将大幅度提高,特别是服务性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将逐渐增加。这一方面是由于那些为电子商务提供基础服务的行业获得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如通信、认证、技术平台服务、仓储运输等行业,另一方面是由于那些基于电子商务的运用而获得更大发展空间的智力(而非体力)行业将会进一步的发展,如新闻、文化、教育、咨询、会计、金融、保险、证券、技术服务等行业。在行业结构方面,电子行业以及与电子产品制造业有关的行业(俗称it产业)将会取得高速的增长,其他行业的发展相对缓慢。在地区经济结构方面,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的影响则比较复杂,一方面电子商务发展后会使欠发达地区在与发达地区经济竞争过程中的不利地位有所改善,如信息不对称状态有所改观、人才利用的地理限制有所减少、智力产品的运输环境相对均衡、经济主体规模总体较小的不利转换成有利、资金对经济发展贡献率的相对降低等,但在另一方面,电子商务促进了市场的统一而使发达地区的商品和劳务进入欠发达地区市场,并占据主控地位的成功率越来越高,因此,电子商务状态下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是有所缩小还是进一步扩大,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国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在国际经济结构方面,影响将在多个层面上产生:一是促进国际经济的一体化,各国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接度会进一步提高;二是各国国民经济结构将在国际经济结构的整体构架下按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进行分布,由国际经济结构决定各国的国内经济结构;三是国际间的经济协作将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面开展,协作与竞争共存,但逐渐转换为以协作为主;四是国际利益分配将进一步向发达国家倾斜,财富分配不均的情况将越来越严重,这是竞争国际化的必然结果。

三、电子商务对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的影响

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发展,将会在税收制度、税源、税基、税收政策、税收征收管理、税收利益的国际间分配、税收法律制度等诸多方面产生较大的影响。

(一)对基本税收制度的影响

我们知道,制度是由一系定并相对稳定的基本要素的有机联接所构成。现行的税收制度,则是建立在下列要素确定、可控并有机联接的基础之上的:纳税人、征税主体、税收种类、课税对象、课税环节、计税依据、课征强度、征税地点、税收法律等。但在电子商务状态下,商务活动空间虚拟、纳税人的经常流动、课税对象的边界模糊、课税环节地理位置的分离、行为发生地点的不确定等,使作为现行税收制度赖以存在的基础的要素和要素之间的联接,出现了确定性趋小、可控性降低、逻辑性减弱、依存性转疏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动摇着现行税收制度的基础。

(二)对税源的影响

目前,绝大多数国家的流转税制度主要采取的是消费地原则和劳务发生地原则,即对出口的货物和劳务实行退税处理,对进口的货物和劳务则征收税款(当然有些国家只对出口货物实行退税制度)。因此,对国内消费(包括产品和服务)征收的税收构成了税收收入的重要税源。而电子商务形式,将会缩小交易主体间地理上的差距,使国家之间的距离大大地缩短,导致跨国商务交易的大幅度增加。同时,跨国商务交易的形式也会有所变化,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集中交易,转变成企业与个人消费者之间的分散交易。这种变化,一方面由于出口商的变化较小而保证了出口的货物和劳务将继续获得退税的待遇;另一方面由于进口货物和劳务的主体多为个人,且进口分散,数额较小,加大了对进口货物和劳务征税的难度,从而增加了税源的流失。

(三)对税基的影响

电子商务会改变许多传统商务的交易形式甚至是交易内容,比如将有形产品转变为无形产品,将文字服务转变成数字化信息服务,或是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中间成本和费用,从而与传统商务相比在同等条件下(如商品销售的实现、劳务提供的完成等),导致税基的缩小或消失。

(四)对税收政策的影响

电子商务的特殊性,使某些特征性活动在税收政策的适用方面出现了真空。

1.商业活动性质的认定缺乏依据和标准。在网络销售活动中,一些等价交换活动的商业性质认定缺乏必要的依据和标准。如:数字产品的有偿转让究竟是属于商品销售的范畴,还是属于信息服务提供的范畴,或是属于特许权利转让使用的范畴。如:软件产品的有偿转让,可分别采用网上下载和网下邮寄这两种方式。又如:电子书籍的网上提供和传统纸质书籍的网下提供。在这种情况下,特别是当两种提供方式同时实施时,应如何认定有偿转让行为的商业性质,目前缺乏必须的依据和标准。行为之商业性质的认定,不仅涉及到间接税政策的适用,也涉及到直接税政策的适用。正是由于缺乏必须的依据和标准,使相关税收政策的适用遇到了困难。

2.应税行为的判定缺乏依据和标准。一是应税行为与非应税行为的判定。对电子商务活动传递的数码信息中那些无直接对等支付的信息提供行为,是否能认定为属于应税行为,如网上的软件免费下载服务、邮箱免费提供的服务等。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货物的赠送、抵债、以物易物等,都应被认定为“视同销售”而被判定为应税行为,而对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发生的类似行为,应如何认定,目前没有明确规定。二是应税行为种类的判定。对电子商务中的营利性活动,是按传统标准进行判定,还是新设标准进行归类判定。如:助销行为的经济性质如何界定,是代为销售还是中介服务;商业信息行为的经济性质,是广告还是信息服务(涉及到收入的征税和支出的税前列支);服务商服务行为的经济性质,是通讯服务还是信息服务等。

(五)对税务征收管理的影响

1.税收管辖的确定。目前我们实行的是居民管辖原则和地域管辖原则并重的方法。在增值税制度方面,我们对国内经济活动中的应税行为实行的是经营地原则,即在经营地实施税收管辖,而电子商务使跨省区交易更为频繁,如再只实施经营地税收管辖,会使税收的收入归属更加偏离间接税负担逐环节转嫁最终由消费者承担这一原理,而使收入归属地与负担承接地之间的冲突更为尖锐;我们对进出口贸易中的应税行为实行的是消费地原则,即对出口的商品免税或退税,而对进口的商品补征税,即在商品消费地实施税收管辖,而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交易的一方主体大量的将是作为直接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个人,若要将这些个人作为进出口商品免退税或补征税的主体,不仅将加大征收管理工作的难度,也会增加征收管理成本,降低征收管理效率。在营业税制度方面,我们对国内经济活动中的应税行为一般实行的是劳务发生地原则,即在劳务发生地实施税收管辖,对特定应税行为实行经营地原则,即在营业地实施税收管辖。而在电子商务状态下,在劳务发生地实施税收管辖的难度将越来越大,而为了便于征收管理而实施经营地管辖,将会彻底改变现行的营业税制度,也会造成收入归属地与负担承接地之间的冲突。在所得税制度方面,也有类似的问题,特别突出的存在于跨国交易方面。因此,在电子商务状态下,税收管辖应遵循的原则和可适用的方式,是否需要改变、如何改变,将是我们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

2.纳税义务发生地的确定。纳税义务发生地的确定,是实施税收管辖的重要前提。在传统商务活动中,纳税人的经营地点相对固定,相关经营行为所围绕的地理中心也相对明确。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纳税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地点可以是多变的,他在任何一个地方(存在着地理上的差异)都能从事电子商务活动,流动性很大,交易地点是很难确定的。交易行为的发生所涉及到的买方主体、银行、服务器、网络服务商、卖方主体等,都可能处于不同的地理位置。因此,是以电子商务主体的所在地或是注册登记地为纳税义务发生地,还是以行为发生地为纳税义务发生地,或是以服务器所在地为纳税义务发生地,在适用时很难把握。以往采用的“最密切关系地”原则,在电子商务状态下,由于关系的错综复杂和主导商务行为的不突出,使这一原则的适用变得非常困难。

3.进出口管理。在传统商务活动中,海关管理是进出口贸易不可逾越的一个关键环节。但电子商务的跨国直接交易,使海关管理从交易过程中消失了。这给对外贸易的进口和出口应如何判定又提出了一题目,也直接影响到税收管理制度的调整和制定。一是进口和出口如何判定,进口和出口的判定标准是什么,如向一个在国外网站上建立网页并购买服务的国内纳税人提供的服务,能不能视为出口。同样,从一个外国网站上购买的国内纳税人提供的服务,算不算进口。二是谁是进口和出口判定的主体。三是原依附于海关管理的对出口货物的退税和对进口货物的征税,将如何操作、由谁来操作。

4.源泉管辖和代扣代缴方式的采用。源泉管辖和代扣代缴,是一种简单易行的税收征收方法,不仅效率高,而且征收成本很低,在传统商务状态下运用非常有效。但在电子商务状态下,特别是直接电子商务实行了网上支付,由于生产的多样化、交易的频繁化、支付的小额化等特点,以及收受者的经济性质、法律地位、税收待遇等并不能被支付人真实、准确地把握,使得传统意义上的代扣代缴方式如何适用、代扣代缴的义务如何设定、代扣代缴方法如何操作等,面临着新问题。

5.税务日常管理。在传统商务状态下逐步建立和完善的税务日常管理制度,在电子商务状态下出现根本性的不适应。一是纳税人日常管理的难度增加。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税源进行监控的基础,而在电子商务状态下传统的税务登记方式已不能适应电子商务主体的需要,但在另一方面若为便利纳税人提供了网上纳税登记服务,却会降低实质审查的强度,不利于税务机关对税源的有效监控,监控漏管户的传统手段在电子商务状态下完全失效。而网上监控却由于互联网中计算机ip地址的动态分配,同一电脑可以拥有不同的网址,不同的电脑也可以拥有相同的网址,使税务机关即使发现了电子商务应税行为,也难以确定谁是纳税人。二是对发票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发票作为原始的记账凭证是商业主体进行经济核算的基础,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收核算和税务管理的基础,在发票传递基础上进行的全社会的规范化核算建立起了全民核算体系,但传统商务状态下运用良好的纸质发票,在电子商务状态下却遇到了根本,它与电子商务活动的运行完全脱离而且阻碍着电子商务活动的进行。三是对纳税人的日常检查,难以完全依赖于入户检查,网上检查等新型日常检查方式将被采用。四是需要对纳税人自我申报纳税提供更多更广泛的服务。

6.税务案件稽查。电子商务状态下使传统的网下稽查方式的运用变得十分低效。一是电子商务活动的主体繁多,网下稽查是税务机关的力量所不及的。二是电子商务交易都在网上完成,网下稽查不可能获取最有证明力的第一手资料和证据。三是网下稽查对电子商务活动只能是被动稽查,而不能实现主动稽查。

(六)对税收利益国际间合理分配的影响

在传统商务状态下,长期以来国际间的合作和竞争已经在国际税收利益的分配方面形成了被各国所普遍遵守的基本准则和利益分配格局。

在流转税方面,共同遵守消费地原则,消费地所在国享有征税权,生产地所在国对出口商品不征税或是实行退税。在所得税方面,合理划定居民管辖原则与来源地管辖原则的适用范围,规定对财产所得、经营所得、个人独立劳务所得、消极投资所得等来源地国家有独享、共享或适当的征税权。虽然对这些基本准则,有的国家还有一定的保留,但是,绝大多数国家对这些基本准则的共同遵守以及由此形成的相对合理的国际税收利益分配格局,在一定程度上分别保障了生产国和来源国的合理利益,促进了国际间的经济合作和经济发展。

但是,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发展,在国际税收利益分配方面对现行分配原则和现有分配格局形成了一定的冲击。国际税收利益的分配又出现了向生产国倾斜,出现了消费国或来源国税收利益流失的情况。

1.在流转税方面。现行消费地原则在实施时将遇到很大的障碍。由于电子商务状态下由消费者直接进口商品的情况将会越来越普遍,而对消费者直接征收流转税将会使税收征收工作出现效率很低但成本很高的现象。

2.在经营所得方面。按照现行原则,来源国只对跨国公司常设机构的经营所得可以行使征税权。但是,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现行概念下常设机构的功能在不断萎缩。商务活动中目前由常设机构承担的某些工作,将会更多的由常设机构的设立主体(即跨国公司本部)直接从事。实际上造成来源国对跨国公司经营所得征税权的缩小。

3.在个人独立劳务所得方面。由于电子商务形式给个人独立劳务的跨国提供造就了更为便利的技术基础,越来越多的个人独立劳务将会放弃目前比较普遍的到劳务接受地直接提供的方式,而采用网上直接提供的方式,而被判定为在劳务接受国有固定基地的个人独立劳务提供会越来越少,也在实际上造成来源国对个人独立劳务所得征税权的缩小。

4.在消极投资所得方面。由于电子商务形式的出现和发展,工业产权单独转让或许可使用的情况会越来越少,工业产权转让或许可使用与技术服务同时提供的情况会越来越多。因此,一些目前表现为特许权使用的所得,将会改变存在形式而转变为经营所得。这也会影响到来源国在特许权使用所得方面的征税利益。

5.在财产转让所得方面。由于按现行规则,证券转让所得、股票转让所得等,转让地所在国没有征税权,而由转让者的居民国行使征税权。而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发展,跨国从事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的直接买卖活动的情况会越来越多。来源国(转让地所在国)无征税权的规则,将使税收利益向转让者居民国转移的矛盾更为突出。

(七)对税收法律制度的影响

在传统商务状态下,已经建立起了非常完整的规范税收征缴活动的税收法律制度,对税收征缴活动的各个方面,如:纳税主体和征税主体,权力、义务、程序、税种、税目、税率、环节等,都已经有了非常明确的规定。但是,现行税收法律对一些与税收征缴活动直接相关但又具有电子商务特殊性的事项,还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这种现状将会影响到电子商务状态下的税收征缴活动的规范运行。

1.电子化信息的法律概念、法律格式、法律效力尚未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如电子签名、电子发票、电子数据、电子账薄等,还没有被法律所认可。但它们却都是电子商务活动顺利进行所必不可少的。电子签名,是鉴别电子商务活动主体身份真实性的有效手段,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和法定的标准格式而一直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电子发票,由于不具有物理特征而差别于《会计法》规定的发票概念而不能作为合法的原始凭证成为商务主体经济核算的法律依据;电子数据,是电子商务活动内容的基本载体,但其在法律上的有效性并没有在相关法律中得到认可。

2.税收法律义务的设定,可能需要突破原有的原则。在传统商务状态下,税收法律义务的设定,均是建立在一国税收管辖权基础之上的,通过居民管辖和来源管辖的实施,保障征税权力的实现,在范围上没有超越国家的范围。但在电子商务状态下,国家范围内税收法律义务的设定,有时并不能有效保障一国税收管辖权的行使。税收管辖权向范围外的延伸,成为税收法律义务科学设定的一种合理考虑。如将跨国电子商务交易中范围外的一方设定为非负税的纳税人或代扣代缴义务人。

3.税务机关在征收管理活动中行使电子化征收管理手段的权力,有待于法律法规的授予。如税务机关在网上对纳税人的种种活动进行监控的权力,在网上对纳税人的电子账目进行检查的权力,对商务主体的支付行为进行追踪检查的权力,在网上对纳税人的财产进行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执行的权力,等等。

4.税收法律制度有待于国际一体化。与传统商务形式相适应的现行税收法律制度,是各国家根据自己的需求分别建立起来的。各国税收法律制度之间的冲突,通过双边性条约加以消除。但在电子商务状态下,各国税收法律制度之间的冲突已再难以仅仅依靠双边性的条约来消除,冲突的尖锐化已使得双边性条约有限效果的局限性显现无遗。税收法律制度的国际一体化,已成为电子商务稳定发展的基本前提之一。

四、可行的选择

电子商务的出现已经对现行的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随着电子商务进一步的发展和更为广泛的应用,对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做适应性改革和整合,并加强国际间税收政策和税务征收管理的协调和合作,已成为各方的共识。

(一)在改革和整合时应遵循的几项原则

1.尊重经济行为基本性质的原则。电子商务是伴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技术创新等潮流应运而生的,体现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是社会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体现着社会生产关系的变革。在改革和整合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时,要正确认识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的地位,理顺税收制度、税收政策与电子商务之间的关系。应让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去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而不能反过来让电子商务来适应税收制度、税收政策的需要。

2.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原则。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型交易形式,但电子商务的发展并不是我们工作的根本目标。在改革和整合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时,要把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作为发挥税收政策宏观调控作用的基本目标。要平衡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之间的相互关系,按照税收中性理念,不对任何贸易形式形成歧视,既不对电子商务开征新税种,也不对电子商务实行全面的免税,但可基于发展的目的对电子商务予以适当的扶持。

3.以现行税制为基础的原则。传统商务形式向电子商务形式过渡是一个很长的时期,而且电子商务是否能完全替代传统商务现在还很难说。根据电子商务特点建立单独的电子商务税收制度,是不太现实的。因此,以现行税制为起点,研究制定有关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并随着电子商务形式的发展和普及,不断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应该是最优的选择。这样,既能保证税收制度的相对稳定和发展继承,也能降低改革的财政风险。

4.便于税务征收管理的原则。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的效用,是建立在有效征收管理基础之上的。科学的税制,合理的政策,只有通过正确及时的征收管理才能予以落实。因此,在改革和整合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时,要以目前的征收管理水平及手段为依托,追求税制的简化,以及便于执行和可操作。

5.国际税收利益合理分配的原则。国际税收利益的合理分配,不仅是为了维护国家的税收权益,更重要的是为国际经济贸易建立更为公平合理的环境和更加规范的秩序。国际税收利益的分配格局,会影响各国家对国际经济活动中的货物和劳务进出口贸易、跨国投资活动、知识产权保护等的基本态度。只有形成国际税收利益合理分配的格局,才能为国际间的经济交流和合作提供最为良好的环境。

6.适应科技发展趋势的原则。在当今时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异常迅猛,技术创新的速度不断加快。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的改革和整合,不仅要跟上时代的步伐,还应该有一些超前的设计,以保证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的相对稳定。

(二)改革和整合的具体内容

1.在税收政策方面,对有关政策规定做出解释。

(1)制定直接电子商务形式下数字化信息交易的应税行为类别的判定标准。应将是否存在着受法律保护的特许权利为基本判别标准,结合网上交易的具体情况,分析做出判断。

一方将受法律保护之工业产权的许可使用权转让而取得相应价值补偿的行为,应认定为属于转让特许使用权。

一方将受法律保护之工业产权的所有权转让而取得相应价值补偿的行为,应被认定属于财产转让。

一方将享有普通所有权的商品转让而取得相应价值补偿的行为,且该转让商品被转换存在形态后仍具有同类商品的使用功能而被受让人直接或许可他人直接使用,则该行为应被认定属于商品销售。在这里,销售商一般情况下均不是被售商品这一劳动成果的直接创造者。

一方将自己的劳动成果直接提供给另一方而取得相应价值补偿的行为,应被认定属于劳务提供;也可以如此定义,即在网上的交易行为中,除属于转让特许使用权、财产转让和商品销售的行为外,均应属于劳务提供。

(2)对网上无偿提供具有商品性质的数字化商品,应规定属于“视同销售”的应税行为,适用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征税。

(3)对链接而构成的助销行为,凡在设链网页上制作、有关助销商品的有关信息的,则该助销行为应被认定属于销售;凡在设链网页上没有制作、有关助销商品的有关信息,则该助销行为应被认定属于中介服务。

(4)对网上商业性信息而取得等价支付的行为,应被认定为属于广告服务;对网上提供非商业性信息的行为,应被认定为属于信息服务。

(5)对劳务发生地的认定,根据间接税最终由消费者负担这一原理,应将劳务接受者所在地作为判定劳务发生地的基本标准。

2.在税务征管方面,要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征收管理制度,并相应调整税务机关的设置和税务人员的构成。

(1)完善税务登记制度。在税务登记时,除了现有的规定内容外,还要增加网址、服务器所在地、edi代码、应用软件、支付方式等内容,以便于税务机关实施有效的监控和管理。

(2)建立电子发票制度。在现行发票制度中增加电子发票这一种类,作为电子商务活动的核算依据,并制定电子发票的制作、使用、保管、缴销等规程,通过在电子商务主体的交易终端上加装税控装置或是在相应的认证平台上加载电子发票装置,向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服务。

(3)建立网络稽查制度。通过网络对纳税人的电子账目进行稽核检查。

(4)建立跟踪监测制度。建立在线跟踪监测工作站,对网络信息传输进行必要的跟踪和监测,筛选出有价值的电子商务信息和税务监管信息。

(5)完善网络申报纳税制度。自我申报和预缴,经审核后多退少补。

3.在国际税收利益分配方面,应对现行的分配原则和分配方法做合理的调整。

(1)对居民管辖原则和来源地管辖原则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主要是扩大来源地管辖原则的适用范围,相应缩小居民管辖原则的适用范围。一是将网上提供独立个人劳务的所得,全部纳入来源地国的税收管辖范围内;二是将网上转让特许权利之所有权的所得、证券转让所得等财产转让所得,纳入来源地国的税收管辖范围内;三是将网上提供劳务的所得,至少是将提供技术劳务而获得的所得纳入来源地国的税收管辖范围内。同时,进一步明确来源地管辖权的优先适用,以及来源地管辖权优先行使后居民管辖权再行使时缔约国在避免双重征税方面的义务。

(2)对常设机构的判定方法和标准进行调整。主要是明确规定,服务器在一般情况下均构成常设机构。但有例外,即在特定情况下,可不构成常设机构。特定情况是指:服务器的功能只是一般性的商业信息和介绍商品的主要功能,不参与商务交易活动全过程的任何一个阶段。

(3)进一步明确构成常设机构(pe)之服务器性质的认定标准。目前,自动售货机的性质是非常清楚的,应被认定为一零售商。因此,对构成常设机构(pe)之服务器的性质认定,应比照自动售货机的性质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判定:对较大额度的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器往往只是提供了一些基本信息,交易的成功还有赖于大量的网下活动,此时可将服务器认定为只是一个合同服务的提供者,因此只能就其在交易中发挥的作用分配到一部分利润;而对较小额度的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器往往对交易的成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此时应将服务器认定为只是一个零售商,应获得全部的销售收入和经营利润。

(4)调整营业利润与特许权使用费的划分方法及标准。此项调整工作,可结合前面所述有关数字化商品有偿提供的应税行为类别判别的方法和标准来进行。凡是属于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所得,应被认定为经营利润;凡是有偿转让受法律保护之工业产权的许可使用权转让而取得的所得,应被认定为特许权使用费。

4.在完善相关法律体系方面,应通过修改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定新法律法规,将有关电子商务的一些特定内容,纳入法律法规的规范范围。

制定《电子商务法》和《电子签名法》,修改《增值税条例》、《营业税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会计法》、《发票管理条例》等。一是明确电子商务、电子签名和电子账簿的法律地位;二是规范有关电子商务的税收法律适用;三是建立电子发票制度;四是授予税务机关相应的网上稽查权和检查权;五是完善网上申报纳税制度;六是明确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特殊纳税义务主体。

(三)要积极加强国际间税收政策的协调和税务管理的合作,进一步完善和建立国际税收协调机制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各国国内税法之间在跨国电子商务交易的税务处理方面的冲突,会越来越多并越来越激烈。目前的协调和协作机制,已远远不能适应客观上的需要。双边协约的形式,直接税的范围,有限的情报交换,一定程度上避免双重征税的目的,众多的条款保留等等,并不能有效地解决电子商务状态下跨国交易的税收适用冲突问题。必须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国际税收协调机制和适时建立新型的国际税收协调机制。总目标为:

1.将间接税适用时的法律冲突也纳入协调机制的作用范围。

2.把国际协约的形式从双边协约逐步转换为多边协约。

3.允许税收管辖权的跨延伸,建立委托税款的制度。

4.在全球范围内建立起一致的税收制度。

主要参考资料:

(1)郭卫华等著《网络中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法律出版社2001年出版)。

(2)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译经合发组织《oecd税收协定范本注释》(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年出版)。

(3)alanbloomandrobertgiusti《internationaltaximplicationsofelectroniccommerceonoutboundtransaction》,《internationaltaxjournal》23rd,1997.

(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课题组《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研究》(载《深圳税收参考》2000年第10期)。

(5)michaelbutlerandvictorchew罗晓林译《全球电子商务的国际税收》(载《税收译丛》2001年第1~3期)。

电子商务对社会经济的主要影响范文篇3

电子商务是什么?电子商务是运用现代通信技术、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进行的一种社会经济形态,其目的是通过降低社会经营成本、提高社会生产效率、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从而实现社会财富的最大化利用。因此,电子商务是一种新的社会经济形态。

网络是人类社会劳动、生活、学习的新工具,它通过影响人类通信与交往方式,间接地对传统经济领域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方式产生影响,直到渗透、改造、重塑传统经济的运行模式,以及社会经济价值标准与增值方式。因此,电子商务是一个泛社会化的概念,电子商务的发展是一个从基础应用入手、循序渐进地推而广之、最终实现普遍应用的发展过程。

电子商务革新了传统经济活动的运作手段。因此,电子商务按照经济活动的类别可分为两大类别:第一,企业间的电子商务,即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网络进行产品或服务的经营活动。第二,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即企业通过网络为消费者提供一个产品或者服务的经营活动。

实际上,第一大类模式又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企业之间通过网络进行产品销售和购买,第二种是企业之间通过网络提供服务和得到服务。第二大类模式也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企业与个人消费者通过网络进行产品销售和购买,第二种是企业与个人消费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和得到服务。

这样,电子商务就可以分为四类,即:第一类,企业与企业通过网络实施的产品经营活动;第二类,企业与企业通过网络实施的服务经营活动;第三类,企业与个人消费者通过网络实施的产品经营活动;第四类,企业与个人消费者通过网络实施的服务经营活动。

电子商务对社会经济的主要影响范文篇4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法设计;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一国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抽象和概括,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在税收法制建设中的反映,也是对税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等全过程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法律准则,其核心是使税收法律关系适应生产关系的要求。电子商务作为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应运而生的网络经济的组成部分,具有交易虚拟化、全球化、隐蔽化和成本低廉等特点。虽然电子商务的出现为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使现行税法的某些规定难以适用,并形成了一些税收征管中的盲点,但其并未对生产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本身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因此,完善电子商务时代的税收法律制度,仍然不能背离以下几项税法的基本原则。

一、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是民主和法治原则等现代宪法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是税法至为重要的基本原则。它指的是国家征税应有法律依据,要依法征税和依法纳税。税收法定原则要求税收要素法定而且明确,征税必须合法。诸如,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减免优惠等税收要素必须由立法机关在法律中予以规定,其具体内容也必须尽量明确,避免出现漏洞和歧义,为权利的滥用留下空间。而征税机关也必须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征收税款,无权变动法定的税收要素和法定的征管程序,依法征税既是其职权,也是其职责。

(一)不宜开征新税

在电子商务条件下,贯彻税收法定原则,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是否开征新税。实际上对这个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以美国为代表的免税派主张对网上形成的有形交易以外的电子商务永久免税,认为对其征税将会阻碍这种贸易形式的发展,有悖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与此相对的是加拿大税收专家阿瑟·科德尔于1994年提出“比特税”构想,即对网络信息按其流量征税。“比特税”方案一经提出,即遭致美国和欧盟的反对,原因是他们认为“比特税”不能区分信息流的性质而一律按流量征税,而且无法划分税收管辖权,并将导致价值高而传输信息少的交易税负轻,价值低而传输信息多的交易税负重,从而无法实现税负公平。笔者认为,经济发展是税制变化的决定性因素,开征新税的前提应是经济基础发生实质性的变革,例如,在以农业为最主要的生产部门的奴隶制和封建制国家,农业税便是主要税种;进入了以私有制下的商品经济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社会后,以商品流转额和财产收益额为课税对象的流转税和所得税取代了农业税成为主要税种。电子商务也属于商品经济范畴,与传统贸易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别。因此,我国在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时,仍应以现行的税收制度为基础,对现行税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使之适应电子商务的特点和发展规律,这样不仅能够减少财政税收的风险,也不会对现行税制产生太大的影响和冲击。例如,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做法便值得借鉴,其并未出台专门的电子商务税法,只是要求纳税人在年度报税表内加入电子贸易一栏,申报电子贸易资料。

(二)明确各税收要素的内容

税收法定主义原则要求税收要素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对税收要素的影响突出地表现在征税对象和纳税地点的确定上。以流转税为例,网上交易的许多商品或劳务是以数字化的形式来传递并实现转化的,使得现行税制中作为计税依据的征税对象变得模糊不清,对此既可以视为有形商品的销售征收增值税,也可以归属为应缴营业税的播映或服务性劳务。这就需要改革增值税、营业税等税收实体法,制定电子商务条件下数字化信息交易的征税对象类别的判定标准,从而消除对应税税种、适用税率的歧义。就纳税地点而言,现行增值税法律制度主要实行经营地原则,即以经营地为纳税地点,然而高度的流动性使得电子商务能够通过设于任何地点的服务器来履行劳务,难以贯彻经营地课税原则。由于间接税最终由消费者负担,以消费地为纳税地不仅符合国际征税原则的趋势,而且有利于保护我国的税收利益,为此,应逐步修改我国现行增值税的经营地原则并过渡为以消费地为纳税地点的规定,从而有效解决税收管辖权归属上产生的困惑。

二、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是税法理论和实践中的又一项极其重要的原则,是国际公认的税法基本原则。根据税收公平原则,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所有纳税人的地位都是平等的,因此,税收负担在国民之间的分配也必须公平合理。税收公平原则在经历了亚当·斯密的“自然正义的公平”①和瓦格纳的“社会政策公平”②理论之后,近代学者马斯格雷夫进一步将公平划分为两类,即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税收横向公平要求相同经济情况和纳税能力的主体应承担相同的税负;税收纵向公平则要求不同经济情况的单位和个人承担不相等的税负。

纳税人地位应当平等、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之间公平分配是税收公平原则的内容和要求。电子商务是一种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的有别于传统贸易的虚拟的贸易形式,它具有无纸化、无址化以及高流动性的特点。高流动性使得企业的迁移成本不再昂贵,企业由于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不必像传统企业那样大量重置不动产和转移劳动力,若想要在低税或免税地区建立公司以达到避税的目的,往往只要在避税地安装服务器等必要的设备、建立网站并配备少量设备维护人员即可。其他为数众多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互联网在世界各地为企业服务,从而可以使纳税人通过避税地的企业避免或减少纳税义务。而电子商务的无形性和隐蔽性则让税务部门难以准确掌握交易信息并实施征管,使得网络空间成了纳税人轻而易举地逃避纳税义务的港湾。上述种种都导致了从事电子商务的纳税主体与从事传统商务的纳税主体间的税负不公。但是税收公平原则却要求电子商务活动不能因此而享受比传统商务活动更多的优惠,也不能比传统商务更易避税或逃税。因此,为贯彻税收公平原则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第一,改变对电子商务税收缺位的现状,避免造成电子商务主体和传统贸易主体之间的税负不公平。税法对任何纳税人都应一视同仁,排除对不同社会组织或个人实行差别待遇,并保证国家税收管辖权范围内的一切组织或个人无论其收入取得于本国还是外国,都要尽纳税义务。

第二,贯彻税收公平原则还要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建立符合电子商务要求的税收征管制度,首先应制定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纳税人在办理了上网交易手续之后,应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在税务登记表中填写网址、服务器所在地、EDI代码、应用软件、支付方式等内容,并提供电子商务计算机超级密码的钥匙备份。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的申报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并为纳税人做好保密工作。其二,应建立电子发票申报制度,即以电子记录的方式完成纸质发票的功能。启用电子发票不仅可以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也为税收征管提供了崭新的手段。纳税人可以在线领购、开具并传递发票,实现网上纳税申报。其三,逐步实现税收征管的电子化、信息化,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拓展税收征管的领域和触角,开发电子商务自动征税软件和税控装置,建立网络稽查制度,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税收征管体系,实现税收公平原则。

三、税收中性原则

税收中性原则是指税收制度的设计和制定要以不干预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为基本出发点,即税收不应影响投资者在经济决策上对于市场组织及商业活动的选择,以确保市场的运作仅依靠市场竞争规则进行。

电子商务与传统交易在交易的本质上是一致的,二者的税负也应该是一致的,从而使税收中性化。税收制度的实施不应对网络贸易产生延缓或阻碍作用,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对相关问题的研究也才刚刚起步,而电子商务代表了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与传统贸易相比,其优势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对其税收政策的制定应避免严重阻碍或扭曲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宜采用中性的、非歧视性的税收政策,通过完善现行税制来规制并引导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快速地发展。

不开征新税不仅是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也是税收中性原则的体现。许多国家在制定电子商务税收制度时,也都认为应遵循税收中性原则。例如,美国于1996年发表的《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的税收政策》中便指出:“建议在制定相关税收政策及税务管理措施时,应遵循税收中性原则,以免阻碍电子商务的正常发展。为此,对类似的经济收入在税收上应平等地对待,而不去考虑这项所得是通过网络交易还是通过传统交易取得的。”文件认为,最好的中性是不开征新税或附加税,而是通过对一些概念、范畴的重新界定和对现有税制的修补来处理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问题。而经合发组织1998年通过的关于电子商务税收问题框架性意见的《渥太华宣言》中也强调,现行的税收原则将继续适用于电子商务课税,对于电子商务课税而言,不能采取任何新的非中性税收形式。欧盟对待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观点是,除致力于推行现行的增值税外,不再对电子商务开征新税或附加税。

根据税收中性原则,我国对电子商务不应开征新税,也不宜实行永久免税,而应该以现行税制为基础,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和普及,不断改革和完善现行税法,使之适用于电子商务,保证税收法律制度的相对稳定和发展继承,并能够降低改革的财政风险,促进我国网络经济的稳步发展。

四、税收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是指税收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机制的有效运行,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税收效率原则要求以最小的费用获取最大的税收收入,并利用税收的经济调控作用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或者最大限度地减轻税收对经济发展的障碍。它包括税收行政效率和税收经济效率两个方面。税收的行政效率是通过一定时期直接的征税成本与入库的税金之间的比率来衡量,表现为征税收益与征税成本之比。这一比率越大,税收行政效率越高。税收的经济效率是指征税对纳税人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影响程度,征税必须使社会承受的超额负担为最小,即以较小的税收成本换取较大的收益。简言之,就是税收的征收和缴纳应尽可能确定、便利、简化和节约,以达到稽征成本最小化的目标。

虽然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单位或个人可以直接将产品或服务提供给消费者,免去了批发、零售等中间环节,使得税收征管相对复杂,但是为了应对这一崭新的交易形式,越来越多的高科技手段将会运用到税收工作的实践中,使税务部门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都得到提高;凭借电子化、信息化的税收稽征工具,税务机关的管理成本也将大大降低,为提高税收效率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五、社会政策原则

国家通过税法来推行各种社会政策,税收杠杆介入社会经济生活,税收不仅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工具,而且成为国家推行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手段,于是税收的经济职能便体现为税法的基本原则。

目前,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税收的社会政策原则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财政收入原则

贯彻这一原则需要明确的是,一方面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实施网络贸易,现行税基日益受到侵蚀,这就需要不断完善税收法律制度,保证对应税交易充分课税,使得财政收入稳定无虞;另一方面,针对目前我国企业信息化程度普遍较低,电子商务刚刚起步的现状,为了使我国网络经济的发展跟上世界的脚步,应当对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的企业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财政收入原则的确立,不可避免地冲击和影响了税收的公平原则,但是为了从全局和整体利益出发,它又是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并且有利于社会总体利益的。正如前任财政部长项怀诚在“世界经济论坛2000中国企业峰会”上所表示的:“不想放弃征税权,但又想让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更快点。”

(二)保护国家税收利益原则

就目前而言,我国还是电子商务的进口国,无法照搬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我国的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而是应该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构建有利于维护我国税收主权的税制模式。同时,还应该考虑到对国际税收利益的合理分配,为国际经济贸易建立更为公平合理的环境和更加规范的秩序。国际税收利益的分配格局,将会影响各主权国家对货物和劳务进出口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以及跨国投资等问题的基本态度。只有合理分配税收利益,才能为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提供更好的条件和环境。因此,我们应该在维护国家税收主权的前提下,尊重国际税收惯例,制定互惠互利的税收政策,从而实现对国际税收利益的合理分配。

参考文献:

[1][美]施奈德.电子商务[M].成栋,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2][美]特班,等.电子商务管理视角[M].严建援,等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

[3]周刚志.论公共财政与宪政国家—税法学研究文库[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4]刘剑文.税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5]刘剑文.财税法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电子商务对社会经济的主要影响范文篇5

关键词:电子商务;商务发展;税收

前言

电子商务发展迅猛,潜力巨大。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电子数据交换、电子资金转账和安全认证等相关技术的日益成熟,特别是互联网的全球普及,使用的人数急剧增加,电子商务发展日益迅猛。截至1999年底,全球互联网用户约1.9亿,全球已有仰叨多万企业参与了电子商务活动。1998年,全球电子商务贸易交易额约为450亿美元,199年猛增至2400多亿美元。预计2001年将增至3500亿美元,2002年将超过1万亿美元,2003年将增至13000亿美元。

在我国,电子商务起步较晚。由于数据传输速度较馒,与国际互联网出口连接的频宽较窄;网络供应商基本都处于亏损的体态;网上安全认证的可信度不太高;网上支付体系的不完善;许多企业对电子商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物流送配方式的发展滞后;有关法律制度的缺位,等等原因,使用互联网的人数目前只有1000万,其中直接从事商务活动的只有15%.但是,我国的电子商务具有很大的潜力。据预测,我国的上网人数将以年均40%的速度增加,至2004年,将增至400万。这将大大地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一般经验表明,当上网人数达到1500万-2000万人时,电子商务将会出现盈利点。因此,我国的电子商务将会出现飞速的发展。

电子商务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将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在人类经济发展史上,每一次创造财富方式的改变必将带来经济领域的革命。从以劳动力密集为基础的自然经济,到以资本积聚为基础的工业经济,再到今天以智力创造为基础的知识经济,无不证明电子商务是人类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在这个世纪之交的时刻,知识经济蓬勃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加速,智力成果的创新与发展,随时都改变着经济发展的方式,同时也决定二个国赛能否在激烈的国际经济竞事中取得优势,电子商务正是承载知识经济运行和发展的最佳方式。因此,电子商劣的兴起和拔犀,己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和商务模式的问题,也不仅仅是厂个技术问题而是关系到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经济领域的一场变革正如主席指出的: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贸易的发展方向。作为一种全新的商品经营和交易方式,电子商务不仅会改变现有的企业模式,而且将对经济全球化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改变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

电子商务是对传统商务形式的一场革命,对税收带来了新的冲击。由于电子商务具有交易主体的可隐匿姓、有些交易物的无形性、交易地点的不确定性以及交易完成的快捷性等基本特点,使电子商务对现行的贸易体制、交易方式、信用体系以及政府管理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特别是对现行的税收制度、税收政策、税务管理、国际税收规则和税收法律也带来了新的冲击。

电子商务对税收产生的各种影响,归根到底将使目前的税基和税源发生巨大的变化,如果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手段不能迅速跟上,可能使我们应该获得的很多税收流失。因此,我们必须正视并积极应对这些变化,取得共识拿出对策。

如何应对电子商务给现行税收制度带来的冲击,世界各国都在思索对策。有一种观点认为,应把电子商务领域视为一特殊关税区,并实行免征关税和销售税的政策。这一观点已在某些国家得以实践;这种对策具有一定的优点,既能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又能回避现行税制对电子商务的不适应。但它的缺点也是世人皆知的,一是会较大幅度的缩小税基,形成税收的流失;二是会扰乱国际间的经济秩序,形成新的不公平;三是它只符合少数国家的利益,将会扩大贫国与富国之间的差距。因而,它难以代表国际社会建立镜收新规则的主流思想,难以代表国际税收规则的改革方向。可见,为适应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发展,税收政策的消极应对不是可行的方法,只有积极稳妥的改革现行税收制度才是基本的方向。

那么,怎样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的税收对策呢?我认为,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以现行税制为基础的原则。在制定相关税收政策时,应以现行税收制度为基础,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对现行税收制度作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这样做既不会对现行税材形成太大的影响,也不会产生太大的财政风险。

二是不单独开征新税的原则。即不能仅仅针对电子商务这种新贸易形式而单独开征新税,不然会导致税收负担的不公平分布,影响到市场对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是税收政策与税务征管相结合的原则。以可能的税务征收管理水平为前提来制定税收政策,保证税收政策能够被准确的实施。

四是保持税制中性的原则。不能使税收政策对不同商务形式的选择造成歧视。

五是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的原则。应当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谋求全球一致的电子商务税收规则,保护各国应有的税收利益。

电子商务对社会经济的主要影响范文篇6

【关键词】电子商务平台;社会责任;构建

随着国内互联网经济日益发展,电子商务平台的概念深入人心。电子商务平台即是一个为企业或个人提供网上交易洽谈的平台,是建立在英特网上进行商务活动的虚拟网络空间和保障商务顺利运营的管理环境,是协调、整合信息流、物质流、资金流有序、关联、高效流动的重要场所。电商平台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价值。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7.85万亿,同比增长30.83%,按2012年的数据计算,电子商务占GDP的比重已经高达15%,成为经济发展新引擎,利用好这一新引擎,对于启动消费、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近年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层出不穷,如:侵犯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等对我国电商平台构成了严重的生存威胁,导致这些负面影响频发的原因固然很多,但就从我国电子商务平台自身角度而言,与其缺乏社会责任有密切的关系。

一、现今零售业电子商务平台社会责任缺失的表现

(一)市场结构开始呈现垄断趋势

随着电子商务和国际贸易的发展,网络平台的价值进一步体现出来,除了一些有竞争力的企业能够有自己独立的商务网络平台外,大部分中小企业,都必须借助于第三方平台来实现线上交易,这为电商平台的壮大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市场和机遇。同时也造成了某几个平台对该领域的垄断。从目前的现实情况来说,淘宝、天猫、京东三大电商平台的巨头无论是从资金、资源等层面都是具有绝对优势的,而在后期根据“马太效应”这种优势将会日益明显。目前,虽然有众多的小微平台都逐渐参与到这项竞争中,寡头垄断的局势仍是日趋明显,新的行业进入者面临的竞争压力和挑战也越来越激烈。

(二)平台差异性不大

上述提到目前国内电商平台的数量是多的,但是真正有影响力的不多,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相似性太高,后期发展的平台多是借助于前人的模式,少有创新。所以从整体结构和模式类型来看,基本上所有平台的发展模式都大同小异。在产业竞争中这种趋同化的发展模式不利于平台的创新,整个行业的升级和发展。

(三)侵犯消费者权益

电商平台容许入住商家公开售卖假货、质量残次品等,不仅损害了电子商务平台自身的信誉,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除此之外,售后服务也存在着很大的弊端,就淘宝而言,如果消费者买了假货、残次品,可以给差评,但是卖家有权利删除评价,而且刷单刷好评现象普遍,这也是一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所以消费者的权利从根本上是得不到保障的。

(四)缺乏公益爱心

目前平台内部的公益行为都是流于商家自发的,而不是平台自身的行为。从平台自身的行为来看,无论是淘宝,或者京东、天猫等大型电商平台都没有明确的参加过社会慈善捐赠。由此可见,我国绝大部分电商平台离高层次社会责任还有很大的距离。

(五)缺乏监督机制有效管理

监督机制应从两个方面看,一个是平台内部首先要建立一个强而有效的监督机制来规范和约束入住商家的行为,这也是一个平台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另一方面是从社会来看,无论是政府在网络监管方面,还是对电子商务的法律条例方面都是半空白的状态。

二、电子商务平台社会责任的构建

社会责任是指一个组织对社会应负的责任,指组织承担的高于组织自己目标的社会义务,主要分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法律和道德四个方面。现今的电商平台更多地关注自身的发展前景,忽视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而政府方面对电子商务平台的接管和自身技术水平跟不上其发展的速度,处于较为落后的状态。为了让国内零售业电商平台更好地承担起社会责任,需要在很多方面进行努力。

(一)电子商务平台自身

(1)经济责任

电子商务平台在财务问题上应以客户体验为主,减少经济纠纷。其次在产品服务方面,要提升产品质量同完善服务体系并举。最后在治理结构方面,在对平台员工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时,对入住平台的商家也要予以治理,可以提高准入门槛,事先检查其财务和经济能力状况。

(2)可持续发展责任

电商平台在发展中可以有效地减少碳排放,线上的模式也可以减少宣传广告的支出,在环保方面,电商平台是有利的。但是在创新方面却颇为不足,首先是制假贩假导致市场假货盛行,平台有一定的责任区规范商家的行为,其次是平台自身的创新。

(3)法律责任

首先是从税收方面来看,电商平台存在偷税、漏税、逃税的现象。故电商平台若想在法律的保护范围内得到进一步发展,必须严格要求自身,依法纳税。其次电商平台应完善自身的规章制度,针对平台内部的一套体系来约束自身,同时应以一种“主人”的态势建立一套针对入住平台的商家一套规章制度。

(4)道德责任

电商平台应当从满足社会准则、规范和价值观出发,在诚信经营的同时增加一些社会公益类活动,给消费者树立一个良好正面的形象。

(二)政府

经济行为者之间互动发生的行为性约束,主要依靠社会制度。政府是调控市场经济中重要的一环,个人认为政府应当立足于当下经济形势成立专门分管电商的部门,并出台相关政策,制定相关法律,与此同时加强自身技术建设,加强网络监管。

(三)第三方

充分发挥新闻舆论、消费者协会、工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弥补政府客观上存在的监督失灵问题,形成立体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社会监督体系。例如,通过新闻媒体的追踪报道等来区分电商平台差异或优劣,增强公众对其状况的了解。

三、建构意义

互联网时代,电商平台的建设受到市场重视。电子商务的发展,对整个国家产业结构的升级,国民经济的发展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电商平台的社会责任的构建,不仅可以对平台商家起到约束作用,要求其树立正确经销意识,紧抓诚信关键,做到线上、线下一致,及时配送货物,优化退换货业务,完善售后服务,而且对于平台自身而言也是利大于弊,能促进其规范销售渠道,加强对商家管理,完善信息反馈系统,加强同消费者的沟通与联系。同时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一个重要渠道。

作者:管如意林炜李智晔单位:湖州师范学院

电子商务对社会经济的主要影响范文

在我国,电子商务起步较晚。由于数据传输速度较馒,与国际互联网出口连接的频宽较窄;网络供应商基本都处于亏损的体态;网上安全认证的可信度不太高;网上支付体系的不完善;许多企业对电子商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物流送配方式的发展滞后;有关法律制度的缺位,等等原因,使用互联网的人数目前只有1000万,其中直接从事商务活动的只有15%.但是,我国的电子商务具有很大的潜力。据预测,我国的上网人数将以年均40%的速度增加,至2004年,将增至400万。这将大大地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一般经验表明,当上网人数达到1500万-2000万人时,电子商务将会出现盈利点。因此,我国的电子商务将会出现飞速的发展。

电子商务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将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在人类经济发展史上,每一次创造财富方式的改变必将带来经济领域的革命。从以劳动力密集为基础的自然经济,到以资本积聚为基础的工业经济,再到今天以智力创造为基础的知识经济,无不证明电子商务是人类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在这个世纪之交的时刻,知识经济蓬勃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加速,智力成果的创新与发展,随时都改变着经济发展的方式,同时也决定二个国赛能否在激烈的国际经济竞事中取得优势,电子商务正是承载知识经济运行和发展的最佳方式。因此,电子商劣的兴起和拔犀,己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和商务模式的问题,也不仅仅是厂个技术问题而是关系到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经济领域的一场变革正如主席指出的: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贸易的发展方向。作为一种全新的商品经营和交易方式,电子商务不仅会改变现有的企业模式,而且将对经济全球化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改变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

电子商务是对传统商务形式的一场革命,对税收带来了新的冲击。由于电子商务具有交易主体的可隐匿姓、有些交易物的无形性、交易地点的不确定性以及交易完成的快捷性等基本特点,使电子商务对现行的贸易体制、交易方式、信用体系以及政府管理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特别是对现行的税收制度、税收政策、税务管理、国际税收规则和税收法律也带来了新的冲击。电子商务对税收产生的各种影响,归根到底将使目前的税基和税源发生巨大的变化,如果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手段不能迅速跟上,可能使我们应该获得的很多税收流失。因此,我们必须正视并积极应对这些变化,取得共识拿出对策。

如何应对电子商务给现行税收制度带来的冲击,世界各国都在思索对策。有一种观点认为,应把电子商务领域视为一特殊关税区,并实行免征关税和销售税的政策。这一观点已在某些国家得以实践;这种对策具有一定的优点,既能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又能回避现行税制对电子商务的不适应。但它的缺点也是世人皆知的,一是会较大幅度的缩小税基,形成税收的流失;二是会扰乱国际间的经济秩序,形成新的不公平;三是它只符合少数国家的利益,将会扩大贫国与富国之间的差距。因而,它难以代表国际社会建立镜收新规则的主流思想,难以代表国际税收规则的改革方向。可见,为适应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发展,税收政策的消极应对不是可行的方法,只有积极稳妥的改革现行税收制度才是基本的方向。

那么,怎样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的税收对策呢?我认为,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以现行税制为基础的原则。在制定相关税收政策时,应以现行税收制度为基础,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对现行税收制度作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这样做既不会对现行税材形成太大的影响,也不会产生太大的财政风险。

二是不单独开征新税的原则。即不能仅仅针对电子商务这种新贸易形式而单独开征新税,不然会导致税收负担的不公平分布,影响到市场对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是税收政策与税务征管相结合的原则。以可能的税务征收管理水平为前提来制定税收政策,保证税收政策能够被准确的实施。

四是保持税制中性的原则。不能使税收政策对不同商务形式的选择造成歧视。

五是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的原则。应当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谋求全球一致的电子商务税收规则,保护各国应有的税收利益。

电子商务对社会经济的主要影响范文1篇8

一、电子商务对会计行业的影响

(一)电子商务的发展给会计行业带来的影响

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型的商务活动的手段,它是以信息技术为中心,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活动以及相关服务的项目。是将传统的电子商务活动更加的信息化,网络化,电子化。电子商务专业彻底改变了企业传统的经营方式,管理模式以及服务理念。是一场调整人们生活方式和思维模式的改革。在电子商务多企业进行大规模调整的同时,也在对传统的会计行业进行改革,打破了传统的会计形式,采用无纸化,电子化,数字化的管理模式,让管理者在对会计资料的管理和查阅上更加方便。随着计算机可以越来越发达,人们的交易形式也发生了改变,由传统的面对面交易,向互联网上的虚拟交易转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交易方式对与传统的会计资料收集就会有很大的难处,因此,企业家要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的优势,将会计的服务内容做到最好[1]。

(二)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与会计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影响

近几年来,随着电子商务事业的大力发展,许多传统的书面协议的形式已经不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电子化,数字化的合约形式,这一转变就给我国与会计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的施行带来了很大的不便,甚至,有很多不法企业钻法律的空子,制造假象来欺骗合作伙伴以及消费者[2]。由于我国的税收制度以及合同法之类的与会计行业有关的法律还停留在纸质协议上面,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上也并没有明确指出对于电子合同、电子商务等情况要如何应对,导致我们在实行这些法律、法规的时候失去了明确的对象,在管理上也变得模棱两可。最主要的是电子通信设备比较容易被有心之人入侵,实施一些恶意的篡改的现象等,在我们按照合同制度去核对签协议的双方的身份以及公开合约内容的时候,也会遇到合同内容被篡改,签名被伪造等种种安全隐患。

二、电子商务环境下会计行业应该如何创新

(一)大力促进计算机技术在会计领域的应用

通过目前对我国电子商务的一系列的了解,就会发现,电子商务在未来各行各业的使用上面已经不可避免了,在互联网新形式的影响下,人们对于电子商务的认知也越来越清晰,但是,还需要加强对电子商业的重视,才能更好促进经济发展。要在会计行业配置大量的计算机,培养会计从业者的计算机技术,帮助传统的会计从业者克服对纸质的过分依赖以及对数字化的恐惧,降低传统会计从业者在应用计算机处理会计资料信息的障碍。在未来,无论是企业与企业之间数据资料的传递,还是部门之间资料的交换,都将运用计算机系统进行一对一的传递,也不用担心纸质文件放在哪里都不安全会被人看到,至于,计算机系统的安全问题,就要靠企业的管理者来加强了,是聘请专业的计算机技术高级人才,还是购买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就不在我们的考虑范围之内了,大力促进计算机技术在会计领域的应用,会使我国的会计行业的发展达到一个新的层次,并且,为管理者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会计参考资料[3]。

(二)推动新一代的会计系统普及

传统的会计从业者的工作模式,已经被在电子商务影响下的新型人才的工作模式所取代,传统的核算软件也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因此,我们要增强对新一代会计系统的宣传力度,让新一代的会计系统在每一家企业内部都得到普及,并且,大力支持对于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在电子商务的环境下,推动互联网与新一代的会计系统的和谐发展。

(三)推动会计市场的国际化

电子商务对社会经济的主要影响范文

一、电子商务对会计环境的影响

会计环境是会计赖以产生和发展的背景和条件。一方面:新经济时代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软件开发技术和通讯技术的高速发展,极大地提高了会计信息处理的能力。与此相对应,人们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也日益提高,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及时性、相关性、可比性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导致会计学向边缘学科发展。在IT环境下,会计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将逐步向边缘学科转化。会计学作为管理学的分支,其内容将不

断地扩大、延伸,其独立性相对地缩小,而更体现出它与其它经济管理学科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支持、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关系。传感技术、通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等众多的信息技术推动着会计学向边缘学科发展。

二、电子商务对会计目标的影响

会计目标是特定环境中会计信息需求和现实可能性的平衡点。电子商务环境中社会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呈现多样性、及时性,而电子商务所利用的通讯技术、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等正能满足这一需求。无论是受托责任观下的报告责任还是决策有用观下的披露责任在电子商务环境下都能实现,从而解决了会计信息用于财富分配的可靠性与用于投资决策的相关性之间的矛盾,使得会计真正成为一个信息系统以满足不同的信息需求为会计目标。具体可描述为:

1.现在或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交易对象和管理部门等利益相关者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它们的信息需求具有多层次、多样性。

2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应该提供及时、可靠和相关的会计信息以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的个性需求。

3会计信息的提供可利用综合决策支持系统,信息的可以是文字、图形、图像和声音的结合。

三、电子商务对会计前提的影响

会计前提是适应传统的社会经济环境,并为会计实践检验,证明了其合理性的。但是,在互联网走进现代人们的日常生活,并充斥于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时,以前会计前提所依据的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在新的社会经济环境下,会计前提都面临挑战。

1.对会计主体的影响。会计主体从空间上界定了会计工作的具体核算范围,只有在这个假设的基础上,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等会计要素才有了空间归属。这个个体是有形的实体而网络公司存在于计算机网络之中,它是一种临时结盟体,没有固定的形态,也没有固定的空间范围(如何在互联网环境中对会计主体做出新的界定或对会计主体本身进行修正是网络会计无法回避的问题。

2对持续经营的影响。持续经营指假定会计主体将持续经营下去,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企业不存在清算和破产的可能。电子商务时代,由于会计主体变化频繁,持续经营将不再适用。在网络会计中,是适用清算会计还是创建新的会计体系和方法,是必须予以明确的问题。

3对会计分期的影响。会计分期假设指为了在会计主体终止之前,能够向信息的需求者提供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息,人为地把经营过程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分割开来,形成一个个的会计期间。在网络环境下,强大的运算和传输功能,使财务管理从静态走向动态,会计核算从事后达到实时,使会计分期消除了时间的断点而无法成立。与此相应,在会计分期下的成本、费用的分配和摊销,在网络会计中的必要性有多大,值得进一步探讨。

4对货币计量的影响。在网络经济下,虚拟公司和网络银行的发展,不再使用钞票和单证作为交易媒介,而电子货币成为网上支付的主要方式。电子货币的出现,弱化了记账本位币的币种惟一,使资金在企业、银行间高速运转,资本决策可瞬息完成,加大了货币风险,冲击了币值稳定,动摇了货币计量假设。

四、电子商务对会计原则的影响

会计原则是会计核算的业务原则而非思想原则,电子商务对传统会计原则的影响是十分广泛的,它动摇了许多传统的会计原则。

1.对历史成本计价原则的影响。历史成本计价原则是传统会计的一个重要原则,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这一原则将受到更多的冲击。首先,网络公司的交易对象大多是一些活跃于市场的具,价格波动频繁,历史成本信息不能公允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次,网络公司的解散可能经常发生,从成立到解散可能只有较短甚至极短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历史成本计价的时点与清算时的时点相距不远,但非持续经营,历史成本不可能反映公司的现金流量信息。最后,历史成本为一种静态的计量属性,公司管理者无法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财务会计为企业提供决策的支持职能无法发挥出来。

2对权责发生制的影响。传统会计中,收入与费用的确定采用权责发生制,而不是收付实现制。在电子商务时代,虚拟公司存续的短暂性,决定了它不存在费用的跨期摊配问题,也不需要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因此,采用收付实现制相对权责发生制更为合理。首先,由于前面提及的电子商务对会计分期的冲击,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其业务的交易期间将会与会计期间相统一,即使不统一也不会相差太远,从而不会产生如跨期摊配之类的调配问题;成本与费用的分配也更加清晰、合理。其次,由于电子商务交易中支付手段是电子支付,收到和支出的款项将通过网络联机及时完成,不会产生交易发生而支付未发生的情况。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之间的差别将愈来愈模糊。

3对配比原则的影响。传统的配比原则要求当期的收入与成本、费用相对比,互相配合;而在电子商务时代的配比原则,不是要求各期间收入与支出的配比,而是要求组成虚拟公司的合作各方在收入和支出方面进行合理分配。

4对及时性原则的影响。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当会计事项发生时,会计信息系统可以通过网络技术、通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直接采集有关数据信息,实现会计业务一体化处理。这样会计核算就从事后的静态核算转为事中的动态核算。凭借计算机的强大处理能力和网络的传输能力,信息使用者可以自主查询所需的会计信息。这种实时的连续性报告,极大地丰富了会计信息的内容,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和价值,使会计信息及时性变为现实。

5对重要性原则的影响。重要性原则是针对传统手工会计条件下,会计人员处理会计信息能力有限而提出来的,它的直接目的是要求会计信息的收益大于会计信息成本。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会计人员从繁重的账务处理中解脱出来,会计人员有能力把

信息技术条件下重要性原则应当予以淡化。

五、电子商务对会计要素的影响

传统财务会计一般从企业资金运动的“静态”和“动态”两方面将会计要素划分为反映企业财务状况要素和反映企业经营成果要素。这种划分模式使财务报告的结构简单、易懂,会计信息使用者能够较清晰地了解会计信息。但是,在电子商务时代,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导致经济信息的复杂性。经济信息在向会计要素转化时,现有的会计要素分类不一定能反映经济活动的全貌,即实际经济信息和会计信息之间发生偏差。而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却在提高,所以,对会计要素进行更深层次的划分成为必然。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高速处理器的出现,使信息加工的速度越来越快,也使对会计要素进行更深层次的划分成为可能。会计要素将会被划分得更有层次,从而能更加准确地反映企业资金的运动状况。

六、电子商务对会计核算程序和方法的影响

传统的会计业务核算流程中收集原始数据是流

程的起点,会计记账的依据是必须以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也就是原始凭证的手迹,审核是传统核算流程的一个必要环节。这些原始凭证是纸质的,在传递上存在时延性,所以会计的记账日期通常和经济业务发生时的日期不一致。原始凭证通常是一式几份,财务部门、业务部门重复录入数据,浪费大量人力、物力。但是,在以电子商务为主要经营方式的网络经济环境下,由于网络经济的发达,企业交易过程是在网上进行的因此这些经济业务发生的依据是各种电子单据,并且通过网络可以实时地传递到企业。同时,通过互联网,会计部门可察看其它部门正在发生的经济业务,这样,会计部门可以实时得到记账所依赖的各种单据。另外,有关数据只需一次录入,其它相关部门都可共享。因此,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原始单据的形式发生了变化,收集的方法发生了变化,传递的时效上也发生了变化。

电子商务对社会经济的主要影响范文篇10

一、对企业财务管理对象的影响

电子商务时代的主要参与者虚拟企业当市场机遇存在时它才存在,不具备现有财务管理对象的特征。电子商务时代的若干法人企业之所以要组成联合体,形成松散型的网络合作关系,是因为企业受信息技术产业结构、生产方式乃至生活方式的重大变革的影响,企业的经营越来越多地依赖客户、供应商和行业经济、区域经济甚至是全球经济的变化。其信息活动所创造的价值在企业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中的比重日趋上升,企业产品技术含量高,企业管理活动更多地集中在对信息资源和信息活动的管理上。因而企业财务管理对象不再是“资金运动论”而是“经济信息论”。

二、对企业筹资管理的影响

电子商务时代的一般企业仍需在最佳资本结构或适度负债理论指导下,通过主权资本和负债资本筹措满足自身生产经营需求的资金。电子商务采用电子货币结算的匿名性,使得避、逃税很容易成为现实。在这种情况下,负债经营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合理避税效应显然减弱,现有的筹资理论受到冲击。

三、对企业投资管理的影响

电子商务能支持企业解决“信息孤岛”问题,使企业与供应链、与社会各有关部门及企业内部各部门进行有效协同。因此,企业可以随时获得进行某项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所需的一切信息,使投资失误极少出现;可以随时获得存货购进、储备与出售的最佳时机与最佳批量消息;可以随时获得占用应收帐款客户的资信情况,并迅速制订与调整信用政策及收帐政策,把坏帐损失降到最低点;可以获得在线证券投资的一切可能信息,使短期有价证券与现金的转换能在最佳状态进行,并使短期投资收益出现企业所期望的态势;可以获取信息进行最新产品的生产;可以在网上进行知识产权销售及有偿咨询;可以不失时机地与其他企业迅速组成网上联合体——虚拟企业,抓住一切可以给企业带来利益的市场机遇及时交易,使企业不受“三角债”困扰,迅速收回资金。但是,由于电子商务——的结算方式以电子货币为主,一旦企业获取信息或作出判断有差错,投资的风险将立即出现,严重的可顷刻导致企业破产。

四、对资金分配管理的影响

由于网上贸易中有形产品和信息服务的区别模糊,再加上电子货币结算的隐匿性,从而使税务机关对征税对象、税收征管权、税法主体和纳税主体产生模糊,无从去征管流转税和所得税。因此,对税前收益国家各部门很难把握,税后净利的各项分配更将难以为继,传统的企业资金周转到终点后须在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进行分配的理论与实际操作受到严重挑战。

五、对财务分析的影响

为使在电子商务时代企业经营者、投资者和管理者等所需信息得到充分满足,企业必须走向用多种计量属性编制会计报表,即可同时提供基于历史成本、公允价值和成本与市价孰低等多种计量属性编制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的阅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同时,在电子商务时代,通过货币反映的价值信息已不足以成为管理者和投资者进行决策的主要依据,而诸如创新能力、客户满意度、市场占有率和虚拟企业创建速度等,却更能代表一个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是投资者和管理者更为关注的信息。因此,电子商务时代企业的财务分析,不再围于为投资者和管理者提供企业目前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获利能力信息,更要向他们提供有关企业新产品研究开发信息、市场调查信息和营销与沟通信息等,即以向他们展示更多的有关企业未来成长与竞争信息为财务分析的重任。

六、对财务目标的影响

电子商务对社会经济的主要影响范文1篇11

关键词:电子商务;会计;影响;创新;研究

一、前言

电子商务的出现在对会计的影响上并不是单一方面的,而是从多方面对其产生影响。首先,电子商务对会计确认产生直接影响,分别从信息产品、信息成本等角度产生严重影响。其次是在会计实务中产生影响,会计实务主要包括支付方式、会计报告以及网络安全等。通过研究电子商务对会计体系中的影响,提出会计体系的创新对策。

二、电子商务对会计确认的影响

(一)信息产品确认

电子商务的出现对信息产品的会计确认产生直接的影响,同时由于电子商务的出现,衍生出很多电子产品,人们能够在简单的操作下,买到传统经济下的产品。例如电子商务能够支持网上订票、网上订餐、电子图书、影片、歌曲下载等功能。在对这些产品的会计信息确认上,其模式没有统一的规定,大部分企业在对这些信息产品归属为无形资产。从其根本上分析显然存在着不妥,区分信息产品与传统的实务资产,首先需要在资产要素中单独设置信息资产会计科目,并在会计报告的附注中加入与资产信息披露相关的非货币信息[1]。

(二)信息成本确认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信息的传播与分享的重要性得以凸显。商品实现信息化已经逐渐成为了现实。对于一个企业而言,拥有着与企业发展相关的信息资源,正确的信息资源所能够带来的经济利益,甚至超过了企业现有物质资源信息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因此在信息成本方面的确认在提升企业经济竞争力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2]。

三、电子商务对会计实务的影响

(一)支付方式的影响

电子商务的出现对会计实务的影响比较大,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在支付方式上的影响。在传统商务模式下,主要的支付方式有三种:现金、票据以及信用卡。当电子商务出现之后,现有支付形式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各自都形成了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的支付方式,与以上三种相对应的支付方式为:电子货币、电子支票、以及电子信息卡[3]。

其中电子货币是在传统的现金支付模式下,模拟电子现金交易支付的一种手段,能给表示出现金的加密序列数,以电子脉冲代替资金进行传输和存储信用货币。该种形式能够弥补现金短缺以及存取不便的问题;电子票据是银行中大量采取支付工具之一,以数字签名的形式,取代传统支票的全部信息,在形式上是纸制的票据没有差别,但是却是能够在没有纸制形式下独立完成。例如,一个账户的开户人,能够在网络上生成一个电子支票,在该支票中包含了支付人的姓名、支付人的金融机构名称、被支付人姓名,在支付人的电子签名模式下对支票中的信息进行存储。

电子信用卡在实际应用中比较常见,如,在电子交易中,用户在自己的计算机上主动选好商品,然后直接输入电子信用卡的号码,就能够直接登录到发卡银行中,然后输入在线商铺的账号,就可以实现支付过程。该种与传统的信用卡在消费中进行刷卡的模式相比,方面快捷[4]。

(二)会计报告的影响

电子商务在会计报告上的影响比较突出,传统的会计报告主要以历史成本来提供货币性信息,还有部分比较关键的非货币信息。当电子商务出现之后,对会计环境带来改变,使得会计报告变得更加的及时、数据信息更加准确。一方面基于电子商务模式下的会计报告能够向企业提供诸多的数据信息,这点是传统会计报告所不能够实现的。另一方面,电子商务模式下的会计报告能够为企业带来决策支持。

(三)网络安全的影响

电子商务是应用与开放网络中的一种交易形式,但凡是网络,就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电子商务的出现,会计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凸显。人们能够认识到开放网络环境下,会计信息安全性产生的影响。企业开始思考如何防止黑客入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积极讨论数据存储的安全性。

四、电子商务环境下,创新会计体系的对策

(一)提升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电子商务模式下,需要将会计核算人员的自身素质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升是促进企业会计核算质量提升的直接法方式,由于会计核算人员直接参与企业财务工作,其自身素质的高低对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带来直接影响。提升企业财务部门会计核算人员的自身素质,主要从三方面入手:

第一,员工专业素质培训;对企业会计核算人员进行培训,将其固有会计知识结构改变。在很多企业中,会计核算人员的会计知识积累比较陈旧,不能与时俱进,因此在实际培训环节中,应该将新会计法中的内容向员工灌输,改变其知识结构,提升专业素养[5]。

第二,以科学技术为依托,会计核算实现科技化。科技化的会计核算法方式既科学又准确,与传统的会计核算方式相比,优势明显。

第三,会计人员责任感培养。会计人员责任感是会计人员实际工作中的关键。在很多企业中,由于会计人员道德败坏,而造成的会计账目虚假等事件为社会经济发展带来阻碍,因此提升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以及工作责任感,是会计人员素质提升的关键。

(二)将会计相关的法规制度建设完善

随着新会计法的颁布,对传统会计法进行了改革,在新会计法中对会计科目体系进行整顿与重构。会计科目体系的重构填充了会计核算体系的空白,按照经济管理要求,对企业财务管理进行科学划分,在企业中建立加工会计凭证、设置专业账簿,并根据不同企业来编制不同的财务报表。

同时需要通过不同领域的监督来实现,电子商务领域下的会计工作创新。在社会监督中,主要分为民间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民间审计监督实际上就是注册会计师监督方式,该种方式是社会监督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政府监督是指,在会计法的支持下,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通过政府政策的财政监督、国家审计监督、税务监督、保险监督、公检法监督以及银行监督等方式,实现对从事会计活动的企业进行资格监督以及教育监督等[6]。

(三)优化会计市场环境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企业的实际经营模式以及管理方式都发生了重大改变,但是会计体系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系统,要想实现其变革,需要为其营造更为完善的经济市场环境。对会计市场进行优化,需要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上,对会计工作进行创新。首先需要分析一下电子商务的本质,电子商务本质是建立在科技信息技术基础上,因此需要在会计市场上作出会计工作的方向的科技化改革。其中以会计核算电算化的创新模式最为提出突出,会计核算电算化是在传统会计核算基础上,企业中审计的基本工作内容并没有改变,其基础职能被保留。在会计信息处理方面有所改进,例如,基于电算化的审计实现了对原始数据的系统输入,以及实现了对原始数据的审查。

五、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科技不断发展,电子商务是经济体制中新的经济形式,电子商务的出现为经济市场发展带来重大影响,其中在会计工作中的影响比较难突出。电子商务对会计实务以及会计确认中的影响比较明显,因此,在本文中对点子商务使会计工作发生的变化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促进会计工作创新的对策。(作者单位:大连瑞优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张莉.论电子商务对传统会计的影响[J].会计之友(中旬刊),2010,04:30-33.

[2]陈丽梅.浅谈电子商务对会计的影响及发展趋势[J].科技信息,2013,26:263-264.

[3]王二娟.电子商务发展对传统会计的影响[D].安徽财经大学,2013.

[4]周天承.电子商务对会计的影响及电子商务会计的发展趋势研究[J].现代商业,2014,08:209.

电子商务对社会经济的主要影响范文篇12

国内外学者对商业地产的研究多集中在定位、商圈和投资风险等方面。对于商业地产投资的研究则是把商业地产投资和宏观经济结合起来,研究投资与经济增长的相互关系。以及利用期权理论对商业地产的最优投资规模和投资时机的研究。关于商业地产的投资规模因素研究则主要是针对市场因素、宏观经济因素、城市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对商业地产投资规模的影响。比如聂振华(2013)和边红岩(2011)都研究了影响商业地产投资规模的影响因素,但是关于电子商务对商业地产的影响则未涉及。此外,学者们已经认识到电子商务对商业地产的冲击并有了一些研究,不过大多是定性的去分析网络零售对传统商业影响以及电子商务在房地产营销时起到的作用,缺少实证方面的研究。本文试图对影响杭州市商业地产投资规模的因素进行分析,通过文献阅读识别出影响因素,然后对各影响因素进行量化并利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方法对各因素连同电子商务进行实证分析。最后,找出各因素以及电子商务对杭州市商业地产投资规模影响的具体情况。以此来找出电子商务冲击下,杭州市商业地产投资规模影响因素的具体情况,为商业地产开发商在投资时提供参考。

二、研究模型建立

(一)指标体系的建立

电子商务对商业地产的冲击已经不能忽视,尤其是网络零售把本来属于实体零售的销售额转移到了网上,这样实体店势必受到影响,进而影响租户对租金下降的愿望,如果下降了商业地产的利润将会受到影响,如果不下降,许多零售商可能会放弃实体转而进军网络零售造成店面空置率上升,更加影响商业地产的价值。

(二)指标的量化

对于商业地产的投资选取杭州市商业营业用房投资额来代表,电子商务的冲击选取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人均通过互联网购买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来代表,还有就是杭州市社会零售额和杭州市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杭州市商业营业用房销售价格代表商业地产价格。以上数据来自《中国房地产统计年鉴》和杭州市统计调查信息网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网站。

(三)模型的建立

Yi=β0+β1X1i+β2X2i+…+β4X4i+μi,i=1,2…,7,其中,Yi代表杭州市商业营业用房投资额,X1i代表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人均通过互联网购买的商品和服务支出,X2i代表杭州市社会商品零售额,X3i代表杭州市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多元线性回归方法主要通过变量的观测数据来拟合所关注的变量(即因变量)与影响它变化的变量(即自变量)之间的线性关系式,并能够比较各变量的作用程度和检验它们的显著性程度,进而用多个变量的变化解释和预测另一个变量的变化。通过以上模型可知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人均通过互联网购买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和杭州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对杭州市商业地产投资规模影响为负。杭州市社会商品零售额对杭州市商业地产投资规模影响为正。

四、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

由模型可知,杭州市网购支出的增加会导致商业地产投资规模的下降,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商业地产确实存在着冲击,而且是负面的冲击。原因有以下两点:一、传统零售额下降。在网络购物出现之前,消费者只能在传统零售渠道消费。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消费者开始在网上消费,这一部分网购额就是传统零售减少的部分,网购额越多,传统零售额损失的越多。而传统零售以商业地产为载体,传统零售受到冲击势必导致商业地产价值的损失。二、零售商观念的转变。传统零售商在认识到网络零售的优势时,势必有一部分放弃传统店面转战电子商务,这一部分零售商观念的转变会导致大量店铺空置或降价,这直接影响到商业地产的价值。杭州市社会商品零售额的增加会导致商业地产投资规模的增加。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也在上升,社会商品零售额也会上升,而且社会商品零售是以商业地产为载体,社会商品零售额的增加势必增加了商业地产的价值,进而影响到商业地产的投资。杭州市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回归分析中影响相对其他两个因素并不显著。说明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对商业地产投资影响相对不是太明显。

(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