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突发事件的原则篇1
【关键词】建筑企业;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突发安全事件
突发安全事件是生产或活动进程中发生与人们愿望和意志相反的使进程停止或受到干扰的意外事件,同时可能伴随着人体伤害和物质损坏。建筑施工企业突发安全事件界定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房屋建筑施工企业重特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甚至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或活动主要是组织人员、材料、设备和机具等,按照施工计划、客观规律和条件、作业标准等,通过一系列的组织和管理手段,完成建筑产品的建设工作。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其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使施工停止或受到干扰的突发安全事件很多类,产生这些突发安全事件的根源涉及到该项目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各参与方,同时,还有自然力等因素。人的因素是导致建筑施工企业突发安全事件的重要原因。管理方式不当,工人操作问题等可能引起突发安全事件。当安全事件发生时,人的处理能力就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内将危害减少到最低。
1.建筑企业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1.1建筑企业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构建
在现代建筑施工企业中,通常采用两级管理的组织机构形式和三级管理的组织机构形式。其中,采用两级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设置公司一项目经理部两个管理层次,建筑施工企业应急反应组织机构也相应地分为一、二级编制,公司总部层面上设置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经理部层面上设置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应对突发安全事件时,这两级应急机构呈联动状态,以达到积极有效的配合、信息的及时沟通、资源的科学配置、人员的落实到位[1]。
由于突发安全事件具有突发性、紧急性、危害性和连锁性等特性,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是最先直接应对突发安全事件,其设置是否合理科学,对控制事态发展和及时展开自救、减少损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直接应对突发安全事件,并兼顾组织的总体稳定性和灵活性,二级应急反应组织需要选择一些能够适应这种变化要求的组织单元,如:伤员营救组、现场临时医疗组、后勤供给组等应急救援小组。其实,应急救援小组是一种临时性的组织,用来完成特定、明确规定的复杂任务。
1.2建筑企业应急管理组织的职责分解
指挥主体的职责分解。指挥主体分为场外指挥和事故现场副总指挥。场外指挥由应急反应总指挥和反应操作副总指挥组成,常态下,他们的职责是定期检查各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情况。还有根据各施工场区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达成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的应急救援协议、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这种网络式结构的联动组织几乎是一种没有边界的组织形态,极大地提高了组织的弹性和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并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作为彼此沟通与协调的桥梁,而信息、技术的应用又促使组织突破地域的界限。应急状态下,他们的职责主要是启动应急反应组织;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组织公司总部的相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全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普报级别;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通报外部机构和决定请求外部援助。事故现场副总指挥是在现场最高级的应急反应组织指挥,其主要职责:指挥和协调所有事故现场操作:现场事故的评估;保证现场人员和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控制紧急情况;现场应急反应行动的指挥,与在应急指挥中心的反应操作副总指挥进行协调;做好应急救援处理现场指挥权转化后的移交和应急救援处理协助工作:做好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联系工作[2]。
应急职能部门的职责分解及其人员构成。应急职能部门,如危险源风险评估部、应急反应工程技术部,是从公司原有职能部门中抽调所需的各类专业人员组成的,这些抽调的人员拥有两个上级。由于双重领导权责不清,容易造成混乱,所以要避免这种情况。公司应规定:在平常工作中,各类工作人员归其隶属的原职能部门所领导,但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应该优先其他工作完成;在应急状态下,所有抽调的各类专业人员归其所在的应急职能部门所领导,对其负责,原部门领导无权干预其应急工作。应急部门的职能和职责在正常状态下和应急状态下是不同的。常态下,应急部门的职能和职责主要是为应对突发安全事件做一些准备工作。应急状态下,各应急职能部门的职能和职责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是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和应急反应人力资源,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后勤服务,协助组织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等。
2.建筑企业应急管理原则
时间原则:在应急管理进程中,必须反应迅速,立即采取有效积极的应对措施,切不可延误时机。因此,在这一过程中要注意培养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能力,面对突发安全事故不可以手足无措。
生命安全第一位原则:建筑施工企业突发安全事件应急管理的核心理念在于保护和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员工生命安全,这一原则也表明了建筑施工企业突发安全事件应急管理的基本目标是保护员工生命安全。
预防制度化原则: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安全事件,在总结经验教训和吸取相关预防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制定出综合预防和应对措施来,并使以应对突发安全事件为核心的整个紧急处置过程形成制度。
全局性原则:在进行应急管理时必须具有全局意识,绝不可顾此失彼。只有这样才能透过表面现象看本质,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因此,要加强对应急管理人员的全局意识的培训,要求其不能因为个人或者是部门的利益,而放弃全局利益。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理遵循“利取其大,弊取其小”的决策准则,化大为小,化小为无,努力降低各类损失。
疏导原则: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危机造成的最大危害在于工程项目遭到破坏,并带来员工心理的脆弱。要重视员工心理的缓解和引导,尽早使工程项目恢复正常[3]。[科]
【参考文献】
[1]李乐.建筑企业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的探讨[J].知识经济,2010,4.
处理突发事件的原则篇2
(一)编制目的、依据。
为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引起的**电力系统大面积停电,正确应对突然发生的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或对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的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安定和地方经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函》(国办函〔2005〕4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发〔2005〕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90号)等,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对全市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威胁的电网事故。按照性质和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分为特大(Ⅰ级)、重大(Ⅱ级)、一般突发事件(Ⅲ级)三个等级。
**电力系统特大突发事件(Ⅰ级):
因人员、设备、外力破(损)坏、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全网减供负荷损失在40%及以上的停电事件;
一次事件死亡5人及其以上。
**电力系统重大突发事件(Ⅱ级):
因人员、设备、外力破(损)坏、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全网减供负荷损失在40%以下20%以上的停电事件;
一次事件死亡3人及其以上5人以下,或一次事件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
**电力系统一般突发事件(Ⅲ级):
**电网内110kV及以上重要线路故障停电达到3条及以上或重要变压器故障停运,并造成对用户大面积停电;
一次事件死亡1-2人。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发生电网事故情况下,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安全第一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突出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2.统一指挥原则。
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抢险、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原则。
在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时,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理快、恢复快。
4.先期处置原则。
电力系统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市经贸委应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控制,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恢复重要负荷,以减少损失和社会影响。
5.协同配合原则。
各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电网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善后恢复工作。
6.保证重点原则。
在电网突发事件处理和控制中,优先保证重要变电所的所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以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和效率。优先考虑对**市重要用户恢复供电(按重要用户顺序表),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市有序用电及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市电网事故应急协调和处理工作。主要职责是: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协调解决电网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指挥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经贸委负责,主要包括:及时掌握电网事故的相关情况,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问题;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组织协调落实社会应急救援措施。
(二)相关部门职责。
1.市经贸委:负责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调运以及必要生活资料的市场供应。
2.市委宣传部及新闻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电网事故的情况通报工作,负责及时向社会有关供用电信息。
3.市公安局:负责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要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
4.市城建委:负责恢复城市燃气和道路设施照明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
5.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预报工作。
6.市工商局:负责维护全市市场、超市、沿街商店等用户经营秩序。
7.市旅游局:负责维护全市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的经营秩序。
8.**海事局:负责海底电缆铺设以及海缆故障时,相关海域的水上交通管制,保障省电网输送电的安全。
9.市安全监管局: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10.市水务局:负责恢复城市供水及供、用水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
11.市电力公司:负责分类应急预案的制订,定期组织演练,并根据**电力系统的变换,及时进行修订;随时掌握电力系统运行状态,及时向市政府报送事故过程、停电范围、初步原因、发展趋势等信息;按照事故处置预案、调整规程等,处理电力系统事故,控制事故发展和事故范围,努力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重点地区及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执行上一级电网调度指令;组织电力系统各单位做好输变电设备的抢修、恢复工作。
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三)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处置电网事故应急预案。各县(区)要成立处置电网事故应急协调指挥机构,建立完善应急处置工作体系。
三、应急响应
(一)事件报告。
1.接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市电力公司应立即向市经贸委报告事故发生时间、事故等级、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2.市经贸委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等情况,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对发生可能产生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的,应及时上报市委宣传部并通报各新闻单位。
3.市政府接到报告后,分管副市长立即召集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其有关单位,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宣布启动本预案。成立由市经贸委和市电力公司组成的电网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电网事故处置过程的现场指挥,并直接向市政府报告。
4.发生重、特大突发电网事故需按规定向省有关部门报告的,由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办公室负责及时报告。
(二)信息上报。
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设置接受突发事件信息的值班电话,值班电话装设在市电力公司调度所值班室;95598受理的突发事件信息按事件性质报有关人员,确保及时受理突发事件信息。
各部门接收到突发事件信息的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判断后报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决定是否上报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是否信息。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期间,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指定值班人员,值班人员立即到应急值班地点值班,负责信息沟通和联系。
上报的信息内容尽可能快速、准确、全面,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影响、原因等情况。
(三)信息。
1.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后,在事故原因基本清楚后,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主要公共媒体通报事件情况,事件信息,引导舆论导向。信息应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使公众对停电事件及处置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
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和对外重特大突发事件情况,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新闻工作,根据情况决定采取适当方式新闻和信息报道,就事件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向公众进行通报。应指定专人及时向市政府、省经贸委报送突发事件处理情况和统计信息。
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要及时向公众通报信息。
2.各有关地方政府要组织力量,宣传、教育群众,防止公众产生恐慌心理,坚决打击趁机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四)应急处置。
1.电网与供电恢复。
当电网发生事故时,启动《**市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响应级别、应急事件的类型、程序归口部门启动相应应急处理预案。
因变电设备发生故障,引起电网大面积停电,启动《电网突发事件变电设备事故抢修预案》、《电网突发事件运行操作事故预案》、《电网突发事件县调处理预案》、《电网突发事件区调应急预案》以及相关变电所全停预案。
因线路设备故障,引起电网大面积停电,启动《电网突发事件送电线路事故抢修预案》、《电网突发事件运行操作事故预案》、《电网突发事件县调处理预案》、《电网突发事件区调应急预案》以及相关变电所全停预案。
因110kV系统发生故障引起重要用户全停,启动《电网重要用户停电应急处理预案》。
当发生地震、洪汛、台风及其它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或者火灾、人身伤亡事故时,按**市电力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启动《地震应急预案》、《防汛抗台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相应预案。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市电力公司调度所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点用户的电力供应。
??电厂应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严格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发电能力。
??在供电恢复过程中,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各电力用户的用电。
2.社会应急。
发生电网事故后,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调动流动发电设备、事故抢险队伍和储备物质;有关成员单位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设备。受影响或波及的各有关政府和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党政机关、军队、机场、港口、车站、医院、金融、通讯中心、新闻单位、体育场(馆)、高层建筑、化工等重要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车站、机场、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重要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们有序疏散或妥善安置,确保人身安全。
??公安部门要加强停电区域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巡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做好电网事故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避免出现交通混乱,维护正常秩序。必要时请武警部队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经贸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质的加工、生产、运输和供应,保证居民停电期间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五)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由市经贸委根据突发事故的处置和恢复程度向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终止本预案的建议,由应急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应急处置结束。
1.电网基本恢复正常运行,重要输变电设备故障已被隔离,**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并与浙江电网恢复联网。
2.电网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4.突发事件现场的调查取证工作已完成。
四、后期处理
(一)事故调查。
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定,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组成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性质和责任,编写调查报告。
(二)改进措施。
市电力公司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组织生产、科研等部门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各相关地区、部门应总结社会应急救援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电网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三)补偿理赔。
对在处置电网事故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的人力、物力、财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
五、应急保障
(一)技术保障。
1.市电力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应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建立覆盖各类电网事故发生、发展、处理、恢复全过程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并落实防止大面积停电的预防性措施,限制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及防止发生连锁反应的紧急控制措施,以及快速有效的生产恢复措施。
2.各单位、各部门可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电网事故应急联合演习,定期组织应急抢修、停电抢修演练。制定重要用户和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抢险的保电措施,并由相关单位予以落实。
3.加快电网建设和技术改造,强化电网结构;加强电网分析和仿真机演练;及时制订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和事故紧急拉限电方案,为电网事故处理提供有效手段。
4.要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积极采用新设备、新技术,不断完善防止各类突发性事件发生的技术措施。
(二)物资保障。
各有关部门和市电力公司应保障突发事件应急所需的通讯设备、交通设备、施工机械设备、保安装置、消防器材、医药用品、电力抢险物资和器材、流动发电或照明设备等的配备,建立备品备件和抢险抢修器材的台帐,做好备品备件和抢险抢修器材的储备和动态管理工作,保证抢修队伍的经费投入和开支。
(三)人员保障。
市电力公司应建立应急事件抢险抢修队伍档案,加强电网调度、运行值班、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市经贸委等部门要积极开展社会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能力。
(四)其他保障。
市电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社会治安、医疗卫生、通信保障等工作。
处理突发事件的原则篇3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有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局综治办和局领导,同时由综治办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全体人员要在“处置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集中人力、物力并根据工作方案及时处理,力争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针对不同性质的突发事件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紧紧围绕保证生命财产、维护稳定安全这个中心,有条不紊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其处置原则是:遵循法律法规、依法处置的原则;疏导为主、讲求方法的原则;情报信息通报原则。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钟文达局长任总指挥,纪检组、综治办、办公室、法规股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为办公室主任。
处置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协调各工作小组对局内发生的各种突发性事件进行有序处置,并及时将突发性事件处置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五)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单位全体干职工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六)平战结合、体制创新。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与人民防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发挥人防资源(战时防空、平时防灾)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作用,通过体制创新,为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保障。
(七)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四、预案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制定本预案。
五、应急处置步骤
(一)信息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向上级报告,不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二)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的预案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三)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或者需要其他单位部门协调处置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向上级提出建议,安排相关部门给予协助,并经上级批准后启动相关预案。
(四)指挥与协调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由局处置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股室和人员根据上级的安排采取相应的行动,并坚决完成本单位在处置过程中的工作任务。
需要本单位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应积极配合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予以协助。
(五)紧急状态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处理突发事件的原则篇4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安全综治工作,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突发性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稳定和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本预案指幼儿在园时突然发生,严重影响幼儿学习或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的重大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一、实施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幼儿园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由园长统一指挥,幼儿园处置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及时到达出事班级,积极协助指导处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由行政报告教育局,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将损失减到最低程度。
2.“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原则。幼儿园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及相关教师要立即深入现场第一线,积极做好事件、事故的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安全隐患,要立足防范,抓小、抓早、以快制快。一旦发生重大事件,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园内。
4.“教育疏导,化解矛盾”的原则。幼儿园若发生突发群体性事件,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稳定师生情绪,及时化解矛盾,有效防止事态扩大。
5.“措施得力,救人第一”的原则。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采取一切得力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在迅速报告火警的同时,应紧急组织师生安全有序疏散,救护受伤学生;发生食物中毒、卫生防疫等重大事故,在迅速报告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同时,应紧急将中毒、受伤幼儿送往医院抢救;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应积极组织抢险,救护受伤师生。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坚持“救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在组织抢险救灾时,严禁幼儿参加。
二、实施组织
幼儿园成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园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同时设立五个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人为日常相关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严肃责任追究制。
1.社会、幼儿家庭稳定处置工作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家长、亲属及幼儿的稳定工作。
2.校园设备、生活设施安全处置工作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校园火灾、校舍、教育设施、生活设施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必要时联系教育局、安监、建设、消防等部门共同处置。
3.幼儿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学校食堂卫生、卫生防疫、治安等重大突发性事故处理工作。
4.学校教职工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学校涉及教职工交通事故、治安等重大突发性事故处理工作。
5.信息处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及时向教育局报告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准确信息,同时密切关注有关的信息动向。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的制订、相关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完善;督促督查各班的安全教育及各种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在事故发生时,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指导工作;指导教师做好幼儿安全管理和日常安全教育及宣传工作。
各处置工作小组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在事故处理中,实施正确的处理办法,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学校建立行政一把手总负责的处置学校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落实责任人。组织、协调、检查幼儿园的安全综治工作,研究制定处置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三、实施步骤
(一)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是指在较短时间内突然爆发的群体与群体之间,群体与领导之间,群体与学校之间,因利害关系,采取围攻、静坐、游行、集体上访等方式对抗幼儿园,甚至破坏公物、危害人身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
幼儿园若出现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学校立即向教育局汇报。同时,处置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加强对事件的严密监控,做好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情况通报工作,确保在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理。
若校园内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时,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及负责人要及时深入事发地,现场指挥,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同时,向教育局及时报告信息,统一口径,防止不实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严格门卫管理,防止社会闲杂人员混入学校。
(二)突发性安全事故:
突发性安全事故主要指突发性校舍安全事故、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生活设施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各种校园内外群体性伤亡事故。
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应按以下步骤处置:
1.事故报警:
幼儿园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积极做好师生自身保护和救助工作,学校领导向教育局报告,必要时还要报警。
报警内容:事故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危险程度、师生伤亡情况、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紧急疏散和现场急救:
事故发生后,幼儿园有关责任人应立即根据现场事故发生的情况,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控制事态发展,抢救受伤师生;现场救助人员在施救前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措施,施救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措施进行,实施救死扶伤,坚持“先救人后救物,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同时注意保护现场,严禁幼儿参加救护活动。
3.事故处理
学校立即启动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必须即刻到达事故第一现场,指挥或指导、协助有关班级进行事故处理,并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四、实施要求
1.学校教师要确保安全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终把维护稳定、确保安全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处理突发事件的原则篇5
关键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处理办法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影响或威胁本地区甚至全国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发公共事件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涉及范围也相当广泛。
之所以,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传染病疫情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疫病,还包括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健康的突发公共事件,本文详细介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机制一一叙述。
1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特征
突发卫生事件具有突发性和意外性、突发事件具有公共卫生的属性即群体性或社区危害性、突发事件对公众健康的损害和对社会危害的严重性、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性和系统性、突发事件的人为事故性。
2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存在问题[1]
目前,国内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概括为: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制不健全、处理和管理危机能力不强、缺乏应对突发事件的必要准备。具体表现为:①缺乏统一的应急指挥系统。医疗卫生资源条块分割,有效的信息沟通与协调机制不健全,有的地方政府不能统一协调指挥,难以有效整合资源;②缺乏有效的应急预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职责和任务不明确、监测预警制度不健全、应急设施设备不完善、应急救治药品器械和物资储备不充足;③重大传染病疫情信息直报网络不健全。疫情报告缺乏顺畅渠道;执行疫情的收集、分析、报告和通报制度不严格;政府及有关部门难以及时准确地掌握疫情。④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参差不齐。相当多的医疗机构不具备应急处置的必要设施、设备,医务人员缺乏应急意识和防护知识与技能,不能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薄弱。各级CDC存在人员素质不高、设施条件落后的情况,职能不明确,工作效率低。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的健全建立
3.1制度建设与立法支持相互影响法律法规保障突发事件的防治工作既要科学,更要法制。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彻底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迫切需要建立统一、高效、权威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制。对工作不力、措施失当、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3.2健全的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制度关系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的一个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项目管理机制,形成一种制度,而不是事先制定计划。通过深化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卫生医疗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同时,也要进一步扩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覆盖面,从而加强我们处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
3.3建立健全的卫生信息监测系统鉴于信息监测系统对突发事件处理的重要作用,我们必须进一步明确突发事件的应急报告和信息公布制度,要把单纯的疾病监测信息服务发展到公共卫生监测信息服务。要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信息传递及反馈要高效、快捷,应急指挥信息系统要做到资源共享、运转正常、指挥有力。对于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布制度,要求政府公布信息要遵循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注重效果的原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全面,让公众随时了解突发事件的发展动态,这样可以避免民众情绪失控,促进民众沟通。
3.4人才培养与物资保障关系经费储备财政投入是医疗卫生设备、信息网络、人员培训、物资储备等的必要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是一种公共产品,财政是其最为主要的投入者,应加强应急医疗卫生救治队伍和培训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应急救治能力。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治管理规范,加强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培养医护人员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理念。同时要充分有效利用各种卫生资源,整合科研力量,实行联合科技攻关,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规律、监测预警、预防控制等方面的研究,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而应对突发事件的日常建设是日后事件发生时进行紧急应对的基础。良好和运行有效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不仅可以减少突发事件发生时的资金投入,更重要的是可以降低事件发生时产生的社会影响,减少发生成本。
3.5抓好医疗卫生及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由于社会群众既是突发事件的承受者,同时也是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参与者。所以政府要面向大众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指导群众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除恐慌心理,提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自我防范的能力,提高社会大众避险、避灾、自救、互救、防范和应急能力,掌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知识,以利于组织和动员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讨论
总之,必须充分认识我国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机制的建设的利害关系,健全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机制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经过不懈努力,不断完善,不断提高。必须依靠科学与法制,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反应及时,措施果断,部门协调,公众参与的原则,才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处理突发事件的原则篇6
对于学校突发安全事件,一旦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就有可能使整个学校变成人们关注的焦点,弄得人心惶惶,不仅教师无法专心授课,学生亦焦虑不安。因此,如何有效解决学校突发事件,化危为安,创建和谐的校园,便成为我们教育工作人员必须面对的问题。为此,笔者认为在应对突发安全事件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未雨绸缪
未雨绸缪原则是指通过分析研究,确认引发危机的可能性,从而制定多种可供选择的应急措施。学校平时要对可
能发生的各种危机做出预测和分析,预测的内容包括有多少种可能发生的危机,各类危机的性质、规模,危机发生后产生的影响和范围等。对这些状况预测后,对可能发生的不测事件,应在总结经验和相关预防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制定出应对措施和计划,并使之制度化。对于一些通常发生的、容易定性的事件,如火灾、大面积食物中毒、课间意外伤害、校园暴力等,更应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学校应将对危机情况的预测、采取的措施、制定的计划和应急预案,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印成小册子,发给全体教职工,让他们对危机的可能性和应对措施有足够的了解。
学校领导者必须对危机事件的性质、特点、发生发展规律、危害性以及处理危机的方针政策和职责范围等有比较清醒的认识,具有强烈的危机意识和防范意识。领导者对危机事件的认知度高,就能防患于未然,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处变不惊,有效地处理和解决危机。否则,就可能处处被动,影响学校的发展。
二、救人第一,安全优先
学校危机管理的目的在于保障师生安全,这是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危机事件中的体现,也是世界各国处理危机事件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具体要求如下。首先救助学生,不鼓励学生“忘我”地投入到危险场地,确保学生在危机中尽量处于安全境地。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先不要考虑受伤害学生和肇事者之间的纠葛,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只有这样才能把伤害降低到最低限度。在采取紧急救助措施中,如果未及时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或者因胡乱处理、浪费时间导致延误治疗,或者简单处理后认为病情已稳定而不再关心,结果造成病情恶化,学校将要被追究过失责任。
三、考量情与法
不管危机事件有多严重,学校是否有责任,责任是大还是小,学校都要表示出足够的同情心和人道主义精神,设身处地为受害者着想,以负责的态度和积极有效的行动赢得学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公众的谅解与支持,切忌推卸责任。
当涉及危机中的赔偿事宜时,应依法处理。这是在危机处理中维护当事各方合法权益的根本保证,也是依法治教在学生伤害危机事件处理中的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等,为学生伤害危机的处理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不论是通过调解的方式还是通过诉讼的途径,学生伤害危机的处理都必须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精神。
四、充分关注时效性
危机发生时应沉着冷静、勇于面对问题,先弄清楚状况。在此基础上,学校领导者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速战决策,力挽狂澜,采取有针对性、超常规、强有力的措施控制事态蔓延,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点。因为,危机一旦爆发,就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给师生心理造成恐惧和紧张,各种谣言也最容易流传。危机从发生到产生大面积影响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危机处理的速度越快,损失就越小。
五、加强透明性
学校领导者必须以积极的心态处理危机事件,无论是对教职工、受害者及家属,还是新闻媒体、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都必须坚持真诚坦率的原则,不逃避责任、不隐瞒事实真相。同时学校还应多沟通说明,主动公布相关信息,把事实真相及正在做出的努力报告给公众,使公众了解情况,理智地对事情做出判断。弄虚作假,封锁信息,只能增加公众的好奇、猜测甚至反感,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甚至会使学校陷于“四面楚歌”的境地。“流言止于智者”,增加透明度,公开相关信息,流言会不攻自破。
总之,我国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诱发因素非常多,应对突发事件的方式、方法也很多。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学校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缺乏相应的科学研究。因此,学校以及主管部门应该研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危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的体系,细化有关的应急对策,责任到人,变粗放管理为精细管理,成为当前预防和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迫切任务,也是当前学校安全管理急需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对于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需要应用危机管理的理论,通过全面系统的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危机管理的危害性和脆弱性评估,针对当前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进行脆弱性分析、潜在问题分析、资源分析、任务与责任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危机管理的体系和应急对策,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预防、预警、预案机制,为预防和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提供充分的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