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企业文化方案范文

回顾2013年的文印输出市场,彩色数码复合机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彩色设备的快速增长成为拉动整体办公文印市场增长的主要动力。同时,从当前市场上主流销售的彩色数码复合机机型来看,各个品牌的彩机产品线也都有了明显扩充,中高低速都有充裕的选择空间。彩色输出可以大幅提高工作效率这一理念已经逐渐被用户所接受。但是用户还是担心彩色输出的成本是否可以接受。

控制总体拥有成本是关键

想要控制输出成本,最先要做的就是要搞清楚成本的组成。值得一提的是,很多企业现在还停留在成本核算的初级阶段——只看到初期采购办公设备以及纸张硒鼓等耗材的支出。虽然这些成本在整个成本构成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但它们不是全部。

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的办公成本增加是由于不合理的打印造成的时间和人员成本支出。所以,现在很多办公设备厂商都在推广一个新的理念——总体拥有成本(TCO,TotalCostofOwnership)概念,即在考虑设备、耗材采购支出的同时,同样要兼顾设备维护、人力甚至信息安全等因素产生的隐形成本。TCO才是真正科学的办公成本核算方法。

彩色输出在办公室普及最大的难点就在于彩色耗材的成本较高,虽然包括佳能、富士施乐、理光在内的诸多厂商,都在为降低用户彩打成本而不懈努力,其中的一项有效方法便是通过权限设定来最合理地进行彩色打印。

很多公司由于办公设备没有打印权限设定能力,迫于无奈通常要部署多部打印机,为市场、设计等彩打需求高的部门单独购买彩色打印机,而其他部门则配备黑白机。这种做法的弊端显而易见:第一,导致办公设备增加,采购成本上升;第二,为后期设备维护和管理带来更大的负担;第三,如产生一些临时的彩打需求,经常要跨部门才能完成彩色打印,时间和人力成本也都不可忽视。而如果将设备精简优化,并通过合理的权限部署来进行彩色打印的约束,这无疑会降低TCO。

文印解决方案便可以帮助企业IT及采购人员轻松实现打印权限的合理部署。无论是针对部门、小组还是员工个体,佳能都可以按照企业内的实际彩色打印需求以及自身在办公领域的丰富经验,为企业进行彩色打印权限的最优化部署。与此同时,在管理层面,文印解决方案也可以对每一次彩色打印作业进行追踪和统计,并按月制作成统计分析报表,以帮助管理人员进行长期的成本监控和优化工作。

减少不必要的输出

彩色打印成本居高不下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员工的打印行为无法被有效地控制。放眼望去,复印室那一叠叠打印文档,或是无人认领,或是被丢弃在一旁,这样的浪费有没有办法解决呢?

在文印解决方案的帮助下,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完善的绿色打印流程。通过文印解决方案,管理人员统一将员工的默认打印方式设为双面打印、并通过刷卡方式来进行第二次确认打印。员工在电脑端点击打印按钮后,彩色打印作业会保留在服务器上,员工只有在彩色数码复合机上端刷一下自己的电子认证卡,系统验证身份后,文档才会打印出来。如果是误打印的文档,员工便可以在刷卡后,在操作面板上将其取消,避免不必要的指着墨粉浪费。

文印解决方案对整个公司的打印量都会有实时统计。以实施佳能文印解决方案的腾讯公司为例,在实施之初,双面打印量仅为13%,而如今已经达到49%,一年下来可以节约近百万张打印纸,同时彩色打印成本也有了明显下降。

从技术上减少成本

除了软件上的全面保障外,优化硬件性能,也可以帮助用户降低彩色输出的成本。例如在佳能彩色智简数码复合机C5200/2200系列以及佳能5S彩色智能激光机上采用的佳能独家纯黑文本输出技术,可自动识别文档中的黑色文字部分,并仅使用黑色墨粉打印。而彩色部分,该技术也能智能判断使用三色或四色打印,在保正一流输出色彩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墨粉用量。

富士施乐的专利,乳化聚合碳粉技术(EA,EmulsionAggregation)也可以帮助用户降低使用成本。EA碳粉直径仅为5.8微米,碳粉颗粒比传统彩色和黑白墨粉分别小12%和32%。同时,EA拥有更好的碳粉转印能力和平滑的转印功能也确保实现清晰锐利的文字和平滑的图形及照片。

打造企业文化方案范文篇2

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影响尚未消除之际,欧债危机又开始席卷而来,国际经济环境日益恶劣,不断地波及着我国的实体经济,导致部分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生存状况严峻,涉企犯罪骤增,对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新形势下涉企刑事犯罪不仅是对国家经济承受力的挑战,也是对司法机关执法能力的检验和考量。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保障司法公正是其基本价值追求,即包括公平和正义两方面。检察机关必须树立新的执法理念,在治理新形势下涉企刑事犯罪过程中有所作为。检察机关应找准履行职能和服务大局的结合点,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将治理涉企刑事犯罪上升到制度规范层面。[1]检察机关应针对新形势下涉企犯罪在成因、特点、规律方面具有的特殊性,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为治理涉企刑事犯罪提供司法保障,加强社会管理的创新、推动社会矛盾的化解。

一、依法打击犯罪,加大治理力度

打击犯罪是有效治理犯罪的重要手段,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的涉企刑事犯罪,是检察机关治理涉企犯罪的重要职能体现。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下涉企犯罪从犯罪性质、侵犯客体的角度进行分类,主要可以分以下两类:第一类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刑事犯罪;第二类是侵害企业利益的职务犯罪。

(一)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企业的刑事犯罪,为治理涉企犯罪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保障企业品牌经营与技术创新;严厉打击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保障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故意伤害、绑架、敲诈勒索企业经营者以及哄抢、盗窃企业财产的犯罪,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二是积极打击企业内部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案件,维护企业内部管理秩序,巩固企业发展成果,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内部运行环境。[2]

(二)依法严厉查办涉及企业的职务犯罪案件,为治理涉企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①严厉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行使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行政职能之便,对企业及其经营者索贿等职务犯罪案件,促进依法行政,维护企业的正当利益,为企业市场准入、参与竞争、市场退出提供法治保障;积极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为企业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②严厉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针对企业经营者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权犯罪案件,维护企业经营者的民利、人身权利。③严厉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造成企业生产停顿、交易中断、人身伤亡、财产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尤其是对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放纵犯罪分子制假造假、非法经营、强迫交易、欺行霸市、虚假验资注册、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伪造证券、逃避监管等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金融管理秩序的,以及不移交刑事案件构成犯罪的,要坚决查处,依法惩治。[3]

新形势下涉企刑事犯罪的成因、特点、规律和对策具有特殊性,为了更好地科学有效地打击涉企犯罪,这就需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及时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案件。

1.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做到快侦、快捕、快诉。对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危害企业生产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等重大涉企刑事犯罪案件,要提前介入,事先了解情况,及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防止案件证据出现逆变、反复。对新形势下比较集中出现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案件,要指定由业务骨干专门办理,发挥其业务精炼的优势,以提高办案效率。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涉企案件,尽量从程序上做到快捕快诉;对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的职务犯罪案件,要抓紧查证,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快侦快结。

2、建立涉企案件慎重处理机制,做到报告、备案、把关。基层检察机关办理重大、疑难和敏感的企业法人犯罪和企业人员犯罪案件,要及时向上级检察院报告、备案,上级检察院应及时审查,并予以指导。同时,在涉企案件频发的地区,为了慎重妥善处理,检察机关应建立“一个小组”、完善“两项制度”:即建立涉企案件协调小组,组织业务骨干分析疑难敏感案件,把握法律政策尺度;完善涉企案件互通研讨制度和类案指导协调制度,做到敏感案件及时沟通、复杂案件及时研讨、类案协调指导。对带有重要指导意义的案件,检察长要全程参与、及时决策、动态督导。

3.法律适用准确,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于涉企犯罪,在界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时,要准确判断新形势下涉企刑事犯罪的阶段性特征,确保法律适用得当、打击准确。比如,民间融资与非法集资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对合法融资行为与非法集资行为要作慎重鉴别,既要保护广大改革者、创业者的创业、创新热情,同时也要对那些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侵犯公私财产的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以营造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1]同时,检察机关对于涉嫌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经济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或者某些可能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大局或社会稳定的涉企案件,充分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进行“检调对接”,从而予以从宽处理,以努力在法律框架内实现治理犯罪的最佳效果。

4.讲究办案方法,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要讲究办案策略和方法,借鉴司法实践中的有益经验,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涉企案件办理规则,以达到打击犯罪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效果。首先,在全面审阅案卷材料基础上,需从涉企案件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方面考虑,准确把握犯罪构成要件。其次,要深入涉案企业,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现状、面临的风险困难、现行的管理制度以及该“涉企”犯罪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充分听取发案企业的经营者和企业职工以及企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了解案件的社会影响。最后,在准确把握犯罪构成要件基础上,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案件的社会影响,并充分考虑发案企业及当地政府的意见,对案件进行综合评估研判。同时,检察机关要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尽量避免和减少对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坚持做到“五个不轻易”,即不轻易扩大案件的知情面,不轻易传唤企业公司经营管理者,不轻易查封、冻结企业账目和银行账户,不轻易追缴涉及企业的生产经营款物,不轻易报道有损企业和产品形象和声誉的案件,全力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2]

二、强化诉讼监督,拓展治理空间

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是检察机关参与治理新形势下涉企犯罪的重要途径。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要在确保自身公正执法的基础上,不断增强监督意识,延伸监督触角,强化监督措施,积极开展立案、侦查、审判等专项监督,把法律监督职能重点体现到诉讼监督的各个环节,以确保在办理涉企刑事犯罪案件的各个环节都能体现司法的公平正义。

(一)加强对涉企案件的立案监督。在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在侦查涉企案件过程中,存在着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现象,这不仅使一批涉企犯罪分子难以得到法律惩处,而且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同时也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立案监督的职能,是保护涉企犯罪被害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立案监督的关键点和切入口是解决线索问题,通过严格审查提请批准逮捕涉企案件、到企业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建立案件线索共享协调机制、建立外部协调机制等途径来查找、摸排并挖掘线索。检察机关对于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影响企业发展的涉企案件,侦查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侦查的,要加大立案监督力度,并及时跟踪到位,关注后续问题。对于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企业及其经营管理人员涉嫌犯罪案件,根据具体情况慎重监督立案。

(二)加强对涉企案件侦查活动的监督。侦查活动是办理涉企犯罪的第一环节,检察机关履行侦查活动监督的职能,对于依法有效打击犯罪又兼顾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意义重大。检察机关要加大对涉企刑事犯罪的增捕、增诉力度,从审查逮捕及个案中查找增捕、增诉线索。加强撤案监督,对于企业相关人员涉嫌犯罪的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的,可根据案情依法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同时,要加大对侦查机关办理涉企案件使用强制措施和强制性侦查措施的监督力度,重点监督纠正侦查机关违法立案、滥用刑事追诉权插手企业经济纠纷,办理涉企案件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和划拨企业财产、资金和账户、滥收保证金、违法取证、刑讯逼供、滥用和随意变更强制措施等问题。对于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口头通知纠正;对于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应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对于侦查活动中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渎职犯罪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加强对涉企案件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应有之义,对促进审判机关公正司法、维护法制统一权威具有重要意义。刑事裁判直接关系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尤其涉企刑事犯罪往往牵涉人员较多、影响较大,检察机关须严格审查,强化刑事裁判监督,重点监督重罪轻判、轻罪重判、有罪判无罪等问题,加大对裁判不公、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判决的监督纠正力度,积极履行抗诉职能,维护涉企案件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刑事审判程序监督也是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要全程监督,纠正程序违法行为。对于审判活动中的一般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书》或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进行纠正,对于审判人员在审判过程中、枉法裁判,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移交相关侦查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犯罪预防,扩充治理渠道

检察机关参与治理涉企犯罪要坚持打防并举的原则,发挥预防的主导作用,坚决克服和防止重打击轻预防的思想和做法。我们治理犯罪的根本目的就是防止和减少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预防犯罪是主动出击,防患于未然,与打击犯罪比起来,是治本之举、釜底抽薪。[1]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的不断扩散,我国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在应对危机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一些问题与漏洞,引发了一系列的涉企犯罪逐渐滋生蔓延,这将直接危害企业的健康发展,进而影响社会稳定。为此,检察机关要把涉企犯罪的预防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预防职能手段,寻找和拓展预防新途径,努力提升预防犯罪能力,积极开展预防调查,适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漏建制,借前车之鉴、避覆车之险,从源头上综合根治涉企刑事犯罪。

(一)建立涉企案件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企业自我防范意识

1.建立涉企案件信息的收集和整合制度。首先,要选取典型的涉企案件,通过分析发案原因、查找存在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其次,要积极会同法院、公安机关等部门建立系统化、覆盖面广的涉企犯罪情报信息预警平台,通过信息收集汇总、交流共享,加强分析比对和研判应用,及时了解和搜集掌握当地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动态,实现先期预警预测,掌握工作主动权。

2.建立涉企案件信息的报告和通报制度。首先,要健全内部涉企案件的报备制度,做到业务科室在受理涉企案件时,应当及时将相关案情上报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将信息汇编成材料报送院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其次,要积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对典型涉企案件予以通报披露,分析研究涉企犯罪的新形式和新特点,揭露犯罪手段、特点与危害,震慑犯罪分子,提示风险,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为预防涉企刑事犯罪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3.建立涉企案件信息的妥善处理制度。在对外通报方面,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对于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的案件,应及时向受害企业进行信息传达、沟通;对于涉税、非法集资类案件,在宣传方面应该慎重处理,在向社会通报前,应事先汇报给上级机关和当地党委,尽量减少对企业的影响。

(二)建立涉企案件预防调研机制,引导企业管理措施到位

检察机关要结合办案实践,深入调研当地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针对非法集资类等多发犯罪,建立涉企案件预防调研机制。①加强对个案研究和类案分析,把握趋势,研判风险,帮助企业发现和查找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积极探索预防犯罪、防范风险的对策,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和形成翔实调研报告。②重点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合同债务纠纷处理、融资等方面进行制度完善,查漏补缺,强化内部防范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水平和预防涉企刑事犯罪的能力。

打造企业文化方案范文

目前,企业在设备采购(包括打印系统)方面缺乏计划的现象比比皆是。企业的规模越大,各分支部门的独立采购权越大,计划性采购越容易失控。两种情况不可避免:一方面,重复购置造成浪费;另一方面,对能够大大提高效率的新设备的预见性不足。很少有企业把打印当做一个整体的系统资源来看待,打印设备和企业环境的适合程度也容易被忽视。因此,90%的公司无法追踪打印成本,也无法了解打印硬件的成本只是整个文印成本的10%,大部分的文印成本都是与软件、维护、耗材、距离等各方面因素有关。因此,只要加强打印设备系统化管理的意识,就能很快收到文印成本控制的成效。惠普认为,企业的文印成本还有30%左右的压缩空间。

邱秋良表示,惠普的打印2.0战略,就是要让用户随时随地随需地进行打印。而具体到大型企业用户的打印2.0,就是采用惠普企业级文印服务解决方案。该方案最吸引人应该是“望闻问切”的实施方式。

我们了解到,每个大型企业都有复杂的部门结构,不同部门间的打印需求其实是很不相同的。比如,工业设计部门需要高品质的扫描和彩色打印,营销部门则可能需要大批量地快速输出产品资料,生产部门可能需要用打印来区分不同流程环节。惠普的“望闻问切”就是通过WebJetadmin外设管理软件等一系列平台控制手段,监测分析不同部门的打印需求特点,并作出最佳的打印平衡部署方案,对整个打印系统进行全面管理,兼顾效率和成本的最优。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组织结构差异,每个企业的打印需求分析结果都是完全不同的,这就像看起来症状类似的两个人,诊断处方却完全不同,其中的关键就在于对症下药。

邱秋良介绍说,最终客户买的再也不是惠普的硬件产品,而是整套的解决方案,并在最后以按印付费的形式收取相应的费用。

惠普的企业级文印服务解决方案是通过优化基础设施、管理文印环境和改善工作流程这三个步骤来实现的。

优化基础设施――在用户工作效率和开支之间实现预定的平衡,提高企业业务成效,简化工作流程,并加强法规遵从性。

管理文印环境――针对成本、生产力和环境影响获取控制并实现目标,同时提高IT效率和系统可用性。

改善工作流程――评估业务信息的流程并制定其简化与改进方式,降低打印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