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告收益模式范文1篇1

【关键词】传统报媒新媒体发展建议

据资料统计,在美国,1964年尚有80%的美国人看报纸,今天却只有50%了,其中年轻人不到20%。《消失的报纸》一书的作者PhilipMeyer在书中担忧地告诉我们:假如报纸继续按照目前的速度下沉,地球上最后一个读者阅读最后一份报纸将发生在2040年4月。结论虽有些夸张,但却不无警示作用。网络的出现,直接“夺”走了相当一部分读者。近十年来,中国有大量伴随着网络长大的新生代,报纸对他们几乎没有什么吸引力。年轻一代越来越倚重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习惯于从互联网上获取新闻信息。网络的出现,还不断改变着人们的阅读习惯,导致原有报纸的读者对报纸的依赖度降低。互联网相对于传统报媒最大的优势更在于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自我意识的增强,对参与社会公共生活话语权的欲望增加,已不再满足于被动的接受传统媒体的资讯了,而是要对所接受的信息发表自己的看法,让社会听到自己的声音,以获得一种参与了社会治理的满足感,而能提供让人们随意发表意见的平台,则只有互联网。

纸媒未来的出路

报纸受到新媒体的冲击,其本质是使报纸的读者群减少,报纸的影响力降低,导致发行量和广告收益下降。因而我们对报纸下一步发展的举措,就应当紧紧围绕着如何解决这个根本问题进行思考。创造出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和新的盈利模式,方能使传统报媒的发展立于不败之地。

媒体的首要功能是宣传载体,但从根本上讲,媒体是一种文化产品,其向消费者销售的是丰富的内容,以使更多的人去关注它,这是媒体价值的基础;另一方面是向广告投放商销售媒体的影响力,使其投放更多的广告。因此,传统报媒的发展出路,就在于能否重新“夺”回读者,重新“夺”回广告投放商。要做到这一点,“争夺”网民是实现这个目标的关键。因此,作为传统媒体的重要课题,就是要解决当受众因为网络的诱惑而与传统媒体渐行渐远的时候,如何以新的方式加紧保持住同他们的亲密接触。

在网络的冲击下,我们要留住读者并非没有可能。当传统报媒受到新媒体冲击的时候,对于传统媒体来说,这既是生存危机,却又是很好的发展机遇。我们可以充分借助网络这个平台,去实现在原有体制和机制下所不能实现的目标。因此,为了抓住和留住如此庞大的消费群体,保证报纸有良好的生存基础和巨大的发展前景,报纸应当走与网络结合的发展路子――这才是报纸发展的根本出路。

报纸与网络结合发展的操作原则

传统平面媒体向新媒体转型的根本问题,并不在于是否开通了互联网和手机版的报纸或者杂志,而在于如何通过新的技术平台和新的传播方式去满足更多受众的愿望及需求,将体现报纸价值的基础――读者请回来,将报纸赖以生存的广告商吸引回来,将我们所生产的文化产品――报纸,以最有效的营销手段、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更多地销售出去。这就绝不是简单的传统媒体向新媒体的平移,而是要创造一种崭新的、立体的跨媒体营销方式和经营方式。所以,发展纸质媒体所采取的一切措施,都必须要符合以下几个原则,方能有效的促进媒体发展:在更大范围内吸引更多的读者;能更好地提升广告的价值,吸引广告商;实现报纸向跨地区、跨媒体的发展目标;进行多媒体的整合营销,提升媒体的品牌影响力。

具体的操作路径

建立自己的网站。网络具有更新快,信息多,网民多的优点,但传统媒体也有其权威性和新闻采编的内容优势。两者结合起来则如虎添翼。因此我们可在互联网上设立独立网站,形成跨媒体的综合信息平台。网络媒体可以突破传统媒体所受到的版面和时间的限制,可真正实现全天候的开放和运转,可以极大地弥补传统平面媒体的不足。同时,充分利用网络的特点,向读者提供远远超过纸质媒体的更多内容,如提供当地媒体、教育、企业、生活、旅游、购物、美食、房地产、气象、交通等多种服务,并且将本地所有相关资料整合成一个在线数据库,担当起一个城市在互联网上的一个窗口平台。

利用网络实现覆盖,重新占领媒体市场。由于社会生活的丰富性与多样性,使受众对生活资讯产生了多重要求。那么如何有效地满足这些读者和消费者的多种需求,争取更多的消费人群,就成为传统报业新的市场机会。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将海量的资讯细化,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这样细分市场的结果是既全面覆盖了市场,聚集了消费者的眼球,又吸引了广告商的眼球。

对于报业来说,媒体细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地域细分和行业细分,其实质都是传媒对市场多样化需求的适应。通过网络这个平台,我们可以做精、做细消费者有需求的内容,形成对传播区域内目标受众的最大覆盖,从而达到在最大范围内对读者群的影响,重新产生新的媒体市场,从而建立起新的盈利模式。在新媒体迅猛发展的今天,平面媒体可以网络为技术平台,将自己的编采内容细分,通过细分后的内容全方位满足不同需求的消费者,以达到读者全覆盖和区域全覆盖。

整合集团众多报纸资源,扩大集团品牌影响力。目前国内各地的报纸都存在着严重的同质化倾向,结果是哪家媒体“模样”都差不多,读者选谁都一样。这也是造成传统媒体读者分流、广告分流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我们可以借助于网络,利用集团各报纸的编采力量与资源,将报纸信息源的整体规模优势和报纸的传统声誉与互联网的信息综合集成展示能力相结合,做成一个上规模的、有丰富信息量的、有巨大影响力的网络媒体和大型新闻网站。这个网络媒体不只是一个内容集成的展示平台,而且还是一个报纸信息的综合分类与加工整理的加工厂,这样可大大提升集团的品牌号召力。今后则可利用集团品牌的号召力,逐步整合其它媒体,以实现效益最大化。

建立视频网站,进行跨媒体和跨区域发展。目前,党中央号召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提倡国有媒体进行跨媒体、跨行业、跨区域发展,但在现行的行政区划和管理体制下,真正要进行跨媒体、跨区域扩张,是比较困难的。但是,网络的出现,却给传统媒体的全方位扩张提供了极好的技术平台,使得原本困难重重的跨越,变成了轻而易举的可能。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这个高技术平台,将平面内容与影像内容结合起来,以增强对消费者和广告客户的吸引力,如对区县经济的宣传,对旅游、房地产、酒店、求职、教育、医院、网络销售等领域的宣传,都可以通过有着跨媒体、超越区域性优势的网络视频来完成。从今后的发展前景来看,网络视频将不再仅仅是纸质媒体的赢利补充手段,甚至完全可以超越纸质媒体而成为一个独立的赢利平台。笔者可以断言,从现在起,哪家传媒集团抢先跨出经营网络视频这个新兴媒体的步子,则就可以抢先于其它媒体完成跨媒体和跨区域发展的目标,进而可抢先在全国做大做强。

网络广告收益模式范文篇2

我们第一时间采访到了乐视网副董事长兼COO(首席运营官)刘弘,请他对公司的半年报内容、经营思路、以及投资者感兴趣的热点话题一一作出解答。刘弘认为,长期积累的版权库是乐视网重视的资产,受益于行业版权价格飞涨,这块资产的价值正在得到增值和体现。刘弘预计,整个行业版权分销高速增长的爆发期在3至5年左右。

记者:乐视网今年上半年实现主营收入2.23亿元,同比增长118.79%;实现净利润5839.51万元,同比增长87.24%。业绩取得高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刘弘:业绩收益主要来源于我们的主营业务,包括网络高清视频服务、版权分销、广告收入。其中网络高清视频服务收入较去年同比增长48.35%,公司月均活跃付费用户数已突破60万;网络版权分销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369.1%,增长原因是公司长期坚持“合法版权,平台增值”,把正版作为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的结果。网络视频行业日益正版化,网络版权市场的规范性日益提高,公司数年来积累的正版影视库资产价值迅速升值。视频平台广告较上年同期增长45.57%,增长原因主要是公司知名度的增加和公司加大业务拓展,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品牌包括通用、多美滋、国美电器、中国联通、凡客诚品等知名品牌。

记者:乐视网上半年版权分销收入达到约1.17亿元,暴涨369.10%,这得益于国内众多视频网站开始大规模采购正版视频。业内担心,由于版权争夺激烈,可能导致公司版权分销业务毛利率下降,请问是否有显现?

刘弘:就报告期内来看,公司的毛利率较上个季度变化不大,业内版权费用高涨也能够带动公司正版版权库的价值水涨船高,因此公司认为毛利率在2011年内也将维持较平稳的水平。

记者:公司上半年应收账款同比增长的原因?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在哪里,未来预期是否会改善?

刘弘:上半年应收账款同比增长主要原因是因为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报告期内应收高清视频服务业务、版权分销业务、广告业务等账款增加所致。

乐视网的应收款方以运营商,背景实力较强的上市公司等为主,付款信用良好,且应收账款的账龄绝大部分在一年以内,坏账的风险很小。

记者:版权已成为视频行业抢夺的一个制高点,竞争越来越激烈,版权采购费用持续攀升,公司盈利是否受到威胁?公司如何化解这一成本压力?

刘弘:我们有行业最大最全的正版视频版权库,版权对于我们来说是资产,因此我们受益于版权价格的上涨。报告期内,公司优质网络版权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2011年热播电视剧的独家网络版权占有率超过70%、含非独家的网络版权覆盖率超过95%,并且已经提前锁定了2012年以及2013年热播影视剧独家网络版的30%。

公司化解版权成本主要通过三个方面――版权分销、收费用户和广告增长,就今年上半年来看,这三部分都有较快增长。其中,版权分销收入增长率最高,主要受益于行业版权价格飞涨,乐视网长期所积累的版权库资产价值正得到增值和体现。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正版战略,继续保持和扩大自身在正版影视剧资产方面积累的优势,既能为公司网络视频存储及分发平台提供充足和优质的内容资源,还将为公司贡献快速增长的版权分销收入。

记者:乐视网版权分销收入高速增长还将持续多长时间?如何应对如今视频网站内容同质化的危机?

刘弘:版权分销收入的快速增长是我们坚持正版战略的结果。我们努力构建国内最大的P2P+CDN网络视频存储及分发平台。预计整个行业版权分销高速增长的爆发期在3至5年左右。

目前,虽然视频网站的影视剧内容有所重合,但视频网站内容和服务的主打方向有所差别,乐视专注于长视频,而优酷、土豆侧重视频分享,腾讯等则打造门户视频网站。并且,未来视频网的发展方向将更倾向于全产业链发展,自己的内容制作将越来越多。

记者:云视频超清机一度被市场认为是乐视网全年业绩超预期的核心因素,目前公司超清播放机的销售任务现在完成的如何了,是否能实现2011年10万台的目标?该业务能为公司带来的收入占比是多少?公司云视频超清机拿到牌照的把握有多大?

刘弘:目前乐视TV-云视频超清机处于测试及试商用期间,在此期间,宣传、推广及销售等方面尚未大规模展开,需待牌照发放后进入正式商用阶段。目前公司已经与多家电视机厂商就乐视网TV版达成战略合作,需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展开商务运营。

因相关牌照仍未发放,乐视TV-云视频超清机目前仍处于测试及试商用阶段,正式商用时间待定,公司未对相关销售目标进行过预测。

公司从未放弃过独立取得相关牌照的努力,目前更多的等待政策的明朗化。国家部门的相关政策,将对视频行业的规范和发展起到长远的积极作用,乐视网作为纯内资A股上市网络视频公司在合法版权、内容规范、自主研发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并在政策上得到国家的支持,互联网电视端的前景非常广阔。

记者:乐视网此前提出覆盖乐视TV全业务链,目前进展如何?

刘弘:乐视网已经实现乐视TV全业务链的覆盖工作,其中从技术研发、硬件的设计制造、内容的分发、售后服务体系等,乐视网都可以做到端对端的优质服务。

记者:很多人经常喜欢拿乐视网与优酷网、土豆网作比较,你是如何看待的?

刘弘:公司间的经营策略其实有着明显的区别:(1)乐视网采用的“付费+免费”的商业模式,从初期的“付费模式为主、免费模式为辅”发展到目前的“付费与免费并重”;而优酷、土豆则一直采用“免费为主的”的商业模式,直到近期才推出和发展付费业务;

(2)付费模式的优势在于,每位用户及每个流量都可以带来收入,并且用户都是先付费后消费,此外服务器及带宽费用支出很低,所以付费模式可以快速实现盈利;但其劣势在于,付费用户增长速度相对缓慢,用户数量及流量规模相对较小。

免费模式的优势在于,用户数量及流量的规模相对很大,知名度很高;但其劣势在于,服务器、带宽、品牌广告宣传费等支付庞大,并且先支出成本后产生收入,所以免费模式盈利周期相对较长,此外,如何将庞大的免费用户数量及流量转化为实际收入也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

(3)乐视网独创的“付费+免费”模式克服了两种模式各自的劣势,将两种模式的优势有效融合,自2009年后半年以来,乐视网的这一模式纷纷被海内外同行效仿。实践证明了乐视网创新商业模式的成功,乐视网将把握先发优势,不断创新,继续保持及扩大自己的优势。

除此之外,乐视网还拥有国内最大最全的正版版权库,在网站内容的市场占有率上拥有明显优势。

网络广告收益模式范文篇3

全球lPTV业务呈高速发展态势,MultmediaResearchGroup预计未来5年IPTV用户年复合增长率将达25%,2014年达1.02亿户、服务收入达460亿美元。据PointTopic最新数据,截至2010年底全球IPTV用户达4540万,较去年增长34.6%,lPTV在有线宽带用户数的渗透率达到817%。

2010年,三网融合政策取得突破:1月,国务院下发《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国发[2010]5号文),制定试点方案,确定了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的范围。6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三网融合试点方案》([2010]35号),继续明确试点业务、范围、阶段和步骤,并就IPTV集成播控权作出明确规定。6月30日,国办《关于印发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名单的通知》,首批12个试点城市。据工信部统计,截至2010年10月,已有20多个省开展互联网协议电视(1PTV)商业应用,用户超过500万;根据流媒体网数据,截至2010年年底,1PTV市场用户规模约为800万。

2前向收费还是后向收费?

电信围墙花园的坍塌使苹果公司、Facebook和谷歌等互联网公司越来越像电信公司,因为IPTV、手机电视具有很强的传媒属性,此二者的运营也使传统电信公司越来越像社会媒体公司。在IPTV运营上,电信运营商未能摆脱电信增值业务的运营模式,思路仍然是拓展IPTV增值业务收入,因而把越来越多的增值业务打包到IPTV业务中,忽略了其核心――视频,以及用户对电视机的最大需求还是看视频的规律。国外,发达国家IPTV业务也是以视频内容为主,提供电视类业务以及VOD业务,收益也主要来自视频内容。

目前IPTV业务基本按照前向收费的思路在运营。笔者认为,IPTV业务运营初期应以后向收费为主,慢慢培育消费者前向收费的习惯,待业务发展到一定规模、视频内容市场比较繁荣(后向收费足以支撑业务发展)时,再逐步向前向收费为主过渡。目前仍要坚持后向收费为主的商业模式,原因如下:

首先,广告费一直是视频业务主要收入来源,lPTV、手机电视、网络视频等新兴视频业务发展带来网络广告等新兴广告市场迅猛发展,收入占比份额不断攀升。市场研究公司MagnaGIobaI预测2011年全球广告收入将增长5.4%至4.120亿美元,电视仍是收入最高的广告媒介,2011年将会达到1,690亿美元,预计2013年网络将取代报纸成为世界第二大广告媒体。市场研究机构eMarketer预测2010年美国网络广告收入将达到258亿美元,以超过印刷品广告228亿美元的收入跃居第二位,并预测2012年美国网络广告收入达326亿美元。盟诺预测2011年中国广告总收入将达1820亿元。实力传播预测在未来三年,中国广告支出将保持每年51%的增长速度,到2013年,总值将达到342亿美元;其中互联网广告继续保持30%的速度增长,预计2011年超越报纸占第二位,并预测越来越火的视频网站、社交网站以及微博将成为未来广告增长的主力。

其次,传统电视多年来后向收费为主的商业模式,使消费者形成免费看电视的心理。要让消费者接受前向收费为主,必须改变其文化观念,这也就导致市场培育阶段的不可逾越性和长期性,也决定了IPTV业务前向收费的培育是长期过程,电信运营商“跑步进入前向收费时代”的想法是危险的。因此,运营IPTV业务不能完全照搬电信增值业务前向收费为主的经营模式,而应降低前向收费,推动业务规模化发展。

目前IPTV业务运营模式其实是采用宽带接入收入补贴发展,前向收费很低。以某电信公司运营IPTV为例,IPTV月使用费大致为60~100元/月,使用者多为ADSL用户,每年仅需缴纳1800元,便可获得ADSL和IPTV两种服务,扣除原ADSL1700元左右的年费,前向收费其实很低,接近免费;这种经营方式恰好符合降低前向收费的发展模式,这也是中国IPTV业务能够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随着宽带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宽带业务收入和利润空间会快速下降,这种依靠补贴的IPTV发展模式显然不是长久之计。笔者认为,电信运营商当务之急应多想想如何在后向收费方面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建立业务后向收入支撑IPTV发展。

3封闭还是开放?

传统视频业务一直是广电行业独家控制的封闭系统,而基于互联网和通信技术下的IPTV、手机电视、网络视频等新兴视频业务则更加开放,因为互联网核心精神正是“开放而自由”。然而,基于P2P技术的网络视频发展告诉我们,完全开放的视频业务运营同样存在问题,商业力量或者说盈利需要封闭,“Web已死”的真正含义是商业力量或者说盈利的需要又把开放拉向封闭或者半封闭,IPTV、手机电视等视频业务也是如此。正如WEB2.0之父TimO’ReilIy所言:“开放和封闭在跳_二支共生之舞,一直如是,开放产生创新,封闭收获价值,然后一切重来。”

全球电信运营商主导的IPTV和手机电视之所以获得迅速发展,并且有着光明的发展前景,重要原因是通信网仍然是一个可控可管理的网络,而且IPTV和手机电视业务平台也正好是一个半封闭平台。其实电信运营商从一开始就是走的半封闭半开放路线,国外IPTV运营商发展经验正是在于,通过与内容提供商的开放性合作,向用户提供丰富多彩的视频节目,并通过灵活的资费策略和市场推广推动业务快速发展。

国内IPTV业务目前主要由电信运营商与广电企业合作开展,双方对基本视听节目和增值视听节目取得的收入按比例分成。广电负责EPG设计和总体规划,IPTV内容集成运营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节目源的组织、和管理、播出及监看(包括平台上节目播放系统和监管系统、收视用户管理系统、DRM等),所有视听类内容的审核。电信负责IPTV业务支撑系统及基础网络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用户管理系统和用户出账计费管理系统的搭建,EPG服务器硬件平台搭建、维护管理,非视听增值业务部分的制作及管理。这种合作模式,恰好符合半封闭半开放路线,双方优势互补,推动IPTV业务快速发展。

问题是电信运营商虽有开放意识,但是实际操作仍然艰难,电信运营商把控的环节过多,合作者空间很小,因而缺乏积极性,严重制约业务发展。另外,随着电信行业与广电行业三网融合政策博弈愈加激烈,目前电信与广电企业的合作模式面临压力,广电行业内部斗争已经间接影响到业务发展,比如与电信合作的上海文广正受到来自广电行业的重重压力,电信运营商欲抛开广电自己玩lPTV的声音也不绝于耳。笔者认为,广电企业把控的优质视频资源,是最大内容来源。业务发展初期,电信运营商仍要坚持与广电企业合作,随着广电“台网分离”、

“制播分离”的逐步推进,电信运营商与电视台间的内容合作机会将大大增加,市场谈判地位也会进一步提升。最重要的一点,IPTV运营要坚持走开放路线,借鉴网络视频的运营模式,与传统以及新兴内容提供商、终端厂商、软件提供商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并在商业模式上保证足够开放和灵活,这是与封闭的广电传统视频业务和互动电视进行差异化竞争的关键。

4商业模式创新方向

4.1借鉴成功广告运营模式,发掘潜在广告收入市场

要进行IPTV商业模式创新,就要进行广告运营模式创新,发掘IPTV潜在广告市场。目前传统广告市场主要由广电行业垄断,网络广告则被互联网企业瓜分,IPTV、手机电视、网络视频等新兴视频广告市场则仍是一片蓝海市场。谷歌CEO埃里克・施密特预测全球在线显示广告市场未来10年将达2000亿美元。艾瑞咨询公司预测未来几年网络视频行业广告市场将保持超过100%的超高速增长,至2013年广告收入将达131亿元。一份来自InformaTelecoms&Media市场调研公司的报告显示,全球手机广告收入将于2011年达到113.5亿美元,手机电视类广告收入将达43,7亿美元。市场调研公司iSuppli公布的最新调查报告认为,广告服务是IPTV视频服务市场另一重要收入来源,2010年全球基于IPTV广告服务的收入将超过1.00亿美元。

IPTV业务可借鉴Youtube、Hulu和Facebook等公司的广告商业模式。2010年初,Youtube不再删除用户上传的盗版视频,而是在播放视频时增加广告显示功能,所产生的收入与版权实际拥有者分成,这让Youtube首度实现扭亏为赢,截止2011年2月16日,YouTube网站带有广告的视频每周浏览量(衡量公司广告收入和财务健康的关键指标)达到30亿次,较2009年翻两番。Hulu推出的“广告体验”理念,提供用户可选择的广告投放策略,控制广告时长并在下方明确标注,这使投放在Hulu的广告比投放在传统渠道的广告效果提升55%,使Hulu2010年广告收入达到2.4亿美元,较2009年1.08亿元翻一番。Facebook的理念则是“将广告变成内容”,彻底颠覆传统广告模式,广告不再是我说你听的单向度传播,在网络社区里,厂商需要和用户交流,不断倾听,甚至不能去打断。点击一个厂商,进去不再是无止尽的优点介绍,而是一个完整热闹的社区,大家在里面讨论咖啡口味,汽车造型,这为Facebook带来每年几亿美元的收入。和Google基于算法之上的广告模式相比,内容广告更加富有生机,传递的信息也更准确。

4.2聚焦个人视频和中小企业应用视频市场的商业模式创新

IPTV运营,电信运营商探索与内容提供商合作模式创新的关键,是创新与个人视频内容制作者和中小专业视频制作公司问的合作和收益分配机制,保证内容创新投入,培育和推动个人视频和中小企业应用视频市场,摆脱对广电行业视频内容的过度依赖。目前,视频内容缺少独创性、内容与传统电视同质化,缺少专业化、个性化的节目源(特别是精品节目和适应不同需求的特色节目),是制约IPTV、手机电视业务发展的关键;而用户和众多专业中小型视频内容制作公司将填补专业化、个性化视频这一空白。Web2.0时代,消费者和生产者可以直接参与视频生产,个人视频和中小企业应用视频将在未来视频内容市场占据重要位置;在长尾业务盛行的时代,大型内容提供商的力量非常有限,真正的创新来自于草根,来自用户和众多的专业中小型公司。

网络广告收益模式范文篇4

关键词网络视频数字化报业广告

中图分类号G216文献标识码A

数字化转型中的报业。需要重构自己的产业链,开掘支撑自己盈利的模式。随着IPV4协议向IPV6协议的过渡,下一代互联网的意义恰如火对人类文明的意义一般重要,它不但拥有海量lP地址资源。能为全球每一台网络设备,包括电脑,甚至普通家电提供接入,传输速度比现在快100倍以上,操作也更为简便,实现真正的“即插即用”,届时网络信息量会以人们想象不到的速度增长,目前制约互联网视频、电子杂志等发展的一些速度“瓶颈”终将打破。如此一来,网络视频给传统报业的重要盈利模式――广告,也将提供一个崭新而开阔的平台。

一、报业网络视频广告资源的深度开发

在对报业网络视频广告资源深度开发进行研究之前,我们必须将有关网络视频广告的一些概念厘清。

1网络视频广告的概念

它应该包括两个层面:一是狭义上是视频形式的广告。二是广义上是视频媒体上的广告,这两个应包括网络视频广告通常涵盖的内容。依此类推。我们所说的网络视频广告主、网络广告费用等都应从这两个概念上去界定。

2网络视频广告的形式

从形式的角度,网络广告分为以下几种:一是宽带类的网络广告,承载着大量的视频和流媒体,在宽带类广告里,贴片、画中画,剧情植入,富媒体等广告应该是最具吸引力的,也是目前广告公司、广告主以及广告运营商都非常关注的网络视频广告。还有大量创新性的广告形式。

3网络视频的市场规模

据艾瑞的广告主检测数据显示,从05年第一季度到07年第一季度,视频网络广告主的数量是在稳步上升的。

按照广义的网络视频广告概念,根据艾瑞调查统汁,06年是1.7亿,虽然占整个网络广告60.5亿的3%左右,而占所有广告总额(包括视频、报纸、杂志、广播等)1500多亿的比例更小,但是所有业内人士都认为它的潜力非常大。

(1)视频广告的效果优势明显

在用户的定向性上,网络视频的媒体定向性绝对优于其他媒体,地理适应性也是突出的优势。此外在广告的互动性,以及对网络用户传播的便捷性上,网络视频媒体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

用户对视频的认可程度呈现两个特点;在内容点播自由度方面,用户极其认可网络视频:在画面质量方面,目前看还是电视更好。但随着带宽和具体设施的不断完备,目前很多网络视频的劣势有可能在未来成为优势。

(2)用户对视频广告接受度逼近电视广告

关于用户对目前各类媒介及广告的偏好,艾瑞调查表明:一是网民对互联网广告的接受率和印象的深刻程度已经接近电视广告。对电视来说,44.2%用户表示对电视媒体印象深刻,而互联网用户是42.3%,非常接近。

而用户愿意接受的广告投放媒介类型,网络视频广告的表现也非常突出,它仅次于电视广告,远远超过网页广告、报纸杂志类广告和传统的网络广告。

(3)对贴片广告的接受度最高

对视频贴片广告的接受程度最高,其次是视频内容广告的形式,这也是网民比较乐意接受的,超过50%,而视频周围的图片文字广告,用户的接受认可度相对较低。

(4)一般用户接受缓冲贴片广告

此外,还有一个比较有趣的调研结果。我们很多平台运营商希望把广告放到缓冲中,加载这种贴边。目前网民对这种形式的反映是基本对半,这对广告主和媒体运营商来说是值得关注的一个数字,如何更好利用其中的一半值得思考。

(5)用户视频广告接受度与收入成正比

接受网络视频广告的用户,他的月收入和他对网络视频广告的认可程度成正比,收入越高的用户,他对网络视频广告的接受度越高。这个现象只在网络视频广告用户中呈现出来。而在报纸广告、电视广告中则没有这样的规律,反而是低收入用户的接受程度稍微高一些,高收入者是最低的。由此可见网络视频广告对用户的价值。

(6)视频用户的兴趣爱好高于非视频

据艾瑞调查,目前网民感兴趣的对象有:音乐、数码、IT产品、手机、游戏等。发现视频用户兴趣的广泛程度远高于非视频,这对网络运营商和广告主如何进行视频广告的开发方面较有价值。

一方面,在网络视频上投放广告,内容与互动优于电视广告――电视广告推送式的播放方式对网络视频用户的影响力在逐步降低。而网络视频所具有的随时点播和下载播放的优势以及多样的互动方式正好满足了用户的需求。根据艾瑞2007年5月的调研数据,63,3%的用户认为网络视频节目的丰富性优于电视。而且,网络媒体广告对受众产生的印象和电视广告只有1.9个百分点的差距。除此以外,广告主选择视频广告的原因在于该类广告在制作成本、精准的用户定位和形式多样性等方面都远远高于电视广告。视频广告正在开拓电视广告之外一块新市场。

另一方面,形式与效果好于传统网络广告――视频广告作为新的广告形式正在通过门户网站和视频网站等媒体进行传播。随着中国宽带服务的普及,网络已经不在成为该广告推广的门槛。视频广告所承载的信息量、信息展现方式以及互动效果等指标均优于普通网络广告。而且视频广告在品牌记忆度、购买率和忠诚度等指标上相对传统网络广告也有大幅度提升。见下图

(7)国内视频网站已经开始将访问量变现

07年中国网络视频网站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其中视频广告收入的放量增长成为其主要推动力。目前网络视频运营商主要分为六类:门户类、视频分享类、电视机构类、在线影视类、视频搜索类以及P2P流媒体类,其中P2P流媒体和视频分享网站的视频广告收入增长最为迅速,主流P2P流媒体运营商广告收入均以突破千万人民币,而视频分享网站在经历了用户积累及用户体验的培养阶段以后,在07年下半年也开始纷纷建立自己的广告销售团队。随着视频网站用户规模的不断增大以及视频网站受众集中度的进一步提高,可以预见,未来的视频广告市场将出现快速增长,09年进入视频营销元年。见下图

(8)视频广告带来崭新的品牌沟通方式

纵观中国网络营销的发展阶段,网络营销的载体已经由最初的图片文字方式发展到今天的视频形式。而网络营销思路也已经由“推送式”向“交互性”方向发展。网络视频的出现,正契合了网络新营销的发展要求,兼具内容丰富性、广告主与用户交互性以及定位精确性等优点的视频广告将成为网络广告市场的主流。

目前中国的网络视频广告主要有三种模式:推送模式、赞助模式以及UGA模式。依据视频载体不同,视频营销的模式也有差别。

推送模式――适用范围最广,也是目前主流的视频广告形式,通常以视频贴片或围绕视频播放器周边进行广告投放。

赞助模式――国际上比较流行的新视频广告形式。广告主以赞助的形式将网站中与自身企业品牌诉求相关联的

视频内容聚合成一类视频频道,聚合的视频内容并非一定与企业直接相关,但在所要表达的个性化层面(如价值观)与其潜在的消费群体具有较高的契合度,受众通过主动点击相关主题进入广告主的视频专区,并在浏览相关视频过程中看到广告主投放的广告。此模式的优点在于广告主可以更加精准的锁定目标受众,通过将品牌与主题视频的融合实现受众对企业品牌的认知和认可,广告主不仅可以在用户基本属性方面实现精确定位,在用户高级属性(如价值观,生活态度)上也可以实现更加有效的传播。

UGA营销模式――主要适用于视频分享类平台的视频营销。也是视频分享平台区别于其他视频网站的主要特征之一。UGA营销模式的出现,打破了传统广告“单向”传递信息的局面,受众通过参与品牌主题的创意制作实现广告主与受众的“双向”沟通。所以,从这点看,不但节省了广告主的成本,更多的是对消费者品牌创建的认可。不再是光强调消费者是否看到了这个广告,而是更多的强调他们看到、理解并愿意讨论它,同时分享自己的观点。这种基于视频为载体的口碑传播具备了受众精准和高信任度传播的特点,在提升企业品牌的同时,也更易于激发销售行为。另外,用户既是受众群体又是传播渠道,很好的把媒体传播和人际传播有机结合起来,并通过网状联系传播出去,放大传播效应。

报业集团在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利用网络视频这样一个良好的广告平台,整合自身优势资源,需要做好如下工作:

1用户爱好广泛利于视频广告市场放量增长

观看过网络视频的用户(视频用户)在兴趣爱好方面呈现出丰富多样的特点,相对于没有观看过的用户(非视频用户)存在较大差异。视频用户在爱好上表现出高度集中的特征从一个侧面表明该类人群可能存在较高的消费能力,而这一点正是广告主非常看重的,这有利于吸引广告主对网络视频广告投放的兴趣,提高视频广告的投放效果。

随着网民受众数量的不断提高,对网络依赖程度的逐步增强,为传统报业的广告主寻找消费者及潜在顾客提供了更广阔的路径。

受众层面媒体接触规律的改变对报业来说并未构成直接威胁,来自广告主层面的变化显示。在线营销将大幅削弱报纸在客户品牌传播组合中的重要性,这才是致命性的问题。以《新民晚报》为例,面对这一领域的挑战,《新民晚报》发展在线营销,提升整合营销传播的竞争实力。2007年开始,《新民晚报》已经能够初步提供包括日报、杂志、新媒体在内的整合营销解决方案给广告客户,下一步还将提供《新民晚报》数字报纸的在线广告位和传播机会。

2品牌广告主投放向网上整合营销方向发展

网民的网络行为日益复杂,网络媒体也在向垂直化、细分化的方向发展,广告数量的繁多、销售渠道权利的转换、网民要求与产品互动及体验的呼声不断增强等因素,驱使广告主不再仅仅满足单一形式及媒介的广告投放,网络营销正在向整合营销传播方向发展,广告主更加注重网络广告的实际回报,而不仅仅是点击。未来,基于细分媒体平台的优化组合及内容行销、事件营销、互动营销等网络营销策略的实践将趋于体系化和系统化,网络营销的技术门槛在提高。

3品牌网络广告形式多元化,富媒体及视频广告成为未来的主流形式

随着多元化的网络新媒体形式不断出现,品牌广告形式也继续呈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富媒体化成为未来广告发展的趋势,视频广告则将成为未来的主流形式。艾瑞预计,随着视频网站用户规模的不断增大以及视频网站受众集中度的进一步提高,未来视频广告市场将出现快速增长。而驱动视频广告市场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有:中国网络广告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网络营销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视频广告的营销价值被低估,高性价比的视频广告使得越来越多的广告主开始关注视频营销、未来几年视频行业受众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成规模的视频网站和垂直型视频网站将具备与广告主谈判的资本、08年奥运会使得网络视频出现前所未有的发展,极大地推动网络视频的应用及广告主对视频营销的关注。

4品牌广告投放主流计价方式向人群定向的CPM转变

CPM在衡量网络广告效果的体系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也可谓是最主要的指标。针对不同网络媒体的特征,可以依据该媒体的特质,采取一些辅助方式和指标结合CPM指标来评价品牌广告的效果。人群定向的CPM更能体现品牌营销手段的价值,提升广告业绩。

5报业集团成立专业化网络广告公司

网络广告公司出现了专业化趋势,例如汽车、房产、游戏等都出现了优秀的行业服务公司;而分众、WPP等则通过一系列的并购整合,逐渐形成了一定的网络广告公司的服务阵营,进一步强化了网络广告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未来的网络营销将趋于体系化和系统化。市场的门槛在提高。

6在成熟的网络广告产业链中市场更认同第三方数据公司的合作

互联网早已不再是早年的“唯流量论”的时代,互联网的精准营销概念也开始深入人心。广告主慢慢认识到流量不等同于销售额,不等同于业绩,追求精准营销的广告主开始对客观评价网络媒体营销价值的数据形成迫切需求。与此同时,对于相对统一和稳定的判断标准已经呼之欲出,第三方监测机构所提供的数据开始逐渐得到市场的承认。这里其中有来自艾瑞iResearch所提供的基于网民样本研究的iUserTracker,还有来自NielsenNetratings的面向网站全流量监测的MI系统。第三方工具市场的价值日益凸现。

7重新整合

(1)设立具有电子交易功能的分类信息网站,新闻资讯和广告信息相关联度的下降,使得广告信息服务必须具备更多的附加服务增值才能吸引广告主和受众。数字报业广告运营转型的重点之一就是“变渠道为平台”。提供广告主和受众双方即时进行广告产品服务信息的沟通平台,并且运用数字化现金流的电子商务功能,建立新型的分类信息网站。

网络广告收益模式范文1篇5

互联网的发展日新月异,随着各种类型网站的层出不穷,网民们注意力的加速碎片化已经导致广告主无所适从,传统网络广告投放所能覆盖的网民日趋分散,单一网站的广告投放已经很难有效覆盖目标受众。在这种局面下,互联网媒体营销整合平台重新获得成长空间,成为衔接众多地方主流网站、垂直门户网站与广告主的桥梁。有别于广告联盟,互联网媒体营销整合平台是以内容为驱动,其中,天极传媒旗下的IT分众便是以频道共建的模式,集中了各地主流网站的流量,覆盖分散全国各级区域网民,从根本上解决到达率与接受度的问题。

传统网络广告面临“潜危机”

根据上网人群对网络广告的态度,可以把网民划分成三类受众群体。即广告排斥型、广告中立型和广告关注型。调查数据显示,上述三类人群的比重分别为:广告排斥型28.4%、广告中立型51%、广告关注型20.6%。如果以CNNIC第24次网民报告公布的中国3.38亿网民计算,主动关注网络广告的受众就有6960万;可有效被动接触,并逐步影响的中立群体规模则高达1.72亿。相关研究结果显示:消费者之所以点击广告,心理因素是主要动因。一旦消费者作出选择并点击广告条,其心理上已经首先认同。

2009年,传统单向的媒体平台和服务,正在逐渐受到整合营销思想的影响并开始发生改变。强化广告本身的覆盖性和精准性,通过受众细分实现效果保障、通过整合媒体平台增加受众的互动参与正在成最新的发展方向。

今天,网络营销已经是企业开展品牌建设、市场营销、服务支持活动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每一家独立的网络媒体而言,在新的市场需求面前,不仅需要具备更为准确、清晰的定位和服务,同时还需要对传统网络广告所面临“潜危机”具备前瞻性的战略意识。如何做到在满足广告主成本要求前提下保证目标受众群体的传播效果,追求效益的最大化;如何通过媒体整合手段实现目标受众覆盖性和成本投入的最佳平衡点;如何根据整个互联网领域的发展形势,不断地对内部、外部资源进行整合、细分,成为网络媒体成功与否的关键。

跨媒体平台突破网络“区域壁垒”

传统网络媒体广告的最大瓶颈在于,受众群体是受一定的空间和时间条件限制的。对于传统的区域性互联网媒体而言,受其自身的区域或背景所影响,往往较为“内向”,容易形成地方性网络媒体独有的“壁垒”现象。对于大型广告主而言,往往必须覆盖并深入到全国各级市场,而不仅仅是对单一的区域网络媒体或类型媒体,当前,在受众资源覆盖范围窄、整体增长缓慢的形势下,实现大规模资源整合,优化整体运营成本,适应日益碎片化的用户需求,就必须选择能够实现规模和差异化均衡的发展战略。

随着广告主对网络营销价值的认可和投放力度的增长,应需而生的“IT分众营销模式”彻底颠覆了以“单一媒体营销”为主的投放模式,全面转向“主流媒体整合营销”模式。2009年,IT分众与腾讯、MSN中国、凤凰网、新华网、中华网[4.20-0.94%]、中国新闻网、上海热线、东方网、解放网、广州视窗等全国超过300家主流网络媒体合作共建500多个频道,一举打破了传统区域性网络媒体的“壁垒”,全国网络媒体覆盖率达到80%以上。

“我们希望能够尽量和门户网站、行业网站、地方网站合作,来建立IT类、数码类的频道,把我们很好的内容、服务通过有针对性地向合作媒体进行内容整合输出,让尽量多的网友看得到,从而构建覆盖全国的基于频道共建的专业媒体网络。未来我们将把每个网站的品牌和服务领域进行细分,把服务做得更好、更细。”天极传媒集团总裁李志高表示,IT分众整合细分的思路和模式,将极有可能成为垂直类网站做大做强的一个新方向。同样,在他看来,中国未来的网络营销必将是通过资源整合实现对每一网络用户的传播普及。

分众传播打造数码信息消费捷径

一直以来,数码类消费产品始终引导着IT产品消费的潮流。同时,IT、数码产品日益消费品化,更新、换代、新品接受等都不断提高,IT、数码类产品的广告投放在各大主流网络媒体营收中占据了重要比重。因此,如何在有限的资源下实现对目标受众最大范围覆盖,同时还能兼顾目标受众群体的精准定位和细分,是广告主最为至关重要的核心环节。而对于为数众多的个人消费群体而言,核心需求则是如何在第一时间快速、准确的找到自己的需求产品。

毋庸置疑的是,只有迎合消费者需要的广告推广产品和服务,才能真正实现消费者的个性化服务。早前两年前,天极传媒集团就推出了全新的整合营销平台——IT分众。借助天极传媒集团的厚势资源,IT分众通过对受众行为、内容取向以及关注度的精准分析和衡量,建立了结构化的数据库资源。整合营销模式的成功,不仅彻底颠覆了传统网络营销定位只能定性的局限,也使得产品“一对一”的个性化传播成为可能。

两年多的来自市场的磨砺与考验已经证明,IT分众的发展,不仅全面融合了消费者导向、成本低廉、购买便利以及充分沟通的4C理念;同时也通过其可量化的精确市场定位,基于频道共建的专业媒体网络,为包含企业用户、白领人群、政府人员、大众消费者、学生等在内的受众人群的提供了IT、数码产品消费的“捷径”。

开放融合构筑IT营销矩阵

截至2009年11月,IT分众新媒体资源平台已经基本实现了对全国二三线城市的覆盖。新平台囊括了国内主要综合门户、地方信息门户及主流行业媒体网站等数百家合作伙伴。通过独有的多形态信息分发和多渠道内容整合交易系统,IT分众不仅可以与合作伙伴共享商业资源,同时一步实现了涵盖电视终端、网络媒体以及手机终端的媒体资源整合。

通过内部资源的合理调配,以及有效整合以及基于频道共建的全国媒体网络,IT分众一方面充分利用天极传媒旗下各网站的专业原创内容,有针对性地向合作媒体进行内容整合输出;另一方面也构建并充分实现了与合作媒体的广告收益共享,全面形成了主流媒体“共建、共享、共赢”的格局。借助交互Doubleclick/尼尔森广告系统的权威第三方数据监测,IT分众打造了先进的开放式广告及商业资源管理系统。在内容覆盖的同时,还提供了按频道、地域、行业进行划分的灵活媒体组合,进一步实现了媒体资源的定制投放。

网络广告收益模式范文篇6

一、电视剧网络版权的爆发式增长

电视剧网络版权爆发式增长原因大致有三:一是国家行政法规日益规范。2009年国家广电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2010年11月12日出台《广播影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意见中特别提出将实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影视剧作品侵权盗版行为。政府监管和法律规范的交易市场框架逐步完善,盗版横生的网络视频业终于转向正版。

二是资本的大量涌入。2010年1月,搜狐与酷6联手出资1000万美元,建立国内首个“国际影视版权联合采购基金”,为网络视频交易的市场注入了大量的资金;乐视网登陆创业板和酷6借壳盛大旗下的华友世纪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为视频网站带来了大量的现金流;2010年底,优酷募集到1.6亿美元登陆美国纽交所,土豆网也募集到1.35亿美元,并向美国证监会(SEC)提交了IPO文件,预计2011年一季度上市。大量的资金流向了视频网站,加快了国内网络版权交易市场的流动性。

三是行业竞争使然。视频网站上的电视剧动辄成千上万的点击量,对于运营成熟的网站来说,可以轻易地将点击量通过广告变成现金流。利用版权问题,还可以将资金不充足的视频网站淘汰。

二、电视剧网络版权价格已达到拐点?

从2006年到2010年,电视剧的网络版权价格平均增长了几十倍,有观点认为这种价格高地是由一些同行以垄断内容为目的,炒作影视剧网络版权造成的价格泡沫。

与此论点不同,网尚文化公司总裁黎锋认为电视剧28万一集的价格远没有达到拐点——这个拐点到来时,内容商就会要求跟渠道经营商分成。他算了一笔账:“如果一部电视剧每集投资100万,因为垄断,在电视台能卖出150万/集就不错了。但互联网上是市场经济,即使按50%的回报来算,也应该150万一集。”结论是,今天的数字版权价格看起来很高,但还没有达到内容的价值。按照他的计算,电视剧的网络版权应该在“每集100万到200万之间”。

这种拐点论的分歧是版权方假定了网络视频为电视剧的惟一播放渠道,并按照市场盈利的准则设定价格,而视频网站尚无力平衡这一成本和盈利的情况下的无奈抱怨。

这种拐点论是两种盈利模式的碰撞。网络版权价格的高涨,购进大热独播剧是重要推手。乐视网宣布已购买了100多部2011年独播电视剧网络版权,并拟使用7500万超募资金继续购买一定数量的独家影视剧版权。酷6网在2010年用1亿元来购买正版影视剧版权。一集28万的新版《西游记》网络独播权,就是酷6树立的价格标杆。

这种购买大热独播剧的经营思维是电视渠道电视剧采购模式在网络视频行业的延伸,是一种典型的大热门经济思维模式。大多数视频网站急需大热门而不仅仅是有利润的产品。这种大热资源为独家占有者吸引了大量流量,为广告销售做出了贡献。

但在长尾理论中,利基产品市场是可以与大热门市场相抗衡的。《长尾理论》的作者克里斯?安德森告诉我们,“在任何市场中利基产品都远远多于热门产品,而获得这些利基产品的成本正在显著下降。许多市场已经有能力供应空前丰富的产品。尽管没有一个利基产品能实现大的销量,但由于利基产品数不胜数,他们聚合起来,将共同形成一个可与大热门市场相抗衡的大市场。只要不受供给瓶颈、信息匮乏和有限货架空间的扭曲。”网络视频相对于电视这个受局限的渠道,就是那个有能力成为电视剧供应的丰饶市场。

正是基于这种理论基础,有的视频网站在运营策略上并没有挤进抢购独播热剧的混战中。奇异网,中国网络视频业Hulu的忠实模仿者,目前的策略更倾向于购买更多的版权,把自己的片源库做大,当然其中也包括热门电视剧,但绝不会是独家的版权。该公司华北市场总监冻千秋表示,“我们更在意的是‘有’,而不在于‘独家’。从运营情况看,这种策略收效非常好,在有效控制版权采购成本的同时,借助卓越的用户体验获得了超高的播放量。”

这两种不同经营思路,就目前的中国网络视频市场,还将会继续碰撞,谁会“剩”到最后,由市场来检验。

三、电视剧网络版权将走向何方?

美国盈利的视频网站首推Hulu,Hulu在版权和盈利上如何平衡?Hulu有三大股东——NBC环球、新闻集团和迪斯尼,因此Hulu可以获得免费的版权,并且版权归属相对集中,股东们则通过与Hulu广告分成获得版权收益。在美国较低的带宽成本以及较高的网络视频广告投放率的环境下,和谐盈利顺理成章。

中国目前网络版权的情况是,不但买者分散为众多的大小视频网站和大型门户网站,版权的持有者也非常分散:除了中央电视台电视剧制作力量,几家品牌认知度较高的民营电视剧制作公司所占市场份额合计有10%左右。(数据来源:艺恩咨询数据)虽然有盛世骄阳这样大型的版权分销公司作为中间商,但由于其是盛大旗下子公司,而酷6又已被盛大收购,其他视频网站更愿意绕过其直接面对版权方。

如此版权持有和版权购买分散混乱的格局中,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和积累,中国的电视剧行业或许可能发展出一个或多个主流版权持有集团或者联盟,这个主体有可能与视频网站共同成立类似Hulu的授权点播模式,或代表众多的电视制作公司或机构与视频网站实现广告分成。

个别影视制作公司意图在近期就能实现与视频网站的分账,可能不会成为行业的普遍做法,而成为一些个别的案例。原因在于分账模式的众多因素还不具备。首先是版权方就某个单独剧目同视频网站形成分账模式是一个独立的临时行为,不具备可持续发展性;其次,这种分账模式要求客观公正第三方的出现。分账是基于点击率进行广告分成,但是对于点击率的统计,不应该仅由视频网站提供。对于一个长期不尊重版权使用盗版的合作方,很难在点击率的统计上获得电视剧制作公司的充分信任;再次,必须考虑到广告市场到底是否足够大到支撑行业的分账模式存在。2010年国产电视剧交易总额达到59.2亿元。而根据艾瑞咨询的最新数据,2010年中国在线视频行业的广告收入为29.1亿元,这里还包括因为世界杯和世博会刺激广告主加大的投放。视频网站的收费模式还不成熟,电视剧网络版权分账模式的前景并不明朗。

网络广告收益模式范文篇7

1997年3月,IBM与英特尔联合在投下了中国第一个商业性网络广告,网络广告已经在中国走过了十四年。今天,互联网以其庞大的网民受众成为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拥有诸多优势的强势媒体。网络广告也水涨船高,根据iResearch艾瑞咨询推出的《2010-2011年中国网络广告行业发展报告》统计,以运营商营收总和计算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2010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达到321.2亿元人民币,同比2009年增长54.9%。艾瑞咨询即将的2011年第三季度中国网络广告市场数据显示,第三季度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继续增长,达到137.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4.9%。

不同于传统媒体的是,网络广告从诞生伊始就融入了技术的特征。相对于传统媒体,网络广告可以通过互联网把广告信息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地传播到世界各地,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快速制作并进行投放,还能针对特定的目标人群,做到定向投放,包括时间定向、地域定向、频道定向等,保证广告投放的精准性。而且网络广告具有交互性,消费者可以主动选择接收的信息,并且与厂家实时互动。这些都是传统媒体无法实现的。

而且,网络广告还具有易监测和统计的特征,可以详细地统计网页被浏览的次数、广告被点击的次数,甚至还可以统计出每个访问者的访问时间和IP地址。这些统计资料可帮助广告主统计与分析市场和受众,根据广告目标受众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投放广告,并根据用户特点作定点投放和跟踪分析,对广告效果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估。

正是由于有技术做支撑,网络广告才能得以在竞争激烈的广告市场异军突起。网络广告公司更是以其鲜明的技术特征赢得了广告主的青睐,突破传统的型广告公司和资源型广告公司的围追堵截,在广告市场独树一帜。

但是网络广告固然具有天生的技术基因,其发展不能脱离整个行业环境,在网络广告行业,一套复杂的行业生态正在形成。网络广告公司彼此之间的竞争不再仅仅依赖于技术,还包括媒体关系、客户资源等方面的因素。而后者正在日益取代技术的位置。

所以,资源制胜还是技术制胜这个在网络广告诞生初期有着明显答案的命题,在今天有了新的讨论意义。

网络广告的长尾效应

互联网经济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即长尾效应。那些不太知名的中小网站,它们所创造的市场价值可以与主流的网站相匹敌,甚至超越。所以,获得尽可能多的中小网站主资源,是开展网络广告业务的一项重要优势。

单纯的技术导向显然无法满足这一需求。技术导向性的网络广告公司一般强调网络广告投放的精准性,它们面向的是广告主,满足的是广告主的需求,在笼络媒体资源上做得不够。而国内网络广告收入非常高的搜索引擎广告,就是借助了大量中小站长的资源。

根据艾瑞咨询集团的2011年第二季度网络广告及搜索引擎市场核心数据报告,2011年,搜索广告市场份额达到39.4%,首次超过图形广告,成为市场份额最大的广告形式。而百度在搜索广告的市场份额最大,占到77%。

百度以百度联盟的形式集结了大量的中小网站主资源,帮助这些网站实现流量变现。具体来讲,百度将广告投放到这些网站之上,然后将广告收入分成给这些中小站长,从而形成了广告联盟。目前国内比较知名的广告联盟包括百度联盟、谷歌联盟、阿里妈妈联盟。

2010年9月,谷歌搜索退出中国内地之后,百度趁势进一步笼络站长资源,将网盟推广的分成比例提高10%-15%。

目前国内的广告联盟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靠中小网站广告,而本身没有广告站点的,例如百度、谷歌、搜狗等;另一种就是大型门户的广告联盟,例如新浪竞价,他们的广告就是在新浪网站上的。这样的广告联盟下面没有中小网站作会员。搜索引擎广告能够后来居上,超越传统的门户广告,正是互联网长尾效应的体现。

在互联网上出现了一种新的营销模式“互联网营销”,互联网营销是指依托互联网门户网站、论坛、社交网、IM等电子化在线传播通路,调动活跃网民、版主、站长等意见领袖成为公司业务互联网在线,开展基于互联网“病毒式”特征的传播营销。

这种模式与传统的广告模式有些类似,均是依托媒体资源来获得广告业务,是基于互联网的资源型广告公司。但是区别于传统资源型广告公司的是,电视台、广播等实体媒体的数量少,进入门槛高,单体业务量大,而互联网广告的支撑媒体数量众多,进入门槛较低,但是单体业务量也小。这样的模式操作难度更高,但是却可以发挥出长尾效应,挖掘更多的媒体资源。

这样的营销模式正在渗透进移动互联网之中。中国联通为发展移动互联网广告业务,采取了一项举措:联通商城招纳联盟会员,参与者注册成为联通商城联盟会员并获取含特定代码的链接或图片后,代码将植入其所拥有网站、博客、论坛等网页中,或通过邮件、IM等发送代码链接至潜在购买对象,以引导用户通过点击链接进通商城购买联通业务,再由联通根据系统自动计算的成功实现的销售业务量向相应的联盟会员提供奖励酬金。

奥美世纪执行副总裁王宏鹏认为:“数字媒体营销的广告主已经呈现出长尾效应,从快速消费品到IT,从体育到汽车,越来越多行业的或大或小的广告主希望通过新的数字媒体的平台去抓住潜在的购买人群,他们对数字媒体营销的需求正在越来越迫切。”

搜索网站为了扩大长尾效应,不仅通过广告联盟的方式聚集更多的中小网站主资源,在关键词搜索上也充分发挥长尾关键词的作用。长尾关键词是指那些搜索次数较少,但是需求明确的词,例如用户在搜索框搜索“律师”或者“北京律师”的次数很多,但是搜索“北京遗产律师”的次数就比较少,但是后者说明用户的需求更明确,也更具有营销价值。所以不论是百度还是谷歌,均在热门关键词之外,寻求长尾关键词。

所以,虽然在互联网上,媒体资源不再像传统媒体那样稀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做好技术,保证广告投放的精准性就能解决所有问题。相反,正是由于互联网媒体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掌握媒体资源就显得格外重要。

媒体的强势

除百度、谷歌、阿里巴巴等大型互联网公司之外,其他开展网络广告业务的公司一般不具备足够的用户规模和流量,没有能力组建广告联盟,无法掌握大量的中小网站资源,因此只能依赖数量较少的主流互联网媒体,例如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这种依赖关系注定了媒体资源对于网络广告公司具有非同一般的重要性。

其实在技术之外,显然媒体也是网络广告公司无法绕过的一环。在传统的广告业务发展过程中,资源型广告公司一直占据优势地位。那些拥有独家媒体资源的广告公司由于垄断了媒体资源,可以轻松获得大量的广告业务。他们甚至将媒介资源转手卖给其他的广告公司以获得差价。

按照广告业务的发展逻辑,广告公司的收入应当主要来源于广告主,但是资源型广告公司的发展打破了这一逻辑,并成为市场上主流的广告经营模式。这部分广告公司通过占据媒体资源获得广告量,利用媒体赚取广告主的利润,而不是直接面向广告主进行经营。

而随着传统广告公司进军网络广告业务,这样的经营模式向互联网领域进行渗透,推动了网络广告业向资源型过渡。

好耶是国内互联网广告公司的代表企业,本身是技术出身,但是在发展网络广告业务的过程之中,逐渐将重心转向媒体。据悉,好耶目前80%的业务收入来自于媒体。2001年,中国互联网发展进入低潮,好耶将AFP广告系统卖给大的门户,以换取媒体资源。当时门户网站发展状况不佳,也积极寻求更多的广告业务收入途径,于是就把媒体资源卖给好耶,推动了好耶向媒体上的转型。

在中国广告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媒体一直具有相当的主动权,媒体利用广告公司获得成功的案例很多,例如央视发展了未来广告等一大批广告公司,不仅获得了大量的广告投放,而且也催生了一大批广告公司的发展壮大。这种发展模式也得到业界的承认。而广告公司成功利用媒体的案例还比较少,在新媒体领域也有案例,如WPP与分众传媒通过掌控多数互联网公司上浮媒体价格,但是这样的行为还不是主流。

目前在网络广告市场中,门户网站占据了超过20%的市场份额,新浪、腾讯、搜狐、网易、凤凰新媒体等几家门户资源成为主流的媒体资源。网络广告媒体资源也具备一定的稀缺性,媒体仍然是网络广告公司生存的保障。

从广告主的角度来讲,他们对营销推广具有一定的刻板印象。如果自身的广告无法在一些知名媒体上进行传播,他们就会本能地质疑广告的传播效果。因此,广告主青睐少数主要的网络媒体,也迫使网络广告公司注意媒体资源的积累。

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仅仅依靠技术、创意等因素就能决定市场份额,现在中国网络广告市场将完全是另一个格局。以Omnicom、WPP、Publicis、电通和IPG等国际5大广告集团在全球约控制70%广告市场,在香港和台湾也超过2/3,但是在国内市场还远远未达到如此高的市场占有率,原因不是因为中国本土广告公司在技术、创意等领域不弱于它们,而是因为在媒体资源上,国外的广告公司不占据优势。不论是依赖媒体资源,还是依赖广告主资源,国内的网络广告公司依靠“关系”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源形式,获得了相对于国外网络广告公司的独特优势。

当然,中国的本土网络广告公司也非常重视技术、创意等因素,这些年,资源型广告公司也有向专业广告公司过渡的趋势,但是以此判断技术将取代“关系”成为主要的竞争力还为时过早。在中国的网络广告生态系统中,广告主固然希望提高广告投放的精准性,但是网络广告公司也无法摆脱对媒体的依赖,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广告主还无法取代媒体成为网络广告市场的主导因素,这也决定了网络广告公司在经营模式上对媒体资源的依赖。

技术、资源,一个都不能少

谷歌收购了DoubleClick,大大提升了其网络广告投放的精准性,可以说技术是谷歌无可置疑的优势,但是谷歌旗下也有谷歌广告联盟,谷歌也通过将访问流量转变为现金收益的模式拉拢大量的中小网站资源。百度同样如此,在不断提高搜索引擎广告投放的精准性的同时,也大力发展百度联盟,利用网盟推广占领互联网媒体资源。

所以,技术与资源原不可分,过于强调技术或者强调媒体资源都是偏颇的。那些以技术作为主要诉求的网络广告公司固然有着自身的特色,但是在中国目前的广告生态体系中,不注意维护媒体资源显然会是网络广告公司的软肋。两相结合,才是最佳的选择。

从长远来看,广告主必然作为整个网络广告产业链的上游,其本身的驱动力才是决定未来网络广告发展的主要动力。在广告投放问题上他们虽然面对技术型广告公司还是关系型广告公司的选择。因为一方面,技术型广告公司拥有营造网络品牌的高效手段,但积累社会资本需要一个过程,业务量较少;另一方面,关系型广告公司拥有深厚的社会资本,因而业务量较大,但其线下广告的效力正在递减。不过从自身利益出发,广告主必然会越来越重视技术型的网络广告公司,因为这些网络广告公司更加注重广告投放技术,提高网络广告投放的科学性,以实现更高的广告投资回报率。

这也是目前在媒体主导广告业的大背景下,一大批以技术为主要诉求的网络广告公司兴起的主要原因。目前国内以悠易互通、MediaV、易传媒等为主的网络广告公司均非常强调技术,发展前景看好。

但是从目前的情况下,技术型广告公司虽然拥有CPM计费模式、精准定向技术、广告效果可衡量化、独立第三方监测和广告资源标准化等方面的能力,并得到投资人的支持,但在中国市场上,仍难以达到关系型广告公司的业务量。这也说明,以技术为主要诉求的网络广告公司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还不会主导整个网络广告市场。

网络广告收益模式范文篇8

1.降低价格,扩大销售量。

通过提供低价格的商品或服务扩大销售量,以取得收益。

2.收取服务费。

在线销售的服务企业,在销售产品时收取顾客的服务费。网上购物的顾客,除了要按商品价格付费外,还要向在线销售付一定的服务费。尽管顾客要缴纳服务费,但如果网上购物给消费者带来利益,他们也会愿意通过在线销售购买商品。

3.会员费。

网络购物服务公司一般采取会员制,按不同的方式收取会员的会费。一般有两种方式:按时间,如年、季、月收取固定的会费;按会员的实际销售规模,按比例收取会费。

二、网络营销的创新模式

(一)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网络营销。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一个性能完善的电子商务网站的创建不仅需大量资金的注入,还仍涉及到在线支付、信息安全、货物配送等相关的繁杂事宜。即使具备创建一个进行在线交易功能的网站的实力,由于进入壁垒相当高,而且作为产品销售渠道来说也未将网上销售作为主导运作方式,所以从实际上来看也不一定合算。故此,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网上商店是实现在线销售比较简单的手段。所谓网上商店,是指企业借助第三方所创造出的电子商务这个平台、通过自主方式进行电子商务从事交易的形式,就好比是租用高端商城的场地设立商家专柜专卖一般。

(二)网络营销的新手段。

网上销售不单单是一种营销手段,更是一种文化,是信息化社会的新文化,引导媒体进入一个新的模式。随着互联网影响的进一步扩大,人们对网络营销认知的一步步深入,以及呈现的愈来愈多的成功的网络营销推广事例,企业已经开始意识到网络营销的诸多优点并越来越多地通过网络进行营销推广,扩大企业自身的市场份额。在网络营销方法上,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注重网络营销规划和服务。

对于初进网络营销的企业来说,首先企业应该准确定位营销的网站,企业应凸显特色和个性在网站的核心要素上;其次网下服务工作要踏实,做到7×24全天候提供,如此订单和成效才有齐头并进;三是企业需要作出网站营销规划,让网站的内容与形式与顾客所期望的要求更贴近,争取实现企业点击率和知名度双提升。

2.善于借用Email营销进行网络营销。

随着国际互联网人数的迅猛发展,中国的网民规模已达5.6亿,全球的网民数量已超22亿人。针对庞大数量的用户群,Email销售成为现代的网络营销措施在渐渐被人们所关注。如果能有充分数量的Email地址,广告信息就能在短时内到大量的目标用户处,可以将营销范围从中国延伸到全世界。Email营销是企业借助电子邮件为媒质,向用户的电子邮箱传送文本信息、HTML或多媒体有关信息,进而促进营销活动中营销目标的完成。企业运作这种营销方式成本相对低,不用损耗太多的物力精力,快速且便捷。对借用Email营销进行网络营销的企业来说,下述两工作做到位显得尤为重要:一是检验、明确所购买邮件地址数据库的安全性、有效性,确保目标精确,避免资源浪费;二是让邮件内容具有生动性、吸人眼球而产生积极回馈。电子邮件是企业和现有客户沟通常用的渠道之一,也是留住回头客户的特别助力,且Email营销能够顺利完成的关键恰恰也是回头客户。〗因此,客户意见反馈的途径在Email营销中的形成,一一对应企业与客户的直接关系,缩短企业与客户的联系,达到营销目的的完成。

3.将高程度定位的搜索引擎运用于营销。

能过对客户的行为进行精准分析且可同时完成高程度的分析定位则形成了网络营销其中又一主要特点,从用户定位层面来说搜索引擎在营销中更加具有好的作用,特别是关键词广告出现于搜索结果页面,可以与客户用来作检索的关键词彻底实现高度相关,进而现实被关注的程度在营销信息上的获得提升,最终让网络营销效果增强的目标得以实现。搜索引擎营销(SearchEn-gineMarketing)是基于搜索引擎的营销方式,它是借助用户搜索引擎的方式的使用,通过系统的技术和策略,将营销信息在进行用户检索信息时传递给目标用户。搜索引擎营销当前重要工作即在营销业务中提高搜索引擎所占的比重,通过给网站提供搜索优化,在企业中将更多潜在的客户挖掘出来,助力企业转化率的提高。

4.广告在网络中的针对性增强。

广告主通过有偿付费的方式借助大众传媒平台引导公众传播信息的这种活动,被人们称之为广告。网络广告亦被称为在线广告或互联网广告等等。它是指借助计算机网络作为广告宣传的媒体平台,利用相关的多媒体电子设备借助网络广告信息,进而在商品、服务或理念等方面引发人们的认同感与接受感,通过诱发人们的关注和兴趣,以促进销售其商品、服务和理念目的的完成。原有的广告方式因为在统计广告信息被接受的受众量的精确度上存在很大的弊端,故只能利用有限的收视率、发行量等来汇总出受众的数量比重,故此,网络销售广告访问量能被精确汇总,甚至用户查看的时间规律和地区分布,利用监视广告的浏览量、点击率等指标在线广告商便可精确汇总广告的成效与力度。像网幅广告、链接推广、邮件宣传、漂浮广告、视频插播、书签播放、指针宣传等均可视为网络广告的普通形式。因此,在网络营销中广告推广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企业若想清楚得知网络广告效果,应该利用监测相关数据并进行详细分析,并针对广告的效果对广告投放策略做相应改变。

三、结束语

网络广告收益模式范文篇9

关键词:视频分享网站盈利模式税收补偿

一、探析之始-国内背景

视频分享网站是近几年在国内兴起的,截至2006年,据不完全统计,以优酷网,土豆网为代表的以UGC(UserGeneratedContent,用户产生内容)为主要内容的视频网站已经超过300家。截止到2010年底,我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到2.84亿,在网民中的渗透率达到62.1%。但是视频网站的表面繁荣的表象之下,却存在着高额的版权投入、硬件花销、带宽支出,人员开支等都使视频分享网站的成本激增,经营举步维艰的情况。

视频分享网站的主要特征是用户上传,观看内容免费,依靠广告盈利。面对高昂的运营成本,网站的盈利手段只能是通过增加网站页面的点击量,吸引广告商投资。而网络用户点击网站页面的主要动因是通过网站欣赏时下最热门最流行的视频。但高额的版权费支出使网站难以及时上传最新、最流行的视频,所以大多数视频网站对于用户上传的侵权作品持容忍态度。由此,视频网站侵权之诉频频发生。诉讼结果多数以网站败诉而告终。败诉的结果不仅使网站支付高额的赔偿费用,而且自身名誉的下降会使本就不多的风险投资锐减,广告商大多也不愿在涉诉的网站上广告。这样一来,版权成本增加的同时,获得的投资变少,获取利润的难度更加大,而硬件花销、带宽支出和人员开支并不能相应减少,唯有在版权成本上下功夫,更加容忍侵犯著作权的作品出现在网站上。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二、探析原因-存在必要

当下视频分享网站常常陷入侵权与经营举步维艰的困境中,是侵犯著作权的滋生土壤。但国家不仅没有禁止,反而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有关认定网站侵权的相关规则,这一系列举动正是说明了国家在政策与法律层面上支持视频分享网站的依法、正常发展。网站的发展对个人、社会都有所裨益。

个人层面: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竞争的日益加大,电子产品和网络的蓬勃发展,已经改变了人们传统的休闲、娱乐的方式,我们已经习惯于从视频分享网站上了解国际要闻,通过观看免费影视作品放松心情。同时,我们自己也可以上传自己制作的视频与他人交流。这都是视频分享网站带给个人的益处。

社会层面:影视作品在过了版权保护期之后是一种公共产品,带给整个社会巨大的精神利益,提高社会道德水平,丰富人们业余生活。从这个层面上来讲,视频分享网站提供免费的影视剧作品,对整个社会的文明发展是有帮助的。

视频分享网站不管从个人层面还是社会层面都能带来裨益,但是现在它的运营模式遇到了重大难题,那就是如何既能保障网站盈利继续存在又能确保版权人的权利不受侵害。国外的YouTube和HuLu模式可以给我们一些启发。

三、探析工具-域外实践

㈠YouTube模式-用户产生内容模式

YouTube模式强调用户产生内容,即UGC的分享理念。UGC是usergeneratedcontent的缩写,是伴随着以提倡个性化为主要特点的Web2.0的概念而兴起的,它并不是指某一种具体的业务,而是一种用户使用互联网的新方式,由原来的以下载为主变成下载和上传并重。网络用户上传自己制作的视频内容到视频分享网站这一平台上,还可以通过编辑自己的频道、上传视频、创建播放列表等方式建立"我的地盘",在通过将视频加入自己的收藏夹或者引用到自己的博客中来丰富它,或者还能够对别人的视频进行打分。

但是这种模式在中国的运用并不理想。相比于美国网络用户自制视频的将近20年的历史,我国的制作水平差,原创内容少,缺乏观赏性和经济价值。同时,在国内视频分享网站吸人眼球的地方不在于可以"共享"自己制作的视频,而在于非法"转播"热播影视剧作品,这种以"共享"为出发点的"营利"模式使得YouTube这种模式不适合我国情况。

㈡HuLu模式-内容生产模式

HuLu模式是指在2007年3月,由NBC环球、新闻集团以及迪士尼联合投资成立的视频网站HuLu的运营模式。该视频网站的内容来自于超过200个内容提供商,包括华纳兄弟、狮门兄弟和索尼等。其最大特色在于能够提供完整长度的正版电影和电视剧。这种运营模式可以概括为"提供正版内容+用户免费使用+广告投放"。

然而这种模式如YouTube模式一样也不适用于我国本土,在我国,即使目前有像央视、湖南卫视、中国影业等著作权方的授权,但是这远远不够,一些热播剧的授权仍旧很难得到,而且这些版权方对于视频分享网站这一第三方所提出的授权价格也越来越高。版权方与视频分享网站的经营者主体并不一致,导致HuLu模式下网站运营商收益甚微。但是HuLu倡导提供正版内容,用户免费使用这两点值得我们借鉴。

四、探析之果-我国模式

㈠我国模式

视频分享网站已经成为公众娱乐和影视作品传播的重要载体,但是版权费用高昂与侵权诉讼之累在很大程度上使网站盈利甚微。国外取得成功的YouTube和HuLu模式,又不能完全适应我国国情。如何有效地解决日益增长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与精神生活层面的需求,是我国要解决的问题。以此为出发点,创设"提供正版内容+税收补偿+免费观看+广告投放"这种盈利模式,能够适应我国视频分享网站的发展需求,既保障视频分享网站的正常发展又确保公众能够得到足够多的文化给养。这种盈利模式的具体做法是:首先保证在视频共享网站上提供的视频资源都是正版并可免费观看,网络运营商无需向版权人支付版权授权费用,版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国家在税收中予以补偿,网站能够存续的动力在于网站创作团队制作的视频文件、网民原创作品所吸引的广告商投资.对于在这两类文件之外的视频文件中做广告的行为一律认定为侵权而不再去考虑"红旗规则"与"替代规则"的运用。

㈡我国模式实行的益处

在视频分享网站中有四个利益相关者。即网络运营商,内容提供商,广告商以及终端。①

在我国目前的视频网站的商业模式中,这四个主体之中只有内容提供商中的电视台、电影公司真正盈利,他们以高出视频应有价格的数倍进行转让版权,牟取高额利润,网络运营商因版权问题而支付高昂成本不能盈利,广告商也不愿在有版权问题的网站上做广告,这些导致现在有的视频分享网站为了生存开始对在线观看的影视作品收费,最终妨害了终端普通观众欣赏、娱乐。

新的盈利模式益处有四点:

第一,终端普通观众方面。国家承担了获得正版影视剧作品授权所需要的成本,将其加之于税收当中,终端普通观众免费收看视频,各取所需。电视台、电影公司从国家征收个人所得税中予以补偿,就相当于每人花少量的钱一同购买了全部视频作品的版权,比通过视频分享网站看每一部电影都要付费经济许多。

也许有些人质疑这种版权补偿金的计算方式。若以版权作品每年所能获得的收益,以完全补偿版权人,激励版权人创作的目标来计算的话,那么这个数额就太高了,因而加在纳税人身上的税收过重。其实版权人能够赚取的利润不仅仅是通过电影上市时观众在电影院中观看所支付的票价,在理想情况下,一个叫座的电影可能产生很多其他来源的收入:续集、前传、音乐唱片、电视节目、网络游戏、漫画书和舞台剧等。音乐可以制作成彩铃,图片可以用来制作屏保。因此,版权人的权益尤其是电影版权人的权益不会因为视频分享网站的免费在线观看视频而受到巨大的影响,反而更多的观众通过在线免费视频看到了电影之后,会因为喜爱再去电影院里体会一遍。在学校科研部认定期刊目录以外刊物(旬刊、半月刊、单期论文刊等属于增刊或类似于增刊的除外)上2篇以上,且每篇论文不少于5000字;所以,只需要计算出来前几年因为视频分享网站免费播放视频给版权人造成的损失,将损失平摊到每个拥有互联网的终端消费者身上就可以了,这样既保证版权人利益不会受损,又能够促进社会精神文明的发展。

也许还有人会质疑征税这种方式的合理性。因为有人根本不在线观看免费视频或者根本不上网,那就没有理由为那些从网络视频中得到利益的其他公民付费。但是,上文提到过这种娱乐产品是一种公共产品,公共产品并不一定对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有帮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要对其征税。比如没有养育子女的高级知识分子夫妇,他们并没有享受到公立小学带给他们的利益,但是他们为了整个社会的顺利发展进步仍旧为此纳税。然而,对那些根本没有条件上网,更不用说上网浏览视频的公民来说,就不必纳税,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可能通过视频分享网站获取利益,就像没有开办公司的人就不用缴纳河套费一样。

由于在这种盈利模式之下视频分享网站巨大运行成本所依靠的是通过网站创作团队制作的视频文件、网民原创作品来吸引点击率,巨大的利益推动会促使网站和网民更着力于创新而不是盗版,网民们会得到丰富的娱乐产品也能更多地参与到创作活动之中。最终我国国民素质与版权运行环境都会得到很大改善。

第二,对于网络运营商来说。网络运营商的成本可以通过广告商的投资得到解决,并且对于有创新意识的运营商来说,投入的劳动与成本越多,能够得到的收益越多。而且网络运营商若能在提供视频的平台上提高技术,提供干净、整洁令人心情愉悦的网络视频界面的话,势必会吸引更多的点击率,在这种条件下虽说网络运营商并没有在免费视频的页面上做广告,但是也达到了宣传自己网站的效果,达到良好的收益模式。

第三,对于普通艺人来讲。这种盈利模式之下的版权补偿金是根据在剧中的贡献大小分配的,而这个分配原则是由国家行政部门规定。这样就不会出现一些大明星腰缠万贯,动辄一部电视剧一集的出场费就上百万,而普通的演员却食不果腹,甚至不要钱来取得这种能在电视上露面的机会。因为出名与否是机遇问题,有些普通艺人没有名气,但是演技好,也受一部分观众欢迎,在传统模式之中不会得到应有的利益,而在新的盈利模式之下可以寻找到适宜自己发展的演艺道路。

最后,对整个社会来讲。当今社会人民对于《版权法》的认可度不高,甚至有的人知道自己上传或者下载的是侵权软件仍旧继续实施此类侵权行为,因为在他们心中这并不是有坏处的,是理应如此处理的,因此导致《版权法》实施成本大,人民普遍违法这一不健康的社会现象。而在新的模式之下,在网上观看免费视频并不违法,《版权法》的实施成本降低,人民普遍违法这种社会现象也从根源上被杜绝了。这种新的模式还有一个益处就是可以矫正社会风气,现在有很多年轻人怀揣着"明星梦"而到处漂泊吃尽苦头也不悔改,究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有名气的演员所获得利益太大,与其实际付出有时并不成正比,这自然会引得他人投身演艺界的兴趣,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出名的人都是打败了很多不出名的人,一个出名的人就意味着有很多别的演员被淘汰,演艺道路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顺畅、星光璀璨。而在新的模式中利益分配模式已经固定,在版权费用分配这一方面至少名演员与普通演员差别不大(当然名演员还有其他的收益),这可以一定程度上矫正社会风气,至少不会出现那么多"北漂"了。

五、结语

视频分享网站因科技高速发展而生,又被法律环境所困扰,近些年发展并不顺利,几乎全部处于亏损状态,究其原因在于国家关于版权成本的分配体制并不完善,而"提供正版内容+税收补偿+免费观看+广告投放"这种盈利模式正可以弥补现行缺陷。当然这种模式也有很多缺陷,比如容易造成对于消费者行为的歪曲,艺人对作品公开表达方式控制力的减弱,"寻租"行为的出现,以及当版权作品被国外主体侵害时的处理方式等等。但是在所有利益中公共利益是首位,这种盈利模式不仅能够保障视频分享网站的顺利发展,更能提高整个社会的文明水平和道德风气,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能够有更好的盈利模式解决所有的问题。

注释:

①杨春蕾:《我国视频分享网站的创新运营模式探索》,《上海管理科学》,2011年4月第33卷第2期。

参考文献:

[1]牛静著:《视频分享网站著作权风险防范机制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2。

[2]胡海波.用户创作内容(UGC)型业务研究【J】.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信息研究所,2008.

[3]杨春蕾.我国视频分享网站的创新运营模式探索【J】.上海管理科学,2011。

网络广告收益模式范文篇10

[关键词]IPTV业务IPTV产业链三网运营模式

随着IP网络技术、网络传输宽带、网络接入技术、市平压缩技术、版权保护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相应产品的成熟,人们又将实现随时随地获得视频信息的希望寄托于IPTV网络,并形象的将该类业务称为IPTV业务。

IPTV(网络电视)融合了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技术,具有视频数字化、播放流媒体化、传输双向IP化、收视(听)互动化和个性化等技术特点。IPTV采用MPEG-4、H.264等视频编解码技术,使IPTV节目信号以IP包的方式,通过互联网IP协议,基于IP宽带传输网络互动地传送或分发给用户,IPTV用户主要以IPTV机顶盒或电脑为接收设备、以电视机或电脑显示器为显示设备。IPTV业务与传统电视业务的最大区别在于交互性和个性化按需收视(听),可实现用户与媒体内容提供商的实质性互动。IPTV技术平台目前能够支持直播电视、时移电视、视频点播、网页浏览、电子邮件、可视电话、视频会议、互动游戏、在线娱乐、电子节目单、多媒体数据广播、互动广告、信息咨询、远程教育等内容广泛的个性化交互式多媒体信息服务,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IPTV已经拥有一个比较成熟的消费群体。目前,国内的网络用户在收入水平、文化素养以及消费心理等方面都处于前列,这个消费群体更容易接受IPTV提出的互动服务概念。IPTV的发展动力,不仅来自光通信技术的进步、IP技术的成熟、网络速率的提高,更为重要的是来自巨大的社会需求和产业发展的动力。因此IPTV必将为网络运营商和内容提供商提供广阔的新兴市场。

IPTV要成功地实现产业化运营,必须精心打造一条能够实现资金和信息快速循环的IPTV产业链。IPTV产业链主要环节包括版权所有者、内容提供商、内容集成商、网络运营商、设备提供商和最终用户群等,为此打造合作共赢的IPTV产业链是势在必行的。同时,IPTV产业化发展需要合作共赢,只有处理好产业链上各环节的经济利益关系、业务关系和经营管理关系,明确产业链各环节的职责,才能打造合作共赢的IPTV产业链。产业链各环节的经济利益关系决定运营管理模式,而适当的运营管理模式又有利于明确和理顺各环节的经济利益关系、业务关系和经营管理关系。

电信宽带IP网络是全国统一布局的全程全网,一点接入、全网互联互通,具有完善的宽带骨干网和宽带接入网以及巨大的潜在客户群体和完善的收费渠道,可以传输、承载并提供丰富多彩的交互式IPTV业务。电信网络运营商积累了宽带IP网络存储、接入认证、带宽管理、计费结算、用户管理等方面的运营经验,电信网络运营商是IPTV产业链的核心环节,没有电信网络运营商和电信宽带市场的支持,IPTV很难成功实现产业化发展。

电信网络运营商和广电内容提供商的关系是IPTV产业链最关键、最核心的关系,电信网络运营商和广电内容提供商做到优势互补、利益捆绑、合作共赢、共谋发展是IPTV产业成功的关键。电信网络运营商只有依靠广电内容提供商的内容资源优势,来丰富IPTV业务的内容,才能吸引更多的用户。没有广电内容提供商的参与,IPTV产业链很难形成。

电信网络运营商与IPTV产业链中的设备提供商等其他环节的合作也很重要,设备提供商能否向用户提供高性价比的IPTV机顶盒,是IPTV产业能否实现高速增长的关键。

用户的消费需求是IPTV发展的最根本动力,IPTV产业链各类运营商应着力改变用户的消费习惯,改善付费收视(听)商业模式,确定合理的资费,采取灵活的业务提供方式,提供丰富多彩的IPTV内容和服务。

IPTV要成功地实现产业化运营,还要求IPTV产业链各环节能够良性化互动,创造出切实可行、优势互补、利益捆绑、合作共赢的业务运营模式和赢利模式。

随着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实现三网融合,可以建立一个统一、独立的内容整合平台,内容提供商负责内容制作与管理,任何够格的内容集成商负责与其相关的内容整合、业务管理和营销、用户管理、计费与收费,网络运营商向内容集成商出租网络资源,网络运营商只负责内容信息的传输和宽带接入,由内容集成商运营内容,向用户出租机顶盒,这种一视同仁运营模式可以最大化内容集成商的潜在收益。

网络运营商与内容提供商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结成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联手运营内容,合作分成,这种运营模式关键在于网络运营商寻找到好的内容提供商作为合作伙伴并形成明确的利益共享机制。网络运营商负责内容信息的传输、宽带接入、业务管理和营销、用户管理、计费与收费。这种战略伙伴运营模式相比一视同仁运营模式,网络运营商能够从内容捆绑销售中获得更快的收益增长和更多的收益。

自产自营运营模式的要点在于在国家监管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网络运营商向内容提供商购买内容或买断内容生产许可,自己生产内容、自己运营内容,并负责内容信息的传输、宽带接入、业务管理和营销、用户管理、计费与收费。

逐步深入运营模式的要点在于逐步扩大IPTV的业务功能,在IPTV市场导入期,网络运营商首先推出视频点播(VOD)、电子节目指南(EPG)、网页浏览、电子邮件等业务,在IPTV市场成长期,网络运营商可逐步推出网络游戏、数字视频录制(DVR)、电视商务等新业务,以满足市场需求。

目前IPTV的赢利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收费模式,与目前的宽带上网模式一样,采用包月收费模式,同时在具体内容上再收取部分点播费用。二是广告模式,内容不收费。三是捆绑收费,收费和广告相结合,用户可以灵活选择包月收费或者计次付费等。采用这三种赢利模式获取的收益,由IPTV产业链上的内容提供商、内容集成商和网络运营商等环节按照预约比例进行分成。为体现IPTV业务的个性化、互动化特色,网络运营商可以采取细分客户群等策略进行精细营销,为不同需求的IPTV用户制定个性化、互动化业务和差异化资费标准。

2007年,中国网通和中国电信仍然把IPTV圈定为宽带业务发展的重点,中国IPTV商用市场开始启动,不过,由于运营模式仍然不够完善、用户需求尚需进一步发掘等诸多因素,中国IPTV市场仍然处在培育期。从目前业务发展来看,广播节目的时移、点播受到用户的欢迎;IPTV不仅面向城市高端用户,农村市场也具有旺盛的需求潜力;从厂商角度看,国内商用市场基本为UT思达康、中兴等厂商所把持。为了顺利实现IPTV产业化运营的目标,拥有积极的产业政策、先进的软硬件技术、丰富的节目内容和赢利的运营模式固然非常关键,但同时IPTV产业链各环节积极的共赢合作也十分重要,只有让最合适的环节去做最合适的事,才能够促进IPTV产业健康快速地向前发。

参考文献:

[1]郭世满:宽带接入技术及应用[M].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2]龚智星:现代有线电视宽带网络[M].中国广播电视

网络广告收益模式范文

目前,市场上出现了五花八门的去除广告软件,诸如AdblockPlus这样的知名过滤插件,用户量已达数千万。被过滤、快进广告的互联网经营者也不甘示弱,纷纷采取一系列反制措施。并且,围绕互联网广告而引发的较量已从市场竞争燃及司法裁判。笔者曾审理多起针对视频网站贴片广告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被告均为浏览器、播放器等工具类软件经营者。在对其过滤、屏蔽或快进视频广告的辩解中,无一例外地强调原告投放的广告缺乏用户利益考虑,为谋公众利益之善举才实施相关行为。

笔者试图从互联网广告的基本形态、地位出发,分析互联网广告对互联网企业的重要意义,并探讨在法律视角下应当给视频广告留有生存空间的必要性,以及不给替代方案的情况下去除视频广告的不正当性。

互联网广告是什么?

简言之,互联网广告就是以互联网为媒体所的广告,包括利用图片、文本链接、多媒体等方法在互联网中展示的广告。正是由于互联网广告具有互动性、视听觉于一体的多元化感染效果,使这种广告形式发挥的效用日益突出。

从法律的角度理解,广告可以视为用户和媒体资源持有人之间以免费内容换取资讯的默示社会合同。互联网的自由、便捷及互动分享模式优化了广告主、广告者、产品或服务提供者以及用户之间的关系,创新出了“羊毛出在狗身上,猪掏钱”的互联网思维理念,使用户有机会以非金钱代价换取所需的资讯内容。当前的互联网行业主要有三类经营模式,一是广告模式:如视频网站主要以用户点播观看免费视频时展示的视频广告盈利;二是交易模式,如淘宝网等电商平台以收取交易费用盈利,三是娱乐模式,如网游等通过用户为游戏等产品付费盈利。后两种模式下互联网广告收益虽然不是主要的盈利手段,但其主营业务搭载的平台依然充斥着各类互联网广告,广告收益是其重要营收来源。

上述三类模式涉及的互联网广告种类繁多,引发争议的大多为展示类广告,包括置于网页中属于网页一部分的横幅广告(Banner)、按钮广告(Button)、通栏广告(Column)、文本链接广告(TextLink)等,浮于网页上的弹窗广告(Popup)、漂浮广告(Floating)等,还有就是与网站内容相结合的视频贴片广告(Videoads)等。当然,尽管存在争议,但实际短兵相接而进入诉讼程序的广告主要为视频贴片广告。

互联网广告惹谁了?

从互联网企业看:由于互联网广告为互联网经济繁荣所作的巨大贡献,互联网企业作为广告主,或者作为广告者,亦或者为广告经营者,均为互联网广告的获益者。包括那些在诉讼中作为被告的安全软件、浏览器等工具类软件经营者在内,无不视互联网广告为“宠儿”,使出浑身解数,尽可能在自身产品或服务中加载广告。毋庸置疑,互联网企业本身并不排斥互联网广告。

从网络用户看:网络用户对互联网广告的喜爱程度显然远低于互联网企业,大量的互联网广告碎片化了用户接受网络服务的注意力、时间和上网心情。对于一些制作水准低劣的广告,用户当然希望越少越好,同时免费内容越多越好。网络用户给予互联网广告的是可容忍度,即容忍免费获得网络服务的前提下所付出的时间和耐心。

正是看到了网络用户的这部分需求,一些互联网企业认为寻到了商机,开始采取去除某些互联网广告的措施。若是过滤一些干扰用户浏览网页的漂浮广告、弹窗广告,甚至是携带病毒的广告链接等,实践中并未引发激烈的纠纷。主要的纠纷发生在互联网企业针对视频网站提供的免费视频所加载的贴片广告而采取过滤、屏蔽、快进等措施的情况下。该行为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被去除的广告具有这样的特点,要么是加载于用户量巨大的网站,要么是加载于大量用户喜爱的节目;二是去除他人广告的同时通常是为了推广自身某些主营产品;三是去除他人广告的互联网企业并无意提供原本加载广告的产品或服务。猎豹浏览器过滤优酷网视频广告案即反映了上述特点,纠纷发生时,优酷网在国内视频网站排名前列,拥有3亿多用户,而猎豹浏览器上线不足两年,急需扩大影响、吸引用户,金山公司将其可过滤优酷网视频广告作为宣传亮点推广猎豹浏览器,金山公司在过滤优酷网视频广告的同时,并未替代性地向用户提供正版免费的视频资源。

可见,从引发纠纷的情况看,让对互联网广告持喜爱态度的互联网企业去除互联网广告的动力,是其所去除的广告必定是其竞争对手的广告,通过打击对手或者搭对手便车壮大自己。

去除视频广告,动了谁的奶酪?

对于网络用户而言,能看到去除广告的免费网络资源,当然“喜大普奔”,但“免费的午餐”偶尔一顿两顿罢了,难以持续,原因在于去除视频广告显然动了视频网站的“奶酪”,视频网站必定采取相应的反制措施。正如与猎豹浏览器过滤优酷网广告案同时期出现的另一案件情况,优酷网通过识别用户使用的浏览器User-Agent身份,对猎豹浏览器登录优酷网时采取黑屏等待、视频无法播放等反制措施。有人认为,互联网企业之间这样的制约与反制约体现了市场竞争,但笔者认为,这恰恰应是法律干预的不正当竞争。

正当的市场竞争是什么?应是在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不破坏其他行业经营者的经营活动的基础上,经营者提高在同行业产品和服务中自身产品和服务的水平,以此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正当的市场竞争有三个基本条件:

一是保持并提升消费者现有的合法权益。就在线视频服务而言,消费者现有的合法权益就是通过观看一段时间的广告获得免费视频节目,或者通过支付一定费用直接获得视频节目。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提升需要在满足消费者可正常获得正版视频节目的基础上,通过缩减广告时间、降低费用支付,甚至改变现有的广告盈利模式等方式来实现。

二是竞争实力的提高应以同行业产品和服务为标准。如猎豹浏览器要开发抢票功能、视频广告过滤功能的原因,是IE、Chrome等主流浏览器均不具备这些特色功能,作为后起之秀,只能与同类产品“找不同”,才能增强自身的吸引力。

三是不破坏其他行业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这种情况在传统行业市场竞争中不多见,原因在于传统行业重点经营产品,一般会严格考虑成本收益核算问题,进军其他行业并非易事,不同行业产品的协同效应不明显。而互联网行业重点经营用户,且网络技术和服务交叉、融合的成本低、协同效应强,为了更多地吸引用户,互联网行业跨界经营的现象普遍。另外,作为信息传播媒介,传统媒体是封闭平台,缺乏互动性,而互联网平台相对自由开放,大多具有互动性特点。基于以上两点,就能初步解释为何公众同样讨厌电视台中铺天盖地的广告,却没有市场竞争者能够干涉这些广告的现象了。笔者认为,不论互联网行业对市场竞争的理念作出何种颠覆,尊重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的基本原则不会改变,不能因为A修理厂对B百货商店柜台设计不合理,就以提升用户体验为名越俎代庖将B百货商店的柜台拆除,或因为A修理厂产生大量噪音的机器设备扰民严重而遭C包装制品厂强拆。

去除视频广告,对于现阶段的视频网站而言,实际是破坏了其主要业务模式,即视频网站通过展示视频广告向广告主收取广告费,弥补向用户免费提供的视频节目所花费的版权采购等经营成本,所以,这样的去除切断了视频网站经营模式链条中可获得广告收益的重要环节,显然不符合上述第三个条件。

去除视频广告,能保持并提升用户权益吗?答案依然是否定的。可受法律保护的用户权益应当是全体用户长期、稳定的合法权益,部分用户不用观看广告的代价是视频网站愤而反击,这样将最终导致更多用户无法稳定获得免费视频,损害用户权益。这种“恶性竞争”无非出现以下结果:视频网站技术实力更强,导致使用去除广告软件的用户无法正常获取视频网站的服务;或者双方技术实力相当,视频广告在过滤有效与无效中反复;或者视频网站技术实力弱,广告主投放广告热情减低,影响视频网站“广告+免费视频”业务模式的生存,最终导致视频网站无法向用户提供大量免费视频。无论何种结果,希望长久稳定地获取免费视频的用户合法权益都将受到损害。

除非去除广告的行为人,如浏览器经营者,能提供视频网站的替代性业务,比如其在去除视频广告的同时,也能向用户提供大量正版免费视频。有人将360免费杀毒颠覆收费杀毒软件市场与浏览器过滤视频广告相比,笔者认为这种比较正好印证了“无法代之,不可弃之”的理念。360提供免费杀毒软件确实破坏了收费杀毒软件的经营模式,但这是同行业的竞争,这种竞争是建立在360杀毒软件向消费者提供更优越的产品和服务方案的基础上,消费者在360软件挑起的安全软件革命中可以保持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这些行为不干涉其他行业经营者的正常竞争活动,属于正当的市场竞争。

网络广告收益模式范文

由此可见,网络视频媒体已经成长为能够与传统电视媒体在品牌到达率和展示频次、人群覆盖、地域到达以及传播周期等层面形成优势互补的传播平台,任何视频传播内容或视频广告,想要达到传播价值的最大化,就必须考虑电视和网络视频的整合营销。

台网联动势不可挡

2010年8月,优酷就曾与北京未来广告有限公司(独家CCTV-5、CCTV-8广告业务)试水双屏(电视+网络)联动营销,引起了不少国内、国际主流品牌客户的兴趣。2011年4月优酷和安徽卫视联手合作,首次实现了电视台与网络视频真正意义上的联动,双方联合招商、协作推广,为共同的广告主――拉芳进行深度品牌传播服务。为此,优酷还将热播剧《美人心计》纳入到超级大剧的体系之下,整合站内优质资源为拉芳提供影视剧营销服务。

网络视频作为实现影视节目二次传播价值的新渠道,正在新的媒体格局中占据重要位置。同时,传统新闻媒体、电视台和影视媒体也从合作中看到了网络视频媒体的优势,纷纷拓展网络视频传播渠道,加快台网联动的前进步伐。

从行业角度来看,网络视频媒体与传统影视媒体合作趋势已成必然,二者在受众多样、播出时间差异化等方面有着各自的优势,二者的合作可有效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剧集的辐射面与影响力。

打造营销共赢局面

台网联动作为全新的整合营销模式,其对于网络视频、电视媒体、广告客户乃至视频用户的意义和价值,充分体现在满足多方需求、放大广告宣传效应、降低推广成本甚至优化产业结构等层面。

以优酷为例,2011年优酷组建了以贴片为基础,构建金字塔式视频营销产品体系。在人群精准划分的基础上,结合优酷海量的影视剧综艺内容,寻找目标受众群关注度高的剧目,组成精选剧场、主题季剧场和金牌剧场等剧场营销产品,并推出了顶级营销资源超级大剧,构筑起优酷营销产品“金字塔”结构,为台网联动营销模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网络视频:收获流量,提升知名度

对于网络视频来说,在深度内容合作的基础上,借助电视媒体播出的广告效应,收获用户主动搜索带来的巨大流量。借助免费的宣传资源,触及众多电视受众,提升自身品牌知名度。网络视频的自制节目也可以借此开拓更多的发行渠道,降低推广成本,扩大影响力。

电视媒体:放大话题影响,提升内容质量,获得广告增量

台网联动为电视媒体带来了大量的免费宣传资源,能够快速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还可借助网络互动的优势倾听和采纳更多观众意见,提升内容质量和自身形象。从广告收益角度,促使电视媒体获得更多广告增量的机会,优化客户结构,同时节约招商成本,增强对客户的吸引力。

广告主:品牌曝光最大化,降低传播成本

对于广告主来说,台网联动的人群互补可以实现品牌传播范围的最大化;区域互补则能够帮助广告主在有限的预算范围内,达成对重点区域的精准覆盖;传播周期互补使广告主既能强化传播高潮效果,又可收获品牌传播长尾效应;此外,台网联动还可有效帮助广告主降低千人成本。

7月,优酷凭借《裸婚时代》电视剧播放量破亿的最快纪录,而深圳卫视也凭借此剧一举拿下单集收视全国第二的好成绩,在媒体影响力、知名度和自身形象方面都获得大幅提升。广告主伊利也表示,通过《裸婚》营销,实现并超越了预期的品牌传播目标。

深圳卫视副总监梅宏表示,此次合作不仅仅是两个年轻媒体的优质联动,同时也是台网联动联合播出模式的一次有力尝试。“电视媒体与视频媒体之间并不是竞争关系,我十分看好台网联动对热播剧的推进作用,相信未来还会与优酷进行更深度的合作。”梅宏如是说。

黄升民

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院长、教授

网络视频资源匮乏、商业模式混浊等与生俱来的弱项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视频网络的经营如何突破,台网联动显然是至关重要的一步。网有人气,台有品牌,资源共享,优势互动,前景是光明的。

马旗戟

北京互帮国际技术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

台网联动是有广泛利益基础的:首先,双方在媒体市场中的定位与策略具有一致性和共通性,即他们必须共同关注某个总体的或细分的内容市场、受众市场和区域市场;其次,双方在内部上是哺育与反哺的关系,内容上二者可进行双向输入,共同满足一个电视台+视频网站的受众市场对内容的需求;再次,双方在以广告经营为主、数字发行为辅的多项商业经营合作上是共同受益的,电视台通过合作重新获得漂移流失的受众营销价值,视频网站通过合作增加与传统主力媒体的受众串联价值。在这个过程中,受益的是所有视频(VIDEO)受众,是广告主和广告传播媒体。

张志弘

安吉斯媒体集团中国及台湾地区首席数字官

台网联动模式的提出,不仅为电视台与视频网站之间的合作带来共赢局面,也同时将为广告客户带来跨屏营销的绝佳效益,实现三方共赢的绝好局面。

拉芳多姿《美人心计》

合作媒体:优酷、安徽卫视

播放时间:2011年4月

传播效果:15天突破6千万播放量

传播模式:全方位互补营销模式

播放同步互补――延长传播周期

视频媒体不仅能够有效地强化电视剧整体收视表现,更具有明显的收视长尾特征。

接收受众互补――扩散传播范围

安徽卫视的主流受众群体是35~45岁人群,而优酷的受众年龄群相对年轻化,主要覆盖18~35岁之间的群体。

地域延伸互补――强化传播力度

在广东等卫视覆盖影响较弱的地区,优酷的影响有效补充了电视媒体传播力度的不足。

伊利冠名《裸婚时代》

合作媒体:优酷、深圳卫视

播放时间:2011年7月

传播效果:11天突破1亿播放量

传播模式:多角度整合营销模式

核心贴片广告――提升品牌传播价值

通过适宜品牌传播的视频贴片广告,强调与TVC广告诉求传达的一致性,强化品牌记忆效果。

人性化角标――营造情感氛围

通过品牌卡通形象进行“每半小时放松眼部一分钟,避免眼部疲劳”等善意的人性化提醒,在持续品牌曝光的同时强化品牌的情感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