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重污染应急预案范文篇1

专家指出,由于我国呼吸系统疾病人数增加,人们对空气污染关注程度明显提升,特别是北方进入采暖季节,治污行动将面临更大挑战。

“应急预案”能应哪些急

“汽车只占20%,即使车不上路,也解决不了问题。各地联动或许能减缓北京的空气污染。”北京市民马燕说。

环保部数据显示,今年第三季度,全国74个城市有70个出现污染天气,15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为了应对重度污染天气,华北多个城市出台《应急预案》,并且启动联防联控机制。

在北京,如遇“红色预警日”,将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中小学、幼儿园停课,有关企业停产等“六停”措施。河北、天津等地区也出台了类似措施。

据悉,目前的应急措施与民众期待“缓解污染”的目标可能相差较大。专家表示,有关应急预案只是极端气象条件下“减缓重污染恶化”的短期应急举措,并非雾霾治理的长远解决方案。

不少人担心,如果措施不到位,可能会带来新的不便。北京的单双号限行措施也引起部分市民担心。“在预测未来3天持续出现‘严重污染’时才会启动,限行信息将通过多种渠道提前。”北京市环保局发言人坦言:“天气预报很困难,大气预报建立在气象预报的基础上,可能会更加困难。”

污染源若不控制,限行难以奏效

调查显示,机动车、燃煤、扬尘是当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的三大重要污染源。

此番应急方案,机动车总量控制成为重要一环。如北京提出今后遇上空气重度污染时,将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到2017年,机动车总量控制在600万辆内;又如山西省提出在2017年底淘汰全部黄标车。

不过,专家认为,除了机动车污染等因素之外,工业产能对空气污染的贡献率可能更大,大气污染治理实质上是能源结构的改革,应急预案只能解决一部分污染问题。

“从总体上看,大气污染必须进行综合治理,涉及工业、交通、能源、城市建设等污染问题也要同时治理,不能仅仅是应急措施。”武汉大学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传江说。

环保部与京津冀等六省区市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并且《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确定“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污染物协同减排”、“统筹城市交通管理”、“防治机动车污染”、“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区域经济布局”等六方面任务。

据环保部统计,第三季度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62.5%,全国74城市中污染最重的前10位城市,有7个位于河北省,此外还有济南、天津和郑州。调查发现,上述城市分布着电力、钢铁、焦炭、水泥等大量工业企业。

据分析,京津冀区域燃煤总量一年超过3.5亿吨,尽管北京占比不足7%,但二氧化硫排放强度为每平方公里8.5吨,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7倍。

专家指出,防治大气污染不能仅仅依赖限行、收拥堵费等措施,如果周边污染源控制不住,一阵风就会吹过来。

是被雾霾窒息,还是止息雾霾

调查发现,当前的环境承载与污染排放的矛盾是任何一个城市都不能回避的问题,而环境污染的原因也十分复杂。

专家认为,只有重塑公民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和消费观,以及完善环保监督和惩罚机制,才能改变人们对环境污染的主观无意识及行为不自觉。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文军表示,在越来越多的环保污染事件中,缺乏环保意识的公众既是环境受害者,又是环境加害者。不仅对雾霾危害的认知和主动防范显得漠然,而且不愿意停止破坏环境的消费行为。

在许多城市,常住人口纪录不断刷新。例如北京,人口数量年均增加60万,污染排放更加集中,日复一日,势必加剧雾霾的严重性和持续性。

“中国传统‘天人合一’价值观和对自然的敬畏之心,这些年经济发展过程中被一些人遗忘了。”文军说,必须提高公民在环保事务中的参与度,鼓励环保类社会组织的发展。

环境重污染应急预案范文1篇2

[关键词]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234(2013)02—0033—02

近年来,大连频繁发生的海洋环境污染事件是典型的突发环境事件,它极大地危害了公民的身体健康,引发了公众恐慌,威胁了社会稳定。这些海洋污染事件拷问和检验了现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目前我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一系列法规为大连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提供了基本依据。但大连针对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建设严重缺位。由此,大连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应以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为首要价值,以新公共管理理论为指导,建立包括预警型机制,从海洋环境突发事件的源头来治理;组建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综合性协调机构;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应急机制的配套和支撑系统四个方面的大连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法律制度体系。

一、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基本理论

海洋环境突发事件是指在某一特定海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对某一特定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1〕由于海洋环境的特殊性,海洋环境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比其他环境突发事件更具有其特点,海水的运动性使海洋污染物质随着海流、河流和气流等媒介物质迅速扩散,造成污染事件发展态势的不确定性。同时海洋区域难以准确地划定边界,海洋污染极易危害到不特定区域的不特定人群,加剧了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处理的难度。海洋环境突发事件的这些特点对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是指在相应的突发海洋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指导下,所建立的一整套完整的突发海洋环境污染事件预案、预警、预防和快速反应的制度及运行机制,它平时处于静止状态,只有在面临突发海洋环境污染事件时才得以启动,并遵循相应的程序。

二、大连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法治建设的制度重构

(一)价值转向

1.大连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由整体主义思路向适当的个体主义思路转变

2010年7月16日,在著名海滨旅游城市大连发生了一起重大海洋污染事件。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罐区输油管道发生爆炸,造成原油大量泄漏并引起火灾,其中部分原油流入附近海域,对当地海产品养殖和旅游业造成严重影响。随后,大连市政府立刻作出反映,组织各方力量进行了全面的海上清污行动,共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数万人、各类船只千余艘,以及数十台装运机械投入到清污行动中。由此可见,目前大连市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实施的思路和预期表现在:针对不确定性、非常规性和难以预见性的海洋环境突发事件,采取非常规、超程序和应急式的管理方式和手段,预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危机、恢复社会正常秩序,避免社会恐慌和损失扩大化。这正是整体主义思路的表现形式,是从维护国家稳定和社会秩序的角度出发的。

陆续发生的海洋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对这一整体主义的思路提出了质疑和挑战。一年后,2011年7月16日,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罐区再次发生海洋污染事件。同年8月8日,大连福佳PX项目所在海岸堤坝由于强热带风暴受到破坏,使剧毒物质面临泄露的危险。这一事件引起了大连市民的恐慌,情绪激动的市民在人民广场聚集并围堵市政府。事件发生后,大连市政府迅速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但机制的思路是从维持社会秩序稳定的角度出发,首要目标不在于实现公民的权利保障与救济,只采取了亡羊补牢的治污措施和行政手段关停了事件企业,因此事故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般。可见,大连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一个重要缺陷在于对保障公民健康的价值追求缺位。从法学的环境权角度来看,保障公民的健康是人们在优美和舒适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新型人权之一,在大连的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中应当明确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因此,大连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法律制度的完善,应以“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作为制度目标,并在整个预案体系中规定具体的措施予以保障。笔者认为,在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框架下,引入突发健康损害事件,即直接以公民的生命健康受到损害为由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以公民生命健康权受到保障与救济的状况作为评估机制实施的标准。

2.大连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以新公共管理理论为指导

新公共管理理论发源于美国、英国、新西兰和澳大利亚,是现代公共行政历史上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变革运动。“企业型政府”、“政府新模式”、“市场化政府”是这一理论的不同称谓。它是理念和制度上对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的一种革新,具体指:重新认识与界定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主张引入市场手段改进服务,主张政府采取广泛的授权或分权的方式进行管理,推崇管理上的自由化,通过重视战略管理的途径将结果与资源分配尤其是与项目预算的结合,促进资源的更好利用。〔2〕新公共管理理论倡导改造政府管理的方式和方法,即将企业经营重视成本、品质、顾客满意度的理念引入政府运作之中,将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定位于市场中企业与顾客的关系,并用市场机制和企业家精神改造政府。这一理论摒弃了传统行政的官僚体系,构建企业型政府。将新公共管理理论引入大连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建立,就是要强调政府在处置环境突发事件时,应将自己的角色定位于服务者,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政府不再是凌驾于社会之上封闭的官僚机构,并以是否妥善处理海洋环境突发事件作为考核政府绩效的标准之一。

3.大连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法律制度的疏漏与补足

虽然,政府在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时具有许多即时性和便利性的权力,但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来规范整个环境应急机制,特别是当政府在行使涉及到应急资源的配置和征用、对有关组织或个人的奖惩等强制性权力时,更应当有行为法上的依据。目前国务院已经《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通过了《突发事件应对法》。〔3〕

在大连发生的多起海洋环境污染事件中,政府迅速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在处理事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具体的危机处置过程适用的制度仍是常规化的环境行政管理制度,并以维护社会秩序、解决群体性纠纷、治理污染为主要目标。要真正杜绝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并且建立预防此类事件发生的长效机制,就必须在现行的法律制度体系中补足既有制度的疏漏,实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中法律依据的体系化、立体化。

笔者认为,大连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法治建设的可行性措施是完善现行环境标准体系,以此确立保障人体健康的法律依据。具体而言:第一,大连市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各种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损害的判定标准,确立科学完善的控制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破坏标准来保障人体健康。第二,制定符合大连地区情况的环境健康标准体系,特别是在儿童、老人等敏感人群方面确立专门的健康标准。第三,加强相互关系的环境媒介,如大气、水、土壤之间的环境质量标准协调。第四,改进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环境监测制度。

(二)制度重构

1.建立预警型机制,从海洋环境突发事件的源头来治理。目前大连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是事后型的处置模式。这种模式割裂海洋环境突发事件的发展周期,忽视海洋污染事件的长期性、潜伏性和致害不可逆转性的特征,强调行政机关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权力的配置,忽视了海洋环境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和预警阶段的应急权力的配置。从某种意义上而言,预防比救援更重要,重视预防阶段的工作,就能够有效地预防和避免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这也是对于海洋环境污染事件的应对和处理必须坚持源头治理原则的需要。预警型应急机制的最大特征在于能够有效地预防和避免海洋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海洋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是实施主动性应急管理最好的途径。

2.组建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综合性协调机构。目前,没有专门机构来统一指挥海洋环境突发事件的管理工作,现行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均由既有的常规的政府职能部门进行。而海洋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由多个部门共同进行,往往是突发事件发生后各个部门参与处置事件。这种机制容易延误了处置事件的最佳时机,且多个部门参与导致决策效率低下。因此,建议大连市政府整合现有的职能部门,建立一个综合性常设机构,专司协调海洋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

3.大连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中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新公共管理理论倡导为人民服务,它是以公民为导向,重视公民的参与,并且便利于公民参与。而海洋环境突发事件极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因此,海洋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仅靠政府单方力量难以有效处置。广大公民积极参与到事件的应急处置中,可以克服和矫正政府决策主体存在的一些信息偏差与认识缺陷。只有社会公众的参与,才能更好动员全社会力量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化解公共危机。

4.完善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配套和支撑系统。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的配套和支撑系统包括:(1)环境信息公开系统。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布海洋环境突发事件的相关情况,充分尊重公民的知情权,能够及时化解群众的抵触情绪,有助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2)强大的财政保障系统。建议将减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体系,探索设立海洋环境突发事件防灾减灾基金,来解决目前大连市减灾资金不足的严重问题。(3)完善的应急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突发环境应急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议大连市政府法治部门探讨环境管理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明确环境权益,追究违法者环境责任,将海洋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纳入环境法制框架之内。

〔参考文献〕

〔1〕徐毅洁.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研究〔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10.

环境重污染应急预案范文篇3

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按照核与辐射相关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造成国际环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涉外应急通报和处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际合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助、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相邻区域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开展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合作,共同防范、互通信息,协力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履行下列义务:

(一)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三)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

(四)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

(五)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第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宣传和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增强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知识和意识。

第二章风险控制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第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前款所指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应当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对于发现后能够立即治理的环境安全隐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于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环境安全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现场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分析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企业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抽查或者突击检查,将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可以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

第三章应急准备

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

环境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及时公布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收集系统,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交流与合作。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值守制度,确定应急值守负责人和应急联络员并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从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具备条件的市、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环境应急专家库。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环境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建设。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配备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装备,提高重点流域区域水、大气突发环境事件预警能力。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并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第四章应急处置

第二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切断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事发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应急处置期间,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全面、准确地提供本单位与应急处置相关的技术资料,协助维护应急现场秩序,保护与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的各项证据。

第二十四条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件发生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邻区域人民政府通报的建议。

第二十六条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排查污染源,初步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质及数量、周边环境敏感区等情况。

第二十七条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应急监测,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第二十八条应急处置期间,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事件信息的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九条突发环境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停止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章事后恢复

第三十条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等评估工作,并依法向有关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事件调查,查清突发环境事件原因,确认事件性质,认定事件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推动环境恢复工作。

第六章信息公开

第三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便于公众知晓和查询的方式公开本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以及落实整改要求情况等环境信息。

第三十五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认真研判事件影响和等级,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信息建议。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等环境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汇总分析,定期向社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级别,以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应急处置概况等信息。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已有相关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企业事业单位未按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第三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的;

(二)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

(三)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的;

(五)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

(六)未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的。

第八章附则

环境重污染应急预案范文篇4

12月1日,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召开了全国环保系统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电视电话会议。随后,市局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和《转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市)县认真做好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结合《通知》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开展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部署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2005年下半年,xx区政府向各乡镇、各部门印发了《成都市青白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我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协同处理能力,能够确保将事故对环境与安全带来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松花江重大污染事故发生后,我们又立即对水业公司水源保护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了检查,提出了完善意见。

12月1日,国家环保总局召开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的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区对此高度重视,于次日下午就由区长主持召开了区环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会议,会议向各区级部门负责人通报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随后,区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并召开了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重点企业负责人会议,对全区各部门、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就切实做好污染源排查、危化品清理和放射源的清理登记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局及时根据区政府文件精神向企业印发了相应通知,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通过排查,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整改,其间,共计对x家企业下达停产整改和报请区政府对x家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任务。

二、环保总局督查组对我区的督查情况

12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行政监察局蒋延东局长等一行9人在省、市环保局领导及相关部门的陪同下对我区落实全国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环境安全进行了检查。

区委、区政府领导及区环保局负责人陪同检查组到xx有限公司、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组此次检查非常严格、细致,是历次检查所没有的。通过现场检查,检查组认为青白江区在落实全国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方面,措施有力,准备认真,资料齐全,对我区在环境安全防范上所做工作总体表示满意,但同时也指出了存在危险源与居住区防护距离不够等环境安全隐患,建议我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以进一步完善环境安全工作。事后,在我局的督促下,两企业对照整改意见逐条进行了整改,我局也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市局。

三、研究和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我区为工业区,化工企业相对集中,研究和制定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就显的尤为重要。随着《xx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xx区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xx区饮用水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我区逐渐形成了一套较完备的预案体系。

同时,为切实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我局累计投入xx余万元资金进行环保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同时,在软件方面通过完善环保部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增加环境监察、监测频次(改以前对重点企业的监控一月一次为一天一次),

四、贯彻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整治重点工业污染源

近年来,xx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我局按照省、市、区三级政府的部署,以提高环境质量为目的,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监管,扎扎实实地开展限期治理工作。在去年对全区xx家水污染物超标企业下达限期治理进行整治后,我区今年年初又对辖区内4家排污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任务,对治理不达标的企业及时下达停产治理要求。通过一系列的整治,我区环境质量得到极大改善。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深入开展环保安全大检查工作,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防机制。因企施策,对检查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提出具体整改要求,挂牌督办。

(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把好审批关。

环境重污染应急预案范文篇5

关键词:环境风险;风险评估;污染物排放;管理方案

1污染物排放分类

污染物排放一般指废水、废气、粉尘、噪声、废弃物、辐射等污染物质的排放,每个企业随生产工艺的不同其污染物排放也各具特点。企业污染物排放,可以分为正常污染物排放和异常污染物排放两类。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为正常污染物排放,由于检修维护、设备故障、人为及其他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污染物排放为异常污染物排放。为更有针对性的进行污染物排放风险控制,参考可靠性指标管理方法,这里尝试引入计划和非计划异常排放的概念,将异常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分为计划异常排放、非计划异常排放和污染事故排放。计划异常排放指发电生产中由于设备设施维护、检修等需要进行的,经过预先计划并受到控制的,可能产生或将会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非计划异常排放是指由于人为、设备故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非预先计划或未受到控制的,但未造成排放超标或污染事故的污染物排放。

2正常污染物排放风险管理

目前,企业对正常生产环节中的污染物排放已逐渐给予相当的重视,企业污染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污染物治理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电除尘器、污水集中处理及回用系统、脱硫系统等高效污染治理设施和各种在线监测设备正在不断推广使用。只要企业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企业生产中配置了必要的和有效的污染治理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一般情况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

因此正常污染物排放风险的主要控制措施是:加强对排放的监督和监控,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的正常投用,并通过清洁生产、技术改进等手段不断提高企业环境综合治理水平,使污染物排放浓度不断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减少。

3异常污染物排放风险管理

(1)计划异常排放风险管理。根据计划异常排放的概念,要求生产管理部门在制定设备大、小修、定修、临修和设备维护计划及拟定相关作业文件时,应对相关检修、维修项目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根据环境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方案,内容应包括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风险控制措施等。环境管理方案必须列入相关作业文件包或项目说明书,经审批后执行。对于环境影响不大的项目可以适当放行,但必须加强监控,防止超标排放。①为提高工作效率,生产管理部门应根据常规检修、维修工作项目和内容,编写典型计划异常排放管理方案,并列入检修、维修作业文件包中,经审批后执行。②为加强风险控制,对涉及重大环境因素的计划异常排放,可参照安全工作票制度设立环境风险控制工作票,以确保控制环境风险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2)非计划异常排放风险管理。相对污染事故排放来说,非计划异常排放发生的机率更大,也不容易控制,员工容易疏忽,但稍不注意又容易引发污染事故,因此必须加强控制和管理。①生产管理和运行部门应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环境风险评估,对环境治理设施、有关管路、关系排放的设备、存在隐患的生产工艺环节进行重点评估,并针对性地制定环境风险管理方案。生产管理和运行部门应加强管理和检查,减少非计划异常排放的发生。②非计划异常排放发生后,生产管理和运行部门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事后对非计划异常排放进行总结和分析,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补充完善相应的非计划异常排放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防止由于非计划异常排放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和污染事故的发生。对于设备缺陷造成的非计划异常排放,可通过加强设备维护、加强监控巡查、进行技术改进等措施予以改进和消除。

环境重污染应急预案范文

主题词:环境应急监测准备工作

目前,我国正处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形势十分严峻。由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不同于一般环境污染,它具有以下的主要特点:(1)形式的多样性;(2)发生的突然性;(3)危害的严重性;(4)处理处置的艰巨性。这就需要做好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提高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理处置的能力,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环境和人身的危害。而环境应急监测是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处理处置中的首要环节,是科学决策不可或缺的技术支持。所以环境监测部门应明确其在污染事故中必须做的具体工作,并保持警惕,常抓环境应急监测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才能迅速、有条不紊地进行应急监测,真正、充分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一、应急监测的要求

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环境应急监测也不同于常规监测,要求做到:

1、快速: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报出监测数据,为及时处理污染事故提供科学依据;

2、准确:准确查明造成污染事故的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和浓度,是应急监测的关键;

3、灵敏:监测方法应灵敏,特别是要能够发现低浓度的有毒有害物质、能快速反映污染事故的因子浓度变化;

4、简便:在仪器选择上应优先考虑携带方便、使用简单,最好是直读式的现场监测仪器,以适应应急监测的突发、快速特点。

二、应急监测的准备

对于环境应急监测的准备工作,首先应明确环境应急监测的主要任务,才能进行有的放矢的准备。

应急监测的主要任务:

1、协助定性

在国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管理中,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制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将环境污染事故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类。事故的级别决定了不同的应急措施和响应程度范围。

2、确定污染物的性质

即是要尽快弄清污染事故的主要污染物及其性质,如污染物名称、分子式、毒性和理化特性等,尤其应尽快收集和弄清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动植物和生态的危害性(如致死、至残的阀值)、危害方式、持久性及其处理处置方法等等。

3、判断污染范围及其浓度变化情况。在弄清环境浓度和污染物排放浓度的基础上,根据水文、气象条件估算受污染的范围及其浓度变化情况。

4、预测事故的变化趋势。协调有关部门及专家,在对各敏感点(如受影响小区或吸水口、关键断面或位置等)进行及时监测的基础上科学预测事故的发展变化,为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处置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二)、应急监测的准备工作

1、调查摸底,建立危险源档案

对辖区的污染源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分类建立危险源的档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查:

(1)具有发生污染事故潜在危险的单位名称、地理位置、生产规模、污染物类型、特性、可能的危害程度等;

(2)污染源单位内及附近的地理情况:如单位内部布局、河流吸水口、区域水文、气象资料等;

(3)敏感目标的情况:与污染源的距离及方位、人口密度、疏散通道和方式、实施应急保护的方法等;

(4)有救援能力单位的信息:如公安、消防、防疫、医疗救护、防化部队、交通、电力、通信、气象等单位的地点及联络方式等。

2、制订应急监测预案

应急监测预案是对应急监测的组织机构、主要任务、工作程序和工作分工、质量保证等方面进行明确和规定,它是确保顺利实施应急监测任务的基本保障,在应急监测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旦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监测预案,保证应急监测工作及时、有序地展开。

3、组建专家库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具有污染的严重性和处理的艰巨性、复杂性和专业性,在环境污染事故应有高度政治敏感性,事先组织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理专家库。一旦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必须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在事故定性、确定污染物性质、污染范围及程度、预测事故发展、选择和确定应急监测方案、处理处置方案等问题时应高度重视和充分听取专家的意见,有助于作出科学合理的判断和决策。

4、建立应急监测辅助决策系统

收集、整理辖区内各类污染物的性质、污染物类型及其监测方法、处理处置方法,了解历史该类污染的处理处置案例;地形图、地理信息系统、多年风玫瑰图、水文条件、GIS空间分析系统;受影响人群及敏感点位置等应急监测辅助系统。并制作成光盘或存盘在移动设备上以方便携带和安装使用。

5、应急仪器的筛选、维护、保养

优先考虑携带方便、使用简单,最好是直读式的现场监测仪器,以适应应急监测的突发、快速特点。同时考虑到事故刚发生是浓度较高,随后由于扩散、稀释污染物浓度会在短时间内下降,且变化较大,因此应选择检出范围较宽的能满足整个事故过程的仪器。重视日常维护,经常保养校准。比如经常充电;更换硅胶;实施标识管理,明确仪器的使用状态,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专人专管,保证应急监测仪器设备随用随取,且用得上、测得准。

6、强化应急监测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工作

应急监测的现场情况非常复杂,且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为此,应当强化应急监测人员的专门培训,以全面掌握各种污染因子的应急监测分析方法和相关的技术规定和要求。同时应该着重提高应急监测人员的实战经验,各监测部门可以根据辖区内的潜在危险源的类型和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实战演练,要求各监测人员应当认真参与,全程序操作,出现问题及时纠正,全面总结在演练过程中存在的弱点,要做到心中有数,将来一旦发生污染事件,有相对应的处理经验。

三、应急监测的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是环境监测的生命线。加强应急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是应急监测数据准确性、可靠性的重要保障。主要措施有:

1、执行“持证上纲”制度

“持证上纲”是监测规范化的重要保证措施之一,是指分析人员必须是经过考核合格的人员,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执行“计量”制度

为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应该按时送计量部门进行周期性检定,并对仪器设备进行标识,明确其使用状态。

3、作用前的校准

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在作用前,必须进行标定和校准,确保监测仪器设备的主要性能和主要指标处于正常稳定状态。

环境重污染应急预案范文1篇7

1)重点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主要是污水产生区、危险废物暂存库。该区要设防渗检漏系统,采用刚性或复合防渗结构。刚性防渗结构型式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混凝土(厚度≥150mm)﹢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厚度≥0.8mm),渗透系数≤1.0×10﹣10cm/s;复合防渗结构型式为土工膜(厚度≥1.5mm)﹢抗渗混凝土(厚度≥100mm),抗渗混凝土的渗透系数≤1.0×10﹣6cm/s;

2)特殊污染防治区(污水处理池适用):该区要设防渗检漏系统,采用刚性或复合防渗结构。刚性防渗结构型式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混凝土(厚度≥250mm)﹢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厚度≥1.0mm),渗透系数≤1.0×10﹣12cm/s;复合防渗结构型式为土工膜(厚度≥1.5mm)﹢抗渗混凝土(厚度≥250mm),抗渗混凝土的渗透系数≤1.0×10﹣6cm/s;

3)特殊污染防治区(含污染物介质的地下管道、储罐适用):该区要设防渗检漏系统,其中物料管网采用天然或柔性防渗结构,生产污水、污染雨水管道、储罐区采用柔性防渗结构。天然防渗结构型式为天然材料,防渗层厚度≥2m,饱和渗透系数≤1.0×10﹣7cm/s;柔性防渗结构型式为土工膜,厚度≥1.5mm;

4)一般污染防治区:包括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管网、生活垃圾暂存点、循环水管网、海水管网等,该区不用布设防渗检漏系统,防渗结构可采用天然或刚性或复合,天然防渗结构型式为天然材料,防渗层厚度≥1.5m,饱和渗透系数≤1.0×10_7cm/s;刚性防渗结构型式为抗渗混凝土(厚度≥100mm),渗透系数≤1.0×10_8cm/s;柔性防渗结构型式为土工膜,厚度≥1.5mm。

2地下水监测

为及时准确掌握园区周围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应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的要求及地下水监测点位布设原则,在园区附近及下游布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监测方案为:

1)对于整个园区的监测。在园区上游设置一口监测井,用于背景值监测;在园区内污水处理厂下游附近设置一口监测井,用于监测生产装置和污水处理站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并作为长期监测井和事故应急处置井;

2)对园区入园企业的监测。对各入园企业的监测井设置,可分为3类:第一类监测点,布设在厂区内部生产装置区和污水处理设施下游附近,用于监测生产装置和污水处理设施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并作为长期监测井和事故应急处置井。第二类监测点,布设在灌区附近下游,用于监测含油废水排放及储罐泄露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并作为长期监测井和事故应急处置井。第三类监测点,布设在厂界地下水上游,用于背景值监测;

3)监测井结构:监测井孔深为见中风化板岩2m终孔,作为长期监测井和事故应急井的孔径,要求不小于Φ200mm,背景值监测井孔径可略小。为避免污染物沿孔壁深入地下,孔口以下3米(或至潜水面)宜用粘土或水泥止水,下部为滤水管,底部视井深情况设计沉砂管;

4)监测层位及频率:监测层位为潜水,每月采样一次;

5)监测项目:pH、温度、臭度、色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氟化物、硫酸盐、挥发酚、总氰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阴离子洗涤剂、铁、锰、铅、钴、六价铬、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石油类及笨,另外加具体建设项目的特征污染物;

6)监测数据处理:监测结果要按规定及时建立档案,并定期向园区管理部门汇报,对于常规监测数据应该公开,特别是对园区所在区域的附近居民公开,满足法律中关于知情权的要求。如发现异常或发生事故,加密监测频次,改为每天监测一次,并分析污染原因,确定泄露污染源,及时采取对应应急措施。

3地下水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

3.1应急预案制定整个园区及各企业的地下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其他应急预案相协调。地下水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预案的日常协调和指挥机构;

2)相关部门在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和分工;

3)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确定,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和潜在污染源评估;

4)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状况和人员、装备情况,平时的训练和演习;5)特大事故的社会支持和援助,应急救援的经费保障。

3.2应急处置

一旦发现地下水出现异常情况,必须按照应急预案马上采取紧急措施:

1)当确定发生地下水异常情况时,按照制定的地下水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尽快上报主管领导及上级部门,通知附近地下水用户,密切关注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

2)组织专业队伍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监测,查找环境事故发生点、分析事故原因,尽量将事故影响控制住,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生产装置或设施,防止事故扩散、蔓延及发生连锁反应,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3)当通过监测发现地下水已经受到污染时,根据监测井的反馈信息,对污染区地下水进行人工抽采,形成地下水漏斗,控制污染区地下水流场,防止污染物扩散,并抽取已污染的地下水送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4)必要时,请求社会应急力量协助处理;

5)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估,并制定防止类似事件发生的措施。

4检漏系统及应急抽水系统

4.1检漏系统

为防止因污水管跑冒滴漏对地下水的污染,应设置管网检漏系统,该系统包括人工巡查、仪器检测、在线数据采集与监控及统计报表等部分。首先配备专门人员巡检,利用检漏线缆、超声检漏仪、听漏仪等仪器对管线漏点进行探测,最后在线对数据进行采集与监控,定期监测形成报表。

4.2应急抽水系统

该系统包括专业抽水技术人员、应急抽水井、抽水泵三部分,用于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其中第一类和第二类监测井既作为水质监测井,也作为事故应急处置井。抽水泵的功率根据场地地下水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发生事故,在污染物泄露1天后,根据园区水文地质条件,按照三个月将该区污染物的质点全部抽走的要求核算出抽水井每天应该抽走的水量。抽走的地下水送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返还生产系统使用。同时每月都要对抽水水质进行检测,以确定受污染的地下水全部被抽走。因抽水量不大,且为暂时短期抽水,对区域流场影响不大。

5结论

环境重污染应急预案范文篇8

1.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积极预防、高效处置”的指导思想,在思想、人员、装备、培训技术、保障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一旦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集中主要人力和物力,迅速果断地予以处置,实现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目的。

2.应急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博山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和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以及核、生物化学等方面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

3.主要工作任务

3.1受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报告,调查、了解事故原因、污染源性质及事故发展过程,立即做出反应。

3.2及时向区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报告辖区内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3.3参加区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确定的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3.4组织指挥区内和参加跨区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环境监察和监测,指挥对重大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处理和处置。

3.5指导公众进行防护,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开展消毒去污处理工作。

3.6经上级批准,负责辖区内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信息。

3.7完成区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4.组织机构及其主要任务

4.1指挥机构的编成及任务

在区政府和市环保局的统一领导下,设立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博山分局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环境应急工作。下设应急办公室、专家咨询组、应急分队,机构人员编成如下:

4.1.1领导小组:

组长:区环保分局董局长

副组长:区环保分局刘副局长

区环保分局郑副局长

区环保分局岳副局长

区环保分局周副局长

职责:进入应急状态,领导小组转为环境应急指挥部,并组成前方指挥所、派出参加市应急领导小组的成员。

4.1.2应急办公室:

主任:区环保分局刘副局长

副主任:区环保分局监察大队马大队长

区环保分局监测站王站长

成员:环保分局办公室赵主任

区环保分局法规科王科长

区环保分局域城站站长

区环保分局八陡站唐站长

区环保分局白塔站曹站长

区环保分局山头站陈站长

区环保分局监管站孙副站长

区环保分局监管站郑粼站长

区环保分局三产科蔡科长

应急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事务。

4.1.3专家咨询组:

由区环境监测站站长为组长,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协助总指挥部研究、分析事态,提出应急措施建议或赶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进行事件后果评价。

4.1.4前方指挥所:

指挥:郑绍军区环保分局副局长

副指挥:由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辖区环保局各监管站长担任。

成员:区环保分局办公室赵主任

区环保分局法规宣教科王科长

区环保分局域城站周站长

区环保分局八陡站唐站长

区环保分局白塔站曹站长

区环保分局山头站陈站长

区环保分局监管站孙副站长

区环保分局监管站郑副站长

区环保分局三产科蔡科长

主要担负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并及时要求上级应急组织支援。

4.1.5应急分队:分别由区环保分局监察分队、监测分队、危管分队组成。

4.2应急分队的编成及任务

4.2.1监察分队

由各环境监察队伍编成。负责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情况的调查、取证;提供监察应急信息;协助有关单位搞好人员撤离、隔离和警戒;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局应急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任务。

4.2.2监测分队

由环境监测站组成。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监测,鉴别污染物的种类、性质及危害程度,对污染物进行采样分析,提供应急监测数据资料;协助总指挥部研究、分析事态,提出应急措施建议或赶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进行事件后果评价;区应急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任务。

4.2.3危管分队

由监管站组成。负责联系上级,对突发事件造成的环境辐射污染的应急监测,确定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范围;指导环境放射性去污;提出保护环境和保护公众的措施和建议;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危险废物的鉴别鉴定;判定环境污染危害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参与对污染区域、水域、建筑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对染有生物战剂、化学毒剂的物品和其他危险废物的善后处理与处置;区应急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任务。

5.应急原则

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必须遵循常备不懈、积极兼容,就近用兵、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密切协同,科学办事、技术应急的原则。

6.组织与指挥

6.1受领任务,了解有关情况

为实施正确地指挥,局应急办及各有关单位、人员在受领任务时应尽量弄清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事故性质,必要时还要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2)污染源的种类、性质、数量、泄漏规模,污染范围及其染毒征候,或污染区及其周围人员、动植物等中毒症状;(3)事故后果危害的严重程度,发展趋势,受到控制的可能性,以及预采取的措施;(4)本单位的基本任务,到达应急地区的时限及有关要求;(5)友邻的任务,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协同规定;(6)上级指挥机构及指挥员的位置、指挥关系及报告联络方法;(7)其他与应急处置有关的情况。

6.2下达预备通知

当指挥部弄清事故的基本情况之后,应尽快下达预备通知,使所属各应急组织及人员尽快展开应急准备。其内容主要包括:(1)事故的基本情况;(2)需要启动的应急分队及人员;(3)应急准备的内容及要求;(4)人员集结地点及到达时限;(5)事故所在地相关部门的工作等。

6.3派出先遣处理组

有时为及时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尽快协助或指导事故所在区域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在下达预备通知之后,应组织先遣处理组,明确任务及职责,提出有关要求,迅速赶赴事发现场。

6.4分析判断,明确任务

6.4.1听取报告建议。应急办公室、专家咨询组、各应急分队应依据各自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向应急总指挥提出应急指挥协同、应急工程技术、应急保障等方面报告建议,为应急总指挥决策提供参考。

6.4.2明确任务。应急总指挥部在听取有关报告建议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后,确定应急任务,内容包括:(1)应急总目标及应急企图;(2)出动的力量及应急行动规模,应急人员编成分工及应急行动要求;(3)所需仪器设备及应急器材,人员防护要求,完成准备工作及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限;(4)地形、气象及公众行动对应急行动的影响及应采取的对策;(5)行进路线;(6)加入应急现场指挥部的人员及前方指挥所的编成;(7)应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及对处置方案的设想等。

6.5下达应急通知

明确任务后,通常应尽快向上级应急机构报告,一经批准,应立即下达应急通知,内容包括:(1)事故概况;(2)应急总目标;(3)各应急分队的编成、任务区分及有关要求;(4)出动时间、行动路线、行进序列、进入应急现场的时机及方向;(5)指挥关系与方式,报告程序与方法,通信联络方法,与外部接口单位的联络协同方法;(6)友邻的任务及协同方法与要求;(7)指挥员的位置及人。

6.6组织各种保障

内容包括:(1)组建前方指挥所、派出加入应急现场指挥部的人员;(2)建立指挥通信联络专向;(3)调度运力,配备指挥、运输车辆;(4)准备有关应急器材;(5)请示报告情况,协调沟通信息等。

6.7赶赴现场

按照指定的路线组织应急车辆编队、开进,明确途中通信联络方法,灵活果断地处置开进途中的各种情况,确保按时到达应急地区。

7.应急处置

7.1应急分队的行动

7.1.1受领任务。各应急分队受领任务的内容主要有:事故的基本情况;本分队的任务、编成、分工及准备工作要求;出动时间、行进路线、行进序列、进入应急现场的时机及方向;指挥关系与方式,报告程序及方法,通信联络方法;友邻的任务及协同方法与要求等。

7.1.2组织准备。各应急分队受领任务后应立即通知所属人员(有时在接到预备通和后,即向所属人员发出收拢人员的通知),研究本分队的行动计划,明确人员分工,检查准备器材,组织本分队加入开进序列或单独组织向事发地区开进。

7.1.3进行防护。各应急分队到达应急现场附近后,应根据事故等级、危害程度及范围、地形气象情况等,组织进行个人防护,而后进入应急现场。

7.1.4实施应急处理与处置。各应急分队根据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应急处理与处置程序和规范,采取相应的措施,实施应急处理与处置,并及时将应急处理与处置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数据上报前方指挥所或应急指挥部。

7.1.5完成应急任务后的行动。各应急分队完成规定的应急任务或接到应急终止的通知后,应组织本分队人员对遭受污染的设备实施消毒或消除去污,组织返回,保养应急器材,进行应急总结。

7.2记录应急过程

局应急办及各应急分队在应急过程中,均应准确及时地记录应急过程,为总结应急经验教训,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提供依据。记录工作由法规科安排专人负责,必须记录的情况有:(1)事故的发生、发展与终结;(2)指挥程序,出动力量的规模与性质;(3)任务分工与完成任务的情况,各个接口的衔接度;(4)应急组织、工作人员、仪器设备的适应性及完成任务的能力;(5)公众采取的重大防护措施及其效果;(6)地形、气象对危害区域及应急行动的影响等情况。各类公告、公报、通报、通令、通知及重要指示,均应收集整理。各种情况的记录必须有时间、地点、执行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记载。应急终止后交局应急办存档。

7.3信息

7.3.1公众信息的权限。公众信息通常由应急总指挥部请示上级批准后,由新闻发言人统一,或者授权由前方指挥所有关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方面的信息,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或接受媒体采访。

7.3.2公众信息的时机。公众信息的时机通常是:(1)确认事故已经发生并对社会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时;(2)环境污染结果已经被证实;(3)采取重要公众防护措施时;(4)天气条件对事故危害变化产生重要影响时;(5)事故终结,应急行动终结,公众防护解除,恢复正常社会秩序时;(6)其他必要的时间。

7.3.3公众信息的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成因的初步判断;(2)可能的发展趋势;(3)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可能影响;(4)受影响地区公众应采取的防护措施;(5)其他需要公众了解和配合的事项。

8.各种保障

8.1器材保障

由应急分队结合各自职责提出装备计划,经区应急办审查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8.2通信保障

(1)应急启动时的通信保障

采取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与网络传输相结合的方式,以有线通信为主。应急通知的下达与接受,以有线通信为主,利用区内办公室电话和网络,实现应急信息快速传输;与在外的应急人员联络,以无线通信为主,通过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实现应急通知的快速下达。必要时也采取运动通信的方式,或者直接派车接回。

(2)开进中的通信保障

采取无线通信的方式进行。应急指令的下达与接收,事故现场信息的通报与反馈,主要利用车载通信系统、移动电话,实现应急信息的快速传输。

(3)应急处置中的通信保障

采取无线通信、有线通信与运动通信相结合的方式,以无线通信为主。与指挥部或应急办可利用应急现场临时架设开通的有线电话指挥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车载通信系统,实现上情下达;各应急分队在应急过程中,主要是利用移动电话、车载通信系统。辅以运动通信,实现应急信息双向交流。

8.3运输保障

运力的确认和调度由应急办组织实施,平时各应急车辆必须保证充足的行车用油。开进中根据实际情况由应急办统一设立调整点,组织交通勤务保障。

8.4其他保障

(1)医疗保障

应急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中毒或受伤,可送至就近的医院救治,或者送到应急现场指挥部指定的医院、医疗单位救治。应急终止后根据实际情况转院或继续治疗。

(2)生活保障

由局应急办公室拟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各应急分队行动前,应备足一日量的熟食和水,并备有一定数量的现金。

9.有关要求

9.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站要充分认清当前环境保护形势和分析潜在的隐患,研究、掌握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及突发事件的规律,克服麻痹思想,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环境应急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9.2注重信息收集,争取应急工作主动。各相关科室站要依据各自的职责和所承担的任务,注重掌握辖区内环境污染源的种类、性质、规模、产生、地区分布和转移等情况,了解有关的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国内外形势动态,建立环境应急数据资料库,实现信息共享;开发研制环境应急管理软件,增强应急工作的预见性,争取应急工作的主动权,提高应急工作的时效性。

环境重污染应急预案范文篇9

一、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建立信息系统

任何突发事件都不是孤立的、偶然的。它必然是在各种内在或外在的因素共同作用下发生的。排查潜在事故隐患,旨在早发现、早治理、早消除。排查对象包括固定污染源和流动污染源。流动污染源由于无组织性、多样性、突发性,事实上已成为环境监管的难点。

由于环境系统地理位置紧密相关。因此,地理信息系统数据的管理和存储,应包括空间数据库和环境数据库。空间数据库主要包括重点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的分布、行政区划图、交通网络图等(如重点污染企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学校、医院、疗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数据库包括大量的属性数据(如监测数据库、监测人员库、气象、水文数据库、危险化学品资料数据库)、文档数据(包括环境标准、环境法规、应急处理预案等)、模拟数据(包括大气污染物扩散模型、水体污染扩散模型等)。据此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实现各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二、依据信息指标,建立健全应急反应体系

于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末端管理,以保护区域环境安全为目的的预警系统,通过获取污染源信息、环境标准值、卫生防护标准限值以及其它环境参数,可以及时表征污染物迁移,扩散途径等内容。有效的应急反应体系应包含两个层次:环保管理部门和企业。企业应建立自己的应急预案,并上交环保部门备案。

通过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中,嵌入预警功能,建立了一个完整的“风险——安全——预警——控制”系统。根据环境风险压力,一旦区域或流域环境质量无法满足预定的功能要求或具体范围时,就认为环境安全存在风险,需要发出警报,并由相关信息作出响度,以实现对系统的调控。

预警系统由4个部分组成:①利用实时监测系统。可记录各监测点位污染物数据,还可以查看历史资料,报警数据,汇总报表等。②评价预测系统。在日常监管和新建污染源、环境信息的基础上,根据污染源的类型、气象参数、环境参数,选择适当的扩散模型,模拟重点监控的指标对可能发生污染的区域或流域及可能引发事故的污染源作出数据趋势预测提出预警。同时,要建立环境公告、环境污染预警报告制度。③污染应急子系统。根据污染物动态模拟结果,针对不同的污染情况,选择不同的污染物消减方案。在发生污染事件时,能迅速确定污染地点、污染物种类以及污染源强最大点,由此确定安全距离、防护范围、隔离范围。④可视化输出。通过图形及图形变换、声音及与通讯设备互联传递消息等技术、实现人机交互。可在电子地图上直接显示污染发生的地点、范围,污染程度、污染源物理化学性质、健康危害等信息的查询结果。一旦污染发生或进入预警状态时及时在界面上以图形网络或警戒色报警,并向有关责任人发送信息,

预警系统还应包括环保科普知识宣传,增强政府及职能部门应对环境突发事故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群众自我防护、自救意识;提高企业防范和处置污染事件能力,客服麻痹大意思想,全面消除事故隐患。

三、控制事态,提高事故处理的应变能力

根据危险品的特点,事故性质,污染程度等方面,灵活地采取应急处理方法。如化工厂发生爆炸时,苯发生泄漏,苯的燃点较低,在泄漏口弥散着高浓度的苯蒸汽,回收苯已不可能,为减少苯对大气的污染,可采取适当的灭火措施,在不发生爆炸的情况下让苯继续燃烧,使其转化成二氧化碳和水,以清除其污染。

总之,提高事故处理应变能力的根本,是对潜在的事故隐患有充分的考虑,需要企业、环保、市政、消防、医疗等多部门的配令。

环境重污染应急预案范文

1.1经费紧张、设备落后由于资金和技术的影响,目前我国应急环境监测系统的仪器配置,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置远远落后于国外和国内实验室分析水平。检测管的使用较普通,常规污染物的便携式仪器种类不足,能够对污染物进行定量成分分析的更少,不能满足多种污染物的现场应急环境监测和分析需要。有的只能现场采样,带回实验室分析,造成应急环境监测周期长、速度慢。有时等到数据出来,可能已错过了最佳处置机会,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也已无法挽回。目前应急环境监测的仪器设备和种类很多,通常有试纸法、水质速测管法、气体速测管法、便携式分析仪器测定法等。由于环境污染事故的不确定性,环境监测站在仪器配备时应该能尽可能多地涵盖当地有可能发生污染事故时产生的污染因子,使应急监测时在现场就能解决各类问题。应急环境监测不同于常规环境监测,设备和经费的投入只是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污染事故,有的污染事故可能多年不会发生。应急仪器虽然使用频率低,但需要维护,检测管以及标准试剂也需要定期更换。先进的应急分析需要添置先进的设备,有的地方有一些大型仪器设备,这些设备必须经常开机,必须常备基本耗材,而多数耗材有时效性,需要按规定定期更新。这些都需要资金作保障。然而大多地方政府对应急环境监测都没有专项经费,没有拨款,所以设备的添置更新、试剂等耗材的更换都是问题。

1.2应急预案编制针对性不够环保部2010年印发的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按照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环境应急预案。预案中应明确: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环境应急专家组等;应急准备措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后期处置、应急保障。还就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对于有可能发生突发污染事故的单位,则要求在编制其单位自身的环境应急预案时增加对本单位的环境危险源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环境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及严重程度。现实情况是,企业这方面的专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欠缺,加之企业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很难真正把本企业的主要风险源、主要污染源种类、排放情况、存放地点以及可能导致事故的途径搞清楚,导致可能发生污染事故排放的污染因子不明。很多地方环保主管部门人员紧张,实际从事应急方面管理的人员更少,无暇顾及到每个有环境风险的企业。这样企业报来什么就是什么,有的真正环境风险源没有发现。这样环境监测部门就对可能产生的污染事故的污染因子摸不准,那么应对环境监测的准备就不可能充分。一旦发生事故,环境监测人员准备起来就会手忙脚乱、无法应对、延误时间。

1.3应急监测操作规范性差目前我国环境监测分析方法体系大体可以满足环境质量分析和部分污染源环境监测的需要,对于应急环境监测,我国还没有制定一系列较为完整的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当遇到突发性污染事故时,环境监测人员只能参考国家现有的环境监测规范,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进行应急环境监测的布点、采样分析。这样环境监测人员难免带有主观性而不能完全保证应急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代表性。

1.4应急监测演练频次少由于近些年环境事故频发,有的是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有的是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为此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大都成立了应急管理机构,统筹协调当地的各项应急工作,当然应对环境突发污染事故首当其冲。各级政府经常组织公安、安监、消防、卫生、气象、环保等部门开展应急演练,但演练常常是宣传性、演示性为主。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是突发污染事故处置的基础工作,在环境应急演练中,由于都是假想,有的连应急电源都没有,有的应急车上的电源不会用,仪器开不了机,防化服不穿。加之一年也就一两次,形式上的东西太多,没有起到真正的效果。

2提高应急环境监测能力的对策和办法

2.1成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抓应急机构和人员是干好任何工作的根本,国家从上到下都应该有一个专门机构来管理这项工作。只要有了机构,有了人,就会时刻考虑这项工作。机构挂靠、人员兼职,反映出来的就是没有重视这项工作。尽管应急环境监测也许一年,甚至更长时间在一个地方都不会发生,但正是由于不确定性,所以更应该防患于未然,时刻准备着。因此,加强内设机构建设,配备专职应急环境监测人员是做好应急环境监测、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重中之重。

2.2财政有专资、经费有保障由于环境应急监测要求环境监测速度快、数据准,这就对仪器的先进性、质量要求极高,这一切都需要资金作保障。因此各级政府应该在每年财政预算中考虑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应急能力建设和日常维护保养。同时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这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2.3手段要先进、设备要全、更新要快由于各地突发污染因子的不确定性,环境监测部门应该针对当地发生的应急事故中可能产生的污染因子来有计划、分期分批地配备相应设备、检测管、标准试剂等,保证当地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能够有能力实施环境监测,能够快速、准确地提供有效的环境监测数据。由于设备更新快,因此时刻要掌握国内外仪器的新动向,充分利用好国家、地方财政的各项资金,及时更新设备,确保应急环境监测手段的先进,以适应各种突发污染事件的环境监测。各地在应急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配置上应结合当地环境风险源的特点,尤其要解决现场气态有毒污染物的快速定性和半定量环境监测问题,并同步提高实验室深度分析的能力。

2.4应急预案中污染因子要明确,使应急监测有目标目前国家对有可能发生突发污染事件的单位都要求编制应急预案,这是我国环保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单位主要环境风险不清楚,污染因子不明确,会导致环境监测部门对当地一些易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污染源情况不明,不能建立健全当地的环境风险源信息库。潜在的污染因子不全,环境监测部门应对突发事故中产生的污染因子的环境监测准备就不可能全覆盖,有可能发生突发污染事件时,没有手段来完成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不能及时拿出环境监测结果,贻误应对处置的最佳时机。

2.5应急监测模拟演练常态化、演练要当实战应急演练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检验应急环境监测设备是否正常,物质储备是否到位,人员是否招之即来,应急车辆是否能够及时出发,各协调组之间配合是否默契,应急监测预案是否可行等,并根据演练的效果来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因此演练要常态化,要充分考虑到水污染、大气污染等各种因素引发的突发污染事件。每次演练要尽可能针对当地各种可能产生的突发污染事件,污染事故现场的布置要模拟真实,整个应急环境监测要假戏真演,电源要接通,仪器要开机,应急人员防化服要穿戴,模拟采样、分析等都要规范。事后对每次演练要进行总结、评价,从演练程序设计,响应的快速性,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报告的时效性,应急演练终止的合理性等进行认真总结,便于改进提高。

2.6国家应制定应急监测技术规范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突发事故频发,从国家层面制定出台统一的应急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已迫在眉睫。规范中对应急环境监测过程中点位的布设、样品的采集、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质量保证、监测结果的报告等各个方面都应给出明确的要求,使应急环境监测工作有章可循。

2.7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应对应急监测水平人员培训是应急环境监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可能产生污染的因子越来越多,污染事件越来越频繁,应对环境监测的设备也越来越先进。这就需要有较高专业素质的环境监测人员来适应现实工作的需要。而目前现实情况是国家对事业单位编制控制很严,由于编制紧张,研究生、本科生很难进到环境监测部门工作,现有技术人员大都是过去的老职工,很多人的业务知识很难适应新形势下应急环境监测业务工作的需要。因此加强现有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应急环境监测人员的素质是提高环境应急监测水平的必然要求。环境应急监测既是一项脑力劳动,又是一项体力劳动,而且还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因而对环境应急监测人员素质的要求就较之其他工作有更高的标准。全面加强环境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是做好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根本保证和前提条件。

3结论

环境重污染应急预案范文篇11

一、充分认识环境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环境安全是一项事关全局、事关发展、事关长远的重要工作,是环保工作的最基本内容和最底线保障。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环境安全防控工作,不断加大环境应急管理投入,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推进。特别是今年,面对邳苍分洪道砷污染事件的严峻挑战,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环境安全防控能力建设。截止目前,共排查企业10941家,存有环境风险隐患企业2856家,关闭取缔615家,限期治理442家,初步建立了环境风险防范机制。

二、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隐患数据库。在开展的环境风险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反复查、查反复,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切实做到排查整治“乡不漏村、村不漏巷、巷不漏户”,全面掌握环境风险隐患信息,建立隐患档案和数据库,并纳入环境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措施,切实按照“着力改造一批、重点监管一批、限期整改一批、清理取缔一批”的要求,坚决按照整改标准彻底进行治理。结合“12369”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管检查,对各类环境风险隐患发现一个、彻底整治一个。及时组织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落实后督察措施,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建立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实行隐患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实行“排查—评估—审定—治理—验收—监管”的环境风险隐患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强对涉重金属和高污染、高排放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后督查,监督指导企业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对隐患突出而又不能有效整改的,要报请当地政府实行停产整治或予以关闭。

三、加强监测预警,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加强河流控制断面水质监测、污染源特征污染物监测,重点加强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和能力建设,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目前各县环境监测站都具备了29项基本水质指标的监测能力,市环境监测站具备了100项以上水质指标的监测能力,要进一步优化监测方案,合理布置监测点位,充分发挥监测预警作用。严格落实有毒有害物质三道监控防线的监测预警。督促所有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配置必要的监测设备,开展企业排污监测,建立企业环境监测制度,实行企业排污超标预警机制。在增设的两条有毒有害物质监控防线上,认真执行每月监测三次的要求,严格落实监测预警制度。充分发挥在线监测作用,进一步扩大在线监控范围,将具备安装在线监控条件的企业逐步纳入在线监控,并与监控中心联网运行。严格执行数据会审制度和监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分析重点污染企业、污水处理厂、出境河流断面的实时监控数据,异常问题要立即研究落实整改方案,出现严重持续超标的、可能发生污染事故的,立即上报。另外,冬季灰霾天气多发,容易对环境质量造成严重影响,要加强大气环境风险源集中区域的大气环境监测,建立大气环境监测预警网络,一旦出现连续污染情况及时启动大气污染预警,采取特殊措施降低大气污染物浓度。

四、推进环境安全全过程管理。重点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中的环境风险评价和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继续严格控制和限期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及生产工艺。凡是存在严重环境风险而又不能有效落实管控措施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已经审批的不得投入试生产,必须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方可投入生产。还要把环境风险评估与落实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将企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作为环评验收的基础条件,具备相关要求方可通过验收。要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执行环境监察“三级联动”制度,出现在线监控超标、违法排污等行为环境监察机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将查处结果及时报送,与省厅搞好衔接。要对号称“零排放”、“废水循环利用”的类似罗庄天正氨基酸厂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深入地查一查是否存在暗管偷排等违法排污行为。充分利用“12369”等群众渠道,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严厉打击土小污染企业。

环境重污染应急预案范文篇12

2014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我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将以“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为主要目标,围绕“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大气重污染应对、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化工园区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队伍能力标准化建设”等五方面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快提升应急队伍能力,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切实保障我市环境安全态势持续平稳。

二、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防控和应急保障工作。配合水务等部门做好备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配合)

二是做好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制订出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应对重污染天气。(污染控制科牵头)

三是提高企业环境安全保障能力。根据省厅相关要求,逐步推进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试点工作,年底前力争有1家重点环境风险企业通过环境安全达标验收工作。(环境监察大队牵头)

四是提高重点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预警防范能力。协调配合经济开发区开展一次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牵头、环境监察大队配合)

五是开展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根据省厅要求,加快制订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设立独立的应急机构,落实编制和人员,力争年底前完成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全面提升环境应急队伍能力。(人秘科牵头、环境应急管理中心配合)

三、其他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上报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认真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零报告、饮用水源地巡查报告及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季度报告工作。积极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严格落实“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应急监测,第一时间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的总体要求。

二是继续加强环境应急预案全过程管理。根据省厅出台的《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版)和《省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版),完成本级环保部门预案的修编和备案工作。推进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2014年底前,完成3-4家重点风险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