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防灾减灾工作预案范文篇1

关键词乡镇;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措施;成效

中图分类号P4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739(2016)13-0249-01

我国农村气象灾害多,受灾地域广,防灾力量弱,防灾减灾任务艰巨。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是关系国家农村改革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2010年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气发〔2010〕93号)。为全面做好肥城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2015年在肥城湖屯镇全面推进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乡镇建设,湖屯镇在2015年被中国气象局认定为第3批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乡镇。现将在推进工作中总结的一些经验及遇到的问题共同探讨。

1具体措施

1.1建立气象防灾减灾领导机构

1.1.1建立市级防灾减灾机构,加大资金投入。肥城市政府成立了气象灾害防御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也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匹配建设资金到位及时,所需维持经费每年10万元都纳入财政预算。气象防灾减灾有关管理办法和检查制度在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

1.1.2建立镇级防灾减灾机构。各乡镇都分别成立了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及各村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镇气象防灾减灾相关事宜进行安排部署。

1.1.3将气象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从市到镇到村层层将气象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要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安排要有详细计划,及时上报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气象灾害应急管理要到位,保证气象防灾减灾档案齐全。

1.2建立气象信息服务站

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应至少配备1台计算机和1套宽带网络。肥城市在全市13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设立了14个气象信息服务站,有的地方还配置气象电子显示屏和乡村气象预警喇叭等信息设备,以及电视机、机顶盒、打印机等信息设备。能及时接收和分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保证气象预警信息进村入户。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工作职责明确,制订了相应的制度和流程。《气象协理员(信息员)服务手册》填写及时认真,记录规范清晰。镇、村有保障气象信息服务站正常工作的资金投入,2013年拨付专款2万元。

1.3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

1.3.1保证气象信息员覆盖率为100%。肥城市共有13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共设有信息协管员14名,在全市651个行政村分别设有1名气象信息员,气象信息员覆盖率为100%,气象协管员负责该所辖乡镇信息员的管理。

1.3.2制定气象信息员管理办法。气象信息员管理办法齐全,每年及时更新气象信息员相关信息,按时参加各种培训,在开展工作时要求工作日志填写详实。

1.3.3积极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气象信息员利用农村广播、大喇叭、手机短信等,及时接收和分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危急时刻通过电话、锣鼓等方式通知到重点区域、人群,承担和协助镇党委政府开展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1.3.4做好气象信息的有效传播。各村气象信息员承担了农业气象服务信息、农业气象知识传播工作。定期向政府部门、气象部门反馈当地服务需求信息,将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及时上报。

1.4建设广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网络

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与传播机制,每个村都有预警大喇叭,通过广播、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当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时,由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气象协理员、气象联络员通过电话、手机由点到面迅速传播预警信息;如出现断电等紧急情况,使用锣鼓、入户通知等方式将信息传播到每户居民。在气象灾害隐患点采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手段并布设气象灾害自动化监测设备,可实时监测当地天气状况;同时利用多种渠道向肥城市气象部门传输数据,及时报告灾情[1-4]。

1.5建立预防为主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机制

1.5.1编制气象防灾减灾风险地图。2013年肥城市已完成国家气候中心组织的暴雨洪涝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普查工作中湖屯镇协助气象局调查辖区内自然环境,特别是特殊地理环境及危险地区;采取居民参与的方式,开展对镇影响较大的若干种气象灾害的隐患调查,气象局结合暴雨灾害风险普查已经完成湖屯镇气象灾害风险隐患点分布图。

1.5.2制定气象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湖屯镇政府已经制定了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气象灾害分灾种应急预案,并不断修订完善以适应当地实情,同时在市气象局备案。按照应急预案内容,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及时根据灾害性天气警报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应急措施。镇政府每年在气象灾害易发季节到来之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分析总结演练的经验和不足,不断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5.3制定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计划。从肥城市到各乡

镇每年都在世界气象日、国家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等时段组织气象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印制分发气象防灾减灾宣传材料。充分利用下村赶集、进村入户等形式宣传本地主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标准和防御指南,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和避险自救技能,让村民知晓各类灾害风险、逃生自救、互帮互救的基本技能。及时向公众发放印制的气象防灾减灾明白卡13000余份,家庭覆盖率达到了91.6%。按时组织防灾减灾学习,并举办各种培训。及时联合当地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为农民提供气象灾害科普知识培训,提高农民使用气象信息的技能[5-7]。

22015年湖屯镇气象防灾减灾成效

2015年肥城湖屯镇紧紧围绕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建设、气象信息服务站运行、气象灾害调查普查、气象防灾减灾宣传开展工作。重点放在镇气象工作站工作开展方面,具体包括了镇气象工作站建设、气象设备维护使用、气象预警、人工影响天气以及防雷减灾工作的管理等内容。

该镇自2010年建立气象信息员队伍,于2015年成立镇气象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制定了气象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并将气象联络员队伍延伸至镇农业合作社、学校医院、工厂等人员密集区,镇、村分别成立了气象信息服务站和气象工作站。

2015年该镇共接到市气象局12次预警信号和15次重要天气预报信息,都能及时地通过手机短信、大喇叭、电话、传真等手段发送到各村、各企业、学校、各农业种养殖大户,使各类气象灾害降低到了最低限度。7月14日下午2:00左右,该镇出现强降雨,并伴有短时大风,一下午降雨量36.2mm。由于强降雨导致农田排水不畅、积水严重,导致农作物玉米出现大面积倒伏和被淹。受灾面积1400hm2,受灾群众19000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00万元。由于气象部门及时暴雨红色预警信号,许多农户事前采取了防御措施,把灾害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灾后镇政府领导十分重视,第一时间赶赴受灾现场,进行查灾、核灾、指挥救灾。湖屯镇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为该镇的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被中国气象局认定为第三批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乡镇。

3参考文献

[1]吴先华,刘华斌,郭际,等.公众应对气象灾害风险的行为特征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深圳市3109份调查问卷的实证[J].灾害学,2014(1):103-108.

[2]秦莲霞,张庆阳,郭家康.国外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及其借鉴[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增刊1):349-354.

[3]吴吉东,傅宇,张洁,等.1949-2013年中国气象灾害灾情变化趋势分析[J].自然资源学报,2014(9):1520-1530.

[4]王炜,权循刚,魏华.从气象灾害防御到气象灾害风险管理的管理方法转变[J].气象与环境学报,2011(1):7-13.

[5]刘彤,闫天池.我国的主要气象灾害及其经济损失[J].自然灾害学报,2011(2):90-95.

农业防灾减灾工作预案范文

农业气候资源开发能力、农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农村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为重点,全力推进气象“两个体系”建设,切实发挥气象为农服务的作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统筹集约各种有效资源,以提升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为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提供气象保障。

二、基本原则

按照公共气象服务城乡均等化发展的要求,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分类指导、分级负责,需求引领、科技支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结合各乡镇的需求,立足现有基础,科学合理布局,强化薄弱环节,完善网络系统,延伸服务链条,积极推进农村气象技术装备和其它防灾抗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

三、总体目标

利用2—3年的时间,在全县建立较为完善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显著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发展适合我县农村实际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成覆盖面广的农村气象预警信息网络和人工影响天气防御系统,构建有效联动的农村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实现防御规划到乡镇,乡镇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组织机构、自动观测、精细预报、气象信息服务站、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气象协理员到乡镇,应急预案、科普宣传、气象信息员、预警信息到村组,使灾害防御责任主体明确,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综合能力全面提高。

四、年重点工作

(一)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气象预警信息机制;完成各个乡镇行政区域经纬度读取工作;完成各乡镇政府所在地经纬度实地测量工作;完成农安县行政区域内主要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分布调查、统计和分析工作,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数据库。

(二)建立县-乡-村三级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组建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立气象协理员、信息员电子管理数据库;完成气象协理员、信息员的培训工作;完成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并开展工作;完成县-乡-村一体化的电子显示屏、大喇叭(全县60个以上的行政村)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建设;完成县、乡、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逐级编制;县政府出台乡镇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与农业局建立农业气象灾害防控专家联盟;完成《农安县农业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手册》、《粮食和经济作物高产栽培农业气象技术系列手册》及管理工作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明白卡、防灾减灾明白卡的编写、印刷工作,建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明白卡和防灾减灾明白卡发放制度;完成乡-村两级气象灾害预警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作;完成我县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建设。

(三)完成第二期人工防雹网络建设工作。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益,进一步加大标准化防雹站建设力度,更新现有10部陈旧火箭发射装备,新建2个防雹站,使地面作业装备控制面达到全县农田面积的接近75%,切实提高我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科技水平和总体效益。

(四)完成对现有陈旧的12个乡镇加密自动气象站改造升级工作;新购置4部自动气象站设备,分别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增设2个2要素自动气象站和在气象灾害关键区域布设2个多要素自动气象站,切实增强对突发气象灾害的自动监测和及时报警能力,进一步增强防御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能力。

(五)编制我县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气候区划图,编制出台我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对符合标准的部分乡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因地制宜开展诊断服务;完成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体系建设。

(六)年内,完成1个特色示范村的“三辣”种植大户的“直通式”联系,实现针对性和快捷性的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政府将对气象为农服务进行资金投入,并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县政府对乡镇的目标考核内容。

农业防灾减灾工作预案范文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机制,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确保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植物检疫条例》、《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和《达州市自然灾害救灾总体应急预案(试行)》、《达州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控、处置,其中:Ⅰ、Ⅱ级重大生物灾害的处置,省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预案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包括小麦条锈病、小麦赤霉病、稻瘟病、蝗虫、稻飞虱、农田鼠害、突发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以及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四川省补充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国家明令禁止入境的危险性有害生物、或新传入的高风险性的外来有害生物)。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立足预防,抓早抓实,争取主动,防范于未然。加大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物理防治和科学用药等综合防治技术的推广力度。重点防治区实行统防统治,一般防治区实行专群结合,科学防治。

1.4.2依法行政,果断处置。发生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本着快速反应、部门协调、科学引导的防控原则,积极做好防治、处置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生产损失,尽快恢复农业正常生产和农村生活秩序。

1.4.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辖区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有效地开展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治、处置。

2、组织机构

2.1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

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农业生物灾害防指)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府办联系农业副主任、县农业局局长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我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防控工作;负责我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重大事项的决策以及部署应急防控工作;负责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处置的协调;负责相关的新闻信息;对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防控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2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成员单位:县农业局、县发改委、县防灾救灾减灾办、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科技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气象局、县广播电视局、保险公司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

县农业局:做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灾情的调查、监测、预报和报告,及时提出灾害预警建议;制定灾害防控技术方案;检查、指导防控工作开展;依法查处违规违法经营有疫情的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植物产品及其他相关商品的行为,指导应急防控物资的使用;协助当地做好技术培训和周边群众的宣传;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力量销毁染疫农作物和农产品。

县发改委:按照有关规划的要求,积极支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预警与防控体系建设。

县防灾救灾减灾办:做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核查、上报和救灾资金争取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所需财政负担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监测及防治经费,监督防控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县公安局:搞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地区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灾害发生地区的社会治安稳定。根据特殊需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区的封锁。

县交通局:负责协调交通运输企业保障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治所需物资的运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运输监管,防止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进入我县或在本辖区内流动。

县科技局:负责组织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科技攻关。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卫生部门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具体按照《达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县工商局:负责农资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打击流通领域违规违法经营农业生产资料(农药、化肥、种子、农膜、农业机械器具及零配件)以及依法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和疫情疫苗商品的行为,依法查扣和查封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县气象局:负责病虫发生气象条件的监测、预报,及时提供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区域的气象变化实况预测信息;组织气象台(站)参与病虫趋势的会商并提供气象信息。

县广播电视局:统筹新闻和对外报道工作,配合做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工作和相关防治知识、技术的宣传普及。

县保险公司:负责对加入农业保险的对象及时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2.3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县农业生物灾害防指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科技推广股股长和植保植检站站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承办县农业生物灾害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县农业生物灾害防指的各项决策,组织实施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工作;负责相关新闻信息,公布各地减灾救灾及工作开展情况,调查、评估、总结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的原因控制效果和灾害损失等。

2.4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专家组

由教学、科研及推广部门的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开展农业生物灾害的调查、分析和评估,提供技术咨询,提出防控、处置建议,必要时参与现场处置。

2.5乡(镇)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

按照辖区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设立相应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在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生物灾害防指的领导下,组织领导本地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防控工作。

3、监测与预警

3.1监测

县植保植检站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监测的实施单位,负责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预报。植保植检站实行专业测报和群众测报相结合,对辖区内农业重大有害生物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调查和监测,及时分析预测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由县植保植检站或上级植物检疫机构按有关的技术规程确认。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报告

各乡(镇)农技站和县农业局负责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农作物病、虫、草、鼠大面积暴发流行、非本地常见植物迅速蔓延扩大,以及不明原因发生农作物大面积受害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机构做出诊断后3小时内将结果报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发生程度后报同级政府,并在20小时内逐级报告至市农业局,特殊情况时可越级报告。严禁误报、瞒报和漏报,对拖延不报的要追究责任。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关键季节,要严格实行值班报告制度,做到三天一查,七天一报,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3.3预警级别

依据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发生量、疫情传播速度、造成的农业生产损失和对社会、生态危害、威胁程度等,将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ⅠV级)四级。预警级别依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级别相应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ⅠV级)四级,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Ⅲ级灾情(疫情)的对本县为新发生的,或现已有分布,疫情涉及1个乡(镇)(含1个)以上,并且扩散迅速、经济损失损失严重、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受到严重威胁的重大疫情。

特殊情况需要划为IV级灾情(疫情)的

3.4预警响应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信息后,要及时组织专家进行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核实和风险评估。对可能发生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发出预警信号并作好启动预案的准备。对可能引发严重以上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预警信息,务必在2小时内报上一级政府。

3.5预警支持系统

农业植保植检部门是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处置的具体技术支撑单位。以中国、四川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控信息系统、农业植物检疫网络化管理工作平台、省植保信息服务网络等为依托,*植保植检信息服务网络是*农业有害生物预警支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3.6预警

根据国家规定,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由植保部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预警信息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同级预案中确定的预警级别提出预警级别建议,经同级政府决定后。特别严重、严重预警信息由省政府、调整和解除;较重预警信息由市(州)政府、调整和解除;一般预警信息由县(市、区)政府、调整和解除。

发生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Ⅰ、Ⅱ级疫情,由市农业局上报省农业厅,省农业厅上报农业部,由农业部组织相关专家确认,经国务院授权后,由农业部向社会和公众。发生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Ⅲ、IV级疫情,由市农业局上报省农业厅和市政府,省厅组织相关专家确认并上报省政府,经授权后,向公众并上报农业部备案。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相关信息。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时,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信息责任报告单位,植保植检专业技术人员是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信息责任报告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信息由农业部门及时通报有关乡(镇)。

4.2先期处置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事发地有关乡(镇)农业生物灾害防指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靠前指挥,实施先期处置,并迅速将灾情和先期处置情况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4.3分级响应

4.3.1Ⅰ、Ⅱ级响应

发生Ⅰ级、Ⅱ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县农业局向县政府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经同意后启动本预案,成立县农业生物灾害防指,研究部署应急防控工作。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加强防控指导,定期灾害监控信息,发出督导通报。组织、协调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指挥部开展防控工作并将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及市农业局。超出县政府处置能力的,由县政府报请市政府及市农业局,请求给予支援。县农业生物灾害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作好有关工作。县农业生物灾害防指办公室密切监视灾害情况,做好灾情的预测预报工作,为灾区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撑。

县、乡(镇)农业生物灾害防指要明确值班人员和电话,加强值守。县乡(镇)农业生物灾害防指指挥长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动员部署应急防控工作。县农业生物灾害防指要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市农业生物灾害防指。相关乡(镇)农业生物灾害防指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灾害的应急防控工作。

4.3.2Ⅲ级响应

发生Ⅲ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县农业局向县政府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经同意后启动本预案,成立县农业生物灾害防指,研究部署应急防控工作。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加强防控指导,定期灾害监控信息,组织、协调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指挥部开展防控工作并将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

4.3.3IV级响应

发生IV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时,县农业局要及时启动本预案,研究部署应急防控工作;快速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密切监视灾害情况,灾害监控信息,及时督导通报;加强防控工作指导,组织、协调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并将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及市农业局。县农业生物灾害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作好有关工作。

4.4扩大应急

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后,仍不能有效控制灾害发生,应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请求增援,扩大应急,全力控制灾害的进一步扩大。

4.5指挥协调

县农业生物灾害防指统一指挥我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以属地政府为主导、部门配合、职责明确的指挥、协调工作机制。在县农业生物灾害防指统一组织指挥下,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同,上下联动,形成应对灾害的强大合力。根据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规模启动相应预案并严格执行灾情监测、预警、报告、防治和处置制度。应急状态下,特事特办,急事先办。根据需要,各地政府可紧急协调、调动、落实应急防控所需的人员、物质及资金,紧急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必要时,可按相关规定,请求军队、武警予以支援,充分发挥军队、武警在应急处置中的骨干作用。

4.6应急结束

按照管理权限,各级农业生物灾害防指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对灾害控制效果进行评估,建议本级农业生物灾害防指终结应急状态并上报县农业生物灾害防指,经县农业生物灾害防指确认批准后,终止应急状态。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在开展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时,对人民群众合法财产造成的损失及劳务、物资征用等,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评估,并报同级人民政府申请给予补助,同时积极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和灾后生产的技术指导。

5.2社会救助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情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社会救助。

5.3保险

对加入农业保险的对象,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灾后的保险理赔工作。

5.4评估和总结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工作结束后,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灾害发生的原因、应急防治行动开展情况、控制效果、灾害损失等进行跟踪调查、分析和总结,建立相应的档案。调查评估结果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信息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信息与新闻报道,按照管理级别,在同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的领导下进行,具体按照新闻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7、应急保障

7.1信息保障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应急响应的联络人和联系电话。应急响应启动后,及时向同级农业生物灾害防指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灾情及防控情况。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信息的传输,要选择可靠的通讯联系方式,确保信息安全、快速、准确到达。

7.2队伍保障

县级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预警、防治、处置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应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技术水平和能力。乡(镇)一级政府要有专人,负责灾情、疫情监测和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指导。

7.3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和紧急调拨、采购和运输制度,组织相关部门签订应急防控物质紧急购销协议,保证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7.4经费保障

需财政负担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应急处置专项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纳入预算。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相关的管理、监督和审查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应急响应时,财政部门根据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预算及使用计划,核实后划拨,保证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必要时向上级直至中央财政部门申请紧急援助。

7.5技术保障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全县各地开展辖区内灾、疫情发生区的勘查,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调查、监测、预警分析和预报。制定本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技术方案。组织各地进行防治技术指导,指导防治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全县各地进行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农药(械)筛选、防治技术研究、试验示范以及综合防治技术集成。

7.6宣传培训

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重要性和防控技术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电视预报,提高社会各界对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防范意识。各级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参与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行动人员的防护知识教育。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植保植检机构要制定培训计划,寻求多方支持,加强对植保植检技术人员、防治专业队伍的专业知识、防治技术和操作技能等的培训;加强对农民进行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基本知识与防治技术的培训。加强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处置能力。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的修订与完善,由县农业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修改,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各级农业生物灾害防指要对应急处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农业重大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工作中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农业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