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范文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乡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乡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乡及各村制定本辖区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和发动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备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空壳树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承担本乡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联系电话:7822022)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动态变化监测、信息统计汇报、森林火灾扑救协调等工作,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等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乡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乡护林防火指挥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信联系,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工作。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机具、装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协助和指导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乡护林防火指挥部由副乡长为指挥长,乡林站站长、乡武装部部长为副指挥长,有关乡直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森林火灾中的的主要职责是:
1、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协同配合进行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2、乡林站:负责森林火灾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的管理及培训,扑火工具的准备、保管、维护,火灾调查与评估及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3、乡武装部:根据需要,调动全乡民兵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在平时组织全乡民兵进行森林火灾扑救演练。
4、乡综治办:负责协调县消防大队、公安等部门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并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及火案侦破等工作,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5、乡财政所、民政所:负责为扑火救灾所需经费提供保障。
6、乡卫生院:负责对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无法满足救助需要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7、乡司法所、国土所:负责组织对全乡中小学生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止学生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适时组织全乡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
8、乡安监站:负责监督检查全乡各村及重点山头的森林消防安全,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四)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实行片区责任制,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经常性地到所在片区进行宣传、检查、督促。(五)村防火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和完善扑救森林火灾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乡防火指挥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在各种宣传媒体公布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要在全乡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各村森林管护人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重点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乡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我乡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单位要立即向乡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情况,乡防火办接到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严禁组织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2、出现重要火情时,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在发现火情后1小时内详细准确地将森林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扑火力量及设备,现场指挥负责人及联系方法,火情动态,发生地森林资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状况,火灾现场气象情况报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3、当发生乡外火烧入或乡内火烧出的情况时,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通知相关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共同研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为前线指挥部、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及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部职责:制定扑救火灾实施方案;指挥扑救火灾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做好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各工作组的职责是:
2、扑救组: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报告扑救火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部署和前指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的工作。
3、后勤保障组:根据前线指挥部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统一组织管理扑救火灾车辆;负责做好临时通讯系统的组建和架设;负责安排扑火人员食宿;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4、医疗救护组:组织管理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灾药品。
5、保卫组:负责起火原因调查和火案嫌疑人员的调查、拘留、审理工作;负责维护扑火现场治安秩序,保障各项扑火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前线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对火场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确定无余火后,报经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方可撤离火场,同时要安排专人留守火场4小时以上,经检查确认无火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五)、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村委会及村防火委员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查处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林站处理,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案件报县林业局查处。
六、后期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乡林站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要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报县级有关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参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灾后安置及灾后重建:火灾发生后,乡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再建工程。
七、附则
(一)本预案是空壳树乡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按施行情况予以及时修改和补充。
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范文
关键词:森林防火森林火灾因素宣传查处火源意识素质
中图分类号:S7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4(a)-0000-00
我国在地理上呈现出辽阔、复杂的特性,在气候上呈现出多样、丰富的特点,在森林资源上呈现种类和分布的差异性,在经济和社会发展出现水平上的高低差异,这些给林业工作带来了诸多的困难,特别是在新时期对林业各项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强的制约作用。森林防火是林企保护资源、维护安全的重要工作,受到上述外部因素的影响,森林防火工作难于得到有效地落实。特别是林区内存在的意识、素质等内部原因更是造成了森林防火工作重点环节上的缺失,进而导致森林防火任务难于实现,不能够起到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对群众生命和财产的维护。应该从森林火灾内外因素的分析入手,结合林企的实际工作,以加强宣传工作、加大处罚力度、控制火源等一系列措施,达到对森林防火工作的保证,进而实现林企森林防火的目标,达到对发展、安全大局的有力维护。
1产生森林火灾的各种因素
1.1气候因素
近些年,随着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全球性的猛增,温室效应开始逐步显现,我国很大部分区域表现出温度的上升,这会导致干燥天气和大风天气的指数型增长,这为森林火灾提供了发生和蔓延的机会,进入2010年大兴安岭地区多起火灾的爆发都跟气候变化这一因素有着直接的关系。
1.2林区自然因素
当前林区内人工林的面积与数量呈现增多态势,林下灌木、林草丛生,由于郁闭度不足还会在大风天气下产生风折木,这些都给火灾的发生带来助燃剂和主要燃料,一旦出现火情,火势将会在林下迅速蔓延,并会形成难于控制的火势,造成森林火灾难于控制的局面。
1.3人为活动因素
随着林区开展多种经营,各种种植、养殖、矿山、采摘等企业进入到林区,这会造成林区内人群数量的增多,进而会打来各种生产、操作和产业,这会给传统的森林防火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如果对人员活动不能进行全面地控制和有效地调控,那么生产和生活中的各类火灾隐患很容易形成火灾,由于这些火灾属于传统森林防火工作不能覆盖的范围,所以会出现森林防火难于控制的局面,进而引发出重大的森林火灾,给林企和林区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1.4设备因素
森林防火需要现代化的设备作为支撑,而当前林区经济困难,难于对森林防火设备投入必要的资金,这会导致如果出现森林火灾则很容易因设备出现不足或落后人主线火灾难于扑灭,进而导致火势更大范围的蔓延,酿成重大的火灾事故。
1.5思想因素
思想麻痹是森林防火最主要的威胁,思想不重视会导致森林防火制度执行不严,不能及时发现森林火灾,也不能及时采用有针对性的森林防火措施,使森林防火失去最佳的机会,进而酿成森林火灾对林区、生命和财产的重大伤害。
2林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2.1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工作
应该以林区为核心,覆盖林区周边展开广泛而深入地防护宣传工作,提高全面对森林防火的重视程度,要利用各类宣传工具和手段对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救火知识进行宣传,做到宣传无死角,建立起森林防火的社会范围和舆论环境,为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打下基础。
2.2做好森林防火责任的落实
林企要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各种完善的防火制度,由各级领导亲自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与各林区单位、种养植户等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并由森林管护队员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管护队员也要落实责任,明确义务,重点地段进行死看死守,望台也要加强望次数,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2.3加大对违法森林防火的查处力度
林企应该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行政追究制,领导不到位、组织不严密、指挥扑救不及时,以及迟报、瞒报、谎报火情的渎职行为,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林业、公、检、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要严厉查处。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在第一时间查出纵火者,加快立案审判进度,并采取公开就地审判的方式,扩大警示教育面,决不能以罚代刑,放纵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在野外用火管理工作中,要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要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该查的查,该办的办,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2.4切断森林火灾的源头
火源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因素,火灾大多都是人为酿成的,因此,防火首先要防“人”。必须加大野外巡逻,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对从事林区作业的人员要加强防火教育和加强检查监督,严禁烧田埂、烧秸杆、烧木炭等一切野外用火。一旦发现,以森林火灾论处,首先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森林火灾责任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3结语
综上所述,森林防火是林区重要的工作,事关林业资源的整体安全和林区生态的完整,对于林区和周边区域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的安全有着直接的影响,是确保林业改革和发展的基础性核心工作。林企应该本着为国家发展、为人民安全、为行业进步负责的态度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以克服森林防火难点,做好森林防火重点,求真务实、全力以赴地进行森林防火,这样才能将森林防火的工作做到全面加强,有效抵御对森林资源和社会安全产生威胁的森林火灾,在确保森林资源保护、林企经济发展的同时,为生态、林业和社会的稳定与进步做出积极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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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姚正明,冉景丞,覃龙江,唐安学.茂兰自然保护区森林火灾的成因和对策[J].井冈山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05)
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范文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青川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现结合本乡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乡森林防火领导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乡及各村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一)本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火领导组承担本乡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乡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联系电话:),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乡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单位在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乡森林防火领导组职责
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乡森林防火领导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乡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
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乡长王玉任组长,分管副乡长马敏、林业站站长冯正斌为副组长,各村(社区)、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
(四)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制定和完善本村(社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信息。
(一)森林火灾预防
1、乡防火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乡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全乡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各村(社区)护林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重点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乡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乡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单位要立即向乡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乡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乡森林防火领导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严禁组织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乡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
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3、当发生乡外火烧入或乡内火烧出的情况时,乡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前线指挥组、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及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
组长:王玉
副组长:马敏、冯正斌
成员:全体乡干部,村(社区)干部、各站所人员。
指挥现场扑救工作,合理安排扑火力量与重心、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情。发生山林火灾时,由马敏同志协调发动乡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参加扑救,应急队员在副组长带领下,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发挥扑救作用。做好车辆调度工作,发生重大火灾或火势猛烈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的扑火工作。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在明火扑灭后,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火星复燃。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损失严重的要进行依法惩戒。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三)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村(居)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居民安全撤离。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乡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由乡林业公安派出所立案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