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1

一、产业发展工作

(一)认真搞好协调服务工作,协助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及各乡镇搞好“退耕还林”补助粮食现金发放工作。

(二)抓好我区粮食应急加工生产,确保市场粮食供应,现已加工销售粮食500吨。由于政府要求购销企业停止加工销售储备粮,加上企业QS标志一直未办妥,致使购销企业加工生产停滞不前。

二、职能工作

(一)粮食安全及宏观调控。

1、粮食收购及销售。截止6月19日,完成粮食收购2100吨、粮食销售2040吨、食用油销售26吨,完成军粮供应3.2万斤。

2、储备粮管理。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适时推陈储新,确保了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藏安全,“四无”粮油比例达到96%以上,粮油帐实相符率达到98%以上。。

3、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建立了和完善了粮食应急预案,落实了粮食应急网络和单位,加强了粮食预警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完善了粮食预警机制。

4、按规定及时上报全年价格周报、日报,做到无差错。

(二)粮油产业化经营。

完成市粮食局下达的“订单粮油”任务,其中:粮油订单面积1万亩;优质、专用粮油订单面积1万亩;订单收购粮食30万公斤。

(三)粮食流通管理。

1、建立辖区内粮油经营户电子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动态管理。

2、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本单位职工和辖区内全社会粮食经营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宣传新法规,并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和情况。

3、建立健全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机构、制度;配备行政执法应有的各项设备,确保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认真完成市粮食局安排的各项专项检查工作;建立粮食最低、最高库存检查工作制度;积极开展粮食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按要求抽检样品3个,确保辖区内粮食流通秩序正常。

(四)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盈亏。

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未发生亏损。

(五)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

认真处理好企业转制后的遗留问题,保护下岗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六)粮油仓储管理及科学储粮工程。

1、加强仓储管理,“四无”粮油比例达到96%以上,粮油帐实相符率达到98%以上。

2、积极向农户推广科学储粮工程,发放《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手册》2000本;完成“小粮仓”示范户5户的选定工作,现暂确定在吉星乡柏香村;推广科学储粮联系户100户的确定工作现正在进行中。

(七)行业管理

1、组织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技能、技术培训,培训面达到全部从业人员20%。

2、搞好行业统计工作,完成粮油业务统计、粮油工业统计、全社会粮食调查统计、仓储设施统计等统计工作。

3、行业协会。

成立以全区粮食企业和经营户组成的粮食行业协会工作正在抓紧筹备中。

(八)便民店建设。

便民店建设工作正在抓紧筹建中。

三、今后的打算

(一)抓紧我区粮食应急加工生产工作。努力做好QS标志的办证工作,争取早日通过认证,扩大加工销售量。

(二)抓好区级储备粮的轮换工作。今年我局下属企业代政府保管的1000吨区级储备粮已进入轮换期,我局将严格按照《金口河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金府[2005]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监督承储企业进行轮换,确保轮换及时、质量可靠、数量真实。:

(三)继续搞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开展好“五五”普法及“法律六进”活动。

(四)进一步加强粮食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全区粮油食品安全。

(五)进一步抓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的推广,做好全区100户科学储粮推广联系户的选定和建设工作。

(六)抓好我局粮食订单收购工作。认真完成市粮食局下达的2万亩粮油订单面积和100万斤订单收购任务;完成优质专用粮油订单面积1万亩。

粮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2

一、指导思想和依据

为有效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县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平抑市场粮价,确保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安定人心,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人民政府修定的《县粮食应急方案》精神,及各成员单位的分工职责,结合年以来建立的县级应急大米储备制度,制定《县应急大米投放市场预案》。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在“县人民政府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县应急大米投放市场工作,由县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粮食局局长负责总体调度、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共同完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县政府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命令、指示和各项工作部署;在全县粮食供应出现紧张、紧急、特急状态下,负责向县人民政府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提出动用县级应急大米的意见;代县政府起草平抑市场的有关文件;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投放数量以用抛售价、限量供应的意见;负责协调应急大米投放市场程序中运输及供应网点的投放量、供应方法、结算等环节,密切监控市场粮价,在市场粮价回归平稳后,报请县人民政府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批准撤出应急大米供应。

三、在全县粮食紧张、紧急、特急状态下,做好应急大米投放、供应工作

(一)紧张状态下应急大米投放市场的准备预案

在粮食市场出现紧张状态时,要加强对国内及我县粮食市场价格及供应动态的收集、分析、判断和预测,密切监控粮食应急企业全力以赴向产区采购粮食、投入粮食加工、增加供应量的有效调控。如果粮食市场价格、供应情况仍趋紧张,并有继续向紧急状态发展的趋势,要适时向县人民政府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提出组织县级应急大米投放市场的报告,并与相关的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研究、协调做好以下工作:

1、应急大米投放量:根据出现紧张状态的实际情况,在确定县级应急大米投放后仍没有达到预期的调控效果的情况下,安排适量的县级应急大米投放市场,加强调控,有效保证市场供应,平抑粮价,减少紧张状态效应。

2、应急大米供应网点:在出现紧张状态,粮食局已确定的骨干粮店供应网点(国有粮食企业零售网点、已签约的大型超市、粮食经营商)继续抛售县级应急大米,实行限量供应。

3、应急大米供应价格:根据出现紧张状态的市场粮价,持平或略低供应。

4、应急大米运输:县经贸局、交通局根据县政府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指令,立即组织粮食运输车队到指定应急大米库存点装运应急大米到指定供应网点。公安、交警负责为应急大米送货车辆提供交通方便。

(二)紧急状态下应急大米投放市场预案:除了采取紧张状态下所有措施外,还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增加应急大米投放量:根据市场粮价和供应状况,增加县级应急大米投放量。

2、增加应急大米供应网点:在部分居民集中区开设应急大米临时供应点,实行限量供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供应量)。

3、应急大米供应价格:根据出现紧急状态的市场粮价,持平或略低供应。

4、应急大米运输:县经贸委、县交通局根据县政府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指令,立即组织粮食运输车队到指定应急大米库存点运应急大米到指定供应网点。公安、交警负责为应急大米送货车辆提供交通方便。

(三)特急状态下应急大米投放市场预案:

除了迅速采取紧急状态下的所有措施外,还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凭证供应:采取凭证限量供应。县粮食部门要预先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及居民委员会制定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定量购粮、外来流动人口凭用工单位证明和身份证购粮的方案;机关和团体食堂、大中专学校学生食堂、大中型企业食堂凭单位和主管部门证明给以定量供应。

2、限量供应:每人每月限购量10公斤。

3、应急大米供应价格:根据出现特急状态的市场粮价,略低供应。

四、后期处置

1、会同县物价局在应急大米投放市场后,对市场粮价进行严密跟踪监测,在粮价回归平稳,市场流通恢复正常后,向县人民政府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提出撤出应急大米供应的报告,得到批准后应急大米退出市场供应。

粮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3

第一条为了应对各种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疫情和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粮食供求的异常波动,确保特殊时期全区粮食市场稳定和市场供应,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粮食局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以下三种非常情况:

(一)紧张状态。是指部分城区粮食市场一周内销量持续增长,市场供应出现紧张状况或粮食价格出现波动,主要粮食品种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30%以上,群众购买情绪出现不稳定;我区商品粮食库存不足,正常的粮食加工生产已不能保证市场供应。

(二)紧急状态。是指部分城区的粮食市场供应紧张状况持续10日以上或主要粮食品种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50%,群众出现恐慌心理并开始抢购;我区商品粮食库短缺,区级粮食储备物资投入使用,满负荷粮食加工生产已不能保证市场供应。

(三)特急状态。是指部分或多数以上城区的粮食市场供应紧张状况持续15日以上或粮食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100%以上,群众极度恐慌并开始大量抢购;部分城区市场粮食品种出现断档脱销,区级粮食储备物资出现不足,需要全区统一组织粮源保证市场供应。

二、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成立区粮食局粮食应急指挥部,在区粮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区粮食应急工作。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区粮食局业务科。

第五条区粮食局粮食应急指挥部由分管业务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总指挥,业务科科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平陵粮站、西郊粮站负责人组成。区粮食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区粮食局粮食应急指挥部职责:

(一)根据全区经济运行状况和粮食市场形势变化,判断粮食紧张状态,提请区政府决定实施和终止粮食应急行动。

(二)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粮食应急预案。

(三)及时向区政府报告粮食市场变化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有关应急政策及相关信息。

(四)报请区政府按照规定程序采取相关干预措施和本预案以外的其他紧急措施。经区政府授权,紧急动用区级粮食储备物资。

(五)完成区政府决定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日常应急工作,监控粮食市场,收集和传递相关信息。根据粮食市场动态,向应急指挥部指出应急行动意见。

(二)按照区政府或指挥部指示,召集联络各粮站组织落实具体应急措施,开展应急工作。

(三)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粮站粮食应急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提出本预案修订意见。

(四)综合有关情况,草拟有关文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工作建议并贯彻落实。

(五)向应急指挥部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六)协同有关部门核定实施预案各项费用开支。

(七)完成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成员单位职责:

(一)负责对本辖区粮食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情况进行监测,收集掌握我区内外有关信息,分析预测市场形势,并及时向区粮食局粮食应急指挥办公室上报有关信息,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决策及预警意见。

(二)负责粮食质量的检验检测,组织下达本单位应急粮食任务的采购、加工、调运和销售;根据粮食市场变化情况,适时提出动用区级储备粮的调控意见。

(三)对应急粮食的供应,要遵循及时、定额的原则,并严格做到质价相符。

(四)预案启动期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供应制度,确保受灾群众随到随领。

(五)完成应急指挥部临时交办的其他应急任务。

三、应急资源

第九条粮食准备。包括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企业的粮食经营库存、区级成品粮和原粮储备以及后续组织加工生产及紧急调运的粮食物资。

(一)粮食经营库存。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必须保持必要的库存量,在本预案所指特殊时期,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必须执行政府规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区粮食局业务科负责对这些经营者建立粮食购销台帐,并对其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实施监管,从而稳定社会粮食资源,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二)区级原粮储备和成品粮油。按照“面粉5天、大米10天、食油60天的日消费量”的要求,建立区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拟建规模为面粉30万斤、大米40万斤、食油10万斤。按照“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要求,拟建区级原粮储备商品小麦库存1000万斤,所需费用和利息补贴列入区级财政预算。

(三)后续组织加工生产和紧急调运的粮食物资。建立定点加工生产和运输保障体系。确定辖区内的佳美面粉厂作为稳定市场、组织粮食生产、运输和供应的后续保障企业,在应急状态下纳入区上统一调控指挥。

第十条加工运输能力准备。加工运输能力包括国有或国有控股的粮食加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粮食加工企业的生产能力、运输能力、承担区级成品粮食储备的企业,必须保证其所承担粮食的生产和运输。当运输能力不足时,承担任务的加工企业要与社会运输机构签订合同,保证运输的需要。

第十一条为保证加工和运输能力在紧急状态下充分发挥作用,根据事态发展和形势需要,区粮食局粮食应急指挥部可报请区政府下达指令强制保障执行。

第十二条预警监测机制。建立粮食市场预警预报机制,定期对市场粮食供求状况、价格动态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市场趋势,为应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四、应急响应与措施

第十三条当出现紧张状态时采取的应急保障措施:

(一)区政府决定启动粮食应急预案后,区粮食局粮食应急指挥部自动转入应急状态,并立即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二)启动24小时应急工作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分析市场形势,准确判断决策。

(三)迅速指导各粮站开展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决定派出指导小组深入现场进行指导,协调处理应急事件。

(四)迅速通报市场动态,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五)实行粮食市场供应日报制。区粮食局粮食应急指挥部每天16时前,将粮食市场供应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等向政府报告。如遇紧急情况,则随时上报。

(六)及时组织召开形势分析会议,研究决定是否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当出紧急状态时采取的应急保障措施:

(一)迅速采取第十三条(一)、(二)、(三)、(四)项措施。

(二)实行粮食市场供应情况半日报。区粮食局粮食应急指挥部在每日12时前、18时前,将粮食市场供应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等向区政府报告。如遇紧急情况,则随时上报。

(三)迅速召开形势分析会议,研究决定启动紧急状态下的粮食后续加工运输应急措施。报请区政府批准动用出现紧急状态下的区级成品粮油储备或区级储备粮。

(四)依据《价格法》和有关规定,报请区政府对主要粮食品种价格采取规定最高限价、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措施;对区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商品粮食库存实行指令性计划调销等临时性干预措施。

(五)迅速派出检查组,对粮食市场秩序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整顿检查。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和哄抬物价等非法行为。有关部门要向社会进行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引导群众理性消费。

(六)研究决定是否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当出现特急状态时采取的应急保障措施:

(一)迅速采取第十四条各项措施。

(二)指导调动一切资源和措施,应对粮食市场发生的异常波动。

(三)实行粮食市场供应情况每两小时报告。区粮食局粮食应急指挥部每两小时,将粮食市场波动等情况向区政府报告。如遇紧急情况,则随时上报。

(四)研究决定启动全区粮食后续加工运输应急措施,报请区政府批准动用全区的区级成品粮油储备和区级粮食储备,必要时建议区政府向市政府申请动用市级储备。

(五)迅速召开新闻会、告戒会、提醒会、有关粮食市场供应公告,重申粮食市场法律法规政策,告戒经营者遵纪守法、纠正粮食市场违法行为,告知广大消费者不要盲目跟风,并举报违法经营者。

(六)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区迅速组织开展粮食市场大检查,对适合行政执法一般程序的案件,从重从快做出行政处罚。

(七)报请区政府在全区范围内对主要品种粮食价格采取规定最高限价、限定差价率和利润率、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冻结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粮食库存,对粮食出库实行指令性计划调拨等临时性干预措施;报请区政府颁发指令,将全区社会资源强行征购或征用,统一纳入分配供应或调控。在资源严重不足的状态下,重点优先保证军队、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城市大型商业超市、商场、连锁店的粮食供应。

(九)如果上述措施不能奏效,报请区政府实行居民定量供应或请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措施。

五、事后处理

第十六条区粮食局粮食应急指挥部事后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区政府审议,对组织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机制。

第十七条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实施后的粮食等资源使用情况及各项财务支出进行审核、审计,对审核认定的项目进行及时结算。

第十八条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上报区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一)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

(二)对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三)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或建议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国家行政法规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违背区粮食局粮食应急指挥部命令,拒不执行应急任务的。

(二)在应急期间不能坚守工作岗位,的。

(三)贪污、挪用、盗窃国家应急物资或资金的。

粮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4

第一条粮食市场的稳定,直接关系到居民生活安定和社会稳定。为保证特殊情况下的粮食(含食油,下同)有效供给,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确保粮食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以下简预案)。

第二条县粮食应急供给工作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县政府要建立粮食应急机制,切实承担起本县应急供给的责任,县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三条县县级储备粮是稳定县市场的重要物质基础。县粮食应急供给以县县级储备粮吞吐等经济调节手段为主,特殊情况下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

第二章市场监测和预警

第四条市场监测。以县粮食局信息中心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县78个网点的信息监测网络。监测网络的构成:(一)10个粮食批发市场。(二)18个县粮食局(粮办室)。(三)10个粮油购销企业。(四)30个城连锁店(或超县)。(五)10个加入本县粮食购销企业资源库的企业。

建立信息收集和制度。正常情况下,每周出一期《粮油信息》,每月出一期《粮油综合信息》,每季度举行一次粮油市场形势分析会。特殊时期,要加大监测力度,建立信息日报制度。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通过全国粮油信息网等其它途径,了解和掌握全国及国际市场信息。

第五条预警。当面粉、大米、食油等主要粮油品种或单一品种,在半个月内市场价格连续上涨,涨幅20%左右,县粮食局要密切关注动态,及时向县政府做出市场价格信息分析的报告,并做好各项应急供给准备工作。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时,县粮食局向县政府报警,请求启动预案:

(一)本县出现居民排队集中购粮,部分监测点出现主要粮食品种脱销断档。

(二)市场粮食供应紧张,主要粮油品种零售价格不正常涨幅达30%一50%。

(三)由于战争、病疫、自然灾害、国际封锁以及其它突发事件,造成本县粮食市场急剧波动,出现粮食供给危机。

第三章应急措施

第六条经县政府批准,本县进入粮食应急供应状态。

第七条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安定民心。

(一)以县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名义,召开新闻会,或电视广播讲话,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政策、措施及市场监测的情况,防止信息误传、谣言误导引起社会恐慌。

(二)各县要根据县政府应急安排的精神,通过街道、居委会做好宣传、稳定工作。

第八条加大市场监测力度。启动本预案后,应急指挥网络的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开通。各县要加强对本行政域内粮油市场的监测,建立信息日报制度。加强对重点网点的监测,及时将粮油购销及库存情况报县指挥部。

第九条抛售储备成品粮油调控市场。

(一)全县指定4家粮食批发市场抛售。同时,全面启动承担应急零售供应的连锁企业网络及其配送中心向各零售网点配货,迅速扩大供货面。

(二)县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公布政府抛售储备成品粮油的时间、地点、品种、价格和承担抛售任务的企业名称等相关事项。

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在县县级储备粮油中安排成品粮油储备1050万公斤。

第十条增加本县零售企业货源渠道、扩大市场粮油投放量。

(一)动员本县零售企业,利用原有渠道加大粮源采购力度。

(二)县分指挥部及时上报需要安排补充货源的计划,县指挥部从县储备成品粮油中安排调剂货源,并由县分指挥部组织本县承担应急供应的配送中心负责配送到各连锁网点。

(三)县指挥部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可直接通知跨县的大中型连锁企业的商品配送中心(物流中心)到指定地点,拉运储备成品粮油,补充跨县连锁企业的零售粮油货源,扩大市场粮油投放量。

第十一条扩大生产,增加市场粮食可供量。

(一)组织粮油加工企业扩大生产,并将产品及时投放市场,增加市场粮食可供量。本县列入应急范围的面粉加工厂9个,大米加工厂2个。按月开车24天计算,月可加工出成品粮6万吨。

(二)必要时动用原粮储备。采取委托加工的办法,由企业代加工储备粮,产品由政府安排投放市场。

第十二条采取多种方式协调组织外埠成品粮油货源。

(一)发挥县粮食局竞价交易平台和粮油购销企业资源库的作用,在北京粮食网站公布品种、包装规格、价格、送达时间等要求,以网上竞价的方式,集中采购市场急需的小包装粮油品种。

(二)向县政府和国家粮食主管部门报告。请粮食产帮助本县组织成品粮或部分品种的原粮货源。

第十三条加强粮食市场管理,打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第十四条如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能稳定市场,采取全县统一限价、粮源统一分配,居民定量供应等其它必要的行政措施和法律措施。

第四章预案的启动

第十五条当粮食市场出现波动,需要启动预案时,县粮食局向县政府提出启动预案、动用县县级储备粮和设立县粮食应急供给指挥部的请示。全县粮食应急工作在县指挥部的领导下进行。县指挥部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

指挥:县政府主管粮食工作的副县长。

成员:县计委、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农发行、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交通委员会、粮食集团、本县两家粮油批发市场、本县两家大型连锁零售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粮食局局长担任。

(二)职责

1、根据粮食市场形势判断粮食紧急状态,提请县政府决定实施和终止预案。

2、指挥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

3、审定和批准粮食应急供给方案。

4、下达应急供给指令,组织应急供给队伍。

5、全面了解和掌握应急供给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应急供给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6、随时向县政府和国务院及国务院有部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落实县政府下达的指令。

(三)分工

指挥:负责全县粮食应急供给的全面指挥。下达应急指令、签署应急方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衔接。

县计委:协助县领导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县粮食局:负责监测粮食市场信息和组织粮源。

县财政局:负责粮食风险基金调配。

粮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5

市发改委:

按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上报应急保障企业有关工作情况的通知》精神和市发改委工作安排,我局粮食工作人员在主管局长带领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了应急保障企业布置和上报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我县每个乡镇场街都有一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其供应范围覆盖全县每个社区村组。其中:**万寿新香香米粮店供应网点(配送中心)成品粮油库房面积4000平方米,该库房可存储成品粮油3000吨,日常均保持米面存量1100吨,食用植物油120吨;日均出库量:米面50吨、食用植物油3吨;日最大出库量200吨(米面油);配送半径100公里以上,配送车辆8台,供应300余家粮油经销点;年均出库量:米面18000余吨,食用植物油1000余吨。

二、粮食(杂粮)加工能力及仓储条件

我县粮食(杂粮)加工厂家约70余家,大部为初级加工,科技含量较低,粮食存放库房基本为罩棚和简易钢板仓。其中上报的四家粮食(杂粮)加工厂中较大的为辽宁宇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和**惠丰源粮食加工有限公司。

1、辽宁宇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年均经营量约3.3万吨,设计加工能力4.2万吨/年,实

际年均加工能力2.0万吨,年销售约1.3万吨成品粮(杂粮),年销售收入约14000万元,年利润约600万元,存粮库房为钢板仓(保温、隔热条件较差),库房面积约300平方米能够,存粮数量约900吨。

2、**惠丰源粮食加工有限公司

年均经营量约2.5万吨,设计加工能力2.1万吨/年,实

际年均加工能力1.5万吨,年销售约1.0万吨成品粮(杂粮),年销售收入约11000万元,年利润约500万元,存粮库房为普通砖混平房仓(保温、隔热条件较差),库房面积约380平方米,能够存粮数量约600吨。

三、粮食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为保证在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及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时

的粮油有效供应和粮食市场安全,确保人民生活和工作秩序的稳定和社会安定,我县制定了《**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应急供应预案的通知》(建政办发【2022】3号)、《**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成品粮油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建政办发【2022】2号);2022年2月20日,根据朝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组《关于印发朝阳市物资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我县又制定了《新冠疫情防控粮食保供应急预案》,并成立了**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为保证应急状态下主城区人口有效粮食供应,保证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县财政拿出预算内补贴资金12.40万元,在成品粮油经营企业代储应急米面1000吨、食用植物油100吨(以销定储)。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建议

1、每个县区域内应选择几个比较大的成品粮油供应网

点,作为成品粮油应急供应,而上级要求每个乡镇场街有一个应急供应网点,过于分散,储存规模小,也达不到应急供应要求,且乡镇农户都有自产存粮,农村经常有粮食经纪人拉着米面油和农户兑换谷子、玉米等粮食,所以很多农户根本不用特意购买米面油。

2、为了保证每个应急供应网点达到应急供应任务,确

保存得住、供得上,建议上级财政部门给予一定的财力补贴。

3、为保证应急情况下,保证粮油有效供应和粮食市场

安全,建议上级政府投入一定的财力,在每个县主城区建一座粮权为政府的标准成品粮油储备库。

4、粮食(杂粮)加工企业存粮库房为简易仓房,不能有效保证粮食存储质量,建议上级投入一定财力,对应急加工企业库房存粮条件进行有效改善。

粮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6

1、订单收购工作:粮食订单数量在1.7万吨左右,收购量达到1.55万吨以上,落实县级储备粮源。2、产销合作工作:从东北调运入库优质粳谷5000吨左右,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后续粮源。3、仓储管理工作:筹集一定资金逐步改造、维修老旧仓库,改善仓储条件;添置烘干机、各类粮食机械设备,提高机械化水平;积极探索、应用科学保粮技术,确保储粮安全。4、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力量加强市场监测,收集并分析市场动态数据,为领导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依据。5、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类制度,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系统安全生产无事故。6、系统稳定工作:下大力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关心关爱老干部生活,关心和帮助贫困职工,维护系统稳定和谐。

二、工作措施

1、扎实推进粮食订单收购工作,落实储备粮源

(1)及早出台粮食订单政策和奖励标准,参照周边县市标准,就高不就低,给粮农一个明确的政策导向,使粮农真正吃到“定心丸”,有得于粮食订单工作的展开。

(2)加大对种粮大户的扶持力度,对规模种植的种粮大户发放一定比例的订单粮食预购定金,帮助部分种粮大户解决生产资金短缺的困难。

(3)继续开展订单农户信用等级评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稳定和提高订单履约率。

(4)严格收购政策,开展预约收购、上门预验质、潮粮代烘干等优质服务,多收粮、收好粮,落实县级储务粮源。

2、加强粮食产销合作,拓展粮源渠道

(1)积极探索粮食产销合作的新路子,继续与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签订5万亩的粮食生产基地,调运5000吨左右东北优质粳谷到。

(2)加强与各级各地沟通联络,吸储各级各地储备粮30000吨左右。

3、进一步加强粮食仓储管理,确保储存粮食安全

(1)巩固和完善仓储管理各项制度。根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完善《粮食保管责任制》等规章制度,粮食保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结合“星级粮库”创建实践,对各项仓储业务工作制度进行精细化,进一步规范完善《粮食仓储管理工作流程》。

(2)仓储管理由规范化向精细化迈进。对粮食入库、出库、粮情检测、粮温控制、机械通风、粮食熏蒸、药剂管理、机械管理、器材管理、库存检查、维修保养等保粮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

(3)加强科学保粮探索,突出绿色储粮,推进储粮新技术的应用。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保粮队伍素质。继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对粮食保管人员的业务培训,稳定保粮队伍,提高保粮人员素质。

通过以上措施,达到储备粮管理的制度化、精细化、规范化、经常化、科学化,制定科学有效的保粮措施,实现“一符四无”粮仓100%,低药剂熏蒸率100%,储粮安全率100%。

4、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确保市场秩序井然

(1)加强市场行情监测。组织力量走访粮食企业、大型超市和批发市场粮食经营户,了解掌握粮油市场行情,做好粮油价格行情分析。

(2)落实粮食安全应急预案。根据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案和操作手册,对“应急加工企业”和“应急供应网点”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确保应急粮源落实到位。

(3)继续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进校园工作。依托新浙北粮油食品配送中心,努力扩大“放心粮油”的覆盖面。

5、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级负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企业法人切实起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作用,相关人员切实负责责任。

(2)强化安全隐患整治。开展二次以上的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做好危险源的监控和治理,把事故隐患在萌芽状态。

(3)加强教育培训。组织二次下属企业安全员培训班,组织一次系统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6、加强机关建设,维护系统稳定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上廉政党课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的粮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