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灾害篇1
未来趋势预测:从现在到2010年,四川的降水量比20世纪90年代多,洪涝灾害比90年代重。1999~2003年,是洪涝由少到多的时期,洪涝重,2004~2007年洪涝较轻,2008~2010年洪涝重。
关键词:四川洪涝灾害特征趋于预测
一、前言
四川省包括四川盆地(以下简称盆地)和川西高原。每年的4~10月都有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发生,这是我省主要的、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生命财产危害严重的一种气象灾害。四川省的洪涝分为严重洪涝和一般洪涝,严重洪涝只发生在四川盆地,但它包含在一般洪涝中,一般洪涝遍及全省。过去,有很多人研究过四川盆地的洪涝灾害,但没有人研究四川全省的洪涝灾害,四川洪涝灾害的基本情况如何?还不太清楚,为防治和减轻洪涝灾害的危害提供依据,我们对四川洪涝灾害的若干特征进行了分析,并预测了1999~2010年洪涝灾害的发生趋势。本文统计洪涝灾害的降水资料是四川各气象站1951~1999年的降水资料,划分洪涝灾害的标准,是甘孜和阿坝两州(以下简称甘阿地区)、盆地、攀枝花市及凉山州(以下简称攀西地区)用于日常业务的洪涝标准。
二、洪涝灾害的标准
四川的洪涝灾害主要由暴雨和大暴雨引起的,它是其成灾的形式,其次是地形复杂,植被覆盖率低。因为四川的地形复杂,各地暴雨的标准和成灾的降水量不同,所以不同地区洪涝灾害的标准也不同。
(一)一般洪涝灾害的标准
盆地和攀西地区:单站任意连续三天的总降水量≥150.0mm为一次洪灾。
甘阿地区:单站任意连续3天的总降水量≥50.0mm,或者日降水量≥30.0mm
算一次洪涝灾害。
(二)四川盆地严重洪涝灾害的标准
四川盆地内,一次严重洪涝灾害的标准是:在5~9月,5月有连成一片的2个及以上的站,6~9月有连成一片的3个以上的站,它们在相同的连续3日
内,每个站3天的总降水量都≥150.0mm。
三、四川洪涝灾害的若干特征
四川洪涝灾害的特征,分为一般洪涝的特征,它包括了四川盆地严重洪涝与一般洪涝相同的特征;严重洪涝独有的特征。
(一)一般洪涝的特征和四川盆地严重洪涝与一般洪涝相同的特征
1.一次涝洪灾害发生时,降水强度大,降水量多且集中。
盆地和攀西地区,单站连续3日总降水量,最小为150.0mm,最大在150.0mm以上,盆西、盆北和盆东山区普遍在200.0mm以上,有的站在300.0mm以上。甘阿地区,单站日降水量的最小值为30.0mm,最大值≥35.0mm。
2.洪涝灾害突发性强,来势猛,危害大,灾情重,不但危害源地还波及下游。
洪涝灾害有很强的突发性,不象旱灾那样由轻到重,它来势凶猛,往往使人来不及预防和躲避,所以灾情严重。它导致山洪爆发,河水陡涨、破坏植被、冲毁和淹没良田、建筑物和交通设施,淹死人、畜,如1981年7月9~14日,盆地西部和中部发生的历史上罕见的洪涝灾害,灾区内有43个县连续3天的总降水量超150.0mm,暴雨中心内有7个县连续三天的总降水量超过300.0mm;这次洪灾,使许多河流出现了历史最高水位,其中四川盆地内长江段水位居200年来的第三位,出现了100年一遇洪峰,有119个县(市)受灾,受灾人口1,500多万,工农业经济损失达25亿元左右。
在山区,特别是甘阿地区和攀西地区,洪涝灾害还引发泥石流,对农田和房屋、交通等造成毁灭性的破坏。
洪涝灾害不但危害源地,还波及下游。如1981年7月9~14日,盆地西部和中部发生的历史上罕见的洪涝灾害,盆地西部和中部是洪涝灾害源地,受到危害,它还波及到下游的长江沿岸,造成长江上、中游的大洪水。
3.发生频繁,年平均发生次数分布不均,甘阿大部和盆西边缘多,其余地区少。重灾年多。
洪涝灾害发生频繁,全省年平均发生次数为0.3~3.1次,其中甘阿地区0.5~3.1次,攀西地区0.2次以下,盆地0.3~1.7次,多为0.5~1.7次。最大值出现在高原上雅砻江中游两岸,年平均发生次数2.0~3.1,次大值在大渡河和岷江上游之间地区,年平均发生次数1.3~2.2次。全省年平均最大值3.1次,出现在九龙,最小值0.3次,出现在古蔺。
重灾年多,1951~1999年,四川出现的重洪灾年有以下14年:1955、1959、1961、1968、1973、1974、1975、1978、1980、1981、1982、1983、1984、`1989
年,占总年数的26%。
4.各月发生频率地理分布不均,甘阿大部和盆地西部边缘多,其余地区少。
四川的洪涝灾害发生在4~10月,主要在7~8月,各月的地理分布不均,但6—9月分布趋势的特点相同,①高频率出现地区:高原上雅砻江中游和阿坝州中部,盆地区在盆西边缘的北川—安县—江油一带和雅安—乐山一带;②5、10月分布趋势相同,高频率区在甘阿地区,为5~20%,盆地区和攀西地区大部无洪涝灾害,出现洪涝灾害的地区,发生频率低,为2~3%。③4月仅个别站有洪涝发生,频率也低。
各月洪涝灾害的最高频率都在甘孜州南部的雅砻中游江两岸。
5.洪涝灾害开始时间(月)地理分布不均
洪涝灾害开始期,全省为4~8月。甘阿地区为4~6月,大部5~6月,分布呈区域性,但错落有序;攀西地区6~7月,大部在6月;盆地区在4~8月,大部在5~6月,其中盆地北部和渠江下游东岸以5月为主,出现在8月的仅古蔺一县,除此以外的其余地区多在6月。
6.洪涝灾害结束期(月)地理分布不均
全省洪涝灾害结束期为7~10月,大部在9、10月。甘阿地区在8~10月,大部在9、10月,其分布是:石渠在8月,雅砻江以东的地区主要是10月,以西地区是9月。盆地区为7~10月,大部在9、10月,其中叙永在7月,岷江、沱江中游之间的地区和宜宾、泸州南部及广安地区在8月,南江到蓬溪一线以东的地区在10月,除此以外的其余地区在9月。攀西地区在7~9月
。从表1可知,在洪涝期内,各代表站各月洪涝灾害发生频率的差异很大,基本呈正态分布。最高频率出现月,盆地在7、8月,多在8月;攀西地区出现在8月;甘阿地区主要在7、9月。
7.在洪涝期内,各地各月发生洪涝灾害的频率差异很大,洪涝灾害的高峰时间主要7、8月。
从表1可知,在洪涝期内,各代表站各月洪涝灾害发生频率的差异很大,基本呈正态分布。最高频率出现月,盆地在7、8月,多在8月;攀西地区出现在8月;甘阿地区主要在7、9月。
表11951—1999年四川各代表站4~10月中各月洪涝灾害出现频率(%)
站月
名34567891011
成都00041515000
雅安004750611700
广元004930111100
绵阳000921211200
北川0031379532600
乐山001193335900
自贡00051214200
内江00471511400
宜宾0007119200
达川002494720
南充0007117000
西昌0000022200
甘孜00215137920
理塘0011845291010
马尔康00165536233920
阿坝25142649261920
黑水02126863204670
8.洪涝灾害有阶段性和持续性
洪涝灾害的阶段性,是指全省和其中的一个地区的洪涝灾害在一段时间(连续数年)发生次数多,一段时间(连续数年)发生次数少(见表2)。
表2四川各地1951—1999年各时段洪涝次数
站名
1951~19591960~19691970~19791980~19891990~1999
马尔康815142416
松潘51091412
广元537116
绵阳65693
遂宁30342
乐山898107
雅安141812119
宜宾44221
合计4556558557
1951~1999年,四川大部分地区各年代的变化与全省的变化基本相同,50年代少,60年代多,70年代少,80年代多,90年代少,其中80年代最多,但由于四川地形复杂,个别地区的变化与全省变化不同步。
洪涝灾害的持续性,是指一个站连续出现洪涝灾害的年数≥2年。全省持续年数,除马尔康2~11年外,其余地区2~7年,多为2~4,极个别站的洪涝不持续(见表3)。
表3四川省1951~1999年主要站洪涝灾害持续时间和年数
马尔持续时间54~5860~6169~7173~8385~9498~99
康持续年数52311102
甘持续时间59~6170~7177~7981~8486~8798~99
孜持续年数323422
松持续时间54~5560~6171~7578~8082~8486~8792~9597~99
潘持续年数22533243
广持续时间61~6272~7779~8388~92
元持续年数2655
绵持续时间56~5967~6875~7881~8487~88
阳持续年数42442
南持续时间无
充持续年数无
内持续时间61~6369~7072~7486~87
江持续年数3232
宜持续时间58~5968~6973~74
宾持续年数222
雅持续时间51~5254~5658~6366~7075~7883~8587~93
安持续年数2365437
(二)四川盆地严重洪涝独有的特征
四川盆地严重洪涝的特征,除了与一般洪涝的相同特征外,还有其独有的特征。
1.分布趋势独特。五江(岷江、沱江、涪江、嘉陵江、渠江)上游
多,下游少,西部三江(岷江、沱江、涪江)上游比东部两江(、嘉陵江、渠江)上游多,所以分布趋势是西北多,东南少,从西北向东南减少。全盆地严重洪涝的年平均发生次数为0.1~0.8次,五江上游为0.2~0.8次,下游为0.1~0.2次。西部三江上游0.2~0.8次,东部两江上游为0.2~0.4次。全省出现严重洪涝最多的地区是盆地西北部,无严重洪涝区在盆地内长江以南的地区。
2.每次洪涝都是成片的区域性的,范围大。一次洪涝出现在连成一片的2~3个及以上的站内,所以是区域性的,范围大。
3.主要出现在7月。.严重洪涝期(5~9月)内,各月都有有严重洪涝发生,但集中在7月。各月的出现频率和排次:7月39%,排第一位;8月27%,排第二位;9月18%;排第三位;6月10%,排第四位;5月6%,排地五位。
洪水灾害篇2
关键词:洪水灾害;防御;策略;措施
中图分类号:TV122文献标识码:A
1自然状况
清原县地处辽宁东部辽东山地丘陵区,隶属于抚顺市管辖。其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地理位置:东经124°20′06″~125°28′58″,北纬41°47′52″~42°28′25″之间。东邻吉林省的东丰、梅河口市、柳河县;南同新宾满族自治县搭界,西与铁岭、抚顺县接壤,北邻西丰、开原。全县东西长96.4km,南北宽75.3km,总面积3921km2。沈吉铁路、沈吉高速、国道202线贯穿县境,交通十分便利。清原县辖9镇5乡,共14个镇乡,188个行政村,总人口39.9万人,总土地面积39.21万hm2,人均耕地面积0.11hm2。
清原县处于中温带亚湿润区内,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雨热同季,四季分明。冬季漫长寒冷,夏季炎热多雨,年平均气温3.9~5.4℃,最冷出现在1月,最热出现在7月,1月平均气温-16℃,最低气温-37.6℃;7月平均气温22.8℃,最高气温36.5℃。
由于清原县地处山区,境内森林茂密,植被良好,下垫面条件比较接近,所以年降水量地区分布比较均匀,全县多年平均降水量为781.1mm。降水量年际变化较大,年最大与年最小降水量比值一般在2~3之间。降水量年内分配极不均匀,汛期(6~9月)平均降水量占全年平均降水量的71.4%,7、8月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48%,而枯季11月至翌年3月降水量仅占年降水量的9.6%。
清原县主要有4大水系,即清河、柴河、浑河、柳河。其中浑河最大,境内流域面积2350.75km2,占全县总面积的60.0%,其上游第1大支流英额河流经清原县城。
清原县目前已建成后楼、小孤家2座中型水库,金家、前秧、王大堡等12座小(一)型水库,砍椽沟、天桥、六队等42座小(二)型水库,总计56座水库,另建中型水电站1座:红河电站。
2历史洪水
据不完全统计,清原县自建国以来共发生17次较大级别洪水,分别发生在1951、1953、1960、1964、1971、1975、1985、1986、1989、1990、1991、1993、1994、1995、2001、2005、2010年,平均每3.6a就发生1次。
频发的大洪水给清原县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例如,1995年,全县遭受了一场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灾害,全县72小时平均降雨量达340.0mm,全县21个乡镇346个村全部受灾,冲倒房屋1.8万间,死亡2人,受伤1500人。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2.89万hm2,冲断沈吉铁路大桥2座,公路中断34条,冲毁桥涵1227座,受损中小型水库35座,冲毁塘坝65座、拦河闸108座,堤防决口135处,损坏堤坝347km,冲毁机电井704眼,直接经济损失16.1亿元;2005年8月13日,清原县出现强雷暴和强降雨天气,全县平均降雨115mm,其中清原镇2小时内降雨164.4mm,为清原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强的一次降雨过程。暴雨洪水使全县14个乡镇受灾,受灾人口19.5万人,死亡、失踪8人,转移安置人口3.07万人,直接经济损失9.55亿元;2010年,全县年平均降雨量1241.9mm,为清原县有资料记载以来最大值。整个汛期,连续发生6次较大洪水,其中,以7月31日暴雨洪水为最大,由于此次降雨历时短、雨强大,造成灾情尤为严重,直接经济损失达2.05亿元以上。
3洪水防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3.1河道堤防
在浑、清、柴、柳4大流域的干流及主要支流上,河流堤防工程防御体系已多有建立,堤防结构大多数为土石坝加毛石护砌。但由于多数堤防工程的建设年代较长,又经历了多次大洪水的破坏(被冲毁堤段多数都在当年汛后恢复)和冲刷,堤防的防洪能力和标准都不高。其中,县城部分近20km堤段仅有不足10km堤防防洪标准可达到50a一遇洪水标准,其余堤段及其它主要河流的干流堤段防洪标准在10~20a一遇洪水标准之间,而其它各主要支流及更下一级支流的堤防的防洪标准一般都在10a一遇洪水以下,甚至有部分河道堤段处于无河堤防护状态。因此,总体上看,全县河流堤防的防洪标准普遍偏低,防洪能力和当前的社会发展形势不能完全相适应。
3.2水库工程
水库工程是开发利用水资源以及防御洪水灾害的硬件工程性措施,承担着洪水防御主力军的作用。新宾县境内有中、小型水库(电站)57座,具有较强的水力调节能力。在抵御洪水侵害的过程中,发挥着蓄洪、削峰,调节洪水泄量,延长洪水下泄时程的巨大作用,是防汛抗洪的第1道坚实屏障。
水库硬件设施的完好性与可靠性、水库覆盖区域水雨情信息收集的及时性及水库防洪调度预案的科学性是水库能否充分发挥其洪水调节作用、为下游防汛抗洪带来保障的3大关键因素。
截止2012年末,在清原县57座水库(电站)中,先后有2座中型水库、11座小(一)型水库、10余座小(二)型水库完成了除险加固工程,尚有近10余座小(二)型病险水库未进行除险加固。
目前,小(一)型以上水库及部分小(二)型水库覆盖区域已经通过水文报汛站网建设工程及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工程建立了自动化的水雨情收集系统,而各级别水库的防洪调度预案也已经基本建立完成,因此,从水库防洪的角度看,各项准备措施是比较充分的,这也是切实发挥水库防洪功能和效益的基础。
但从实际管理方面看,全县水库的防洪工作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还有多座小(二)型病险水库未进行除险加固工程,水库因年久失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个别小(一)型及多数小(二)型水库由于管理体制及所处地点过于偏僻等诸多原因尚不能在汛期实现24小时不离岗值守;部分水库由于受地理环境因素影响,通讯手段单一,暴雨洪水期间通讯中断而无法在短期内得到恢复,造成防汛指挥中心因与其失去联络而无法进行防洪调度指挥的窘境;由于部分基层防汛工作人员多为村民承担,其基本防汛知识及技能缺乏,再加之全县防汛系统中各部门之间缺乏日常联合防汛演练,因此,存在着人员或部门之间因为协作不到位而影响防汛抗洪信息传达和执行的隐患。
3.3县城的洪水防御现状
清原镇是清原县城所在地,常住人口近10万人。清原镇城区堤防始建于1954年,设计防洪标准为10a一遇洪水。2009年4月,抚顺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完成了《清原县英额河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清原县城市防洪工程),提出整治清原镇城区10km河道,左、右岸修建河堤20km,堤防设计防洪标准为50a一遇洪水。但到目前为止,实际只完成了左、右岸共计不足10km堤防,其余部分堤防尚未修建。现状城区右岸未新建段堤防防洪标准较低,仅为20~30a一遇洪水标准,且堤防年久失修、淘刷破坏严重;左岸未新建段堤防防洪标准仅为10a一遇洪水标准,且无明显工程防护;另外,镇内低洼易涝区没有排水泵站,排水管道年久失修、设施老化,镇内时常发生内涝。
4洪水防御策略及措施分析
科学完善防汛抗洪减灾系统的建设是提高减灾效益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针对前述分析结论,结合清原县的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会有效地提升防汛抗洪体系的应变能力与科学组织能力。
4.1要使村(屯)、乡(镇)、县3级防汛组织机构设置常态化,人员、设施、设备配给充足,尤为重要的是要充分利用无线、卫星通讯网络,保证非常规事态下的通讯畅通,使已经建立起来的自动化水雨情监测系统收集到的水雨情信息、各类防汛指挥决策信息及灾情信息等能够及时有效的上传下达。
4.2在县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洪水防御方案的基础上,细化乡(镇)、村(屯)及各类水利工程等的专项洪水防御方案,加强对各类预案的审核,突出预案的可操作性与科学性,避免形式化、空洞化,力求做到符合实际、指导得力、行动有序。
4.3在防汛抗洪过程中,应遵循有工程防御地区以防御为主,避险为辅;无工程防御或工程防御能力偏低地区以避险为主的防御策略。切实做到以人为本,以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为最高指导原则。
防汛期间,各个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管理制度和人员培训机制的建立。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加强巡查,遇险及时排除,力保工程在防洪设计标准内不出现垮坝、溃堤等恶性事件,切实发挥出水利工程的防洪效益来。
同时,在河道防洪中,要加强河道行洪障碍的检查与清除工作,使河道行洪通畅,提高河堤防御洪水的能力。
4.4在县城的洪水防御中,要做到防洪、防内涝两手抓。建立专业的汛情、涝情监测及抢险队伍,建立科学的巡防机制,加强水文分析工作,在可预见范围内,确保城市堤防不溃堤,城区内涝不成大灾。遇超历史洪水,城池不保时,全体居民能安全撤离。
4.5加强防汛抗洪演练与培训,提高防汛工作人员的基本技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防汛抗洪指挥系统存在的上下衔接不畅通、指挥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工作人员未尽职守等问题,确保机制体系顺畅,指挥得力,防患于未然。
4结语
洪水灾害篇3
【关键词】山洪灾害;规划;建议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位于贺兰山东麓脚下,由于大武口区是石嘴山市政府首府,人口达到29.6万人,且又是工业城市,众多重要厂矿企业在贺兰山东麓脚下生产,是石嘴山市重点防御的地方。近几年,城乡一体化的建设速度加快,防洪沟道被侵占,山洪沟道成了建设用地,山洪无出路,到处乱窜,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损失。特别是2012年,7-8月份的几次洪水,给企业和人民群众造成生命和财产的损失,给洪水寻找出路,成为大武口区防汛首要任务。
一、基本情况
大武口区贺兰山东麓主要山洪沟道有汝箕沟、干沟、大风沟、小风沟、归德沟、韭菜沟、桃柴沟、大小枣沟、大武口沟等,还有许多小沟道没有名称。由于山洪沟道多,山洪具有明显的多发性、无序的突发性和强烈的破坏性,易给企业和群众造成生命财产损失。
二、灾害损失
山洪灾害常常是在短时间成灾,破坏性强。常常造成房屋倒塌、耕地被毁、交通中断、人死畜亡等灾情。通过历史调查,1975-2002年,山洪灾害造成36人死亡,经济损失达到3亿元。
三、山洪灾害的基本特点
山洪灾害由于降雨的随机性大,降雨区域明显,降雨流速大,所以灾害难以预防。因贺兰山一带山高坡陡,大小沟道山洪沟道甚多,高强度短时间的暴雨出现后,降雨迅速转化为径流,产生的洪水来势迅猛、流速快,几小时后就给企业和群众造成生命安全和财产的损失。
四、山洪灾害防治存在的问题
大武口区近几年通过小流域项目和地方政府投资,整治了大小峰沟、大武口沟、汝箕沟,挖成星海湖滞洪区,编制了防灾预案,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投入不足、管理薄弱等原因,目前山洪灾害总体防御能力较低,近几年,虽然山洪防治从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上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局限于规划和投资的问题,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
1、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存在问题
(1)预警监测还没有达到先进水平。虽然我区的自动雨量监测站达到28个,视频监测站达到4个,人工水位站4个,但是大武口区处于贺兰山东麓脚下,山地面积达到465Km2,监测网点布设稀,覆盖率不高,局部地方监测不到,预警短信机时常出现短信发不出去现象,预警系统技术水平有待于提高。
(2)防灾意识淡薄。山洪灾害的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群众对山洪灾害的危害性、突发性认识不足,目前,许多山洪灾害易发地区乡、村组没有编制自己的预案,导致山洪来临时,某些干部和群众无所适从,自防自救能力较低。
(3)山洪灾害的普查工作还不够仔细。虽然大武口区在2011进行了山洪危险区的划定,但2012年受灾的地方大多是小沟道造成,还是不被重视的小沟道和流域发生的,大量的山洪灾害危险点或隐患点还没有被发现,而一些由于建设项目新形成的危害点或隐患点还没有被及时、全面发现并掌握,有针对性、全面地提出防治对策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2、山洪灾害工程措存在问题
(1)山洪灾害建设工程标准低。贺兰山东麓的一些山洪沟主要防御措施是进行沟道疏通,防御标准很低,投资仅限于的维修和加固,一些防洪设施都是灾后应急而建,或是抗灾而建,整体性差规模小,质量差,难以发挥防护作用。一旦山洪暴发,沿河道的村庄、道路、农田、企业极易受损。截止目前为止,大武口区20%的防洪工程标准为10~20年一遇,80%的防洪工程标准不足5年一遇。
(2)山洪灾害防治缺乏统一规划。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建筑拔地而起,规划部门在审批上不考虑防洪安全,个别单位在山洪沟道上搞建设,堵塞洪水的出路。对山洪灾害的认识不够,对安全方面的因素考虑不周全。
五、规划的总体规划建议
贺兰山东麓山洪灾害规划主要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是规划的主要内容。
1、非工程措施的规划建议
1)普及山洪灾害知识。山洪灾害危害性大家普遍已经认识,但是重视不够,因此通过报纸、广播、电台、电视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增强群众防灾、避灾意识。了解本地山洪灾害的特点和基本对策,使群众了解山洪灾害威胁,
(2)实现预警系统信息共享。目前监测系统包括气象监测系统、水文监测系统。而气象和水文监测系统不能共享,甚至造成资源和资金的浪费。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气象和水文预警资源共享。为防汛指挥调度指令的下达、山洪警报传输和信息反馈提供通信保障。
(3)建立防灾预案和救灾措施体系。根据历年山洪爆发造成损失,进行山洪灾害普查,划分危险区和安全区,明确山洪灾害威胁范围与影响程度;建立县、镇、村级防汛预案,预案须切合实际,具可操作性,建立由各级政府部门负责的群测群防组织体系,确定避灾预警程序和临时转移人口的路线和地点,保证在山洪初发时就能做到快速、准确地通知可能受灾区群众及时转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4)做好防灾减灾规划。贺兰山东麓,资源丰富,使得一些企业不顾安全乱采乱挖,不但破坏了植被,造成水土流失,而且堵塞了山洪沟道,导致泄洪不畅。建议对山洪灾害威胁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进行防灾评估。对主要企业要做好企业防灾减灾工作,根据山洪及其诱发的泥石流特点,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因地制宜采取必要的工程治理措施进行保护。
2、工程措施规划建议
(1)提高建设标准。规划贺兰山东麓山洪沟道时,防御建设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的标准。
(2)将洪水引导至星海湖滞洪区。目前,由于建设的原因,许多沟道洪水没有出路,而洪水出路的关键在于合理的规划,针对目前已经形成的现状及防灾形势,综合考虑城镇和重要设施的防洪要求,根据山洪沟的特点,因地制宜地采取护岸及堤防工程、沟道疏浚工程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将洪水最终引导星海湖滞洪区,才能确保贺兰山沿山一带的企业和村庄安全。
(3)对贺兰山东麓的开采实行有序开发。严格企业管理,对贺兰山内企业,不准在山洪沟内开采资源,不准堵塞山洪沟通道。
六、结束语
山洪沟灾害的治理,一方面要从长远进行规划,一方面在建设过程中要征求防汛部门的意见,采取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进行治理,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山洪灾害的认识,普及防御山洪灾害的基本知识;建立完善的监测通信预警系统,提高预测、预报山洪灾害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预案和群策群防体系;对于山洪灾害频繁、防治难度大的区域主要采取搬迁避让措施;规范人类活动,有效避免或减轻山洪灾害。
参考文献:
[1]《宁夏山洪防止与对策》朱云.
[2]《大武口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实施方案》王鹏等.
[3]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简要报告.
洪水灾害篇4
1950年以后,我国大江大河防洪工程建设成就卓著。但是我们今天却面临着水灾发生频率增加,灾害损失持续上升的现实。防洪减灾陷入了一方面巨大的资金投入,一方面难以遏制的灾害势头这种困境,这与美国、日本、荷兰等发达国家在本世纪六十年代至八十年代经历类似。本文将从《美国防洪减灾总报告及研究规划》研究入手,考察美国防洪减灾方针演变过程,以期为防洪方针的完善和推进防洪减灾行为社会化提供思考及借鉴。
一美国防洪减灾理论更新的社会背景
(一)防洪工程投资、效益与灾害损失同步增长
美国防洪管理始于1803年。随着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河下游防洪堤防系统建立,开始设立国家和私有的防洪管理机构。1927年,陆军工程兵团成为密西西比河及其支流防洪工程及管理的专业机构,其后由陆军工程兵团负责国家防洪工程建设和防洪管理。
1936年,美国国会通过防洪行动纲领,确立防洪工程是公益性工程,管理的权威和工程经费得到保障,防洪主要责任也由联邦政府负担起来。两年后一位经济学家预见了其中的弊端∶由联邦承诺在全国实施防洪计划,48个州都将接受这个福利,人们不难想象,联邦财政的大门由此而大开。这一预见在七十年代被证实,国家将防洪减灾全部负担起来的政策,只能日益加重国家在防洪投资方面的财政压力。
三十年代坝工技术的迅速发展,高达数十米上百米的混凝土坝将江河截断,大量的洪水可以在水库中蓄积起来。通过水库调蓄洪水、堤防阻挡和河流渠道输送洪水,美国人骄傲地认为其防洪能力已超过任何国家。人们以为凭借现代技术和国家的财力,洪水可以被驾驭。
至六十年代中期,已有约110亿美元的联邦投资用于防洪,到了1980年一年的防洪减灾费用是22·8亿元,当然随着防洪工程的修建,江河的整治,调度洪水能力不断提高,防洪投资所减少的灾害损失远远超过了投入。但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来,美国水灾损失仍以年4%的比率增长。到七十年代达到7%。据估计到2000年,年水灾损失将超过43亿美元(按1975年价格计算),增长的地区主要是城市。而43亿是考虑了洪泛平原管理和实施各种措施之后的灾损值,否则损失将达60亿美元。死于水灾的年人数自五十年代以来一直保持在300~500人。由于受灾地区相对集中,使得灾情更为突出。1972年6月在南达科他州莱彼德城(RapidCity,SouthDakota)两小时内死亡238人。每当纽约港湾发生高潮位的台风海啸,仅在市区范围内有130万人被困并造成主要市政设施瘫痪。
1974年,美国通过灾害救济法案。1979年总统灾害救济基金仅为水灾受害者就支出17亿美元以上的援助。国家用于防洪工程、灾时救援和重建的经费更急剧增长。
以工程控制洪水的治理方略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显现出来。帕尔河是美国南部地区的主要河流,全长300多公里,穿过密西西比州23个行政区和路易安那州3个行政区。密州的杰克逊市是这条河中游的中心城市,在五十年代的经济高潮中,城市人口急增,新的商业区和住宅区使这座城市充满生机。历史上杰克逊又是多水灾的城市。六十年代按照100年一遇洪水设防,在上游兴建了罗斯巴内特坝,形成了以供水和水上娱乐的中型水库。河道裁弯取直,修建质量极高的堤防。工程完工后,有关部门宣称∶该工程标志着每年肆虐于杰克逊市的帕尔河水灾的终结。但是1979年4月的“复活节洪水”无情粉碎了人们的愿望。当持续1周的降雨与上游洪水相遇时,水库满库全部开闸泄水。但是,下游高水位的顶托,使河流水位迅速上升,洪水漫堤冲入了城市,新开发的商业区和住宅区沦为泽国。这场后来称为水利工程规划和洪水调度失当而加重的洪水灾害,造成了1900座居民住宅毁坏,上万人无家可归,价值7000万美元的污水处理厂冲走,城市电力设施严重破坏。联邦当局为灾民发放的赈灾款和保险赔偿金达到3·75亿美元。事后有人说这次水灾是对“筑坝挡水,就等于防洪”传统防洪观念和减灾对策的讽刺。
以防洪为目的修建的工程,改变了河流水文特征,加上城市发展更使河流的自然状态发生了变异从而加重了水灾,这是人们通过水灾才得到的深刻认识。
(二)非工程措施推行进程中两难的困境
早在1934年,美国一些专家就对完全依赖工程防洪的方针是否明智提出疑问,建议应该立法限制在洪泛区开发。五十年代开始提出了国土规划、预报和警戒、疏散、修正房屋建筑规范等非工程措施,并被总统咨询委员正式在防洪规划中推荐。直到1966年在防洪政策专门工作组提出的《水灾管理的统一国家规划》,防洪非工程措施才从管理机构方面得以确立。
1968年通过了洪水保险法和洪泛平原土地开发和利用的一系列法规。但是,这些政策并不吸引地方政府积极推行。1972年两场大水,洪水保险才为大众所认知。1972年在宾夕法尼亚的萨斯奎亚那河发生水灾,造成90%财产损失,总额31亿美元。保险公司理赔时才知道流域内只有4个社区参加洪水保险,售出保单683份,其中水灾最严重的一个社区只有2户投保。水灾频繁的南达科他州莱彼德市至1972年前,全市仅有29户参与洪水保险,而这年6月洪水使238人丧生,上万人流离失所。1973年颁发了《洪水灾害预防条例》,促使了地方政府对洪水保险法的执行。该条例规定∶只有参加了洪水保险的社区,在既定的洪泛区可以获准开发并有可能获得联邦或与联邦机构有关的资金援助。如果社区没有参加国家洪水保险计划,即使正式确认水灾事实后,受灾者也不能享受任何形式的联邦救济金或贷款。
洪泛平原管理要害是特殊区域的土地管制,其法律依据是洪水风险图。联邦政府的洪水风险图与洪水保险项目是互相配合的,而地方制作的洪水风险图却只考虑地方利益,于是往往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有些地区被联邦和地方洪水风险图同时覆盖,有些地区却没有包括。
国家洪水保险计划(NationalFloodInsuranceProgram)使得洪水保险成为水灾受害者得到无偿资助的最大来源。然而,洪水保险费一直由联邦政府给予大量补贴,即超过保险费收入的部分由政府支出。强制性的保险实施后,结果由于索赔范围广、费用高,使国家用于保险的开支急剧上升。此外,政府参与的减灾项目如灾时疏散和预警、灾时救援等几乎每个方面的问题都日渐增长,也变得更为复杂。与此同时,个人及社区为对付水灾所承担的责任却相应地减少了。这样一来,灾害行政管理和资金筹措日益成为联邦政府和管理机构沉重的负担了。
二减灾行为社会化---防洪方针的重要突破
1968年以来美国联邦政府通过一系列的法规,确立了以洪水保险、洪泛区整治、防洪工程管理为主的非工程措施防洪减灾政策。1977年5月24日,卡特总统签署了著名的11988号总统令,要求所有联邦机构共同协调,使联邦各部门、各州和地方相应机构减灾管理的统一性,以及确立领导与合作关系。重点放在洪泛区管理,洪泛区发展规划。
但是,传统的防洪减灾管理分工太细,联邦各部门与地方减灾管理脱节,3年后发表的11988号总统令备忘录发现,非工程措施进展微乎其微。
1979年,对频繁发生的水灾、持续上升的灾害损失和居高不下的灾区拨款,美国众议院就水灾问题质询政府。次年,国会指示国家科学基金会全面评估国家防洪减灾政策及行为。集合了全国20多科研和管理部门的60多位专家工作2年之后,提交了美国第一部国家防洪减灾经典文献《美国防洪减灾总报告》,这部文献向公众公开了国家防洪减灾的国策、水灾历史和现状以及对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的建议。至此防洪减灾进入了新时期,即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演进到减灾行为的社会化。
(一)观念转变与防洪减灾行为社会化的推进
八十年代初对国家已往防洪政策和行为的评估,使人们改变了对灾害的认识并重新定位减灾行为的目标。对后来政策完善和减灾行为起着指导意义的认识主要有如下方面∶
(1)水灾是美国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为支持这一观点除统计资料外反复引用的例子是∶“在雷比特市的历史上,每年有35人死于火灾、35人死于犯罪,但仅在两小时之内,就有238人被洪水夺去了生命。”因此,有洪水问题的地方政府必须将防洪问题置于和城市治安、消防同等重要的地位;
(2)今后,灾害损失上升趋势仍将继续;洪水不可能被人类控制,但是灾害可以通过有效的行为尽可能地减轻,防洪投入的上升趋势可以通过洪泛区管理、暴雨和海岸带的综合整治措施得到缓解,这些措施在经济、环境和社会等方面有较高效益;
(3)建立社会减灾的行政管理体系、完善防洪减灾的法律体系,使各种减灾措施发挥应有效益。减灾领域的社会学、法学和行政学研究应该优先着手。
(4)继续以百年一遇作为防洪减灾标准,关键设施则应采用五百年一遇标准;在高风险地区发生重复水灾后,不应再为洪水保险提供补贴;要加速将所有洪水多发地区的社区纳入国家洪水保险项目的常规工作;应超前考虑城市化和蓄滞洪区占用的后果;建立国家数据采集、评价系统,建立灾害数据库和完备信息传递系统,使之成为完善政策和实施行为的基础设施;
(5)洪水保险是国家防洪减灾的主要政策,是实现减灾社会化的主要措施。由此推进区域开发的有效管制,并筹集减灾理赔和减轻政府财政负担的主要渠道,为此应完成统一的洪水风险图绘制及国土规划,对与防洪保险项目有关的金融机构和私营保险业目前和以后可能的作用应全面评估;
(6)水灾预警和应急反应体系实现集权化的管理,并将这一体系的基础建设扩展到社区,使地区和全国的预警和应急系统更有效的互相联系,使现有洪水预警体系的预测工作得到统一和加强;
(7)确立联邦应急管理局领导和协调防洪减灾行为的权威性,并为其提供充足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8)地方政府尤其是州一级政府在防洪减灾中起着主要作用。联邦洪水保险计划和其他减灾行为推行需要地方政府配合。鼓励各州制订与11988号总统令配套的政策和法规;国家水资源委员会应与联邦各有关机构和各州配合,制订评估防洪减灾政策执行效益的措施。
正是观念和理论问题的重新认识和阐述,为后来美国防洪减灾工作进入新的时期奠定了基础。
(二)联邦应急管理局及其行政体系--减灾管理的集权机制
1980年10月,一个领导国家减灾工作的新执行机构——联邦应急事务管理局的成立,这是对所有自然灾害行使应急管理的权威机构。根据国家对各灾种的发生机率、对社会危害程度的综合评估,水灾管理是这个机构工作的重要方面。洪水保险计划、水灾预防、灾时救援及灾后重建的领导责任从此全部归属新成立的联邦应急管理局(FederalEmergencyManagementAgency)。
对联邦制的国家,联邦应急管理局对减灾管理体制是高度集权的,它重新调整了实施减灾行为中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它所依托的政策被概括为“胡罗卜加大棒”。胡罗卜是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灾时救援实施和复建贷款评估系统;而大棒则是独立灾害管理运行系统,对州和地方应急管理垂直领导的行政管理权。联邦应急管理局在有洪水问题的州设置分支机构,领导地方的减灾工作,并负责提供经费,而各州及地方社区有权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国家减灾项目规定中的适当措施。地方防洪减灾项目的选择可以获得国家资金支持并达到多项目的,如发展对灾害有承受能力产业、住宅建设、治理水土流失和改善水质,以及利用蓄滞洪区设置娱乐场所或休闲地。在联邦应急管理局高度权威的领导下,国家洪水保险计划(NFIP)在80年代以后才真正全面实施,并成为国家减灾的主要措施,与之配合的是4种非工程手段,即保险、洪泛区开发与治理、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和蓄滞洪区土地管理。
推行对社会、企业和家庭影响最大的洪水保险项目是联邦应急管理局(FEMA)的主要工作,约涉及全国2万个社区。根据这一计划,美国的许多社区都在一定程度上应进行洪泛区和海岸带建设规划或工程整治。根据这一计划,要实施一系列的总体基础建设项目∶满足一切自然灾害的预防、救援、复建的数据库和信息传递网络;按照100年一遇和500年一遇洪水设防的标准,制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洪水风险图,从流域风险区划到适用与家庭和小企业的社区风险图。此外,灾时救援时对国民卫队的调动和为总统应急提供决策依据等责任,这些涉及联邦各机构、州、县和社区的工作逐步加强了社会对这个机构权威性的理解。
为了鼓励各地进一步采取行动和加强洪泛区管理,八十年代以来国家洪水保险项目调整方向。在完成洪水风险图的基础上,保险部门将所有可能受百年一遇洪水袭击的地区(不论其开发程度如何)视为特别水灾区。从而规定这些地区在法定的最后期限完成洪泛区治理工程(包括搬迁、住宅改造等涉及千家万户的工作),实施蓄滞洪区土地管理办法。此举旨在减少保险开支,而使风险较小而开发潜力较大的社区尽快加入永久性的保险。很快约9800个风险较小的社区进入洪水保险,而洪泛区内有重要建筑或建设潜力的8600个社区成为调整后的国家洪水保险项目的主要对象。这些社区获得促进洪泛区管理与社区总体规划、管理和开发结合的一系列技术和财政援助。后来美国洪水保险费的一半是花费在4个大都市区∶迈阿密、坦帕、新奥尔良和休斯顿,联邦财政对防洪保险的补贴预定在21世纪初削减为零。
联邦应急管理局接手主持洪水保险计划领导工作之后,概括推动洪水保险各种举措的关键是:“除非进行洪泛区整治,否则在洪水风险区进行的任何建设将不能得到联邦援助。”10年前,洪泛区整治尚未普及。而新政策使有关的地方政府感受到了洪泛区管理的必要性。洪泛区整治和洪水保险像建筑规范、酒类法令那样逐渐被普遍接受。
(三)减灾责任转移与分担--减灾责任分担的制约机制
对于联邦政体,州政府对减灾工作的实际支持是至关重要的。美国从州政府在灾时的应急行为发现,如果赋予州长宣布全州处于紧急状态权力,则这些州预防灾害的能力就会立即调动起来,否则这种能力将大打折扣。应急管理政策赋予地方政府这一权力并同时负有的责任。
社区对防洪减灾措施的选择各有不同或侧重,给了地方政府和社区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减灾措施的权力。凡是减灾成就显著的地方,几乎都是由于当地存在强有力的和持续的努力。尤为重要的是这些措施被视为“他们自己的措施”。在实现这一认识的基础上,联邦规划、政策和资金对地方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这些规划和政策还必须是切实可行的。八十年代以来通过一系列减灾政策的实施,尤其洪水保险、灾时救援使人们切身感到防洪减灾是联邦政府领导的。到九十年代美国已经基本构筑起减灾行为的指挥和决策的政府和社会应急网络,为此服务的气象水文预报预警系统、数据采集和评估系统和信息资源共享系统。洪水保险深入社区,在洪泛平原甚至街区也有随处可购的洪水风险和费率图。
美国人在防洪减灾的历程中,对各种措施产生效益的关键日益清晰。《总报告》阐述了这一见解∶“社会对灾害的承受力是通过基本政策做出的决策而获得的,而不是一个技术性的操作问题,具体操作不具备这种功效。”无论是工程措施还是非工程措施对防御洪水、减轻灾害都是必须的。但是,任何手段不可能中止洪水灾害,人类可以企及的目标应是尽可能地减轻水灾风险,而决定各种减灾措施实际效益主要在于社会对它的支持程度。
三98''''大水之后我们应有的思考和行动
无论传统“水来土挡”的堤防,还是现代拦蓄洪水的高坝大库;无论是洪水的预报和预警,还是水灾救援和灾后救济,人类不断地与自然态洪水搏斗,并从各方面化解灾害的社会危害。但是完全消除水灾仍是当代人无法企及的目标。
20世纪八十年代联合国减轻自然灾害十年计划指出∶水灾仍是当今造成人类财产损失和生命威胁的主要自然灾害,并呼吁各国政府重视水灾问题。可以说这实际是对20世纪后期人类灾害观和防洪策略的修正,对各种防御手段和救援行为的最终目标重新定位。发生在20世纪末的防洪战略的转移是世界性的,美国、日本等国起步较早,减灾行为社会化代表着有洪水问题的国家今后必然的方向。
中国自1950年以后,进行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大规模防洪工程建设,建成了以大坝、堤防抵御洪水和调度洪水的防洪管理模式,以及卓有成效的防汛指挥系统。随着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使得社会对洪水威胁更为敏感。但是,整个社会对水灾增加负有的责任却思之甚少。
九十年代初期,频繁发生的水灾促进了我国水灾问题的研究。对水灾成因社会因素的分析导致了理论方面的新认识--灾害属性,即水灾具有自然和社会双重属性。据此不难理解任何以防御自然洪水为主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的实施只有置于国民具有水灾意识,经济上负担水灾责任,行为服从有关法规制约的社会大环境之中,才能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和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而营造这样的社会环境需要政策导向、法律保障和领导防洪减灾机构的高度权威性。
相比而言,我们目前的防洪管理体制更容易实现向减灾的统一管理过渡。但是,行政与专业管理的部门条块分割,又将削弱一体化管理构架职能的发挥;在社会层面,由于长期以来实行的防洪管理机制,也使社会难以理解减灾责任分担的必要性。当防洪战略转移历史地落到了当代人肩上之际,我们应该面对当前的形势以及社会特点,理清改革的思路,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避免照搬别人经验而难以奏效的教训。
1983年提出的美国防洪减灾规划认为∶所有的防洪减灾研究应当遵循社会学和行政学项目优先的原则,重点研究和评估以往的政策和措施,以完善和指导今后的政策和行为。这一认识同样适合我们当前的情况。防洪减灾行为社会化涉及到自然学科和社会学科,需要从社会学、行政学、经济学、水利学、气象学、生态环境学等诸多学科和部门联合攻关,建立起完备的防洪减灾管理和社会保障体系,使社会和个人防御灾害和承受灾害的能力普遍提高。
98’大水之后,我们首先应该不失时机开展防洪减灾领域包含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综合调查,从不同学科不同视角评估我国防洪建设和管理,评估现有防洪方针、法规建设。只有充分的调查和研究基础,才可以为今后防洪规划修正,防洪减灾战略制订、防洪防汛优化管理,减灾保障体系建设提供充分的依据。研究成本的投入是极为有限的,但是,其中蕴含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却难以估量。
主要参考文献∶
洪水灾害篇5
关键词:山洪灾害;规划;原则;对策
一、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原则
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反映山丘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存条件和环境保护不断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研究和制定全国山洪灾害防治总体规划和对策措施.提高山洪灾害防治水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最大限度地减少山洪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我国山丘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安全保障。《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遵循了以下原则:
①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的原则。人类活动的负面效应已成为山洪灾害的重要致灾因素之一,不仅使自然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也给人类自身安全带来严重影响。通过加强管理,规范人类活动,制止对河流行洪场所的侵占,采取“退耕还林、还草”、改变耕作方式等措施,改善生态与环境,保护水土资源。
②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和“以非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规划要求着重开展责任制组织体系、监测预警、预案等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建设,及时预警,提前组织危险地区群众转移;通过宣传、培训,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重点保护对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必要的工程保护措施。
③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根据各山洪灾害区的特点,统筹考虑国民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全面的规划,并与改善生态与环境相结合,做到标本兼治。
④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山洪灾害防治工作,要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部门实施,确保重点,兼顾一般。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按轻重缓急要求,逐步完善防灾减灾体系。逐步实现近期和远期规划防治目标。
⑤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我国山洪灾害防治点多面广,自然地理条件千差万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防治措施应因地制宜。既要重视应用先进技术和手段。也要充分考虑我国山丘区的现实状况,尽量采用经济、实用的设施、设备和方式方法,广泛、深入开展群测群防工作。
二、山洪灾害防治主要对策措施
山洪灾害来势猛、成灾快、历时短、范围小而散,但易造成人员伤亡。对山洪灾害威胁区内的人员和财产主要采取工程措施进行保护既不合理也不经济。山洪灾害防治要立足于采取以非工程措施为主的综合防御措施,以减少人员伤亡为首要目标。
在研究山洪灾害分布、成因及特点的基础上。划分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以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地制定规划措施。规划的主要对策措施有以下方面:
1.非工程措施
非工程措施对策主要包括加强防灾知识宣传、开展山洪灾害普查、建设监测预警系统、落实责任制并编制预案、实施搬迁避让、加强政策法规建设和防灾管理等。
(1)加强防灾知识的宣传培训
山洪灾害的广泛性和严重性决定了防御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社会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和承担防灾工作。规划要求在全社会加强山洪灾害风险宣传培训,增强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使山洪灾害防治成为山丘区各级政府、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
(2)开展山洪灾害普查
规划要求大力开展山洪灾害普查工作。研究山洪灾害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确定了灾害发生临界雨量的制定方法,为山洪灾害预警提供了较为可靠的信息来源。根据临界雨量,通过分析,规划将降雨诱发的山洪灾害易发程度分为三级:高易发、中易发、低易发。中国降雨诱发山洪灾害的高易发区主要分布在云南西南部、四川盆地西部和东北部、秦巴山地、湖南南部和西部、湖北西部、淮河上游山区、南岭山地、太行山、燕山、辽东半岛、长白山、大小兴安岭、以及新疆的昆仑山、天山等地。但是,由于规划工作的局限性,大量的隐患点还没有被发现,同时由于气候、人类活动等因素.还可能造成一些新的隐患或灾害点出现。因此,需要不断加大普查力度,扩大普查范围,为防御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3)建设监测预警系统
监测预警系统监测实时的降雨和洪水过程、监视山洪灾害发生征兆.预测山洪灾害的发生,并及时预警信息,这是减少或避免山洪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最有效措施。监测系统包括气象、水文、滑坡、泥石流等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系统。规划新建自动气象站3886个,多普勒雷达站44个;新建自动雨量站8735个,水文站466个.人工简易观测站l2.5万个;布设泥石流专业监测站(点)1926个,滑坡专业监测站(点)2676个,泥石流、滑坡群测群防村组11880个。规划建设连接30955个监测站(点)的通信网络、1836个县级信息共享平台及警报传输通信设备、21193套乡镇警报传输通信设备.建设县级以上专业部门问网络互联,配置l2.5万套无线广播警报器以及锣、鼓、号等人工预警设备。开发气象、水文预报模型等。
(4)落实责任制并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建立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制体系,编制切实可行的预案,建立由各级政府部门负责的群测群防组织体系,在有山洪发生征兆和初发时就能做到快速、准确地通知可能受灾群众,并按照预案确定的路线和方法及时转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规划明确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内容主要包括:根据山洪及其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特点.进行山洪灾害普查,划分危险区、警戒区和安全区,明确山洪灾害威胁范围与影响程度:建立山洪灾害防御领导、指挥及组织机构;确定避灾预警程序和临时转移人口的路线和地点;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制定救灾方案及救灾补偿措施等。
(5)实施搬迁避让
对处于山洪灾害危险区、生存条件恶劣、地势低洼而治理困难地方的居民规划拟采取永久搬迁的措施。要创造条件,政策引导,鼓励居住分散的居民结合移民建镇永久迁移。对移民新址、公共设施等建设用地须进行山洪灾害危害性评估.保障移民迁入安全地区,避免二次搬迁或造成新的山洪灾害。对难以治理的滑坡、难于防护的村镇,要求调整山洪易发区土地利用结构、村镇布局。在城镇及村镇建设、居民建房时应尽量避开灾害易发点。
(6)加强政策法规建设
制定和完善与山洪灾害防治相配套的政策法规,是规范山丘区人类活动。保证山洪灾害防治措施顺利实施.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体系,提高防御山洪灾害的能力。促进山丘区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规划要求制定风险区控制政策法规,有效控制风险区人口增长、村镇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经济发展。制定风险区管理政策法规,规范风险区日常防灾管理、山洪灾害地区城乡规划建设的管理,维护风险区防灾减灾设施功能,规范人类活动,有效减轻山洪灾害。
(7)加强防灾管理
山丘区资源无序开发、居民点选址不当、城镇不合理建设等人类活动往往加剧或导致山洪灾害的发生。规划要求加强防灾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社
会生活、生产行为进行管理.以适应或规避山洪灾害风险。加强山洪易发区的土地开发利用规划与管理。加强对开发建设活动的管理,对山洪易发区范围内的城镇、交通、厂矿及居民点等建设项目需进行防灾评估;加强河道、防灾设施的管理.以维护河道泄流能力,确保防灾工程设施正常运行。
2.工程措施
对受山洪及其诱发的泥石流、滑坡严重威胁的城镇、大型工矿企业或重要基础设施,通过经济技术比较,规划适当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保障重要防护对象的安全。工程措施对策主要包括山洪沟、泥石流沟及滑坡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等。
1)山洪沟治理
对严重威胁村镇、县城、大型工矿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大面积农田的山洪沟采取工程措施治理。山洪沟治理措施主要有护岸及堤防工程、沟道疏浚工程、排洪渠等。规划采取工程措施治理的山洪沟约18000条.需加固、新建护岸及堤防工程长度94710km.加固改造和新建排洪渠工程89650km,疏浚沟道8920km。
(2)泥石流沟治理
对保护对象重要、危害严重的泥石流沟采取工程治理措施。泥石流沟治理措施主要包括排导工程、拦挡工程、沟道治理工程和蓄水工程等。规划治理的泥石流沟共2462条.需修建拦挡工程13457座、排导工程8546km、停淤工程1480座。
(3)滑坡治理
根据滑坡危险性分类.对威胁到集镇、大型工矿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的不稳定滑坡。考虑治理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进行治理滑坡治理的措施主要要有:排水、削坡、减重反压、抗滑挡墙、抗滑桩、锚固、抗滑键等。规划治理的滑坡1391个.需修建截排水沟398400m.挡土墙904.5万m.抗滑桩679.1万m,锚索34.7万m,削坡减载8350万m3.
(4)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对一旦溃坝将造成山洪灾害防治区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病险水库.在现有工程基础上,通过采取综合加固措施.消除病险.确保工程安全和正常使用。恢复和完善水库应有的防洪减灾功能.消除防洪隐患。本次规划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均为小型水库.共16521座,其中小(1)型水库2999座,小(2)型水库13522座。
洪水灾害篇6
一、市县(区)项目管理机构职责
1、为了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和管理,市及有关县(区)成立相应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切实抓好项目建设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2、项目实施管理组织和各实施单位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项目建设、管理的法规和政策;熟悉本项目的各类合同和有关规定,不断提高依法管理项目的水平。
3、市上由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市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市项目实施和建设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①、认真贯彻执行有关项目管理的政策、办法和规定,严格建设程序,坚持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负责招标技术文件和初步设计的审核等;
②、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全面加强项目实施监管;
③、协调项目施工监理和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与其有关事宜;
④、负责管理信息,统计报表的收集、管理和上报工作;
⑤、负责工程项目的检查、监督、协调和处理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4、各县(区)水务局是本项目实施的项目法人,在县(区)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和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①、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建设任务的落实,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②、负责县(区)配套资金的筹措落实,制定资金和项目建设计划,做好资金的使用管理;
③、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配合质监站开展工作;
④、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参与工程建设,掌握工程运行管理的要点,熟悉工程设备使用维修的特性,确保工程效益的长期发挥;
⑤、负责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的检查和监督,项目验收的组织;
⑥、负责建设管理信息的统计和报送,并根据项目要求组织开展工程效益的监测和总结工作;
⑦、负责协调和处理与项目有关部门、承包商、受益区基层组织和群众在项目建设与管理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二、项目实施程序及管理
1、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实行制,由市项目管理办公室协同各县(区)项目实施办公室统一择优选择一家招标机构,全市各县(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各县(区)水务局负责备案和配合工作,市项目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招标工作严格依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执行。
2、本项目实施的建设监理单位由各县(区)水务局依据《省招投标条例》自行确定。
3、评标工作完成后,市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各县(区)水务局对推荐中标人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4、在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后,由各县(区)水务局提出开工申请报告,报市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查,达到开工条件后上报省水利厅审批。开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各县(区)防汛办公室与承包商签定了施工合同;
②、确定了建设监理单位,签定了监理合同;
③、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④、施工设计、图纸能满足阶段施工要求;
⑤、国家投资和县(区)自筹资金已落实;
⑥、承包商已完成施工计划及进度安排,并做好设备、材料供应的准备工作。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互间所发生的请示、汇报及各种通知均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印章或负责人签字,不能用电话等口头方式代替。
6、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变更已批复的设计方案、设计标准、项目调整,以及单项设计变更造成概算投资变化等,其审批权限如下:
①、50万元以上报省水利厅批准,其程序是: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方案,经县(区)水务局报市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查,报省水利厅,待批准后实施;
②、50万元以下由市项目管理办公室批准,其程序是: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方案,经县(区)水务局审查后,报市项目管理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三、项目监理和质量监督
1、本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有关项目管理行政领导负责人、项目法定代表人以及勘测设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法人代表,按各自职责对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和终身责任。
2、监理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以及工程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进行“公正、独立、自主”的监理工作,并维护业主单位和工程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3、本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由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承担,项目法人在开工前要按规定办理质监手续。
4、市项目办公室、县(区)水务局要有专人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决不允许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工程,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5、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和建设承包商,要切实加强采购物资的管理,建立健全设备、材料的检验、交接、存储和使用手续,各种设备、材料必须按设计和计划“对号入座”,严禁转移、挪用、变卖和弄虚作假。
6、在项目实施中,必须建立材料验收制度,承包商提供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经工程监理和项目实施单位人员共同验收签字后才能进入工地使用。
7、项目管理单位、实施单位,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要主动配合上级的监督、检查,并接受水利、防汛、财政、发改委、审计等部门的稽查、检察、检查和审计。各有关单位对上级的监督检查意见要认真研究,迅速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8、项目实施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有关参建单位和管理单位要有专门的安全负责人,并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和监督。
四、资金及财务管理
1、为保证国家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实行资金使用报帐制度,各县(区)水务局设立专户,封闭运行。
2、项目建设资金必须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做到财务制度健全,资金管理规范,帐目核算清晰,财务结算手续完备,单据合法完整。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现象发生。建设单位对已完工工程要及时编制施工财务决算,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审计。
3、各县(区)水务局要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制定的《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切实管好建设资金,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并定期进行财务资金信息的报送和分析工作。
4、各县(区)水务局要及时上报财务、统计季报、半年报和年度报表,经市项目管理办公室汇总后上报省水利厅。
五、信息管理
1、做好项目实施信息管理是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本项目的信息管理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情况统计、工程进度、阶段工作报告、工程效果监测、技术档案管理等。各种信息的汇集和上报,必须做到及时、准确、规范、真实,为项目实施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市县(区)水务局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各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按照市项目办公室的规定和要求,在做好自身信息报送的同时主动配合县(区)水务局做好信息管理工作。
3、工程效果监测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工程效果评价基础资料的主要来源,各实施单位要制定效益监测实施方案,落实监测任务,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为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打好基础。
4、各级项目管理单位和参建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和工程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建档和归档,并按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档案管理制度。
5、各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报表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凡不能及时准确按要求报送的单位,作为漏报和瞒报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造成重大事故和赔偿事件的要追究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责任。
六、工程验收与运行管理
1、本项目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阶段验收、项目法人验收和竣工验收。
2、验收的组织与分级:
①、分部工程的验收由监理单位主持进行;
②、单位工程的验收由各县(区)水务局单位主持进行;
③、阶段验收由市项目管理办主持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