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公积金政策篇1

近期有关楼市政策的调整出台后,多地即进入实施细则密集期。4月以来,已有浙江、珠海、辽宁、深圳、上海、南京等多个地方对公积金政策作出相应调整:降低公积金贷款比例或者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释放出明显的鼓励刚需入市信号。最近,上海也住房公积金新政,决定从4月15日起,在上海购买首套房及改善性二套普通商品房的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至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家庭再增20万元。购买改善性二套非普通商品房额度也有增加,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也有调整。分析人士认为,国家五部委楼市新政出台后,加之各地纷纷出台公积金新政,楼价有望企稳回升,但整体来看,“量增价稳”或将成为楼市新常态。

公积金新政:为房地产市场注入活力

业内人士分析称,自2011年限购以来,上海楼市4月新房成交行情历来不如3月,因此近几年4月也被认为是楼市淡季。但继3月30日楼市政策出台仅10天后,沪公积金新政再一次推出重大利好,每户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20万元,相较新政前足足多出了40万元的额度,此举无疑大大增加了市场信心,购房者入市步伐加快。今年4月行情值得期待,甚至有望反超3月。

随着楼市“3·30”政策与公积金新政的双重出台,楼市预期将会不断升温,接下来一段时间或将迎来一波小高峰行情,经过4月的酝酿筹备,这波行情可能在5月集中体现。但从中长期来看,楼市高峰行情已经过去,市场将逐步回归至正常水平,政府近期的一系列政策支持,也为了建立楼市的长效机制,引领楼市朝着平稳健康的方向发展。同时,为了避免楼市急剧下滑所带来的风险,从宏观层面上看,也为经济软着陆奠定坚实的基础。有分析人士认为,自2014年四季度以来,关于购房贷款利率、首付比例乃至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政策调整已形成组合效应,“组合拳”对楼市成交的刺激作用明显,全国多地成交量出现上涨,正逐渐促使楼市进入量增价稳的新常态。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公积金贷款放松以及政策性补贴购房目前是地方刺激楼市的最主要手段。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的政策调整对市场利好作用显著,也是对其他地方房地产市场的预期信号。近来北京地区楼市咨询量及成交量迎来双向上涨,各大银行陆续开始执行“3·30新政”标准。上海部分楼盘销售十分火爆,有市民连夜排队来买房;成都部分楼盘也异常火爆,甚至有买房者“弃清明小长假看房”。尽管许多地区楼市表象看上去很美好,但业内多数观点对楼市的判断依然谨慎,开发商对“涨价”这样的敏感问题更是慎之又慎,过去因为利好政策任性涨价而结果陷入被动的经历让很多清醒理性的房企依旧坚持“以出量为主”。

新政:提升购房者心理预期

以上海为例,该市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新政将大大降低买房成本。比如,过去家庭在公积金贷款方面最多可贷80万元,现在提高到120万元,增加的这40万元过去是通过商业贷款来实现的。如果按照目前商业银行的利率基准利率5.90%、20年贷款、等额本息来计算的话,在政策出台之前40万元贷款需要偿还本息约68万元。政策出台后,其他条件不变,按照公积金4.0%的贷款利息来算,则只需偿还本息约58万元。这也意味着,新政的出台可以为此类家庭节约10万元的购房成本。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公积金总额有限,提高家庭贷款额度后,可能会加大公积金的申请难度。

从近期出台的各项政策可以看出,今年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将会取得较大的进展。3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电视电话会上提到,各地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潜力,希望各地更好地发挥主动性,采取多种措施,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3月30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对房贷政策作出调整,首次购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在“3·30新政”十余天之际,各地相关政策纷纷落地。据不完全统计,至4月9日,已有浙江、安徽、上海3个省级、福州、深圳、兰州、成都4个市级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了公积金新政。

各地政策的调整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是降低首付比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为最低2成,改善型二套房最低3成;第二是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第三是放宽公积金使用条件,比如浙江规定申请公积金的条件,由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上海决定放宽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的条件,兰州欲进一步推动异地贷款业务的发展。除住房公积金外,近期楼市利好政策频频出台,“3·30新政”、各地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央行降息、商品房转为保障房、两部委要求优化住房供应规模等,政策叠加或将会形成对楼市的“组合拳”,助力楼市在第二季度逐渐回暖。

房企对新政寄予厚望

在今年两会上,中央明确支持自住和改善型需求、稳定住房消费、因地制宜、分城施策的基调。调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回购商品房做保障房、发放购房补贴……为提振楼市,各地新一轮楼市“刺激行动”因此闻风而动。福建省3月20日出台《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意见》;北京的国管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划定线则由2万元调高至5万元,贷款最低额相应升高;安徽从去年9月1日起,允许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买房。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下半年以来,福州、长沙、济南、苏州、南京、武汉、贵阳、长春、成都等30多个城市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各地采取公积金贷款调整、信贷调整,甚至契税优惠乃至退税等政策,均可刺激当地的住宅消费。比如公积金扩大使用范围、降低提取门槛等,均可缓解低收入人群住房压力。更为重要的是,“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则意味着赋予地方政府更多自主权,让地方政府可以动用税收减免,普通房制定标准等措施来进行楼市调控。

首套房公积金政策篇2

2008年,我在农村的公公去世了,怕婆婆一个人孤单,老公将婆婆接到了城里。家里多了一口人,空间越发地逼仄。无奈之下,我和老公准备买房,但我们手头积蓄只勉强够一套90平米左右房子的首付,余款肯定得按揭了。然而,就在我们去向银行咨询贷款事宜时,却被告之,如果自有一套住房再贷款购房,将按照二套房“首付最低50%、利率上浮1.1倍”的政策执行,对此结果,囊中羞涩的我们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理财师对我们解释说:“目前商业贷款二套房政策坚若磐石。一旦查出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有住房或是有贷款纪录,那么再贷款时将按二套房政策严格执行。不过,与之相比的公积金贷款虽然在认定标准和首付方面和商业贷款毫无差别,但贷款利率却是唯一不变的,即使是二套房仍执行3.87%。所以,在购房时,除了用自有资金和银行的房贷外,还有一笔很特殊的钱不能错过,那就是住房公积金。用好、用活公积金,并且让它最大化地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财富,这里面有不少窍门,处理得好,在购房和理财过程中可以省下不少‘银子’呢。”

理财师的话,让我们看到了希望。我们在1995年购买第一套房的时候,当时由于户型面积小,而且是老公单位的自建房,房价便宜,所以那套房子我们一次性付了全款。购第一套房的时候我和老公的住房公积金也没用上,这么多年,一直处于“雪藏”状态。得知我们在购买第一套房时付的全款,没有向银行贷款,而且也没有用上公积金,理财师说这样的话,我们购买的二套房将不受银行二套房贷政策的限制,在贷款方式上,我们选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她将商贷与公积金贷款利率作了比较后说,5年以上商贷的年利率为5.94%,而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则为3.87%,可见公积金贷款利率要比商贷利率低0.288个百分点。目前,随着房贷利率的7折优惠取消和银行存贷款利率的上调,公积金贷款更显示出了其独特的优势。眼下公积金的年存款利率为1.71%,相当于银行储蓄3个月的利息,那笔钱放在里面就相当于在贬值,最聪明的做法就是想办法盘活它。

有了理财师的指点,对于购房的贷款方式,我们心里有了数。接下来,我便和老公奔波于市区各大楼盘,开始选房。拿着手头有限的资金,权衡再三,我们打算买一套一百平米以内,总价不是很高、贷款最好大部分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解决的房子。按照目前的政策,我和老公可以使用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如此一来,加上我手头的16万元资金,按我们当地的房价,买个90平米左右的户型还是可以的。

按照这样的目标,我们终于选定了一套总价在85万左右的三室一厅的房子。按照最新的规定,公积金贷款5年期以上的利率为3.87%,我们选择了20年的贷款期限,60万元的贷款金额。交了16万多的首付后,算下来每个月需要还款大约4000元。这个支出与我们夫妻每个月缴纳的公积金额度相差1500元,因此买房的压力并不算大。

买了房子以后,我和老公便开始盘算如何还贷,才能达到最省钱的效果。买房前,我的补充公积金账户里还有余额近5万元,据此,银行的信贷经理建议我选择年冲,理由是我和老公的月缴额都不少,加上余额较多,积攒一年后,我们两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差不多可以有9万元钱,一次性冲抵房贷的话,可以减轻不少利息负担,而且年冲的话可以只还本金。

说实话,年冲方式的确可以减轻未来一年后的房贷负担。但是,我和老公考虑到年冲还掉的只是公积金本金,而且通胀的来临让商业贷款部分还贷的压力越来越大,权衡再三,我们选择了月冲。因为月冲的方式相对来说,对抗通胀更加有效。通胀时期,负债率越高,对资产保值增值就越有利。

首套房公积金政策篇3

经历过这几年的宏观调控,现在北京房地产市场价格虽不及以前那般“高企”,但随着CPI的不断涨幅,手中的人民币却也远远不如几年前那样值钱。如何控制好贷款买房的融资成本问题呢?

首次置业者

结束租房生活的首次置业者,应该让融资成本最低化。

郑先生,28岁,单身,某金融公司职员,税后月收入7000元。毕业后留京已五年有余,一直租房居住。现在,手中积蓄18万元打算贷款买房。

贷款指导:

目前像郑先生这样的“北漂一族”在京打拼多年之后大都想定居下来,因为多年的租房经验已经使他们疲惫不堪,与其租房还不如贷款买房还月供来的划算。郑先生作为首次置业者不受第二套贷款的限制,如果单位为其缴纳公积金贷款的话,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会更省钱一些;如果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使用商业贷款也可以。

作为首次置业者的郑先生,在使用商业贷款时还能享受到基准利率下浮15%的优惠利率即6.6555%,首付三成,银行贷款7成20年。

根据借款人每月还贷数额不应超过月收入的50%的基本贷款规律,郑先生的还贷月供不超过3500元最为适宜,这样的话,总价64万以下,银行贷款45万以下的房屋较为适合郑先生购买。根据这个价位,郑先生可以购买一居室45平方米左右;二居室55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房屋,总价约在1.1万-1.4万之间。这个价位的房屋与现在房地产市场价格较为吻合,根据郑先生的月收入与存款积蓄来判断,还是在其承受范围之内的并不会影响日后的生活质量。

二次购房者

需要二次购房的置业升级者,应该首选公积金以降低二套房融资成本。

高老师,30岁,已婚,妻子刚刚生了小宝宝,与其爱人的家庭月收入在1.1万元左右,单位有缴纳住房公积金。未结婚之前自己贷款买了一处60平方米的小二居与父母住在一起,目前还有十年贷款尚未还清。高老师的父母在南城还有一套30平方米的平房等待拆迁。现在,他有了小孩之后,房子明显拥挤迫切需要更换大房子。

贷款指导:

根据去年宏观调控下发的“第二套房贷”政策,只要借款人的第一套住房贷款尚未还清,再贷款时都要被视为第二套住房。只有在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时,借款人再次向银行申请贷款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很明显,根据高老师的现有条件并不符合这一优惠政策,而他又有着必须要再次购房的“置业升级”理由,怎么办才好?

根据商业银行的贷款政策,首套住房不论还清与否,再次贷款都视为二套房,按照二套房贷的相关政策执行。显然,如果高老师的第二套住房还使用商业贷款的话,那么只能按照国家政策来对待,执行首付四成,基本利率上浮10%即8.61%的利率。如此一来,无形中会增加高老师的许多购房成本与还贷月供。

为了节省开支,既然高老师单位有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他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来购买第二套房产。因为,根据现在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借款人首套住房是商业贷款无论是否还清,使用公积金贷款都不受影响,仍按首套住房政策执行。只有在借款人第一套也使用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前,夫妻双方是不能够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

目前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五年以上5.22%,五年以内4.77%,根据借款人的资质不同贷款年限也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都可以贷到8成30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质信誉好的可能会有所上浮会更高一些。这样的话,高老师也能够节省出不小的贷款购房成本。

资金暂时周转不灵者

首付出现“缺口”急需周转的人群,可以选择房产抵押贷款以低成本解“困”。

钱老板是个生意人,三年前贷款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三居室,目前正处于按揭中。现在,随着生意的不断壮大,钱老板想要在繁华地段购买一套200平方米的高档公寓。他看好了房子之后也交了订钱,就在办理贷款支付首付款期间,钱老板的生意突然出了些状况,将家中全部积蓄和原本打算买房的钱全部急转到生意中。虽然生意的问题很快解决了,可是这边贷款买房却被“搁浅”了,既然已经交了不少的定金又不能打退堂鼓,不知道该如何解决?

贷款指导:

根据钱老板的经济状况判断,其现在支付不了购房首付款属于暂时性的经济“缺口”,不能因为这样就终止掉本来就打算好的买房计划。

从目前金融市场融资渠道来看,在宏观调控“银根”紧缩的情况下“搞活”了一批典当生意。典当看似简单只要借款人向典当行能够提供足够的资产抵押,就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融资到位。但是其月利息却也高的“吓人”。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典当公司融资利率上限为月息4.5%,在这一上限的范围内不同的典当公司利率制定的水平有所不一,这样的高利率对于房贷借款人来说,无疑将会是一笔沉重的债务负担。

除了典当之外,还有一种方式既能解决钱老板首付款的“燃眉之急”又能达到低成本融资的目地,就是“抵押消费贷款”。根据抵押消费贷款的政策规定,钱老板可以将亲戚或者朋友市值较高的房产“借来”做抵押,然后向银行申请贷款。将现在还处于按揭中的这套120平方米的三居室卖掉,根据目前房地产市场价格走势应该能够卖到一个不错的价位,通过这一“抵”一“卖”将融到的钱用于支付钱老板想要购买那套200平方米公寓楼的首付款,剩余钱款还可以提前还贷将这套新买的房屋“解套”。最后,钱老板只需“专心致志”还亲朋好友借给他的那套抵押房产的月供,即可在新买的200平方米房屋内享受幸福生活了。

首套房公积金政策篇4

关于秦皇岛限购政策皇岛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根据通知,外地居民限购一套房,且需要提供一年内连续12个月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通知要求,对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家庭、能够提供一年内连续12个月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内连续12个月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售房。补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对首次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拥有一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通知还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将适时出台新的调控政策。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秦政字〔2017〕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经研究,决定在4月15日出台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秦政字〔2017〕16号)基础上,启动如下调控措施: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后,全部房源价格须向价格部门进行一次性价格备案(一房一价),备案后10天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备案价格进行销售。正在进行销售的项目,也要完成备案后方可继续销售。60日内不予受理上调备案价格申请。

二、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家庭、能够提供一年内连续12个月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内连续12个月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售房。补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三、对首次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四、在城市无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已有1套住房或有贷款记录(含商业银行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6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其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编制实施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和中期规划,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稳定土地市场预期。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合理确定土地出让竞价方式,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对已完成土地供应的项目,限期开工,尽快形成市场有效供应。

六、加快公租房建设分配进度,2017年确保2013年底前政府投资公租房完成分配90%,20XX年政府投资公租房完成分配85%,尽快发挥住房保障作用。全面完成2017年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统筹做好20182022年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

七、深入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囤地炒地、恶意炒作、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变相涨价、价外加价、捆绑搭售,以及违反明码标价制度、不按规定执行价格申报及备案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中介机构虚假房源及不实价格信息、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提供虚假证明、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虚假宣传误导市场预期,以及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管理房产类公证业务,禁止为违法销售行为进行公证。

八、进一步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预案,提前预警,适时出台新的调控政策。全面、准确、及时房地产市场信息,搞好舆情监测,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平台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客观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稳定市场预期。

本通知自2017年5月16日起执行。

首套房公积金政策篇5

光大银行北京西城支行,楼上楼下情景迥异:楼下营业厅客户络绎不绝,楼上信贷部门玻璃门紧闭,看不到人影。

“有客户咨询房贷!”一名工作人员向玻璃门内大声喊道,无人回应,该工作人员再喊,才有人从一间小办公室跑出来。

交行网点的大堂经理告知记者,信贷员因为事情不多已经走了。

在走访的其余几家银行网点,情况类似,甚至有信贷员闻听有咨询个人房贷业务,也懒得出来,只是通过电话告诉大堂经理简单情况,让其转达。

这样的情况也发生在诸多房地产中介,在外摆牌子,拦截路人推销房屋情况近期基本也难以看到,经纪人都懒散地坐到屋内,即便有客户来,也不再如以前那般热情。其庭院冷落,门可罗雀。

这自然是与房地产新政有密切关系,银行贷款近期几乎一周一个情况。《投资者报》记者通过走访和电话采访进一步了解了本周房贷市场的情况。

三套房贷绝迹鲜有7折利率

由观望到行动,短短半个月时间,三套房贷在中资银行已难觅踪迹。“原则上我们已经停止发放三套房贷。”记者在走访的9家中资银行网点中得到一致的回答。

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是国家要严格遏制房价的地区,而外资银行个人房贷业务普遍集中于这样的地区,因此在观望了一周后,多家外资银行陆续表态修改贷款政策,全面停止第三套房贷。据记者了解,渣打银行是首家调整房贷政策的外资行,此外、汇丰银行(中国)、恒生银行(中国)、星展银行(中国)、东亚银行(中国)也陆续暂停了第三套房贷受理。

在停止受理三套房贷的同时,以前首套房、二套房的优惠利率也正遭遇终结。“五大行已经取消了7折优惠利率,也只有个别中小行还能有7折优惠,但现在你肯定赶不上了,过了五一假期,所有银行的7折优惠都会取消。”位于展览路的中大恒基一位经纪人表示。

在记者走访的中资行网点中,只有兴业银行表示目前总行还没通知停止7折优惠利率,但并不意味着客户申请就能赶上享受优惠末班车,“客户申请资料要报上级行审批,现在的环境不一定能批下来。”该行工作人员称。

本周争议最大的当属中行调高存量贷款利率,这是中国银行业内唯一一家。

公积金三套未停

今年3月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调高二套房首付比例至四成,这是北京首次提高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被视为政府对当前楼市的态度。该调整表示:“将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但调整仅限于二套房首付比例,利率等并未调整。目前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1~5年利率为3.33%,6~30年利率为3.87%,比商行房贷利率低了近7成。

如果客户此前在商行贷款,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如何确定客户是几套房?北京住房公积金在调整二套房首付比例时称:“公积金将和商贷联网,检查申请者是否使用过贷款,无论是使用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住房,再次申请都将作为二套住房,按照新规定执行。”北京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这边会有人去查商业贷。”但是否通过和商贷联网实现,该工作人员没有回答。

公积金也没有贷款次数的限定,“只要把前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还清,可以循环无限次贷款。”北京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称。如此规定似乎给投机炒房留下方便,但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向《投资者报》记者说这“对房产新政影响不大,因为公积金贷款在房贷中的比例非常小。”因为公积金贷款申办周期长,额度通常也不太高,所以尽管有利息低和无限制次数的优势,也难以成为主流。

既然公积金对调节投机性购房未有多大影响,今年北京为何要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中原地产华北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认为,这对北京购房者的心理影响大于实际影响。向公众表明制定政策的部门对于楼市调控的基本原则是控制投机及投资,支持自住需求。

郭认为,随着房地产新政的进一步深入,公积金也会为了配合新政做进一步调整。

商贷需与住建部系统联网

银监会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4月21日解读了新出台的房贷新政。他强调,新的房贷政策是以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第三套,同时,认定范围以家庭为单位。

在此次“国十条”房贷新政出台前,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是否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且贷款是否已还清”。

“而现在实行以房为限,而不是以贷为限,而且还是你的家庭共有多少套房,哪怕你本人没有做过贷款,如果你的家庭成员贷款买了房,你再贷款都是二套房、三套房。”上述中大恒基房产经纪人表示,他解释房贷新政家庭的概念简单说就是一个“三口之家”,夫妻和子女,如果夫妻的父母有房子不会对房贷造成影响。

杨家才明确表示,商行的信贷登记系统可以查询到放贷情况,但准确判断住房套数主要还是以房管部门的登记信息为准。

但现在银行还难以获得房管部门的登记信息,“我们现在还是靠贷款记录来判断。”9家银行异口同声表示。

“国务院的《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求住建部会同央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将来商行房贷和住建部系统会实现联网,到时关键问题可能是如何确定真实性信息,也就是如何确保房屋登记的信息真实。”郭认为。

首套房公积金政策篇6

在各项调控政策的作用下,2012年3月份,国房景气指数为96.92,比上个月回落0.97点,跌至连续33个月的新低。目前,房地产市场整体处于低迷状态。

土地市场现状。一季度全国300个城市共成交住宅用地1534宗,环比减少41%,同比减少46%,成交面积6921万平方米,环比减少43%,同比减少51%。楼面均价为1388元/平方米,同比下降11%,降幅比去年四季度扩大3个百分点。

住房市场现状。3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降的城市增至38个,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降0.7%;一季度商品房销售面积1523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3.6%,降幅比1-2月份缩小0.4个百分点。

房地产企业现状。由于商品房市场交易低迷,现金流问题导致一些开发商破产。今年以来,北京、武汉以及四川等地,已有上千家房企从楼市“消失”。其中,北京473家,武汉200家,四川省423家。而锦绣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瑞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顺德广德业房地产公司等直接向政府申请破产保护。

二、住房市场发展趋势的基本判断

基本判断一:严控住房投资性需求,支持自住型住房需求,是今年楼市调控的主方向。

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以来,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难掩调控政策“一刀切”的弊端,因而地方政府依据各地实际对调控政策进行了适度调整,若不考虑首套房贷利率方面的微调,约有18个城市从不同角度对政策进行了微调;其中,广东佛山、成都、上海等松绑限购和安徽芜湖对购房者减税的政策很快被中央勒令叫停;但马鞍山对自住性住房需求的补贴,常州、南京、吉林等城市放宽公积金使用政策、上调贷款额度等,中央政府则未有表态。

由此可见,严厉调控住房市场投资性需求,支持自住需求成为我国住房市场调控的主方向,这种调控的主方向在未来一年中将不会变动。

基本判断二:限购政策会走向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的限购,而放开非普通商品住房市场。

不难发现,限购政策的目标是在保障普通居民住房消费需求的前提下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即限价政策充分注重住房的消费属性。住房消费属性(即不管是租还是购,一户家庭应有一套住房居住)优先得到满足,是限购政策立论的现实基础。因此,以一户一套住房作为我国住房体系的基本政策取向,其内在的逻辑推演则是,普通住房市场限购可能是未来住房市场的一种核心价值取向。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普通商品住房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在强调住房消费优先性的同时,并不排斥住房资源的投资属性。因此,一户一套住房消费应局限于居民基本住房的需求,这是居民基本居住权以及土地公有制内在决定的,也是我国土地资源极其有限所决定的,这就需要对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进行长期限购。

而对非普通商品住房,则应发挥其消费属性与投资属性的双重功能,由居民自行选择;显然,发挥住房的投资属性也是解决当前居民资金流动性过剩而无投资渠道的现实需要。当然,放开高档住房市场,取消限购政策,并不等于不调控高档住房市场。吸取国外房地产泡沫崩溃所产生各种问题的教训,需要政府通过税收、金融手段进行调控,防止住房市场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

基本判断三:限贷政策会细化为首套住房与非首套住房家庭、在普通商品住房与非普通商品住房的差别化信贷政策。

我国住房体系的价值取向可表述为:“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调控”。而“一户一套住房”政策就是对中端收入人群的支持政策,保障住房资源尽可能地配置到需要居住的家庭,即“限购”政策就是一种支持政策,显然是“一户一套住房”政策的细化政策;当然,“一户一套住房”需要更多与之相配套的细化政策。

因此,在信贷政策方面,需要通过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支持中端人群,调控高端人群,可具体体现为:对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且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人群,在信贷中,从首付成数、信贷利率等各个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其购买自住住房的行为;对购买首套住房,且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也应从首付成数、信贷利率等各个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但应与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人群区分开来;对已拥有自住住房的人群,应限制其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也应限制其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若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则可从首付、利率调节其投资行为,促进非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当然,实际运作中,政府在可区分的情况下,可对改善性需求人群给予适度的优惠措施,但应与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家庭区分开来。

基本判断四:住房价格回调后,会走向平稳上升的通道,但房企的超额利润可能会结束。

房价回调是政府的决心,否则政府的公信力将受到民众质疑。另一方面,投机投资性需求的炒作下,房价也确实太高了,已偏离其真实价值,与居民支付能力相去甚远。因此,在“限购”、“限贷”政策的作用,投机投资性需求已被挤出,房价必然回调,与居民真实支付能力相协调,实现其真实价值的回归。

然而,房价在长期来看必会走向平稳上升的通道。一方面,这是居民收入增长的必然结果,也是各地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物化到周边房价中的结果,是其真实价值的上涨。另一方面,我国依然面临住房总体性短缺问题。根据国外经验,整体住房市场套户比在1.1~1.2之间,市场房价将处于稳定状态。而有住建部官员透露,目前套户比约为0.8,而中国社科院倪鹏飞教授测算的数据显示,2010—2022年,我国需新增住房面积约108亿平方米,以一套住房90平方米计算,约需1.2亿套房;而2022—2030年,需新增住房面积约119亿平方米,约需1.32亿套,到2030年,套户比估计达到1.2。因此,有强劲需求的支持,房价会依然处于上升通道。再者,政府真正以“一户一套住房”为住房市场的基本政策取向,在以普通住房为主体的住房市场,房价必然与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相协调,实现房价的平稳增长。

在上述判断基本正确的前提下,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整体上的高额垄断利润可能将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