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的类别范文

关键词:烟叶仓库;安全风险识别;危险因素;有害因素

风险识别是指在风险事故发生之前,人们运用各种方法系统的、连续的认识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以及分析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本文所称引起风险事故的各种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分为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危险因素:是指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1烟叶仓库的独特性分析

1.1烟叶仓库存在极高的火灾风险性

由于烟叶是可燃物品,燃点低,遇明火易发生燃烧、阴燃等现象,并且如果湿度控制不好,会出现自燃现象。一旦发生火灾,其烟雾大,毒气重,燃烧速度快,扑救难度大,并且会产生的大量刺激性浓烟,大量的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易造成人员伤亡及大的经济损失。

1.2烟叶仓库特种设备多,安全风险较大

烟叶仓库使用的特种设备比较多,主要有:货梯、电瓶叉车、柴油叉车、压力容器。生产中易发生电梯伤害、车辆伤害,并易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等,其中烟草行业发生最多的是厂内机动车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

2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识别

2.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识别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明确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就是“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危险化学品及其临界量按照GB18218-2009中的规定来确定。

2.2压力容器重大危险源识别

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第三、四条规定,压力容器重大危险源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容器:

(1)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的三类压力容器;

(2)易燃介质,最高工作压力≥0.1MPa,且PV≥100MPa立方米的压力容器。

2.3重大危险源识别结论

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烟叶仓库储存过程存在的物料均未被列为重大危险源物质,故该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对照《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烟叶仓库使用的压力容器压缩空气储罐盛装物质为空气,非有毒、易燃介质,故不属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综上所述,烟叶仓库不存在重大危险源构成的安全风险。

3工艺及设备设施的安全风险识别

3.1危险因素导致的安全风险识别

3.1.1火灾

烟叶仓库主要是对烟叶和烟梗进行储存,烟叶和烟梗及所用塑料托盘、包装物纸箱均为可燃物质,在储存过程中,若遇明火、高温等,有发生火灾的危险。若安全通道及出口堵塞、人员疏散不及时、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等,有造成死伤事故的可能。

3.1.2车辆伤害

烟叶仓库中使用电瓶叉车、柴油叉车进行烟叶和烟梗的装卸及码垛,叉车使用频率高,此外物料运输也需要车辆进入库区,这些均有可能发生车辆伤害事故。尤其是叉车装载物料超高超宽时,司机看不到前面行驶线路上的人员或物体,可能发生车辆撞向人体或拖拉而发生伤亡事故。

3.1.3电梯伤害

烟叶仓库使用的载货电梯属于特种设备,若未定期检验维护,设备本身存在缺陷,钢丝绳磨损腐蚀,或因起重量超载,造成钢丝绳断裂,吊钩断裂,或安全防护装置损坏、制动装置失灵,限位限量及连锁装置失灵,行程开关未接线或失灵,或操作不当,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或失误等,均可造成电梯伤害。

3.1.4触电

烟叶仓库用到的设备除湿机、空调、电梯以及照明设施等多为电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特别是在为电瓶叉车充电时,由于作业人员不能按照电气工作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或缺乏安全用电常识,以及设备本身故障等原因,均可能造成触电事故的发生。触电多发生在开停设备时,作业人员直接用手按动按钮,如果开关漏电,在未发现漏电、操作人员无防护时则会引发触电事故。

3.1.5机械伤害

由机械部件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包括绞、碾、碰、割、戮等。起因物有各类机器的旋转部分以及其它机械设备等,由于缺乏防护装置,或者由于工人操作不当,会造成人身伤害。烟叶仓库可能发生机械伤害的设备是消防水泵、自动喷水消防泵联轴结处,柴油发电机以及空压机转动处等,如果防护罩缺陷、设备故障或违章操作,易使作业人员衣袖、头发等被卷入而造成人身机械伤害。

3.1.6容器爆炸

烟叶仓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配水管网压力保持使用压缩空气,由空气压缩机供给。压缩空气储气罐为压力容器,存在容器爆裂的危险。如果安全附件不齐全,没有定期检验合格或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不当等,可引起爆炸事故。

3.1.7中毒窒息

磷化铝熏蒸过程中产生的磷化氢为剧毒气体,如果库内作业人员未全部出库即进行封闭熏蒸,或熏蒸过后采用自然通风不彻底,未检测磷化氢含量即进行作业,通风过程中未设置警戒线,有人员进入废气排出区域等,均极可能造成人员中毒窒息。

3.2有害因素导致的安全风险识别

3.2.1噪声

烟叶仓库噪声源主要包括:一是消防水泵、自动喷水消防泵等设备工作时振动产生的机械性噪声。二是除湿机、排风机、空气压缩机使空气流体的运动或压力变化时产生的噪声。较强的噪声对人体会造成听神经的伤害,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中作业会降低人的听觉功能,甚至导致噪声性耳聋。

3.2.2辐射

电磁辐射是由空间共同移送的电能量和磁能量所组成,而该能量是由电荷移动所产生。烟叶仓库变配电所电气设备较多,尤其是10kV高压,会产生电磁辐射。电磁辐射会影响人体的循环系统、生殖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视觉系统,以及免疫和代谢功能。

通过以上分析,共识别出安全风险九类,其中由危险因素导致的风险七类:火灾、中毒窒息、触电、车辆伤害、电梯伤害、容器爆炸、机械伤害;由有害因素导致的风险两类:辐射危害、噪声。

4结束语

本文通过分析烟叶仓库的独特性,先采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识别方法和压力容器重大危险源识别方法进行识别,得出烟叶仓库建设项目无重大危险源的结论;然后运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和《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对工艺及设备设施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识别出烟叶仓库存在7类危险因素导致安全风险和2类有害因素导致的安全风险。通过烟叶仓库存在的9类安全技术风险的产生的原因和条件进行全面分析,制定合理、可行的消除、预防或减弱装置危险性的安全应对措施,为努力建设“上水平、创一流”的烟草企业筑起一道坚固的安全防护墙。

参考文献

[1]戚安邦.项目风险管理[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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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一、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必要性

危险化学品是指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放射性、腐蚀性,会对人员、设备、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化学品。这些危险化学品在其生产、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和废弃的过程中,如果处理不当或疏于管理,就很有可能对人类和环境造成危害。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涉及到的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也显着增加,很多危险化学品的易燃易爆性、反应性和毒性本身就决定了事故的多发性和严重性。现代化学工业的生产呈现出设备多样化、复杂化以及过程连接管道化的特点。如果管线破裂或设备毁坏,会有大量易燃气体或液体瞬间泄放,迅速蒸发形成蒸气云团,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下限。论文参考。云团随风漂移,飞至居民区遇明火爆炸,会造成难以想象的灾难。多数危险化学品对人体有害,由于设备密封不严,人员操作失误或处理不当等因素,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可直接导致人员急性或慢性中毒甚至死亡,生态环境也会受到严重污染。正是危险化学品的固有危险性使我们在利用其益处的同时,也有可能受到伤害。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避免其可能带来的对生命、财产、健康及环境的伤害和损失。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不健全

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我国建立了一套自己的法规体系,并相应出台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定和标准,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名录》等,这对有效控制和预防危险化学品的危害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我国现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制度建设本身存在着立法滞后、制度体系标准矛盾、与国际不接轨等突出问题。

化学工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至今为人们所知的化学品有500-700万种之多,并且每年以数万种的速度产生新合成化学品,其中绝大多数都应该属于危险化学品。国家现行最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和《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都是2003年出台的,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新化学品没有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要求进行注册登记,造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漏洞,存在着极大的安全事故隐患。

现有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制度中包括着原化工部、交通部、环保总局等部门制定的相关的规定和标准.而这些规定和标准之间存在着互相不协调甚至矛盾的问题,让执法者无章可循,让企业无所适从。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管理上缺乏多部门共同认可的权威的鉴别分类机构,各部门按照行业特点自行制定标准,造成了实际监管的难度。

我国作为危险化学品进出口大国,与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不接轨。国内外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不同。危险化学品出口企业的产品直接采用国外的配方、说明书和标签,在在登记中时由于国内外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不同,导致产品归类不同,危险化学品标签差异明显,给安全监管带来困难。部分国外已禁用或严格限用的化学品,如甲胺磷、久效磷、偶氮染料等,我国仍有一定量的生产,给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和潜在危害。

2、危险化学品安全登记监管难度大

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实行登记注册制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是一项告知性备案工作,缺乏有力的制约手段。在登记开展过程中,很多企业积极性不高,认为登记工作进行与否对企业的影响不大,不能积极响应和认真配合。

危险化学品登记对象为生产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化学品登记机构,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在实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中很多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达不到登记注册条件,市级和企业没有明确的登记监管部门,缺少技术支持指导,监管体系不完善,存在安全监管盲区。同时存在监管部门不同,信息交流困难的问题。例如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需要公安部门进行登记,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名单一部分掌握在安监部门手中,还有一部分为公安部门所掌握。实际登记过程中就有一个互相协调、沟通及资源共享的问题。论文参考。

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备

危险化学品大多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特性,如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过程中如有不慎,会造成的大量危险化学品泄露,发生危险危险品事故,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财产的损失,对大气、水体、土壤造成污染。2005年中石油吉林石化苯胺爆炸,造成影响恶劣的松花江污染国际事件,暴露出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问题严重。虽然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方面法规和要求,各部门、企业组织人员编写了应急预案,但大多都是敷衍了事,没有太多的实用价值,没有针对性及目的性,可操作性差,且没有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演练。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还是处于手忙脚乱,临时抱佛脚,仓促面对的现象,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是一个多部门合作,分工明确,综合协调的体系,而今我国目前的对于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处理还处于各部门各自为政,各扫门前雪的状况,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对策措施

1、建立、健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根据我国目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现状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吸取国外的先进行管理经验及国际惯例,与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接轨,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使得执法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可操作性强,实用性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修改,消除法律、法规、标准的滞后于实际情况的弊病。

一是尽快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部分条款,尽快修订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当前应对不在《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实施新的化学物质申报审查制度,完善新化学物质申报监管;二是加快制定完善有关危化品安全的配套规章,在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技术、危险化学品限量标准、重大危险源鉴别标准、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等方面需加强研究,统一监管标准;三是在危险化学品分类制度、标签和标志、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标准上,需进一步和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从而基本建立起以《安全生产法>为总纲,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核心,以相关配套规章、规程、标准和地方性法规为基本组成部分的一整套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的全过程的依法管理新局面。

2、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全程监管

继续大力推行化学品登记制度,从法律形式上固定下来。进行化学品登记管理是各国加强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行作法。国外绝大多数工业发达国家及一些发展中国家,如欧盟、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和韩国等,都制定或实施了化学品登记制度或新化学品申报制度。我国应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作为一种行业准人凭证和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入市场的首要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和储存条件的企业,将不能通过登记审核,也就不能领到证书。没有证书的企业,可以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商登记证等,可以取消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储存等工作的资格。

危险化学品涉及的部门多、行业多、环节多,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显着特点,因此政府和企业都应建立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对全部危险化学品采取登记管理,建立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数据库和动态统计分析信息系统,对管辖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废弃等环节进行实时的监管。各部门的协调、合作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顺利进行的关键。环保、经贸、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生产、运输到废物处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危险化学品的类别范文篇3

关键词:水电工程危险废物管理

一、危险废物的定义和分类

世界上各国对危险废弃物的定义都不尽相同,日本在《废物处理法》中将危险废物定义为“具有爆炸性、毒性或感染性及可能产生对人体健康或环境的危害的物质”,美国在《资源保护和回收法》中将危险废物的定义为“危险废物是固体废物,由于不适当的处理、贮存、运输、处置或其他管理方面,它能引起或明显地影响各种疾病和死亡,或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显著的威胁”,联合国环境署将危险废物定义为“危险废物是指除放射性以外的那些废物(固体、污泥、液体和利用容器的气体),由于它的化学反应性、毒性、易爆性、腐蚀性和其他特性引起或可能引起对人体健康或环境的危害。不管它是单独的或与其他废物混在一起,不管是产生的或是被处置的或正在运输中的,在法律上都称危险废物”。

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将危险废物规定为“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又进一步定义为“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或“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固态废物和液态废物。另外,在《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中又规定“废弃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以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废弃后亦是危险废物。

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危险废物共分49类,其中HW01~HW18是按危险废物产生来源进行分类的,HW19~HW47是按危险废物含有的危险废物成分进行分类的。同时制定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并规定“凡《名录》所列废物类别高于鉴别标准的属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范围;低于鉴别标准的,不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

二、水电工程可能涉及的危险废物及危害

水电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都有可能涉及危险废物,在工程蓄水和竣工阶段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时,环境保护部门会对生产废油等危险废物处置与管理进行专题检查,所以在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对可能涉及到的危险废物有针对性的甄别。主要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机修废油及含油废水:主要是指施工机械和设备在运行、维护、清洗时产生的废油和含油废水。

2.化学灌浆废弃物:部分水电工程可能涉及采用化学灌浆来进行防渗和加固处理,常见的环氧树脂类、聚氨酯类、丙烯酰胺类灌浆材料废弃物(废浆液)皆可属于危险废物。

3.库底清理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废物:水电工程建设在进行库底清理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厂矿企业,其废矿石和使用的化学药品均可能为危险废物。

4.厂房透平油:发电机组更换后废弃的透平油。

由于危险废物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传染性等特性,不但会对水体、空气、土壤造成污染,而且还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危害人类健康,如不进行妥善管理,将有可能造成长久的难以恢复的后果。

三、水电工程危险废弃物管理

1.提升依法管理意识

在水电工程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当大力加强法规学习,提升依法管理意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此国家新出台的《环境保护法》及其环保部门配套出台的管理措施对新情况下环境污染行为监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对其的追究处置也更加严苛。环保部门再次提出将监管权力切实分配到需要之处,加强处理废油以及其他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制度,提高相关人员对于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务必让其认识到环境违法行为的危险和相关法律责任。

2.完善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

对于如何完善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应当从强化管理责任做起。企业应依据自身情况,如生产类型以及生产特点进行划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有计划的策划修改对于危险废物管理的处置。要求落实管理范围、明确处置流程,对于危险废弃物的来源、分类、排放量、贮存方式、二次利用资源以及运输方法都要有明确的记录,严格按照“谁排放,谁处置”的规定承担起责任。要设立监管机制,严格要求承包人落实相关制度。

3.强化监管力度

企业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危险废弃物管理,尤其要加大对废弃物流失、排放与处置情况的关注,做好监督与检查的工作。应定期对危险废弃物的来源、分类、处置措施及排放量进行细致化的检查更新,保证危险废弃物全生命周期受控,建立健全危险废弃物管理档案以及台账的相关记录。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要求,定期向当地的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上报危险废弃物的类别、排放量、流向情况以及贮存处置方法的有关资料。

4.分类管理、集中收集、安全储存、依法处置

首先在危险废弃物的管理中各个单位应当及时清理、收集危险废弃物,在清理的过程中不得用沙土覆盖掩埋,需严格按照危险废弃物的性质进行分类处理及收集。应设立专用的收集场所,集中放置集中处理,严格做好防范措施。其次危险废弃物应遵守防分散、防渗漏以及防流失三项基本原则,并且贮存设施应具备防雨棚、围墙和地面硬化的等硬性条件。废弃物设施地的废水排放管道也应进行分类,要求单独设有液体排放装置和半固体废物排放装置。最后要求危险废弃物场地应设立危险废弃物警示公告,保证废弃物容器表面标签与废弃物的一致性,如标签有所损害应及时进行调换。在废弃物场所中应具备相应的消防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物品。

在水电工程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少量废油、机组透平油以及检修废油等危险废物应当进行集体贮存、统一运输与集中处理。依照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于相关具有废油处置资格的机构进行对危险物品的集中运输与处置,并配合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开展相关工作。

参考文献

[1]梁万松.浅析危险废物的管理.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

[2]代江燕,李丽,王琪,魏世强.重庆市三峡库区危险废物管理与处置现状及对策.环境科学与管理,2006

[3]王文川,闫静.四川省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分析及评价.四川环境,2011

[4]邵春岩,孙俊.危险废物管理中分类管理的必要性.《环境保护科学》,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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