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划管理专业范文

一、规划计划管理信息化中所存在的问题

(一)规划计划管理信息化水平区域差异巨大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的信息化建设,农村的信息化建设仅停留在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上,各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具体表现在:

丘陵地区。由于西南丘陵地区受其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等因素影响,其遥感影像的分辨率与平原地区相比偏低、基础信息数据获取难度较大,地籍信息数据库和土地执法数据库还有待完善。

平原地区。总体上数据库建设比丘陵地区完备细致。优越的地理条件使其更容易获得高分辨率的影像资料等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和更加接近实际的大比例尺土地监管数据。以四川省温江区为例,该地区以1∶500大比例尺图件记载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和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等土地信息。为提高该地区基本农田保护效率,温江国土局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基本农田地籍信息和土地执法数据库。

高原地区。数据库建设软件选用混杂,地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不同的软件。同一地区各区县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财政情况不同以及信息化建设重视程度不一,农村土地利用信息化建设的差距也较大。经济发达地区信息化建设积极性比较高,工作开展比较好,比如四川省成都市在信息化建设初期就投入达1363万元,占全省总投入量的60%;而经济条件薄弱的地区则相对滞后,工作难以推动,初期建设经费投入后,基本上没有配套的系统日常管理维护费用,致使一些系统建成之后,更新、维护和升级应用难以为继,没有发挥出系统建设应有的效益;经济贫困的地区,尤其是部分贫困县级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基层国土所土地利用规划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

(二)规划和计划编制技术力量不足,基础工作薄弱

1、缺乏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

农村土地的调查工作主要由乡镇国土所的人员来完成,这些人员尽管基本具有大专以上文凭,但很少有土地管理或土地规划专业背景人员,对土地管理业务不熟悉,更谈不上精通,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仅能起到提供部分资料的作用,很难从专业的角度实质性参与到规划编制中。也影响信息技术在规划计划管理中的推广应用。

2、技术装备不足,技术手段落后

调研中发现,除部分城郊地区外,大部分基层国土资源所办公环境简陋,技术装备不足。遥感系统(RS)、全球定位系统(GPS)和地理信息系统(GIS)等现代技术手段在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中的普及程度低,无法实行土地利用规划执行情况实时动态监控,土地的基础资料和数据及时更新困难,难于实现信息共享。此外,人员紧张,工作量分散,加之近年来一些涉农收费项目取消,大部分基层所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得不到保障,工作人员认真履职的积极性不高。

二、规划管理手段逐步现代化

(一)“3S”技术得到广泛应用

四川省、重庆市各个地区已经完成或启动对土地利用动态遥感检测系统的建设,同时还准备将基于遥感技术的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系统应用到土地利用更新调查中。目前基于GIS软件的信息系统应用已基本普及到西南四省各地市(州)、县(市、区)国土局,主要包括农村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农村土地变更登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等。四川、重庆、云南等地都已经建立了自己的GIS平台:重庆市壁山县采取ARCINFO建立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而四川省温江区则以MAPGIS为平台建立了1∶500大比例尺的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库和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系统。GPS具有定位的高度灵活性和高精度、快速度、提供三维坐标、全天候作业、操作简便以及全球连续覆盖等特点,已成为获取现势空间数据的重要手段。GPS测量数据可直接进入GIS系统,避免了传统方法多次转绘、清绘带来的误差。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投入近100万元,配置了GPS、扫描仪等先进设备。

(二)信息化队伍初具规模

重庆、四川、云南等地实行了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了计算机、土地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统计分析等多层次,多结构的专业人才队伍,成为推动行业信息化的核心力量,加快了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步伐。近5年来,重庆市先后引进各类专业人员10人,外送培训30余次。目前,全市国土信息中心有职工2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6人、工程师6人、助理工程师7人,承担了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的工作任务。四川省国土厅信息中心现有职工20人,其士3人,硕士4人,学士4人,研究员1人,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3人,专职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93%,其中3人获Microsoft微软工程师技术认证。

(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进展迅速

调查表明,硬件设施在国土部门或者专设的信息化中心比较齐全,配备了服务器、图形工作站、磁盘阵列、交换机、路由器、工程扫描仪,绘图仪、VPN防火墙网关等设备,建立了满足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空间数据库建设及更新所需要的数据中心。四川省各个区县国土部门已经实现每人一台电脑,皆联网,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局域网建设。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先后对PC,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了3次升级,形成了按需配置的阶梯型的设备使用和升级体系。同时各区县均实现了人均一台计算机,并且配有专门的图形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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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实施意见所称的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是指本区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按规定比例划出的专账管理的资金。

本区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例,按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15%确定,其中30%资金由市集中使用,70%资金由区集中使用。

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标准是指: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49号)中确定的本区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取得的土地出让纯收益的平均值,具体标准为65元/平方米。

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区财政局应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实行专帐核算,按规定的标准和用途足额划缴及使用,不得截留、坐支和挪用,并实行社会公示制度。

三、调整现行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取消“基金预算收入科目”第85类“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下的850101项“土地出让金”;增设850103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反映从“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中划入的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

四、市房地资源管理局根据办理的土地出让合同和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按月统计各区(县)已缴清土地出让金的土地出让面积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土地出让面积、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标准等,计算应从土地出让金划缴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并于次月10日前分别划入市、区(县)级国库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专账。

从土地出让金划缴的农业土地开发区级专项资金的计算公式为:土地出让面积(平方米)×65(元/平方米)×15%×70%。

五、本实施意见所称的农业土地开发主要包括:土地整理和复垦、宜农未利用地的开发、基本农田建设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

土地整理和复垦是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有组织地对农村地区田、水、路、林及村庄进行综合整治;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挖损、塌陷、压占及污染破坏的土地和洪灾滑坡崩塌、泥石流、风沙等自然灾害毁损的土地进行复垦。

宜农未利用地的开发是指: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的前提下,对滩涂、盐碱地、荒草地、裸土地等未利用的宜农土地进行开发利用。

基本农田建设是指:采取相应措施对基本农田进行改造、改良和保护,促进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和持续利用。具体包括: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区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的建设;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建设;对中低产田的改造;蔬菜生产基地的建设;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的建设等。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是指: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而独立进行的农田道路、电力通讯、水源、给排水等生产设施的建设。

六、市级专项资金50%用于宜农未利用地的开发,50%用于基本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主要指农业设施建设);区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民向城镇集中”后的土地整理和复垦等。

七、财政部门负责农业土地开发专项资金的预算审批、下达、资金的拨付和资金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房地部门、农业部门负责项目预算的编报、汇总、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及竣工验收等项目管理工作。

八、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每半年将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资金使用计划、支出情况上报市财政局、市房地局和市农委等部门。

九、区财政、房地会同审计等部门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的预算管理、支出范围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予以通报;对于违反专账管理的,督促其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纠正;对于违反支出范围的,除督促其在7个工作日内纠正外,应将超出本实施意见规定支出范围的资金收回专账;对挪用专账资金的,除追缴外,由相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对*年1月1日起缴入财政专户的土地出让金,按本实施意见规定提取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专项资金。

按区政府有关规定,*年已拨付给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土地出让金中,属于应提取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而未提取的,必须予以补提。补提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专项资金计算公式为:土地出让面积(平方米)×65(元/平方米)×15%,其中30%上缴市级专户,70%纳入区级专户。

土地规划管理专业范文篇3

关键词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原则措施

中图分类号:F301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农村工业化步伐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涉及到农村土地管理的问题日益增多,目前已经成为了影响我国农村社会稳定和阻碍经济发展的一个大问题。为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在农村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方面必须有一个统筹的规划,在时间和空间上必须有一个长远规划与短期计划,加大对农村土地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1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原则

1.1优先进行农业耕作使用原则

农村土地的根本职能就是农业生产,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农产品的质量以及产量。而农产品生产直接影响到我国社会的稳定。所以,农村的土地规划工作务必要优先满足农业生产需求。

1.2节约土地原则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明显提升,其对周边环境的要求也是日益增加。无论是农民居住条件还是各类娱乐场所,都希望能够将活动场所的使用面积扩大。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在土地规划过程中,要确保农田基本建设实效性强,切勿刻意追求美观。而非农建设用地应尽量选取劣地或者荒山,进而有效地节约土地,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

1.3因地制宜原则

土地利用的地域差异较为明显,例如:不同地区的资源差异、经济条件差异等。其会直接影响到土地规划的方向以及深度。所以在土地规划过程中,要根据各地不同情况进行合理规划。

2保证农村土地规划管理有效的策略

2.1完善土地规划管理体系

合理的土地规划管理得益于专业的规划人员以及严格的土地管制制度,要想土地得到合理充分的利用,就必须加强规划人员队伍建设,参与规划的成员不仅需要很高的业务水平,能从宏观角度进行专项规划,更要有很强的责任感。此外,还应该处理好规划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不能因为引水、引路入户而占据大量耕地,要做到统筹兼顾,在不影响农民经济收入的前提下转变土地利用类型,做好规划。土地规划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工作,一定要做到土地人员管理专业,土地规划制度完善,相关制度落实。

2.2加强农村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能够维持农村农用地总量的基本平衡,近年来,随着城市对外扩大,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加强,很多农用土地被占用,以往沟塘因为在使用中破坏被遗弃和停用的也不少,土地污染较为严重,加强对这些土地进行整理,不仅能增加农用地面积,还能提高土地产出率,给农民直接创收。此外,土地整理能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随着农业集约化,规模化进程加快,水、土、气的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只有通过土地整理,才能有效防止农业废弃物的直接污染,保证农业生态稳定,美化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

2.3加强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发挥规划的整合效益

由于我国各级规划的编制是自上而下进行的,区域规划、行业规划以及其它的专项规划隶属不同的主管部门,没有一个权威机构进行有效的统筹规划,导致规划间不协调和不衔接,严重削弱了规划的整体功能。因此在编制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时,要完善和加强“三个衔接”和“三大评价机制”,防止规划间脱节,充分实现各规划间的协调与衔接。

2.4健全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实施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

俗话说,“三分规划,七分实施”。编得再好的规划,如果没有严格的监管制度,强有力的实施措施,很难保证规划计划的有效实施。建立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实施监管制度,不但能对违法用地起到震摄作用,更能体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严肃性。加大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力度,改进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实施效果,改变行政监管为主的方式,实现从行政监管为主向社会管理为主的转变。

2.5加强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的法律支撑

提高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法律地位,加大规划的执法力度,进一步体现规划的严肃性。建议将土地规划立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内容,使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肃查处、纠正违反规划批地用地和违法修改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行为,切实维护规划和计划的权威性。总之,通过建立以保障规划实施基本法律为核心、专项法规和地方法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规划的法律地位,保障规划、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规划计划实施的效率。

2.6以农民利益为核心,改革征地和土地收益制度

市场经济是一只无形的手,具有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改革现存的政府强制征地的法律体制,通过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缩小征地范围,使农村建设用地市场化,推动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机制。只要政府是新增城市土地的唯一提供者和农地转换为市地的唯一仲裁者,强制性的土地征用就会不可避免的普遍存在。因此,需要同时采取措施减少政府对农地转换为市地的一级市场垄断地位。同时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3结语

农村土地制度是农村经济制度的基础和核心,加强农村土地规划管理,积极的推进农村,对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保持整个社会的稳定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不断完善农村土地管理体系,加大对农村土地监督力度,实行科学的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土地收益制度,加大土地合理利用宣传力度等,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现阶段农村土地的相关问题。

参考文献

[1]肖建鹏,刘少华.浅析农村土地管理的现状[J].现代物业,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