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意义篇1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城镇化背景

中图分类号:F292文献标识码:A

一、前言

伴随着经济的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思想水平在不断的进步,城镇化建设也在不断的发展中,但是在改造城中村建设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解决问题是刻不容缓的,更能促使社会稳定和经济的不断的发展。

二、“城中村”概述

“城中村”,顾名思义就是“城市中的乡村”。“城中村”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在中国出现。有人曾这样描述“城中村”:“城中村”里的许多房屋建设挺豪华,但往往华堂与陋室并存,杂乱无章的建筑挤成一片,只见新屋不见新村,只见新房不见新街。楼与楼之间没有合理的布局,没有合理的间距。道路狭窄甚至脏水乱流。这里没有农村的清新,也没有城市的整洁。‘城中村’内部看不到多少城市功能的痕迹,缺少下水管道和排污管道,缺少公共垃圾堆放与处理,偶尔还可以看到鸡或猪在村里散步。农村的气息在这里窒息了,城市的气息在这里全然不见。“城中村”问题由来已经,可以说是中国特色的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种较普遍的现象。

三、城中村改造的模式

1、根据城中村改造的规模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整体改造模式。指从城中村的整体布局到单位建筑的全部改造。这种模式改造工程量巨大,适用于处在城市重要地段的土地价值高,且对城市规划和布局有严重影响的“城中村”。

(2)局部改造模式。指在整体布局不作重点调整的情况下,对局部区域进行重点改造或重新建设。这种模式一般适用于处在建成区但不与城市总体景观形成强烈反差,布局较规范的“城中村”。可适当改善市政基础设施条件,增加社区服务功能,作为外来人口和低收入阶层的廉租房。

(3)调整改造模式。指在保留大部分建筑的前提下,改造违章建筑,同时控制新上建筑。适用于地处偏远或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城中村”。这种模式改造工程量小,资金需求少,在政府给予适当支持的情况下,可采取村集体自主方式进行改造。

2、根据城中村改造的主导部门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村集体自行改造型。以村集体经济为基础,在政府引导下,由村委会自行筹资开发,完成拆迁安置、回迁建设和商品房建设的全部工作。但是该模式因为在基础建设、公共设施和资金等方面需要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只适用于村集体及村民筹资能力较强,村规模较小的情况。

(2)开发商主导改造型。开发商主导型是指开发商通过成立项目公司的形式,按市场化的方式来进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建设、销售等方面的运作,改造的资金由开发商自己承担的改造模式。但开发商主导型存在过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忽视城市规划和公共设施的配套等问题。

(3)政府主导改造型。指政府充当开发商的角色,直接投资改造城中村,解决村民的拆迁安置问题,进行开发建设的模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政府独立进行开发;另一种是政府联合村集体进行开发。政府主导型改造的模式下,政府的投入太大,给政府的财政预算带来很大的压力,同时也得不到村民的积极响应,使村民把改造当成政府的事而不愿意主动参与。

四、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值得注意的问题

城中村的改造问题刻不容缓。这不是城市建设中的一个孤立问题,而是与推进城市化进程、实现城市现代化的战略目标紧密相关的具有重大意义的工作,同时也是提高城市水平和品位的内在要求。改造城中村,有几点值得特别注意。首先,要大力宣传整治改造“城中村”的意义、原则和方法,使广大市民和城中村的村

民了解“城中村”问题的危害,增强城市意识,适应现代化的城市建设和生活,从而积极支持、配合政府城中村的改造行动。其次,在城中村的改造过程中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充分考虑他们的生活需求。城中村的改造,要实现户籍制度、土地管理、行政体制、经济组织、生活活动等方面的完全转变,真正实现城市化。使城中村的村民在就业、医疗、保险、教育、户口管理等和城市的其他居民完全一致,即由农村管理向城市管理转变,将村民委员会转变为城市居民委员会,村民转变为城市居民;原村民变成市民后,仍拥有原属于村集体所有财产的财产权,原集体经济由原村民依法处置,集体财产可转变为城市股份合作公司,股份量化到个人,实现经济体制的转变;农村集体土地转变为城市国有土地,村民宅基地房屋权属转变为城镇房地产权属。对村民的拆迁补偿,可根据国务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行市场化的拆迁补偿办法,补偿办法要有可操作性。第三,要注意科学规划,严格监督管理和依法办事。城中村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千万不能一轰而起,搞一刀切。必须根据经济发展战略和城市化进程的实际状况,结合城中

村的具体情况,对其改造进行全面合理的科学规划,坚持“一村一个方案,村村有规划”。但是村、镇的改造必须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实施统一拆迁,连片改造,市政配套建设统一规划。同时在建设的过程中要规范建设行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加强工程监管,防止新的城中村和违章建筑的出现。

五、进行“城中村”改造的现实意义

城镇化已经成为中国发展的一大趋势,也是助推中国经济腾飞的强大动力之一。作为城市发展重要组成部分的“城中村”,已经成为城市发展必须跨越的一道重要门槛。广泛调查,深入进行政策研究,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可以实现土地效益的最大化,有助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升,有利于推动社会和谐进步。

1、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也是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实现完全城镇化以前的村庄,在历史上发挥了自己独特的作用,养育了广大人民群众,积淀了厚重的历史文化,这些文化资源是不可复制的宝贵资源。然而,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这些村庄已经成为被包围的洼地,村庄与城市之间存在着二元化的结构,一方面,城市虽因土地的限制却不能停止前进的脚步;另一方面,被城市所包围的村庄,因不能共享城市的发展成果,而成为城市的对立面,形成强烈的反差。在这种现实之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中村”改造,显得尤为迫切。“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改造过程中会遇到许多矛盾和问题,能否有效解决这些“城中村”在城镇化进程中的矛盾和问题,是城镇化进程是否顺利推进的关键。要通过各种有效手段,积极妥善解决“城中村”问题,推动“城中村”真正融入城市。

2、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现实选择。“城中村”的形成有其历史原因,历史上这些村庄是一个以血缘、亲缘、地缘等为基础的乡土社会生活共同体,居民对其具有较强的心理依赖与归属感,这使得这些地方人员相对稳定,关系相对和谐。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这些村庄被城市所包围,本地居民由于各种原因不断迁出,而缺乏认同感的外来人口因为相对低廉的生活成本而大量涌入这些村庄,这些村庄的居民结构发生着根本性的改变。这种现状又极大地刺激了这些村庄以“房”养家的热情,违法建设层出不穷,导致“城中村”建筑密集无序,大量建筑存在消防和安全隐患。这些村庄由于大量的外来人口聚居,使得管理十分困难,而居民成分复杂、数量庞大,极易导致治安问题发生。同时,由于历史原因,这些“城中村”既与城市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又被严重割裂起来,比如:“城中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居民生活品质受到影响,而且缺乏科学规划杂乱无章的建筑环境,使得“城中村”成了现代都市的“瑕疵”;由于“城中村”的特殊环境,一些居民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掌握一定技能的居民也较为有限,一些人员就业困难,导致出现新的不稳定因素;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城市的品位受到影响,城市的竞争力受到削弱。

3、推动“城中村”发展的有效途径。由于历史的原因,“城中村”的发展往往都滞后于城市的发展,村民很少能够共享到改革发展的最新成果。在这种背景下,加大“城中村”的改造力度,可以充分发挥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城市功能影响带动更多的地区加快发展。特别是在面临“城中村”基础设施老化、配套不足,人居环境质量逐步下降等一系列突出问题时,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可以有效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同时,随着“城中村”改造进程的加快,“城中村”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也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与提升。“城中村”改造完成后,原有的农村集体经济形式将被颠覆,“城中村”的经济进一步发展必然要打破原来的农村集体经济格局,而向股份制公司及其它经济形式转变,从而为“城中村”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同时,“城中村”改造,可以彻底改善优化村民的居住、生活环境,实现村庄向社区的转变,村民向市民转变,使“城中村”的卫生、城建、教育、治安、基础设施等方面都有质的飞跃,而且可以实现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促进居民增加收入,增强原“城中村”的发展后劲和活力。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就城镇化背景下城中村改造新探这方面而言,城镇化建设为人们的生活带来许多便捷,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所以,相信在以后的日子中,随着人们在思想上不断进步,会使社会经济的发展更上一层。

参考文献

[1]李伯侨涂琳芳黄彦淘城中村改造中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立法思考法治论坛2011年

[2]杨安“城中村”的防治城乡建设1996年

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意义篇2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提出了今后5年的8项工作任务,其中第一项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历史任务,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

第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要求。建国初期,我们党确定了“四个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就提出要建设新农村。那时的新农村建设是在城乡二元体制的格局下进行的,体现的是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理念,反映的是城乡差别。50多年过去了,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特别是进入新的世纪,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的发展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一方面,从整个社会发展来看,最低收入的阶层是农民,最薄弱的产业是,发展滞后的农村成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难点和关键。因此,必须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另一方面,我国工业化进入了中期阶段,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贯彻工业反哺、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逐步推进城乡一体化。五中全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重要的历史任务,是在我国开始实行城乡统筹战略,逐步走向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提出来的。它反映了现代化建设和农村全面发展的要求,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趋势,同时体现了我们党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原则,体现了我们党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它标志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更高的阶段,标志着我国农村政策走向的根本转变。

第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从理论上说,、农民的载体是农村。将解决“三农”问题统一到新农村建设上来,是一个新的政策定位。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是系统性的、综合性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在于全方位推进农村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在未来的5到10年里,我们应把新农村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总题目,作为统领农村各项工作的总纲。

这说明,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局的眼光,从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出发,党中央把农村工作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三农”问题一直是制约我国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没有的稳定,就没有国民经济的稳定;没有农村的发展,就没有国家的真正发展;没有农民的富足,就没有国家的持久繁荣。只有近八亿农民都加入到现代化的进程,才能盘活国民经济全局,实现长期持续的发展;只有广大农村明显改变落后面貌,才能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从这样一个高度来认识解决“三农”问题这个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非常深远。

第三,全面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内涵。最近,各地都在谋划本地区未来5年建设新农村的美好蓝图。比如,苏南地区就有不少同志就提出,未来新农村应当以现代化集中区的形式表现出来,加快实现产业化、规模化、生态化布局,切实以城乡统筹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大省河南的同志则提出要进一步落实“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以科技为引领,切实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加大力度,把创新机制放在新农村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正提高农民收入。

由于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新农村建设的侧重点会有所不同。但从全局看,我们必须全面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之“新”的内涵,切实做好“新”的文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把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概括为五个方面、二十个字,内容丰富、涵义深刻,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从农村文明建设的角度看,“生产发展”和“生活宽裕”是要建设物质文明,“乡风文明”是要建设精神文明,“村容整洁”是要建设生态文明,“管理民主”是要建设政治文明。这是对新农村的全景式描绘,也是我们建设新农村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充分体现了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思路,是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工农互动的高度对新世纪新阶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的重大部署。《建议》同时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抓住五个重点:

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是全面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之“新”,就“新”在城乡统筹、城乡互动、城乡和谐。城乡统筹,一要统筹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拿出前瞻性的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的城乡建设的蓝图,要体现各级政府加大对和农村投入、强化农村公共服务的力度,体现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速度。二要统筹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努力形成比较完善的城乡统一的公平竞争的要素市场体系,特别是要推进土地制度、户籍限制、城镇住房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推动农民走向职业化,实现身份的根本转变。三要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的生产条件和农民的生活条件,防止把城市受不了的污染弄到农村去。四要统筹城乡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事业发展,提高财政投入,在农村实行真正的义务教育,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五要统筹城乡社会保障,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解决好进城农民工等弱势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保证农民的生存底线。

二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点是积极推进现代建设。一要加强设施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二要加快科技进步,走精细化、集约化、标准化的道路,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转变增长方式。三要推进产业化经营,调整生产结构,优化生产布局,做大特色产品,做强特色产业,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动力是全面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的问题是利益和平等待遇问题,问题产生的根源是长期以来的计划体制和城乡二元制度。解决“三农”问题,建设新农村,必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当前,一要全面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重点的综合改革。二要在稳定并完善与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的同时,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流通体制改革。

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是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建设新农村要突出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问题。一要加快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国家把教育放在优先地位,发展教育要把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作为重点。二要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今后五年我们要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三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点是加快乡村道路建设,发展农村通信,完善农村电网,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等等。

五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是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农民增收事关全局,农民收入上不去,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且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增长。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解决“三农”问题最重要、最关键的目标,作为制定一系列重农补农政策的核心和主题,努力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今后五年将进一步采取综合措施,增加农民收入。

概括起来说,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其新的内涵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从促进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工业反哺、城市支持农村的机制出发,提出了农村工作的新思路;二是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快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出发,提出了农村工作的新要求;三是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局的眼光,从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出发,把农村工作提到了新高度。

第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艰巨而长期的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伟大事业,也是一个艰巨和长期的任务,不会一蹴而就,必须开好头、起好步、打好基础。由于我国农村各地的发展差距很大,发展进程有快有慢、水平有高有低,因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切不可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盲目攀比,而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示范引路,因地制宜,扎实稳步地进行。各级党政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领导,科学制定规划,加强分类指导,不搞一个模式,不搞一刀切。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我们要广泛深入地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的家园。同时要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为建设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协调、和谐发展、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明年是“十一五”的第一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开好头,起好步,打好基础,有一个好的开局,这对于鼓舞士气、鼓足干劲,十分重要。要深入领会和切实贯彻五中全会精神,用新农村建设来统领新时期的农村工作,扎扎实实稳步推进。当前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规划先行,因地制宜。要科学编制好新农村布局规划和村庄整治规划,严格按照规划推进建设。在建设中,应区分发展阶段和地域不同情况,按轻重缓急循序渐进地推进,切忌搞“一刀切”。二是突出重点,示范引路。坚持以中心村为单位,以改善最迫切的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完善各类基础设施。要按照不同区域特点,形成地域特色。三是政府支持,农民建设。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和激发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互助合作建设家园的积极性。

二、我市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我市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起步很早,也取得了斐然的成绩。早在上个世纪的六七十年代,我市广大农民在农村各级党政组织的领导下,就胜利地实现了“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耕田不用牛,点灯不用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没的目标,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我市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发展以乡镇工业为主体的农村经济,并率先在全国开展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试点工作。几十年来,在历届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不仅创造了举世瞩目的苏南模式,而且成功地进了史无前例的体制改革和经济调整,继续保持了农村发展与建设在全国领先的骄人业绩,对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今年以来,全市农村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目标,坚持城乡统筹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为中心,以推进八项重点工作为主线,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化、居住社区化、经济集约化、经营合作化、保障社会化、生态优良化,全市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第一,推进三个集中进程,农村发展的空间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切实加大农村“三个集中”的推进力度,显著促进了产业集聚、土地集约、人口集中,合理配置了资源,进一步优化了经济、社会、空间和生态等方面的结构布局,全面提升了农村的发展质量和水平。高起点、高标准地编制了城乡融合、相互衔接、全覆盖的农村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镇村布局规划和农村新型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农村建设规划体系。根据统计汇总,向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都市规划区集中比例由去年底的36%提升到40%;新进乡镇工业集中区的企业1299家,搬迁入园的企业498家,工业开发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的产出占全市乡镇工业经济总量的比重由去年底的54.6%提高到67.7%;并入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的自然村488个;新建农民安置小区89个,安置房面积292万平方米;全市城市化水平提高到67%。

第二,推进保障帮扶进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探索。以实施“富民工程”为主线,精心组织“就业、保障、帮扶”三大工程,促进了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预计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8010元,比上年增加895元,增长12.6%,达到了省定的小康标准。全市共培训农村劳动力53884名,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42370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5980元,同比增加739元,增长14.1%。农村各类企业本地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5.87万;全市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体系的农民37.54万人,覆盖面扩大到80%;新型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参保农民41.1万人,参保率超过66%。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做到了应保尽保,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百村奔小康”工程进一步实施,今年脱贫转化村将新增30个左右,累计超过50%。“万户农民扶贫帮困工程”进展迅速,全市农村低收入农户的信息资料库已经建成,各项帮扶政策正在得到全面落实。

第三,推进功能转换进程,都市的综合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按照“服务城市、改善生态、优化环境、提升效益”的要求,大力推进都市建设,的综合竞争力得到显著提升。全市新建产业园、都市观光园5个,累计达到18个。规模以上龙头企业51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完成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2%。外向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三资”投入明显增速,全年工商、民间资本投入8亿元,外资投入5000万美元;全市农产品出口企业50家,出口基地20个,年出口农产品8613万美元。全市新增造林绿化面积10.1万亩,森林面积增加到122.7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0.3%,达到全面小康社会指标。大力推进绿色通道景观和河道防护林建设。全市72.1%的县乡道路两侧已建成高标准景观通道,30%以上河道两侧、湖泊沿岸已建成防护林,45%的乡村道路已建成林荫道,超过20%的乡镇已建成环境优美乡镇。新建成无公害生产基地32.4万亩,累计达到107.3万亩,无公害农产品累计达173个,有机食品14个。全年粮食总产量与去年基本持平,畜牧业生产保持平稳发展,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97.45亿元,同比增长5.3%。

第四,推进集约发展进程,乡镇工业的竞争活力得到进一步释放。围绕“转变增长方式、实现集约发展、提升竞争能力”的总体要求,通过改革创新、技术进步、结构调整,全市乡镇工业继续保持平稳发展的良好势头。预计全年营业收入、工业增加值、利税总额分别达到5200亿元、1085亿元和34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2.2%、24.0%和23.3%。规模经济进一步增长。到10月底,全市410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329.87亿元、工业增加值652.25亿元、利税总额197.6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2.52%、26.12%、21.84%,分别占全市乡镇工业总量的70%以上。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企业520家,超100亿元的企业3家,最高的华西村营业收入超过300亿元。外贸出口显著增长。至10月底,出口产品交货值441.7亿元,同比增长36.8%。园区经济加速增长,一批重量级工业园区脱颖而出。年营业收入超50亿元的园区有50个,超100亿元的园区有9个,其中,华士、周庄两工业园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超280亿元和260亿元。民营企业进一步释放发展活力。到10月底,全市农村新增私营企业1750家,总数达到27230家,私营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工业增加值、利税总额分别达到3182亿元、667亿元和201/乙元,同比分别增长35.7%、29.2%和31.5%,占全市乡镇工业的比重分别达到74%、74%和72%。

第五,推进三大合作进程,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创新。以“三大合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以市场为取向的农村改革,创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机制。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全面加快推进。全年新组建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106家,累计达到236家,符合改革条件、年可支配收入在200万元以上村的改革已全面完成。积极创新运行机制、发展机制和管理机制,促进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健康发展、做大做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和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权入股,组建多种形式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全市新组建浮动分配型、混合分配型和固定分配型土地股份合作社119家,新增获得各类土地流转收益的农民37.2万人,累计参加各类土地流转取得收益的农民比例达到44%。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稳步健康发展。创建“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27家,累计160家,共有会员4.1人,带动农户14万户。

全市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继续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尽管近年来全市农民收入获得了较快增长,但制约农民长期稳定增收的主要制约因素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通过发挥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的作用,增加投资性、转移性收入,依然受到政策和制度的双重制约;通过扩大就业、充分就业而增力口工资性收入,依然面临市场竞争和自身能力的双重阻力,保证农民收入持续稳定的增长,还必须进一步拓宽思路,研究探索政策扶持、制度创新、经济发展等新途径。二是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近年来全市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明显,但受产业层次和生产方式等多种因素制约,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仍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农村环境和城市环境的巨大反差还没有明显缩小,农村环境仍然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三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待进一步探索。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新旧体制转换,村级经济发展的空间日益受到挤压、难度越来越大,急需探索新的路子和途径,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经济,积极发挥村级经济替政府分忧、为农民谋利、保社会稳定的功能作用.

三、开展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活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市委决定,从2006年起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学习华西、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活动,加快培育一批引领功能大、辐射能力强、带动效应好的示范镇村,以充分发挥其在全市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到2010年全市农村实现基本现代化。

第一,开展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的主要动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集中力量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力求农村面貌有明显的变化。”总理在讲话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明显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文件精神,大家深切地体会到,在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后,中央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决策英明,意义深远。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快我市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步伐,前一阶段,市委组织市委农工办等专门力量,深入农村基层,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广泛听取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意见,认真研究如何推进我市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问题。在调研座谈中,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普遍认为,近年来,市委高度重视农村工作,以统筹城乡发展为基本思路,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任务,实施了一系列创新的举措,使全市的“三农”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经过省政府的全面考核评估,在全省率先达到了全面小康社会的各项指标。但是,对照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目前的农民收入状况、农村社会事业水平、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等还明显落后于城市,“三农”工作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增长、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农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全面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也就成了时代赋予全市各级党政组织的神圣职责。回顾历史,审视现状,对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全市发展中有三个方面的规律非常明显。一是要实现全市的和谐发展,关键是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正如总书记提出的“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所说那样,目前我市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反哺、回报农民”的新阶段,必须全面加大统筹城乡发展的广度、深度和力度,逐步把原来只限于在城市发展中的政策体系、环境条件延伸和覆盖到全市农村,努力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消除各种体制机制上的差别,加快建立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和发展平台,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是要实现全市的率先发展,关键是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农村是难点,居民收入、生态环境、教育程度等许多指标缺在农村。必须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基本思路,全面加快推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不断提升农村发展的实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农民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的程度和水平。客观地说,目前我市的“三农”问题,许多问题是长期积累的,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阶段,有些问题已到了有条件可以在更高水平上解决的阶段,有些问题已到了可以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阶段。总之,“三农”问题已经到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努力解决的时候了。

三是要实现全市的创新发展,关键是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无锡农村曾经创造过令人振奋的辉煌。在新的历史阶段,无锡要实现创新发展,创造新的辉煌,为全省乃至全国作出应有的贡献,潜力在农村,重点在农村,关键还是在农村。农村作为全市的重要板块,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和条件,具有无穷的发展潜力和活力。只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力推进农村的各项创新创造,无锡农村的发展就能继续走在全省、全国的前列,也就能以农村发展的创新突破来破解全市发展的瓶颈和难题,推动全市发展水平的整体提升。可以预见,繁荣繁华看城市,实力水平在农村,这将是无锡全市发展的必然趋势。

因此,市委研究决定把全面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三农”工作的总纲,也把其作为全市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设想从明年起,在全市农村开展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活动。通过以点带面,抓两头、促中间的方法,大力推进全市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确保到2010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为了组织开展这项争创活动,市委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同时,还专门邀请了北京和省里的“三农”问题专家,召开了无锡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目标体系高层专家审议会议,广泛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征求省里有关部门的意见,最后形成了《无锡市委、无锡市政府关于学习华西、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第二,开展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的基本思路。开展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活动,在全市农村加快培育一批引领功能大、辐射能力强、带动效应好的示范镇村,充分发挥示范镇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两个率先”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对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多年来,华西村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从本村的实际出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把生产发展、经济繁荣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之策,坚持把以人为本、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坚持把乡村文明、素质提升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支撑,坚持把村容整洁、环境优美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把制度规范、管理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保障,开拓创新,扎实苦干,走出了一条具有华西特色的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之路,创造了统筹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经验,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学习华西、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动员和组织全市农村学习华西精神和华西经验,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和全面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总目标,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方略,加大“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力度,按照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社会文明、社区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全面实施农村八项重点工作为主线,加快现代化、产业园区化、居住集中化、农民知识化、保障社会化、民主法制化、环境生态化步伐,全面提高农村社会生产力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努力把全市农村率先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

学习华西、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在总体上要把握好四个方面的指导原则:

一是全面贯彻的原则。就是围绕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的5句话的基本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重点是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和环境整治,建设新村镇;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培育新农民;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新风尚。

二是率先推进的原则。在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坚持富民优先、科教优先、环保优先、节约优先,以更高的目标追求,研究全新的工作思路,运用有效的方法措施,敢于开拓前进,努力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累经验,作出先导,提供示范。因而,整个争创工作所制定的指标体系,有强烈的导向性,通过争创活动,能真正引领和带动全市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

三是探索创新的原则。当前,我市正处在从全面小康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关键阶段,这个阶段既是经济转轨的提升期,也是社会转型的整合期。在这个时期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是全新的课题和艰巨的任务,肯定会遇到许多矛盾和问题。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围绕农村“三个集中”、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积极进行思路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开展各种试点示范,探索突破途径,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探索路子,创造经验。

四是夯实基础的原则。村级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组织,是我国党政组织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基础,村级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农民群众的关系最为直接、最为密切。当前农民迫切需要改善的生产生活条件、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等,都是村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因此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和重点应该在村级。为此,推进全市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必须把工作的重点和着力点放在村级,大力推进村级经济发展、村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大力推进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真正把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夯实筑牢。

第三,开展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的指标体系。围绕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依据《无锡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和示范区行动纲要》的目标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八项重点工作的决定》的工作要求,《意见》对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指标体系。

一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必须在以下五个方面处于全市村级发展建设领先水平:

1、经济发展:(1)经济总量规模化。全面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水平,人均应税销售收入超过8万元。(预计今年全市有20%的村可达超指标。)(2)二三产业园区化。坚持实行科学规划,提高开发园区建设水平,二三产业在开发园区和工业集中区中的产出比例达到90%以上。(预计今年全市有25%的村可达超指标。)(3)经营集约化。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加大投入力度,改善设施条件,加快实施标准化,全面提高农机化水平,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适度规模经营面积的比重达到80%以上。(预计今年全市有20%的村可达超指标。)(4)经济发展特色化。因地制宜发展各业经济,村级经济发展品牌化、科技化、外向化特色明显,有一个以上省级或部级星火、火炬计划科技项目。(全市已有5%的村实施了省级或部级星火、火炬计划科技项目。)(5)村级经济股份化。大力发展股份经济,全力推进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健全村级增收长效机制,集体资产实现保值增值,人均村级年可支配收入达到500元以上。(全市已有40%的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超500元。)

2、生活富裕:(1)积极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000元。(预计今年达超这一指标的村为1个,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可超过8000元。)(2)农民居住条件舒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预计今年全市90%的村可达超指标。(3)本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基本实现全覆盖,其中,本村企业职工、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实现全覆盖,纯农民养老参保率达到95%以上。(预计今年全市10%的村可达超指标。)(4)巩固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民大病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预计今年全市有58%的村可达超指标。)(5)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并全面实行分类施保。(预计今年全市99%的村可达超指标。)(6)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组织党员干部、企业业主等开展结对帮扶,与贫困家庭结对帮扶率100%。(预计今年全市90%的村可达超指标。)(7)加快农村信息化步伐,农民生活信息化程度达到80%以上。

3、社会文明:(1)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高中(含职高、中专)入学率达95%以上。(预计今年全市有5%的村可达超指标。)(2)青壮年农民接受过不同形式职业技能培训达到80%以上。(3)无违法生育,计划生育率达到100%。(预计今年全市90%以上的村达超指标,其中计划生育率达到99.7%。)(4)建有一个以上设施完善的文教体育活动场所。(5)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达标率90%以上。(预计今年全市90%的村可达超指标。)(6)无重大刑事案件,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95%以上。

4、社区整洁:(1)住宅美化。搞好科学规划,大力推进农民居住集中,集中居住区建筑特色明显,设施功能完善,整体形象优美,无违章搭建,居住集中比例达到50%以上。(预计今年全市19%的村达超指标)(2)道路硬化。村内主干道硬化工程全面实施到位。(预计今年全市50%的村可达超指标。)(3)村庄绿化。村主干道两旁、河道两侧和居住集中区内生态绿化、美化工程全面达标。(预计今年全市50%的村可达超指标。)(4)路灯亮化。村内主干道和居民集中区等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100%。(5)河塘净化。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有效控制面源污染,河岸整洁、淤泥清理、水体保洁等整治工作全面达标,并建立长效管理制度。(预计今年全市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的村占到90%,河道水体保洁整治全面达标的村占到50%。)(6)环境洁化。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农户自来水普及率、垃圾集中处理率和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100%。

5、管理民主:(1)坚持民主选举。积极推进村级党组织公开直选,村民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民主选举率达到100%。(2)坚持民主决策。村级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建设和村内重大事务坚持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决策程序规范,群众知晓率达80%以上。(3)坚持民主管理。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健全民主理财活动,村民代表或股东代表参与民主管理活动率达80%以上。(4)坚持民主监督。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村务公开做到制度化、经常化,重大事项及时公开。农民对村务公开的满意度达90%以上。

上5个方面28项指标考评达标的得分,不达标的不得分,考评总分满80分的,可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参评对象。

二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必须在以下五个方面处于全市镇级发展建设领先水平:1、域范围内有2/3以上的村达到示范村争创标准;2、镇人均gdp达到8万元以上;3、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全市平均水平;4、达到省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标准;5、达到市级以上文明村镇标准。以上5个方面全面达标的镇,可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参评对象。

在上述指标体系的设计中,特别是一些核心指标的设计,注意把握了“四个性”,努力使这些争创指标科学、合理、可行。一是动态性。随着农村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行政区划调整的进行,目前的村级区域还是一个动态概念。所以,许多村级发展建设指标特别是一些经济指标,主要采用人均指标来评估。如村级应税销售收入、村级年可支配收入、农民住房面积等都以人均来计算。二是一致性。主要是涉及现代化指标、农村八项重点工作指标、“十一五”规划指标、争创文明城市指标的,提法和标准尽量做到与市里原定的指标相适应、相一致,而不是另设指标、另提标准。如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住房面积标准与“两个率先”目标相一致;工业和集中、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生态环境建设、农民社保体系建设、青壮年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率、扶贫帮困等指标,与农村八项重点工作的指标和要求相一致;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指标,与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相一致。三是先行性。主要针对一些影响大、难度大的指标,考虑到示范村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许多工作必须比面上先行一步,标准提高一层,因而调整和设置了一些新的、更高的指标和标准。特别是在农村“三个集中”方面,考虑到这是农村八项重点工作的重点,而且农民居住集中又是重中之重、难中之难。因而要求现代化建设示范村先行一步,标准要求要提高一些,为实现全市总体目标多作贡献。四是可操作性。主要是指标的设计充分考虑到村级的实际情况,便于今后的具体操作。如对村级经济发展指标,经过反复研究,没有采用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最后选取了人均应税销售收入,这主要是考虑到村一级很难计算地区生产总值,因为电信、金融等许多服务业营业收入无法计入村级营业收入。

第四,开展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的工作措施。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建立机构,加强领导。各级党政组织和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学习华西、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围绕标准,制定目标,突出重点,落实推进。市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增设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工作办公室,挂靠在市委农工办,具体负责争创示范镇村的组织协调工作。市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争创工作/顷利推进。各市(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把争创工作作为推进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的有力抓手,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政策措施,积极组织推进。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形成强烈的争创工作氛围。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要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加强各种先进典型、先进经验的宣传报道,使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全面了解学习华西、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大力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科学、尊重劳动和创业创新创优创造的“四尊四创”精神,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创建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局面。

三是把握关键,精心组织。全市从2006年起,每年将全面考核评定一批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示范村由村申报,镇和市(县)区初审通过后上报市争创工作办公室,由市争创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市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凡达标的村由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示范镇的考评在创建示范村的基础上进行,经申报、考评和确认,凡达标的镇由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各市(县)区要围绕到2010年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对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工作进行全面规划部署,每年都要制定争创工作目标,做到试点一批、争创一批、达标一批,把争创工作落到实处。每年年初,各市(县)区要把争创工作计划上报市争创工作办公室,市争创工作办公室对争创对象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四是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各级要建立健全争创工作考评机制,加强各项工作的考核监督。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要制定相应的考评实施细则。各级统计部门要建立与考评工作相适应的统计指标体系,实行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定期跟踪考核工作机制,坚持平时跟踪问效、年中进度检查、年末考核评估相结合,推动学习华西、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在全市范围内树立一批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典型,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潮,确保到2010年全市农村实现基本现代化。

四、2006年全市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思路

2006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明年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明年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坚实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略,加快推进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八项重点工作,大力开展“学习华西、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活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不断提升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水平,努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明年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扣一个主题,力求两个跨越,实现三个突破,提升四个水平。具体讲就是,以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为主题,力求农村发展阶段和城乡统筹领域的新跨越,努力实现集约发展、创新发展、持续发展的新突破,大力提升农村综合实力水平、共同富裕水平、民主法制水平、社会文明水平。

第一,紧扣“一个主题”,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党和国家发展建设的全局。结合无锡的实际,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村工作必须以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作为总纲领和主旋律,结合五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和华西经验的学习推广,以推进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八项重点工作为主线,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学习华西、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活动,每年全面考核评定一批现代化建设示范镇村,积极推进符合中央精神、体现时代特征、具有无锡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确保到2010年全市基本实现现代化。

第二,力求“两个跨越”,确立农村工作更新更高的奋斗目标。

一是力求在农村发展阶段上的跨越。明年将是我市从全面小康社会向建设基本现代化的转折之年,是实现“第二个率先”的起步之年、基础之年,是农村发展阶段上的重大跨越。明年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工作,必须采取各种扎实措施,进一步巩固的提高全面小康水平,同时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对照基本现代化的要求,对每一项指标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制定出今后五年每一年的年度目标,认真做好细化量化工作,进一步抓好分解落实。要跳出传统的工作思路、发展模式,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探索突破途径,采取有力措施,全力确保“第二个率先”建设的顺利开展、有序推进。

二是力求在城乡统筹领域上的跨越。围绕五中全会的精神要求,以拓宽思路、拓展范围为突破口,努力实现城乡统筹领域上的新跨越。进一步拓宽目标领域,由注重城乡统筹的经济发展向城乡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转变,城乡统筹建设“四个文明”。进一步拓宽政策领域,由研究制定城乡统筹的单一性、阶段性、过渡性政策向制定完善城乡统筹的综合性、长效性、制度性政策转变,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制度平台。进一步拓宽方法领域,不断提高“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力度和水平。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由“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向“城乡融合、工农互动”转变,切实加快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拓宽工作领域,由推进基本现代化建设主要以八项重点工作涉及到的部门为主扩大到所有党政部门,共同关心支持、服务指导“三农”工作,切实凝聚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强大合力。

第三,实现“三个发展”,全面推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一是努力实现集约发展。把握正确的发展方向,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护资源,节约能源,切实增强集约发展能力。按照农村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各类专项规划,进一步优化城镇村庄布局和“三个集中”空间布局。加快农村“三个集中”步伐,全面推进产业园区化、生产规模化和居住社区化。按照“区域集中、产业集聚、开发集约”的原则,聚合各种生产要素,加快建设一批产业集群示范园区。研究制定加快自然村落搬迁政策以及相应的农民住房宅基地置换政策,增强广大农民“集中”的内在动力。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行业单位面积产出标准和标准厂房建设标准,大力推行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加快形成符合我市农村实际的土地集约化利用标准体系。合理调整能源结构,制定并严格实施高耗能、高耗水企业的准入制度,全面推行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核心的清洁生产原料、工艺和技术,积极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加快提升资源能源的集约利用水平。

二是努力实现创新发展。适应农村工业化、农民市民化、城乡一体化不断加快的趋势,继续大力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以农村“三大合作”为重点,进一步大力推进农村组织模式的改革创新,继续加快发展资产股份合作,积极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努力提升发展农村专业合作。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制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发展,鼓励和推进民营企业的股份化、社会化和公众化。按照“统一、精减、效率”的原则,稳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切实强化乡镇组织的经济导向、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地方治理四大功能。

三是努力实现持续发展。按照“清洁家园,美化环境”的总体要求,强化宣传发动,创新推进模式,探索长效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绿化造林、水环境整治、垃圾处理和面源污染的治理为重点,加大整治农村环境,全力营造“地绿、天蓝、水清、居佳”的良好的生态环境,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加大植树造林和森林资源保护力度,鼓励“三资”投入绿化造林,培养和提高全民爱绿护绿意识。建立健全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坚持不懈地搞好河道清淤疏浚,改善河容河貌,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加强水污染防治,逐步形成水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大力推广垃圾袋装化,合理布局镇村垃圾堆埋点,提高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率和无害化水平,继续做好改水改厕、路面黑色化、矿山整治等相关工作。加强对化肥、农药、畜禽粪便等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制定化肥、农药使用量和畜禽粪便承载量的控制目标,切实加大面源污染的防治力度。

第四,提升“四个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一是大力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坚持抓住发展这个根本,坚定不移、一心一意抓发展,确保我市农村生产发展水平、经济综合实力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围绕现代都市建设目标,坚持用先进的物质条件装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用先进的组织形式经营,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发展,全面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加快推进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进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切实增强工业经济发展的自主创新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主动适应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加快推进的机遇和要求,以发展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发挥优势,营造特色,加快发展物流经济、旅游经济、道口经济、中介经济,加快提升农村第三产业发展水平。

二是大力提升共同富裕水平。坚持把以人为本、共同富裕作为首要任务,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全力以赴做好促进就业、健全保障、强化帮扶等实事工作,同步提升农村富裕水平,真正让广大农民能够更多地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共同富裕。重点围绕增强“造血”功能、建立长效机制,继续组织实施好“百村奔小康”工程,确保全面完成三年目标任务,促进经济薄弱村脱贫转化,进一步提高强村富民水平。继续推进“万户农民扶贫帮困”工程,加大对农村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促进低收入农户致富能力明显增强、收入水平明显提高、生活状况明显改善。

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意义篇3

一、基本思路

年,按照“政府主导、市级推动、区为主体、无形改造先行”的原则,着力抓好辖区涉及的8个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全力推动旧城改造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区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区政府决定,成立区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旧城改造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1、公安分局:负责各村的农业人员登记造册和“农转居”工作;

2、区农林局:负责各村的清产核资和股份制改造工作;

3、区民政局:负责各村的“撤村建居”、“农转居”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及其子女服役和复员退伍后优抚安置等项政策的落实工作;

4、国土分局:负责城中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工作;

5、区教育局:负责“农转居”人员子女享受国家“两免一补”等项政策的落实工作;

6、区人劳局:负责“农转居”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工作;

7、区计生局:负责“农转居”人员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工作;

8、各相关办事处:负责协同村委会全力配合区级各相关部门的工作。

9、区旧城改造办:负责无形改造工作中的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和验收工作。

城中村改造四个转变后涉及地名变更、养老统筹、医疗保险等项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三、工作任务

年,全区计划完成北安村、吴家堡村、南安村等8个城中村的无形改造工作任务。这8个村村庄共占地约1380亩,耕地约1210亩,涉及户数约2000户,人口7480余人。无形改造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调查摸底。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北安村、吴家堡村、南安村、西阳村等8个城中村进行宣传动员、摸底调查、登记造册等工作。

第二阶段:制定工作方案。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专门班子,落实得力人员,全力推动无形改造工作有序开展。

第三阶段:启动实施,检查验收。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11月初,区旧城改造办将会同区考核办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相关政策

(一)“农转居”人员统一纳入城市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范围。“农转居”人员从转为城市居民之日起,5年内可继续享受有关惠农政策。惠农政策和城市居民政策不重复享受。“农转居”人员子女服役、退役、退伍后享受与城市义务兵同等的优抚政策和安置政策。“农转居”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条件的,依法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其子女的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国家“两免一补”政策。

(二)开展城中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此项工作全面完成后,可以成立股份制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建立其他形式的经营机构,方式由村民大会(转变后的居民大会)集体决定。

(三)“撤村建居”工作完成的,居委会办公经费、人员工资补贴按照现行社区居委会的规定和标准执行(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承担),居委会主任暂由原村委会主任担任。“撤村建居”工作未完成的,原村委会继续履行其职责。

(四)在无形改造工作中,各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予以免收,确系不能免收的,暂由各级财政承担,土地出让时,在土地收益中列支。

五、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城中村无形改造,是实现城市拆迁、补偿、建设、管理一体化的重大举措,是城中村和谐拆迁、文明拆迁的基础和条件。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办事处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组建专门班子,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周密方案,落实得力人员,全力以赴做好此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部门和办事处要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座谈交流、宣传展板、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旧城改造的有关政策和重要意义,重点对《市城中村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把政策宣传贯彻于拆迁改造工作的全过程和每一个环节,使群众懂得如何正确理解政策,如何正确行使权利义务,激发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旧城改造工作的关注和参与热情,最大程度的取得拆迁当事各方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为城中村无形改造和拆迁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繁重。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计划,周密安排部署,尽快在全区掀起工作热潮。特别是参与一线改造的工作人员,要立即到岗,掌握情况,学习政策规定,认真调查摸底,做好宣传动员,集中精力开展工作。在无形改造实施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都要牢固树立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真正把涉及千家万户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意义篇4

【关键词】农民市民化义乌市场角色再造新型城镇化

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市民化的内涵是:在城市化进程中,生活在农村的农民向城市转移并逐渐转变为市民的一种过程和状态,同时伴随着思想意识、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等一系列现代化的转变。所以,农民市民化不仅仅是农民物质生活水平的市民化过程,更是农村传统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在现代城市文明冲击下的融合提升过程。

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理论界提出的“三元经济结构”模型指出,在传统农业部门经济和城市部门经济以外,还有农村非农产业。考虑到客观的城乡二元体制结构和庞大的农业人口的国情,工业化和城市化存在极大的不同步,我国经济结构最终走向一元经济结构需要经历三元结构的过渡,中间存在一条农村非农产业提供农村内部就地解决剩余劳动力的道路,农村城镇化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并在农村城镇化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农民市民化和城乡一体化。

农民市民化的最终目的和意义所在,不是让所有农民人口转移到城市里,而是让所有人口都能享受到现代城市文明生活,不管其居住在农村还是城市;随着农村城镇化建设和农村城镇体系的构筑,农村文明和城市文明不断走向融合,农民在农村也能享受到市民城市文明,从而最终实现农村城市化和农民市民化。

义乌以专业市场闻名于世,多年来不断深化“兴商建市”发展战略,大力实施“贸工联动”,加快推进经济国际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经济社会聚集着前所未有的爆发力、扩张力。2011年3月启动的“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更是为义乌转型发展、争创内陆“小香港”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回顾农民市民化的历程、动力机制以及存在的问题,分析特点与不足,以便充分利用“义乌试点”改革的契机,推动相关束缚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的改革,创造更有利于农民市民化的发展环境。

一、义乌农民市民化的历程

农民市民化大致有四个阶段。一是职业的转变;二是地域的转移;三是身份的转变;四是角色转型和再造,即实现农民的思维方式、生活习惯、价值观等向市民的顺利转变,完成现代意义上的农民市民化。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农民职业非农化的过程即是职业和地域转变的过程,而农村土地、户籍等制度方面的变迁也意味着身份的转变只是个时间问题,实现农民市民化的真正难点在于第四阶段,它需要较长时期的作用。

纵观义乌改革开放以来近30年的农民市民化进程,义乌专业市场的每一次拓展提升都有力地推动了农民市民化,使其几乎完成了前三个阶段的转变,“新市民”处于艰难的角色转型和再造过程中。20世纪80年代初,乡镇企业的兴起和到城市摆摊经商的少部分人,开始了农村职业非农化的进程;到20世纪末,义乌集贸市场的迅速发展,通过“以贸促工、贸工联动”使得农村社会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等诸多方面发生了较大变迁,村级组织的经济职能逐渐突显,不少村出现了一村一品的产业布局,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开始了非农化进程;21世纪初,加入世贸组织给义乌专业市场的贸易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义乌小商品走向国际的同时,对义乌城市的功能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政府在2002年开始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并于2003年制定颁发《城乡一体化行动纲要》,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的开展,行政区划从原来的21个乡镇并调为6个镇和8个街道办事处,拓宽了中心城区和卫星镇的同时,建成区规划范围不断往外扩张,大量从事进城打工或经商的农民实现了身份的转变。在过去的10多年里,全市城市化率年均新增3%左右,年均数万人成为“城里人”。2008年以来出现的“非转农”现象,正是城乡二元结构一体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体现,是经济发展对城乡二元结构中处于弱势的农村进行的一次利益调整,是对农业长期支持工业的一次“经济反哺”,本质上并不是农民市民化的逆流。

二、义乌农民市民化的动力机制

随着义乌专业市场国际化、城市现代化进程的整体推进,农民市民化正成为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手段。可以说,农民市民化是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种因素综合催生下的一种必然产物,是转型期我们农村社会变迁的一种特殊表现和内在要求,分析其发展的动力机制可以有助于我们采取措施,加快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的同时优化其农民市民化的质量。

在工业化的背景下,农民市民化进程会受到来自农村内部的“推力”和城市的“拉力”作用。“推力”是从农民市民化的主体出发,着重于促进农民主动市民化的因素,主要包括生活条件的改善、城乡收入差距、农民对未来生活的预期等。“拉力”是从作为主体的农民所受到的外部驱动出发,着重于能够促使农民被动接受市民化的因素,主要包括工业化、产业结构变动以及城市现代化带来的较多的就业机会、较高的受教育和工资水平、较好的生活品质等等。

结合义乌的实际情况,“推力”和“拉力”是交织在一起发生作用的,在不同的时期有所侧重。20世纪80年代初期是“农民市民化”萌芽期,县委书记谢高华“四个允许”的决定开启了经商合法之路,除了极少部分农民通过考上大学实现非农化,大部分农民主要是受到县城里经商可以获得比农村务农更高的收入的期待的“推力”作用而进程的;20世纪90年代是“农民市民化”加速发展期,政府于1993年成立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始主导义乌专业市场的发展壮大,“以贸促工,贸工联动”的发展战略促使了城市社区专业街林立和一村一品的风行,随之而来的城市化、工业化浪潮拉动着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一大部分人选择进城务工,或自己经商创业,逐步扎根城市;21世纪至今是“农民市民化”新时期,随着加入WTO带来的国际贸易大发展大繁荣,义乌经济社会进入跨越式发展期,《城乡一体化行动纲要》、《加快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等战略政策的相继出台,助推了旧城改造、撤村建居、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对农民市民化的“拉力”作用得到极大提升。当然随之产生的空心村、城中村等问题也考量着农民市民化的质量,而“农转非”、“非转农”等政策的出台也是在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土地、户籍等体制短时期内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对于利益分配更为公平所做的调整,有利于“推力”和“拉力”作用的发挥。

我们发现,制度创新在农民市民化过程中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有必要对推拉系统做一个补充,即关注到“推力”和“拉力”因素所构成的动力系统,它有一个运行环境(其构成可以确定为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的有效供给),两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主要有:①正式制度的有效供给,主要是指针对失地农民所进行的一系列土地征用补偿和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可以保证“推力”和“拉力”由潜在转变成现实,减少农民市民化的阻力,并在发展过程中依据出现的问题,适时地进行制度创新,消除制度瓶颈,进一步放大和强化推拉作用,加速农民市民化;②非正式制度的有效供给,主要是指致力于营造一种市民愿意接纳农民成为市民的社会氛围,帮助农民实现自身的思想观念、价值理念、行为方式、生活方式等向市民的全面转变。考虑到我们长期的城乡二元体制所带来的城乡分割,城乡居民心理隔阂、疏离甚至对立的情况有一定的顽固性,很有必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积极包容充满活力的良好氛围,消除彼此的偏见,帮助农民实现从长期形成的封建落后的思想观念到城市市民的现代价值观念的转变,使农民市民化成为一种自觉的行动,最终实现农民市民化的角色转型和再造。

回顾义乌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经历的数轮强县扩权,实施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以及出台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义乌市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暂行办法》、《义乌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办法》、《义乌新农村建设二十条》等政策都为农民市民化的进程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对土地、劳动力等资源使用权利日益清晰的界定,也为资源进入市场进行优化配置以达到最佳的效率扫清了障碍。

三、义乌农民市民化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义乌在市场发展带动的“推拉”动力机制作用下,农民市民化取到了很大程度的进展,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主要有:

(一)非农化和农村城市化的不同步使得义乌广大农村产生“空心村”现象。具体表现为不少村民挤到村庄交通较好的地方私建住宅,时间一长,旧村也就“空”了,加上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没有得到落实到位,人们抱着“能占就占、能多占就多占”的思想和观念,既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又严重影响了村容村貌和农村的旧村改造。政府应从根本入手,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序流转制度,明确宅基地产权,调整建立公平、合理的宅基地收益分配准则,从制度上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为农民市民化进程的进一步深化打开空间。

(二)农村集体经济的存在产生了“城中村”、“村改居困难”、村官腐败、“房东经济”等一系列问题。在义乌这样经济富裕的县域,阻碍农民市民化、农村城镇化进程的主要力量在于农村集体经济:农民往往既能获得农村政策的好处,如宅基地分配、征地补偿款、村集体资产出租、物业等经营收入的分红,又能得到城市发展的边际效应,如务工人员和加工厂的租金收入,一旦丧失农村居民身份,便意味着丧失了这些丰厚的稳定收益,所以农民对于进城成为户籍上的市民积极性不高。一度沸沸扬扬的数百名公务员“争当农民”的新闻即是明证。“非转农”本身并不是问题,它是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城市对农村长期支撑工业发展后的经济反哺,如果顺势在户籍、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宅基地市场流转等制度上实现突破,为现代化的农民市民化奠定产业体系基础。对于农村集体经济,建议可以转为股份公司以实现农民股民化,而村级组织从直接的经营管理职能转型为履行经济管理的监督(监事会)职能上来,可以有效解决村官腐败的问题。在“城中村”的改造过程中,应当承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建设用地上的开发权和收益权,通过引进市场机制,让市场自己去选择开发的形式,投资商的加入可以为“城中村”的改造提供资金、现代化的建设和管理理念,将实现投资商、农民、政府的“三赢”局面。

(三)“新农村建设”使得广大农民享受到市民生活水平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少问题,亟待解决。问题主要有:1、规划部门在新农村规划设计方面一味迎合群众的经济利益,深受诸如新建房屋一定要“有天有地”等群众思想的影响,对未来缺乏长远的打算,产生的大量雷同的“四层半”,形成的清一色专业经营村布局,既使得居民有房住不完,房屋空置率很高给土地资源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又使得义乌更像一个农民城,与国际上享有盛名的商贸城形象不符;2、外来就业人口的增多促进了“食租”群体的滋生,弱化了人文优势,延缓了农民的角色转型和再造,如部分村民靠房屋租金生活,缺乏进取精神,根本不愿就业,而部分富二代则开始习惯吃喝玩乐的攀比,诸如此类这些现象的存在,加剧了农民市民化的“文化硬伤”,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整体市民素质的提高,这与义乌试点推进下的国际化战略背道而驰;3、房屋建设过分注重出租经济效益,忽视了绿化及环境保护,随之而来的脏乱差现象普遍,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破坏引发的社会冲突时有发生。所以有必要完善社区服务和管理,努力寻求解决农民意识与城市居民身份的矛盾,依靠社区力量,来提升社区成员的生活品质,并为新时期的“新农村建设”提供借鉴。

追寻上述问题的思想根源,皆在于农民市民化第四阶段的角色转型和再造问题不到位。农民市民化过程中,部分农民由于个人能力和水平差异,对于市民角色相应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和模式缺乏足够的认识,其对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村改居”等工程背后的城乡一体化、最终实现广泛意义上的农民市民化并没有多大的体会,从而导致职业、地域乃至户籍身份已经实现转变的情况下,思想意识、价值观念、行为习惯、生活方式依然没有得到质的转变,与老市民相比,并没有变成真正的市民。所以,政府要转变观念,在坚持“兴商建市”战略、大力推进“义乌试点”改革的同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城市的文化积累,提升文化品位,完善诸如职业培训和教育等公共服务体系,帮助农民完成“新市民”角色的再造。

在农民角色转型和再造过程中,政府可从以下三个层次来推进,以保障农民市民化第四阶段的顺利推进:

1、宏观层面,继续进行农村宅基地流转制度改革、户籍与居住证制度挂钩、社会保障等制度创新,为推拉理论的效力发挥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2、中观层面,大力鼓励、扶持、促进社会组织举办各种活动来提升“新市民”的社会参与度,通过社区篮球赛、歌曲比赛、书法比拼等文艺活动丰富市民间的生活往来,扎实社会关系网络,丰富其职业经历和生活体验,让农民市民化以后的社会权利名副其实,确保、提升其社会地位;

3、微观层面,加大现代观念、文明准则和城市意识的教育和宣传,引导农民破除小富即安、小打小闹的小农经济思想,树立求大发展的创业精神、现代法制观念、城市公共生活意识等等,使思想和行动跟上城市现代化的步伐。

四、义乌农民市民化的发展趋势

问题即是机遇,结合国家的新型城镇化的部署和义乌试点的改革精神,我们不难看出义乌农民市民化的发展趋势。

(一)特大镇将成为解决农民市民化的重要突破口。通过中心镇、一般镇和中心村构成一个产业结构和社会关系不断优化的经济社会综合体,将成为承载农民非农化、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的平台。按照新型城镇化的有关部署,小城镇将先行“全面放开落户”的政策,将陆续推出公开透明的各类城市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政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鉴于义乌市佛堂镇在2010年底成为浙江省首批27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之一,所以户籍制度改革有望在佛堂进行试点。可以预见,高水平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义乌将较快的实现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的有效衔接,从制度上解除对农民市民化的身份转变障碍。

(二)“新型城镇化”为载体推进农民市民化,为各种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奠定基础。十报告提出“新型城镇化”,其核心在于人的城镇化,倾向明显,下一步的城镇化将有别于原有的人口、土地规模化扩张的城镇化,将更注重质量,以紧凑、多样、低碳为原则因地制宜。接下去的义乌新农村建设、农村城市化进程将从原有的经济利益导向中摆脱出来,将更注重农民市民化的质量,城镇建设模式将趋于多样化,将有更多的花园式新农村新社区出现。随着国际贸易对义乌体制机制改革要求的不断深入,农民宅基地确权、流转、有偿退出等制度创新也将以试点的形式推行,农村劳动力、土地等资源的使用和分配将会得到极大的优化,工业将转向乡镇发展,随之配套支撑的商业及服务业体系的建立将成为农民市民化的重要载体。

法国社会学家孟德拉斯曾说:“乡镇在经过一个让人以为已死去的休克时期之后,重新获得了社会的、文化的和政治的生命力”。农民市民化并不意味着农业的终结,也不是乡村的终结,而是为一种新的经济和社会体系的出现提供了可能。类比法国在1960年代到1980年代所发生的,当前中国的农民市民化有很多相似之处,当年离开农村进入城市的农民,后来又渐渐迁移回农村,使得农村以一种新的方式而存在,最终完成农业现代化、农村城市化、乡村社区现代化三位一体的城乡一体化建设。而义乌毫无疑问将走在这条中国特色的新型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前面,在义乌试点改革的旗帜指引下,以开拓进取精神,不断深化农民市民化的伟大实践。

参考文献:

[1]陆立军,王祖强,杨志文.义乌模式[M].人民出版社,2008,12.

[2]文军.论农民市民化的动因及其支持系统[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文军.农民市民化:从农民到市民的角色转型-以上海郊区为例[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5).

[4]“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农民市民化研究”课题组.农民市民化的趋势与国内相关理论学派的主张[J].经济研究参考,2003,(5).

[5]蔡小玲.义乌市新农村建设中存在问题分析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1,39(14).

[6]蔡小玲.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的义乌市“空心村”现象的原因分析及治理措施[J].安徽农业科学,2012,40(12).

[7]侯志远,王静.城郊农民市民化动力系统的构建与分析[J].理论导刊,2011,(6).

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意义篇5

关键词:城中村;城市化;改造;模式

中图分类号:F0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1

前言

“城中村”是指在城市规模化发展的过程中被划入城区,但在土地所有制、经济发展模式、户籍、行政管理体制上仍属于农村模式的村庄。“城中村”形成的历史原因是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结构,直接原因是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城中村”的建筑景观、经济体制、意识形态等各方面还保留着农村的特征,与城市规划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一、太原市“城中村”现状

根据太原市住建委确定的“城中村”共有173个,人口11.2万户、46.24万人,土地面积214.7平方公里,旧村建筑面积4068.8万平方米。从城市中心到城郊均有分布,大多数还分布在城市主干道、街道两旁。

1.存在的问题

(1)人口密度高、流动性大。“城中村”中租赁的房屋价格低,吸引了大量的外来人口租住,形成村民和外来人口混合居住,人口构成复杂,治安状况差。

(2)建筑布局混乱。由于经济利益上的驱动,有的为了满足大量的出租需求,有的为了拿到更多的拆迁补偿,村民私自搭建房屋,很多违规建筑布局混乱,严重影响城市建筑景观。

(3)市政设施不足,公共服务设施欠缺。“城中村”道路狭窄,市政电线路暴露在外,排水、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不完善,污水横流、垃圾成堆。环境卫生条件差,消防、抗震等方面存在隐患。此外,文体医卫设施和商业服务点严重不足。

(4)社会管理结构二元化。“城中村”在行政区划分上已经属于城市区域,但还保留着农村的意识形态和管理模式。“城中村”居民在社保、就业、教育等方面无法享受到与市民“同城同待遇”的应有权益,不利于村民参与城市社会分工和竞争。

可见,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对“城中村”进行全面改造,实现“城中村”地区与城市其它地区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

2.改造的难点

(1)手续办理慢,“城中村”改造虽然已经成立了领导小组,但是各部门缺乏充分有效的协调配合。

(2)拆迁难度大,由于经济利益上的原因,有的村民不愿拆除;有的村民对拆迁补偿要求太高,钉子户问题难以解决。

(3)招商引资困难。大部分“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拆迁建设资金需要10亿~20亿元左右。过高的拆迁补偿标准,难以吸引房地产公司投资。

(4)土地转性难。经测算,太原市共需“城中村”改造安置用地3911公顷。但目前,用于“城中村”改造的指标有限,不能满足“城中村”改造的需要。

因此,只有通过统筹规划协调,各部门齐心协力,有效沟通,才能进一步推动“城中村”改造的工作。

二、“城中村”改造的模式

1.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的模式

(1)“城中村”整治。基本不涉及建筑的新建,而是通过多种手段改善“城中村”的居住环境,包括建筑外观改善、公共环境改善、市政公用设施改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和公共安全工程体系建设。此模式适用于已经或基本完成改造,旧村基本拆除完毕的“城中村”。

(2)“城中村”改造。通过拆除和新建等手段彻底改造“城中村”的建筑形态和居住环境,改造必须满足城市规划和建设标准。纳入城市管理规划体系,最终融入城市社区。

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秉持“改造一个村,带动一个社区,形成一个产业,打造一个亮点”的原则,做到“一村一策”。改造村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按照功能实现连片整体开发改造。

2.成功改造的项目

(1)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杨家堡改造项目。杨家堡社区与山西恒实平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根据城市片区规划进行改造的新思路,由恒实公司注入拆迁建设资金,完成拆迁工作,并享受杨家堡社区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对杨家堡片区进行整体改造。

(2)自主开发,公司化运作模式。

集体经济改制,采取公司化管理与运作,村民入股、自行运作资金,自主开发。按照“成熟一片,改造一片,逐步推进"的城中村改造模式,开发建设亲贤苑、文化苑、百万庄园等大型项目,成为全省“城中村”改造的示范村。

(3)项目带动,集中连片开发模式。通过重点工程带动,对重点工程、片区建设和涉及的“城中村”改造统一规划、统一征地、一体开发。

以上“城中村”成功改造的模式和经验在“城中村”转型发展方面探索出一条新路子,对加快太原乃至山西“城中村”改造进程具有借鉴意义和示范效应。

三、“城中村”改造对策的思考

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政府要切实让利于民,既要保护村民的利益又要做好管理者和协调者的角色。

1.完善相关政策和规定,明确各部门权限,做到事权统一。减少审批周期,实现“城中村”改造项目手续一站式办理。

2.做到改造政策公开透明,深入群众进行宣传。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城中村”

改造单位。通过公开,公平,透明的方式,消除村民的对立情绪。

3.保护“城中村”的现存价值,做好后续的保障工作。保障“城中村”人口的就业、收入、教育、社会保障问题。

四、结语

“城中村”改造决不仅仅是表面上的改换名称,而是一项非常繁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几十万人的切身利益。“城中村”改造是问题、困难、挑战,也是潜力、希望和机遇。希望通过这一轮大规模“城中村”改造,实现美丽大太原梦。

参考文献:

[1]郭谦吴昊潼.广州城中村改造的问题和改造可行性模式研究[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07,21(3):182-186.

[2]谭炳才何启环.城中村:城镇化的死角?[J].经济工作导刊,2002(5):12-13.

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意义篇6

[关键词]教育公平;城乡叉务教育;师资配置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808(2010)01-0005-03

社会平等是人类永恒的追求,而教育平等作为社会平等在教育上的体现,是人们不受政治、经济、社会地位和民族、种族、信仰及性别差异的限制,在法律上都享有同等受教育的权利。但教育平等是相对的,教育不平等是绝对的。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是城乡教育平等的基础和保障。但目前山东省城乡师资力量差距明显。基于研究需要,本文探讨在微观领域即同一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校际师资配置不合理现象。

一、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不合理的表现

(一)农村教师学历层次偏低,中高级教师比例小

教师学历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反映教师具有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教育教学能力。2008年山东教育绿皮书统计数据显示,山东省城乡教师学历层次差距很大。如:2005年具有本科学历的农村初中教师只占26.02%,而城市是64.36%;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农村小学教师只占43.88%,但城市是79.20%。职称水平可以反映教师的执教水平和从业能力,农村教师职称水平也低于城市教师。2007年,城市初中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是19.25%,而农村初中仅为8.14%;城市小学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是2.07%,农村小学仅为1.25%。

(二)农村教师年龄结构老化,专任教师结构性缺编

农村教师年龄结构呈老龄化趋向。2007年,城市初中教师中50岁以上的占5.45%;农村初中教师年龄在50岁以上的占7.91%。城市小学教师中50岁以上的占9.85%;农村小学教师年龄在50岁以上的占25.94%,是城市教师的3倍。农村专任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见表1),外语、音乐、美术等教师拥有量低,教师工作量大,而且为保证开课需要,许多教师存在“教非所学”的情况,导致农村学生综合素质较低。

(三)农村教师数量不足,代课教师问题突出

从教师数量看,2007年山东省农村小学的生师比约为15.5:1,城市小学的生师比约为14.87:1;农村初中的生师比约为11.9:1,而城市初中的生师比约为10.69:1。因此尽管近几年农村教师数量有所增加,但是城市学校在教师数量上仍然占有优势。为弥补义务教育教师数量的不足,各地招聘大量的代课教师,近几年山东省代课教师数量大约在一万两千人左右,而且大部分存在于农村地区,尤其是农村小学代课教师占到农村学校的半数以上,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

(四)农村教师职后培训层次低,流失现象严重

据2008年山东省教育厅对参加省级培训的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随机抽样调查表明,农村教师培训主要集中于县、市两级,各占总数的37%,参加省级培训的教师只有12%,而8%的教师未参加任何培训。山东省当前教师流动失范,呈单向上位流动趋势。2007年农村初中专任教师减少10848人,增加6906人,比去年减少3942人;农村小学专任教师减少25152,增加25214,与去年基本持平。因此,教师流失主要集中在农村学校。农村教师的过度流失进一步加剧了城乡义务教育不平等的现状。

二、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不合理的诱因

“教育的城乡差距是教育差距的核心,缩小教育差距的关键在于缩小教育的城乡差距。”为改变城乡义务教育不平等状况,“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因此,目前山东省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不合理主要由政府政策失衡引起。

(一)城乡二元制社会结构的反映

城乡义务教育不平等源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是二元社会结构在教育上的必然反映,城乡二元结构形成了国家宏观政策的偏差。在城乡二元结构、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下,形成了一种忽视地区和城乡差异的“城市中心”价值取向,国家的公共政策优先满足甚至只是反映和体现城市人的利益。尽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国家对农村教育的重视,这一取向有所改变,但是作为一种思维的惯性,对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的分配仍然存在明显向城市倾斜而忽视农村的倾向,这造成城乡师资结构的不合理。

(二)教师分配政策中的城市本位

由于城市学校具有一定的优越性,政府部门在安排教师时会优先考虑城市学校的需要,导致城市学校占有更多高学历教师,并且拥有更多挑选高素质教师的机会。尽管近几年山东省在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效果并不显著,新分配的教师不甘于农村教育岗位,想方设法调入城市学校。目前普遍实行的城市教师到农村支教的政策,由于城市教师到农村任教的短暂性、临时性和某种程度的被动性,加之对农村的教育状况不熟悉,这一政策发挥的作用有限。因此,城乡师资力量差距日增。

(三)有效监督管理机制的缺乏

良好政策的实施要依靠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但在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监督监察机制并不健全,这导致很多教育政策的实施没有落到实处。政府部门违反教育政策抽调优秀教师建设重点学校等行为无法得到有效遏制,造成教育资源在城市学校的不合理集中。农村教师缺乏培训机会,且培训经费具体支出情况难以核实和监督,造成其从业观念和能力落后。而在教师工资发放过程中,存在城乡双重标准现象,加之地方政府及学校克扣、拖欠、挪用教师工资,向教师摊派、集资等现象时有发生,打击了农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四)城乡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差异

与城市相比,农村经济发展较为落后,而农村教育作为农村发展的子系统之一。其发展必然会受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在“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下,城市学校的义务教育一般由县、市政府提供,而农村学校则基本由乡、镇提供。因此,城乡学校间教育经费差额明显,造成农村学校教学设施落后,教师职后培训经费缺乏。而且,相比农村地区,城市具有优越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居民的公共文化服务意识以及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供给具有明显的优越性,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的文化服务产品性质多样、形式灵活。所以城乡经济文化的差距造成农村学校教育投入、支出不足,这反过来又加剧了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的不平等。

三、合理配置城乡义务教育师资的政策性建议

“任何善意的、较为文明的政府都可以认为自己具有比其所统治的普通人高的教化水平,因而同大多数人的自发需要相比,应该能够向人民提供更好的教育。所以原则上说,就应该由政府向人民提供教育。”因此,教育不平等主要是由于存在阻碍农村教育自我生长的政策性因素,要有效解决城乡师资配置不合理问题,关键要靠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

第一,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藩篱,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合理配置义务教育师资力量,政府关键要消除二元制社会结构的影响,采取积极措施改变城乡教育分割和城乡教育分治及重城市轻农村的倾向,把农村教育作为教育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真正把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放在同等的位置。为有效改变教育资源在城市学校不合理集中的现象,我们需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统一配置县内教育资源,通过建立完善的政府问责制度,保障县域教育资源尤其是城乡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平等。

第二,增加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统一城乡学校办学标准。为了平等地对待所有人,提供真正的同等机会,社会必须要更多地注意那些天赋较低和出生于较不利的社会地位的人们。为此,政府要优先保障农村教育发展,在资源配置上适当向农村地区倾斜,要增加对农村教育投入,统筹城乡教育经费,形成规范的教育财政拨款制度。为保证城乡学校办学条件一致,台湾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用一张图纸建造所有学校”的政策。因此,政府要统一城乡学校办学标准。缩小义务教育学校硬件建设差距,把县域内农村学校建设纳入城乡一体化综合发展规划,按照省制定的中小学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加快农村学校的现代化、标准化建设,力求办学条件平等,为城乡教师提供相同的工作环境。

第三,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稳定现有农村教师队伍。在菲律宾,农村教师除享有基本工资外,还享有艰苦工作津贴;而俄罗斯一直实行农村教师工资待遇比城市教师高25%的政策。因此,为稳定目前农村教师队伍,我国必须提高农村教师工资水平,落实主管教育的县长责任制,缩小城乡教师工资差距。县财政要设立专项资金,建立并全面落实农村中小学教师津贴制度,努力提高农村教师生活待遇。对长期扎根农村教育的教师,除每月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补贴外,还可在职称评聘和职务晋升方面予以照顾,使其优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以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在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表彰奖励中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