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之家申报材料范文
中国学者关于“慰安妇”的研究
“慰安妇”这个词是日本名词,2012年9月,南京大学教授、民国史研究中心主任张宪文在《南京大屠杀全史》的新书会上曾经专门提出,这个词应该改为“隶”。“慰安妇”这个看似中性的词语实际上凝聚着数十万被日军强征为军妓的亚洲妇女的血泪。这个词带有一定程度的掩饰色彩,改为确定无疑地谴责日军战争暴行的“隶”更为恰当,也更为精确。
然而,对于“隶”这个新的定性名词来说,“慰安妇”这三个字在中国、亚洲,乃至全世界具有更强的影响力,毕竟这个词已经传播了很多个年头。这个词语在中国的传播,与上海师范大学学者苏智良教授分不开,苏智良教授从1992年开始从事“慰安妇”问题的研究,他的研究工作是从社会学上的“田野调查”开始的――他为每一位所能找到的日军性暴力的幸存受害者都留下了影像和文字资料,而且他还为她们做了有关证据的保全公证。
苏智良教授建立了国内首个“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他出版的专著《“慰安妇”研究》,也代表着中国学者对于日军性暴力以及“慰安妇”研究的最高水平,这也是国内首部全方位探讨“慰安妇”问题的研究性专著。
在中国政府决定将“慰安妇”文献申报世界记忆名录之前,以苏智良教授为首的中日韩三国研究日本战争罪行的专家学者已经在学界发出了声音。今年2月8、9日,苏智良教授所在的上海师范大学作为东道主,举行了由中日韩数十位专家学者参加的亚洲日军“慰安妇”问题工作会议暨“日本侵华战争‘慰安妇’资料的整理与研究”开题会。
在这次会议上,苏智良教授提出要抢救性地保护“慰安妇”受害者群体――这些遭受日军性摧残的老人都已经进入风烛残年,关心和援助这些勇敢的老人,还她们以正义和清白,抢救性地整理和保护有关于“慰安妇”的历史材料,已经到了最后的时刻。
与会的中日韩三国专家介绍了本国搜集和整理“慰安妇”史料的现状。学者们一致认为,对于“慰安妇”问题的研究要加强跨国合作。中韩两国学者在这个问题上产生强烈共鸣。双方决定在“慰安妇”的档案资料的交流、专题网站的建立密切合作,并决定合作申报“世界记忆遗产名录”。
数十万之众的“慰安妇”
是否将“慰安妇”改名为“隶”,曾引起了一场争论。2012年10月,时任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在听取美国国务院高层相关人士关于韩日历史问题的汇报时,听到该人士提到“日军慰安妇”一词时,立刻纠正说,“日军慰安妇”这种叫法不对,她们是“被强迫的日军”。
同样,韩国政府也曾考虑在英文版官方文件中把日军“慰安妇”(comfortwomen)这一“委婉”表述改为“隶”(sexslaves)。但此举遭到了一些韩国人士的反对,韩国慰安妇委员会主管柳美香说:政府需要做的只是得到日本政府真诚道歉,不是改变措辞。
“慰安妇”一词的释义,日本著名词典《广辞苑》解释为“随军到战地部队慰问过官兵的女人”。但更多的学者给“慰安妇”一词作的定义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被迫为日本军人提供、充当隶的妇女,是日本军队专属的隶。
这一制度在日本由来已久,早在日俄战争之时日本军官性病达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就开始实施这一制度,当二战期间,日本开始大规模、有组织地征招女性充当日军随军。至于慰安妇人数到底有多少,学术界对此看法不一。日本学者估计战时在日本军队中的慰安妇有8万人,韩国学者认为有8万~20万人,朝鲜学者认为,至少有20万人。在中国国内,有学者认为,战时日军虐使的“慰安妇”人数为36万~40万人。
按照国籍来看,朝鲜慰安妇人数在16万左右,日本慰安妇为2万~3万人,中国慰安妇则在20万以上。总数差异很大,但有一点是一致的,即中国慰安妇人数最多,一位在战后协助美军处理军需情报的日本人也认为:中国“慰安妇”的数字,占日军在亚洲战场征用占领区妇女当随军的67.8%,即每100个慰安妇中,就有约68名中国妇女。
广岛和平研究所战争史教授田中利幸指出,从20世纪30年代初期到1945年战败,日本建立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也最周密的拐卖妇女体系”。在中国,慰安所被广泛地设置于各地,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山西、河北、河南、北京、天津、山东等省市。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慰安所的设置范围也从中国大陆战场扩大到了香港、台湾、新加坡、缅甸、菲律宾、马来西亚、越南等地。
若申遗成功,日本将无可抵赖
日本政府对于侵略战争暴行问题一直闪烁其词,对于各国受害者提起的诉讼,也大都持消极态度,中国、韩国等受害国家的受害者赴日诉讼,无论是劳工问题、细菌战与毒气战问题、“慰安妇”问题、“南京大屠杀”问题大都在日本法院败诉,日本政府方面一直拒绝给予正式的道歉和赔偿。
近年来日本政府的右倾非常明显,先后上台的几届政府,特别是现在的安倍政府,不仅在历史问题上频频制造事端,比如不顾亚洲受害各国反对,坚持参拜供奉甲级战犯灵位的靖国神社,而且其政要不时传出否认、歪曲侵略历史、严重伤害受害各国人民感情的荒谬言论,日本国内粉饰侵略战争、甚至为侵略战争翻案的事件也层出不穷。对此,中韩等日本侵略战争的主要受害国进行了坚决的斗争。除了在历史问题上,日本还在领土问题上频频挑衅中韩,在争议领土问题上频频出现小动作,严重影响中日、韩日关系。
此次“慰安妇”文献申遗可以说是民间酝酿、政府出面,督促日本政府正确认识侵略历史,正确认识对中韩两国人民造成的侵略伤害的一个很好的案例。在中、韩、日三国都有大量关于“慰安妇”问题的档案文献资料――这些资料存在与中、韩、日三国各级的档案馆、图书馆中,存在于日本老兵的回忆录中,存在于受害者的口述资料中,以及历史见证人的回忆录中。华春莹在回击日本政府的无理质疑时说:“(这些档案)真实、珍贵、具有重要历史价值”,中方申报的目的在于“牢记历史,珍惜和平,捍卫人类尊严,以防止此类违人道、侵人权、反人类的行为在今后重演。”
中韩申报的关于“慰安妇”的文献资料一旦入选“世界记忆文化遗产”,就得到了全世界的确认,而且世界教科文组织在官方网站上还介绍――这些入选的文化遗产将被数字化,以方便全世界的公众使用。在美国和欧洲国家,很多历史学者对于“慰安妇”――“ComfortWomen”也是非常熟悉,相关介绍性和研究性专著也比较多。有了数字化的“慰安妇”档案文献资料,而且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认的文献资料,全世界的学者们都会更加方便的进行“慰安妇”问题的研究,日本政府将无可抵赖,日本军队在二战之中的这段丑恶历史将永远无法被掩盖。
妇女之家申报材料范文篇2
妇联工作总结2008年,##县妇联在上级妇联和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妇女九大和省、市妇女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三项主体活动,努力提高妇女整体素质,积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注重学习,强化管理,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一是抓好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妇女干部。县妇联机关和全县各级妇联组织,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的要求,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新时期妇女事业的发展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妇女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为推进学习的深入开展,县妇联坚持每周四学习制度,共举办学习专栏5期,每人撰写学习笔记5篇,撰写上报调研文章5篇。二是认真开展了“三学、三查、三争”活动。为了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县妇联开展了以学理论、学业务、学法规,查思想、查工作、查作风,争一流、争创新、争实效为主要内容的思想作风建设活动。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认真查摆问题,交心谈心,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每人都撰写了剖析材料,单位写出了整改方案。同时,还印发了《思想作风建设征求意见表》90余份,收集意见、建议50余条,针对意见和建议,及时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三是强化管理。年初以##妇〔2008〕1号文件下发了《##县妇联2008年工作意见》,同时与各乡镇妇联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纳入了全县党建目标考核。为了完善妇联工作机制,以##妇〔2008〕3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县妇联主席、副主席分工职责和各部室的工作职责。四是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机关干部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党员干部廉政制度、学习制度等8项规章制度,规范了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的言行。二、以促进妇女创业与再就业为重点,“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活动得到进一步深化一是及时调整了“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协调小组和“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小组成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为“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二是丰富活动内容,加大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的培训力度。结合中央两个“一号文件”的宣传,各成员单位开展了“送科技下乡”活动,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受益人数5000余人。大力抓好农业科技培训,县、乡、村各级采取普及型与提高型相结合,现场观摩与会议相结合,办班授课与田间指导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举办农村妇女科技培训班35期,接受培训人数达1.5万人次,培训内容主要是种植、养殖、食用菌栽培、沼气能源等技术。抓好岗前培训,配合县农机学校、县技校开办电脑、汽车驾驶、电子技术等长短期培训班,先后培训女学员578人。三是建立了科技示范基地。在县委、政府的重视和林业局、军店镇的大力支持下,今年10月,在军店镇月明村建“巾帼林”基地一块,面积300亩,目前树窝已打结束,计划今冬明春栽植完毕。乡村妇联也建有各种科技示范基地,如中坝乡、上龛乡妇联建立了药材基地,门古高塘村建立山羊良种繁育基地。这些基地的建立为推动乡、村特色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示范推动作用。四是大力培养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实施以来,全县涌现了一大批巾帼科技致富能手,为了更好地激励广大农村妇女参与产业结构调整,选准项目,增收致富,县妇联通过多种途径,大力推广先进典型。利用“三八”节对全县涌现出的6户致富典型进行表彰,通过新闻媒体对部分特色产业的致富带头人进行宣传报道。今年9月,我们对全县的产业大户进行了调查摸底,发放《农村女专业大户调查表》120份,组织乡镇妇联干部对在当地经济发展中有一定规模、事迹比较突出、效益比较显著的女专业大户进行了调查摸底,每个乡镇抽查3—5户进行调研,了解她们在各个产业的分布状况、增收致富的主要事迹,以及在市场经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等。通过收集整理,全县共有81户女专业大户,其中,年纯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31户。五是积极开展了以女职工爱岗敬业、争先创优为目标的“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我县申报县级“巾帼文明岗”3个、市级“巾帼文明岗”2个、省级“巾帼文明岗”1个。为了进一步深化创建活动,还组织国土资源管理局、国税局等到县农发行等已授牌单位进行了参观、学习,激发了她们的创岗热情。六是积极引导下岗女工转变择业观念,优化妇女创业和再就业环境。县妇联积极协同劳动部门成立下岗失业妇女创业与再就业服务中心,帮助下岗失业妇女实现创业与再就业。经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目前,已和县劳动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了《##县下岗失业妇女创业与再就业服务中心实施方案》,将在近期举行挂牌仪式。三、以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宣传教育工作呈现出新特色一是以“三八”为契机,大力宣传各行各业妇女先进典型。“三八”期间,县妇联召开了庆“三八”巾帼创业标兵、再就业女明星表彰大会,表彰了5名“再就业女明星”和21名“巾帼创业标兵”,部分先进典型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县直妇委会、各乡镇妇联都开展了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表彰了优秀妇女干部、“三八”红旗手、先进工作者、“巾帼建功”先进个人355名。二是在##县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开辟了“巾帼风采”专题栏目,经全县各级妇女组织层层推荐,最后由活动组委会评选出了王天琴、杨红、袁丁、刘国琴等十位“巾帼风采”人物。她们的先进事迹在电视专题栏目连续播放近1个月,充分展示了妇女的时代风采,深受社会各界好评,在全县引起了极大反响,激发了广大妇女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的热情。三是积极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家庭美德建设。县妇联以##妇〔2008〕25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开展普及“三优”知识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的通知》,在城关镇联观村创办了“美德在农家”示范点,将活动内容、活动方式以及“十佳母亲”、“好婆媳”、“好丈夫”等评选条件张贴上墙,促使每家每户都参与到活动中来。四是举办了“文明之星”颁奖晚会。“十一”前夕,县妇联与宣传部联合举办了“文明之星”颁奖晚会,县领导为21户受到全国、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五好文明家庭”颁了奖。五是作好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12月1日,县妇联与县防艾办、卫生局、广电局等联合举办了以“关注妇女、抗击艾滋”为主题的万人签名活动,通过活动提醒人们进一步认识到艾滋病对妇女的影响,动员广大妇女行动起来,与全社会一道共同抗击艾滋病,减轻艾滋病对妇女的威胁。六是抓好宣传报道工作。四月份以来,我们狠抓通讯报道这个薄弱环节,积极组织编写反映我县妇女工作动态及妇女先进典型的稿件。截止目前,向市妇联上报信息9条,采用5条,上报调研报告5篇,总结、汇报材料10份,典型材料15份。上报省妇联信息5条,采用2条,报县委办、政府办信息8条,采用3条。四、以加大源头参与力度,提高维权化程度为重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成效显著一是领导重视。县委、政府及时调整了县妇儿工委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新规划的监测统计组和专家评审组,为“两个规划”的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对新规划的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2001年妇女儿童新规划的出台,为我县今后十年的妇女儿童事业提出了新的目标和任务,县妇儿工委办公室以##妇儿工委〔2008〕1号和2号文件分别下发了“两个规划”的目标分解意见,为各单位实施规划提供了具体的操作依据。三是加大了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的宣传力度。利用“三八”节、“三八”维权周等活动,宣传两纲规划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四是配合卫生部门抓好“母婴安全”项目的启动、宣传和培训工作。9月中旬召开了##县“母婴安全活动”项目启动仪式,并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班,80余人参加了培训。五是创办了《两纲规划》示范点,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两纲规划的重要性,使更多的人了解新规划的内容、目的,促进了新规划的实施。六是抓好家庭教育工作。六月份,县妇联与县教育局联合以##妇〔2008〕21号文件,制定了《##县“十五”家庭教育计划》,撰写了前期评估报告,开展了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征集家教论文3篇,并以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积极培训家教骨干,优化家庭育人环境。七是积极申报了示范性家长学校。申报市级示范性家长学校3所,县级示范性学校5所,并下发了《争创评估细则》;同时,还申报了十佳母亲1名,十佳春蕾女童1名,十佳家教工作者1名,十佳少年1名,并得到了市妇联的表彰。八是加大实施“春蕾计划”力度,积极争取项目,为儿童办好事、办实事。今年6月,向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争取了“##县化龙堰镇春蕾小学”援建项目,争取资金20万元,资金年底到位;争取省、市15个对口扶贫单位实施春蕾救助,救助资金6万余元,已全部发放到188名贫困女童手中。县妇联还开辟了“春蕾计划”网站,将部分失学和面临失学的贫困女童基本情况在春蕾网页上,期待全社会伸出援助之手,为更多的贫困女童提供学习机会。九是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六一”儿童节活动,让全县儿童度过了一个愉快的节日,并将活动情况及时总结上报了市妇联。十是以为窗口,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网络,与各乡镇(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检查、有总结、有表彰;大力宣传普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法》,“三八”维权周期间,设立咨询台2处,张贴标语20幅,发放资料1000余份,县分管领导在电台发表了“三八”维权周讲话,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增强了广大妇女群众的维权意识;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今年来,县妇联接待来信来访82件,处理80件,结案率达98%以上,基本做到了来信有登记,来访有记录,处理有存根,查处有材料,并建立了维权网页。针对中的热点、难点问题,5月份,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婚姻家庭及家庭暴力问题的问卷调查,将120份知识问卷发至不同区域、不同群众、不同类型的家庭,并撰写了调查报告。同时,积极发挥妇女干部人民陪审员、兼职劳动仲裁员的作用,为受害妇女伸张正义、维护了她们的合法权益。五、以推进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为重点,大力开发妇女人才资源一是抓好妇女人才库建设。根据市妇联《关于建立十堰市妇女人才库的通知》精神,县妇联积极争取县委组织部、人事局的支持,下发了文件,召开了会议,安排布置了具体工作。9月初,对全县800多名各类优秀妇女人才进行登记造册、归档管理。二是配合组织部门进一步落实培养选拔任用女干部的工作目标,加大了妇女干部挂职锻炼、内部轮岗、交流输送、学习培训的工作力度。从今年5月份开始,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抽调有较高学历的年轻女干部6名在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等重要部门进行跟班学习,挂职锻炼,有3名女后备干部被选拔为副科级干部,2名副科级女干部担任了重要领导职务,50多名妇女干部参加了市县党校培训。三是优化环境,促进优秀女性人才脱疑而出。县妇联于8月25日召开了“##县妇女干部座谈会”,市妇联主席付晓书、县委书记张维国、副书记张歌莺、袁新云、组织部长赵哲等8名县四大家领导亲自参加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参加座谈会的58名社会各界优秀妇女代表,围绕“充分发挥妇女作用,全面服务县域经济”的主题,畅谈了在新时期如何开展妇女工作、如何处理事业与家庭的关系、如何发挥女性优势和克服女性劣势以及女性创业的艰辛与成功的喜悦,充分展现了新时期妇女干部的精神风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座谈会上,还发放了《妇女工作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妇女对我县妇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52条。通过与各界妇女广泛联谊,为我县妇女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参谋智囊作用。六、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妇联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建立健全基层妇女组织。全县20个乡镇(场)都配备了妇联主席,359个村配有妇代会主任315个,占90%以上,县直62个妇委会,组建率达95%以上。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妇女组织,按照“党建带妇建”的原则,县妇联与县委组织部联合以##妇〔2008〕26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对全县基层妇女组织进行整建的通知》,对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乡镇妇联、村妇代会、社区妇委会及非经济组织中的妇委会进行整建,整建工作在12月底结束。二是提高素质,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今年5月,在机关干部中开展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优质高效,争先进位”的活动。各部室工作积极主动,团结协作,形成了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的浓厚氛围。三是积极参加各级妇儿工作培训。截止目前,县妇联先后参加全国、省、市妇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15人次。四是建立了妇联网站,实行无纸化办公,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我们还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30万元,积极开展送法下乡、艾滋病普查、反等活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妇联和县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员少,工作头绪多,有些工作不能面面俱到,还存在工作不到位现象;二是深入基层不多,调查研究不够及时;三是学习不够经常,工作缺乏超前意识。##县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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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县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在县委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进一步做好从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中推荐优秀分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以下简称“推优”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推优”工作在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作用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事业的稳步推进,离不开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整个工人阶级和包括青年、妇女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深入开展“推优”工作,对于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逐步增加党员队伍中一线党员、年轻党员、妇女党员的比重,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党员队伍,充实党的新生力量,激发广大工人、团员、妇女的政治热情,增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具有重大意义。全县各级群团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推优”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此项工作得以全面落实。
二、“推优”对象的基本条件
自愿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工人、团员和妇女,符合《》的有关规定,同时具备五个条件,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思想觉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积极投身“四化”建设,在工作、学习、生产中成绩突出;积极参加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在工作和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三、“推优”工作的目标和重点
群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要与我县发展党员工作紧密结合,根据《蒙自县2004—2008年发展党员工作五年规划及实施意见》的要求,今后五年内全县计划发展新党员2500名,平均每年发展500名,按照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新发展党员之间的3:2:1的比例,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占30—40%;妇女党员占20—25%。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今后五年内要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1500—2000名;每年推荐300—400名。其中,妇联组织五年内推荐发展对象300—500名,每年推荐60—100名;工会、共青团五年内共推荐1000—1700名,每年推荐200—300名。
群团组织的“推优”工作要把培养推荐生产一线和关键岗位上的优秀分子作为工作重点。工会组织要把那些在深化企业改革、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工人作为培养和推荐的对象,特别要抓好有100名以上职工且党员不足3名的企业发展对象的推荐工作。农村团组织、妇联组织要把发展农村经济、带领群众实现共同富裕的村组干部、科技示范带头人,以及在扶贫帮困和移风易俗、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团员、妇女作为培养和推荐的对象,重点推荐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妇女,着力抓好五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村寨、女党员“空白村”、50周岁以上党员占二分之一的村社以及后备干部、非党村委会干部的推荐工作。五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村寨,共青团、妇女组织五年内要推荐发展对象6—8名;女党员“空白村”,共青团、妇女组织五年内推荐发展对象4—6名;有100名以上职工的企业,工会组织五年内要推荐10—12名发展对象。
四、“推优”工作的方法和程序
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也可根据党组织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推优”工作的基本程序是:
(一)工会推荐。1、召开职工大会,工会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职工情况,职工进行评议,提出推荐对象;2、工会委员会对推荐对象的现实工作表现进行认真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3、根据考察情况,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对象审批表》,说明推荐理由,报上一级工会组织审核;4、上级工会组织签署意见后,由被推荐职工所在工会组织向同级党组织推荐。
(二)团组织推荐。1、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评议,提出推荐对象;2、团支部委员会对推荐对象的现实工作表现进行认真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3、根据考察情况,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对象审批表》,说明推荐理由,报上一级团组织审核;4、上级团组织签署意见后,由被推荐团员所在团支部向同级党组织推荐;5、团支部书记以上的团干部,由上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的单位党组织推荐。
(三)妇联组织推荐。1、召开妇代表大会(妇女大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妇女情况,进行评议,提出推荐对象;2、妇联组织对推荐对象的现实工作表现进行认真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3、根据考察情况,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对象审批表》,说明推荐理由,报上一级妇联组织审核;4、上级妇联组织签署意见后,由被推荐妇女所在妇联组织向同级党组织推荐;5、妇女主任以上的妇女干部,由上级妇联组织在认真听取基层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的单位党组织推荐。
五、要求
(一)“推优”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群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工人、团员、妇女进行考察。对那些拥护党的纲领,积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在“三个文明”的建设中做出成绩,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要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对于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
各基层党组织要重视群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优秀工人、团员、妇女,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各级党组织要帮助群团组织建立并完善必要的“推优”工作制度。“推优”工作制度要从实际出发,简明扼要,便于操作,避免形式主义,使推优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二)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推优”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