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贸易的问题范文篇1

关键词: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学;研究内容;扩展;思考

国际贸易学是“研究国际贸易产生、发展及其运动规律的学科”,主要包括国际贸易理论、贸易政策和贸易实务“三大模块”。这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国内出版的各种版本的国际贸易学教材中关于其研究对象和内容的普遍观点。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变迁和经济发展,它几乎没有变化和创新。由于战后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和国际关系的巨大变化,极大地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并表现出一系列的特点,因此这一观点已不能反映当今国际贸易发展的现实和理论建设的需要。

一、国际贸易的产生与发展

1.对外贸易的产生

随着原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一些原始氏族公社、部落的劳动产品在维持最低生存之后出现了少量的剩余产品,也开始在氏族公社之间出现了少量的剩余产品的交换活动,这样就形成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即狩猎和畜牧业与农业的分离。后来,又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手工业又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和专门从事商品交易的商人从手工业分离出来,先后形成人类社会第二次和第三次大分工。特别是货币的产生,使商品流通形式发生部分质变即从商品的物物交换变成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形式,从而较大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使剩余产品成为经常性的现象,这样产生了私有制、阶级和国家。具备了商品国际移动产生的几个条件:(1)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出现了剩余产品;(2)产生了私有制和“国家”即当时的社会实体;(3)当时各“国”的统治阶级之间为了自身需求而进行的剩余产品交换。可见,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扩大是商品国际移动的根本动因和物质基础。但是,从世界范围角度讲,那时的商品国际移动,还仅能称之为一般意义的国际贸易,只能称为对外贸易而已。

2.奴隶社会的对外贸易

奴隶社会是以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和奴隶为基础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生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自己消费,商品生产在整个社会生产中微不足道。同时,由于生产力的低下,交通工具的简陋,商品的国际移动(对外贸易)范围十分有限。在奴隶社会,对外贸易的商品数量和种类也十分有限,主要商品是奴隶和奴隶主阶级所追求的奢侈品,如宝石、香料、各种织物等。

3.封建社会的对外贸易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封建社会时期的对外贸易有了较大发展,在封建社会中期,封建地租由劳役和实物形式转变为货币地租,使商品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到封建社会晚期,伴随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因素的孕育生长,对外贸易的商品数量和种类都有了较大的发展。商品的国际移动范围也扩大到地中海、北海、波罗的海和黑海沿岸。我国对外贸易从公元前2世纪的西汉开始的“丝绸之路”起,到明朝郑和七次率船队下西洋扩大海上贸易,表明我国在封建社会时期对外贸易有了较大的发展。

4.资本主义的对外贸易

前资本主义时期的商品国际移动,无论从其规模和范围上讲,都只能称谓对外贸易,而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国际贸易,只有到了资本主义时期和第一次产业革命之后,才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国际贸易。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准备时期,由于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和地理大发现,商品的国际移动在范围和规模上都有显著的扩大,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创造了必要条件:通过“圈地运动”提供了劳动力、通过征服殖民地和贩运奴隶等超经济的掠夺性手段提供了大量货币资本和广阔市场。大大地促进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

二、国际贸易学研究对象与内容的扩展和深化

我们认为,当今国际贸易学研究的内容应包括如下七大方面:

1.国际贸易的产生、发展及其趋势的理论研究

国际贸易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是国际分工产生和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国际贸易学是西方经济学中最古老的学科之一,也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最早和最为关注的国际经济问题之一。国际贸易学的研究内容首先是要讲述国际贸易产生、发展的历史,阐明伴随着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等各历史时期生产力发展,国际贸易的发展状况、规模、内容和范围等,特别是在第一、第二次科技革命之后,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使国际贸易成为国际经济关系的基本内容。二战后,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出现,使国际贸易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并且表现出一系列的特点。

2.国际贸易理论和学说的研究

对国际贸易历史和现状的研究可以推动国际贸易理论研究的发展。而理论的发展又服务于实践并推动着国际贸易实践发展。国际贸易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的产物,国际贸易理论是西方经济学中最有成就的经济理论之一,以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为代表的英国古典经济学派以及后来西方其他经济学家对国际贸易理论建立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些理论可以概括为自由贸易理论、保护贸易理论和超保护贸易理论等理论和学说,各种派别的经济学家们都不同程度的对国际贸易过程中的基本概念和一般发展规律做了较为深刻的探索,丰富了国际贸易理论体系,吸收这些理论精华,不仅可以提升我国对外贸易理论的研究水平,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而且也是国际贸易课程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

3.国际贸易政策与措施的研究

国际贸易政策是国际贸易理论的具体运用和国际贸易利益的具体实现保障。各种贸易政策、措施对进口和出口都有直接的影响,国际贸易不仅涉及各国贸易利益,也与各国的政治、军事有密切关系。在当今国际竞争十分激烈情况下,研究各国的贸易政策、措施,不仅与本国对外贸易发展密切相关,也是国际贸易课程的重要内容之一。

4.国际贸易制度和协调机制研究

从某种意义上讲,当今任何一个国家若离开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和规则,就不可能进行国际贸易。因此,必须了解和研究多边国际贸易体系即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争端解决机制等问题,是当今国际贸易课程必须强化的重要内容之一。

5.国际贸易的运行方式和操作手段研究

随着国际贸易规模的扩大和国际贸易范围、种类的不断增多,国际贸易的运作方式和操作手段也愈来愈复杂化和多样化,除了传统进出口贸易方式外,又出现了加工贸易、补偿贸易、租赁贸易和电子商务国际化等新的贸易方式,特别是通过电子计算机进行无纸化替代传统式的单证贸易方式,极大地提高经济高效益,使国际贸易运行方式和操作手段发生了根本性的质变,通过电子商务国际化进行国际贸易既属于国际贸易实务,也是国际贸易理论研究中的新课题,因此,掌握这些贸易运作方式和操作手段的方法、特点,对于开展国际贸易实务大有裨益。

6.与国际贸易紧密相关的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

战后,伴随着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发展和经济国际化,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国际政治、社会生活等问题越来越交织在一起,如国际支付、国际结算和国际信贷等有关的国际金融理论和实际问题与国际贸易紧密联系在一起。再如区域经济一体化、跨国公司等一些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与国际贸易关系更是须臾不可分的,对国际贸易发展产生巨大影响。

7.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贸易大国的贸易特点、政策措施

发达国家是国际贸易的主体和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者,在国际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研究这些国家贸易特点和有关的适应法律就十分必要。而发展中国家一些贸易大国,它们的一些做法也值得我们学习,同时,为改善国际贸易中的不等价交换、加强南南合作与南北对话,建立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也要认真研究各国的贸易政策、法规。

三、扩展和深化其研究对象与内容的现实意义

扩展和深化国际贸易学研究对象和内容的理论意义和教学意义,是不言自明的。这里主要说明一下现实意义,理论是为现实服务的。作为国际贸易(理论)课程,一方面要让学生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这是首先要解决的;另一方面,要尽力将理论与实际结合,把所学理论用于实践。由于历史上的原因,我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较晚,2001年我国正式启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一般说来,这是我国参与第一个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当然,1991年我国加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比它早,但它比较松散)。2005年进入实质性阶段,实行部份关税减让。并采取分别与东盟10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FTA)的方式加速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一体化进程,计划到2010年实现关税同盟,意义十分重大。

还有当前我国频繁遭受外国反倾销、反补贴问题以及发展中国家在世贸组织中应享受的“特殊和差别待遇”等问题,必须通过讲“世界贸易组织”这一章给予较多说明,否则就没有做到尽善尽美。等等。这些问题既是现在国际贸易中的重大理论问题,这些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若不给学生讲解或讲解不清楚,仅仅限于“老三块”的内容,没有新意,更没有满足学生对这些问题要求给予回答的求知欲望,这样的教师也就不会成为学生很满意和很喜欢的园丁。

作者单位: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陈同仇,薛荣久.国际贸易[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1997.78-81.

[2]朱钟棣,高羽诞.国际贸易[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134-135.

[3]陈宪,韦金鸾.国际贸易[M].上海: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3.267.

关于国际贸易的问题范文篇2

论文关键词:国际贸易环境保护

一、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冲突

为了经济发展要追求最大限度的贸易自由,为了可持续发展的环保目标要限制或禁止某些国际贸易,两者之间存在冲突。亚历山大O基斯说:”在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中存在着两个对立的趋势:一方面是为了环境保护控制某些国际贸易的愿望,另一方面是为了自由贸易取消所有贸易障碍的愿望。”所以,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冲突表现为下面两种具体的形式:

(一)国际贸易对环境保护的限制影响

当代世界各国都在努力寻求贸易自由,减少各种各样的贸易障碍,以提高人类的生活水平和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最佳地利用世界资源。贸易自由化可以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贸易自由化要力求扫清各种贸易障碍。但贸易自由化的放任自流则会造成生态资源的过度开发,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的破坏。其主要表现是:

首先,发达国家利用大国优胜和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推行环境殖民主义,发展中国家出口以初级产品为主,这是建立在对其国内资源的高强度开发甚至掠夺性开发的基础上,是用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作高昂代价换来的,而发达国家却以低于实际资源价格的(即没有考虑环境资源价值)的市场价格购买初级产品。

其次,新一轮环境侵略将使环境安全面临新的威胁,长期以来,一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污染和危害环境的工业,设备,产品和有害废物,进行环境侵略(也称生态侵略,生态殖民)。随着国际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国家遭受环境侵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的制约

正是由于贸易自由带来了新的环境问题,所以整个国际社会都试图在贸易中考虑环境保护,来协调好贸易自由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具体来讲,是在贸易规则中考虑相关环境因素,在环境规则中对与环境有关的贸易进行规定、限制,甚至禁止一定的国际贸易。这样,环保措施在实现其环境保护目的的同时,对国际贸易必然构成一定的障碍,其主要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构成的法律障碍

首先是国际法中与环境有关的贸易规则。这类条约以促进贸易自由化为目的,在规定贸易规则的同时考虑了相关环境因素。最为典型的是GATT第20条。其次是国际法中与贸易有关的环境规则。这类规则以保护环境为目的,规定了影响环境的有关贸易规则。

2.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设置的经济障碍

第一,课征环境进口附加税。进口国以保护环境为理由,对某项产品的出口,除征收一般进口关税外,还另外加征税款。第二,绿色壁垒。它是进口国以保护国内的环境,人民和动植物的健康和安全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这些根据WTO,GATT的相关规定的条款制定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限制和约束国际贸易的隐蔽壁垒。第三,环境贸易制裁。即一国针对另一国违反国际条约而采取的强制性贸易制裁措施。

3.各国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形成的行政障碍

各国为保护本国环境会制定一系列环境管制措施,环境管制是指为环保目的而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各个国家实施环境管制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以保护环境为名,征收环境进口附加税。第二,采用强制性措施,限制或禁止进口,其依据是进口产品的生产制造方法不符合本国的环境要求。第三,推行国际标准,即对未达到国际组织制定的环境标准的产品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第四,政府环境补贴。即政府以政治原因或经济原因(如因经济困难商无力支付污染防治费用)而对厂商进行环境补贴。因此,国际组织和各个国家制定的环境法规和贸易规则构成了环境管制的法律基础和依据。随着环境贸易政策的增多,环境管制措施日趋多样化,由此引发的贸易问题也日益增多,从而对国际贸易的发展提出了挑战。

二、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实质

(一)利益的冲突

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化的目的不能同时达到是一种表面上的冲突,更深层的冲突是南北国家之问的冲突;是南北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环保水平上的差异所造成的冲突;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利益、环境利益上的冲突。发展中国家尚处于工业化的过程中,希望扩大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贸易以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尽管过量开发自然资源可能破坏环境,但这些国家迫于贫困很难为了保护自然环境而放弃出口收入。另外,它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还很淡薄,环境法规极不健全,环境标准相对低下,且无力支付改善环境状况的高昂费用。发达国家已完成工业化过程,环境污染的一度加剧,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迫使这些国家逐步完善其环境法规,在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关的环境标准和环境措施。所以,环境与贸易之问的冲突其实是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环境意识基础上的不同利益的冲突。

(二)规则的冲突

国际上环境与贸易争端日益成为焦点,案例之多,种类之多,是空前的。这里还有一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打规则仗,各种各样的规则为争论的各方所援引。而规则的模糊性、规则的不协调正是造成冲突的重要原因。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各自的环境标准截然不同(其中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相对严格),难以协调,从而导致发达围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追求环境保护与追求贸易自由上矛盾更趋尖锐复杂。问题的复杂性还在于,保护环境是目前国际社会的人趋势,将环保措施纳入到周际贸易的目标和规则中,发达国家的这一行为似乎代表了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但发达国家同时又运用各种规则中的例外规定来为自己辩解,规则的原则性、模糊性为其援用提供了一定的便利。这就需要国际社会从全局考虑问题,综合考虑问题的各个方面,以求规则的协调统,减少因规则不协调引起的纠纷,加强规则的可操作性和明确性。

三、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协调

㈠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法律协调途径:

1.不断完善国际法

首先,赋予发达国家更多的国际义务。根据圈际环境法上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赋予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上更多的义务和责任。各国负有保护全球环境的共同责任,但存各国之间,丰要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这个责任的分担不是平均的。一方面,发达国家要对一些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物质的生产、排放进行控制,率先采取相关措施,列出时间表,而适当给予发展中国家一定的宽限期。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应当在技术、资金上给予发展中国家额外的资助。所幸的是,这些已经在一些国际性的条约、协定中有所体现,也引起了同际社会的共同关注。

其次,标准的协调。我们应当寻求产品标准的协调。产品标准的高低表明一国在制度选择上是环保优先还是贸易优先。环保优先会阻碍贸易,贸易优先会降低某些国家的环保水平,所以,在全球范围内,产品标准的协调也显得尤为重要。

2.国内法与国际法协调发展,在协调环境与贸易关系上,除了国际法的完善,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国内法也应作相应调整,把国际法、多边协议的内容以国内法的形式规定下来,履行国际义务。保护环境不能以经济”零增长”为代价,应当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实现发展与环保的双重目标,所以要完善环境贸易法规,在环境立法中积极考虑外贸行为,在外贸立法中考虑环境管理;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开发绿色产品,发展环保产业;推广实施ISO14000国际标准;制定和完善外商投资法规:等等。通过这‘系列措施协调好环境保护和国际贸易的关系,达到环保水平和贸易自由的共同提高。

3.完善解决争端机制,环境与贸易的冲突源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冲突,且这种冲突短时期内不会消失。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表面目的的不一致和根本目的的一致性,环境与贸易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决定了这两者必然会发生交叉和冲突,并最终协调融为一体,但这个协调过程也是漫长的。所以,现阶段,一旦发生冲突,还是要有相对完备的救济机制,妥善解决环境.贸易纠纷与争端,促使两者走上良性循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好地球环境,实现全球的共同繁荣和可持续发展。超级秘书网

(二)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经济协调途径:

首先,广大发展中国家要立足于本国,加强彼此之间的团结合作,积极开发环境无害技术,环保工业产品,实行倾斜扶持政策,发展绿色经济,以科学技术为推动力,应用清洁生产技术,资源节约技术等等,来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同时要抓住机遇,加强与发达国家繁荣交流合作,借鉴吸收其先进技术与经验,争取早日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

其次,改变旧的、不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建立新的,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只有本着建立新的,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和新的,全球伙伴关系的思想,各国共同努力,调整现行多边国际贸易制度与多边环境条约之间的关系,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实现,因此发达国家应从技术,资金,人力等方面伸出援助之手,使发展中国家在内外因素的双重作用,迅速走出生存经济状态,提高其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发展中国家要积极参加国际社会有关贸易与环境问题的会议,争取与发达国家一起制定公平合理的环境贸易政策,措施,保证其透明度,以免形成新的贸易壁垒,或不利于其本国的环境保护。

最后,尊重各自的国情,区别各国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环境保护与自由贸易之间的冲突在许多场合下,其本质上都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关系。作为发达国家,其已经渡过了发展与积累的阶段,在经济上处了二有利地位,因此,在面临环境危机时,对环境问题有更多的倾向性措施,甚至不惜减慢发展的速度。而在发展中国家,其正在进入艰苦的发展阶段,甚至有些国家还在为国民的温饱问题苦苦挣扎,因此生存才是其第~要事,面对环境问题其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在解决环境保护与自由贸易冲突时,要充分尊重不同国家的实际国情,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

关于国际贸易的问题范文篇3

关键词:气候变化国际法;WTO规则;贸易及环境纠纷处理

在气候变化的议题上,联合国气候变化条约及WTO规则是否能够互相兼容这个问题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比如排放权交易体制与WTO规则是否兼容,排放权交易单位是否覆盖服务贸易协议,清洁发展机制与TRIMS之间的关系。在贸易国际化发展的今天,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实施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自由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与WTO也存在着一定的冲突。本文就研究两者有所交际的部分,提出了两者在贸易环境纠纷处理中的有效应用。

一、气候变化国际法与WTO规则的冲突

WTO是从1995年1月1日开始运行的,在成立WTO规则的时候就提出了保护环境及可持续发展,保障开放国际市场不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WTO对贸易及环境做出了一系列的关系概括,参加国家为了能够满足保护环境的需求,应该提高处于不同经济发展状况水平的国家地位和其他相关措施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这个条约的主要目的就是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在WTO规则中,有许多关于“环境保护”的条约,受到其影响,就具备了环境保护因素。WTO规则中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文件就有许多与气候问题有关的条约,比如相同的产品由于制造工艺不同,在生产的过程中排放的温室气体的量就会不同。如果某一个国家要求高温室气体排放征收关税,这就违背了国民待遇原则。WTO规则中并没有将贸易及环境单独立法,但是实际生活中保护环境的措施在本质上就存在限制贸易的因素,对于其他会员的权利造成一定的影响,也违背了WTO的反歧视原则及禁止数量原则。

二、气候变化国际法与WTO规则在贸易及环境纠纷处理中的协调

与气候问题相关的国际贸易讨论至今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主要是由于没有与之相对解决讨论的机构,在此背景下的气候问题争论就不得不由WTO规则进行解决。由于WTO是国际贸易方面的组织,关于气候问题在WTO中很难进行判断,所以就要在京都议定书中创建一个气候变化国际协调机构。各国应该注重贸易及环境的关系,为了人类经济可持续发展,就要做到具有法律性的减排目标,这样才能为解决贸易及环境纠纷提供解决途径。各国也应该了解到单单凭借WTO是很难快速、有效的解决与气候相关联的国际贸易问题的,尤其是在碳排放、交易及关税方面的问题。那么就可以以WTO规则为基础,针对气候变化的国际问题提出相应的国际协调措施。以此就可以对一些由于气候变化受害的国家通过执行京都议定书解决和维护自己国家的利益,对于一些不履行义务的国家可以给予相应的制裁。这样不仅保持京都议定书的权威性,还可以避免贸易及气候环境之间发生问题,缓解了气候变化和WTO贸易之间的冲突。在这几年的国际贸易争论中,越来越多的贸易问题中牵连环境因素,两者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温室效应越来越严重的今天,保护环境与贸易两者之间的影响关系,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冲突。所以就要使气候变化措施预WTO规则缓解大气环境与追求贸易间的冲突。

三、结语

虽然WTO规则中有了协调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但是要想实现这一目的却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就要中和气候变化与WTO规则间的矛盾,基于气候变化与京都协议订书之间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各国应该了解到不管是贸易问题还是气候问题,都已经跨国界成为了国际问题。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各国之间共同面对,以大局为重,在今后的人类发展中,讨论并制定全新的制度,以来缓解气候变化与WTO间的冲突,使两者可以协调贸易及环境间的纠纷关系。

[参考文献]

[1]杨雯.试论WTO规则在我国的适用问题[J].法制与社会,2012(14).

[2]李靖文.论WTO体制下的贸易与环境法律规则[J].现代商业,2010(12).

[3]边永民.含贸易措施的多边环境协议与WTO之间的关系[J].当代法学,2010(01).

[4]陆燕,付丽.WTO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的作用[J].国际经济合作,2010(10).

[5]许耀明.气候变化国际法与WTO规则在解决贸易与环境纠纷中的矛盾与协调[J].政治与法律,2010(03).

关于国际贸易的问题范文篇4

1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的概述

1.1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简单来说,其主要是指国家和国家之间利用各种各样的形式而开展的所有往来贸易的总称。通常,国际贸易主要涉及国家贸易出口以及国家贸易进口两个方面的内容,在二者的数值和比例能够确保近似的情况下,国际贸易就能够达到一种客观的水平,在国际贸易发展以及开展中,不管是贸易逆差还是贸易顺差,都直接影响其健康稳定发展,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国际贸易能够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有着重要意义。首先,在出口创汇的前提下可以为国家带来更多的外汇收入,进而能够在国际上真正实现收入和支出之间的平衡。其次,利用外贸进口的开展,尤其是商品进口和重要技术交流,为国际之间进一步合作供足够的动力,这样才可以推动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在现阶段社会发展趋势下,我国更加注重国际贸易发展,尤其是1978年内改革开放和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双边贸易每年都在迅速发展,这样不仅可以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而且可以带动国际经济迅速发展。

1.2国际物流

就国际物流来讲,其和国际贸易属于对立的关系。在现代物流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因为国际贸易迅速发展,也逐渐兴起国际物流,而且发展速度越来越快。与国内物流相比之下,国际物流在多个方面提出更多的要求,所以在国际物流发展中,必须要不断提高规范性。在很长时间内,国际物流发展始终处在一个单独的体系中,在国际物流发展过程中,新丝绸之路以及远洋运输等都是具有代表性的标志。在目前社会发展趋势下,在行业法律规范章制以及行业规范体系中国际物流发展凸显出统一性,所以国际物流能够高速发展,获得显著的成效。

2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的发展现状分析

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自2001年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进口总额每年都在增加,在2014年12月份,我国对外进口和出口总额已经达到4千亿美元,总增值大约2.4%。因此,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对外贸易是不可或缺的构成部分,这也彰显出在贸易国家中我国占据的重要地位。然而在实践中我国国际贸易仍旧出现了诸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我国国际贸易的稳定发展。实现非关税和关税二者之间的有关问题。现阶段,大多数进口商品都必须要缴纳一定的进口税以及附加税,这样就势必会限制其他国家的商品来到我国,进而导致商品成本增加、商品市场竞争优势减少,直接影响我国商品市场能否够维持稳定的市场秩序。同时,我国必须要根据本国国情,制定关于本外贸易的法律政策,利用不同的管理方法和调控方法,真正实现严格控制进口商品,保证我国各行各业都可以稳定发展[1]。另外,贸易顺差引起的问题。结合贸易顺差概念能够得知,我国贸易顺差在不断增加,导致我国与贸易合作国之间出现较多的摩擦。同时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贸易顺差就会越来越高,进而出现人民币贬值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维持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对于国际贸易而言,在互联网技术以及信息技术日益推广的背景下,国际物流得到迅速发展,而且我国国际物流发展空间是十分广阔的,已经成为全球各个国家想要投资的对象。然而随着市场竞争形势越来越激烈,我国国际物流企业在发展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引起密切关注,只有这样才可以从根本上加强我国国际物流的竞争优势。第一,和国际物流标准没有实现同步性。有关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很多物流企业的物流标准和国际物流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这样容易导致我国物流企业和国际交往存在很大的难度。并且我国运输费用以及征收的关税都是不低的,物流规范化程度也相当低,导致我国浪费大量的物流资源,从而制约我国国际物流企业持续稳定发展[2]。第二,基础设施有待完善。尽管我国在2001年加入WTO以来,国家物流企业有着越来越大的发展空间,但是其依旧存在起步时间较迟、基础设置有待完善等多个问题,这样就会造成我国物流企业在机械设备等方面是十分落后的,从而对国际物流的效益以及效率产生影响[3]。第三,物流服务方法单一。在我国国际物流产业日益发展中,很多国际物流企业在工作水平以及服务质量等方面都是较低的,尤其是服务手段单一,而且有些国际物流企业仅注重搬运环节以及仓储环节等,这样往往会对我国国际物流企业全方位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从而使得我国国际物流整体服务质量下降。

3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之间的关系

3.1国际贸易发展推动国际物流发展

国内物流的上升发展是国际物流,而且是我国和其他国家贸易的重要渠道。国际物流是推动国际贸易发展的有效方法。国际物流发展的主要目的是服务于国际贸易,选择适合的方法,尽可能以最少的消费和最短的路径在规定时间内在国际间运输货物。国际物流能够当作是国家贸易的重要分支,主要是服务于国际贸易的稳定运行,国际物流由于国际贸易的兴起而出现,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国际物流的发展依托于国际贸易。促进国际物流发展的关键条件是国际贸易。国际间合作沟通与国际专业分工的多元化要求发展国际贸易应选择有效的物流方法[4]。国内外顾客在平时的生活中所需的商品要确保质量的运输必须要得到国际物流的大力支持。在某种程度上,国际贸易也推动物流全球化发展,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也推动了商品信息在世界上的大量交换,国际贸易发展与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主要趋势是国际化物流。国际物流的出现离不开国际贸易的存在,国际贸易的发展规模大小直接影响国际物流的迅速发展。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坚实基础是国际物流合理化的发展。

3.2国际贸易稳定发展的前提是完善的国际物流系统

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外力保障是经济全球化的稳定发展。要想确保世界贸易发展,必须要确保国际物流得到迅速发展。现代化物流行业对提升生产、销售以及运输等多方面总体经济效益促进国际贸易发展[5]。很多国际贸易,为了确保货品正常转移,必须要得到国际物流的大力支撑,大量国际贸易商品的发展,让物流货物在信息输送以及仓储等方面做出进一步优化,不然就难以满足国际贸易实际发展需求。并且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对国际物流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其货物运输涉及多个环节,风险相当大。因为属于国际运输,所以其运输线路长是一个关键的问题。通常,确保物流产品顺利转移的有效渠道是科学地设计运输线路,在运输中设计到运输车辆以及运输方法的改变,在运输中有搬运次数是较多的,所以就无法避免对每个国家的银行以及海关等多个部门进行交流。各个国家的国情不同,所以其法律机制以及政治机制都是存在差异的,这样就滋生出多元化的可变因素。各个环节的问题都直接影响运输的流程改变[6]。由此可见,对国际贸易产生影响的重要因素是国际物流,日益完善国际物流体系,有利于改善国际贸易关系。

3.3国际贸易推动国际物流朝着全球化方向发展

全球格局发生改变,能够推动生产力迅速发展,促使有些地区和国家能够积累更多的资本[7]。我国商品市场已经无法满足实际发展需求,所以必须要开拓出广阔的国外市场。有些国家出现大型的跨国企业,所以构建国际经营关系。为了推动信息以及将商品在全世界范围内进行发展和沟通,让国内贸易朝着国际化方向发展,所以出现国际间贸易。国际贸易的发展要求国际物流必须要及时作出一定的响应。科技的日益进步,社会各行各业都已经涉及计算机技术,所以国际物流以及国际贸易的发展离不开计算机技术的支撑,物流行业也需要引进计算机技术,从而构建完善的物流行业运营体系,实现国家和国家的资源相互共享,这样既可以推动国际贸易发展,又与消费者需求相符合,在物流行业是全新的发展趋势。在经营中国际物流是服务于国际贸易的[8]。以上这些关系表示,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之间是相互推动的关系,如果只是促使国际贸易或者国际物流不断进步,难以实现经济全球化发展,所以必须要确保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共同进步,才可以促进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国际物流发展直接关乎到国际贸易发展,所以必须要重视国际物流发展。

4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之间的协调措施

就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之间的关系来讲,为了可以促进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共同发展,必须要妥善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而实现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的健康发展。具体来讲,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第一,合理制定政策,让二者实现稳定发展。在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发展中,为了防止存在不利关系,阻碍二者共同进步,必须要以政策为切入点,建立相对宽松的环境,进而为促进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健康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进而确保国际物流和国际贸易都可以实现稳定发展[9]。第二,将发展当作重要任务。对于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来说,在发展过程中二者之间关系存在的问题,在环境层面以及系统层面上,都必须要利用发展使其得到解决。在系统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才能够慢慢转化在所有关系中的每个不良因素。因此,看待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之间的关系时,必须要用发展的眼光,在发展中有效解决二者关系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关于国际贸易的问题范文篇5

关键词:国际贸易融资进出口银行

1国际贸易融资的概述

国际贸易融资以国际贸易为服务对象,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完善,国际贸易要求国际贸易融资过程中不断的创新,不断的发展和完善。我国近几年来随着外贸进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已经成为世界贸易大国,而我国的进出口贸易融资重点往往放在各种常见的贸易融资操作流程和贸易风险、贸易欺诈等等表面的问题上,并未根据我的基本国情和相关银行与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分析国际贸易融资与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与方向,并且依据客观分析去确定融资对策,不断提升我国的对外贸易竞争力。

作为一项银行对进出口商提供的和进出口有关的融资活动,首先它具有综合性效益,收益率高,利润丰厚,是现代银行有效运作资金的理想方式之一;另外它也有效的解决了企业在国际贸易过程中资金短缺的问题,提高了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加快了我国企业国际化的进程。同时作为国家贸易传统意义而言国际贸易融资在广义上是指外汇银行对进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所有融资活动,即狭义的常规贸易融资,也包括在此基础上的创新;狭义而言,国际贸易融资是指外汇银行在为进出口商办理汇款和信托的结算业务时,对进出口企业提供的与结算相关的融资便利,其基本方式包括出口项下的打包放款、押汇、票据贴现,进口项下的押汇、信托收据、提货担保等等。

2我国国际贸易融资存在的问题

由于贸易融资涉及多方面的风险,并且我国的银行在外汇业务相关处理程序上比较落后,而且国家本身也缺乏相关的健全的风险监控机制,所以造成了银行对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缺乏有效的防范措施;此外,我国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方式简单,不同于发达国家繁多的贸易融资方式,在我国,就实际应用而言,各银行的业务范围以传统的贸易融资方式为主,主要是信用证结算和融资相结合为主,而对于保理业务、福费廷业务等复杂的业务涉及范围有限;其次是我国国际融资的对象过于集中,这源于我国特殊的经济结构体制,我国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这些企业往往成为资金的主要投入方向,这就意味着,非国有体制的企业则相应的得不到充足的资金支持,无法进一步完成企业的国际化转型。另外我国的国际贸易融资与国际惯例存在一定差距,这和我国从事国际贸易融资的时间相对较短有关。同样的我国的进出口企业作为国际贸易融资的一方,也同样面临风险缺乏有效防范,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缺乏等等问题。

作为政府方面,一方面我国并未形成相对完善的国际贸易融资法律环境,而且,我国的进出口信贷体系并不完善。这都是我国当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3我国国际贸易融资的发展中应克服的问题

3.1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国际贸易融资风险防范机制

面对日趋复杂与国际化的国际贸易融资,考虑当前世界政治与经济环境,我国必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国际贸易融资风险防范体系,主要是为了紧跟国际形势发展,收集处理风险信息,建立部级别的风险信息中心,完善风险信息机制,即时公布信息,以作为银行和企业的参考标准,防范于未然。

3.2不断创新改革融资手段

由于我国当前融资形式单一,业务素质落后,所以根本无法满足国际贸易融资的需求。因此,我国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根据我国国情不断拓展业务,提出符合市场要求的融资方案,扩大保付、福费廷等国际主流业务,以满足企业的融资要求,推动贸易融资业务的快速发展。

3.3完善管理制度,培养复合型高素质业务人才

由于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涉及多方面的风险,所以我们必须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全过程实施严格的监管。要切实调查相关单位的资信状态、企业经营能力、盈利状况等等,同时也要严格审查开证申请方,实行贷后监督跟踪调查等等,以便及时作出决策降低金融风险。与此同时,我国应建立相关体制培养通晓国际惯例,熟悉技术操作,精通信贷业务的高水平复合型人才,从而全面提高贸易融资管理队伍的水平,增强业务能力和风险意识。

3.4健全法律体制

由于我国在贸易融资的相关法律法规无法满足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的需求,这会让本来就存在很大金融风险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无法可依,会加剧风险的不可控性,同时阻碍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为此我们必须通过有关途径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加快与国际惯例和通行的做法接轨,从而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业务操作方案,依靠法律来为我们顺利开展贸易融资业务保驾护航,利用法律武器最大限度地保障银行和企业的利益,降低融资风险系数。

3.5合理利用科技手段,建立专业商务平台

我们在开展贸易融资业务时,建立并不断完善电子商务平台,这是社会经济与科技进步发展的趋势。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尝试为贸易商、销售商、物流公司等搭建一个共享的信息技术平台,为客户提供详尽、及时的收付款信息,方便客户的管理工作。同时也可以大大节约时间与资金成本,也规范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操作,一方面节约了时间和资金成本,另一方面也规避了金融风险,并且可以实时更新与交流经济信息。

4总结

综上所述,我国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我们在以后业务开展的过程中不断的完善和健全,缩小与国际发达国家水平的差距,随着国际贸易业务的迅猛发展,进出口企业和银行对贸易融资的需求更加迫切,因此我们要结合当前我国的基本国情与国际形势不断完成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变革。(作者单位:九江职业大学)

参考文献:

[1]姜学军.国际贸易融资创新及风险控制.东北财大博士学位论文.2003.

[2]周海平.国际金融与管理.立信会计出版社.2005(3).

[3]关平安.国际商务新操作.中信出版社.1994(1)

关于国际贸易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国际贸易;规模效应;技术效应;结构效应;生态环境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1

国际贸易是指世界各个国家在商品和劳务等方面进行的交换活动。它是各国在国际分工的基础上相互联系的主要方式,反映了世界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关系是由各国对外贸易的综合构成的。

一、国外的研究进程及成果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与环境问题日益被人们所关注。最早就国际贸易对环境问题展开研究的是经济学家Grossman和Krueger,他们评估了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环境影响,通过对区域内空气质量的分析,发现经济增长与污染物排放呈U型的关系。他们把国际贸易与环境问题分解为规模效应、结构效应和技术效应三个方面,从而建立了国际贸易环境效益理论分析的基本框架。

1.规模效应是指在污染系数和产业结构不变的情况下,自由贸易扩大了经济活动的规模,从而将提高自然资源的使用水平和环境的污染程度。因此,贸易对环境的规模效应影响为负,如果存在市场失灵,如产权结构不清晰,无偿使用生态系统、不能内部化的外部性以及缺乏公共产品,这种负效应会更大;政策失灵,如对能源补贴,会进一步加剧贸易的规模效应。

2.结构效应。在开放贸易条件下,由于要素会随着价格的相对变化在产业间重新配置,从而导致具有比较优势部门的生产扩张和其他部门生产规模收缩,由这种产出结构变化所引起的污染变化即为结构效应。结构效应的积极影响是生产专业化带来的高生产效率有利于提高投入产出系数,从而节省资源,保护环境。

3.技术效应。技术效应是指开放贸易和对外投资改变了生产过程中的技术应用,进而改变单位产出的环境损害。

1994年Copeland、Taylor利用南北贸易模型对此效应理论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分析。理论分析结论是国际贸易总体上对环境的影响是负面的。1997年Dua、Esty等人提出的“污染天堂学说(PollutionHavenHypothesis)简称(PHH)”指出全球贸易自由化会导致各国降低国家的环境质量标准以维持或增加竞争力,出现“向环境能够标准底线赛跑”和“贸易漏出”现象,详细分析了环境管制对贸易流动的影响。如果各国发展水平不同从而在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也存在差异,随着国际贸易和资本流动的不断扩大,污染产业会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发展中国家成为“污染避难所”。在经济发展早期,出于经济或其他考虑,发展中国家往往降低环境管制的标准,更多地生产资源密集型和污染密集型产品,而环境管制严格的发达国家也会通过贸易和投资的方式将这些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贸易将环境成本从进口国转移到出口国,贸易自由化加重了这一问题:发展中国家专业生产并出口资源和污染密集型产品,发达国家通过“合理”的贸易形式将污染“卖”给发展中国家,导致了发展中国家环境的恶化。然而还有许多不同的观点,Antweiler等人选用44个国家1971-1996年的数据对国际贸易的环境效应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技术正效应超过了规模负效应,但是总体结构具有不稳定性。一方面,结构效应使资本充裕国家的产出更具污染性;另一方面,最贫困国家平均产出的污染程度也增加了,这意味着宽松的环境政策与制度会引致污染密集型产业从中等收入水平国家转移到更富或者更穷的国家。Stern(2006)推动围绕气候变化展开,Deschenes和Greenstone(2007),Heal(2008)、Stern(2008)以及Copeland和Taylor(2009)等学者发表在AER等顶级刊物的文章表明,国际经济学界对于贸易和环境问题正保持日益增长的研究态势。

二、国内的研究进程及成果

国内对国际贸易与环境问题的研究较发达国家晚一些,许多成果产生在2000年以后主要有三大成果。

1.对外贸易与环境的冲突与协调。

2.我国对外贸易的环境效应及其相互关系。曾凡银、冯宗宪基于贸易与环境、环境标准和国际竞争力的理论分析,把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环境的不利影响归因为外部不平等的国际经济体系和内部不合理的经济体制和制度安排,主张作为发展中国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创新环境产权、环境管理制度、协调环境规则和贸易规则等措施来解决对外贸易和环境的冲突。

3.WTO贸易规则与环境的冲突和协调。任建兰、吴军认为WTO基本贸易规则和环境保护的冲突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多边贸易制度中以环境为目标的贸易措施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冲突;二是多边环境协议中的贸易条款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冲突。李泊溪主张从全球化的视角剖析国际贸易与环境的冲突和融合趋势。高静、张伟星提出建立贸易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合理机制,成立一个多边的世界环境组织(WEO),为在环境领域进行国际合作、协调各国环境政策、促进环境成本进一步内部化、全面解决环境问题提供组织基础。

4.我国对外贸易的环境效应及其相互关系。李秀香、张婷以二氧化碳排放量为污染指标,分析了1981年到1990年期间我国出口增长的环境效应,结论认为:贸易自由化以及相关环境管制措施的实施,最终导致了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增幅下降,即存在正的总规模效应;比较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增长快于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增长,即存在正的结构效应;出口创汇有助于增强进口污染处理设备的能力,即存在正的技术效应。

三、结论

目前国际经济与贸易问题是新兴起的话题,许多研究学家已经研究出了许多重大成果。人们在发展经济贸易的同时,也要重视生态环境,实现国际贸易与生态环境共同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怀政.国际贸易与环境问题溯源及其研究进展[J].国际贸易问题,2009(04).

[2]张国华.国际贸易的环境效应问题综述[J].国际贸易,2010(01).

[3]胡建梅.关于国际贸易中的环境问题及对策研究[J].国际贸易,2010(07).

[4]辛正果.试论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问题探讨[J].国际贸易,2010(07).

关于国际贸易的问题范文

论文论文关键词:WTO劳工标准国际劳工组织贸易规则论文内容论文摘要:WTO制度的调整对象能否扩展到“贸易与劳工”问题至今尚有争议。发达国家为了维护对市场份额的占有,积极倡导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劳工组织对劳工标准的推行配合下,在WTO体制内提出贸易和劳工议题。从多边贸易体制本身来说,WTO已经为贸易和劳工问题的解决留下了制度空间。从发展态势上看,WTO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蓬勃发展都将对WTO贸易和劳工议题的谈判产生重大影响。世界贸易组织(WTO)及其实体规范对国际经济关系表现出愈来愈广泛的规制,它触及到传统贸易之外的一些领域,而国际福利标准即劳工问题,也是将影响现行WTO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之一。WTO内对贸易与劳工问题争论的核心是劳工标准问题。劳工标准本是一国国内劳动法规范的范畴,是一国国内为保护劳工的权益而制定的最低保护标准。1919年成立的国际劳工组织是迄今为止在制定国际劳工标准方面最具权威的组织。WTO贸易与国际劳工标准的争论(一)国际劳工标准的内涵在多边贸易体制中,将国际劳工标准与贸易挂钩,是因为一国劳工标准过低会降低一国生产者产品的生产成本,如果该产品出口,就会在价格上占有绝对的优势,从而影响到国外同类产品的销售。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国际劳工标准的内涵狭义上应该指与贸易利益相关的劳动条件标准,它包括工人的工资水平、工作时间、工作条件、劳动环境、福利待遇等,广义上还包括废除强迫劳动、结社自由、组织和集体谈判权、消除剥削童工和消除就业歧视等。国际劳工标准属于国际法范畴,常以协议、宣言、宪章、公约等形式为载体。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国际劳工组织的公约和建议书是国际劳工标准的主要来源。当然,联合国和其他组织通过的国际公约、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宣言和决定中的有关规定也是国际劳工标准的内容。有学者提出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贸易自由化程度的提高,关税已经大幅度下降,一些传统非关税壁垒也在逐步地被消除。与此同时,一些发达国家正利用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水平、教育文化和道德标准的差异,构筑一种新型的、更为隐蔽的国际贸易壁垒——称之为“蓝色贸易壁垒”,也称“劳动壁垒”或“社会壁垒”,这种新型的壁垒就是以劳动者待遇、劳工权利、劳动标准为内容。因此,在多边贸易体制的谈判中,国际劳工标准也就成为与贸易相关的一个问题,并一直是成员间争论的热点问题。(二)WTO贸易与国际劳工标准争论的历史与现状贸易和劳工关系问题的发展历史是同经济全球化进程联系在一起的。从国际层面上来说,美国是最早将劳工问题与贸易挂钩,并一直致力于在多边贸易谈判中确立劳工标准的地位。1947年在美国的推动下,《哈瓦那宪章》第7条引入劳工标准条款,但由于美国没有批准《哈瓦那宪章》,引入的劳工标准条款也因此而徒劳。此外,美国在“肯尼迪回合”、“东京回合”中提出国际劳工标准问题,都因发展中国家的抵制而未能实现。1993年“乌拉圭回合”的马拉喀什会议,美国等发达国家提出在多边贸易规则中增添“社会条款”,要求将劳工标准问题写进马拉喀什部长会议宣言,试图将这些社会问题与国际贸易挂钩,但也无果而终。不过,马拉喀什部长会议虽然在宣言中没有涉及劳工标准问题,但同意将这一问题交给未来的WTO讨论。1996年在WTO成立后的首届部长级会议——新加坡会议上,美国再次将以劳工状况和劳工权益为核心内容的劳工标准作为大会的议题,最终在新加坡部长会议宣言中,将“劳工标准”列为其中一项内容,这表明发展中国家认可“劳工标准”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问题,并承诺予以解决。此外,“劳工标准”列入宣言也意味着WTO认可劳工标准,这就为后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就劳工问题的争论埋下伏笔。1999年在美国西雅图召开第三次部长级会议,由于受会议场外的劳工组织游行示威的压力,美国政府在会议上态度强硬,坚持将劳工问题纳入WTO的管辖,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立场的严重分歧,导致谈判失败。2000年在联合国贸发会议第10届大会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劳工问题上的矛盾更加尖锐,发展中国家在劳工标准问题上达成共识,一致拒绝将劳工标准纳入多边贸易体制,并强调团结合作,而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也强调他们之间立场上的统一,并进一步向发展中国家施加压力。2001年开始新一轮的多哈回合谈判,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坚决抵制,为避免破坏多边谈判,在多哈部长宣言中没有再提劳工标准问题。就此,劳工标准在WTO的争论告一段落。WTO贸易与劳工标准之争的原因分析(一)世界市场份额之争国际劳工标准的提起与WTO的谈判所形成的关税壁垒减少有着密切的关系。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贸易自由化程度的提高,WTO通过谈判所取得的最大成就就是成员间关税的不断降低,它所带来的世界贸易格局的最大变化就是:虽然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总额中依然占有比较高的比例,但是,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兴工业化国家在国际贸易总额中的比例也大幅度提高。这种变化体现了发展中国家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不断增强,在国际市场占有的份额逐步提高。但同时发展中国家也存在以较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为主的客观现实。这种以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换取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的进口,实际上并没有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获得绝对优势,却反而使发达国家感到不安和焦虑。他们将国内经济的萧条、工厂的破产、失业率的提高归咎于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的进口,认为劳动密集型产品冲击了他们的市场。因此,在WTO的谈判中,发达国家千方百计试图通过多边贸易体制对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施加障碍,非关税壁垒得以频繁运用。其中,劳工标准被发达国家作为非关税壁垒的工具之一试图加以运用,其目的是为了对本国市场给予贸易保护,希望通过这种保护手段来解决国内经济和失业问题,并保证自己强势的市场独占地位。(二)国际劳工组织对贸易规则制定的影响国际劳工组织于1919年根据凡尔赛和约与国际联盟同时建立。它曾经是国际联盟的一个自主组成部分。二战之后,国际劳工组织于1946年5月同联合国达成协议,接受联合国的领导。国际劳工组织在同年9月举行的第26届国际劳工大会上修改了章程,正式成为联合国所属负责劳工事务的一个专门机构。截至2001年,国际劳工组织已有175个会员国,共制定了184项公约和192项建议书。国际劳工组织宣称在其章程中规定的目标和宗旨,是在社会正义的基础上实现持久和平,从而使“全人类不分种族、信仰或性别都有权在自由和尊严、经济保障和机会均等的条件下谋求物质福利和精神发展”。为此,它主张应采取各种措施,以便达到充分就业和提高劳动与生活标准,使工人享有正当权益。为实现其目标和宗旨,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活动是从事国际劳工立法,其中劳工公约分为三种:核心劳工标准,共8项公约,包括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1951年《对男女工人同等价值的工作付予同等报酬公约》等;劳动专业类公约,包括促进就业、社会政策、劳动行政、产业关系、社会保障等;针对特定对象的公约,包括关于妇女、童工、未成年工、老年工人、残疾人、移民工人、海员、渔民、码头工人、家庭工等特定人群的公约。虽然国际劳工组织的立法对国际劳工保护方面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国际劳工公约的制定特别是国际劳工标准的制定是以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和需要为基础,所以劳工标准偏高,与发展中国家社会经济的实际需要不相符合,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很困难,因而公约在发展中国家的实施成为国际劳工组织监督、审查的重点。即使如此,发达国家仍然认为国际劳工组织的劳工标准,对发展中国家的威力不够强大。因为有关劳工标准主要通过建议方式执行劳工公约和建议书,而且只能通过合作而不是强制力来保证实施,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监督方式来检查规则的执行情况,如定期发表报告以对各成员国劳工状况进行评估,调查侵犯劳工行为并报告。但是国际劳工组织对成员国的违反规则的行为却无法制裁,所以,发达国家主张将劳工问题纳入WTO,就是为了能够运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来改变国际劳工组织下劳工公约的“软法”特征。从目前情况来看,虽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劳工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劳工标准迄今也未被正式纳入WTO议题,但是毕竟在劳工和国际贸易的关联性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已达成了共识,只是在两者联系的方式和时间上有着极大的分歧。由于劳工标准涉及广泛的社会利益,受许多政治、经济因素的制约,而WTO作为一个多边贸易组织,它不可能将国际劳工组织的所有劳工公约都吸纳到条款之中来。但是可以预见的是,未来WTO的贸易与劳工问题的谈判,就劳工标准而言也一定是在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公约基础上,考虑各国社会、经济、法律、历史的各方面因素,建立一个多层次、适于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劳工标准。此外,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来看,国际劳工组织作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而WTO是游离于联合国之外的一个特别组织。但是,在规则的谈判上,WTO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包括其他国际组织已经形成的公约,对WTO规则的制定影响甚大。这一点可以从WTO对知识产权领域的规范中略见一斑。在WTO将国际贸易体制的调整范围扩展到知识产权领域之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一直独家履行着其职责。但是,当WTO的工作范围扩展以后,WTO就将原本由其他国际组织和机构处理的对象纳入到它自己的体系中来。据此,可以预见WTO与国际劳工组织在劳工标准制定中的合作也将存在,合作的方式之一可以像WTO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经合组织等的合作那样,国际劳工组织在WTO机构内享有观察员的身份,并对WTO的贸易与劳工的相关规则的制定起到重大影响。(三)企业社会责任的倡导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企业全球化进程中无法回避的使命,作为一种国际普遍认同的理念,要求企业在创造利润、为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消费者、员工、社区、环境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倡导是对传统经济学理论的一种突破。按照传统经济学理论认为,企业作为社会的基本经济组织,在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同时,赚取利润是其唯一的目标,也是唯一的责任。这是传统经营环境下基于投资—生产—销售—赚取利润的单向循环的经济环境对企业的经济责任的认识。然而近年来,这种传统经济理论即“股东中心主义”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利益相关者”理论在社会上的影响却日益增大。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必须关注社会、经济、环境等问题,要求实施企业内部的生产守则,并遵守守则中所包含的社会保障、劳动者待遇、劳工权利、劳动标准等。此外,发达国家在企业的社会责任中,通过生产守则推行责任认证,这类生产守则主要包括英国的“道德贸易基本守则”,欧洲的“洁净衣服运动”发起的“成衣公平贸易约章”,美国“国际社会责任”组织发起的“社会责任8000”(SA8000),美国“公平劳动协会”通过的“工作场所生产守则”。这些守则以联合国和国际劳工组织的“基础性条约”为蓝本,以国际自由工会联盟于1997年12月通过的基本守则为基本框架,引入了独立认证的原则与机制,引入了工人以及第三方表达意见的机制,建立了改善违法守则规定公司状况的补救机制。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及所造成的以劳工问题为中心的新社会经济问题而形成的。在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全球推广中,WTO各成员内部的企业在经济全球化中为顺应发展,观念上必然要革新,这就为WTO贸易和劳工问题的谈判做好各成员内部的准备工作,使得各成员在应对该问题的谈判时,减少来自国内企业的压力。但是,倡导的企业社会责任只是传递一种信号,代表着企业行为发展的一种趋势,在正式纳入法律体系之前,对企业的这种社会责任要求,更多的是“超越法律”的企业社会责任,它靠的是企业的自律。如果将来在WTO法律体系中,加入劳工条款,那么企业的社会责任就会变成法律责任,成为一种强制性的行为要求。这也正是发达国家不遗余力倡导企业社会责任的真正目的。现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都在各自国内相继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立法,并通过各种举措予以积极推动。因此,发达国家将企业社会责任广为宣传并为国际社会普遍认可之时,离WTO贸易与劳工问题谈判成功的目标也就为期不远了。贸易与劳工议题在WTO的发展态势(一)WTO现有的规定从WTO各协议的规定来看,并没有直接对劳工问题进行规范。但在协议中有一些与劳工问题有关联的零星的文字。归纳起来,有以下一些条款:第一,《GATT1994》第20条第5款的规定。这是被人们认为与劳工问题最具密切联系的条文。《GATT1994》第20条是规定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一般例外,其中该款规定“有关监狱劳动产品的措施”,根据该款规定,各成员对监狱劳动产品的进口可以采取限制或禁止措施。第二,《GATT1994》第20条第2款的规定。该款规定“为保障人民、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根据该款的规定,在劳工问题上,一项产品的生产如果因不符合劳工标准和条件,那么,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或健康,该款赋予WTO成员可以对该类产品的贸易采取限制或禁止措施。第三,《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在该协定的开篇中就提到“承认其贸易和经济关系的发展,应旨在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或服务的生产和贸易,为持续发展的目的扩大对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保护和维护环境,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自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为此,WTO为实现此目标理应在提高劳动福利和其他劳工问题上有所成就。第四,《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前言中表明了该协议的宗旨是鼓励制定和采用国际标准和认证制度,要求各成员方采取的技术法规及标准不致给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协议承认各成员方有权为保证其出口产品的质量、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而采取技术标准措施。在劳工问题上,将劳工标准作为技术标准措施而在WTO推行,目的是为了保护人类的生命和健康。第五,《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这是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第一个有关国际服务贸易的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多边规则。该协定包含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四种形式,对劳工的流动形式进行了规定。与GATT相比较,GATT规范单一型态的商品跨国贸易,而GATS规范四种型态的服务提供,包括服务、消费者服务、生产者服务等跨国移动。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对成员域内的劳动立法和国际劳工标准产生影响。从上述规定看,劳工问题在WTO的规定比较零散和抽象,但是就法律层面而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GATT1994》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等已经为劳工标准的入世提供了制度空间,但是,劳工问题入世的范围和形式,还有待所有的WTO成员在平等对话的基础上共同商讨。(二)WTO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对劳工议题的影响WTO作为国际组织在国际经济关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活动在国际社会体系中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在WTO体制内,利益平衡的可能性、与国际经济关系广泛联系的可能性及其制度实施的有效性,使WTO也成为其他领域(如环保、竞争、人权包含劳工权利)的合适论坛。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工资水平的差异,因此,WTO若引入劳工标准问题将意味着发展中国家产品生产成本的提高,这就会削弱发展中国家的决定性的比较优势,导致其竞争优势的丧失。而发达国家在WTO中始终坚持引入劳工标准,其贸易保护的目的昭然若揭。因此,发展中国家认为在劳工问题上,国际劳工组织是这个问题合适的主管机关。诚然,劳工问题在WTO体制内的讨论,自1947年的《哈瓦那宪章》开始直至2001年的多哈部长宣言,始终没有结论。但是拥有悠久历史和重要地位并制度性的维护雇员、雇主和政府利益的国际劳工组织在规制最低福利标准方面却成绩斐然。然而,由于国际劳工组织各种单行公约的成员标准的差异,其效果和目标的实现上仍存在不足。特别是其通过建议方式执行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的方式,使得各国对其公约和建议书的态度只是一种认可和期待,如果在国际劳工组织中将最低福利标准通过贸易制裁的方式实现,那么也会像在WTO内讨论劳工问题的结局一样,会给国际劳工组织的工作带来停滞。但是,以上局面到了2000年有了一定的改变。由于发达国家在WTO体制内引入劳工标准的失败,他们把努力的目标转向了国际劳工组织。在2000年的一次会议上,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章程》第33条制定了一项决议,该决议将成员在国际劳工组织公约中的义务部分地转化为强制性,对成员违反禁止劳动公约可以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如取消关税优惠、宣布其政府成员的入境限制、减少外交往来。国际劳工组织在劳工标准上的工作进步,对WTO将产生极大的影响。从法律层面来说,在新加坡宣言中,承认国际劳工组织是处理劳工问题的有权组织,并指出了WTO和国际劳工组织应彼此合作。WTO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在《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第5条第1款中也可找到法律渊源。第5条第1款规定:“总理事会应就与职责上同WTO有关的政府间组织进行有效合作作出适当安排”。此外,WTO将越来越多的其它国际组织列入其观察员名单,包括贸易与环境、经济发展、人权、劳工等问题。因此,国际劳工组织在劳工问题上的成就将为WTO对贸易和劳工问题的协调起到示范作用,对此,我们不得不保持关注。(三)区域贸易协定对WTO贸易与劳工议题的影响WTO对劳工问题的讨论在1999年美国西雅图召开第三次部长级会议之后被搁置起来,在多哈部长宣言中没有再提劳工标准问题,至此,劳工问题在WTO的争论暂告一段落。但是,发达国家并不甘休,他们在WTO体制之外大肆推销他们的劳工标准,如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签订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将《北美劳工合作协定》作为其附件,在该区域内率先将劳工问题纳入调整范围,这是美国坚持不懈的结果。紧接着美国在和约旦、新加坡和智利签订的双边贸易协定中,劳工问题都纳入协议的范畴。此外在发达国家中,加拿大也紧随其后,在其与智利、哥斯达黎加的自贸协定中都规定了劳工标准的内容。欧盟作为劳工标准的积极推动者,在其双边和区域贸易谈判的议程中,也都列入了劳工标准的内容。发达国家通过在区域贸易协定中纳入劳工问题,推销了他们的价值观,在区域范围内实施有利于自己的贸易政策,同时通过区域贸易协定形成的区域集团力量,增强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谈判影响力,并将在区域贸易协定中取得的劳工问题的成果输送到多边贸易体制。随着美国、加拿大和欧盟对外区域贸易协定的增加,在未来劳工问题上的谈判中,WTO面临的将不是分散的、单个的成员彼此之间的利益博弈,而是几大区域集团和发展中成员的利益的较量。因此,区域贸易协定中劳工问题的协调对WTO劳工问题的谈判将产生深远影响。结论劳工问题纳入WTO的管辖范围是极具可能性的。发展是WTO追求的最高目标,对WTO规则、建议或者政策的检验不应该只看它是否“扭曲了贸易”,而更应当看它是否“扭曲了发展”。因此,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对一个新议题在WTO的态度都应当以发展为衡量的唯一标准,贸易与劳工问题也应如此。当然,任何一个议题纳入WTO,都应当与WTO权限和范围相吻合。我们反对将WTO作为贸易保护的工具,反对将与WTO的宗旨和职能不相关联的议题强行纳入管辖范围。此外,在WTO的议题谈判中,我们也应当认识到由于各国经济、历史和文化的差距,WTO作为一个多边贸易体制的安排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础之上的,而且正是因为这种不平等的存在,才会出现一些关于对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待遇等安排。从某种角度上讲,任何不适合的但又不违反WTO原则的条款都可以商讨。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这是现实的需要,而不是仅仅要求发展中国家成员作出让步。

关于国际贸易的问题范文篇8

关键词国际贸易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

进入21世纪以后,世界经济快速发展,国际贸易局势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国际贸易关系日益全球化,多边关系替代了以往的双边关系;国际贸易竞争领域逐步扩大,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国际贸易对象呈现复杂化,从单个国家或地区转为区域经济集团;国际贸易政策从自由贸易、保护贸易政策转至协调性贸易政策;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各国纷纷进行反倾销、反补贴,并加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

国际贸易是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最重要的核心基础课程,在整个经济学领域中也具有重要的学科地位。其主要研究国际间商品交换活动规律,它是以国际市场商品和劳务交换的理论、政策与实务作为研究对象的。因此,面对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错综复杂的变化,我们应进一步提高标准和严格要求,以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为最终目的,完善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运用知识的能力,以期培养出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生。

1国际贸易课程存在的问题

1.1教学内容方面

根据国贸本科专业的设置要求,学生应较系统地掌握国际贸易基本原理,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与业务技能,掌握国际贸易政策法规,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现状,熟悉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等。

1.1.1国际贸易理论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定程度上,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的教材存在着不适宜当今世界经济实际发展的问题。教材中经典理论所占篇幅较大,往往将古典成本理论和新古典要素禀赋理论作为重点内容讲述,对有现实意义的当代国际贸易理论只作一般性讲述,甚至一些有实际运用价值的新理论没有及时被补充进去。此外,随着环保意识增强,国际贸易所引起的环境问题日益成为关注焦点,从环境与国际贸易的角度进行的理论分析和论述也越来越多。因此,在时代背景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传统理论对国际贸易的解释力度有限,我们的教学重点应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发生转移,加大重视具有现实意义的新理论的讲授。此外,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更多的国家和地区通过建立区域经济集团,并以联合的整体经济实力与其他国家或区域经济集团竞争。

1.1.2国际贸易实务方面

传统教材的实践性教学内容往往偏少,在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内容的比重上,理论知识比重大,实务部分比重小,实际业务操作和技巧的比重更小。实际外贸业务中经常涉及的内容,如商检、报关、配船、银行手续等都很少讲述到,而这些却是从事外贸的工作人员必须了解的日常事务。此外,对于国际贸易惯例,传统教材往往只注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讲述,而《托收统一规则》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规则却很少提及,而这些也是国际贸易从业人员常涉及和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此外,对于国贸专业人员而言,不仅要掌握专业知识,而且还必须会用英语与外商交流与谈判。目前的国际贸易实务教材中,对英文的重视程度不够,远远没有达到对国际贸易人才的要求。重要名词、专业术语及合同条款的英文注释非常少。因此,在教学工作中,教师应加强讲授与专业知识有关的英语。

1.2教学方法和手段方面

讲授法是我国教学惯用的一种传统教学方法,在国际贸易课程中也被广泛采用。它的优点在于教师能够在短时间内有计划、有目的地向学生系统的单向传授较多知识信息和重点内容。这种教学方式虽然比较适合国际贸易的理论部分的教学,但过多的应用在了实务课程的讲授中。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讲授法较适合理论的讲述,但容易打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参与性。因此,建议教学方法多元化,适当应用多媒体,多加入一些课堂讨论,来激发学生对国际贸易问题的主动探讨。

对于实践性很强的国际贸易实务,传统教学的讲授法显然不太适用,而现实中却被过多的采用。学生对外贸业务的了解只停留在文字层面,缺乏动手能力和实践经验。在实务的教学过程中,要重视案例、实例分析,并应用外贸实务模拟平台软件系统来进行实际的操作练习,加强学生基本技能的训练,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合适的条件下,还应组织学生到校外参观、实习,以增加感性知识。

2国际贸易课程改革建议

2.1更新教学内容、调整教学重点

密切关注国际贸易政策措施、国际贸易规则等内容的不断变化和发展,将有现实意义的当代国际贸易理论、有实际运用价值的新理论,以及区域经济集团的相关知识补充到教学内容中去,使教学重点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发生转移,加大重视具有现实意义的新理论的讲授。并注意把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重视学生对理论的应用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国际贸易实务的实际教学中,根据实际的外贸从业情况,挖掘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外贸知识,去补充和完善教学内容。应充分运用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广泛利用各种网络资源,及时更新教学内容,紧密跟踪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的外贸最新发展动态,培养学生的经济敏锐性和应变能力。此外,还应高度重视外语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在教学工作中应加强与专业知识有关的外语的讲授。可以实行外语板书、母语授课的形式,来扩大学生对专业英语词汇的积累,运用母语进行讲解,有利于学生对专业知识的透彻理解,也不会使一部分学生因为外语障碍而失去学习兴趣。

2.2改革教学方法、完善教学手段

教师应采用案例教学、讨论式教学、交互式教学等能有效调动学生积极性的方法与手段,激发学生对国际贸易问题的主动探讨,改变以教师为中心的讲授法教学方式。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制作电子讲稿、课件和多媒体教学软件,使讲授更直观更生动。

采用上机操作教学,应用外贸实务模拟平台软件系统来进行实际的操作练习,针对不同情景制作各种复杂的业务单证,包括提单、装箱单、发票、保险单、汇票、报关单等。通过上机实际操作各种单证,可使学生对外贸业务有更清晰的直观认识和实践经验。

总之,在国际贸易课程的教学中,我们应密切关注国际动态,及时将有现实意义的新理论和业务知识补充到教学内容中去,使教学重点与时俱进;并不断完善教学方法和手段,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只有明确教学培养目标、不断更新完善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才能培养出适应当今国际贸易发展的优秀人才。

参考文献

[1]韩伟.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方法探析[j].教学研究,2005.28(5):449-451.

[2]张汉林.国际贸易[m].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2.

关于国际贸易的问题范文1篇9

一、绿色贸易产生的背景及内容

绿色概念是随着环境问题日渐突出而产生的。上世界60年代,绿色运动在西方兴起(注:JohnJ.Audley,GreenPoliticsandGlobalTrade,GeorgetownUniversityPress,1997,P.30.)

,1972年由西方科学家、经济学家、教育家等知识界人士组成的罗马俱乐部公布了一份名为《增长的极限》的报告,对人类的困境提出警告:鉴于“世界环境在量方面的限度及超越限度的悲剧”,全球只能有几十年的增长,为此必须改变人的行为习惯、思维方式甚至社会组织。(注:[美]丹尼斯·米都斯等:《增长的极限》,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第147页。)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概念,主张在不危及后代人满足环境资源要求的前提下,确保人类社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召开“地球峰会”,通过了《二十一世纪议程》,指出可持续发展是协调人与自然的正确方向。由于认识到保护环境是人类一项迫切任务,绿色浪潮渐呈席卷之势。绿色消费观念对人类的消费行为产生了重要的导向作用,消费者的绿色内生需求直接影响到厂商对生产技术的革新,有些发达国家的新产品中绿色产品的比例占到一半以上。一些著名经济学家认为,传统的经济统计方式忽略了自然因素和环境因素,不能反映出经济可持续性,应该设计包含环境影响的指标,如“绿色GDP”等,对国民生产总值进行重新计算,(注:[美]威廉·D.诺德豪斯:“国民经济统计的新方向”,《新华文摘》2001年第39期。)将经济的环境成本从经济的外生变量纳入到内生变量。绿色浪潮同时也影响到人类的政治生活,一些国家的环境组织演化为新兴政治力量——绿党,德国绿党甚至成为执政党之一。

由于对绿色产品的内生需求和各国环境水平的差异,在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大趋势的催生下,国际贸易中的环境问题被提到议事日程。从上世纪60年代起,一些经济学家开始研究国际贸易中的环境问题,(注:AlanM.Rugman,JohnJ.Kirton,JulieA.Soloway,TradeandEnvironment,EdwardElgar

PublishingLtd,1998,Introduction.)到90年代绿色贸易已成为广泛讨论的议题。绿色贸易与传统国际贸易只关注市场上发生的费用不同,它将市场外的环境因素考虑在内,扩充了贸易的成本范围,增加了环境成本和与之相关的社会成本两大内容。环境成本是指国际贸易对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如能源、生物源性产品的贸易对大气、生物多样性等的破坏;社会成本是伴随环境成本产生并由于包括税收政策、劳工标准、竞争政策以至人权等社会政策失误而造成的后果。由于这两类成本不能有效地内化到产品的价格中去,因而绿色贸易引发的问题实际就是如何解决国际贸易中的环境外部性问题。

从国际贸易的实践分析,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经济一体化、国际贸易区域化集团化趋势的深入发展对绿色贸易的盛行起了客观推动作用。经济一体化推动了世界贸易额的增长,也加剧了区域之间的贸易竞争,美欧贸易集团在促进其内部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同时,采取非关税壁垒措施,提高区域外竞争对手的市场准入门槛来保护自身利益。据统计,经过GATT乌拉圭回合前七轮谈判,成员方非农产品的平均关税已从40%下降到4.7%,然而,各种非关税壁垒措施却从上世纪60年代的800余种猛增到80年代的2500多种,其中尤其以推行“绿色贸易”(GreenTrade)——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保护动植物、生物多样性——为名设置贸易壁垒措施的现象较为普遍。西方发达国家所采取的主要手段是“绿色标志”制度,又称生态标志。它由政府管理部门或民间团体按照严格的程序制定环境标准颁发给厂商,附印于产品及包装上,以向消费者表明该产品从研制、开发到生产、使用直至回收利用的整个过程均符合生态和环境保护要求。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只有得到“绿色环境标志”才能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因而绿色标志又有“绿色通行证”之称。绿色标志产生的时间不长,但发展十分迅速,1978年德国率先推出“蓝色天使”计划,随后,许多发达国家纷纷效仿,出现了诸如北欧四国的“白天鹅制度”、欧洲联盟的“EU制度”、加拿大的“环境选择制度”、日本的“生态标志制度”等。

从理论上分析,绿色贸易的提出与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外部性理论的创立直接相关。1991年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罗纳德·科斯提出了外部性与产权理论,解释了经济的外部性——第三方承担成本问题,并因此获得了当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科斯的理论分析是从环境污染问题开始的,认为环境资源的产权不明使经济活动产生的环境成本得不到内化,解决方法是通过法律手段界定环境的产权,重新分配权利,保障公众福利,“我们必须考虑各种社会格局的运行成本(不管它是市场机制还是政府管理机制),以及转成一种新制度的成本”,(注:罗纳德·科斯:《企业,市场与法律》(中译本),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1990年版,第124页。)既要避免无人承担的污染成本,又不损害净产值的最大化。科斯理论为环境的经济分析提供了最具系统性的理论框架,在环境与经济之间建立起了有机的结合。科斯之后的学者继承了以界定环境资源产权解决贸易的环境成本的新思路,但由谁界定这一难题引出理论界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从政治学现实主义的理论出发,主张利用经济实力和市场压力,迫使别国改变环境政策,达到国际贸易的公平竞争的目的;另一种则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认为国际贸易的内生变量之中应该包括环境,经济一体化会逐渐产生有益于促进环境的国际贸易规则,(注:DelislePasal,GreenTrade,HarvardInternationalReview,Fall2000,Vol.22,Issue3.)形成一系列防止过低或过高环境标准导致不公平竞争的制度安排,目前的贸易体制需要制定和补充有关国际贸易的环境规则和标准等内容,从制度上保证贸易的外部性影响趋向于零。(注:DanielC.Esty,GreeningtheGATT:Trade,Environment,andtheFuture,WashingtonD.C.,

InstituteforInternationalEconomics,1994.Chapter4.)

作为国际贸易的全球管理及协调机构,GATT/WTO对环境保护的贸易影响最初持警惕态度。1971年,GATT秘书处一份题为《工业污染控制与国际贸易》的报告从推动贸易自由化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政策将成为国际贸易的障碍,有可能导致新的保护主义形式——绿色保护主义。为考察环境政策对国际贸易产生的影响,同年11月GATT理事会成立“环境措施与国际贸易工作组”(EMIT),主要工作集中在:环保政策对GATT规则的执行、环境措施(如生态标签计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多边贸易规则与国际上达成的200多个多边环境协定(MEAs)中的贸易条款之间的关系、对贸易产生影响的国家环境规则的透明度等问题。此后二十年间随着与环境有关的贸易纠纷数量不断上升,特别是1991年举世瞩目的墨西哥向GATT诉美国金枪鱼案后,GATT/WTO的立场发生了微妙转变。1994年4月签署的成立世界贸易组织马拉喀什协定,正式将环境保护、稀有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列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决定成立贸易与环境委员会,“力争达到既保护环境又符合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国家的需要”(注:《关于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马拉喀什协定》前言,wto.org/English/docs-e/legal-e/04-wto.pdf)。2001年底的多哈会议更进一步,决定启动包括贸易与环境议题的新一轮贸易谈判。多哈宣言主张就现存WTO规则与EMIT之间的关系、WTO相关委员会与EMIT秘书处信息交流的程序和观察员地位的标准、减少和适当消除环境产品和服务的关税及非关税壁垒等展开谈判,指令WTO贸易与环境委员会对环境措施对市场准入的影响、对出于保护环境而提出的生态标签要求给予特别的关注。(注:世贸组织多哈部长级会议宣言,wto.org/English/thewto-e/minist-e/min01-e/mindecl-e.htm)WTO总部经济学家认为单纯的贸易制裁既无效果又不公平,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一定程度上代表了WTO目前对绿色贸易环境问题的立场。(注:AlanM.Rugman,JohnJ.Kirton,JulieA.Soloway,TradeandEnvironment,EdwardElgar

PublishingLtd,1998,Introduction.)WTO态度变化的主要原因首先是相关的争端不断出现,世贸组织成立后受理的第一起贸易争端案件,就是关于采取保护环境的贸易措施是否适用于GATT有关规则,成员方对环境问题难以回避。其次在WTO内部,发达国家在该问题上施加了一定的压力,它们认为贸易与环境委员会关注面太窄,不能将贸易、发展、环境有机地统一在一个框架里,在所有有关贸易实践中的环境问题上都没有提出建议和具体可行措施,欧盟声称不会放弃在WTO中建立所谓“绿色之窗”和对WTO规则、贸易与环境委员会机构进行改革的要求,目的是争取获得在WTO中采取特殊贸易措施的权力。再次,非政府组织也发挥了一些作用。1996年有欧洲国家政府支持背景的世界自然保护基金,在其内部建立了贸易、环境、可持续发展工作组;国际自然保护联盟也成立了以日内瓦为基地的贸易与可持续发展中心,专门从事国际贸易与环境间关系的研究,并试图影响WTO的谈判议程。

二、绿色贸易及对多边贸易规则的影响

据统计,贸易的环境影响引发的双边、多边贸易纠纷案例已高达数百起,1982-1996年向GATT/WTO申诉的有八起。(注:JohnWhally,ColleenHamilton,TheTradingSystemAftertheUruguayRound,Intitute

forInternationalEconomy,1996,pp.80-81.)目前国际上还缺乏公认、有效的规则用以裁定与环境有关的贸易争端。WTO没有专门的与环境有关的贸易协定,相关内容分散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0条、《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4条、《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第2条、《农业协定》中的环境计划补贴、《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8条、《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第1条中。(注:有关条款参见石广生主编:《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知识读本》(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法律文本”,人民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这些条款主要是强调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性,强调发展与可持续性等原则,缺乏具体的实质性内容和强制性措施或规定,这与绿色贸易的广泛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在这种情况下,主要发达国家寻求采用国内已形成的一整套环境法规监管国际贸易中环境的跨国界影响,这些措施所产生的“溢出效应”对现行多边贸易规则构成了挑战,规则的更新已成一种必然趋势。

首先,世贸组织一些基本原则受到挑战。《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了一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要求成员方之间不得采取歧视性措施。但在一些具体的案例如美墨金枪鱼案、美印虾产品限制案和美国巴西等国汽油标准案中,美国借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0条环保规定、运用本国的环境标准限制外国产品进口,均违背了WTO的非歧视性原则,从而与一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相冲突。最典型的是美国巴西1995年的“美国汽油标准”案例。美国的环保法律《清洁空气法》规定了衡量汽油质量的双重标准,对国内企业要求达到1990年质量数据基础上设定的“企业单独标准”,对国外炼油商,则以减少大气污染、保护环境为由,要求国外厂商,除了1990年出口到美国的汽油数量的75%以上来自其在国外的炼油厂的国外炼油商外,进入美国市场的汽油各项污染指标须降低到“企业单独标准”之下,即达到严格的“法定标准”。美国的双重标准作法引起了许多国家的不满。1995年委内瑞拉、巴西起诉美国的环保法律《清洁空气法》,认为“75%规则”不是中立标准,与汽油质量无关,却给予了特定国家的企业以特殊的优惠待遇;同时质量标准剥夺了外国炼油商采取“企业单独标准”的可能性,使进口汽油受到低于美国国产汽油的待遇,构成“保护本国产品”,违反了GATT第一条和第三条。美国则辩解说,美国保护可用竭资源和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安全符合GATT第20条环保规定。WTO上诉庭裁定美国的基准标准没有与国内限制生产与消费的措施相配合,实际造成对国外产品的歧视,因此不能根据第20条享受例外,要求美国修改国内法律使其符合GATT基本原则,委内瑞拉和巴西获胜。(注:朱榄叶编著,《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贸易纠纷案例评析》,法律出版社2000年11月第1版,第68页。)目前一些国家及组织正对WTO规则如《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0条如何解释方能避免与WTO基本原则的冲突进行深入研究,这将对解决绿色贸易的争端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

其次,WTO规则中一些基本概念面临修正。焦点主要集中在“同类产品”的概念上,WTO规则规定,同类产品主要针对性能而言,仅指相同或类似产品,不允许对不同国家的同类产品采取歧视性的措施。对转基因产品而言,传统概念显然不能适应目前国际贸易的实践。转基因产品与一般意义的产品相比较其用途和成分与类似产品是一致的,从这一点看,它符合同类产品的概念。但转基因产品在完成自己的生命周期之前不能自行复制和繁衍,这是它与一般产品的根本不同之处,因此从这一特性又可理解为是不同的产品。所以对转基因产品而言,WTO关于“同类产品”的定义自相矛盾。以推行绿色贸易、保护人类健康为由,对转基因食品采取生态标签的措施,让消费者在标明转基因与非转基因产品中做出选择,这是否构成对同类产品的歧视性对待?这个问题在目前的贸易规则中得不到明确的解释,因此极易被经历过食品安全危机的欧洲国家和一些贸易保护主义者利用,对美国等(包括中国)掌握先进生物技术国家的贸易产生影响。WTO同类产品的定义还回避了产品进入市场之前的生产工艺和方法(ProcessandProductionMethod,简称PPM)问题,成员方在PPM问题上的分歧,也造成对同类产品的歧见,突出的例子是1991年墨西哥诉美国金枪鱼案。美国认为墨西哥捕捉金枪鱼的方法危及到与金枪鱼共生的海豚生命安全,不符合美国国内法律——《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案》——对产品生产过程及产品标签的规定,违背了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主张,增加了人类的环境成本,不能被视为同类产品,所以限制墨西哥金枪鱼进口。墨西哥认为同类产品比较不能等同于产品生产方法的比较,美国限止进口与国际贸易规则不符。GATT专家组认为,GATT规则并没有明确表明采取环境控制措施可以超出其司法权领地之外,美国将其境内有关动物及自然资源的法律措施越界强加于另一方是不允许的,美国不能因为墨西哥的捕捞方法而限制进口。虽然GATT上诉机构没有采纳专家组意见,但却以美国没有同等对待金枪鱼出口国家为由裁定美国败诉。这一条例虽然做出了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裁决,但GATT回避PPM问题,没有明确国家环境法规与WTO规则各自的使用权限,因此发展中国家担心发达国家今后仍会以PPM为由,将国内法律凌驾于国际规则之上,并将这个问题带入WTO新一轮谈判中去,使运用国家法律实行贸易制裁合法化。

第三,绿色贸易涉及的两大全球管理体系——WTO与MEAs之间面临着进一步协调关系的问题。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未来绿色贸易规则的形成。在目前情况下,WTO规则规定,只有当进口产品影响到进口国的环境时,该国可以采取进口限制。而根据MEAs,只要协约方认为进口产品的生产过程对环境造成危害,就可启动对该产品的进口限制,如按濒危物种的等级采取禁止、严加限制、控制贸易措施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973年)、控制与淘汰氟氯化物产品的《蒙特利尔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议定书》(1987年)、法律上禁止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出口的《关于控制有害废弃物越境转移及处置巴塞尔公约》(1989年)等。1992年的里约热内卢国际环境峰会宣言还规定,可以采取单边强制行动处理全球性的环境问题,由此可见由PPM问题引发的WTO规则与MEAs之间的冲突正日趋激烈。这突出表现在1998年印度等国起诉美国对虾产品的进口限制案中。美国援引本国《濒危物种案》第609条,禁止所有未使用避免误伤海龟装置而捕获的虾产品进入本国市场。WTO上诉机构虽借MEAs来界定“可用竭动植物”的保护种类,但并没有采纳公约的制裁措施,而是按贸易歧视判印度等胜诉。(注:杨荣珍著,《WTO争端解决——案例与评析》,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464页。)这意味着WTO对MEAs公约的否定。另外,当一个WTO成员方而非多边环境协定签约方想出口产品到MEAs成员国时,MEAs和GATT条款可能会在PPM的问题上产生冲突。(注:WilliamA.etc.,USTradePolicy:History,Theory,andtheWTO,Armonk,1999,p.46.)有关国家正在研究WTO及MEAs之间如何协调的问题,并试图影响未来的多边贸易谈判。

三、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挑战

关于国际贸易的问题范文篇10

关键词:“购买美国货”条款贸易保护主义美对华经贸政策中美经贸关系

2009年4月初伦敦二十国金融峰会期间,中国国家主席和美国总统奥巴马首次会面,确定了两国未来高层对话的机制――即建立“美中战略和经济对话”,并申明将继续通过高级别的美中商贸联合委员会机制推动在经贸领域的互利合作。双方决定,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和中国国务委员戴秉国将共同主持战略对话部分;美国财政部长蒂莫西.盖特纳和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将共同主持经济对话部分,双方将于2009年夏天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举行首次对话。

近年来,随着中美贸易的迅速发展,各种矛盾和存在的问题也随之出现,成为中美关系中的突出问题,频繁见诸于媒体新闻。当前中美经贸关系正逢美国国会贸易保护主义和“反华情绪”抬头,中美贸易和金融等问题的争端就进入多发时期。在美国经济衰退和金融危机不断深化,以及国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情况下,美国会通过的经济刺激计划中有关“购买美国货”(BuyAmerican)条款不仅带有明显的保护主义色彩,而且给摩擦不断的中美贸易关系带来新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奥巴马政府上台伊始,就人民币汇率问题上的发难看,美对华贸易政策既有对华贸易政策的连续性,也有其它多方面的现实原因。在中美关系的是是非非中,经济和贸易上的分歧与矛盾已经成为影响中美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而美国新一届政府能否从全局的高度解决中美经济和贸易所面临的问题,如何调整对华贸易政策备受关注。

一、“购买美国货”的出台及美对华贸易政策

今年1月底,在各种质疑声中奥巴马政府提交给美国国会并得到国会批准的经济刺激计划中,与“购买美国货”有关的第1640条款,从表面上看该条款在措辞上似乎美国仍在履行国际协定的承诺,但其内容和性质却充分表明了当前美国国内贸易保护主义的进一步抬头,同时也带有对中国等其他100多个世贸组织成员歧视性贸易政策,是不折不扣的带有浓厚的保护主义色彩的条款,对未来中美贸易关系有着难以预料的负面影响。美国出台的经济刺激计划中与“购买美国货”有关的第1640条款的表述是:在“不违背美国对国际协定的承诺”的前提下,经济刺激计划支持的工程项目必须使用“国产”钢铁和其他制成品。根据该条款的表述内容,就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加拿大、墨西哥享有“豁免权”;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欧盟、日本、韩国、香港等少数世贸组织成员享受“优待”,但中国等其他100多个世贸组织成员被排除在外。由此可见,所谓“不违背美国对国际协定的承诺”,仅限于极少数国家,而大多数世贸组织成员却成为与“购买美国货”有关的第1640条款的“牺牲品”,不能享有所谓“不违背美国对国际协定的承诺”的权益。

对于中国而言,即使美国政府不出台“购买美国货”新条款,对“中国制造”(madeinchina)的歧视已经存在,美国民众对“中国制造”的抵触情绪使得美国政府对华贸易政策变得更加强硬和不友好,“中国制造”被美国施加了种种限制。在此之前,美国已然有了“购买美国货法案”,该法案规定:政府投资主导的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学校等基础设施建设,所用钢铁必须为“国产”。而中国不是《政府采购协议》成员方,出口美国的中国钢材多用于民用建筑,因此依据该法案“中国制造”的钢材在美国必然受到限制。虽然前后相继出台的“购买美国货法案”和经济刺激计划中与“购买美国货”有关的第1640条款,在表面上没有明显的针对“中国制造”的表述,但不可否认,在有关法案和条款的操作上显然是对“中国制造”的歧视,不能排除当前美国推行的“购买美国货”行动,是以“中国制造”为借口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从“购买美国货”有关条款的内容和性质看,最为核心和耐人寻味的是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较强的贸易保护行为的操作性,一旦有关条款落到实处,有关国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身利益也在情理之中,如果美国保护主义措施由此引发各有关国家贸易战,不仅将对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造成严重不利影响,而美国也不会从中获得长久利益。

在金融危机加剧和经济衰退预期加重背景下,采取适当的措施和手段应对本无可非议,但在损害它国和破坏有关世界美贸易有关协议的前提下,推行具有强烈贸易保护主义倾向的“购买美国货法案”和经济刺激计划中与“购买美国货”有关的第1640条款,无疑是只顾眼前得失,放弃长远利益的短期行为。其性质不仅体现了当前美国国内贸易保护主义思潮的复出,也是对国际贸易规则的“蔑视”和对有关国家在贸易政策上的歧视。“购买美国货”的出台,即体现了当前美国政府对外贸易政策的总体思路,在“中国制造”问题上也迎合了国会一些对中美贸易现状有不满情绪和那些炒作“中国”的人的口味,同时在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的环境下也不免带有“患得患失”的味道。“购买美国货”的出台对“中国制造”歧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现实和最直接的原因是:一方面,金融和经济危机不断深化导致美国国内贸易保护主义进一步加重,美国政府在制订经济刺激计划的同时把贸易保护主义的因素融入其中;另一方面,不断攀升的美对华贸易逆差与日益加剧贸易不平衡状况,导致美国当前对外贸易政策中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首先向中国发难。近年来,在贸易问题上美国国会一直弥漫着反华情绪,为了政治和经济利益的需要,对华巨额的贸易逆差成为“购买美国货”出台的口实和对“中国制造”采取的“歧视”政策也就不足为奇了。不可否认,双边贸易总量不断攀升与贸易不平衡加剧并存的确是客观事实,但美国对华出现的巨额贸易逆差以及贸易不平衡现象是多种原因造成的。1、贸易结构问题。目前美国所需进口商品的90%已不再是在本土生产的商品,因此美国即使不从中国进口,也需要从其他国家进口。2、贸易转移发生的变化。由于近年来中美贸易增长迅速,过去美国对日本、韩国、东南亚的贸易逆差在很大程度上转移到了中国,导致美对华贸易逆差进一步增长。3、由于美国始终不肯放弃高技术产品对中国的出口管制,这些产品失去了进入中国市场的机

会。在美对华贸易逆差和高技术产品出口管制问题上,中国领导人多次明确表示,“中国不以获取对美贸易巨大顺差为目的”,“只要美方放宽对华高技术出口限制,两国贸易就可以趋向平衡”。由此可见,美拒绝放宽对华高技术出口限制,不仅损害了正常自由贸易的发展,同时也限制了美对华出口的增加,也可以说这是美国“自食其果”。4、在美对华贸易逆差问题上,明显带有“水分”的统计数据严重夸大了中美贸易不平衡程度。据美方统计2007年美对华贸易逆差达2,562.7亿美元,比上年度增长了10.2%,而中方公布的统计数据为1,633.2亿美元,双方公布的数据相差甚远与统计范围有关。另外,从表象看,中美贸易中存在的问题都与中美贸易失衡有关,但也不难看出,美国对华的歧视性政治色彩,亦冲击着中美经贸关系。特别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美国“中国”论调也在升温,利用“人权问题”向中国施压,霸权主义心态的表露无处不在,这些方面也影响到贸易领域。由此可见,美国对华经贸政策的调整既保持着连续性,也有现实性的需要。

二、美对华经贸政策的连续性与现实

从美对华经贸政策变化的连续性看,自中美两国在上世纪70年代初恢复经济贸易关系以来,美对华贸易政策发生过多次变化,贸易纷争似乎成了中美关系中永无休止的话题和挥之不去的阴影。中美建立贸易关系初期,美对华贸易政策主要以限制中国纺织品进口为主,扩大美对华纺织品的配额范围,同时对其他中国产品的反倾销等限制措施也不断增加。到了90年代,随着中国对美出口的增长,美国在加大对中国产品进口限制的同时,要求中国开放国内市场成为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重要内容。不仅强调要求中国扩大市场准入范围,而且要求中国建立和健全有关法律制度,提高透明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并将这些内容纳入了中国的“复关”和“加入世贸组织”谈判中。中国入世后,美国在中国开放国内市场,特别是服务市场开放方面,以及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责难不断升级,声称在我国执行双边知识产权协议中一旦发现问题,美国将直接对我国采取贸易制裁措施。近来,双边贸易摩擦又延伸到新的领域,美国又在要求人民币汇率升值问题上纠缠不休,要求人民币汇率升值又成为美政策变化新的内容。自1979年7月中美两国签订《中美贸易关系协议》到2001年底中国入世以来,贸易摩擦始终是中美关系中最为表面化的领域,在贸易问题上美国频频发难,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中美贸易的有关贸易法案和相关的政策性文件,以及出台的对华贸易政策评估报告都体现了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延续性。此次“购买美国货”的出台和对“中国制造”的歧视,依然是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延续。

正值美国金融危机仍未见底和经济严重衰退以及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奥巴马政府上台后的第一要务是:一方面要全力以赴应对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一方面要处理伊拉克和阿富汗战争后的烂摊子以及伊朗和朝鲜核问题、恐怖主义威胁等。这无疑使奥巴马新政府面临着内外事务的多重考验和对外政策的艰难选择,而对华政策特别是对华贸易政策的选择则是奥巴马政府注定不可回避问题。

尽管美国新一届政府对华贸易政策还未全面出台,但与生俱来就带有传统贸易保护主义色彩的控制了国会参众两院。受当前美国国内贸易保护主义和反化情绪抬头的影响,美国国会中一些带有贸易保护主义和反华情绪色彩的人,对中美战略经济对话的启动能否解决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表示质疑,战略经济对话取得的成果仍然没有能够充分满足美国国会一部分人的高期望值,对中国指责和抱怨的“反华情绪”在美国国内仍存在着一定的“市场”。近年来,随着中美经贸关系复杂性、敏感性日益突出,经贸问题政治化倾向日益明显,从美国国会里不断刮出来一股股对华贸易保护主义思潮之风,导致近期中美贸易关系进一步紧张,甚至贸易战随时有一触即发的可能。近年来美国国会涉华经贸议案不断增多,提出了多项涉华经贸议案,进一步扩大了对华出口管制商品范围,炒作中国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在美国国内媒体也是铺天盖地。观察美对华贸易政策,从表像看,中美贸易中存在的问题都与中美贸易失衡有关;但也不难看出,其中也搀杂了带有歧视性和政治上的色彩,政治化对中美经贸关系的冲击日益明显。特别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美国“中国”论调也在升温,甚至就所谓“人权问题”和“人民币汇率问题”向中国施压。但在美国国内也有人认为,通过对话解决中美贸易问题依然重要和必要。与此同时,由于美国国会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不断强化,以及对华不满情绪有所增强,主张对华贸易采取制裁或加强限制,尽管这些压力不太可能导致美国新一届政府对华贸易政策发生根本性转变,但有可能导致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出现新的调整,给中美贸易关系带来负面影响。

另外,历来美国政府对外贸易政策存在着“两重性”,实际贸易政策与提倡的贸易政策目标严重脱离。表现为:一方面积极提倡推行世界范围的市场化和自由贸易;而另一方面却又不断强化保护主义。特别是在当前美国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的环境下,美国在没有放弃推行世界范围的市场化和自由贸易的前提下,继续“塑造世界经济、贸易秩序”依然是美国贸易政策的目标,但从眼前自身利益出发又不情愿放弃保护主义,因此对外贸易政策的“两面性”,就成为当前美国政府贸易政策的重要特征和表现形式。美国贸易政策的“双重性”倾向在对华贸易政策中表现极为突出,这是由当前美国国内政治、经济环境决定的。在对华贸易政策上,美国国内一直存在着争论。许多经济学家认为,中国的产业和贸易结构与美国有很强的互补性,中国对美出口一直以劳动力密集型产品为主,而美国对华出口则以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中国的产品威胁不到美国的重要产业,因此中国的贸易并未对美国构成直接的威胁。

在中美经贸矛盾趋于复杂化的背景下,在人民币汇率、美元贬值和知识产权等问题上仍将是今后中美双方需要进一步商讨的问题。特别是目前中美的经贸对话机制在处理贸易失衡问题上,进展仍然缓慢,美国国会迄今已提出数十项具有贸易保护主义色彩的法案,寻求对华进行贸易施压与“惩罚”,这种对华贸易不满情绪对中美整体关系发展构成重要影响。但另一方面,美国正处在内外交困的局面,新一届政府要使美国走出困境不是短时间所能实现的。据美国民意调查显示,超过八成的人支持奥巴马,将经济复苏寄托在奥巴马政府身上,可见当前美国经济状况非常恶劣。因此,不论在外交和经济方面,美国都需要寻求中国的合作。受国内外众多因素的牵制,特别是在当前金融危机的情况下,从现实

的角度出发,为加强彼此战略关系的和谐,有效地处理双边经贸问题,缓和美国国内对华贸易不满情绪与平衡双边贸易的压力,美国新一届政府也在寻求新的中美经济、贸易对话机制。希拉里在宣誓就任国务卿前,特别强调了要和中国加强在经济方面的合作。尽管奥巴马政府在对华政策上仍将有可能在贸易、人权等问题上纠缠不休,对华贸易政策和经贸对话机制会做出一定程度的调整,但中美经贸关系格局不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尤其是在金融危机背景下美国更需要加强与中国的合作。因此,从现在阶段看,美国对华贸易政策调整的幅度不会太大,中美经贸关系在一段时期内将处在一个既有摩擦又有合作的僵持状态。其主要原因是,目前美国敏感脆弱的国内经济形势将限制和影响其对华贸易政策的大幅度调整。一旦调整幅度过大,便极有可能激化中美经贸矛盾,这是美国历届政府不敢轻意触碰的“”,一旦涉及到中美关系问题十分谨慎,生怕出现难以收拾的严重局面。在这一背景下,显然以往的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机制对缓解中美贸易摩擦无疑是有益的,解决中美贸易存在的问题需要从中美经济关系的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考虑,逐步消除分歧和矛盾。同时,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不仅是调整中美两国经济关系的机制,而且对全球政治格局也具有重大的深远意义。因此,新一届的美国政府能否延续中美战略对话,关系到中美经贸关系的未来和发展,这将是新一届美国政府需要认真考量。

三、中美关于美元贬值的博弈

2009年3月18日,美联储宣布购买3,000亿美元长期国债和1.25万亿美元抵押贷款证券,消息既出,舆论哗然,美国现行的“定量宽松”货币政策遭到多方非议。多数分析家认为,美此举将导致世界各国美元外汇储备价值缩水风险进一步增大。作为世界储备货币一一美元的泛滥和无节制的发行,一方面美元大量流向世界,另一方面各国对美元的任意发行又没有任何制约机制,美元的特权超越了国家范畴。当前美国货币政策已成为国际外汇市场上驱动美元变化的一个重要的不稳定和不确定因素,在一段时期内随着美国向市场投放美元量的增加,美元下跌的风险也将相应增大。

关于美货币政策的评估,有关专家和媒体众说纷纭,但无论结论如何,不可否认的是,在当前全球经济衰退和金融危机尚未见底的情况下,世界各国联手大规模注资救市在短期内对提振市场信心的确有效,并可挽救一些行将倒闭的金融机构,但如果不惜一切代价的救市,不适度掌握货币的投放量,有可能也会“培育”出新的泡沫,引发新的危机。特别是由于美元仍是国际支付的主要货币,并且各国的外汇储备都以美元为主,在美“定量宽松”货币政策下,一旦新一轮金融危机降临又对本国货币缺乏信心时,必然要使用美元储备来注资救市,从而美元“泡沫”将会被进一步放大。美元“泡沫”放大的同时,金融危机在全球的影响也会增大,世界经济将有可能被金融危机、经济衰退和美元波动的恶性循环所困扰,各种危机爆发的频率也会进一步增多。特别是对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国家而言,由于美元资产占外汇储备的七成,甚至还在继续增加,其风险自然大于其他经济体。当前,新兴经济体国家与发达国家同样正在承受着金融危机的不断冲击。将有可能导致亚洲新兴经济体成为继欧洲和日本之后金融危机的又一“重灾区”。与此同时,美国金融危机的蔓延过程和相继出台的救市措施更像是不断“转嫁”危机的过程和手段,先是将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纷纷“拉下水”,而后是设法“脱身”将危机“转嫁”给其他经济体。事实上,从美国出台的一系列救市方案看,既有“转嫁”危机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又有货币政策上不负责任的放任美元贬值的嫌疑。

为此,2D09年4月初伦敦G20金融峰会前夕,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就“创造超储备货币”的建议和构想发表评论,此言一出,即刻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周小川的表述被媒体“渲染”为“中国对美元发起的挑战”,由此关于美元地位问题和国际金融机构体制以何种方式进行重构的讨论再度升温。虽然各种观点和预言大相径庭,尚无定论,但显然此前中国的声音更具有挑战性和现实性。在当前国际金融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为避免美元进一步贬值带来的风险,保障外汇储备和对外投资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由此中国提出“创造超储备货币”的建议不能不说是“事出有因”,在情理之中,并非无的放矢。且不论国际货币体制改革争论中的是非曲直,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在目前金融危机环境下选择的余地十分有限,美元资产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系数的下降,中国也需要对外汇储备资产的安全进行评估和重新审视,不会一味地依赖于美国的“信用”,而“创造超储备货币”恐怕是最佳的选择。

中国“创造超储备货币”的倡议,美国的回应颇有微词,耐人寻味,一方面确认国际金融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一方面为美元辩解,强调美元币值依然“异常坚挺”。对于美国的心态的描述,媒体从不同角度给予了真实的写照。有媒体评论说,对于改革的态度,美国对改革到底有多少“诚意”,是敷衍了事还是“走过场”令人质疑;对于中国的倡议,美国或许有“不祥”之感,美国的“多心”和对美元的“袒护”并非没有道理。事实上也是如此。长期以来美国享尽了美元的特权,一旦失去很难适应没有霸权的日子,正如美国著名学者亨廷顿在《文明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中所表述的,西方文明控制世界的要点,其中就包括拥有和操纵国际金融体系,以及控制全球硬通货。因此,中国的倡议触动了美国的国家核心利益,对于“美元霸权时代”是否因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而葬送,奥马尔能否会是“美元帝国”的末代“送终者”,美国着实心里没“底”。至于中国,人们期待的是在改革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对中国终结“美元霸权时代”的期望值自然随之上升。

围绕美元问题的争论,实际上是国际金融体制改革背后博弈的反映,也中美未来经贸对话有可能涉及到话题。美国、欧元区与新兴市场国家,将在救市风险和成本分担、货币政策、以及国际金融机构体制变革等内容展开激烈的博弈。与此同时,中国提出的“创造超储备货币”建议,也将是中美今后经贸对话和关于国际金融机构改造潜在的焦点问题。长期以来,西方国家由于利益上的患得患失,以及体系中权力的分配或一些问题上的纠缠不休,导致酝酿许久的改革难有实质性的突破。由于中国关于改革的建议必然要涉及各方利益,因此美元地位的争论也会逐渐演化成国际间改革的博弈。同时,从当代国际货币体制的建立及其演变过程看,改革的内容和方向在很大程度上仍是经济和金融实力上的对话,谁拥有强大的经济和金融实力,谁就拥有更多的发言权,甚至

左右改革的方向。基于这样的现实,当前改革的博弈主要体现在三种力量和三个方面的较量:一是长期主导国际金融体制的美欧内部的权利和利益分配的博弈;二是已经崛起的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国家与发达国家间,要求改变现状和维持原有秩序不变的博弈;三是在国际协调中各种力量平分秋色的博弈。事实上,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危机带来冲击的程度也各不相同,因此对改革的关切点和期待也不尽相同。美国对改革相对“冷漠”,更多关切的是如何推动各国联手扩大市场资金投入以刺激经济复苏;德、法等欧洲各国则是热心于加强金融监管,对美国方式的自由资本主义模式进行全面改革;中国等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国家,则对提高其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和增加相应比例的发言权、改善国际金融和经济环境、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猖獗以及美元地位等现实问题更为关注。

四、中美经贸关系的重要性

经贸关系是中美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中美建立贸易关系以来,中美贸易关系就在摩擦和曲折中发展。一方面,中美贸易关系发展日益密切,经贸往来使得两国相互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中美又是发生经贸摩擦最多和最激烈的国家。虽然近来中美双方在外交、反恐以及朝鲜核问题等重要领域的磋商、协调与合作成效显著,会谈范围不断扩大,高层官员互访频繁,使两国关系处在历史上较好时期。但在中美政治关系积极改善的同时,双边经贸摩擦不断加剧。美出台的“购买美国货”和对“中国制造”的歧视,必然给中美经贸关系的发展带来消极影响。“购买美国货”的出台和对“中国制造”的歧视,反映了当前美对华贸易政策的主导思想,中美贸易关系面临着一个十分敏感的时期。可以预见,中美贸易摩擦将长期存在下去,并随时有可能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而进一步升级,贸易摩擦将会进一步增多,所涉及的领域也会越来越广泛。从发展趋势看,中美贸易关系将逐步从货物贸易向服务领域扩大,甚至涉及到我国经济安全的部分领域,贸易摩擦将进一步多样化和复杂化。但应该看到,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在中美间出现的贸易问题也是全球范围内许多国家普遍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在当前金融和经济危机环境下,随着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倾向的抬头,中国自然成为美国一部分人发泄对中美贸易不满情绪的对象。当然,在美国国内也绝非一种声音,一些有识之士指出,当前美国政界如果错误地认为靠贸易保护主义能够缓解金融和经济危机的压力,减少贸易赤字和刺激经济增长,那么最终将会损害美国经济的发展,甚至带来严重的后果。

从中美两国经贸关系看,与现实的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密切相关。美国是目前国际经济秩序的最大受益者,需要维护现有的国际经济秩序,而中国作为一个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对国际经济秩序的发言权不断增强,中美两国寻求新的经贸关系实际上是对国际经济秩序的维护和适当的调整。因此,在一定意义上中美经贸关系对全球经济秩序的维护和稳定发挥重要作用。当今世界,全球经济的持续增长的潜在隐患依然是经济严重失衡,失衡集中体表在两个方面:第一,以美国为首的部分发达国家保持着高水平的贸易逆差,对于其他国家而言,如此高的贸易逆差带来了国际收支的高风险;第二,为了弥补贸易逆差,美国等发达国家从在世界范围吸引了大量的资金,这种贸易和资金上的双逆差,构成了当今世界经济不平衡的基本格局。全球经济失衡是中美经贸关系关注的焦点议题之一,不能排除许多其他议题也是由此引申而来。事实上,中美经济和贸易问题从根本上说也是全球经济失衡的问题,既源于世界经济增长格局、贸易格局的变化,又源于短期内中美之间的贸易失衡以及美国、中国经济的结构性失衡。中美两国经济结构失衡不是孤立的单一现象,而是通过国际贸易和国际资本流动形成了中国所在的东亚地区与美国之间的经济失衡,也就是跨太平洋的经济失衡,这是当今世界经济失衡的突出表现。因此,中美经济、贸易对话从宏观和战略的高度解决这些问题,不仅有利于解决中美经济和贸易上的摩擦,对全球经济的平衡发展、经济的稳定与安全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关于国际贸易的问题范文1篇11

内容提要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领域发生了许多深刻的变化。创新就是当代国际贸易发展最为显著的特征。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形成不仅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也有其深厚的现实基础。全面地剖析其形成的原因和条件,有利于把握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进而也有利于中国外经贸发展。一、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概述创新是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最显著的特征。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就是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全面的立体式的创新现象的集中概括。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标明国际贸易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代。如果把当代国际贸易创新作一简单的概括,我们就会发现,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包含了国际贸易发展的各个方面。(一)观念创新它具体包括:(1)把贸易开放看成是对外开放的起点和基本方面;(2)客观地估价对外贸易在一国经济发展中的实际作用,把经济发展与贸易发展的平衡、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的协调看成是发展对外贸易的基本原则;(3)把对外贸易看成是处理国家关系的越来越重要的外交手段。(二)格局创新它具体包括:(1)以地缘经济为特征的贸易集团取代了以政治联盟为基础的贸易联盟,贸易集团化格局基本确立;(2)区域贸易集团具有强烈的对外扩展趋势,全球一体化步伐正在加快;(3)国际贸易重心已从单一的欧洲重心过渡到了多重重心并存的状态,并正在形成以亚太为重心的新单一重心的格局。(三)制度创新它具体包括:(1)具有真正法人地位的、拥有更强约束性和更高运转效能的世界贸易组织逐步取代关贸总协定;(2)区域性协调机制的迅速建立和不断加强;(3)国别的“管理贸易”制度的推广和普遍化。(四)政策创新它具体包括:(1)有限制的可调节的自由贸易政策逐步抬头,保护主义开始相对地退入低潮;(2)直接的贸易限制措施逐渐被间接的贸易限制措施所取代,新型的更灵活和更隐蔽的贸易限制措施正在不断地被创造出来;(3)贸易政策趋向于和其他经济政策甚至外交政策的更大程度上的溶合;(4)区域内“共同贸易政策”开始形成。(五)构成创新它具体包括:(1)国际贸易的内容在比例结构上出现重大调整;服务贸易的比重相对于货物贸易正在快速上升;制成品中技术产品特别是高新尖技术产品的比重大幅度增加;原材料产品中具有特别意义的资源产品的贸易量增长迅速;(2)多边贸易的内容和范围大大扩展:乌拉圭回合协议把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投资措施以及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体制以外的农产品和纺织品纳入到多边体制的管辖范围。(六)工具创新(1)投资和知识产权成为推动国际贸易的越来越重要的手段;(2)现代通讯技术为国际贸易提供了新的信息工具;(3)国际贸易惯例、规则的革新更科学地规范了国际贸易的全过程;(4)运输方式的革命使国际贸易—61—农业技术经济2002年第3期如虎添翼;(5)各国在促进和便利贸易发展方面的一系列新的政策举措。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已经深入到当代国际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并通过和当代国际金融创新、国际投资创新的日益溶合,产生新的更广泛的创新,从而推动整个国际经济的全面创新。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是近现代国际贸易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也是当代国际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现象。它呈现出下列一些鲜明的特征:(1)全面性的和立体性的创新。可以概括为以观念创新为基础、以格局创新为突破、以制度创新为实质,通过政策创新、构成创新和工具创新具体体现的包含国际贸易各个方面、贯穿国际贸易全过程的创新。(2)具有比较明显的时间分水岭。这个时间分水岭大致是1990—1995年。尽管国际贸易创新的某些方面可能明显地早于这一时期,而且当代国际贸易创新过程尚未结束,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主要过程、方面和内容基本上都发生在当代国际政治格局大转换后的5年左右的时期内。这一明期同时也是世界经济、国际关系大调整的时期。当代国际贸易创新预示着国际经济贸易大展的时代的来临。(3)突出了开放与自由的主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是开放的创新、自由的创新,是对长期猖獗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强有力的反击。它迎来了国际贸易逐步自由化发展的新时代。但决不意味着贸易自由主义的根本性胜利和贸易保护主义的寿终正寝。(4)发达国家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发动者、主导者和主要参加者。因此保障了发达国家最终成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最大受益者。二、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原因剖析(一)当代国际政治格局的急剧转换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提供了极为宽松的国际政治环境国际贸易发展史清楚地表明,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国际政治环境之间存在着紧密的相关关系。国际政治环境健康稳定的时期往往就是国际贸易蓬勃发展的时期;国际政治环境动荡不定特别是在大规模的战争时期,国际贸易就会停滞甚至萎缩。因此,宽松的国际政治环境是国际贸易发展和创新的前提条件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际政治环境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宽松状态。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由于突然没有了政治对手而表现出了政治神经从未有过的松驰,国际政治矛盾与对抗被暂时搁置下来,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明确。在这个“无格局”时期,各国为了迅速壮大自己的经济实力,以便在未来的新的国际政治格局中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纷纷把注意力转向经济贸易的发展方面。在国际间的双边和多边关系上,经济贸易关系逐渐上升到首要的位置。为了推动本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同时能够最大限度地获取对外贸易的利益,各国纷纷采取了一系列支持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并在健全和维护国际贸易制度、法律和秩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富有成效的国际合作和努力。所有这些方面都推动和促进了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形成和发展。(二)当代国际经济相互依赖关系的日益增强,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提供了广阔的国际经济舞台和创新压力当代世界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全球经济的社会化、国际化进程,社会分工、国际分工日益朝着更广泛、更深刻的方向发展,整个国际经济越来越成为一个紧密相联、可分割的发展体系。这是当代国际经济发展中的最显著的特点。在相互依赖的国际经济环境中,国际贸易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首先,国际贸易具有联结作用。国际经济从一开始不是通过贸易纽带联结的。正是由于国际贸易这一特殊的桥梁作用的存在和发挥,整个国际经济才被凝聚成一个整体。其次,国际贸易具有渗透作用。它通—62—于化金等:关于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一点思考(第2页)过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其他国际经济活动对国际经济的全面的渗透,进一步地把整个国际经济各个组成部分和领域溶合为一个有机的发展体系。再次,国际贸易还具有导向作用。贸易往往是双边或多边经济关系发展的先遣,贸易关系的健康发展总是能够推动双边或多边的经济关系包括其他政治、文化等关系的全面发展。这使得相互依赖的国际经济建立在更深厚的社会基础上。最后,国际贸易还起着助动作用。对外贸易对一国国内经济发展的助动作用实际上还表现为对外贸易对一国更大规模和更大程度上溶入国际经济体系的助动。这种双重助动作用是国际经济相互依赖体系的重要动力来源。但是,随着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大规模变迁,当代国际经济的相互依赖关系无论在基础还是在表现形式上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基础看,单一政治联盟基础正在向以地缘经济联盟为主的多基础过渡。从表现形式看,相互依赖关系逐渐表现为包括不同发展水平、不同社会的各国之间的相互依存,同时还不断产生着迫切要求在更广泛的基础上协调各国政策与利益的强烈愿望。为了适应上述变化,以便能够在新的史条件下继续发挥联结、渗透、导向和助动作用,国际贸易必须创新。这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形成的重要原因。(三)当代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和国际生产力的飞速增长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和雄厚的物质基础以信息革命、生物工程等为特征的当代科技革命在过去的10年里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它不仅表现为新技术日新月异的发明,而且更突出地表现在新技术的应用上的突飞猛进。这不仅给国际贸易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勃勃生机,而且还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事实上,电子数据交换的日益广泛的运用和全范围“信息高速公路”计划的推出,以现代技术服务和信息传输为内容的国际服务产品的形成和发展,以高新尖技术产品为对象的现代技术贸易的日益壮大,既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基础,它们本身又构成了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组成部分。二战后半个世纪的相对和平的国际环境带来了国际生产力的飞速增长。这不仅表现在西方发达国家普遍的经济衰退程度的下降和期限的缩短上,更表现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民族经济的振兴和繁荣。国际生产力的发展直接带动了当代国际贸易构成的创新,还推动了当代国际贸易其领域和方面的创新。为了适应和容纳当代国际生产力的日益膨胀的需要,同时又能反过来进一步推动当代国际生产力的快增长,当代国际贸易必须在观念、制度和政策等方面实现全面的创新。(四)当代各国经济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的解决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提供了外在强制当各国开始把主要注意力集中到经济发展方面以后,那些一直被“冷战”状态所掩盖或淡化的经济发展问题开始越来越清楚地暴露出来。尽管不同的国家都存在着各自不同的问题,但是它们大都共同面临着下列问题:其一,如何更有效地实现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的溶合?如何发挥对外贸易对国内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作用?其二,如何保持国际收支的基本平衡?如何消除贸易收支的逆差?其三,如何实行各国经济贸易政策的国际间协调?如何合理地分割国际贸易利益?上述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各国迫切希望对“冷战”后的国际贸易发展的各个方面作出新的安排。这在客观上对当代国际贸易创新起着外在强制的作用。作为这一强制作用的结果,各国开始了贸易观念的反思和创新,并就国际贸易制度、格局和政策的国际宏观安排和微观实施进行着少有的真诚的国际合作。国际贸易的全面创新得到了各国普遍的强有力的支持和推动。(五)当代国际贸易发展自身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的解决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提供了内在动力当代国际贸易发展受到了来自两个方面的阻挠。第一个方面是国际贸易长期以来一直面临的而又无法消除的障碍。这些障碍中最突出的有两个:一是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的两难选择。各国对外贸易政策和制度的摇摆不定,人为造成了国际贸易发展的无序性和非周期性动荡。二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功能残缺与低效能。关贸总协定无法管辖所有的贸易行为,而且仅有的管辖能力还表现为“软约束”。这更加剧了国际贸易发展的无序性和非周期性动荡。第二个方面是国际贸易同时又面临着新的国际环境的挑战。具体体现在:一是如何适时地变更有关国际贸易一系列的思想和观念;二是如何调整“冷战”后的国际贸易格局;三是如何在现有的基础和框架上改革和完善国际贸易度;四是怎样在国际贸易的构成、手段和工具上充分体现当代科技革命的最新成就和现代经济贸易理论的最新发展。当代国际贸易发展自身所面临的新的国际环境的挑战,具体体现在:一是如何适时地变更有关国际贸易的一系列的思想和观念;二是如何调整“冷战”后的国际贸易格局;三是如何在现有的基础和框架上改革和完善国际贸易制度;四是怎样在国际贸易的构成、手段和工具上充分体现当代科技革命的最新成就和现代经济贸易理论的最新发展。当代国际贸易发展自身所面临的上述两个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严重地阻碍着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和其对国际经济的推动作用的正常发挥。它们从国际贸易的内在的最深层次上驱动着国际贸易自身的全面创新。这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内在动力之所在。正是由于这一内在动力的驱动,当代国际贸易才发生了从观念到格局、制度、政策、构成和工具的全面的深刻的创新。三、几点启示从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原因的初步剖析,可以得出下列启示性的结论,它们能够引发人们对中国外经贸发展的更进一步的思考。(一)宽松的政治环境不仅有利于经济贸的发展,还可能成为经济贸易振兴与腾飞的前提条件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得益于国际政治格局的实质性转换,得益于和平与发展时代的真正到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大发展同样离不开中国政治环境的稳定。这是保证中国改革开放最终取得成功的根本前提。(二)只有坚决地把中国经济更大程度地溶入国际经济的发展体系,中国经济贸易才会有真正起飞的明天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建立在当代国际经济相互依赖关系日益加强的基础之上,没有这种依赖关系,国际贸易创新就难以形成。事实上,如果一国经济脱离这种相互依赖的国际经济关系,那么它也就不可能从这种相互依赖中获得利益。尽管溶入相互依赖关系体系需要付出代价和做出牺牲,但对于长期实行封闭经济的中国来说更应如此。从长远利益看,这乃是一个民族立于世界强国之林的基本出路。(三)科技发展是经济贸易发展的基本生长点科技进步的广泛应用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重要基础,它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当代国际贸易创新中的构成创新和工具创新,并通过各种途径对整个国际贸易产生作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同样离不开科技基础。因此,不仅要在观念上,更应该在实践中,真正地把科技看成是经济贸易发展的强支撑,甚至是根本支撑。(四)经济贸易发展的内在动力在于自身发展的不适应性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主要动力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各国经济贸易发展面临的问题对国际贸易发展所造成的压力;二是国际贸易自身存在的缺陷对自我完善的驱动。后者是更重要的创新推动力。因此,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不应该依赖于外部动力的供给和推动,更应该从对外经济贸易发展自身所存在的问题上找到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五)对外贸易创新是中国外贸发展的根本出路,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在当代新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中,中国对外贸易欲求得发展,必须实现从对外贸易观念的创新,到对外贸易战略、政策、体制的创新,直到对外贸易法制制度、贸易构成和贸易工具的全面创新

关于国际贸易的问题范文篇12

关键词:国际贸易环境保护

一、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冲突

为了经济发展要追求最大限度的贸易自由,为了可持续发展的环保目标要限制或禁止某些国际贸易,两者之间存在冲突。亚历山大O基斯说:”在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中存在着两个对立的趋势:一方面是为了环境保护控制某些国际贸易的愿望,另一方面是为了自由贸易取消所有贸易障碍的愿望。”所以,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冲突表现为下面两种具体的形式:

(一)国际贸易对环境保护的限制影响

当代世界各国都在努力寻求贸易自由,减少各种各样的贸易障碍,以提高人类的生活水平和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最佳地利用世界资源。贸易自由化可以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贸易自由化要力求扫清各种贸易障碍。但贸易自由化的放任自流则会造成生态资源的过度开发,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的破坏。其主要表现是:

首先,发达国家利用大国优胜和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推行环境殖民主义,发展中国家出口以初级产品为主,这是建立在对其国内资源的高强度开发甚至掠夺性开发的基础上,是用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作高昂代价换来的,而发达国家却以低于实际资源价格的(即没有考虑环境资源价值)的市场价格购买初级产品。

其次,新一轮环境侵略将使环境安全面临新的威胁,长期以来,一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污染和危害环境的工业,设备,产品和有害废物,进行环境侵略(也称生态侵略,生态殖民)。随着国际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国家遭受环境侵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的制约

正是由于贸易自由带来了新的环境问题,所以整个国际社会都试图在贸易中考虑环境保护,来协调好贸易自由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具体来讲,是在贸易规则中考虑相关环境因素,在环境规则中对与环境有关的贸易进行规定、限制,甚至禁止一定的国际贸易。这样,环保措施在实现其环境保护目的的同时,对国际贸易必然构成一定的障碍,其主要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构成的法律障碍

首先是国际法中与环境有关的贸易规则。这类条约以促进贸易自由化为目的,在规定贸易规则的同时考虑了相关环境因素。最为典型的是GATT第20条。其次是国际法中与贸易有关的环境规则。这类规则以保护环境为目的,规定了影响环境的有关贸易规则。

2.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设置的经济障碍

第一,课征环境进口附加税。进口国以保护环境为理由,对某项产品的出口,除征收一般进口关税外,还另外加征税款。第二,绿色壁垒。它是进口国以保护国内的环境,人民和动植物的健康和安全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这些根据WTO,GATT的相关规定的条款制定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限制和约束国际贸易的隐蔽壁垒。第三,环境贸易制裁。即一国针对另一国违反国际条约而采取的强制性贸易制裁措施。

3.各国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形成的行政障碍

各国为保护本国环境会制定一系列环境管制措施,环境管制是指为环保目的而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各个国家实施环境管制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以保护环境为名,征收环境进口附加税。第二,采用强制性措施,限制或禁止进口,其依据是进口产品的生产制造方法不符合本国的环境要求。第三,推行国际标准,即对未达到国际组织制定的环境标准的产品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第四,政府环境补贴。即政府以政治原因或经济原因(如因经济困难商无力支付污染防治费用)而对厂商进行环境补贴。因此,国际组织和各个国家制定的环境法规和贸易规则构成了环境管制的法律基础和依据。随着环境贸易政策的增多,环境管制措施日趋多样化,由此引发的贸易问题也日益增多,从而对国际贸易的发展提出了挑战。

二、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实质

(一)利益的冲突

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化的目的不能同时达到是一种表面上的冲突,更深层的冲突是南北国家之问的冲突;是南北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环保水平上的差异所造成的冲突;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利益、环境利益上的冲突。发展中国家尚处于工业化的过程中,希望扩大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贸易以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尽管过量开发自然资源可能破坏环境,但这些国家迫于贫困很难为了保护自然环境而放弃出口收入。另外,它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还很淡薄,环境法规极不健全,环境标准相对低下,且无力支付改善环境状况的高昂费用。发达国家已完成工业化过程,环境污染的一度加剧,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迫使这些国家逐步完善其环境法规,在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关的环境标准和环境措施。所以,环境与贸易之问的冲突其实是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环境意识基础上的不同利益的冲突。

(二)规则的冲突

国际上环境与贸易争端日益成为焦点,案例之多,种类之多,是空前的。这里还有一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打规则仗,各种各样的规则为争论的各方所援引。而规则的模糊性、规则的不协调正是造成冲突的重要原因。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各自的环境标准截然不同(其中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相对严格),难以协调,从而导致发达围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追求环境保护与追求贸易自由上矛盾更趋尖锐复杂。问题的复杂性还在于,保护环境是目前国际社会的人趋势,将环保措施纳入到周际贸易的目标和规则中,发达国家的这一行为似乎代表了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但发达国家同时又运用各种规则中的例外规定来为自己辩解,规则的原则性、模糊性为其援用提供了一定的便利。这就需要国际社会从全局考虑问题,综合考虑问题的各个方面,以求规则的协调统,减少因规则不协调引起的纠纷,加强规则的可操作性和明确性。

三、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协调

㈠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法律协调途径:

1.不断完善国际法

首先,赋予发达国家更多的国际义务。根据圈际环境法上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赋予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上更多的义务和责任。各国负有保护全球环境的共同责任,但存各国之间,丰要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这个责任的分担不是平均的。一方面,发达国家要对一些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物质的生产、排放进行控制,率先采取相关措施,列出时间表,而适当给予发展中国家一定的宽限期。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应当在技术、资金上给予发展中国家额外的资助。所幸的是,这些已经在一些国际性的条约、协定中有所体现,也引起了同际社会的共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