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项目实施工作总结范文
经世行十一次检查团对节水灌溉项目的检查,对结果均表示满意。其中第八次和第十一次,世行检查团将该项目评为“非常满意”项目。2006年10月,世行竣工验收检查团(ICR)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验收,初步评价意见为“非常满意”项目。
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8万亿m3,人均和亩均水资源量仅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和1/2,而且地区分布很不平衡。目前,全国正常年份缺水量近400亿m3,其中农业缺水约300亿m3。由于农业是用水大户,其用水量约占全国用水总量的70%。因此,为了应对日趋严重的缺水形势,发展节水农业,特别是发展节水灌溉是一种必然选择。为加快我国节水灌溉事业的发展,积极利用外资增加对农业节水灌溉的投入,学习和借鉴国外节水灌溉技术及先进管理经验,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报请国务院同意,由水利部组织北京、河北、青岛、辽宁(沈阳)四省(市)水利厅(局),实施利用世行贷款发展节水灌溉项目。本项目涉及四省(市)的26个项目县(市、区),项目总投资17.9亿元,其中利用世行贷款7400万美元。项目执行期2001~2005年,计划发展农业节水灌溉面积160万亩。
项目总体计划
(一)三大目标
世行贷款节水灌溉项目以资源性节水(“真实”节水)作为项目设计的基础。项目实施的三个目标是:
1、增加项目区农业产量并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
2、在项目区实现资源性节水,即达到“真实”节水;
3、促进项目区的水资源综合管理和可持续利用。
(二)三大措施
为达到以上目标,在节水灌溉项目的子项目设计和实施中,采取三项综合节水措施,即包括:
1、灌溉工程措施;
2、农业节水措施;
3、管理节水措施。
通过采用综合节水措施,在项目区将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大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建设内容
世行贷款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
1、灌溉水利工程和农田水利设施,占总投资76.29%。
包括渠道衬砌、低压管道、排水渠、机电井、小型工程、地表灌溉改善、喷灌和滴灌系统。
2、农业支持和服务,占总投资13.76%。
包括土地平整、深翻深松、免耕少耕,平衡施肥、秸秆还田和增施有机肥,改善土壤肥力,推广塑料薄膜覆盖及保护地栽培,发展设施农业,普及良种和使用抗旱剂,以及改进种植和耕作技术。
3、林业和环境保护与监测,占总投资4.33%。
包括防风林建设和水土保持、培育树苗和建设监测项目,对土壤和水环境影响的环境监测系统。
4、机构发展与支持,勘测设计费和项目管理费,占总投资5.62%。
包括国内外培训、技术支持和科研及应用研究,以及建立由大多数用水户组成的运行维护机构,建立自主管理灌排区(SIDD)和发展农民用水者协会(WUA),开展项目勘测设计,以及各级项目办管理经费。
理念和机制创新
世行节水灌溉项目高度重视先进技术、理念、管理方法、体制机制的引进和创新工作,项目实施近6年来,形成并实现了很多新理念和新机制。
(一)资源性节水(“真实”节水)
提出资源性节水(“真实”节水)概念,并展开应用、示范和推广。
该项目以降低无效蒸腾蒸发(ET),实现资源性节水(“真实”节水)为核心,使三大目标、三大措施、三大效益有机结合,建立农业节水灌溉新的理念。
(二)密切协作配合
把领导的重视与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配合作为项目实施的关键工作来抓。
水利部领导非常重视和支持本项目,多次强调将世行节水灌溉项目建设成农业节水的示范项目。国科司、农水司和灌排发展中心领导经常听取中央项目办情况汇报,研究落实世行检查团备忘录所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建议,并为中央项目办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管理经费支持,以保证中央项目办能够有效地发挥其组织、协调、指导、服务的功能。同时,四省(市)财政厅(局)、发改委、农业局、民政局在资金、项目、技术管理及机构建设等方面,给予本项目以极大的关注与支持。
(三)尊重农民意愿
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子项目选定必须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受益区农民的意愿。
根据项目区的不同特点,在项目设计阶段充分考虑项目区农民的意愿、结合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项目区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由农民自主选择不同的节水灌溉方式,以确保节水灌溉方式的选择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四)高质量实施
子项目的设计必须建立在“资源性”水平衡分析的基础上,采取有针对性的三项综合节水措施,并保证实施中的高质量。
为实现资源性节水(“真实”节水),在子项目设计水平衡分析中,在传统的供需平衡基础上,提出单一作物ET、平均ET、综合ET的基本概念和计算方法,并将ET管理与地下水管理计划相结合。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用工程、农业和管理节水措施,有效地降低了地下水的超采。
中央项目办组织专家研究并制定下发了《地下水管理工作纲要》,以利于加强对水资源和地下水的管理,为实现项目目标打下良好基础。
(五)加强机构能力建设
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央项目办和各级专家组的作用,是实施项目的组织和技术保障。
在项目前期准备和实施中,水利部农水司在水利部农发办中抽调一批事业心强、熟悉世行项目管理、组织领导和业务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组成中央项目办(CPMO)。同时,还选聘了多位具有较高理论造诣和丰富经验的节水灌溉技术、地下水管理、农业、世行采购与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中央项目办专家组。几年来,为项目实施作了大量的协调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六)科学管理,科学监测
开发应用项目管理信息系统(MIS)和监测评价系统,为项目管理提供了重要手段。
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MIS)和项目监测评价系统为世行节水灌溉项目的进度管理和三大目标考核提供了量化的指标。MIS系统是加强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为各级项目办管理人员提供及时、准确的工程、投资、采购、资金回补、进度情况及相关报表,为项目管理及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七)发动群众积极参与
自主管理灌排区(SIDD)和农民用水者协会(WUA)的建立与发展,是项目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机构支持。
试点并推广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发动农民积极参与农业节水灌溉,促进项目民主管理和自主管理,由农民自主管理用水、水费收缴和田间水利设施运行维护,减轻国家财政负担,推动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八)采用“计划贷款”模式
与世界银行紧密、友好和富有成效的合作,是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
为加快世行贷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缩短项目周期,世行对节水灌溉项目管理进行改革试点,主要是改变过去沿用的“项目贷款”的管理办法,而采用“计划贷款”的管理模式。实践证明,这种“计划贷款”管理模式具有一定的优越性。
(九)“两改一提高”
注重“两改一提高”(灌区节水改造、管理运行体制改革、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促进管理制度创新和世行项目经验的推广。
通过世行贷款项目的实践,作为学习掌握国外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理念的载体,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同国际规则接轨,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建立良性运行机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进行项目有关关键技术研究和经验的总结推广,在项目实施中,四省(市)共安排了23项科研和应用研究课题。紧紧围绕世行节水灌溉项目和资金管理中的一些关键性技术和管理问题开展研究,为实现项目“两改一提高”而提供技术支撑,并将研究成果及时总结和应用推广于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进项目的进展。
项目实施成果
世行节水灌溉项目自2001年实施以来,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在世行的精心指导下,在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由水利部世行节水灌溉项目办公室组织四省(市)及各县(市、区)项目办、贷款办承担项目总体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通过近六年的努力工作,实现了项目既定的“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实现资源性节水(“真实”节水)”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三大目标。
在项目的管理中,各级项目办对项目设计严格把关,现场监督实施,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开展。项目实施以来经过世行十一次检查团的检查,历次检查团对项目执行情况均评价为“满意项目”,其中第八次、第十一次世行检查团将该项目评为“非常满意”项目。
(一)组织科学管理高效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建立了水利部、4省(市)、项目县(市、区)三级管理机构。在中央一级,成立了水利部项目协调小组,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和各项目省(市)水利厅(局)有关负责人组成。下设水利部世行贷款节水灌溉项目办公室,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工作。
项目省(市)和县(市、区)的财政、农业、林业和农业开发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也是本项目的主要参与者和支持者。
为加快世行贷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缩短项目周期,世行对节水灌溉项目管理采用“计划贷款”的管理模式。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各级项目办成立了专家咨询组(流动专家组MST),由水利、农业、机构管理等行业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及实践经验,而且熟悉世界银行贷款业务的专家组成。在各级项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领导下,专家咨询组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二)资金到位成效显著
截止到2006年6月30日,项目完成建设投资161,981万元。其中,农田水利工程完成投资123,570万元;农业支持与服务完成投资22,290万元;林业与环境保护和监测完成投资7010万元;机构发展与支持完成投资5285万元;勘测设计与管理完成投资3830万元。
项目区共计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04,730公顷。其中,发展渠道衬砌灌溉面积45,160公顷、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面积37,641公顷、喷灌面积11,327公顷、微(滴)灌面积10602公顷。
项目完成ICB招标投资71万美元;国内竞争性招标(NCB)土建工程投资9044万美元、货物设备投资471万美元;完成其它采购方式投资9168万美元,其中土建工程类7848万美元,货物设备类511万美元,咨询服务及培训考察类579万美元;完成NBF投资共计1601万美元,其中土建工程类410万美元,货物设备类179万美元,咨询服务及培训考察类484万美元。
截至2006年10月31日,全项目累计完成总投资166,930万元人民币(含建设期利息529万美元和先征费74万美元),其中世行贷款60,760万元(7400万美元),地方财政配套42,770万元,农民自筹资金(含投劳折资)63,400万元。
(三)“三大目标”圆满完成
世行节水灌溉项目实施5年来,通过工程、农业、管理三大综合节水措施的实施,实现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圆满完成了项目的三大目标。
1、农民增收、农业增产方面
与项目实施前相比,项目区人均收入平均增长了近1倍。其中,渠道衬砌灌溉方式下,人均收入由918元增加到2171元,增长了2.4倍;低压管道灌溉方式下,人均收入由1540元增加到3397元,增长了2.2倍;喷灌灌溉方式下,人均收入由1912元增加到3956元,增长了2.1倍;微滴灌灌溉方式下,人均收入由3350元增加到4914元,增长了1.5倍。
在农业增产方面,粮食作物平均单产由项目前的361.6kg/亩增加到454.3kg/亩,经济作物单产由项目前的2101.3kg/亩增加到3516.1kg/亩,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种植比例由项目前的0.8:0.2调整为0.6:0.4。
2、资源性节水(“真实”节水)方面
项目区实施三大综合措施,在保证粮食产量的前提下,使无效ET(蒸腾蒸发)值得到了大大的降低。其中,北京市项目区的综合ET值由项目前的776mm降低到595.6mm;河北省项目区的综合ET值由项目前的734mm降低到578.5mm;青岛市项目区的综合ET值由项目前的726mm降低到684.6mm;沈阳市项目区的综合ET值由项目前的726mm降低到594mm。2005年,项目区比基线值(2000年)实现年资源性节水1.28亿m3。
3、地下水可持续利用方面
由于项目采取了资源性节水的设计理念,制定和实施地下水管理计划,促进了地下水的可持续发展,四省(市)项目区的地下水状况均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其中,北京市项目区5年项目实施后地下水累计下降了0.92m,非项目对照区累计下降了2.5m;河北省项目区5年项目实施后地下水累计下降了0.9m,非项目对照区累计下降了2.64m;青岛市项目区5年项目实施后地下水累计下降了0.02m,非项目对照区累计下降了0.69m;沈阳市项目区5年项目实施后地下水累计回升了1.4m,非项目对照区累计下降了2.02m。
结束语
“世行节水灌溉项目”与政策制定和投资紧密相连,提出了一个非常好的创新性思路。经世行十一次检查团对“世行节水灌溉项目”的检查,对结果均表示满意。
2006年10月,世行竣工验收检查团(ICR)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验收,初步评价意见为“非常满意”项目。
农业项目实施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金明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农业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
一、项目实施情况回顾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镇主要对项目区进行了水利、农业、林业、科技四大工程改造。
1、水利设施建设。(1)新建灌溉泵站29座310千瓦,排涝站2座40.5千瓦,总投资157.74万元。(2)新建衬砌渠道66.91公里;埋设地下渠道2.87公里;总投资440.87万元。水利措施合计投资为633.15万元。
2、农业措施。(1)新建机耕道路35.4公里,机耕桥5座,总投资529.99万元。(2)良种仓库400平方米,良种晒场300平方米,总投资25.94万元。农业措施合计投资为563.32万元。
3、林业措施。营造防护林150亩,总投资20万元。
4、科技推广。(1)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4期,受训人数200人次,投资3.0万元。(2)建立高效农业示范基地两个①在金明村建立400亩优质粮标准化生产基地,推广面积2012亩,形成了良种引进、品试推广一体化,投资25万元。②在茜墩村建立百果园生态农业观光园,核心区面积达到150亩,辐射区面积达300亩,总投资29万元。科技推广合计投资57万元。
5、其它项目支出86.44万元,其中勘测设计费48.4万元,监理费19.98万元,管理费用6.05万元,工程管护费12.1万元。
金明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改造中低产田项目:水利、农业、科技、林业措施等软硬件工程建设实际总投资136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210万元,村自筹资金150万元。
二、项目取得的基本经验
1、及早谋划破除瓶颈。农综开发看似简单,“上边给钱、下边干活”,其实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若不能提前预知准备,届时将会措手不及,甚至会引起连锁反应,贻误整个示范工程的进展,造成工作上的被动。因此,在工程实施之前,我镇农综开发相关领导、技术人员和村干部一起专题讨论研究,罗列了一系列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并制定了相应的对策,譬如各项水利设施选址放样,窨井垒好又毁坏的问题,路沟挖好又被埋问题。这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碰到相应的问题,就能做到胸中有数,忙而不乱,使工程顺利进行。
2、统筹安排提高效率。农综开发具有自身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如植树往往要在春季完成。田间施工要在秋后水稻收割之后开工。我镇在金明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在统筹安排全年工作的同时,特别注重春季和秋后的两个突击施工战役,做到了全力以赴,抢抓时机,攻坚克难,科学调度,现场指挥,突击实干,有序建设。
3、上通下达共克难关。当我们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及时将问题报告给有关责任人,再认真研究,解决困难。有一次,村里负责监督工程的一位老干部,发现修筑的渠道质量有问题,不符合要求时,及时向村主任反应了该情况,村主任又向镇相关工作人员汇报,通过层层上报后,第二天,负责农业的陈镇长和县农综办领导,一起来到金明村实地查看,现场督查,指出不足,当场责令解决。同时,再次明确合同要求,晓明利害,指出施工问题的症结,提出新的科学的建设方法和施工标准。
4、完善制度严格管理。金明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从申报、评估、审批到实施,严格执行了申报、立项、项目管理责任制、工程质量监督监测制和重点工程招投标制,确保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
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投资机制。我镇把配套资金纳入了财政预算。项目区村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使资金投入有可靠的来源保障,按时足额配套好项目自筹资金。在资金管理方面,实行了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审计制,杜绝了资金的挤占挪用,保证了专款专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项目已全面竣工投入使用,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1、项目规划前瞻性不够。由于项目前期规划工作受到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面积广等客观因素限制,加上相关人员受业务能力、专业水平等主观因素的制约,致使整个高标准示范项目中的个别子项目在工程设计的规格尺寸上与项目区实地情况存在一定的偏差,从而无法发挥设施应有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标准示范项目效益的发挥。2、项目区在建设过程中,部分农民对农综开发建设的优越性认识不充分,其中,部分水利工程专用了一定农田,极个别农户提出不合理的补偿要求,难免给项目建设来一定困难,拖延了工程建设进度。3、建后管护较差。项目建成后,项目区内群众和干部对管护认识不够,且缺乏较严格的管护制度和管护措施。例如:春季打造好的路树框架,到冬季已不同程度的受到损坏,有的路面被毁、有的路沟被填、有的树木被折、被拔等现象。4、林业措施完成率不高。由于今春天气反复无常,雨水较多,拖延了工程进度,导致错过绿化植树季节。
四、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一些建议
1、重视建后管护,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第一,要通过宣传,增强群众管护意识。项目建成后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建设的成效,项目区与非项目区的区别以及项目建成前后的效益对比,用事实增强群众的管护意识,在项目区形成一个爱护工程的良好社会氛围,发动群众参与项目管理。第二,将项目的建后管护纳入县、镇、村三级部门的日常工作。落实一定的管护资金,形成严格的管理制度,定期对各项目区管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做到奖优罚劣。第三,建议尽快制定农业综合开发的管理工作条例,明确项目运行管护条款。对于破坏项目设施的行为依法严肃进行追究查处;对项目监管不力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由于农综开发建设项目具有类别多、质量高,专业性强等特点,针对当前基层业务人员少的现状,要大力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第一,建立考察培训制度。有计划地组织有关人员到周边市、县学习考察,以相互学习、借鉴,达到共同提高的目标。第二,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力度,通过开展经验交流、业务研讨、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拓宽规划设计业务人员视野,丰富知识,让他们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上跟上新时期对农业开发提出的新要求。第三,创造条件,让更多专业人员能够进入到农业综合开发系统中来,为提供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奠定人才保障。
农业项目实施工作总结范文篇3
关键词:清欠;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
Abstract:Withthecontinuousdevelopmentoftheconstructionfield,thefieldofclean-upconstructionprojectpaymentarrearsandwagesofmigrantworkersisaninportantworkforthegovernmentsatalllevelsinrecentyears,theauthormakefurtherresearchanddiscussiontotheShuangqingwork,andproposepracticalmethodsandmeasuresbasedonmanagementexperienceinthedailywork.Keywords:debts;arrears;moneyfortheprojects;wagesofmigrantworkers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为防止建设领域出现新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维护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必须建立有效的机制,作为清欠办工作人员,根据自己日常工作经验,提出如下见解:
一、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审查
(一)发展改革及有关项目审批部门要把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核关,不得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未落实的政府投资项目。
(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属于财政投资的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应提供资金安排部门出具的资金落实证明文件;属于银行贷款的项目,应提供银行贷款证明文件;属于自筹资金的项目,应提供银行存款证明。对建设资金未落实的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三)各级财政部门建立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活动监管制度。严禁建设单位拖延支付工程款和挪用项目建设资金。对属于财政投资与自筹资金相结合的政府投资项目,拨付工程进度款时,财政资金与自筹资金同比拨付。自筹资金未落实或不到位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为建设资金未落实,收回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
二、强化工程合同及履约监管
(一)凡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发包的工程,在项目开工前必须与施工单位订立承发包合同。双方订立的承发包合同必须就工程进度计量、工程款拨付、数额和时间进行明确约定。对约定不明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合同备案。
采用BT、BOT、BOOT、BOO建设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和需要施工单位参与投资的社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招标文件的主要合同条款中明示,并列出需投资数额、投资回报和投资期限。该类工程合同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所签订的承发包合同应与招标文件相一致。
(二)总承包企业分包工程的,应当先签订分包合同后再施工。禁止使用无资质包工队伍,禁止劳务分包企业垫资,劳务分包款必须按月足额拨付。
(三)禁止施工企业垫资施工。凡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的,施工单位不得继续施工。对违规垫资造成拖欠工程款的,可撤销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并记入信用档案。对违规垫资的施工企业记入信用档案,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严重后果的,限制其参加新项目投标。
(四)严格执行工程结算的规定。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通过质量验收后30日内提出竣工结算文件,建设单位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50日内完成结算审查。项目未完成结算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整体工程验收。
三、严格建设工程监管程序
(一)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肃查处虚假招标、串通投标、恶意低价中标、挂靠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对有拖欠工程款记录的建设单位,取消其招标资格。
(二)建立建设工程结算备案制度。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在7日内向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部门提交工程结算报告,由合同管理部门发放备案证明。对不能提供工程结算备案证明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禁止项目投入使用。住宅项目不予颁发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延期入住造成的损失由开发企业承担。
(三)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管理,录入当地建筑市场诚信系统,在网上进行公示,并将企业信用管理与市场监管制度结合起来。同时对发生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和开发商,将其拖欠工程款的不良信用行为告知企业的贷款银行,减少其授信额度或不提供授信。对存在拖欠分包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施工企业暂停投标资格,限制承揽新项目。
四、规范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
(一)所有施工企业必须在指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按规定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企业必须为每一名农民工办理“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卡”,严格落实“月支付、季结算”制度。开户行应每月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施工企业工资预储账户的运行情况。
(二)劳务用工企业应按施工项目编制工资支付表。企业按月和季度结付农民工工资时,应与农民工办理签收手续。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总承包企业应建立定期抽查制度,对未按要求编制工资支付表,隐瞒事实真相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严格实行建筑业农民工专用劳动合同书制度。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9号)规定,由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规范的劳动合同文件。劳务用工企业招用农民工10日内,必须与农民工全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劳动合同的配合检查,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落实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制。因分包单位违法用工或包工负责人携款潜逃等原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分包单位承担支付责任。分包单位无力支付的,总承包单位先行垫付,并在分包款中予以扣除;因总承包企业拨付分包工程款不及时或向包工负责人直接支付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总承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因总承包单位转包、违法分包等原因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总承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总承包单位无力支付的,建设单位先行解决,并在总包工程款中扣除。对违法违规的总承包企业和分包单位,建设、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建立清欠联动机制
(一)建立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快速通道”和协调处理机制。住建部门作为防止产生新拖欠问题的主管部门,设立全拖欠投诉举报中心,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及时解决拖欠问题。发展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房管、规划、工商、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和金融系统都要建立快速处理机制,对不及时解决拖欠问题的企业和单位,采取相应的行政限制措施。
(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贻误清欠工作和不认真履行清欠职责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强化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各企业要进一步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增强防范经营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也要共同为解决拖欠问题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