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的管理范文

关键词:种子法;种子管理条例;品种覆盖;行业垄断;条例修订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9-0103-02

中国是农业大国,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解决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是大问题,也应该是国家大事。因此,与粮食生产关系最密切的《种子法》,对我省农业科技人员(也包括高校法律教学工作者)来说,就显得特别重要。继2004年中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黑龙江省颁布的《种子管理条例》,使种子生产、经营、使用有法可依,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产品的增产增收。但随着新型农业生产形式的进步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某些条款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迫切要求法规也作出相应的调整,加以完善。

一、审定权限过于集中,导致品种覆盖面积过大、不能更科学、准确地为各地选择最恰当的栽培品种,形成事实上的种子垄断

《种子法》[1]中第15条:“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部级或者省级审定,申请者可以直接申请省级审定或者部级审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实行省级审定。”此条款基本上确立了品种的国家、省两级政府的审定权原则。

中国国土面积辽阔,不说我们整个国家,就一个省的面积,与世界上很多国家(如日本等国)的国土面积相当,在如此辽阔的农业生产面积上仅以一个机构,想达到品种准确覆盖,完全是理论性的,事实是不可能的。何况农业又是紧密依靠千变万化的大自然,一个品种在生产中的丰产性是与自然及栽培条件相互依赖不可分割的。不同地域的土壤类型、肥沃程度、地下水位高低、初终霜的早晚、遭遇自然危害几率,以及个人种植时间的早晚、施肥量的大小等栽培习惯、种植水平,机械化程度等,各有差别。只有常年耕种在这块土地上的农民自己才最了解。无论如何高明的专家也不可能给出适合所有农民的准确方案。最终,最有资格行使品种选择权的,仍然应该是最有实践经验的耕种者――农民。由此不难看出:比起全国、全省的大面积品种覆盖的审定方式,小面积、有针对性的、具体的、指定范围的基层品种审定则更为科学准确。

由于品种审定机构覆盖不了千变万化的自然及栽培条件,导致在一些地区(地块)本应在生产上使用的品种得不到审定,造成了大型种子育成及生产单位的垄断经营,也造成一部分非品种的“品种”在市场上非正常流通。所以品种审定权须放开,应灵活、具体化,要给予农民团体在所种植区域和栽培面积内的自主确定生产用种的区域性审定权。如果我们将眼光聚焦国外,日本的农协组织就有权审定推广适宜当地栽培的品种,其推广区域可以是临近的几个县或更小范围。

二、品种审定人员组成不够合理,应增加基层专家、农民专家的比例

部级、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的成员大多也都从事育种工作,他们也希望自己育成的材料被推广。审定通过的品种,大多是国家、省级少数专家自己育成的品种,部级及省级专家终究人数较少,由少数人主宰这一具有十分强势经济活力、蕴涵巨大财富之农业领域中的种植业的命脉,有很多弊端。它为行业的无理垄断,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为形成种植业最高层的“利益集团体”成为可能。即使是对自己提升的品种施行回避制度,但只要这个高层利益团体一旦形成,那么一切防范措施都是表面的,对这个团体内成员间的“互惠”不会有任何影响。

而当地的专家和有经验的农民专家,对当地综合条件更加了解,最知道当地所需的品种。并且通过具体试种能更直观地得出哪个品种更适合当地种植。况且,品种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使他们能发自内心地表达出所最需要的品种的真实意愿。可见,国家及省级专家对新品种的认可,远不如实际操作者具体实践后的认可。

从上述分析看出,只有增加基层专家、农民专家的比例,将品种审定权交给农民,才是品种审定、推广的进步。

三、有限下放的品种审定权缺乏实际可操作性

《种子法》第15条还规定,“在具有生态多样性的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设区的市、自治州承担适宜于在特定生态区域内推广应用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的审定工作。”这一规定看似审定权下放了,其实这只不过是从“高空”降到了“半空”,缺乏实际可操作性。生态的多样性、相似性是不以行政的区划而决定的。生态的相似性是相对的,多样性是绝对的。生态上多大程度、多大面积的差异算是“特定生态区域”?难以界定,基本成了行政部门可做可不做的工作。最终,仍是在不同耕种条件下的农民,一定程度地蒙受着政策上的无视。

四、育种目标须改进,要增加更科学的内含

《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2]第6条:“农作物育种单位和育种者,要从当地生产需要出发选育新品种。农作物的品种选育,必须符合适期成熟、高产、优质、抗逆性强、适应性广的育种目标。”此育种目标与现实生产实际出入甚大,多有不妥。

育种目标是未来所育出品种类型的框架,任何人育出的品种都须在这框架之内,否则不能被推广。所以这是一个专业上最基本的原则问题,因此这一目标必须即有时代色彩,紧密服务于生产实际,又要有切实的科学性。其不妥之处及应改进内容如下:

1.所谓的“适期成熟”,应准确细划到在匹配的栽培条件下的适期成熟。要具体考虑土壤的基础肥力、施肥量、播种期、定植密度、受光条件优劣、水量丰歉、水温及地温高低等因素。水稻等移栽作物应考虑秧苗大小,提早育苗(如水稻的“地下水自动喷雾增温控温水稻育苗技术”、“水稻两断育秧”及“三膜覆盖技术”及常规提早育苗)等新技术是否采用。而现行的《种子管理条例》所指的“适期成熟”,是指在固定的传统栽培技术条件下,同一积温带的整个稻区。也就是只考虑到温度,而其他影响熟期的自然、人为因素均未予以考虑。这是必须增改的内容。

2.“抗逆性强、适应性广”应具有更科学的含意和正确解释。在抵御人为难以准确预测、无法控制和人为不可左右(如气候中的低温寡照、高温灼伤\大风大雨等)不利自然因素、甚至自然灾害时,要求品种有较强的耐受力和最小的减产幅度,具有宽幅的适应性。这种情况下必须要求品种“抗逆性强、适应性广”。而针对相对稳定的已知、可知(如盐碱地、砂流地、低温低洼地等)自然条件等不利因素,就没有必要非用少数几个品种垄断代替,而是要求有专化性的品种适应这一地区(域)。因此,条例中的“抗逆性强、适应性广”应改为在抵御人为难以预测、控制的自然灾害时,育成品种要抗逆性强、适应性广。而并非对所有不利因素具有广意的“抗逆性强、适应性广”。

五、应加入品种与新技术的相互协调、促进,避免挤压、排斥等相关内容

随着农业的发展,一些新技术不断涌现,这些新技术一般要求相配套的、差别于现有品种的新型品种相搭配。但《条例》却没有给出有关新技术所需品种的支持性规定,使一些全新技术的推广无合法的配套品种可用,导致这些技术推广时常常与种子法(规)相违背,不能大面积、合法地推广应用。所以品种审定应给新技术以足够的业务空间支持。要求在新技术推出时,能及时给出最适合这一技术的品种。如果没有恰当的品种,应允许与这一技术相配套新的品系,在生产上试验,供农民审定通过并推广使用。切实使品种审定制度成为新术的研究及推广的有力保障,还原品种与栽培技术间相互促进不可分割的原始关系。改变品种审定制度成为新技术推广的障碍这种现状。

六、应增添育种者对所育成品种在生产使用期间的跟踪服务制的内容

《条例》第7条“育种单位或个人在培育新品种的同时,要根据该品种的特征、特性研究出一套相适应的栽培技术,提供生产上应用。”此款的缺欠在于育成后一次性地提出栽培技术方案,这是远远不够的。就水稻而言,致病生理小种在变,栽培技术、农业机械、甚至气候等都是变化的,所以栽培技术也不能一成不变。条例应增加:品种育成者要根据品种上年的表现及相关因子,每年度须作病、虫害趋势预测,栽培技术最新提示,以及即时性技术跟踪服务等内容条款,承担起作为育成者所应该承担的义务,惠及于民。

总之,应通过各地农协组织使品种的审定推广面积逐渐连片到县、市、省、国家。最终形成从基层到部级的金字塔形的品种数量布局。部级专家则须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把关性研究等工作中,为品种审定前提出警示,为品种审定时提供参考意见;总结各主要种植品种在不同地区、不同条件下大面积栽培中应注意的问题;提供全局性(较大范围)的病、虫情预报等。

参考文献:

农作物的管理范文篇2

关键词:农产品;物流;会计处理

中图分类号:F253.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12-0048-02

我国幅员辽阔,从南到北气候多变、物种繁多,农副产品丰富,新鲜水果四季不断,富有多种资源,支柱产业中的烟、糖、茶、咖啡等产品远销国内外,奇花异草香飘万里,拥有多种名贵中草药。同时我国依靠便利的交通环境能够确保特色农产品的流通。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为我国特色农产品的发展创造了有力的条件,但是在这样发展前提下,我国的农产品物流的会计方面就要承担更为艰巨的任务。因此,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对农产品物流的会计处理策略进行研究就十分的重要。

一、农产品物流会计在农产品物流中的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产品物流企业面临着转型升级,此项转型是农产品物流企业适应时代要求及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1]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发展,高新技术也在基础上取得了新的突破,农产品物流企业实践中不断涌现新的经营方式,而财务管理作为农产品物流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内容,在农产品物流企业的转型升级过程中,应积极优化调整,充分发挥其在计划、监督、预算、控制等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能,较强对预算的管理,寻求农产品物流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优化成本控制,提高盈利水平,改善绩效方法,以此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提升财务管理的前瞻性、战略性与预见性。在传统的记账、报表管理模式上进行突破立创新,逐步实现财务会计职能在农产品物流中的重要性发挥。[2]

农产品物流的发展过程中物流会计系统的优化和改革现今已经成为我国相关研究学者的重点研究内容,全面提升农产品物流的发展过程当中物流会计工作的总体水平,需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在2014年出台的《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标准。意见指出全面推进管理农产品物流会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产品物流会计体系,使我国农产品物流系统更为完善和具有先进性。意见还提出了通过推进管理农产品物流会计理论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物流会计指引体系建设、推进管理农产品物流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面向农产品物流会计的信息系统建设,健全我国管理农产品物流整体机制。[3]而且还指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指导、加强宣传培训、加强跟踪服务是当前农产品物流企业财务部门的工作重点,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农产品物流得到更加稳定的发展。[4]

不仅如此,发展农产品物流的会计管理已经成为现代农产品物流建设的关键环节。要解决消费者和农产品生产的地域性以及周期性等限制因素之间的矛盾关系,首先要对农产品的物流加大力度管理。然而,关于农产品物流的会计核算问题有很多项目,比如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入库整理费、仓储费以及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如果不加强对这些费用的会计核算,影响农产品整体物流成本预估,就会造成企业对农产品物流的成本不明确,无法有效开发这个利润源。因此,展开相近的会计处理、增多关于农产品物流的会计科目设置,设定合理科学的成本核定方法,对农产品物流的管理工作有很大改善,促进农产品物流工作健康稳定进行。[5]

二、农产品物流会计处理中出现的问题

(一)物流量大,统计困难

对于农作物物流管理来说,其由于农作物的种类繁多涉及到的统计量相对来说比较大,在这样的管理过程当中,对于会计的统计管理就存在一定的困难,就目前农产品物流现状而言,其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出现在农产品会计的统计上面。不仅如此,对于农产品的会计统计而言,农产品物流的统计量直接决定着会计工作的工作量,在这项统计当中,会计一旦无法切实了解到统计的具体数量,将会对农产品物流产生极大的负面作用。同时对于农产品物流会计统计而言,不单单是农产品的数量以及价格,还包括农产品在运输过程当中所产生的一切物流费用,无论是大型的农产品物流企业还是中小型的农产品物流企业,一但物流农产品数量过大的话,只说产生的物流交通费用也会相应的提高。这样一来,农产品物流会计的统计,也会变的更加具有难度。[6]

(二)物流预算统计方法陈旧

我国农产品物流预算统计方法相对比较陈旧,不能紧密跟随时代的发展脚步。农产品的物流预算就是为了实现对农业从生产到管理,经过运输到销售的全过程。由于我国农产品物流发展起步较晚,相对的物流预算统计方法也不够先进,导致在物流管理中出现一些问题。陈旧的农业发展水平延误了农产品的物流发展,缺失先进的管理理念,导致农产品的销售途径比较狭隘,最终直接影响经济收益。[7]

此外,因为农产品物流所包含的范围比较广泛,对于农产品物流的预算而言,其统计方法就会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这些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产品物流核算统计的困难。不仅如此,传统的农产品物流包含着社会化作用的物流,和企业经济运营的物流,两个方向的管理和预算统计非常繁琐,不能够坚持提升科学技术水平,以为陈旧的操作就会导致农业发展的落后。另外一方面,国内的农产品物流运营与国际农产品物流运营,也存在相当的预算统计压力,陈旧的运算方式只能使农业生产脱离世界发展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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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集成供应链绿色农产品物流管理创新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绿色、安全、优质、营养的绿色农产品消费已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理念,绿色农产品市场竞争也面临着严峻考验。特别是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国绿色农产品物流企业也需要重视内外部供、产、销的整合,实现绿色农产品供应链的集成化运作。因此,在这一背景之下,本文尝试把集成供应链运作理念应用到绿色农产品物流管理当中,探索一种全新的现代绿色农产品供应链物流管理模式。

集成供应链运作管理模式

集成供应链运作是在采购运作、生产运作和分销运作基础上,把采购、生产和分销运作作为一个系统的整体,通过管理组织界面的整合,实现管理内界面的集成,并通过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整体性集成,实现企业供应链整体运作的目标。

采购运作管理。采购运作是集成供应链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运作的保障。采购运作首先要根据集成供应链的市场定位来制定采购运作市场定位,如果该供应链为国际级供应链市场运作系统,那么就需要激励采购行为向国际级市场看齐;其次,制定采购战略。这就需要成立采购小组,寻找潜在的供应商,再有专家团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选择,最后,发展与供应商的关系,并实施管理;第三,制定采购目标。采购的目标在于获取物料而节约成本,以此来获取采购的竞争优势。

生产运作管理。生产运作管理也要服从于集成供应链整体运作的管理理念。首先,管理的定位要针对企业的具体实际,根据集成供应链市场的定位制定一个生产运作所要达到的标准,可以选择同行业较为知名的企业作为生产运作的标杆,形成一个非实体的标杆对象;其次,生产运作管理要有一个明确的指导思想来进行生产决策,这些决策主要包括:生产、规模、工艺、计划、控制、新产品开发、绩效等;第三,生产运作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协调和加强供应链中各成员之间的合作,使之形成一个系统的整体,降低供应链中的浪费,提高整个供应链的效益,追求供应链的精益性。

分销运作管理。分销运作管理也要根据集成供应链的定位来选择企业分销标杆,找出企业分销运作与标杆企业之间的差距,并在一定时间内力争克服差距并赶超;然后,确定分销运作管理思想。也就是在既定质量的情况下,以最优的成本快速地满足客户的需求,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这是分销运作管理理念制定的关键。集成供应链运作下分销运作的实体价值活动主要是指从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客户中的物流活动,因此,在分销运作中,要考虑供应链的整体运作能力,各个环节的物流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

影响绿色农产品物流管理的主要因素分析

物流技术因素。在整个绿色农产品物流活动供应链中,产品的物流活动中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配送、加工、信息处理、流通等环节都需要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比如:在绿色农产品存储中,由于多数属于易腐易潮物品,如果没有较好的存储设备和技术,就很难保证绿色食品的质量;在运输技术中,绿色农产品要以最为快捷的运输技术快速到达消费者手中,提高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在包装技术中,结实、美观、标准化的包装技术也有助于方便运输、装卸、保鲜,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在加工技术中,绿色农产品科研借助现代化的加工技术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使产需双方更好地衔接,提高物流的整体绩效;在信息化技术上,绿色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储、运、包、加等各个环节都离不开物流地信息化处理,一旦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就会导致传递的质量受损,物流的效率低下。

物流管理因素。我国绿色农产品在生产经营和销售方面,多数是单户经营和分散营销的模式,这样就会造成绿色农产品生产和销售很难形成规模,不利于物流的统一化规模管理,以致物流的成本过高,农产品供应链的整体运作效率低下。因此,需要借助集成供应链管理模式来选择和设计绿色农产品流通渠道,保证物流畅通,提高物流的整体运作效率和效果。另外,目前我国绿色农产品物流人才文化水平不高,物流人才缺乏也是影响我国绿色农产品物流管理水平的主要因素。随着绿色农产品物流业的快速发展,对物流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高,这就需要加大物流人才的培养和开发,来提升绿色农产品供应商物流运作的整体效果。

物流成本因素。尽量降低物流成本应作为现代绿色农产品物流管理的主要任务和核心内容。首先,要提高绿色农产品资源的整合能力。资源的整合包括物流技术资源、物流人力资源、物流设施资源和产品资源的有效整合,以提高绿色农产品市场的应变能力、核心竞争力,降低物流成本;其次,降低绿色农产品物流损耗率。绿色农产品的物流损耗率是指物流损失占销售总额的百分比。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绿色农产品的物流损耗率约为30%~40%,致使我国绿色农产品物流成本过高;第三,绿色农产品与普通农产品相比对基础设施和管理的要求较高,物流运输需要专用的运输和存储设备,从而增加了固定资产的投入,这从成本的角度来说,对整个供应链也产生较大程度的影响。

我国绿色农产品供应链物流存在的问题

物流供需的时间和空间结构分布不符。我国的农业耕地多,绿色农产品资源丰富,尽管近年来国家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了投资力度,形成了农村与城市之间的交通网络和信息网络,物流市场也不断得以扩大,绿色农产品物流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由于人口众多,农村劳动力城市化的过度转移,交通拥挤的现象依然客观存在,农产品垦区的物流依然难以满足每年的物流需求,尤其是铁路运输能力不足,绿色农产品外运能力尤为紧张,主要依靠公路的运输方式造成了物流成本高,物流有效供给的空间结构与时间分布不符的问题难以得到很好的解决,“运输难”也成为了制约我国绿色农产品供应链物流的关键。

绿色农产品供应链物流组织管理模式尚不完善。从目前我国绿色农产品供应链物流组织管理模式来看,主要有以加工企业为核心的组织模式、以物流中心为核心的供应链物流模式、以营销企业为核心的供应链物流组织模式三种。但是,从我国绿色农村品供应链物流组织管理现状来看,多是以加工企业为核心的组织模式为主,以物流和营销企业为核心的供应链物流组织管理较少。这无论对于绿色农产品小型生产联合,还是较大农场来说都难以形成有效的供应链物流体系,从而造成供应链也面临着供应和销售物流不畅的问题。

供应链物流体系的协调运作效率低。我国绿色农产品供应链物流体系的协作运行效率低主要表现在:首先,缺乏绿色农产品核心企业。我国绝大多数农业区的物流基础设施不具备现代物流能力,物流基础设施的发展不能跟上绿色农业的发展,难以形成农业产业规模,绿色农业的专业化程度不高,集散辐射功能不强,市场化程度依然不高;其次,政府的支持力度不足。尽管近年来国家一直在加大对绿色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绿色农业保险机制也不断健全,但是,政府对农户的财政补贴很大程度上被农资的增长抵消,加上物流成本的提高,供应链运作效率低,农民并没有得到更多的实惠。

集成供应链运作下我国绿色农产品物流管理创新

加强物流成本的计划与控制。从集成供应链的角度来看,在产、供、销各个结点都是一个系统的整体,加大采购和存货的周转率,降低物流成本消耗,如:运输成本的计划与控制主要表现在运输的方式、价格、时间、安全等方面,以获得最佳的运输服务方式;仓储成本的计划与控制则是通过简化入库手续,缩短存储时间,增加仓库的利用率;装卸搬运成本的控制关键在于减少装卸搬运过程中农产品的损耗率、时间和搬运次数,合理选择搬运设备等;包装成本的控制关键是包装标准化和材料的选择,包装作业的标准化和机械化,实施旧包装的回收和利用等;流通加工成本的控制应选择流通加工特征的经济指标,合理确定加工能力和改进流通加工的生产管理。

培育绿色农产品集成供应链物流核心企业。可以以地区为单位,打造具有一定规模的绿色农产品集成供应链物流核心企业,形成地方绿色农产品特色,培育核心企业资源整合的能力,形成绿色农产品供应链上物流集散的“调度中心”,完善电子商务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使得供应链收益大于协调供应链所带来的成本,提高绿色农产品流通效率。

完善绿色农产品集成供应链流通环节。首先,绿色农产品集成供应链流通环节需要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建立便捷、及时、高效的第三方绿色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采用箱式冷藏和组合式冷藏的现代化冷链运输体系,防止因外界气候的变化带来的损失;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信息管理体制,对绿色农产品集成供应链流通进行管理,从而使绿色农产品供应链成为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