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书香作文篇1

小时候,我总觉得电视机是十分有趣的,蒙胧间,仿佛书是我一个敌人,它虚伪,许多大道理都是造的。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家这么爱看书呢?

小时候我常常看见妈妈拿着一本没有彩色图案印满文字的书在看,小小的我总会凑过去,妈妈就会给我讲一些道理,说实话,我不爱听,直到我已经懂事了,我也不爱听。直到我认识了书。

“看一本好书仿佛与一个高尚的人谈话。”的确,一本书,汇聚了知识,精萃。

在人生道路上,我不免受了不少挫折,有时感到失落。除了亲人,朋友,老师的帮助下,还有一位无声的朋友帮助我――书。记得在五年级时,我迷了跳舞,但我从末练习过,其实我已经错过了跳舞的年龄,但我不放弃,我一直练,结果拉伤了筋,家人劝我放弃,我坚决摇摇头,我晚上躲在书房里,失去信心的我拿起一本书,突然看到了一句话:学会放弃也是一种做人的技巧。我刹那间懂了,在某些情况下,在你想做某件事的前提,从各方面想想,这件事是否该做?要是到了中途,应该学会放弃,不要太执着。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地感到书里面有一种强化的生命力,能使我清醒地入了迷,叫你全部官能在活跃着的时候享受快活的日光浴,这种由阅读所带来的愉快乐趣是不会被遗忘的。

要是有人问我:读书像什么?我会回答:像喝红酒。读书像喝酒?是的,读书像喝红酒,如果一饮而尽的话,只会尝到苦味,这味道,会像一丝云雾,在记忆中飘去;读书也一样,你一目十行,只了解大意,过不了多久,这篇文章就会在记忆里消失得无影无踪。喝红酒,必须一小口一小口地喝才能品尝出当中的滋味儿,读书也一样,必须斟酌每一个字,才能把文章融会贯通。我特别偏爱老舍先生的散文,假若看他的散文一目十行,你会发现,他的文章称得是俗!但只要你稍加认真,就会发现每一个字渗透着感情。看书就是要如此。

看书会让一个人暂时忘记喜怒哀乐,它会让你融入里面的世界里,会令人落泪,令人开心,令人震憾,令人感动。

书是生活的真实记录,它把每一个细节都写出来了。书是一位优秀的、无声的老师,它让人懂得人生的真谛。

到我该走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些花生,“去吧,小子!”街上是那样热闹。我却什么也没看见,泪遮迷了我的眼。今天,泪又遮住了我的眼,又想起了当日孤独的过那凄惨的除夕的慈母。可是慈母不会再盼这我了,她已入土了!读到这里,我的泪也已经遮住了我的眼睛,“失去慈母便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有母亲的人,心里是安定的。”是啊,我不禁回想起我的母亲,她令我感到安全,令我感到温暖。“生命是母亲给我的。我之能长大成人,是母亲的血汗灌养的。我之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人,是母亲感化的。我的性格,习惯,是母亲传给的。她一世未曾享过一天的福,临死还吃的是粗粮。唉!还说什么呢?心痛!心痛!”老舍先生每写的一句话,都深深地振动着我的心。读完老舍先生写的《我的母亲》这篇散文,着实令人伤心!伤心!

我总觉得书发出一阵嗅不到的香,那是一种朴素的香,一种有活力的香,一种文化气息的香,这种书香是我读了这么多书品尝出来的香,这种香仿佛在我的人生道路上一直鼓励着我,让我勇往直前,向山峰攀去!

但愿大家都能品出书中香!

品味书香作文篇2

它虽没有玫瑰那般傲气逼人;

它虽没有牡丹那般娇艳芬芳;

但它那浓郁而淡雅的墨香,却伴随着我不断成长,永远翱翔。——题记

丁冬,丁冬——走上这条寂静的阶梯,一切仿佛都与喧嚣隔离开来,别有一番自在和风韵,仿佛春风拂面,又宛如步入神圣之殿,望着眼前这座光明的知识大门,恍然想起,我已经离开它太久,太久……

顿时,一股诱人的香味扑鼻而来,浓郁而淡雅,如纱如雾,飘飘渺渺,使我心旷神怡!我疾步走进这座神圣之门,来到我久违的书架前,认真地翻阅着。不时有一股清新的墨香涌入我的鼻孔……

我久久伫立着,晃过神来。只见手里拿着一本《鲁滨逊漂流记》。那是我看的第一本书!也是对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它让我认识了一位勇敢,机智,大度的鲁滨逊,此时他已成为我的伟大偶像之一。他竟然可以在荒芜人烟的小岛上生活了整整27年。这无不另人称奇。因为这决非易事,而他——鲁滨逊,却做到了,我们难道不应该敬佩他吗?

不知不觉中,我又来到了另一个书架前,随手拿了一本书,定神细视,噢,原来是《安徒生童话集》。那可是我小时侯最迷恋的书哇!可小时侯的我并不是冲着它的精华而读,而是注重它那美丽的外表,花花绿绿,多好看呀!

如今的我,已不是那个只注重外表的淘气小顽童了,如今——

我又翻开了那本让我如痴如醉的《西游记》,好一个孙悟空,生性活泼,竟敢大闹天宫,实在不凡!还有《三国演义》,充满传奇色彩的诸葛亮,他的聪明才智,常让我望尘莫及,自叹不如。他顾大局,识大体的意识,更让我学会了集体生活;他那丰富的知识,时刻提醒我好学才能上进!

并且,我读书不再追求情节,雾中看花。如今,我更喜欢朱自清的《背影》,老舍的《散文集》,徐志摩的《诗集》……那深远的意境,优美的语言,让我受益匪浅。

曾经的我,一个幼稚天真的小孩子。如今,我已是一个品味着书香渐渐成长的初中生,那浓郁而又淡雅的清香,永远是我心中一道不去的风景,时刻吸引着我不断成长,永远翱翔!

品味书香作文

俗话说,“积财千万无过读书”。这句话是不错的。走进馨香盈全卷的书籍,我可以真正做到“坐地日行八万里”,看尽人世间的百态。

走进金庸老先生的武侠世界,不仅仅有哪些武功盖世的绝顶高手,更有那些重情重义的江湖豪客。郭靖与江南七怪的师徒情深,与黄蓉的夫妻恩爱,与段天德的不共戴天。再如北丐洪七公,西毒欧阳锋,一正一邪打斗了半辈子,二人却于雪山之上,相视一笑,恩怨尽了,同道西去。如此豪情真爱怎能不令人拍案叫绝?

走进曹文轩的文学作品,你将看到一群单纯质朴的孩子,在阳光下愉快的嬉戏,你将看到一个虽为哑巴,却善良,体贴,处处为妹妹葵花着想的青铜。你将看到一个坚强不屈的杜小康,在他父亲做生意破产,撒手西去后,他用自己稚嫩的肩膀支撑起了整个家庭。故事中的人物都是十余岁的孩子,但人性的光辉在他们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

置身于刘慈欣的三体世界。你将不仅获得大量物理知识,更可以引发你的地球文明及人性的反思。书中有投靠三体文明的叛军首领叶文洁。有才思敏捷,救全球人民于危难之际的罗辑。亦有为人类保留希望之火的章北海。大敌当前之际,没有人是绝对正义的,也没有人是绝对邪恶的。

亲临司马迁的历史帝国,你会真切了解到历史伟人由平凡到举世闻名的成功历程,你会深刻体会爱国之士的赤胆忠心,为国征战的无怨无悔。你会感受到圣贤智者的淡泊名利追求真理。就连唐太宗李世民也由衷地赞叹:“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

既然如此,为何不展开书卷,细细品味那深藏其中的书香味

品味书香的作文篇4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是一只小书虫,十分喜爱读书与品味书的墨香。因为书不仅使我变得性格文静,而又使我有了更高的涵养。开阔了我的视野,陶冶了我的情操,还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

在我读过众多书中的一本叫《小公主》。这本书主要写上库·莱尔的女儿杰西在贫穷与富贵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状态下,都保持着公主的风范,尽力帮助别人。宁可自己受苦、挨饿也决不上别人过得不好。是杰西教会了我在人生最光辉的巅峰不春风得意;而在最不幸的低谷时也不萎靡不振。时时刻刻都要有一颗仁爱的心,即使做不到杰西那般善良,但我也要尽已所能、全心全意地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

品味书香六散文诗歌,是读书让我知道了诗的优美,词的旋律。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教会了我要爱我的民族,爱我的国家;岳飞的“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教会了我要珍惜时间并抓紧一切时间学习;李白的“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教会了我有才华的人,到哪里都是闪光点;孔子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教会了我要谦虚,不耻下问。

我最喜爱的是苏东坡的《念奴娇·赤壁怀古》。其中的上段是:“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穿空,惊涛拍案,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这首诗写得慷慨激昂、气势磅礴。我深切地领略了诗人的怀才不遇、怀念古代豪杰与未施展伟大抱负的心情。我的灵魂与这崇高的思想共舞,它好似一泓清泉,冲刷与洗涤我的灵魂。

我爱书,更爱细细品味书。是书让我知道了诗人心中的大志;是书把我的思维发挥的淋漓尽致;是书给予了我无限有用的知识。我要在此呼吁“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品味书香作文篇5

《苏菲的世界》这本书是我在四年级的时候看的,我花了大概一个多月的时间才把这长达528页的书读完。起初读这本书纯粹是因为看中了故事情节,而对于里面更加重要的哲学知识和写作手法却只是囫囵吞枣。当母亲问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什么时,我却只能沉默以对。因为确切来说,读完这本书我确实没学到什么,我只是记住了故事情节,那些什么文笔、知识我愣是样也没记住,样也没学到。

对于母亲问我的这一个问题我开始反思。在读那本书的一个月中,只注重故事情节的我,就像寓言里的那只小猴子,“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花了大把的时间却没从中学到任何东西,对于一个学生来说,读这本书我是失败的。这本书好比是棵养料充足的大树,树枝是这本书中值得我们学习的知识,树上的鲜花就是这本书中有趣的故事情节,而我好比是位砍柴人。我的目标是把树枝砍下来当柴,拿回家生火、烧饭,而不是把我毫不需要的鲜花摘下,插在水里看着它在几天之后枯萎、凋零。

把树枝当柴,拿回家生火、烧饭,就是把知识装进自己的脑袋里,运用到生活中。而把鲜花摘下插入水中看着它在几天之后枯萎、凋零则是把当时觉得很好却没有内涵的故事情节记在脑子里,到了以后,发现它根本毫无用处,记在脑子里也只是浪费记忆。

为什么要在书中吸取知识是因为当你看到:‘夕陽余晖,孤雁翱翔’的景象时你脑海里浮现的话是:‘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色’。而不是:“哇,好多鸟,哇,这太陽贼好看了。”

所以我想说的是:本真正值得自己细读的好书,不应该只是盲目的观看故事情节,对于知识、精华囫囵吞枣;而是在书中吸取你所需要的知识,把它转化为自己的理解和感悟。

品味书香作文篇6

暑期的一天,我拿起妈妈给我买的书——《30个奇妙环境故事》认真地看起来。我被书中的各种奇妙环境深深吸引了。其中“发生在废旧物品街的故事”给我的印像最深,仿佛我就在现场感受玩具们的心情。

在一个楼房后院的小街上,有一堆被主人们丢弃了的玩具,他们在窃窃私语相互谈论着自己的心情。电子游戏机愤愤地说:“哼!人类都一个样,喜新厌旧是他们的本性。一旦拥有新东西,也不管我们好不好,就毫不留恋地把我们扔进垃圾桶里,真是太坏了!”小布熊说:“就是嘛!你看我还很新呢,小主人就把我给扔了。”他们正在谈论着,突然,来了一只上了岁数的宠物狗,宠物狗眼里噙着泪水向大家说道:“我被主人遗弃了。从今天起,我是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了。”“嗨,我们都和你一样无家可归。”电子游戏机长叹一声说到。这些可怜的朋友们重新围坐在一起聊起来。过了一会儿,流浪狗对大家说:“我想起来了,我在流浪街头时,曾见到一些需要这些旧物品的人们。要不,明天我领你们去怎么样?”大家异口同声地说:“好!好!”第二天,在流浪狗的带领下,大家终于找到了各自的新主人。

这则故事告诉我们,不要有了新东西,就把旧东西随手乱扔,要让旧东西也发挥他们的作用。这样既可以保护了环境又节约了资源,节约就是财富。

品味书香作文篇7

“不嘛,不嘛,我还要再看一会!”几乎每一次读书都会是以这句“台词”收场,似乎我和图书已经成为了患难见真情的好哥们一样,每晚睡觉前,我和书的相遇就像雷打不动的约定一样,开始生效了。

我和书最早的相见记得还是没上小学的时候,那时的连环画是我接触最早的图书,像《西游记》、《哪吒闹海》、《三国演义》这样的。连环画爸爸都是一套一套的给我买,我也一看到图书手就贴上去了,紧接着眼睛就粘上去拿不下来了,怎么看都看不够,它们也让我第一次认识到大千世界。在一次幼儿园举办的“六一儿童节”的晚会上,我竟然破天荒的讲了一场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故事,还有板有眼的,赢得了老师和同学们的阵阵喝彩,也让年幼的我第一次尝到了书送给我的一个甜蜜的礼物。

上了小学,我并不局限于连环画系列了,所以手里接触的书越来越多,胃口也大了起来。每一个假期,老师规定的必读书目我总是看的如痴如醉……《木偶奇遇记》让我知道了说谎话的孩子鼻子会变长;《绿野寻踪》使我懂得了团结就是力量,团队的力量是无穷的;《夏洛的网》让我明白了动物的友情,这是一种无私的奉献精神;《最后一头战象》使我感受到动物们善良的心;《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更让我坚定了一个信念:假如上帝给你关上了一扇门,就一定会给你打开一扇窗!虽然每一本书采用不同的文笔,但是却一样的美轮美奂,精彩绝伦。这时,在班上,我的作文是数一数二的,几乎每一篇都会被老师当作范文,几乎每一年的作文本都会被老师“没收”,保存到学校里。这真应了杜甫大叔说的那句话一样:“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还并没有读书破万卷,但也已经如有神了一点,这其中书的功劳是最大的,这就是书送给我的第二个幸福的礼物。

到了中学,繁忙的学习生活是我被迫做出一项重大的决定:跟我朝夕相处的书说拜拜!罪过啊!罪过!为了不放弃读书,我不得不把读书时间从每晚八点不见不散改成每周日下午不见不散了。但是幸好还有三根救命稻草,那就是周四下午的阅读课、大长假和我拼命攒下的小金库------短暂课余时光。就这样,我与书在烈火中重生,抓紧一切宝贵的时间(包括上厕所),开始与书进行亲密的思想交谈,于是,书成了我课余时光最好的伴侣。

中学也有必读书目,但却枯燥了许多,不过对我这种在沙漠中的人(是书就看的人),就好比久旱逢甘露,湿润了我的心田,更滋养了我的灵魂和思想,同时也使我感叹万千!就像我最近读的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阿Q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人,每当有人打了他一顿。他总会自己在心里安慰:全当是孙子打爷爷了。这种幽默的精神胜利法令我十分向往,甚至如果阿Q在世的话,我一定要去拜他为师!可是后来的事令我改变了这种想法:阿Q听到有人干革命,也跟着去干革命,可是阿Q什么都没做革命的潮流就失败了,上刑场时阿Q一声不吭就死去了。这样的人真是让人既难受又气愤啊!用鲁迅先生的话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这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钢铁战士保尔·柯察金完全相反,一个是珍惜生命,报效党和社会;另一个是碌碌无为,唉声叹气,同样是革命,差距肿么就这么大呢?真是一个中国人的悲剧啊!

虽然阿Q的生活时代已经远离我们了,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和阿Q一样的人,他们好吃懒做,仅仅凭着精神胜利法在现实生活中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他们依赖社会,依靠父母,到最后社会和父母都无能为力的时候,他们又开始抢劫,偷东西,但是最终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碌碌无为的度过了自己宝贵的一生,他们的死轻于鸿毛,没有人怀念……书里有这样鲜活的例子在眼前,我们怎能不敲响警钟呢?所以,我更要好好学习,努力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长大以后报效祖国和社会,成为一个有作用的人!

书是我一生的朋友,一生的伴侣,更是一生的警钟。一本好书读一百遍也不会没意思,反而遍遍都有新东西,遍遍读出新感受,这时书的真正含义才会读懂,“书读百遍,其意自见”书就像自己的家一样,即使在第一百次回家,你也会惊奇的说:“啊,我怎么没有看到,光线照的那个角落是那么的美!”假如你要立志游遍天下,那你更需要一本好书相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游历是精神的享受,书是思想的充实,两者互补,便会产生巨大的效力!书是读不够的,即使你读了一万本书,也会觉的太少了,太少了,我怎么会知道的这么少,所以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得到书送给我们的一个又一个精美华丽的礼物!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并不是无道理的,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所以,让我们品味书香,尽情地畅游书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