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创新的必要性篇1
[关键词]技术创新政府激励机制服务型政府激励性规制
[中图分类号]F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6623(2012)01-085-04
[作者简介]毕娟(1979-),女,河北固安人,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管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科技政策与公共管理。
技术创新的市场失灵阻碍了其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实现,降低了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积极性。政府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是一种外部激励机制,它是市场激励机制、企业内部激励机制的有益补充。新公共管理改革的兴起以及服务型政府被各国所普遍接受,需要政府重新审视和选择对企业技术创新激励的行为模式。而激励性规制理念的引入,因其与服务型政府理念的一致性,使得技术创新的政府激励机制更具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一、企业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作用
(一)传统理论对技术创新中政府行为的研究
早期的技术创新研究中并不考虑政府的因素,而是将政府的因素作为外生变量排除在技术创新体系之外。古典主义经济理论认为市场是一个自我调节的系统,政府的干预是不合理的。较早研究政府在技术创新中作用的学者是阿罗,他在对技术创新的溢出效果研究后指出,政府可以采取适当的政策提高经济的增长,实现帕雷托最优。罗默继承了阿罗的研究思路,认为内生的技术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而知识和技术的溢出效应是解释经济增长不可缺少的因素,因而,政府可以向生产知识和技术的厂商提供补贴,或同时对其他生产者征税,从而激励社会生产要素投向研究开发部门。
但是,上述研究大都把政府作为技术创新的外部因素。弗里曼首先提出了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认为政府因素对技术创新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佩特尔和帕维蒂则从激励结构和激励机制的角度阐述政府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认为政府在建立激励机制、对技术创新进行资助以及帮助企业培训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对基础研究和教育等市场失效的方面以及面向企业的培训;二是对创新之后短期垄断利润的激励和来自模仿的竞争压力的平衡。
尽管对于政府在技术创新中行为的研究还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但是这些理论研究基本上解释了政府行为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政府干预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奠定了基础。
(二)技术创新中政府规制的必要性
日本著名的经济学家植草益在《微观规制经济学》中指出,如果经济运行中存在诸如垄断、不完全竞争、信息偏在、风险性和外部性等市场失灵问题,政府规制便具有潜在的可能性。企业的技术创新作为一种经济活动,也同样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主要是因为技术创新存在溢出效应、公共物品和不确定性等特殊属性。技术创新的特殊性决定了技术创新中政府规制行为的必要性。
1.技术创新的溢出效应。知识和技术的溢出效应是解释经济增长不可缺少的因素,而曼斯菲尔德等人发现60%的专利4年内被模仿;莱文调查发现3年时间内过半的产品被模仿。由于复制知识要比创新知识容易得多,所以复制者(模仿者)可在较少研制经费的情况下生产出同样技术含量的新产品。
2.技术创新中的公共物品。技术创新的公共物品性质主要体现在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这些研究领域关系到某一产业或学科的未来发展,对整个社会来说是非常必要的。此外,技术创新中的基础设施是一种典型的公共物品,不可能由单个企业或行业来承担,而基础设施恰恰是技术创新活动开展的基础,关系到技术创新的成果质量和创新效率,因此必须由作为公共管理者的政府出面建设,是政府干预的重要领域。
3.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源于两方面,一是技术创新从开始到产生收益的时间间隔长;二是风险大。新产品需要经历研究开发、试验、试生产、营销等等多个环节,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不确定性和风险的存在同样会造成市场失灵,即便是私人物品的生产领域也不能单靠市场机制保证技术创新达到最优规模水平。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中的技术创新需要大量研发投入,单个企业难以或不愿承担技术创新的巨大风险,很难获得必要的和适当数量的资金。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有必要采取一定的规制措施,激励和保证企业的技术创新动力。
二、政府职能转型与激励性规制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及政府职能转型
在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西方国家新公共管理运动方兴未艾之时,美国桑那洲立大学的珍妮特・V・登哈特和罗伯特・B・登哈特教授在民主社会的公民权理论、社区和市民社会模型、组织人本主义和组织对话理论及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四个基础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新公共服务理论。
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理性反思和批判,与传统行政理论将政府置于中心位置而致力于改革完善政府本身不同,新公共服务理论将公民置于整个治理体系的中心,强调政府治理角色的转变即服务而非导航。新公共服务理论在对新公共管理批判的基础上强调公民权利、政府责任、公共利益和公民精神,推崇公共服务精神,旨在提升公共服务的尊严与价值,重视公民社会与公民身份,重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对话沟通与合作共治。
随着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兴起,我国学者也首次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并已经成为我国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而新公共服务理论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了借鉴,它的七项核心主张基本涵盖了服务型政府的主要特征。
建设服务型政府同样也对政府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行为选择具有一定的影响作用。传统的政府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行为模式虽然具有相应的理论依据和时代背景,但是,实践证明其已经落后于时代的步伐,不适应当今企业技术创新的现实需求,政府需要进行职能转型,转变为公共服务型政府才能更好的为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有效的激励。
(二)激励性规制理论简述
激励性规制理论主要是研究政府怎样规制的问题,它是传统规制理论在激励领域的兴起。相对于传统规制经济学而言,由于激励性规制理论对公共利益规制理论和利益集团规制理论都做出了新补充,因此也被称为“新规制经济学”,而激励性规制理论也被认为是西方政府规制理论的新发展。
植草益认为,所谓激励性规制,就是在保持原有规制结构的条件下,激励受规制企业提高内部效率,也就是给予受规制企业以竞争压力和提高生产或经营效率的正面诱因。激励性规制给予受规制企业一定的价格制定权,让其利用信息优势和利润最大化动机,主动提高内部效率、降低成本,并获取由此带来的利润增额。因此,在激励性规制方案设计中要考虑被规制企业的个体理性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条件,尽可能让企业决策;整合规制者与被规制者的目标函数,根据信息掌握情况和企业的效率类型,采取“低强度”或“高强度”的激励方案,在高效率与信息租金之间作出选择。
尽管大部分激励性规制模型建立在一系列严格假设之上,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激励机制设计的普适性,但是,激励性规制理论通过规范分析为政府规制行为实践提出了许多有参考价值的机制设计理念和规制工具。
三、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激励创新
(一)激励性规制的必要性
1.技术创新的主体性质要求激励性规制。在技术创新的纵向链条中,企业处于核心地位发挥着关键作用。因此,企业是技术创新的核心主体。在“经济人”假设下,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追求的是自身收益和效用的最大化,与此同时,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与市场紧密相连,需要充分考虑市场规律的作用。而政府规制企业技术创新行为的目标也是最大限度激发企业的技术创新积极性,使技术创新资源配置合理化,达到创新效益的社会最大化。因此,政府的规制行为首先要考虑企业的“经济人”特性和技术创新活动的市场性。
也就是说,对于技术创新的政府规制不能过多,需要以激励为主、规范管制为辅,为企业参与规制机制设计留有一定的空间,将竞争引入规制,创造公平和公正的竞争环境。在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政府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全面考虑市场规律,首先服从市场调节,真正从企业利益出发,同时兼顾社会公众利益,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由此而言,技术创新的主体性质要求政府对技术创新实行激励性规制。
2.服务型政府建设需要激励性规制。新公共服务理论指导下的政府职能转型将政府转变为一种服务型政府,正确界定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职能,理所当然也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主题。而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重新审视和界定企业技术创新中的政府行为模式、满足企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也是非常必要的。西方经济学理论认为,在当事人之间的目标不一致和信息分散化的情况下,就会产生激励问题。技术创新中政府和企业的行为目标在很多时候并不完全一致。信息不对称下行为目标的不一致会加剧社会福利的损失,激励机制的引入是整合双方利益的必然选择,政府委托人要想使企业人按照双方共赢的方式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必须采用激励性规制策略。
(二)服务型政府的激励创新
1.服务而不是掌舵――理念创新
企业技术创新的利益也是公民利益的体现,政府应该重视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把企业看成公共服务的接受者,充分尊重企业的技术创新意愿和需求,形成企业对政府服务需求的有效表达机制,建立一种积极的互动关系。
政府不仅仅是通过规制和政令来指导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也不是建立一系列的原则和激励机制来引领企业走所谓的“正确方向”。政府的角色应该由原来的控制者转变为议程的安排者,选择真正的“参与者”,安排和提供各种相关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打破以往对公共问题处理的垄断权。
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推动自主创新过程中,应该始终坚持充当科技创新的战略规划者和推动者、服务者的角色。针对当前政府职能中存在的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服务型政府必须要将安排者、生产者关系理清,该由政府安排并生产的公共产品,政府应保证投入,而一些可以由第三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则应该积极的下放权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使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政府应从高高在上的权威分配者、规制者和公共产品唯一的提供者转变为利益的调节者、激励者和合作者。
政府应该致力于搭建平台,建立各种行之有效的、与公众的沟通对话机制和公众民主参与的决策机制,确保企业公民广泛地参与到技术创新活动中来,通过平等身份基础上的对话、沟通和协商,以集体的努力和协作,使符合企业技术创新需要的激励政策和计划得以最有效、最负责任地贯彻和执行。
2.激励性规制――机制创新
激励机制是包含激励主体、激励客体、激励目标、激励手段以及规范化的执行规程的统一体。而政府激励机制则是指政府作为激励主体运用多种激励手段,遵循一定的激励原则和激励目标,与激励客体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手段、关系及规律的综合。
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激励的直接目标是,作为非市场的力量,通过直接投资或补贴等政策措施弥补企业一定的创新外溢损失,激励企业技术创新,实现技术创新社会效益最大化。企业的目标是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因此,激励机制的有效前提是必须能整合双方的目标,寻求政府和企业目标一致下的次优解。如前所述,政府在设计激励方案时,必须在高效率与信息租金之间作出两难选择,采取“低强度”或“高强度”的激励方案。
技术创新体系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科技、经济部门和有关机构之间相互协调、良性互动、促进创新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融合创新执行机构、创新基础设施、创新资源、创新环境等创新要素于一体的系统。创新体系又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需要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规范的市场环境,需要发达的教育平台、信息平台、文化平台和法律平台。因此,完善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搭建十分必要,更是企业技术创新和国家创新体系得以发展的基础。而平台的建设和维护是社会的公共事务,需要政府的公共战略投资,通过公共服务的实现。政府应该利用其服务优势,沿着技术创新链条的设置采取相应服务,不畅连接环节,弥补缺失的连接环节。
法制环境的完善不仅是服务型政府实现“法治政府”的必要选择,更是企业技术创新利益得以保护、创新活动顺利进行、企业创新积极性得以激发的必要前提。服务型政府在完善整个国家和技术创新领域的法制环境上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尤其是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当今企业技术创新的瓶颈所在,更是新时期技术创新中政府行为的关键领域。这就需要政府在完善国家整体法律体系的前提下,不断探索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支持手段,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创新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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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GovernmentIncentivesforTechnicalInnovationatCorporateLevel
BiJuan
(Beijingacademyofsocialsciences,Beijing100101;Beijingnormaluniversity,Beijing100875)
理论创新的必要性篇2
摘要:在中央大力提倡各地区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的今天,我们必须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背景下展开的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以法治为道。贺州市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法制方略下寻求本市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本文将对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坚持法治观念的必要性进行阐述,并结合贺州市的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的具体工作和所取得的宝贵经验,进一步的说明在法治框架下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必要性。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法治;贺州市;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面对着到处充满诱惑的时代,旧有的社会整合模式遭到了毁灭性的冲击,中国社会也从一个原有的停滞有序转变成了一个充满活力但相对无序的状态。现如今的中国,已经进入到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格局的调整以及思想观念的变化,都使得我国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难以适应现代社会的这些变革。也是在这种情况下,使得我们在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时,能够提出新的思路、方法,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成为当务之急。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中央提出了社会管理创新这一理念,来作为政府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维护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2011年2月,中央专门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并对社会管理在当前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八点意见。抓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成为当前各级人民政府的最重要工作之一[1]。
但在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其中如何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坚持法治,成为了人们热议话题。广西贺州市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在积极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同时,也面临着如何保障法治理念在管理工作中不被忽视的问题。但在贺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贺州市在如何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坚持法治保障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探索出了很多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这些工作经验对于其它地区的社会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积极的借鉴意义,值得深入挖掘、总结。
1.社会管理创新中坚持法治理念的重要性
社会管理创新,就是要对已僵化的社会管理体制提出新的、灵活的管理模式。这些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的提出,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社会管理工作的效率,解决了很多社会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但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特别是轻视法治所引发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
1.1部分地区重发展、重改革而轻法治
一些地区在推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漠视法治、轻视法治甚至是践踏法治的现象,特别是在推动本地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这种现象特别严重。比如近几年在一些地区城市拆迁过程中,所出现的无视法律,违法拆迁、暴力拆迁的现象;一些地方为了地方财政和政绩,没有对本地方的食品生产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批和监督,而是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违规生产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终引发了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有一些地区为拉动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保证财政收入,对新引进的项目、企业,只看重这些项目、企业对本地区经济发展所能发挥作用的大小,而不考虑这些项目、企业是否为对本地区的环境产生污染,产生多么严重的污染。对已造成环境污染的一些老项目、老企业,不顾周围群众的利益损害,政府都不予处理。[2]
1.2自由裁量权过度膨胀,人治现象严重
当前,政府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是主要是通过政策的运用,而不是通过法律来对其进行促进、保障,这是由法律的稳定性所决定的。政府所采用的政策,都是与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相统一的。这就使得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在程序及各种规章制度都缺乏的情况下,再加上现有的少量自主创新的法律的内容大都含糊不清,规定过于抽象,缺乏可操作性,使得一些地方的法治观念不断淡薄。又加上“权本位”思想的影响,政府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时所采用的自主创新的绩效往往是有上级所决定的,所以在自主创新中机会很容易的出现人治现象。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出现就变得不足为奇了。[3]
1.3立法滞后,不适应社会管理创新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
面对僵化的社会管理体制以及在社会管理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要求我们对其进行改革创新。但在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还会有更多更新的问题、矛盾出现。这些新出现的问题、矛盾,由于法律所具有的相对稳定性,而没有办法寻找到相对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解决,而使得这些问题、矛盾越积越多,最后可能还会引发更大的社会问题。法律的滞后性,也可能使得人们在无法可循,无法可依的情况下,根据自身主观能动性来进行社会管理,出现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到时将会出现更大的社会问题[4]。
这些问题的出现,严重危害了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中央之所以提出创新社会管理,是为了更好的对社会进行管理,更好的为广大民众谋福利,而在运行过程中由于法治观念的淡薄而引发的这些问题,使得结果与之背道而驰,不能不让民众感到痛心。所以,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必须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必须要坚持法治理念,用法治的理念来指导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进行。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中央倡导实行社会管理创新所提出来的目标,更好的实现对社会各方面的管理需求。
广西贺州市积极响应中央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大力号召,在基层社会管理中,因地制宜,根据自身的优势和不足,对原有的社会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进行了大量的变革,积极进行社会管理创新。贺州市在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时坚持法治的理念,用法治理念来指导各种社会管理工作,最终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贺州市的这些宝贵经验值得我们借鉴、终结。以下是对贺州市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的经验介绍。
2.贺州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极其经验总结
贺州市在建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中,非常重视法治观念的普及和指导,这使得他们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方面都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成绩。具体工作如下:
2.1贺州市委市政府切实加强了对执法综治工作的领导,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政法综治工作。
贺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多次召开大会部署政法综治工作。相继召开了全市政法会议、全市政法和社会稳定工作会议、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暨社会治安严打整治行动动员大会以及全市综治工作现场会,市委、市政法委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政法综治工作。除此之外,为更好的了解贺州市的基本情况,市委领导亲自带队开展政法综治调研活动。如:2011年5月,贺州市委书记彭晓春等市领导深入政法基层单位开展专题调研活动;2011年11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陆海平带领全市政法综治综合调研督查组到各县(区、管理区)和市直政法部门开展综合调研督查活动等。
在多次召开相关会议进行精神指示和实际加强调研了解实际情况外,贺州市还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逐步使各级政法领导班子年龄和知识结构不断趋于合理,为贺州市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最后,贺州市为更好的推进本市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还不断完善了相关的政策措施,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行政策上的支持和指导。贺州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贺州市社会治安严打整治行动总体方案》、《贺州市网络舆情监控处置工作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市委政法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社会治安严打整治行动期间政法部门协作机制的意见》、《贺州市社会治安严打整治行动期间政法干警五条纪律》等重要文件,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政策上的指导。
2.2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政法干警的工作能力和思想素质,为全面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为了保障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顺利展开,贺州市在人才培养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特别是在政法干警的人才培养方面。因为社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关键要有一支工作能力强、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的政法干警队伍,为此,贺州市政法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了对政法干警的培训力度。主要措施有:
第一,为了不断提高政法干警执法司法能力、处理重大事件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贺州市政法部门结合市委组织开展的“强作风、重落实、促发展”活动,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极大的提高了政法干警的工作能力。
第二,为了树立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在群众中威信,贺州市注重加强了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强化了其作风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政法干警在市民心目中的形象。
第三,为了更好的提高政法干警对其工作的认识以及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贺州市还举办了全市综治干部培训班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培训班,邀请了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刘耀龙等领导到贺州授课,集中培训各级政法综治干部500多人。极大的提高了贺州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人才队伍。
第四,为了提高政法队伍战斗力和公正廉洁执法水平,贺州市还组织开展了“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从严治警,保障本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顺利进行。
正是由于贺州市委市政府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高度重视,才为贺州市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使得贺州市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从上面的描述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贺州市在推进其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时,非常重视对法治观念的普及,也是在法治观念的指导下对其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贺州市的在这方面的努力,给我们留下了很多宝贵的经验,这些经验终结出来主要有以下两点:
2.2.1领导先行,政策引导,重心下移,人员下沉
社会管理工作能够顺利在贺州开展,主要是一开始就受到贺州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正是在贺州市委、市政府各级领导的带领下,贺州市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才取得这么好的成绩。领导班子经常组队深入基层进行调研,以及时发现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方面的亮点,提出完善建议并进行总结归纳。近年来,贺州市委市政府多次组队下基层进行实地调研,通过深入基层的实地调研活动,市委市政府对基层的社会管理创新措施有了全面的了解,发现了很多值得推广的工作亮点。除此之外,好的政策引导也是关键,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这些工作的顺利进行。
贺州市政府清楚的意识到,社会管理工作的直接服务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其主要解决的问题集中在基层。所以,把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重心下移,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寻找出新思路、新方法,化解和消除基层出现的各种新问题、新矛盾;把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人员下沉,加强党和政府在基层的存在,增加政府在基层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贺州在这方面无疑走在了全国的前面,同时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2.2.2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同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
贺州市近几年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作了很大的努力,特别是在政法队伍的人才引进上。不仅跟全国各大高校签订了人才引进协议,如:清华、北大等高校,积极引进一批搞素质的人才,而且对自身本身的政法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培育大批的人才队伍,使其能够更好的服务于贺州市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当中来。
除了不断加强本市的政府队伍建设外,贺州市政府还意识到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加强部门联动、综合治理作用的重要性。并根据自身情况在这方面采取了有力举措,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主要经验有:
在贺州城区设立交巡合一的警务工作站,实现一警多能。警务工作站实现了交警和巡警的合作维护社会秩序的模式,改变了过去不同警种警察相互推诿,处事低效的状况。他们采取“高峰站点,平峰巡线”的布警模式,在交通繁忙的时间点和路段,所有警力全部投入交通疏导和交通管理工作,其他时段则安排警力不间断在主要路段进行巡线防控,维护社会治安,这样实现了一警多能,使其管理交通和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能同时得到了强化,此制度施行后,城区“两抢一盗”案件下降到历史最低水平,城区交通也更加有序,畅通,此举赢得了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和谐了警民关系。
平桂区公安分局促成各党政部门联动,有效整合资源,化解矛盾。针对许多矛盾纠纷涉及面广、单靠公安机关一家难以处置的难题,平桂区派出所及时对每起矛盾纠纷进行跟踪,并详细进行研判,紧紧依靠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形成以综治、司法、、民政、林业、工商、国土、计生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调机制,进行联合调解。这种联合调解适应了当前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有利于从根本上消除矛盾纠纷,高效率地解决群众中的矛盾和纠纷,在实践中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2011年全镇矛盾纠纷调解中,以派出所为主调处171起,协助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调处66起,矛盾纠纷调解的效率得到了空前的提高。
从贺州市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和所取得的宝贵经验中我们可以看出,贺州市注重对基层的社会管理进行创新,从这些工作和经验中,我们并不难看出贺州市更加注重在政法方面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如:贺州市独创的在农村基层地区建立的“民警挂任村官制度”这一维护农村地区社会稳定的工作模式,能够使得贺州市基层政法工作人员根据贺州农村社会秩序的特点和自己的工作经验在实践中探索出来并不断的发展完善,极大层度上维护了基层地区的社会稳定。又如:贺州市在城区设立的交巡合一的警务工作站,能够有效的进行部门之间的联动,提高出警效率,进而提高其工作效率,为贺州市的维稳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贺州市正是从政法方面入手,通过对政法系统人才培养等方面,制定出相关的政策,以法治为先导,在全市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坚持以法治为主,在法制框架下来开展相关工作,使得贺州市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都有法治保障,使其能顺利、健康的进行。
3.结语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所选择的基本治国方略,所以社会管理创新必然要在法治方略下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可以说,在法治方略下寻求社会管理创新,符合社会发展客观要求并具有现实正当性。因为从社会管理方面来看,当前的我国,在社会管理方面出现的一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执法不规范和执法中的社会协作不够所造成的。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在我国可以说在制度层面已经确定,但在理念层面上和执法层面上还未完全到位,现实中一些政府官员法律意识淡薄、公正廉政执法意识不强,甚至执法为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所主导,社会中暴力执法、钓鱼执法、违法拆迁等执法方式在部分地区和个别执法者身上偶有体现,就表明已经制定的法律并未得到良好的执行。正是因为这些执法不规范或滥权,造成很多危害社会稳定的问题。[5]所以,必须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坚持以法治为道,严格在法治框架下来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作者单位:四川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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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创新的必要性篇3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研究;新认识
[DOI]10.13939/ki.zgsc.2016.32.283
当前是一个经济全球化的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研究工作要与时俱进,跟上时代前进的脚步。相关政府部门要积极发挥出自身在经济市场中的引导作用,合理开展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为主题的社会交流会,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研究交流活动中,共同探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问题,勇于发表自身的观点和想法。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研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需要研究人员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始终秉持科学的态度,永不放弃坚守自身的岗位,敢于接受挑战去发现问题,并找出问题的解决办法。
1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研究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研究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理论创新有利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进步,它作为马克思主义独特的理论品质和特征,能够保障马克思主义一直充满新鲜活力和生命力,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工作中发挥出重要价值。要想实现国家的改革创新,取得更加优秀的建设成果,就必须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问题研究,加强青少年的理论创新教育,树立先进的社会发展观念,推动整个民族的稳定持续发展;[1]②加强理论创新,能够充分掌握了解到理论的真实意义,帮助我国建立健全的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正确面对各种深层次的不同类型问题。例如,当我们在研究探讨现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时,就会涉及国家发展与坚持、创新与继承之间的关系,会进一步研究到思想理论,共同探讨我国当前发展目标和方向,从而有效促进我国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总体历史进程和规律性的科学研究和掌握;③要想满足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建设发展需求,就必须认真对待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研究工作,中国特色社会理论体系的建立离不开现代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当前我国理论创新的主要工作内容,要紧紧围绕实践创新和马克思哲学创新进行展开。理论工作的创新不能仅仅局限于思想,而要综合考虑到社会的矛盾和实践活动,让理论变得更加具体化和实践化,实现理论创新到实践创新的转化工作。[2]
2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思考
2.1马克思主义科技理论创新
马克思强调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是社会科学创新的前提条件,要想实现社会的创新发展,就必须积极做到生产的主观性和客观性,充分发挥出主观能动性,利用好客观条件完成科学创新。伟大领袖在《实践论》中也说明无法在封建社会就成功与指导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3]国家科技创新是不分阶级,社会任何一个阶级都能够实现自身的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有利于国家建立起先进的阶级领导统一战线,有效解决社会大众共同面临的难题。
不属于工人阶级的马克思、恩格斯曾经主张概念是现实事物的反映,他们认为辩证法是一种关于外部实际和社会人类思维的一般规律科学。即便是社会底层的工人,只要敢于创新和尝试,也能够进行科技创新,科学的对象是不明确,是一种飘渺的物质。列宁曾也说过,要想建设先进的共产主义社会,就必须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要发挥出全社会人民的力量,使科技创新成为人类共同发展努力的事业。
2.2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创新
经济作为一个历史范畴,是对一定生产关系的抽象。现代马克思创新理论充分体现了经济创新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经济科学的发展离不开生产、交换和分配,生产力直接决定了经济的发展脚步。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创新必须依赖于良好的政治条件,国家政府部门要加强与经济市场企业的联系与沟通,要让不同阶级的人组成不同的组织和团体,从而成为新的政治力量,这样也就有效获得了经济创新的政治条件。马克思提出,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斗争本身是对资本主义客观经济规律作用造成了重大影响的能动因素。
经济理论创新的条件离不开全社会工作者的积极主动性,政府部门必须不断缩小社会经济的差距,只有有效将经济斗争和消灭雇用劳动制度的政治斗争结合起来,才能充分激发社会劳动阶级的工作积极性。要合理制定颁布激励的政策,提高社会经济创新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科技,运用科学技术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创新,要综合考虑到科技和政治的创新问题研究。[4]
2.3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创新
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创新是变革人与自然关系的科技创新、变革生产关系的经济创新、变革社会关系的社会关系以及文化创新的必然要求。马克思主义坚决反对制造革命,大力主张社会按照实际发展规律办事,要建立完善的政治制度,让不同阶级公平生活在同一个国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政府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创新的主体产异性,要合理分配好社会资源,实现社会的共享发展,人类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劳动者。根据中俄的成功实践可以得知,社会主义国家可以先通过革命手段去获得实行社会主义的政治前提,接着根据社会创新的需求集中分配创新资源,有效提高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和文化水平。[5]
2.4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创新
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出任何思想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文化理论的创新关系到社会大众的前途命运。要想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就必须注重不同阶级人民的文化学习,要大力发展科学与文化事业。马克思主义具备了强烈的批判精神,文化的创新必须通过批判,要利用现实去批判理论,一切以实践出发。曾明确强调批判主观主义的意义在于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创新,有效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命题和文化创新方法。[6]理论创新作为文化创新的核心工作内容,文化创新的重要方法就是要结合社会实际、结合他国优秀文化以及结合先进科学技术,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的创新发展。
3结论
综上所述,要想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研究工作的发展,就必须结合社会实际发展情况,不断拓宽学术视界和观察框架,要积极汲取外来的先进文化,合理参考前人和同时代人的优秀思想成果,充分发挥出它们指导实践的功能,要加强历史的比较和借鉴工作,努力建立现代化的实践创新机制,创造更多的现实意义和社会价值。
参考文献:
[1]丁祖豪,郭庆堂,唐明贵,等.20世纪中国哲学的历程[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45-48.
理论创新的必要性篇4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理论建设科学发展观创新
一、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
人的认识过程始于在实践中产生的感性认识,掌握丰富可靠的感性材料,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由感性认识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产生一种新的理论,这是认识过程的一次飞跃;新的理论必须是正确的理性认识,这种正确的理论一旦被实践主体所掌握,并付诸实践,与具体实践相结合,指导实践,便产生巨大的能量,这就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实践不断发展,理论也不断发展与完善。
二、理论创新的检验标准
1.实践中遇到重大问题需要解决。理论创新不是凭空杜撰,异想天开,更不是闭门造车,脱离实践。人类社会的无限性决定人们实践的无限性,而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人们最初是通过感觉器官接触外界事物而得到对事物表面现象、外部联系的认识,这种认识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而不断深化。当这种认识与实践一致时,人们就能够在正确理论指导下有目的的实践,否则便是自由的、盲目的实践。这说明,理论是来自实践的,而实践是第一性的,但如果这种实践没有一种正确理论的指导,人们自由的、盲目的实践必然导致人类社会的元序甚至灾难。所以,当人们在实践过程中遇到重大挫折等问题需要解决的时候,迫切需要一种正确的理论来指导,以保证这种实践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否则所谓的理论就是元病呻吟,就是空洞的理论,实践也就成了盲目的实践。
2.提出解决实践中遇到问题的理论体系。实践中遇到了问题就必须想办法解决而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一系列理论,这里我们强调的是“理论体系”,不能是一两句话或者某一方面的简单理论。因为它要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重大挫折等重大问题,否则就把理论庸俗化或者简单化了。
3.这种理论体系与实践相结合便立竿见影、产生强大的力量。理论是用来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的,这种理论的正确与否,是不是真理,是不是和实践相一致,必须在实践中检验。这种理论如果与实践相结合便立竿见影、产生强大的力量,能解决在实践中所遇到的重大问题,则说明是正确的理论,是具有生命力的理论。
4.这种理论应该代表人类先进文化,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促进作用。任何一种理论的创新,是不是科学的,从根本上讲必须和人类社会发展相一致,属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先进文化,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促进作用,这也可以说是最终的检验标准。
三、党的历代领导集体在理论建设上的创新成果
1.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在中国革命实践中遇到前所未有的重大问题。近代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人民面临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两大任务。要完成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就必须有正确的理论来指导,中国共产党人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那么,如何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解决中国革命实践中提出的诸多新问题?中国共产党人对此进行了艰难的探索,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最终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人民在毛泽东思想的正确指引下,取得了中国革命的胜利,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毫无疑问,毛泽东思想就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在党的理论建设上的创新成果。
论文关键词:中国共产党理论建设科学发展观创新
论文摘要: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辩证关系的相关原理,理论创新可有四个检验标准是:实践中遇到重大问题需要解决,形成解决实践中遇到问题的理论体系,这种理论体系与实践相结合便产生重大影响,这种理论应该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促进作用。因此,科学发展观也是我党理论建设上的创新。
一、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
人的认识过程始于在实践中产生的感性认识,掌握丰富可靠的感性材料,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由感性认识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产生一种新的理论,这是认识过程的一次飞跃;新的理论必须是正确的理性认识,这种正确的理论一旦被实践主体所掌握,并付诸实践,与具体实践相结合,指导实践,便产生巨大的能量,这就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实践不断发展,理论也不断发展与完善。
二、理论创新的检验标准
1.实践中遇到重大问题需要解决。理论创新不是凭空杜撰,异想天开,更不是闭门造车,脱离实践。人类社会的无限性决定人们实践的无限性,而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人们最初是通过感觉器官接触外界事物而得到对事物表面现象、外部联系的认识,这种认识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而不断深化。当这种认识与实践一致时,人们就能够在正确理论指导下有目的的实践,否则便是自由的、盲目的实践。这说明,理论是来自实践的,而实践是第一性的,但如果这种实践没有一种正确理论的指导,人们自由的、盲目的实践必然导致人类社会的元序甚至灾难。所以,当人们在实践过程中遇到重大挫折等问题需要解决的时候,迫切需要一种正确的理论来指导,以保证这种实践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否则所谓的理论就是元病呻吟,就是空洞的理论,实践也就成了盲目的实践。
2.提出解决实践中遇到问题的理论体系。实践中遇到了问题就必须想办法解决而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一系列理论,这里我们强调的是“理论体系”,不能是一两句话或者某一方面的简单理论。因为它要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重大挫折等重大问题,否则就把理论庸俗化或者简单化了。
3.这种理论体系与实践相结合便立竿见影、产生强大的力量。理论是用来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的,这种理论的正确与否,是不是真理,是不是和实践相一致,必须在实践中检验。这种理论如果与实践相结合便立竿见影、产生强大的力量,能解决在实践中所遇到的重大问题,则说明是正确的理论,是具有生命力的理论。
4.这种理论应该代表人类先进文化,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促进作用。任何一种理论的创新,是不是科学的,从根本上讲必须和人类社会发展相一致,属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先进文化,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促进作用,这也可以说是最终的检验标准。
理论创新的必要性篇5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基本经验
中图分类号:B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604(2013)03―0055―05
90余年来,中国共产党致力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归纳总结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的基本经验,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基于自觉的理论创新才能使
理论创新收获实效
自发的理论创新与自觉的理论创新在动力、过程和效果上不可同日而语。理论创新的自觉性是指创新主体对为什么要创新以及怎样创新有清楚而深刻的认识,并有效地支配自己行为的意志品质。自觉的理论创新不同于随心所欲、误打误撞式的所谓创新,更有别于囿于旧理论而不思突破的所谓执着坚守。中国共产党90余年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表明;什么时候我们自觉地坚持理论创新,什么时候我们的事业就兴旺发达,我们就能化解前进过程中的难题,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就能收获实效,并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和强大的影响力;什么时候我们教条式地对待马克思主义理论,故步自封、不思进取,什么时候我们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就遭受损失,马克思主义的真理魅力就受到质疑。
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造就了理论创新的人格,养成了对理论创新的高度自觉。和邓小平曾多次说过,离开老祖宗万万不行,光靠老祖宗也不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书本里本就没有什么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马克思、恩格斯不可能也没有责任和必要为160多年后的中国提供现实的解决问题的方案,中国共产党应该结合中国的情况和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创造性地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书本背到滚瓜烂熟算不得马克思主义者,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必须立足中国实际和时代背景,理性对待马克思主义,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这就是为什么提出新的时代要写出新的《实践论》与《矛盾论》的道理所在,也是邓小平高度评价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道理所在。
理论创新和科技创新的重要性被提上议事日程,能否创新、怎样创新事关执政党的前途和命运。、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包括理论创新在内的一切创新,把创新提到事关国家和民族命运的高度来看待,强调“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在中国共产党喜逢建党90周年之际,对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重要性和理论创新的方法进行了深刻的总结,提出了“理论创新无止境”的重要命题。
一个执政党能不能带领人民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能不能在错综复杂、不断变化的时代背景下永葆生命活力,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是有没有理论创新的自觉、理论创新的勇气和理论创新的智慧。无论是在革命战争时期,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的政治领袖的理论素养和对理论创新的自觉,都对中国社会的发展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在90余年的光辉历程中,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秉承理论创新自觉――理论自觉、方法自觉和意义自觉Ⅲ,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动摇,并自觉地结合中国国情和时代特点,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不断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开辟马克思主义新境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充满活力的理论支持。
二、科学规范的理论创新才能使理论
保持正确方向
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以及对待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规范的态度是保证理论创新正确方向的根本前提。离开科学理论的指导和对待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规范的态度,理论创新就会偏离正确的轨道,就会产生出根本错误的理论,从而给实践带来重大损失。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将坚持马克思主义与创新马克思主义有机地统一起来,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科学规范性,这是90余年来中国共产党推进理论创新的基本经验之一。
侯惠勤在研究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动力时指出: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其理论基础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科学继承,其时代背景是对国际形势和时代特征的科学把握,其历史根据是对国内外建设社会主义正反两方面经验的科学总结,其现实依据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生动实践、对最广大人民共同愿望的科学认识。这四个“科学”(即科学继承、科学把握、科学总结和科学认识)基础上形成的四大根据(即理论基础、时代背景、历史根据和现实依据),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实基础和光明前景,也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的不竭源泉。我们认为,这四个“科学”,不仅适用于改革开放30年,同样适用于建党以来的90年,只是时代背景、历史根据、现实依据有所不同罢了,其内在精神和体现出来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是前后一致的。
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为后来的中国共产党人树立了光辉典范。邓小平在如何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思想问题上体现出了极高的政治智慧和理论勇气,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史上有着重要的方法论意义。邓小平在领导全党拨乱反正过程中,用极大的精力和极高的智慧来解决如何正确评价和思想的问题。在他的主持下,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和思想的历史地位作出了科学的、实事求是的评价,为我们完整准确地理解思想、坚持和发展思想指明了方向,也为党坚持理论创新的科学性提供了示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继续发展,先后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这两大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成果,一方面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动摇,另一方面,善于结合新的实践与新的时代特征,与时俱进地发展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问题,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和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的,根本的问题,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推向了新的阶段。
三、扎根实践的理论创新才能使
理论生命之树常青
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大会上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源泉是实践,发展依据是实践,检验标准也是实践。任何固守本本、漠视实践、超越或落后于实际生活的做法都不会得到成功。……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认识真理永元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党和人民的实践是不断前进的,指导这种实践的理论也要不断前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将在党和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中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将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不断完善。这一过程必将为理论创新开辟广阔前景。”这是对中国共产党90余年来理论创新基本经验的高度概括和总结,凸显了理论创新的实践性品格,符合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的实际,对今后进一步推进理论创新极具指导意义。
“马克思主义必须在不断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的相互运动中前进,实践孕育理论,理论推进实践,这是一个彼此相互推动的统一过程,实践创新无止境,理论创新无止境,二者相互促进,共同演奏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曲又一曲宏大的交响乐章。”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是一种简单的艺术文本,而是直接来源于实践并面向社会实践的实践性文本。科学的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实践基础上主观和客观、知与行达到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既是认识(理论)发展的规律,也是理论创新的逻辑。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的历史,正是遵循了实践与认识的这一辩证关系。理论是灰色的,实践之树常青。当理论与实际相矛盾、在实践中遇到理论解释方面的困难时,唯物主义者不是去剪裁实际使其符合理论,而是一切从实际出发,通过创新理论使其更好地解释实际,并为实践提供正确的思想理论指导。
改革开放以来,许多理论和实际做法引起了争论,邓小平说,“我的一个发明就是不争论,要允许试,大胆地闯,让实践来验证理论的正确性”。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程告诉我们,理论创新,就是要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为指导,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时刻关注变化着的实践呈现出来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对实践经验进行及时的归纳和概括,在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过程中揭示新规律,形成新理论。总之,理论创新必须根植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只有这样,理论创新才能获得持久的动力,才能常创常新。
四、紧跟时代的理论创新才能使理论
引领社会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一再强调:“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去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才能认识到什么程度。”“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崭新的时代呼唤创新的理论,创新的理论引领社会开拓前行。马克思主义是时代的产物,顺应时代,应运而生,应运而变,是马克思主义不断发展的最基本规律。
中国共产党90余年理论创新的成果,都是时代主题的充分体现。20世纪上半叶,面对着一个深陷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泥泞中的中国,以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进行了艰苦卓绝的理论探索,形成了思想,指引中国人民在黑暗中探索到了光明的出口。20世纪70年代以降,东西方阵营的对抗发生了重要变化,和平与发展逐渐取代革命与战争成为时代主题,邓小平理论的产生及其主要内容深刻地反映了这一时代主题,实现了思维方式的转变、思想理论的转变和政策的转变。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不仅要使马克思主义反映中国国情,体现民族特色,也要把握时代特征,体现时代特色,在实践基础上把二者统一起来。不同的时代产生不同的理论,理论不创新,就难以跟上时代步伐,发挥其指导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功能。马克思主义是时代精神的理论概括,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发展轨迹与时代的演变高度吻合。坚持了理论创新的时代性,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就具有了科学性、前瞻性,就能产生极强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就能反映时代精神,引领社会发展。
五、扎根群众的理论创新才能
使理论真正深入人心
真正有价值和有生命力的理论创新,必须是源自人民群众,通过人民群众,为了人民群众。任何脱离群众的所谓理论创新,都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扎根群众的理论创新,才能使理论真正深入人心。
无论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多次阐明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的思想。正因为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所以他在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始终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善于倾听群众呼声,善于总结群众的经验,把群众的智慧化作理论创新的不竭源泉。
同一样,邓小平也是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对人民群众有很深的感情,他的那句“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曾让多少人为之感动。邓小平尊重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始终坚持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中国共产党坚持理论创新的人民性,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充分相信人民群众,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实践中的首创精神和理论创新的主体地位,重视人民群众的利益关切,把理论创新成果的价值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邓小平多次以乡镇企业和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例,坦言自己的决策和思想来源于人民群众创造性的实践。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之所以能够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就在于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就在于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包括理论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表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人为本,提出科学发展观,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具体地说,坚持以人为本,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和巩固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体地位;最关键的就是要重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坚持以人民群众作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最紧要的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六、开放包容的理论创新才能使理论
具有科学魅力
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开放的思想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的理论创新,也必须保持其开放性的特点,只有开放包容的理论创新,才能凸显理论的科学魅力。
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开放包容性,一方面是指对前人先进理论的继承和对先进文明成果的发扬,对当代先进思想、优秀成果的高度概括与融合;另一方面又包含了世界范围内不同思想的交流交融交锋,通过与形形的非马克思主义思潮和反马克思主义思潮的斗争来发展马克思主义,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正因为中国共产党坚持理论创新的开放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才能科学解释世界的新变化、新问题,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才能在与其他形形思潮的争锋中立于不败之地,才能无愧于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和根本奋斗目标。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诠释了理论创新的开放包容性。思想既与马克思主义一脉相承,又汲取了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之精华,同时也吸收了西方思想中积极的有益的成分,并注重向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学习,从实践中向全党同志学习、向全国人民学习,甚至向我们敌人学习,不断撷取思想营养,从而形成自己常青的理论之树。它有着书斋式理论或学术体系所没有的那种强烈的现实感和宽广的开放性。
改革开放以后,对外开放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随着国门的打开,国外各种各样的学术思潮涌人中国,如何正确对待这些思想,成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以高度的理论自信和自觉,学习借鉴国外一切先进的思想文化、科学技术、管理经验,以完善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他们的论述中经常能看到“和而不同”的表述。所谓和而不同,实质包含着理解、包容、相互尊重、互相学习的意思在内,是理论开放包容性的具体表现。当代中国的理论创新,面临着全球化的时代背景,必须具有全球视野、世界眼光,必须从封闭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走出来,勇敢地面对并处理好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乃至反马克思主义思潮的关系,必须借鉴别国、别党成败的经验教训。只有这样的理论创新才有科学性,才有说服力和生命力,也才有影响力。
七、面向现实的理论创新才能使理论
赢得发展空间
理论创新实践性品格,决定了理论创新的现实性追求。坚持理论创新面向现实,就是在理论与实际的互动过程中,瞄准现实问题,通过理论创新来回答、解决、超越现实问题,发挥理论解释世界、改造世界、构建理想世界的强大功能,同时为理论发展拓展无限的发展空间。当代著名哲学家孙正聿指出:“面向现实”的哲学家,既要具有对“现实”、“实践”进行否定性思维的创新意识和对象批判意识,更要具有对已有的“哲学”进行否定性思维的创新意识和自我批判意识。哲学只有以“自我批判”的方式去“面对现实”,才能实现哲学的与时俱进和理论创新。理论创新的主体必须立足于中国的实际,放眼世界大势,研究当今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增强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积极进行创造性的理论探索,善于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
理论创新的必要性篇6
【关键词】理论创新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
随着改革开放的展开和深入,党不断深化对自身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在转变理念的基础上成功实现角色转型,将推进党的建设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确定为党的奋斗目标,党的理论创新也取得了飞跃,形成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从而造就了党的理论创新的崭新代表成果。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创新历程及其成果表明,理论创新之所以成为党的精神生命线,其基点主要在于以下两方面,一是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本性,二是党及中国自身的实际。这两个“基点”是进一步推进党的理论创新的着力点,而对它们的审视,则为党的理论创新提供了必要的视野和积极的经验启示,鼓舞全党不懈地将理论创新推向纵深。
一、思想及其创新性
中国共产党建立之初,由于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有待深入,加之对国情的把握欠到位,所以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个问题上遭遇不少挫折。随着历史的前展,以同志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主义,逐步形成了思想。
要是结合近现代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纵向进程而言,那么,思想包括新民主主义理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理论等部分,这些部分间不但有着时间上的顺承关系,而且更有着逻辑上的延展必然性。新民主主义理论,是在等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运用于指导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形成的,它创造性地回答有关中国新民主主义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其中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性质、领导阶级、对象、方法及新民主主义社会建设等;值得指出的是,新民主主义理论对这些问题的创造性回答,基于中国国情并与历史的客观规律相符合,由此便确保了思想主体内容的科学性,而这种科学性又构成思想之存在和发展的理据。相对于新民主主义理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理论是思想体系内部努力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第二次结合”[1]的理论精华,它首先聚焦于怎样实现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创造性地采用和平改造(尤其是赎买)等方式,在具有特殊国情的新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同时也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相关理论;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中国共产党人在同志的带领下,为建设社会主义国家进行了卓绝的探索,这既是社会主义改造的自然延升,又构成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起点,因而,其性质之复杂、过程之艰辛乃是必然的,在经验和教训两个层面都为后续的改革和发展留下了宝贵的财富。
二、邓小平理论及其创新性
有见于“”后党和国家的实际,邓小平等同志力主恢复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指导。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的展开,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被明确为党的思想路线,便为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和发展铺平了道路,而它自身也成为邓小平理论中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重要部分。
就具体内容而言,毋庸置疑的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主体。基于对社会实际的深入分析,邓小平同志首先对中国所处的历史阶段作出了科学论断,即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外延层面的新突破,成为制定党的基本路线的本体依据;很显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作出,一方面固然展现出深沉的个人睿智,另一方面更是全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在认识上的新提升,充分贯彻并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如果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侧重于现实层面的透析,那么在邓小平理论体系内,对我国社会主义的认识也是有发展维度的,它集中于社会主义本质论中,邓小平同志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在将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本质基本因素的前提下,又突出共同富裕在社会主义内涵中的目标价值,充分体现了生产力标准与公平原则的融会贯通。这一论说从根本上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内涵层面的要义,代表了党对社会主义认识的全新水平。
作为党的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邓小平理论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推进到了崭新境界。它植根并服务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且在这一进程中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历史的演进也将进一步证明,邓小平理论必定随着党的理论创新过程而发展,并进而凝结于新的理论创新成果中。
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其创新性
随着历史的推展,以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将党的创新机制和体系建设视为永葆党的生机的源泉,而这一建设中具决定意义的则是理论创新,因此,一如既往地重视党的理论创新乃是必需。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一步展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逐步形成,并进而被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成为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又一重要形态。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党的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为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实践提供了指导,是党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推动力。当然,正如马克思主义的不断发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也不是僵死的,相反,它必将在历史中发展,是进一步理论探索的起点,即与时俱进也是它自身在存在层面上的应有之义。
四、科学发展观及其创新性
自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的领导集体,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及时代进步的趋势,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领下,将党的理论创新推向了更新的高度。在这一历史时期,科学发展观是党的理论创新的核心成果,它标志着党在社会主义及其发展认识上的新跃升,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深入提供了行动指南。
就其主题而言,科学发展观紧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基点,围绕“什么是发展,为什么发展,怎样发展”等问题进行阐发,深刻地揭示了发展的本质、目的和要求。同志非常明确地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4]这是对“科学发展”范畴内涵的透析,作为党及其事业之诉求的发展构成了科学发展的灵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在价值层面的保障和权衡机制,科学发展中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是发展在广度和深度上的性质和目标规定,而统筹兼顾则宏观地对科学发展的方法和手段设定了原则。
五、更全面、深入地推进党的理论创新的伟大工程
中国共产党建立以来党的理论创新史及其成果清晰地表明,若要在时展中永葆活力,党就必须持续深入地推进自身的理论创新。惟有不断地展开党的理论创新的过程,方能使党的指导思想在与时俱进的基础上确保自身的科学性,进而彰显党的先进性并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向着更高、更好的层次引领。一言以概之,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发展的实际相结合,不断地将党的理论创新推向纵深,既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又是党及其事业继续前行的必需。
将党的理论创新推向纵深,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基点。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根本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那么毫无疑问,马克思主义也为党的理论创新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方向保证,若是缺失了这一保证,党的理论创新和党的事业就会因为迷失方向而出现偏误。于此更值得强调指出的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是不冲突的,相反,两者是同一过程中的不同方面,在坚持中发展乃是坚持的深旨,在发展中坚持乃是发展的本义。至于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恩格斯曾经有过明确的论说,“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5]坚持是进一步发展的前提,同时也内含着更好地发展的要求和指向,只有在坚持中发展马克思主义,才是真正地坚持马克思主义。质言之,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是推进党的理论创新的必需,而我们所坚持的马克思主义,又必须是发展的、具有蓬勃生命力的。
将党的理论创新推向纵深,必须坚持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为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党的思想路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发展和概括,理所当然也是推进党的理论创新的思想路线。同志说,“我们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继续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6]
综上言之,党的理论创新是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实质上是后者不断拓展和持续深化的发展过程,发展的科学性是这一过程的必然要求和典型特征,而这一“科学性”源自于以下“辩证”,即:既要深刻借鉴历史经验,又要恪守时展脉络;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指导,又要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既要保持党的指导思想的延续性,又要不断地开辟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境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必将促使党的理论创新进入崭新阶段,在丰富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的同时,引领党和全国人民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新局面。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传(1949―1976)(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
[2]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北京:人民日报,2002-11-8.
[4].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北京:人民日报,2007-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