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调研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构建和谐*、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区”,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作、联合执法”的原则,实行区、镇街、村(社区)联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合力推进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整治工作。通过整治提升有照企业,按照堵疏结合的方针规范一批符合要求的无照企业、坚决取缔不符合要求的无照站点,使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行业脏、乱、差的的现象有一个根本的改观,逐步实现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统一标识、统一上岗证和统一服装,全面规范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工作。
二、整治对象
整治对象为违法、违纪经营和脏、乱、差现象严重的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个体户;无照经营的再生资源(废旧物资)收购站、点;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流动收购人员。整治重点区域是城郊结合部、建设工地、拆房工地、闲置土地(厂房)等,重点对象是无照收购站、点和流动收购人员。
三、整治内容
(一)对违法、违纪经营和脏、乱、差现象严重的有照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整治。
1.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于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的场地,要符合国土资源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土地使用要求,场地内不乱搭乱建违章建筑,并有明显的隔离措施。隔离措施美观整洁,与周围环境协调。
2.围墙外要保持整洁,不要乱堆废旧物资。要保持墙面整洁,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上非法张贴、涂写、刻画(包括刷写广告用语)。不擅自设置户外广告。
门前卫生,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的要求执行,不得在门口外收购废旧物资。
3.收购站门口要有醒目、统一的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标识(由区贸易局统一规格)。
4.场地内废旧物资要堆放整齐有序,保持场地整洁,道路畅通。
经营中产生的“三废”要按环保的要求进行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5.要按消防的要求配置好一定数量的灭火设备。堆放废纸、废塑料的,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必须在注册地从事收购活动,不得在异地设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
7.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企业要严格按照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开展回收经营业务,不得超范围经营。
营业范围为废旧物资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一律不得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营业范围为废旧物资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未公布为*市政公用设施定点收购单位的,一律不得收购废旧市政公用设施。收购的生产性废旧金属必须按市政府第231号令的要求如实登记。
被公布为*市*区市政公用设施定点收购单位的,必须严格收购程序,做到:在收购废旧市政公用设施时,必须有投售单位的证明或有关有效材料,并加盖公章,才能收购。收购废旧市政公用设施后,严格按市政府第231号令的要求如实登记。营业执照和定点收购单位证书不得借给他人参与收购、拍卖废旧市政公用设施。违反上述要求的,由区贸易局取消其定点收购市政公用设施资格。
8.各再生资源(废旧物资)产出单位,处置再生资源时(属生产性废旧金属)要按市政府第231号令的要求进行;各产权交易所、拍卖企业拍卖再生资源时,属报废市政公用设施的,必须按市政府第231号令的要求,由市政公用设施定点收购资质的企业可以竞价。
9.经整治,对符合条件的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区贸易局发给统一标识,统一标识要悬挂在门口醒目的地方。今后,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由区贸易局配合区工商部门对其进行每年一次的年检。
(二)对无照回收站、点的整治
对现有的无照经营再生资源(废旧物资)的回收站、点,要按照有照回收站、点的标准,对其用地、房产、卫生、消防、环境等基本条件,进行整治,做到该规范的规范,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被规范的回收站、点,符合网点建设规划的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被取缔的回收站、点要做到场地清理干净,该拆除的违章建筑,坚决拆除,不留死角。
(三)对流动收购人员的整治
根据《*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区内从事再生资源流动收购人员实行统一着装、统一上岗服务证的管理办法。
1.由区贸易局牵头,镇街具体组织实施;城管执法、工商、公安、交警等部门按各自职责,配合实施。
2.流动收购人员实行总量控制。由镇街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辖区内流动收购人员合理配置需求确定控制总量(每400-600户居民确定一名流动收购人员),逐步到位,报贸易局核定并备案。
3.镇街在核定控制范围内开展人员登记:
(1)在本区有固定的住址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区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暂住证及社区、村的证明,到相关镇街报名登记。
(2)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应提供2寸近照4张,并填写《*市区再生资源回收流动收购人员从业登记表》一式3份。
(3)在办理报名登记时,发现有偷盗、销赃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一律不予报名登记。
4.经各镇街报名、登记、筛选后,将名单打印装订成册,报*区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流动收购人员上岗前的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镇街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凭合格证办理上岗证、发放统一服装。
5.流动收购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收购的废旧物资应投售给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回收企业。流动收购人员在开展收购业务时应统一着装,佩带上岗证;流动收购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用于收购的交通工具必须按规定时间段和路段通行。流动收购人员在开展收购业务时,要做到举止文明,不得播放高音喇叭、大声吆喝等;应诚信收购,不得缺斤少两;不得随住地乱堆、乱放再生资源,也不得在道路上晾晒和分拣收购来的废旧物资,不得在河道里洗涮收购来的废旧物资,防止污染环境卫生;不得收购铁路、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不得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不得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在遇有关部门检查时,应主动配合,不得逃避检查。
流动收购人员在收购时发现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或来源不明的电力、通讯器材和市政公用设施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发现有密级文件和资料的,应立即报告各级保密机关。
6.各镇街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查处无证流动收购人员的收购行为,确保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的有序规范。
7.鼓励区内、外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各界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发展回收网络,收编流动收购人员。
8.再生资源流动收购人员实行统一着装、统一上岗服务证的管理办法,先在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试点,取得经验后,于下一阶段向全区推广。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20日-6月30日)。
制定整治方案,召开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整治工作协调会议,部署整治任务。
(二)调查摸底阶段(7月1日-7月20日)。
各镇街对辖区内整治对象开展全面调查,摸清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数量,有照、无照情况,经营规模及环境卫生的状况等,为开展整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重点是要摸清占(租)用闲置建设用地、空置厂房、闲置农用地和居住房的无照收购站、点情况。并向经营户分发文件、宣传资料和调查表,让经营户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纠。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20日-8月20日)
各镇街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和部署,全面开展集中整治,纠正存在的问题。区各有关部门要依照职能依法查处再生资源回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抽查验收阶段(8月20日-8月30日)
各镇街检查整改的基础上,由*市*区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抽查验收。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五)总结表彰阶段(8月30日-9月5日)
各镇街和相关部门将本次整治工作总结和长效管理措施于9月15日前报区废旧物资回收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区的整治工作总结材料。同时,根据整治工作经验,制订管理措施和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五、组织保障
(一)组建领导小组。*区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区贸易局、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国土*分局、区供销联社、区文明办、城厢街道、北干街道、新塘街道、蜀山街道等单位组成。
(二)*区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贸易局,与贸易局职能科室联合办公,组织、协调整治工作,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派出的联络员组成。
(三)各镇街要在建立整治领导机构的同时,落实人员和经费,确保辖区内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整治责任
本次整治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抓好“源头、地头、人头”的整治思路,切实抓好再生资源(废旧物资)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一)区贸易局负责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整治工作的牵头工作。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的同时,重点牵头负责对占(租)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拆房工地、闲置厂房和居住房等进行无照收购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的整治工作。
(三)建设、工商、公安、交警、环保、城管等部门应相互配合,积极主动行使执法权,形成合力、全力支持整治工作。其中,工商部门负责对违反工商法规及无照从事废旧物资收购的查处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治安管理,并依法查处整治过程中阻碍公务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三轮车管理工作,并依法查处无证流动收购人员违规行驶行为;国土部门负责查处违规用地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负责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城管部门负责查处乱搭乱建违章建筑,非法占道、市容环卫违法行为;对占(租)用建设工地、拆房工地从事非法收购行为和违章建筑的拆除,由各职能部门按《关于全区旧房拆除施工安全管理的会议纪要》(萧政纪〔*〕58号)的分工落实。
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整治处罚按*市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整治处罚措施》实施。
(四)区文明办、爱卫办等应协助各镇街做好对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在场地内及回收过程中的文明、清洁、卫生等方面的指导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镇街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整治工作的领导,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边、不留死角。*区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区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各镇街应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再生资源回收调研篇2
这一发展奇迹的取得是西部矿业公司坚持科学发展观、依靠科学技术进步,注重观念创新和生产方式变革,走发展矿业循环经济之路的结果。
西部矿业公司在发展矿产资源循环经济的过程中,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在勘查开发中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再利用”的原则。公司坚持贫富兼采、提高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程度、努力降低损失率及贫化率。几年来已累计回收小矿体矿石量约40万吨(不包括回收的矿柱量),采矿损失率及围岩贫化率指标稳中有降,且稳定在10―12%之间。同时矿山加强了贫富兼采工作,对部分铅加锌品位2%左右的矿体进行了回收利用。目前矿山年生产能力达150万吨,比原生产能力翻了一番,而且大大的延长了矿山寿命,充分发挥了资源效益。
公司还加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的回收利用工作,走改善环境、节约发展之路。锡铁山生产吨矿用水量为3吨。水资源来自距锡铁山约40公里外的小柴旦湖。为节省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公司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废水回收利用工程建设,先后投资约300万元。主要的是脱水车间东侧溢流水沉淀池内的废水回收后供磨浮车间白灰组使用;碎矿车间也有类似的回收水供本车间打扫卫生使用。两处每天回收废水约1400吨,每年节约水资源约50万吨。按该地区水费计算,每年节约经费约32万元。废水回收不但节省了生产成本,还缓解了本地区水资源的紧张状况。
为了处理原矿石经浮选综合回收的每年产量约10万吨的硫精矿,在选厂附近建立一座硫酸厂,这样不但可以减少运输成本和运输消耗,更重要的是大大地减少了环境污染。该硫酸厂对硫精矿进行深加工后产出硫酸进入市场,生产废弃物可成为炼铁的原料,炼铁后的废弃物又成为生产水泥的原料。
二是探索“矿山+工业园”模式,延伸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西部矿业积极探索“矿山+工业园”的产业链模式,自2000年8月开始,在青海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关心支持下,西部矿业公司以锡铁山铅锌矿、赛什塘、铜峪沟铜矿为主要矿山,集中力量在离西宁市区30公里,铁路、公路、通讯、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俱全的湟中县建立甘河工业园,从事青藏铁路沿线的有色金属矿产品来园区深加工业务,延伸产业链,将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园区规划控制面积为14.77平方公里,首期规划面积4平方公里。目前甘河工业园已初步形成了以金属冶炼、化工、建材为主的三大工业体系,已有11.2万吨/年电解铝、5万吨/年电解锌、5万吨/年电解铅、5万吨/年粗铅、13万吨/年复合肥、10吨铟回收等项目在生产和陆续建设中。随着工业区重点项目的陆续建成投产,甘河工业园将成为西部矿业的亮点,也将大大地推动青海省区域经济的发展,成为青海省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再生资源回收调研篇3
关键词:矿区静脉产业现状特征
中图分类号:F407.2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1-048-03
一、引言
我国煤炭矿区开发利用历史已久,传统生产模式导致矿区废弃物得不到利用,长久堆积不仅占用矿区土地资源,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还污染了矿区环境。据统计,目前我国累计煤矸石堆积量为45亿吨,占地超过1.5万公顷;矿区累计塌陷土地资源为40万公顷;2005年矿井水外排量达到23.5亿吨。
我国是一个富煤、缺油、少气的发展中国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煤炭生产仍是我国基础能源的支柱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增长仍具有巨大作用。但由于煤炭企业长期实行“高增产、高消耗和高污染”的生产模式,环境污染问题和废弃资源堆积等问题成为制约煤炭矿区可持续发展的障碍。在煤炭矿区发展静脉产业是解决矿区环境、资源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创建和谐矿区的有力保证。研究我国矿区静脉产业的发展现状和特征,对全面系统地构建矿区静脉产业体系,探索适合矿区静脉产业的发展模式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煤炭矿区静脉产业的涵义
静脉产业是指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前提,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运用先进的技术,将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转化为可重新利用的资源和产品,实现各类废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的产业,包括废物转化为再生资源及将再生资源加工为产品两个过程。基于对静脉产业理论的研究,笔者认为:煤炭矿区静脉产业是指在煤炭生产、加工、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回收、加工、处理和再利用的产业系统。根据这一定义,煤炭矿区静脉资源主要包括煤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废旧物资、废弃基础设施、废旧设备、塌陷的土地资源、矿井水资源和矿区附属资源等七部分内容。
三、煤炭矿区静脉产业的现状
1.矿区静脉产业发展已初见端倪。上世纪90年代,河南平顶山煤业集团、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淮北矿业集团、山东新汶矿业集团等一批煤炭企业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推动下开展了矿山废物的综合利用工作,主要包括矿井水处理、煤矸石制砖、煤矸石发电等方面,这标志着我国矿区静脉产业的雏形基本形成。
2005年,我国开始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主要集中在煤矿和有色金属矿山两个方面,内容涉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完善、资源循环再利用模式的建立等方面,当时虽然没有提出煤炭矿区静脉产业这一概念,但根据目前对矿区静脉产业的界定,当时的主要工作内容却是属于静脉产业的,因此也可以说,从2005年开始我国矿区静脉产业开始试点发展。
近几年,我国各主要煤炭矿区静脉产业的发展已全面展开。2006年,河南平顶山煤业集团设计了一条矿山废弃物再利用的静脉产业,主要内容有:建设了以劣质煤、煤矸石等为主要燃料的发电厂,并在电厂建设粉煤灰的配套利用设施,基本实现了煤矸石和粉煤灰的综合利用。另外,利用电厂有利位置,建设矿井水集中处理厂,将处理后的矿井水代替水库优质水作冷却水、锅炉和热网的补充水,节约了水资源。新建五座煤矸石砖厂,扩建一座煤矸石砖厂,并开发粉煤灰的建材用途,满足了建筑市场的需求,增加了企业的效益。重视矿区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新产品开发研制工作,在集团内部建设新型建材研究基地。另外引进一系列先进技术设备,如高效脱硫循环流化床锅炉,充分利用电厂和建材企业余热,降低了企业的能耗。加强矿区静脉产业与矿区其他企业之间的废弃物交换和利用,使得矿山废物利用社会效益最大化。
同年,山东新汶矿业集团下属的华丰煤矿成功构建了一条“煤―电―建”的静脉产业链,该静脉产业链条主要包括:“煤炭”是指该矿年产130万吨原煤,排出40万吨煤矸石等废碴的煤矿;“电力”是指该矿发电总量132MW的两座坑口矸石热电厂和一座水泥低温余热发电厂;“建材”是指该矿年生产水泥总量450万吨的两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和年生产总量1.1亿块煤矸石砖的两条隧道窑煤矸石承重空心砖生产线。这条静脉产业链分为三级,第一级产业链上的产品和废物是煤和煤炭开采洗选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它们同时又成为第二和第三级产业链的原料,第二、三级产业链上产生的新产品(电力、水泥、矸石砖)等又反过来供应到煤炭生产中去,实现整个链条上的资源得到循环利用。
2007年,大唐锡林浩特矿业集团利用煤矸石发电、粉煤灰制水泥等技术构建了一条煤―电―灰的循环链条,根据矿区静脉产业的内容这实际上是一条静脉产业链。矿区静脉产业发展至此,主要涉及了煤矸石、粉煤灰、矿井水这几种煤炭开采洗选过程中产生的静脉资源,虽然这些资源的综合利用得到了极大提高,但矿区静脉产业的发展内容太过于局限。2009年,中国中煤集团下属的平朔矿区确定了开展煤矸石及煤系伴生矿物的综合利用,另外还积极发展以矿区土地复垦为主线的农―林―牧―生态旅游的生态工业园。目前,矿区静脉产业的内容逐渐完善,很多矿业集团开始注重开发新的静脉产业链条,主要集中在坍陷区土地的综合利用、伴生共生矿物的综合利用等方面。
综上所述,近几年我国煤炭矿区以煤矸石、矿井水等静脉资源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静脉产业得到快速发展,但对全部静脉资源的回收、加工、利用还有很大差距,矿区还未形成完善的静脉产业体系,诸如健全的静脉资源回收体系、规范的资源拆解产业、完善的资源再生再造产业、先进技术理论支撑体系等还没有建立起来。
2.矿区静脉产业的理论体系还未真正形成。煤炭矿区静脉产业的产生离不开矿区循环经济的发展,它是矿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必然产物。矿区静脉产业最初只是作为矿区循环经济体系的一部分而被人们所认识的,至于矿区静脉产业的概念界定、具体内容、构成等却没有涉及。2006年,卞丽丽、黄辉、邹奇清等学者正式提出了“矿山静脉产业”一词,但却未对这一概念进行定义。随着矿区循环经济研究的深入,人们越来越意识到静脉产业在矿区循环经济体系中的重要性,部分学者开始以静脉产业为视角来研究煤炭企业循环经济的发展,虽然在这些研究中,矿区静脉产业始终没有脱离循环经济自成体系,但它却引起了学术界对矿区静脉产业的重视,为矿区静脉产业的发展铺设了道路。
近年来随着静脉产业理论研究的日益完善,部分学者开始深入研究矿区静脉产业。2009年,任一鑫教授在《新汶矿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一书中,提出矿区静脉产业的概念,并对此进行了详细介绍,内容涉及矿区静脉产业的组成、作用及效益情况等。
目前,虽然我国一些学者开始注重研究矿区静脉产业的发展,但矿区静脉产业理论的研究成果还很少,矿区静脉产业的理论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起来。
3.矿区静脉产业发展缺乏统筹规划,导致静脉产业发展体系不健全。(1)相关法律法规缺失。立法先行,依法推动循环经济和静脉产业的发展,是许多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目前煤炭矿区发展静脉产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大多都参照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而专门针对矿区静脉产业的法律法规现在还没有,这是造成矿区静脉产业发展缓慢的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尽快制定矿区静脉产业方面的法律法规,使我国矿区静脉产业的发展有法可依,有律可循,是规范矿区静脉产业发展的强力有效的途径。(2)相关扶持政策体系不健全。矿区静脉产业的发展主要是对矿区废弃物进行回收、加工、处理和再生再造等,这一过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依靠企业单方面的投资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政府根据矿区实际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目前静脉产业相关的扶持政策主要有所得税优惠政策、信贷优惠政策等,但所得税优惠政策未将废弃物的回收列入优惠项目,部级信贷优惠有指标和额度限制,地方自筹款项不足,这些问题制约着煤炭矿区静脉产业的发展。政府应该适当制定一些扶持政策保障矿区静脉产业的发展,诸如对一些税收项目要给予相当的优惠甚至免税,对于废弃物的回收可以给予煤炭企业一定的补偿金,针对静脉产业发展资金不足等问题可以制定相关的投融资政策,另外各级银行要大力支持,建立专门的信贷项目。(3)政府监管力度不够。矿区静脉产业目前是一个资金投入高、经济回报少的产业,大多数煤矿企业又将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因此仅仅依靠煤矿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去发展静脉产业是不行的,这需要政府加大监管力度。目前政府对矿区发展静脉产业的监管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废弃物的回收、再生再造过程中的二次污染、新技术的研发等方面,政府应该在这些方面加强监管,保障矿区静脉产业的发展。(4)资源回收体系不完善。近年来,随着矿区对静脉产业认识的深入,矿区废弃物的价值也得到了煤矿企业的认同,相应的废弃物的回收也得到了重视。目前矿区废弃物中煤矸石、粉煤灰、伴生共生资源、废旧机械等一般都由矿区统一回收,而生活区、办公区的一些废弃物却以低价卖出,成为了城市静脉资源的一部分。另外矿区静脉资源的回收还处于简单的回收阶段,至于分类回收、精细回收等方面却还未真正发展起来,矿区资源回收体系有待进一步的完善。(5)先进技术发展迟缓。矿区静脉产业的发展需要经济学、产业学、生态学等多学科的集成、交叉和融合,而先进技术对矿区静脉产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矿区静脉资源的综合利用技术有了一定的发展,如煤矸石、矿井水等综合利用技术已日趋成熟,而废旧机械设备设施的再利用、伴生共生资源的利用等方面的技术发展缓慢。矿区应该以煤炭企业技术创新为核心、以相关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为依托,致力于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矿区静脉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6)矿区信息服务体系不完善。矿区静脉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发达的信息系统。静脉产品的市场状况、先进技术的获得、矿区内部资源的整合、矿区与外部企业的资源交换等都离不开发达的信息系统。目前矿区现有服务体系的规模和技术手段都不能满足静脉产业发展的需求,全方位的矿区信息服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综上所述,我国矿区静脉产业的发展体系存在着体系内容缺失、体系内容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矿区静脉产业的发展整体缺乏统筹规划。煤炭矿区今后在发展静脉产业时切忌跟风、模仿,应该根据本矿区的实际情况在发展静脉产业之前对其进行科学规划,实现整个矿区统筹发展。
4.市场运行体制不完善,市场竞争无序。煤炭矿区静脉产品的供求不平衡。煤炭矿区的静脉产品种类繁多,但大多数都是作为替代品或互补品出现在市场上的,由于这些静脉产品都是新生产品,消费者对其抱有怀疑和观望的态度,加之缺乏必要的政策引导,使得某些矿区静脉产品销路受阻,产品供求不平衡。例如:水煤浆是一种新型清洁的燃料,这是市场所公认的,但笔者通过调研枣庄矿业集团和新汶矿业集团的水煤浆生产发现,目前水煤浆的销售情况并不乐观。新汶矿业集团良庄煤矿水煤浆生产线2002年10月建成投产,设计年生产能力为20万吨,但2005年生产了不到8万吨,2007年则降到了4万吨,生产上不去的原因主要是水煤浆的销路受阻。现今水煤浆的市场主要集中在南方,由于水煤浆的保存运输需要密封罐运输,经济销售半径是200――300公里,南方的订单虽然不少,但鉴于高昂的运输成本,企业无奈只有拒接订单。而北方煤炭资源丰富,企业的锅炉也是以燃煤设计的,换用水煤浆需要改装锅炉,另外北方大多数企业还未意识到水煤浆的优点,这些问题造成了水煤浆在北方市场上的需求不高。
静脉市场价格调控失灵。价格机制是市场运行的核心内容,产品价格与供求关系之间相互影响,供求的变化会引起价格的变动,价格的变动又会引起供求的变化。目前矿区静脉市场缺乏有效的价格调控,矿区静脉产品在市场上比同类型其他产品缺少价格优势。市场上矸石砖的竞争产品主要是粘土空心砖,粘土空心砖由于制作工艺简单、成本低,目前大多是小作坊生产,不用缴纳任何费用,因而粘土空心砖的价格要比矸石砖低,矸石砖处于竞争劣势,而且矸石砖本身定价就很低,价格调节对它而言作用微乎其微。另外在北方市场上,2006年煤卖到650元一吨,而水煤浆价格低至500元一吨都无人问津。
最后,矿区存在着一些不正规的私人静脉企业,由于不缴纳排污费、治理费等,即使资源回收价格相同,正规企业也缺乏竞争力。另外,政府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之一,对矿区静脉产业缺少必要的引导和监督,也是造成静脉产业内部竞争不当的一个原因。
综上所述,目前矿区静脉市场的供求机制、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等方面还都不完善,存在产品供求不平衡、价格调节失灵、竞争不当等问题,这些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矿区静脉市场的竞争无序。煤炭矿区在发展静脉产业时,应该尽量减少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增加技术投入,增强产品的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另外,政府应该加强监督和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规范静脉市场的竞争行为。
四、煤炭矿区静脉产业的特征
煤炭矿区静脉产业既有静脉产业的一般特征,又具有煤炭矿区所特有的特色,本文主要从矿区静脉资源的角度分析矿区静脉产业的特征。
1.煤炭静脉资源种类多、数量大。煤炭矿区的静脉资源主要是煤炭开采、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附属能源,还有就是矿区生活区、办公区产生的废弃物等,这些资源涉及生产、生活等多个领域,而且煤炭生产、洗选、煤发电、煤化工等都是资源大量流动的生产领域,这就造成了矿区静脉资源比一般静脉产业的种类多、数量大。矿区静脉产业主要发展的是数量足够在矿区直接发展的静脉资源,对于数量不足以发展静脉产业的资源建议采取对外输送或从外引进的方法发展静脉产业。
2.煤炭矿区有些静脉资源不是废弃物,而是一些伴生物。目前大多数学者对静脉产业的定义为:静脉产业是承担从生产或消费后的废弃物排放到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分解分类及资源化或最终废弃处置的过程的产业。由此定义可知静脉资源是生产或消费后的废弃物,而矿区静脉资源除了煤炭生产、加工等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还包括一些伴生共生矿物,如油页岩、石灰石、硫铁矿等,这些并不是生产、加工后产生的废弃物,而是一种伴随煤炭开采而发现的自然资源。这是矿区静脉产业区别于一般静脉产业的一个显著特征。
3.矿区静脉产业的回收体系中,矿业集团的内部调控占主导地位。在一般静脉产业的回收体系中,静脉资源一般都是由静脉企业从各个领域分别回收本企业所需要的静脉资源。而矿区静脉产业的回收体系中,矿业集团的内部调控起着主导作用,矿业集团一般都建有专门的物流中心,负责调配各个矿区的资源供给,而且有些静脉资源不进入物流中心,而是在集团的调配下,由产出地直接运往需要地,这大大节约了回收成本,加速了资源间的流动。
4.矿区静脉产业的加工体系中,可以直接利用的静脉资源比较多。在矿区静脉产业的加工体系中汇集着各种各样的静脉资源,根据它们本身属性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加工工艺。矿区静脉产业中可以直接利用的静脉资源比较多,比如煤矸石可以直接用来修路、填充塌陷区等,煤层气可以直接用作生活区的燃料,粉煤灰可以直接用作水泥原料等等,这是一般静脉产业所不能比的。
5.矿区静脉产业的再利用体系中,可再利用的领域比较集中。矿区静脉产业与一般静脉产业最大的区别就在于静脉资源的再利用领域,矿区静脉产品主要有矸石砖、水煤浆、余热、化肥等,再利用的领域主要集中在能源、建材、农业等方面,这是由矿区静脉资源的属性特征决定的。另外,矿区有些静脉资源是不适合再利用的,如塌陷区土地资源,只能对其进行综合治理修复,而一般静脉产业中的土地资源都是可以再开发利用的。
6.矿区静脉产业的市场相对狭小。由于矿区静脉资源的再利用领域比较集中,那么矿区静脉产品的消费市场就不可避免地会相对狭小。另外,与一般静脉产业相比,矿区静脉产业发展起步较晚,静脉市场的机制还不完善,静脉产品的产销还未形成一定规模,这也是造成矿区静脉产业市场相对狭小的原因。
五、发展矿区静脉产业的建议
基于上面对矿区静脉产业现状和特征的分析,我们对我国矿区发展静脉产业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统一规划建设矿区静脉产业的回收、加工和再利用体系。矿区静脉产业的回收、加工和再利用体系不是相互独立的,它们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完善的回收体系,才能为加工体系提供充足的原材料,健全的加工体系,才能提高矿区静脉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合理统筹规划矿区静脉产业的发展体系,才能更好协调矿区内外部的资源配给、内外部关联企业的技术合作等,才能将矿区的点、线、面连接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矿区静脉产业链或静脉产业网络,实现矿区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2.充分利用和重视国家赋予综合利用产品的优惠政策,密切关注国家发展静脉产业的动态。矿区静脉产业是一个耗资高的产业,国家相关优惠政策的扶持可以打破产业发展资金不足的僵局,提高矿业集团发展静脉产业的积极性。另外,密切关注国家发展静脉产业的动态,有利于矿业集团把握静脉产业的发展方向、立法情况等,及时调整产业规划,规范矿区静脉产业的发展。
3.加大对新技术研发的投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目前科技创新在企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矿区静脉产业是近年来兴起的新产业,更需要新技术的指导,来改善资源利用水平不高的局面,加强资源的再生、再制造领域的发展。只有采用最先进的技术和装备,才能在高起点上进行静脉产业的建设。
4.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注重矿区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污染控制能力的建设,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矿业集团发展静脉产业的目的不仅是追求生态和社会效益,更重要的还是经济效益,因此矿区静脉产业应该积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努力开拓静脉产品的市场,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另外,矿区静脉产业的发展对象主要是矿区符合生产规模的静脉资源,这就意味着企业要进行规模生产,而企业经营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生产的顺利进行与否、产品销售市场的占有情况、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二次污染控制的情况等。因此,矿区在发展静脉产业时一定要注重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加强。
六、结论
静脉产业是一个朝阳产业,煤炭矿区发展静脉产业,是促进我国矿区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必然要求。本文通过对我国矿区静脉产业的现状和特征的深入分析,明确了我国矿区静脉产业现阶段的发展特点和存在的不足,为煤炭矿区静脉产业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基金项目: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YCA1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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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回收调研篇4
[关键词]资源节约;循环经济;产业结构
[中图分类号]F27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07)08-0085-04
[基金项目]山东省泰安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创建资源节约型城市对策研究”(批准号:20062002)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陈昕,山东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经济学理论与政策;(山东青岛266510)
郭霞,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经济学理论与政策;
迟爱敏,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教授,研究方向为经济学理论与政策。(山东泰安271019)
泰安市是山东省著名的旅游城市,其旅游、矿产、土地等资源都是相对丰富的,但在资源的开发利用等方面存在浪费严重和开发不足现象。与国家提出的建设节约型城市的要求相比,泰安市还有很大差距,也存在着巨大潜力。因此,泰安市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以推进“五节”(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形成节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节约型的产业结构、节约型的城市发展模式和节约型的消费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
一、推进机制创新,建立资源节约和服务高效的机制
(一)推进机制创新应当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作用。政府对能源资源的节约使用、新能源开发等应给予指导、扶持。一方面,出台节约资源和能源的奖励措施,以形成必要的激励;另一方面,对浪费及不合理使用资源和能源的行为进行处罚和制裁;用税收、准入等经济和制度杠杆进行调控,促成工业发展模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政府自身还应当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不断完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完善监督机制,做到科学合理决策,避免出现决策失误导致的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同时运用各种市场调节手段,如财税、金融、投资、信贷、价格等政策手段,调节市场主体的行为,形成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和破坏,形成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建立废物利用的资源回收机制。树立废弃物也是资源的观念,按照“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思路,不断探索企业和区域循环再利用新的流程模式,实现资源的梯次利用、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完善社会、资源消耗企事业单位两级回收利用渠道,努力实现统一分类管理、综合开发利用以及合理销毁处置,提高再生利用水平,降低最终处置数量。重点推进废钢铁、有色金属、家电及电子产品等为主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回收信息网络体系、分类拆解和再资源化的处理体系的建设;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以及城市垃圾、污泥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支持和培育技术含量高、专业化的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的企业。
泰安市已经成立了泰安拆车有限公司,负责整个泰安市的报废车辆回收拆解工作,每年回收拆解废旧车辆约2000余辆,钢铁、有色金属回收利用率可达90%以上。2006年开工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处,同时配套建设填埋场一处,项目建成后,泰安将实现生活垃圾60%焚烧发电。可见,形成废物利用的资源回收机制,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三)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几年泰安经济虽然有了较大发展,但高投入、高排放、高消耗的粗放型增长格局尚未根本改变。1991-2003年的泰安GDP增长中,外延式增长贡献率为70.9%,内涵式增长贡献率仅为29.1%。这种增长方式不仅为土地、环境难以承载,而且还面临越来越严峻的市场约束。因此,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的关键环节。
1.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法制约束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保障。当前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已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应抓紧制定有利于加强绿色消费、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以及资源回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国家立法的前提下,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建设,加快制定行业标准规范。根据实际制订本市节约用电、集中供热等管理办法,及规范家用电器、待机能耗等标准,因地制宜建立适合本地发展的特色循环经济模式。
2.强化政策导向,坚持鼓励与限制相结合,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一是应对实行清洁生产、积极开展废弃物回收和循环再生利用及生产再生资源类产品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低息贴息贷款或减免税收等政策优惠,以使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真正有利可图。二是大幅度提高自然资源税,并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进一步提高企业排污收费标准及废弃物收费标准等,利用经济手段促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积极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区。在企业、工业园区和社会等三个层次上推进循环经济的试点示范。坚持用循环经济理论指导并规范经济社会活动。积极开展“绿色社区”、“环境友好型企业”、“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环保模范城市”、“优秀旅游城市”创建活动;选择清洁生产、经济效益突出,资源合理利用的企业进行资源节约型企业示范;选择开发区和新建工业区进行生态工业和生态农业示范,在工业园区重点推进产业链生态化,以园区、企业、产品的绿色环保为突破,最大限度地减少排放和污染,建设环保型、生态型工业园区;选择新建社区进行绿色社区示范。通过示范区的运作,探索工业园区、城市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努力建立以企业为“点”,以行业为“线”,以城市和区域为“面”的全方位的资源综合利用循环体系,实现泰安市建设经济强市和建设“蓝天、碧水、青山、绿色家园”环境模范城市的目标,并做好争创省级循环经济型城市工作。
二、发挥示范效应,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城市公共服务与消费体系
(一)树立节约型消费理念,提高民众资源节约意识与环保意识。必须加大教育和宣传的力度,使科学消费观深入各家庭之中,树立勤俭节约、科学健康的消费习惯,让节约成为每个公民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加强节约资源知识的培训工作,广泛开展节约资源科普教育,使广大群众掌握节约资源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协助执法部门对各种不合理、不健康的消费模式给予严厉打击。
(二)制定资源节约标准,完善节约资源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节约资源的标准,调节和规范人们的生活消费行为,限制和革除不合理消费,倡导节约型消费,这是构建节约型消费模式的关键。包括制定和修订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明确激励政策、规范执法主体、加大惩戒力度等,这些都将成为构建节约型消费模式的重要保障。
(三)重视城市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体系的开发利用。对于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如公共交通、园林绿地、垃圾处理、市政公用产业、节水利用等,政府应利用市场机制,放开其投资领域,运用多种方式吸引企业、外商或者个人等投资主体参与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体系。
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可以通过利用地下空间来解决。把城市交通、商业街等一切可以转入地下的设施尽可能建于地下,大幅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城市交通的能耗量。建立城市水系统的良性循环机制,充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水,如充分利用雨水、开发污水再生利用等,实现水的循环利用,调节和缓解城市供水难题,建设节水型城市。
三、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构建节约型产业结构
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是节约资源,实现低代价、高增长的有效方式。泰安市是以旅游业和资源性产业为主的城市,目前资源型、粗加工型工业比重较高,煤炭、冶金、电力、酿造、化工、建材、纺织等高资源消耗传统工业所占比重在60%以上,对资源的依赖性较大,资源消耗存在粗放、浪费现象;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影响了经济效益和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和产业发展对资源的过度依赖使得本市的资源短缺现象有可能更加严重,因此,必须制定合理的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
(一)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发展现代生态农业
1.建立生态农业系统,保护和合理使用农业资源。积极发展节水农业、生态农业、高效农业,推行标准化生产,搞好农作物秸秆和农林牧副渔各种资源的综合利用;建立起以节地、节水、节能为中心的资源节约型农业生产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全面开展农产品和食品质量认证,推行农业生产标准化。目前泰山区已经建成了全国首家中、上、高秸秆发酵沼气集中供气站,使得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4%以上,既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新能源和有机肥,又改善了农村环境卫生,推广应用前景广阔。
2.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打造特色农产品产业带。依靠科技进步,建设绿色、无公害农产品以及有机食品优势产业带,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布局;因地制宜,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形成合理的区域布局和专业分工,把优势产品和优势区域做大做强,增强我市农业生产能力和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在品种上要突出区域特色、品质特色、功能特色;要培育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条,建立特色农业产业体系。
(二)调整工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推动信息技术在制造领域的应用。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水耗、无污染和高附加值的产业和产品,重点发展汽车、输变电设备、新材料、精细化工、食品、纺织服装、特钢、能源等主导产业,积极引进和研发高新技术,提升和改造煤炭、电力、冶金、建材、机械、化工、纺织、酿造等传统产业的技术装备和节能降耗水平。围绕拉长产业链,大力开发节能环保新产品,实现产品的小型化、轻量化、可回收、易再生,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大、效益差的劣势企业,积极引导和扶持新能源产业,降低煤炭的使用比例,扩大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培育新的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
(三)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积极发展与资源节约相关的第三产业。走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的发展道路,加速发展新兴劳动密集型服务业,振兴金融、保险、物流、信息、咨询、法律服务、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促进服务行业结构优化;积极发展旅游、文化、体育健身、教育培训、社区服务等需求潜力较大的产业;积极发展现代物流、节能环保、低资源消耗、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以及与资源节约相关的第三产业。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和结构调整,支持运用现代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发挥比较优势,从实际出发,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服务业。要大力延伸城市服务体系,建立开放、流动、有序的城乡服务业互动发展机制,促进城乡服务业协调发展。
泰安市是一个旅游资源丰富的城市,对旅游业的发展应当予以充分重视。要注重发展生态旅游,形成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导向的旅游模式,注重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应当把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的支柱,以旅游业为龙头,带动餐饮、住宿、土特产品、交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创造以旅游文化为核心的产业文化;以自然环境为基础,应用必要的经济、技术、法律手段,努力减缓自然资源的损耗速度,创造和谐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使旅游活动与自然、文化和人类生存环境融合为一个整体,并以旅游资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资源节约。
四、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科技支撑体系
当前,要加强以技术开发中心建设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创新建设,把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回收再生利用作为企业开发创新的重要内容。健全内部开发创新、人才培养、技术管理、项目招标、对外合作、绩效奖励等机制。积极开展产学研联合,重点开发应用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配套链接、能量梯次利用、废弃物零排放、有毒原料替代、可再生能源等技术。要把节能、环保作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的重要评估内容,限制、淘汰高消耗、高污染项目,鼓励支持低耗环保型项目建设。
目前,泰安市已经确立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十大类重点推广技术,并且确立了相应的试点单位。市里将筹集专项资金支持这些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以及奖励事项。当前要围绕节约和替代技术、节能利用技术、节水开发利用技术、节材推广技术、节地推广技术、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循环生产示范技术、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评价技术等十大技术及当前节能降耗工作重点,加大科技创新开发力度,搞好重大项目建设。
要围绕这十大类重点技术及节能降耗工作重点,加大科技创新开发力度,搞好重大项目建设。第一,要把重点技术的推广应用作为重中之重,按照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考核通报制度。第二,通过重点技术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促进太阳能利用、风力发电、余热再利用、秸秆发电(汽化)等高效节能装备工业的发展。第三,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使科技创新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为给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创新创业服务,2006年9月泰安市开通了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高校和企业科技成果、技术难题、技术供求信息等,为企业搭建了一座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的桥梁,为科技创新成果的转让提供了快捷方便的服务。第四,加大技术推广及创新的资金支持力度。政府应该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工作,特别是十大类重点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对相关企业在研究经费、税收、信贷及补贴政策上给予优惠,对在技术创新中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第五,建立强制性节约资源的技术政策,强制淘汰落后技术和生产方法。第六,选择重点行业和企业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示范工程,加快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五、制定有效的资源节约实施办法和财政税收信贷等政策措施
(一)推行节能政府采购制度。目前我国政府机构的能耗开支高于城镇居民的能源消费水平大约10倍左右,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推行节能政府采购。政府、学校等公共财政预算部门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在公共场所、道路、灯光工程等推广采用节能产品和应用节能技术。逐步提高采购可循环使用产品、再生产品、绿色产品的比例,进一步推行“无纸化办公”,建立办公用品的回收系统,及时回收报废的办公用品等。
(二)加大财政支出政策力度,支持资源节约与循环经济发展。财政部门要积极安排资金,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示范试点、宣传培训等。对具有一定预期效益的清洁生产项目、技术等采取由财政资金专项拨款或贴息、无息贷款等形式予以资助;加大财政对政府节约能源和政府机构节能改造的支持力度;对在节能方面表现突出的机构设立专项资金进行奖励。加大支持循环经济政策与技术研究的科研费用;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能源技术推广项目、污染防治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等。还应当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防止挪用和浪费。
(三)调整、完善价格政策,运用价格机制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目前可以重点推进矿产资源价格、天然气价格以及水价、电价、热价等价格改革,调整价格结构,完善价格体系,建立能够真正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状况的价格形成机制。
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大力推进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在农村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力度。
建立合理的用电价格体系,对用电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扩大峰谷电价和丰枯电价执行范围,拉大差价,加快实行尖峰电价和季节电价;对高耗能行业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促进节约用电和合理用电。
推进供热价格改革,逐步建立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共同构成的热价形成机制,实行差别热价和煤热联动政策。建立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机制。
扩大市场化方式形成土地价格的范围,实现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可运用差别价费政策,加强地价宏观调控。利用收费政策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新增用地;改革土地供应方式,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制度;建立健全土地市场体系,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
(四)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作用,支持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金融部门要大力支持低能耗、低污染、效益好的企业和项目,把信贷资金优先投放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的行业和企业。通过差别利率来体现扶优限劣,以低利率贷款政策支持低能耗、低污染企业、先进技术研发推广等项目;以高利率限制高污染、高能耗、重复建设行业和企业的发展。要积极开发适合节约型产业发展的信贷业务品种;积极发挥农村信用社在支持节约型绿色产业发展中的作用,不断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受益面。
(五)征收能源资源可持续发展基金,建立能源资源开采和生态补偿机制。据报道,山西省政府于近日通过并公布了《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从4月1日起,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原煤开采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基金将主要用于解决企业难以解决的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支持资源型城市(地区)转型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解决因采煤引起的相关社会问题。如果试点取得良好效果,基金政策还可以向其他能源和资源推广,对资源型城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资源型城市转型都会提供良好的借鉴。泰安市也属于资源型城市,煤炭资源、土地资源及其他矿产资源也都较为丰富,也存在资源开采效率低下、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可能枯竭等问题,因此,也可以借鉴山西省的经验,设立专项的能源资源可持续发展基金来解决上述问题。
六、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目标责任制
(一)完善工作考核机制,将资源环境指标纳入对地方和干部的考核内容,建立健全有利于资源节约的政绩考核体系
把万元GDP能耗、万元GDP电耗、万元GDP取水量、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规模以上增加值取水量等5项指标逐级分解到各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将资源节约责任和实际成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在考核发展指标的同时考核资源节约指标,加强对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继续完善资源节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财务、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经费预算的审核和使用情况的监管,对铺张行为要在审批环节上坚决予以制止。
(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用法律约束限制资源浪费行为。对领导干部实行重大决策负责制度,建立重大决策档案制,使决策者对自己的决策负责,从源头上减少或避免因决策失误造成的资源浪费。对决策中存在的严重失误、失职行为,必须追究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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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回收调研篇5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循环经济为理念,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规范、有效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规范化、连锁化、产业化,促进城乡环境质量、居民文明程度的提高和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管理对象和工作目标
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可利用的各种废旧物资,其中包括企事业单位生产和建设过程中产生的金属和非金属边角废料、报废的各种设备和运输工具,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出售的各种废品和旧物。主要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材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的工作目标是:从年起至年,通过三年的努力,构建起由社区回收点、初级加工分拣站和集散交易加工中心三个层次组成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使90%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集散交易加工中心进行规范化的交易和集中处理,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利用率达到80%,实现我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逐步将再生资源产业培植成为推动我区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各镇(街道、区)负责抓好辖区内废旧回收行业的调查摸底工作。要对辖区内所有废旧回收点和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登记,摸清掌握经营业态现状。并对辖区内废旧回收点和零散摊点的脏乱差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对无证无照经营户、违法经营户坚决取缔;对有经营证照得经营户要规范从业标准,加强行业管理,营造规范、有序的经营环境。
(二)体系建设阶段。成立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的推进工作。重点扶持区再生资源回收骨干龙头企业实施全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在充分利用、规范和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构建以城乡社区回收点为基础,初级加工分拣站为纽带,集散交易加工中心为核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形成以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为龙头,吸纳社会零散队伍和小规模回收企业整合参与的产业格局。
1、社区(村)回收点。按照“合理布局、便民快捷、保护环境”的原则设置,采取连锁经营的方式,通过新建、改造和整合的模式,建设形成规范的社区(村)回收点,原则上每个社区(村)设立1个。回收点由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实施主体按照“七统一”规范新建、改造和整合,营业面积15~25平方米。主要采取定时上门与定点交售,固定设点与流动收购结合的办法开展回收。流动回收车每个社区(村)回收点配置1~2辆。
2、初级加工分拣站。根据“总量调控、统筹设置和方便回收”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在城郊结合部设置。初级加工分拣站由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实施主体直接经营管理。分拣站集中每天在社区回收点分散回收的再生资源,按分类标准、品质状况进行分拣整理和简单加工后,由专业封闭式运输车运送至集散交易加工中心处理。原则上各镇(街道、区)辖区建1个面积为200平方米左右的初级加工分拣站。
3、集散交易加工中心。集散交易加工中心负责全区再生资源的回收整理、物流配送、加工利用、科研开发和再制造等工作,以实现延伸再生资源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附加值,促进再生资源的产业升级。集散交易加工中心由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实施主体负责建设、经营和管理。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前提下,选择建设1个集散交易加工中心。
(三)巩固完善阶段。进一步巩固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成果,原则上全区所有回收企业、经营户必须进场交易,实行统一管理,从而形成覆盖全区城乡的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四、规范管理
纳入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的社区(村)回收点和初级加工分拣站实行七个“统一”,即统一外观、统一标识、统一收购价格、统一计量工具、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着装、统一车辆。按照“五有三规范”要求进行建设。“五有”:即“有网点便于回收,有专人进行回收,有政策支持回收,有制度规范回收,有部门监管回收”;“三规范”:即“规范服务项目,规范服务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回收点和初级加工分拣站要加强治安信息监控体系建设。
纳入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的流动回收车、封闭式回收专用汽车由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实施主体实行“五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登记、统一培训、统一标识、统一车型,负责收购和运输工作。流动回收车、封闭式回收专用汽车由公安交警部门核发专项运输证件。
社区(村)回收站点经营者遵循行业规范自律,按照街道、社区的要求签订治安责任书。社区(村)回收站点从业人员必须实行上岗前培训,取得资格后方可上岗。
组建全区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以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部门职责
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再生资源的宏观指导,做好再生资源试点城市的申报、验收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工作。负责全区再生资源行业的指导和管理,以及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实施主体的运行和有关项目的实施工作。
区委农办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的协调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再生资源项目的立项,以及项目前期的协调工作,争取国家和省对再生资源项目的资金支持。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运用和产业化示范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市场的管理,查处固定门店的无照经营和违规经营行为。
区财政局负责按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的要求,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扶持政策的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好财政的扶持政策;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增值税退税审核,强化再生资源企业退税管理。
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实施治安等方面的管理,负责废旧金属收购单位的备案登记,坚决打击收销赃犯罪;对回收专用车辆实行定向服务管理。
区城管局负责依法对收旧污染环境、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店外占道经营、无合法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经营、发出高噪声招揽顾客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区环保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根据关环保法律法规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规划分局、区住建局负责做好再生资源网点和项目的规划布点和建设审批工作。
国土分局负责做好再生资源网点和项目的建设用地的审批和报批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土地指标。
区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按有关规定在税收政策上对再生资源经营给予扶持和支持。
各镇(街道、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政策扶持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是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项以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益事业,是一项面广量大、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具有较强的产业功能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功能。因此,各级政府要积极扶持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实施主体开展网点和集散交易加工中心建设。区政府实行“以奖代补”方式,对新建的回收网点每个补贴3万元,对改造、整合的回收网点每个补贴1万元,对新建的初级加工分拣站每个补贴15万元,对集散交易加工中心的建设提供贷款担保和给予利息补贴。加强和扶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再生资源项目建设和公益性的收废、处废工作。财政部门对再生资源经营上交的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和按增值税金额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也给予适当奖励以扶持发展。各镇(街道、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具体制定应的扶持政策。
七、组织领导
再生资源回收调研篇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传统的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仍未根本转变,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同时,存在法规、政策不完善,体制、机制不健全,相关技术开发滞后等问题。本世纪头20年,我国将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面临的资源和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为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少的废物排放,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此,提出如下意见。一、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资源生产率和减少废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强化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坚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技术进步,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物的产生和排放;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相结合,形成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社会氛围。(三)发展目标。力争到**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发展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体制与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废物最终处置量明显减少,建成大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典型企业。推进绿色消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工业(农业)园区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四)主要指标。力争到**年,我国消耗每吨能源、铁矿石、有色金属、非金属矿等十五种重要资源产出的GDP比20**年提高25%左右;每万元GDP能耗下降18%以上。农业灌溉水平均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每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到120立方米。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以上;再生铜、铝、铅占产量的比重分别达到35%、25%、30%,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提高65%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和处置量控制在4.5亿吨左右;城市生活垃圾增长率控制在5%左右。(注:上述有关指标将根据“十一五”规划作相应调整)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五)重点工作。一是大力推进节约降耗,在生产、建设、流通和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二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三是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最大程度实现废物资源化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注重开发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技术与装备,为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和减少废物排放提供技术保障。(六)重点环节。一是资源开采环节要统筹规划矿产资源开发,推广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采矿回采率、选矿和冶炼回收率,大力推进尾矿、废石综合利用,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率。二是资源消耗环节要加强对冶金、有色、电力、煤炭、石化、化工、建材(筑)、轻工、纺织、农业等重点行业能源、原材料、水等资源消耗管理,努力降低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三是废物产生环节要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推动不同行业合理延长产业链,加强对各类废物的循环利用,推进企业废物“零排放”;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以及城市垃圾、污泥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降低废物最终处置量。四是再生资源产生环节要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支持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五是消费环节要大力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鼓励使用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绿色标志食品和有机标志食品,减少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政府机构要实行绿色采购。三、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七)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有关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编制“十一五”规划和各类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对资源消耗、节约、循环利用、废物排放和环境状况作出分析,明确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八)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核算制度。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统计局、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逐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建立循环经济的统计核算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的统计核算,加强对循环经济主要指标的分析。(九)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发展改革(经贸)、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的推进计划。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矿产资源集约利用、能源和水资源节约利用、清洁生产,以及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推进计划。(十)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区域布局。加强宏观调控,遏制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实现传统产业升级;推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大力发展集约化农业。发展改革委要抓紧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和区域特点,用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指导区域发展、产业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改造。开发区和重化工业集中地区,要按照循环经济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改造,对进入的企业要提出土地、能源、水资源利用及废物排放综合控制要求,围绕核心资源发展相关产业,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提高资源产出效率。四、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标准体系建设(十一)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循环经济技术,组织开发共伴生矿产资源和尾矿综合利用技术、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循环经济发展中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可回收利用材料和回收处理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等,提高循环经济技术支撑能力和创新能力。(十二)抓紧制定循环经济技术政策。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科技、环保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政策、技术导向目录,以及国家鼓励发展的节能、节水、环保装备目录。支持引进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核心技术,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十三)建立循环经济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有关循环经济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清洁生产中心等中介机构和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作用。(十四)制定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的标准体系。要加快制定高耗能、高耗水及高污染行业市场准入标准和合格评定制度,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涉及循环经济的有关污染控制标准。加强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标准化工作,完善主要用能设备及建筑能效标准、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和主要耗能(水)行业节能(水)设计规范。建立和完善强制性产品能效标识、再利用品标识、节能建筑标识和环境标志制度,开展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认证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五、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十五)加大对循环经济投资的支持力度。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投资计划时,要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支持。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政府要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并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各类金融机构应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金融支持。(十六)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调整资源性产品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理顺自然资源价格,逐步建立能够反映资源性产品供求关系的价格机制。发展改革委要积极调整水、热、电、天然气等价格政策,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节约使用、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逐步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完善农业水费计收办法;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大力推进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扩大峰谷电价和丰枯电价执行范围,拉大差价,在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实行尖峰电价和季节电价;对高耗能行业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严格执行按国家产业政策制定的差别电价政策。加大供热体制和供热价格改革力度,逐步建立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共同构成的热价形成机制,实行差别热价和煤热联动政策。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其他产品的比价关系,建立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并落实各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政策。(十七)制定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和收费政策。财政部门要积极安排资金,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示范试点、宣传培训等,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清洁生产专项资金。各级财政和环保部门要安排排污资金,加大对企业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污染防治项目的投入力度。有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建立促进节能、节水产品和节能环保型汽车、节能省地型建筑推广的鼓励政策。继续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和完善有利于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加快建立大宗废旧资源回收处理收费制度。适时出台燃油税,完善消费税制。积极研究以资源量为基础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法,进一步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并适当提高征收标准,优先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全面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研究完善限制国内紧缺资源及高耗能产品出口的政策。在理顺现有收费和资金来源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企业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政府采购目录要优先考虑节能、节水和环保认证产品。六、坚持依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十八)加强法规体系建设。要结合我国国情,加快研究建立和健全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当前要抓紧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促进资源有效利用以及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废旧轮胎、建筑废物、包装废物、农业废物等资源化利用的法规和规章。研究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生产商、销售商、回收和使用单位以及消费者对废物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的法律义务。(十九)加大依法监督管理的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矿产资源集约利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引导企业树立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意识,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管理制度。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将发展循环经济与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结合,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逐步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对企业废物排放和处置的监督管理,降低排放强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二十)依法推行清洁生产。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快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要依法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监督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要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环境友好企业活动,引导企业加快实施清洁生产。七、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协调工作机制,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工作,及时解决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确定一位领导同志负责循环经济发展工作,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二十二)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产业园区和城市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通过试点,提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技术和项目领域,进一步完善促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降低污染排放强度的政策措施,提出按循环经济模式规划、建设、改造工业园区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思路,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供示范。(二十三)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各地区、各部门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发展循环经济重大意义的认识,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要将树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的相关内容编入教材,在中小学中开展国情教育、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教育。要组织开展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知识培训,增强意识,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编写消费行为导则和资源节约公约,引导合理消费,规范消费行为,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逐步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对各地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