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支持保障措施范文篇1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房价;低收入
中图分类号:F299.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5-0058-03
引言
近年来,特别是2008年以来,我国房价快速上涨,住房问题成为广大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困难群体和被征地拆迁人员极为关注的话题。为改善低收入群体居住条件,实现“住有所居”,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全国各地也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重庆市长寿区于2006年8月成立了专门的国有独资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了较好效果。同时,调查发现,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也存在保障性住房立法滞后、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围过窄、资金缺口较大等制约因素,亟待解决。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的六大制约因素
(一)保障性住房立法滞后,大多没有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
目前,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已经建立起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公积金管理制定等住房保障制度,但都属于规章、制度之类,缺乏住房保障法律支持。同时,虽然我国如长沙、大连、重庆等地方先后建立了专门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但就全国而言,大多地方还没有建立专门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更谈不上将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延伸至下级机构,在当前房价快速上涨时期,建立专门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显得特别重要。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资金是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受一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限制,尤其是政府公共财力的限制,因此,资金来源是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的重要问题。从全国看,2009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投入1676亿元。截至2009年8月底,中央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下达471亿元,占预算的95.5%;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投资394.9亿元,完成率为23.6%。以重庆长寿区为例,长寿区近年来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缺口仍较大。预计,2010―2011年,长寿区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7个,总建筑面积达150万平方米,计划投资总额约35亿元,资金缺口约为23亿元,占计划投资总额的66%。其中,2010年新建保障性住房和续建保障性住房将投入约21亿元,资金缺口约12亿元,占当年计划投资总额的57%。
(三)市(县)级地方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财政补贴和配套资金未能及时到位
以重庆辖区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石柱县、彭水县为例,以上五县2008年财政配套资金到位837万元,占应配套资金的59.6%,2009年廉政房财政配套资金到位2286万元,仅占应配套资金的20.2%。以重庆长寿区为例,2009年9月起,长寿区施行新的《重庆市长寿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和《重庆市长寿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07]64号)也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筹措渠道进行了规定。①但了解,目前长寿区廉租房建设资金的既有来源中,中央财政与省(市)级财政保障资金能够及时到位(目前的补助标准为中央级财政补助400元/亩,重庆市级财政补助200元/亩),但区级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和配套资金往往由于各种原因“捉襟见肘”未能及时到位。
(四)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围过窄,部分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建设未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补贴范围
保障性住房是政府对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目前,我国主要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国有林区、垦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等纳入保障性住房支持范围。根据目前的规定和各地做法,保障性住房的分配主要是具有城市户口的双困难户家庭,然而随着社会的转型,进城务工人员、城乡结合部且土地被征的农民也是不可忽视的新住房弱势群体。
据调查,我国目前对于各地征地拆迁后的定向安置房屋建设均未纳入中央和省(市)财政支持范围。以重庆长寿区为例,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特别是重庆长寿近年来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征地拆迁涉及到的农民近5万人,占长寿区90万人的5.5%,这部分农民大多无技术、无知识、无赖以生存的土地,虽然拆迁时对其进行了一定补偿,但面对当前如此快速上涨的房价显得太少。妥善地对其进行征地拆迁安置,尤其是对农户的拆迁住房安置,仍然是具有一定的住房保障性质。
(五)保障性住房银行融资抵押不足
目前,重庆长寿保障性住房资金除财政补贴外,主要靠银行抵押贷款融资。据调查,向银行融资的抵押物一般用现有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面临抵押物不足的瓶颈。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建设用地存量少;二是由于廉租住房土地抵押评估程序和方法与普通商品房用地抵押评估程序和方法无异,可贷资金仅为建设用地市场价格的50%~55%;三是近年来政府投资项目较多,融资需求较大,抵押物是众相争取的“香馍馍”,加之当前政府投融资平台信贷较为收紧,很难从政府投融资平台争取到其他用于融资的抵押物。
(六)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标准不健全
总体而言,我国在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机制方面存在三个不足:一是收入划分标准不明。我国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两类,涉及到社会中低收入两类人群。据不完全统计,中低收入人群约占总人口40%,对象宽泛,缺少定量标准,导致准入存在一些漏洞,使该享受的没有享受到,不该享受的却享受了。二是廉租住房缺少退出机制。当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基本没有退出机制,某些地区制定有简单的退出机制,但也难于执行到位。三是经济适用住房准入退出机制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在个人信用体系和住房档案不健全的情况下,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容易流于形式,骗购、转让获利等现象使经济适用房制度的公平性受到质疑。
二、重庆市长寿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基本做法及成效
(一)基本做法
1.成立专业的国有独资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
为了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2006年8月,重庆长寿区成立了国有独资房地产开发公司“重庆乐至置业发展公司”,负责长寿区经济适用房(含拆迁安置房)、定向销售房(定向为拆迁人员提供房源)、廉租房的开发和建设。公司成立后,对原有的《长寿区经济适用房建设选址规划》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制定了《2008―2022年规划》。根据公司规划,在2022年前,将建设定向销售住房、廉租房建筑面积达655万平方米,基本满足全区征地拆迁安置人员和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需求。
2.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加强建设资金筹集,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补贴
重庆长寿区在建设保障性住房中,坚持化工园区、晏家园区、长寿湖委会、开投集团等几大片区业主在引进项目、报送项目征地件时,必须同时报送保障性住房建设征地手续。长寿区国土局和相关街镇统筹同步实施拆迁。地方各大投融资平台公司对保障性住房征地资金和建销亏损补贴资金优先考虑,优先筹集,重点保障。重庆乐至公司将建销亏损补贴资金测算的情况及时向几大片区业主单位反馈。同时,各投融资平台公司按期落实支付给重庆乐至公司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及时调拨到位,确保定销房建设顺利推进。
3.抓好规划和选址,将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混搭”建设,较好地利用了公共设施
为了防止大量保障性住房建设扎堆,出现“贫民窟”现象,重庆长寿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规划、用地优先,在城市新区拓展和园区项目引进时,统筹考虑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选址时坚持中等偏上位置,对交通、环境、学校、医院、绿化、购物等配套进行了充分考虑,与商品房建设“混搭”,让保障性住房住户与商品房住户有机融合,均能享受公共服务,避免形成新的“贫民窟”,使其能够较好地享受各项公共设施福利。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效明显
一是定向为拆迁人员提供定销房,有效解决了拆迁人员住房困难。近4年来,先后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84万平方米,其中,2006年建设7万平方米,2007年25万平方米,2008年30万平方米,2009年新开工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其中,定向销售住房建设面积75万平方米,提供房屋7539套;廉租房建设面积7.2万平方米,提供房屋1451套。2010年,重庆长寿区开工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达200万平方米,投资总额达35亿元,并将完成120万平方米房屋销售和3.5万余人的选房安置。预计未来2年内正在开工建设和竣工的定销保障性住房总计达300万平方米,将解决6万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困难。
二是廉租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较好地解决低收入人群居住困难,截至2010年8月,实施城市双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947户,其中,租金核减564户,租金补贴164户,实物配租219户。2010年已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3万平方米,2778套,总投资2.4亿元,建成后可解决8000人住房问题。根据规划,未来2年还将再建设13万平方米,以解决近万低收入人群的居住困难。
三是加强公共租赁房建设,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根据计划,未来3年,将启动公共租赁房100万平方米,约2万套,可以解决城市5万中低收入阶层住房困难,其中,2010年启动40万平方米,2011年启动35万平方米,2012年启动25万平方米。
三、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住房保障性法律法规建设,建立专门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
借鉴国外保障性住房立法经验,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使保障性住房主体、责任、实施方式、水平、标准等问题能够有法可依。明确规定政府在建设保障性住房中的主体地位,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职责划分。同时,在省(市)建立专门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全面负责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建设、管理,主要负责编制年度计划、核定受理保障额度,对下级保障性住房给予协调、指导和服务。各区(市)县可相应设立住房保障办公室,主要负责本辖区保障性住房一系列工作。将街道办事处纳入住房保障部门,负责街道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保障的公告、复核等日常工作,并做好社会保障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和上级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工作。
(二)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渠道筹集资金
将保障性住房列入公共财政预算,按照中央、省、市县财政体制,以中央和省级财政为主,确定各级财政投入比例。提高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比例。建立国家和省级住房保障基金,对地方政府住房保障的投资给予贴息或转移支付,加大对中西部等困难地区住房保障的财政支持力度,改进和完善中央补助资金的下达方式,调动地方政府在增加保障性住房方面投资的积极性。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对参与廉租房建设和经营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给予财政补贴或减免投资者所得税。结合我国属于高储蓄率的实际情况,可以考虑,借鉴国外做法,发行廉租房建设政府债券、住房等做法,向社会筹集资金。
(三)结合实际,加大保障性住房的金融支持力度
各金融机构总行要结合实际,制定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信贷投向倾斜和支持对象,进一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普通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向符合条件的城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支持,在抵押融资方面予以适当政策倾斜。同时,可以考虑加大政策性银行的扶持力度,由国家开发银行或者农业发展银行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给予相应支持。建立政策性的住房保障体系,弥补市场机制不足,实行税收减免等优惠的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参与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金融业务,提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积极性。
(四)建立住房公积金全国运营中心,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可以考虑修正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不允许开展“对公贷款”条款,允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利用闲置资金开展“对公贷款”,限定该贷款用途为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扫除法律法规障碍。可以考虑建立住房公积金全国运营中心,将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闲置资金或沉淀资金全部汇总到运营中心,运营中心以集中委托或购买政府债券的形式将公积金转化为专项投资基金,由专业性的投资管理公司统一运作“对公贷款”,进一步提高专业性和独立性,避免以前呆账、坏账和被挪用等现象出现。营运中心对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沉淀资金实行专项账户管理,地方贷款的额度以其专项账户余额的一定倍数为限,兼顾了地方利益。
(五)不断创新保障性住房品种,尽量使各收入层次的居民都能得到相应的住房。
自经济适用房政策由面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调整为面向城镇低收入家庭后,各省市重新构架保障性住房建设举措,大力推进廉租房建设。可以适时推出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房、经济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新产品,可以考虑由中央财政和省市级财政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拆迁安置住房项目实行差别化支持政策,尽量使各收入层次的居民都能得到相应的住房。
(六)建立良好的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机制,确保应保尽保
科学划分家庭收入水平,明确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政策的保障范围。同时,建立严格的审查、登记及征询制度,甄别受保申请家庭的真实收入水平;建立、完善住房档案系统,健全个人信用系统,认真执行身份资格认证制度。可考虑,建立民政、人保、税务、房管、人行等部门联网的“居民收入状况核对系统”,可以直接查看申请家庭的存款账户、股市账户、纳税记录、房产登记等信息,从而了解申请家庭实际收入状况,对弄虚作假的,实行一定的惩罚措施。同时,对于不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要建立严格的退出机制,采取如实物配租、租金补贴、租金减免等措施保证不符合条件者及时退出,对主动退出的可以采取提供低息贷款购房、购房税费减免等优惠购房措施,引导和鼓励其主动退出。
(七)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强化责任落实
从博弈论的角度看,中央政府应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激励机制,可考虑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纳入到地方官员考核的指标体系当中,强化问责。地方政府要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配套资金任务纳入政府年度实施项目,年初制定计划,明确部门责任;年中进行检查,加强督促指导;年末实行考核,确保政策目标实现。
参考文献:
[1]张道航.借鉴国外经验完善住房保障体制[J].行政管理改革,2010,(4).
[2]谭学良,李灿.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取向下的政府激励机制改革探讨[J].管理世界,2009,(5).
资金支持保障措施范文
一、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增强做好财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十一五”期间,我省财政收入规模实现了大的跨越,财政部门在应对金融危机、支持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管理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成绩十分显著,这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综合体现。刚才,省长全面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经济、财政发展面临的形势,特别对今年财政货币政策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进行了阐述,我们要抓住政策机遇,充分认识到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之间及其内部的关系。一是要注意到加快发展与税收的关系。我省《“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三个上台阶、三个大幅提升”,只有加快发展,保证税收,才能有经济实力去做好各项保障。我们不但要把该收的税收上来,而且要考虑培养税源问题,通过税源培养和税收调整进一步支持经济发展。二是要从稳健的货币政策中分析有保有压的关系。稳健的货币政策关键是做到有保有压。这次副总理到调研,就是了解稳健货币政策出台后是否会影响到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投入问题,也告诉我们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要更加重视“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问题,对此我们要抓住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差异化政策的支持。三是要处理好收与支的关系。既要保证财政收入,又要保证有效支出,支出合理。总之,大家不但要看到有利条件,坚定信心,抓住机遇,而且要充分认识形势的严峻性,积极应对挑战,做到有措施、有方法、有对策。今年财政工作大事、要事、难事多,任务繁重、艰巨,省长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力量,加倍努力,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任务完成。
二、狠抓执行管理,确保完成全年预算收支任务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经省人代会审议通过,今年我省财政总收入要增长17%,地方财政总收入要增长18%,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这是今年的考核指标。目前,全省11个市区都结合实际,制定了各自的增长目标,希望各位市长、各有关部门从年初开始就抓住组织收入工作不放松,层层分解,确保任务落到实处。总的要求是,要处理好增收与减税的关系、税收与非税的关系,既要快,又要稳,应收尽收,防止虚收。国税、地税、财政部门要通力合作,坚持依法治税,加强征管,确保收入目标完成。
从支出管理看,要高度重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问题。财政支出进度关系着资金使用效益,关系着党和政府政策的落实,大家要高度重视支出进度,将加快支出进度贯穿于全年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始终,早规划、早预算、早安排,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对此财政部对我省也有明确要求。省财政厅要严格落实“四挂钩”要求,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将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第二年编制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督促各方面加快支出进度,提高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省长提到,今年我省有十个部门推行预算公开,今后还要扩大到所有部门,大家要严格按预算执行,提前做好准备。
三、围绕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
“十二五”期间,我省以“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为发展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努力破解居民收入水平低、城市化水平低、经济外向度低三大难题。这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这一重大决策部署,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的关系,结合各自实际,主动发挥职能,推动财政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省长指出,要加大力度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涉及到省级各部门、各市县政府,大家要认真思考和研究,拿出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措施,务必取得实效。从财政部门讲,就是要充分发挥职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主动支持,切实保障。在服务经济上,要围绕“保投资”和“促转型”双重任务,努力做到支持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不软、措施不弱、力度不减,巩固和延续我省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要重点围绕省上确定的十个领域的民生工程项目,强化资金保障,加强资金和项目对接,促进加快实施。今年尤其要突出抓好学前教育、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推进有条件农民进城落户、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医改、农村养老保障、扶贫开发和搬迁、“米袋子”、“菜篮子”工程等重点事项的落实,确保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四、强化各项措施,精益求精抓管理
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确保今年全省财政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管理措施来保障。
(一)明确责任。责任是抓好落实的基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任、人人抓落实的局面,上下齐心协力,形成推动财政发展的强大合力。特别是市县两级,在财政收支上,既要抓好收入,又要抓好支出;在支持经济发展上,既要保投资,又要促转型;在支持民生事业上,既要落实好配套资金,又要实施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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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看,2000年及以后一段时间内我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目标与具体措施将集中于以下若干方面。
(一)实现养老金社会发放。
我国前期在养老保障方面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是基本养老保险金由行业统筹全部移交地方管理。在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初期。我们曾将由企业负责发放的养老金改革为由企业所在的行业统筹。但这种行业自成体系的管理体制,难以实现更大范围的风险共担。而且,同一地区同类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有高有低,也影响到人们的社会公平预期。从1998年9月起,基本养老保险由行业统筹移交给了地方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即实行统一的地方统筹。原来实行行业统筹的铁道、交通、电力、水利、邮电、民航、石油、中建、有色九个行业和银行的养老保险基金统一实行了地方管理。在地方统筹的基础上,1999年,我国开始推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改革。即将原来通过企业发放的养老金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通过省银行、邮局等发放到离退休人员手中。这样做不仅减轻了企业的负担,还可以使离、退休人员不受企业的一些行为或经济效益的影响,通过养老金的社会发放来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资料,1999年末时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已达到80%以上的地区有6个:上海市100%,福建省91,4%,山东省89%,陕西省84%,云南省83.6%,重庆市80.8%。在2000年中,退休人员与企业事业单位相脱离、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以及退休人员由社区管理服务的工作将在全国普遍推开。
(二)强化养老金征管。
2000年全国企业离退休人员将增加200万人,总数将达3100多万人,养老金全年支出预计达2000多亿元。要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需要采取进一步的切实有力措施强化养老基金征缴和开辟新的筹资渠道。对过去屡次发生拖欠的地区、企业应当实施重点监控。因历史原因拖欠的基本养老金,有关责任机构和企业应尽快补发。在强化养老基金征缴方面,对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正常发放工资的欠费企业,要逐户追缴欠费;对有资金能力而拒不补缴的单位,应当坚决依靠法律手段征缴。要争取在2000年末时使全年的养老基金收缴率达到90%以上。
(三)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2000年的另一项重点工作是要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上取得新的突破,力争实现城镇养老保险全覆盖。其中,要特别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工作力度。估计这些企业中的参保人数将增加1200万人。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为扶持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2000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己规定,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在税赋优惠的基础上,2000年时我国在加强社会保障体制建设方面的政策措施还可能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增加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支出。1999年1一10月份,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91.7%,2000年财政支出中的社会保障支出将继续进一步的成倍增长,主要是增加对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其他需要救济居民的支出。(2)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的征收,重点解决基本生活保障和养老、医疗、失业保障金不到位的问题,努力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3)通过减持国有股股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发行长期国债的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采取非常措施弥补由于历史上国家对职工的“隐性负债”而形成的资金缺口。此外,从目前看,至少对一些下岗、事业人口集中的老工业基地、西部经济落后地区,中央财政补贴仍是必须的。各地也已普遍将最低生活保障金列入当地财政预算,支持省内欠发达市、县以及省属企业职工的最低生活保障。
(五)建立现代化的管理系统。
为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民政部已开发出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软件”,正在全国推广应用。目前,我国地级以上的城市已初步建立起计算机合理网络。估计在今后一到两年的时间内,计算机管理网络将扩展到全国所有的县、市、区,最终形成全国性的现代网络规范管理。
(六)继续因地制宜地推进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只有将现有的8亿农民划归社会保障网,我国的社会保障才能成为一项完全意义上的基本社会制度。目前民政部已经承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将列人民政部2000年的重要工作日程。其总的思路是因地制宜,稳定推进,不搞“一刀切”。已经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方,在管理和操作上可借鉴城市的管理经验,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和科学化;尚未建立这一制度的地方,要继续做好调查研究和摸底测算工作,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