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旅游发展的原因篇1
一、生态旅游概述
生态旅游最早是由西方学者提出的,生态旅游的实质就是一种新型旅游活动,也就是来自不同地区的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感受到当地的风土人情、历史古迹、名人故居以及自然风光等。在旅游过程中感受到自然魅力,当然关于生态旅游的具体定义,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阐述,我国不同学者对于生态旅游也没有统一的定义,综合大多数学者的定义,生态旅游强调的是旅游未来发展的方向,而不仅仅只是一种旅游产品,与此同时,生态旅游中强调生态学应用,也就是重视可再生生态旅游资源的合理利用,协调好旅游开发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关系,从而保证当地生态环境、旅游发展以及经济发展。
二、生态旅游管理需要遵循的原则
生态旅游管理与传统的旅游管理存在着不同,由于加入了生态学的要求,在管理中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生态学知识的运用
生态旅游管理是以生态学理论知识为基础的,因而在生态旅游管理中需要运用生态学知识,生态学研究的是生物发展、环境发展、经济发展之间的协调关系,在自然生态系统中自然环境以及自然资源属于生态学管理的重要方面,旅游本身属于一种人为活动,人为活动过程中必然会对自然资源以及自然环境产生影响,所以生态学旅游管理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游客的活动会影响到生态旅游,生态旅游反过来又会影响生态旅游,对此,在生态旅游管理中需要从生态学知识出发,通过生态学知识的运用,强化生态旅游管理。
(二)生态旅游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原则
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过程中需要保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旅游业管理发展过程中当地群众也具有对资源的经营权,因而除了依靠国家的相关管理部门外,还需要与当地群众联合起来,通过群众的广泛参与,能够进一步实现资源管理的合理性,依靠群众形成一个强大的旅游管理团队,群众能够才生态旅游中收益,相应的也会按照国家的政策方针要求,辅的做好旅游业的生态管理,造福子孙后代,放眼于长远的旅游发展经济效益。
(三)保证环境的容纳量
生态旅游业发展过程中,需要以自然环境为依托,但是自然环境本身的容纳量、承载力是有效的,这就要求在生态旅游管理中重视环境本身的容纳量,保证旅游管理中的游客数量不会过多,避免过多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出现新的问题,比如:人口拥堵、交通瘫痪、垃圾堆积如山等,这些反过来会影响到后续的游客数量,总体而言,生态旅游管理中应保证环境的容纳量,控制好游客的数量。
三、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生态旅游管理
(一)明确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旅游实践活动之间的关系
旅游生态管理中生态环境作为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生态旅游实践活动过程中则会由于游客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影响到实际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应的也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对此需要,结合当地生态旅游发展现状,制定出生态旅游管理的总体规划,明确未来一段时间内生态旅游发展方向,针对性的提出发展战略,在可持续发展原则下,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生态旅游管理中资源的高效使用,明确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旅游实践活动之间的关系。比如在生态旅游管理规定中对游客的行为举止进行约束和限制,强化游客的实名制管理,对于一些在旅游中不遵守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可将其加入黑名单,通过对生态旅游实践活动过程中游客行为举止的限制,实现生态旅游管理。
(二)生态旅游管理中科学技术的使用
现阶段生态旅游管理中使用了一定的科学技术,但是总体应用程度还不是很高,究其原因是我国旅游发展过快,但是在旅游管理中没有重视科学技术的应用,生态旅游管理迫切需要在旅游管理中使用科学技术。比如:借助于科学技术实现旅游景点的科学管理,将传统的纸质门票转化为电子门票,同时在景点入口处通过联网的电子屏幕就今日的天气情况、环境监测情况、景点进入人数、景点总容纳人数、剩余容纳人数、周边公交线路、游客须知等内容在大屏幕上流动性展示出来,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便于科学管理。
四、结语
生态旅游发展的原因篇2
关键词:旅游发展可持续探究
湖南公山是国务院首批颁布的部级自然保护区,在湖南境地的公山国家重点保护区多为森林景观,那里古木参天、层峦叠嶂,素有“林海”之称,不仅树木种类繁多,一些珍贵的动物种类也是数不胜数,在那里,你会看到奇石怪松,清澈见底的泉水,它不仅给游客带来一种耳目一新的自然风光还给游客带来回归田园的全新享受。它不仅是旅游的胜地,也是科学考察的和人类文明的胜地。由于湖南公山自然保护区发展生态旅游,因此可以作为张家界地区的旅游路线的延伸,一方面讲它符合了张家界旅游业发展的长远规划,从而张家界旅游景区的旅游压力可以得到极大的缓解;另一方面它为张家界旅游业的发展支撑起了另一片广阔的天空。
一、生态旅游的概念、特点、功能
(一)生态旅游的概念及特点
自然保护区实施生态旅游,它首先是以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为旅游路线的主题,在可持续发展观方针的指导和引领下,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同时发展旅游业,以自然保护区的优美风景为前提,采取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开展生态保护、生态旅游同时获得身心的健康体验和发展的一种旅游方式。
(二)生态旅游的社会功能
生态旅游作为一种新型的旅游活动其主要的生态功能和社会功能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为游客提供最原始最质朴的大自然景象,可以让游客更加贴大自然。享受大自然带来的淳朴和愉悦。
2、为保护区管理筹措资金,提高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能力。
3、促进了保护区内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发展社区经济。
4、对社区居民及旅游者进行生态保护教育。
二、开发建设的原则
(一)保护第一的原则
在旅游产业的发展同时,应首先遵循保护好原自然保护区景观特色为基本原则,例如要求外来旅游人员保护好自然保护区植被的原始性和完整性,不可随意踩踏植被,游客的饮水瓶和卫生纸塑料袋等一些垃圾不应随意丢弃,更不能污染水源。
(二)规划和开发相结合的原则
公山自然保护区的旅游业发展要严格遵守规划和开发相结合的原则,即在发展旅游业之前,先对该区的自然资源进行调查和研究,所谓的自然资源不光是可见的旅游资源还包括保护区的无形自然资源。同时要建立详细的评定制度,对开设的旅游项目以及旅游活动进行有关环境影响的评价。防止旅游产业开发中保护区的环境资源遭到损失和破坏。
(三)坚持突出重点为原则
在旅游产业开发中森林景观旅游资源的主体,有目的地选择几条自然保护区的重点路线注重发展该区的森林旅游资源,重点对这些路线进行开发和建设,开展一些旅游项目。在公山自然保护区内,所有的娱乐活动均围绕观景展开,例如天平山风景区、车湾百瀑峡景区以及其他动物观赏区等等,这些观赏区,都在自然保护区内根据其独特的植被生长以及动物分布而建成,只对其进行适当的标记而不大范围的进行工程性的改造。
(四)坚持生态学基本原则
自然保护区的旅游资源发展中要坚持生态学原则为发展的基本原则。例如在自然保护区的野生植物可以用来绿化以及建设一些人工林道。对旅游路线、旅游设施、旅游场进行合理科学的生态管理,利用生态旅游的科学技术和科学方法建立相应的生态管理制度。
(五)坚持逐渐递进、循序发展为原则
在自然保护区开设一些旅游项目时,要遵循循序发展的原则,不可盲目求进,只顾追求一些经济利益而忽略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可采用一蹴而就的发展做法。对景区造成伤害,并且还可以将前期旅游收入的大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解决前期投入资金不足的问题,后续基金也能得到保障。这是值得我国任何一个景区规划的实际的原则。
三、湖南公山自然保护区旅游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建议
(一)制定合理科学的发展规划和原则
在发展公山旅游产业的第一步是要制定一套合理的、科学的、整体的和具有可持续发展意义的生态旅游发展规划。有些景区,有着优越的自然条件,后期的建设乍一看也非常美丽,然而,在开发过程中的过度行为,却导致了许多动植物的栖息地被破坏,紧接着后期游客的介入,直接导致被破坏的区域不能及时的进行自我修复。自然保护区不再保护自然,这不是我们该得到的困境。
(二)提高旅游业开发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高素质的旅游业管理人员是公山自然保护区发展旅游业所必需的,因此开设一些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课程是当务之急。政府在这一方面应该加大投入,从整体提高旅游业相关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在以往许多的案例中,总有一些景区,有着优秀的自然条件,却往往在一些景区人员素质上给景区大打折扣。不仅在从业人员方面,一些人性化的设施,例如公厕,例如垃圾桶等等,合理的安排他们的间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督促游人保护环境,提升旅游的满意程度。
(三)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吸引外资
当地政府部门的资金资源毕竟是有限的,因此凭借自身的力量发展既合理又科学的生态旅游,对公山自然保护区来说是一项及其艰巨的任务,正因如此当地政府部门和公山自然风景保护区才更应该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能力,制定一些相关的优惠政策,吸引外来的资金,统一分配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创造积极繁荣的局面。
参考文献:
[1]林春芳.唐立君.大兴安岭呼中自然保护生态旅游发展初探[J].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2002;2
生态旅游发展的原因篇3
关键词内蒙古;草原;生态旅游;可持续性
中图分类号X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739(2013)24-0299-02
关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研究,已成为目前生态学家们研究的前沿课题之一,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指生态系统及其过程所形成和维持的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与效用[1]。自然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包括有机物质生产、气候调节、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的维持以及观光旅游等娱乐活动[2-3]。随着人类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向往和身心健康调节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观光旅游。观光旅游是自然生态系统对人类社会提供的重要服务功能之一[3],而传统的旅游活动忽略了生态系统的脆弱性和一些资源的不可更新性,给生态环境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随着人类环境保护意识的加强,以往的粗放型旅游方式脱离了其发展轨道,越来越多的人和国家开始提倡生态旅游。
生态旅游由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特别顾问谢贝洛斯·拉斯喀瑞(CeballasLascurain)于1983年首次提出[4],是以吸收自然和文化知识为取向,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确保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公众教育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的旅游活动,它是一种绿色的旅游消费[5],它是社会发展和人类环境意识加强的表征,其内涵更强调对自然景观的保护和旅游的可持续性[6]。
近几年,虽然内蒙古草原区旅游业发展迅速,但是,内蒙古地区属于干旱、半干旱地区,频繁的人类活动干扰严重影响着自然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因此,在内蒙古地区实行生态旅游是该地区旅游业发展的必经之路[2,7]。草原生态旅游是以草地生态系统为基础,以草原区旅游的可持续为目的进行的,具有保护性的旅游活动。一直以来,草原景观以旷阔无垠和蕴涵天人合一的文化而闻名于世,它以多种多样的草原动植物及传统的游牧文化、民俗风情相结合,构成独特的生态旅游项目。内蒙古旅游资源丰富并独具特色,在旅游产品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内蒙古地区特有的草地、沙地、戈壁、荒漠和沙漠及其在以上自然条件下衍生出来的独特的民俗风情、文化遗产等旅游项目,都体现了该地区生态旅游的可行性及优势型。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内蒙古地区逐渐成为我国生态旅游的重要基地,因此,该地区旅游业的可持续性对区域经济和社会有着重要的发展意义[8-9]。该文以内蒙古草原区为例,例举分析了该区域生态旅游在自然和文化2个方面的开发优势,并探讨了目前该区域生态旅游中存在的几点问题及可持续为目的开发利用所必须采用的几点策略,从而为该区域生态旅游项目的发展和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理论参考。
1内蒙古草原区生态旅游的开发优势
1.1内蒙古草原区生态旅游的自然优势
草原生态系统对我国干旱地区和其他生境严酷地区具有特殊的生态意义。内蒙古草原为欧亚大陆草原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重要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总面积7880万hm2,占内蒙古自治区总面积的67%,在全区、全国乃至世界上,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它由六大草原组成,自东向西依次为:呼伦贝尔草原、科尔沁草原、锡林郭勒草原、乌兰察布草原、鄂尔多斯半荒漠草原和阿拉善荒漠草原[1,6]。
在景观特征方面,由于内蒙古草原地势平坦、连绵起伏的地形地貌特征,形成了一望无际的辽阔景观。中国著名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翦伯赞曾在其《内蒙访古》一文中指出,“一出居庸关,经过了一段崎岖的山路以后,便在我们面前敞开了一片广阔的原野,一片用望远镜都看不到边际的原野,这就是古之所谓塞外。”这是由于内蒙古高原的起伏平缓的地貌特征,为内蒙古大草原的自然延伸奠定了地质基础,因此,也有了“鲜碧如画,一望无际”的美称。
在植被特征方面,内蒙古草原适宜禾本科、菊科、豆科、百合科植物的生长,从而造就了植被在生长季节的形态各异、百花齐放、姹紫嫣红的美丽景象,具有不同于其他陆地生态系统的绚丽多彩。内蒙古草原的植物群落草群高度在1m以下,在阵阵微风吹拂下,掀起层层波浪,并在蓝天的映衬下显示出壮丽的景观,诗句“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正是这种景观的真实描绘,把我国北方广阔无垠、牧草丰美、牛羊遍地的草原景色生动形象地展现在人们的眼前,激起人们对蓝天白云、牧歌悠扬的内蒙古草原的无限向往。
在气候特征方面,内蒙古草原区气候属于典型的中温带季风气候,夏季气候凉爽、温和、舒适,多数晴空万里,具备调理身心和避免酷暑的良好条件,是适宜旅游的最佳季节。
1.2内蒙古草原区生态旅游的独特文化
1.2.1悠久的游牧文化。内蒙古大草原孕育了伟大的游牧文明。勤劳智慧的蒙古民族,在蒙古高原上世世代代繁衍生息,与草原环境和谐依存,通过草原生态系统与游牧民族特有的文化、信仰、心理特征的融合,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创造和发展了光辉灿烂的游牧文化[10]。游牧文化是内蒙古草原区特有的民族文化,在饮食、服饰、居住、交通等方面都具有其独特之处。甘甜的马奶酒和香醇的奶茶是蒙古族人民日常的饮品;手扒肉和奶食品是蒙古族人民袍里必备的干粮;颜色鲜艳、设计精美的蒙古袍和特有的纹饰是蒙古族人民对自然环境的模仿和崇尚;勒勒车和蒙古包是蒙古族人民与自然条件和谐依存的表征;民族歌舞及那达慕文化是马背民族表现民族信仰的方式。
1.2.2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蒙古悠久的民族文化为内蒙古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提供了可能[11]。内蒙古地区纳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众多,种类多样。其中,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有2项,为蒙古族长调和蒙古族呼麦,它们展示了蒙古族独特的非物质文化,并且得到了世界的认可。节庆活动是展示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有效窗口。在2009年,内蒙古推出了100项节庆活动;在2010年,内蒙古旅游局推出的旅游节庆活动有197项,并且分布在全年12个月,涉及自治区的所有盟市。具体的活动由草原那达慕、成吉思汗文化节、服装服饰艺术节等构成。上述活动依托旅游开发区,以民族特色丰富了其内容,如民族婚礼仪式、原生态长调、马术表演、摔跤、射箭、民族服饰展示等观赏性和参与性的项目[9]。
2内蒙古草原区生态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
内蒙古草原区旅游资源开发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众多因素,影响内蒙古草原区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及旅游项目的蓬勃发展[12]。
首先,内蒙古的草原旅游区较多,以小型旅游产品为主且分散,因此难以形成规模,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大多数草原旅游区接待规模小,而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成本又高,使文化内涵性旅游项目和更深层次或更丰富性的旅游活动的发展受到限制;另一方面,小型的个体旅游区宣传能力较弱,难以提高自身知名度。其次,地区之间存在开发方式、组织活动和规模上的雷同现象,使区域内不同地区之间旅游内容很难形成差异,进而由于开发内容的单调性,引起游客逗留时间的缩短。再次,内蒙古草原旅游资源开发普遍存在管理落后、社会和经济效益低下等现象。最后,地方性政策法规不健全,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的不健全,粗放的旅游区管理制度等。上述诸多因素又导致处于干旱、半干旱地区的草原生态环境的破坏[13-15],如草原上的垃圾公害及地表水污染,影响草地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的同时,严重影响了地区旅游项目的推销质量[6,16]。
3内蒙古草原区生态旅游可持续开发路径
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是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几代人甚至更长时间的努力,但以实际生态旅游为途径,推动可持续旅游的实践却是现实可行的[17-19]。要实现旅游活动的可持续性,必须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建立和规划具有内蒙古地方特色的生态旅游项目,使其具有独特性,从而吸引越来越多的游客;其次,贯穿环境保护思想,将旅游开发活动限制在生态承载力范围之内,进行生态旅游的同时,有效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再次,引导游客尊重自然、尊重历史、尊重文化、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和,从而有效地宣传和保护当地文化遗产,在真正意义上把握生态旅游的宗旨并实施生态旅游。
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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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旅游发展的原因篇4
【关键词】生态旅游;法律问题;建议
一、生态旅游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方向
(一)我国旅游业发展迅速,但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旅游业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发展速度最快的产业之一。但是,传统旅游业正在重复着“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子。据调查,到上世纪末,旅游活动的开展已使全国22%的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对象受到破坏;11%的自然保护区的旅游资源退化。生态环境的破坏使得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二)生态旅游是全球也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方向
传统旅游业带来的环境问题,使得“生态旅游”作为一种全新的旅游理念与旅游发展形式,在20世纪80年代后首先在发达国家蓬勃兴起。它是指人们在欣赏、感受生态美景的过程中,增强环保意识,与生态环境和谐相处,良性互动,共同受益的活动。其本质是尊重生态规律,强调可持续发展。因此真正的生态旅游无论是在开发建设过程,还是在经营过程,都与保护生态密不可分。
着眼全球,生态旅游已成为一种趋势,我国也十分关注。迄今为止,我国已经设立了l700多个自然保护区,各级森林公园已覆盖了除外的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预计,生态旅游取代自然风景观光旅游只是时间问题。然而,生态旅游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在生态旅游的开发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与初衷相悖的生态破坏行为。这其中,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首先要从法治上找原因。
二、当前我国发展生态旅游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
(一)立法上的问题
到目前为止,中国既没有一部旅游基本法,也没有一部生态旅游专门法,有关生态旅游依据的是其他非专门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缺乏针对性、系统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二)执法管理上的问题
与立法上的缺失有关,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生态旅游执法管理机构和执法管理队伍,有关生态旅游的执法管理由不同的相关部门多头交叉进行,常常导致“都在管理,都不管理、管理混乱”的现象。
(三)法律监督上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各种生态旅游活动的监督,虽然主体众多,形式多样,但并未形成整体上的合力。在专门国家机关的监督方面,存在人员不到位、责任不到位、权利不到位、自己监督等问题。而主要靠社会监督也是不现实的,尤其是在有关生态旅游法律宣传与教育工作尚未全面铺开的情况下。
三、解决我国生态旅游法律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立法
生态旅游专门立法的缺失是我国生态旅游各种问题产生的最主要的原因,因而完善生态旅游立法也是解决问题的最主要的手段。在以往的相关立法中,重开发,轻保护的立法倾向相当严重。今后在制定生态旅游专门法时,首先要确立生态保护的指导思想。在具体内容中,至少要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理清产权关系。我国(生态)旅游景区的产权关系比较特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的旅游景区主体产权归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但实际问题却比较复杂:有不少景区位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范围内;或者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位于景区范围内;或者农村集体(包括个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本身就构成景区风景的一部分。这种复杂的产权关系使得生态旅游的景区开发管理矛盾重重。为此,有必要在专门的生态旅游立法中对景区产权问题予以明确规定。建议国家统一制定生态旅游景区的划定标准;一般生态旅游景区的划定由省级人民政府严格按标准执行,世界遗产和部级生态旅游景区的划定则由国务院严格按标准执行;凡划定为生态旅游景区的,原则上产权统归国家所有,景区内原先的集体所有制产权,由国家按具体标准收购或置换;对于已经构成景区内生态景观有机组成部分的个人所有的那部分产权,应允许其选择变通方式,除由国家收购或置换外,还可由其选择折价入股、租赁、出售返租等方式。
2.明确管理者。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旅游景区的所有权、管理权甚至经营权都由国家拥有,政企不分。这常常导致景区的维护和管理无法合理进行。不仅如此,由于各地的地方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具体管辖权,导致许多国家风景名胜区和自然文化遗产的所有权地方化,名为国家所有,其实际的管理、收益和处分权的行使则是围绕着地方的利益甚至是地方官员的利益和政绩打转,这已成为生态旅游资源屡遭破坏、资源所有权以各种形式变相转移的主要原因。更大的问题是,中央和地方对景区的管理缺乏统一,各部门条块分割,职能交叉。从国务院部委到省市的厅局,都可以作为所有者的代表对同一景区(的各个部分)发号施令。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国家风景名胜区由建设环保部门管理;历史文化名城及其他文物景区由文化部门管理;道观寺庙由宗教部门管理;国家森林公园由林业部门管理;国家地质公园由国土资源部门管理;国家水利风景区由水利部门管理;旅游业由旅游部门管理等等。这种分工管理格局,使得生态旅游活动的管理主体林立,权力、责任和能力分散,不仅导致生态管理资源的大量浪费,也容易造成管理混乱、管理不严和管理缺位。
鉴于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以及我国生态环境遭受破坏严重的现状,建议新的立法要赋予特定部门对生态景区和生态旅游明确的、独立的专门管辖权,使之成为生态旅游的权威管理部门,对全国的生态旅游实行高效管理。
3.规范管理条例。明确了生态旅游的专门管理部门以后,还有一项重要工作也需要由立法加以解决,那就是制定规范生态旅游管理的专门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尚无这方面的专门立法。对于生态旅游经营管理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如生态旅游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估体系,生态旅游区的审批和划定,生态旅游的安全保障体系,生态旅游产品的开发,生态旅游资源补偿费用的收取和运用,生态旅游市场的管理,生态旅游资源的保护,生态旅游管理者(政府)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生态旅游者的管理,生态旅游区当地居民的管理等等,都缺乏法律的规制。这必然导致生态旅游经营管理中相关问题的解决无法可依。因此,生态旅游管理专门立法要尽快摆上日程。
4.采取灵活有效的经营模式。生态旅游的经营模式,虽然不能由立法加以直接规定,但是,立法却可以也应该对其加以规制。自然文化遗产和风景名胜属于公共资源,它具有科研、教育、审美等多种功能,具有珍稀性、唯一性、不能人工再造性等特征,因此,对其开发和经营一定要本着对后代负责的精神,采取慎重态度。反过来说,如果因为担心造成破坏,对于生态旅游资源不敢开发利用,那么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功能。所以,保护和开发要兼顾,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往往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面科学的规划和大量资金投入,才能保证总体开发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如果因为缺乏资金而小打小闹,不仅难以达到开发效果,甚至可能造成对旅游资源的无可挽回的破坏。因此,生态旅游的开发、保护,单靠政府部门的投资是不够的,也是不现实的,对于经济不发达地区更是如此。而且,纯粹由政府投资,经营管理者缺乏参与市场竞争的内在压力和动力,也会严重制约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档次和生态旅游业的发展水平。如果允许多方资金投入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保护项目,一方面缓解了政府无力开发的不足,另一方面也使生态旅游资源的保护有了强大的资金后盾,既发展经济,又保护环境,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当然,要达到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双赢的目标,还应对非国有资金介入生态旅游的开发有一个范围、程度和方式的限制,这值得有关专家认真探讨。
允许非国有资金的介入,实际上就是将生态旅游资源的经营权从所有权中剥离出来,有条件、有期限地让渡给投资方,从事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市场运作。经营权的剥离应该彻底,经营权剥离之后,政府部门应该完全抽身其外,不再从事任何经营活动,而是以一个纯粹的管理监督者和生态旅游资源保护者的身份履行国家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经营权的剥离过程要有科学的评价、规范的运作和严格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的无形流失。
至于允许介入生态旅游开发的资金来源,应该是多渠道的。除了国内资金外,鉴于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对外资也不能例外。但对外资应注意一些特殊性的问题。比如要坚持国家对自然资源永久原则;要坚持适用中国法律处理纠纷的原则;要谨慎处理某些可能涉及政治或文化敏感问题的旅游资源的开发;要注意选择真正有资金、技术和管理实力的企业(这点对国内投资者也一样)等等。
5.要重视与国际接轨,同时还要照顾到国情。生态旅游已经成为全球旅游的一个潮流,中国也已经挤身世界旅游大国的行列。在生态旅游方面号召力巨大的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数目上,我国目前名列世界第三。但是,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生态保护负担沉重而经济能力有限的矛盾十分尖锐,如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切实保护好这些珍贵而脆弱的人类遗产,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我国对wto承诺的逐步兑现,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旅行社或旅游公司多数已经开始进驻中国,并呈现出地点分散、实力雄厚、业务范围广泛的特点。因此,在制定生态旅游专门立法时,还必须考虑国际因素,既要与国际接轨,遵守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法律规则,又要尽量照顾到我国的国情,维护国家的利益。
(二)加强执法
完善生态旅游立法只是使得我国生态旅游有法可依,而执法则是生态旅游法律体系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它决定了生态旅游法律体系是否能切实发挥作用。
要加强生态旅游执法,首先要依法建立生态旅游执法机构。包括司法部门、行政部门和相关的社会团体。其中,独立、专门执行生态旅游管理事务的行政机关的作用至关重要。该行政执法机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其次,要建设一支合格的生态旅游执法队伍,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担任专、兼职生态旅游执法人员,并赋予应有的权限。再次,要严肃生态旅游执法,要落实生态旅游行政执法责任制。最后,要严格按照生态旅游行政执法程序办事。
(三)健全监督机制
生态旅游法律体系是否被切实有效地执行,还需要由监督工作加以保证。监督主要是针对生态旅游的执法情况,特别是行政执法情况而进行。从监督的实效性来讲,又首推行政监督。因此,应该有一个相对独立的,在财务与人事上与监督对象相分离的行政监督机构,制定一部规范监督工作的可操作性强的法规,赋予监督主体明确的监督依据和足够的监督权限。在监督过程中,既要对具体行政行为,还要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既要监督实体内容,又要监督方法、程序。
除了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也是必不可少的。为此,要确保司法权的真正独立,尤其是独立于行政权,还要相应扩大司法审判的受案范围。
此外,还要充分发挥权力机关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使得各种监督力量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提高生态旅游法律监督的整体效能。
【参考文献】
[1]郑本法.生态旅游与环境保护[j].甘肃社会科学,2004,(4).
[2]阎春梅.生态旅游中的环境保护对策分析[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oo4,(6).
生态旅游发展的原因篇5
【关键词】生态旅游,环境法,保护对策
一、生态旅游的特点
生态旅游是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一种全新的旅游方式,其内核离不开可持续发展的精神。可持续发展是在面临环境危机的情况下,寻找调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方法,目前,发达国家及有原始自然资源分布国家的生态旅游业尤为得到最先发展,如美国、加拿大、非洲肯尼亚、中南美洲等地。近年来,我国生态旅游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年增长率达20%~25%,我国的生态旅游业只要依托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发展起来的。1982年第一个部级森林公园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建立,将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此后森林公园以及森林生态旅游突飞猛进的发展,虽然这时候的森林旅游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生态旅游,但是为生态旅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至1999年初全国已建立起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森林公园近900处,如四川省的九寨沟、黄龙、峨眉山、乐山大佛等,云南省香格里拉、西双版纳、澜沧江流域,广东肇庆,新疆喀斯特、福建武夷山、鼓浪屿等地。
二、生态旅游中存在的环境问题
我国虽然有良好的资源条件和市场环境,但是在生态旅游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根据我国120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调查表明,已有24%的自然景区由于开展生态旅游而造成保护对象的破坏。贯穿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生态旅游”在实践中并没有很好的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成了破坏生态环境的元凶。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
1.生态旅游观念淡薄
游客以及开发商对生态旅游的理解仅停留在朴素的旅游观,游客在参与以自然或人文基础的旅游活动就是生态旅游,只涉及了对自然景观的欣赏,但是不少游客在景区乱丢垃圾、折损花木等不文明行,尤其在旅游旺季超出景区的环境承载能力(景观破坏、生态系统退化)对该区的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造成破坏。开发商用生态旅游招揽游客,误导消费者,使生态旅游活动的意义庸俗化。
2.规划开发不合理
一个生态旅游项目的关键在于合理的开发规划,而现在生态旅游区放入规划存在较大问题,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盲目开发等致使自然资源遭到破坏。规划不合理所造成的破坏性具有潜在的特征,如壶关红豆山峡景区人工景点的建造、旅游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与景区不协调的游览设施的建设都形成了对生态景观的威胁。
3.缺乏公众参与
目前在许多地方在发展生态旅游时,公众有效参与程度低,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潜力并没有发挥,有的管理部门还将景区当地居民从中迁走,忽视了民俗文化的旅游开发价值。
面对我国尚未成熟的生态旅游产业,正处于搜索发展的阶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应当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法。
三、生态旅游的环境法保护对策
生态旅游是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在旅游产业中的具体体现。社会发展离不开生态文明,积极倡导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相处,生态旅游本质上强调人鱼自然和谐发展。由生态旅游产业印发的问题或者说生态旅游产业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原因在于环境资源的重要性和稀缺性。任何社会问题的解决的最后方式都是求助于法律,有法律对各种利益进行有机分配,调节矛盾,使整个社会协调统一发展。现有的环境法原则和资源,如果在生态旅游中得到贯彻和落实,对于问题的解决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
1.法律手段规范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就生态旅游者而言,要树立绿色消费的观念,包括“适度消费、公正消费、责任消费”。在此指导下,生态旅游不仅是在旅游区开发的生态体验和享受生态利益,更是各级参与尽到保护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责任的一种负责任的旅游。但是对开发者必须随其征收环境税和环境费是十分必要的,因为生态旅游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但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都是以环境资源位媒介的,应当支付相当的费用。而环境税是国家为了保护环境与资源凭借其权利对一切开发、利用资源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其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或污染、破坏环境资源的程度征收的一个税种,用已补偿或恢复开发利用过程中的资源破坏;环境费是根据环境的有偿使用原则,由国家这一所有者授权的代表机构向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单位或个人一招其开发、利用量以及供求关系收取相当于全部或部分价值的货币补偿。
2.完善环境规划制度。生态旅游规划的目标要实现自然保护区的旅游资源及其环境的到有效利用和保护,同时使保护区的社会经济的到发展,因此规划前必须对自然保护区的旅游资源进行详查、分析与评价,根据生态旅游市场的需求特点,提出规划的总体思想、基本原则及机体目标。科学的环境规划应包括对自然资源保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防治规划等。
3.加大公众参与程度。公众参与是科学决策的保障,也是培养公众民主意识的有效途径。决策群体必须既有旅游管理部门和资源环境部门的决策者和管理者,又有跨学科的学者尤其是从事资源环境工作的学者和公众以及法人化的社会中介研究机构的共同参与,更有听取当地居民对旅游开发的意见。这样可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参考文献:
[1]国家旅游局,环境保护部.全国生态旅游发展纲要(2008-2015)[M].2008.
生态旅游发展的原因篇6
关键词: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旅游开发;黔东南
中图分类号:F59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114(2012)14-3147-06
DevelopingSuggestionsandStrategyofOriginalCultureTourisminSoutheasternGuizhouProvince
WANGHeng-song,LIBing-chang
(SoutheastofGuizhouNationalVocationalandTechnicalCollege,,Kaili556000,Guizhou,China)
Abstract:CultureisthesouloftourismdevelopmentinEthnicarea.Culturaltourismisofgreatimportancetoeconomicdevementinethnicminorityarea.Thedevelopmentofculturaltourismisnotonlytherequriementofcharacteristicstourism,butalsostrongmeasurementsofeconomicdevement.Theoriginalcultureeco-tourismshouldbethedriectionoftourismdevelopmentinsoutheastareaofGuizhouprovince.Withtheadvantageandopportunity,great-leap-forwarddevelopmentcouldbeachievedbydevelopingoriginalculturetourism.Threestrategies,sustainabledevelopmentstrategy,originaleco-tourismdevelopmentstrategyanddevelopmentofinboundtourismstrategyaswellastwodevelopmentmodels,eco-tourismmodelandeco-townsdevelopmentmodelwereputforwardforconstructionofcompetitiveoriginalcultureeco-tourismsothatthetourismimageofsoutheastGuizhoubeimprovedasanattractiveoriginalcultureeco-tourismdestinationfortouristallovertheworld.
Keywords:originalculturetourism;ethnicculturaltourism;tourismdevelopment;southeasternGuizhouprovince
民族文化是民族地区发展旅游的灵魂。原生态民族文化是指人类发展历程中民族地区流传于民间以口头形式记录的原汁原味的文化。不同的民族传承着不同的文化,旅游主体的地域差异因文化差异而凸显出消费差异。民族村寨是民族文化的载体,民族文化旅游是保护、传承和开发民族文化的有效途径,是我国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旅游研究的重要领域。突出民族文化特色是提升民族旅游素质、充实旅游内涵和提高特色韵味的重要内容,深度开发民族文化旅游,能使旅游与文化有机结合,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民族旅游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大力发展民族文化旅游是中国特色旅游的需要[1]。黔东南州发展旅游的优势在于苗族、侗族传统的民间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原生态文化。黔东南的原生态民族文化是发展该地区旅游业之根本,是打造黔东南州“原生态民族文化世界旅游目的地”的依托所在。黔东南州民族旅游资源丰富多彩,独具特色,可以充分挖掘、利用民族风情资源,发挥其作为旅游业发展的“发动机”的带动作用,推动黔东南州的经济发展,使旅游业成为黔东南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井喷极”。目前,黔东南州旅游业发展状况尚不够理想,旅游产品缺乏明确的主题、尚未形成完整的产品体系,市场竞争乏力。究其原因,除了交通等硬件设施制约了黔东南旅游业的发展外,关键因素是对旅游产品缺乏深度开发和准确定位。因此,本研究试图从黔东南州旅游资源开发的优势、机遇和挑战等方面入手探讨黔东南的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发展战略,提出可行性建议,为促进黔东南旅游产业向战略性支柱产业发展提供参考。
1黔东南州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开发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