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众心理的解决办法篇1

今天,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联合召开全县建议提案交办工作暨总结表彰会议,首先,我谨代表县政府向兢业业、无私奉献的办理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刚才,根朝同志作了办理工作报告,名远同志和利祥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今后的办理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

近些年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总的来说,认识有所提高,领导更加重视,工作更加扎实,成效更加显著。但是,仍有部分单位和办理人员对此存在认识上的差距,如有的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答复;有的答复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有的对可以解决的问题,不肯努力克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想方设法去解决,问题解决率低;有的把答复当作办理工作的终结,与代表委员联系不够密切,仅仅满足于办复率;有的没有高度重视办理工作,仅仅由经办人员起草答复了事,等等。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严肃提出了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解决率低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关键在于对办理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因此,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增强“三个意识”、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增强公仆意识,把办理工作作为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具体行动;增强法制意识,自觉履行职责,自觉尊重代表和委员的法定权利;增强民主意识,发挥代表与委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把被动应付办转变为主动认真办;把建议提案当作一般问题办转变为本单位重要事务办;把单纯完成任务转变为重在提高质量,解决实际问题。深刻认识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具体而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提高认识。

(一)落实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必须认真做好办理工作。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其根本宗旨就是执政为民,千思百虑为人民群众着想,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事,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谋利,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身处各个岗位,来自各条战线,广泛联系群众,是党和政府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他们所提的建议和提案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就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如果连建议提案都不愿办,办不好,又何谈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又何谈忠实代表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为此,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增强公仆意识,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尽职尽责认真办理好每一件建议和提案。

(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认真做好办理工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基本政治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保障代表、委员民力的实现,是发挥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依据法律和政协条例把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通过建议和提案反映出来,这是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因此,承办单位要通过认真做好办理工作,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认真做好办理工作。我们正处在一个承前启后、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实现这个宏伟目标,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集中各级各界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当中荟萃了各类人才,政府工作正需要他们的监督支持,需要他们积极参政议政,献计献策。他们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对于促进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以及政府工作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征途中,更加需要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吸取群众智慧,通过扎扎实实地办理一批建议提案,进一步理清思路,调整决策,有效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快推进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二、不断创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法

面对新形势下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必须创新方法,完善制度,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一是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将重点建议提案纳入政务决策。经济建设是全县工作的中心,办理工作要自觉服从服务于这个中心。今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之年。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加快发展速度,提高发展水平,增强发展后劲”的经济工作总体要求。具体落实到办理工作,就是要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中有关调整经济结构、推进国企改革、产业项目建设、完善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重要建议提案纳入政务决策,积极采纳代表委员有重要价值的建议和意见,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办事情、作决定的重要依据。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意见,要深入进行分析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予以解决,并通过办好这类建议提案,进一步开阔视野,创新思路,推进经济建设更快发展。

二是要突出重点,创造条件多办让代表委员满意的实事好事。办理建议提案不能满足“件件有答复,事事有交待”,关键在于落实到位。一个行动胜过一打宣言,“天下之事,虑之贵详,行之贵力”,只有尽心尽力办实事好事,才能赢得代表委员的满意,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所以,我们的办理工作务必从“维护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出发,倡导求真务实精神,讲实话、摆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对于建议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凡是能够办到的,就应该立即办理;凡是能够争取解决的,就应该积极创造条件去解决;确因现行政策不允许或现实条件不具备,短期内不能办到的,也应实事求是、老老实实地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让他们知情理解。当前,我们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办的事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很多,而当前的财力、物力、人力都有限,必须握紧拳头保重点。各承办单位都要筛选几件重点建议提案,集中力量办几件有影响、有实效的实事。

三是要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千方百计解决好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经济体制改革,所有制结构调整,企业改革改制,这些都无疑会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牵涉到千家万户。如何正确地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这也是办理工作的一个重点。各承办单位都要密切注视改革发展中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扰忧解难。当前,企业改革、下岗职工再就业、农民增收、城市建设和管理、基础设施改善等问题都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难点热点问题,各承办单位都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采取积极措施及时解决,绝不能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

四是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各承办单位要将办理工作当作本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手段,当作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充分听取代表和委员对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的意见及建议,彻底摆脱传统计划经济的羁绊,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坚持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改革和减少行政审批,从严治政,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效能,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先进管理体制,把政府工作推上一个新水平。同时,要通过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狠抓机关作风的转变。办理工作不能搞“闭门造车”、“文来文往”,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彻底清除推诿应付思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通过调查研究,全面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对于重要建议提案,主要领导要牵头负责,到基层去调研,到现场去办理。要主动与代表委员加强联系,增进感情,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见面率。要着力提高办理工作实效,有针对性地从群众最盼、最急、最忧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那些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的突出问题。

三、切实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

办理工作抓得好不好,关键在领导。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我们一项经常性而又长期性的重要工作,各承办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办理水平,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力求办理工作有“三新”。

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领导办与机关办的关系,要求领导率先垂范。作为单位领导不能只挂帅,不出征,只挂名,不办理,而是要扎扎实实抓办理工作,做到五个亲自,即亲自过问办理工作,亲自把好答复件的政策内容关,亲自办理一些重点建议提案,亲自督促落实办理的成果,亲自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二是正确处理自身办与合力办的关系,吸引外力共同办理。经济工作实行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办理工作同样可以公开办理,招贤引智。要改变过去那种封闭式办理为开放式办理,注意引进外力促进办理。一方面要联系好有关单位,共同配合,办理好重点建议提案;另一方面尤其要密切联系好代表和委员,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可以邀请他们一起调查研究,参与办理,这样做不仅有利于办理工作,而且有利于融洽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把办理工作当作推动业务工作的动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自各条战线,有些建议提案虽然是局部的、具体的问题,但都带有很强的普遍性。对此,我们不能就事论事,孤立、简单、草率地处理问题,而应该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从中找出带规律性、普遍性的东西,加以分析研究,通过办理一件建议提案,达到解决一批类似问题的效果。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把办理工作当作改进机关工作的重要环节来对待,充分发挥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参谋、咨询作用;传递群众信息、反映社情民意的作用;促进和支持、监督政府工作的作用。把办好建议提案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业务工作的开展。

从众心理的解决办法篇2

目前,我区着力推进工业、城市、海洋三大经济正处在改革发展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经济成分、经济利益,社会组织形式,就业问题昌趋多样化、复杂化、社会矛盾纠纷不断突现。如何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构筑和谐社会,为我区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服务,已成为信访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课题。

一、“信访无小事,联系民心”。做信访工作,说白了就是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实施“信访救济”着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情”、“理”上做文章,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服务。

(一)做群众的思想工作,首先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立党之本,做群众工作,不能光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真真切切地体现在群众的切身利益上。在信访工作中,无论群众意见有多大,案件有多复杂,矛盾有多深,时间有多长,但只要我们把群众的利益挂在心上,把感情投在群众一边,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就没有感动不了的群众,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信访问题。在我们的工作中,要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在听的过程中,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有的放矢地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地解决应该解决的问题。一时不能解决的,也应在群众情绪平缓时给予耐心解释疏导,总之,只要我们时时故虑群众的利益,为老百姓办事,我们的政治思想工作就不会显得空洞无力,就有很大的优势,就会发挥强大的威力,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二)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就要把方便让给人民群众把困难留给党委、政府。

群众来信来访,这说明人民群众信任我们党委、政府都希望把他们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信访渠道反映上来,寻求解决为他们排扰解难。这本来就是应该由我们深入下去调查研究的问题,群众信访,绝不是给政府添麻烦,也决不是额外的事。我们的职责就是把群众的这些问题尽力解决好,使他们安居乐业。现在有些基层单位,怕烦畏难,视信访群众为刁民、漠不关心、推诿扯皮。我们要改进这种作风。从群众反映的大量信访问题来看,者是有一定理由的,有些主要是我们党政机关工作部门的原因,致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我们对群众反映的有理问题,无论困难多大,也要首先解决群众的问题,把方便首先让给群众,把困难和问题留给我们党委政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取信于民,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拥护。我们的政治思想工作就有群众基础,就有了落脚点,就一定能够把矛盾处理好,把问题解决好。

(三)做群众思想工作,就是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依法保护群众利益。

随着我区“三大经济”的不断推进。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改革过程中,由于新旧体制的支换更替,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和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必须会导致一些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对这些因行政失当引起的群众利益受挽问题,往往会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这就要求我们各级领导要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分析主、客观原因,敢于承认失误,纠正失误,同时依法实施适当信访经济,及时纠正行政不当行为。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促进行政工作公平、公正、合理。通过依法合理救助,以求人民群众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稳定民心,维护社会和谐统一。

(四)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就是要深入到群众中去,变群众上访为下访。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我们党的一大法室,坚持群众路线是信访工作的基矗现在我们有些领导、干部在调处社会矛盾时,停留在乡镇听取汇报,浮在表面,不肯深入到群众中去,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调处出现主观性和片面性,群众意见越来越大,矛盾越解决越复杂。因此,解决复杂矛盾问题,就是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要深入基层深入到群众中去,宣传党的政策,听取群众呼声,收集多方意见,了解矛盾问题的症结所在,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让群众满意。深入基层,认真调配研究这一点在我区还没有形成风气,有些乡镇对解决矛盾纠纷问题眼点水方法简单手段粗糙,群众意见很大,我们要极力改变这种工作作风,要相信和依靠群众,要经济深入到群众中去,做耐心细致艰苦的群众工作。

也只有相信和依靠群众,我们在宣传党和政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才能深得民心,我们的政治思想工作才有生命力。

(五)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就要不断加强我们依法行政水平。

群众就是一面镱子,它时时刻刻都在检验着我们工作的水平。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党委、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现在有些信访问题就是因为我们没有依法行政而引的,比如办人情案,以罚代法、徇私枉法、办事不公、办事不力等,这些问题,突出体现在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诚信度的怀疑,其结果使得我们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号召力下降,威信减低,形象贬低。群众就会对党委、政府出现逆反心理,有时甚至发生对抗。影响社会稳定,影响改革和改革。也使得我们政治思想工作难于开展,我们党的方针政策无法在群众中贯彻落实。因此,依法行政,依政策办事,以法服众,以理服人,任何时候都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保证。

(六)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群众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不但要求我们领导、干部有耐心、恒心、爱心,而且要求我们要有较高理论素养和政策法律水平。做群众工作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社会科学,它涉及哲学、

法学、文学、史学、政治学、行政学、心理学、语言学等学科。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加强学习,吸取营养,提高我们做好群众政治思想工作的政策素养和理论水平。要着力群众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的工作人员队伍,做到心诚、脑灵、腿勤、口利、手快。脚踏实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二、群众思想工作是信访工作的重要前提,依法依政策办事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保证

(一)做好信访工作,必须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作为信访活动主体的信访人,通过来信来访向有关机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是国家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但是,信访人的具体信访活动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才能保证信访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公民的民主权利才能得以真正实现。长期以来,由于法制不健全,人们的法制观念淡保重复缠访、闹访、冲击机关、围堵交通栏截领导座车,越级上访屡屡发生,致使信访秩序比较混乱,甚至发生群体性冲突,危及社会安定稳定。所以,必须提高信访工作的法制化水平,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1、正确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引导信访人克服“信访唯上”、“专找大官”的趋上心理;克服有了问题专找党委、政府而不找问题管辖的有权机关的传统心理;克服上访层次越高问题,越容易得到解决的错误心理。引导信访人员逐级上访,合法文明上访,走访必须到行政机关设立式指定的接待场所,不得拦截公务车辆,围堵党政机关,缠访领导,阻碍交通。同时,要根据现行法律,对违法上访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对挑头~者依法给予必要的打击。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二)做好信访工作,必须依法依政策处理信访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民主法制的不断健全,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涉及法律内容的问题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越来越复杂,其中涉及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的信访问题占相当比例。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依法调处依政策处理,才能保证公平、公正、合理。才能真正从根本上解决纠纷问题。

1、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有些信访事项完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但由于信访人法律意识不强,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对党下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和权限不够熟悉,习惯于遇到问题找党委、政府帮助解决,致使大量应由司法途径解决的问题涌入信访渠道。这些需要我们给予引导分流,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向群众义务提供法律咨询,解惑释疑,帮助消除思想疙瘩,同时,给予提供必要的法律援组,帮助上访群众解决告状的现状,以此来解决大量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2、与司法部门推行联合办案制度。“信访救济”是“司法救济”的必要补充。司法和信访工作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在目的统一的基础,加强互相配合相互补充,充分发挥综合效能,协调联动来解决信访问题,使信访部门从单线依据政策处理信访问题,逐步过渡到既依靠政策又依靠法律、法规来处理信访问题上来,以提高信访问题的办理水平。

3、与相关部门实行联合办案制度。有些信访问题往往涉及多个领域,多个行政机关,如果单由信访部门来处理这些问题,既缺乏权威性,又缺乏强制性。实践证明。仅仅依靠信访部门按政策来处理信访问题已经不能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如农村建房纠纷问题,就需要信访、土地、建设、司法等部门来共同处理。如群体性纠纷,就需要政法、公安、法院、司法等来共同处理。因此,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主动牵头会同有权机关联合办案,共同办理复杂信访问题,提高信访件的办结效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事”的原则。

信访事项的办理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党委、政府的形象。实事求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也是我党的思想路线和一贯作风,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信访工作如果离开了实事求是,就不能正确处理人民来信来访问题,就不能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赖。所以,第上处理信访问题,要尊重事实,根据事实,依照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规,对应该解决而又可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对虽应解决,但还不具备条件,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如实说明情况,作出解释、讲清道理,对不正确,不应该解决的过高要求,无理要求,要明确答复,并加以引导。其次,要加强调查研究,实践证明,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大部分是属实或基本属实,但也有不实的。因此,既不能不信,也不能轻信,认定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唯一的科学方法就是深入调查研究,以求实事求是。第三,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应依照政策、法律实事求是加以处理,不能讲人情话、办人情事。是党政机关的过错,也要实事求是加以纠正。

(四)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在政策、法律范围内注意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处理信访工作要掌握好“度”,就是在党的方针、政策允许的限度内尽量满足群众的合理要求,在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灵活地掌握就高处理的原则。因此,一要严格把握临界点,任何越出党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范围的处理办法,都不具有实施的可能性,都会产生消极作用,形成不良影响。二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尽可能地为群众想方设法,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创造解决问题的条件,灵活解决问题的方式。生硬处理照搬套就可能激化矛盾,酿成新的问题,两者要有机统一起来,即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这是信访工作者对群众要求“恰当处理”的基本态度。

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高度的原则性,是在宏观上调节人们的行为准则。然而,政策法律的原则性并不排除在原则允许的限度内因人因事,因地制宜的灵活性。我们在处理一些特殊的信访问题上,要敢于和善于把原则性和灵活恬有机地结合起来,灵活变通,合情合理地加以解决。在不违背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发挥

信访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极力寻找适当的途径,为群众排扰解难,以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收获,切忌顾此失彼,因小失大,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五)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从众心理的解决办法篇3

一、县信访局信访受理情况

今年,我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件,其中受理群众来信××*件,来访××*件,与上年同期分别下降××*%、××*%、××*%。XX年全县共发生越级上访××件(个访××*件,集体访××*件),与上年同比下降××*%;赴省访××*件(个访××*件,集体访××*件),与上年同比下降××*%;进京访××*件(个访××*件,集体访××*件),与上年同比下降××*%。

二、我县信访形势分析

我县信访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企业改制、军队退役人员、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下岗职工再就业、城镇居民生活困难、企业人员养老保险、城市建设等方面。从整体上说,我县的信访形势是平稳的,信访工作是有序的。但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来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既是我县加快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时期”。因此,虽然我县在企业改制方面解决了一批信访突出问题,取得了较好成绩,但由于我县在计划经济时代兴建的国有企业较多,现经济已转型,随着企业改制工作的延伸,一些企业因政策缺陷等客观原因,涉及到群众利益方面的问题较多。如××*、××*等企业,由于改制成本不足等原因,企业一时难以改制,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难以解决,企业职工到市政府集体上访的现象时有发生。

从今年群众的信访情况来看,今年我县的信访工作主要表现出如下一些特点:

1、信访态势总体平稳,主要概括为信访总量有所增长,集体访人次有所增长,赴省访略有增长,网上信访有所增长;重复访下降,赴京访有所下降,信访群体异常上访行为同比明显下降。

2、群众信访意识明显增强,能够积极通过信访途径表达利益诉求。

3、农村群众信访问题多,占信访总量的六成以上。

三、县信访局工作情况

今年,我局认真学习四中全会有关精神,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和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信访中心工作,突出实践特色,把解决群众急、热、难问题、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有新进展、新突破作为开展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争先创优,取得了一定实效。

(一)信访工作机制得到完善

我局坚持从根本上解决上访问题,从源头预防、源头治理、源头稳定抓起。通过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解决了我县信访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通过强化责任主体的落实,促进了责任单位认真解决问题;通过建立和完善解决信访问题的机制,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合力,确保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从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入手,建立稳定成本投入机制,加大责任单位对改革成本、稳定成本的承担,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信访案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我们还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使群众知法懂法用法,积极引导群众优先选择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二)信访督查督办力度得到加强

我局严格执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建立了信访工作首办责任制,按照法定程序认真负责进行研究解决,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妥善解决,对过高或无理的诉求最大限度进行教育引导和灵活处理,争取不把矛盾上交,不把矛盾推向社会。我局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都及时提出了改进工作和责任倒查、责任追究等建议。

(三)加强办事效率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七项制度,措施具体、任务明确、效果明显;减少办事环节,对信访问题严格按照统一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严肃办理;各科室分工明确,职责清楚,无相互推诿扯皮以及服务承诺不兑现等现象发生;按照“抓信访、保稳定、促发展、建和谐”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切实落实领导五包责任制(包掌握情况、包稳控管理、包教育转化、包依法处理、包解决困难)。同时,积极参与“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治理工作,巩固信访工作成果,把问题妥善处理在本地区本部门、解决在基层,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进展顺利;着力解决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库移民、劳动保障、涉法涉诉、土地征用和承包、重点工程拆迁、城市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责任落实,加紧对信访问题的解决,争取有效杜绝大规模集体访、串防以及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

(四)依法行政情况

1、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履行职能,按法定程序办事,无行政收费项目,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发生,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要求开展工作,无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的产生,财政预算的项目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列支,避免资金管理不善,在工作开展进程中,无违法违规行政问题产生,没有被有关部门问责或查处过。

2、信访排查开展有序,处置工作依法进行,坚持把社会矛盾经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及早发现信访热点、难点苗头和倾向,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求第一时间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诉求有理的,严格落实化解责任,明确主要责任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妥善解决。对非正常上访行为,协调公安部门积极参与,必要时及时处理,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五)廉政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我局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对重大工作事项通过民主集中制召开局务会讨论研究决定,班子议事规则健全,重大决策广泛征求意见,按照规定应当公开的事权、财权和人事权等方面的政务信息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公开,工作人员无吃、拿、卡、要现象,公务活动本着节约为先,量力而为进行,无铺张浪费现象。

四、县信访局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中的问题

我局从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发现在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几点问题:

1、信访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一些工作人员没有完全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信访案件,存在信访事项的登记不详细、调查不全面、细致,不按照规定给信访人出具书面答复或处理意见,工作中随意性大,办理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引起了群众重复上访。

2、部分干部政策法规掌握不清,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对群众缺乏感情。上级有关政策出台后,上访群众都把政策精神研究得清清楚楚,而部分干部却还比不上上访群众研究得深,研究得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无法应对,向群众做解释说服工作不耐心,方式方法不灵活,说服不了群众,有的态度粗暴,方法简单,使矛盾和问题不仅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反而转化升级,增加了处理难度。

3、办理信访事项存在“轻信重访”的思想。部分工作人员对群众写信访反映问题不重视,不及时处理,使群众对信访局失去了信任,进而出现集体访或越级上访,一信多投,一件多访,给群众造成“信访不如人访,人访不如群访”的错误思想,使初信初访转化为重信重访,简单问题变为复杂问题。

(二)学习中存在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思考不够。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按照全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加强了对科学发展观理论的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了必学和选学内容。先后3次组织集中学习和1次民主生活会,强化了集中学习的效果,但是从自学情况来看,发展很不平衡,对自学的要求没有很好地统一和坚持。结合工作实际,学习不够全面系统,没有从产生的历史背景,重要条件等主客观原因方面进行深入学习和了解,学以致用不够熟练,作用不够明显。

2、加快发展的意识不够强。工作中,全体干部职工虽然追求着不断创新,但是与实际工作的结合还不够紧密,传统工作方式方法向现代工作方式方法转变还未得到彻底解决,有时没有正确处理好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关系,特别是加快发展的思维不够敏捷、步伐不够坚定、措施不够有力。

3、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完善不够。针对新时期信访工作的特点和难点,局领导班子结合工作实际,创造了一些很好的工作经验,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诉求、维稳、稳控、队伍建设工作新机制,由于在一些特定环境下,一些机制临时出台,没有遵循科学发展的原则,因此暴露出一些弊端,还需要着力完善。

(三)出现问题原因分析

1、因信访工作时间紧,学习研究不够多、思考认识不够深,导致我局员工在学习思想上不够;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的观念尚未完全形成,导致创新思维不够、创新工作不够;一些因历史、人为等原因形成的信访问题,短时间内难以解决,上访人员要求解决的时间较紧,工作难做,存有一定的畏难情绪。

2、我县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发展较快,信访问题不断突显,工作任务量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信访干部大部分时间忙于处理日常业务工作,信访工作面对的都是做“人”的工作,每一项工作和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严格执行政策、稳妥办理信访业务等方面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导致学习、调研、到基层指导工作时间较少。

3、我局某些工作人员不认真工作,没有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信访案件,工作态度不好,主要原因在于工作态度出现了问题,没有将群众的来访放在心上,思想认识明显不够。

五、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一)明确工作思路。按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运用创新思维,坚持有的放矢,真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集体越级上访、突发事件处置等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到重要位置,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下大决心,花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从众心理的解决办法篇4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群众排忧解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市委提出创建和谐平安朝阳目标,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围绕这一目标以信访举报检务公开工作为抓手,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要做法

1、从强化认识公开接访入手,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我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将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将群众满意作为追求目标。群众利益唯上,把纪检监察职权,充分运用到解决落实各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处上,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结合“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从20xx年起全市两级院党组开展了领导干部走访人大代表、进社区、回访犯罪嫌疑人等为民排忧解难活动,为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预约接访现场办公和跟踪督办责任追究的方式,直接倾听居民群众的呼声,现场协调解决事关他们切身利益的困难和问题。到目前为止该活动共开展了18次,解决了群众反映的近千个问题。为配合下基层接访活动,推行了信访举报检务公开,实行“阳光”办信,制作了“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检务公开栏”和“信访件处理流程图”,并张贴上墙。同时与基层院一起在各街道(镇)和区直各部门建立联系点,每季度到联系点下访了解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广泛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进一步增加了信访举报工作的透明度。

2、从建立制度完善机制入手,规范信访举报检务公开。

全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平安朝阳的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健全协调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信访检务公开制度。通过制定《信访举报责任追究办法》,将信访举报工作与单位领导的工作相挂钩,对下属单位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将追究其上级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公开办理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制定《关于鼓励实名举报的暂行办法》和《市院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实施细则》,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进行奖励,以提高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和积极性。同时制定《信访处理结果限期告知制度》将处理结果公开,增强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并对署名信访件加以核查,提高实名举报率。还制定了《朝阳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包案制度(试行)》,在查办信访案件过程中,确定包案领导,实行一包到底的查办制度,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消除个别人侥幸心理和蒙混过关心理,增强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使查办信访件成为一种不设课堂的教育形式。建立健全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让群众直接向院领导反映我院存在一些的违法乱纪行为,使领导能够第一时间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切切实实了解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方面。建立了信访举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涉及面广、反映强烈的信访件,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查办,并将查实的信访问题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反馈。完善信访举报工作的考核机制,加强对所属各单位、各部门信访件办理工作的管理。

3、从畅通渠道构建网络入手,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我院建立高效灵敏的信访预防预警机制,通过每季度进行一次信访问题分析,及时向领导汇报近期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信访问题,为领导对党风廉政建和反腐败工作做出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参考依据,也是减少控制越级访、集体访、异常访等重大信访问题的关键性工作。建立健全信访组织网络和信息网络。全市两级院设立了信访接待室、安排检察长定期接待群众来电来访,为群众反映情况、解决问题提供便利条件。同时建立了本级、基层院二级和政府信访网络,做到人员、责任到位,网络畅通,及时掌握信息,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并且定期对信访苗头和可能发生的越级访、集体访、异常访等信访动态进行排查梳理,分类汇总并制定有效处置办法。公布了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电话,畅通了群众举报渠道,并且开通了信访网络举报“绿色通道”,从而进一步拓宽了信访举报渠道,提高了群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

二、几点成效

实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检务公开以来,不仅将大量的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而且进一步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1、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是纪检监察举报检务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检务公开不仅仅是为人民群众解决几个实际困难,更重要的是为了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宗旨观念、群众观念。通过检务公开制度的推动,全区各级党员干部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加强了双方的理解和沟通,群众对信访举报问题的解决感到满意。从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改善和维护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望。

从众心理的解决办法篇5

对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应始终坚持高度的大局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为民意识,在具体办案中,做到法律与理性相结合,将“强化监督、服务大局、维护稳定、化解矛盾”贯彻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真正地融法、理、情于一体。用平等、谦和的态度去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用客观、审慎的态度去办理每一起案件,切实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一)、突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层次化解社会矛盾

客观的看,当前许多社会矛盾来自于人民群众对腐败现象产生的不平衡心理。检察机关承担着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责,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因此,检察机关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治本之策,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和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突出查办发生在热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商业贿赂犯罪。认真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将预防的触角延伸到每个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角落,编织严密的预防网络,形成大预防格局。通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心,从而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预防和减少发生。

(二)、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提高群众对执法机关公信力的认知度

检察机关要树立执法办案就是依法调处社会矛盾的观念,就是在为社会的和谐而努力。从这样的观点出发,把打击犯罪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密切配合,重点打击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多发财犯罪。充分发挥批捕、公诉职能,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在办理一些重、特大抢劫、杀人案中,检察机关要适时派人介入案件侦查活动,引导侦查取证,以利于快捕快诉,及时消除广大人民群众的恐慌和不安全心理,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多渠道化解民事纠纷导致的社会矛盾

当前,许多社会矛盾由民事纠纷引起,因此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好群众涉检涉法工作,采取领导接访、定期约访、主动下访、接访包案等措施,通过息诉和解、再审检察建议等多种方法和途径,依法对原判决、裁定进行检察监督,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在息诉工作中,选择适当的方式,把工作做细、道理说清,理顺申诉人情绪,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对反复申诉、多级申诉的案件,主动与上级检察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沟通汇报,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增强息诉服判工作的实效。

(四)、实行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应对每一案件在拟作出处理决定前,对可能性、案件质量等进行风险预测和评估,决定风险等级,并根据风险程度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及时解决矛盾纠纷问题,形成案前风险评估、案中说理答疑、案后责任追究的大预防格局,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五)、落实首办责任,做到责任细化明确

现实生活中,许多群众认为检察机关是控告申诉的最好去处,因而有关法律方面诉求往往找检察机关的多,对于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权益的举报控告、刑事申诉和赔偿等处理不好,便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因此检察机关对此要高度重视,在接待中执行首办责任,采取定专人、定期限、定责任的方法,对群众有关涉法涉检上访案件做到来件必接,每件必查,每件必复,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通过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明确责任,防止推诿塞责,使社会矛盾化解从最初的源头治理上得到落实。

(六)、强化诉讼监督,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具有监督职责。在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过程中要着眼于化解矛盾。如在民事行政监督工作中,既关注案件的判决、裁定是否公正,更关心涉案的矛盾是否得到化解。对于矛盾得到化解,已经案结事了的,即使判决裁定存在一些问题,也不能为了追求司法公正而轻易启动抗诉程序,对人民法院在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可灵活地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其进行纠正。对于判决裁定基本公正,但涉案矛盾没有化解,当事人反复申诉的,不是简单的作出不抗诉决定,而是耐心做当事人工作,使其服判息诉。在立案监督工作中,要把重点放在危害群众利益,群众投诉无门,有可能引发上访的案件上,并始终关注案件进展和矛盾的化解。对一些轻微刑事案件,特别是初犯、偶犯、未成年和老年人犯罪以及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尽可能的做好化解矛盾工作,慎重启动立案监督程序,防止监督立案不当而引发新的矛盾。

(七)、积极探索推行刑事和解,追求办案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并重

近年来,检察机关越来越重视化解矛盾,推行刑事和解。在公诉环节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和附条件不,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办案中,尽力化解矛盾、排解纠纷,将矛盾化解情况和达成协议及履行情况作为考虑从宽处理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犯罪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同受害人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协商,在前达成谅解,做出赔偿的,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做出相对不。

从众心理的解决办法篇6

近几年来,在历届县委、政府的积极努力下,信访形势开始逐年好转,1995年,我县摘掉了信访大县的帽子,2002年、2003年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县”。2004年以来,县委、县政府着力在夯实信访基层工作基础、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上下工夫,为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抓基础,合理整合信访工作资源

随着改革深入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一些社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使得基层信访案件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群体性、突发性等特点。特别是农业税取消后,乡镇工作的职能开始逐步从管理型向服务型,从组织领导经济建设向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稳定的社会环境转变。乡镇虽然设有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但由于各自独立行使职能、人员少,在当前社会矛盾逐步增多的情况下,很难有效维护基层稳定局面。基于这一现实,我们灵寿县委、县政府进行了深入思考,并探索开展了整合维护稳定力量的尝试。在县一级,建立了政法、司法、信访“三位一体”联合处理信访工作格局,将政法委、信访局、司法局捆起来集中使用,实行联合组织、联合调度、联合协调、联合督办、联合办案,壮大县级信访工作的力量。同时,在乡镇,成立了综治、稳定协调指挥中心,将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统一纳入指挥中心管理,并吸收土地所、派出所、政法委等乡直单位作为成员单位,配本资料权属文秘家园严禁复制剽窃备至少8-12名思想觉悟较高、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工作人员,不兼职、不包村、不负责其他工作,专门从事综治、信访稳定工作,从而实现了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职能上的融合,力量上的整合,工作上的配合,信息上的汇合,真正使基层信访工作有了可靠组织的依托。这项工作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酝酿,今年上半年在我县青同镇、南寨乡试点成功。结合新《信访条例》5月1日的颁布实施,5月11日,县委、县政府在青同镇召开了各乡镇书记、主管副职参加的现场会,县委组织部和县委政法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对乡镇维护稳定力量进行整合的方案》,全县15个乡镇在5月20日前全部按要求完成了整合工作,并建立健全了乡(局)级领导接访、办案、责任查究等制度。5月24—27日,举办了包括各乡镇主要领导、主管副职、信访办主任和县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信访条例》培训班,邀请省、市信访局领导和有关专家授课,对一线维护稳定力量进行了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信访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了一线的防控能力。

二、抓关键,畅通信访渠道

信访渠道不畅曾是我县信访工作的“瓶颈”。因为信访渠道不畅,群众反映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化解,以至有些问题“小事拖大、大事拖难、难事拖乱”。近几年来,我们把畅通信访渠道做为抓好信访工作的关键,下大力完善信访接待机制,真正使群众能够“上访有路,告状有门,有事能诉,有冤能伸”。一是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接待、受理、答复、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程序、制度和办法。组织制定了《灵寿县〈信访条例〉业务手册》,对全县的信访事项办理等程序作出了明确要求和规范。二是在县信访局实行全天候接访制。不论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信访局都坚持昼夜值班,随时接待群众上访。在工作中,坚持做到“有访必接、接必及时、分级负责、人人尽责、群众不走、干部不撤”。三是在职能部门实行了首接责任制。规定群众首先到哪个部门反映问题,哪个部门就负责立案,并实行谁接案、谁办理、谁负责。凡因首接部门处理不力引发群众越级上访,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涉及面广的案件,由首接部门负责向信访局移交,严禁推诿扯皮。四是进一步完善了县乡实行党政领导接访日制度。全县28位县领导每周三轮流挂牌,在信访局接待室全天候接待上访群众;各乡镇也由每周主要领导接访一次调整为党政班子领导每天轮流坐班接访。同时,在处理上访问题时坚持做到“三个分类”,即“有政策和法律规定的一定尽快解决,没有政策和法律规定但合情合理的个案问题要想办法解决,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明确答复不予解决并做好思想工作”。五是实行了“三级排查化访制度”。即厂矿企业、村一天一排查;乡镇、县直有关部门3天一排查;县委每周对基层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认真研究,集中梳理,分类排队,使排查工作不仅在时间上更密集,而且在空间上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死面。同时,遇有节假日或重大政治活动期间,还在全县范围组织更大规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一般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安排专人承办;较大问题呈交县主管领导签批意见,责成有关单位办理。由于畅通了信访渠道,及时掌握了社情民意的动态信息,我县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重大事件不出县”,争得了工作的主动。

三、抓主动,坚持干部下访

处理信访案件,消极地堵、塞不是彻底解决问题的办法,必须变被动为主动,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既可面对面听取群众的意见、愿望和呼声,又可更加深入地了解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此,县委、县政府每年都抽调得力人员,组成下访工作队,定期深入基层,走村入户,开展下访。下访人员对群众反映合情、合理、合法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给当事人承诺解决时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与政策、法规不符,而又一时解决不了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对个别要求过高和无理取闹的,理直气壮地做工作,把道理讲清讲透。这一做法不但把大量的问题化解在了基层,而且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更重要的是营造了各级领导为民排忧解难的良好氛围,对引导群众逐级上访,减少越级上访起到了积极作用。2004年县委、县政府共组织下访活动4次,为群众直接解决问题120多件。

三、抓核心,坚持有案必办、依法办案

办案是硬道理,只有坚持有案必办,才能稳定群众情绪,只有做到依法办案,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化解不稳定因素,才能得民心、顺民意。近几年来,我们坚持把完善各项办案制度做为处理信访案件的重点,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狠抓制度落实,强化监督,努力推进案件办理工作的规范化。一是案件交办制度,对群众反映和排查出来的问题,无论事大事小,都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转交有关部门或乡镇办理。并向当本资料权属文秘家园严禁复制剽窃事人承诺办结时限。2004年,县信访局共向责任单位交办转办信访案件886件,结案率80。二是重点案件督办制度。对县领导批办的重点案件,由信访局填写督办卡后,限定办结时限,交有关单位或乡镇办理,并由稳定办、县委、政府“两办”督查室实行跟踪督办,保证办案进度,确保按期结案。2004年,县领导共接访485个信访案件,结案率85。三是领导包案制度。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县领导包案的通知》,对一些确实难以解决的重点案件,分解到县四大班子领导头上,并实行“包调度、包督办、包协调、包限期结案”四包责任制。对逾期不能结案的,包案领导负连带责任。针对重点案件,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其中,去年县委书记刘海生同志负责食品公司商品房占地及建设问题,县长王建海同志负责云母制品厂拖欠职工工资及养老金问题,县委副书记张寿林同志负责青同村七里岗土地纠纷等问题,均是涉及人数多、情况复杂、遗留时间长、处理不好极易引发大规模的集体访、越级访隐患的案件,但各位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听取汇报,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耐心细致地做上访人的工作,并多次召开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协调会,最终使这3个问题都得到了圆满解决。在他们的带动下,县领导班子分包的43个重点案件,大部分得到解决,结案率90。四是疑难、复杂案件“集体会诊”制度。对一些疑难、复杂涉法案件,由县稳定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并聘请律师“集体会诊”,研究解决办法,依法将案件纳入法律途径解决。近几年,我们先后将牛城乡中倾井果园承包、青同镇七里岗土地纠纷等20多起案件引导群众走了法律程序,按法律程序予以解决。五是下派工作组解决群体性事件制度。对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热点信访案件,由县委选派工作组进驻,既稳定了群众情绪,又加快了解决进程。如南宅、西孙楼两村边界纠纷、铁路占地问题、西王角村班子问题等几起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信访热点问题,都是依靠选派得力工作组进驻成功解决的。六是巡回办案制度。对某一时期内信访案件多发区或不稳定区域,县主管领导带领公安、法院、信访、纪检、国土、司法等有关部门到重点单位现场巡回办公,分析原因,解剖案件,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解决问题的办法。2004年共巡回办案4次,涉及全县15个乡镇和12个县直机关,现场解决问题150多个。

四、抓宣传,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