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范文篇1
1.1生态养殖概念生态养殖是水产养殖生产模式的坚定支持者,其核心命题是遵循生态规律,生物安全,清洁生产,生态设计,材料循环利用和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续消费,发展健康养殖的整合,维护生态平衡,减少环境污染,提供安全食品。生态养殖是一种低消耗,低排放,可持续畜牧业发展的基本特征的高效率。1.2生态养殖模式目前,生态养殖的模式很多,根据其特征大致可归纳为三种类型:1.2.1自然放牧与种养结合模式如林(果)园鸡,鸭,猪组合。主要是通过树木,果树,农作物和牲畜一起种植其他植物,从而有效地解决和使用农家肥,减少化肥和农药的用量,减少对环境的化学污染,减少药物残留,森林果园养好生态环境,或天然放牧昆虫,害虫喂鸭生产优质水果,如无公害农产品和牲畜。1.2.2立体养殖模式立体养殖能够促进农业的生态化发展,可以促进生态农业的发展,挖潜,实现能源,减少污染,有利于保护环境。如“:鸡———猪———蠕虫,苍蝇咀———鸡,猪”模式,这是鸡饲料的猪,生猪养殖蚯蚓,蝇咀低等动物,蠕虫,蝇咀生产蛋白饲料粉,含有高达粗蛋白鸡或猪60%,可以显著提高猪,鸡,鹅等畜禽的抗病力。粪便已被处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是明显的同时,有一个“鸡———鱼,藕”模式:鸡架子,在鱼池架,鱼缸,种植莲子,“水禽———水产———水产饲料”模式:养鸭子和鹅在水中坝,水下养鱼,水是养殖浮萍,而大坝也是猪鸡,还是“猪———沼———果(林,草,蔬菜,渔业)等型号,都是很不错的立体养殖模式。1.2.3以沼气为纽带的种养模式畜禽养殖粪便在沼气池厌氧环境中可通过微生物的分解转化产生沼气可以用来生产生物有机肥,沼气可以用来同时蚯蚓,苍蝇通过微生物的分解和转化翠降低动物养殖,动物繁殖后低质量的蛋白质饲料替代传统抗生素,生物液体营养保健,饲料添加剂等产品的生产和提取,生物有机肥生产绿色食品和水果,草无公害种植,花等。从而形成了“畜———水果,蔬菜,草,花———蛋白饲料的开发,抗生素替代品的发展,”生态链的利用率。
2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一望无际的绿色贸易壁垒,导致我们的家禽产品,水产品,蜂蜜和动物源性食品等出口严重受挫。因此,如果片面追求产品数量不顾质量,可能导致农牧业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冲突中的现代化最终将危及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吃不胖,瘦运行”,这是一种无奈牧民在内蒙古,然后牲畜日益贫瘠的牧场喂养越来越难,生态退化和贫困走向穷途末路陷入困境的交叉传统牧民。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不仅是可持续发展,是当前中国农村经济的重要问题,也是中国农村经济长远发展的未来战略。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可持续农业和畜牧业实际情况的发展来看,使资源,环境,人口,技术,并与和谐畜牧业的发展有关的其他因素,寻求确保当前一条可行之路和后代人满足对畜产品的需求。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是追求资源的自然,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合理性有效性成结构,稳定的产量,生长良好的生态平衡。存在的问题,为中国畜牧业存在的可持续发展的障碍,提出了以下措施:首先,各级领导要重视在政策上予以支持。要加强全社会宣传和教育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配套政策,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要进一步提高研究工作。强调可持续畜牧业的理论和实用技术研究。技术的使用,如自然资源的开发,再加上结合养殖技术,生物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污染和畜禽生产技术,畜牧品种布局优化技术,生态畜牧业生产系统设计技术。同时加强社会组织,经济,商业模式和研究,发现和不断总结典型,好经验等方面的生态畜牧业,探索规律,有计划地推广。三是加大对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实施。在科研经费的电流增加,积极鼓励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人员,建立生态畜牧业合作研究网络在城市里,经常活动。对于该项目的成效显着,启动资金困难,政府应该给予支持,银行应以贷款为主。四是提高畜牧业的生态示范。按照区域发展规划,选择有代表性的区域作为生态畜牧业发展的典型。对于当地资源,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调整结构,建成一批的某些特性,具有一定规模,有一定的效率示范区,并逐步扩展到扩大和促进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特点畜牧业。
3结语
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范文篇2
(1.扬州市水产生产技术指导站,江苏扬州225101;
2.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江苏扬州225000)
作者简介:杨显祥(1980-),男,硕士,高级工程师,从事水产养殖技术示范推广与渔业管理。E-mail:274910909@qq.com
DOI:10.3969/j.issn.1004-6755.2015.07.021
摘要:概述了扬州湖区渔业的现状,重点阐述了湖区渔业在养殖规模、养殖品种与模式、放流与捕捞、渔业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特点,分析了湖区渔业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了加强湖区渔业管理的建议与措施。
关键词:湖区;渔业;现状;问题;措施
环境资源问题已成为当今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太湖蓝藻爆发”事件给江苏经济发展敲响了警钟,重视湖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已成为各地党委政府关注的重要课题。扬州市地处江淮交汇、调水源头,位于长江中下游平原的东部,域内河网密布,湖荡众多,水域资源丰富,水域滩涂面积达15.3万hm2,拥有全省第三大湖泊——高邮湖,还有宝应湖、邵伯湖、白马湖、射阳湖、广洋湖等,湖荡滩涂面积超过5.3万hm2,其中可开发湖荡超过2万hm2,湖区渔业生产是扬州市渔业发展的重要基地。截止到2014年底,全市湖区共有渔业生产户3099户,8558人,其中养殖户1914户,6138人,捕捞户1185户,2420人。拥有捕捞渔船1294艘,实现渔业产量42667t,其中捕捞产量9680t,养殖产量32987t。上个世纪80年代以前,扬州市湖区的渔业生产以捕捞为主;80年代以后,渔业生产方式从单一捕捞逐渐转变为养殖生产与捕捞相结合的方式。由于大肆圈湖运动的开展,盲目扩大养殖生产,湖区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湖区渔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如何调和渔业生产与保护湖区生态环境、养护野生渔业资源的矛盾是湖区渔业生产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
1全市湖区渔业特点
1.1湖区养殖规模逐步缩减
)湖区大规模网围养殖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兴起,在高额利润的刺激下,渔民不顾自然条件状况,一哄而上,盲目投入,“圈湖”运动大肆开展,养殖规模迅速扩大,到2009年湖区养殖面积达17844hm2,养殖产量达3.99万t。2007年“太湖蓝藻爆发”事件后,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湖区的科学发展,大力推进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的实施,科学评估湖区的生态环境承载力,总体规划湖区的渔业生产,逐步减少湖区的养殖规模,退渔还湖,“十二五”期间全市湖区养殖面积逐步减少,到2014年全市湖区养殖面积为15069hm2,比2010年减少15.8%;实现养殖产量3.30万t,比2010年减少8.48%,湖区的养殖生产从无序逐步转到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
1.2养殖品种模式更富多样
从80年代初开始大规模发展围网养蟹业,养殖模式单一,尤其在高邮湖、邵伯湖等过水性湖泊,投入少,效益低,基本是望天收,靠运气吃饭,渔民不敢尝试,加之前几年外源性污染的影响,导致渔民养殖经济效益不断滑坡,养殖户亏损严重。近年来,根据湖区自身特点,政府与渔业主管部门每年都组织渔民进行技术培训,引导围网养殖结构调整,在不同区域进行种草投螺、轮养轮休、稀放养蟹、网箱养鱼、围网养鳖以及套养青虾、鳜鱼、花鲢、罗氏沼虾等新技术的示范和推广,湖区养殖效益有了很大的提升,效益可达7500~15000元/hm2。另外,高邮湖区大量推广抗风浪浮式网围养殖设施,目前推广面积达0.57万hm2,该设施可以降低湖区水位变化带来的养殖风险,而且成本低,便于管理,免去了渔民不敢投入的后顾之忧。
1.3强化放流与捕捞相结合
湖区渔业由于长期过度捕捞,野生渔业资源大量减少,并且难以恢复。为了维持湖区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全市湖区通过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与控制捕捞强度来养护湖区的渔业资源。根据湖区的资源现状与生产特点,一年多次在不同地点进行渔业资源的放流,放流品种包括中华绒螯蟹、鲢鱼、鳙鱼、鳜鱼、细鳞斜颌鲴、翘嘴红鮊、中华鳖等品种,且放流多在禁渔期内进行。“十二五”期间湖区共放流中华绒螯蟹幼蟹4.7亿只,鱼类4306万尾,湖区渔业资源有所恢复,截止到2014年底捕捞产量达9680t,比2010年增长44.3%。通过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改善湖区水域生态环境,恢复渔业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探索出了一条湖区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途经。
1.4强化渔业资源保护
一是严格执行湖区禁渔期制度。从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为扬州市高邮湖、宝应湖、邵伯湖等湖区的禁渔期,非经许可禁止入湖从事水生动植物捕捞。另外,6月1日0时至8月9日24时为梅鲚禁渔期,禁止兜网、摊网捕捞;6月11日0时至8月9日24时为银鱼禁渔期,禁止捕捞。白马湖自3月1日至6月1日实施封湖禁渔,禁止一切捕捞活动。通过开展湖区鱼类繁殖期与生长期禁渔行动,增殖湖区的野生渔业资源。二是设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保护湖泊鱼类种质资源,全市湖区共设立了5个部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分别是高邮湖大银鱼湖鲚部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邵伯湖部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宝应湖部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射阳湖部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高邮湖河蚬秀丽白虾部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区面积达11900hm2,保护品种涵盖大银鱼、湖鲚、环棱螺、三角帆蚌、黄蚬、秀丽白虾、日本沼虾、鲤、鲫、长春鳊、红鳍鲌、翘嘴鲌、鳜、黄颡鱼、三角帆蚌、河蚬、褶纹冠蚌、无齿蚌、丽蚌、沙塘鳢、乌鳢、青虾、黄鳝、泥鳅等20多品种,通过建设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养护天然的水产种质资源,奠定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2面临的问题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虽然扬州市湖区渔业逐渐从以前盲目扩大的生产方式转变到科学发展的思想认识上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2.1湖区渔业负载量依然偏大
首先,虽然湖区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对符合养殖功能规划的养殖区发放了养殖证,湖区养殖规模有所控制,但超出养殖规划区仍在进行养殖区域的还有不少,甚至影响泄洪通道;其次,由于淮河入江水道的变化,上游水体不再流经宝应湖,宝应湖变成了一个“死湖”,水体交换少,水位变化不大,但养殖利用过大,养殖占有率超过60%以上;再次,在经济效益的驱使下,广洋湖、射阳湖开发利用过大,整个广洋湖基本都开发成了池塘,射阳湖未开发水体也所剩不多,原有的湖泊湿地功能大大丧失。
2.2湖区生态环境不容乐观
一是扬州市高邮湖、邵伯湖是淮河入江水道的组成部分,为过水性湖泊,由于淮河上游存在污染,使得位于下游的高邮湖、邵伯湖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此外,近几年沿湖地方的工业发展和湖区旅游资源的不断开发,也是造成湖区富营养化的原因之一。其次是湖区过度的开发利用,尤其大规模地进行网围养殖,未被利用的残饵、粪便和投入使用的渔药进入湖区水体,对水体也有一定的影响。三是扬州市湖泊多为综合性湖泊,具有农田排涝、灌溉之功能。近年来随着农田、荷藕田化肥用量、农药用量加大,通过地表径流或用过的水被排放到湖区,形成局部污染,造成死鱼、死蟹事故屡有发生。四是受经济效益的刺激,部分渔民在湖区偷播芡实,造成芡实在湖区大范围地扩张,采摘后茎叶腐烂严重影响湖区水质。
2.3自然灾害影响渔民投入的积极性
扬州市高邮湖、邵伯湖均为过水性湖泊,洪涝、干旱、污染、台风等灾害都会严重影响到水产养殖。湖区养殖渔民担心生产投入血本无归,投入的积极性不高,平均效益大部分停留在3000元/hm2以下。
2.4违法捕鱼现象依然存在
近年来随着湖区放流力度加大,湖区渔业有所恢复。但部分不法渔民在禁渔期、禁渔区偷捕,甚至在湖区进行电捕鱼等不法行为,严重影响了渔业资源的恢复。
3加强湖区渔业管理的建议与措施
3.1严格落实水域滩涂功能规划,积极推进“退渔还湖”
实施湖区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根据《扬州市水域滩涂养殖功能规划》和《白马湖(扬州)水域养殖功能规划(2011-2022年)》要求,调整湖区生产和管理思路及政策,科学合理地落实湖区养殖布局与规模,因势而渔,保障湖区良好的生态环境与渔业的可持续发展。一是继续压缩湖区网围规模。根据《规划》的要求,要适当压缩湖区围网养殖面积,减少对湖区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利用,不宜从事水产养殖的区域坚决放弃,改为自然捕捞水域,使湖区自然资源得以逐步恢复。尤其在有污染的区域,划定弃养区域,恢复自然状态,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减轻污染。二是逐步引导“围湖造塘”湖区的恢复。湖区作为湿地的一种,对生态环境维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在白马湖(扬州)、宝应湖和广洋湖、射阳湖池塘等要进行部分湖区恢复,休养生息,促进湖区自净等生态功能的恢复。
3.2加强政策与财政扶持,完善湖区生产退出机制
一是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加大对规划外区域网围等养殖设施拆除的财政扶持,对“退渔还湖”渔民的社会保障的扶持,维持退渔渔民的生计,推进“退渔还湖”的力度;二是要动员养殖面积小、技术差、年年亏的渔民尽快退出养殖,根据《江苏省国有渔业水域养殖权流转办法》,将水面向大户能人流转,逐步推进规模经营;三是积极动员渔民转产。积极组织和引导渔民外出务工搞创收,或者转产从事水上运输,也可动员渔民发挥得天独厚的湖区自然优势开展服务、餐饮等第三产业。
3.3大力推广生态养殖,逐步恢复湖区的生态环境
一是推广多品种套养模式,实行鱼蟹、鱼虾蟹、鱼鳖等多品种混套养模式,网围套养鳜鱼以及围网区里按5%的比例套养小网箱;二是重点大力推广轮养轮休养殖方式,动员养殖户每年拿出1/3~1/2的围网养殖面积进行休养,用人工方法恢复水草、螺蚬等资源,第二年再轮换养殖;三是鼓励网围发展鲢鳙鱼养殖,以生物的方法净化湖区水质,充分发挥水生动植物对水体的净化作用,做到“以渔养水”。
3.4加强渔政执法,养护湖区渔业资源
一是加强渔政执法与巡逻检查,积极打击“电毒炸”等违法捕鱼行为,保护湖区的渔业资源;二是继续推行湖区禁渔期的制度,严厉打击休渔期内的偷捕行为,保障湖区水生动物的繁育与生长,促进湖区渔业资源的恢复;三是严厉打击湖区人工播撒芡实行为,清剿湖区过度生长的芡实,同时对湖区野生芡实采取依法申请采摘的方式,打断播收芡实的经济效益链,维持湖区的生态平衡。
3.5推进放捕结合生产方式,保障湖区渔业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大湖区放流力度,及时对湖区生物多样性进行调查,掌握湖区水生动物产量的动态变化,合理确定放流品种与搭配,做到放流与增殖的科学化;二是适当控制捕捞规模,要严格控制湖区捕捞渔船的数量,对“三无”渔船或有过违法行为的渔船坚决予以取缔,保证放流与捕捞的动态平衡。
3.6加强生态系统修复,推行渔业资源补偿机制
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范文篇3
【关键词】淡水养殖;环保问题;应对措施
淡水养殖是指利用湖泊、江河、水库、池塘及其他内陆水域饲养和繁殖水产动物(鱼、虾、蟹、贝类等)及水生经济植物的行为。我国是世界水产养殖大国,已有2000多年的淡水养殖历史,养殖区域主要分布在沿海和内陆的广大农村地区。目前,我国淡水养殖面积、产量都居于世界首位。
一、我国淡水养殖业的现状及前景
近几十年来,我国淡水养殖业迅猛发展。一是养殖面积快速扩大,二是养殖投入快速增长,三是投入劳动力的增长。[1]伴随着养殖业的迅速发展,我国淡水养殖技术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人工繁育技术不断突破、水产育种技术不断创新、水产养殖种类日益丰富,养殖饲料配方技术日益提高,病害防治技术日益成熟,高产、科学养殖体系逐步形成,我国的淡水养殖科技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但是,在养殖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尤其是环保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如养殖过程中大量使用抗生素和化学药物从而破环生态平衡,养殖过程中因为技术、经验等原因造成病害爆发破坏水体健康等。
虽然存在种种问题,但是我国的淡水养殖业还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在如今对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淡水养殖业的发展动力只能是依靠科技进步,在发展淡水养殖业的同时注重对周边生态系统的保护。
二、淡水养殖过程中的环保问题分析
1、养殖过程中对自身养殖水体造成伤害
水体环境污染已成为制约淡水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农业污染源的来源之一。目前,我国水产养殖产量的迅猛增加消耗了大量资源。我国淡水养殖大多采取高密度的养殖方式,养殖过程中势必会大量投饵甚至过量投饵,这不仅会恶化水质还会造成养殖水体富氧化严重从而对水体形成破环;同时过剩饵料、养殖动物的排泄物和生物残骸也会在水中分解并且消耗溶氧从而产生氨氮。[2]这样一来,水中的溶氧减少氨氮上升从而使水质恶化导致养殖水体环境的自身污染。除此之外,为了提高养殖生物的生长速度及产量,我国每年会向河流、湖泊等施入大量的有机肥和人畜粪肥,极大增加了养殖水体的有机负荷。
2、养殖过程中对水体底质的影响
养殖过程中需要投放饲料,但是饲料存在悬浮性差的特点这就使得没有被水产动物摄取的饲料颗粒会沉入水体底部,而水产动物排泄出的粪便、代谢产物等也会沉入水体底部。伴随着时间的推移,底部的堆积物会越来越多。一方面,这些堆积物积在水底会促使水体内的微生物加强活动,增强氧气的消耗量,同时在缺氧的状态下会产生氨气、硫化氢、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在高浓度的状态下会造成生物体的死亡;另一方面,这些积聚在底部的污染物在一定条件下会被重新释放,造成水体的富营养化,污染水体环境。[3]
3、养殖过程中对周边自然水环境造成损害
水产养殖废水是对周边自然水环境造成损害的重要因素。目前,高投入、高产出的养殖模式造成了养殖水体的迅速恶化,而严重污染的养殖水体往往不经过处理或经过初步处理后就会排入周边自然水体造成周边水体环境的污染从而引发蓝藻和赤潮。水产养殖污水含有大量的病菌、细菌、药物残留及大量其他有害物质,养殖污水进入自然环境不仅对周边自然生物的生长、繁殖产生不良影响还会引起水产动物的疾病暴发造成大面积死亡,破环生态平衡。
4、养殖过程中化学品残留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随着淡水养殖业的快速发展,水产品病害的发生频率也越来越高。一些化学农药(敌百虫、漂白粉、除虫菊酯等)和抗生素(大环内酯类、磺胺类、四环素类等)被广泛应用于水产养殖过程中来控制病害,在实际饲养过程中也常常滥用违禁药物。除此之外,还会在饲料中添加免疫增强剂、引诱剂或者促进生长剂等以促进养殖作物的生长、防止疾病。这些药物和添加剂的使用会对水体环境乃至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一是频繁使用添加剂和药物会提高病虫害产生抗药性,进而导致养殖者的用药量日益增加,造成水体环境质量下降。二是化学药物不合理使用在杀死有害病菌的同时也会破坏水体环境中的有益生物群落,造成水体环境的微生态失衡。三是这些药物和添加剂及其代谢产物在水体环境中能有很长时间的活性,不仅污染水体环境还会对水生动植物、微生物产生影响,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破坏生态平衡。同时这些药物及添加剂会侵入水产品体内,威胁消费者的健康。
三、淡水养殖业环境污染问题的防治措施
针对淡水养殖对水体环境及周边生态系统的影响,我们务必采取科学的方法和得力的手段来消除其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以确保淡水养殖的可持续发展。
1、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养殖业执法队伍建设
(1)制定淡水养殖用水及污染物排放标准。在水产养殖管理上,我国有关部门应制定淡水养殖用水及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各类排放物、污染物的排放标准进行说明。要提升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不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为出发点,高起点、高要求制定适合国内、国际淡水养殖的标准来减少污染物排放,对违规排放行为进行严惩。
(2)加强养殖业执法队伍建设。要保证淡水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加强养殖业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规范化、专业化的执法队伍。执法队伍不仅要具备执法知识更要具备相关水产养殖专业知识,对疫情检验、养殖水体污染取证、药物残留检验进行有针对性、有效地检查。要加大对淡水养殖水域环境的监督执法力度,对饲养情况、用药情况,水产品培育、生产到上市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严格依法进行管理。[4]对养殖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尤其是破坏环境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破坏环境的违法成本。
2、加强养殖厂的生态管理,引导淡水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1)提高养殖从业人员环保意识。养殖从业人员环保意识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淡水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实现。作为养殖户来说最关心的是经济效益,对环境保护不是特别重视,这也是导致淡水养殖业环境恶化的原因,因此提高养殖户的环保意识已经刻不容缓。一方面,国家要加大环保教育投入力度,实施教育均衡化,尤其要加强对落后地区淡水养殖区域的支持;另一方面,在养殖户中开展水产养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法律意识。
(2)规范养殖户养殖行为。要使淡水养殖业能可持续发展,就要进一步规范养殖人员的养殖行为。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使用饲料不仅要营养配比合理,还要根据所养水产物不同的生活习性、不同的水体特征来添加不同的微量元素以提高水产动物的抗病能力。在饲养过程中要避免过量、过度喂养,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添加剂。要及时清理残余饵料减少饵料沉积对水体底质的影响;合理确定休药期,最大限度减少药物残留的危害。[5]
3、依靠科学技术进步,推广健康、科学的养殖技术
(1)改造养殖地生产条件。鱼池等水域是淡水养殖业的主要场所,养殖水域环境的好坏也决定着周边生态环境的好坏。淡水养殖需要投喂大量的饲料、需要施肥,再加上水产动物的排泄物及投喂的残饵在水底沉积容易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6]因此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使养殖地达到稳定高产、环保的要求。坚持每年冬季清淤、平整底部、清洁环境,这样做既可以清除底质的有机物减少其对养殖环境的污染还能消灭病原体。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要建立养殖水域配套改造机制,提高养殖水域的产出效率、有效保护环境。
(2)严格做好饲养管理。淡水养殖水产动物通过摄食来生长发育,若喂养不合理不仅会影响产量,还会对自身水体和周边生态造成破环,因此在投饵、施肥上要做到科学投喂,严防病从口入。要选择好的饵料,看水施肥,变质腐败的饵料坚决不用;要及时清除残余饵料防止陈积水体底部;要根据天气、水质以及养殖水生物的特性适时调整,既不多投喂也不少喂。
(3)科学预防病害。目前,我国淡水养殖业病害呈蔓延趋势,水产动物病害加剧不仅会造成养殖户损失更会对养殖水域造成巨大破坏。因此,要积极、科学预防病害。在病害的预防上要注重科学性,加强针对性。一是对养殖水体、饵料、工具等进行严格消毒;二是加强对水质的调控,保证水环境主要分子相对稳定,有效抑制病原体,创造有利于水生物生长的环境;三是及时更换新水或及时冲水,始终保持水体的良好状态。[7]
(4)提高养殖水排放处理技术。养殖排放水处理不当,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必须加大对养殖污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在养殖过程中,不同的养殖产品、不同的养殖阶段、不同的养殖条件下所排放的养殖污水的指标也各不一样。要利用多种生态技术,将现有排水沟渠改造为生态沟渠,避免养殖废水直接排放,优化养殖水域环境。
【参考文献】
[1]董双林.高效低碳―中国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必由之路[J].水产学报,2011(10).
[2]聂湘平,王翔,陈菊芳.水产养殖与有毒有害污染物残留及其环境影响[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7(4).
[3]边蔚,王路光,胡晓波,田在锋,李艳华,陈新永.水产养殖对水域环境的影响及污染防治对策[J].河北农业科学,2009(6).
[4]魏友海.我国水产养殖发展的几点思考与对策[J].科学看点,2005(12).
[5]周怀东.保护与改善我国水环境的战略思考[J].水利水电技术,1998(10).
[6]石华中.完善我国养殖业污染管理的探讨[J].中国渔业经济,2010(02).
[7]马陈.水产养殖对环境的污染及防治措施[J].养殖技术顾问,2008(08).
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范文1篇4
[关键词]淡水渔业;环境保护;生态养殖
1淡水渔业环境概述
在我国社会经济、工业快速发展及人口密度不断增大的情况下,部分地区水环境的生态系统功能逐渐退化,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淡水渔业健康发展产生了严重威胁。再加上人为捕捞,使得部分淡水湖泊生态系统功能急剧减弱,各类水环境危害现象发生频率愈来愈高[1]。同时,部分淡水渔业养殖模式较为落后,资源消耗较大,容易影响水体质量,并且排污、净化措施不够到位,导致淡水环境当中营养元素如磷、氮等含量较高,进一步加剧了水质恶化。总体上来看,我国部分地区淡水渔业环境发展形势不容乐观,急需完善,相关保护工作有待加强。
2影响淡水渔业环境的相关因素分析
淡水渔业环境污染并不是由单一因素所致,而是由多重因素共同作用造成,主要涵盖了以下几方面因素[2]:(1)养殖药物。多数淡水渔业养殖户会选择杀虫剂、杀菌剂等药物来控制养殖水生生物病害;利用杀藻剂、除草剂等来抑制淡水植物生长,并且会采用杀杂鱼药物来控制非养殖类动物生长。在我国部分地区,淡水渔业是主要产业之一,整体养殖规模较大,所投入的养殖药物量也十分巨大。部分养殖户缺乏科学的用药习惯,甚至存在滥用药的行为,再加上宏观监管工作不够到位,容易出现水体污染、水环境生态失衡等各种问题,反而不利于淡水渔业健康发展。(2)养殖饲料。淡水渔业养殖过程中,无论是何种养殖方式,都需要投入一定量的养殖饲料。这些饲料不可能完全被所养殖的生物消化掉,部分会残留在水体当中。相关研究表明,市面上大多数养殖饲料在水中浸泡时间超过半小时以上,其损失率接近40%。部分大规模渔业养殖基地每日投入的养殖饲料数量较大,很多未能够被水生生物正常消化的养殖饲料会不断累积,容易造成水体富营养化。在一些水域较深的区域当中,一些饲料会沉入水底,这部分饲料会消耗水体当中的养分,容易滋生大量厌氧生物,会让水底生态结构受到影响。(3)工业废水及城市废水污染。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导致工业废水及生活废水排放量愈来愈大。部分城市的污水处理方法并不科学,技术相对落后,导致淡水环境及其资源受到持续性的污染及破坏,影响了淡水渔业发展。
3加强淡水渔业环境保护的有效策略
3.1大力发展淡水生态养殖产业
传统淡水渔业过于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对淡水环境保护不够重视,往往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提升产值。经过一段高增长期后,渔业经济会逐渐放缓,并且淡水渔业环境破坏程度变得愈来愈严重,渔业产品质量也会不断下降,这与可持续发展理念显然是相悖的。淡水生态渔业弥补了传统淡水养殖的缺陷与漏洞。以草鱼养殖为例,可采用集约化精养技术进行养殖。在一定规模的淡水水域中以网围的方式实施集约化精养,通过投放大规格鱼种,以养殖大规格成鱼的方式来提升养殖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3]。又如,在生态养殖当中可采用软体动物控制开发技术。部分淡水水域水质及底质较肥,可为软体动物创造一个良好的发育环境。软体动物不仅能够净化水质,还能够成为部分鱼类或水生生物的食物,为渔业资源开发奠定了基础。结合软体动物生长需求,实施针对性的养殖方案,能够实现滤食性鱼类与软体动物互利共生。通过生态养殖,不仅能够保持稳定的水产业经济产值,还能够加强淡水渔业环境保护,有利于实现淡水渔业可持续发展。
3.2加强淡水渔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加强淡水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能够及时反映出淡水渔业的实际环境状况,便可提前采取一定措施来控制水环境污染。根据水域污染程度、污染因素及污染源情况,相关部门可制定保护性政策,避免淡水渔业环境受到持续性破坏。同时,要建立相关预警机制,并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客观地反映出渔业污染事故。地方政府要加强区域渔业环境检测网络建设,形成联网监测机制,进一步扩大淡水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范围,并将相关监测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实现社会化监督。
3.3加强淡水渔业水环境污染控制工作
相关部门要发挥协同作用,相互配合,加强淡水渔业水环境污染控制,包括工业污染、农业污染及生活污染等方面。首先,要加强污水排放监管。在排放所有工业废水、养殖废水及生活污水前必须采取净化措施,达到排放标准后,才允许排入淡水环境当中。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大监察力度,若发现违规排放行为,以法律为后盾对违规对象进行严惩。其次,要大力推广科学水产养殖技术。由相关部门指导养殖户科学用药、科学饲养,合理控制养殖药物投放量及饲料投放量,避免水体出现富营养化等问题。另外,要加大污染源普查力度。在落实污染源普查及治理的过程中,还要选择合适的生态修复技术来修复水体,并做好相关修复评价工作,持续改善淡水渔业水环境质量。
4结语
在淡水渔业养殖数量及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相关环境保护问题也变得日益突出,并愈来愈受到社会关注。为此应通过发展淡水生态养殖产业、加强淡水渔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及污染控制工作,对淡水渔业环境进行持续性治理,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同步发展。
作者:王宾单位:济阳县水务局
参考文献
[1]钟文武,王文玉,孙昳.云南省淡水渔业环境现状及保护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4(17):290-292.
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范文1篇5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号文件和市沿黄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农民增收、牧业增效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中心,立足全市畜牧业发展区域优势、资源优势、规模优势,突出安全、科学、环保、富民的发展主题,坚定不移地走规范化、科学化、区域化、集约化、生态化、效益化、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加快推进畜牧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全市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全市猪、牛、羊、禽存栏分别达到35万头、3.6万头(奶牛2.2万头)、12万头、750万只,出栏分别达到50万头、3.7万头、6.6万头、860万只;肉、蛋、奶总产量分别达到5.5万吨、8万吨和14万吨;猪、奶牛、禽规模养殖比例分别达到82%、92%、90%。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1%(不变价)以上。
二、工作重点
以发展现代畜牧业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重点,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严防畜产品市场大起大落和重大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故,积极开展养殖企业备案工作,紧紧围绕畜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发展项目,稳定生猪等主要畜产品生产,完善和落实生猪、蛋鸡等扶持政策,继续加强《防止生猪价格过快下跌调控预案(暂行)》的实施,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及畜禽养殖龙头企业,健全良种繁育体系,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广实用技术,实施健康养殖,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及饲料兽药质量安全,使全市畜牧业继续保持平稳较快的发展势头,实现畜禽总量增长、农民收入增加、养殖效益提高的目标。
(一)搞好畜牧产业布局规划,加强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
根据我市发展畜牧业的资源优势和畜牧业发展基础,重点扶持发展北部(310国道以北)沿黄现代畜牧业产业带(畜种以奶牛、商品猪、蛋鸡、种畜禽、观光型畜牧业为主),南部(310国道以南)肉蛋产业带(畜种以肉牛、肉羊、肉鸡、蛋鸡为主)发展,鼓励实施规模养殖、生物环保养殖和标准化生产。
1.发展规模
生猪年出栏1500头以上、肉鸡10000只以上,奶肉牛存栏100头以上、蛋鸡存栏5000只以上、奶肉羊存栏500只以上。
2.用地规划
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在规划用地时,对达到发展规模的养殖小区和专业牧场,在非基本农田地块优先安排畜牧业用地。
3.建设标准
按照市下达的标准执行。
4.项目安排
有关乡镇向市畜牧局报送建设计划,市畜牧局根据报送的先后顺序和资料规范程度进行综合评定,在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中统筹安排。
5.奖励措施
对当年新建的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在农业发展资金中给予适当奖补。
(二)加大畜牧业项目建设
1.继续实施《市沿黄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
按照《市沿黄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三年发展计划,继续做好2012年度《规划》项目的制定实施。
(1)加强荥阳市沿黄绿色奶业示范带建设。按照“滩区变牧区”,“粮草变肉蛋奶”的发展理念,新(扩)建500头以上奶牛养殖场(小区)4个;实施奶牛小区标准化升级改造6个,配套大型机械化挤奶机4台,配套TMR机械4台;实施人工种草项目3个,种植面积1万亩。通过大力推广集约化、标准化养殖,改善养殖环境,提升沿黄奶业竞争力,逐步形成沿黄乳业产业化格局。
(2)加大畜牧业标准化园区建设。新建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园区1个,兽药加工示范园区1个,柴鸡放养观光示范园3个。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推动荥阳畜牧业向标准化、规范化、科技化、产业化和旅游观光方向发展。
(3)建设畜禽养殖基地及畜产品加工生产线。新建标准化万只禽场、种禽场4个,年出栏500只肉羊场3个,年出栏500头肉牛养殖场1个;新建万头生猪生产线4条,10万吨肉类加工生产线项目1个,日处理160吨奶业加工生产线项目1个。逐步形成完善的健康养殖区和畜产品生产加工区,拉长产业链条,实现荥阳畜牧业的增值转换。
2.积极推进畜牧业环保项目建设
大力实施规模养殖场(小区)以奖代补项目、新建环保养殖场和实施规模场标准化改造,加快推进全市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进程。新建环保养殖场20个,大中型养殖沼气池3个,实施养猪场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8个。
3.大力实施世行贷款黄河滩区生态畜牧业示范项目
积极引进世行贷款黄河滩区生态畜牧业示范项目资金,促进全市现代畜牧业发展步伐。利用世行贷款扶持政策建成存栏500头规模奶牛养殖场(小区)2个。市畜牧局、财政局和有关乡镇等要加强项目的服务管理,做好项目跟踪服务,确保项目实施工作组织到位、落实到位。
(三)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事关科学发展、民生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要按照“规范、完善、创新、提升”的总体要求,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原则,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免疫、消毒、隔离、监测、检疫、疫情报告、应急储备、疫情处置等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动物防疫规范化管理,夯实防控基础,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各项防控措施和防控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流行。一要充分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经费和物资投入,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应急物资储备经费、应急处置经费、疫情监测经费等列入市乡两级财政预算。二要实施强制免疫。全面做好免疫和应急处置工作,坚持按程序免疫和集中免疫并重的原则,全面实行动物免疫公开承诺服务制度,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全年动态保持100%,其他疫病免疫密度常年保持90%以上。三要强化预警预报。进一步完善疫情报告网络、免疫监测网络和疫情监测网络,建立疫情风险评估和通报制度,对免疫过的畜禽全面开展免疫抗体水平监测,运用监测结果,科学指导防控工作;监测工作与畜牧项目的申报挂钩,凡申报畜牧项目的规模场户,须提供法定的《监测报告书》。四要加强乡级畜牧兽医站建设。充分利用中央投资,规范建设乡级畜牧兽医站,强化防疫员和监测员培训,提高素质,保证乡级畜牧站职责的履行。五要强化检疫监督。根据产地检疫电子软件系统提示,落实措施、强力推进,规范做好产地检疫工作,确保规模场(小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散养产地检疫率达到90%以上;以加强对屠宰厂点的监管为重点,严格屠宰检疫操作规程,依法搞好屠宰同步检疫工作,确保定点屠宰检疫率、上市动物产品持证率、动物标识回收率、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逐步推行官方兽医驻场检疫制度,严格动物标识、识读器的管理、使用,有效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六要强化应急管理。抓好应急预备队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和实战演练,落实资金、技术、物资“三项”储备。七要建立完善并认真落实“六位一体”防控责任制。对不能认真履行防控工作职责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严肃追究。八要加强防控督导。督导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并监督整改,各乡镇对督导反馈的意见要认真组织落实。
(四)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畜牧法》的规定,严格生产操作规程,依法加强对安全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各环节的监管,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确保全年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要大力实施“43211”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市、乡、村三级分别对辖区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市畜牧局具体负责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工作,逐项建立防疫员、检疫员、养殖场户、生猪经纪人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保证)制度,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监管台账。二要加强对生产环节的监管。依法规范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小区畜禽养殖档案,加强监督管理,建立质量可追溯制度。指导养殖场(小区)科学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三要逐步推行畜产品市场准入。以集贸市场、冷库、超市为重点,积极实施市级畜产品市场准入,逐步建立市场准入与畜禽标准化生产的有效对接机制,全力抓好落实。四要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瘦肉精”、三聚氰胺、磺胺类残留超标为重点,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查,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五要强化流通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督。严格跨省市调运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管理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发证。认真落实活禽市场分区经营、轮流休市、定期消毒制度,严厉打击出售、收购、加工、经营染疫动物和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严重违法行为,确保上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六是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点监管,加快对个体收购站进行规范化改造,坚决取缔流动收奶点。继续开展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工作,以生鲜乳收购和运输环节为重点,加强对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普法教育宣传和技术指导服务,开展全市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对生鲜乳收购站点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建立收购站管理办法及安全承包责任制,构建生鲜乳收购管理的长效机制。七要加强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监管,认真执行饲料、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制度,加强执业兽医、兽医诊疗机构的管理,规范饲料兽药生产企业行为,加大饲料兽药监测力度。八要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畜产品生产,加快推进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一体化进程,新增无公害畜产品产地—产品一体化认证企业14家。
(五)大力实施科技兴牧工程
大力普及推广畜牧业先进实用技术,着力提高畜牧业科技创新、转化和支撑能力。一是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加强产学研结合,不断提高畜牧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龙头企业与科研机构、生产基地相结合,组建技术研发中心,加强畜禽良种选育、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畜牧业环境综合治理等重大关键技术的研发力度。二是开展畜牧从业人员培训,对基层防疫员、执业兽医和规模养殖小区(场、户)开展大规模培训活动,三是开展畜牧科技推广,大力推广生物环保养殖、规模沼气和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秸秆青贮氨化和秸秆综合利用、畜牧兽医电子软件开发利用、良种繁育和品种改良、安全畜产品标准化生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先进畜牧业生产设备应用等畜牧业先进实用技术,培养和造就一批技术硬、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畜牧业从业人员。全年举办先进实用技术培训班30期。三是实施畜牧业科技定单培训。各乡镇、养殖专业村、养殖小区根据不同类型需求及时上报培训计划,市畜牧局因地制宜组织提供畜牧科技培训服务,确保培训效果。四是组建畜牧信息传递网络平台。通过网络平台及时传递畜牧业先进饲养管理技术、市场行情等信息,提高广大养殖场户科学致富能力。
(六)加强畜牧行政执法监督
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畜牧业法律法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体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经营观念。积极开展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动物卫生监督,继续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和饲料专项整治,坚持不懈地抓好“瘦肉精”、“三聚氰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反各类涉牧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加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品种改良
进一步强化畜禽优良品种在提高畜产品质量和畜牧业增产增收中的作用,加强畜禽良种繁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建立健全市、乡上下贯通的畜禽改良网络。要坚持引进与培育相结合的原则,鼓励种畜禽养殖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不断提高供种能力和供种质量;抓好生猪、奶牛人工授精站点、综合技术服务站建设,落实好良种补贴政策,不断提高人工授精比例。
(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及规范化运作
大力发展畜牧业经济合作组织,加快推进畜牧业经营方式转变,解决好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矛盾,不断提高畜牧业组织化程度。市工商、国土资源、电业、交通等部门要在合作社注册登记、用地、用电、产品运输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大力支持。积极引导农民自主建立畜牧专业合作组织,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协会、专业合作社)+规模养殖场(户)+农民+基地”的经营模式,增加畜产品附加值,建立和完善养殖场户之间利益同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养殖户组织化程度,保障农民稳定增收。加大对示范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对运作规范的合作社重点给予政策、项目、资金扶持,促使其自主开展信息、技术培训服务,引进畜牧业先进实用技术,实施无公害畜产品一体化认证、商标注册,创品牌、建基地,建立完善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模式,提升其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经营水平。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建立新的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到2012年底,力争规范新建3个畜牧专业合作组织,使全市畜牧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的总数达到3000户。
三、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一把手要靠前指挥亲自抓,分管领导要负起责任具体抓,将目标责任细化、实化、量化,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坚决克服厌战情绪、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纠正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现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水平。
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范文篇6
关键词:渔业养殖者合法权益保护对策
《渔业法》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工作。”为了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提高养殖效益和水产品质量,规范养殖行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执法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强化执法效率,创造和维护良好的渔业养殖秩序,依法打击侵害养殖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努力增强养殖者的法律观念和维权能力,积极鼓励养殖者充分利用现有水域滩涂资源发展水产养殖业。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发展思路,用科学发展观实现依法兴渔、科技兴渔、以渔富民的目标,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在当前新形势下,保护内陆水域养殖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养殖渔业的健康发展,需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增强养殖者的法制观念,依法规范养殖行为
为了促进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减轻养殖者的负担,增加渔民的收入,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养殖者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指导,开展送法入户活动,让养殖者懂法、守法和依法养殖,强化养殖者的渔业安全生产意识;让养殖者明白国家鼓励发展养殖业的方针、政策和对水产养殖水域滩涂实行养殖证制度的重要性。只有持证养殖,合法权益才受法律保护。养殖权是养殖者依据法律规定在一定水域滩涂从事水生动植物养殖的权利,为了保护水域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养殖者在取得租赁、承包、使用养殖水体的养殖权时,应当签定承包合同或养殖协议,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必要时可聘请律师代为办理并进行公证,依法完善养殖措施,以有效规避养殖纠纷,减少麻烦,放手大胆地从事养殖生产。只有不断提高养殖者的法律意识,使其熟知国家发展养殖渔业的政策,养殖者的合法权益才不会受到侵害。
2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心,努力创造良好的养殖环境]
渔业养殖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水产业的发展,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行使法律赋予自身的权力。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坚持勤政清廉、亲民安民富民;做养殖者维权的使者,不辜负渔民的期望。对国家确定的重点养殖水域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电影等媒体,宣传大力发展养殖渔业的重要性,提高人们自觉尊重他人养殖权的法律观念,对干扰养殖渔业生产秩序,偷捕、抢夺他人养殖水产品,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造成他人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对养殖水体造成的污染事故,要及时采取行政措施、法律措施、经济措施,并按照《渔业污染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调查取证,核算损失,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法为养殖者挽回损失。努力维护良好的养殖环境和渔业生产秩序,真正体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积极为养殖渔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3增强养殖者的技术水平,转变养殖效益的增长方式
渔民的养殖效益提高了,才有推动养殖渔业快速发展的源动力,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科技扶持力度,对养殖大户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抓点促面,带动整体,发挥部门优势,把先进的养殖技术和管理模式送到渔民手中,强化高效渔业基地建设。抓住3个转变不放松:即从产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从无标生产向标准化生产转变;从分散单一型向规模集约型转变。让养殖渔民从中受益,坚持以养为主,推广生态养殖,指导养殖者科学防治鱼病,禁止滥用药物,影响水产品质量,以渔养水,以水养渔,优化养殖结构,发展特色渔业、高效渔业、品牌渔业,改变渔民传统的养殖模式,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庭院渔业和日光温室渔业,全方位、多渠道转变养殖效益的增长方式。
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范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彻底整治养殖污染,建设碧水工程,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促进我区平安和谐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4.《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5.《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6.《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7.《省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三、整治原则
1.坚持发展与环境治理并重的原则;
2.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
3.坚持综合利用和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
4.坚持加强领导、统一管理、部门协作的原则;
5.坚持引导为主、强制为辅的原则。
四、整治范围
后溪水库流域范围内28家养猪场。
五、整治目标
流域内不得新建和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已关闭的养殖场不得再次养殖,现有养殖场应关闭排污口,对猪舍进行改造,采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等措施,将养殖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决定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环保局领导和镇镇长任副组长,农业局、国土资源分局、林业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后溪水库养殖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具体工作。
七、部门职责
1.区环保局。负责对本次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会同镇指挥、协调专项整治工作。
2.镇。负责做好养殖户思想工作,会同区环保局负责监管由畜禽养殖引起的饮用水源污染问题,协助区农业局解决养殖场利用土地消纳污水时本身土地不足,以及污水输送管道和贮存池的建设问题,协助区环保局统一执法。
3.区农业局。负责推广先进畜禽养殖技术,指导督促养殖户推广沼气技术,发展立体生态农业,就地消纳养殖废水、废物,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强病死猪管理。
4.区国土资源分局。对养殖户土地使用手续进行审查,对无合法用地手续的养殖场依法进行处理,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5.区林业局。加强林、果等种植物的管理,对养殖废水和废物进入林、果园进行监管,评估林、果等种植业所需肥料,为利用养殖废水和废物进行灌溉提供科学依据。
八、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发出通告(年11月1日-10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发出《区人民政府关于限期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的通告》,告知养殖户整治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对已不再养殖的养殖户要求不得再次养殖,也不得将猪场租赁给其它养殖户。
2.集中整治(年11日11日-12月31日)。由各养殖户进行治理,采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措施,将养殖废物进行综合利用,治理后养殖场不得设置排污口。
3.(2009年月日-日)。由区环保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统一行动,对逾期没有完成整治的养殖场,报请区人民政府依法关闭或搬迁。
九、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后溪水库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
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范文篇8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全市畜牧业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畜牧业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扶持生猪生产加快畜牧业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扶持生猪生产加快畜牧业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把发展畜牧业作为优化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产业来抓,以转变畜牧业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为主线,大力推行畜牧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有效促进了全市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别是2007年,在全国生猪生产下滑、猪肉供应偏紧的形势下,我市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生猪生产的部署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采取有力措施,使生猪生产得到了有效恢复,保障了猪肉市场供应,维护了社会稳定。2007年,全市肉蛋奶总产量达到18万吨,畜牧业产值实现19.79亿元。畜牧业已成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畜产品的卫生质量和食用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标准化养殖成为畜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提高畜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同时,生猪生产事关农民的持续增收和城镇居民“菜篮子”的稳定,具有“猪粮安天下”的战略意义。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必须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不脱销、不断档,努力实现主要农产品价格不大涨、不大落。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扶持生猪生产、加快畜牧业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发展畜牧业作为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促进我市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加快畜牧业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动力,以加快推进畜牧规模养殖、健康养殖、生态养殖为主线,以增加供给、保障安全、调优结构、促进转型为重点,强化畜牧业标准化建设和动物防疫手段,努力提高生猪等畜禽生产总量、规模养殖比重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全市畜牧业快速健康稳定发展。
(二)任务目标。2008年,全市畜牧工作主要任务是“建立一个体系,完成两个一百”,即:建立健全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新建标准化畜牧养殖小区100个,进一步提高畜牧业生产水平;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率达到100%,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全年出栏标准化畜禽6000万头(只),肉蛋奶总产量达到22万吨。到2010年底,畜牧业生产结构进一步优化,畜禽规模化饲养比重达到70%以上,现代化养殖小区达到500个,全市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5%以上;无公害畜产品达到100个,绿色畜产品达到10个,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100个,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等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加快推进畜牧业生产向技术集约型、资源高效利用型、环境友好型转变。
三、全面落实扶持政策,大力发展生猪生产
发展生猪生产是稳定市场供应的基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明电[2007]53号文)要求,全面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的养猪积极性,稳定和加快全市生猪生产。
(一)落实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抓好能繁母猪生产是保持生猪生产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要按照国家实行的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对能繁母猪每头补贴增加到100元。市畜牧、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兑现到养殖户手中。
(二)继续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坚持实施能繁母猪保险政策,对母猪保险实行单独核算,保额、保费和政府补助标准暂不调整。财政部门要保证配套保险补助资金落实到位。畜牧部门和有关保险机构要加大宣传,开展规模养猪场单独入保、养猪协会入保和养猪农户联保等多种形式的能繁母猪保险业务,动员养猪户积极参保,努力扩大保险覆盖面,力争能繁母猪“应保尽保”。
(三)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标准化规模养殖是生猪生产发展的趋势。2007年,我市经农业部批复实施了7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总投资565万元。2008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场(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并充分利用这一扶持政策,引导农民转变生猪饲养方式,加快生猪标准化建设,努力提高生猪生产综合水平。
(四)落实生猪良种补贴政策。2008年,国家和省财政将对我市落实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资金168万元,对生猪良种场建设和开展人工授精所需的良种猪给予补贴,推进生猪品种改良。市畜牧、财政部门要结合我市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实际,认真抓好项目建设的组织落实工作,引导种猪生产企业扩大养殖规模,新建、扩建原良种猪繁殖场,以满足我市生猪生产对种猪的需求,提高生猪良种覆盖率。
四、加快畜牧业标准化建设,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
(一)加快标准化畜牧养殖小区建设。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科学规划、规范管理的方针,引导饲养者转变养殖观念,调整养殖模式,按照发展高效、生态、环保型畜牧业的要求,积极发展畜牧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加快建立一批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示范基地。2008年全市新建各类畜牧小区100个(牛10个,生猪40个,家禽50个)。采取建设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和利用沼气处理、制作有机肥料等综合治理措施,从根本上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实现畜牧业生产的数量、质量和生态并重发展。
(二)加大畜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生猪生产,稳定家禽生产,突出发展牛、羊等节粮型家畜。发挥山区、平原、沿湖区域的不同资源优势,科学规划,大力发展生猪、肉牛、肉鸡、肉兔、水禽、蛋鸡及特种养殖业,不断优化畜牧业品种和区域结构,促进各类畜禽平衡发展。
(三)加快畜牧业科技进步。加强基层畜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加快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抓好畜禽品种改良、动物疫病诊断及综合防治、饲料配制和集约化饲养等技术的推广。强化畜牧业科技教育和培训,提高畜牧业技术人员和饲养者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加畜牧业科技含量,促进畜牧业增产增效。
(四)大力推进畜牧产业化进程。充分发挥盈泰集团、春藤公司、龙海松花、张汪名鸭等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培育畜牧龙头企业,不断建立健全加工企业与畜牧专业合作组织、养殖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带动农民增收的能力。发挥田园绿色肉牛养殖合作社、民族力源肉牛养殖合作社、春蕴生猪养殖协会等畜牧合作经济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扶持发展各类畜牧合作社、养殖协会,紧密组织饲养场(户)、加工运销企业、投入供应企业、技术信息单位,整合各种生产要素,带动农民参与合作养殖,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加快生产经营方式转变。
五、建立健全畜牧业发展保障体系
(一)加强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扎实做好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增配移动智能识读器、电脑等信息器材,不断强化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手段。进一步加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狠抓免疫基础,加强消毒灭源,确保防疫密度达到100%。严格落实动物疫病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应急演练和疫情监测预警预报,不断提高应对突发性重大动物疫情防控能力,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二)强化动物检疫监督,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进一步健全依法防疫、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多层次防控责任体系,明确政府、职能部门、防疫人员和养殖场(户)的责任和义务,切实推进依法防疫工作。强化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收购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大对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假劣、违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品投入饲养环节,确保畜禽饲养安全和畜产品质量。
(三)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畜牧兽医工作体系。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扎实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和畜牧兽医队伍建设,充实完善兽医工作机构,逐步建立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技术培训,稳定基层防疫队伍,保证防疫工作需要。全面实施《部级动物疫情测报站续建项目》和《基层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化防疫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提高畜牧兽医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发展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扶持生猪生产加快畜牧标准化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发展规划,积极培育典型,创新发展模式,并落实相关政策,大力加快标准化畜牧养殖小区建设。市里成立加快畜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标准化畜牧养殖小区建设的规划制定、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强化责任落实,加快推进标准化畜牧养殖小区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不折不扣地落实扶持政策,促进生猪生产,解决好标准化畜牧养殖场(小区)建设用地、资金融通、技术服务、信息交流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畜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范文篇9
[关键词]养殖业;环境;污染;问题;措施
1养殖业现状
新平是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县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自然资源丰富,区位优势明显,发展养殖业条件优越。全县拥有天然草场面积28.64万hm2,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积25.8万hm2,有各种经济林园6.4万hm2。畜禽交易市场活跃,畜产品流通便捷,建成年交易肥猪20万头以上的水塘生猪交易市场和年交易大牲畜5万头以上的戛洒大牲畜市场。2016年,全县完成存栏生猪32.8万头、牛9.36万头、羊11.73万只、禽174.46万只;出栏猪40.76万头、牛3.95万头、羊7.57万只、禽453.68万只;肉蛋总产5236.8万kg;畜牧业产值达到13.33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7.8%,养殖业已成为全县农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截至2016年,全县共发展养殖大户787户,其中:年出栏肥猪100头以上282户(出栏500头以上39户),出栏肉牛10头以上128户,出栏肉羊30只以上286户,存栏蛋鸡1000只以上27户,出栏肉禽2000只以上64户;建成养殖专业村、示范村58个;建成各类养殖小区18个,其中生猪养殖小区8个、肉牛养殖小区7个、肉羊养殖小区1个、禽养殖小区2个;创建省级示范场4个,建成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66个。猪、牛、羊、肉禽和蛋鸡规模化养殖比重分别为21.1%、14%、21.7%、14.8%和94.1%。随着养殖量的不断增长,养殖排污的问题也日趋严重,排放的污水对周边的水体、土壤与空气等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给环境保护带来了较大的压力。以2016年新平县的畜禽存栏计算,畜禽年产粪便108.5万t以上,年产尿液69.8万t以上。
2环境污染存在的问题
2.1养殖业主环保意识薄弱,对养殖污染缺乏科学的管理
养殖业主对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防治工作的紧迫性认识不足,重养殖轻治理,未建设有与养殖相配套的排污处理设施,污水就直接或间接排放到外面的河中,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造成水源污染和大气污染,没有做到环境污染治理与养殖持续发展相协调。
2.2养殖业主片面追求规模,不严格执行国家的环保标准
部分的养殖场受利益的驱动,片面追求养殖的规模,把有限的资金绝大部分投入到养殖生产当中,对环境污染处理设施的投入很少,没有严格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进行养殖污染物排放,给养殖污染治理带来了困难。
2.3养殖业污染环境治理经费不足,措施简单不到位
养殖业污染环境治理是一项工作难度大、资金投入多的工作,养殖业主有心无力,治理以应付为主,只能建设一些体积小的沼气池、化粪池等处理设施,污水经简单处理后就直接排出外面,造成了较大的环境污染。
3治理环境污染的措施
3.1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让老百姓充分认识养殖污染的危害,提高清洁养殖意识,自觉参与养殖污染的治理行动,积极引导养殖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3.2严格执行环保要求,进行科学选址和布局
按照畜禽粪便污染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规范养殖场的选址,进行科学布局,避开禁(限)养区,因地制宜,种养结合。规模养殖场要有严格的环境审批,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善环保“三同时”(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3.3推行生态养殖模式
坚持种养结合,统筹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科学规划农牧业发展布局,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实现区域内种养基本平衡,畜禽粪污就地就近消纳。大力推广“畜禽—沼—果(菜、草)”等生态养殖模式,实施养殖规模与种植规模配套,达到循环利用种养双赢目的。将畜禽粪便进行沼气发酵无害化处理,沼渣沼液作为植物种植有机肥,利用沼气副产品沼渣沼液部分替代化肥农药,从而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提高治污效果和资源综合利用率。
3.4加大环保治理力度
坚持落实责任,明确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探索建立强制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加强监督和管理;坚持市场化运作,完善激励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立有效的可持续运营长效机制。积极落实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建设资金的扶持政策,推进干清粪、沼气池等污染治理措施建设,重视对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建设的源头管理,完善治污处理设施,减少和控制生产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3.5应用新技术对粪污进行处理
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范文篇10
畜牧业是我省现代农业的重要主导产业之一。大力发展畜牧业对于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加农民收入,壮大县域经济,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促进全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立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4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按照坚持市场导向、加强宏观调控、促进协调发展、优化区域布局、鼓励科技创新、推行清洁生产和强化政府扶持的原则,加快畜牧业增长方式转变,大力发展健康养殖,构建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畜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总体目标。力争到“十一五”末期,全省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510万吨、255万吨、158.5万吨,年均分别增长8.1%、2.6%、15%。畜牧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8%。规模化、产业化畜禽养殖比重达到90%以上,标准化畜禽养殖比重达到50%。全省基本建立良种繁育、动物疫病防控、饲草饲料生产、畜产品质量安全、草原生态保护五大体系。畜牧业生产初步实现向技术集约型、资源高效利用型、环境友好型转变。
二、加快推进畜牧业增长方式转变
(三)优化畜产品区域布局。根据区域资源承载能力,明确区域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加快产业带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优势畜产品产区。“十一五”期间,全省要建立环渤海生猪优势区、沈大沈山高速公路沿线养鸡优势区、辽宁省界沿线优质肉牛优势区、辽西北优质肉羊优势区、辽宁中部优质奶牛优势区、辽东优质绒山羊优势区、辽北肉鹅优势区“七大畜产品生产优势区”。加快推进辽东半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加快发展辽西种草养畜基地和沿海特种动物养殖基地。
(四)优化畜牧业生产结构。稳定发展生猪、蛋鸡和肉鸡生产,加快发展肉牛、肉羊、绒山羊、优质细毛羊和肉鹅生产,突出发展奶牛生产,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畜禽生产,建立与资源、市场需求相适应的生产结构。“十一五”期间,要把草食畜禽生产作为畜牧业生产结构调整的突破口,组织实施肉牛、奶牛、绒山羊、肉羊和肉鹅推进计划。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青贮、黄贮、微贮、氨化和长秆短喂技术,积极发展人工草地,加快发展秸秆养畜和种草养畜,着力提高草食畜禽比重。
(五)推进畜牧业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建设。转变养殖观念,创新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改变人畜混居、畜禽粗放散养的落后状况,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十一五”期间,要组织实施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工程,用现代畜牧业的标准改造传统畜牧业,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分品种建立一批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示范基地,区域性整体推进生产方式转变,发展健康养殖。一是大力推进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各级财政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对小区水、电、路以及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必要的扶持,在此基础上,推进以县为单位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二是组织实施清洁化生产示范项目。在标准化养殖示范区有计划地对养殖专业村、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进行改造,重点推广“四改两分再利用”畜牧业清洁化生产技术,即改水冲清粪为干式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改渗漏地面为防渗地面,固液分离、雨污分离,粪便无害化处理后实现农田果园再利用。三是开展畜禽良种配套工程建设。科学规划种畜禽场建设,每个标准化养殖示范区重点扶持建设1个原种畜禽扩繁场,扶持种畜场、畜禽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建设人工配种改良站点。四是组织实施畜牧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项目。各级政府要把畜牧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的一件带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着力提高畜禽养殖户组织化程度。到2010年,全省70%以上的养殖业户通过组建合作社、协会等形式实现组织化合作生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把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示范项目纳入到各级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范围内,给予积极的支持。各级动物卫生监管部门要按不同畜禽品种、不同经济合作组织类型抓好试点工作,重点推进行业性的协会组织、专业化的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和实体性的农民合作社组织的发展。五是深入开展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认定工作。完善《辽宁省标准化畜牧小区认定办法》,通过标准化认定,规范、指导、支持标准化畜牧小区建设。
(六)实施科技创新工程。深化畜牧兽医科研院所科研管理机制改革,探索新的选题、立项、验收模式,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科研运行机制。鼓励大型饲养和加工龙头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推进科研主体多元化。组织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和企业研发机构围绕自主育种、清洁生产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领域,开展科技攻关,解决制约畜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创新畜牧兽医推广体系,要在进一步发挥现有各级畜牧兽医推广队伍骨干作用的同时,积极扶持大型饲养和加工龙头企业以技物结合方式开展技术推广工作,建设新型的技术推广体系,促进畜牧兽医推广体系逐渐走向多元化。创新技术推广方式,要在不断加强对广大农民的技术培训,提高生产者素质等常规技术推广工作的同时,规划扶持建设一批科技示范场,集中开展新成果转化,并通过示范作用向周围广大农民推广先进技术。
(七)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鼓励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机制创新,建立基地,向规模化、产业化、集团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带动农民增收的能力。组织开展辽宁名牌畜产品认定,加强品牌建设。建立健全加工企业与畜牧专业合作组织、养殖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订单畜牧业。鼓励企业开发多元化的畜禽产品,发展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进一步调整畜产品出口结构,实现出口产品、出口类型多元化,不断提高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占有份额。要创造条件,扶持和发展畜牧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管理和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农民利益。
三、建立健全畜牧业发展保障体系
(八)完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良种是畜牧业发展的基础,要加大对畜禽良种工程建设的扶持力度,建设畜禽良种强省。一是提高自主育种能力。要加强引进种猪的社会联合选育,逐步解决引进种猪的世代退化问题。要加强肉牛、绒山羊、肉羊、肉鹅、超细毛羊和辽宁黑猪等新品种培育,逐步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良种繁育体系。加快种畜测定站建设,完善种畜测定体系,提高综合育种能力。二是实行有计划引种。要在加强新品种培育的同时,根据畜牧业发展需要,继续有计划地从国外引种,保障种源质量。三是实施畜禽品种改良项目。有计划地在畜产品优势区建设生猪、肉羊、细毛羊改良中心,通过品种改良,建立辽西北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及缓冲区种猪良种基地,以*、大连、鞍山、抚顺、本溪、阜新、铁岭等大中城市郊区为重点的奶牛良种基地,以辽西北地区为重点的肉牛、肉羊和细毛羊良种基地。四是实施品种资源保护和开发项目。推进品种资源保护场、基因库和保护区建设,改革保种机制,加强地方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大力开发辽宁绒山羊、昌图豁鹅、大骨鸡和中华蜂品种。五是扶持重点种畜禽场建设。主要是扶持原种场、保种场、祖代以上种禽场和种猪扩繁场建设,确保种畜禽繁育体系源头的质量和繁育规模。
(九)构建饲草饲料生产体系。一是大力发展草业经济。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措施,加快发展农田种草,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内,在承包耕地上种植牧草,享受国家粮食补贴政策,建立现代草产品生产加工示范基地。各地要尽快启动草原权属改革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加快推进草原权属改革工作,对依据法律程序开展一定规模草原权属改革工作的市、县(市、区)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省将采取专项补贴的方式给予扶持。研究制定天然草原植被恢复方案,通过对天然草原采取围栏封育、补播改良、灾害防治、禁牧休牧轮牧、草食畜禽舍饲半舍饲等综合措施,建立草畜平衡模式。二是加快发展饲料工业。积极推进饲料生产企业规模化、集团化发展进程。各地要制定相关政策,把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竞争能力强的饲料生产企业列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优化全省饲料生产区域布局,调整饲料产品结构,进一步提高辽中、辽南地区饲料工业,稳步发展辽北地区饲料工业,加快辽东、辽西地区饲料工业发展。稳步发展配合饲料生产,加快发展浓缩饲料、预混合饲料与反刍家畜精料补充料生产。规范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使用,严格饲料生产企业市场准入制度。
(十)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一是完善畜禽养殖小区动物疫病防控机制。研究新形势下与畜禽养殖小区相适应的动物疫病防控机制,建立起畜禽养殖小区动物疫病防控新机制,规避疫病发生风险。二是加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建设工作力度。全面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规范化管理工作,完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基础设施,强化日常管理,严格做好外引动物的管理工作。三是继续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预警预报体系建设。要不断加大监测经费投入力度,强化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加强疫病监测和疫情预警预报,进一步提高重大动物疫病控制的主动性。四是强化检疫和监督工作。严格执法,严把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关口,确保上市动物及其产品的卫生安全。五是继续加强和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六是实行动物免疫标识可追溯体系建设。追根溯源,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的扩散蔓延,保证动物及其产品的卫生安全。七是完善动物检疫工作财政保障机制。动物卫生系统动物检疫工作人员经费、日常运转经费、专项业务经费等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检疫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十一)加强基层畜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补贴标准,切实将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经费落实到位。要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推进畜牧技术推广工作向基层转移。在乡(镇)动物防疫监督所基础上加挂畜牧技术推广站牌子,进一步发挥乡(镇)畜牧技术推广作用。
四、加大对生产流通领域畜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
(十二)加快建立和完善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实行畜禽标识管理,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对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进行备案,建立畜禽疫病可追溯体系,完善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十三)加强对兽药饲料等畜牧业投入品监管。突出源头治理,以查处违法生产、违法经营与违法使用的“三查”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劣兽药饲料,特别是制售、使用兽用生物制品饲料的违法行为。
(十四)加强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与监管工作。将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与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规模化畜产品生产基地和畜牧业龙头企业紧密结合起来,以产地与产品一体化认证为主要形式,稳步推进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加强对获证产地与产品的跟踪检查与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生产,依法使用无公害畜产品标识。
(十五)加强省市两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省、市现有兽药饲料监测机构的基础上进行续扩建,使其仪器设备的配备水平与监测能力能够适应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
(十六)加强畜禽屠宰加工环节监管。推行畜禽定点屠宰管理,逐步实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开展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扶优扶强。全面开展屠宰加工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技能培训,继续实行屠宰加工技术人员、肉品质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坚决关闭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的屠宰场(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十七)加强畜产品市场监管。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畜产品市场,严禁地区封锁,确保畜产品运销畅通。充分发挥农村经纪人衔接产销的作用,促进畜产品合法流通。落实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使用的查处力度,保证上市肉类的质量。加强对液态奶和其他畜产品的市场监管,完善液态奶标识制度。
五、完善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十八)完善畜牧业基础设施。逐步加大投资力度,加强畜禽养殖小区水、电、路、畜禽粪便处理,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和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天然草原资源恢复工程,加快草业发展。探索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维护生态安全。
(十九)扩大对畜牧业的财税支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增加资金投入,建立起与畜牧业功能相适应的财税支持机制。重点支持畜禽良种繁育体系、种质资源保护、优质饲草基地和标准化养殖小区示范等方面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改善畜牧业生产条件。在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研、农业技术推广及人畜饮水等专项资金时要对畜牧业发展给予大力支持。继续清理畜禽养殖和屠宰加工环节不合理税费,继续实行对饲料产品的优惠税收政策,减轻养殖农户负担,降低生产成本。“十一五”期间引进优良种畜禽、牧草种子,继续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加大对出口畜禽产品的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及时足额办理出口退(免)税。
(二十)加大对畜牧业的金融支持。运用贴息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畜牧业的贷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现代畜牧业建设,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金融部门要结合畜牧业发展特点,改善服务,提高效率,探索创新信贷担保抵押模式和担保手段,对符合信贷原则和贷款条件的畜牧业生产者与加工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制度,支持广大农户发展畜禽养殖。要启动畜禽政策性保险试点项目,对猪、牛、羊、禽实施财政支持的政策性保险。要引导、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大力开发畜牧业保险市场,探索建立适合不同地区、不同畜禽品种的政策性保险制度,增强畜牧业抵御市场风险、疫病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动物卫生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体系健全的优势,积极推进畜禽政策性保险工作。
(二十一)认真落实畜牧业生产用地政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土地实际情况,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明确划定畜禽养殖用地,并按农业用地管理。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确需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各级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并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全额免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二十二)继续落实“绿色通道”政策。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货运车辆在通行我省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时,实行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的政策;整车并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货运车辆在通行国家和省确定的“绿色通道”时,降低一个收费车辆车型档次征收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通行费(第一类车型不再降档)。对经铁路运输的家禽及其鲜活产品,继续实行铁路运输计划和配空车优先办理。继续设立禽类产品出口检务放行绿色通道,简化受理、出证和放行手续。
六、加强对畜牧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三)把发展畜牧业摆在重要位置。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政府要把扶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畜牧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各级动物卫生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作用,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畜牧业发展情况,提出扶持政策措施建议。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范文
关键词:水库渔业;可持续发展;措施
中图分类号:S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水库渔业持续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1.1外部环境方面
1.1.1水产品出现结构性过剩,渔业比较效益下降
近年来,国内水产市场购买力疲软,水产品已进入完全的买方市场,并存在饱和型、类同型、资源型、低值型状态。水产品结构性、季节性、区域性相对过剩,销售价格普遍下降,经济效益明显下滑。水库渔业由于以鲢、鳙为主,品种单一,渔业比较效益下降,增产不增收。
1.1.2水域环境不断恶化,渔业资源严重衰退
由于污染加剧、水土流失、水工建筑隔阻、围垦造田、酷渔滥捕等因素的影响,使渔业资源严重衰退。全国江河污染状况按流域评价,太湖72.8%、淮河72.6%、黄河71.3%、海河69.3%、松辽河60%、珠江35.8%、长江31%。75%的湖泊和30%的水库水质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水体污染对渔业发展影响严重。
1.2宏观管理方面
1.2.1渔业支撑体系薄弱,抵御灾害能力不强
水库渔业起步较晚,加上资金的限制,水产苗种、病害防治、技术推广、执法装备等支撑体系建设很不健全。渔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强。水产苗种体系结构布局不合理;原种及良种不纯、退化严重、抗病力弱、经济性状退化等,制约了水库渔业的进一步发展。
1.2.2渔业行业管理松散,科技力量比较单薄
在行业管理方面,近几年由于种种原因,水库渔业各级行业管理机构均很松散,管理人员和技术干部部分已改行。在基础设施配套方面,水库渔业不能与水利规划及工程建设同步配套。在资金投入方面,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尚不畅通。在科研和技术推广方面,渔业投入基础很差,初步建立的渔业管理和科技体系有溃散的迹象。
1.3技术措施方面
1.3.1渔业方式不尽合理,导致水体富营养化
有的水库盲目超量发展投饵式网箱养鱼,鱼类代谢废物和残饵增加了水体营养负荷,导致水质因渔业而污染。过度捕获食鱼性鱼类,使水生生物群落结构改变,引起小型鱼类过量繁衍、藻类水华暴发和水体富营养化。
1.3.2坝下流水资源闲置,渔业潜力未能发挥
水库坝下流水资源是水利系统独有的优势,其水质清新、溶氧丰富、水交换容易,是名特优鱼类集约化养殖的最佳水体。流水养鱼一水多用,提高了用水效率;代谢废物容易处理,水库环保问题不用担忧,过去水库渔业忽视了坝下流水资源的开发。
2水库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2.1水库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宏观思路
2.1.1指导思想水库渔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是:以国家渔业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进一步健全宏观管理体系,完善技术保障体系,开源和挖潜并举,外延和内涵结合,提高水产品产量和质量,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和养殖品种结构,加强水域环境保护和渔业资源合理利用,使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渔业生产和水资源利用和谐发展,从而推动水库渔业上新台阶。
2.1.2总体布局
按照各地不同发展水平和特点,东部及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周围宜以名特优新品种的开发为主攻方向,着力发展流水养殖、设施渔业、都市渔业和休闲渔业,并向外向型渔业经济发展。中部地区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应优化产品结构,加大/名、特、优、新0水产苗种批量繁殖和培育力度,加快名优水产品规模化养殖步伐,充分发挥区域优势。西南及西北地区宜在加快传统渔业发展的同时,因地制宜开发名优品种,合理利用渔业资源。
2.1.3宏观推进模式
从发展水利事业及水资源持续利用的高度,正确处理水库渔业市场调节与政府部门宏观调控的关系。目前关键应加强政府部门宏观调控措施,从管理体制、技术力量、资金扶持方面全盘考虑。主导方式可采取支持发展项目的模式进行示范,以点带面,逐步发展。选择确定示范项目应坚持适应市场、发挥优势、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并通过政策引导、技术示范、培训推广、信息服务等手段,加强对项目的指导,提高行业整体科技素质。
2.1.4技术重点
水库渔业持续发展的方向仍应以水产养殖为主,养殖品种以“名、特、优、新”水产品为主,养殖方式以流水养殖为主,养殖技术以健康养殖为主,水库大水面养殖增殖以调整品种结构为主,着力推广健康环保型高效集约化养殖模式。同时,因地制宜地发展休闲渔业、设施渔业、生态渔业、都市渔业。
2.2水库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技术领域
2.2.1水库坝下流水养殖及设施渔业
水库坝下流水、电站尾水、渠道流水等都可一水多用,其水质好、水量足,最适合名优鱼类的集约化养殖。利用坝下流水资源开展温水性或冷水性鱼类的养殖,是水利系统特有的优势。设施渔业是采用先进的养殖设备和技术,在人工控制的生态环境和饲料条件下,进行名优水产品的高密度、集约化养殖,可实现苗种提前孵化及反季节生产、多品种小批量生产,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大部分水库都具有发展坝下流水养殖或设施渔业的条件,这应是今后水库渔业可持续发展的主攻方向。
2.2.2水库移植养殖名优水产品
水库移植银鱼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凡环境条件适宜、饵料充足及鱼类种间竞争压力小(水体剩余空间大)的水库,移植成功的可能性较大。在水库养殖河蟹的技术及生态模式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在水库养殖河蟹不会对大坝构成危害,在适宜放的水库养殖河蟹,可望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2.2.3水库大水面渔业结构的调整
调整的原则是在划分水库功能及注重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在适宜开展养殖的水库充分利用水库的饵料资源和空间资源,调整养殖模式和放养品种结构,使水库渔业利用模式达到优化。适宜开展网箱养殖的水库,要充分考虑水体环境承载能力。大水面调整品种结构应增加新的适宜品种,如匙吻鲟、史氏鲟、鳜类、鲴类等适合水库放养的经济鱼类。
2.2.4水库休闲渔业
休闲渔业是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将游钓观光与现代渔业有机结合于一体的新型产业。休闲渔业以渔业资源和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为基础,建立起不同层次与类型的具有观光、垂钓、品尝、体验、休闲、度假、旅游、观赏、示范、教育等多功能的休闲渔业景区或基地,从而满足城市里的中高收入者的文化需求和物质需求,并创造较高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我国水库休闲渔业资源丰富,发展休闲渔业将成为21世纪渔业发展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2.3水库渔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措施
2.3.1建立精干高效率的水库渔业行业管理体系
首先各级水库渔业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部门都要从水利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水库渔业可持续发展,搞好宏观管理、指导、服务和协调,制定好水库渔业持续发展的实施策略和技术及管理措施,保证渔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2.3.2建立具有先进水平的渔业科技创新体系
健全科研机构,组织科技力量,从科研攻关、科技管理、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创新,既重视高新技术应用,也重视常规技术集成,同时注重产前、产中、产后技术的配套,为水库渔业的持续发展起科技支撑作用。
2.3.3建立完善的高效率转化科研成果的技术推广体系
强化推广机构及人员队伍的建设,利用信息网络、培训服务等综合手段,形成以各重点水库渔业基地为依托,以专业协会及网络为纽带,形成水库渔业可持续发展技术推广体系,使科技成果迅速推广并转化为生产力。
2.3.4建立不断提高水管单位渔业科技素质的技术培训体系
在培养造就一批科技骨干的同时,注重提高水产科技队伍整体科技素质。结合生产实际中出现的技术难点和热点问题,举办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的培训班,全面提高水库渔业科技素质。
2.3.5建立及时、准确、系统、权威的水产信息体系
建立水库渔业信息系统,对水产品生产及市场信息进行采集、存储、加工、传递,并提供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使水产信息的收集、整理、开发、传递形成网络,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服务。
2.3.6建立可靠的渔业基础设施体系
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按需要统筹配备优质苗种繁殖、孵化及养殖基地以及渔业设施,新建水利工程的渔业配套设施建设应与水利工程建设同步配套,已建的水利工程中渔业缺项应逐步补齐,为水库渔业持续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2.3.7建立坚强有力的渔业法规及执法管理体系
完善渔业法律法规,以法治渔。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建设一支高素质、规范化的渔业综合执法队伍。严厉打击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强化渔政管理。
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范文篇12
一、法律依据与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的通知》(国发〔1999〕102号)、《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中发〔*1〕18号)等政策和文件。
实施养殖证制度要充分体现“合理规划、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保持稳定、促进发展”的基本原则,逐步建立起以养殖证制度为基础的水产养殖业管理制度。
二、实现目标
通过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力求实现以下基本目标:
(一)、进一步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保持农村基本制度的稳定;
(二)、保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减轻渔(农)民负担,增加渔(农)民收入;
(三)、依法管理和促进科学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资源,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水域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引导并促进渔业结构的调整,合理安排产业布局;
(五)、提升水产养殖产品质量,保障水产品食用安全,提高产业竞争力。
三、养殖证的功能和作用
(一)、养殖证是生产者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合法凭证。持证人从事养殖生产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可以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水产养殖业发展的投资、技术服务、病害防治、培训教育等优惠扶持政策。
(二)、养殖证是判断水域滩涂的养殖使用功能的基础依据。当水域滩涂因国家建设及其他项目征用或受到污染造成损失时,养殖者可凭养殖证申请补偿或索取赔偿。渔业污染事故调查机构应以养殖证为受理案件基础,养殖证登记内容是调查处理事故的重要依据。
(三)、水产养殖生产者要持养殖证方可申请苗种生产审批、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水产品原产地证书、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资格等,并享受国家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持证人应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在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时应按规划合理布局,科学投饵、用药,不得造成水域环境污染,并严格按照养殖证所规定的养殖区域、类型、方式等内容进行生产活动。
四、发证范围
(一)、国家对水产养殖水域滩涂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1、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
2、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水域滩涂养殖承包经营权;
3、已领取土地承包权证书的农用土地改为养殖生产的,养殖证不改变原土地的权属及土地基本用途。
(二)、对已养水域滩涂,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的应尽快审核补发。
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三)、新规划用于养殖开发的水域滩涂,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优先考虑因当地渔业产业结构调整需转产从事养殖业或者因养殖规划调整需另行安排养殖场所的当地渔业生产者以及当地传统养殖生产者。
五、发证办法
区人民政府是养殖证主管机关,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和审核工作。
(一)、发证程序
1、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水域滩涂进行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向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2、审核。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
3、批准。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颁发养殖证。
对不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登记造册、公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水域滩涂要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告。
5、依法取得的水域滩涂养殖权、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养殖证及内容
1、养殖证应当载明持证单位或个人基本情况;养殖水域滩涂地理概位及平面界址图;养殖面积及范围(方位坐标);养殖类型、方式;养殖证有效期限;养殖证编号等内容。
2、依据养殖区域的生态环境、养殖方式、投资风险、收益等综合因素,养殖证有效期最高年限分别为池塘30年,湖泊、水库、河沟10年,提水养殖及临时养殖区为2年。
3、养殖证登记事项如有变动,需提前一个月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养殖证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60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养殖证实行年审制度,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核的养殖证自行失效。
4、对兼有调蓄、行洪、航运、养殖等多功能的水库、江河、湖泊等水域滩涂,可在保证其他功能正常行使的情况下,发放临时养殖证。在水域规划的主功能与养殖功能发生矛盾时,临时养殖有效期自然终止。如遇重大建设项目等公益性事业需要,发证机关可中止该水域滩涂的养殖使用,有关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并与广大养殖者的切身利益有直接关系。各镇人民政府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动员和部署,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各种渠道、方式进行宣传,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调查登记。各镇人民政府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对辖区内水域滩涂使用、养殖生产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并作图标志,建立档案。
(三)、发放证书。在调查登记的同时,全面开展养殖证的核发、换发、补发工作。在发放养殖证时,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发证前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监督与管理
(一)、养殖证是养殖生产的唯一合法凭证。持养殖证以外的其他凭证使用水域滩涂进行养殖生产的,或违反规定超越批准权限批准的,其批准文件无效,使用的水域滩涂由区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原批准机关赔偿。
(二)、单位和个人利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改变养殖水域滩涂的形状及破坏其生态环境;
2、不得低于区内确定的各类水域鱼(苗)种亩放养量或省规定的养殖水域平均亩产量的50%;
3、不得向养殖区倾倒生产、生活垃圾;
4、不得将废弃的养殖设施弃置于养殖区域;
5、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饲料,不得使用禁用的渔药;
6、病死的养殖水生动物应当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7、起捕养殖水产品时,不得擅自使用渔业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使用的渔具、渔法。
(三)、从事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对养殖场所内发生的疫病,应当及时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疫病扩散。
(四)、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在进行渔业行政执法活动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养殖证和相关资料,进行查阅或者复制;
2、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有关水域滩涂养殖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3、对水域滩涂养殖现场进行检查、勘验、拍照、摄像等;
4、责令当事人停止正在进行的违法的水域滩涂养殖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渔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妨碍渔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八、法律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养殖证,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1、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无正当理由使水域滩涂荒芜一年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开发利用,逾期未开发利用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养殖用途的。
(二)、未依法领取养殖证擅自从事养殖生产,其养殖条件符合养殖规划的,责令改正,补办养殖证;其养殖场所不符合养殖规划的,责令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或者超越养殖证核准范围从事养殖生产或者妨碍航运、行洪的,责令限期拆除养殖设施,可以并处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经核准擅自转让养殖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伪造、涂改、买卖、或者以其他非法形式转让养殖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养殖证,可以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伪造、买卖养殖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违反监督与管理第一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00元以下罚款;造成养殖生产者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监督与管理第三条的,可以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权,由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九、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思想,站在维护渔民的利益,促进渔业发展,保持稳定的战略高度出发,从渔民的利益出发,全面推进完善养殖证制度。要切实加强领导,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采取措施保障暂行办法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