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法中的主要技术方法篇1

关键词:熵值法,层次分析法,农业高新技术

农业高新技术是指能广泛应用于农业领域,对区域农业经济发展和农业科技进步产生深刻影响和重大推动作用,并能形成新型农业产业的农业高新技术和农业新技术[1]。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是指以市场为导向,把农业高新技术作为生产力主要构成要素,嫁接农业传统产业或独立发展成为新型农业产业,实现农业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的市场化和企业化[2]。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可物化的农业高新技术成果为依托,通过培植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群,以市场为导向,以高新技术产品占领市场为手段,并建立相应的控制体系和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实行专业化分工、集约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企业化管理,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3]。

1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评价的意义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评价具有两方面意义。一方面,从宏观上看,评价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就是测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潜力。从定量上把握某个地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状况和水平,能够为该地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制定和宏观决策提供较为有力的依据,从而提高农业的综合竞争力。另一方面,从微观上看,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进行评价是在测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评价指标构建原则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涉及到产前、产中和产后不同的生产、流通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因此,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评价也按照系统的思想,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结构加以分解,构造多层指标体系,对子系统进行分析,最后对整个系统进行综合评价。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评价指标体系构建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原则:系统原则,可比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

3评价指标选取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评价涉及到高新技术产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而目前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整体发展状况的统计资料较少,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整体的评价存在着较大难度,可选取具有代表性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衡量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联结研究机构和农户,是高新技术运用主体,代表着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未来发展方向。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评级指标体系分成三个方面,研究开发能力、经济效益和社会生态效益。研究开发能力与产前密切相关,经济效益则反映产中的生产状况,社会生态效益指标则主要从产后的角度对产业化进行评价。。研究开发能力是由企业科技人员比重等6个指标组成,经济效益是由高新技术产品商品率等8个指标构成,社会生态效益包括增加就业机会等6个指标。

3.1研究开发能力

研究开发能力方面包含了研究和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企业科技人员比重、企业研究开发人员占职工比重、科技成果转化率、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和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等6个指标。

研究和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是评价企业研究开发能力重要指标,对研究开发活动支持力度的关键性指标。该指标越高表明企业研究开发能力越强。

企业科技人员占职工比重是评价企业科技人才储备水平的指标,反映企业职工整体素质的指标。科技部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比重在30%以上。

企业研究开发人员占职工比重是反映企业研发力量和企业投入研发人力状况的指标,企业研究开发人员占职工比重越高,说明企业研发的力量越强。

科技成果转化率是衡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反映了企业科技转化能力的强弱。科技成果转化率越高,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越强。

自主知识产权数量是反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多少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强弱。

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是反映企业研究开发工作的组织化、系统化程度的指标。

3.2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方面由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总收入比重、总资产增长率、销售增长率、总资产周转率、高新技术产品商品率、投资收益率、高新技术产品销售增长率高新技术产品市场占有率等指标组成。

总资产增长率是反映高新技术企业本期资产规模的增长状况,衡量企业资产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总资产增长率越高,则企业在本年度资产经营状况越好。

销售增长率是衡量企业营销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企业成长状况和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企业的销售增长率越高,说明了企业营销能力越强。

总资产周转率是反映企业经营水平和经营能力的重要指标,体现了企业本年度及以前年度总资产经营效率。总资产周转率是评价企业全部资产经营质量和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

高新技术产品销售增长率是反映企业高新技术产品销售状况的重要指标。高新技术产品销售增长率越高,说明了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竞争力越强,也反映了企业市场开拓能力。

高新技术产品市场占有率是反映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对市场占有情况和市场渗透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了企业营销能力的指标。

高新技术产品商品率反映高新技术企业专业化、商品化程度的指标,体现高新技术企业生产力水平的重要指标。高新技术产品商品率越高,说明了高新技术企业专业化程度越高。

投资收益率是反映企业投资成本回收情况和获利能力的重要指标。高新技术企业获利能力是企业生产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企业投资收益率具不是越高越高,也不是越低越好。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反映企业性质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反映企业产业化程度的重要指标。

3.3社会生态效益

社会生态效益指标包括6个子系统,分别为增加就业机会、相关农户生活条件改善情况、企业与农民联结紧密程度、绿化面积增长率、化学污染减少率和环保资金投入增长率。

增加就业机会是反映高新技术企业所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情况,是衡量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指标,评价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所带来的社会效益。

相关农户生活条件改善情况是从定性角度分析高新技术企业对农户生活条件的改善情况,反映高新技术在农业领域运用对农户生活水平的影响,评价科学技术进步能够明显改善相关农民的生活条件。

企业与农民联结紧密程度是反映高新技术企业与农民关系的重要指标,也反映了农民和高新技术企业是否成为利益共同体。农民与企业联结紧密,说明了高新技术产业化程度高。

绿化面积增长率是衡量高新技术企业对生态环境保护状况的指标,体现了高新技术企业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

污染物排放量减少率是反映高新技术在减少环境污染所采取的措施。污染物排放量是企业在一定时间内排放到环境中污染物的数量总和。

环保资金投入增长率是反映了高新技术企业对环境保护的关注程度。环保资金投入增长率越高,说明了企业对环境保护越重视。

4权重确定的方法

农业高新技术技术产业化评价体系中,权重确定是评价方法的关键。。合理确定指标体系权重,是判别评价方法可靠性的标准。确定权重方法,通常有两种,即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其中相对比较法、连环比率法、层次分析法和德尔菲法属于主观赋权法,熵值法属于客观赋权法。

4.1相对比较法

相对比较法是将所有指标分别按行和列构成一个正方形的表,根据三级比例标度,指标两两比较进行评分,并记录表中相应位置,再将各指标评分值按行求和,得到各指标评分总和,最后,进行归一化处理,求得各指标的权重系数[4]。

4.2连环比率法

连环比率法是先随意把各指标排成一定顺序,接着按照顺序比较两个指标的重要性,得出两个指标重要性的相对比率——环比比率,然后再通过连成把次环比比率换算为以最最后一个目标为基数的定基比率,最后再归一化为权重[5]。

4.3德尔菲法

德尔菲法是通过一定方式对指标权重独立发表见解,用统计方法作适当处理。德尔菲法其基本思想是利用专家的知识、智慧和经验来评判对象的一种评价方法。德尔菲法是就一定的问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提出意见或者看法,然后将专家的答复加以科学整理、归纳和综合,以匿名的形式将所归纳的结果反馈给各专家再次征询意见,直到意见趋于一致的评价方法。

4.4层次分析法

层次分析法又称作层次权重分析法,是一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目标决策分析方法。层次分析法将决策者对复杂系统的决策思维过程模型化、数量化的过程,运用该方法,通过将复杂问题分解为若干层次和若干因素,在各因素之间进行简单比较和计算,就可以得出不同指标的权重[6]。

4.5熵值法

熵值法是一种客观赋权法,根据各指标值所包含的信息量大小,确定各个指标权重。熵是信息论中测度一个系统不确定性的量,信息量越大,不确定性就越小,熵就越小。反之,信息量越小,不确定性越大。熵值法是运用指标熵值来确定权重。熵值法是根据原始数据之间的关系确定权重,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主观随意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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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吕建秋,钟小平.温氏模式”与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4,25(10):85-89.

[3]赵志芳,尚泓泉.河南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现状、问题与对策[J].河南农业科学,2005,(10):5-7.

[4]王国华,梁墚.决策理论与方法[M].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合肥,2006,(3):42.

[5]李英,胡奇英.预测与决策[M].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西安,2005,(3):226-227.

[6]刘心报.决策分析与决策支持系统[M].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2009,(06):118.

收益法中的主要技术方法篇2

如何评估技术转让中涉及的早期技术一直困扰着评估人员。我们有必要针对早期技术开发一种技术估值模型,以促进技术转移。评估某项技术的价值可谓是非结构性的过程,过去不得不依靠决策者的主观判断对价值评估中的不同参数进行估值。相比较而言,利用本次研究开发的技术估值模型,可将非结构性的价值评估过程变得半结构化。不仅如此,该模型还能够指导估价全过程,并且为过程中的每一步提供即时信息,这使得在对参数进行评估时,可以尽可能地选择客观信息。

一、技术评估领域进行的三组研究和评估方法的简单回顾

第一组研究使用理论方法对技术的经济价值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包括对技术价值的来源及认知作出理论检验。第二组研究试着开发新模式和新方法,用于分析和评估技术价值,同时为了方便评估模型的使用,这一组还对技术价值的决定因素进行了系统化处理。第三组研究针对技术评估进行了案例演示和实证分析。

技术资产评估使用的三种方法分别为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场法。收益法以“未来视角”,通过计算未来使用某技术资产可获得的现金流的现值,评估目标技术的价值。成本法以“回顾视角”,以再生产成本和重置成本为基础,评估技术的价值。市场法以“当前视角”,利用市场交易产生的价格及其他信息来评估目标技术的价值。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实物期权(包含金融期权)被用来评估技术价值。为了减少投资决策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影响,投资方案中(如研发项目和技术转让)常利用实物期权来保证投资决策的灵活性。

二、早期技术评估模型融合了以DCF法为主的收益法和实物期权模型

只要买卖双方以技术的客观价值为谈判基准,此参照价格将进一步推进技术转让交易。具体评估步骤可分为三步:估计技术预期回报,确定该技术贡献的收益以及考虑早期技术的不确定性。估计技术预期回报率时需分析市场结构和成本结构、估计盈利时间、计算营业收入及其现值。在确定该技术贡献的收益时,需分析被评估技术的特点、计算该技术的贡献程度和调整技术贡献率。在考虑早期技术的不确定性时,需确定预计收入的波幅、商业化成本及基于未来不确定性因素估计期权价值。

评估技术资产时,首先要计算技术预期回报的现值。该过程需对技术进行分类,如下图。

其中,法律类包括专利、版权和所需证书;契约类包括合同、许可证书、贷款及雇佣协议;司法类包括电脑软件;实物类包括工程图纸;技术类包括专利技术、技术性文书及经验窍门;功能类包括操作手册、持有或未持有专利的技术和电脑软件;经济类包括专利技术、商标和贸易名称;分析类包括客户关系、合同更新和信用卡组合。

为了计算主体技术创造的预期回报,我们需要确定技术的使用年限,即上述公式中的t。Hirschey&Richardson(2001)将技术循环周期定义为位于美国专利头版的早期美国专利的过渡期。技术循环周期特指现在专利的应用和过去的相关专利之间间隔的时间,通常用来计算现在的专利和前期知识之间的循环周期。韩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员研发了一种引用专利生命周期索引,并且提出计算技术经济寿命的方法。通过计算美国专利上引用数据的引用周期,来得出技术的生命周期。下图表示了电信类技术的引用趋势:

技术对现金流量的贡献程度指纯属技术本身创造的收益。由于造成收益增加的因素有很多,且各个因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因此很难单独计算出技术本身创造的收入。对此,我们提出的模型首先确定了技术贡献的总规则或经验法则的适用范围;其次,将技术的特性和行业特点考虑进去,计算出适用于单个技术的贡献系数。由于之前许多研究和实践以及关于技术价值评估的经验法则计算出技术的贡献率为1/4~1/3,所以本项研究以25%~33%为起点。

由于科技产品行业及技术本身的特点对评估技术价值有着巨大的影响,因此我们根据行业和技术的特点构造了矩阵来调节技术的贡献率。矩阵包含两个维度:无形资产或技术作为行业内竞争优势的重要性;技术的稀缺性、发展潜力以及革新的副作用。

下表为技术的贡献性因素矩阵:

使用本矩阵,可对技术从最低级(第1级:无形资产所占比率偏低且其创意不在稀缺领域)到最高级(第9级:无形资产的比率高,且其创意填补了稀缺空白)进行分类。

行业特点决定了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在行业中的重要性。该数据是根据行业平均研发投资比率(与销售总额相比)和无形资产与销售总额的比率而得出的。根据韩国国家统计办公室提供的KSIC的附加价值与有形资产的比率,行业被分成了5组。而根据附加价值与无形资产的比率,行业可被划分为以下几个级别:很低、低、平均、高、很高。技术使用者被要求回答一系列问题,他们给出的答案将决定技术的开发阶段。图1显示了判断技术开发阶段的逻辑过程。

下图显示了计算贡献系数的过程。该图确定了技术的开发阶段和行业特点,使用上述的技术贡献矩阵确定了技术的贡献程度(第1级~第9级)。

技术未来的盈利随技术使用者的不同而不同,技术的价值也随使用者的资金实力、人力资源等因素而不同。我们在此采用可反映未来不确定性的实物期权模型。

V代表从买方角度看到的技术价值;S代表技术预期回报的现值;X代表商业化过程中的额外投资;r代表无风险利率;T代表在持有技术专利前提下的商业化周期;σ代表预期回报率的波动性;N(d)代表单位正常变量d的累积正态概率。

三、如何计算预期回报

计算预期回报时,首先需要确定盈利周期。计算单个技术的盈利周期是相当复杂的过程,无法取得准确值。因此,需要技术开发者和拥有者进行主观判断。在计算其他同类技术的盈利周期时,可使用信息法。信息法充分利用了专利信息。如果一项技术已经在美国专利办公室完成登记注册,那么就可以通过计算该技术被其他技术引用的次数来预测它的生命周期。

为了确定技术的盈利周期,该模型使用引用专利生命周期数据来表示技术的使用年限。根据引用专利生命周期数据,技术可使用年限的中间数为7年。因此,为方便起见,我们暂且认为技术的有效使用年限均为7年。

计算预期回报时,在确定盈利周期后,一是估计市场规模。新市场完全建立在针对其新开发技术的基础上。因此,必须在技术盈利期间估计市场规模。而对于扩大现有市场的技术,要在盈利期内估算其市场份额及使用新技术的产品比例。另外,对于能够削减产品成本的技术,由于现有产品的市场已经形成,很容易就能确定该技术的市场规模。本次调查中涉及的技术旨在通过生产新产品来扩大现有市场。因此,必须估计7年盈利周期内的总体市场规模和市场占有率。辅助此研究的金融数据库中包含大约1,3000家韩国公司。二是计算成本结构。通过计算盈利期间公司的盈利,可间接计算出成本结构。我们使用的系统提供了行业平均经营收益率和与待评估技术关系密切的公司的平均经营收益率。在“电子摄影术”一例中,盈利期间,经营收益率预计达到12%至15%。在计算出盈利期间市场规模和营业收益率后,运用该系统提供的公式可计算出年度预期收益。本次研究中提到的预期回报由营业收入决定,每年的市场规模乘以营业收益率即得出年度收益。三是计算预期收益的现值。在技术转移过程中作出决策时,需考虑未来收益的现值。利用上述提供的公式便可将预期收益换算成现值。执业人员必须确定盈利期结束后是否需要计算技术的剩余价值。是否需要计算则由不同技术的特点决定。本案例中不考虑剩余价值。根据以上信息,可以算出现值为39.84亿韩元。

根据技术的开发阶段和行业特点,我们确定了该技术的贡献级别。技术贡献矩阵中技术的水平级别为“7”,相应的,技术贡献系数的范围是31%到35%。

尽管技术的开发阶段和行业特点对计算技术贡献系数很重要,但很显然必须适当调整技术系数以反映影响技术贡献的其他因素,如技术的优势、排他性和限制性。为评估此类因素,技术评估系统提出10个调查问题,评估师必须用数字1~5来衡量每个因素的重要性。调查结果用于调整技术贡献因素,调整范围限制在-6至0%。正如前面所提到的,由于技术贡献系数的价值级别各有不同,技术回报率的价值也随之不同。因此,相比使用固定值,使用价值范围表示技术的收益更合理一些。那么,之前提到的“电子摄影”技术的收益应该在11亿9千8百万至13亿5千5百万韩元之间。

除此之外,有必要考虑技术早期阶段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同时需要考虑将该技术商业化时的额外投资、商业化的周期及早期技术收益的不确定性等因素。在由买到卖模型公式中代入商业化所需的周期、无风险利息及预期收益期权即可计算买家角度的技术价值,计算结果为8.71亿至9.85亿韩元。基于上一步操作,我们可根据主要变量如技术的使用寿命、商业化的附加投资和波动性等的变化,表示出待评估技术价值变化的分布。通过蒙地卡罗模拟,以下图表示变化的分布。

收益法中的主要技术方法篇3

【关键词】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定价

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创业板已上市一年多,上市企业达153家,平均市盈率高达78.53倍,最高甚至达到106.04倍,发行价普遍过高,企业市场价值与企业内在价值偏离过多,这不仅损害了投资人的经济利益,同时也影响了创业板的正常运作,企业也会因此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正确评估高科技企业内在价值,使企业股票价格围绕评估价值上下波动,有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创业板的有序运营。

一、高科技企业进行价值评估与定价的意义

在管理学领域,企业价值被定义为企业作为一种特殊商品,遵循价值规律,通过以价值为核心的管理,使所有与企业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管理者、普通员工、政府等)均能获得满意回报的能力。企业价值通过企业在市场中保持较强的竞争力,体现在可持续发展过程中获得的未来盈利能力。

企业价值评估是指投资者或者证券公司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企业的公平市场价值进行分析和衡量。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意义重大,具体体现在以下两方面:在企业内部,企业价值评估作为公司战略与公司财物的交汇点,是企业进行价值管理的前提;在企业外部,譬如在金融市场中,企业价值评估可以为投资者的投资活动,如合并、并购、收购、资产出售、资产重组和股份重构、上市等重要交易提供合理的参考价格,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基础。

创业板的成立给高科技企业融资拓宽了渠道,截止到2010年9月,前23批已上市的120只创业板股票首发合计融资854.62亿元,平均每只股票首发募资7.12亿元。创业板上市是高科技企业寻求发展、解决资金瓶颈的有效措施。但是,创业板成立一年多,发行价和市盈率过高,企业的市场价值严重偏离企业内在价值,给创业板市场以及企业自身都带来了负面的影响,正确评估高科技企业价值成为消除负面影响的有效途径。高新科技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公开之前,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从而制定合理的股票发行价格,得到投资者的认可,获得更多的资金,是创业板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在创业板上市之后,企业的购买方和转让方需要估计企业公平合理的价值,以便双方在各自对同一企业的不同估计结果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从而达成最终的产权转让或兼并收购要约。高科技企业定价为企业融资活动提供了运行帮助,为投资活动奠定了决策基础。

二、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难点

高科技企业之所以溢价过多,主要原因在于其异于传统企业的自身特性,导致了企业价值评估难度系数较大,评估价值与企业实际价值误差较大。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难点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高科技企业中无形资产的比重远远大于有形资产,而无形资产的评估相对有形资产较为困难。作为知识密集型企业,高科技企业主要以技术、专利、商誉、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等无形资产为价值核心,无形资产的重要性要远远超过有形资产与实物资产。同时,由于其自身的不可复制性以及不确定性,无形资产的评估成为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重点以及难点。

2.对于高科技企业来讲,在市场中很难找到具有可比性的企业。一方面由于高科技千差万别,一般很难找到行业、技术、规模、环境及市场都相当且可比的企业;另一方面,我国的产权市场还未发育成熟,交易数量有限,要进行全面的比较还缺乏条件。这会给评估师利用可比企业信息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带来更大的难度。

3.创业板对于高科技企业持续经营要求至少3年,很多高科技企业经营周期比较短,历史财务数据有限。而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往往是利用企业过去的数据来估计当前的输入变量,比如说估算企业的风险系数和预期收益率。对高科技企业而言,缺乏历史信息是评估的一个难点。

4.创业板对于高科技企业的盈利能力要求较低,因此上市的高科技企业大部分目前未盈利或者盈利甚微。高科技企业由于面临的市场不稳定,加之成功率较低,现金流量在一定的时期内波动会比较大,高科技企业创业初期可能只有负的现金流。但高科技一旦转化为生产力,产品的高附加值就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此时正现金流量的数值也会较大。除了少数企业成立后就有盈利外,大部分高科技企业(包括大部分网络企业)目前没有盈利或是盈利甚微。这对评估人员来说,意味着无法根据现在的盈利估算出未来的盈利。实际上,由于利润是负数,由历史数据计算出的增长率也是没有意义的。

5.高科技企业的收入确认方面还存在问题。由于高科技企业产品销售和服务的特殊性可能导致账面收入与实际收入不符,尤其是软件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它们的收入确认问题在会计界引起很多争论,从而也给评估时对企业历史或现有的收入进行确认增加了难度。

6.高科技企业的不确定性太大,对风险缺乏有效测量,难以估计企业的未来收益,即使进行估计,主观因素也占据着主导地位,这也使得企业的价值评估面临一定的难度。

三、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应用对比

目前国际上通用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共包括四大类: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和期权法。

成本法的原理是指通过重置成本扣除各项损耗值来确定企业的资产价值的。成本法测定所有者的未来利益是通过确定替换被评估资产未来服务能力所需的货币量,因此又被称为重置成本法。这种方法的假设依据是:新的资产价格与该资产在其寿命期所能提供的服务经济价值是相当的。直接以重置成本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和调整,具有评估准确性高等特点。对于上市的高科技企业而言,其创立时间短暂,缺乏历史数据,且更注重企业未来收益状况,所以目前成本法在创业板的使用并不广泛。

市场法,也被称为相对估值法和可比公司法,其原理是指通过被评企业与已知企业进行比较,根据已知企业的整体价值得出被评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内在假设是:同行业中的企业之间存在较大的可比性,相关指标符合正态分布。市场法在上市公司股票估价中经常应用,具有代表性的模型主要有:市盈率模型、价格销售比模型、市值销售比模型、经济附加值模型、市值比访问量模型、营销回报模型等。

对于高科技企业来讲,一方面企业之间的差异性较大,人员不可同一,技术不可复制,因此也很难找到可进行对比的企业,历史数据少,用修正指标来进行比较也比较困难。另一方面高科技企业创始时间短,部分企业可能还没有盈利,这种情况也难以用市场法进行估值。但是目前市场法在创业板的应用还是比较广泛,尤其是市盈率倍数法。

收益法的原理是通过企业未来可预测的每年预期收益进行收益还原以及折现处理。收益法假设企业的价值是由未来的收益额决定的。采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必须解决三个问题:一是确定收益额为何种形式的现金流量;二是确定企业的增长生命周期;三是确定相应的折现率。收益法的主要模型有: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法、利润折现模型、股权现金流量折现法、红利折现模型、资金现金流量折现法等。对于高科技企业来讲,由于技术更新速度越来越快,高科技企业的不确定性越来越高,企业的未来预期收益、生命周期和贴现率就越来越难以做到科学预测,收益法面临着一定程度的挑战。但是目前经过相关系数的调整,自由现金流量方法在创业板高科技企业的定价中应用还是比较普遍的。

期权法是在收益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的。期权是一种证券化契约,该契约赋予其持有者或买方具有在期权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任一时间向其卖方按预先约定的价格(执行价格)购买或出售契约所规定的一定数量标的资产的权利。为取得该权利,期权购买者需在购买期权时向其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称其为期权价格。在期权定价模型中,最著名的是Black-Scholes模型。

高科技企业具有期权性质,因为高新技术企业能产生机会价值。由于市场对其某些经营活动有良好的预期,愿意为获得未来的利益承担风险,所以机会价值属于买权价值,其中空头方为高新技术企业原有的所有者,多头方为高新技术企业潜在的投资者。期权的发生,是风险从高新技术企业所有者到潜在投资者的转移。

但是,基于上市的新股定价的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标的资产交易也比较困难,专利技术的预期收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无法得到统一的期权价值,作为收益法的新阶段——期权法也有着诸多的局限性。

四、高科技企业进行定价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企业上市的股票必须以企业内在价值为基础。脱离企业内在价值过高的股价难以使投资者认同,会给企业的融资带来一定的阻碍;脱离企业内在价值过低的股价虽然容易形成市场,但是会损害原始股东的利益。

其次,要意识到正确评估企业内在价值的重要性,尤其是选择合适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重要性。国际通用的四种估值方法在理论上都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但是可以通过修正模型来完善传统的模型。

根据王忠波老师在《高科技企业估值方法研究》中提到的,目前高科技企业采用的修正模型主要有以下七类:第一类是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调整,如EVA法和成长流量比法;第二类是利用收入指标,如价格销售比模型、营销回报模型等;第三类是对传统估值指标的调整,主要是借助企业的历史数据以及可比企业的数据对估值指标进行推算,以解决部分高科技企业缺乏估值数据的问题;第四类是对传统估值方法的修正,如修正的市盈率模型、市净率模型、理论盈利倍数法和边际利润率保障倍数估值模型;第五类是利用非财务指标,有关研究发现对于高科技企业,非财务信息的有用性要大于财务信息;第六类是多元回归模型,即通过引入多个价值指标对可比公司进行回归以确定目标企业价值;第七类是逆向估值法,是用未来数据推算当前对高科技企业的估值结果是否合理的方法。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方法较多,应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高科技企业慎重选择。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股票定价不仅必须与企业内在价值挂钩,还要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对股票定价的影响。国家的相关政治经济政策的变动、企业所在行业的成长空间、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等外部因素对股票的定价都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定价的过程中应适当考虑这些因素。不忽视不夸大这些因素的影响,可以限定一定的股票定价与外部环境的相关系数,这样有助于股票价值围绕企业内在价值上下波动。

【参考文献】

[1]李军,何红.资产评估基础教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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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法中的主要技术方法篇4

关键词:税收;筹划;选择

中图分类号:F234.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2)03-0090-02

一、国内外税收筹划的现状分析

税收筹划的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1959年H·肖肯霍夫在其撰写的《企业税收筹划》一书中首先提出了税收筹划的概念。“税收筹划”这一条目后来被德国人伐克主编的《德国与国际税收百科全书》所收录。此后,在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税务筹划理论和相关的专业都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许多企业、公司都聘用税务顾问、税务律师、审计师、会计师、国际金融顾问等高级专门人才从事税务筹划活动,以节约税金支出。西方国家税收筹划有以下特点:(1)税收筹划已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2)全球经济的一体化,跨国税务筹划已形成当今跨国投资和经营中提高效益的重要手段;(3)很多国家在会计、管理等专业中都开设了税收筹划的课程,税务筹划活动领域的专业化现象越来越明显。(4)许多国家的企业将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充分发挥了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

在我国税收筹划开展较晚,发展较为缓慢。原因主要为:(1)理论上没有充分认识税收筹划的重要性,没有正确地理解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的区别;(2)严重缺乏掌握和熟悉我国税收制度,了解我国立法意图的高素质的专门人才;(3)税务制度不健全。我国的税收制度从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出现,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并且业务也多局限于纳税申报等经常发生的内容上,很少涉及税收筹划。(4)税收制度不够完善。我国的税收制度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过分倚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间接税种,尚未开展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社会保障税、遗产税、赠与税等直接税税种,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简单且不完备,这使得税收筹划的开展受到很大的限制。

二、税收筹划与避税、偷税的异同

偷税是通过非法手段将应税行为变为非应税行为,从而直接逃避纳税人自身的应税责任;避税则是纳税人将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模糊行为”(介于应税行为和非应税行为之间的,依照现行税法难以作出明确判断的经济行为)进行一系列人为的安排,使之被确认为非应税行为;税收筹划则是纳税人在纳税行为发生前,通过选择会计核算方法、选取机构设置形式、利用优惠政策等方法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税收筹划所采用的方法是税法所允许的,甚至是税法所鼓励的。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从法律角度看,偷税是违法的,它发生了应税行为,却不能依法如期、足额地缴纳税款,通过漏报收入、虚增费用、进行虚假会计记录等手段达到少纳税的目的。这种行为如果一旦被发现,肯定会受到惩罚或制裁。避税是立足于税法的漏洞和措辞上的缺陷,通过人为安排交易行为,来达到规避税负的行为。在形式上它不违反法律,但实质上却与立法意图、立法精神相左。税收筹划则是税法所允许的,甚至鼓励的。它以明确的法律条文为依据,是一种合理合法行为。税收筹划不但谋求纳税人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且依法纳税、履行税法规定的义务,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

2.从时间和手段上讲,偷税是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后进行的,纳税人通过缩小税基、降低税率适用档次等欺骗隐瞒手段,来减轻应纳税额。避税也是在纳税义务发生后进行的,通过对一系列以税收利益为主要动机的交易进行人为安排实现的。税收筹划则是在纳税义务尚未发生时进行的,是通过对生产经营活动的事前选择、安排实现的。

3.从行为目标上看,偷税的目标是为了少缴税。避税的目标是为了达到减轻或解除税收负担的目的。而税收筹划是以应纳税义务人的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税收利益只是其考虑的一个因素而已。

三、税收筹划方法的选择

1.企业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1)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其税收负担亦不同。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选择税收负担较轻的组织形式;(2)投资行业的选择:不同的行业可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因此企业在进行投资时,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投资行业;(3)投资地区的选择:企业在不同的区域进行投资,其税收负担也不同。如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沿海开放城市、西部地区等的税收政策比较优惠。

2.企业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企业在进行筹资决策时,除了考虑资本结构、资本成本等因素外,还要考虑减税的需要。(1)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的选择。负债筹资可以少缴所得税,获得节税收益,但前提条件是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应高于负债成本率,这样负债比重的增加可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然而,负债的成本率超过了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也不是负债越多越好,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也就随之增大了。(2)融资租赁的利用。通过融资租赁,纳税人不仅可以迅速获得所需的资本,保存举债能力,更主要的是租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而折旧作为成本费用,减少了所得税的征税基数,就可少纳所得税,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还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进一步减少了纳税基数。

3.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可通过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调节利润水平,达到减少税收负担的目的。(1)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企业存货计价的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企业采取不同的计价方法,直接影响企业期末存货的价值以及利润总额,从而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2)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等。企业可以根据税率的类型、税收优惠政策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

4.利润分配中的税收筹划。企业从净利润中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一般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形式。按我国税法规定,股东取得现金股利时,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取得股票股利不用缴税。为此应尽量少支付现金股利,多支付股票股利。公司可用准备发放的现金股利回购部分流通在外的普通股,使股价上涨,股东就可从股价上涨中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四、税收筹划技术的选择

1.免税技术。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一些特定的地区、行业、项目给予了纳税人完全免税优惠。纳税人成为免征税收的纳税人即免税人,就直接获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免税技术也有不足之处:使用范围比较窄,因为能够获得免税的往往是一些被认为是投资收益率较低或者风险较高的地区、行业、项目和行为,所以企业运用免税技术有一定的风险。

2.减税技术。减税技术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应纳税额减少而直接实现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减税技术作为实现财务利益的一种手段,具有简便、范围小等特点。此外,减税技术有一定的风险性。

3.税率差异技术。税率差异是出于财政、经济等原因,对性质相同或相似的税种采用不同的税率。企业使用税率的差异来直接实现财务利益,就是利用税率的差异来直接节减税收的税收筹划技术。现代企业中的税率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并且在一定时期内是相对稳定的。所以在企业的税收筹划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尽量寻求税率最低的税种。

4.延期纳税技术。企业的延期纳税技术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收而相对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纳税人延期缴纳本期税收并不能减少纳税人纳税总额,但可增加纳税人的本期现金流量,使纳税人在本期有更多的资金,以实现更多的收益。延期纳税技术手段几乎适用于所有的纳税人且风险较小。

5.扣除技术。扣除技术中的扣除即指从计税金额中减去各种扣除项目金额,来求出应税金额。它主要是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扣除额增加而直接节税,或调整各个计税期的扣除额而相对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扣除技术较为复杂,税法中的各种扣除、冲抵规定是最为烦琐复杂的,也是变化最大的,所以它的应用也是比较复杂的,但它的使用范围较大,几乎每个纳税人都能采用这种办法节税。

参考文献:

[1]卢吉强,关于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纳税筹划的思考[J].国际商务财会,2010,(3).

[2]刘文,符刚,基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纳税筹划分析[J].内江科技,2008,(1).

收益法中的主要技术方法篇5

关键词:循环经济,障碍,机制

当今世界不论是发达的工业化强国还是新兴的工业化国家都把发展循环型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看作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和实现形式。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应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应尽早制定有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但由于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循环经济涉及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目前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还存在着诸多需要突破的制约因素。

认识障碍

发展循环经济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积极参与,其中政府起主导作用,数目众多的企业是循环经济发展的主体,公众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中坚力量。但目前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或公众,在正确认识循环经济方面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主要表现为:

有些地方政府把发展循环经济简单地等同于保护环境、改善生态的举措,没有认识到循环经济是21世纪绿色文明背景下的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对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紧迫性认识不够,依然沿袭传统的工业化模式,特别是不顾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搞发展速度的攀比,导致忽视甚至纵容严重污染项目开工建设。这种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思想观念使得政府缺乏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需求与动力,满足于末端治理方式。而末端治理有很多局限性:末端治理是问题发生后的被动措施,不可能从根本上避免污染发生;末端治理需要很高的成本,在环保市场形成虚假和恶性的经济效益,在相当程度上抵消了经济增长带来的收益;末端治理使得企业满足于遵守环境法规而不是投资开发污染少的生产方式,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与发展的矛盾,加大了在环境治理方面对国家的依赖。

企业只重视经济效益,忽视生态效益。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生态环境效益对于企业而言,是一个外部效应,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不大。在没有外部约束的情况下,企业的生产不会主动考虑生态效益,依然采取粗放型生产方式。对于众多工业企业而言,清洁生产还是新兴概念,企业的认识往往停留在加大投入、改进工艺、更新设备的层面,把清洁生产的概念同过去的末端污染治理混同起来,认为清洁生产带来的生态环境效益是归社会所得,企业自身难以从中获得经济效益,因此对发展循环经济产生抵触。目前许多地区已经出现了不少试点企业在采取清洁生产方案后,依旧沿用传统粗放型的生产方式,继续以生态效益换取经济效益的现象,使得清洁生产成为形象工程。

公众环境意识薄弱,普遍缺乏参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环境属于公共产品,我国长期以“政府主导型”的环保工作模式为主,造成公众在环保领域呈“政府依赖型”,将保护环境归结为政府的责任,再加上收入水平偏低,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不足,从而形成公众的观念障碍。循环经济体系的建立需要公众在生活消费中的配合,例如垃圾分类处理、减少使用一次性产品、选择服务周期长的产品、回收利用生活废弃物等。

利益障碍

作为经济活动当事人的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所考虑的主要是成本与收益的关系。按新古典主义的解释,就是要实现利润最大化,在成本既定的情况下收益最大,或者在收益既定的情况下成本最小。一个企业的经济行为如何,首先考虑的是由此而带来的收益及为此而付出的成本,如果收益大于成本,它就会按循环经济的原则行事,就会主动与其他企业确立共生和代谢关系;反之,如果收益小于成本,就不会遵循循环经济的原则。

确立循环经济的利益关系的障碍还在于,新建企业(增量企业)与原有企业(存量企业)的利益协调关系。在传统线形经济下的末端治理中,这种关系原本就存在。那时,原有企业在建设时期没有或只需要遵循很低的环境标准,而新建企业要想进入该行业,不仅原有企业占据了市场,抬高了进入门槛,而且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和科学知识的增进,也抬高了环境标准,这就使新建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现在,发展循环经济同样面临的是:存量企业不是按循环经济的原则设立的,它们创造国民收入、拉动经济增长和带动地方就业,支撑着现有国民经济的运行,同时,它们也在很大程度上耗费资源、污染环境,尽管也设立了污染和废弃物处理装置(“末端治理”);而增量企业将按循环经济的原则来设立,它通过“管端预防”,在园区中通过共生和代谢关系,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目的,但增量企业则为此而付出更大的成本。这时,出现新旧企业利益分割的不均等,在完全利润导向的市场机制下,就会出现“逆向选择”:淘汰新企业。

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它是有起点而没有终点的事业。现实的情况是,许多地区往往只注意眼前的增长和GDP的增加,仍然沿着,“倒U型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所描绘的“先污染、后治理”的深渊继续滑下去。现在,国家倡导“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但由于人们的行为通常在其“惯性区域”内活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抵消政策的作用。在实际生活中,许多地区看重既得利益,GDP的增长仍是一个“硬约束”;在招商引资中,硬性规定年外资总额并被分解至具体行政部门,以此作为考核部门业绩的指标,而很少考虑项目的性质,很少考虑产业发展的后果和对当地资源与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少考虑与当地产业的融合与共生代谢关系,其结果是强化和固化了存量企业,增加了推进循环经济的难度。制度障碍

推进循环经济不仅存在利益上的障碍,在制度安排上也存在障碍。不当的制度安排会使经济的推进举步维艰。现代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包括非正式约束、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制度是演进的,制度变迁包括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制度演进中存在着“路径依赖”,即制度的演进一旦走上某一条路径,就会沿着既定的路线和方向发展且会得到自我强化。现阶段,我国推进循环经济需要具体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来保障其实施。我国虽然已经制定了关于鼓励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法律法规,但并未对循环经济做出直接规定,已有法律的配套法规、细则制定不及时,致使一些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缺乏高效、严格的执法措施。具体表现在三方面:

在企业微观层次上,相关法律有待于细化。2002年颁布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对企业微观层次的清洁生产行为作了规范,但缺乏对生产企业责任的明确规定。《固定废物污染防治法》对企业内的资源回收、循环利用等问题也做了一些规定,但只是原则性的表述,没有实质的规定。在关于编制清洁生产指南和技术手册、制定相关产品标准、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目录的建立、具体回收办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经济刺激机制的可操作化、技术与工艺标准及技术性规范的设立等问题,有待进一步的立法规制。

在区域和社会层次上,相关法律有待于系统化。《清洁生产促进法》中有些规定基本是围绕企业的清洁生产而展开,所以其附带面上的循环经济效果只具有辅并不系统。如行政区域的循环经济建设问题和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问题,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间物质的良性循环和能量的梯级利用问题,现有的法律、法规、性质规章尚未加以系统化和明确化。

在综合层次上,有些法规有待于可操作化。我国现在并没有一部法律将清洁生产、固体废物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相关内容统一考虑,缺少从国家发展战略、规划角度上系统地规范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如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等大宗废物的专业性循环利用问题,既属于企业层次上的问题,又属于区域和全社会层次上的问题,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零散,缺乏系统和综合性的解决机制,因此有必要制定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

因此,虽然国家一再宣称资源短缺,不足以支撑传统线形经济下的持续经济增长,但在制度上却没有奖励和惩罚机制以引导人们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有些经济政策在实施上更是在引导浪费资源。同时,由于制度的实施机制不健全也导致行业过度竞争,为抵御恶性竞争,也为防止假冒伪劣,致使许多企业过度包装其产品甚至使用一次性包装(破坏性包装)。

技术障碍

从“减量化”到“再利用”再到“资源化”,循环经济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成熟的污染治理技术、废物利用技术、清洁生产技术、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回收和再循环技术、资源重复利用和替代技术、环境监测技术以及网络运输技术和生态工业链接技术作为支撑,这是循环经济由理论向实践转变的关键。

我国的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尚未形成高效完整的技术支撑体系。现阶段我国关键技术设备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仅占15%,科技整体水平落后发达国家约15-20年。在大型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城市垃圾资源化、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和高浓度有机废水治理等重要领域缺乏自己的制造技术,亟待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目前,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若干清洁生产中心,公布了一批冶金、化工等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然而对于众多的工业企业而言,这些技术上的支持是有限的。而且,循环经济所需的不仅仅是重在源头控制的清洁生产技术,还包括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等末端处理技术。因此,国家的技术支持还无法满足全面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

在循环经济充分发展的国家中,企业是循环科技的主要供给者。而在我国即使是大中型工业企业,自身拥有研发机构的不到半数,且多为规模小、寿命短、资金有限的小企业。没有技术研发机构的企业,只是纯粹的制造工厂,对众多设备陈旧、技术工艺落后的工业企业而言,无论在科技主导生产力的市场,还是在开发新产品时都毫无优势可言,在生产工艺、产品设计、资源利用方面也很难得到改进,从而阻碍经济的发展。

收益法中的主要技术方法篇6

环境工程技术经济分析本质上是一种经济学活动,所设涉及的概念和普通经济学概念是相同的,如投资、成本、收入、利润等。这些基本概念是环境工程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基础,在环境工程技术经济评价中主要涉及的概念有以下几类,分别概述如下。经济学上将投资定义为为获得预期收益而投入的资源或经济活动,其主要表现形式为货币资金。按投资类型来划分,有可分为建设性投资和流动资金。就环境工程而言,项目的投资往往表现为为了达到某种环境治理或改善的目标而投入的资金,如将某湖泊的水质从四类水提高到一类水而需要进行的工程投资和非工程投资。在达到预期的环境治理目标后,项目投资可能产生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环境工程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社会效益往往会大于经济效益,因为优美的环境会让居民感觉舒适,但往往不会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环境工程的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往往要依靠后期的环境开发来获得,这是在做环境工程的技术技术分析时应重视的问题,即如何合理进行国民经济评价。

环境工程的所处理的问题的基本特点是工程规模一般都比较大,而且工程的持续时间也比较长,如对湖泊的水污染治理,就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才能全部完成。因此环境工程的投资通常都比较大。我国的环境工程一般都是由政府部门主导,因此从资金来源上看,主要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国家财政预算,二是银行贷款,三是外资和自筹资金。其中国家财政预算和银行贷款是主要的资金来源,利用外资的环境项目也逐渐增多。在经济学中将成本定义为为生产产品或提供某种服务所必须付出的各种费用。在环境工程中却并不是直接生产某种产品,而更多的表现为提供某种服务,具体又可细分为总成本和经营成本。如某湖泊治理中需要兴建一个给排水站为例,成本主要包括修建给排水站的土木工程投资、给排水设备的购置成本、燃料和动力费(主要是指电费、燃油费等)、泵站职工工资、基本折旧与摊销费、设备的维护运行费、贷款利息和其他费用等。以上各项构成该项目的总成本,从总成本中扣除折旧费和摊销费以及贷款利息后就是项目的经营成本。

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可以从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两个方面来考虑。在计算折旧费时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折旧年限,二是折旧率。摊销是指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应按照有关的协议合同在收益期平均摊销没有规定收益期的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在环境工程中,固定资产主要是指为到达的某种目的而修建的土木工程或机械设备,如泵站的站房、水泵等。而摊销则需要根据环境工程类型的不同分别进行考虑。环境工程项目的现金流量反映项目在建设和生产服务年限内流入和流出系统的现金活动。对环境项目的现金流量分析是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中衡量项目经济效益的基础性数据。由于环境工程类型众多,涉及的现金流量类型也不尽相同。一般而言,项目的现金流入包括销售收入(如果有经济收益)、固定资产残值、流动资金的回收等,而现金流出则包括工程总投资、经营成本、税金(如果有)等。

环境工程项目的技术经济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