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活动安全预案范文
为进一步做好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生产正常运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根据集团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体要求,结合集团生产经营和安全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安全月活动主题为: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二、活动时间
20__年6月1日---30日
三、组织机构
置业集团“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成员企业负责人
四、活动内容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阶段
日期
活动项目
安排与要求
责任人
备注
6月1日-7日
活动动员会议
各成员企业、项目部召开一
次“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全体员工参加,布置活动安排
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二)“安全生产月”宣传阶段
日期
活动项目
安排与要求
责任人
备注
6月8日-13日
宣传
悬挂横幅,张贴“安全生产月”宣传画和布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板报等
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三)“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阶段
日期
活动项目
安排与要求
责任人
备注
6月14日-22日
应急预案演练
各成员企业根据自己各种应急突发事件的预案实施实战演习。氛围要大,面要广。
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四)“安全生产月”培训实际案例及法律法规阶段
日期
活动项目
安排与要求
责任人
备注
6月23日-28日
落实三级培训
各成员企业根据自己特点以“实际案例、法律法规”落实三级培训。可以采取培训班、播放录像、利用网络办公平台传播等形式,主要普及生产、生活中的安全知识、急救知识。
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自查
实施现场安全检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查找和及时了解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做好隐患整改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知识答卷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普及试题
全员参加
(五)“安全生产月”总结阶段
日期
活动项目
安排与要求
责任人
备注
6月29日
总结
各成员企业根据自己活动落实情况进行总结。
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成员企业、项目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对活动的组织积极主动,安排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等各个环节上抓好落实,保障活动有效进行。
(二)及早动手,制定方案
各成员企业、项目部要按照集团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突出重点,落实工作。要对安全问题有针对性,达到效果。
(三)加强“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氛围
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实施全体动员,广泛宣传,增强员工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四)活动情况上报
集体活动安全预案范文篇2
大学生军训突发事故
《教育》旬刊所收集的军训期间学生突发事故案例,均来源于期刊、报纸、网络等。对于网络信息,是经过相互印证后采用。收集时间为2003年至2013年,共收集大学生军训事故15例(见下表)。
充分“预案”成为必须
今年8月,中山大学南校区在坚持雨天军训的前提下,允许学生撑伞军训,这一奇观的出现可谓是学生体质下滑背景下的无奈选择。此外,军训期间,因各种原因晕倒的学生数量更多,甚至一些学生为逃避军训造假称病的现象也屡禁不止。
军训不仅是高校的事情,高中阶段也有军训。2007年3月22日,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印发《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其中指出“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应当把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统筹安排”。此外,一些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初中学校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军训。如有必要组织军训,必须根据自身实际,并充分考虑学生的身体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地安排军训时间和军训内容。”尽管如此,中学阶段军训突发事故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集体活动安全预案范文
为打好我县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加强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交易场所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工作,及时查隐患、堵漏洞、防风险,严防涉众型经济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全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以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全市金融工作会议及我县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按照“预防为主、打击为辅”的工作思路,坚持立足于保障全县经济安全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立健全管理、预防、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加大防范预警、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切实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工作目标。涉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违规业务、交易场所违法违规经营等非法金融活动存量风险及时化解,增量风险逐步减少。大案要案依法、稳妥处置,陈案处置加快,有效化解信访投诉。非法金融活动监测到位,预警及时,防范得力,处置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高,非法金融活动生存土壤逐步消除。
(三)工作原则
1.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作为本辖区整治非法金融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整治工作负总责,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宣传教育、风险排查、监测预警、案件处置和维护稳定等工作。
2.严管严控。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按照监管与市场准入行业管理挂钩原则,认真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监管防范不留真空。
3.防打结合。依法有序妥善处置风险,在解决好浮出水面问题的同时,做好防范预警、强化宣传教育,发挥群众举报作用,一旦发生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
4.依法处置。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权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抓住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案件,依法持续严厉打击非法金融违法犯罪行为。
5.维护稳定。坚持积极稳妥、措施得当、维护稳定的原则,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和舆情引导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预警机制
1.依托省处非办牵头建设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信息化系统,建立健全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体系。将整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范畴,切实落实好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群防群治。组织力量深入社区、村组开展防范预警工作,及时发现非法金融活动线索,早介入、早处置,努力将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行XX县支行、XX银监办
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预警,建立健全网络非法集资监管治理机制,强化网上非法集资信息巡查监控。积极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推动实现工商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人民银行征信信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信息、法院立案判决执行信息等相关信息的依法互通共享,加强风险研判,及时预警提示。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办,县法院,人行XX县支行
2.发挥金融机构监测防控作用。金融监管部门要督促各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建立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私售理财产品黑名单制度,对进入黑名单或利用工作之便组织、参与非法集资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实施惩戒措施;指导督促各金融机构做好对涉嫌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可疑资金的监测、问责。各金融机构在严格执行大额可疑资金报告制度基础上,要对各类账户交易中具有分散转入集中转出、定期批量小额转出等特征的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异动进行分析识别,并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提交可疑交易账户报告,经金融监管部门甄别后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对纳入取缔类的互联网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要协调金融机构停止提供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人行XX县支行、XX银监办,各金融机构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1.强化市场准入管理。非金融机构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登记管理,发现使用上述字样进行登记注册的,要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相关企业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视情采取整治措施。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办,人行XX县支行、XX银监办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行业主(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一线把关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的原则,加强对所主(监)管机构和业务的风险排查行政执法,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综合运用抽查检查信息公示、风险警示约谈、市场准入限制等手段,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动综合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果。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政法委、信访局,县法院、检察院,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经济信息和商务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农业局、林业局、文体新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办、供销社,县国地税局,人行XX县支行、XX银监办
3.强化广告资讯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违规业务、校园网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广告讯息的日常监测,严厉查处并曝光长期、大量违法投融资类广告的者、经营者;对于公安机关认定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或相关行业主(监)管部门认为构成非法集资活动的广告,责令单位立即停止,依法查处。定期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重点对在街头巷尾、车站公园、超市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场所及摆摊设点散发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传单进行清理,有效封堵各类非法集资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宣传主管部门要督促各新闻媒体单位加强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审查把关,督促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增强广告审查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审慎审查广告主的主体资格及广告内容。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办,人行XX县支行、XX银监办
(三)依法稳妥处置违法违规案件
1.依法惩处非法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检察院等部门要加大对非法集资案件侦办打击力度,加大陈案处置力度,消化存量风险;要充分发挥刑事打击的主动性,调动多警种及基层组织力量,摸排非法集资线索,做到打早打小,提高案件侦办效能法院要按照法律规定程序,依法处置涉案资产,最大限度追赃减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县法院、检察院,县公安局、金融办,人行XX县支行、XX银监办,各金融机构
2.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措施,讲究执法策略、方式、尺度和时机,依法合理制定非法金融活动处置方案,分类处置,防止矛盾激化,努力实现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维稳属地责任,将风险处置和信访维稳工作有机结合,在处置案件的同时制定相应的维稳预案。信访部门要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注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引导涉案群众依法维权,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和极端情况发生。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信访局,县法院、检察院,县公安局、金融办,各乡(镇、街道)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重点做好“四类人群”的宣传教育。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严防工作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大中专院校学生特别是新生的宣传教育,严防非法校园网贷蔓延扩散。民政部门要加强对老年人进行防范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宣传教育,将防范识别非法金融活动的知识宣传贯穿到“为老服务”工作中,做好老年人的提醒工作。公务员管理机均要加强对公职人员宣传教育,严防公职人员涉及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金融办,人行XX县支行、XX银监办
2.丰富宣传教育方式。开展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公共交通设施等各类媒介或载体,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有效性。金融融监管部门要组织各金融机构,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不同主题、种类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防范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宣传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组,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进行宣传教育;各县(市、区)要充分发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作用,发展培训义务宣传员,引导广大群众对非法金融活动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切断非法金融活动在基层的传播链条。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新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金融办,人行XX县支行、XX银监办,各金融机构,各乡(镇、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组机制作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强化属地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处置。各乡(镇、街道)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违规业务、交易场所违法违规经菅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落实职责分工,优化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